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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2016-08-22 13:19: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共6篇)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卫生局„2012‟12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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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第一篇

“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法律素质,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卫生局„2012‟12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法治文化建设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治国方略的总体要求,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建设法治盐池”为主题,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为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整合资源优势,把法治文化融入到社会文化和社会生活之中,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活动,促进法治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加完善,法治文化理论研究更加繁荣,法治文化载体不断创新,法治文化队伍不断壮大,有效发挥法治文化的教育和引导功能,在全系统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努力建设具有浓厚法治文化氛围的法治县。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医院法治文化建设。结合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深入开展“法律进医院”活动,进一步健全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学习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和考核工作。加强医院工作人员学法阵地建设,完善法制教育宣传栏,确保每个科室一套法律知识读本,教育医务人员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开展医疗服务。

(二)深化普法教育,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创新载体,不断丰富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领导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理念融入到普法教育之中,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阵地建设,营造法治文化氛围。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建立法治文化专栏等阵地,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宣传氛围。

(四)丰富法治实践,弘扬法治精神。坚持 法治文化

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法治文化渗入到深入推进卫生事业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依法治理之中,通过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水平,大力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3月10日-3月31日)。围绕“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安排部署工作。【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10月31日)。层层落实工作任务,大力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精心组织各项法治文化活动,征集和创作法治文化精品,推广法治文化建设经验。【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三)考核总结阶段(2012年11月1日-11月30日)。对“法治文化建设年”目标任务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将法治文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规划加大创建,开拓创新加大投入,确保我县“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把“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重点,作为“六五”普法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内容,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指标,强化考核措施,确保“法治文化建设年”活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形成整体合力。法治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要发挥优势履行职责,加强协作,各尽其职,进一步凝聚法治文化建设的强大社会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三)创优品牌,彰显行业特色。要建立健全法治文化建设与普法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与道德教育、法治文化建设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要围绕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中宁建设的需要,立足于培育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本着因

地制宜、创新发展的原则,在深化内容、丰富载体、扩大阵地等方面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形成各具特色、亮点纷呈的法治文化建设局面。

(四)强化保障,确保工作推进。加大对法治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强化激励,及时奖励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和优秀法治文化项目、活动,积极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xx镇2014年创建法治乡镇活动方案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第二篇

xx镇2014年创建法治乡镇活动方案

为推进创建法治乡镇工作深入开展,依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工作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落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协调有序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二)工作原则: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在推进改革开放、促进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促进和保障作用;坚持以人为本,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循序渐进地推进。要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为宗旨,以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镇机关法治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公正执法为重点,以创建活动为抓手,以解决社会突出矛盾和制约社会公平与正义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突出制度建设,强化基层职能,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我镇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促进全镇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镇将逐步形成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民生民权得到切实尊重和基本保障,弱势群体的

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公民的学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明显提高;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得到有效贯彻,群众对司法的社会公信力进一步提高;基层职能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健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体系比较完备,法治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初步建立法律文化体系,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进一步丰富;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违法行政、徇私枉法、越级群体上访、暴力抗法等现象得到遏制。依法治理示范单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发挥,85%以上的干部、群众对本地、本部门的法治环境表示满意。

三、工作安排

该项工作主要分宣传动员阶段、创建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3月):主要是制定创建法治镇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法治镇工作动员会议,进一步宣传创建法的重要意义,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二)创建阶段(2014年3月至6月上旬):各单位要按照法治镇创建标准扎扎实实地做好创建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全面达标。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4年6月中下旬):我镇创建法治镇工作人员,根据创建标准在全镇范围内逐项开展自我检查,查漏补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安排做好创建工作,使活动成功有效完成。

四、切实强化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负责人员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向镇创建领导反馈信息,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抓住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

责抓住当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提出适合本单位创建的阶段性目标与要求,在创建工作的每个阶段,力争切实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本单位的特色,不断开拓创新。要注重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开展法治镇创建活动,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营造一个各方面力量参与、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0一四年三月十日

2015基层法制单位创建活动方案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第三篇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办,根据《中共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五好”基层法制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共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以“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为主题,以好氛围、好队伍、好载体、好机制、好效果“五好”为目标,以广大基层单位为重点,广泛开展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积极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自觉,切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法治社会建设,为深入推进“二次创业”,加快建设幸福和谐新提供法治保障。

二、任务目标

开展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要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以“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为主题,以“五好”要求为目标。

(一)着力营造一个好的法治氛围。要通过开展一系列活动,以上带下,以干部带群众,使基层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法治意识、法治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心中有法,才能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教育引导各单位干部及各方面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审视自己的言行,看是否符合法律的原则、规定,做到行止有度;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危害社会安定、国家安全的问题,要善于以法律为武器,敢于抵制、敢于亮剑;对群众的利益诉求,要善于拿法律的尺子量一量,看是否合法,看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对涉及群众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要善于借助法律威力,敢于依法清除改革发展路上的“拦路虎”、“绊脚石”,敢于打破不合理利益格局固化的藩篱,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群众;对于矛盾纠纷,要善于拿法律的天平称一称,以此来息诉息访,定纷止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着力建设一支好的基层法治创建工作队伍。一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法人单位集体学法、法制讲座、法制培训等制度,至少每月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一次法治创建工作,组织一次学法活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法治警示教育。二是各单位领导要学会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每年向职工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一次述法。三要各级干部、全体党员及职工、村民代表为主,建立一支熟知创建标准、政策法律水平较高的法治创建工作队伍。四是要把党员干部、职工或村民代表作为普法指导员和学法骨干,每月进行一次普法学习和培训,学习内容要有针对性,贴近基层干群、贴近民生权益、贴近市场经济,注重实效。充分发挥街道机关干部包村、联系企业、党员联系户等机制的作用,推动法治服务进站所、进村、进家庭、进企业等,向一线职工、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服务,使法治建设活动深入基层、深入人心。

(三)着力创建一批好的法治建设载体。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创新法治建设活动载体。一是建设好法治文化阵地。各单位要重视抓好法治宣传橱窗建设,利用楼层走廊、村文化广场宣传法治文化,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实际,依托主要街道建设法治文化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广场。二是各单位要结合已有的文化建设基础,充实丰富法律方面书籍,升级建设一个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法治图书室或法治书屋要定时免费开放,成为广大职工、群众学法普法的好场所。三是各单位要立足实际,组织开展一些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娱乐活动;有条件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部门网站等载体进行法治单位创建活动宣传。四是要充分利用宣传车、报纸及其他新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进行法律宣传报道。

(四)着力健全完善一套好的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重点在基层。针对农村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重情薄法、以权代法、管理缺法、有法不依、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要结合各单位实际,健全完善与法治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工作机制。一是坚持有法必依。对有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依据的,要坚持依法治理,照章办事。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通过民主方式、程序,制定完善相关政务管理、村务管理、社情管理、行业管理等方面的自治制度、工作机制。二是注重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切实保障和落实村民的选举权、知情权、管理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功能。要坚持法治原则,规范制定村规民约,并经全体村民会议审议通过;要严格落实村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四民主三公开”制度、民主议政日、民主评议等,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并严格落实。三是依法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严格落实综合治理、法制建设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各单位“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坚持矛盾纠纷日排查、周调度、月分析制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班子成员、村民代表全部参加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建立健全“一室五队”组织,继续开展视频监控“点、线、面”、打造违法犯罪“真空区”工程,继续抓好高清天网全覆盖工程,深入推进“1+N”平安校园建设,深化“三化两无”创建活动等。

(五)着力创出一个好的法治建设效果。一是各单位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自觉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实现矛盾纠纷依法就地调处化解,不激化,无越级访、群体访等信访案件,“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辖区内无违法人员,无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案件),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无邪教人员活动。街道无命案发生、村无刑事发案,社会环境和谐稳定。二是各单位各项工作法治化、制度化。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有章可循,且符合法治精神。三是各单位党群、干群关系和谐,群众安全感、正义感、满意度较高。

“遵从法律崇尚法治”“五好”基层法治单位创建活动中五个“好”的要求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不可分割,各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统筹兼顾,不可偏废,确保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三、工作安排

该项工作主要分宣传动员阶段、创建阶段和检查验收阶段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4月):主要是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创建工作动员会议,进一步宣传创建法治街道的重要意义,做好宣传发动。

(二)创建阶段(2015年5月—12月):各单位要按照创建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创建工作,确保各项要求全面达标。各村委会、各单位必须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于12月20日前将创建工作总结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上报至街道创建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6年1月):2016年1月,迎接上级的相关检查。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确保创建活动健康有序地开展。

(二)抓住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各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抓住当前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创建工作的切入点,提出适合本单位创建的阶段性目标与要求,在创建工作的每个阶段,力争切实解决一些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要突出本单位的特色,不断开拓创新。要注重培养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全面推进创建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做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在开展创建活动中,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任务和工作重点,宣传创建活动对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引导、调动、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总结推广群众创造的鲜活经验,营造一个各方面力量参与、全社会共同创建的良好氛围。

2016法治建设工作方案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廉洁高效、法制宣传和法治实事惠民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制约法治建设推进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按照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法律素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推动行政相对人树立食品药品法制观念,自觉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促进提高社会公正诚信度和法治化管理水平,构建法治建设长效机制,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

四、工作措施

认真按照《区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工作实施方案》(常新法治办〔2016〕1号)要求,充分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思想觉悟,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做到爱岗敬业、忠于法律、执法为民,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不良行为,树立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自觉学法用法守法,努力打造一支“公正执法,廉洁高效”的监管队伍。

(二)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市行政执法暂行规定》要求,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说理。遵循行政处罚法定、公正、公平、过罚相当的原则,围绕案件受理、调查取证、案件审理、告知听证、处罚决定和处罚程序等,采取书面、口头等形式向当事人阐明案件涉及的法律、事实和情节等事由,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凡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既严格执法,又以理服人。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积极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三)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综合运用政策辅导、走访约见、规劝提示、信用公示、警示告诫、行政建议等方式,将行政指导贯穿于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全过程,积极化解和消除不和谐因素,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做到各项工作透明化,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监管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使“阳光政务”成为依法行政的助推器。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落实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相互配合、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切实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落实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讨论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

(六)加强执法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通过自查、互查、查看台帐、调阅卷宗、调查问卷、现场检查等方式,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行政相对人、企信通短信问答、发放《机关公务人员公务行为反馈表》等方式,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

(七)抓好法治惠民实事工程。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高效办理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受理,及时处理,及时回复,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案件办结率、群众满意度100%。办好法治惠民实事,有效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争创法治惠民优秀实事项目。

(八)开展好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及法制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和“法治大讲堂”等活动,以及利用分局网站《法制宣传》、《政策法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栏目,大力宣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诉求、依法维权,用好法律武器,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五、工作步骤

(一)提高认识阶段(2月下旬—3月中旬)

做好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的深入发动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合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下旬—8月)

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认真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提高阶段(9月—10月)

及时收集开展法治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在吸收借鉴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制定详细的整改工作计划,并整改落实到位。

(四)迎检测评阶段(11月—12月)

利用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法治建设工作成果,努力提高群众认知度,为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法治建设满意度测评各项准备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党组领导、科室负责、上下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保障力度。落实好专项活动各项保障,确保组织、人员、经费和效果“四到位”,为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各科室要结合本职工作特点,在综合协调、日常监管、稽查执法等重点工作环节,身体力行,充分履职,彰显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注意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积极探索长效机制,促进活动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2015基层法制学校建设工作计划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第五篇

基层法制学校建设工作计划

为建立村民法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民法律素质,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为全镇农村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南、金桥、花园等30所法制示范学校。根据县局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任务

1、本年度成立29所村民法制学校,完善花园示范性法制学校,建立管理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确定好学校管理人员、教学人员,布置好教学场地。

2、宣传动员,动员村民积极参加学校教育活动。

3、法制学校每季度授课不得少于一堂,全年授课不少于6堂,授课内容必须与农民贴身利益紧密相连。

4、加强师资力量建设,适当聘请法律专业人士辅导老师,提高教学质量。

二、工作要求

1、成立金石桥镇基层法制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武装政法委员陈端阳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等部门为成员。

2、全镇要提高认识,明确法制学校建立的意义与目的,各部门单位要为建立法制学校提供相应的服务,保障学校顺利举办课程。

三、计划要求

1、法制学校必须在五月底建设完成,校委会成员到位开展教学工作。

2、加强宣传动员工作,学校建立前和建立后都必须坚持宣传,力求更多的学员有机会参与学习。

3、校委会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学校老师加强教学备课,必须有教案存档。

金石桥镇基层法制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2016法治建设考核实施方案
基层法治建设年实施方案 第六篇

一、组织领导

2016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工作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领导下,根据市党政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统一安排,由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

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

三、考核内容

结合我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实际和《2016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要点工作,将考核的内容确定为工作保障、重点工作、表彰奖励三个方面,总分105分,其中工作保障、重点工作100分,表彰奖励为加分项,分值5分。

(一)对县、区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分别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依法治县(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发挥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1)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及落实情况;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等情况。

(2)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形式。主要考评“法律七进”、“江淮普法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法律节点活动的开展情况;贯彻落实《在全省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意见》情况。

(3)法治文化。主要考评法治文化制度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县、区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二)对市直部门(在铜垂直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

1、工作保障(26分)

从领导重视、会议专题研究、机构人员配置、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基础建设等方面考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情况。

2、重点工作(74分)

主要考评建立健全和完善学法制度,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认真落实本部门、本行业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积极支持配合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完成全省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年度考核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各项指标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3、表彰奖励(5分)

根据各市直各部门、直属机构、在铜垂直管理单位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和获得表彰奖励情况,酌情予以政策性加分。

四、考核方法

今年的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将采取自查、复查与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程序

(一)自查

考核对象应对照《2016年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细则(见附件),就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总结全年工作成果和经验,查找差距和不足,针对存在问题年内予以整改,在此基础上形成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自查报告,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复查

复查将与全市党风廉政与作风效能建设考核同时进行,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对象进行复查,被考核对象应对照考核细则,准备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资料和台账,供考核组查阅。

(三)综合评议

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2016年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综合评议小组,根据被考核对象提供的自查报告、台账资料以及复查的情况进行审核评议,并结合“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情况和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形成最终得分。

(四)考核结果报送及使用

由市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2016年全市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结果,经研究审定后,纳入全市党政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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