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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调查报告2016

2016-08-15 11:57: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拆迁调查报告2016(共6篇)拆迁安置问题实践调查报告关于宜兴市丁蜀镇拆迁安置问题实践调查报告金融工程0901班 王梦云 1302090116由于毕业实习所在单位为宜兴市丁蜀拆迁办,在实习过程中目睹拆迁工作人员的酸甜苦辣,深谙拆迁工作中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而作为政府与拆迁户之间桥梁的拆迁办充当着沟通调解融合的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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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拆迁调查报告2016
拆迁安置问题实践调查报告

关于宜兴市丁蜀镇拆迁安置问题实践调查报告

金融工程0901班 王梦云 1302090116

由于毕业实习所在单位为宜兴市丁蜀拆迁办,在实习过程中目睹拆迁工作人员的酸甜苦辣,深谙拆迁工作中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而作为政府与拆迁户之间桥梁的拆迁办充当着沟通调解融合的润滑剂,在拆迁工作中起着不容置疑的影响。作为一名应届大学生应当充当着社会的良心,民族的中坚,当代大学生应该用更多的时间来关注世界,着眼民生,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课程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基于此与当前我国发展与改革进程中的现状,尤其是建设领域中的拆迁问题,我选择了从拆迁安置人员着手,对丁蜀的拆迁安置工作做一研究与探讨。

以下为对被拆迁居民的调查结果:

1、 a、拆迁安置中,您对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是否满意?

的拆迁中,村民能分到的安置房的是以每个人为单位,每人30平方米。在后期的拆迁中,则是以户为基础,以人数为参考进行安置工作的。因此我们在采访调查中,针对此题没有补偿价格。我们了解到。政府对每位不能劳动的老年村民,在安置以后,每个月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过渡补助费为每月每平方28元,搬迁补助费上升到每月每平方米50元。针对这仅有的微薄收入,以现在的物价和消费水平,明显偏低,更由于许多被拆迁居民曾经是农民,拆迁后,地没有了,同时也找不到工作,致使被拆迁户陷入两难的境地。一方面,没有土地;另一方面,也没有固定工作。这种非农非城的状态是一个很严重问题。如果整个安置小区无业人员比较多,一方面可能造成很多赌博之类的不良风气。另一方面,可能会影响到一个地方的治安环境的好坏。

2、 拆迁后的生活成本有什么变化?

比,从调查可以看出,大多数居民认为拆迁后的生活成本更高,在我的调查采访中,有的居民说生活成本升高时显得比较愤怒,也有很理性的看待这个问题的居民,有的居民认为,拆迁后的生活环境变好了,生活成本升高是很正常的是。另一方面,我考虑到近两年的物价水平上涨的很快。因此扣除价格上涨因素的影响,实际生活成本是否升高不太好说,不过,对于本来是农民的安置居民,拆迁后的生活成本上涨是肯定的。

3、 拆迁后的邻里关系是否受到影响?

影响的多为年长的人,据分析,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其一是年长的人邻里关系比较久,也比较融洽,在拆迁安置的时候影响就会比较大,其二,老人的邻里观念更强一些,如果拆迁的时候不考虑到这些问题的话,对拆迁安置工作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4、 你对原住地拆迁后的规划是否了解?

5、 你对拆迁部门的态度是否满意?

明了拆迁方和被拆迁方的关系极不和谐,矛盾比较深,同时在采访中,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有很多居民是比较中庸的,他们的回答是一般,但是从谈话中,我明显感受到他们的不满。

6、 整体而言,你对有关部门的拆迁工作是否满意?

7、 您对当前的拆迁安置工作有何建议与看法?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留意了安置居民对拆迁问题的建议、看法及态度。如下:

(1)安置房的配套设施不齐全,周边没有大的菜市场,医院,银行,硬件跟不上。影响安置居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拆迁时与住户达成的协议不履行,失信行为严重。

(2)安置不合理,很多老年人被安排在顶楼,而小青年却安排在底楼。

(3)拆迁政策朝令夕改,不能保持稳定性,拆迁时间越早的住户,获赔越少,越早越亏。

(4) 安置小区内基础设施破坏严重,维护跟不上,很多地方存在安全隐患。

(5)物业只收钱不办事,门坏不修,路脏不扫。

(6)安置小区财务信息不公开。

(7)拆迁中存在强拆,恐吓诈骗。例如,在拆迁时断水断电。拆迁中村官都多拿房,腐败严重,官民不平等。

(8)过户期存在问题,赔偿的钱太少,政府应补贴。

在对居民的采访中,我最多的感受是他们的不满,在拆迁安置中存在着很多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城市拆迁是我国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过程中凸显出来的社会现象,由此产生的利益冲突也演变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大规模的城市扩张,旧城改造以及开发区建设,是拆迁成为了一种必然。本来是一种民心工程,却被一些地方官员当成捞资本,挣政绩的一种手段,由此引发的冲突成越来越烈之势。冲突的焦点主要在于,强行拆迁,粗暴对待被拆迁居民;二是补偿安置不合理,社会保障缺失,被拆迁人因拆致贫,固有生活方式被打乱。因此我提出如下建议

(1) 应及时公布拆迁条款信息

(2) 多关注百姓的心声,公正行事。

(3) 拆迁时及时安排,不拖拉。

(4) 以民为本

(5) 要公平对待普通民众。拆迁要做到公正和透明。

(6)不管是政府行为还是商业行为,都应该做到诚信,很多拆迁房补偿的实际平方数都少于所承诺的平方数。

(7) 应增加可供选择的地方,多照顾残疾人。

(8)应坚决打击拆迁中所存在的腐败行为。多为群众干实事。

篇二:拆迁调查报告2016
2016调查报告格式及范文

2016调查报告格式及范文

第1篇:大学生素质调查报告

一、调查的具体目标和方法

(一)具体目标

1、了解大学生综合素质现状

(二)调查方法

1、问卷调查

问卷调查在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大专生一、二、三年级进行,共发问卷100份,回收有效问卷89份,回收率89%。

2、网上调查

二、调查结果分析

大学生综合素质现状

1、对所学专业的认识

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学生对专业认识有充分的了解,30%的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只局限于课本,25%的学生认为专业与工作不对口,根本无法就业。

2、身体素质

调查结果表明,66%的学生对运动的热情较高,18%的学生对运动热情中等,9%的学生讨厌运动,7%的学生不排斥运动,但一般不做运动.这与他们的饮食习惯是相一致的,正常饮食的学生对运动的热情较高。值得注意的是,不喜欢运动的学生数占相当份额。同时,调查还不喜欢运动的学生,他们经常在生病,喜欢吃零食,且三餐不固定

3、个人能力

在调查中发现,18%的学生适应能力差,同时其应变能力,自我约束力,沟通协调能力,适应力普通性都不尽如人意,其活跃度也不够。对于这一结果,也许我们对学生的适应力感到无限地忧虑,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很多学生已经起来越注重自身个人能力的培养,其适应能力强,各方面的个人能力都在提高。

4、行为举止

在对调查结果的整理中,我们得到了一组令人震惊的数据,52%的学生能做到不说脏话粗话,48%的学生认为自己不能做到不说脏话粗话。30%的学生认识不到随意翻看他人物件是不道德行为,12%的学生不注意整洁得体,举止文明。

5、价值观念

通过调查发现,65%的学生有自己清晰的事业蓝图,且精神充沛,学习的动机是为提高自己意识,完善自我,35%的学生精神不济,不能认识到精神生活的重要性,没有事业的目标。

6、对他人的态度及团队合作

通过本次调查发现,78%的学生认为团队合作可以提高效率,遵守规章制度,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工作,同时调查还发现这部分学生对他人态度良好,乐于帮助他人,且积极听取别人意见,但仍存在22%的学生无法理解团队合作的快乐,以及帮助他人的乐趣。

三、对调查结果的思考

在现代社会环境下,需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还要在集体认同感和适应性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面对当前激烈的人才竞争,很多学生寒窗苦读十几年最大的目标可能就是为了寻找一份高薪面具体面的工作,因此,学生必须具备适应社会的综合能力。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具有导向的作用,是一种行为动力。在生活实践中,人们无不重视价值观的作用和影响。通过这次调查表明:大部分大学生自身已经意识到大学生价值观评价的重要性和社会意义。通过人与人之间的互相接触,交流情感,彼此吸取对方长处和积极因素,从而增进友谊,实现自我价值,增加同学们之间的凝聚力。未来的社会发展不是一、两个人能决定的,借助团队的力量,才能更好,更快的得到发展。首先,必须认清当前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趋势,深刻认识综合素质提高和人格魅力养成的意义和长远利益,养成主动力、积极的习惯;

其次,必须克服思想障碍,大胆探索创新,认真学习实践,注重形成特色;

最后,自觉主动培养坚定信仰、矢志不移的坚强亲和力;品行高洁、才学逸群的吸引力;沉着果断、潇洒自如的感召力;宽以待人、严于律己的亲和力;举止得体、言谈机智的感染力;勇于开拓进取的创造能力。

未来,大学生的综合素质高低决定了生存于社会的易难,为了更好的生活,也为了更好的发展社会,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是不可延迟的事情了。

作为一名当代大学生,我们有和英雄一样的使命---继承中华民族的一切优良传统,继承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领导中国人民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继承和发扬革命传统,自觉担负起挑战。

第2篇:水资源调查报告

一、我区的水资源现状

水资源的状况,或者说水资源对环境的承载力可以用两个方面的指标来反映。一是水量状况,二是水质状况。通过调查了解,我区的水资源状况是这样的:水资源总量、水质状况总体均呈下降趋势。

1.水资源总量年均趋少

降雨量偏少,水资源总量逐年减少,这是近半个世纪来全球气候演变的趋势,我区亦然。水资源量趋少可以通过两项指标来大概反映:一是河道径流量和可利用水资源量。水资源总量减少首先表现在河道径流量的变少。我区河流几乎都是澧水水系的源头,因而无过境水量。本行政区域内所产生的降水量,除去蒸发量和流出水资源量外,即为我区水资源总量。我区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2.0亿立方米,现状水平年约为1.6亿立方米,下降了18.7%。经调查,索溪河多年平均流量为2.88m3/S,而现在每到枯水季节,索溪水库一旦不放水,索溪河基本上是干河一条。黄龙洞断面最枯流量仅为0.19m3/S。其次,可用水资源量不足,尤其是环境生态用水量严重不足。物体与环境两者相结合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综合体的总体系统中,为防治水污染,改善水质、美化环境,促进具环境属性水资源的保护及可持续利用,促进国家水安全、生态安全及生态保障体系的建立,并为不断满足广大人类物质和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和社会化高福利公共用水而协调自然生态平衡与发展所需用水,称为"环境生态用水"。不容置疑,其中部分用水与农业用水、城市用水、特种用水是相互交叉利用的。在我国长期供用水制度中,形成工业、农业、生活传统的供用水制度,唯独环境生态用水没有列入我国的用水制度。环境生态用水是保障人民生活与健康质量的不断提高,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水生态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备用水。武陵源区作为世界著名的风景名胜区,从理论角度来说,生态用水至少要达到占总用水量的20%,但我区生态用水占不到10%。就拿索溪河来说,河道用于维系水生态环境的必需水量都不能得到基本的满足,干旱少雨季节,河道断流可以说是常见现象,更谈不上河道景观用水,由此造成水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鱼虾等水生生物几乎绝迹。更有甚者,近几年来,上游的金鞭溪径流量也逐渐减少,几近断流,令人揪心。

2.饮用水源地单一,缺乏饮水安全保障

城区饮用水源主要靠索溪水库保障,这种单一的供水水源模式为饮水安全埋下隐患,一旦发生不可预见的水源安全事故,城区供水将完全中断,带来严重后果。因此,有必要考虑筹建后备水源建设问题。

3.水质状况总体呈下降趋势

根据已进行过的水质检测情况表明,我区水质状况总体呈下降趋势。水污染的来源主要是生活污染,不仅地表水如此,局部地区浅层地下水也是一样,如军地坪城区,通过水样分析,其大肠菌群数量至少要超过国家饮用水标准100倍以上。水体受到污染,直接影响到河道生命健康,破坏水生态环境。具体反应到索溪河,造成的是河床中的石头变黑,藻类等水生生物滋长,严重影响河道的容貌。

二、形成原因

(一)水资源总量减少缘由

1.降雨量减少

降雨量减少是造成水资源总量减少的主要原因。受全球大气候变暖的影响,近几年来,我区也出现了少见的持续性干旱天气。经调查,我区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507mm,但自2016年以来,降雨量分别为:2016年1924.9mm,2016年为1530.3mm,2016年为1264.3mm,2016年为1291.8mm,以2016年为例,只占到正常年份的86%。

2.城镇用水多元化,用水量急剧上升

除传统的农业用水外,城市公共用水(含绿化、街道清洗、消防、城乡居民用水)、农村人畜饮水等用水呈大幅增长之势,仅索溪峪城镇每年约需水量为420万吨。1995年以前,我区城市公共用水每年的需水量为70万吨左右,至2016年为370万吨,用水量年均递增16%。2016年按人均每日180升来计算,仅外来人口用水总量就达216万吨,当年的净增用水量为32.4万吨。

3.水环境的维护未完全到位,水资源无序开发,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由于我区建区较晚,城市供水基础设施未跟上,早期所建宾馆酒店基本上都是自辟水源,其中大部分是凿井取水。抽取地下水不仅取水方便(一般都在宾馆酒店院内),而且取水成本低廉,因而各大小宾馆竟相凿井取水,至2000年仅办过证的就达52家。肆意取水不仅造成供用水秩序混乱、用水安全得不到保障,也造成了水资源的大量浪费,直接导致了水资源的短缺。经调查,到2000年,部分水井因地下水超采已无法取到水。索溪河也因军地坪城区过量抽取地下水而径流量锐减。张家界森林公园的地下水超采,可以说也是造成金鞭溪上游生态用水不足的重要原因之一。2000年,地下取水引起了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并于同年出台了《禁止擅自取用地表地下水的通知》,区水务局为此做了大量的工作,陆续封停了近40家取水单位。但受利益驱动,私采地下水屡禁不止,特别是2016年干旱以来,地下取水呈愈演愈烈之势。仅森林公园就有16家单位无证取水,其中地下水9家,地表水7家,总取水量近30万m3/年。可以想见,如再不采取有效措施,有效保护水资源,核心景区特别是金鞭溪,一遇干旱性天气则无充足水源,则何以成景,以何赏景。

(二)水质变差缘由

索溪河是贯穿我区全境的母亲河,不仅担负着城区供水的重要任务,也是水域风景的重要资源,是城市建设与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湖南省水功能区划的要求,索水最低应维持在二类水质水平。但索溪河水质总体维护在二类偏下,接近三类水质。造成水质变差的主要原因是人类的生活污染。索溪河生活污染不仅源头有,而且沿线都有。按照索溪河流域来区分,索溪河的污染源主要有五处:一是上游的森林公园管理处;二是水绕四门旅游服务区;三是袁家界旅游服务区;四是天子山索道及未拆迁的居民点;五是军

地坪城区至河口村沿线。虽然在森林公园管理处和岩门村分别设置了两个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有限(森林公园全园日产生活污水约3000吨,锣鼓塔污水处理厂的日处理能力为3000吨;武陵源区日产生活污水约2.2万吨,岩门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仅为4000吨,超负荷处理能力为6000吨,即超6000吨以上基本为直排;所以在雨季基本上直排),加上排污管网未能完全收集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向河道内排污便形成了河道污染的主要来源。生活污水中富含各种有机物、胶体和高分子物质等悬浮物和溶有氮、磷、氯、尿素的溶解质和其它有机物分解产物。这些物质直接造成水质的混浊和一定程度的富营养化,使水体滋生水生生物和细菌,从而导致水质变差。

三、对策与措施

1.进一步完善水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首先是全面开展水资源的调查评价工作。建议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市政府2016第50次常务会议要求,尽早尽快拟定武陵源区水资源规划,由区政府组织审定、发布,就全区水资源按功能分区、性质、用途、保护目标、保护措施予以明确规定。特别是要做好饮用水源地规划,完善后备水源建设。为水资源管理提供具体目标和依据,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其次,继续贯彻退耕还林政策,大力推进植树造林活动,巩固绿化成果。对于水土流失中、强度区域,要加强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的有机结合,突出植物措施,营造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对于宜林地区,要全面绿化植树,提高植被覆盖率,增强森林植被的蓄积水能力,达到涵养水源的目的。另外,新开发的建设项目必须尽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减少植被破坏,必须坚决贯彻"谁破坏、谁负责恢复,谁破坏、谁负责治理"的原则,防止造成人为的水土流失。

第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让全社会都关注水、珍惜水、保护水、节约水。牢固树立水患意识,促进人、水和谐。

第四,要科学配置、合理调度水资源

实现水资源的科学配置,合理调度水资源是重要环节。索溪水库是我区饮用水源的基础和根本,其兴利库容为1711.18m3。索溪水库不仅承担城区公共供用水,还要兼顾抗旱、发电、皮划艇水上活动,更重要的还要确保河道生态用水。河道生态用水以2m3/s来计算,全年计200天,则生态总水量约为0.3亿m3。其来水总量为0.65亿m3,可调节容量仅为0.18亿m3。因此,必须进行科学调度,才能确保不挤占河道生态用水。

2.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

首先是严格控制自备水源。要继续贯彻好张武政函〔2000〕10号文件精神,按照《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规定,对于自来水覆盖范围内能保障供水的,要严禁私采地表、地下水资源。已取用的,要予以查封。对于森林公园管理处区域,自备水源必须坚决取缔,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规划,逐步退出服务用水,保留管理用水,确保生态用水的主题。

篇三:拆迁调查报告2016
2016关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调研报告

一、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现状

县城区范围涉及镇、乡、乡、镇、镇和工业园,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面广、人口多、情况复杂。

1、征地拆迁方面:新型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是目前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县城市建设欠帐较大,近期任务特别繁重,包括和睦片区建设与完善、坝南片区建设、工业园扩园、旧城区改造等等,重点工程包括中学、人民医院、物流园区、市政道路、苏区烈士陵园、高速连接线等等。所有项目落地,面临的第一项工作则是征地拆迁问题。目前突显出的问题有征地拆迁旧帐,包括:模范大桥东头钉子户拆迁、中学征地拆迁、和睦片区市政开发(如时代广场用地范围)拆迁、滨江东连接线拆迁等等。所有这些未完成的拆迁任务成了阻碍城市化进程的绊脚石和拦路虎。

2、安置建设方面:过去几年的安置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补偿返土地安置。征用房屋及宅基地安置的方式主要是返还宅基地和货币补偿地上建筑物,征用其他土地主要采用的是货币补偿方式。在宅基地补偿方面主要是规划出安置区,然后与拆迁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返还宅基地给拆迁户,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把关不严、执行政策放松,出现了一户补偿多块宅基地的问题,让刁蛮和善于投机取巧的人得到了较多便宜,助长了拆迁难的歪风。

二、征地拆迁安置工作难的原因

1、调查研究不够。过去的征求拆迁安置工作方案基本是政府职能部门闭门造车,凭经验制定方案,没有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总以为自己的设计完美无缺,没有充分注意被征迁者的意见。例如已经流产的滨向北延伸拆迁兴糖商城的方案,方案已经制订而且拆迁建设规划已经公示,但最后因其科学性问题而被放弃执行。

2、征迁安置方法单一。征地拆迁安置是特别复杂的工作,仅仅是过去的货币补偿和返土地安置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正当的诉求,造成阻力大增。

3、执行政策存在随意性。征迁安置工作肯定要碰到一些被征迁者提一些无理要求,这些无理要求一旦被随意满足,负面影响无法估量。过去一户人补几块甚至十几块宅基地,迅速影响了和睦片区的征迁,甚至还出现了平阳商业街拆迁户王业祥拆迁多年后翻盘,要求再补宅基地的个案,这些就是政策随意执行的恶果,直接加剧了征迁安置难。

4、执法力度不够。其一,就是在征迁过程中对征迁钉子户的执行力度不够。模范大桥东头至今安然无恙的钉子户是的最牛钉子户,社会上普遍认为政府软弱无能;其二,就是政府控违拆违力度不够,助长了征迁安置难,近几年,最少增加几千栋违法违章建筑,政府虽说控违拆违,但效果不明显,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效应。

三、解决征迁安置难的方法

1、阳光操作让群众满意,人性征迁赢群众支持

首先,必须制定科学征迁方案。无论是整体拆迁方案,还是具体拆迁办法,都得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多层面调研,多方面研究,形成方案征求各界意见,特别要强调的程序是必须经过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讨论,并在群众中进行公示,广泛收集和吸纳群众意见。任何拆迁方案,应不离开给群众谋福利的宗旨,这是共产党和任何一级政府必须首先考虑的问题。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千百年的梦想是拥有自己安身的居所和赖以生存的土地。

征迁方案要特别探索新时期的安置工作方法。过去货币补偿与返土地安置方面的工作经验必须汲取,同时可以考虑建设安置房等方法加以完善。当然,安置房安置不能片面强调,因为单纯赶农民上楼定要引发新的矛盾,而且与上级政策不完全相符。建设安置房可采用引导和自愿的方式推广,并且可以与公租房、廉租房建设结合进行。在考虑土地、附属物等补偿标准时,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应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宽不就严”的标准执行。

其次,必须实行阳光操作。所谓阳光操作,一要公正拆迁过程。有了正确的拆迁安置方案,拆迁过程的公正对工作的推进至关重要。自1999年大搞城市建设,可谓拆迁越来越难,这其中当然与法律法规的健全,群众法律法规意识越来越强有密切的联系,但拆迁的公开、公正,也是制约拆迁顺利推进的关键。俗话说一碗水端平,不让老实人吃亏才能赢得百姓的支持。过去大道、平川大道、品禄园路段拆迁没有出现一户越级上访户,但是和睦片区拆迁出现过较大矛盾,群众盯着的不公平也是导火索。一户人补几块十几块地皮,刁蛮的拆迁户得更多实惠,肯定会触动全体拆迁户的利益神经。阳光操作二要公开附属物数据。就是在对附属物进行认真普查的基础上,拆迁前进行再次核对,以“三榜定案”形式将附属物情况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有错必改,以求公正、准确。

其三,必须坚持人性化征迁。李克强总理主政河南省时,大刀阔斧地开展了郑东新区建设,其制胜的法宝之一就是人性化地开展征迁工作。在郑东新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所涉及的效率与公平问题时,郑州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要让群众住得比过去好,生活得比过去好”的原则,并按照“两好”原则去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当时,郑东新区的征迁补偿经费远远高于国家标准,这是充分考虑了老百姓的诉求,效率让路于公平才更会出效率,这是每个城市在建设过程中都必须注意到的问题。联系我们的实际,不能让群众拆迁致贫,不能强行赶农民上楼,要让群众在拆迁中改善居住环境、改善生活质量,拆迁安置难问题自然会迎刃而解。

据了解,南康市对拆迁问题同样动了一番脑筋:他们将征迁的群众规划安置在相对较近的地区,安置用地综合考虑放在政府待建的专业市场四周,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自然形成了环拱市场的大区块,并备上医疗、卫生、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自然群众满意了,城市品味也上去了。我们不妨再借鉴一下郑东新区的做法:他们按照户均9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对群众进行安置,确保了每户都能够分到70平方米做住房的同时,还预留了创业、经营用地建20平方米的商租房,对商租用地还可以集中起来建批发市场、购物中心、宾馆等,由村民集中经营或出租收取房租,成了农民失地后的生活来源;安置小区住房享受郑州市经济适用房政策和相关费用减免等各种优惠,并办理房产证,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众的住房、生活成本。以上两地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2、保障劳动就业,解除后顾之忧

城市发展需要土地,城镇化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征用农民的土地。农民的土地现在尽管是集体所有、国家所有,但是实际上它还是农民的土地形态的资产。在不减少耕地总面积,集约化使用土地的前提下,如何把土地形态的资产变成财产性的资产,使农民当即得到实惠,而且能够继承,长期有保障,非常关键。村在别人割资本主义尾巴时,其偷偷办五金加工厂;别人包产到户时,其集约经营;别人摸着石头到市场经济,其大张旗鼓实行股份制改革,土地入股、如火如荼,所以其能长期成为时代发展的弄潮儿。结合实际,完全可以规划一村一品的加工企业,免费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技能培训。比如鱼丝加工、红薯干加工、成衣加工等,我们完全可以学习南康的成衣、家俱加工做“无米之炊”。再学学郑东新区广泛开发和争取就业岗位的政策,对使用失地农民的用工企业,按照城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50%和用工人数,给予2年补贴,企业用了失地农民工,政府还给予优惠税费政策。

为了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政府应考虑制定《关于被征地农民保障的实施意见》,建立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和就业生活保障制度,从政策上确保农民稳定的社会保障。政府征用土地,由政府从土地补偿费、土地出让金等收益中提取一部分交由村(居)委会或乡镇政府设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并接受财政、审计监督,并使政策持之以恒,让被拆征群众安心、放心。通过产业支持,政策保障等多管齐下,保障了劳动就业,解除了后顾之忧,征迁安置工作自然能顺利地推进。

3、推行集体财产股权转制引导农民转变成市民

村的现实不是神话,客观地说其仅是名字还叫村,其实其城镇化进程走在了全国的前列,农民身份已经改变,该村在城镇化过程中走了关键的一步就是集体财产股权转制改革。推进城镇化建设,不是征迁后建个城市,然后把农民都圈进城市里,都赶上楼去生活那么简单的问题,而应贯穿产城融合发展的理念。除了从体制形成上实现失地农民的城市化之外,该如何让他们从意识、素质、观念上得以转变,继而能够真正融入城市生活,并参与推动产城互动发展是我们的政府应认真加以研究的课题。

省建设厅组织的一次赴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韩家沟村的实地考察,其村委会组建了建筑总公司等多家股份制公司,村民的土地资产等均作为村民入股的资产,村委会根据村民各自特长,安排进入村股份制企业上班,享受工资、福利、退休保障等,村委会规划建设好村民住宅,统一供水供热供气等等,村民的生活跟北京市民没有了两样,他们的新农村建设也好、城镇化建设也好,纳入了村委会统筹安排的一盘棋,自然其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国之前,党和国家领导人基本上到过该村调研。我们的实际和这些先进比有很大的差别,但这是必由之路。

我们可以尝试找一二个村先行先试,鼓励其大胆进行股份制改革,以村委资产为基础,经清产核资,以股份形式量化给村民,设立失地农民的股份合同,以具有法人资格、能介入市场运作的公司组织替代村委会经济组织,再由政府给予政策倾斜,让农民尝到股份制的甜头,慢慢发展壮大。

经过这些政策的制订与落实,踏实的工作和持之以恒,的征地拆迁安置难当会迎刃而解,新型城镇化进程必然踏入先进之列。

篇四:拆迁调查报告2016
2016案件调查报告

案件调查报告(一)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热”,商品房、企业集资房、经济适用房、社会保障房、拆迁安置房等多种形式的住房出现在市场上。有市场就有交易,在交易后,诸如因短期内房价过快上涨,出卖人心理失衡,以种种理由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的案件;房屋买卖因完成不了过户手续而请求确认合同有效、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案件;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大量涌入法院,并存在纠纷不断扩大的趋势。我院在对大量个案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此类案件的特点及成因予以粗浅分析,对当前解决此类纠纷所依据的法律、司法解释的缺陷谈一些不成熟的看法。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特点。

(一)诉求集中。主要表现为要求确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确认合同有效、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理由主要集中于出卖时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或房屋未取得产权证书及经济适用房不能上市交易等。(二)出卖人反悔原因集中。大多系房屋价格大幅增长所致。从案件审理的情况来看,尽管众多出卖人在进行答辩时所提出的理由都并非是以房屋价格增长,但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然能感觉到利益因素的影响实为出卖人反悔的最主要原因。(三)调解难度集中。从本院对此类案件进行审理的情况来看,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原被告双方很难达成调解协议。原告一方要求严格按照当初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定彼此的权利义务并最终要求实现其权利,普遍不愿意接受合同之外另行支付补偿购房差价;而被告一方却认为当初双方签订合同时没有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或者以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能买卖为由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或者原告理应对其以现行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四)法院判决集中。我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遵循诚实信用与公平合理的合同法基本原则,除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的外,其余案件均以判决形式作出处理结果。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办案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有时会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

二、原因分析。【拆迁调查报告2016】

(一)利益驱动下的诚信缺失。此类案件大量出现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出卖人的诚信缺失,而此种现象的背后则是利益因素的影响。由于房屋价格呈现连年持续增长的态势,这种价格变化所导致的过去和现在之间的利益悬殊引起了被告的心理失衡,而房屋产权证件办理的进度缓慢又给予了出卖人将此失衡进行现实表达的机会,其结果就是出卖人不愿意依据原合同履行办理产权过户的义务。(二)现行立法、司法的缺陷。现行法律法规由于制定的时间早晚有别,同时具体法律法规又具有针对事项立法的特点,往往缺乏体系的逻辑严密性和和谐统一,因此在处理此类案件的时候,无可避免地在具体法律关系的认定上存在不同的意见和观点。这就容易给当事人在估计失信的法律成本方面形成错觉。同时,对失信行为的处罚力度弱,也是最主要的原因。(三)房屋买卖本身所蕴含的法律风险。1、未取得所有权证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是合法的物权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项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出卖人在转让时没有取得所有权证,其转让行为无效。所谓法律风险,主要是针对买受人而言,这时,房屋买受人可能因出卖人未取得所有权证而遭致对方毁约的风险。2、集资房。所谓“集资房”,是企事业单位利用自用存量划拨用地,群众自行集资建设,按成本价销售,以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一种方式。集资建房的对象范围是由单位确定的,带有福利性。但依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事业单位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分配的对象是本单位低收入者,对于已享受过福利分房、已购买过经济适用房或者是住房标准达到控制标准的职工,规定不得参加集资建房。但现实中,只要单位集资建房,所有的单位职工均可参与集资。在住房过剩的情况下,一些职工就将此类房屋推向市场。此类房屋买受人最大的风险在于房屋不能过户及过户时承担高额的土地出让金。3、经济适用房。所谓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对经济适用房在限制转让的年限内进行转让或将购房权私自转让给没有购房资格的人,都是违反了我国关于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规定,客观上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妨害了其他符合购房条件主体的购买权,存在合同归于无效的风险。4、拆迁安置房。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旧城改造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由于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存在很长的时间周期,进而蕴涵了诸多法律风险。司法实践中这种类型案例举不胜举,且逐年递增。一般情况下,拆迁房屋买卖双方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卖方都会要求买方支付全部或绝大部分房价款,而买受人在支付该巨额房款后并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双方形成的仅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虽然双方存有买卖合同,但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出卖方从法律上讲依然是房屋所有权人,这样买受人就会被置于高风险法律地位。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房屋物权变动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周期,期间可能会出现的法律风险诸如房价飙升导致违约发生、抵押担保设定、所有权人死亡出现、所有权人自身债务恶化、共有权人或第三人权利主张、房产查封扣押、赠与继承发生、标的物作价投资出资等等情况。该类纠纷的发生主要是由于双方在合同内容上没有精心设计,而且买受人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很大侥幸心理。

三、对策建议。

(一)规范买卖协议。由于房屋大部分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而在登记时,因其他共有人未申请登记,登记部门只将夫妻一方或者家庭成员中的一员登记为所有权人,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往往又是登记的所有权人或者家庭中的一员为代表与买方订立合同,合同签订后,卖方往往以其他共有人不同意为由毁约。因此有必要规范房屋买卖协议,对未在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共有人要求一起签订买卖合同或出具书面同意书。(二)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买卖双方的风险控制能力。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普及房屋买卖中的风险知识,提高大众的风险意识,将大量的此类纠纷消灭于诉讼前。此举不但可以减轻法院的审判、执行、调解负担,而且在时间点的选择上更有利,即在买卖双方的矛盾尚未升级的时候,更有利于促使其达成新的合意。(三)强化以案示法的宣传。以案示法可以充分发挥法律的社会引导功能。大力宣传法律判断和判决结论,可以引导其他类似情况的案外人对行为性质作出准确的判断,从而作出恰当的选择。(四)倡扬诚信观念与法治信仰。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一种信用经济,稳固的信用基础是市场经济的动力和源泉。我国要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在广泛倡导社会诚信的基础上培植和维护信誉,建立社会主义信用体系。当然,作为司法机关,有必要通过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对不诚信行为进行负面评价,加大失信成本,进一步在民众心中树立诚信意识和法治信仰。

四、对现行司法解释需完善的一点建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出台,为房屋质量瑕疵、贷款买房、惩罚赔偿、解除合同等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其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则要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难免出现适用法律不统一,判决结果不统一的情况。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定“国有资产转让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限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该规定为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在此种情况下,国有企业未在产权交易场所公开征集受让方而是私下与买受人签订买卖合同出售国有资产的合同是否有效?依据《合同法解释二》的规定,该合同应为有效合同,因为没有违反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实际上,该类买卖可能存在出卖人与买受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但要认定双方恶意串通似又缺乏客观标准,双方未按正常程序转让、受让能否即认定为恶意串通,如果不能认定,那么如果这种合同仅凭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认定合同有效,是不是法院以判决的形式认定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合法化,试问法院充当的是什么角色。又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合同法实施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而2016年12月1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应建立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经济适用住房由市、县人民政府按限定的价格,统一组织向符合购房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实行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制度。如果法院仅凭该办法是部委规章,而非行政法规为由确认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有效,那么,其他符合经济适用房准购条件的弱势群体的权益又将如何得到保护。再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地产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公布于1992年,现在还依此为依据解决问题已不适应现代社会及市场经济发展规律,该通知规定单位内部分房、腾房问题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但现实生活中,单位收了职工的集资款,因种种原因,单位建房的行为没有完成。这时,职工既无房可住、单位又无钱可退,法院又不受理此类案件,那么职工的诉求应当向谁表达,没有公权利介入的职工利益又如去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某些方面的效力似有高于法律之嫌。因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规范新型房屋买卖行为,维护交易秩序安全不仅是司法实践的要求,也是促进房地产买卖健康发展的需要。

案件调查报告(二)

今年8月,市委预防办、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采取以市院预防处为主体,统筹各发案县区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针对发生在我市农机购置领域的26件32人职务犯罪案件立项开展预防调查和犯罪分析。调查显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实施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自20xx年中央将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纳入国家“三补贴、两减免”的支农惠农政策以来,资金规模已由最初的数千万元增加至数百亿元。然而,随着国家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资金规模日益扩大,骗取、侵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的职务犯罪案件也呈现出频发高发的严峻态势。不仅破坏了我市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更严重损害了广大农户的切身利益,有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并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有效遏制。

一、我市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情况、案件特点及作案手段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该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6件32人,涉及包括市级农机管理中心在内共11个管理单位。

(一)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

1、贪污受贿现象严重。在昭通市及所辖1区10县中,1市、1区9县的农机部门存在套骗农机补贴、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等情形。在全市11个农机站长(含乡镇农机站长)中,5个涉嫌贪污农机补贴、12个涉嫌收受农机经销商贿赂。案件中,犯罪主体较为固定,即负责农机补贴的直接责任人,在所查处的26起案件中,涉及农机站站长17件,占65%。作案手段较为单一,19%是以虚报购机款的伎俩套取国家补贴。

2、涉案金额大。检察机关立案查办的26件案件,涉案总金额高达600余万元,其中5万元至10万元的12件,10万元至50万元的4件,50万元至100万元的特大案件3件,100万元的特大案件4件。涉及金额最大的是镇雄县农机管理中心主任涉嫌受贿案,其涉嫌收受贿赂高达200多万元,创下了涉农贪污贿赂案件金额历史之最。

3、“一把手”涉案突出。在查办的32人中,农机管理部门局长、副局长、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有21人,占66%。其中,“一把手”单独作案的17人,占53%;“一把手”伙同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贪污受贿11人,占34%。

4、发案集中,发案范围广。农机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在农户大量购机的短短两年多时间(20xx—20xx),农机购置补贴领域已成为贪污贿赂犯罪多发易发部位,全市10个县区及1个市级管理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除盐津县外,全市有10个农机管理部门发生案件,9个农机管理中心主任、4个副主任、1名市级管理科负责人及部分相关人员被立案查处。

【拆迁调查报告2016】

5、窝案、串案比例高。所立案查办的26件农机管理系统案件中,90%以上系窝案、串案,呈现办一案挖一窝,查一个带一串的以点向面的辐射式传播。一人向同一农机管理部门的多人行贿,一人向多个县农机管理部门的多个人行贿,官商勾结共同贪污、官员之间勾结共同贪污和受贿现象普遍。在被调查的18名农机经销商中,绝大多数曾向2名农机系统工作人员行贿。

(二)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作案手段

1、按一定比例给予农机部门工作人员“好处费”。调查发现,自20xx年昭通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来,农民主要采购的是微耕机。从所办理的26件案件来看,微耕机经销商、代理商直接按照每销售一台微耕机给予农机部门国家工作人员300元、400元不等的回扣。如经销商曹某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向镇雄县农民销售微耕机4000多台,曹某就按每台30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给予农业局长、副局长、农机站长、副站长“好处费”165万元,曹某还按每台300元、400元不等的价格单独给予镇雄县农机站长吴某“好处费”156万元。

2、虚构农民购机花名册骗取各级所给的购机补贴。因农机机号均是唯一的,因此农机部门通过与经销商串通勾结,弄虚作假,申报补贴,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和县级农机补贴资金。一是由经销商提供虚假的农机机号、虚开发票,农机站人员伪造农民购机资料,农机站工作人员将虚假销售上报省农业厅、财政厅复核后,农机经销商套取国家补贴和县级补贴后,又将“协议”好的数额分给农机部门工作人员。镇雄县农机站长吴某伙同副站长谭某、农业局长王某、副局长庄某共同贪污国家补贴案,就采用这一方式。二是农机部门工作人员找到农机代理商,虚填农民购机花名册,按县级购机补贴标准套取县级购机补贴。如巧家县农机站长孙某要求农机代理商提供虚假的农民购机260台的花名册,并由代理商联系农机业务量多的经销商,由县农业局补贴每台500元转帐13万元到昆明经销商帐户上,再由经销商将套取的县补资金转帐到代理商个人的帐户上,由代理商提取现金交给农机站长孙某后二人平分所套取的县级补贴13万元。

3、借农机推广和技术培训之机肆意收受贿赂。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及技术的集成推广和运用,负责农机购置财政补贴的审批办理等。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借推广新型农机具、培训农机手之际,帮助经销商宣传、推销农机设备,并按销售额提取“推广费”。如昭阳区农机站长张某,利用职务之便为农机销售商推销微耕机、拖拉机等农机,在20xx年至20xx年期间共收受多家农机经销商贿赂14万余元。

(三)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原因

主观方面表现为:

【拆迁调查报告2016】

1、法制意识淡薄。从涉案的10多名农机系统管理层人员的情况调查发现,大多数在农机管理的能力方面表现较强,对自己职能职责认识得清、能兢兢业业工作,还积极参与许多政府中心工作,却忽视了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纪律、法律的学习,认为商业贿赂是普遍现象,办事找关系送钱送物大家都是这样,送上门的好处不要是傻子。因而,导致法律意识薄弱,单薄的思想防线在各种利诱的冲击下一触即溃。

2、受金钱至上腐朽思想侵蚀,廉政防线不攻自破。纵观农机系统的管理人员,无论是站长或是副站长,乃至局机关领导,都是生活富足,家有房产,收入不菲,但在社会的一些不良环境影响下,一些干部未能经受住利益的诱惑和考验,在糖衣炮弹的一次次轰炸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侵蚀和腐朽了自己的思想,进而一步步向罪恶深渊迈进,一发不可收拾。

3、不良嗜好迫其铤而走险。有一位嫌疑人曾经这样说道:“全市农机站长有许多是我的同学,我十分了解,以前大家太朴实了,都是因为玩麻将手中宽裕点才都出问题了。”正是在这样的追求和放纵下,农机部门一些人的不良嗜好渐渐突显,以致将黑手伸向惠民资金,贪污受贿,大肆侵吞套取国家农机补偿款。曾有几个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调查中,对自己贪污受贿的资金去向难以启齿,没有存款、没有用在家庭、没有用在子女就学。在办案人员的法律攻势、政策攻心下,答曰:都整去打麻将了。他们“血战”了人生,输光了前程,击溃了亲情。

四是攀比心理作祟,补偿欲望强烈。从个人因素来看,基层农机管理工作长期以服务“三农”为主,常常与机具和农民打交道,工作非常辛苦,且单一枯燥,而现行体制下,农机管理人员的收入往往与其工作强度有一定的差距,与一些高收入的行业工作相比,容易发生个人心理上的变化,特别是容易产生居功补偿心理而诱发职务犯罪。曾有一名主任在交待自己的问题时这样说到:“费了这么大的力从上面争取资金补贴农户,眼看用不完又要被财政收回去,太可惜了,不如把它套出来用掉”。

客观方面则表现为:

1、价格虚高,丰厚的利润空间导致贿赂案件多发易发。通过办案,我们发现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农机具的市场销售价往往要比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采购的机具价低得多,(

2、监督缺失,给贪污贿赂犯罪孕育了温床。一是缺乏有效的上级监督。按照农机补贴办理和审批的程序设置,农民办理农机补贴手续全部在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完成,且省级部门安排的农机补贴专项资金都直接安排到县一级农机部门。市级农机管理部门虽然对县级农机管理部门批准的农机有审核权,但局限于书面这审核,监督流于形式。二是缺乏有效的外部监督。农机部门既具体负责办理和审批农机补贴专项资金,又掌握着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的结算大权,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而财政部门对农机补贴专项资金的监管也仅局限于书面审查,公示制度在实际中也得不到有效落实,对农机部门的外部监督明显缺失。

3、领导不带头廉洁自律,上行下效。无论是贪污还是受贿方面的窝案,都存在站长或副站长起了贪心,一个人又不敢独吞,或是一个人无法运作,或是为寻求庇护,而向上级领导汇报,领导不但没有及时制止下属的违法犯罪行为,却在共同利益的趋动下,默许或签字认可,从而产生了犯罪,不但害了自己,也害了的手下,形成窝案。

4、不切实际的量化任务,给职务案件易发多发埋下伏笔。一些地方政府或是农业系统不充分调查掌握我市农机购置、农机推广的基本数量和要求,而脱离实际一味追求数量,造成具体负责或经办购机补贴工作人员有利可图、有空可钻,导致虚报套取资金,诱发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易发多发。

二、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通过对我市农机购置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环节、作案手段、案件特点及致罪原因的分析,结合调查发现的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为切实服务“三农”工作,有效遏制农机(具)购置领域职务犯罪,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加强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力度

农机购置补贴是国家重要的惠农政策,惠及的对象是农民,而办案中发现广大农民朋友对补贴数额和补贴项目并不了解,对农机管理部门工作流程和服务职能也不清楚,这说明我们的政策宣传和“政务公开”力度明显不够。因此应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促进局务、乡务、站务公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和广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补贴范围、对象、原则及操作程序、补贴目录、资金补贴标准,确保农机补贴宣传到位、落实到位,保证政策的公开、透明和群众的知情权。

(二)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知识讲座,强化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

全市农业行政主管机关和具体承担农机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特别是“一把手”、中层以上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要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上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职业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抓好干部廉洁自律,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针对部门领导和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学习、党风廉政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通过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每一个农机管理工作人员算好“五笔帐”,即组织培养帐、亲情悲欢帐、个人成毁帐、家庭安全帐,经济得失帐;自觉做到“四个珍惜”,即珍惜组织培养、珍惜工作岗位、珍惜个人名节、珍惜幸福家庭,抵得住诱惑,始终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同时,要十分注意发现和宣传在各自岗位上拒礼拒贿、廉洁自律的典型,弘扬正气。

(三)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建立和完善长效监督机制

1、明确和强化农机主管部门“监管主体”的职能定位,而不宜作为农机产品流通环节中的合同主体,确保从合同签订到付款、交货的全过程,农机管理部门仅作为监管主体依法审查农户购机资格,不干扰双方交易行为,有效降低行政干预。

2、增强服务职能,减少中间环节,在企业和农户之间建立通畅的信息渠道,试行农机目录经销商经营为主经营向市场经营调节为主转变,推行凡是目录内的农机具,不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只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农机具,由农民自主议价购买,逐步实现产品的流转从经销商→农机局→农户的间接渠道,转变为经销商→农户的直接渠道,促使企业与农户之间达成公平交易、企业与企业之间形成公平竞争。

3、借鉴涉农补助“一折通”方式,推行购机农户在农机管理部门实名备案及存折发放前在购机农户所在乡(镇)村公示制度,确保“补贴”直接兑现到农民手中,让农民真正受益。

4、搭建阳光交易平台,严格监管农机购置补贴的实施全过程。优化、设立农机交易场所,为农机经销商提供摊位和展销场地,农机经销商负责组织列入补贴目录的农机产品在交易所展示和销售;同时,建设完善信息发布、交易管理、售后服务、技能指导及投诉备案功能齐备的专网平台,适时监控农机补贴申请、协议上报、审核、供货审批、补贴资金结算等环节,做到程序严密、运行透明。

5、注重发挥政府监督、部门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切实改善“上级监督太远,下级监督太难,平级监督太软”甚至监督缺位的局面。加大地方政府监管力度,有效整合政府、财政、审计、专门机关等相关部门监督职能,形成合力,有针对性地对农机补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充分发挥部门纪检人员的监督、检查作用,对各县区农业局分管副局长、购机办主任、县乡农机站长在工作流程、执行制度上实行严格的廉政风险防控,把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廉洁自律,贯穿于农机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6、严格社会诚信体系和市场廉政准入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与检察机关共同形成严惩行贿犯罪工作合力,不使任何一名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个体、私营企业在我市有遂行“潜规则”的市场空间,以达到彻底净化市场空气,保护干部的目的。

案件调查报告(三)

一、调查方法

1、听取驻青办事处有关人员介绍。

【拆迁调查报告2016】

2、查询驻青办事处账簿。

3、查询青岛市维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可公司)工商登记资料。

4、考察维可公司现状。

二、案件概况

**年2月3日,驻青办事处借款18万元给维可公司,用于生产经营活动,20**年10月2日偿还5000元,20**年4月11日维可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朴奇书面表示愿将个人所有的房屋折价175000元抵给驻青办事处用于偿还债务,20**年6月29日房屋过户,但驻青办事处与李朴奇未能就房屋价格协商一致,所以,尽管办理了过户但房屋买卖(抵债)合同没有成立。20**年8月4日,经驻青办事处同意,李朴奇将上述房屋卖与第三人,驻青办事处和买卖双方签署备忘录,阐明该房屋实际产权为李朴奇所有,并协助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此后,驻青办事处多次向维可公司追偿债务未果。

另查,维可公司是经合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60万元,由青岛市宝奎公司、青岛市市场科学研究会和自然人张宏共同出资设立,1995年9月7日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登记,法定代表人李朴奇。**年10月28日该公司由于“改制”经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变更登记,股东变更为李朴奇、xxx、xx、xxx。目前,工商登记资料显示该公司仍合法登记,但经考察其登记住所并未发现该公司的存在,登记电话已经停用,法定代表人李朴奇也查无下落。

三、特别提示

在维可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中的某些文件上应由该公司股东青岛市宝奎公司代表人签名处发现有“李晓(代)”字样,经核实为驻青办事处主任李晓先生的亲笔签名,这些签名出现在该公司设立过程的文件中。李晓先生解释说这些签名是接受青岛市宝奎公司的委托签署有关文件所为。报告人认为李晓先生的签名是一种普通的民事代理行为,与本案无关。或许,李晓先生的签名会被理解为李晓先生与青岛市宝奎公司之间存在信任和友好关系,进而认为李晓先生批准其负责的驻青办事处借款给青岛市宝奎公司为主要股东的维可公司是受到上述信任和友好关系的影响,报告人在此强调的是,李晓先生接受青岛市宝奎公司的委托签署有关文件和李晓先生批准其负责的驻青办事处借款给维可公司二者没有法律上的联系。

四、分析

1、本案是一起单位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驻青办事处经其负责人批准将单位账户上的钱借给维可公司,维可公司开具收款收据并加盖公章,收款(经办)人处有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朴奇的签名,表明借出和借入款项的行为是两个单位之间的法律行为。

2、债务人仍为维可公司。驻青办事处借款给维可公司后维可公司经过变更登记股东全部更换,但根据《公司法》以及维可公司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股份转让后债权债务随着转移。

3、诉讼时效可能已经届满。本案的借款属于不定期借款,时效从债权人要求偿还或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日起算满两年,在此期间内如发生时效中断事由则重新计算。据现有资料知道,最近的一次可以被证明时效中断的日期为20**年8月4日即驻青办事处和李朴奇房屋买卖双方签署备忘录之日,距今已超过两年,以后虽多次追偿但无证据证明,如不能发现或取得新的证据则意味着时效已经届满,因此建议收集或获取新的证据。

篇五:拆迁调查报告2016
2016社会问题调查报告

社会问题调查报告(一)

为了准确客观地掌握人民群众对当前和顺县社会治安状况的反映以及对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秩序的真实感受,进而找出影响当前群众安全感的主要因素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受县人大的委托,和顺县统计局于20**年11月26日组成专门调查组,对全县社会治安进行了专题调查,本着客观公平、随机抽样的原则。调查组人员深入10个乡镇的所在地、居委会的一个小区、10个行政事业单位、5个企业、5个学校共填写了130张调查问卷,调查采取入户走访的形式进行,现将这次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的主要内容涉及群众对当前社会的评价、群众的安全感受、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各种违法犯罪的程度,群众对当前社会治安状况的心理感受、群众对打击罪犯力度的评价、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满意程度等方面。

1、调查对象的性别、年龄:男性80人,女性50人,20岁以下的2人,21岁以上30岁以下的16人;31岁以上40岁以下的34人;41岁以上50岁以下的37人;51岁以上60岁以下的23人,61岁以上70岁以下的14人,71岁以上的4人。

2、调查对象的文化层次:文盲4人,小学文化的31人,初中文化的46人,高中文化的31人,大专文化的15人,大学本科及以上的3人。

3、调查对象的职业身份:工人5人,干部9人,职员5人,务农农民66人,务工农民1人,经商农民12人,文教科卫体占8人,个体工商业者4人,服务业人员1人,无业人员8人,离退休9人,其他2人。

二、群众对当前社会安全状况的感受和基本评价

1、调查对象感受目前社会治安环境安全状况

从问卷调查情况看,在目前社会治安环境下,调查对象“很安全”的占15%,感觉“安全”的占61%,感觉基本“基本安全”的占19%,感觉“不太安全”的占5%。

2、调查对象认为影响安全的原因

在影响安全的主要原因中,选择“刑事犯罪”的占16%,选择“公共秩序混乱”的占30%,选择“交通事故”的占38%,选择“火灾”的占10%,选择“危险物品”的占6%。

3、调查对象所在地社会治安状况的评判

在调查中,调查对象在回答对“所在地治安状况很好”的占33%,认为“较好”的占43%。认为“一般”的占22%。认为“较差”和“很差”的分别有1人。

在评判当地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情况时,认为自己所在地与去年相比,有“明显好转”的占32%,“有好转”的占44%,“和以前一样”的占23%,“比以前差”的仅有一人。

4、调查对象对各种违法犯罪现象的认识程度

从调查对象所在地一些违法犯罪严重程度的评价看,总的来说各种违法现象不严重,相对而言,认为“赌博现象”和“入室盗窃”犯罪现象表现“一般”和“比较严重”占的比例较高,分别达到25%和15%,别的违法犯罪现象基本都属于“不严重”或“不太严重”。但还有大部分人对有些犯罪现象不了解,特别是“吸毒贩毒现象”,“制黄贩黄、卖淫嫖娼现象”,“外来人员违法现象”等现象不太了解,其主要原因是这次专项调查对农村农民的覆盖面较大,达到77%,这部分调查对象生活在农村,对这些违法犯罪现象现在知之甚少。

调查显示,在130名被调查者中,未遭受过不法侵害的有123人,占调查总数的95%,只有7人遭受过不法侵害。其中20**年遭受一次不法侵害的6人,二次的1人;入室盗窃的3起,自行车被盗2起,人身侵害1起,其它1起;发案后“报了案”3起,“未报案”4起;报了案公安机关“已破案”1起,占33%,未采取任何措施或行动的2起,占67%。

三、群众对政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基本评价。

1、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有待加强。

调查显示,认为政法对违法犯罪打击“有力”的占70%,认为“不太有力”的占26%,认为“不力”的占4%。这说明政法机关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还有待加强,同时也反映出群众要求政法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愿望。

2、增加群众安全感最急需解决的问题。

调查显示,认为最急需解决的问题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分别是“公正执法”占28%、“加强青少年教育”占20%、“提高警察素质”占12%、“迅速破案”占9%、“加强巡逻”“加强外来人口管理”都占7%、“其它”占6%、“增加街面警力”占5%、“改善警民关系”占3%、“鼓励见义勇为”“警察装备”都占1、5%。

3、当前政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不了解”共54人占42%,“效率不高”共42人占32%,“工作推诿”共10人占8%,“态度生硬”共9人占7%,“执法不公”共7人占5%,其余各项8人占6%。大部分人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我们的调查对象大部分是农民,和这些部门很少甚至没有打过交到。

四、对策建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感,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深入普法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大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的力度,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担负起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政治责任。要正确估价当前社会治安面临的形势,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搞好政法、综治工作的内在联系,花大力气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加强“五五”普法宣传,提高公民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把“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纵深发展;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起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激励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坚决打击利用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大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力度,努力铲除腐蚀人们精神世界、危害社会主义事业的腐朽文化,保护和促进先进文化的前进和发展。

(二)注重矛盾排查,调处矛盾纠纷。随着社会转型期利益格局的进一步调整,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将进一步凸现,对社会治安稳定必将产生一定影响和冲击。矛盾纠纷给社会稳定带来一些隐患,务必充分估计出现矛盾的复杂性和工作的艰巨性。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调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可能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密切掌握社会动向,依法调节各种社会关系,及时解决因资源二次整合,拆迁、改制等利益调整所产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要快速反应,冷静处置,做好教育疏导工作,有效化解和钝化矛盾。要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努力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人员的利益,认真分析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成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依法予以调处和疏导,把纠纷和矛盾解决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态势。实现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实行长效管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只有“严打”才能震慑犯罪,伸张正义,树立广大人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信心。对于某些社会治安混乱地区和某些猖狂一时的犯罪活动,应及时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斗争。对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必须露头就打,决不能让其形成气候。要进一步提高“110”快速反应能力,加大案件侦破的力度。继续把“打黑除恶”作为“严打”整治斗争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除恶务尽,不留后患。要以重点整治为突破口,对顶风作案分子,要狠刹其嚣张气焰,从重、从快打击。要实行“人性化”管理,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确保我县社会治安的稳定。

(四)强化治安防范,完善防控体系。建议在县委、政府直接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由县政法委、综治办统一协调,建立以公安为骨干,以群防群治力量为依托,以社会面、居民区和单位内部的防范为基础,以案件多发的人群、区域、行业、时段为重点,以社区为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专业防范与群众防范相结合的治安防控体系,增强全社会预防和控制犯罪的能力。

(五)加强基础建设,坚持群防群治。建议加强对社区治保、保安队伍,调解等基层综治工作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坚持专门机关工作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广泛动员和组织国家公务员、企事业单位职工、学校学生等,建立健全群众性自防自治的治安保卫组织,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治安防范活动。充分发挥村委会和居委会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作用,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对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完善的工作和保障机制,确保群防群治队伍工作的顺利进行。

社会问题调查报告(二)

由于没有营业执照,这些商贩出售的商品便没有质量保证。消费者购买后,一旦出现问题,就不能依法维护自身权利获得赔偿。甚至可能连当时的摊位都找不到。这就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隐患。另一方面,无照经营破坏了市场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对于合法商贩的利益造成损害。于是我便对无照经营这一社会现象作了调查,并去工商和平分局了解情况。据和平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无照经营现象久治而不能根除并逐渐形成一个顽疾。由于和平区地处市中心繁华地段,人流量较大,是全市商业中心。许多无照经营者选择在此开店摆摊,致使和平区成为无照经营现象较严重的地区。随后我看到工作人员的统计数据。根据资料显示和我的走访观察,仅对和平区无照经营情况做以下分析:

一、无照经营的现状及特点由于上述766户市场内无照经营均面临拆迁等原因,具有不确定因素,因此不列为调查范围。市场外无照经营的1200户,由于不能挨家调查,因此只进行粗略调查分析,发现其存在几个特点:

(一)从行业角度来看,以餐饮和食品零售和服务业居多。(

(二)从经营的人员角度来看,大多为下岗职工从事无照经营,达693户。外来人员、残疾人及其他闲散人员无照经营分别为143户、10户、354户,占无照经营总数的40%。

(三)从经营场所分布的角度来看,劝业场周围地区较为集中。在我调查时发现无照经营多集中在劝业场、小白楼周边的一些小门脸、小商铺。店面很简陋甚至是临时搭建的。和平分局工作人员说他们对此进行过专项调查。

(四)从表现形式的角度来看,呈现多样化特征。在劝业场周边我发现无照经营者采取各种方式掩盖无照经营。如一家有营业执照的服装店,屋内有门通向一饮品店,而饮品店没有营业执照。和平分局企管科的工作人员说“从近几年查处的无照经营案件分析得出:一是违法主体以个体、私人经营等非公有制主体的自然人或合伙居多;二是经营规模以小规模居多;三是经营时间上以短时间居多;四是涉及的领域有所扩大,经营方式更加多样。前一阵劝业场工商所已经发现并查处了一件利用网络游戏和网络商铺等经营手段来从事无照经营的案件。五是以其它形式掩盖无照经营。”可见其形式的多样。

二、无照经营的具体原因

(一)从无照经营者的角度分析,有客观原因和主观原因。

1、客观原因在于:

(1)因没有取得《卫生许可证》而不能办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拆迁调查报告2016】

(2)依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不能办理营业执照造成无照经营。工作人员介绍说这些无照经营主要原因有:属违章建筑,如临时建筑、居民楼窗口售货、窗改门等;还有无房本等产权问题;再有就是商铺已经规划拆迁。

(3)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因素而无照经营,主要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行业。他们多数既在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等场所经营,又不符合卫生许可的要求,因而造成双重因素的无照经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是一种还是两种因素造成的无照经营,都集中在食品、餐饮及美容美发等行业。他们的共同原因,就是不具备卫生防疫部门在营业面积、卫生条件、操作间等经营条件的统一规定,在无《卫生许可证》的前提下无照经营。

2、主观原因在于:

(1)有的个体经营者生活有困难,交不起各项税费;我询问一位小餐厅老板为何不办营业执照时,他无奈的说:“不是不想办,但起一个餐饮执照需交的税费有卫生部门的检查费、环保测水换证费、门前三包费、工商管理费等等。刚刚营业,根本没那么多钱,只好先拖着。”

(2)买卖不好、刚干或不想长干,对经营前景没有信心,抱着试试看的态度不起照先经营。如一家外贸服装店老板所说“干一段也许买卖就黄了,改行了。所以先不办照了。”

(3)见其它商户未办营业执照,怀有侥幸心理不起照。

【拆迁调查报告2016】

(二)从社会角度分析,造成无照经营的原因有:

1、无照经营价格低、地点便利,一些个体经营者往往受这些因素的诱惑;

2、市民对无照经营的卫生状况没有充分认识,对其商品和服务还做不到自觉抵制,使其有得以生存的环境;

3、城市规划配套设施相对滞后,商用房屋较少且租金较贵,使一些小本经营者无利可图;

4、无照经营者大部分为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他们对执法人员的工作不理解,又容易取得社会同情。在一家卖馒头切面的店铺前,我问一位顾客为什么这家店没有营业执照却还来购买,答说“她们几个下岗工人开个店不容易,东西做的又不错,没执照也没关系。”由此可见执法人员工作难度较大

三、治理无照经营的几点建议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无照经营的现状堪忧而成因复杂,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因此,治理无照经营也不能一蹴而就。我认为各管理部门应该去其害存其利,用疏导与取缔相结合的方法,避免群众对工作不理解而产生逆反情绪,避免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就业压力及不稳定因素。一方面要防止其继续蔓延,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一)在市民中普及法制观念,认清无照经营存在的隐患。

无照经营行为的优势是成本低,以至于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相对较低,市民容易被其诱惑。然而,他对守法的有照经营构成冲击,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损害了守法商户的利益。另外,无照经营从事餐饮、食品行业,由于没有《卫生许可证》,其卫生状况得不到审查监督,对于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这些隐患应让市民更加清楚和了解。执法管理部门可以与各区物业人员相互配合,在市民中普及法制意识和市场机制原则。一旦市民充分认识到无照经营的隐患,做到自觉抵制,无照经营自然会从根本上消除。

(二)各部门协调配合,增强执法力度。

对于有条件办理营业执照而拒不办理,屡教不改的商户,及涉及市民健康安全的餐饮业等无照经营活动,一经查处应加重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对于违章建筑,由于随时有坍塌的危险,应及时拆除。另外全市可以同时开展大规模的专项治理工作,从无照经营集中的行业、地区入手,各部门配合工作。据了解,工商河西分局在暑假期间的专项治理就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三)对弱势群体实施优惠政策,保护有照经营者。

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生活确实困难,而上铺的房租、各种税费又较贵,致使他们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因此对弱势群体办照应免收一部分税费,下调房租,降低办理营业执照的条件,简化手续。建议政府出资建一些硬件设施规范的经营场所,不以盈利为目的,旨在帮助弱势群体再就业,实现自力更生。对于有照经营者应加强服务,减少后续的杂税。对守法且口碑良好的商户给予减免税款的奖励。这样可以创造一个有照经营受保护,无照经营受打击的公平竞争环境。总之,行政执法部门应转变职能,以服务为本,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

以上便是我的几个建议。我认为最根本、也最有力的办法就是让市民自觉做到抵制无照经营。当然做到这一点也是最困难的。那么,普及法制观念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当全社会的法律意识有所提高,违法现象才会自然减少。这也是所有法律人及学习法学的在校生的共同愿望。

社会问题调查报告(三)

为继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积极响应学院号召,以“全民健康、城乡和谐、志愿奉献”为主题,围绕为奥运志愿服务、构建和谐社会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继续推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在院团委的支持与帮助下,我院社团联合会自行成立“食品营养与质量安全小组”对沧州市青县数家食品企业进行了参观走访与学习,对列车乘客、企业职工、城乡居民等共计300多人进行了调查,调查主要围绕当前食品营养健康和质量安全状况展开,附带与人们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两项小调查,即对吸烟人群的调查以了解目前我国局部地区烟民吸烟状况,对吃烧烤人群的调查以了解人们对烧烤食品的认知度。为期三天的调查表明,消费者食品营养与安全意识及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易环境、物流设施、市场管理、检测手段等方面有所进步,但也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局部烟民数量仍占有一定的比例,状况不容乐观。对烧烤食品这一并不陌生的事物的认识有待加强。

一、城区居民绿色消费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居民消费观念有待转变

城区消费者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大部分消费者愿意为保障食品安全和提高食品健康营养价值支付少量的额外费用。据调查,城区消费者中特别关注食品营养与安全的占69%,不关注食品安全的仅占不到10%,购买食品时他们首选质量,宁可多花点钱也要选择质量好一点的食品,通常在大型超市和商场购买食品,80%以上的消费者认为超市食品安全状况好于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这与高收入和中等收入阶层的城区居民消费水平是基本相符的。

而处于低收入阶层的农村消费者购买食品的价值取向主要是“价格优先”和“实惠”。据调查,农村消费者中,购买食品的主要地点是集市和附近的小卖部,而还有相当一部分人抱有“不干不净,吃了没病”这种玩笑似的传统观念。他们当中只有5%的人认识绿色食品的标志,只有17%的人认识质量安全的标志。一位农村退休老教师收集整理一言道出了心声,他说现在农村居民在“吃”这一点上主要有两点表现。一种是纯粹为了吃饱,特别是在农忙季节劳作一天回到家里生水冷饭一凑合也就是一天,哪有精力和意识去关心饮食的营养健康与安全问题,即使在平时也很少花钱买一些瓜果蔬菜之类的东西,就更不用说那些鸡鸭鱼肉蛋奶等营养品了,通常是自家菜园里种点农产品甚至有的还拿到集市上去卖;还有一种就是为了略微吃好一点,但仍然以“价格优先”为前提,通常在收集整理集市上和小卖部里花点钱给小孩儿和老人买点营养品以表爱心和孝心,图的也是实惠,虽然他们有一定的食品营养与安全意识,但这种意识还不是很强,还完全保护不了自己。比如,当问及“如果你购买到过期变质食品时会怎么处理?”的问题时,90%以上的人选择扔掉忍气吞声,没有人选择投诉。

从这一点城乡差距就可看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的不和谐因素,努力缩小城乡差距、打造城乡和谐势在必行。

二、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有所提高,关注点不断增加

虽然目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总体上还不是特别高,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正逐渐为广大群众所重视。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在提高。从调查来看,当前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视、报纸、电台的曝光来关注食品营养与安全事件,有的已扩展到互联网。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和要求从未像今天这样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食用的产品是否安全,是否影响健康以至是否会造成对生命的威胁都成了老百姓的热门话题。调查中一位蹬三轮的大叔说他每天都从报纸上关注这方面的信息,而且现在好多的“三无”产品他都不敢吃。可见,居民对食品安全事件主要通过媒体了解,还有就是通过亲友及其他途径了解,比如,“苏丹红”、“瘦肉精”、“多宝鱼”等食品安全事件,居民基本都知道。而且一半以上的人声称食品广告对他们是有影响的。因此,继续保持和加强媒体对食品营养与安全事件的报道和宣传力度是很有必要的。

群众对食品安全的关注点在增多。首先社会实践报告是如何才能买到放心的食品。随着群众消费观念越来越理性,对食品安全也越来越重视。消费者非常关心食品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品牌、质量标志、成分和营养等,尤其是食品是否含有色素、添加剂、防腐剂和有毒有害。从调查情况来看,被调查者绝大多数认为一些信誉好、规模大的商场和超市的食品比较安全,个体小摊点的面包、牛奶、糖果、糕点及无包装的粮食制品存在过期、霉变、以劣充优的现象。95%以上的居民均表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到信誉较好的超市、商家购买食品,在选购食品时,都非常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其次是如果买到伪劣、变质有毒的食品如何才能迅速的维权。在调查中,部分消费者对食品食用后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是最关心、最关注的。大部分群众对食品安全偶发事件,实感无奈。怎样消除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让消费者放心购物,更是居民十分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特别是买到伪劣、变质有毒的食品后,怎样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有效的维权,怎样投诉,向谁投诉、投诉后怎样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切实得到利益补偿,消费者都十分关注。

群众已经认识到的不安全食品主要有:注水猪肉;农药残留较多的蔬菜水果;市场上的假酒、假饮料、假油、假米、假调料;对人有致癌危险的商品;经过现代技术加工的膨化食品、方便面、果冻和很多零食;抗生素、色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各种过期的、防腐剂、添加剂含量超高的食品;没有保鲜措施的贮藏品,不卫生的散装食品等等。

三、城乡食品流通领域的交易环境、物流设施等产生新的变化,食品安全管理监督和市场管理机制有待加强

在农村,现在出现了一大批小型自由集贸市场,那些小摊位的货主定时定期到村里摆摊,为农村食品交易环境注入了新的元素。一些初具规模的代销点货架上的食品种类也越来越多,这在给居民提供便利的同时也给食品安全监管和市场管理带来了困难。卫生防疫部门对经营生鲜的超市、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进行抽样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新闻媒体上公示。但据消费者称,有些工作纯属走形式并未真正起效。试想本身就不是很健全的“治理之手”怎么能够深入到那些农村死角中不规范的小摊小店里呢?

由于农村居民收入远远低于城区,农村市场对低价食品有着很大需求,购买渠道主要是自由市场和小卖部。加之农村执法力量十分薄弱,市场监管严重缺位,农民购买食品既不查验相关证照,又不索要销售发票,致使一些“三无”食品、过期不合格食品以及被城市市场拒之门外的食品流向农村市场。调查显示,农村市场经销的食品中多为自产自销,来源于流动摊贩;糕点、熟食、干果、酒等散装食品所占比例很高;部分包装食品没有标明保质期;店主对过期食品选择降价销售。种种此类,都要求我们的监管部门在农村食品交易环境日益复杂化的进程中切实做到为百姓健康负责,为人民谋福,努力打造城乡和谐。

四、食品安全管理存在众多问题,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食品安全是直接关系人民健康,维持市场稳定的重要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正处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时期,当前国内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暴露出我国食品管理监督严重滞后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增大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忧虑和担心,使消费者对政府、企业、经营者产生信誉危机,这不得不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

被调查的居民和食品生产厂家大多认为有关食品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健全。这样就造成政府做的不够好、执法不力、管理不严、执法监管时松时紧、无规范性、坚持性。执行制度时不是一种监督执行的过程,而是一种履行手续的过场。对大企业、大超市尚且如此,更何况对一些农贸市场、小型的零售摊点和小作坊了。这就导致无论是从卫生状况还是产品质量上都存在极大问题,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更有甚者,在违法生产者和经营者因谋取暴利而造成食品问题时,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却滋生了腐败因素。一位接受调查的大叔气愤的说,买种时明明要的是红萝卜,而种出来的却是青萝卜,在经销者和相关检测部门一顿酒饭之后,得出的结论是种子没有问题。还有一位村长更是抱着愤世疾俗的态度说我们搞这项活动没用,声称那些生产者和销售者弄虚作假欺骗群众,而政府的制度却丝毫不起作用,甚至还进行庇护,老百姓投诉与他打官司值不得,即便真的打官司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老百姓。一直到我们离开他还是对我们说我们的宣传工作是徒劳的。可见有一部分居民的确对政府、企业、经营者产生了信誉危机。

由此不禁使我们联想到中国食品在世界上的信誉问题。日本《读卖新报》7月25日报道:恢复中国食品信誉任重而道远,重塑中国食品形象关键在铲除腐败。中国现在想拼命地挽回一落千丈的食品信誉,为此动员了行政、司法和宣传等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然而“金钱本位主义”在中国的食品领域根深蒂固,中国恢复食品信誉任重而道远。中国现有大小共计约50万食品加工业者,“只要有钱赚什么都敢干”的企业不在少数。现在,与其说是中国食品的质量问题倒不如说是中国那种不顾他人性命的生产现状给世界造成了巨大冲击。严重贪污腐化的前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于7月10日上午在北京枪决。虽然他坦白了违法的事实并返还了一部分赃款,但法院仍然没有从轻量刑,当天上午,就在北京,中国举行记者招待会表示了重拳打击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

今年上半年,中国工商部门共查处食品安全事件3.44万起,捣毁黑窝点3191个,中国政府还宣布要在2016年之前将问题较多的小作坊减少一半,将容易滋生腐败的新药注册方式改革一新。

在对外宣传上中国政府也可谓费尽心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7月20日强调:“今年上半年对美国和日本出口的中国食品检测合格率分别为99.1%和99.8%。

食品加工者道德沦丧不顾消费者权益甚至性命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从生产第一线到高级官员那根深蒂固的腐败。不从根本上铲除腐败,食品威胁的根也难断。

从这篇报道来看,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确实给中国食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但同时也使中国食品业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五、食品企业状况不是很乐观,民营企业生产状况参差不齐,个别企业光景不佳

调查第一天我们打算首先走访参观位于沧州市青县县城内的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据悉,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乳制品饮料开发为主,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民营集团企业。20**年,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入选“福布斯中国潜力100榜”,排名第38位,20**年排名第39位。如今,小洋人生物乳业经过5次改造扩建,小洋人集团拥有员工2500多名,固定资产达3.6亿元,产值8亿元,产品形成了酸奶系列、鲜果乳休闲乳品系列、妙恋乳酸菌饮品系列、可吸果冻系列等8大系列,40多个品种,20**年将达到12大系列100多个品种。就是这样一个被大家公认的优质品牌企业最近也因污染问题而被媒体曝光,被相关部门责令整改。当地居民也就该事件议论纷纷,造成了极大反响。而在我们还有老师的多次要求下,该公司还是不同意我们对其进行参观学习,原因是企业内部正在进行整改,相关负责人又外出考察,实在不便对我们的实践小分队进行接待和安排。

之后,我们又对青县境内的河北沧州弘方乳业有限公司、河北沧州奥特曼食品有限公司、河北东方神牛生物乳业有限公司进行了走访。三家企业都位于104国道附近,地理环境优越,交通便利。而只有河北东方神牛生物乳业有限公司一家公司正在进行生产,其它两家公司都处于停产阶段。据公司保卫人员透露,这种小规模生产厂家属定单批量生产,没有订购需求便没有生产任务,而且企业已长时间没有进行生产工作,大部分职工都在家待命,职工数量只有几十人,多的也不过百余人,而且多为当地居民,高学历技术工人比例甚少。据附近的一家餐厅老板说,今年这些企业普遍不景气,年生产能力不高,就连小洋人公司也受污染问题困扰,举步为艰。

造成民营企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企业规模小,专业职工数量少,生产设备落后,企业环境卫生质量不高,不能打出自己的优势品牌,加之管理不善,使企业信誉度和知名度不高,缺乏后续发展的潜力和动力。而一些新兴的小型企业,凭借其先进的生产设备,优良的生产环境,科学严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系统特色的企业文化却走在了食品行业的前列。

六、由实践而得出的几点建议

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要让胆敢以身试法者有所“畏惧”。无论是大小品牌还是大小企业,一经查处,严惩不贷。全力避免一切腐败现象的发生与发展,逐步消除政府、企业、经营者及检测者的信誉危机。尤其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安全的保障力度,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努力打造城乡和谐,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形式多样化。调查显示,以前接受过有关食品营养与质量安全方面知识的宣传与调查的人少之又少只占6%,绝大多数人认为我们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很有必要的,声称通过我们的宣讲和宣传资料的发放给当地老百姓带来了很多以前没有接触到的知识,还要求我们平时多开展一些类似的活动,只有5%的人认为不必要,8%的人认为无所谓。因此,除了对一些不法生产经营者介入监督和曝光外,新闻媒体还应多做些增强人们健康消费意识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消费,不盲目贪便宜。告诉消费者怎样来区别食品是否安全,一旦遇到假冒伪劣产品,该怎样进行举报,怎样为自己维权。

加大投入,引进高素质人才,尽快完善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食品生产与质量检测体系的完善有利于协调各部门职能和统一食品安全标准。为提高食品的生产质量、增强食品监测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应当从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投入,逐步扩大其覆盖面。特别是地方民营企业和监测部门,更应加强与各大高校的联系多引进技术人才,为此我们在调查问卷的背面同时印有我们学院和食品工程系的简介,以供社会人士参考。

多听取相关代表和广大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民以食为天,各部门要把食品安全工作置于高度重视的位置,多听听老百姓的心声,多对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一些真正有益的反馈,让老百姓买到放心食品。

七、大学生暑期社会社会实践活动意义重大,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这支庞大的队伍中来。

我们通过大学学习后,要想尽快的成为现代化建设的有用人才,适应社会的需要,就要在学习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认识社会,认识自己的社会位置,明确自己的历史使命,激发自己的学习热情,调整和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战胜各种困难和挫折,锻炼意志和毅力,为适应以后的工作做一定的准备。

抓住有利时机参与各种形式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利用国家、学校和社会提供的难得机会,把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统一起来,自觉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民群众相结合的道路,努力缩小成长与社会需要之间的距离,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最需要的地方去见世面,长才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了解国情。我们出生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成长在邓小平理论不断发展的年代,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对改革开放的认识,单从课堂上是难以得到的。因此我们必须走向社会,深入农村,了解占全国人口80%的农民的现状,了解他们的所思所想,才能真正在实践中深化对邓小平理论的理解,深化对改革开放的理解。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体察民情。淳厚民情和朴素民风中的情感滋养,贫困农民脸上的愁容和他们对知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所激发的力量,勤劳朴实的乡亲们对大学生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还有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变化都是我们难以从校园和书本上获得的。走出象牙之塔,容入坚实的土地,贴近农民的心,才能真切感受到耕耘的艰辛,收获的喜悦,才能体会到今天我们舒适的生活是多么的来之不易。

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增长才干。实践中通过对企业的参观走访与学习,加深了对本学科专业的理解;在与公司负责人直接对话了解公司企业文化与经营理念的过程中,学到了不少做人做事的道理;在与当地居民的多次热情交谈中,提高了我们的人际交往能力和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社会实践是知识创新的源泉,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在实践中继续学习提高,才能真正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实践已充分证明,社会实践促进了大学生的全面发展。通过社会实践活动,我们从与人民群众的广泛接触、了解、交流中受到真切的感染和体验,从无数活生生的典型事例中受到深刻的启发和教育,使思想得到升华,社会责任感得到增强。在实践中,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得到进一步的强化,提高了认识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能力。真诚的希望更多的大学生积极参与到这支光荣而庞大的实践队伍中来。

八、与人们身体健康密切相关的两项调查

在完成食品营养与质量安全调查这项主要任务的同时,我们对影响人们身体健康的吸烟与吃烧烤两种社会现象展开了相关调查。

据权威调查资料显示,无论我们是否以此为荣,中国毫无疑问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烟草生产国与消费国,雄踞八项指标的“世界第一”:烤烟种植面积、烤烟产量、烤烟增长速度、卷烟产销量、卷烟增长速度、吸烟人数、吸烟人数增加数量、与烟税增长速度。目前我国约3.5亿的烟民比烟草起源地美国的总人口还要多,我们的烟民每年约消耗全球1/3的卷烟。

姑且抛开权威调查机构的结论不说,单就我们在火车上的一项百余人的小范围调查就足以引发人们深深的思考。虽然调查区域性强、覆盖面小、结构分布不均衡,但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若干问题。首先,高达64%的吸烟率超乎想象,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7.6%,这说明吸烟状况具有明显的区域聚集性。其次,接受调查者年龄85%集中在40岁以下,而且有未成年者吸烟现象,这说明吸烟者的年龄结构越来越接近“下坡路”。再次,调查数据显示烟民平均吸食量为每日11支,高学历烟民吸食量较普通烟民要低,特别是高学历的女性,吸烟率和吸食量又明显低于男性。这说明教育程度与吸烟率、吸烟量显著相关,学历越高者,吸烟率和吸食量两个指标都越低。另外,所有接受调查者都知道吸烟有害健康,家人反对其吸烟的占76%,极力反对青少年吸烟的占62%,令人意外的是竟有10%的人对青少年吸烟抱有支持的态度。还有,大约一半的人有过戒烟经历,其中戒烟四次以上的就占6%,且戒烟成功率极低。总之,从调查结果来看,局部烟民状况仍不容乐观。

另一项调查的结果显示,忠诚于烧烤食品而又对其了解不多的也大有人在。喜欢吃烧烤的人占76%,当问及是否知道吃烧烤对身体健康有害时,63%的人了解一点,16%的人不知道,只有19%的人比较清楚。接近一半的人不知道烧烤食品的营养价值,大部分人选择肉类进行烧烤,而很少选择海鲜、蔬菜和水果。吃烧烤的地点多集中在饭店和小摊上。

从以上调查数据可粗略看出烧烤领域所呈现的一些特点。

烧烤食品爱好者的广泛性。多数人喜欢烧烤食品的独特风味以及多人共餐时的特殊情调。某些人群确实对烧烤食品情有独钟。

对烧烤食品认识的盲目性。肉类本身的营养价值是很高的,肉里含有身体必需的氨基酸和维生素等营养物质。肉蛋白质中含有半胱氨酸、蛋氨酸、色氨酸等多种氨基酸,而肉中维生素B1、B2、B6、烟酸、叶酸等营养成分含量也相当高。同时,肉类在烤炉上烧烤,维生素和氨基酸遭到破坏,蛋白质发生变性,严重影响这些营养的摄入,减少了蛋白质的利用率。肉类中的核酸在“梅拉德”反应中,与大多数氨基酸在加热分解时产生基因突变物质,这些基因突变物质可能会导致癌症的发生。烧烤食物外焦里嫩,有的肉里面还没有熟透,若是不合格的肉,食用者可能会感染上寄生虫,埋下隐患。而多数人对这些知识知之甚少,更不懂得选择形式多样的烧烤食品,具有明显的盲目性。

对烧烤食品外部环境的依赖性。为了方便,多数人选择在饭店和小摊上吃烧烤,很少自己在家动手烤制,而这些地方由于利益驱使,很可能不注意烧烤材料的质量,常常以次充好,而且烤制技术也不过关,往往给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埋下隐患。因此,建议喜欢吃烧烤的朋友自己动手,降低对外部烧烤的依赖性。

有意思的是,虽然烧烤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危害,但一半以上的人对青少年吃烧烤持可以接受的态度,明显有异于对青少年吸烟的态度。而世界卫生组织经过3年的研究,评选并公布了六种最健康食品和十大垃圾食品,称吃烧烤等同于吸烟的毒性。美国一家研究中心的报告说,吃一个烤鸡腿就等同于吸60支香烟的毒性。而被调查者中知道这一结论的寥寥无几。由此可见,人们对这一并不陌生的事物认识还有待加强。

鉴于以上两种情况现提出几点建议,首先,加大吸烟有害健康的公益宣传力度,让越来越多的人特别是低龄少年认识到吸烟的危害性以及吸烟后再戒烟的难度。正确认识吸烟所带来的影响,端正对周围人群特别是自家人及亲友吸烟的态度,努力做到不吸或少吸烟,为自己及他人的健康着想。理性的审视中国烟草业的发展,在创造财富的同时莫忘国民的健康。其次,加深对烧烤食品的了解程度,合理适度的选择烧烤食品,有选择性的向无烟无毒形式多样化的健康烧烤食品发展。

篇六:拆迁调查报告2016
2016拆迁授权委托书

拆迁授权委托书

郴州xx公司:

根据贵公司业务作业规定,现特授权 (身份证号: )先生/女士作为我们的合法代表人,全权代表我们全家办理郴州xx路xx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有关手续,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被委托人(签名):

拆迁授权委托书 [篇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人民政府

甲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将其房屋自愿委托乙方进行拆除。为进一步明确对甲方所属产权房屋的拆除范围,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明确甲方房屋拆除授权委托的具体事项如下: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授权乙方全权行使以下房屋的拆除权力。

二、房屋基本情况 1.房屋名称: 2.座落位置: 3.建筑面积: 5.具体楼层:

三、委托权限

1.房屋的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

2.并在边界与徐贵祥家接壤处,砖砌文化墙作为宣传栏; 四、委托期限,在此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该房屋拆除完工为止。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签字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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