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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幅主席

2016-01-04 09:16:3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国家幅主席篇一《历任国家主席以及副主席》 ...

国家幅主席篇一
《历任国家主席以及副主席》

纠正一下邓小平没有做国家主席只是军委主席。 历任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主席 毛泽东(1949年10月1日—1954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毛泽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刘少奇(1959年4月27日—1968年10月31日)宋庆龄,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董必武(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82年以后)李先念(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 杨尚昆(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江泽民(1993年3月27日—2003年3月15日)胡锦涛(2003年3月15日至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1949.9~1954.9) 主 席: 毛泽东 副主席: 朱 德 刘少奇 宋庆龄 李济深 张 澜 高 岗 (1949年9月30日政协 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历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主 席: 毛泽东 副主席: 朱 德 (1954年9月~1959年4月) (1954年9月一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刘少奇 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1959年4月~1965年1月) (1959年4月二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刘少奇 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1965年1月~1966年) (1965年1月三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名誉主席: 宋庆龄 (女) (1981年5月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主 席: 李先念 副主席: 乌兰夫 (1983年6月~1988年4月) (1983年6月六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杨尚昆 副主席: 王 震 (1988年4月~1993年3月) (1988年4月七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江泽民 副主席: 荣毅仁 (1993年3月~1998年3月) (1993年3月八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江泽民 副主席: 胡锦涛 (1998年3月~2003年3月) (1998年3月九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胡锦涛 副主席: 曾庆红 (2003年3月~2008年3月) (2003年3月十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主 席: 胡锦涛 副主席: 习近平 (2008年3月~2013年3月) (2008年3月十一届全国 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国家幅主席篇二
《中国历届国家主席、军委主席、总书记、总理和副总理》

中国历届国家主席、军委主席、总书记、总理和副总理 一、中国历届国家主席第一届(1954年——1959年)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第二届(1959年——196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第三届(1965年——1975年)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第四届(1975年——1978年)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第五届(1978年——1983年)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第六届(1983年——1988年)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第七届(1988年——1993年)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第八届(1993年——1998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第九届(1998年——2003年)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第十届(2003--2008年)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二、历届党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总书记:陈 独秀(1925年1月中共四大推选) 中共中央总书记:陈 独秀(1927年4月至5月中共五大推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向 忠发(1928年6月至7月中共六大选举产生) (注:1931年向忠发被国民党逮捕杀害后,由王明代理)中共中央总书记:博古(秦邦宪)(1934年1月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张 闻天(洛甫)(1935年1月遵义会议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 耀邦(1982年9月中共十二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赵 紫阳(1987年11月中共十三届一中全会产生)中共中央总书记:江 泽民(1989年6月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 泽民(1992年10月19日中共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江 泽民(1997年9月中共十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 锦涛(2002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今)三、国家中央军委主席(前中央人民军事委员会)历任主度为毛泽东 (1949年10月?1954年9月) 邓小平 (1983年6月?1988年4月) 邓小平 (1988年4月?1993年3月) 江泽民 (1993年3月?1998年3月) 江泽民 (1998年3月?2003年3月) 江泽民 (2003年3月?2005年3月) 胡锦涛 (2005年3月??)四、历届国

务院总理 第一届(1954年——1959年) 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年) 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 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 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 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 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 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 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 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1998年——2008年) 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五、中国历届总理副总理(1949-2008)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49.10-1954.9)  总 理  周恩来  副总理  董必武  陈 云  郭沫若  黄炎培       邓小平(1952.8增补任命时间,下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4.9-1959.4)  总 理  周恩来  副总理  陈 云  林 彪  彭德怀  邓小平       邓子恢  贺 龙  陈 毅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聂荣臻(1956.6)       薄一波(1956.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9.4-1965.1)  总  理  周恩来  副总理  陈 云  林 彪  彭德怀  邓小平       邓子恢  贺 龙  陈 毅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聂荣臻  薄一波       谭震林  陆定一  罗瑞卿  习仲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65.1-1975.1)  总 理  周恩来  副总理  林彪[1971.9死任期内的去职时间,下同]  陈 云  邓小平       贺 龙[1969.6病逝]  陈毅[1972.1病逝]       柯庆施[1965.4病逝]  乌兰夫       李富春[1975.1病逝]  李先念       谭震林  聂荣臻  薄一波  陆定一       罗瑞卿  陶 铸[1969.11病逝]       谢富治[1972.3病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75.1-1978.3)  总 理  周恩来[1976.1病逝]       华国锋(1976.2代理,1976.4正式)  副总理  邓小平[1976.4撤销](1977.7恢复)       张春桥[1977.7撤销]  李先念  陈锡联       纪登奎  华国锋  陈永贵  吴桂贤       王 震  余秋里  谷 牧  孙 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78.3-1983.6)  总 理  华国锋(1980.9辞职)    

   赵紫阳(1980.9)  副总理  邓小平[1980.9]  李先念[1980.9]       徐向前[1980.9]  纪登奎[1980.4]       余秋里[1982.5]  陈锡联[1980.4]       耿 飚[1982.5]  陈永贵[1980.9]       方 毅[1982.5]  王 震[1980.9]       谷 牧[1982.5]  康世恩[1982.5]       陈慕华(女)[1982.5]       王任重(1978.12)[1980.9]       陈 云(1979.7)[1980.9]       薄一波(1979.7)[1982.5]       姚依林(1979.7)       姬鹏飞(1979.9)[1982.5]       赵紫阳(1980.4)万里(1980.4)       杨静仁(1980.9)[1982.5]       张爱萍(1980.9)[1982.5]       黄 华(1980.9)[1982.5]国务委员余秋里 耿飚方毅 谷牧 康世恩陈慕华(女)薄一波 姬鹏飞黄华 张劲夫(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同时,免去余秋里、耿飚、方毅、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薄一波、姬鹏飞、杨静仁、张爱萍、黄华的国务院院副总理职务)国务委员张爱萍(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国务院顾问钱之光 刘澜波李强 曾生(1981年3月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3.6-1988.4)  总 理  赵紫阳[1987.11]       李鹏(1987.11代理)  副总理  万 里  姚依林  李 鹏  田纪云       乔 石(198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88.4-1993.3)  总 理  李 鹏  副总理  姚依林  田纪云  吴学谦       邹家华(1991.4)  朱镕基(1991.4)国务委员 李铁映秦基伟 王丙乾 宋健 王芳邹家华 李贵鲜 陈希同 陈俊生(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3.3-1998.3)  总 理  李 鹏  副总理  朱镕基  邹家华  钱其琛  李岚清       吴邦国(1995.3)  姜春云(1995.3)国务委员 李铁映迟浩田 宋健 李贵鲜陈俊生 司马义·艾买提(维吾尔族)彭珮云(女) 罗干(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3-2003.3)  总 理  朱镕基  副总理  温家宝  钱其琛  吴邦国   李岚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3.3-2008.3)  总 理  温家宝  副

总理  黄 菊(2007逝世)  吴 仪  回良玉       曾培炎国务委员 周永康 曹刚川 唐家璇 华建敏陈至立国务院秘书长华建敏 (兼)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8.3-)  总 理  温家宝  副总理  李克强  回良玉 张德江 王岐山国务委员刘延东(女)、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土家族)

国家幅主席篇三
《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Dec16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外交部部长、副部长原文地址: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 外交部部长、副部长作者:风送雪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历任一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机构中的一种。自1954年开始设立。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它对外代表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最多可连任两届,根据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必须是年满45周岁并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实践上则同时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以上的高级干部。国家主席不是握有一定国家权力的个人,而是一个国家机关,包括国家主席和副主席。国家主席是国家主权的代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国家主席对内代表整 现任国家主席胡锦涛个国家机构和国家权力,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全体,中国公民。由于国家主席的国家最高代表性质,他的尊严就是国家尊严的象征,所以国家主席有着最尊贵的法律地位,无论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都应受到最高级别的礼遇。【历任国家主席、副主席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1949年9月30日—1954年9月27日)主 席:毛泽东副主席:朱 德 刘少奇 宋庆龄 李济深 张 澜 高 岗(1949年9月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第一届(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主 席: 毛泽东副主席: 朱 德(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二届(1959年4月27日—1965年1月3日)主 席: 刘少奇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1959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第三届(1965年1月3日~1966年)主 席: 刘少奇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1968年10月31日—1972年2月24日)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副主席代行主席的职权)(1972年2月24日—1975年1月17日)副主席:董必武(以代主席名义行主席职权)(1965年1月3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宋庆龄(女)(1981年5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1982年以后)第六届(1983年6月18日—1988年4月8日)主 席: 李先念副主席: 乌兰夫(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选出)第七届(1988年4月8日—1993年3月27日)主 席: 杨尚昆副主席: 王 震(1988年4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第八届(1993年3月27日—1998年3月16日)主 席: 江泽民副主席: 荣毅仁(1993年3月27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第九届(1998年3月16日—2003年3月15日)主 席: 江泽民副主席: 胡锦涛(1998年3月1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第十届(2003年3月15日——)主席:胡锦涛副主席:曾庆红(2003年3月1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选出)【历任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第一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总理:周恩来(1954年9月27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通过决定。同日毛泽东主席任命)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1954年9月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名通过,9月29日毛泽东主席任命)第二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59年4月至1965年1月)总理:周恩来(1959年4月27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副总理:陈云、林彪、彭德怀、邓小平、邓子恢、贺龙、陈毅、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聂荣臻、薄一波、谭震林、陆定一、罗瑞卿、习仲勋(1959年4月28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提名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任命)第三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65年1月至1975年1月)总理:周恩来(1965年1月3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副总理:林彪、陈云、邓小平、贺龙、陈毅、柯庆施、乌兰夫、李富春、李先念、谭震林、聂荣臻、薄一波、陆定一、罗瑞卿、陶铸、谢富治(1965年1月4日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第四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75年1月至1978年3月)总理:周恩来(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1976年1月8日周恩来总理逝世)后任命总理:华国锋(1976年2月2日中共中央决定任命华国锋为代总理。1976年4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决议任命华国锋为总理)副总理:邓小平、张春桥、李先念、陈锡联、纪登奎、华国锋、陈永贵、吴桂贤(女)、王震、余秋里、谷牧、孙健(1975年1月17日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第五届总理、副总理(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总理:华国锋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的提议通过决定。1980年9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接受华国锋辞去总理职务的请求)后任命总理:赵紫阳(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副总理:邓小平、李先念、徐向前、纪登奎、余秋里、陈锡联、耿飚、陈永贵、方毅、王震、谷牧、康世恩、陈慕华(女) (1978年3月5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王任重(1978年12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后任命副总理:陈云、薄一波、姚依林(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姬鹏飞(1979年9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赵紫阳、万里(1980年4月1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杨静仁、张爱萍、黄华(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万里、姚依林(1982年5月4日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万里、姚依林继任国务院副总理)第六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83年6月—1988年4月)总理:赵紫阳(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通过决定)代总理:李鹏(1987年11月24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副总理:万里、姚依林、李鹏、田纪云(1983年6月1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后任命副总理:乔石(1986年4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任命)第七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88年4月—1993年3月)总理:李鹏(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杨尚昆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姚依林、田纪云、吴学谦(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后任命副总理:邹家华、朱镕基(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后任命副总理、钱其琛(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第八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993年3月—1998年3月)总理:李鹏(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江泽民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朱镕基、邹家华、钱其琛、李岚清(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后任命副总理:吴邦国、姜春云(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任命)第九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1

998年3月—2003年3月)总理:朱镕基(1998年3月1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江泽民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李岚清、钱其琛、吴邦国、温家宝(1998年3月1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第十届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2003年3月—)总理:温家宝(根据胡锦涛主席的提名通过任命)副总理:黄菊、吴仪(女)、曾培炎、回良玉【历任外交部部长、副部长】历任部长:周恩来(兼,1949年10月—1958年2月)陈 毅(1958年2月—1972年1月逝世)姬鹏飞(1972年1月—1974年11月)乔冠华(1974年11月—1976年11月)黄 华(1976年11月—1982年11月)吴学谦(1982年11月—1988年4月)钱其琛(1988年4月—1998年3月)唐家璇(1998年3月—2003年3月)李肇星(2003年3月-2007年4月)杨洁篪(2007年4月至今)历任副部长:王稼祥(1949年10月—1959年9月)李克农(1949年10月—1954年9月)章汉夫(1949年10月—1972年1月逝世)伍修权(1950年12月—1955年1月)张闻天(1954年6月—1960年11月)姬鹏飞(1954年9月—1972年1月)袁仲贤(1956年1月—1957年2月逝世)曾涌泉(1957年2月—1963年8月,1964年2月—1965年11月)罗贵波(1957年10月—1970年10月)耿 飚(1959年4月—1965年1月)黄 镇(1961年4月—1964年3月)刘 晓(1962年12月—1966年9月)乔冠华(1964年3月—1974年11月)韩念龙(1964年4月—1982年4月)刘新权(1964年4月—1970年6月)王炳南(1964年3月—1975年7月)徐以新(1966年1月—1979年2月)陈家康(1966年1月—1970年7月)李耀文(1971年7月—1972年4月)何 英(1972年5月—1982年4月)仲曦东(1972年5月—1982年4月)余 湛(1972年5月—1983年5月)符 浩(1972年5月—1974年9月,1981年12月—1982年4月)马文波(1974年7月—1978年2月)王海容(女,1974年7月—1979年2月)刘振华(1976年7月—1979年3月)张海峰(1978年1月—1981年12月)章文晋(1978年1月—1982年10月)张灿明(1979年11月—1982年4月)宫达非(1979年11月—1984年8月)浦寿昌(1979年11月—1982年4月)王 殊(1978年5月—1980年4月)王幼平(1979年7月—1982年11月)韩克华(1979年11月—1981年1月)吴学谦(1982年4月—1982年11月)韩 叙(1982年4月—1985年4月)钱其琛(1982年4月—1988年4月)温业湛(1982年4月—1984年10月)姚 广(1982年12月—1986年12月)周 南(1984年9月—1990年1月)刘述卿(1984年8月—1989年12月)朱启祯(1984年8月—1989年10月)齐怀远(1986年3月—1991年8月)田曾佩(1988年4月—1998年3月)刘华秋(1989年10月—1998年4

月)杨福昌(1990年3月—1994年1月)徐敦信(1991年4月—1993年4月)姜恩柱(1991年12月—1995年12月)唐家璇(1993年3月—1998年3月)戴秉国(1994年1月—1995年7月,2003年4月—)李肇星(1995年5月—1998年,2000年12月—2003年3月)王英凡(1995年8月—1999年12月)张德广(1995年9月—2001年8月)吉佩定(1998年4月—2001年3月)杨文昌(1998年8月—2003年7月)杨洁篪(1998年—2000年12月,2005年2月—2007年4月)王光亚(1999年12月—2003年7月)王 毅(2001年3月—2004年9月)乔宗淮(2001年8月—)刘古昌(2002年—2003年8月)张业遂(2003年7月—)周文重(2003年7月—2005年2月)吕新华(2003年10月—2006年2月)武大伟(2004年8月—)吕国增(2006年1月—)李金章(2006年1月—)【全国人大将于3月15日选举产生国家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 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办法中提到,3月15日举行的第五次全体会议,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3月16日举行的第六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月17日举行的第七次全体会议,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国家幅主席篇四
《国家主席》

1949年9月-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 刘少奇 宋庆龄 李济深 张澜 高岗1954年9月―1959年4月国家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1959年4月―1965年1月国家主席:刘少奇副主席:宋庆龄(女)董必武1965年1月―1966年国家主席:刘少奇副主席:宋庆龄(女)董必武1981年5月名誉国家主席:宋庆龄(女)1983年6月―1988年4月国家主席:李先念副主席:乌兰夫1988年4月―1993年3月国家主席:杨尚昆副主席:王震1993年3月―1998年3月国家主席:江泽民副主席:荣毅仁1998年3月―2003年3月国家主席:江泽民副主席:胡锦涛2003年3月―2008年3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副主席:曾庆红2008年3月―2013年3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副主席:习近平 2013年3月-国家主席:习近平副主席:李源潮

国家幅主席篇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历任国家主席》

历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 1949年9月~1954年9月

主 席: 毛泽东

副主席: 朱 德 刘少奇 宋庆龄(女)

李济深 张 澜 高 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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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54年9月~1959年4月

(第一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毛泽东

副主席: 朱 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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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59年4月~1965年1月

(第二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刘少奇

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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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65年1月~1966年

(第三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刘少奇

副主席: 宋庆龄 (女)

董必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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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名誉主席 1981年5月16日决定

(第五届全国人大期间)

名誉主席: 宋庆龄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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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83年6月~1988年4月

(第六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李先念

副主席: 乌兰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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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88年4月~1993年3月

(第七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杨尚昆

副主席: 王 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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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93年3月~1998年3月

(第八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江泽民

副主席: 荣毅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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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998年3月~2003年3月

(第九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江泽民

副主席: 胡锦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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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2003年3月~2008年3月

(第十届全国人大期间)

主 席: 胡锦涛

副主席: 曾庆红

国家幅主席篇六
《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变迁》

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变迁

1954年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家主席”一职

在当今世界中,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拥有自己的国家元首或是由特定的机关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就中国而言,国家元首的职能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来行使的。但是鲜为人知的是,在新中国的历史上,国家主席这一建制的设立经历了复杂的历史反复,其作用及职能也在新中国成立后的60多年间几经反复。

■存与废:中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变迁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国家主席,而只是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但是,由于中央人民政府主席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关,而只是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因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1954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实际上行使了国家主席的职能。

1954年,在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更改国家的机构设置,设立国家主席一职。对此,毛泽东认为,“中国是一个大国,叠床架屋地设个主席,目的是为着使国家更加安全”。在设立国家主席一职后,毛泽东理所当然地成为新中国第一任国家主席。但是,在之后的几年中,由于国事的繁忙和对外交的繁文缛节的不适等诸多原因,毛泽东决定辞去国家主席,并且为此发表了声明。因此,在1959年召开的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刘少奇当选为新中国的第二任国家主席。

1966年,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爆发。在“文革”开始后不久,国家主席刘少奇

即被打倒。在此之后,中国国家主席职位长期处于空缺状态,并严重影响了中国一系列国际事务的处理,同时也给中国的国际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为在制度设置上解决这一问题,1970年3月,毛泽东向中央提出召开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修改宪法的意见,并建议取消国家主席。但是,出于对国家政治运作的现实考虑,中共中央内部多数人仍希望保留国家主席一职,并提出由毛泽东担任国家主席。但是在当时那种个人迷信盛行的年代,毛泽东的决定无疑具有最高的权威。最终,中央政治局决定,不再提议设立国家主席。于是,1975年颁行的新中国第二部宪法——“七五宪法”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的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一节在宪法中也被删去。

1976年9月,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逝世。同年10月,中央一举粉碎了“四人帮”,从而结束了长达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此后,在华国锋的主持下,新中国第三部宪法——“七八宪法”于1978年获得通过。“七八宪法”是在对“七五宪法”进行了部分否定和继承的基础上制定的,其中部分篇幅有较大改动。但是,这部宪法对于国家主席的态度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仍然未设国家主席。

1978年之后,国家政治生活逐渐向正常的方向迈进。在此过程中,有关国家主席设立与否的争论再次进入了人们的视野。1980年8月,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提出《关于修改宪法和成立宪法修改委员会的建议》,正式提出了宪法修改的任务。在此次宪法修改和意见征询过程中,与会代表、专家学者、各界群众各抒己见,表达了自己对宪法修改工作的看法。其中,对于国家主席设置与否的问题,大致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见:一、设立国家主席;二、不设国家主席,由人大委员长或国务院总理改称主席,并行使元首职权;三、建议人大常委会改称为“常务主席团”,委员长即是该主席团主席,实行集体领导。在上述三种意见中,第一种意见居于压倒性的多数,并得到了邓小平的明确支持。但是,由于邓小平多次在公开场合声称他不会担任国家主席,因此,当时有许多人说:如果要设国家主席,只能由邓小平同志担任,但是小平同志又不愿意担任,所以只好不设国家主席。在此之后,国家主席的设置与否又成为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一时之间无法决断,并引起了国际、国内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一关键时刻,邓小平指出:“除了我,别人也可以担任。”同时,他进一步强调指出:“如果国家需要就设立,不能从对某一个人的考虑来确立我们国家的体制”。最终,在邓小平的坚持下,恢复设立国家主席的决定没有再出现反复,并于1982年12月4日随着新宪法的通过而得到正式确认。此后,“八二宪法”虽四次修正,但每次都继续坚持国家主席的建制,最终使国家主席制度得到了真正的确立

虚与实:中国国家主席的地位及作用的演变

1954年宪法制订过程中,宪法起草委员会的成员对于国家主席的职权问题进行过多次讨论。当时,他们曾设想将主席的权力定得低一些,超脱一点,让主席只相当于“半个伏罗希洛夫(时任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主席可以提出建议,建议不起决定作用,人家愿理就理,不理拉倒,毫无办法。”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主席什么事情也不干。因为主席还可以“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对此,毛泽东表示:“这两条是说,主席也有些事做,不是专门吃饭。”这里毛泽东所谓的“主席也有些事做”,“不是专门吃饭”,其意思应该是说主席也有些实权,职权并不全是虚的。在这里,毛泽东所设想的这种国家主席制度,具有了“虚实结合”、“虚中有实”、甚至是“形虚实实”的特点。但是,在这一部宪法中,由于国家主席拥有“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担任国防委员会主席”的权力,同时又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并担任最高国务会议主席”,因此,国家主席的权力在很多时候不虚反实,并成为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实权元首。

“文革”开始后,国家主席刘少奇受到错误的批判,并最终于1969年含冤病逝。此后直至1982年宪法恢复设立国家主席,中国在这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没有国家主席,而只是由国家副主席或是全国人大委员长行使国家主席职能。这种情况,或许是在政治生活不健全的情况下,用以处理党政关系的权宜之制。但是,这种制度设计毕竟是与民主精神背道而驰的。因此,当1980年再次提出宪法修改的任务后,如何在设立国家主席一职的同时限制其权力,并理顺党的领导与国家主席权力之间的关系又一次摆在了我们党的面前。对于这一问题,邓小平指出:“还是要设国家主席,有国家主席代表国家比较好,但是对国家主席的职权可以规定得虚一点,不要管具体工作,不要干涉具体政务。”在邓小平的指示下,1982年宪法恢复了国家主席的建制,但删除了原来“五四宪法”所规定的国家主席所拥有的“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和“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使国家主席成为完全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在“八二宪法”颁布实施后,全国人大对该部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正。但是,对于国家主席的职权一项没有进行任何的改动。

■中国国家主席的职权及其新变化

在当今世界政治生活中,由于各国政治制度各异,世界各国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机构各不相同,元首的权力的产生方式、职权大小及称谓亦不尽相同。总体而言,可以将其按国家政体的不同分为君主制下的元首和共和制下的元首。就中国而言,虽然新中国成立后的任何一部宪法都没有明文规定谁或者哪个机关才是中国的国家元首,但是,由于国家主席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又由于主席从事着,特别是在程序上从事着一般应由国家元首从事的活动,享有国家元首的礼遇和尊严,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乃是国家元首,这应是不争的事实。

在经历了多次的反复后,中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得以确立,其职权范围亦最终固定下来。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在拥有上述权力的同时,根据“八二宪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不再拥有原 “五四宪法”赋予国家主席的两项权力:即召开最高国务会议和统率武装力量的权力。这就在实际上使国家主席从原来的“实权”元首变为“虚位”元首,国家主席只在形式上代表国家,象征国家。但是,在当今中国的政治生活中,由于自1993年以来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位一体”局面的出现,作为国家元首的中国国家主席,已经不再是原来意义的“虚位”元首,而是可以利用其国家主席、党中央总书记及中央军委主席的三重身份对其拥有的职权进行整合运用。这也就在实际上使其拥有了“实权”元首的特征。对于中国元首制度的上述改变,正如江泽民同志在2004年9月所指出的那样:“党的总书记、国家主席、军委主席三位一体这样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对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来说,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最妥当的办法。”

■阅读提示

新中国国家主席制度变迁小史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只设立了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未设国家主席。1954年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时,中共中央决定设立国家主席,毛泽东成为第一任国家主席。1959年刘少奇当选为第二任国家主席。1970年,毛泽东建议取消国家主席,1975年颁布的宪法中正式取消了国家主席这一建制。1978年国家政治生活步入正轨后,恢复国家主席的决定在1982年12月4日通过的新宪法中得到正式确认,从此,国家主席制度得到了真正确立。1993年以后,我国政治生活中形成了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总书记“三位一体”的局面。

国家幅主席篇七
《国家领导干部级别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六条 :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1.国家级正职:

(包括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国家头号人物)

2.国家级副职:

(包括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常委等)

3.省部级正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书记、省长、省政协主席、省人大常委会主席等、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直辖市市委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部长等)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江苏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4.省部级副职:

(包括各个省级行政区的省委副书记、副省长、省政协副主席、省人大常委会副主席、省人大常委等(行、直辖市市委副书记等。以及国家各部副部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厅但是必须要副布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部单位,如省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省委常委或者省委副书记兼任。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安徽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5.厅局级正职:

以前叫地厅级,主要是地级市(各自治州)市委书记、市长、市人大主席、市政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公安厅厅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司长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河北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6.厅局级副职:

地级市市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副市长、市人大副主席、市政副协主席、,省级下属单位,如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国家各部下属单位,如外交部新闻司副司长等,还有一些行政级别是正处但是必须要副厅来兼任的,一般认为那个单位是副厅单位,如市政法委,市宣传部、组织部、纪委等必须由市委常委或者市委副书记兼任。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7.县处级正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书记、(区)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8.县处级副职:

包括县(县级市、区、旗等)委副书记、县(区)委常委、(区)副县长、(区)县人大、(区)县政协主席、市各单位局长,如市公安局、司法局等,还有厅级各单位下属,如省公安厅X处,省委办公厅主任等。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9.乡科级正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书记、乡长、镇长、办事处主任、以及镇级人大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局长等

10.乡科级副职:

包括各乡、镇、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乡长、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以及镇级人大副主任等,还有处级下属,如县公安副局长等

乡科级在往下,就是所谓股级,是中国行政当中最小的,一般是乡里边财政所、派出所之类的。

国家幅主席篇八
《中国历届领导人》

中国历届国家领导人名单

第一届中央政府(1954年9月27日-1959年4月27日)

国家主席:毛泽东

国家副主席:朱 德

全国人大委员长:刘少奇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 云 林彪 彭德怀 邓小平 邓子恢 贺龙 陈毅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聂荣臻

薄一波(1956年6月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毛泽东(名誉主席)

中央军委主席:毛泽东

第二届中央政府(1959年4月27日-1965年1月)

国家主席:刘少奇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 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 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陈 云 林 彪 彭德怀 邓小平 邓子恢 贺 龙 陈 毅 乌兰夫 李富春 李先念 聂荣臻 薄一波 谭震林 陆定一罗瑞卿 习仲勋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毛泽东(名誉主席)

第三届中央政府(1965年1月-1975年1月)

国家主席:刘少奇(1968年10月在十二中全会上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并于1969年11月12日病逝)

国家副主席:宋庆龄 董必武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 德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国务院副总理:林 彪(1971年9月13日叛国,死亡)陈 云 邓小平 贺 龙(1969年6月9日病逝) 陈毅(1972年1月6日病逝)柯庆施(1965年4月9日病逝) 乌兰夫 李富春(1975年1月9日病逝)李先念 谭震林 聂荣臻 薄一波 陆定一 罗瑞卿 陶铸(1969年11月病逝)谢富治(1972年3月26日病死)

全国政协主席:周恩来 毛泽东(名誉主席)

第四届中央政府(1975年1月-1978年3月)

全国人大委员长:朱 德(1976年7月6日病逝)

国务院总理:周恩来(1976年1月8日病逝)华国锋(1976年2月2日代理,4月7日正式任命) 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1976年4月7日被撤销,1977年7月16日恢复)张春桥(1976年10月6日被隔离审查)李先念 陈锡联 纪登奎 华国锋 陈永贵 吴桂贤(女) 王震 余秋里 谷牧 孙健

第五届中央政府(1978年3月-1983年6月)

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1981年5月16日当选,29日逝世)

全国人大委员长:叶剑英

国务院总理:华国锋

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 李先念 徐向前 纪登奎 余秋里 陈锡联 耿飚 陈永贵 方毅 王 震 谷 牧 康世恩 陈慕华(女)王任重(1978年12月26日上任)陈 云 薄一波 姚依林(1979年7月1日上任)姬鹏飞(1979年9月13日上任)

1980年4月16日会议后,赵紫阳、万里代替辞职的纪登奎、陈锡联

1980年9月10日五届三次会议后,担任总理、副总理的有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

国务院副总理:余秋里 耿 飚 方 毅 谷 牧 康世恩 陈慕华(女) 薄一波 姚依林 姬鹏飞 万 里 杨静仁 张爱萍 黄华

全国政协主席:邓小平

1982年5月4日会议后,担任国务院副总理的有:姚依林、万里。

第六届中央政府(1983年6月-1988年4月)

国家主席:李先念

国家副主席:乌兰夫

全国人大委员长:彭 真

国务院总理:赵紫阳 (1987年11月辞职)

李 鹏(代理)

国务院副总理:万 里 姚依林 李 鹏 田纪云

乔 石(1986年4月12日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邓颖超

中央军委主席:邓小平

中央军委副主席:叶剑英 徐向前 聂荣臻 杨尚昆

第七届中央政府(1988年4月-1993年3月)

国家主席:杨尚昆

国家副主席:王 震(1993年3月12日逝世)

全国人大委员长:万 里

国务院总理:李 鹏

国务院副总理:姚依林 田纪云 吴学谦

邹家华 朱镕基(1991年4月9日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李先念

第八届中央政府(1993年3月-1998年3月15日)

国家主席:江泽民

国家副主席:荣毅仁

全国人大委员长:乔 石

国务院总理:李 鹏

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 邹家华 钱其琛 李岚清

吴邦国 姜春云(1995年3月18日增补)

全国政协主席:李瑞怀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

中央军委副主席:刘华清 张震

第九届中央政府(1998年3月16日-2003年3月14日)

国家主席:江泽民

国家副主席:胡锦涛

全国人大委员长:李 鹏

国务院总理:朱镕基

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 钱其琛 吴邦国 温家宝

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

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

中央军委副主席:张万年 迟浩田 胡锦涛(1999年增补)

第十届中央政府(2003年3月15日-2008年3月14日)

国家主席:胡锦涛

国家副主席:曾庆红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国务院副总理:黄菊(2007年6月2日病逝) 吴仪(女) 曾培炎 回良玉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第十一届中央政府(2008年3月15日—*年)

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

国家副主席:习近平

全国人大委员长:吴邦国

副委员长:王兆国 路甬祥 乌云其木格 韩启德 华建敏 陈至立 周铁农 李建国 司马义·铁力瓦尔地 蒋树声 陈昌智 严隽琪 桑国卫

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李建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

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回良玉、张德江、王岐山

国务委员:刘延东、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

全国政协副主席:王刚 廖晖 杜青林 阿沛·阿旺晋美 帕巴拉·格列朗杰 马万祺 白立忱 陈奎元 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 李兆焯 黄孟复 董建华 张梅颖 张榕明 钱运录 孙家正 李金华 郑万通 邓朴方 万钢 林文漪 厉无畏 罗富和 陈宗兴 王志珍

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

国家幅主席篇九
《中国行政级别大全》

中国行政级别大全

国家级正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国家副主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国家级副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纪委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省部级正职:

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党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各人民团体(党组)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省部级副职:

中共中央纪委常委,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下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副职领导人(党组成员)和副部级机关(党组)正职,各人民团体(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省纪委书记, 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领导人(特殊规定的副职), 国家正部级企业副职领导,国家副部级企业正职领导, 副部级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正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正职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副部级机关(党组)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正职, 副省级城市党委(副书记,常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领导人,纪委书记。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 国有副部级企业的副职和正厅级企业正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正职。

厅局(地)副职: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直属部委行署室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司局室副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副职,副厅级正职。副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正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 ,国有副厅级企业的正职和正厅级企业副职领导,省署高校党政副职,大专正职。

县处级正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正职。 省级城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机关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正职,国有正县级企业的正职,省署高校院系处室领导,重点中学正职。

县处级副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直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下属处室副职。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和副处级单位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副职,纪委书记,国有正县级企业的副职,副县级企业正职。市属中学正职。

乡科级正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正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正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正职,县属重点中学正职。

乡科级副职:

各地市(设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所属科室副职,各县市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下属单位副职,各乡镇党委,政府正副职,国有正科级企业的副职,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中国公务员的行政级别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1993年8月14日国务院颁布)

规定分为十五级,下面就是引用的资料:

第三章 职位分类

第八条 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臵;制定职位说明书,确定每个职位的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作为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核、培训、晋升等的依据。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职位分类,设臵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等级序列。

第九条 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非领导职务是指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助理巡视员、巡视员。

第十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第十一条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按照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国家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增设、减少或者变更职位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重新确定。

我国的军队及行政级别划分

军队级别和地方级别的比较和等同,一直是军事迷和军政迷热衷于探讨的问题.大家所持观点却始终难以统一.往往是某几点符合了,其他几个级别又对不上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

是,军队的职级在军和中央之间多了大军区一级机构.这就使军队的职级何地方能难做到一一对应.本文试通过寻找几个参照点,破解军队和地方级别的对应难题.

第一个参照点,军委主席和国务院总理.尽管军委主席一直都是由党的一把手兼任,其地位高于国务院总理,但是两者的级别是相同的,都是正国家级,因此这两个级别应该看作大致相等.

第二个参照点,军委副主席和政治局委员,副总理.目前军委的第一副主席XXXXX简历明确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在中央军委副主席之前与之并列,按我党的惯例,这样的职务安排一般表示两者级别大致相当,如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市委常委兼政法委书记.另外我们从XXXXX的简历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政治局委员、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部长”.也可以看出,国务委员排在军委副主席之后,可见军委副主席应该介于政治局委员和国务委员之间,而这股委员和国务委员均为副国家级,可见军委副主席应该也是对应副国家级.

第三个参照点,正军级和正厅(局)级.在全国来说只有在公安部这个单位才会同时拥有现役干部和国家行政编制干部.而且两者的编制序列大致相同.在公安部,正军职的武警干部和正厅(局)级的国家行政干部同时都担任正局级职务.可见在国家的干部序列里,两者的地位相当.

有了以上三个参照点我们大致可以排出军级以上的对应关系:

军委主席级———正国家级 国家主席 总理 政治局常委

军委副主席级——副国家级 副总理 政治局委员

军委委员级———享受副国家级 国务委员 国务院秘书长 中办主任

正大军区级———正部级 部长 省长 省委书记

副大军区级———副部级 副部长 副省长 省委副书记

正军级—————正厅(局)级 正厅(局)长

注:关于军委委员级——享受副国家级 国务委员 国务院秘书长 中办主任对应关系的说明,前面说了国务委员排在军委副主席之后,而国务委员在各部部长之前属于享受副国家级待遇的人员,比照军队的级别大致可以与军委委员相当。

副军级以下的干部级别对应关系就比较难了。

那咱们就选取常用的参照点——县团级

排列如下:

副军级——正厅(局)级 厅(局)长

正师级——副厅(局)级 副厅(局)长

副师级——正处级 县处长

正团级——正处级 县处长

副团级——副处级 副县处长

正营级——正科级 科长 乡镇长

副营级——副科级 副科长 副乡镇长

正连级——科员级 科员(高年资)股长

副连级——科员级 科员(低年资)

排级——办事员级

这样的排列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基本把刚毕业的大中专学生的级别统一起来了。国家规定: 高中和中专毕业生,可任命为办事员,定为十五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

生,可任命为科员,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可任命为主任科员,定为十一级。

如一个本科生军队定位为副连职,地方为科员级,13级,比大专生高一级,大专生,军队级别定位正排级,但很快就会晋升副连职,所以实际上又比中专生高。

历届国家主席、委员长、总理

第一届(1954年——1959年)

毛泽东为国家主席,刘少奇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政务院)总理 第二届(1959年——196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三届(1965年——1975年)

刘少奇为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四届(1975年——1978年)

未设国家主席,朱德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周恩来为国务院总理

第五届(1978年——1983年)

未设国家主席,叶剑英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华国峰为国务院总理

第六届(1983年——1988年)

李先念为国家主席,彭真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赵紫阳为国务院总理

第七届(1988年——1993年)

杨尚昆为国家主席,万里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八届(1993年——1998年)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乔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李鹏为国务院总理

第九届(1998年——2003年)

江泽民为国家主席,李鹏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朱镕基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届(2003--2008年)

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第十一届(2008--2013)

胡锦涛为国家主席,吴邦国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温家宝为国务院总理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和警察肩章(詳細圖解)

將職

校職

尉職

文職

陸軍士兵

海軍士兵

空軍士兵

武警

軍校學員

警察全套

将 官

陆军上将

我军现行军衔制中陆军最高军衔、军衔条例规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一律授予陆军上将军衔。陆军上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正大军区职包括副总参谋长、总政治部副主任、总后勤部部长、政委、大军区司令员、政委等。

陆军中将

副大军区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副大军区职包括总后勤部副部长、副政委,大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大军区职军官。此外,陆军中将还是正大军区职和正军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陆军少将

陆军正军职和副军职军官的主要军衔。其中正军职包括集团军军长、政委,省军区和军级警备区司令员、政委及其他正军职军官;副军职包括集团军副军长、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省军区副司令员、副政委、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及其他副军职军官。此外,陆军少将还是副大军区职和正师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陆军大校

陆军正师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军职军官和副师职(正旅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陆军上校

陆军副师职(正旅职)军官和正团职(副旅职)军官的主要军衔。

陆军中校

陆军副团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正团职(副旅职)军官和正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陆军少校

陆军正营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团职军官和副营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陆军上尉

陆军副营职军正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副连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陆军中尉

陆军副连职军官的主要军衔。此外,它还是陆军正连职军官和排职军官的辅助军衔。 陆军少尉

陆军排职军官的主要军衔。陆军少尉是陆军军官军衔中最低的一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规定,陆军中等专业学校和大学专科毕业的学员,分配到部队任职后,一般授予陆军少尉军衔。

附 注: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事、政治、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 上将、中将;

副大军区职: 中将、少将;

正军职: 少将、中将;

副军职: 少将、大校;

正师职: 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 中校、少校;

正营职: 少校、中校;

副营职: 上尉、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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