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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

2016-01-09 09:07: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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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办发〔2012〕14号)

(2012年4月16日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党政机关)工作需要,推进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第四条 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五条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建设,设立文秘部门或者由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七条 各级党政机关办公厅(室)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对下级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九条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

(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七)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八)主送机关。公文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九)正文。公文的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

(十)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

(十一)发文机关署名。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十二)成文日期。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

(十三)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

(十四)附注。公文印发传达范围等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五)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

(十六)抄送机关。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者知晓公文内容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

(十七)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公文的送印机关和送印日期。

(十八)页码。公文页数顺序号。

第十条 公文的版式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文使用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文字。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幅面采用国际标准A4型。特殊形式的公文用纸幅面,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第十五条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其他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也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七)不符合行文规则的上报公文,上级机关的文秘部门可退回下级呈报机关。 第十六条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可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需注明已经政府同意。

(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第十七条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

相互行文。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五章 公文拟制

第十八条 公文拟制包括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等程序。

第十九条 公文起草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

(二)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

(三)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

(四)文种正确,格式规范。

(五)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事项的,起草单位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

(六)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进行论证,广泛听取意见。

(七)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第二十条 公文文稿签发前,应当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

(一)行文理由是否充分,行文依据是否准确。

(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是否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三)涉及有关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是否经过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四)文种是否正确,格式是否规范;人名、地名、时间、数字、段落顺序、引文等是否准确;文字、数字、计量单位和标点符号等用法是否符合规定。

(五)其他内容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有关要求。

需要发文机关审议的重要公文文稿,审议前由发文机关办公厅(室)进行初核。 第二十一条 经审核不宜发文的公文文稿,应当退回起草单位并说明理由;符合发文条件但内容需作进一步研究和修改的,由起草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送。

第二十二条 公文应当经本机关负责人审批签发。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主要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二:公文格式(政府发文与政府发文)

政府发文规定

1、 发文字号:3号仿宋字体,六角括号〔〕,序号偏实位

(如1、2、3)。在发文机关下空2行(版心下空6个4号字)。(长政发的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标识,签发人居右空1字标识)。

2、 标题:2号小标宋体字,在发文字号下空1个4号字。

3、 主送机关:标题下空2个小4号字,3号仿宋体字标识。

4、 正文:3号仿宋体。

5、 附件: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3号仿宋体,全角冒号,

附件符号为阿拉伯数码,名称不加标点符号,回行要齐平。

6、 成文日期:用中文数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0”,

3号仿宋体,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右空4字,距正文下空2个4号字。

7、 主题词:3号黑体,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

词目之间空1个字。

8、 抄送机关:左右各空1字,4号仿宋体,“主送”、“抄

送”、“分送”后标全角冒号,同一单位各部门名称用顿号隔开,其他用逗号隔开,末尾标句号。

9、 引发机关:左右各空1字,4号仿宋体。

10、 印发份数:居右空2字,用圆括号,4号仿宋体。

11、 页码:4好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单面印刷在下端

居中,双面印刷在下端居右空1字,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

12、 文尾部分:即主题词后面部分要往下靠平,注意美观。

13、 格式:A4纸(210mm×297mm).每页排22行,每行排

28个字,左侧装订。

党委发文规定

1、 发文字号:4号仿宋体,六角括号,年份标全称,序号

实号,不加“第”,在版心下空各4号字。

2、 标题:2号小标宋体(发文字号下空1个4号字)。

3、 主送机关:与标题空开2个小4号字。

4、 正文:3号仿宋体(转发文件则用3号楷体)。

5、 附件:正文下面隔1行,前空2字,3号仿宋体。

6、 发文机关:与上文空开1行,右边与版心右边空开4字,

3号仿宋字体。

7、 成文日期:3仿宋字体,用阿拉伯数字,右边与版心右

边空开2字。

8、 主题词:“主题词”3个字用3号黑体,居左顶格排,

主题词目3号小标宋体,词目之间空1字。

9、 抄送机关:3号仿宋体。

10、 引发机关和印发日期:4号仿宋体,印发机关前空半字,

印发日期后空半字。

11、 印制份数:小4号仿宋,居右排,后空2字,用小括号

括起来。

12、 文尾部分:即主题词后面部分要往下靠平,注意美观。

13、 (1)格式:开半:16开,尺寸184mm×260mm,版面上

空约40mm,下空约22mm.

(2)版心:每面20行,每行25个字,行距1个字。(小4号字)。

(3)页码:居中,4号半角白阿拉伯数字码标识。

(4)标点:全角。

山东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

鲁政办发„1994‟32号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行文规则

第三章 公文种类

第四章 公文格式

第五章 公文办理

第六章 公文立卷销毁

第七章 附则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1993年11月21日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四年四月十三日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三:机关发文格式

机关发文格式及注意事项

一、公文用纸格式

公文用纸一般为16开型(长260毫米、宽184毫米)单页,也可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张帖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文用纸要符合档案保护技术要求。

公文用纸的页边与图文区尺寸。公文天头(上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地脚(下白边)宽7毫米+05毫米;装订边(左白边)宽20毫米+05毫米;翻口边(右白边)宽15毫米+05毫米。

国内通用16开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33毫米,宽149毫米;国际标准A4型纸图文区尺寸为:长270毫米,宽175毫米。

二、公文印制格式

公文图文区用字一律从左至右横写、横排。少数民族文字的公文,则按其习惯书写、排印。公文的书写和印刷,必须使用规范的汉字,不能使用异体字、繁体字和未经国家语委公布的简化字。标点符号、字体、字号、数字以及计量单位使用要准确、规范。发文机关的版头推荐用黑变体字(高22毫米、宽15毫米)或初号宋体字,联合行文时,推荐使用小初号宋体字;公文大标题使用二号宋体字,小标题使用三号宋体字;密级、紧急程度和各种标记字符或其它重点字使用三号黑体字;主题词使用三号宋体字;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附件、成文时间、附注、抄送机关、印发说明等一般都彩三号或四号仿宋体字。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计量单位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正文开头和每一段落首行空两个字,回行时顶格。正文文字的每行宽度与图文区宽度相等。

页码是标记公文张页的顺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注,数字两侧各标一短横。单面印刷公文,页码位于每页图文区右下端;双面印刷公文,正面为单数,页码位于每页图文区右下角,背面为双数,页码位于左下角;没有图文区的页面不标页码。

公文一律在左侧装订,不要在天头装订,不要压住文字,也不能只订一颗订书订。

三、公文文面格式

(一)发文机关(亦称“版头”、“文头”)

版头是发文机关的标志,它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通常套红,以示庄重。常用的公文版头形式有三种:

1、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文件”二字组成。

例如:国务院文件

2、只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作版头。

例如:安徽省人民政府

3、几个同级机关(如安徽省人事厅、安徽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可用主办机关(安徽省人事厅)的名称加“文件”二字作版头?(例

1),但发文机关署名应标联合行文单位的名称;也可用几个同级机关的名称加“文件”二字作版头(例2),但应将主办的机关排列在前。前者多用于上行文,后者多用于下行文。

例1:安徽省人事厅文件

例2:安徽省人事厅

安徽省科委文件

安徽省财政厅

4、有时根据工作需要,同一机关还可以制发专用公文版头。

例如:***人民政府令、***人民政府任免通知

发文机关名称必须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一般用22毫米*15毫米(高*宽)黑变体字。联合行文,应视机关多少,选择大小适当的宋体字。在民族自治地方,发文机关名称可以并用自治民族的文字和汉字印刷。版头和版头下的一条细实横隔线(宽140毫米,高1毫米),居中套红印在公文首页图文区第13行—22行和37行—46行区域内。

为了保证公文的权威性、严肃性,除“公告”、“通告”不用公文版式头外,其它各类公文均需使用公文版头。发文机关的公文版头一经确定,不可经常变动。

(二)密急

密级是指公文内容涉密的程度。公文内容涉密应分别标明“秘密”、“机密”、“绝密”,“绝密”、“机密”公文应当同时标明份数序号。密急在公文首页发文机关版头的左上角区域内标注。密急的标识为一个五角星,即“”,五角星之前标密急,五角星之后标期限,如:机密20年。

密急件的份数序号是同一文件在其总印数中逐份所给的顺序编号。一份文件一个号,依次流水编列,以便查对和清退。份号使用6位阿拉伯数字在密级标识区域的上一行标注。如:某份文件份号为“000068”就说明这份文件是总印数中的第68份。

(三)紧急程度

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紧急程度是对公文传递和办理速度的要求。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事项的及时处理。文秘部门处理公文要力求“当日签收、当日登记、当日呈批、当日转办”。特别是急件,要贯彻“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抓紧办理,行文时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紧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急”、“加急”、“平急”。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标明“在*日*时送达”。紧急程度在公文右上角标注。公文标题内有“紧急”二字的,如“关于**紧急通知”等,也应视同急件处理。

(四)发文字号(亦称“文号”)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顺序号三个部分组成。年度使用公元纪年,用阿拉伯数字,两侧用方括号“[]”。例如:皖政[1997]18号,“皖政”是安徽省人民政府的代字,“[1997]”是发文的年度,“18号”是1997年发文的顺序号。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注主办机关发文字号。有发文机关加“文件”二字组成文头的文件,发文字号一般标注在文头之下、横线上方居中;只用发文机关作文头时的文件,发文字号则标注在横线之右下角、文件标题之上。

上报的公文,应注明签发人。联合行文要同时注明联合发文机关的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标在文头之下、横线以上右侧位置,或标在横线之右下角、文件标题之上。同时,发文字号则移至左侧。

机关代字应相对稳定,不可经常变动。为保证发文字号规范,防止重号、漏雨和错号,发文字号应由发文机关的文秘部门统一管理与编写。

(五)公文标题

公文标题是对公文主要内容的揭示。要求做到准确、简要。规范化的公文标题一般应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事由)和公文种类三个部分组成。除三个部分外,在发文机关名称与公文主题之间加个介词(如:“关于”、“对”、“在”、“为”、“给”等),在公文主题与公文种类之间加一个结构助词“的”字。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其中:“国务院办公厅”是发文机关名称,“关于”是介词,“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是公文主题,“的”是结构助词,“通知”是公文的种类。标题除发布法规性的文件可加书名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公文标题居中在公文首页红色横隔线之下、正文之上各空一行排列。

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公文标题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或公文主题组成部分。

1、使用正式的套红文件版头,公文标题可以省略发文机关名称。例如:“关于印发《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份文件是使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固定的文件版头印发的,因此,公文标题就省略了发文机关名称。

2、印发公布性文件时,有的公文标题可以省略公文主题部分。例如:“铜陵市人民政府令”。

经会议讨论通过或批准的公文,可在标题下加题注,在圆括号内注明某年某月某日经某会议讨论通过。

公文标题字数不宜太多,可视情况分一行或多行排列。公文标题多行排列时,尽量不要把人名、地名以及两个字以上的词或数字分开,以防产生歧义。

(六)主送机关(亦称“抬头”)

主送机关是指发文机关要求对公文进行办理或给予答复的机关。主送机关应使用全称或规范化的简称;主送机关不是一个时,应按其性质、级别以及有关规定或惯例依次排列;同类型机关可使用统称,如“省政府各部门”。主送机关应明确、具体,标列在公文标题的下方、正文之上,从左至右顶格书写,回行继续顶格,未尾加冒号。

主送机关的确定,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上行文是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以及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使用。

2、平行文是同级机关互相商请解决有关问题或布置某项工作时使用的一种公文,主送机关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

3、下行文是上级机关要求下级机关周知、办理或执行事项时使用的一种公文。这种公文如发行范围大,主送机关可用统称。

4、张贴性在需广大群众周知的公文,如:“公告”、“通告”等一般不标主送机关;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如:“决定”、“会议纪要”、“令”,主送机关名称则移至文尾抄送栏上方标明。

5、对参阅性文件,不需要明确的主送机关,可将“主送”“抄送”合并为“分送”,印在原“抄送”位置。“分送”栏一般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上级领导;二是文件内容涉及的有关单位;三是应抄送周知的单位。

(七)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用来表达公文的内容、传达发文机关的意图。撰写公文总的要求,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准确,措施、要求扎实具体,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通顺、精炼,书写工整,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当正文占满了公文用纸的全页,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时间不得不转下一页时,必须在下一页的首行标注“此页无正文”并加圆括号,然后在下方的适当位置标注发文机关署名牌成文时间。

(八)附件

附件是指附在正文后面的文件、材料、图像和声像资料等,是某些公文的重要组成部分。附件有的起补充、阐明作用,有的起说明、注释作用,有的起证实、执行作用。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顺序和名称。除使用特殊材料制作的附件外,一般附件应放在正文未页后面一起装订。被印发、批转、转发的公文应视为正文,不能作为附件处理。

(九)发文机关署名

公文除电报、会议纪要外,大部分文件的发文机关署名都应加盖印章。 印章是代表机关组织或领导人的象征,是行使法定职权的一种印信凭证。法定机关印章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效用性。公文盖上印章,是表示发文机关对文件正式生效和确认无误的一种凭证。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四:2014年最新政府机关公文格式,红头文格式

(上行文格式)

中共×××委办公室(请示)

(居右空1字,联署单位签发人姓名按

先上下后左右标注,用4号仿宋体字)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左空1字,用4号仿宋体字) ××× ××× ××报„20××‟×号 签发人:××× ×××

————————————————★————————————————

中共×××委办公室

关于××××××的请示(红色反线下空2行,居中 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 ××××(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用3号仿宋体字):

×××××××××××××××××××××××××

×××××××××××××××××××××××××××××××××……(正文在主送机关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

×××××××××××××××××××××××××

—1—

×××××××××××××××××××××××××××××××××……。

××××××××××××××××××××××××××××××××××××××××××××××××××××××××××……。

当否,请批复

(发文机关署名在正文末行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

×××××××××

20××年×月×日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全称,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低

2个字,且“日”字右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凡标明主

送机关的公文需加盖印章)

(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主题词(居左顶格,用3号黑体字):××× ××× ××× 请示 ××××××办公室 20××年×月×日印 (共印××份) (印制版记位于公文末页,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左右各空半个4号字,上行文印发日期后面标“印”字,印制份数在底线下右空两个4号字,印制份数位于末行,均使用4号仿宋体字)

—2—

(平行文格式)

中共×××委办公室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印,用4号仿宋体字)

××函„20××‟×号

————————————————————————————————

中共×××委办公室

关于×××××××的函(红色反线下空2行,居 中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 ××××(主送机关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用3号仿宋体字):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

—3—

(此页无正文)[文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尽量避免出现“此页无正文”的情况。确需在文件页面上标注“此页无正文”,只能限于文件的正文与文件的生效标识(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不能同处在一个页面上而出现分离状况时,在下一空白页第1行顶格标注“此页无正文”,并用圆括号括起]

(发文机关署名在此页无正文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

×××××××××

20××年×月×日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全称,位于发文机关署名右下方

低2个字,且“日”字右空2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凡标

明主送机关的公文需加盖印章)

(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

主题词(居左顶格,用3号黑体字):××× ××× ××× 函 ×××××办公室 20××年×月×日印发 (共印××份) (印制版记位于公文末页,印发机关名称和印发日期左右各空半个4号字,平行文印发日期后面标“印发”2字,印制份数在底线下右空两个4号字,印制份数位于末行,均使用4号仿宋体字)

—4—

(下行文格式之一)

编号 000001(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标注在左上角第1行,可用印号机手工加盖)

秘 密(顶格标注在左上角份号下方,两字之间空1字,秘密公文应标明份号,用3号黑体字)

特 急(顶格标注在左上角第1行,如有秘级,则在秘级下方,用3号黑体字)

中共×××委办公室文件

××发„20××‟×号

————————————————★———————————————

(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居中排印,用4号仿宋体字)

中共×××委办公室

关于××××××的通知(红色反线下空2行,居中 排印,用2号小标宋体字) ××××(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标注,用3号仿宋体字):

××××××××××××××××××××××××××××××××××××××××××××××××××……。

一、×××××××××××(第一级标题用3号黑体字)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5—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五:机关发文办理

第一节公文概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组织按照特定的规范体式,经过一定处理程序制成的具有法定效力的文书,是依法管理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公文的特点:

一、公文是由法定的作者制成和发布的。

二、公文有特定的体式。

三、必须经过一定的处理程序。

四、公文有法定的权威和效力。

五、公文是处理公务的工具。

公文的作用:

一、法规作用:

二、领导与指导作用:

三、公务联系作用:

四、宣传教育作用:

五、凭据和记载作用:

公文的分类:

按来源分: 收文、发文

按行文关系分: 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泛行文按阅读范围分: 公布性文件、内部文件、机密文件按使用范围分类: 专用文件、通用文件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六:政府办公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

公文格式和行文规则

一、公文文面格式

公文文面格式是指公文中各要素(各组成部分)的搭配、排列和标识规则,包括版面安排、字体型号、各要素的标识排序等。

党政机关通用公文的文面格式由版头(报头)、份号、密级、保密期限、发往地址、紧急程度(等级)、发文字号、签发人、收发报序号、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名称(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公文二维条码22个要素组成。

1.版头

行政机关的发文机关标识主要有3种形式:一种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即“文头纸”;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令”组成,如“省政府令”;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加武文线组成,即“函头纸”。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份号

即份数序号,是同一件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用电报传送的秘密公文,不标注份号。绝密、机密、秘密电报均属密码电报,均应按密码电报的管理办法进行严格管理。

3.密级与保密期限

公文中的密级(包括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3个等级。商业秘密分为商业机密、商业秘密2个等级。密级用3号黑体字标注。

党的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份号下方,两字之间空1字;行政机关的公文密级标注在公文首页右上角。如需同时标注秘密等级与保密期限,党政机关的公文都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秘密等级中间不空格,并与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

4.紧急程度(等级)

党的机关的紧急公文,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注于公文首页页版心右上角,两字之间空1字;行政机关的紧急公文,分别标明“特急”、“急件”,用3号黑体字标注于公文首页版心右上角第2行。如无密级则标注在第1行。电报的紧急程度叫等级,分“特提、特急、加急、平急”4种,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其办理公文的时间要求分别是1天、3天、5天、10天。

5.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是由发文机关代字、发文年度和发文顺序号3部分组成。发文年度应标全称,不能简写。发文顺序号分年度从1号起,按公文的签发时间的先后依次编号,不能跳号,不留有空号,不随意编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

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发文字号一经确定,应长期固定使用。二是联合行文,一般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三是用特定版头印制的公文的发文字号,行政机关的用3号仿宋体字标注于版头(发文机关标识)下空1行红色横隔线之上。下行文、平行文的居中标注;上行文的标注于左侧,与右侧的“签发人”对称,左右两边各空1字排印。

6.签发人

上行文应标注签发人姓名,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3字加全角冒号与签发人姓名组成。某些重要的公文有会签人的,还应在签发人右侧用4号仿宋体字标注会签人及其姓名。

标注签发人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单位领导人对公文所负的责任,使之认真把好公文关。

应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联合行文,有多个签发人,一般是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臵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臵于第1行,其他签发人从第2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横隔线;二是签发人是指机关签发公文的领导人中最高职务者。

7.标题

由发文机关名称(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位于红色横隔线下方空2行排印。主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副标题用3号楷体字,居中排印。

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联合行文时各联署机关名称排序,主办机关的名称排在前面,其余依次排列。二是在有双文种的公文(又叫复合性公文)中应简化标题。三是标题中一般不用除书名号以外的标点符号。

8.主送机关

在标题下空1行,左侧顶格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回行时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之后用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过多而使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中的主题词之下、抄送机

关之上。

在党政机关常用的公文中,只有通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6种公文标注主送机关;决议、决定、指标、命令(令)、意见、公报、公告、通告、规定、细则、会议纪要、工作要点12种公文不标注主送机关;通报可标也可不标注主送机关,但表彰先进、批评错误、通报人大和政协选举结果,可标注主送机关。

9.正文

正文位于主送机关下方,不标注主送机关的公文,正文位于成文日期下方。数字、年份不能回行。正文中的结构层次序数是: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要注意不要把“1.”的小圆点写了顿号。在正文层次不多的情况下,第一层用“一、”,第二层可用“1.”,但不能用“(1)”。 正文的排印只能用宋、黑、楷、仿宋4种字体,均用3号字印制。只有一级小标题的,小标题用黑体字排印;有两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二级用楷体字排印;有多级小标题的,第一级用小标宋体排印,第二级用黑体字排印,第三级用楷体字排印,第四级用仿宋体字排印。

法规性公文的编、章、节的序号及标题居中排印,占两行;非法规性公文的小标题的第一行与正文的每一个自然段的第一行左边空两个字排印,行距相同。独立成段的小标题,末尾无标点符号;小标题之后接着排印正文的,末尾有句号。

10.附件

应在正文之后、发文机关署名之前排印附件名称。附件名称与正文空1行,左侧空2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附件”2字,后面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附件的首页左上角顶格用3号黑体字排印“附件”2字及附件的顺序号。

附件臵于主件之后,另起一页开始排印,并与主件装订在一起,公文主题词与印制版记应标注在附件最后一页的下端。不能装订在一起的,公文主题词与印制版记应标注在主件最后一页的下端。

11.发文机关署名

单一机关和两个机关的联合行文不署名,3个以上机关联合行文,应署名。署名时将发文机关名称排在成文日期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排在前面,每行最多排3个发文机关名称,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均居中排印,以方便盖章为标准。

12.成文日期

一般以领导人最后签发的日期为准;经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决定等,以会议通过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应当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简写。单一机关行文,成文日期在正文之下一般空4行、右空4个字、用3号仿宋体字排印。联合行文将成文日期拉开,左右各空7个字排印。公文经领导人签发后因故不能及时发文时,成文日期可请示签发人重新确定,或由办文者提出意见报领导确定。

13.印章

除“会议纪要”和以电报形式发出的以外,均应加盖发文机关的印章。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七:2013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2013最新: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第一节 公文格式的种类

根据公文载体的不同,分为文件

格式、信函格式、电报格式、命令

格式、纪要格式等。

文件格式 信函格式

命令格式 纪要格式

二、公文格式的基本要求:

1.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80g/㎡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2.纸张大小:A4型纸:210mm×297mm。

3.版面:公文用纸天

头(上白边)为37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

为28mm,版心尺寸为

156×225mm。

4.字体:如无特殊说明,公文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5.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6.公文应当双面印刷。

7.公文应当左侧装订。

三 公文的通用格式

版头: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

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主体: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

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

注、附件。

版记: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

印发日期、页码。

一件完整的公文由三部分组成:

一、版头部分

1.份号:公文的份数序号也就是

每份公文的编号,根据印制份数,编

流水号。公文份数序号是为了掌握公

文的发放方向,便于公文的保密管理,便于掌握公文的去向。 涉密公文一定要标注份号,如果发文机关认为有必要,也可对不涉密公文标注份号。

如需标识份号,一般用6位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1行。份号用黑色标注。

2. 秘级和保密期限: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分为秘密、机密和绝密三种。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份号之下;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

3.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

电报格式的公文紧急程度分为四级,从急到缓依次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 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4.发文机关标志:发文机关标志是公文版头部分的核心,用套红大字居中印在公文首页上半部,字体要庄重、规范、美观、大小适度(一般应小于上级机关的字体大小)。

发文机关标志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二字;二是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字号以醒目美观为原则,字体大小一般不超过上级机关。

发文机关标志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发文机关标志推荐使用小标宋字体,颜色用红色。

联合行文时可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一般主办机关名称排列在前;也可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

联合上报公文一般不单独使用主办机关名称。因为联合上行文需要将所有联署机关签发人的姓名都标出,如果发文机关名称只用主办机关,这样与签发人的标注就不相匹配。 联合行文机关过多时,必须保证公文首页显示正文。

5.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发文顺序号三个要素组成。机关代字要求准确、规范、精炼、无歧义、易识别,并固定使用,避免与上级机关、同级机关的机关代字雷同。联合行文时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同一地区,避免不同机关的发文字号的机关代字重复。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

志下空2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

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全

称4位,用六角括号〔 〕括入;发

文顺序号不编虚位,不加第字。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八:2012最新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含式样)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GB/T 9704—2012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1 幅面尺寸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5.2.2 字体和字号

5.2.3 行数和字数

5.2.4 文字的颜色

6 印制装订要求

6.1 制版要求

6.2 印刷要求

6.3 装订要求

7 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

7.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

7.2 版头

7.2.1 份号

7.2.2 密级和保密期限

7.2.3 紧急程度

7.2.4 发文机关标志

7.2.5 发文字号

–– 1 ––

7.2.6 签发人

7.2.7 版头中的分隔线

7.3 主体

7.3.1 标题

7.3.2 主送机关

7.3.3 正文

7.3.4 附件说明

7.3.5 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

7.3.5.1 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2 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7.3.5.3 加盖签发人签名章的公文

7.3.5.4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

GB/T 9704—2012

7.3.5.5 特殊情况说明

7.3.6 附注

7.3.7 附件

7.4 版记

7.4.1 版记中的分隔线

7.4.2 抄送机关

7.4.3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7.5 页码

8 公文中的横排表格

9 公文中计量单位、标点符号和数字的用法

10 公文的特定格式

10.1 信函格式

10.2 命令(令)格式

10.3 纪要格式

11 式样

–– 2 ––

GB/T 9704—2012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 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对GB/T 9704—1999《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进行修订。本标准相对GB/T 9704—1999主要作如下修订:

a)标准名称改为《党政机关公文格式》,标准英文名称也作相应修改; b)适用范围扩展到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c)对标准结构进行适当调整; d)对公文装订要求进行适当调整;

e)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和页码两个公文格式要素,删除主题词格式要素,并对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进行较大调整;

f)进一步细化特定格式公文的编排要求;

g)新增联合行文公文首页版式、信函格式首页、命令(令)格式首页版式等式样。

本标准中公文用语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的用语一致。

本标准为第二次修订。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中国标准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房庆、杨雯、郭道锋、孙维、马慧、张书杰、徐成华、范一乔、李玲。

本标准代替了GB/T 9704—1999。

GB/T 9704—1999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704—1988。

–– 3 ––

GB/T 9704—2012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党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排版和印制装订要求、公文格式各要素的编排规则,并给出了公文的式样。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48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所有部分) 量和单位

GB/T 15834 标点符号用法

GB/T 1583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 1

字 word

标示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字指一个汉字宽度的距离。 –– 4 ––

3.2

行 line

标示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在本标准中,一行指一个汉字的高度加3号汉字高度的7/8的距离。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 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80%~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5. 1 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 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 mm×297 mm。

GB/T 9704—2012

5.2 版面

5.2.1 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 mm±1 mm,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版心尺寸为156 mm×225 mm。

5.2.2 字体和字号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5.2.3 行数和字数

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 5 ––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九:机关单位公文格式及排版字号标准新

机关单位公文格式及排版字号标准新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

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3.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臵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5.信函式公文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粗),两条线长均为170mm。每行居中排28个字。发文机关名称及双线均印红色。

(三)公文各要素及排版形式

公文的各要素分为眉首、主体、版记三部分。

1.眉首

臵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以上的各要素统称公文眉首。眉首包括:公文份数序号、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

(1)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臵于版心左上角第一行,用阿拉伯数字。

(2)秘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保密期限是对公文秘密等级时效规定的说明。臵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

(3)紧急程度:是对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

程度,标注“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臵于版心右上角第一行,两字之间空一字。公文同时标识秘密等级与紧急程度,秘密等级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一行,紧急程度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二行。

(4)发文机关标识:发文机关标识表明公文的作者,他是发文机关制作公文时使用的、规范板式的文件版头,通常称“文头”。 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加“文件”组成,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臵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5)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发文机关按照发文顺序编排的顺序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臵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发文字号之下4mm 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反线。

(6)签发人:签发人是在上报的公文中批准签发的领导人姓名。只用于上行文。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臵于第1 行,其他签发人姓名从第2 行起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机关顺序依次顺排,下移红色反线,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反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

2.公文主体部分

臵于公文首页红色反线(不含)以下至抄送机关(不含)之间的各要素统称主体。包括: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1)公文标题:即对公文主要内容准确、简要的概括。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反线下空两行,用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义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2)主送机关:是指要求公文予以办理或答复的主要受理机关,应当使用机关全称、规范化简称或者同类型机关统称。标识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

(3)公文正文:公文正文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通常分导语、主体和结束语。在主送机关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附件说明:公文附件的顺序号和名称。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 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

(5)发文机关署名(从2012年7月1日起):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6)成文时间:指公文生效的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7)印章:公文中有发文机关署名的,应当加盖发文机关印章,并与署名机关相符。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和电报可以不加盖印章。联合上报的公文,由主办机关加盖印章,联合下发的公文,发文机关都应加盖印章。

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

文时间。加盖印章应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下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

当印章下弧无文字时,采用下套方式,即仅以下弧压在成文时间上;当印章下弧有文字时,采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线压在成文时间上。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两个印章时,应将成文时间拉开,左右各空7字;主办机关印章在前;两个印章均压成文时间,印章用红色。只能采用同种加盖印章方式,以保证印章排列整齐。两印章间互不相交或相切,相距不超过3mm 。

当联合行文需加盖3个以上印章时,为防止出现空白印章,应将各发文机关名称(可用简称)排在发文时间和正文之间。主办机关印章在前,每排最多排3 个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最后一排如余一个或两个印章,均居中排布;印章之间互不相交或相切;在最后一排印章之下右空2字标识成文时间。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臵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8)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使用时注意的事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体字,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9)附件: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

3.公文版记部分

臵于抄送机关以下的各要素统称为版记。包括: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公文 发文机关与 印发机关篇十:机关公文写作与处理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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