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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

2016-01-13 10:12:5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一《进出门管理规定》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供大家学习参考。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一
《进出门管理规定》

进出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人员、车辆、物资进出公司大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于出入本公司厂区的人员、物资、车辆的管理。

第二章 管理内容

第三条 人员出入公司生产大门

(一)出入公司大门的所有人员都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听从门卫值班人员的指挥。

(二)本公司所有员工在出入生产区前应自觉佩戴好身份牌及着全套工作制服,将身份牌佩带于胸前,并主动出示身份牌,以便于检查(公司领导如因接待等需要,可着正装)。进入工作场地因佩带身份牌影响生产的可以暂不佩带。节假日可不着工作服,但必须按要求佩戴身份牌上班。

(三)公司员工出入生产大门应自觉有序地自行打卡,严禁代人打卡。

(四)出入办公大楼各楼层过道门及车间门应将门关好。

(五)严禁携带食品进入公司办公场所。

(六)上班时间员工从公司大门外出,必须由部门开具出门证并注明离开时段,经部门正职或授权人(正职出差时)签字确认,并将审批手续交保卫部门卫备案,方可外出;公司中层及其以上管理干部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并将审批手续交保卫部门卫备案,方可外出。回来后,应及时到门卫处销号,否则以早退论处,每人次考核薪资50元。

对于不按照要求办理出门手续的人员,普通员工给予100元/人次的考核,中干给予200元/人次的考核。

(七)临时出入证的办理

临时工作人员(新大学生、新技校生、应聘人员等)需办理临时出入证。办理流程如下:

1.人力资源部门直接为临时工作人员出具“临时出入证办理通知书”,通知书应写明办证人员姓名、性别、族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办证理由、有效

期限。

2.由临时工作人员所在部门开具“临时出入证办理证明”,证明须写明临时工作人员单位、姓名、性别、族别、出生时间、身份证号码、办证理由、有效期限。凭“临时出入证办理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办理通知书”。“临时出入证办理通知书”必须有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签字。

3.临时工作人员持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临时出入证办理通知书”,到公司财务部缴纳200元押金,其中工本费20元/个、押金180元/个,财务部门开收据、盖章,收据交给交款本人保存。

临时工作人员凭“临时出入证办理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张),2寸大头照片1张及押金收据到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临时出入证须注明使用期限。保卫部门保存“临时出入证办理通知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写“临时出入证办理登记表”,登记表字迹要工整清晰。

4.临时出入证有效期满,再需延期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再开“临时出入证办理通知书”,临时出入证的办理证明、程序与前面条款一致。

5.临时出入证有效期满(或提前退出的),本人带临时出入证和办证交款收据(二者缺一不可)到保卫部,由保卫部专人依据收据内容收取临时出入证,做好登记(登记好退押金人的手机号码),并开具收条。临时工作人员将收条与收据交自己所属业务部门,业务部门即时从财务部门领取退回的押金交回临时工作人员(每个临时出入证押金180元);若临时工作人员遗失临时出入证,则扣除全部押金,且因临时出入证遗失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八)员工凭“转正通知单”到信息管理人员处办理正式员工工作牌。员工工作牌在7天之内必须办理完毕,并发给员工。

(九)员工离职或接受长期异地调动时,须将身份牌交给所在部门,再由员工所在部门交至信息管理人员处。员工拒绝交回的,不予办理离职手续;若因身份牌丢失不能交回的,应缴纳100元的考核至财务部,由信息管理部门在公司OA及公示栏上发布遗失作废声明。

(十)重要客人和外宾来公司联系工作,由业务部门事先到门卫处按照要求

办理好入门手续,并在门卫处等候客人或出门迎接客人,当客人到来后应主动出示入门票据将客人请入公司;当客人离开时,由对应部门接待人员将客人送至公司生产大门外,并及时将签好字的入门票据交门卫处销号。

(十一)其他外来人员来公司办理业务实行预约制度,即外来人员先到门卫登记处告知要找的业务部门人员及所洽谈的业务内容,由保卫部门卫向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在征得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同意后,门卫登记人员再要求外来人员凭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等)进行登记,并发给进门的票据(票据上须注明预约接待的时间段)和临时出入证后才准予其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需将签字后的票据及临时出入证交门卫值班人员,门卫值班人员查验签字票据并核实其时间段基本符合后才准予来宾出门,如签字时间与其离开时间严重不符时,保卫部要追查其原因。保卫部门卫有义务告知外来人员将临时出入证挂在胸前显著位置,并同时告知外来人员在接待完成并离开时要求业务部门接待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注明离开时间。

(十二)无身份牌或出入证的人员不允许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在公司内进行的活动由业务接待部门全面负责。

(十三)节日期间各部门必须将加班人员名单、日期等书面上报主管领导批准,并报管理部备案,交保卫部门卫备查,加班人员进出公司大门时必须按要求进行登记后方可放行。

(十四)节假日期间及公司下班后,不准许各部门有外来施工人员进入公司进行施工,如因施工任务需要,由公司业务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凭身份证在保卫部扫描存档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出入证出入公司生产大门,外来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内施工期间,业务部门须安排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跟班施工。

第四条 车辆出入

(一)出入公司大门的所有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检查,听从门卫值班人员的指挥。

(二)严禁无牌无证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大门。

(三)严禁摩托车(含员工摩托车)、出租车、三轮车、拖拉机进入公司生产大门。确因运送大件货物等工作需要进入公司生产大门时,须办理相关手续,即停即走。

(四)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公司大门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公司内的自行车必须按规定停放在停车点内;如因送货需要,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报保卫部后可以将货物送到卸货地点,卸完货后应立即将车辆停开出或放到停车场。

(五)公司员工小车原则上不得进入公司生产区大门内停放。

(六)省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车辆经总经办核实并允许后可进入公司大门,由保卫部指引停放到指定地点。

(七)外来运载货物车辆,由业务部门到公司大门登记处凭车辆驾驶人有效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运营证四证扫描存档才能办理司乘人员登记手续和车辆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查验无误后方可进入。

(八)所有车辆进入公司大门时,门卫负责检查车辆是否渗漏油,禁止渗漏油车辆进入生产区内。

(九)外来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在公司过夜,若需过夜需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审批,方可在公司停车过夜。绝不允许司乘人员与车辆一起在厂区内过夜。

(十)车辆进入公司大门内,必须遵守:

1.机动车辆进入公司大门及转弯处限速5km/h;公司主马路上行驶限速15km/h,支线限速10km/h;装载有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油类等危险化学品车辆进入公司主干道限速10km/h,支线限速5km/h;进入车间内行驶的车辆限速3km/h。

2.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烟尘排放量不高于国家标准值。

3.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严禁鸣笛。

4.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应保持干净,不得将垃圾或其他废弃物带入生产区内。

5.进入生产区内的车辆不得有渗漏油现象。

6.进入生产区内车辆在运输和装卸化学物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时,应采取严格的密封措施和防爆措施,防止泄漏、挥发、爆炸。否则,一切后果由承运方自负。

7.严禁货运车辆停靠在沥青主马路上堵塞交通或物流、消防通道。(来公司 装运产品的车可停在产成品库侧)。

8.未经许可停放在公司内的车辆,对责任部门应加倍考核。

(十一)原则上节假日期间外单位车辆不得允许进入公司大门,如因工作需要进出公司大门,必须书面报请值班公司领导(星期天经管理部)批准。

第五条 物资出入

(一)所有物资出门必须按照公司物资出门安全防御系统要求开具出门票据,经门卫查验核准以后方可放行。

1.公司各部门、车间出门证开票员应具备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素质。开票员资格必须严格审批。审批程序:所在部门申报,分管领导审批,报公司信息管理部门备档,经信息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方具备开票员资格。

2.各部门的开票人员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核对部门物资进出情况。所有外出应回物资设每月核查机制,每月5日前要对未回物资进行清查,及时向公司保卫部说明未回原因并负责跟踪、督导物资回厂;开票人员要妥善保管出门证存根,保管期限为一年。不得擅自销毁,以便检查。

(二)夜间或节假日期间不允许产品或其他物资出门,特殊情况需提前书面申报,经公司领导或总经办批准,方可放行。

(三)产品及附件出门,应由发货车间、部门开具出门票据,经业务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后到公司财务部,经财务部领导签字后加盖财务出门专用章后的出门证。产品出门证应注明产品的型号和数量,产品附件出门证应注明附件数量并提供产品包装清单,门卫对照出门证及清单进行检查核准。

(四)凡售后服务的零配件,应由业务部门开具内部货物出门票据,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到公司财务部经财务部门领导签字后加盖财务出门专用章方可出门。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二
《外部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审批管理制度》

外部人员访问机房等重要区域审批管理制度

一、为维护信息系统安全,确保各应用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重要区域信息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非本单位机房工作人员进出机房、档案室、业务办理区等重要区域,须按本制度进行审批。

三、因工作需要进出机房、档案室、业务办理区等重要区域,相关区域负责人员应根据操作内容,确定进入人员,选择进出时间,填写《机房等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重大操作原则上应放在业务数据录入或备份之后进行。整个工作过程需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陪同进行。如遇审批领导不在,而又必须紧急处理的,需由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向负责领导电话报告,并准予进入,待领导回来后补办相关手续。

四、非本部门人员,严禁单独进入机房、档案室、业务办理区等重要区域,确需进入的,相关机房值班人员必须全程跟踪,严禁从事非业务范围内的其它任何操作。

五、外部参观人员出入机房、档案室、业务办理区等重要区域,由单位领导或科室负责人陪同进行参观,相关区域工作人员需做好登记备案工作。

五、进入机房、档案室的人员要保持机房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机房、档案室内吵闹、吸烟、吃零食,严禁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进入,避免对机房设备和馆藏档案构成威胁。

六、相关业人员进入机房,原则上须两人同时进出,并按规定进行相关业务操作,严禁随意对设备进行操作,严禁接触与业务无关的设备,如违规造成网络和业务系统事故的,将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

七、进入机房人员在机房内完成相关工作时,需保证机房正常的环境秩序,认真填写机房内工作内容后方可退出。

八、机房、档案室、业务办理区等重要区域配备监控设施,未按规定进入者,如造成损失和泄密等不安全后果的,相关重要区域负责人和相关重要区域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损失后果情节严重的,由本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触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者,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违反本规定,给国家、集体或者他人财产或人身安全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

附:《机房等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

机房等重要区域出入审批登记表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三
《人员进出管理办法》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 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批准: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发布

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QG/HBG104-01-58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为营造一个秩序井然的工作环境,保障公司财产和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厂区整体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的人员。

2 职责和权限

2.1 综合管理部负责对所有进出的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引导等管理工作;

2.2 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所属的业务单位人员进行宣贯本管理规定,协助综合管理部对本规

定的具体实施;

2.3 各租赁单位负责对各自所属员工及来访人员对本规定的宣贯及监督管理。

3 进出路线

3.1 北门(正门):扬州海信员工、租赁单位员工、所有来访人员都从此门进出;

3.2 西门:中外运、中远物流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从此门进出;

3.3 南门:部分扬州海信员工及租赁单位员工进出,此门为限时开启,开启时间为早7:00-8:

00,晚17:30-18:30;

3.4 东南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从此门进出,食堂工作人员从此门进出;

3.5 宿舍小门:扬州海信住宿员工及食堂人员从此门进出。

4 人员进出管理规定

4.1 来访人员进出:

4.1.1 所有来访人员在北门进出,来访人员按要求登记《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人员进出登记表》(附件1),保安人员在得到被访人确认后,来访人员使用有效证件换取来宾证,将来宾证佩戴于胸前方可进入厂区;

4.1.2 租赁单位来访人员需按指定路线进入被访单位,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办公区域以及宿舍区域;

4.1.3若被访者是公司高层领导,则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待综合管理部人员回复同意后理办理换证进入手续;

4.1.4来访者出厂时,告知来访者,换取有效证件,换证时保卫人员要对两证查验;如提货出厂,要告知办理物资出厂单后方可出厂;

4.1.5 进入厂区内按照规定的路线行走,如乱窜、擅自进入重点要害岗位及生产线,踩踏

花草的,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4.2 扬州海信人员进出:

4.2.1早晨人员进出高峰时间所有扬州海信员工从北门扬州海信员工通道通行(见附表2),必须打卡进入,如出现厂牌未带等特殊情况,需向保安人员表明情况,在得到保安人员核实后方可入厂;

4.2.2部分从南门进入的扬州海信员工,需持厂牌、穿海信工作服方可进入;

4.2.3非上班时间进入海信的员工需持有厂牌,并向保安人员表明来意,得到保安人员核实后方可入厂

4.2.4扬州海信员工非下班时间出厂必须持有人员出门证,否则不予出厂,非正常时间下班的员工需表明情况,在保安人员进行核实后方可出厂;

4.2.5非住宿员工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宿舍区域;

4.3 租赁单位人员进出

4.3.1早晨人员进出高峰时间所有租赁单位员工从北门租赁单位员工通道通行(见附表2),必须持有长期出入证并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通行;部分租赁单位新进无证员工需登记换取来宾证并由该单位人员带其进入;

4.3.2部分从南门进入的租赁单位员工必须持有长期出入证并经保安人员检查核实无误后方可入厂;

4.3.3非上班时间进入海信的租赁单位员工需持有厂牌,并电话联系相关单位向保安人员表明原因,方可进入;

4.3.4 租赁单位现场服务人员必须穿着规范,其他非现场服务人员无特殊原因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

4.3.5租赁单位员工非下班时间出厂必须持有所属单位开具的人员出门证,否则不予出厂,各租赁单位负责人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后即可免开出门证;

4.3.6 租赁单位员工不得进入我公司宿舍区域;

4.3.7 租赁单位所有工作人员需遵守我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按规定给予考核。 5 物资出厂办理流程(租赁厂家)

5.1 本流程适用于海信容声(扬州)冰箱有限公司各租赁单位需要出厂的物资。

5.2 相关租赁单位经办人填写《租赁单位物资出厂单》(附表5),提出申请。

5.3 《租赁单位物资出厂单》必须由本租赁单位负责人及扬州海信采购部部长批准,签字确认,《租赁单位物资出厂单》必须由指定负责人员签字(字模见附表6)。

5.4 物资出厂单上所有内容填写完整(数量须明确),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方式的出厂单。

5.5 保安核对物资出厂单签名、待放行物资品种、数量无误后,出厂单保存备案,予以放行。

4 规章制度及考核

4.1所有车辆在厂区谨慎慢行,时速不得大于15km/h,不得鸣笛,违者罚款50元/次。

4.2各租赁单位厂车必须办理《车辆长期出入证》(见附表3),办理此证的车辆必须将此证随车携带(放于前挡风玻璃处),凭证入厂,离厂时需主动停车接受保安检查违者罚款责任厂家50元/次;

4.3各租赁单位厂车必须停靠在所规划的停车位中,且对号停放,不得随意停放,违者罚款20元/次;

4.4 所有车辆未经允许不得停放至厂房内(部分卸货车辆除外),违者罚款100元/次;

4.5 驾驶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我公司生产线参观,违者罚款100元/次;

4.6驾驶人员及随车人员不得在禁烟区吸烟,违者考核责任人1000元,接待人或责任部门(责任厂家)负连带责任,考核500元/次,该车不得再进入我公司;

4.7 AB、CD主干道禁止停靠任何车辆(部分卸货车辆除外)违者罚款100元/次;

4.8 所有外来轿车一律停靠在公司北门西边的停车场内,禁止进入厂区,如有货物送去租赁厂家,需先向保安说明情况,得到允许后将物品放下后立即开回停车场,违者罚款责任厂家50元/次;

4.9 租赁厂家所有送货车辆一律停放至卸货区域,卸货完毕立即离开厂区,违者罚款责任厂家50元/次

4.10 车辆进出厂门必须服从保安管理,进出厂门接受检查,违者罚款50元/次;

4.11 如有货物出厂必须持有相关部门的《物资出厂单》,租赁单位货物出厂必须持有《租赁单位物资出厂单》,出厂单填写必须完整、清晰,不得使用其他任何方式的出厂单,违者罚款50-200元/次。

4.12 所有车辆进入厂区必须登记并领取《车辆准入证》(附表3),《车辆准入证》不得遗失,违者罚款50元/次;

4.13 注意个人行为,不得随地大小便、乱扔杂物,违者罚款200元/次。

5. 附表

QG/HBG104-01-58附件1:扬州海信车辆进出登记表

QG/HBG104-01-58附件2:行车线路图

QG/HBG104-01-58附件3:长期车辆准入证及外来车辆准入证

QG/HBG104-01-58附件4:《物资出厂单》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四
《学生会干部进出管理办法》

学生会学生干部进出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部团学联学生干部(下简称:学生干部)的管理,推进学生干部的发展,更好的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更好地发挥团学联的服务功能,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工作,保持学部团学联工作的连续性及相对稳定性,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生干部管理办法(暂行)》,结合团学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团学联学生干部是联系学部和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依靠力量和得力助手,在学部分团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干部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团学联任何学生干部都不应脱离学生,凌驾于学生之上。

第四条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必须在各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

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称学生干部,是指依规定履行公职,纳入团学联编制,在团学联行使管理职能的工作人员,包括主席、分团委学生第二副书记、副主席、主席助理、部长、副部长。

第二章 学生干部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第六条 学生干部的选拔,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前提下,按照任职条件的要求,采取公开竞聘的方式进行,经过招聘、参加竞聘答辩、评委评议、组织审批等程序产生,并在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学生干部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第八条 团学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原则上从现任学生干部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中提拔产生,竞聘者必须要有半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验;学部各班级有向学部输送优秀学生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学生干部要服从组织的决定和安排。

第九条 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也可以由组织指定、任命或聘任等形式

产生,待条件成熟以后,再进行公开选举。

第十条 主席团负责团学联的综合管理工作,办公室在主席团的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学生干部的换届工作。在管理中,坚持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第十一条 团学联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的任职时间为一年及以上,副部级任职时间为半年及以上。换届选举时间的提前或退后由学部分团委决定。

第十二条 学生干部任职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 具有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学籍的在读本科、专科学生;

(二)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具有一定的理论及政策水平;

(三) 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学习成绩优良,且有能力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四) 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创新精神,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综合素质提高的各项活动;

(五) 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六) 具有民主意识,善于听取意见,具有团队协作精神,善于团结广大同学;

(七) 富有正义感,敢于同一切坏人坏事及损害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

(八) 遵守团学联的制度章程,符合公开竞聘条件。

第十三条 下列人员不得任用为学生干部:

(一) 曾因违反学校规定受到处分的;

(二) 曾被团学联开除的;

(三) 尚未届满团学联处分期间的;

(四) 有制度规定不得录用为学生干部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录用学生干部,应当发布竞聘公告。竞聘公告应该载明竞聘的职位、名额、竞聘资格条件、竞聘需要提交的材料以及其他竞聘需知事项。招录部门应当采取措施,便于学生竞聘。

第十五条 新录用的学生干部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第三章 学生干部的辞职、免职

第十六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辞职。

(一) 学习成绩平均分达不到本年级专业前60%,不能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者;

(二) 不能胜任所任职务,经调整后仍不胜任者;

(三) 在工作岗位上不作为者;

(四) 由于个人原因不愿或不能再继续担任职务者。

第十七条 学生干部主动辞职程序:

(一) 由本人向团学联提出书面辞职报告;

(二) 副部长可由主席团认可离职,各部部长的离职辞职须由主席团在收到学生干部辞职报告后,一周内召开会议讨论,对确有第十六条所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干部,准其辞职,并在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免职;情节严重者将收到纪律处分或协助追究法律责任。

(一) 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二)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受到学院或党团组织处分者;

(三) 不团结协作,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团学联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损害者;

(四) 作风不正,以权谋私,拉帮结派,经教育不改者;

(五) 个人行为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六) 个人素质和道德水平不能发展积极带头作用者;

(七) 对工作敷衍了事,工作不到位,从事其他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有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后果者。

第十九条 学生干部免职程序:

(一) 团学联主席召开主要干部会议,就当事人违反第十八条中的具体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以书面形式上报分团委审批;

(二) 学部分团委经调查后,召开会议做出决定,并通知当事人;对免职决定有异议的当事人,在接到通知的五个工作日内可向分团委提出申辩;

(三) 如无异议,则正式免职,并在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随意离职者,由学部分团委做出处理决定,包括该生大学期间所有评优评先及组织推荐机会。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附 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人文社会科学学部分团委负责解释。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五
《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提升效益.】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提升效益.】

【全员参与、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提升效益.】

持续改进、追求卓越、提升效益.】 【全员参与、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六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

作者:郝光茂

来源:《机构与行政》2012年第11期

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切实做到管编又管人,淄博市淄川区编办不断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模式,规范机关事业单位进出口管理,及时制定人员调整及自然减员工作流程图,具体、清晰、准确地界定了编办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初步解决了编制工作和组织、人事管理工作中容易产生的“扯皮”现象,进一步提高了机构编制管理效率。在具体操作实践过程中,把握好了以下环节:

一、编制使用原则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并遵循下列原则:

1、分类管理原则。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三定”规定和有关机构编制文件确定的机构类型、编制性质、编制数额和结构比例管理使用编制,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之间,不得混编。

2、编制审批在先原则。严格执行编制使用审批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用人须先获得编制部门的用编许可。

3、编内进人原则。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类进人,包括领导岗位调整、工作人员调动、招考录(聘)用人员等,都应在核定的编制内进行,并适当留有余地。职能弱化的机关事业单位、面临改制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安排用编。暂未核定编制的单位用编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自然减员的数量。

4、合理流动原则。调整、增加人员一般从同级次、同经费类型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调整。从严控制从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到差额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逆向流动,确保人员编制的良性循环。对有关特需职位的人员,可按高层次人才引进等相关政策办理。

5、协调联动原则。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编制使用管理工作。

二、严格编制使用管理程序

1、用编申报。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必须在有编制空缺的前提下,由相关单位向区编委呈报单位同意调入或调出的报告及录用人员的考察材料和原单位同意调出报告,注明申请使用编制单位的人员编制现状、拟使用编制数量、拟占用编制人员的基本情况及使用编制的主要理

由。因工作需要进行公开招考的,须由用人单位向区编委申请,获得用编许可后,方可委托人社部门进行招考。

2、用编审批。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汇总用人单位的编制使用计划申请,综合考虑用人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空缺情况、单位性质和所需人员的专业层次结构等因素,提出初步建议,填写《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落编呈报表》,按程序提交区编委研究,经分管领导和区编委主任审签后,方可办理人员调整的相关手续。

机关事业单位接收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安置主管部门向区编委提出安置计划。机构编制部门根据安置计划和有关政策要求,提出安置单位意见建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下达用编核准函。

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由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摸底后,提出人员招聘计划建议,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后,有关部门在下达的招聘计划内组织实施。

3、增员落编。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调入、调整人员,经区编委领导批准同意后,机构编制部门分别向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机关事业单位入编通知单》(以下简称“入编通知单”)。

属于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经区编委领导批准同意后,机构编制部门根据核准的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安置计划,分别向组织(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入编通知单。

属于政策性安置人员,经区编委领导批准同意后,机构编制部门向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具入编通知单。

属于区委任命的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所在部门(单位)持任命文件和干部介绍信,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落编和编制实名制变更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凭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入编通知单到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人员补充到位后,用人单位持入编通知单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落编和编制实名制变更登记手续,实行人员编制与人事档案、工资预算、财政经费同步管理。凡未经机构编制部门出具入编通知单的新增人员,不得作为在编人员管理;组织、人社等部门不得办理调动、安置和审批工资等进人手续,财政部门不得核拨经费和人员工资;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按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减员销编。在编人员调离区外的,由所在部门先向区编委提出同意调离报告并附有关调离手续,经机构编制部门研究同意后,办理编制核减和编制实名制变更登记手续,同时出具《淄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减编通知单》(以下简称“减编通知单”),所在部门凭减编通知单到组织、人社和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在编人员出现退休、退职、开除、解聘、辞职、辞退、死亡等情况的,所在部门(单位)都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销编和编制实名制变更登记手续。

三、取得的成效

一是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有序。通过建立完善申请、审批、核准等工作流程,变过去的粗放式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模式,切实解决了一些单位超编进人、混编混岗、挤占挪用编制以及“吃空饷”等问题,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程序规范化。

二是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推进。经过严格的用编计划和用编程序,进一步完善了人员编制的信息,健全完善了各类人员编制台账,把编制落实到人头,实现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全覆盖、全公开、全对应”和“一人一编”管理目标。

三是人员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坚持严格的进人核编和人员进出上下编管理制度,强化了人员变动先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编制的工作程序,根据单位人员结构状况确定用编计划,初步实现了用编计划与单位编制的结构化相结合,有利于单位人员结构的优化。

(作者系中共淄博市淄川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编办主任 E:CWK)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七
《关于员工进出制度的规定程序》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总 则

为使公司员工的人事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政府和地方有关法令外,皆依本规则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的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二、录 用

1、新进人员经面试、笔试或技术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所有上岗考核试用人员三日内(含三日),不计发工资。

2、录用符合条件的干部,必须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

3、录用一般员工,经人事部会同使用部门经理共同考核,经部门确认符合条件,人事部审批后,即可正式录用。

4、试用人员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随时停止使用,予以辞退。员工在试用期内自行离岗,未办理任何手续者,公司对该员工不付任何经济报酬。

5、试用人员在正式上岗前,应办妥下列手续:

● 填妥公司新进员工履历表;

● 缴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及技术等级证书复印本;

● 特殊从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

● 部门试用同意书;

● 相片两张。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

●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

●通缉有案,尚未撤消者;

●吸毒者;

●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

●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

●身体有缺陷或身体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

●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7、续定、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

①、员工续签合同的手续

凡员工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后,部门如对员工的岗位作了相应调整,人事部需按公司调职的有关规定办理。凡员工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后,部门如将员工的职位从员工晋升到领班以上的职务,需按公司晋升的规定办理。

②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期限已满,公司和任何一方无意续签合同,按下列程序办理:

人事部在员工合同到期前一个半月书面通知员工所在部门,由部门签署意见,报人事部办理。若部门同意续定合同,则由人事部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续签合同;凡部门不同意续定合同的员工,人事部提前一个半月报分管经理签署意见,并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办理离岗手续。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送员工,一联送员工所在部门,一联人事部留存。

③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内,如公司和员工任何一方,根据劳动合同和《员工守则》的规定提出终止合同,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必须严格按劳动合同和《员工守则》的规定办理。

●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必须由员工所在的部门经理向人事部提出书面报告,由人事部签署意见后,总经理、分管经理审批。

●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必须由员工本人向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签署意见后,报人事部审核,经总经理、分管经理审批。

●公司和员工解除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未能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要承担经济责任,支付一个月工资。

●合同在试用期内,公司发现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由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部门经理签字后,送交人事部批准,即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除支付应付工资外无需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员工未获批准自行离职者,10天内按旷工处理,连续15天旷工作除名处理,公司不负任何经济责任。

●违纪员工,公司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进行处理。

●员工离公司时,必须交回工号牌、服装、劳保用品、工具、更衣箱钥匙及其 他有效证件。

8、员工调职和晋升的有关规定

(1)部门内调职

●员工申请在本部门调职须由本人向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部门经理批准, 报人事部备案。

●部门领导因工作需要在本部门内对员工进行调职,由部门经理批准,报人 事部备案。

(2)跨部门的调职

●员工申请跨部门调职,由本人向本部门提出书面调职申请,申请书包括原因、本人特长等。由部门提交人事部,再由人事部与有关部门协调后调动。 ●人事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各部员工的工作岗位作相应的调整,各部门应予以配合。

(3)晋升条件

●必须是被公司录用的正式员工。

●员工在现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并具有从事其他工作岗位的潜力。

●申请晋升的岗位目前尚属空缺。

(4)审批权限

●凡员工从原岗位晋升到主管,由部门经理写书面报告,人事部签署意见报送总经理审批。

●凡员工从原岗位晋升到部门经理,必须由人事部书面报告,由总经理审批。

(5)员工晋升的管理工作

●员工晋升后,由人事部将晋升表或任命书分别归入有关档案和相关部门。 ● 人事部根据公司的工资政策,调整晋升员工的工资标准。

三、薪金及福利制度

依据人事管理的规定,特制定员工有关薪资及福利事宜。

1、薪金结构如下:

薪金结构主要由基本工资、岗位级别工资和福利工资构成,另外,根据公司经营效益的情况,员工可享受补贴和奖金。

2、薪金支付方式:

公司按月、按标准支付员工在完成全月工作情况后的薪金。其支付方式为转正员工薪金每月在指定的银行,按其帐户发放的方式发放。因自动辞职而离开公司者,在部门负责人查实、报人事核准、总经理审批后,在次月薪金发放日以现金形式发放;由公司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者需在本部门办理完交接手续,报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通知财务部以现金的形式予以发放薪金;外地员工离职的薪金可根据情况予以现金的形式发放。

3、薪金的扣发:

员工无故以欺骗或不正当的理由来规避出勤时或受命令停止出勤时,其未到岗工作的时间,公司将不予以支付薪金。

4、员工福利:

① 转正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公司将按有关规定为其本人办理社会保险及 失业保险。

② 员工如有婚、产、病、丧假者,公司领导将酌情进行慰问及探望,依照职 务、级别及工作年限、标准各有不同。

六、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

1、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各级部门领导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

2、考勤员职责:

●规定认真、及时、准确地记载考勤。

●如实反映本部门的考勤过程中的问题。

●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及时汇总部门考勤结果上报人事部。

3、记载考勤符号:出勤√、事假×、病假△、旷工○、婚假+、丧假±、产假

□、 公伤假∠、夜班⊕、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每月最后一天下午4:30分将当月考勤汇总表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人事部。由人事部汇总后,报总经理审批,而后送交财务部核算。 考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除总经理)必须按所在部门规定的班次出勤,上、下班必须本人用考勤钟打卡,上班打卡后还要到本部门考勤员处签字,不得托人或代人打卡。

1、员工上、下班打记时卡,打卡后应将卡片放回原处。应准备充分时间更换制服,并提前10至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应由本人亲自打卡(签到),不得委托他人代打、代签,如遇代打、代签情况发生,当事人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2、外勤、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打卡,应向所在班组书面报告,以备核查。

3、迟到或早退以是否到达或离开工作岗位为准,员工在工作中未经请假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或旷工。

4、考勤按当月实际的工作日统计,作为工资计发的依据,任何人不得随意涂改,否则按旷工处理。

5、任何请假必须事先写请假条,经有权批准之领导审批;万一因情况紧急,不能事先呈交请假条的,则必须在其后到达公司的第一时间内即刻向有权批准请假的领导书面陈述“紧急事由”,并补交请假条,否则按旷工处理。

6、一月中如累计三次未打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旷工一天扣发三天工资,以此类推。

7、一月中如累计三次旷工者,公司予以除名。凡被公司除名者,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应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请假期限

1、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可 以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以停薪,但以一年为期。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八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20120630》

XX有限公司

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1. 目的:规范物资正常出入,保证物流正确有序畅通。

2.适用范围:企业所有出入厂的物资、物品。

3.职责:

3.1 门卫负责对出门证进行查验,进出厂车辆货物进行核查和记录。

3.2 出厂物资经办人员负责办理出门证明,确保审批手续齐全,票物相符,并主动接受保卫人员检查。

4.运送进出物资的车辆及人员必须遵守企业规定,服从门卫管理。进厂拉货的车辆须出示准运证(交押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或驾驶证等到销售部门办理),入厂时拉货人须办理临时出入证(由销售部门发货人员到综合办办理),24小时内有效,超时限续办。如有物品随车入厂其运送人或车辆司机须在门卫处主动登记。

5.车辆出厂时应主动接受查验,并对出厂物资的正当性和票物符合性负责。出厂时退还临时出入证,换取自己的有效证件;若临时出入证丢失罚款50元,超期退还罚款30元,罚款交财务后退还其有效证件并放行。

6. 物品出门须办理出门证明:

6.1 所有物资的出厂必须有正当理由,必须有出门证明(个人福利、劳保用品、活动奖品除外)。出门证明分为两类:一类是销售成品、其它物资及废旧物资所用的发货凭证,一式四联,需财务盖章;一类是由经办部门自己开具,写明出门事由的出门证。出门证明必须写明下列项目:申请部门、

物资出厂原因、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经办人姓名、日期,各级签批(权限后有详述)。出门证明必须有部门经理以上人员签字并盖章。

6.2 各种物资出厂手续的办理:

6.2.1成品发货:由仓库开具产品出货清单,销售部门经办人员开具发货凭证(出门证),财务核对无误后,加盖财务专用出门章。如有特殊情况,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也可发货,但销售部门第一时间应到财务补办相关手续,并到门岗更换出门手续。

6.2.2废旧处理物资(含抵帐、压库物资、报废的设备、备品备件):由生产设备等部门开具废旧物资处置单,财务人员核价计量(有色金属等贵重物资由仓库保管监秤)、经办人和采购部门签字。采购部门经办人到财务交款,财务核对后留存登记。采购部门经办人员同时开具发货凭证(出门证),由财务人员加盖财务专用出门章。如处理物资为主材(如铜板、磷铜、废杂铜等)、报废设备或价值高于500元(如芯头、硬质合金等工装模具)的废旧物资处置单还需总经理批准。

6.2.3周转物资(如铁托、木盘、木托),进厂时需在门岗登记,出厂时由经办部门开具出门证,业务归口部门经理签字确认,保卫核对无误后放行。

6.2.4样品:如为有偿样品,按成品发货程序进行办理;如为免费样品,需经办部门开具样品申请单,总经理批准后,开具发货凭证,财务办加盖出入专用章。

6.2.5外借物品、工具:外借部门开具出厂证明,并写明归还日期及责任人(消耗品应写明消耗数量),经部门经理签字后到门卫登记,归还后

注销。

6.2.6 外检、出外工作用物品:经办部门开具出厂证明,并写明外检单位、回厂日期及责任人,经部门经理签字并盖章后到门卫登记,归还后注销。

6.2.7 外协修理件:采购部门确定维修商后,经办部门开具出厂证明,相关部门签字确认(按所负责业务划分如设备、计量等),采购部门签字写明回厂日期、维修商,经办人到门卫登记备案, 归还后注销。

6.2.8 购进设备、备件、辅料等退货:经办人开具出门证明,由经采购部门经理签字盖章;如已做入库手续,须由采购部门办理退库,财务盖章;如为设备退货须总经理签字盖章,出门时门岗登记备案。

6.2.9重要涉密技术经营资料和图纸:经办人开具出门证明,部门经理签字后,须总经理批准。

6.2.10 员工携带的私人物品,进厂时需在门岗登记,出厂时保卫核对无误后放行。外来协作人员自带的物品或载运的有非我厂物资的车辆,进厂前应主动向门卫说明并登记,出厂时,除核对进厂时的登记外,还应出具有服务协作部门经理签字的出门证明。

7.门卫值勤时,要准确地做好进出厂车辆货物的登记、检查、核验,并在出门证明上签名,对于需归还的出厂物资门卫需每月对记录清查一次,写出未归还物资清单传递综合办经理,并要求责任人及时归还。

8.对在查验中发现的无出厂手续、手续不全、审批不全或票物不符或盗窃我厂物资的,门卫应禁止出厂,扣留物资和车辆,报综合办进行处理。

9.原则上禁止晚上、节假日物资出厂(成品发货除外)。若遇特殊情况,

须经本部门经理或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放行。

10. 严禁携带“三品”(危险品、易燃易爆品、剧毒品)私自进厂,未经许可,禁止携带摄像器材进入厂区。

11. 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根据情节轻重,将处以50-2000元的罚款。如相关部门有突出表现,则予以50-1000元的奖励。

12.本规定解释权归综合办,如出现分歧,由综合办组织相关部门评审处理。

13. 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编制: 审核: 批准:

XX有限公司

2012年6月30日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九
《变电站进出管理规定》

重要部门进出管理规定篇十
《进出厂管理规定》

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 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

(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按来客来访登记办理出入证后方可进入(须注明活动区域)。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罚10元/次。

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时门卫应主动问好,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事宜并指导来访人员进行来客登记,门卫通过电话联系受访部门,经同意后为来访人员办理《来客来访出入证》,并引导来访人员进入。

(2)来访人员离开公司时由受访人在“来客来访出入证”受访人一栏签字,门卫验收后放行。

(3)遇团队来访、相关政府部门来公司检查工作等特殊情况,接待部门应提前告知门卫做好接待工作。特殊情况不受本规定约束,门卫及时做好接待记录。

3、业务单位人员出入

(1)与公司有定期、频繁业务往来的人员,如:供应商、酒糟清运单位、垃圾清运单位、施工单位等,出入公司时应佩戴公司统一办理的《临时人员出入证》。

(2)《临时人员出入证》由业务联系部门通过行政人事部代为办理。出入证应显示持证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的有效时间。

四、车辆出入

1、公司员工上下班的代步工具(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通过门岗时应下车推行,进入公司后按规定停放到专用车库。巡查人员有权对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暂扣,按公司规定处理后方可放行。车辆随意停放的,处罚10元/次。

2、公司公务车辆统一办理《车辆出入证》,凭证出入。车辆出入证统一放置着车前窗左下角。公司规划专用停车区域,有序停放。

3、公车外出时车辆使用人应向门卫出示派车单(领导专用车辆除外),派车单由门卫存放,车辆回公司后由驾驶人到门卫处填写回公司时间并签字。

4、来访车辆在来客来访登记时进行车辆信息登记,并在规定区域停放。 5、与公司有定期业务往来车辆凭《临时车辆出入证》出入、停放,管理办法

同3.1、3.2、4.2条。

6、非公司内部车辆夜间不得在公司院内停放。 五、物资出入

(1)外来货运车辆进入公司时在门卫处进行登记,领取《物资调拨出入证》,物资外出时该证随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检验。《物资调拨出入证》附有存根,门卫检验无误后方可放行。

(2)内部车辆进行物资调拨的,须有派车单作为出门证明,和调拨单、出库单附联一同交门卫整理存档。

(3)如有设备外出维修或其它小件物品出厂时,须凭主管副总签字的放行条门卫方可放行。

(4)涉及物资调拨的出入凭证由门卫验收、核查。 (5)空车出厂可不需出门证,但门岗仍需进行正常检查。 六、其它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物资调拨出入证

存 根 出 入 证

来客来访出入证

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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