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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

2016-01-13 10:13:3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一《车间安全检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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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一
《车间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目的

安全检查是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在于了解公司各部门、车间的劳动保护管理情况,发现生产现场不安全的(设备、工具、附件等)状况,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安全的行为和操作及潜在的职业危害,以利采取措施及时纠正、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所以为监督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及时发现与整改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对公司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行政第一责任人对所辖范围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负责。

三、安全检查程序

3.1 安全检查内容

检查厂区建筑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规范,防火、防雷、防尘、防毒等设

施是否完善。

检查易燃、易爆、巨毒等危险品的储运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检查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用具

的使用;防火器材的管理;消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等。

检查生产、工作场地的通风、除尘、照明,材料产品堆放,厂房通道,

环境卫生等情况。

检查电器设备、线路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

善、良好

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及使用情况。

检查设备设施尤其是易造成重大损失的压力容器、起重设备、运输设

备、电气设备、冲剪压设备、危险作业和易发生工伤、职业中毒、火

灾、爆炸等事故的设备及其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

检查安全装置、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并正常运行。

检查危险化学品的采购、贮存、领取、使用、报废等管理。

检查事故预防措施和不安全隐患的处理整改情况

检查作业环境(包括安全通道、通风、照明、物品放置、尘毒物危害、

设重要危险源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准备状况等。

除按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外,对车间、仓库、机床另列检查表逐项进行

检查。

3.2安全检查的形式

分为公司级安全检查、车间级安全自查、班组级安全检查、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的检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其他安全检查等。

1、公司级安全检查

由公司领导带队,生产部门牵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对违章行为由生产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2、车间级安全自查

由车间分管安全的领导带队,组织车间相关人员、技术员和其它职能人员参加,每周一次,重点对本车间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下班前报生产部门。车间不能自己解决的隐患,由生产部门进行汇总后在两天内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考核。

3、班组级安全检查

由班组长组织本班工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按时按点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将检查结果上报车间。车间负责对班组的检查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生产部定期对班组安全检查的内容进行抽查。

4、日常性检查。

每天由公司生产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巡回检查。随时辨别生产过程中一切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并提醒操作者加以控制和调整,达到减少和防止伤亡事故及职业危害的发生。检查人应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每月收集整理,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

5、专项(业)安全检查

专项(业)安全检查是指对容易发生严重事故的场所、设备、操作工序进行在其专业范围内的检查。专项(业)安全检查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做好本专业的检查和整改记录、台帐,同时报一份生产部门留存。生产部门应对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的专业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5.1公司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由设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设备每季度检查一次,特种设备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设备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特种设备应按照特种设备的检验周期定期送主管部门检验。

5.2公司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安全检查由能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特定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3公司易燃易爆作业场所、危化品使用场所及消防设施的检查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4公司内机动车辆道路运输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公司内机动车辆的年检由设备部门负责实施。

5.5公司建筑设施、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建筑施工的安全检查周期根据施工的周期而定。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6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特种作业人员在培、复训前的健康检查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公司职工医院负责配合。对查出职业禁忌症或职业病的人力资源部应安排其进行治疗,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体检档案由人力资源部保存。

5.7吊具、吊索及保险绳的安全检查由生产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配合。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5.8公司食堂的食品安全卫生状况的检查由后勤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后勤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6、季节性安全检查:

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归口部门组织进行。各归口部门负责做好检查和整改记录及台帐,同时报一份生产部门留存。对存在的隐患由各归口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生产部门应对各归口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季节性检查时间性较强,应在季节到来前就着手准备,及早动手,消除隐患。

7、节假日安全检查:

重要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前应进行安全检查,节假日前的安全大检查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带队,生产部门牵头,其它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综合检查节日加班和节日前各项生产、检修活动中的安全措施、防火措施及不安全因素,使节日后的各项生产活动有计划、有秩序地进行。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违章行为由生产部门行文通报,同时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考核。

8、不定期安全检查

新、改、扩建装置运行、试运行、投产验收检查,装置开停工前、检修后检

查,临时性专业检查及生产出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做好检查记录。

9、其它安全检查。

9.1开展安全活动时,对各单位布置、进展情况的检查;

9.2对安全管理新制定的规定、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等。

四、隐患整改

4.1对每次检查查出的隐患,若能立即整改的应责令相关部门及个人立即整改,不得拖延,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下发《不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由牵头部门下发,由车间负责人签收并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处理完毕,并将整改信息反馈到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相关人员应进行验证检查并签字。对无故不按期完成整改,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发生事故应追究负责整改部门领导的责任。

4.2对检查出的隐患各单位应落实整改措施,按照“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日期)、“四不推”(个人能解决的不推给班组,班组不推给车间、车间不推给公司、公司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的原则进行解决。如限于物质或技术条件暂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并落实风险消减措施,然后定出计划,按期解决。分厂无力解决的,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写书面报告,申请安排解决。

4.4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整改前,各有关部门、各车间应采取有效的风险消减措施并由生产部门监督执行。

主题词:安全

发文部门:生产部

抄 发:烤漆龙骨车间 轻钢龙骨车间 大板车间 小板车间

拟 稿: 张亮 审 核: 批示:

洛斐尔建材(沈阳)有限公司 生产部 2010-12-12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二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车间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 生产技术部部长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按照QES体系标准,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各要素在本单位的有效控制管理。

(二)保障本单位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所需的资源。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决策,并组织贯彻落实,保证体系运行有效。

(三)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绩效负全面责任。

第二条 车间主任是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对生产技术部长负责。主要职责:

(一)根据部长授权,具体负责组织车间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二)主持车间的日常工作,负责定期召开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半年1次)或随时向生产部长汇报车间安全生产情况。

(三)督导、检查各班组第一责任人(班组长)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贯彻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安排。确保体系运行有效,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安全、稳定、顺行。

(四)审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并组织管理方案的实施。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绩效测量、监测与评价。

第三条 车间安全员职责

(一)负责制订安全生产活动计划,参与制订、修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二)协助车间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工人的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的安全教育。

(三)定期参加、指导班组安全活动,并对活动情况进行验证。

(四)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制止违章作业,检查落实各项作业安全措施。

(五)掌握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六)参加车间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要求上报。

(七)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可追溯性强。

(八)负责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与响应程序,参与紧急情况的处理;组织进行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九)负责组织对各种设备、设施安全可靠性和运行控制状况的检查与隐患整改。负责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十)负责设备大中修施工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评价并制定严密的控制措施,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十一)负责制定相关风险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四条 班组长职责

(一)根据主任授权,具体负责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日常工作。

(二)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执行管理体系文件和有关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规定,贯彻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安排。确保体系运行有效,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产经营建设的安全、稳定、顺行。

(三)负责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制止违章作业,检查落实各项作业安全措施。

(四)负责组织和参加参加班组安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负责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状况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及时报告身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事件、事故,按要求参与应急处理。

(六)负责按要求组织并参与相关危害的辨识、评价活动和按标准、程序进行运行控制,预防事故发生。

(七)负责设备大中修施工作业活动的危害辨识和评价并制定严密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

(八)负责制定相关的应急计划与响应程序,参与紧急情况的处理;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第五条 职工职责

(一)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

(二)严格执行管理体系文件和有关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规范自己的安全生产行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三)积极主动地参加安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对本单位职业健康安全状况有权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及时报告身边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事件、事故,按要求参与应急处理。

(六)按要求参与相关危害的辨识、评价活动和按标准、程序进行运行控制,预防事故发生。主动参与单位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三
《一般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基本原则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组建安全管理网络制度

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用火防火管理制度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储存管理制度

第八节 易燃易爆物品和场所管理制度

第九节 设备管理制度

工艺操作管理制度

施工与检修管理制度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与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厂区交通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 厂纪厂规

第一节 职工考勤制度

个人治安守则

第一章 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一)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

(二)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

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各有职守,

各负其责。

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1、厂长安全职责

(一)厂长是企业的安全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负全面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

安全生产的各项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关心爱护职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个人及时给予表扬,对失职

造成事故者给予严肃处理。

(九)接受安监局的培训,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

2、生产副厂长安全职责

(一)亲自阅处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事故通报,并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提出贯彻

落实的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制订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工作计划,经行政正职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编制好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确保这部分费用的安

排,做到项目、时间、负责人、费用四落实,并负责督促实施。

(四)组织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活动。对自查和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重大隐患的治理工作要

落实到部门或专人,限期整改,完成任务。

(五)协助行政正职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经常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

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事故统计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直接领导责任。

(六)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主持或参加重大设备事故、人身重伤事故及一般设备

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七)参加或主持(行政正职不在时)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主持召开定期的安全生产

碰头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八)经常深人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违纪行为,总结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落实安全奖惩办法。每月至少参加一次车间一级的安全分析活动,进行二次生产现场夜间巡视。

3、安全员安全职责

(一)在副厂长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技术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

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指导,对操作职工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全监督部门汇报工作。

(二)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队室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

情况。

(三)负责编制队室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四)协助副厂长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级安全

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

(五)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经常组织反事故演习。

(六)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队室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峻工验收

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七)负责企业安技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

(八)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

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检查落实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

(九)参加队室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

(十)接受安监局的培训,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

管理能力。

4、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一)车间主任是车间的安全负责人,对车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

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

(二)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

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安全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四)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五)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

安全作业证。

(六)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

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七)组织或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八)建立、健全安全、防火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的工作。

(九)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5、班组长安全职责

(一)组织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规程操作法的教育。

(二)搞好本班组的安全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完好,运行正常。

(三)督促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

(四)发生隐患,及时解决,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及时争取控制措施,组织

抢救,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

6、职工安全职责

(一)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

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严格执行工艺规程,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执行厂纪厂规。

(三)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

(四)加强团结、互相配合,积极参加班组的安全活动,对消防器材做到会保管,会使用。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六)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

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七)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

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八)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

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九)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

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7、仓库保管员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好上级部门和基地安

全工作部置,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小结。

(二)加强安全知识学习积极参加基地各种形式安全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树立高

度的责任感,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三)要深入了解本仓库安全现状,经常巡查物品,注意做好收集、清点、整理工作,对发

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和损坏情况要及时上报和研究解决,确保后勤供给安全有序。

(四)对易燃、易爆物品和消防器材及设备,要重点保管,分类建立台帐。定期进行检查登

记,确保消防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状态。

(五)仓库物品需要安全妥善保管,堆放有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腐工作。

(六)仓库内不充许吸烟,对安置的消防器材不能随意移动和使用。上班时做到“三查”:

一查电源开关、灯、扇是否损坏;二查门窗是否好;三查物品是否缺少。下班时,做到“三随手”:随手关窗、随手关灯、随手关电脑、风扇电源,以确安全无患。

8、门卫安全职责

(一)门卫人员必须严守岗位,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汇报。

(二)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厂区或在门卫室逗留闲谈。

(三)物品进出一律应先办手续方可进出。

(四)地车辆进入厂区应做好登记,对进入油品灌游的车辆,必须戴好防火罩和静电接地。

(五)禁穿钉有铁钉的人进入生产区。

(六)上班时不准会客,有特殊情况由门卫人员叫到门卫室。

第三节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党支部安全职责

(一)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宣传、贯彻党和国

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党群组织对安全生产的保证监督作用。

(二)把安全工作列入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对企业发生的事故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参与

研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活动和重要问题,并动员和组织党员、团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领导政工部门和党团组织,紧密围绕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

各种生动有效的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敬业精神和遵章守纪等教育,使职工树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四)在干部考核、选拔及思想政治工作评比中,把安全业绩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

(五)经常深入生产现场、班组,了解安全生产情况,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指导基层党团组

织及时解决职工队伍中的思想问题和影响安全生产的不良倾向。

(六)责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参予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工会安全职责

(一)工会依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

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二)贯彻和宣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监督行政做好企业的各项安全和

工业卫生工作。

(三)组织和健全群众劳动保护管理监督网络,协助开展班组安全客运,教育职工遵章守法。

(四)定期研究企业劳动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行政部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合

理化建议。

(五)参加群众性的综合安全检查和季节性安全检查,督促事故隐患的整改。

(六)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

督,提出意见。

(七)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

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安全生产竞赛,评选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

进经验。

(九)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做好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3、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一)在厂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厂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方针、政策、法

规和劳动保护条例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协助有关部门研究“三

废”治理和研究执行防止职工中毒和职业病的措施。

(三)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和修改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对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执行,进

行监督检查。

(四)协助组织安全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协助车间(部门)及时整改,对重大问题报

告厂长,列入安技措施计划,逐一解决。

(五)经常性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协助车间(部门)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时,

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厂长研究处理。

(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对安全有显著成绩的人员向厂部提出奖励建议,对玩

忽职守严重失职造成事故者,向厂部提出惩罚意见。

(七)对新入厂的工人,负责三级教育,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八)参加审查新建、扩建、大修工厂的设计、策划,并参加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九)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及时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车间(部

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实施。

4、总务保卫部门安全职责

(一)健全安全保卫制度,认真做好要害部门安全生产的保卫工作。

(二)加强对水电各基础设施的管理及日常检查,隶属总务的电工应对自己工作负责,作好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四
《车间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

车间车间级安全教育内容

一、车间执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所有制度的核心,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作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2、事故管理规定

对事故管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自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在事故预防中,要切实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他人伤害。

3、安全教育规定

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教育规定,采取多层次、多角度、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要使每名职工都能掌握入厂须知的基本内容,通过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通过掌握的安全技术知识预防可能发生的事故,切实保障职在工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全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级、班组级)。车间级不小于24小时,班组级不小于8小时。

禁烟制度

范围:进入厂大门后的所有厂区均为禁烟区。

处罚:凡在禁烟区内吸烟者,每人次罚款200元,发现烟头每个100元,在一个朋内,一个车间被查出一次违章吸烟者或5个以上烟头,对车间所有领导罚款200元。

禁止将火种、香烟带入禁烟区域,违者每人次处罚50元。 劳保用品穿戴

必须戴安全帽,在生产装置和作业场所不准穿高跟鞋、拖鞋、裙

子;从事转动机械操作,不准戴手套。女同志长发应系发网,不能露出安全帽。违章者每人次50元,在一个区域内查出3人次以上,车间HSE管理人中及领导应扣款。

二、车间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上班前四小内和上班中严禁饮酒。

不能代替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机器、设备

不能擅自动作作业区域内的阀门、开关、电源、转动设备等一切设备和设施,消防水和灭火机不得随意使用,只能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凡挂有“危险、禁止动手、禁止入内”标志的场所,不准乱摸、乱动、乱攀。

设备上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一切地沟、阴井、坑沟的盖板、一切楼梯、平台、吊装孔的拉杆或格子板必须完好,不得随便拆除 上班时间遵守劳动纪律,不准打闹。

生产现场应注意周围安全环境,如格子板、阴井盖等。

下列场所严禁无关人中逗留:

正在运转的设备和吊装物下;

挂有禁止通行“或围拉警戒线的地方;

正在电、气、焊或其它作业的场所;

高处作业的下方;

处于事故状态的场所;

散发碎片或粉尘的场所;

各种排空管口、压缩气管口、易燃、有毒物质排放处;

有毒气体、酸、碱类管道或容器下面。

生产现场的设置的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有四类:禁止标志:如“禁止吸烟”、“禁止攀登”“禁止抛物”等

警告标志:注意安全、当心滑跌、当心中毒、当心落物、当心碰头等 指令标志: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护耳器等

提示标志:紧急出口、避难处

安全标志是以几何图形和文字形式,直观地提供安全信息,不能代替安全规程和安全保护措施。

三、车间生产概况

3. 氧气(液氧)分子式:O2沸点:-183.1℃

危险特性:是助燃物,可燃物燃烧爆炸的基本元素之一,能氧化大多数活性物质。与易燃物(乙炔、甲烷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液氧进入非低温设备会引起设备冻裂,急剧汽化会有爆炸危险。

健康与危害:常压下,当氧的浓度超过40%时,有可能发生氧中毒,吸入40~60%的氧时,出现不适感、轻咳、进而胸闷、胸骨后烧灼感和呼吸困难,咳嗽加剧;严重时可发生肺水肿、窒息。吸入的氧浓度 80%以上时,出现面部肌肉抽动、面色苍白、眩晕、心动过速、虚脱,继而全身强直性抽搐、昏迷、呼吸衰竭而死亡。皮肤接触液氧时,可引起严重冻伤。

防护措施: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高浓度环境中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工作现场严禁火源。避免高浓度吸入,罐内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接触高浓度氧气时,衣服应在通风处置换后方可接触火源。进行液氧排放等有关操作时,应戴好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湿手或戴湿手套接触低温管道。

急救方案:皮肤接触:若有皮肤冻伤,先用温水洗浴,再涂抹冻伤膏,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暖并休息。呼吸困难进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4 氮气(液氮)分子式:N2沸点:-195.6℃

危险特性:惰性气体,有窒息性,在密闭空间内可将人窒息死亡。若遇高温,容器内压力增大,有开裂和爆炸危险。液氮进入非低温设备会造成设备冻裂,急剧汽化会有爆炸危险。

健康与危害:氮气过量时,使氧分压下降,会引起缺氧。常

压下,当空气中氮含量超过84%时,引起吸入氧分压过低,人感觉呼吸不畅,有窒息感;高浓度氮(90%),引起单纯性窒息,严重时迅速昏迷。在高压下可致减压病和氮麻醉。液氮低温可冻伤皮肤。

防护措施:密闭操作,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高浓度环境中,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内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进行液氮排放等有关操作时,应戴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湿手或湿手套接触低温管道。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暖并休息。保持呼吸道通畅。呼吸困难进输氧,呼吸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7 氢气分子式:H2;沸点:-252.8℃

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在空气中爆炸极限4.0~75%,自燃点为570℃。比空气轻,在室内使用和储存时,漏气上升滞留屋顶不易排出,遇火星会引起爆炸。与氟、氯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健康与危害:在很高的浓度时,由于正常氧分压的降低造成窒息;在很高分压下,可出现麻醉作用。

防护措施:工艺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高浓度环境中,佩戴空气呼吸器。工作场所严禁烟火。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消防常识

1)化工厂每一名职工必须掌握“三懂三会”消防常识。三懂: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2)燃烧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要有可燃物,二是要有助燃物,三是要有火源。

要发生燃烧,不仅要具备上述三个条件,而且要使可燃物和氧气彼此之间有一定的数量比例,着火源要有相应的温度或足够的热量,

这些条件要相互结合相互作用,否则燃烧也发生不了。

3)化学爆炸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一是要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第二是要有着火源(即:引爆源)。

4)防止形成燃烧爆炸的基本措施。一是要控制可燃物,二是要隔绝空气,三是清除火源。

5)灭火的基本方法。一是隔离法,二是窒息法,三是冷却法,四是抑制法(化学中断法)。

6)消防设施。消防给水设施、消防泡沫设施、灭火机、火灾报警设施{报警器、感烟感温探头}、火警电话等。

八、其它安全知识

防爆区域的划分:在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处理装卸和运输甲、乙类具有爆炸危险性物质的生产装置、装备、设施、库房等均属防火防爆区。

生产装置内的辅助建筑属非防爆区。

防火区域划分:

凡是生产、储存、使用、处理、装卸和运输具有火灾危险性物质的装置、场所、库房及重要设施和要害部门等均属防火区。其分布情况如图3所示。

防火防爆区域内,严禁穿带铁钉(掌)的鞋和使用非防爆传呼机、移动电话,不准使用闪光灯等非防爆灯具,如因特殊需要,应检测分析环境合格,经安全部门批准后才能使用。

防火防爆区域内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防火防爆区域内严禁烟火,严禁吸烟,严禁带入火种,禁止使用各种枪支。

防火防爆区域内必须严格遵守《用火安全管理规定》,禁止违章用火。无关人员及小孩禁止进入防火防爆区域内。

急救常识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五
《纺织厂安全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节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第三条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指令。

3、不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成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

4、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及时调整、充实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重大安全问题。

5、把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作为公司日常重点工作来抓,在制定年度计划时,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

6、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拿出处理意见后向公司董事会汇报,执行董事会的决定。

第四条 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直接领导安全生产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核实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包括一级动火作业的审批)。

2、组织制订、修订企业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全厂性的安全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组织对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或部门报告。

6、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委员会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7、抓好安全教育与安全考核工作,特别是特殊工种的培训和技术考核。

第五条 其他副总经理(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的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所分管的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所分管部门内的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5、按照“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节 中层领导安全职责

第六条 车间(部室)主任、副主任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

1、保证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

4、不定期组织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组织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先进班组和个人。

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注意保护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7、负责一级、二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点的申请,组织并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

第七条 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

1、协助本部室主任全面负责全厂的安全工作。

2、负责安全措施的督促、落实工作。

3、负责全厂安全消防设施的检查、督查工作。

4、参与全厂的安全大检查并协助科室主任完成事故隐患通知的下达及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全厂动火、动土作业票据的审批工作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指导工作。

6、协助部室领导做好对消防队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 调度员安全职责

1、全面协调、组织生产事宜。

2、协助部室主任组织、协调在生产中所出现的有关事宜。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六
《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人身安全,促进本公司的发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节 车间安全制度

第三条 人员在车间行走,必须走人行通道,严禁在物料通道和除人行通道外的其他区域行走。

第四条 车间内严禁嬉戏打闹,无紧靠急情况,禁止在车间现场跑动。

第五条 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如工作服,鞋,手套、安全帽等。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员工必须时刻谨记“安全第一”观念,时刻注意人身安全,设备安全,对于安全规定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六条 员工必须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规范,熟悉设备性能特点,按操作规程作业。

第七条 岗位员工及维修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与维护,减少事故隐患,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上报维修。

第八条 保养、维修设备时,必须挂警示牌,作业时禁止其他人员触动设备开关。

第九条 员工在操作设备时须集中精神,不得说笑或在疲倦、不清醒状态下工作,不得在现场嬉戏、逗闹。。

第十条 员工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门位置和疏散和路线。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

消防设备),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第十一条 非本岗位员工不得擅自操作其他工序的设备。

第十二条 使用气管时,不得朝有人的方向吹,以免吹伤眼睛。 第十三条 现场高温区操作时,必须佩戴高温手套,防止烫伤。 第十四条 清理压机和设备时,注意保护自己,戴好相应的口罩,手套等。

第十五条 员工须熟悉紧急停止按钮,事故发生后停机停电,妥善处理,及时上报。

第十六条 工作时员工应时刻注意防止撞伤、触伤、卷带、烫伤等伤害。

第十七条 车间现场地面应时刻保持清洁,随时注意滑倒。 第十八条 现场严禁乱踩、乱踏、乱敲、乱打机器设备。

第十九条 严禁将生产器具未按规定挪为他用。

第二十条 消防栓1米以内不得摆放任何东西。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须时刻保持畅通。

第二十一条 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第三节 操作安全事项

第二十二条 机器开启后,切勿随意触摸各种开关按钮等处,以免出现事故。

第二十三条 开机时,开机顺序开机。开机后手禁止随意伸向辊间,尤其是钢带,牵引辊,若有意外出现,按急停按钮,或关闭总电源 第二十四条 原则上先开主机后开辅机,停机则相反

第二十五条 开动磨机时,先将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第四节 安全生产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二条 为了确保生产正常、安全运行,保证生产的连续性,各班组必须严格按岗位责任制交接班,以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四十三条 必须按时交接班,夜班 交接;白班 交接;

第四十四条 交接班必须在现场交接,严禁在现场以外的地方交接班。

第四十五条 交接班必须实行对口交接,上不清、下不接。

第四十六条 交接内容包括包括原料、 、设备运行状况、工具、卫生、安全等,并填写相应的交接记录清单。

第四十七条 各岗位交接完毕,领班和技术员方能下班,若因不按要求交接而发生不良现象,应由班长负责。

第四十八条 上述规定,纳入考评考核。

第五节 安全生产确认制

第四十九条 要看自己使用的工具、设备、工作对象和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五十条 要准确无误,符合有关规章制度,达到确认、确信、确实安全无误的程度。

第五十一条 要按章操作,做到自觉化、习惯化。

第六节 安全检查制度

第五十二条 车间实行月检和日检相结合的检查制度。

第五十三条 车间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由生产经理负责组织。 第五十四条 领班负责组织每天的安全日检。

第五十五条 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检查负责人要及时汇总,上报生产经理,车间能进行处理的应及时安排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进上报总经理。

第五十六条 车间所有设备推行点检维护制度。

第五十七条 车间安全员每天巡视车间进行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第五十八条 车间对及时发现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和处理整改隐患项目作出贡献的人或班组实行嘉奖,对不按时完成隐患整改的班组或个人实行扣奖。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七节 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负责人、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安全素质,防止不安全行为的重要途径,是预防事故和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的

重要措施,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第一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

(1)安全法制教育

安全法制教育是通过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制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从而达到强化员工安全意识的目的。

(2)安全知识技能教育

安全知识技能教育是以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为目标的。内容包括消防安全、防尘防毒、电气安全等,其中操作技能、如何防止事故的发生是主要内容。

第二条 安全教育的方法:

(1)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通过墙报、标语、安全标志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先进经验以及事故教训,营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和潜移默化的作用。

(2)组织安全活动

公司通过组织诸如安全知识比赛、安全操作技能竞赛等活动,在班组或车间之间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3)安全培训

在安全培训方面,公司主要通过在会议上讲授安全技术知识与管理知识,分析事故案例以及生产现场具体示范操作要求等途径,使员工较系统地掌握安全理论知识和安全实际操作能力。

第三条 安全教育的具体形式: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七
《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013年08月01日发布 2013年08月01日实施 浙江华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目的

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等,企业依据《安全生产法》的精神,结合本单位的生产性质、特点及状况,对企业的各项安全活动以制度文本的形式加以规范和明确,确保在生产过程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程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引用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11.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5.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5.01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05.01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06.01实施)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1997.01.01实施)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11.01施行)

要点说明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条二款“组织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和《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载明下例内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设备、设施、工艺等状况,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的规定,保障本单位安全生产而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本单位的具体体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工伤事故管理制度、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电气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等。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1)为使安全生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订本制度。

2)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果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和实施相关的整改工作。

2、管理职能

1)单位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组织单位领导、工会和相关部门参加。

2)部门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主管、车间主管、组织工会、技术管理部、质量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3)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工会、技术组、工艺组、电工、兼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4)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由班组长负责人组织并实施。

3、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各级领导对《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

2)查安全生产“三同时”及安全管理体系是否健全。

3)查生产设备设施是否完好。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八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总 则

1、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公司发展,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3、安全生产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

4、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发展、安全与稳定的关系,努力改善劳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5、公司主要负责人、各车间主要负责人、各班组组长是本公司、本车间、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对其所辖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6、公司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7、公司工会组织应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8、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9、公司应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10、公司鼓励和支持安全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1、公司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12、本制度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编制。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大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必须加强各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公司对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3、公司的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本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以充分保证,经费从公司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4、公司应采取会议、板报、标语、印发宣传品、图片展览、安全知识竞赛、专场教育讲座等多种形式,做好对职工的安全教育。

5、公司应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负责实行分级管理。

6、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其每年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20学时,其它管理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一般作业人员不得少于40学时。

7、新进场工人必须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安全专管员)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各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各班组长组织实施。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9、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后重新上岗时,必须通过相应的车间及班组级安全教育。

10、公司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教育和培训。

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为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各级安全生产检查。

2、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及政府、上级部门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应以查思想、查制度、查措施、查隐患、查教育培训、查安全防护、查机械设备、查操作行为、查劳保用品使用、查伤亡事故处理等为主要内容。

4、公司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为主,以查处“制度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半年组织进行一次。

车间安全检查应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和重点抽查为主,以查处“装置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季度组织进行一次。

班组安全检查应以经常性安全检查和自查、互查、交接查为主,以查处“操作性违章”为主要内容,每周组织进行一次。

各级检查都应对检查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评比的主要依据。

5、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大型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压力容器等专业性或重大危险项目的安全问题进行专项、重点检查。

6、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应根据生产实际及综合气候变化,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7、各级安全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全面系统地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价,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并将整改、复查情况及时反馈到检查部门。

8、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但有整改条件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做到“三定”、“四不推”(即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和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9、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并抄报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

10、对物质技术条件暂时不具备整改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应急的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1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全技术部门或安全管理人员汇总并存档。

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制度

1、公司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包括行车等)由公司统一管理并负责对其实施监督。

2、公司做好安全设备、特种设备的进场组织、安装调试、拆卸退场及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向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报检、报验,未经当地设备监督、检验部门许可和验收合格的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3、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三定”原则,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管理,所有从事与安全设备与特种设备作业有关的操作、维修保养等人员均必须由公司统一派遣,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4、公司应做好对现场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运行实施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支持或强迫安全设备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违章作业。

5、公司应把对外租设备的管理纳入到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不允许以租代管、以包代管。

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1、公司及各车间班组必须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4、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5、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必须免费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严禁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2、公司应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等管理制度。

3、公司采购、发放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是具有《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劳动防护用品生产条件资格认可证》和《安全鉴定证》的产品。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协同材料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对新购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杜绝假冒、伪劣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

4、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完好。

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篇九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文明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落实公司安全目标任务,达到安全、优质、高产、低耗的生产目的,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及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川恒形象,加强管理规范全体职工的工作行为,杜绝安全事故,促进我公司生产、建设、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各部门及在公司从事劳动的所有人员。

    第3条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4条  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5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职业安全卫生的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一节  基本原则

    第6条  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7条  建立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行政首长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领导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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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第8条  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行政首长负责。

第9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NextPage]第二节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0条  总经理

1、总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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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10、副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11、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12、总经理不在时,由代理者履行总经理的安全生产职责。

1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及工业卫生工作情况。

    第11条  总工程师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总经理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干部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6、审批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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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副总工程师(或专业技术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NextPage]    第12条  车间主任、矿长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环保科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9、副主任(值班主任、值班长)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

第13条  工段长     1、组织工段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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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

2、组织工段、班组级安全教育,主持对新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

3、组织对安全装置和设施的检查、维护,保证齐全完好。

4、组织或参加本工段一般事故的调查,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5、组织工段的安全生产竞赛。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

第14条  班组长

1、组织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厂和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要求。

2、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活动。

3、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并认真做好记录。

5、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6、负责本岗位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使之完整好用。

7、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并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NextPage]第15条  车间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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