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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2016-01-14 08:44:5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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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一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薪酬管理体系,体现员工价值,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并使公司能长远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公司所长办公会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决策机构,总工是公司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拟定,薪资构成,员工薪资,薪资调整等各项相关制度的拟订和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一般规定

第四条 薪酬设计和管理

一、总工通过工作分析和职位评估,根据薪酬市场调查,制定工资结构,确定工资标准和工资计算方式,设定薪资管理流程,制定薪酬管理体系,并提交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总工将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的薪资设计和管理体系加以执行,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不断完善。

三、总工对薪酬设计和薪酬管理体系每两年进行重新制定,如需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薪酬理体系提交给公司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第五条 薪酬构成

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辅助工资。

二、员工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所发的工资,按照月平均二十六天核计,按日计算当月工资。

三、绩效工资。按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四、辅助工资包括

1、工龄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工龄)

2、手机话费补助

3、差旅费补助

4、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应由单位负担部分。

第六条 薪资发放

一、员工薪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卡户。

二、员工基本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日)。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10日,遇假期顺延。

三、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30)*月工资总额。

四、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绩效提成工资、最后一月辅助工资等)将在离职员工做完本人所有业务并出具报告,收到回访意见书并办妥离职手续后一个月内,于10日发放。

五、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三)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四)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六、薪酬保密

(一)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

(二)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资外,不得泄露薪酬秘密。

七、财务部每月将员工工资情况告知员工本人。

第三章 人员薪酬管理

第七条 员工薪资的确定

一、由总工按规定确定员工薪酬待遇。

二、临聘人员薪酬由总工按规定批准决定。

三、发生争议时,由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薪酬调整

员工薪酬需要进行调整时,由总工根据市场薪资调研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向所长提出薪酬调整报告,由所长办公会共同批准并决定,行政财务部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所长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所长办公会。

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一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充分发挥职员的积极性,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劳动合同制是指职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用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凡本公司招聘的职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职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职员与法人代表办理劳动合同签约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职员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三个月试用期(特指新员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签订1-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员工两年一签,并根据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

二、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合同期限可延长至规定的假期结束为止。

三、 因工负伤的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停工医疗期,合同期限可延长至停工医疗期结束。

四、 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或合同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或道德品质不符合要求的。

(二)在合同期内,不服从调动工作岗位的;

(三)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已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五)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需要减员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员;

(四)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不适应公司工作的;

(二)公司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员合法权益的;

(四)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辞职的;

(五)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八、 职员被辞退、开除,或被司法机关判刑关押或劳动教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职员被判缓刑、管制、免予起诉和免予刑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 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第四条 职员待遇

一、公司职员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和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二、公司职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养老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职员享有公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员设立停工医疗期,停工医疗期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五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一、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在争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辞退、开除或解除违纪职员劳动合同的,在劳动争议未裁定之前继续执行。

第六条 附 则

一、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总工负责,合同由行政财务部资料员保管。

二、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职员的档案材料应由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本人。

三、本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相符时,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员工职业道德守则中任意一条。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干扰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

三、未准假擅自不来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年累计五天的;

四、窃取、涂改、伪造病假单,使用这种病假单达五天以上的;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六、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设备、财产损失重大的;

七、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八、违反防火安全规定,造成重大火灾的;

九、违反保密规定,私自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耍小聪明,扇风点火,造谣惑众,严重干扰工作、管理秩序的;

十一、侮辱诽谤他人或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解除合同:

一、故意破坏公司生产办公设备,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二、偷盗公司财物,偷盗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三、贪污、受贿、索贿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四、挪用公款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五、合同期内违法乱纪,被公安部门拘留或治安罚款的。

六、违法犯罪,被判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

七、、根据其他规定应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 凡符合本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总工提出书面报告,提交公司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由公司财务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如对处理不服,可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公司辞退职员的决定仍应执行。

第十二条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无理取闹,纠缠管理人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和生活秩序的,报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所长办公会。

三、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二
《造价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

第一条 树立档案意识,凡反映本所工作的一切有效资料和文字记录都属于本所档案应留存的历史资料。

第二条 办公室应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及时主动收集、整理、认定。

第三条 微机是公司用于工作目的的投资,只能用于正常工作,为规范公司微机的管理,确保业务成果文件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为确保业务成果文件的安全,公司设置专人专机单独管理,其他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可擅动。正常业务学习可用其它微机。

第五条 微机员不许私自用专机上网,以免造成业务成果文件的泄露、丢失。

第六条 微机内装置的广联达、神机妙算等软件,微机员应及时升级,并对机内数据及时备份,确保业务数据的安全。

第七条 微机员应定期培训。

第八条 由于微机员管理不善引起公司机密的泄露,处以罚款、降薪等处罚。

第九条 本制度自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起执行。

执业质量控制制度

一、总 则

1、本制度分为本公司全面质量控制和具体咨询项目质量控制两个层次。在执行咨询业务时,应合理运用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在执行各具体项目时应合理运用代理项目控制程序。

二、全面质量控制

2、全体专业人员执行咨询业务时,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

3、应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咨询业务。

4、按中价协的要求制定后续教育制度和计划,为全体专业人员提供适当的专业培训机会,使全体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

5、将造价咨询工作委派给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6、严格执行经理、技术负责人、代理业务负责人三级复核制度,及时对咨询工作给予指导、监督和复核。

7、在必要时应向有关专家咨询,以求得对咨询工作质量的最佳保证。

8、设技术负责人对质量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专控。

三、具体咨询项目质量控制

9、负直接责任的注册造价师应当执行全面质量控制程序中适用于咨询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10、各级复核人员和注册造价师应当综合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操守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的指导、监督与复核的方式及程序。

11、注册造价师对助理人员的指导时,应使助理人员明确:

(1)工作责任;

(2)拟实施的具体咨询程序的工作目标;

(3)被咨询单位的业务性质及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议和问题;

(4)其他可能影响具体咨询程序的事项。

12、技术负责人和注册造价师在代理期间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监督咨询过程,以确定助理人员是否具有执行该项咨询任务所要求的必要的熟练程度和业务能力,是否已理解其所做的咨询指导,是否已按咨询程序表及其他咨询计划完成委托任务;

(2)了解咨询期间出现的重要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解决各专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本咨询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任免、考核、奖惩、福利、解聘等事项除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外,皆按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本公司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各项规定。

第四条 本公司下设财务部、基建部、综合部三个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试用期三个月。

第五条 本公司专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造价工作8年以上,并取得注册造价师注册及造价员注册证书。

第六条 本公司其它专职人员要求具有经济系列的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且能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三个月。

第七条 本公司与专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将人事档案关系在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并有人事管理合同。

第八条 本公司负责造价员和注册造价师的年检和继续教育培训。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促进造价咨询业务的发展,加强造价所的财务管理工作,依据财政部财会

[2000]25号,《企业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三、本制度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支出、利润及分配顺序分列。

四、造价咨询公司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待摊费用等。

坏帐准备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不超过5‰计提,计入当期费用。

造价所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递延资产等。

五、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净残值率按照原值的5%确定,折旧费计入当期费用。

固定资产修理费计入当期费用。发生额较大的可以不超过一年的期限进行推销。 固定资产转让净收入及清理净收入或净支出,盘盈盘亏净值计入其他业务利润。

六、递延资产按照不低于五年摊销。

七、造价咨询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帐款、应交税金、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长期负债包括长期借款、职业风险金、职工住房基金等。无法清偿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

八、所有者权益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事业发展基金、公益金、未分配利润。事业发展基金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等。

造价所收入包括营业收入、其他收入,各项收入按照规定入帐。

九、造价所的各项业务支出及其他业务支出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十、造价所发生年度亏损时,仿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不超过五年时间进行弥补。

十一、未分配利润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再按税后利润扣除前项后的50%提取事业发展基金,剩余部分作为公益金和应付投资者的利润。

十二、造价所按规定定期向税务部门缴纳各项应纳税款。

十三、本办法自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执行。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三
《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薪酬管理体系,体现员工价值,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并使公司能长远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公司所长办公会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决策机构,总工是公司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拟定,薪资构成,员工薪资,薪资调整等各项相关制度的拟订和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一般规定

第四条 薪酬设计和管理

一、总工通过工作分析和职位评估,根据薪酬市场调查,制定工资结构,确定工资标准和工 资计算方式,设定薪资管理流程,制定薪酬管理体系,并提交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总工将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的薪资设计和管理体系加以执行,并根据公司发展状 况不断完善。

三、总工对薪酬设计和薪酬管理体系每两年进行重新制定,如需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 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薪酬理体系提交给公司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第五条 薪酬构成

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辅助工资。

二、员工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所发的工资,按照月平均二十六天核计,按 日计算当月工资。

三、绩效工资。按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四、辅助工资包括

1、工龄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工龄)

2、手机话费补助

3、差旅费补助

4、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应由单位负担部分。

第六条 薪资发放

一、员工薪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卡户。

二、员工基本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日)。工资正常支付 日为次月10日,遇假期顺延。

三、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 出勤天数/30)*月工资总额。

四、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绩效提成 工资、最后一月辅助工资等)将在离职员工做完本人所有业务并出具报告,收到回访意 见书并办妥离职手续后一个月内,于10日发放。

五、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三)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四)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六、薪酬保密

(一)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

(二)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资外,不得泄露薪酬秘密。

七、财务部每月将员工工资情况告知员工本人。

第三章 人员薪酬管理

第七条 员工薪资的确定

一、由总工按规定确定员工薪酬待遇。

二、临聘人员薪酬由总工按规定批准决定。

三、发生争议时,由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薪酬调整

员工薪酬需要进行调整时,由总工根据市场薪资调研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向所长提出薪酬调整报告,由所长办公会共同批准并决定,行政财务部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所长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所长办公会。

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一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充分发挥职员的积极性,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 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劳动合同制是指职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用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凡本公司招聘的职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职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 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职员与法人代表办理劳动合同签约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职员各执一份。劳 动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须承担违约责 任。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三个月试用期(特指新员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签订1-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员工两年一签,并根据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合同期限可延 长至规定的假期结束为止。

三、因工负伤的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停工医疗期,合同期限可延长至停工医疗期结束。

四、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有 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或合同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或道德 品质不符合要求的。

(二)在合同期内,不服从调动工作岗位的;

(三)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已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五)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需要减员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员;

(四)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不适应公司工作的;

(二)公司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员合法权益的;

(四)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辞职的;

(五)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八、职员被辞退、开除,或被司法机关判刑关押或劳动教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职员被 判缓刑、管制、免予起诉和免予刑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 偿。

第四条 职员待遇

一、公司职员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和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二、公司职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养老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职员享有公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员设立停工医疗期,停工医疗期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停工医 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五条 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

一、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先行协商或由第三人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在 争议之日起,十五天内向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起诉。

二、辞退、开除或解除违纪职员劳动合同的,在劳动争议未裁定之前继续执行。

第六条 附 则

一、劳动合同的日常管理工作由总工负责,合同由行政财务部资料员保管。

二、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后,职员的档案材料应由人才交流中心退回本人。

三、本规定如与其他规定不相符时,以本规定为准。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员工职业道德守则中任意一条。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干扰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

三、未准假擅自不来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年累计五天的;

四、窃取、涂改、伪造病假单,使用这种病假单达五天以上的;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六、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设备、财产损失重大的;

七、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八、违反防火安全规定,造成重大火灾的;

九、违反保密规定,私自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耍小聪明,扇风点火,造谣惑众,严重干扰工作、管理秩序的;

十一、侮辱诽谤他人或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解除合同:

一、故意破坏公司生产办公设备,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二、偷盗公司财物,偷盗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三、贪污、受贿、索贿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四、挪用公款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五、合同期内违法乱纪,被公安部门拘留或治安罚款的。

六、违法犯罪,被判劳动教养或被判刑的。

七、根据其他规定应该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九条 凡符合本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总工提出书面报告,提交公司所长办公会审核批准,由公司财务部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十条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如对处理不服,可在收到《辞退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公司注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在人民法院审理期间,公司辞退职员的决定仍应执行。

第十二条 被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无理取闹,纠缠管理人员,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和生活秩序的,报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所长办公会。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四
《造价咨询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内部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 2

一、薪酬管理制度 ................................................................................................................... 2

二、劳动合同制度 ................................................................................................................... 3

三、人事管理制度 ................................................................................................................... 6

四、会议管理制度 ................................................................................................................... 6

五、接待管理制度 ................................................................................................................... 7

六、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 8

七、对外形象管理制度 ........................................................................................................... 8

八、安全管理制度 ................................................................................................................... 8

九、档案管理制度 ................................................................................................................... 9

十、印证使用管理制度 ......................................................................................................... 10

十一、通信管理制度 ............................................................................................................. 10

十二、采购管理制度 ............................................................................................................. 11

十三、报刊书籍订阅购买管理制度 ..................................................................................... 11

十四、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 12

十五、员工离职管理规定 ..................................................................................................... 13

十六、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 14

十七、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 16

十八、员工道德规范制度 ..................................................................................................... 17

第二部分:业务管理制度 ............................................................................................................. 18

一、项目工作基本制度 ......................................................................................................... 18

二、岗位职责制度 ................................................................................................................. 19

三、基本建设工程施工结算审核质量控制制度 ................................................................. 20

四、外委业务管理制度 ......................................................................................................... 21

五、保 密 制 度 ...................................................................................................................... 22

六、客户沟通与回访制度 ..................................................................................................... 22

第一部分:行政管理制度

一、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规范薪酬管理体系,体现员工价值,激发员工工作热情,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并使公司能长远健康发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的薪酬管理。

第三条 管理部门

公司所长办公会是公司薪酬管理的决策机构,总经理是公司薪酬管理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薪酬管理体系的拟定,薪资构成,员工薪资,薪资调整等各项相关制度的拟订和执行。

第二章 薪酬管理一般规定

第四条 薪酬设计和管理

一、总经理通过工作分析和职位评估,根据薪酬市场调查,制定工资结构,确定工资标准和工资计算方式,设定薪资管理流程,制定薪酬管理体系,并提交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批。

二、总经理将公司所长办公会议审核通过的薪资设计和管理体系加以执行,并根据公司发展状况不断完善。

三、总经理对薪酬设计和薪酬管理体系每两年进行重新制定,如需调整,应根据公司发展状况进行调整,并将调整后的薪酬理体系提交给公司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第五条 薪酬构成

一、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辅助工资。

二、员工基本工资是员工在公司工作每满一个月所发的工资,按照月平均二十六天核计,按日计算当月工资。

三、绩效工资。按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四、辅助工资包括

1、工龄工资(在本单位工作工龄)

2、手机话费补助

3、差旅费补助

4、养老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应由单位负担部分。

第六条 薪资发放

一、员工薪资以现金方式直接在公司规定的发薪日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存入员工的银行卡户。

二、员工基本工资以月为单位计算(考勤计算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日)。工资正常支付日为次月10日,遇假期顺延。

三、员工第一月工资或离职员工最后一月工资将根据实际出勤天数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出勤天数/30)*月工资总额。

四、若员工因各种原因中途离开公司时,未付的费用(包括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绩效提成工资、最后一月辅助工资等)将在离职员工做完本人所有业务并出具报告,收到回访意见书并办妥离职手续后一个月内,于10日发放。

五、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一)个人所得税;

(二)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三)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预支的费用;

(四)其它扣款(如上月多支付的工资、离职员工的违约金、赔偿金等);

(五)其他个人应负担部分。

六、薪酬保密

(一)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

(二)除公司指定管理人员知道员工薪资外,不得泄露薪酬秘密。

七、财务部每月将员工工资情况告知员工本人。

第三章 人员薪酬管理

第七条 员工薪资的确定

一、由总经理按规定确定员工薪酬待遇。

二、临聘人员薪酬由总经理按规定批准决定。

三、发生争议时,由所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薪酬调整

员工薪酬需要进行调整时,由总经理根据市场薪资调研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向所长提出薪酬调整报告,由所长办公会共同批准并决定,行政财务部执行。

第九条 本制度由所长办公会批准后发布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属所长办公会。

二、劳动合同制度

第一章 劳动合同的签订

第一条 总则

一、为了充分发挥职员的积极性,保障职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劳动合同制是指职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用法律形式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制度。

三、凡本公司招聘的职员,均实行劳动合同制。

第二条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职员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暂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二、职员与法人代表办理劳动合同签约手续。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和职员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生效后,受法律保护,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合同期限(含试用期);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五)劳动纪律;

(六)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八)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三个月试用期(特指新员工)。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签订1-5年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员工两年一签,并根据工作业绩决定是否续签。

第三条 劳动合同的续签、变更、终止和解除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合同。

二、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孕期、产假期和哺乳期的,合同期限可延长至规定的假期结束为止。

三、因工负伤的职员在合同期届满而处于停工医疗期,合同期限可延长至停工医疗期结束。

四、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有关内容,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有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或合同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的,或道德品质不符合要求的。

(二)在合同期内,不服从调动工作岗位的;

(三)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已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四)按照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应予辞退的;

(五)公司股东会议决定关闭、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整顿期间需要减员的;

(六)符合国家规定应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上述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的;

(三)实行计划生育,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间的女职员;

(四)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员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内,不适应公司工作的;

(二)公司不能按照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公司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职员合法权益的;

(四)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辞职的;

(五)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

八、职员被辞退、开除,或被司法机关判刑关押或劳动教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职员被判缓刑、管制、免予起诉和免予刑罚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九、员工主动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十、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经济赔偿。

第四条 职员待遇

一、公司职员享有劳动、工作、学习和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奖励等权利。

二、公司职员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三、医疗、养老等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司职员享有公休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

五、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职员设立停工医疗期,停工医疗期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违反员工职业道德守则中任意一条。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干扰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的;

三、未准假擅自不来上班,连续旷工两天或年累计五天的;

四、窃取、涂改、伪造病假单,使用这种病假单达五天以上的;

五、不服从公司管理,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六、玩忽职守造成本公司设备、财产损失重大的;

七、违反有关管理规定,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八、违反防火安全规定,造成重大火灾的;

九、违反保密规定,私自泄露公司机密,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耍小聪明,扇风点火,造谣惑众,严重干扰工作、管理秩序的;

十一、侮辱诽谤他人或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

十二、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解除合同:

一、故意破坏公司生产办公设备,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二、偷盗公司财物,偷盗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三、贪污、受贿、索贿金额在500元以内的;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五
《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管理制度

一)、聘用

员工均采取合同聘任制。

1、 员工来源:自荐、推荐、招聘。

2、 类别:

2.1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统称专业人员,分专职和兼职二类。

2.2办公、行政人员。

3、 聘用程序:

3.1审查:应聘人员应递交身份证、学历、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照片,并填写简历,同时要求对其提交的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的真实性负责。(必要时)提交相关业绩报告。

3.2面试:由综合部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决定录用与否。面试意见应留存备案。

3.3体检:应聘人员经指定医院体检合格方可录用。

4、 解除劳动合同:

4.1员工提出:员工因自身原因或不适应公司的管理,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批准后办理有关手续方可离职。

4.2公司提出:员工经公司考核认为不能适应工作要求、严重违反造价师及执业管理办法、公司制度,或造成严重失误的,以及提供虚假证件的,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须严格依照《劳动法》办理。

二)、人事管理

1、劳动合同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以确定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期限为一至三年,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甲、乙双方的意愿,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2、假期:

(1) 按国家法定休假。

(2) 婚假:有薪7天。

(3) 女员工产假:按厦门市府文件执行。

(4) 慰唁假:员工父母、配偶、子女去世,有薪假期3天。

(5) 病假:员工病假全年累计在13天以内(含13天)的基本工资照发,第14~24天的分别按在公司服务工龄10年以下、10~15年和超过15年的分别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60%、70%、80%,超过24天的停发工资。

(6) 年休假:公司员工做满三年后每年5天(带薪)。

3.5住房公积金:按双方签定的劳动合同执行。

1、 员工档案:

4.1综合部建立员工档案。内容包括应聘资料、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面试意见书、转正申请、聘任书、劳务合同、年度考评表、奖惩记录、人员调动资料等,以及委托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4.2综合部建立员工花名册。

三)、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35小时。

1.1公司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 --5:30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

1.2法定休假日休假及调休事项,由综合部发出通知报总经理签发后执行。

2、加班:

2.1员工加班安排:员工加班,须由副总经理或委托综合部经理安排方为有效。

2.2考勤员应每月如实填写加班表,报有关部门审核。

2.3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节日加班,原则上采用补休,确定不便于补休的,经批准也可发加班工资(半年或壹年算一次)。

2.4补休:

补休需事先填写补休申请表,在综合管理部或本部门认为不影响工作时方可批准补休,补休可分期、累计或合并至次年春节使用(补休条跨年度六个月后自行作废)。

3、请假、准假办法:

3.1员工因故不能上班者,除急病、意外事件可托人请假或补假外,需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报批。

3.2批假人:

员工请假一天以下的由综合部门经理批准;二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假由董事长批准;副总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

3.3旷工:

未按规定请假或无故超假,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日以上,扣除满勤奖。

4、迟到、早退和缺勤:

4.1未按时上、下班,超过1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4.2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45分钟视为缺勤半日。

4.3迟到、早退三次者,视为缺勤半日。

4.4因工作外出需事先请示或说明,并在公告栏上标明去处。

5、病、事假:

5.1事假不发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一个月,超过的可予辞退。

5.2病假一般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否则以事假论处。

6、考勤办法:

6.1综合部应指定专人考勤,每月5日送部门经理或负责人审核后编造工资。旷工一天以上全额扣除满勤奖。

6.2请假需附《请假申请表》备查。

二、培训制度

1、公司重视员工的培训,致力于提高员工的素质。

2、公司根据工作需要,选派工作表现好条件适合的员工进行所需要的专业的培训,在取得毕(结)业证书后,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选派员工参加重要的培训,一次性培训(包括差旅、住宿费等在内)在1000元以上的,双方应签订《培训合同》,并严格遵守。

4、员工在接受培训期间,若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培训合同,并按规定处罚员工,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员工个承担。

5、培训完毕后,应根据《培训合同》的规定,在公司服务一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届满之前,如员工辞职、擅自离职或被公司开除,应依《培训合同》的规定偿付培训费用。

6、公司支持员工自发地参加各类学习班的学习,以提高综合和专业知识,应妥为安排,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三、考核制度

1、原则:

充分开发公司人力资源,激励员工努力上进,为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同时为员工晋级、

调薪、奖惩提供客观依据。

2、组织领导:

员工考核为公司人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企业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公司总经理责成综合部具体规划实施和督导,并负责向总经理报告考评结果。

3、考核内容:

对员工的工作成绩、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发挥程度做出评定。

3.1成绩评定:参照职务标准,根据业绩大小,及所担当职务的工作质量(正确性、速度、完成程度)做出评价。

3.2态度评定:对其完成工作任务的态度以及服从、协作、积极性和责任感做出评价。

3.3能力评定:按职务和级别的要求,对其职务担当能力(包括计划、判断、协调、管理及技能)及其进步的情况做出评价。

4、考核对象: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外的公司员工、管理人员,都必须参加考核。总经理、副总理由董事会进行考评。

5、考核时间:

公司员工为每年度的十二月份或六月份。

四、行政管理制度

(一)、制订与修订规章制度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章,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和需要,制定本规章制度,以规范各项工作程序、要求及员工行为准则。

2、规章制度由经营部负责收集、整理意见,拟订初稿,征求修改建议,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公布实施。

3、经营部负责规章制度的解释。

(二)、资产管理

1、公司的资产购置均需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后实施。

2、所有资产购入后须造册登记,并指定专人管理。每年底盘点一次。

3、资产的清理、折旧、注销、调拨、转让等,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办理。

(注:价值在2000元以上定为资产,其余为低值易耗品。)

(三)、办公设备使用规定

1、办公用品统一由经营部购买。除经常性消耗物品,其余应以旧换新。

2、妥善使用并爱护电话,工作时间不准打电话聊天、听音乐及获取其它有偿资讯。

3、复印机由综合部或文秘人员专管,复印后应登记,严禁用于私人用途。发现故障时应尽快排除或请维修商讯速处理。

4、电脑设备由造价师、文秘人员管理使用,严禁外人擅自使用。电脑资料应妥善保管(包括定时开关机、清理卫生等),防止遗失、泄密或人为损坏,公司将对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经济、行政处罚。外来软件、盘片使用须作病毒检测。

5、传真机由文秘人员专管。传真件原稿、收件(以复印件存档),一并同等管理。

(四)、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1、管理人:

公司办公用品的保管、发放工作统一由综合部文秘人员负责。

2、办公用品购置审批:

各部门如需购置办公用品,应书面申请送总经理审批后统一由经营部购置。

3、领用手续:

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统一向文秘人员领取,并在《办公用品领用簿》上登记。

非易耗的办公用品须以旧换新,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开公司时应将非易耗办公用品退还。遗失照价赔偿。

(五)、关于公文、报告的若干规定

1、造价报告、文稿、往来资料的草拟、成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和造价的规范要求,做到公正、公平、实事求是、主题明确、逻辑清晰、造价方法严谨、层次分明、文字简练、结论准确。

2、造价师文稿须经造价师校稿后报部门经理审核,送总经理签批同意,方可正式成文并编号加盖公章发出。报告应留存原稿存档。造价师须在原稿上和发出的造价报告上签署自己的姓名和日期。

3、发文需专人作发文登记,应将文号、文题、发送单位等逐一登记,并由对方收文单位盖章签收。

4、所有委托书原件、发文报告、卷宗资料、工作软盘、实勘资料、图纸、照片、报告收件单等工作底单,均属公司财产,应按编号由公司文秘统一妥为存档,专人管理,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调阅、复制、外借。经总经理同意调阅复制的, 应做好借阅登记。 工作软盘应及时备份。

5、所有收文、专业学习书籍资料、政策通讯、报刊剪辑汇册等由专人妥为保管、传阅、归档。

(六)、印章管理规定

1、印章管理人:

公司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经营部负责管理。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管理,财务印鉴(私章)由私章本人负责管理。

2、盖章应备条件:

所有文件、材料等需经有关负责人签发批准后方可盖公司印章。正常情况下的证明、介绍信、文件资料盖章须经经营部审核,造价报告和特殊的证明文件(包括呈政府部门的报告、一切合同等)须经部门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签批。

正常情况下的发票、收据、缴费通知单方可盖财务印章。

3、盖章登记:

盖公章后应存底备查,申请盖章人应在"公章使用登记本"上登记。

4、印章管理人职权:

4.1检查需盖章的文件材料是否符合第二条规定的条款,不合条件,应予以拒盖。

4.2盖章前认真检查文件内容,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批准人反映,经批准人重新核准后再予以盖章。

4.3保持印章清洁、印鉴清晰。

4.4印章应妥善保管,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携带外出。

(七)、工作会议、报告制度

1、每月第一个星期一上午9:00召开公司月会,主要总结、检查、分析上月工作,研究讨论、交流工作中遇到疑难案例,综合评议前一时期的业务拓展和报告质量,找出不足和错误,提高综合业务水平。

2、每年元月召开年会,总结上一年度的工作,下达本年度的工作指标、人事变动、进行培训学习计划安排等,对有突出贡献的员工进行奖励表彰。

八、员工行为规范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令,热爱本职工作,把好造价报告质量关,讲究造价

工作效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一切言行要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创造良好口碑的公司形象而努力。

2、所有员工必须树立牢固的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条例,具有造价师的良好职业道德品质,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视报告质量为公司生命,严谨规范执业,公平竞争。

3、每位员工对工作必须尽职尽责,保质保量认真高效地完成任务。员工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密切配合、真诚协作。造价人员应严于律已,忠诚老实,秉公办事,不提供假情况,不得以虚假造价报告取得不正当的收入而给公司造成名誉、经济损失。对于因故意、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依法将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

5、 公司重视客户投诉。工作情况好坏、报告质量优劣、服务态度端正与否、效率高低、待人接物是否得体,直接的反映来源于委托方、阅报告及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对于投诉,不得隐瞒不报,公司设有投诉纪录,及时落实、调查、处理,确有问题的应向投诉人致歉致谢。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六
《公司管理制度》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二○一六年一月一日

关于颁发《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的 通 知

公司各相关部门: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很多不足之处。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为了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增强公司激励机制,公司对以往管理制度重新做了修订和补充完善,形成《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员工行为准则、岗位责任制度、个人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制度、效益工资分配制度、人事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考勤制度、业务学习制度、例会制度、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员工考核实施细则、奖惩制度、廉洁自律措施。

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试行。

新疆阳光忠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日

目 录

一、公 司 组 织 结 构 二、员 工 行 为 准 则 三、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四、办公用品购买、发放、保管的管理制度 五、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六、工 资 制 度 七、质 量 控 制 制 度 八、档 案 管 理 制 度 九、公 司 保 密 制 度 十、招 标 部 管 理 制 度 十一、造 价 部 管 理 制 度 十二、员 工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十三、业 务 学 习 制 度 十四、例 会 制 度 十五、廉 洁 自 律 措 施 十六、行 政 办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根据公司目前的规模及运作需要,公司组织结构设立如下: 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主管——业务人员 董事长:

负责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直接管理各部门负责人。 总经理:

负责公司办公管理,各部门全面工作,监督执行各部门工作情况及业务学习,协调公司内部管理工作及对外业务接洽。 常务副总经理:

负责公司财务及行政工作的监管。 副总经理:

负责公司财务及招标、造价工作的管理。 行政主管:

负责公司行政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处理招标、造价、房产等一切业务事宜。

部门:行政办公室、招标部、造价部、财务部。

行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协调公司各部门,公司行政方面日常事务的处理,包括人员管理、考勤制度、公司年检和业绩申报(由各部门配合,行政办公室监督)、督促各部门做好文件留档、业绩月报、季报工作(各部门业绩月报、季报必须上报行政办公室备案留档)、办公用品采购、车辆管理等相关事宜;

招标部负责人:主要负责招标部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安排招标业务、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关系及内部业务学习、向业主方结取各项费用、协助办公室做好行政工作等相关事宜;

造价部负责人:主要负责造价工程部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包括组织安排造价业务、协调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关系及内部业务学习、向业主方结取各项费用、协助办公室做好行政工作等相关事宜,负责工程造价报告的终审;

财务部负责人:主要负责财务部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包括社保缴纳及年检,积极配合各部门的所有财务往来,配合各部门办理一切与财务相关的事宜,协助行政办公室做好行政工作。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七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总 则

目的:

为使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走上正规化、制度化、现代化的道路,在有章可循的情况下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制定本制度。

原则:

公司行政人事部是人力资源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监督、检查、完善。

范围:济宁腾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

本制度根据行政人力资源管理核心职能进行划分为:人力资源权限管理、招聘管理、薪酬管理、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

第一章 公司架构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架构调整权限界定

公司的组织架构、定编定岗及岗位职责的制订和重大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定编、定岗见附表)

二、人事任免权限界定

公司所有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的任免,由公司总经理决定;公司高管人员的任免由总经理提名报董事长批准。

三、制度调整权限界定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由总经办决定。所有人员的薪酬、福利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相应制度执行,任何突破授权范围以外的情况必须报公司董事会审批。

四、公司组织架构:

五、岗位职责

总经理:

1) 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团结和带领全公司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针、政策、法规、组织实施团队集体决议;

2) 掌握公司现状情况、检查、督促各部门的工作;

3) 拟定公司部门组织的设置、聘用或解聘工作人员及人员安排的具体方案;

4)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投资计划;

5) 领导建立健全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并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6) 以人为本,深入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政治教育工作;

7) 签发本公司发布的各种公告、决议、决定、通知等重要文件。 前期副总、总工程师:

1)负责处理和解决各项工程技术问题;

2)主持工程项目设计方案的讨论和审核工作;

3)参与工程建设成本的分析和控制工作;

4)主持、审批设计方案;

5)主持工程图纸会审工作;

6)施工期间设计管理;

7)工程建设业务的监督、指导;

8) 主持公司开发项目前期各项行政审批手续的办理工作; 行政副总:

1) 协助总经理认真贯彻董事会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方针、政策、法规;

2) 按照领导的分工责任,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 抓好日常业务工作,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

4) 执行公司领导的决策,协助总经理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5) 深入调查研究,为公司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6) 主抓公司财务、采购、行政后勤等工作;

7)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工程副总:

1) 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按照公司的发展计划战略,制定公司工程开发计划及年度发展计划;

2) 全面负责所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制定项目成本控制计划、施工进度计划、质量目标计划、资金使用计划;

3) 制定项目工程、材料、设备的招标方案,组织对项目投标单位的考核、资格预审。编制审查招标文件,对项目的评标、定标、合同的拟定、洽谈、执行情况全面负责;

4) 负责审查所建项目的施工方案,处理一切质量、安全问题;

5) 对工程材料、设备的合同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阅;

6) 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进行安排、指导、协调,年度考核;

7) 负责编写项目总结,并报公司进行备案;

8) 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项工作;

项目部职责

1) 负责施工准备工作;

2) 参与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合同的谈判、合同签定的工作。

3) 主抓建设工程的建设进度、质量、安全;

4) 主抓开发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督促工程进度、质量及投资的控制管理;

5) 负责总承包单位、监理、设计院等相关单位的管理工作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协调;

6) 负责隐蔽工程的签证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案的提交;

7) 负责建设项目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移交工作;

8) 组织开发建设项目的质量回访和维修工作;

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财务部:

1) 负责公司资金的调配、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推行现代化的管理方式,进行公司经济核算和分析工作;

2) 根据公司项目开发和经营情况,合理预测资金需求,提出资金筹措计划和具体措施;

3) 监督公司合同的执行情况,认真审核各项成本费用开支,保证公司成本费用开支合法、合规,严格控制预算范围;

4) 加强日常成本的管理,定期进行财务成本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5) 审核涉及公司财务收支的业务计划、经济合同或协议;

6) 定期对公司财产物资清查和清理核对,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

7) 负责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报请销毁;

8) 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 审查各项开支,密切与各部门联系,掌握成本和费用的水平;

10) 负责与工商、税务、金融部门的联系,协助分管副总处理好与这些部门的关系,及时掌握财政、税务动向;

合约预算部: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八
《制造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招聘、录用、异动、辞职和解聘的管理,合理使用、调配人力资源,满足公司生产和经营管理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2.0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权责

3.1董事长:负责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部长级(含)以上人员的任免及晋级,决定

全体员工的待遇。

3.2总经理:负责对部长级(含)以上人员任免及晋级提出建议,确定主任级、主管级(含)人

员的任免及晋级。

3.3厂长/副总经理:负责对主任级、主管级(含)人员任免及晋级提出建议,确定主管级以下人

员的任免及晋级。

3.4人事行政部: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各项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4.0职级、任命与编制

4.1公司根据工作性质董事长(含总经理)以下职位分为行政级和专业级,行政级依次分为六个

等级:副总级、部长级、主任级、主管级、专员级、员工级;专业级依次分为三个等级:高级、中级、初级。行政级与专业级可交叉使用,也可单独使用。

4.2公司根据生产工艺与管理需要,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可聘请特殊人才(特聘人员),特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不享受公司职级,除与董事长或总经理有聘请协议外,必须遵守公司人事相关规定。

4.3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岗位设置、人员编制及人员调整应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变化由部门

主要负责人提出部门人员编制与岗位设置计划,报总经理及董事长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编制《部门定岗定编表》后开始实施。

4.4人事行政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并根据总经理或董事长确定

的人员编制办理招聘事宜。

4.5生产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需要增加临时性生产人员(临时工),由需求部门提出并详细说明理由及需求数量和时间,经厂长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备案,由人事行政部负责招聘。

5.0招聘

5.1 招聘申请

用人部门在本部门人员编制范围内增补人员时,按附表《员工招聘、录用、异动、解聘管理权限表》(以下简称为管理权限规定)规定,办理人员增补申请手续送交人事行政部。如需要扩

大编制增补人员时,必须由部门主管申请,厂长/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

5.2 招聘方式

5.2.1 人事行政部在进行员工招聘时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招聘方式组织招聘。

5.2.2 招聘可采用人才市场招聘、校园招聘、报刊、网络招聘或本公司内聘、员工介绍等形式。

5.2.3 招聘工作需要其他部门参与时,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5.3 资格审查

5.3.1 人事行政部按照招聘职位要求,负责对应聘者学历证书、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电话和

其他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5.3.2 人事行政部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通知面试时间、地点,组织应聘人员面试。

5.4 面试

5.4.1 应聘人员的初试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

5.4.2无论是初试还是复试,主试人都必须填写《面试记录表》交人事行政部。

6.0录用

6.1 凡初试、复试合格的应聘者,由人事行政部按照管理权限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

6.2 属于以前在公司任职而离职的应聘人员须经过厂长批准后方能录用。

6.3 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6.3.1 未满18周岁者;

6.3.2 被公司开除或辞退者;

6.3.3 不能提供相关证件或身份不明者;

6.3.4 有违法犯罪行为被通缉或尚未结案者。

6.4 入职

6.4.1 录用者由人事行政部通知其入职报到,并明确向对方提出携带其本人如下资料(原件及复

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体检证明、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他相关资格/资历证件。

6.4.2 录用者入职时,人事行政部应验收其以上资料,资料齐全后,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

为员工办理“厂证”、 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宿舍等手续。

6.4.3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妥后,由人事行政部带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

6.4.4 人事行政部为新进员工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员工身份证、学历证、资历证等证

书复印件及《员工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体检证明等资料。如新进员工提供资料不全,应限期补齐,否则不予办理入职手续。若情况特殊,应根据管理权限规定报上级批准。

6.4.5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部门入职。

7.0入职培训

7.1 人事行政部与用人部门要做好新员工上岗前培训工作。

7.2 新员工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7.2.1 公司文化;

7.2.2 人事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7.2.3 职务说明与考核;

7.2.4 岗位相关制度/流程/作业指导书;

7.2.5 岗位工作技能。

7.2.6 消防安全

8.0试工/试用与考核转正

8.1 生产一线普通新员工入职,从进厂之日起试工期为3天,试工期满考核合格者按本制度6.4条

款规定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8.2 非生产一线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2-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评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期的,可以

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自入职之日起计算。

8.3 新员工上岗时,部门主管务必要确定新员工的培训指导人,以便及时对其工作进行指导和帮

助。培训指导人的职责如下:

8.3.1 对新员工进行工作安排与具体工作指导;

8.3.2 对新员工的思想状态进行跟踪;

8.3.3 对新员工进行考核,包括思想品质、工作进度、工作能力等方面;

8.3.4 对新员工的情况向部门主管及人事行政部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的反馈;

8.3.5 对新员工是否达到转正条件提出意见。

8.4 人事行政部、用人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与新员工面谈,了解新员工思想状态。

8.5 在试工/试用期如发现新员工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将终止对其试用,并

予以辞退处理。

8.6 非生产一线新员工试用期满后,员工做好试用期自我鉴定,人事行政部必须会同用人部门做

好新员工试用期考评,由所在部门的主管、主任分别对新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表现、工作技能进行考核评价,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转为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试用不合格,可延长试用期或作辞退处理。

8.7 非生产一线新员工转正定级工资在考核合格后由部门主管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规定提

出申请,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在下一月开始实施。

8.8对表现确实优秀并有突出业绩的非生产一线新员工,可由所在部门提出提前转正申请,按管

理权限规定批准后执行。

9.0员工的职位异动

9.1 员工的职位异动包括调动、任免、晋升等形式。

9.2 员工职位调动是指员工在聘用期间,根据公司的业务开展需要或个人申请,按管理权限规定

审批后进行的调动。员工调动一般遵循“按需调配”的原则。

9.3 财务人员、营销人员、采购人员、仓管人员以及主管(含)以上级别的管理人员调动、任免、

晋升由部门主管申请、厂长/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其他员工的调动按管理权限申请审批,报人事行政部备案。

9.4 员工因调动、任免、晋升等引发的工资变动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工资调整申请表》,交厂长

/副总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主管级(含)以上管理人员的工资调整由厂长/副总经理填写《员工资调整申请表》,报总经理批准。

10.0离职

10.1 员工辞职:正式员工辞职应当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员工辞职应当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提出申

请,经同意后由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部门主管审核后,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人事行政部按规定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10.2 自动离职:违反公司考勤制度的相关规定或未经批准或没有完成工作交接而离职的员工,都

视为自动离职,公司不予结算工资,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0.3 辞退或开除: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淡季确需裁员者,

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核,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执行辞退。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事故者,由用人部门主管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审核,按管理权限规定批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执行开除。情节严重者,赔偿公司损失,并移交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10.4 办理离职手续

10.4.1 所有离职员工必须办理全部物品及工作交接。管理人员交接时要分别由有关部门责任人填

写交接清单并签名。有委派监交的,其监交人、接交人必须承担离职员工交接的全部责任。 10.4.2 财务部凭人事行政部出具的《离职领取工资通知单》为离职员工办理工资结算。正式员工

离职工资于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领取。试用期内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财务部应予以结算发放工资。

10.4.3 所有离职员工应于办理离职手续的当天离开公司,由人事行政部通知保安监督执行。保安

室凭人事行政部开具的《放行条》,查验行李后予以放行。

10.4.4 人事行政部应将离职员工在任职期间档案归档于离职员工档案处,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保管期限为一年。

11.0附表

11.1《人员招聘申请表》

11.2《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

11.3《面试情况登记表》

11.4《员工入职登记表》

11.5《人员异动表》

11.6《人事月报表》

11.7《员工转正申请表》

11.8《员工工资晋升申请表》

11.9《交接清单》

11.10《员工离职申请表》

11.11《劳动关系终止书》

11.12《放行条》

11.13《员工招聘、录用、异动、解聘管理权限表》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九
《人事制度完整版》

公司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 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 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 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 经领导批准后,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行政人事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 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1、申请: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

2、审核:行政人事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退回《招聘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公司领导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3、发布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申请表》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第四章、面试:

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申请表》,对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简历转交用人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面试日程,通知用人部门,并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复试。用人部门在《面试情况登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部门还应与应聘人主管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

第五章、录用:

用人部门决定录用后,新员工应填写《员工招聘审批表》,并报请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提交给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应聘人发作出《录用通知》。

第六章、员工入职:

6.1新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6.2 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新入职员工基本办公用品和办理新员工考勤卡。

6.3 在新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为新员工安排座位、电话机等。

64 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更新员工通讯录及部门编制等。

6.5 新员工录用后,组织进行入职培训。

6.6 公司规定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各部门可为员工申请提前转正,流程为: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  行政人事部审核  总裁批准。

6.7新员工试用期发试用工资,不足7天者不发工资。

第七章、转正:

7.1 行政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通知待转正员工至人事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

7.2 行政人事部将待转正员工的《试用考核表》交至所属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7.3 经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部签署《转正通知》。

7.4 员工转正当月行政人事部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

第八章、岗位异动:

1.晋升

1.1提升原则

(1)公开、平等原则。提升的条件、执行标准公开,凡具备提升资格的都有均等机会。

(2)竞争、择优原则。在提升公开平等的前提下,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员,可通过竞聘的方式,择优录用。

1.2申报条件

(1)先有岗再提升;

(2)所提升的员工需具备:业务熟练,管理能力较强,绩效突出,有一定潜力,无不良违纪记录,能胜任岗位要求。

1.3组织选拔的程序

(1)用人部门提报用人需求,由人力资源部于公司内发布竞聘信息;

(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职责书的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以往工作业绩、教育背景等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对比和考察,确定候选人;

(3)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进行面试,并视必要程度采取个人述职及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录用人选;

(4)填报《岗位异动审批表》,逐级报总裁批准后予以晋升。

(5)用人部门提交用人需求时,可以推荐承担该岗位的候选人,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岗位异动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提交人力资源部。

2.平级调配

2.1用人部门有调配需求时,及时填写《岗位异动审批表》,部门内的调配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协调调配;部门外的调配由调入部门、分管领导及调出部门、分管领导分别签字确认后,递交人力资源部协调调配。

2.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核实,对当事人的资质条件与拟调配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调查了解,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定调出后是否影响部门工作。

3.降职

3.1员工工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履职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降职。

3.2部门负责人根据下属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和工作需要,对于有必要予以降职的员工,填写《岗位异动审批表》,后附反映该员工工作绩效或违纪违规的见证性资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3.3人力资源部调查核查,通过与部门及降职员工本人充分沟通,在了解降职事实的基础上,填写明确意见,并逐级上报总裁批准。

4.异动手续办理

4.1岗位异动审批生效后,由人力资源部联系调入及调出部门,确定岗位异动员工到新岗位的报到时间,向调出及调入部门下发《员工异动通知单》。

4.2调出部门负责人安排调动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4.3新员工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调入部门办理接收手续。

第九章、离职

9.1 离职申请:

1、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周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

9.2 离职形式:

1、 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 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9.3 离职审批:

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部门经理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

9.4 离职办理:

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 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公司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行政文员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b) 员工持部门经理、总裁等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9.5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

9.6、离职归档

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当月《考勤表》,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备案

附 离职流程:部门经理签字(交接)  行政文员(交接)

总裁审批  财务(结算工资)

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

造价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篇十
《公司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Microsoft Word 文档》

延边诚信混凝土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延边诚信混凝土公司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在总工办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总工办负责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 编制及定编

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作出计划报总工办审批。 十、总工办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 员工的聘(雇)用

十一、 各部门、下属公司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2.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及下属公司经理,由总经理聘任;

3.下属公司实验室主任及会计人员等,由总经理聘任;

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总工办及下属公司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请总工办在公司系统内调配。

3.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总工办进行招聘

十六、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须填写“雇用员工审批表”和“员工登记表”,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总工办审查考核,总经理批准,符合聘雇条件者,经培训后试用半年,签定合同

十七、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 培训由总工办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

员工试用期间,由总工办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十八、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总工办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退回原单位。

十九、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在上级核准的情况下雇用;报总工办备案。 第四节 工资、待遇

二十、公司全权决定所属员工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行的工资标准。

二十二、公司按照“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能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二十三、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总工办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

二十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者,所在单位可将材料报总工办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予提级及奖励。

二十五、公司按照国家有产在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二十六、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二十七、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二十八、员工享有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五节 假期及待遇

二十九、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安排补休。

三十、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1年后,开始享有探亲待遇;

2. 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未经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生产单位员工探亲尽可能安排在春节统一放假。

3.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经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处理,不得报销。

三十一、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三十二、产育假:

1.女23周岁以下生育第一胎的,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生育时难产的(如剖腹产、iii 度会阴破裂等)可增加产假30天;

2.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的,产假120天;难产可增加30天;

3.凡在生育期间内已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增加90天;产生女结扎的另增加21天;

4. 产假期间发给50%的工资。 5.产假期间不影响原有福利待遇。 三十三、节育手术假:

1.取环休息1天; 2.放环休息3天; 3.男结扎休息7天; 4.女结扎休息21天;

5.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休息15-30天;流产后结扎增加21天;流产假期1年内不能超过2次;

6.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休息42天;引产后结扎增加21天; 7.以上假期发给50%的工资。

三十四、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三十五、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总工办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六节 辞职、辞退、开除

三十六、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三十七、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总工办提出辞职报告,到总工办办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人员,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经批准后到总工办办理辞退手续。

三十八、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三十九、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总工办经予办理辞职手续。

四十、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总工办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十一、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二、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不适合的,可向总工办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手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三、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四十四、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提出辞退理由,经总工办核实,对符合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总工办办理辞退手续。未经总工办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

四十五、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四十六、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总工办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四十七、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四十八、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总工办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四十九、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1个月工资。不满1年的按1年计。 第七节 附则

五十、公司属下各公司的人事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五十一、本制度由总工办负责执行。总工办可依据本制度制订有关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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