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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考勤管理制度

2016-01-14 10:06:3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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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一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

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

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酒店二线管理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时,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00-18:00(夏季)

一线岗位员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时轮班工作制,在法定休假节日、休息日轮班工作视为正常出勤。

酒店原则上不鼓励员工加班,但出于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员工有责任加班,加班在一个月内调剂补休,如因部门工作安排不能补休,可逐月顺延。

第六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员工上

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七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

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八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九条 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

第十条 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

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一条 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二条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

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三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

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三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十四条 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按管理权限审批,到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按请假程序报部门及直接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休病假,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者,由本部门经理审批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四天至半个月以内的,由本部门经理批准后再报总经办批,超过半个月的假期须总经办审批并报总经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

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休3天丧假。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

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十六条 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十七条 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010-2-1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二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定稿)》

成都优尼客酒店有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的劳动纪律,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考勤管理,令各项考勤更加准确、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成都优尼客酒店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三、员工考勤要求及请假规定 3.1根据酒店经营需要,本酒店行政班次人员上班时间为8:30-11:30,13:00-18:00;倒班班次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经营需要进行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不包含用餐时间。

3.2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部门组织员工从事非业务性活动(如旅游、参观、娱乐等)必须报经酒店管理层批准。

3.3全店员工必须遵守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因特殊情况,部门需调整上下班时间,需向总办进行书面报备,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员工享受国家和酒店规定的假期时亦须履行有关手续,员工请假须按相关规定填写《员工请假单》,经批准后执行。

3.4非因营业、工作急需不得擅自加班加点,未经上级批准的加班加点酒店不予认可。

3.5各部门必须严格考勤制度,自觉遵守本《考勤制度》。员工上下班必须按照规定签到、签退;当日的签到、签退记录,不得他人代签或月终补签,一经查出将对部门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员工内部调动,调出部门负责将当月考勤情况填写在《优尼客酒店的调职单》上,由调入部门月终上报。

3.6各部门应确定专门(或兼职)的人员作为部门考勤员。考勤员由各部门经理指定,报总经办备案并接受考勤知识的培训,日常考勤工作业务受总经办指导。各部门考勤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办事,对本部门报送的考勤准确度负责。 3.7凡申请连续休假三天及以上的员工(行政班员工三天及以上,倒班员工五天及以上),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批后,由申请人送交总经办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岗休假。未获得批准离岗休假者按照旷工处理, 依相关规定扣发300%日工资。 未获假而离岗的员工,部门应及时上报到总经办,否则将对休假者部门负责人做出相应的经济处罚。

3.8休假期满后休假者应在上班的第一时间到总经办销假。休假后未及时到总经办销假者,视为旷工,部门经理对该情况未及时反映也将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有责任督促员工按时销假上班)。

3.9各级管理人员要坚持按照制度办事,不得随意违反本制度规定给个别员工批准违规假期,对于违反本规定的人员均应一视同仁按照规定扣发有关待遇或受到相应处分。

3.10所有考勤以指纹打卡记录为准。若员工上下班指纹考勤无记录或记录不完整(无上班记录或无下班记录),部门当日或次日需将情况说明交至总办,否则将默认为事假,扣除当日日工资。情况说明每月使用不得超过3次,超出部分若无特殊情况部门经理仍为其签批者,扣除当事员工当日日工资并对部门经理做出经济处罚。

四、存休与存时

4.1因为工作需要而加班时,应在下班时填写加班记录(部门自行准备“加班记录本” ),由主管级以上的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管理人员均下班时,由行政值班经理签字确认;

4.2凡加班人员应服从部门安排进行补休,不服从部门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补休;

4.3员工使用存休时间,应事先申请,经部门批准,方可离岗补休。未经申请或虽经申请但未获批准而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4.4超过或达到1小时以上,方可算作加班,进行存时(存时以半小时为单位进行计算)。因个人能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拖延导致的无法正常下班,则不计入存时。

4.5倒班班次人员的存休不得超过5天(或40个小时。年假、法定假日除外);欠休不得超过三天(或个24小时)。所有存休和存时,部门需在根据经营情况及时安排补休,否则,将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末进行无偿清零处理(特殊岗位和特殊时期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存休、存时/欠休、欠时的时限)。欠休、欠时超出部分将在超出的当月扣除相应的日工资。

4.6部门需合理控制按正常手续办理离职手续的员工的加班,若因部门安排不当,造成员工在正式离职时还有存时或存休的情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部门自行承担。

4.7行政班次人员的加班需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否则不计入加班。行政班次人员严禁先休假后补班。若无存休,但需请假者,按正常程序扣除相应日工资。

4.8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加班不予补休。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适量请假,报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工资待遇照发。

五、迟到和早退

5.1凡未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以着工装到岗、离岗时间为准),晚到或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5.2对迟到或早退的员工按相关规定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

(1)迟到或早退1--30分钟,罚款10---20元;(需提前5

(2)迟到或早退30分钟至2个小时,罚半天工资;

(3)迟到或早退2个小时至4个小时,罚全天工资;

(4)迟到或早退4小时至8小时,视为旷工一天,罚三倍日工资;

(5)参加培训和外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位,否则将参照以上四条进行处理。

(6)每月累计迟到两次者,从第三次起按照50元/次进行处罚,月累计迟到5次(含5次)、年累计迟到7次者,将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六、旷 工

6.1员工无故缺勤半天以上或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计为旷工:

6.2未按规定手续请假或提出申请但未获得批准而不到岗者;

6.3不服从工作调动,擅自不到岗者;

6.4工作时间擅离职守者;

6.5假满不归,无故不到职(岗)者;

6.6各种假期无证明或无有效证明者;

6.7伪造或涂改各种假期证明者;

6.8假期证明丢失或未按时上交假期证明而责任在本人者;

6.9脱产学习人员以及出差人员期满后不按时返岗者。

6.10员工无故旷工应由部门给予严肃批评,旷工期间按照实际时数扣发工资,并扣发其它奖金、补贴、过节费、年终奖等。

6.11旷工三天内(不含三天)扣发旷工期间300%工资及各项补贴,当月无增发绩效;连续或累计旷工三天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病假

7.1申请休病假的员工,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有效证明为且仅为医院盖有鲜章的病假条,需注明病由、住院或建议休假时段,病假工资按该时段进行核算)和请假单由部门经理签批、总经办主任签批,安排好工作后方可休假,若无以上手续,则按事假处理。

因急症或慢性病急性发作,由部门人员代患者先到总经办进行快报,患者或患者家属于突发日起三日内带上病情证明到总经办办理请假手续。不按规定办理请病假手续的,将按事假处理,情节严重的将按自动离职处理。无证明或证明丢失者按照事假或旷工处理。

7.1.1医疗期

(1)长期病假或非因公负伤的医疗期时间规定:在本酒店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医疗期为3个月,5年以上(含5年)的为6个月。

(2)在合同期内,病假时间超过3个月或6个月医疗期者(含病假天数全年累计3个月或6个月),酒店有权解除其劳动合同。

(3)病假期内按基本工资的60%进行发放(根据工龄和医疗期来核定计算基数)。

另:职工病假期间遇有国家法定节日(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和公休假日(星期六、日)时,应算作病假时间。

(4)病假到期,应正常上班工作。如仍不能工作,则须到医院复查,需要继续休息者,应重新开病假条,不得口头续假。

(5)病假证明不得涂改、伪造等,否则将按旷工处理。

(6)员工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身体不适,如打架、酗酒受伤或乱搞两性关系传染性病者,不能按照病假处理。

(7)员工因公出差或休假期间离开本市或发生急症时,如为乡级以上医务部门急诊证明,经本部门经理签字认可方为有效。

(8)慢性病症如需要长期申请病假最多不超过3个月或6个月,原则上按停薪留岗对待,且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否则一律无效。如需要申请休长假治疗,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否则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9)病假期跨两个考勤月者,前1个月交假条并在下月考勤表上注明;住院跨两个考勤月者,出院前在考勤表上注明,出院后补交证明。

八、事假

(1)员工因事需请假的,需填写事假申请。

(2)主管及以下人员连续请事假天数在三天及以内的,由部门经理批准后上交总经办备案;凡连续请事假天数超过三天不到七天的,经部门经理批准后,须交至总经办审核批准。超过七天(含七天)假期需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事假期内无工资,可占用公休假期。

(3)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事假申请需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

九、婚假

(1)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的正式员工(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带薪婚假3天。

(2)婚假应提前15日向部门经理提交婚假条报总经办审核,得到批准后附上结婚证复印件上交总经办方可生效。

(3)婚假须一次性休完,假期申请有效期自颁证起90天内有效,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4)婚假期间标准工资及各项补贴照发,超假则视情况按照事假或旷工处理。

十、丧假

(1)员工的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时,享有三天的有薪慰唁假。

(2)员工应在休假前提出书面申请,假期超出部分按事假处理。

(3)丧假需出示有效证明,方可带薪休假,否则将按事假处理。

十一、工伤假

(1)工伤假由具有认证资格的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并报总经办审批后经成都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的可按规定享有工伤假及有关待遇。

(2)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而需要休养可视为工伤,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可享有工伤假,工伤假期间工资待遇照发。但是否能享有工伤假的相关待遇应根据本国政府的有关规定确定。无诊断证明或手续不全,未确认为工伤以及超过批准休假时间者,视情况按照病假、事假或旷工处理。

(3)工伤假期间工资以及各项工资性补贴照发。

十二、 带薪年假

(1)酒店正式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的,享有带薪年假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本年度休上一年度的年假。

(2)酒店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本人的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酒店因生产 、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书面申请批准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3)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凡在1年(公历年)时间内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待遇。若在休假后,再请假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在下一年不再享有休年假。

(5)凡在1年(公历年)时间内员工受到书面警告以上处分5次及以上的,当年无年假,次年不得享受年假待遇。

(6)员工休年假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员工请假单》,主管级(含主管级)以下员工,由部门经理批准,并由总办主任签批后方可离岗;部门经理级及以上人员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并报总经办备案。

(7)年假在当年内安排,可以一次性休完,也可分三次安排(截止日期为当年12月底)。如确因为工作需要不

能休假者,经本人所在部门申请,总经办批准,最迟可以延迟至次年的2月底,过期作废。

(8)各部门要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和业务的淡旺季,做出本部门员工全年休假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本部门的员工休年假。因员工休假而影响到工作,将对部门负责人及休假者进行处罚。凡是部门安排休假而不休者,视为自动放弃休假。

十三、工资及奖金发放标准

(1)法定节假日当日工资:(基本工资÷21.75)×加班天数×3(倍);

(2)平时加班折算成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平时加班天数;

(3)小时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8(小时);

(4)病假工资:基本工资×60%(服务期2年以内按60%,2年-4年按70%,4年-6年按80%,6年-8年按90%,8年及8年以上按100%)÷21.75×病假天数;

病假月工资:基本工资×60%(服务期2年以内按60%,2年-4年按70%,4年-6年按80%,6年-8年按90%,

8年及8年以上按100%。)

(5)事假扣款: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事假天数;

(6)旷工扣款: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旷工天数×3(倍);

(7)本制度行文中“日工资”:工资总额÷当月应出勤天数(以行政班应出勤天数为准);

(8)销售人员的工资总额不包含浮动工资;

(9)年终奖:年终奖金是酒店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是加强员工忠诚度的有效手段,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酒店将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年终奖金进行发放。

a未提出离职的已转正的在岗员工享有年终奖;b凡在一年(公历年)内,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事假超过20天者,根据实际情况扣发50%及以上的相应年终奖;c扣发年终奖的其它情形。

(10)其他福利:已转正的在岗员工享有过节费、生日费等其他福利。

十四、附则

(1)本制度遵照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本酒店情况而制定,与国家法律有冲突的地方,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2)本制度中未明确或不能详尽的事宜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另行处理。

(3)本制度如有更改增删时,由总经办(人力资源部)通知各部执行。

(4)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酒店总经办(人力资源部)所有。

(5)本制度生效的同时,之前相关的考勤制度将失效。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成都优尼客酒店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室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日

以上内容妥否?请领导批示。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三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酒店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酒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酒店所有员工。

3. 管理规定

3.1. 工作制度

3.1.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 8:00---12:00

下午13:30—17:30

B.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情况下,经酒店同意,可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3.1.2打卡制度

3.1.2.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员工劳务合同工作类别选择第三项的)不必打卡。

3.1.2.2打卡次数:一日两次,即早上上班打卡一次,下午下班打卡一次。

3.1.2.3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前15分钟(方便制服更换)和下班离岗时间;

3.1.2.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月底由部门考勤员据此上报考勤。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或分公司和项目文员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管理。

3.1.2.5手工考勤制度

3.1.2.6手工考勤制申请:由于工作性质,员工无法正常打卡(如外围人员、出

差),可由各部门提出人员名单,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3.1.2.7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需由其主管部门的部门考勤员(文员)或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并于每月月底向人力资源部递交考勤报表。

3.1.2.8参与手工考勤的员工如有请假情况发生,应遵守相关请、休假制度,如实填报相关表单。

3.1.2.9 外派员工在外派工作期间的考勤,需在外派公司打卡记录;如遇中途出差,持出差证明,出差期间的考勤在出差地所在公司打卡记录;

3.2加班管理

3.2.1定义

加班是指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加点是指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本规定中所指的“加班”,包括以上加班、加点两种情况。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加点不作为加班,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时,可申请加班,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3.2.2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3.2.2.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A.现场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加班应严格控制,各部门应按月工时标准,合理安排工作班次。部门经理要严格审批员工排班表,保证员工有效工时达到要求。凡是达到月工时标准的,应扣减员工本人的存休或工资;对超出月工时标准的,应说明理由,报主管副总和人力资源部审批。

B.因员工月薪工资中的补贴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对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3.2.2.2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部

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加班申请表》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也必须在一周内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视为乙方自愿加班。

3.2.2.3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3.2.2.4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3.2.2.5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倒休形式安排补休。原则上,员工加班以倒休形式补休的,公司将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在春节前后补休。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3.2.3加班的申请、审批、确认流程

3.2.3.1《加班申请表》在各部门文员处领取,加班统计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3.2.3.2员工加班也要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各部门的考勤员(文员)负责《加班申请表》的保管及加班申报。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加班前到部门考勤员(文员)处领取《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有效。填写并履行完审批手续后交由部门考勤员(文员)保管。

3.2.3.3部门考勤员(文员)负责检查、复核确认考勤记录的真实有效性并在每月27日汇总交人力资源部,逾期未交的加班记录公司不予承认。

3.2.3.4如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未设文员,以上职能由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指定的人员履行。

3.2.4倒休

3.2.4.1员工倒休需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工作为前提下当月完成,跨月作废且以往年度的不再做继续累计。倒休需填写《倒休申请表》,由部门考勤员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主管/经理、主管副总签批。

3.2.4.2当月倒休最小单位按0.5天计算。

3.2.4.3无加班批准记录而批准员工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倒休天数。

3.2.4.4员工自行倒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3.3各类假期规定

3.3.1病假

3.3.1.1员工休病假需提供一级以上医院或社区医疗服务机构(市医保定点)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连续休病假三天以上的,须提供个人医保定点或三级医院开据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3.3.1.2员工休病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项目管理中心或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3.1.3员工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当月病假累计3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50%,超过3日以上,在7日以内的,扣发日工资的70%。超过7(含)日以上的,从第7天开始,执行医疗期工资,医疗期工资=所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国家规定的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和职业病标准进行劳动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公司按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6个月,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3.2事假

3.3.2.1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须请事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3.3.2.2休事假需按公司规定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员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

3.3.2.3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3.3.3有薪节假日

3.3.3.1每周日为法定公休日。

3.3.3.1.1 行政部门每周日为法定公休日,其余部门为周内轮休制,保证每位员

工每周休假一天。

3.3.3.2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3.3.3.3临时调休:临时调休指因节假日关系,为方便员工休息或公司办公方便,由公司统一临时调换休息时间与工作时间。

3.3.3.4临时休假:临时休假指因特别情况,由公司统一临时通知休息或提前结

束工作时间。

3.3.4婚假

3.3.4.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公司对于晚婚(指: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可享受晚婚假15天;

3.3.4.2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6个月内使用,并须一次休完,期间含休息日、法定休假日,过期不予保留;

3.3.4.3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部门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3.3.4.4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假。

3.3.4.5婚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5丧假

3.3.5.1凡与公司签定了正式合同的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或公婆)丧亡,可休丧假3天。

3.3.5.2员工请丧假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应在亲属丧亡一个月内使用,申请丧假最迟应于休假当天提出申请。

3.3.5.3丧假为有薪假别,休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3.3.6产假与哺乳假

3.3.6.1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

3.3.6.2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3.3.6.3女职工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奖励假30天。生育同时符合上述二项或三项增加产假条件的,增加的产假累加计算。

3.3.6.4男员工可享受晚育奖励假。

3.3.6.5产假期间的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产假期满,需增加假期的按事假办法执行。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四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为加强企业管理,严格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酒店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工作时间

1、酒店每年365天,每年24小时营业。

2、一线岗位员工工作时间:每日八小时,享有法定节、假日,每月休息四天,实行轮休制度。酒店因营业需要设多种班次,不向某一员工保证提供任何特殊班次。

3、机关员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每周六、日休息。

二、 考勤管理

(一) 考勤内容

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未按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正常出勤或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 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二) 扣罚规定

1、迟到、早退:迟到、早退一次给予口头警告;

迟到、早退两次罚款50元;

迟到、早退三次罚款100元;

多次迟到、早退,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2、旷工:旷工一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100元并扣除一日工资和一个月年

终奖;

连续旷工两天,给予书面警告罚款200元并扣除两日工资和当年

的年终奖;

连续旷工三天或半年内累计旷工三天,按严重违纪辞退处理。

3、未经部门领导批准私自调岗、调班、调休者,罚款100元。

4、当班时未经部门领导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到其他部门岗位闲逛、闲聊、办私事者,给予口头警告,超过1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

(三) 考勤规定

1、考勤截算日为:上月25日至当月25日。

2、各部门的考勤工作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负责考勤工作的员工应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公正无私地记录员工每日出勤情况,考勤记录应完整、准确、详实、清楚。每月26日前将经部门领导签字后的考勤表交人事培训部审核,并附各类原始请假单据(请、休假报告单、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历本等)。

3、人事培训部负责审核每月考勤表,审核后呈送总经理签名,最后呈送财务部核准发放工资。

三、请、休假管理

(一) 请、休假规定

1、员工请、休假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休假报告单。未经批准擅自休假者按旷工处理,未经批准擅自超假者按旷工处理,属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除外。

2、员工请、休假需经所在班组班长及所在部门经理签字批准,部门副经理及以上请、休假需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有超越权限批假者,扣除审批人员当月岗

位工资的50%。

3、请、休假报告单一式两份,经领导签字批准后,一份部门留存,一份随每月考勤表一并交到人事培训部备案。

4、各部门每年年初要作出书面休假计划,合理安排员工休假。

(二) 假期类别

1、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

元旦:一天 春节:三天 清明节:一天 端午节:一天

劳动节:一天 中秋节:一天 国庆节:三天

2、工休假

⑴ 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可享有带薪工休假。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含)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⑵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工休假:

①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60天以上的; ②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90天以上的; ③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一年内请病假累计120天以上的; ④ 一年内累计请事假超过30天的(含30天)的;

⑤ 一年内累计请病、事假相加超过60天(含60天)的;

⑥ 当年下半年由外单位调入酒店的,或在集团范围内调动已在原单位休过年假的。

⑶ 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工休假的假期。

⑷ 工休假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不跨年度安排或累计。经领导批准,可分

段安排。

⑸ 工休假一切待遇不变。

3、婚假

⑴ 在酒店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属于晚婚者(男25周岁以上,女23岁周岁以上),另增加10天假期。

⑵ 原则上婚假应在领证当年即安排休假,确因工作原因当年无法安排的,可延至第二年,过期不再安排。

⑶ 婚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4、丧假

⑴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集团:7天)

⑵ 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假期内返回酒店上班,应提前请假,假期按事假处理。

⑶ 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5、产假

⑴ 女员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实行晚育者(23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15天;独生子女(在产假期间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增加35天。

⑵ 休产假凭医院证明一次性休完。

⑶ 产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

6、看护假

凡配偶生育符合国家政策的, 给予男员工10天的看护假(限在妻子产假期间)。配偶实施结扎的,可享受3天;人流手术的,可享受1天;引产手术的,可享受5天。看护假期间按实际天数扣除工作餐费。

7、哺乳假

⑴ 产假期满后,确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假期间,发本人基本工资(含工龄工资)的75%,不享受酒店其他福利。

⑵ 女员工婴儿未满一周岁的,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视为出勤)。 ⑶ 婴儿满一周岁后,需继续请假者,经酒店领导批准最多可请事假一年,期间取消包括工资在内的一切福利待遇。

8、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接受节育、流产手术的酒店员工,凭医院手术证明按下列规定享受节育手术及流产假。

⑴ 放臵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3天;符合规定取出宫内节育器的,可休息2天;皮下埋植剂避孕,植入或取出的,可休息3天;男性结扎的,可休息10天;女性结扎的,可休息30天。

⑵ 女员工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15天;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可休息30天;怀孕4个月以上引产的,可休息45天。

⑶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如遇特殊情况需增加假期的,按施行手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⑷ 节育手术及流产假期间,不享受工作餐费,其它待遇不变。未婚人流或已婚生育后因未采取措施的人流,按事假处理。如因特殊情况,无法采取节育措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五
《酒店政策与程序(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武汉嘉鑫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各部门员工的劳动纪律、规范内部管理、保证酒店良好的工作秩序,

控制对员工迟到、早退、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提高员工对客服务的质量,从而严格要

求自己的作息时间为目的,特制订此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工作时间:

酒店将结合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和实际运作情况,在提前知会的情况下确定员工每天的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不含就餐时间1小时)。如遇特殊工作安排,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若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加点,员工所在部门可视情安排补时或补休。

二、缺勤:

A. 迟到:超过部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工作岗位、或未按要求完成出勤记录者为迟到。

B. 早退:未按部门规定的下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或无正当理由也无相关考勤记录者为早退。

C. 脱岗:未经上司许可,无任何形式的请示或知会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并超过5分钟以上者为脱岗。

D. 旷工:未按部门规定的排班时间正常出勤、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小时以上或无故缺勤者均为旷工。连续旷工3 天或当月累计旷工5天(含)者,则被视为不符合劳动条件,并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 所有缺勤统计 ,均以该员工当月出勤的记录为原始依据,一经确认均参照相关规定对应扣薪。

三、扣罚规定:

A. 迟到/早退/脱岗(以单次计算): 5-30分钟扣罚30元,31-59分钟扣罚50元。

B. 旷工:超过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1—4小时视旷工半天处理,以此类推;旷工半天扣发1.5天工资(半天无薪, 再扣1天工资),以此类推。

C. 漏打卡签到:原则上员工每月“漏打卡签到”不得超过3次,否则,从第4次开始,扣罚20元/次。如有外勤等原因不能准时打卡的,可按照签卡处理,不计算在“漏打卡签到”范围内。

D. 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上/下班,须于3天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确认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否则,扣罚20元/次。

E. 正常上/下班忘打卡签到需于48小时内填写《工时变更表》,由部门负责人签批后交执行总经办审核。对于多次(3次以上)不打卡签到、且又不按规定填写《工时变更表》的部门或个人,则视为违反酒店考勤制度,除扣罚当事人20元/次外,同时对其发出《员工违规通知书》作书面警告。

F. 属正常出勤、但无上/下班考勤记录者,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视为旷工处理,旷工者按照本制度中“扣罚规定”的B点执行。

G. 员工必须亲自打卡签到上/下班,严禁代人打卡签到或授意他人打卡签到,违者,经查实,代打卡签到者及被代打卡签到者视情况扣罚50-100元/次。员工打卡签到上班时,必须己更换好酒店工衣,才能打卡签到上班;员工打卡签到下班时,必须己更换好自带服装,方能打卡签到下班。

四、超时工作:

A. 加班:在暨定的例休或法定假期中,由执行总经办或部门管理人员委派、安排出勤或值班时,此工时为加班;若因自身能力未完成份内工作、无故自行安排当班的现象,则不按加班对待。

B. 加点:超过规定下班时间,仍因工作需要必须继续留守工作岗位、或部门领导要求额外完成工作任务时,此工时为加点;各部门岗位必须超过或达到1小时以上,方可按加点对待。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超时工作则不按加点处理。

任何形式的超时工作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按其当日完整的出勤/打

卡签到记录为准,并及时提交相应的书面审批资料至执行总经办,否则不按加班/加点计算;部门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加班,必须由执行总经办审批后方可有效。所有人员的加班、加点将由所属部门在90天内安排补休,并将补休记录抄送执行总经办;逾期无任何理由、无任何审批记录的并未能安排的存休一律予以充公。

五、工时变更:

A. 例休:员工在按照部门排班完成本职工作后应该享受的休假,每人每月不少于4天;该假期可以累计存休或连休,但必须在120天内完成补休,逾期无任何理由未能安排时则一律作废处理。

B. 补休:必须有明确书面记录、已被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时,在部门管理人员同意的前提下申请的休假统称为补休。员工级连续补休5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补休连续3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三天申请。

C. 补钟:有明确书面记录并审批确认的存假或加班,由部门管理人员根据运作需要临时安排提前下班、或调整出勤时间的现象统称为补钟;补钟通常按小时计算。

D. 换班:因故未按正常排班时间发生的任何工时更改、调整、倒班等,均为换班;换班属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

E. 借休:本身并无存休,但要求把尚未发生的假期预先借休者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F. 提休:在同一月份中预先享受规定的休假称为提休。原则上不予批准,各部门管理人员应酌情严格控制,按员工申请理由是否充分而审批;提休必须由部门管理人员、或执行总经办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G. 调休:在部门许可的前提下,未按正常排班申请调整或更改休假时间的变化为调休;调休通常为当月内产生的工时变化。

H. 连休:连续例休4天以上为连休;申请连休者须在其部门落实下一月度的更期和排班前,提早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各部门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因

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时仍应服从正常的更期和排班。连休4天以上者,需用《假期申请表》提前3个工作日申请(月初排班上已显示者无需再填写);管理人员(含后勤人员)的连休3天以上者,需提前3个工作日向执行总经办书面申请,部门第一负责人休假时还应发《联络单》知会各部门。

备注:任何形式的工时变更必须事先向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申请,均以实际当日发生的考勤记录和提交至执行总经办审批的书面凭证为准,在每月终止日仍未提交书面通知、或逾期未填写《工时变更表》者将不予认可。

六、请假/消假:

A、事假:员工因故申请事假,必须提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申请,由所属部门管理人员签署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假一律无薪。

B、病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超过12个月,可享受每月1天的有薪病假,但必须提 供地区区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方属有效;该假期不得累计或逾期享受, 需要住院的员工无任何特殊对待。

C、婚假: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必须提前至少10天书面申请,同时提供员 工本人3个月内办理的合法《结婚证》为附件方能享受。符合条件者可享受3天有 薪婚假,未达到或超过规定时限的申请不予认可。

D、产假:在酒店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已婚女员工(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要求),可 享受为期90天的产假,但须提供有效《准生证》和专业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产 假期间仅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

E、法定假:国家规定的11天假期(元旦一天、农历清明节一天、5月1日一天、农历端午节一天、农历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农历春节三天),相关休假规定及补休将参照每次假期的另行发文执行。

F、工伤假:员工当值期间,完全按照安全规范操作仍然出现的意外、致使本人或身边同事受伤时,则断定为工伤;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时,应即时通知所属部门管理人员、或通知执行总经办备案,并及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工伤期间将参考本市或地区区

级以上医疗机构的有效诊断证明享受全薪假期;若休假超过2个月以上时,由第3个月起则享受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伤休假最长不得超过120天。

G、慰唁假:员工在转正后,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身故,享有3天有薪假期;旁系亲属(配偶父母、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身故,则享有1天有薪假期。慰唁假的申请要求提供亲属死亡地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提供的有效身故证明,其他类型的证明一律无效。

H、消 假:员工在因故取消休假时,应书面办理消假审批手续;部门管理人员连续休假超过3天、或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假期3天以上时,应书面报知执行总经办,并书面知会各部门,及补充办理相应消假手续,否则上述情况一律按无薪事假处理。

因服务行业的特殊性,本酒店员工除享受以上指定假期的类别外,其它形式的休假一律按无薪事假对待;任何形式的连续休假超过5天以上时,期间不得再重复享受例休、法定节日等待遇。

上述管理规定由2012年4月起生效并执行,其解释权由武汉嘉鑫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所有。至此,酒店之前有关员工考勤管理、计算方式等将全部废除并停止使用;任何人员考勤按此文执行,原则上不得有悖于全员管理大纲。酒店执行总经办可根据业务及管理的需要,对本《考勤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此制度望酒店各部门同仁共同遵守,认真落实、严格执行!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六
《星级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为规范酒店考勤管理工作,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如下:

目的

如实反映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

内容

一、总监级及以下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

二、考勤计算

1)、员工未打卡:

员工未打卡一次按照当日未出勤1小时计算,未打卡每三次按照事假

一天计算,依此类推。

2)、加班费:

加班费=月工资/法定应出勤天数/8*加班小时数*相应比例

(国家法定节日加班300%)

备注:除国家法定节日员工加班发放加班费外,其他加班均按照倒休处理,

倒休比例1:1。

3)、员工迟到早退:

员工需提前10分钟到岗,过时按迟到计算。员工迟到、早退15分钟

以内按未出勤30分钟计算,迟到15至30分钟按未出勤1小时计算,以此类推。

3)、病假工资:

请病假员工,病假期间按个人基本工资标准80%发放。医疗期员工,

相关待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4)、事假工资

员工请事假1天,工资按未出勤1天计算,以此类推。

5)、有薪假工资:

员工享受有薪假期间(年假、婚、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

6)、员工产假工资:

员工休产前假,按照当时基本工资标准发放津贴,员工产假 及哺乳假期间,其津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7)、工伤期间工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8)、旷工工资:

员工旷工1天,工资按未出勤3天计算,以此类推。

三、手续办理

1)、员工因公外出必须填写不打卡申请,由部门总监(经理)签字,按出勤计算考勤。凡未填写不打卡申请单按未打卡规定处理。因工作紧急不能提前办理不打卡申请单,事后及时补办。

2)、各类假:

a、请假需提前至少1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3天以上需提前至少3天办理;

b、员工请假需以书面形式提出,待批复后方可执行。否则,按照矿工处理。请病假3天以上,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出具休假证明。

c、请假3天(含)以下由分管总监批准,请事假3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d、请假执行前应将请假手续备案人资部。特殊情况,需在休假复岗后1日内报备人资部。

3)、凡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员工,休假期间按旷工处理。矿工3天(含)以上者,酒店给予开除处理。

程序

一、各部门文员为部门考勤负责人。各部位主管作为所辖部位考勤员,依每位员工出勤情况,每天为员工做详实记录。考勤员要如实反映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开除处理。

二、每月员工请假单、倒休单随部门考勤一同报人力资源部。

三、考勤的统计月为月初1日至月末最后1日,考勤表中不能使用涂改液,每月3日前各部门文员汇总考勤,由本部门最高主管签字后交到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工资表凭证。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七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0911》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酒店员工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如有违反,将按酒店有关条例进行处罚。

一、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 未按程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无故不上班者,即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允许代打卡、虚打卡,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元,(部门无须再另开处罚单,但须如实在考勤汇总表中体现迟到、早退记录)。每月三次迟到、早退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2)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旷工论处。凡旷工一天者扣发当日3倍的工资;连续旷工两天者扣发当月总工资的50%;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3)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每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元。每月三次擅离职守者,记过失一次,处罚款50元。

4) 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罚款5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5)考勤卡一律放指定位置,不允许私自带离考勤机打卡区域、不允许私自涂改、销毁,藏匿、违者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

6)员工刷卡区域有监控录像,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刷卡制度与纪律。如有违反,必严惩。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出勤必须考勤。酒店部门经理级(含经理)以上管理人员必须刷电子IC卡,休息须提前1天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2)上、下班分段员工,每次进出酒店均需打卡。各部门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

3)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签到记录),每月2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考勤报表报送行政人事部,作为该部门员工月薪计算的重要依据。

4)打卡工作人员及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20元。连续三次,员工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50元。

5)不得以任何理由代人打卡或委托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过失一次,并处罚款20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必须在当天经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有效;每月以三次为限,超过三次者除部门经理签字外,按每次10元进行处罚。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过失处分。

8)私自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过失处分。

9)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实出勤日、加班时间、病(事)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等。

10)考勤以刷卡记录为主,部门考勤为辅,最终解释权交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商处理。

二、 假期管理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经批准后生效,《员工休假审批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行政人事部一份。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延期请假。

3)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4)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员工请假,假期3天内(含3天)部门负责人核准报行政人事部核准,3天以上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级人员,假期2天(含2天)内由行政人事部核准,2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3)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4)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5)员工一律不享受带薪事假。

6)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3、休假需知:

1)病假:员工请病假,三天以上的必须附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书申请病假,方为有效(急症除外),病假单须及时交所在部门审核。

2)工一律不享受带薪病假。

3)请假逾期:员工假期届满未续假或虽续假但未核准而不到岗者,除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旷工三天即作除名处理。

行政人事部

2009年11月6日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八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1.酒店员工正常工作时间视部门工作需要而确定,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2.酒店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返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4.酒店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经理,由值班经理报至人事部,人事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5.所有员工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经理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7.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8.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五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9.员工无故旷工半天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作除名处理;

10.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经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总经理批准。工作紧急无法请假时,须在办公室备案,到达出差地点应及时与酒店取得联系。出差人员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人事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总经理审批;

11.当月全勤者,可获得全勤奖金。

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全体员工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奖励方法如下。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大酒店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大酒店管理设立如下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大酒店管理利益,为大酒店管理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大酒店管理thldl.org.cn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大酒店管理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大酒店管理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大酒店管理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大酒店管理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大酒店管理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大酒店管理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大酒店管理——解析X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大酒店管理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大酒店管理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大酒店管理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大酒店管理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大酒店管理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酒楼考勤管理制度篇九
《星级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酒店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酒店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酒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对酒店全体职工进行考勤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 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职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各部门领导和有关负责人必须严抓考勤管理。

第四条 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酒店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已,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各部门管理人员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考勤制度的实施。

第二章 考勤员的产生

第五条 部门考勤员原则上由部门兼职内勤担任,各班组考勤员由领班兼任,行政人事部将各部门考勤员名单备案。

第六条 各部门考勤员应认真详细如实记载本部门的考勤记录。如有新进人员或离职人员,应及时将新排班表送到行政人事部,以方便考勤工作的顺利展开。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七条 工作时间与班次:

一. 实行每周工作40小时制度,具体工作班次由各部门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二. 如工作需要或任务紧急,酒店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或加班,酒店将在适当时间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第八条 全体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者必须打卡,员工应按工作时间的规定准时打卡上下班。

第九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亲自打卡,如果员工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的员工,双方各处罚100元。

第十条 所有人员须先到酒店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需经上级主管批准,交人力资源部补上打卡记录,未经上级主管批准的,按迟到或旷工处理。员工上班时间内因事外出,不需要出入打卡,但必须有上级主管批准。

第十一条 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必须由直属上级主管签卡证明上下班时间,交行政人事部补上打卡记录,否则按旷工处理。每月规定签卡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签卡无效(特殊情况除外) 。

第十二条 酒店上下班时间,由保安与各部门管理人员监督员工打卡。所有上班人员均应于规定的上班时间前打卡,不得于打卡上班后外出(公出除外)。所有下班人员应先打卡后外出,外出后补打下班卡无效。

第十三条 日夜轮班部门,应按时交班、接班,如果接班者未按时接班,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第十四条 员工上下班及加班,必须如实打卡,如有上班打卡后不上班或下班时不打卡,等到一小时或几小时后打卡,或没有上班找上级主管签卡,除按旷工处理外,每次加罚款20-50元以示警告,累计三次以上者,按开除处理。

第十五条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打卡到达工作岗位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第四章 考勤统计与汇总

第十六条 考勤实行三级考勤制,每日上、下班必须打考勤,按规定时间要求到达岗位并按签到表要求签到,不得代人、托人打卡和签到,如有将按《员工手册》之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 班组考勤员应按日考勤,每日根据员工签到表将当日出勤情况记入考勤统计表,月底将当月的签到表,考勤统计表上交部门考勤员。

第十八条 部门考勤员对各班组的考勤进行核对统计汇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在次月的三日下班前将部门考勤汇总表、各类假期证明单上报行政人事部。

第十九条 公司级考勤由行政人事部使用考勤设备对全员进行考勤。

第二十条 行政人事部负责各部门上报的考勤汇总进行审核,并据此作工资处理。

第三章 请假、休假管理

第二十一条 员工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休假,部门经理以上请假须总经理审批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实行累计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请假的类别、期限

一、年休假:员工在本酒店工作满一年后,可享5天带薪假,每递增一年则增加一天假,以此类推,年假最多不超过15天。如当年事假或其他假超过15天者,不再享受当年年假。年假必须在本年度内休完,不得累计或预休。

二、法定假:所有员工每年均可享受11天法定休假,即:“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1天、“五一”3天、“端午”1天、“国庆”1天、“中秋”1天,法定公休假内值班、加班者,部门安排补休或按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三、病假:凡休病假的员工必须持酒店指定医院开具的病情证明,经批准后方可休假。酒店指定医院是:省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妇幼保健院等三甲以上医院。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续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病假期超过本人法定医疗期的,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不发工资(工伤除外)。

部门负责人有权批准7天以内(含7天)病假,7天以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1个月以上报总经理批准。长期人员超过医疗期的,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事假:员工必须有充分的理由方可请事假,部门及酒店有权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审批员工事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休事假者一律视为旷工及严重违纪行为。员工请事假应提前一天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员工请事假3天以内(含3天)者,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批,3-15天(含15天)上报行政人事部批准,超过半个月的假期的报总经理批准。员工每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者,酒店有权辞退。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及相关津贴、补助费等。 五、婚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的,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最多可享受晚婚假23天,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

六、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及子女)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3天;员工的非直系亲属去世,可享有有薪丧假1天。

七、产假: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后怀孕的女员工,可在生育后按国家规定享受产假,产假期间不享受工资,酒店为其办理生育险。

八、调班:员工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需要调班,需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营运相关岗位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需与其

调班的对接人在该申请签字确认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生效。原则上非工作原因需要调班的情况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

第二十三条 考勤处罚规定

一、迟到或早退:上班或下班5分钟之内不计,5分钟至30分钟内,按迟到或早退一次处理,扣罚5元,超过半天按旷工一天处理,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二、旷工:旷工按工资的三倍处罚,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当月旷工累计超过五天,酒店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除名。

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三、考勤罚金在工资内扣除。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各部门若有员工请假隐瞒不报,未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或有私自停班的现象,一经查出对该部门责任人将严厉处罚。

第二十五条 凡酒店员工对违反考勤制度予以举报查实者,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十元每次。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今后若国家法律法规变更将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酒店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201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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