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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管理制度

2016-01-16 12:19:3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车辆管理制度篇一《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

车辆管理制度篇一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第二章 车辆管理

第3条 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第4条 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第5条 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6条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含专车使用人)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7条 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需将专车车辆行驶证及车辆钥匙交由行政部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

第8条 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当班司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第9条 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第10条 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一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章 车辆使用

第11条 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2)接送公司宾客。 (3)专车专用。 第12条 车辆使用程序 (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① 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专车使用人出差或休假,专车由行政部调派;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 ,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② 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③ 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④ 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⑤ 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司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用车完毕,司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使用人用车完毕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第13条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14条 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第15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第16条 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第17条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章 维修保养

第18条 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第19条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1) 司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提交车 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由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4)可自行维修者,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5)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理,但非迫切需要或者维修费用超过2000元时,应与公司联系请求批示。

(6)由于司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7)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司机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

7、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司机或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员驾驶资格。

第五章 车辆保险

第20条 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第21条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第22条 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第23条 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24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3)酒后驾车。

第25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司机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做好处理。

第26条 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第27条 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28条 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章 费用报销

第29条 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司机于每月10日、25日前将所负责车辆当月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第八章 附则

第30条 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附件1:《车辆使用申请单》 附件2:《车辆调派单》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 附件4:《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 附件5:《车辆加油记录表》 附件6:《车辆情况一览表》

附件1 车辆使用申请单

年 月 日

附件2:

车辆调派单

年 月 日

车辆管理制度篇二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节约公司公务用车费用开支,提高公务用车的效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1. 五菱面包车

2. 公司商务用车(暂无)

车辆管理规定

第三条 司机用车管理规定

1. 公司车辆应用于公司处理公务事宜,驾驶员未经行政部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 司机应爱惜所驾车辆,由于驾驶不当或其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3. 驾驶人员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在物流办公室待岗,不得擅离职守;

第四条 车辆用油管理规定

1. 五菱面包车油料以每百公里油耗( )公升计算。每月统计一次。超出部分以油料款

的10%为罚款,未超过的以剩余油料款的25%为奖励。

2. 商务用车以实际用油为准。

第五条 车辆维护管理规定

1、 所有车辆由公司统一安排检修、保养。当车辆行驶达5千公里时,由车辆驾驶员

提出申请,经综合部经理批准后在指定维修站进行维护。

2、 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特约维修厂维修,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

修理厂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自行修复者,

只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根据情况需要

进行修理,但需联系车管专人请求批示;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

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之修护费,依情节轻重,由当前驾驶人和车管

专人负责。

4、 五菱面包车每个月给予报销45块钱的清洗费用,未超过部分实报实销,超过部

分自己承担。商务用车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给予报销车辆清洗费用。

车辆使用规定

第六条 行政部安排用车应按照使用者重要性来安排优先级,派车必须首先考虑优先等级高的人员用车。下级申请用车必须在确认优先等级排在其之前的人员无用车需求,方可出车。

第七条 具体关于每辆公务用车驾驶员、使用范围及使用权限优先级的规定如下:

1、五菱面包车:

驾驶员:×××

用途:用于公务用车,以及闲时由领导安排的其他用途。

2、公司商务车:

驾驶员:×××

用途:暂由行政经理统一调度。(在暂无商务用车的情况下,面包车可行使所有职责)

第八条 公务用车的审批制度

1、 除附录Ⅰ所列的固定性出车之外,员工如需用车,应提前一天至行政部填报派车单(见附录 II),司机凭行政部门签字批准后的派车单方可发车。如确有紧急情况可以当天填报派车单出车;

2、 公司内部用车应由行政部统一调度,车钥匙统一放在行政部主管级以上进行保管,非固定性用车发车之前和返回之后进行登记。除非特殊情况,每晚钥匙必须归还至行政部。

3、 用车人必须让车辆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并做返回登记;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门,并说明原因;

4、 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机和车辆出车。总经理、副总经理用车必须告知行政部门;其他员工需要用车,如驾驶员未接到经有关部门的派车单不准出车。

第九条 因私用车规定

1、 员工因私用车不能影响和妨碍公务用车;

2、 员工私人用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借用。

3、 员工在因私用车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由员工自行承担;

第十条 对车辆运输的安全要求

1、 行驶必须遵守国家的交通运输法则,时刻保持高度警惕,保证行驶安全;

2、 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行驶。

3、 在运输途中,定期检查车辆及装载商品车的状况,保持车辆良好性能;

4、 如发生突发事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汇报,并采取正确的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事故处理办法

1、驾驶员肇事应保护现场,伤人事故应及时抢救伤员,不允许逃离现场,

2、及时向当地交警队报案和向公司或领导报告相应情况。

3、公司安全员根据肇事驾驶员所提供的情况与经办交警取得联系,以便操作。

4、公司安全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对车辆估价定损。

5、按照交警队责任要求提出后,及时向领导汇报,研究处理意见,根据情况前去处理。

6、配合交警队责任认定,配合安全员及时提出车辆,配合交警队搞好调解赔偿。

7、事故结案后,办好案批手续。按照事故赔偿金额,结合肇事驾驶员赔偿比例,对驾驶员进行内部纪律及经济处罚、资料存档、事故终结。

第十二条 肇事驾驶员事故扣款及维修费用规定

驾驶员在出车时,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公司与驾驶员之间按下列原则进行分担责任。

1、在保险公司赔付后,超出保险公司赔付额度的金额:

⑴、负全部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⑵、负主要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⑶、负同等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 ⑷、负次要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

2、保险公司不能理赔的事故:

⑴、负全部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7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 ⑵、负主要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6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40%的赔偿责任。 ⑶、负同等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 ⑷、负次要原因责任的,驾驶员承担50%的赔偿责任,公司承担50%的赔偿责任。

3、保险公司全额赔付的事故:

⑴、负全部原因责任的,驾驶员处以全额赔付额度30%的罚款。

⑵、负主要原因责任的,驾驶员处以全额赔付额度20%的罚款。

⑶、负同等原因责任的,驾驶员处以全额赔付额度15%的罚款。。

⑷、负次要原因责任的,驾驶员处以全额赔付额度10%的罚款。。

4、肇事驾驶员垫付款应在维修车辆报价当天付出。

维修垫款:

1、车损500元以内由驾驶员自行解决。

2、车损500元——2000元,由驾驶员垫付维修费,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3、车损2000元——10000元,由公司及肇事驾驶员各垫付50%的维修费,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4、车损10000元以上,由公司垫付60%,驾驶员垫付40%的维修费。

第十二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员负担一切责任并予以开除处分。

①无证驾驶

②酒后驾车

③未经公司主管领导许可将车借于他人使用或私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承担,必须在收到处罚通知后三日内处理完毕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驾驶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4、车损负全责或伤人负全责金额在壹万元以上的事故,驾驶员停驶一个月,主责同等

的停驶半个月,次责停驶一个星期。

5、车损负全责或伤人负全责金额在贰仟元以上的事故,驾驶员停驶半个月,主责同等

的停驶一个星期,次责停驶3天。

第十三条 费用报销

市区所有报销费用每周二、周五结算,长途报销不在此例,严禁在上班时填写报销单。

附表2

广利公务用车派车单(存根) 编号

广利公务用车派车单 编号

车 辆 使 用 记 录 (由驾驶员如实填写)

此表请于乘车时交予驾驶员随车填写,并由相关人员签章后交回总务处。

车辆管理制度篇三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单位车辆的管理,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的原则,制定下列制度。

一、车辆管理

1、车辆有关证照和有关手续,由办公室人员妥善保管。

2、车辆严格实行下班入库制。下班后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场,因事不能停入指定车位的车辆应存放在相应有关规定的停放处。如:出差在外的车辆,要将车辆停放在安全场所,并锁好方向盘和门窗,搞好安全防范。严禁车辆在洗车处及私人住宅区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负责。

3、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单位车辆练习驾车;不准跑私车。外单位向我单位借车的,须经领导批准;

4、车辆进行加油需经财务人员负责登记,领导签字;每月驾驶员需准确上报车辆的耗油和公里数情况,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公布。

5、特殊情况用车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出车。

二、车辆调度和使用

1、车辆调度实行先领导后一般,先急后缓,先远后近,先乡镇后城市,先会议后出差,先保证工作后私人用车的原则。

2、办公用车实行派车制度。由用车人向领导提出申请,由领导统一进行安排、调度。领导外出时,由办公室负责人安排调度。车辆调度按照工作的轻重缓急及领导优先的原则,统筹安排,未经领导批准,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司机必须经领导通知方可出车,并按派车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不得擅自改变。

3.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由驾驶员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请用车人签字确认。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报表,作为核销油料等费用的依据。

4.设立车辆调派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5、办公室各工作人员如需用车的,须至少提前一日向领导提出申请,报经领导同意后,由领导负责安排。①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②遇天灾人祸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的。车辆的过桥过路费由用车人承担。

6、 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

7、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按制度办事,尊重驾驶员的劳动。用车人员和驾驶员要主动配合,搞好工作衔接。

三、车辆驾驶与行车安全(驾驶人员岗位要求)

1.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上下班时间,随时待命,听从本单位统一安排。按时出车,按时收车。

2、驾驶员未出车时,应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在办公室待命,不得随意串岗、外出。

3、为确保行车安全,驾驶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定期参加交警队组织安排的安全学习和检查,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服从交警指挥,严禁酒后开车,不准超速行驶。

4、驾驶员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原则上安排下午下班前一小时内洗车,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洗车,以免影响正常用车。

5. 公车执行公务中发生交通事故,因违章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负次要责任或一定责任的,除保险公司赔偿款项外,驾驶者承担其余费用的10%。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除保险赔付外的一切费用由驾驶者承担。

四、车辆维护与修理

1、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发现问题,反应敏捷,处理及时。

2.办公室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按时组织进行年度审验,及时办理保险等有关手续,定期进行保养检查、油料使用情况检查,控制支出,节约开支。

3.。车辆需维修时,驾驶员事先应征得车管人员和领导同意,然后到定点厂家维修,并随时将维修费用票据带回,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进行修车、购置零配件或在非指定的厂家修车,其费用不得报销。

4、司机应建立车辆维修保养台账,按里程或时间及时提出保养和修理建议。

五、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统一由财务人员审核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养路费每年报销一次,路桥费、泊车费、洗车费由驾驶员每月汇总报销一次,由财务人员根据出车记录复核,经领导签字验核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3.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

六、本规定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企业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企业的行政办公用车。

第3条权责单位

本企业的办公用车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二章行政用车管理

第4条企业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行政管理部指派负责人签名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5条部门用车超过半天以上(包括半天),应提前一天申请。

第6条若多个部门同时申请用车,行政管理部有权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对无法安排的用车,行政管理部会在《用车申请单》上注明,员工报销公务交通费应出示相关有效的报销凭证。

第三章车辆管理

第7条企业公务车辆的相关证件及稽核等事务统一由行政管理部管理。

第8条每部车辆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在使用车辆后,应记载行使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管理部每月对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车队纪律

第9条日常行为管理

(1)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送客人或办私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

(4)未经车队主管同意,不得改变行车路线和行车计划,严禁私自对外经营,否则除取得收入归企业和与之相关发生的费用自理外,车队可根据具体情节按规定给予处罚,并记入当年绩效考核。

(5)任何车辆必须凭《派车单》外出,用车人应认真填写《派车单》中的内容“部门、时间、地点、用车人、用车事由及用车人要求”。填写完后由本部门主管签字,总经理签字再由车队主管签字,确定驾驶员。签字不全不得放行。

(6)司机应爱护车辆,随时保证车辆的整洁,归队后应将车辆擦洗干净、停放整齐。需维修车辆必须先擦洗干净后再维修,否则按绩效考核扣分。

(7)不得擅自将公务用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8)严禁酒后开车,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费;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外,还应承担法律责任。

(9)司机对行政管理部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有公事应随叫随到。

(10)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管理部负责人,并说明原因。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规定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11)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12)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部负责人,并提出具体的维

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13)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任务,不得在途中办私事。司机同用车人必须完善用车手续,填写《行车记录》。

(14)原则上由司机负责企业的出车任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驾驶企业车辆。非专职司机用车应在《车辆使用登记本》上登记,注意保持车辆清洁,行车后,司机有责任及时检查车况,发生问题应立刻向有关各方汇报。

(15)为保证车辆安全,除领导同意外,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时,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车位。

第10条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1)上、下班前不搞好车内外卫生。

(2)上班时开车探亲访友、会客、办私事。

(3)车辆排队候客时擅离车位,三五成群聊天影响工作。

(4)不服从调度,上班不按规定时间出车营运。

(5)擅离工作岗位。

(6)填《路单》不认真,弄虚作假,涂改、撕毁《路单》。

(7)下班不签退,不交车钥匙。

(8)事前不办理请假手续,缺勤影响工作,补休、调休、轮休未经领导批准,借车给他人驾驶或学车。

(9)服务态度不好,影响企业声誉。

(10)遗失车上设备、证件等。

第11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时,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③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企业共同负担。

第五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12条车辆的年审、保养维修统一由行政管理部安排办理。

第13条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爱护车辆,勤检查、勤打扫,出车前、收车后要进行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的正常行驶。

第14条车辆需要维修时,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车队长审查后制订修理计划后,车辆方可进厂修理。

第15条企业车辆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理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16条维修费在____元以下的,由车辆管理员报行政管理部经理审核;____元及以上的须由总经理批准。

第六章费用报销

第17条公务用车油料及维修费根据相关凭证实报实销。

第18条私车公用依凭证报销。

第七章附则

第19条行政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发放、修改、废止等工作。

第20条总经理负责本制度的核准工作。

第21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修改处数修改日期

车辆管理制度篇四
《办公室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日常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并定期指派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办公室主任申请调派,主任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对于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去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3、对于不按规定办理申请的,不得派车。

二、车辆使用管理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使用者应将车辆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使用者赔偿损失。

6.在不影响公务情况下,酌情满足员工因私用车要求。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 ,并需经办公室主任核准。使用者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三、车辆保养管理

1. 驾驶人员要爱护车辆,精心保养,使车辆保持良好状况。如需维修,由驾驶人员提出维修申请,要货比三家,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汽修厂进行修理或在公司指定的维修点修和更换汽车零配件,并做到提前电话汇报,且将换下的废弃零配件保存,由公司统一回收,统一处理。在支付维修费用的同时,应要求维修点必须开具17%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相对应的零配件明细单。特殊原因也必须事后补报,以备公司备案核查。

2.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3.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四、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

五、车辆用油管理

办公室建立车辆的用油台账,不定期核算,抽查,严格按行车里程与百公里耗油标准核发油料,驾驶员或办公室人员做好油卡记录,油卡由办公室管理登记。公司车辆一律凭卡指定加油站加油。

1.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使用者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地运营。

3.车辆油卡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

3)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或用指定油卡为其它车辆(含外来车辆)加油,一经核实,将给予当车驾驶员一定的经济处罚,如遇到特殊情况,应报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4)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余地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六、车辆行驶里程管理

.1.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

2.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总经理,并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南京格色尔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十二月

车辆管理制度篇五
《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及各子(分)公司车辆管理,强化驾驶员

及车辆业务参与人员的责任意识,明确操作程序及责任,经过实际管

理总结,完善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下列内容

(一)专职驾驶员管理

(二)自驾车人员管理

(三)车辆调度管理

(四)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购买管理

(五)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六)配备车费用报销规定

(七)交通车管理

(八)车辆事故处理规定

(九)车辆油料管理

第二章 专职驾驶员管理

第三条 集团专职车辆驾驶人员应该以对企业内外客户提供满意服务作为工作目标,相互协作、充分信任、良好沟通。

第四条严格遵守集团《考勤管理制度》。所有人员须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出车。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否则按缺勤处理。

第五条事假须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休假;病假还须同时出具医院证明。上班时间严禁外出办私事。

第六条 严格遵守集团其他相关规章制度。相互之间应进行监督、提醒。

第七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保安全行车,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

第八条爱惜公司车辆,出发前、收车后应仔细检查车辆,确保车辆的水、电、油等性能正常。

第九条对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应经常进行检查,确保证件齐全有效。

第十条 工作时间等候休息时须在工作区并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调度。

第十一条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凭派车单按时出车。

第十二条 进行车辆的加油、保养、维修等,须经直接领导同意后,方可动车。

第十三条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若因工作需要交接车辆,必须提前做好交接检查,凡发生车辆损坏而责任不清的,由经手驾驶员共同赔偿。

第十四条 行车时不得吸烟,并对乘车人员热情、文明、礼貌。

第十五条在外出车,必须停放于专用停车场,离开时认真检查门锁,严防被盗。

第十六条行车时若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保护现场、救护伤员、通知交警部门,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十七条凡因违章、肇事等罚款,费用一律自付。若因此影响正常工作的,还应予以相应处罚。

第十八条一年内发生三次(含)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严禁将所驾驶车辆私自借给他人。

第二十条部门负责人每月根据派车单、出车次数、任务完成情况、车辆清洁卫生、车辆状况等对驾驶员进行业绩考核。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将作为月度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

第二十二条对于怠慢工作、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情况给予罚款、警告、降级、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集团行政部负责对全集团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全面督促、检查、指导。

第二十四条集团总部专职驾驶员的奖罚,由集团行政部出具奖罚意见,并经驾驶员确认。

第三章 自驾人员管理

第二十五条自驾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认真执行集团车辆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自驾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违章现象。

第二十七条自驾人员必须爱护集团车辆,保持车辆卫生,保管好随车物品及维修工具。若发生遗失、损坏现象,必须进行照价赔偿。

第四章 车辆调度管理

第二十八条 集团总部的各类商务车、公务车、交通车,由集团行政部统一调度;总部各部门及各子公司的车辆,原则上由各单位自行调度。

第二十九条 根据集团实际工作需要,集团行政部有权调度全集团范围内所有车辆。

第三十条各部门若需使用集团总部的各类商务车、公务车、交通车,应事先填写《派车单》(详见附件1),经单位负责人核准,并经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进行调度安排,并根据需要安排驾驶员,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

第三十一条各部门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本部门车辆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7天以内(含)书面报行政部备案;外借7天以上的,书面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后,送行政部备案。

第三十二条需要外借本部门以外的车辆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外借3天以内(含)书面报行政部备案;外借3天以上书面报集团董事长批准后,送行政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各子公司因对外协调等原因,需要外借本公司车辆的,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书面送集团行政部备案。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下列标准进行处罚:

(一)违反本管理制度第四十二条,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二)违反本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或第四十五条,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

第三十五条 由于违反本管理办法造成车辆受损的,由当事人全额赔偿。 第三十六条 借车人需爱护车辆,保管好随车物品及维修工具,若有遗失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第五章 车辆购置及出让实施程序

第三十七条 集团总部、各子公司因工作需要拟购置新车时,应提交购车报告,注明用途、拟购车型、车价等。经集团总裁办、监审中心、财务中心审核

后,报请集团董事局备案。集团董事局批准后,由购车单位将具体车型、配置、车价等情况落实后报集团监审中心核价。

第三十八条 监审中心核定价格后,报集团董事局备案,并由购车单位购车。 第三十九条 新车购回后,集团技安科协助购车单位办理车辆相关手续。 第四十条 对随车所配工具、资料物品等,购车单位应进行逐一登记,并明确责任驾驶员,进行交接验收后,报集团技安科存档备案。

第四十一条 集团各部门、各分公司拟报废、出让车辆时,应由集团车辆领导小组技术审定后报请集团董事局备案,经集团监审中心审定价格后,方可报废、出让,并办理资产处置手续。

第四十二条 车辆购置及出让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追究当事人及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车辆年度检审、养路费缴纳及保险费购买

第四十三条 集团车辆进行年度检审前,负责保养的驾驶员必须做好维修检查。

第四十三条检查中若发现问题,应按车辆维修保养规定进行维修,并应达到年审标准。

第四十四条 将车辆年审手续备齐后,应在到期日前进行年审。

第四十五条 如因人为原因造成车辆年审逾期的,由保养人负全责并支付罚款费用,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

第四十六条 每月集团统一购买总部及各子公司车辆养路费用。

第四十七条若逾期购买而被罚款的,罚款由各责任人自行承担。

第七章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第四十八条 车辆需要维修及正常维护保养时,驾驶员应向所在部门申报具

车辆管理制度篇六
《车辆管理制度与方案》

车辆管理制度与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机动车辆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开支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员工使用机动车辆的相关事宜均适用于本制度。 本制度中所指的机动车辆是指公司所有的在正常业务中需要用到的车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专用车辆(由其自驾)不包括在内。 公司高级职员专用车辆的使用可参考本制度中的条款。 本规定所指公务车辆为公司现有的: 奥迪轿车一辆 大众帕萨特轿车一辆 金杯面包车一辆 第二章 车辆使用的日常管理 驾驶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应的交通管理规章、规则,保证车辆状况良好,严防事故的发生。车辆适用范围:

1、领导业务用车;

2、集体参加各种会议、参观学习;

3、各部门行政业务用车;

4、接待用车;

5、经审批同意的其它用车;

6、员工因私用车;

第八条 车辆派遣原则:

1. 客户接送用车优先;

2. 员工因紧急事务用车优先;

3. 严重影响经营的紧急事项有车优先;

4. 涉及产品出货和运输事项用车优先;

5. 因事订车和一车多办事原则;

6. 出车任务基本均衡原则;

7. 客户和员工用车时间冲突的情况下,本着“先急后缓,先主后次”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

第九条 因公申请用车需遵循以下条件方可申请用车:

1、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别以上的员工用车可申请奥迪轿车

2、主管以上级别的员工用车可申请使用大众帕萨特轿车

3、一般员工用车可申请金杯面包车

第三章 因公用车

第十条 员工因公用车过程中,不得以非正当理由在用车过程中办理私人事务。

第十一条 员工在因公用车过程中,如遇特殊事件,须用车办理私人事务

时,应及时上报车辆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使用车辆时,必须由车辆使用者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

行政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三条 车辆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上的里程与

目的地行车,归还车辆时要如实填写用车实际情况。

第十四条 车辆使用者应在使用车辆前,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包括车

辆的各种证件是否齐全,车辆的水、电、油、灯光、防冻液、

刹车系统、仪表盘等设备是否正常。

第十五条 如车辆存在异常的情况,须及时上报车辆管理者。由车辆管

理者核实后,上报总经理,并追查责任。

第十六条 如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未对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则在

归还车辆时,车辆出现的相关责任,均由车辆使用者承担。

第十七条 车辆使用者在归还车辆时,车辆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检查车辆

的具体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车辆的实际使用若与批准的使用情况有较大差异,由车辆使

用者负责说明情况,做出合理的书面解释,否则由车辆使用

者承担多出的费用,如过路过桥费、汽油费等。

第十九条 行政部应减少派往相同或近似目的、方向的车辆,以节约成

本。

第二十条 公司车辆在不使用时,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外过夜,车辆使用者如遇特殊原因,

未能在当天将车辆送回公司,应及时上报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车辆因公须在外过夜,车辆使用者应妥善保管好车内财

物,保证车辆安全。

第二十三条 车辆使用者如未经上报,擅自将车辆停放于规定停放地点

外,由车辆使用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 因私用车申请

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申请私人用车条件为: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结婚、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高考等重大、紧急事件可申请因私用车(公司车辆不可用于殡葬)。 公司员工申请因私使用车辆时,应如实填写“公车私用申请单” ,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因私使用的车辆,原则上限于北京八大区内(西城区、东城区、宣武区、崇文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行驶。公里100 往返 若用车范围超出八大区,车辆使用者需在申请车辆时,即向公司总经理说明,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还车: 第五章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 车辆的证照年审、车辆保险等相关费用,每年由行政部、财务部统一缴纳。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禁止现金加油,车辆使用者在使用车辆前,应检查好油表。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需经过财务部及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车辆使用者在申请油卡加油前,须如实填写“油卡加油申请

单” 。

第三十二条 车辆使用者在使用油卡加油时,以备财务部核查。

第三十三条 车辆使用者在使用油卡加油后,须及时上缴油卡及加油的小

票,并填写油卡加油退还单。

第三十四条 车辆管理者应及时了解油卡的使用情况,在油卡金额不足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前,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行政部人员在收到财务部发放的油卡充值支票或本票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充值,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提交增值税发票。 车辆因公外出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应在车辆回到本市后,由车辆使用者在五个工作日内向财务部报销或销账。 车辆因私外出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应由车辆使用者自行支付。 车辆因私外出产生的油费,由财务部根据实际里程数、实时油价核算后,想车辆使用者下发因私用车油费缴纳单,车辆使用者应在财务部下发因私用车油费缴纳单后五个工作日内上交相关费用。

第六章 车辆保养和维护

车辆管理制度篇七
《车辆管理制度与流程》

(三)车辆管理制度

遵照《天津泰达蓝盾集团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车辆管理办法》,为合理有效调度车辆,确保工程现场办事效率及车辆安全,控制费用,特制定本规定。

天津滨海南港石油仓储有限公司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进行管理,合理使用并降低费用,每辆车由指定驾驶员驾驶并负责车子的日常维护,卫生清整,非由办公室指派的驾驶员自行驾驶公司车辆所引发的任何后果,概由当事人负责。

1.车辆使用

⑴ 车辆外出时必须向办公室进行登记,使用人填写《车辆申请使用单》,经确认后方可出车。 ⑵ 未经同意,任何车辆不得私自外出。未经允许,公车私用者造成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责任将由当事人个人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⑶ 车辆申请人外出公办,应提高办事效率。 ①

: 12:00之前须返回

: 可在外就餐 , 13:30之前须返回 ③ 具体执行视实际情况(如交通路况、办事效率等)酌情考虑. 2.车辆停放

① 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车辆外出因故不能返回,需经办公室批准方可在公司以外存放,但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证的地点。违反此条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② 所有车辆在节假日期间或夜间,一律停放在指定的停车位置。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应向办公室汇报。

3.车辆维修

涉及费用的车辆维修、保养及物品使用必须填写《车辆维修单》到办公室签批存档。 4.车辆费用、里程控制

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和辖区,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例如:每月油费(元)Y=(A+B+C+10)×每月天数×每公里耗油量×7.68元/公升(93#) 1:A---现场到开发区距离(往返) ○

2:B---现场到集团距离(往返) ○

3:C---现场到银行距离(往返) ○

4:10为浮动公里数 ○

5:油价若上涨则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

6:每公里耗油量: 津GNG996( ) 津FG1362( ) ○

5.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综合部办公室。 6. 本制度由经理签署之日起实施。

综 合 部

2011年07月28日

天津滨海南港石油仓储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南港石油仓储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登记表

车牌号: 车辆负责人:

天津滨海南港石油仓储有限公司

车辆管理制度篇八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行政车辆管理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篇九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新)》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车辆管理制度 MD-XZ-0206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1、 目的: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2、 本制度所说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辆。专车系指公司为部分特定人员或部门特配车辆。公务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的所有车辆。所有车辆由行政部统一负责管理。

3、本制度不包含物流部车辆。

第二节 车辆管理

1、行政部负责所有车辆管理工作,包括车辆调派,维修保养,费用预算、核准、车辆年检及证照管理,投保、续保与出险索赔及司机管理。

2、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其它特定原因对认定人员根据协议配备工作用专车,实行月费用包干,额度内凭票据报销,超过部分个人自理。公司认定特配部门使用的专车费用由公司稽核报销。

3、其他部门及人员原则上均不配置专用车辆,确需配置,须由其部门主管或个人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行政部,由公司董事长、战略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配置,并严格执行费用预算,超出预算的费用需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但超出额度不能超出规定额度的20%,特殊情况需提前报备行政部并记录公里数,拍照备案,如远程接送所超出的预算等。

4、公司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由公司专职司机(不含专车)驾驶,公司其它持有驾照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公出或私用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附件1),经批准后方可使用。无驾照人员严禁驾驶公司车辆。专职司机应每周定期对公司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5、车辆行驶证,属专车的日常由专车使用人负责保管,保险单由行政部统一保管,按车建立资料、费用档案。董事长指定人员不在此范围内。非专车的所有证件含行驶证、车辆钥匙统一由行政部保管,使用时将手续一并发放给使用人,并由使用人填写登记表,返回时必须一并交回行政部,并填写登记表,表明返回时间、公里数;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车辆管理制度 MD-XZ-0206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6、每车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附件3),使用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是否相符,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7、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将钥匙交回给行政部保管。

每车设置《车辆加油记录表》(附件5),经手驾驶员在发现车辆油量不够需加油时,凭公司统一发放的针对每辆车配置的加油卡加油,同时在《车辆加油记录表》上作好记录以备查。

8、行政部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多次,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司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第三节 车辆使用

1、车辆使用范围:

1.1公司员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

1.2接送公司宾客。

1.3专车专用。

2、车辆使用程序

2.1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

2.1.1属个人使用的专车由使用人自行驾驶,一般不纳入调派,如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属部门使用的专车使用实行报备制度,只需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出车前交行政部备案。公务车由行政部统一调派;

2.1.2公务用车,使用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并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说明用车事由、地点、时间等,部门经理签字后交行政部负责人审批调派。行政部负责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各部门用车不得直接与司机或非车辆管理人联系,不按规定办理申请者,不得派车。车辆使用申请尽量作到当班用车1小时前申请,下午用车上午申请,次日用车当日申请,夜间用车下班前申请,集体活动用车2天前申请,以便统一安排;

2.1.3由行政部将《车辆调派单》(见附件2)交与司机,司机根据《车辆调派单》予以出车;

2.1.4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可随时派车。事后一天内由使用人补办手续;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车辆管理制度 MD-XZ-0206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2.1.5任何人均依上述程序申请派车,否则不予派车,任何人不可擅自出车,擅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

2.2司机按用车人员的目的地行车。行车前需选择好最佳路线。对同一方向、同一时间段的派车要求尽量合用,减少派车次数和车辆使用成本。

2.3用车完毕,使用人填写用车实际情况记录。并在《车辆行驶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3、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4、驾驶人员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的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现象,应立即报告,隐瞒不报而由此引发的后果由驾驶人员负责。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用车开回家,或做私用,违者受罚,经公司特别批准的除外。

6、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者适当的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造成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第四节 维修保养

1、本公司的车辆的维修保养,原则上按照车辆技术手册执行各种维修保养,并须按照预算执行。

2、 车辆维修、保养、加油程序:

2.1行政部或使用人发现车辆故障或者需要保养时,应先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附件4)向行政部最高负责人提交车辆保养维修申请、申报维修保养的项目及费用预算,行政部会同相关人员进行确认核实后,送指定维修厂检修。

2.2维修结束提车时,送修人应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检验合格,收回更换的旧部件,并核定维修费用的合理、准确性后,方可在维修厂家的单据上签字。送修人对费用的真实性负责。

2.3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在指定厂家完成,否则维修保养费用一律由送修人承担。

2.4特殊情况必须自行维修者,可提前申报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后予以执行,特殊情况(如车辆于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时)不能提前报备的,可电话报告至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同意后执行,事后补交申请后可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车辆管理制度 MD-XZ-0206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2.5由于使用人使用不当或者疏于保养造成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含异况事故),所需费用视情节轻重,由公司和司机按照比例共同负担。

2.6行政部每月负责统一购买汽油,并分配到各车辆油卡上。一律采用油卡加油,非特殊情况严禁现金加油。特殊情况(加油卡损坏、加油点网络中断等)下需现金加油者,向行政部说明原因,得到允许后方可加油。每次加油时,需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见附件5),以备报销时核对。特殊异况不能填写《车辆加油记录本》的,需电话至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后执行,事后补写《车辆加油记录本》。实行定额报销的专车,也必须遵从本章规定使用油卡加油,行政部需另立《专用车辆加油记录本》,每月记录并按照限定加油额度执行即可(专车用油额度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但低于本额度的,不予补给,也不予累计次月)。

3、行政部对车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内容包括:本制度执行情况、车内外卫生、一般保养状况等。检查不合格者,对相关责任人处50~200元不同程度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取消驾驶资格。

4、行政部油卡充值后需带回充值发票给予财务部审核签字、报销;车辆使用人加油后需带回加油小票交于行政部,并于登记表登记。

5、每月1日—10日由行政部统计上月用油量并与油票、加油小票一一核准,交于财务部审核签字确认;如有遗失,由加油当事人、行政部共同承担责任及费用。

第五节 车辆保险

1、公司通过商定,确定承险保险公司。

2、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统一由公司支付分担。

3、公司车辆投保险种以及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私自增加或减少投保险种,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额度。

4、一旦出现车辆保险索赔事件,行政部应在第一时间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并保存好索赔资料。事故处理完毕后,办理索赔手续。

第六节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犯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后果,由驾驶人全部承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1无照驾驶;

制度名称 制度编号 车辆管理制度 MD-XZ-0206 制定部门 人力资源中心

1.2未经许可将车借给他人使用;

1.3酒后驾车。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个人(含非专职司机)和公司各自承担50%,涉及驾照扣分的由当事人负担。行政部负责每周在网上查询维章记录一次,并查询行车记录追究至当事人,并做好沟通及处理。

3、各种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主动与公司取得联系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公司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情况由当事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5、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差额由司机与公司按比例承担。

第七节 费用报销

1、车辆维修保养及过境/过路费用按凭证实报实销。行政部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车辆高速费、过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贴好,连同该车辆行驶记录本、车辆加油记录本交行政部最高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最后报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报销。

2、私车公用。

2.1公司原则上不支持私车公用,在外出办公时,需使用公司车辆。在公司车辆调配不开时,可乘坐公交车至目的地,并索要车票,公司将全额报销乘车费用。月底前需将报销车票按照财务制度黏贴后交由部门主管、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签字后于第一个发薪日发放。

2.2如公司公车调配不开,且在去往远郊区县等不方便乘坐公交车、出租车返回公司的情况下,可根据部门的实际情况驾驶私家车出行办事,但需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同意,并记录公里数后,按照1公里1.5元标准月度报销,程序同公务车申请相同,行政部需另立《个人车辆使用申请单》记录备案,月底统计并由行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签字确认后于第一个发薪日发放。

2.3私车公用产生的费用按照行政部地图查询后认可的行驶路线报销燃油费用(费用标准见上条2.2),其间产生的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用凭实证报销。其间,相关人员须在月底报销时应缴纳此行的加油发票,发票的额度须和实际行程产生的费用大致一致,否则将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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