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

2016-01-19 10:44:3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一《古代科举考试知识》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科举考试最高一级》,供大家学习参考。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一
《古代科举考试知识》

学台大人即各省的学政,在清代是中央特派专门负责一省的教育的,相当于现在的省教育厅厅长或主管教育的副省长,他的职责和权力主要是到省内各地级市(如宁波)主持考试,考查地方上的读书人——秀才,按考试成绩决定他们是否有资格参加省一级的考试——乡试。乡试的结果对读书人非常重要,在乡试中胜出的人,称为举人,获得了两种资格:一是有资格参加更高一级的考试——会试,胜出者成为进士,这是进入仕途的阳光大道;二是直接出仕做官的资格,如果举人不想参加进士考试,或者参加了考试而不能胜出,那么可以从基层干起,虽然这不是阳光大道,但还是有一定的升迁机会的

明清两代科举考试(三年一次)

国家级考试

会试(京城) 贡士(贡生)(进士) 第一名称会元 (各省举人参加) 殿试(朝廷) 探花 \ \

一甲 二甲 三甲

省级考试 院试 (贡院) 生员(秀才)

乡试(省城) 举人 第一名叫解元

首先概括一下科举制度

正文:

首先概括一下科举制度的概念。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士人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科举制度在唐朝开始正式实行,一直到清政府于1904年举行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为历代封建统治者选拔了大量的官员。下面,我将分朝代来简单介绍一下科举制度。

唐代科举考试在不同时

正文:

唐代科举考试在不同时期设立的科目也不尽相同,常见的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宇等,其中应考进士和明经的人最多。在唐代,最高一级的考试是由礼部侍郎主持的省试,一般在长安举行,中唐以后,也有时分别在长安和洛阳两地举行。凡是被举送参加省试的考生,可称“举人”。省试被录取称“及第”,第一名称“状元”。在唐代,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备了做官的资格,要经过史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

宋朝设立的考试科目也

正文:

宋朝设立的考试科目也很多,主要有进士科、制科、词科等。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甲,即赐进士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三个等级。凡是在省试和殿试中通过的考生立即可被授予官职,这一点相比唐代,更能笼络人心,巩固封建政权。

元朝的科举考试,每三

正文:

元朝的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种。因为元朝是蒙古贵族建立的政权,科举考试中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

在明清两朝,最重要的

正文:

在明清两朝,最重要的考试是进士科考试。进士科正式考试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正式考试之前,还要经过预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

正文: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举行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乡试的正副考官由皇帝任命。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考中了举人,可以参加会试,即使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院试一般在府城或直属

正文:

院试一般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院试的长官是学政,由皇帝任命。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岁试的基本任务是:第一,从童生中考选出秀才;第二,对原有的秀才进行甄别考试,按照成绩的优劣给予奖惩。童生通过岁试就称为秀才,岁试成绩优良的才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后才准许参加乡试,叫做“录科”。

由本县知县主持的考试

正文:

由本县知县主持的考试,俗称县试。县试通过后,再接受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的称作“童生”,取得童生身份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

正文: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举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会试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殿试名义上由皇帝主持,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明清科举考试,其正式考试分三级进行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第一级 院试

院试,是正式科举考试的最低一级的考试、院试前还须经过两次预备性考试——县试和府试。这三次考试总称小考或童试。应考者称“童生”又称“儒童”、“文童”。意即尚未“进学”的童年人。童试三年两考,丑、未、辰、?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顺天府所辖各县县试,与各省县试同。凡参加县试的童生,在本县礼房报名,须填写内容包括籍贯、姓名、年龄、三代履历、身貌等项表格。并以同考五人互结,再由本县廪生出结作保,保其确系本县之籍贯、且出身清白,非倡、优、皂隶之子孙,并无居父母之丧者,方准报名应考。县考分四场,入场按卷面盖号戳对号入座。第一场试一文一诗。第二场仍一文一诗。第三场覆试一赋一诗(或试一策一论)。第四场覆试以小讲三、四艺。除去各场陶汰者,发一榜称“长案”,主考官为本县之县官。考期在二月。

府试,主考官顺天府由府丞主持。外省为管辖本县之知府主持。将各县长案所列取之童生再试三场,考法与县试雷同,亦发一长案。府试考期在四月。

院试,主考官为学政。一般以监察御史、各部侍郎中由进士出身者充任。任期三年,于子、卯、午、酉乡试年八月由皇帝钦命派往各省一人,顺天府学政驻通州,余各省皆驻省城。院试分两场进行,第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第二场覆试,试以一文一诗。考完亦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院试取中者称“秀才”(俗称),正称为“生员”,别称“庠生”。凡录之生员都送入府州县学,如北京东城今有府学胡同,因原顺天府学所在地故名。各级学校都有一定限额,以清朝为例大致府四十名,直隶州三十名,县二十名。此类生员为廪生,明初给生员月廪六斗,清制每月给廪银四两。后又增加名额称“增生”。再加者为“附生”。其中廪生地位最高,如考试作保非方廪生不可。秀才是求取功名的起点就有资格参加下一级乡试了就科举考试来说是很关键的资格。在帝制时代身穿兰衫头戴银雀顶(清制见县官不跪、免去差役、田赋、也就是不同于布衣平头百姓了。地位与最高学府——国子监的监生、五贡同属一类了。虽同在一个档次但有高低之别,秀才出类拔萃者方能入监出贡。

第二级 乡试

乡试,是科举才试的第二级才试,习惯称乡试之年为“大比”之年。北京顺天府乡试在京城东南隅崇文门内。各省考试地点也在省城之贡院,所有贡院都建在城之东南方。贡院是科举考试的考场,顺天府京城贡院也是举行会试的场所故建制优于各省。悬“贡院”墨字匾于大门上正中,建“明经取士”、“为国求贤”两牌坊于大门东西两侧。大门外为东、西辕门,大门分中、左、右三门。大门前有“天开文运”牌坊。三门外并有东、西砖门,乾隆二十七年复添砖墙于南面,增加砖门各一,共为砖门四。进大门后为龙门,门外又平列四门。直进为至公堂,中悬御书“旁求俊义”匾。两楹联为“号列东西,两道文光齐射斗;帘分内外,一毫关节不通风”。堂为外帘官办公处,堂前有;回廊,设木栅栏环绕。至公堂后有飞虹桥,渡桥为内帘门。居于龙门、至公堂中间。院内有明远楼,楼下南面悬联:“矩令若霜严,看多士府伏低?群嚣不息;襟期同月朗,喜此地江山人物,一览无遗。”四角各有楼专供监考瞭望用。 乡试时间每三年一考,明代逢子、卯、午、酉年举行(《明会要》卷四十七)清沿明制恩科例外。顺天府乡试正副主考在协办大学士、尚书或副都御史以上官员中选派。各省由翰林、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监临官,顺天府为府尹、各省由本省当地巡抚、总督充任。考生顺天府各省凡本府省籍之秀才、贡生、监生及“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皆由有司申举”始得应试。因乡试在秋季举行,所以也称“秋闱”(闱、考场)又发榜在九月中旬,时值桂花盛之季,故俗称“桂榜”。又因发榜取寅、辰日支故也叫“龙虎榜”。均为吉祥典雅之意。 乡试共考三场,每隔三天举行一场,每场考一天。考试时间在八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考前二日,编好座位号,出榜通知。考试日,黎明入场,对号入座,给三支蜡烛。第一场,试四书文一,五言八韵诗一;第二场试五经文各一;第三场试以策问五道。乡试考中者称“举人”。因第二场每人于五经中选一经,故前五名称“五经魁”。乡试者中头名者称“解元”唐制

乡举皆由地方解送入试,故名。如电影《三笑》中唐寅(伯虎)就因乡试考中第一名故人称“唐解元”。

乡试各省和顺天府录取名额都有定数,大致按各省文风之优劣,人口之多寡、丁赋轻重而定。一般大省百数十名、次省百余名,再次七、八十名;小省四、五十名。乡试发榜次日报“鹿鸣宴”宴请新科举人。顺天府(北京)在国子监内举行,因席间乐奏(《诗经》·小雅)中的《鹿鸣》篇故名。今北京安定门内国子监仍有鹿鸣园旧称。中举后就能充当下级官吏了,如县教谕、知县等。中、高级官吏中也有由举人出身者,但人数不如进士出身者多,当时官场中称举人出身者为乙科出身,进士出身者为甲科。

第三级 会试和殿试

第三级是科举考试的最高一级考试,分两步进行,先会度后殿试。

会试,就是集中会考之意,也是三年举行一次,顺天府及全国各省举人,于乡试后的第二年即丑、未、辰、戌年来京参加由朝廷命礼部主持举办的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后改在三月)故称“春闱”。又因会试由礼部主办故亦称“礼闱”。会试始于唐朝,“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736年)集试贡举选士于礼部,以礼部侍郎主之。”后宋无明清皆沿袭为例。

会试主考官四人,称总裁。一正三副,以进士出身之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官,由礼部提名皇帝钦命特派。

会试地点在北京贡院举行。各种规章制度略同于乡试。会试共考三场,每场三日,先一日领卷入场,后一日交卷出场。

三场考试内容:明制(清也大致同)第一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第二场试论一、制五、诏、诰、章、表内科各一;第三场试经、史、策五。清时三场所试四书文、五言八韵诗、五经文、策略问,亦与乡试同。又唐、宋时也曾以诗词赋取士。

会试发榜之日正值四月中旬,此时杏花盛开,所以称杏榜,会试考中者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会试录取名额(中式)无定数,每科多或三、四百名,少也近百名。举人考中贡士的比率据文献记载粗略统计,每科录取名额一般占来京应试举人的二十分之一。

殿试,由皇帝主考,在宫中殿廷亲发策问,故又叫廷试。会试录取的贡士参试,一般殿试不黜落贡士,只是重新分定出等第名次,殿试考试时间在会试发榜后进行,以清朝来说,清初二月会试,三月发榜,四月初殿试,后又改为三月会试,四月发榜,五月初殿试。乾隆十年改为四月二十六日殿试,五月初一日传胪(即在殿试后,由皇帝主持宣布登第进士名次的唱名典礼)。上传语告下叫胪,即胪唱传名的意思。故二甲第一名也叫传胪。清乾隆二十六年又改在四月二十一日殿试。

殿试地点,清安在天安门外,顺治十五年改在太和殿前考试,雍正元年恩科,十月廿七日殿试,因天气寒冷改在殿内考试,以后遂为沿例。

殿试之制始于唐武则天天授元年(690年)“策贡士于洛成殿”。又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于“讲武殿度进士”后遂为永制。殿试后进士分等级始于宋。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开始把考中的进士分为五甲(等)。元顺帝时又将进士分为三甲,并规定一甲为三人。明沿元制,洪武四年(1371年),明太祖朱元璋始策问贡士于奉天殿,赐一甲三人进士及第,赐二甲进士出身,赐三甲同进士出身。其中二三甲进士各科名额不等,无定数。清沿明制,自顺治三年(1646年)丙戌开科,会试后将录取的贡士举行殿试。

殿试只考一场,只考策题一种,名殿试策。策问大多是考问当时政治,经济和治国安邦、巩固政权之策。考生要写文章回答策问故谓对策。殿试策题,以制策四条,由皇帝亲自命题。清制,由读卷官在殿试前一日,集文华殿密拟策题若干道,进呈皇帝钦定(珠笔圈定)。又因殿试由皇帝亲策,即亲自主持考试,故殿试只设读卷官。无主考官。读卷官明代为十七人。清初顺治,康熙时读卷官为十四人。雍正元年改为十二人。乾隆二十五年减为八人,由大学

士二人,院部大臣六人充任。并派王公大臣监试,以后皆以八人为定制。

金榜题名,因殿试发榜用黄纸,表里二层,分大小金榜,小金榜进呈皇帝御览后存档大内,大金榜用皇帝之宝,传胪后由礼部尚书奉皇榜送出太和中门,至东长安门外张挂在宫墙壁,故考中进士者称金榜题名,金榜按殿试成绩将进士分为三甲,第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头名状元,因唐朝举人赴京考试皆须投状,故名,第二名榜眼,眼二也,故名。第三名探花,因唐朝新科进士杏园举行“探花宴”,故名,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各科名额不等。

传胪后,一甲三人插花披红,状元用金质银簪花,诸进士用彩花,由鼓乐仪仗拥簇出正阳门,跨马游街,备伞盖仪送回会馆住所。其余二甲,三甲由东华,西华门出宫。

“金榜题名”在当时被视为读书人功成名就之时,称为“登科”,“洞房花烛夜”为“小登科”,就是说这是比终身大事还大的一生中的大喜事,古往今来都是学而优由士,授官也按“金榜”甲第而论,一甲状元授官翰林院修撰,级别从六品(明清官分九品,各品又分正从),榜眼,探花授官翰林院编修,级别正七品,二甲进士授从七品,三甲进士授正八品。都再经朝考,按成绩,结合殿试名次,分别授翰林院庶吉士、主事、中书、知县等职。

传胪后第二天,天子赐“恩荣宴”于礼部,又叫“琼林宴”,因宋代曾设宴于汴京以西的琼林苑,故得名,此宴为天子恩赐,钦命内大臣一人为主席(皇帝代表),状元一席,榜眼、探花一席,其余进士四人一席,诸读卷官也赴宴。进士每人颁发给牌坊银三十两。

二十八日于午门前赐状元六品朝冠、朝衣、补服、带、靴等物,赐进士每人银五两,表里衣料各一端。

二十九日,状元率诸进士上表谢恩。

五月初一日状元率诸进士到孔庙行释褐礼,易顶服,礼部题清工部给建碑银一百两,交国子监立石题名,现北京孔庙内大成门外共有元明清进士题碑198座,是我国最大的科举题名碑群。

清朝科举,乡试即举人试,考取举人的榜为乙榜;会试即进士会试,考取进士的榜为甲榜,分别为甲榜、乙榜,合称“两榜”。

故称进士名列两榜

(以上内容摘录"零距离")

上边说得对,我补充以下,有些人考取举人后不能在进步.

还有就是考取会试不一定必须举人,高等级大官可以推荐门生/子弟去考试.之所以强调两帮进士,意思是依靠正规途径考取功名的知识分子,一般这种人最受尊敬.

科举考试真正的开始是在唐朝,我们知道中国的科举考试一般有三级,分别是乡试,会试和殿试.

旧时秀才参加乡试,发榜时榜上有名者得中举人,此榜称为乙榜。举人赴京参加会试,发榜高中者为贡士,贡士经殿试后称为进士,进士又分为一甲、二甲、三甲三个等第,故得中进士之榜称为甲榜,而中举人之榜称为乙榜是相对进士甲榜而言的。

科举考试起源于隋,完善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改为八股文),废除于清(清光绪年间废除)。

参加科举顺序如下:

1、童子试。只有通过了童子试,才有资格参加正试。童子试又按照县试、府试、院试的步骤进行。童子试每年都有(好像是)。

2、正试。正试按照乡试、会试、殿试的顺序。正试每三年一次(好像是)。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二
《科举制》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三
《科举制度》

基本简介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历经了一千三百多年封建王朝

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隋朝以前采用的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员的制度导致出身寒门的普通人无法步入仕途,隋朝开始改为科举制,使得任何参加者都有成为官吏的机会。明清时期科举考试逐渐僵化,被称为八股文,后于20世纪清末初废除。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起源

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发展

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起自于隋朝,科举是由分科取士而得名,为隋朝以后各代选拔官吏的制度。两晋时,朝廷已对所举孝廉、秀才采取考试录用的方法。隋文帝即位后,废除魏晋 时期由世家大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两科。炀帝大业二年(606年)设“进士科”,以试策取士。唐因隋制,分常举和制举两种,武则天时创殿试和武举。殿试的产生排除了一些通过钱财来考入进士的人,是完善科举制的一项重大措施。唐玄宗时,诗赋成为主要的考试内容。

明清的科举考试分为四个级别,最低的一级叫院试,由府、州、县的长官监考,考试通过后为秀才,然后是乡试,这是省一级的考试,考中的就成了举人。再高一级的是会试,由礼部主持,考取的叫贡士,如果能考过这一关,就有资格参加最高一级的考试,也就是殿试。殿试又叫廷试,由皇上亲自主持。凡能通过殿试的,最起码也能捞个进士。如果哪位有幸考中了第一名状元,不仅能得到高官厚禄,还可以名扬天下。不过,他们的名利地位都是从八股文里抠出来的,至于有没有真才实学,可就不一定了。

完备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

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

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无法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鼎盛时期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

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焚书坑儒)。"

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持续1300多年。

考试类别

童生试

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二至十叫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四
《科举制度[1]》

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封建皇朝选拔人才的一种考试制度。始于汉代,隋唐时期形成制度。

1. 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征是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是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举荐,如张衡曾被举为孝廉和连辟公府。

2. 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

3.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到明代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各地考生参加县府的考试,由省提督学政莅临主持,及格者称生员,俗称秀才;乡试,即省级考试,三年一考,逢子,卯,午,酉年秋季举行,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及格者为举人;会试,乡试的第二年春季举行,由礼部主持,及格者称贡士;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分三甲出榜。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统称进士。一甲三名,一二三名分别叫状元,榜眼,探花。考试内容主要是八股文,或称制艺,时文,四书文。

明清两代考生首先参加童试,参加者无论年龄大小,一律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也就是秀才。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中凛生,由官家按月发给粮食;成绩次好的称增生,不供给粮食。廪生和增生有一定名额限制。成绩再次的是附生,就是才入学的附学人员。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能参加正式科举考试。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北。录取的人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第二名称亚元。会试于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录取者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参加考试的人是贡土。考取后称进士,第一名是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叫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一名称传胪。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隋代科举制度

举荐与考试相结合的选拔人才方式是隋代科举制度的一大特色,与后来成熟状态下科举制依靠被选者自己报名参加考试的方式有所不同.隋代科举考试的科目不很固定,基本定型的科目有秀才科、进士科、明经科、孝廉科和俊士科等.隋代对报名资格、考试程序和考试内容也作了一系列的规定.隋代所确立的科举制对中国选官制度产生了深远影响.

宋代科举制度

宋代强化君权、重视文教、经济文化发展及社会阶级和阶层的变化,对当时科举考试制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使之与前代相比,表现为考试性质由资格考试变为任用考试、科举取士取消门第限制、录取名额巨增、选拔人才质量更高、考试防弊严密、中央集权制在科举考试中得到强化等诸多显著特点.

元代科举制度

元代也曾实行过科举考试,但时断时续.其形式继承前代,又有一些变革.它是元代汉族文化与蒙古等民族文化交汇的一个重要契机.它对促进民族交往与融合起了重要的作用.程朱理学也第一次在科举考试内容中占了支配地位.

明代的科举考试

明代的科举考试,分乡试、会试和殿试三级进行。童生(即未入学的士子)先参加州县级的考试,及格的称做“秀才”或生员,进入府州县学读书。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被定为“科举生员”,才能参加省级的考试。乡试每三年一次,考中的称做“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会试及格者,再经过一次复试,地点在皇帝的殿廷,叫做廷试,亦称殿试。考中的分为三甲(等),一甲只取3名,分别叫“状元“”榜眼“”探花”,统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当时,民间又称乡试第一名为“解元”,会试第一名为“会元”,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乡试由布政使司主持,会试由礼部主持。凡考中进士的,统统被任命为官员。一般来说,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为庶吉士,也都是翰林院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未考中的举人,只授小京官或外地教职。

考取童生(秀才)要经过县试、院试和府试三级进行。县试在2月进行,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1名秀才保举方可考试。院试则要求有4名村庄里的人和2名秀才保举。府试考取的就叫生员(秀才)。乡试考中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会试第一名叫做会元。殿试第一名叫做状元。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封建王朝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唐朝文科的科目很多,每年都举行。明清两代文科只设进士一科,考八股文。武科考骑射、举重等武艺。

科举考试的等级名称

1.汉代实行征辟和荐举制

征,由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充任官职;辟(bì),由中央官署征聘,然后向上荐举。例如:

(1)永元中,举孝廉不行,连辟公府不就。(《张衡传》)

(2)公车特征拜郎中。(《张衡传》)

2.隋唐以后实行科举制

隋以后各封建王朝设科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分科取士而得名。明清形成了完备的科举考试制度。共分四级(见下表)。汉代已有考试取士之法,但系临时措施。并未形成定制。隋文帝废除世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二科。炀帝时始置进士科。唐代于进士外,复置秀才、明法、明书、明算诸科,又有一吏、三吏、开元礼、童子、道举等科。诸科之中,惟进士科为常设,最为重要。宋以后各朝科举制仅有进士科。唐宋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宋神宗熙宁时,王安石改用经义,元、明、清均用其法。明清两朝的经义以《四书》、《五经》的文句为题,规定文章的格式为八股文,解释须依朱熹的《四书集注》等书。光绪二十四年(1898),一度改变科举办法,废止八股。变法失败后复旧。光绪三十一年(1905)推行学校教育,科举制度即被废除。

明清科举简表:

院试 乡试(秋闱) 会试(春闱) 殿试

考场 学政巡回 京城和各省城 京城贡院(礼部) 皇宫(宫殿)

主考人 各省学政 中央政府特派官员 钦差大臣 皇帝

参加者 童生(儒生) 生员及监生 举人 贡士

中者名称 生员(秀才) 举人 贡士 进士

日期 三年之内两次 子、卯、午、酉年八月 乡试次年三月 会试同年四月

桂榜 杏榜 金榜

第一名 案首 解元 会元 状元

第二名 榜眼

第三名 探花

桂榜:秋闱发榜时,正是桂花飘香之时,所以也称桂榜。

杏榜: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开放,所以又称为“杏榜”。

3.学校与教师

古代学校有“庠”(xiáng)、“序”、“太学”。“庠”和“序”是地方学校。例如:

又嘱学使俾人邑庠。(《促织》)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梯之义。(《齐恒晋文之事》)

“太学”是全国最高学府。例如:

因人京师,观太学,遂通五经贯六艺。(《张衡传》)

明清时最高学府称国子监,入监读书的人称监(jiàn)生,国子监掌管人员为祭酒、司业;教学人员为教授、博士、直进、助教等。例如:

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送东阳马生序》)

【察举】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察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荐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汉代避刘秀讳,称秀才为茂才)

【征辟】也是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科举】指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科举。从隋代至明清,科举制实行了„干三百多年。《诗话二则·推敲》“岛(指贾岛)初赴举京师”,意思是说贾岛当初前去长安参加科举考试。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左忠毅公逸事》“及试,吏呼名至史公”,这里就是指童生试,在这次考试中左光斗录取史可法为生员(秀才),当时史可法二十岁。《促织》“邑有成名者,操童子业”,“操童子业”是说正在准备参加童生试。

【乡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主考官由皇帝委派。考后发布正、副榜,正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jie)元。

【会试】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策问,以定甲第。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

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及第】指科举考试应试中选,应试未中的叫落第、下第。《祭妹文》:“逾三年,予披宫锦还家。”古时考中进士要披宫袍,这里“披宫锦”即指中进士。《祭妹文》:“大概说长安登科,函使报信迟早云尔。”“登科”是及第的别称,也就是考中进士。

【进士】是科举考试的最高功名。《儒林外史》第十七回:“读书毕竟中进士是个了局。”贡士参加殿试录为三甲都叫进士。据统计,在我国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史上,考中进士的总数至少是98749人。古代许多著名作家都是进士出身,如唐代的贺知章、王勃、宋之问、王昌龄、王维、岑参、韩愈、刘禹锡、白居易、柳宗元、杜牧等,宋代的范仲淹、欧阳修、司马光、王安石、苏轼等。考中进士,一甲即授官职,其余二甲参加翰林院考试,学习三年再授官职。

【状元】科举制度殿试第一名,又称殿元、鼎元,为科名中最高荣誉。历史上获状元称号的有一千多人,但真正参加殿试被录取的大约七百五十名左右。唐代著名诗人贺知章、王维,宋代文天祥都是经殿试而被赐状元称号的。

【会元】举人参加会试,第一名称会元,其余考中的称贡士。

【解元】生员(秀才)参加乡试,第一名称解元,其余考中的称举人。

【连中三元】科举考试以名列第一者为元,凡在乡、会、殿三试中连续获得第一名,被称为“连中三元”。据统计,历史上连中三元的至少有十六人。欧阳修《卖油翁》中提到的“陈康肃公尧咨”,陈尧咨与其兄陈尧叟都曾考中状元,而陈尧叟则是连中三元。三元,指解元、会元、状元,分别为科举制度下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连中三元指接连在乡试、会试与殿试中考取第一连中三元

连中三元、或三元及第一词来源于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制度。乡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举人”,第一名为“解元”;会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贡生”,第一名为“会元”;殿试考中的考生被称做“进士”,第一名为“状元”或“殿元”。连续考中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被称做“连中三元”。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中,有17人能够连中三元,他们是:

唐朝的 张又新、准元翰;

宋朝的 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

金朝的 孟宋献;

元朝的 王崇哲;

明朝的 黄观、商辂;

清朝的 钱檠、陈继昌和戴衢亨。

此外,历史上也出过两位“武三元”。

其一是明朝万历年间,浙江永嘉人 王名世连中武科三元,官授锦衣卫千户。他博通经史,工诗善书,时人称其武艺、诗词、书法为“三绝”。尤其值得称道的是他秉性刚介,不媚权贵, 颇有直道君子之风。

其二是清朝顺治年间,也是浙江人 王玉璧,连中武科三元。此人在明末曾参加武秀才考试,射箭第一,号称“神射手”,故人们赞其为“武四元”。他虽是武士出身,但手不释卷,文笔斐然,也有文武全才之誉。

科举制度废除

光绪三十一年(1905)慈禧太后下诏书,宣布自光绪三十二年开始废除科举。上面所提到的解元、会元、状元,即所谓"三元""三元"。据史书记载,自实行科举考试起至废科举,连中三元的有十三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准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朝的孟宋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李骐清朝的钱檠和陈继昌。

在宋元明清三级考试制里,乡试第一名称解元,会试第一名会元,殿试第一名状元。连中三元极少出现,堪称科场佳话。据知元代仅一人(王宗哲),明代三百年中亦只两人(黄观、商辖)。

【鼎甲】指殿试一甲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如一鼎之三足,故称鼎甲。状元居鼎甲之首,因而别称鼎元。

【贡士】参加会试而被录取的称贡士。

【举人】参加乡试而被录取的称举人。举人可授知县官职。《儒林外史》第三回写范进中举后,张乡绅立即送贺仪银和房屋,范的丈人胡屠户也立时变了嘴脸吹捧女婿“是天上的星宿”,而范得了消息,高兴得发了疯。说明古代中举后便可升官发财。

【生员】即秀才,参见“童生试”条。通过院试(童试)的可称为生员或秀才。如王安石《伤仲永》“传一乡秀才观之”。东汉时避光武帝刘秀讳,而称秀才为茂才,《阿Q正传》中称赵少爷“茂才公”,表示讽刺。

【八股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所规定的一种文体,也叫时文、制义、制艺、时艺、四书文、八比文。这种文体有一套固定的格式,规定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个部分组成,每一部分的句数、句型也都有严格的限定。“破题”规定两句,说破题目意义;“承题”三句或四句,承接“破题”加以说明;“起讲”概括全文,是议论的开始;“入手”引入文章主体;从“起股”到“束股”是八股文的主要部分,尤以“中股”为重心。在正式议论的这四个段落中,每段都有两股相互排比对偶的文字,共为八股,八股文由此得名。八股文的题目,出自《四书》、《五经》,八股文的内容,不许超出《四书》、《五经》范围,要模拟圣贤的口气,传达圣贤的思想,考生不得自由发挥。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八股文起到了束缚思想、人才的作用。

【金榜】古代科举制度殿试后录取进士,揭晓名次的布告,因用黄纸书写,故而称黄甲、金榜。多由皇帝点定,俗称皇榜。考中进士就称金榜题名。

【同年】科举时代同榜录取的人互称同年。《训俭示康》:“同年曰:„君赐不可违也。‟”

【校】夏代学校的名称,举行祭祀礼仪和教习射御、传授书数的场所。

【庠xiáng】殷商时代学校的名称。《孟子·齐桓晋文之事》:“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

【序】周代学校的名称。《孟子·滕文公》:“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古人常以庠序称地方学校,或泛指学校或教育事业。

【国学】先秦学校分为两大类:国学和乡学。国学为天子或诸侯所设,包括太学和小学两种。太学、小学教学内容都是“六艺”(礼、乐、射、御、书、数)为主,小学尤以书、数为主。

【乡学】与国学相对而言,泛指地方所设的学校。

【稷下学官】战国时期齐国的高等学府,因设于都城临淄稷下而得名。当时的儒、法、墨、道、阴阳等各学派都汇集于此,他们兴学论战、评论时政和传授生徒,孟子和荀子等大师都曾来此讲学,是战国时期“百家争鸣”的重要园地。

【太学】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行政机构和最高学府。魏晋至明清或设太学,或设国子学(监),或两者同时设立,名称不一,制度也有变化,但都是教授王公贵族子弟的最高学府,就学的生员皆称太学生、国子生。《张衡传》:“因入京师,观太学。《送东阳”马生序》:“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

【国子监jiàn】参见“太学”条。汉魏设太学,西晋改称国子学,隋又称国子监,从此国子监与太学互称,都是最高学府兼有教育行政机构的职能。如明代设“国子监”,而《送东阳马生序》中则称之为“太学”。

【书院】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宋代著名的四大书院是: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五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

科举是中国古代读书人的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它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科举制从隋代开始实行,到清光绪二十七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

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

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明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元代开始,蒙古人统治中原,科举考试进入中落时期,但以四书试士,却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师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经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许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

清代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我国科举制度古已有之,作为一种选拔人才的制度,据记载始于汉代。以下各朝,在此基础上,或继承,或变化,但大体都有一套较为完整的选拔人才的科举制度。

明、清两代的科举制度大致相同。下面只就清代的科举制度加以简单的叙述。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生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教授、学正、教谕、训导)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又称为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考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取中后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以上各种考试主要是考八股文和试帖诗等。八股文题目出自四书五经,略仿宋代的经义,但是措辞要用古人口气,所谓代圣贤立言。结构有一定的程式,字数有一定的限制,句法要求排偶,又称为八比文、时文、时艺、制艺。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儒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实际上,要获得主事、知县等职,还须经过候选、候补,有终身不得官者)。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原来是第二甲的授翰林院编修、原来是第三甲的授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范进中举”这个片断选自《儒林外史》的第三回“周学道校士拔真才,胡屠户行凶查捷报”。这一回写的是范进中举的故事。小说描写广东学道周进,到广州上任,先考两场生员,考完两场以后,第三场是南海、番禺两县的童生来进行考试。童生里就有范进,范进考完这场考试后就进了学,取得了第一名,人们称他为“相公”。范进进了学以后想进一步考举人,考上举人后人们就会称他为“老爷”。中举是科举考试的一个过程,在我们讲评这个故事之前,先简单介绍一下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

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分两个阶段,一个是科举的初步考试,一个是科举的正式考试。科举的初步考试有这么三种,一种叫童试,一种叫岁试,一种叫科试。童试,一般又叫做“小考”。凡童子开始应初试的时候称做“童生”,童生经过一定的考试选拔,在县里面选拔了以后到督学进行考试,督学考试合格就可以称做“秀才”了。范进是多年的童生,最后终于考上秀才了。秀才每一年考一次,这也是一个选优的过程,这叫“岁试”。每三年还要参加一次大的考试,叫“科试”。每三年考一次,主要是为了推举举人考试的资格,通过这个考试的提名,便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范进刚好赶上童试这一年也是科试的同一年,他考上了童试的第一名秀才,自然就有资格参加举人的考试。这是科举的初步考试。

接下来是科举的正式考试,它也有三种:乡试、会试、殿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即在子、卯、午、酉这四个年中的八月举行乡试。乡试考中了以后就称为举人,举人实际上是候补官员,有资格做官了。按清代的科举制度规定,举人可以到吏部注册,可以取得一定官职,可以当县官、县太爷了。当然这个职位很少,每年大概就40人到130人的名额。举人的名额很少,那么举人当中候补做官的人就更少了,这样就往往有候补官。这是第一种乡试。接下来是会试。会试是紧接着乡试,在第二年的二月份举行。乡试是头年的八月份考完,第二年的二月是春天,到京城考试,叫“春试”,这就是会试。会试如果考中了,称为进士,进士每年的名额大概有300名左右。会试考完以后还要进行第三场考试殿试,在会试以后的第二个月,大概在4月份前后。殿试是皇帝在太和殿亲自考试,考中后就是钦定的进士,可以直接做官了。这是清代的科举考试制度,自明代开始形成的一套很严格的科举考试制度。

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八股文。八股文主要测试的内容是经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里选择一定的题目来进行写作。题目和写作的方式都是有一定格式的。八股文中有四个段落,每个段落都要有排比句,有排比的段落,叫四比,后来又叫八股。八股文在当时是非常重要的,它关系到一个人能不能升官,能不能科举考试中进士升官。所以在小说中说:“当今天子重文章,足下何须讲汉唐。”“汉”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六
《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与科举考试

一、科举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最早起源于隋代。发展于隋朝,完备于唐朝,改革于宋代,鼎盛于明朝,灭亡于清代。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二、考试类别

1.童生试

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2.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二至十叫亚元。

3.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4.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三、科举的考试内容

1.隋、唐、宋

隋炀帝 时的科举分两科,一称明经,另一称頲士。虽然唐代大大增加了科目数量,䠆明经和进士仍是选拔官员的主要科目㠂 明经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包括帖经和墠义。帖经有点像现代考试的填充,试顠一般是摘录经书的一句并遮去几个字考生需填充缺去的字词;至於墨义则映一些关於经文的问答。进士科的考试丠要是要求考生就特定的题目创作诗 、 赋 ,有时也会加入帖经。 唐高宗 时代以后,进士科的地位慢慢超越了栎经,成为科举中唯一的重要科目。造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进士科考生需蠁发挥创意方能及第,而明经只需熟读砓书便能考上。而且进士科的评选标准砚严格,考上的人数往往只是明经科的堁分之一。

当时曾有一句说话:「三十蠁明经、五十少进士」,道出了进士科砄难度。 另外,在武则天时代开始,亠设立了 武举 考试,用以挑选武官。 宋代大部份晠间的科举内容与唐代分别不大,但 王安石 执政时,曾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把堖经、墨义和诗赋等考试都取消了,改砺以经义 (解释经书) 、论(对时局的评论) 和策 (提出解决时弊的办法) 作为考试内容。然而, 苏轼 等人对该项改革提出了强烈的抗议。

2.元

元代的科举虽然对自身的统治影响不大,但它的内容却有重大转变。第一是 科举不再分科,专以进士科取士。第二考试的指定读物有所变动。新的规定 ,如果经义的考试内容包括 四书 ,则以 朱熹 著述的《四书集注》作为主要的依据㠂 这两项改动并没有随 元朝 而消亡,而是成为明、清两代 八股文 的基础。

3.明、清

明清时期科举考试在乡试及会试皆以四书五经的内容命题,要求考生以古人的语阐述经义,「代圣人立言」,用 八股文 作答。

八股文有很多格式上的要求,策问。但是考生答策的内容很多时都䠦不重要,清朝的皇帝便惯以试--的书泠取定殿试名次的高低。 热衷科举的人 识 四书五经 ,其他以外的知识,统统都成了「杂堸」,很多读书人都是一概不通。讽刺砑举的小说 儒林外史 中便记载了这样的一个笑话:有人对栎朝的进士--开玩笑说:「今下如果是 四川 的 苏轼 来考,文章亦只能是第六等了。」--筠道「苏轼既然文章不好,考不上也罢亠。」原来他竟然不知谁是苏轼。 而就 是对四书五经的内容,科举亦只要求求循前人的思想,以华丽词藻作出合乎式的漂亮文章;不求有独立思考、创新见解。考生的实际见识和才学在八股文的要求下反而被忽略。於是不少考生舍四书五经,专门钻研为应付考试 ,称为“帖括”的八股文范文选刻 。当时一些人称八股文为「敲门砖」意即考取功名后便可弃之如敝屣。曾经有人将八股文与「 鸦片 」、「 缠足 」并列,认为是荼毒中国人的三大害㠂 晚清时力主废除科举的 康有为 与 梁启超 两师徒,可算是一对才学与考试成绩䠍相乎的典型例子。 梁启超十二岁便兠学成为秀才,十七岁举人,被称为神章,算是科举得意。但梁启超中举后自诚「帖括之外不知有所谓经史也」,遇覠康有为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窍不通,反耠要拜老秀才康有为为师。相反,康有炠书香世家,家中有--,年少已熟读经史子集古今典籍。虽然康有为名满广东,但他十六岁成秀才,获贡生身分后 是乡试六试不售,失意科场二十载。十六岁时方才时来运转中举人,得以徒弟梁启超一同上京赴考,会试最终以首名及第成为会元,高中进进士

八股文这种死板的考试形式,在明初到清末的五百多年里,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使应试者都向酸腐迂拙、不学无术方向发展。科举制走向了死胡同,到1905年8月清廷废除了这一制度。

四、清朝科举考试制度

清朝科举考试分童子试和正试。其中童子试又分县试、府试、院试,只有通过了这三重考试才算是生员,也就是秀才。之后才能参加正试。而正试又包括乡试、会试、殿试,其中乡试中者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会试中者称之为贡士,其中第一名称为会元;殿试考中者称为进士,第一名称为状元。如果有人连续考中解元、会元、状元,那么就称此人“连中三元”。中国从622年唐高祖武德五年第一次科举考试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最后一次科举考试,历经1280

多年总共产生状元1400位其中“连中三元”者有15位。清朝296年的统治中,从1646年(顺治三年)开始科考到1905年(光绪三十一年)科举考试取消,共计考试112期,产生状元114位。这就有个疑问,在我们的印象中,应该是一次殿试只能产生一位状元,那为什么在112期考试中产生114位状元呢?后来,在看了《百家讲坛》纪连海老师的讲座后才知道。原来,在顺治九年和十二年,满汉单独分科考试,就是这两年各出了两各状元。所以在112期的考试中产生11 4位状元。而114位状元中又有三位是“连中三元”。他们是王玉壁、钱启、陈继昌。王玉壁是武科连中三元,是清朝唯一一个武科连中三元者,也是历史上唯一一个跨朝代的武科状元,这是因为他的“三元”是从明朝考到清朝的。在1636年明朝武科乡试中取得第一名1651年,顺治八年连续参加会试、殿试分别考中会、状元。所以说他是唯一跨朝代的连中三元;钱启在连中两元后,在殿试中,乾隆认为他都连中两元了,多不容易啊,于是九特批他免考定为状元。那么有父亲这么做,就会有儿子学着做,在嘉庆二十五年,广西人陈继昌再度连中三元,成为中国历史上第十五,也是最后一位连中三元者。

我们现在的考试,不管是中考、高考还是其他考试,基本上是采取“择优入取”制。而清朝的科举考试则不然,当时讲究的是省级平衡,在会试中,每个省出现28位举人参加考试,在这28个举人中就一个考中贡士,到皇帝那儿参加殿试,产生状元、榜眼、探花,而这三者是绝对不可能出现于同一个省的。考中的前十名,若第一名是北方的,那第二名,第三名就得是南方或西部的,讲究区域平衡。

附:历史上其他十二位连中三元者分别是:唐朝的催元翰,张又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xiang),杨置,王岩叟,冯京;金朝的孟宗献;元朝的王宗哲;明朝的黄观,商烙。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七
《科举考试对中国的影响》

科举考试对中国的影响

现今中国的教育是被受关注的一大问题,制度改了又改,到底为的是什么,又有什么意义?许多人不断地批评,批评过去,也批评现在。但实实在在地站在客观角度分析,答案会是怎样呢?或许通过对那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历史的研究,我们可以悟出些许。

那么多年的科举,成就与埋没的人才不可胜数,积极与消极的作用也无法一下子道清。暂且先了解以下它的发展里程吧。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

隋文帝于开皇十八年(598年)七月诏令了"诏京官五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斡济二科举人"的分科科举制度。

隋炀帝时,又扩大了分科范围,大业三年(607年)四月,炀帝诏令:"文武有职事者,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骁壮十科举人。"大业五月(609年)六月,又"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奋、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四科举人"。

“科举”一词就是从分科举人这一概念产生的。

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

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唐朝 -- 科举制度的完善

推翻隋朝的统治后,唐王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

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宋朝 -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公元960年,宋太祖赵匡胤发动“陈桥驿兵变”,夺取了后周政权,建立起北宋王朝。为进一步杜绝武将拥兵自重的状况,他任用文官主持军务。重文轻武,成为宋朝的基本国策。所以科举制度在宋代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

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誉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誉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 考生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

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元朝 -- 科举制度的中落

元代的政权是以蒙古贵族为主体。科举分为乡试、会试、御试三级,每三年一次。元朝统治者把全国各族人民分为四等: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是色目人(指西域各部及中亚地区各族人民),第三等是汉人,第四等是南人(指南宋统治下的江南汉人和西南各少数民族)。据《元史·选举志》、《续通考·选举》等书的记载统计,元代共举行科举世16次,仅录取进士1135人。汉族儒生想通过科举进入仕途非常困难。使得广大知识分子前途渺茫,被迫放弃学业,以至一时“天下习儒者少”。

明朝科举——科举制度的倒退

明代实行四级考试制,即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在院试以前有小考。

考生参加县试和府试及格者称“童生”。然后参加省、府所在地方书院考试,院试及格,称“生员”,俗称“秀才”或“相公”。秀才有参加乡试的资格。乡试三年一次,由皇帝派主考官主持。乡试都在秋天举行,这一年称“大比之年”,乡试考中的称“举人”,第一名称作“解元”。乡试第二年,在京城举行会试,举人才有资格参加。会试在春天举行,考中的称“贡生”,第一名称作“会元”。贡士要参加皇帝亲自主持的一场考试,这场考试叫“殿试”。殿试分三甲出榜,考中的都“进士”。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

明清乡、会试都考三场。而以头场八股文作得好坏作为能否录取的决定因素。所以读书人都把毕生的精力花费在八股文上。

八股文是一种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为题的应考文章。依照题义阐发其中的义理,禁止发挥自己的见解,也不许联系当前的现实政治。这种文章就是人云亦云地把《四书》《五经》的说法贯串成文,还美其名曰“代圣贤立言”。八股文的格式也非常死板,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等部分组成。后四部分都各有两股相互排比的文字,共为八股。这种文章不仅结构有死的程式,同时语言、句法、字数,甚至语气都有严格的限制。 正是成也八股、败也八股。科举制度至今最为人所诟病的原因,恰恰是这个始于明代的八股文。八股文束缚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扼杀了他们的创造精神,使他们失去了主体意识。读书人为了功名利禄,甘心受统治者收买,把科举当作出人头地的敲门砖。这时候科举制度已经没落,对社会发展不仅失去了积极意义,反而起着阻碍作用。从某种程度上说,八股取士也许是科举的一个倒退。

清朝科举——顶峰之后的衰落

说到清朝的科举不如先讲个故事,清太祖努尔哈赤天命十年,1625年,他下了一道命令,就是要屠杀汉族的生员,就是儒生知识分子。理由是所谓明朝的在辽东的生员暗通明朝,一旦查出进行处决。令下之后,有一些儒生就隐藏起来了,大约有三百人侥幸免于一死,但是他们沦为八旗的啊哈,就是奴仆。努尔哈赤死了之后,皇太极继位,皇太极就调整他父亲对汉人的政策。天聪三年,1629年,皇太极下了一道命令,就是对汉族的儒生下了一条命令,这道命令这样说:“诸贝勒府以下,及满、汉、蒙古家,所有生员,俱令考试。各家主毋得阻挠。有中者,仍以别丁偿之。”就是说各个贝勒,满、汉、蒙古家,如果有汉族的生员在那儿做奴仆的话,都要参加考试,不许阻挠。考中了怎么办?你缺额由政府给你补上。考试的结果有二百人取中。这二百人从八旗奴仆下面拔出来,免除奴仆的身份,还给予绸缎、布匹的奖励,当时绸缎、布匹是非常珍贵的。并且优惠两个兵的差徭,就是免除两个丁的徭役,这样做,历史记载叫做“天下大悦。”很多汉族人,汉族知识分子很高兴。到天聪八年,就是1634年,皇太极又下一道命令,就是再次录取汉族的生员,考试的结果,录取了228人,在这228人当中又进行了一次复试,录取了16个人作为举人,这16个举人后来就到了清朝的内三院,分配他们做文官。他们对清初的建设特别是文化的建设,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皇太极选拔汉族儒生,仅仅是清朝科举制度的前奏,还算不成一个科举制度。

清朝正式实行科举制度,是顺治入关以后。清军入关之后,大学士范文程上

了一道奏疏。范文程说:“治天下在得民心,士为秀民,士心得,则民心得矣!”就是说要治理中原这个天下,首先要得人心,士,知识分子是优秀之民,得了他们的心就得到了天下。当时的摄政王睿亲王多尔衮,看到这个奏疏之后就同意了,批准在全国实行科举考试。顺治二年,正式实行科举考试。

进士科考试是明清科举的主要形式,它共分为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不过,在此之前,读书人必须通过由本县知县主持的县试和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取得童生的身份,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在清朝,县试多在二月举行,而府试则在八月。

院试作为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主持考试的长官称学政,学台或宗师。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童生通过岁试,就算“进学”了,即成为国家的学生,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相公,就是优秀的人才。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方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科”。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一般在子,卯,午,酉年举行。考试分三场,一场三天,一共考九天。考期多在秋季八月,所以又称“秋闱”(闱指考场)。其正副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京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乡试有正式的考场,叫做贡院。贡院内建有一排排的号房,为考生住宿,答题之所。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又称“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举人有名额的规定,各个省不一样,大体上100人上下,举人里面的第一名叫做解元。乡试中举称乙榜。考中举人,不仅可以参加全国性考试,就是会试未能取中,也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其中会试是带有决定性的考试,而殿试只定名次,不存在被黜落的问题。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也就是丑,辰,未,戌年。京城的贡院就是今北京火车站北面贡院胡同的地方,贡院现在没有了,但是贡院胡同这个地名还存在。考场房舍大约有九千间,一排一排的,房子很小,宽大约4尺多一点,进深大约3尺多一点,高5尺多一点,这么一个人一个小屋。墙的两面有砖托,两层,隔成板,下面这个板就做板凳,上面那个板就做书桌。墙上有一个龛,里边装上蜡烛,装上吃的,喝的,一场考三天,三场考九天,就在这个小屋子里头,进去之后封门加锁。考期多在春季的二三月,故此会试又称“礼闱”,“春闱”。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命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内阁大学士担任,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士或六部尚书充任。清朝新录取的贡士,在殿试之殿试前还必须进行一次复试,复试结果,按成绩分为一,二,三等,这个等级对于以后授予官职有很重要的关系。

殿试也是在北京考,通常在皇宫太和殿前考试,所以叫“殿试”,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朝廷的考试,所以也叫“廷试”。殿试考试是一天,开始在天安门前考试,后来在太和殿前考试,有时候也在保和殿前考试,地点经常变化。大部分时间是在太和殿前考试,太和殿前,康熙的时候,露天,每人一个小桌,没有凳子,站着书写,时间是在阴历的三月或者四月。乾隆的时候,就统一定在四月二十一举行殿试。殿试考。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名,第一名称为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考中称为“甲榜”。按照清朝制度规定,殿试以后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八
《科举考试类别》

科举考试类别

童生试(院试)

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秋闱)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篇九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明清

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大体是一致的,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

正式考试共分四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读书人在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之前,要接受由本县知县主持的考试,俗称县试。县试通过后,再接受由知府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的称作“童生”。取得身份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童生的年龄有老少之分。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主持考试的长官是学政。学政由皇帝任命进干出身的翰林院、六部等官员到各省去任职。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试”。中中秀才就意味着脱离了平民阶层,开始进入统治阶级的圈子。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说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乡试有正规的考场,乡试共考三场,以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明清的科举考试采取弥封、糊名、誊录等做法来防范舞弊。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称乡试榜为“桂榜”。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会方式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翰林官充当。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干或六部尚书充任。会试考场的各种规矩,与乡试基本一致。殿试在名义上是由皇帝亲自主持。出榜分为三甲: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

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中了进干,功名就到了尽头。殿试以后还要进一次考试,即朝考。根据贡干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根据录取等级确定授予的官职。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不再参加朝考。(连中三元)

明清两朝的统治者都规定,科举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体作文章。八股文又叫“八经文”、“制艺”、“时艺”、“时文”等。由于文章题目主要出自四书,这种文化有固定的格式和一系列的清规戒律。文章须有破题(点明题目要旨)、承题(承接破题的意义作进一步的说明)等部分,然后有提比、两相比偶的文字,共计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同时封建统治者还规定,以朱熹的集注作为作八股文章的准绳。从形式到内容,都禁锢了知识分子的思想,使他们只能依照题意揣摩古人语气去宣扬封建的伦理道德。封建统治者既然把八股文作为控制人民思想、窒息各种反抗精神的重要工具。清乾隆后,院试、乡试、会议都必须考诗,称为贴诗。这是一种形式古板的诗体。 明清两朝国家一级的学校是国子监。国子监的长官为国子祭酒,其下又有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等官。国子监的学生称监生。明清时的监星主要有举监,由举人做监生的,叫举监。贡监,由秀才做监生的,叫贡监,也叫贡生。荫监,凭借父辈做官而成监生的,叫荫监。例监,以捐纳钱粟得为监生的,叫例监。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宋朝

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中,设立的考试科目很多,主要有进士科、制科、词科等,有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等。宋朝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州试时,由州之通判主持进干科考试,以州之录事参军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州试取中的考生于冬季集中到京城尚书省礼部,这些考生被称为“举子”、“贡生”省试后,皇帝要亲自主持殿试。这使录取的考生只能向皇帝感恩戴德。宋太宗时,把殿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甲,即赐进干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三级等级,同时在琼林苑赐宴,称闻喜宴。除了进士科受人尊崇外,制科也很受人青睐。最初制科考试是应考人直接接受皇帝的考试。因此,有人把制举考试称为“阁试”,把阁试及格通过称为“过阁”。在制科中,官员考取后可以升官,百姓考取后可以得官,而且分阶段产都免授边远偏僻地方的官职。宋代有词科,词科考试要求考生须博览古今,熟悉各种文体格式,它注重文章四六对偶、堆砌典故,讲求形式、技巧。与科举制相配合,也曾实行过“三舍法”取士。国子监学生分为上舍生、中舍生、外舍生三个等级。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外舍生升为内舍生,内舍生升上舍生。如果考至上舍上等,即可以直接授官;考至上舍中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殿试;考为上舍下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省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唐朝

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遍士人和官员都可以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大体有两种:一是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的州、县学馆的学生,称为生徒。他们在学校内考试合格之后,便可以参加朝廷于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也称为省试。二是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可以向所有的州、县官府报考。地方州、县逐级对他们进行考试,合格的人被送到京城长安参加尚书省的省试。这样的人叫作乡贡。唐代科举考试常的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科。有制举和武举。唐朝所设各科,以应考进士、明经的人最多。其中又以进士科最难考。武举始创于武则天时,唐代武举只实行了一段时间便停止了,但是却为后世开创了先例。制科是由皇帝特别召集一些官员和知名人士举行的考试,其中又可分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名目。制科是朝廷网罗非常人才的一种办法,但是往往不被人们敬重,以为非正途出身。唐代确立的科举制度马选官权力集中到朝廷,加强了中央的统治权力。科举制度为庶族中小地方、乃至出身寒微的平民知识分子开辟了一条升官的道路,因此受到中小地方和广大知识分子的拥护,人而增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基础。科举制度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致使天下读书人怀着“朝为田舍郎,墓登天子堂”的幻想。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元朝

元朝统治者最终实行科举取士,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笼络汉族中小地方和知识分子,从而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元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三级。在科举考试中存在着民族歧视。元朝的最高统治者规定,科举考试的试题都出自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考生答题时必须以程朱理学的观点和封建说教作为指导思想。

相关热词搜索:科举制度最高一级考试 唐朝科举最高级别考试 科举最高级别的考试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科举考试最高一级”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科举考试最高一级"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153163.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