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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管理制度

2016-01-20 08:43: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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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一
《经销商管理制度》

2011年经销商管理制度

1、目的

明确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经销商选择的条件,以及更好地为经销商提供服务,并更好地与经销商合作,达到互惠共赢。

2、适用范围

菩萨岩销售部各销售中心及各级经销商

3、内容

3.1总则

菩萨岩经销商是指:与菩萨岩签署经销合同,经菩萨岩授权,依据合同约定并遵照菩萨岩的各项规章政策,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合法销售菩萨岩产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菩萨岩坚持“服务客户、互惠共赢”的客户发展原则,与经销商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服务经销商,提升经销商满意度,与经销商共同开拓菩萨岩市场。

3.2 经销商的基本权利和业务

3.2.1经销商的基本权利

菩萨岩经销商在经销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以下权利:在授权范围内享有菩萨岩品牌的使用权;在授权区域内销售菩萨岩的产品并获取利润;享有菩萨岩提供的相关培训及参加相应级别会议的权利;享受菩萨岩提供的产品及售后方面的服务支持;对菩萨岩工作人员违反合同和公司政策的行为进行投诉并获得答复的权

利;经销商平台上发表意见、建议和评论的权利;对菩萨岩的各项销售政策在执行的前提下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达到级别划分标准的经销商有权利选择是否进入本级别客户。

3.2.2经销商履行的义务

经销商是菩萨岩的战略合作伙伴,是市场责任主体,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认可企业文化

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具有和菩萨岩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愿意与公司一同发展,维护公司的品牌形象,忠实履行合同。接受菩萨岩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2、配臵必要资源,积极开拓市场

配臵与销售任务相适应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仓储资源、运输资源、财务资源、信息资源。积极的推广和销售菩萨岩产品,合理使用市场支持费用,完成合同约定的销售任务。配合菩萨岩进行新品上市推广,努力调整产品结构。

3、维护市场秩序,市场形象,抵制违法行为

严格遵守授权的销售区域,遵守菩萨岩公司的价格体系;合理规范使用广告促销物料,充分宣传展示公司产品和文化;抵制和配合打击侵权、假冒伪劣产品和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经销商向其无经销权的市场销售菩萨岩产品达到 桶的即视为窜货行为,包括经销商直接窜货和经销商在本销售区域开发的下游市场

的经销商窜货。销售区域由经销合同为准。如发现向某区域客户运送产品的车辆在途中向其它市场卸货,无论数量多少,直接视为窜货。

4、树立服务消费者的理念

市场营销的观念是通过服务来达到客户满意,客户满意才能创造利润。“服务”是公司产品的“附加价值”,优质服务是现在市场竞争的一个有力的、不可缺少的策略和手段。良好的服务,不仅使客户甚为感激,更能赢得人心和订单。

5、完善配送体系,保障市场供应

储备合适库存,执行额定库存管理;加强仓储管理,管控产品日期,做到先进先出,完善配送工作,确保产品及时配送到终端客户。

3.3 经销商的选择

3.3.1经销商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

菩萨岩选择的经销商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在国家工商局正式注册(三证齐全),具有独立账号,具有经销饮用水的相应经营范围,能独立开展对外经营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关系及声誉,和工商、质监、卫生检疫等部门关系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3、具有操作授权市场相适应的资源配臵,财务状况良好;

4、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认可菩萨岩公司的企业文化和理念;

5、具有一定的饮用水或者相近行业销售经验,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和终端管控能力;

6、承诺履行本手册规定的经销商的各项义务。

3.3.2经销商的选择程序

选择和更换经销商需要通过“招商”程序选定经销商。招商程序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招商程序如下:

1、招商由销售部组织实施,招商前销售部应用便签的形式向总经理请示,总经理批准后开始招商;

2、在当地报纸或者电视台等媒体发布公开招商信息,发布信息时间维持3天以上,也可以经过市场调研邀请基本符合条件的公司参加,当地市场销售饮用水前三位的经销商必须邀请参加;

3、由各销售部的客户经理负责接待电话报名,详细记录报名参加者的相关信息;

4、由各销售部对报名的参加方进行初审,被选择的参加方应具备经销商的基本条件,条件适用上条的规定;

5、由各销售部向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发放由销售部统一下发格式的《招商文件》;

6、由销售部组建评审委员会,销售部经理和区域客户经理必须参加,直接负责业务代表必须参加,销售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

可以派员参加,评审委员会评委人数最少为三人;

7、公开洽谈和评估:参加方提交《招商文件》。评审委员会与每一参加方逐一洽谈和沟通,洽谈结束全体评委对参加方进行评估并进行实地考察评估;每个评委对每个参加方进行打分,打分使用统一《招商评分表》。全部洽谈结束后评审委员会进行合议,根据评委意见讨论确定中选方,合议过程必须制作会议纪要,全体评委签字;

8、参加方提交的《招商文件》、全体评委的《招商评分表》和会议纪要于结束后3天内原件交回销售部,销售部将审核并备案;

9、选定经销商后按照公司规定程序办理增加经销商程序;

10、选定经销商后签订《经销合同》,保证金到位,正式成为经销商;

11、每个通过初审的和邀请的参加方应该缴纳相应保证金,保证金用于保证招商过程中诚实信用,无虚假材料和虚假承诺。

3.3.3经销商合作关系的解除

当经销商有不履行经销商义务;违反合同情况较为严重;双方经营理念发生分歧;经营情况有较大变化;经营业绩不理想等情况,菩萨岩将终止《经销商合同》,停止与经销商的合作,具体情况适用经销商合同的约定。

3.4经销商履约保证金管理

3.4.1履约保证金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二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经销商的选择与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经销商,指与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签订了正式经销协

议的经销商。

第三条 经销商的权利:经销商是香溢酒业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者,保证经销商的利益是香溢酒业获利的

基本条件。香溢酒业将尽力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为经销商提供具有多种获益方式和多重激励措施的商务政策,确保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经销商有权利享受香溢酒业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的支持。

第四条 经销商的义务:经销商负责指定区域内香溢酒业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包括发现潜在客户、积极推

荐香溢酒业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定期走访客户、按时反馈信息、执行下达的销售计划等,同时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香溢酒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在违犯相关管理制度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 经销商管理模式

第五条 香溢酒业对经销商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模式。

第六条 经销商的选择:在每个销售区域中,依据经销商的自身条件、资金实力、销售经验等指标,选择

适合的经销商作为香溢酒业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愿意承担一定销售任务的有实力经销商为甲级经销商,其他愿意经销香溢系列白酒,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销商为乙级经销商。

第七条 经销商动态评价:香溢酒业每年对现有经销商进行评估,经销商根据评估结果,享有不同的商务

政策。

第八条 经销商的数量设置:依据不同销售区域的实际情况,每个销售区域可以选择1~5家甲级经销商。

第二章 经销商选择和评级制度

第九条 由销售部进行待开发经销商的选择,由市场部进行相应的评级,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部门经理审

核后提交给销售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 新经销商的选择评级标准

1. 甲级经销商的标准

1) 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

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2) 经销商必须具备2年以上的酒类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 经销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4) 经销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5) 经销商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销售场地和营业场所。

6) 经销商必须拥有5名以上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

发能力。

7) 愿意承担一定的销售任务。

8) 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

9) 经销商必须遵守双方在商业和技术上的保密规定。

10) 经销商愿意接受并遵守香溢酒业的制度。

2. 乙级经销商的标准

1) 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

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

2) 经销商必须具备1年以上的酒类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

3) 经销商必须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 经销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

5) 经销商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销售场地和营业场所。

6) 经销商必须拥有3名以上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

发能力。

7) 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

8) 经销商必须遵守双方在商业和技术上的保密规定。

9) 经销商愿意接受并遵守香溢酒业的制度。

第十一条

1. 经销商的选择程序 搜集经销商资料

销售部的渠道业务员负责了解和考察各区域内酒类经销企业的情况,对于有一定实力和经销香

溢酒业产品意愿的经销商,渠道业务员应建立“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 (见附录),并将档案

递交到销售部内勤统一管理。潜在经销商的资料搜集工作要随时进行,为新经销商的选择提供基础资料。

2. 确定待选经销商

销售部根据各区域产品的市场容量、产品的销量、经销网络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经销网络的发

展规划,按照“潜在客户档案——经销商”所记载的经销商状况和香溢酒业经销商选择标准,对潜在经销商进行筛选评价,确定有可能作为香溢酒业经销商的经销商作为待选对象。待选对象应多于香溢酒业准备发展的经销商数量,并安排进一步的调查。

3. 对待选经销商进行实地调查

销售部渠道维护主管和当地渠道业务员对目标经销商进行实地调查。与目标经销商交谈,了解

并核实该经销商的资金实力、人员状况、销售经验、经营情况、商业信用状况和经销香溢产品的意愿,初步洽谈双方合作事宜。

4. 提出新经销商申请

在调查结束后,根据谈判情况确定该潜在经销商是否可作为香溢酒业的待选经销商,提出新经

销商评定意见,并填写“新经销商申请表” (见附录)。销售部经理将填写的“新经销商申请表”,提交给总经理审批。

5. 与目标经销商谈判并签订经销协议

总经理同意后,由销售部经理负责与目标经销商的谈判,核实经销商的实际状况,并代表香溢

酒业与其签订“经销协议”,代表经销商方签订“经销协议”的人必须是新经销单位的法人代表。将新经销商的基本资料移交市场开发部的相关部门,进行档案代码设定、资料登记、存档。

第十二条

1. 对已有经销商的年度评估制度 公司对所有的经销商每年要进行一次评估, 通过评估全面地总结该经销商的全年经营情况、合作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年度的总体合作对策,评估项目见“经销商年度评估表” 2.

3. 渠道业务员负责对所管理区域内的各个经销商进行年度评估 评估进行时间原则上为当年的最后一个工作周和次年的第一个工作周, 具体时间由销售部安排。渠道业务员必须在要求时间完成评估,将“经销商年度评估表”交销售部经理审阅并交市场部存档

4. 销售部经理综合各区的经销商的年度评估填写“经销商调整报告”,提交销售副总审核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将对经销商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章 对经销商的支持制度

第十三条

1.

2. 对经销商的广告、促销宣传支持 市场部根据公司营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广告宣传、巡展和促销活动。 经销商有义务进行香溢产品的促销活动。香溢酒业鼓励经销商在所辖区域进行香溢产品的促销宣传活动,但经销商针对香溢产品的广告、促销宣传活动需要提前通知香溢酒业市场部,内容包括宣传媒介、时间、费用及活动内容等。

第十四条

1. 对经销商的培训支持 香溢酒业免费对经销商提供统一培训和日常培训的支持。培训的目的,一是对企业形象和产品的推介,二是提高经销商的管理素质。

2.

3.

4. 统一培训定期由市场部组织实施。 日常培训由渠道业务员不定期进行实施。 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销售技巧,管理能力的提升,香溢酒业形象和品牌的推广介绍,香溢酒业产品特性介绍,香溢酒业的销售政策、商务政策宣传,介绍香溢酒业的营销策略和方法,市场环境与本区域目标市场分析方法等。

第四章 经销商的区域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所有经销商都必须严格按照销售经销协议所签订的区域进行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跨区域销售行为系指发票抬头所在地超出经销商规定销售区域的销售行为。如发票抬头所

在地为香溢酒业的未确定区域,则上述不一致销售行为不视作跨区域销售行为。对于全国性的连锁终端的统一采购,全国铺货的情况则不受此条款的限制。

第十七条 在市场区域管理中,签订经销协议的经销商自行发展的未与香溢酒业签订经销协议的批发

商,在经销过程中出现的跨区域销售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香溢酒业将通知该经销商暂停对违规批发商的供货。否则合约经销商将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八条 跨区域销售的判定办法:通过经销商相互举报、市场部调查取证核实的方式来认定跨区域

销售行为。

第十九条 对于违反规定跨区销售对香溢酒业的销售造成严重影响的经销商,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

暂停供货、取消年度返利直至取消经销资格的处罚。被侵犯权益的经销商在窜货等取证确认后将从违规经销商处获得一定程度的补偿。

第二十条 经销商有责任和义务协助香溢酒业搞好所辖区域的市场规范工作。

第二十一条 香溢酒业的渠道业务员执行对所负责区域的经销商的每周拜访和每月库存报表制度,经销商

有责任和义务提供相关的信息。具体信息参见“经销商每周拜访表”和“经销商每月库存报表“所列。

第五章 经销商付款、提货制度

第二十二条 香溢酒业原则上对经销商实行现款结算,全额支付制度,经销商将全额货款转入香溢酒业账

户,香溢酒业在收到经销商货款后,由香溢酒业物流部组织发货。

第二十三条 经销商提货方式分上门提货和由香溢酒业送货两种,具体过程可参见《销售发货流程》及相

应的程序文件。其中由香溢酒业送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等原则上由香溢酒业承担。

第六章 定价返利政策

第二十四条 香溢酒业对甲、乙级经销商实行完全统一的出货价格。

第二十五条 对于未严重违反香溢酒业相关制度政策的各经销商按每年度完成的销量结果,享受不同等级

的年终返利政策,返利政策的制定原则是完成任务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享受的返利点数或额度应有实质性差异,以保证激励的效果。

第二十六条 在同一级别的经销商之间也应体现差别,完成情况较好的经销商应获得更多的返利,而完成

情况较差的经销商则相应降低返利点数或额度。与此同时,对于甲乙级经销商实行年度动态升降级制度,乙级经销商销量排名前三位的原则上下一年度可直接升入甲级,甲级经销商销量排名末三位的下一年度原则上降为乙级。

第七章 经销协议的终止与续签

第二十七条 香溢酒业与经销商所签订的经销协议有效期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八条 经销协议期满,如经销商不愿续签时,由香溢酒业结算该经销商所得返利,终止协议;如经

销商希望继续签订经销协议,需要于合同期满一个月前提出书面申请,由香溢酒业根据协议有效期期间经销商的表现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协议。

第二十九条 经销协议期满,如香溢酒业不愿续签时,需要于经销协议期满一个月前书面通知经销商。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三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市场秩序,强化物流、价格管理力度,控制窜货和低价销售行为,保护公司和经销商利益,严肃市场纪律,确保????”良性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区域经销商选择标准

原则上按行政区域划分设定。

经销商选择标准:资信好、资金实力强、网络健全、仓储和物流能力强、终端意识及能力强、社会资源丰富(团购能力强)等。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所有分销商分为A类分销商、B类分销商和C类经销商。

A类经销商

1、首次进货???产品????万元以上。

2、年销量????万元以上。

3、保证金??万元。

B类经销商

1、首次进货???产品??万元以上。

2、年销量???万元以上。

3、保证金??万元。

C类经销商

1、首次进货???产品??万元以上。

2、年销量??万元以上。

3、保证金??万元。

三、经销商定位

产品销售、市场拓展的合作伙伴。主要职能为:市场仓储、资金流转、产品分销(主要是终端直供)、区域网络开发建设与维护、终端工作的配合、执行和维护“??”公司制定的市场政策、团购销售。

四、终端分配及报备制度

1、终端分配制度:

公司原则上按所辖区域分配终端进店数。经销商自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A类店(由甲方制定标准考核)总进店数60%以上,两个月内完成A类店总进店数80%以上,三个月内完成全部总进店数。

2、终端报备制度:

(1)经销商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将所辖区域内所有准备进店的名称及相关资料(地址、档次等)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备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进店任务。

(2)对新发现终端店不按区域划分,发现者在第一时间内以传真方式报公司备案,公司收到传真二个工作日内,根据先后秩序发给确认书.第一进店人应在十日内完成进店。在此期间其他经销商不能去谈进店事宜。十日之后若未完成进店,公司通知第二进店人去实施进店。

以上报备终端进店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公司有权将该店进店权划规第二家经销商(新店进店对每位保护者只有十天时间保护,以此类推)。

3终端保护制:公司对经销商所供终端,实行保护。不允许其他网内经销商去供货。公司只对指定终端供货商市场支持。

五、市场管理

1、公司销售部:

(1)负责对所辖区域“??/?”的物流、价格、促销、窜货、低价销售等市场情况的监督、检查、清理和维护工作。

(2)对区域内经销商物流及价格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进行检查,真实、准确了解经销商库存及价格执行情况。

(3)凡发生窜货或低价销售行为,须快速及时进行控制和处理。

2、经销商:

(1)申报“??”要货计划,须经片区经理签字确认后,由片区经理于每月10日前将次月的销售计划提报到公司营销部。公司营销部根据经销商的实际销势审核要货计划,提交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后执行。

(2)负责对其下属分销单位的物流走向进行管理,建立相关的价格、物流管控措施,如保证金制度等。

(3)配合公司管理人员开展各项市场管理工作。

3、促销品管理办法:

(1)各区域根据促销品的市场需求(终端、商场管理人员促销品,终端、商场一般促销人员促销品)向公司申报方案,提出促销品使用计划。

(2)在促销品使用计划方案报公司批准后,公司依据《促销品发运清单》,在发货中随货发运。特殊情况需要紧急发运的报公司领导批准。

(3)促销品必须由各区域我公司人员统一管理、发放。

(4)促销品必须按活动进程发放,领用人员和促销品领用单位必须有领用手续。并建立相应档案和受赠人资料。

(5)促销品必须与经销商的进货量相匹配,公司片区经理及业务员必须加强监控,并对此负责。相关责任人必须审核签字。

六、本办法中所针对的市场行为定义

1、窜货:指经销商违反公司对其指定销售区域的界定,将产品销售到规定区域外的行为。

2、低价销售:指经销商违反公司规定价格体系限制,在自身所辖区域内以低于最低限价的价格进行配送和销售。(异地低价销售按窜货行为处理)

七、窜货的鉴定

1、销售区域的界定:公司根据现有区域规划,以及经销合同确定经销商的销售区域。

2、鉴定:①1件以上“???”流入异地批发市场或零售环节进行销售;②2件以上“???”流入当地批发市场进行销售:③3件以上“????”异地团购不予备案的行为;④团购产品流入市场进行销售的行为;⑤异地连锁店配送不予备案行为;⑥公司认为其他宜以窜货界定的行为。

八、低价销售的鉴定

低价销售的鉴定:根据公司制定的当年度“”价格体系,某一经销单位在自身所辖区域内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配送和销售(异地低价销售按窜货行为处理)。

九、窜货和低价销售行为应对的市场措施

1、市场管理保证金:

(1)经销单位为取得在指定区域的经销权,必须交纳1 —3万元的市场保证金,公司按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市场管理保证金进行保管、考核和惩扣。

(2)归口销售区域,经销单位其下属分销单位,必须交纳1-2万元的市场管理保证金,经销单位依据我公司保证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市场管理保证金进行保管、考核和惩扣。 (3)与公司签订专销合同的经销单位需按合同规定交清市场管理保证金,对未交纳的经销单位及被处罚后未补交齐保证金的经销单位,公司将给予暂停发货的处罚直至缴清为止。 2、计划配给制:

申报月计划指标及订单审批工作流程

(1)经销商填写定货单→片区经理签字确认→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2)须提前10日报次月销售计划。

(3)经销商必须根据计划指标现款购货,并于当月执行完毕。

3、市场收购:

(1)收购条件:A地产品窜至B地,对B地市场价格造成较大冲击。

(2)收购程序:如A地产品窜至B地,B地经销商或片区专职人员认为该批货物会对B地价格造成较大的冲击,经公司管理人员确认收购数量,报公司领导审批后,由公司组织被窜方经销商进行市场收购;公司管理人员,被窜方经销商按当地市场价格组织收购,收购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差价、运费、被毁外包装费用以及相关人员在处理期间在滞留地发生的相关费用等)由窜货方经销商全额承担。

十、窜货和低价销售行为的处理

1、蓄意把外箱编码、产品编码和防伪标识涂抹或损坏,公司可授权市场管理人员按标识不全,请当地执法部门按涉嫌制售假冒产品进行处理。

2、经销商:凡出现一次窜货或低价销售行为,扣除窜货方经销商全部保证金外另罚款2-5万元;当年内出现二次窜货或低价销售行为,扣除窜货方经销商全部保证金及罚款2-8万元,并立即断货,取消其“???”经销权;特约专销客户须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3、经销商下属二级批发商:经销商下属二级批发商如有窜货或低价销售行为,公司只针对经销商进行处罚,同时要求该经销商对二级批发商采取控货、断货、扣发保证金等相应的管理措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四
《经销商管理制度》

销售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 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2章 对经销商的要求

第3条 经销商的经销区域

(1)经销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合同预定来执行。

(2)经销商如要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经销活动,应事前与本企业联络,取得认可才可进行经销活动。

(3)一般情况下,本企业必须对此经销商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方可授权。

第4条 经销商经营的产品要求,经销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企业生产、附有公司商标的产品。

第5条 销售责任额要求,此项依合同约定进行。

第6条 销售价格

(1)经销商销售产品价格必须信照本企业的规定进行。

(2)特殊情况时,须经双方协议,经本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 交易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

第3章 关于货物的约定

第8条 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经销商交货的地点。

(2)如经销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由经销商负担。

第9条 退货:当货品与经销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产品不合格、责任明显为企业所有时,才能接受退货条件。

第10条 暂停出货:经销商如未能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4章 经销商付款奖励办法

第11条 奖励对象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的企业品牌所属经销商。

第12条 经销商付款奖励宗旨

(1)激励经销商全额付款销售业务。

(2)全面拓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

(3)力争使未能以现金购买的客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

(4)吸引欲对其他品牌分期购买的顾客。

第5章 保密规定

第13条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章 关天代理的约定

第2条 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1)代理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

(2)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

(3)在某种情况下,企业必须估计此代理商与其他代理商的竞争情况,对此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才认可。

第3条 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本公司生产、附有××商标的产品。

第4条 销售责任额

(1)代理商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3条规定的产品的总额。

(2)代理商需于每月25日之前,向企业提出下个月的销售预定额。

第5条 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下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

第6条 销售价格

(1)本企业批发给代理商的产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价格,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

(2)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须经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 交易保证金:代理商须根据交易额,事前缴付××万元给本企业,

作为交易保证金。

第8条 相关资料的提出:代理商需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录、预计客户名录、销售计划等)给企业

第9条 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代理商交货的地点,如代理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2)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由代理商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企业与代理商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10条 退货:只有当货品与代理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才接受代理商的退货。

第11条 付款条件:货款的缴付以每月20日为期限,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货款应于下月10日缴齐。前项付款从付款日算起,以90日内到期汇总支票为主。

第12条 暂停现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3条 对代理商的支持措施: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与本企业各代理商之间的互助关系,本制度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持措施(略)。

第14条 交易奖励措施

(1)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商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去年同期三个月平均额的三成以上,可享受下列回扣优待。

A、超过三成者:3%。

B、超过四成者:4%。

C、超过五成者:5%

D、超过六成者:7%。

以上计算是以三个月为单位,即“1-3个月”、“4-6个月”、“10-12个月”

(2)前项奖金的计算及回扣是以该期的最后一个月为计算基准月。

第15条 代理商的优惠条件:代理商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商协会,将可享受代理商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和竟争对手的经营资料及其他各特惠条件。

第16条 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制造第3条中的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订立契约,进行买卖。

第3章 关于进货流程的约定

第17条 订货管理

(1)订货日期:代理商应该在每月五日以前预报下月可能订货,以便企业及时备货。预订属估算性质,仅做参考,实际执行按代理商正式订单为准。

(2)订货申请单:预订货品应填写《订货申请单》,经总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传真给大区经理;同时按订货总价的10%支付定金,如定金未付至企业,则订单无效。

(3)款到发货:代理商应在企业确认的发货日期之前将全部货款付至企业指定账户,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因货款未到导致的发货延误企业不负责任。

(4)订货汇总:渠道经理负责与所辖地区代理商确认订货,履行程序并汇总报告企业。

第18条 付款管理

(1)全额汇款:企业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代理商为保证及时供货,应在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五
《经销商管理规定》

经销商管理规定

为充分发挥产销双方的资源优势,促进和扩大公司产品销售的规模,并保证产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经销商管理规定》。

一、具有一定规模公司或具有较好社会关系的个人签订经销协议后,正式成为公司指定地区或领域的经销商。

二、 经销商的基本条件:

(一) 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

(二) 三年以上建材、建筑业的专业背景;

(三) 专注于建筑事业的发展;

(四) 能够独立运作工程项目,并完成一定规模的综合销售任务;

(五) 具有广泛的销售网络、社会关系及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 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有良好的管理、营销能力;

(七) 能够有效地向客户提供本公司产品相关的服务;

(八) 能够及时收集并反馈用户的需求信息。

三、 经销商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营销管理制度,共同维护品牌的发展及公司的产品形象,在销售和施工过程中不得违反工艺操作,严禁掺假使假, 严禁以次充好。

四、经销商如何开展工程业务

(一)一般工程业务流程:

工程信息收集--选择目标客户重点公关--制订项目销售计划--样板制作--投标--合同签订--项目施工与管理--工程结算--工程收款。

(二) 工程业务开展的关键事项:

1、不盲目追求不适合公司体系的工程业务

2、工程项目一经确定,即要全力以赴

3、注意在工作过程中收集相关资源,如施工队伍

4、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工程条件,注意规避风险

5、注重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成本管理和质量管理

五、如何准确有效的订货

(一)、正式订货前详细核算工程用料,并征求区域经理意见

(二)、详细阅读所订产品技术手册及施工工艺

(三)、阅读经销协议中的相关订货条款

(四)、订货只能以书面形式发至公司商务部

(五)、订货单中应详细注明订货需求

(六)、运输破损时应在签收单中注明,并拍照记录

六、如何快速获得服务支持

(一)、公司对外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1、市场部——负责北京以外的全国外埠市场的统一开发和管理;

2、区域经理——隶属公司市场部及各大区总监,为经销商提供全面销售支持,但区域经理无权从事以下工作:

1) 直接操作工程订单;

2) 参与经销商内部管理;

3) 代为经销商直接管理工程施工;

4) 与经销商之间有直接利益往来;

3、商务部——负责经销商各类订单的接收、处理和收款;

4、技术部——负责技术咨询和施工指导;

5、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运输及样品样板制作;

紧急事务、特殊情况或权责不明事务可直接向市场部负责人寻求帮助。

七、投诉

(一)、经销商有任何不满意事务均可投诉;

(二)、市场部负责接收经销商投诉;

(三)、特殊重要事务可直接向总经理投诉;

(四)、质量投诉的处理主要依据相关技术标准,相关产品说明书,产品订单要求等;

(五)、投诉以书面形式提交。

八、奖励政策:

(一)年销售任务≥50万,低于100万:

执行公司标准折扣价格,实现100%的回款,经销商可享受实际销售额1%的广告宣传品配送或货物等价配送政策,可任选:

1、 广告宣传品包括:FS统一工作服、安全帽、标准、现场样板制作见具体细则等;

2、 广告宣传品计费标准:工作服30元/套、安全帽30元/顶和60元/顶、标准样板20元/块、非标准样板50/块、展示样板及展架一套5000元/套,现场样板制作500元/次;

(二)年销售任务≥100万,低于300万:

经销商在协议期限内,完成指定销售任务,执行公司标准折扣价格,实现100%的回款,在考核过程中无拖欠货款行为,可享受实际销售额2%的广告宣传品配送政策或货物等价配送政策,可任选;

(三)年销售任务≥300万,低于600万:

经销商在协议期限内,完成指定销售任务,执行公司标准折扣价格,实现100%的回款,在考核过程中无拖欠货款行为,可享受实际销售额1%的广告宣传品配送政策及2%货物等价配送政策;

(四)年销售任务≥600万,低于1000万:

经销商在协议期限内,完成指定销售任务,执行公司标准折扣价格,实现100%的回款,在考核过程中无拖欠货款行为,可享受实际销售额1%的广告宣传品配送政策及3%货物等价配送政策;

(五)年销售任务≥1000万,低于2000万:

经销商在协议期限内,完成指定销售任务,执行公司标准折扣价格,实现100%的回款,在考核过程中无拖欠货款行为,可享受实际销售额1%的广告宣传品配送政策及4%货物等价配送政策;

(六)年销售任务≥2000万:

经销商在协议期限内,完成指定销售任务,执行公司标准折扣价格,实现100%的回款,在考核过程中无拖欠货款行为,可享受实际销售额1%的广告宣传品配送政策及5%货物等价配送政策;

(七)给予经销商的返利不直接兑换现金,返利金额用于冲抵下一年度的进货款;

(八)当年返利不计入下一年度返利的计算基数。

九、经销商如存在违规行为,公司将采取扣减相关奖励,取消经销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十、 宣传资料发放标准:

(一)公司简介、BW技术手册、DP技术手册、资质证书、产品单页、手提袋等宣传资料实行配额制,每销售10万配送50本,新开发经销商配送50本,超出部分按成本价收费;

(二)色卡每销售50万配送一份,新开发经销商配送一份;

(三)各类资质证书、产品最新检测报告可在公司网站相应地点下载或由区域经理提供一套,经销商作为原件留存,自行复印使用。 十一、 样YQ样板服务申请流程标准

(一) 服务内容

1、 样YQ:按照客户要求制作的公司现有T、BW产品的样品YQ,包括公司库存的部分外购辅材,均由公司统一包装;

2、 标准样板:按照客户要求制作的公司现有T、BW工艺的产品样板,规格为10cm×12cm、 20cm×30cm、40cm×52cm,均由公司统一包装;

3、 现场样板制作:按照客户要求到工程现场制作的公司现有T、BW工艺的现场样板,规格不超过3M2,均由公司统一装饰完成;

4、 技术服务:按照客户要求对使用公司现有T、BW工艺的工程现场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问题处理。

(二) 申请流程

经销商提出服务申请,应以工程名义提出,该工程需在商务中心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六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概要

为贯彻福瑞斯特家具产品2011年营销策略,使福瑞斯特家具产品的经销体系面对市场的发展趋于合理化,以保证福瑞斯特家具产品销售渠道的更加畅通,特制定本制度。

二、客户的界定

从总公司直接进货或从办事处进货的经销商。

三、经销商管理的原则与管理内容

1.经销商管理的原则

(1)详尽务实:经销商资料力求详尽、全面具体;管理方法从实际出发,操作性要强。

(2)主次分明:经销商要分清主次,分级管理,管理工作要区分缓急。

(3)动态管理:市场在不断变化,对经销商的认识和了解也在不断深化,因而要随时调整经销商管理的工作重点。

2.经销商管理的内容:

根据福瑞斯特家具产品营销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经销商管理的内容界定如下:

公司直接发货或办事处发货的经销商管理办法及表格汇编;

第二章 经销商管理办法

一、概要

实现福瑞斯特家具产品2011年销售网络建设规划,优化网络结构,增加经销商的经营信心和决心,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经销商选择

主要考虑经销商的经营规模、资金实力、销售店面的地点、客流量、价格规范性等。各业务区域根据市场状况,参考以上选择项目,制定规范性的文件,由分管业务员完成后分析,选择经销商。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营销能力。严格按照《福瑞斯特木门标准及程序》执行。

三、各业务区域对现有的经销商制定档案,经销商档案内容如下:

1.经销商资料及其它基本资料:

经销商资料:经销商类别、名称、地址、联络电话、单位编号、经营性

质、经营规模、建立时间、信用级别、对我公司的忠诚度。

其它基本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各项证明书等。

2.经销商特征资料:资金实力、发展潜力、经营观念、经营方向、经营政策、内部管理状况、企业文化、经营历史等。

3.业务状况资料:财务表现、销售变动趋势、经营管理人员及业务员的素质品行,与其它竞争对手的关系,与本公司的业务关系及合作态度等。

4.公关资料:经销商的性格兴趣、年龄、工作经历、作风、家庭状况、社会关系情况、最适合的激励方式和激励程度等。

四、经销商访问

以所有的现有经销商,各业务区域组织指导、督促、检查业务人员开展拜访并做好记录,该问应以合理的频度定期进行。

五、销售状况管理

各业务区域应根据与经销商所签订协议的目标销量,每月进行分析,填写业务区域经销商销售状况分析表。

六、总部管理及评估

经销商管理工作原则是由各业务区域具体执行,总部负责对各业务区域不定期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做出相应的奖罚。

七、推进目标

1.通过市场管理办法,加强对区域指定经销商的激励机制,激发经销商经营皇明产品的信心和决心。

2.通过市场管理办法配合2001年营销政策,加强市场监控力度,维护品牌形象,优化批发网络。

八、业务区域管理条例

作为皇明产品的一线销售组织,业务区域自身对经销商管理承担着直接责任。

1.业务区域管理条例

(1)区域内零售价不低于产品零售指导价。

(2)区域内经销商没有跨区域销售者。

(3)公众媒体中未发现区域内产品售价低于零售指导价。

(4)及时发现和反映其他地区以低价冲击本地区市场并能提供确凿依据。

(5)根据总部销售管理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销售情报信息。

(6)促销管理符合规范,用户档案真实、及时。

(7)现场符合CI要求,样品处理及时,现场POP招贴、海报、宣传单页齐全到位。

(8)促销活动组织有力,但对市场统一价格、批发渠道无明显冲击。

(9)对市场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并组织实施,效果较好。

2.市场管理金奖、银奖评定

金奖:条例中1~4条完全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三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银奖:条例中1~4条基本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奖励及发放

金奖:A类业务区域?万元,B类业务区域?万元,C类业务区域?万元,D类业务区域?万元

银奖:A类业务区域?万元,B类业务区域?万元,C类业务区域?万元,D类业务区域?万元

奖励每季度评价、发放一次

其中,奖金的20%作为区域经理奖励,80%作为区域业务代表和其它人员的奖励,分配方案须报销售公司备案。

3.市场管理黄牌、红牌

黄牌:条例1~4条中有二条以下违反,但程度尚轻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下操作不力者。

红牌:条例1~4条中有三条以上违反且程度严重;5~9条中有二条以上操作不力者;有连续两次黄牌者。

黄牌、红牌处罚:

扣除本季度市场管理奖。

黄牌者,总部通报批评并责其改正、处理。

红牌者,总部对区域经理及直接责任者扣罚其销售提成的10%~30%直至调离、降级等。

4.业务区域市场管理评估表

作为总部职能部门对区域市场管理的评估和处理意见。

五、经销商市场管理办法

1.经销商管理条例:

(1)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价格不低于零售指导价。

(2)阶段内未出现跨区域销售现象者。

(3)在公众媒体上从未以售价低于厂价进行宣传者。

(4)控制其分销商,不使出现跨区域销售者。

(5)不跨区域进货,严格从指定区域进货或直接从公司进货。

(6)现场符合CI要求,与厂方合作处理样品及时及时。现场POP、招贴、海报、单页齐全;及时提供销售情况信息。

(7)促销活动组织有力,但对市场价格、销售渠道无明显冲击者。

(8)分销商终端管理规范,配货及时,促销员配合有力。

(9)对市场管理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全力以赴配合厂家组织实施。

2.经销商市场管理金奖、银奖评定

金奖:条例中1~4条完全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三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银奖:条例中1~4条基本遵守并且销售计划完成85%以上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上执行较好者。

奖励及发放

金奖: ? 万元

银奖: ? 万元

奖励每季度评价、发放一次

3.市场管理黄牌、红牌

黄牌:条例1~4条中有二条以下违反,但程度尚轻者;5~9条中有二条以下操作不力者。

红牌:条例1~4条中有三条以上违反且程度严重;5~9条中有二条以上操作不力者;有连续两次黄牌者。

黄牌、红牌处罚:

扣除本季度市场管理奖。

黄牌者,总部专函通报经销商并要求其收回商品。

红牌者,根据销售政策扣罚拥金,并控制货源,直至取消其经销商资格。

4.经销商市场管理评估表

作为公司对经销商市场管理的评估和奖罚意见。

九、经销网络建设

根据市场结构,制定合理的年度月度网络开发计划,目标责任到人。网络开发完成率纳入区域业务人员工资考核体系,占工资总额的?%,月完成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七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湖南省茶业集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一月

目 录

一、前 言 ................................................ 3

二、总 则 ................................................ 4

三、经销商要求 ........................................... 5

四、经销商权利和义务 ..................................... 6

五、日常工作 ............................................. 6

六、价格、窜货管理 ....................................... 7

七、保密 ................................................. 8

八、销售管理 ............................................. 8

九、 交易与结算 ......................................... 10

十、考评与辅导 .......................................... 11

十一、违规处罚 .......................................... 12

十一、附 则 ............................................. 13

一、前 言

为加强对经销商的统一管理,规范各区域经销商行为,确保"公司产品"在各代理区域的顺利销售,特依据如下原则制定经销商管理制度,望各级经销商认真贯彻、严格遵守。

1、谨慎性原则

本着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各级经销商的市场拓展与产品销售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规定的工作程序,不可草率行事。

2、风险性原则

公司将尽可能地减少各级经销商的市场风险。

3、区域性原则

各经销商均负责一定区域的产品销售工作,在一定区域内经销商是唯一的,决不允许跨地区销售。原则上以县级行政区域作为划分代理销售区域的最小单位。

4、价格统一原则

产品的销售价格统一,经销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价格,特殊情况需变动零售价格时,需经过公司书面确认后方能执行。

5、计划管理原则

对经销商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经销商下达销售计划,实行月查、季评比、年总结。年终按照相关规定对经销商进行销售返点奖励。

6、积极协助原则

公司积极配合各经销商的工作,对于经销商在销售工作中遇到的

问题积极配合解决。

7、诚信的原则

双方必须诚实有信用,决不提供虚假信息。

8、严格管理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经销商,坚决按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取消代理资格,决不姑息迁就。

9、双方共赢原则

公司的目标是与经销商共赢,共同发展。

10、长期性原则

公司立足市场,与经销商长期协作,确保经销商积极放心地进行市场销售工作。

二、总 则

1、代理期限一般为三年,经销商协议实行一年一签制,各地州(地区)原则上只设一名地级经销商;

2、本制度规定公司特许经销商(以下称经销商)权限、运作及业务处理等相关事项,旨在使公司与各经销商之间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3、经销商经公司授权并自加盟协议书生效之日起,应严格依照协议的规定和公司渠道部门的要求,在独立经营的原则下,负责代理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宣传促销、售后服务、外部环境协调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

4、公司确定的经销商应遵循公司的规定从事代理活动,不得做出

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各经销商应积极收集本行业信息,尤其是公司产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反馈市场信息,以利于公司对企业及产品形象做宣传,进一步加强销售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6、经销商在各自代理区域内,应积极办理产品入市手续,妥善处理与各方的关系,并做好建档工作,同时积极做好售前、售中、售后工作。

三、经销商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营业执照正本、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文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签定代理协议后即成为公司合法经销商。

2、 应具备良好的经营规模、办公条件、设备及人员,有固定的营业场所,良好的资信能力和商业信誉。

3、 各经销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在所辖管区域内进行业务运作及处理;

4、 愿意专心经营公司产品,并对产品、对市场充满信心;

5、 能够诚实经营并接受公司的经营指导,保持与公司战略决策的一致性;

6、 全面赞同公司各项制度,并能积极参加公司为各经销商所举办的各种活动;

7、 必须具有一定的销售网络,有能力在短期内将市场拓展开。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八
《经销商管理制度》

××××科技有限公司经销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条 本制度由市场营销部制定,总经理审核后执行。

第2章 对经销商的要求

第3条 经销商的经销区域

(1)经销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合预定来执行。

(2)经销商仅限在指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若因特殊原因产生跨区域销售可能时,应向公司书面报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进行销售。

(3)一般情况下,本企业必须对此经销商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方可授权。

第4条 经销商经营的产品要求,经销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企业生产、附有公司商标的产品。

第5条 销售责任额要求,此项依合同约定进行。

第6条 销售价格

(1)经销商销售产品价格必须信照本企业的规定进行。

(2)特殊情况时,须经双方协议,经本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 交易保证金,依合同约定执行。

第3章 关于货物的约定

第8条 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经销商交货的地点。

(2)如经销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则产品的运费由经销商负担。

第9条 退货:当货品与经销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产品不合格、责任明显为企业所有时,才能接受退货条件。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0条 暂停出货:经销商如未能履行按时付款的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4章 经销商奖励办法

第11条 奖励对象为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销售计划的企业品牌所属经销商。

第12条 经销商付款奖励宗旨

(1)经销商推行现金付款销售业务,对工程项目订单采用 付款政策。

(2)全面拓展企业产品的销售渠道。

(3)吸引欲对其他品牌购买的顾客。

第5章 保密规定

第13条 经销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章 经销商区域设立原则

第14条 艾尔公司为保证销售渠道的畅通不做直销销售,所有销售都由经销商完成,并大力扶植各地经销商,经销商设立分为区域总经销商、区域一级经销商、区域二级经销商和项目经销商等

(1) 省域一般可以设立3-5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经销商

(2) 直辖市、省会城市可以设立一家总经销商,如无总经销商可以设立1-2家一级经销商及二级

经销商。

(3) 中小城市可以设立本区域内经销商或项目经销商。

对各地的销售为避免恶意竞争建立报备制度,经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对跟踪的项目予以向公司

报备,并根据项目进展每十天向公司报告跟定情况,超过30天不报告报备解除。

代理商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本制度规定本企业与代理商之间的有关交易事项。

第2章 关天代理的约定

第2条 代理商的销售区域

(1)代理商可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

(2)代理商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

(3)在某种情况下,企业必须估计此代理商与其他代理商的竞争情况,对此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才认可。

第3条 经营产品:代理商所经营的产品必须是由本公司生产、附有air商标的产品。

第4条 销售责任额

(1)代理商的每月销售责任额为 万元以上,但此责任额必须是第3条规定的产品的总额。

(2)代理商需于每月25日之前,向企业提出下个月的销售预定额。

第5条 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商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下企业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

第6条 销售价格

(1)本企业批发给代理商的产品价格与代理商卖给顾客的价格,必须依照另外规定的价格表来进行。

(2)前项的价格如发生变更,前者须经双方协议,后者须经企业的认可方可实施。

第7条 交易保证金:代理商须根据交易额,事前缴付 万元给本企业,作为交易保证金,从第一次提货开始作为货款逐步冲减保证金。

第8条 相关资料的提出:代理商需提供必要的资料(如客户名录、预计客户名录、销售计划等)给企业

第9条 企业的交货方式与运费

(1)本企业以企业工厂为给代理商交货的地点,如代理商另有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2)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运费由代理商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企业与代理商双方协商后决定。

第10条 退货:只有当货品与代理商的订购内容不同或是产品质量不合格,企业才接受代理商的退货。如因经销商的原因产生退换货,退换货品应保证完整无损坏,包装完整,以此产生的费用由经销商负责。

第11条 付款条件:

第12条 暂停现货:代理商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企业将暂停给其发货以便观察。

第13条 对代理商的支持措施:为促进代理商的销售绩效与本企业各代理商之间的互助关系,本制度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持措施(略)。

第14条 交易奖励措施

(1)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商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全年任务三成以上,可享受下列回扣优待。

A、超过三成者:3%。

B、超过四成者:4%。

C、超过五成者:5%

D、超过六成者:7%。

以上计算是以三个月为单位,即“1-3个月”、“4-6个月”、“10-12个月”

(2)前项奖金的计算及回扣是以该期的最后一个月为计算基准月。

第15条 代理商的优惠条件:代理商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商协会,将可享受代理商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和竟争对手的经营资料及其他各特惠条件。

第16条 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擅自制造第3条中的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竞争对手订立契约,进行买卖。

第3章 关于进货流程的约定

第17条 订货管理

(1)经销商必须填写艾尔标准经销商订单,经销商下单前需由负责此经销商的销售经理进行订单审核,销售经理确认订单准确无误后,经销商将订单签字盖章后,以扫描件或传真的形式传至公司总部。公司不接受任何口头订单。

(2)订货申请单:预订货品应填写《订单》,经销商订单如低于正常经销商价格需填写特价申请表,经销商价格8折以上需销售经理签字经理;预付款到帐后销售助理下订单给生产部,生产部下采购单给采购部。采购配件到工厂后,生产部根据订单要求对产品进行组装.如有特殊要求必须在下单前说明,否则生产部将按照艾尔产品标配组装(使用艾尔标准包装箱、包装 箱内含有齐全有效的合格证、说明书及保修卡)。发货周期:标准系列100台以内30天,500台以上45天,非标系列50天以上。

(3)款到发货:代理商应在企业确认的发货日期之前将全部货款付至企业指定账户,款到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因货款未到导致的发货延误企业不负责任。

(4)订货汇总:渠道经理负责与所辖地区代理商确认订货,履行程序并汇总报告企业销售助理。

第18条 付款管理

(1)全额汇款:企业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代理商为保证及时供货,应在确定供货时间之前,将应付货款全部汇至企业指定账户。

(2)汇款方式为银行汇票(自带或特快专递至企业财务部)或电汇。

(3)委托付款:如果代理商委托其他单位付款,代理商应在汇款底单传真上注明。

第19条 发货管理

(1)发货申请。渠道经理根据代理商汇款情况,按代理商要求填写《发货申请单》,经财务部确认收款安排发货。

(2)提货单据。发货后将提货单据用特快专递寄给代理商。

(3)调整供货。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供货日期时,由渠道经理提前通知代理商,并与代理商协调供货办法和时间。

(4)取消订货。代理商逾期30天不能汇款,则取消代理商此次订货,定金不退。

第20条 运输管理

(1)发货收货。代理商在《订货申请单》上注明发货方式和地址,发货前由企业进行确认。

(2)快件运输。企业一般采用德邦物流运输,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3)其他运输方式。如果代理商要求其他运输方式,运费全部由代理商负担。

(4)到站。到站后的提货费用及运输责任由代理商负担。

(5)货物损失。到站前运输中如发生货物损失,代理商应在提货三日内向渠道经理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明,渠道经理核实后报营销总监批准补发相应货物,并负责在代理商协助下处理索赔事务;逾期提出,渠道经理不予受理,损失由代理商负担。

第4章 附则

第21条 保密规定。代理商必须严守与企业有关的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22条 违反规章的处置方法。代理商如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企业可随时解除部分或全部的契约。

第23条 禁止代理商彼此之间的竞争

(1)代理商须在指定区域内,以规定售价进行销售活动,禁止向其他区域扩张,以免引起代理商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但如经企业指示则不在此限制之内。

(2)若因前项行为,引起代理商之间的竞争,企业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调停解决。

第24条 指定法律机构。当发生相关纷争,由企业所在地的指定法律机构栽决。

(3)经销商应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销售产品。违反公司制定的统一价格策略,报价低于或高于统一报价,进行低价和高价销售的,对区域内恶性竞争,不利于“平方”产品销售的,公司将对其处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

附件1:经销商合同

附件2:价格表

经销商管理制度篇九
《经销商管理制度》

经销商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贯彻2012年营销策略,使本公司产品的经销体系面对市场的发展

趋于合理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经销商定义:

1、本公司销售人员直接开发、经营的终端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包括已有

客户)。

三、经销商筛选、认定:

销售部负责经销商的筛选、认定工作。主要考虑经销商的经营规模、资金实力、社会关系、销售网络,着重考察经销商的经营动机、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制定完善经销商档案。

流程:经销商申请→区域招商总监(调研、现场考察、筛选)→招商产品线

经理审核→销售部经理审核→合同签定→营销管理部备案、授权。

四、经销商权利与义务

1、经销商权利:

(1)合同约定范围内自主经营。

2、经销商义务:

(1)具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守法经营;

(2)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机密,不得将有关销售代理的任何内容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严守双方交易过程获悉的所有商业秘密;

(3)协调处理销售及政府事务(如物价、药监、卫生等政府部门)。

五、销售区域划分

1、经销商必须指定明确的销售终端及产品项目,不设置区域经销商;

2、所有指定销售终端,必须遵守《报单管理制度》要求。

六、销售任务管理

1、销售部每年对各经销商制订销售指标,并在合同中明确;

2、销售任务每年在上年的销售任务上原则上增加30%,如果不能完成销售任务,公司有权对新增部分进行重新招标(参见服务运营商管理制度),新增客户首年不考核。

七、价格体系管理

1、供货价格必须严格按照公司产品政策的执行,特殊情况需营销总监批准后执行;

2、经销商终端销售价格不能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终端销售价格,如果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公司可以采取扣留货款、终止供货、取消经销资格、罚款等措施;

3、经销商参与投标的,投标价格不能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中标价,如果低于公司规定的价格销售,公司可以采取扣留货款、取消经销资格、罚款、没收保证金等措施。

4、返利:

八、市场秩序管理

1、窜货管理:经销商有维护市场秩序的义务,不得超出授权范围销售,严禁

以任何手段进行倒货、窜货销售,及一切变相扰乱市场销售

的行为,如有恶意窜货行为,公司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终止

供货、没收货款、没收保证金、取消经销资格的权利。(详见

窜货管理制度)

2、经销商严禁销售假货,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责任。

3、非质量问题,概不退货。

九、经销商分级管理:参照市场部客户服务体系管理。

十 经销商访问。

以所有的现有经销商,分业务区域组织指导、督促、检查业务人员开展拜访并做好记录,访问应以合理的频度定期进行。

十二、合同管理:所有客户必须签订合同,一年一签,由销售部备案。 十三、回款结算管理:

1、现款现货计算;

2、其他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

本制度自2012年01月0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营销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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