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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安全规则

2016-01-20 09:05:1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火灾安全规则篇一《火灾防范安全技术措施》 ...

火灾安全规则篇一
《火灾防范安全技术措施》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黄河北~羑河北

(委托建管项目)焦作2段第三施工标段

(合同编号:HNJ-2008/J2/SG-003)

火灾防范

安全技术措施

批 准

审 核

审核(安全)

编 制

中国水电三局有限公司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焦2-3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

目 录

1. 总则 ....................................................................................................................................... 1

1.1. 目的 ............................................................................................................................ 1

1.2. 编制依据 .................................................................................................................... 1 2. 防火安全组织措施 ............................................................................................................... 1 3. 火灾预防措施 ....................................................................................................................... 2

3.1.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 .................................................................................................... 2

3.2. 职工生活区、办公区、仓库防火 ............................................................................ 2 4. 火灾控制措施 ....................................................................................................................... 3

4.1. 火灾引发的原因及灭火方式 .................................................................................... 3

4.1.1. 电器设备火灾事故.......................................................................................... 3

4.1.2. 特殊部位灭火.................................................................................................. 3

4.1.3. 带电灭火.......................................................................................................... 4

4.2. 火势刚起,现场有能力扑灭时 ................................................................................ 4

4.3. 火势猛,现场无力扑灭时 ........................................................................................ 5 5. 火灾区内人员急救措施 ....................................................................................................... 5 6. 其他注意事项 ....................................................................................................................... 6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焦2-3项目部

火灾防范安全技术措施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杜绝和减少我标段南水北调工程施工现场因各类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事故,杜绝和减少因施工人员生活用电、用火引起的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完好,特制定本措施。

1.2. 编制依据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焦2-3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焦2-3项目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2. 防火安全组织措施

(1) 建立防火责任制,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落实防火责任人,使防火与生

产密切结合,保证有效贯彻防火措施。

(2) 将消防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工地负责人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的同时,应进行防火教育。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消除与整

改。

(3) 项目部及各现场施工生活区,每个单位、每个公用火源,加强火源管理,必

须设专职防火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施工处长)。

(4) 建立严格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对每次检查做详细记录,重点检查静电接地设

施是否可靠,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完好,灭火剂是否有效,发

现问题及时处理。

(5) 成立义务消防队。根据我部的实际情况,组建了义务消防队用以维护消防安

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等。义务消防大队人员由项目部和

各施工队之间抽调组成。

3. 火灾预防措施

3.1. 工程施工现场防火

施工现场须划分出用火作业区,易燃材料场、仓库区、易燃废品临时集中站等区域,区域之间要备有符合防火要求的防火间距。

安装和使用电器设备,必须符合防火和用电管理规定。

采暖、加热和使用明火,必须经工地负责人或消防人员审查批准,必须有符合安全防火要求的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措施作保障。

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气焊、电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各类建筑物,都应当设置适当种类和适当数量的灭火器械,分别置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专人管理,确保完备好用。

施工现场配备必要的通讯、报警设备,发生火警或操作事故时,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报警。

3.2. 职工生活区、办公区、仓库防火

不准在职工生活区、办公区等公共场所、通道搭建建筑物或堆放杂物,不得损坏公共消防设施,需搭建或摆摊设点,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有特殊要求的生产经营场所(如仓库、配电房、高危作业场所、大型集合场所)的建筑物,房门必须向外开。

房间内外不准私自乱接电线,不准将可燃物做电灯泡灯罩,或用纸将电线贴盖在板壁上。

按防火要求,正确使用电褥、电视机、电脑、收录机、洗衣机、电风扇、空调、电热器、电冰箱等电器用具,下班后,办公场所一定要关闭所有电器,严防火灾。

食堂使用煤气或液化气做饭,要严格按照安全使用要求操作,使用中不得离人,坚决做到人走关气。

锅炉的安装、检修、使用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监察规程》规定,锅炉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操作中不得擅离职守、睡觉、干私活,要随时监视和监测锅炉的运行,发现异常须及时处理。

照明灯具应根据环境场所的火灾危险性和使用的条件等因素选择合适型式的灯具。不能将灯具作取暖和烘干用,灯具的正下方不能堆放可燃物品,灯泡距地面高度室外不能低于3米,室内不能低于2.4米。

施工用新建、拆建、改建的仓库必须经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批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

仓库应确定防火负责人,仓库保管员应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保养。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并留有间隔距离和主要通道;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

库房内电气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非燃硬塑料管,库房外单独设立电气开关箱,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仓库必须按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仓库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4. 火灾控制措施

4.1. 火灾引发的原因及灭火方式

发现火情时,发现人员应当在火情未形成火灾前,及时采取适当的方法进行及时扑救,对于可能形成火灾事故的,应当一边扑救,一边通知人员报警。施工作业区域负责人、安全员、施工作业人员对出现的事故第一时间报告项目部领导和安全环保部,并同时启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明确起火原因,防止因火灾事故引发意外人员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

4.1.1. 电器设备火灾事故

必须首先切断电源,以防应急救援人员在抢救时发生触电事故。

4.1.2. 特殊部位灭火

在电缆发生火灾时,可能向电缆各支线和用电装置单线通路蔓延,火灾现场指挥人员要判明火灾事态的发展,将优势力量部署在火灾蔓延的主要方面,采取堵截、包围的

火灾安全规则篇二
《预防火灾安全控制措施》

四川路桥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火灾安全控制措施

编 制: 安质处

审 核 人:

四川路桥成贵铁路项目经理部三分部

火灾安全控制措施

一、施工防火措施

1、经常检查灭火器材的状况,看消防水池水量是否足够,水压力是否达到要求,消防水龙头是否正常,灭火器压力是否足够等。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并做好记录;

2、经常检查,及时发现火险隐患并作出正确处理。随时清理施工现场,可燃物不随意堆积,如有堆积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3、施工现场不得随意吸烟,在生活区饭堂、门卫室外设吸烟区,同时设烟头桶,桶中盛适量水,烟头及时丢入烟头桶中,不得随地乱扔;

4、禁止携带易燃物品、火种进入施工现场;

5、电动机具不允许超负荷运行,如外壳过热,电流超过额定电流值时,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能进行作业;

6、随时对电气线路进行检查,防止因短路、过载和接触电阻过大等原因产生电火花或引起电线电缆温度过高而引发火灾。同时电动机机壳必须装有良好的接地保护;

7、经常清除附着在机具上的可燃污垢,经常对机电设备防进行检查,防止产生火花;

8、做好防雷措施,防止雷电产生的火灾;

9、台风等灾害到来前对电源线路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切断各机具电源;

10、使用电焊机进行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施焊时先检查电源线、焊钳线、地线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操作时戴好防护罩、手套,以避免烧焊强光对眼伤害及烧焊火花对身体灼伤,做好保护措施。施焊场地周围在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并配备灭火器材才能施焊;焊件下方设接斗接住火花,保证安全施工,作业结束,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作业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才离开;

1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设在远离其他临时建筑的地方由专人看管。仓库周围不堆放

其它可燃物体,进入仓库不准携带火种。仓库周围如须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12、木作业时随时注意防火,长时间木材切割作业或切割时有冒烟现象及时对切割机淋水降温处理;

13、不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金属切割,切割时要接住火星,不让火星乱溅;

14、地下室施工时,由于地下室较为封闭,如遇火灾不易发觉且扑救困难,因此安全员将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地下室不得堆放可燃物,模板拆除后要及时清运。如有动火,要严格执行“三级”动火作审批制度;

15、装饰工程时,对可燃的装饰材料用多少运多少,做到不乱放、不堆积。油漆作业和焊接作业不同时进行,且油漆作业时要尽量通风,严格执行防火规定,确保安全。

二、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1、积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2、建立健全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对,配备防火检查员,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

3、员工进场必须进行上岗前防火知识、防火安全教育、并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的宣传教育、培训、考核。

4、班组实行班前班后检查、现场定期不定期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 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6、动火作业必须经审批同意才动火。

7、严格执行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8、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9、按有关规定制定消防方案或措施。

10、定期总结防火工作经验,奖罚分明。

火灾安全规则篇三
《八大类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

八大类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液化石油气贮罐(槽车罐)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侦察检测1、在情况不明的情况下,严禁盲目进入燃烧区,可利用望远镜等装备从远处观察。深入燃烧危险区侦察作业人员,三人以上形成侦察小组,穿戴密封的防静电服、鞋、手套、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并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掩护。 2、必须使用可燃气体检测仪从安全区域开始向危险区域逐渐进行检测,必须进行不间断的侦察检测。(二)警戒1、燃烧危险区域,禁绝一切火源、电源、火花和炽热物体;除消防指战员及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灭火车辆外,禁止一切其它车辆和人员入内。入内人员禁止携带打火机、手机、笔记本电脑、BP机和非防爆照明灯具等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物件。2、除进入爆炸危险区域内直接处理事故的消防指战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人数限制到最低程度)外,禁止一切车辆和其他人员入内。(三)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对进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观察储罐变化情况及当天的气象条件(风向、风力等变化情况),如出现爆燃、爆炸前兆,及时报告现场指挥部。2、必须在贮罐不泄漏、爆炸危险区液化石油气浓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才能把罐体转移到对人员和其它物体没有威胁的安全处。3、在贮罐破裂严重,液化石油气大量泄漏,无法进行封堵,随时可能发生爆燃、爆炸的情况下,爆炸危险区域和燃烧危险区域内人员要在指挥员的命令下,有组织有秩序的迅速撤退到戒严区域内指定位置,撤退时要尽可能的将灭火车辆器材一同转移。4、当贮罐发生尖啸声,火焰颜色由红变白或贮罐发生颤抖等爆炸前兆现象,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所有人员要在指挥员的命令下,有组织有秩序的撤退到戒严区域内指定位置,并做好防爆掩蔽(防冲击和砸碰)。爆炸发生后,要在统一组织下返回冷却罐体,并按着火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置。5、撤退后如未发生爆燃或爆炸,要利用防爆消防车、移动炮、遥控消防车、开花或喷雾水枪从燃烧危险区开始,向爆炸危险区逐步进行稀释,直至空间内的液化石油气浓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6、在具备灭火后可以立即堵漏、解决泄漏问题的

条件下,方可灭火。7、进入现场人员严禁在泄漏区域的下水道等处的顶部、井口、低洼处经过或滞留。8、前方实施堵漏的操作人员必须戴棉手套、穿棉衣等防冻装备。前方水枪阵地人员采取低姿,利用掩体掩护;侦察人员在侦察时不得做大幅度、急促动作,防止产生静电火花。9、疏散现场物资必须轻拿轻放,防止产生火花,必须用开花水枪或喷雾水枪掩护。10、堵漏后,必须使用开花水或喷雾水清扫事故现场内的事故罐、管道、低洼处、下水道、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液。继续对罐体冷却直至罐体温度降至常温,并继续不间断对储罐等装置进行检测,确定无泄漏、无着火、无爆炸的危险后,才可最后结束处置工作。二、大中型商场、商店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侦察检测侦察人员要由不少于3人编成小组,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在水枪(可利用建筑物内的墙壁消火栓)的掩护下,进入火场。 (二)排烟开启建筑物内的排烟设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必须在不因空气对流、导致火势扩大,并保证玻璃碎片不伤人及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的情况下进行。(三)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对进出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2、深入建筑内部人员必须避开竖井、管道井、天井、楼梯井、电梯井等位置,防止坠落。3、进入建筑内部作战人员要注意观察内部堆垛情况,禁止在堆放易燃物品及不稳固的堆垛旁出设水枪阵地,防止因火势突然发生变化或货物堆垛坍塌伤人。4、消防车停放的位置距着火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8米。在着火建筑物进攻的入口处上方要设置防护罩,作战人员由防护罩下方进出,水带在距着火建筑8米内应设置防护管或罩。5、架设登高消防车或普通消防梯抢救楼层上被困人员时,要有专人制止被困人员蜂拥而上,以免造成人员坠落、车(梯)倾翻等事故。6、登高消防车必须架设牢固,选择好角度,避开架空电线,地下管道井。7、利用登高消防车外部救人灭火时,工作斗内人员(含被捆人员)必须戴头盔、系牢安全保护绳方可进行登高作业,地面指挥人员密切注视工作斗内人员的作业情况,一旦发生

险情,命令战斗停止操作。8、对建筑内受到火势1.5小时以上直接烧烤的承重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保护。对受火势威胁的大跨度钢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冷却。9、观察构筑物结构变化情况,掌握燃烧时间,发现承重结构的水泥层脱落和楼板变形断裂等倒塌征兆时,立即报告指挥部,组织撤离建筑。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侦察侦察人员要由不少于3人编成小组,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在水枪(可以利用建筑物内的墙壁消火栓)的掩护下,进入火场实地侦察。 (二)排烟1、开启建筑物内的排烟设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但必须在不因空气对流、导致火势扩大、并保证玻璃碎片不伤人的情况下进行。破拆玻璃窗时,要尽可能的选择不会影响战斗行动,不会砸伤地面人员,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2、在进行排烟前,要关闭通风、空调系统;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要设置水枪阵地(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轰燃。(三)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2、开启着火房间门窗战斗员应选择门窗侧面位置,防止爆然伤人;进入房间要采取低姿,依托承重墙,利用直流水冲击屋顶及墙面,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3、登高或高喷消防车停放的位置距着火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8米;在着火建筑物进攻的入口处上方设置防护罩,战斗人员,戴防护手套,由防护罩下方进出水带在距着火建筑8米内应设置防护管或罩。4、架设登高或普通消防梯抢救楼层上被困人员时,要有专人疏导并制止被困人员蜂拥而上,以免造成人员坠落、车(梯)倾翻等事故。5、利用登高消防车外部救人灭火时,工作斗内人员(含被捆人员)必须戴头盔、系牢安全保护绳方可进行登高作业,地面指挥人员密切注视工作斗内人员的作业情况,一旦发生险情,命令战斗停止操作。6、登高消防车必须架设牢固,选择好角度,避开架空电线、地下管道井。7、向高层建筑火场供水时,每条垂直铺设水带都应用水带挂钩或安全绳进行保护,水带挂钩或安全绳应设在水带接口的下方;垂直铺设水带的下方禁止站人,防止水带坠落伤人。8、对建筑内受到火势1.5小时以上直接烧烤的承重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保护

。如出现建筑承重结构的水泥保护层掉落、楼板裂缝等倒塌征兆,应立即报告前方指挥部,组织撤离建筑。四、地下建筑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侦察1、进入地下和侦察火情或灭火救人,必须以小组(不少于3人)为单位成梯队进行,穿着隔热服、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有喷雾或开花水枪进行掩护。2、进入地下作业的小组人员有一人必须系上一条主导向绳,小组人员相互之间必须系上分导向绳。3、进入地下的侦察战斗人员必须有水枪掩护,利用移动照明灯等照明灯具进行照明。(二)排烟1、在烟雾流经部位和出口,要水枪阵地(做好射水准备);对密闭房间排烟时,应开启排烟口并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防止发生爆燃。破拆玻璃窗时,要尽可能的选择不会影响战斗行动,不会砸伤地面人员,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三)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2、每一组人员进入地下室灭火救援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地下作业人员上到地面后,要到登记处进行登记、处置结束后各中队要认真清点人数器材。3、如疏散通道被火和烟封闭,应用喷雾或开花水枪掩护。从着火楼层开始,对整个地下建筑物内的人员都要进行引导疏散(可用广播引导),并且要从疏散楼梯疏散至室外安全地方。4、有条件的地下灭火行动,应尽量利用移动炮等装备减少地下工作人员。5、小组内人员有一人空气呼吸器遇有受伤等影响灭火救援行动的要立即协助其推出到地面外接气源。6、进攻队员的掩护,形成梯队。7、对进出地下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行动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五、餐饮、娱乐场所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侦察进入火场侦察火情,必须以小组(不少于3人)为单位成梯队进行,穿着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要有喷雾或开花水枪进行掩护。(二)排烟1、开启建筑物内的排烟设施及外窗或打碎固定窗的玻璃,但必须在不因空气对流、导致火势扩大、并保证玻璃碎片不伤人的情况下进行。破拆玻璃窗时,要尽可能的选择不会影响战斗行动,不会砸伤地面人员,砸坏车辆器材的方向和位置。(三)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

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2、对可能着火爆炸的部位(如燃油罐、可燃气体供给站)设置监控水枪阵地。关闭燃气供油阀门,及时冷却和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燃气钢瓶。3、消防车停放的位置距着火建筑物的距离不应小于8米。在着火建筑物进攻的入口处上方要设置防护罩,作战人员由防护罩下方进出,水带距着火建筑8米内设置防护管或罩。4、用水带挂钩和安全绳保护垂直铺设的水带,水带挂钩和安全绳应设在水带接口的下方;垂直铺设水带的下方禁止站人,防止水带坠落伤人。5、架设登高消防车或普通消防梯抢救楼层上被困人员时,要有专人疏导并制止被困人员蜂拥而上,以免造成人员坠落、车(梯)倾翻。6、对建筑内受到火势1.5小时以上直接烧烤的承重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保护。如出现建筑承重结构的水泥保护层掉落、楼板裂缝等倒塌征兆,应立即撤离建筑。7、对进出地下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进出时间、钢瓶压力);提醒作业人员严格按照处置程序作业,对违反处置程序的行动必须立即制止其作业;观察建筑变化情况,如出发现有承重结构水泥层脱落,楼板变形等倒塌征兆时,立即报告指挥部,组织撤退。六、集贸市场火灾事故的安全处置规定(一)侦察进入火场侦察火情,必须以小组(不少于3人)为单位成梯队进行,穿着好个人防护装备、佩带隔绝式空气呼吸器,将自救铃、方位灯打开,并且要有喷雾或开花水枪进行掩护。(二)处置1、支队、中队必须设立安全员,支队安全员由指挥长以上人员担任,中队安全员由副中队长以上人员担任。负责本级单位的作战行动安全,检查进入燃烧危险区以内人员的防护装备,不按要求佩带防护装备和防护装备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严禁进入。2、大风天气里,在下风向必须设置第二道防线,时刻注意避免人员被大火包围。3、灭火之前必须采取断电措施,禁止带电作业。4、火场情况不明,要以门窗为依托实施外攻,禁止战斗人员冒险进入。5、战斗员要充分利用地形地物做掩护设置水枪阵地,必要时利用重型机械设备、防护盾牌充当水枪手的移动掩体。用直流水冲击试探,在确保没有坍塌的情况下,方可进入处置,避免构筑物及堆垛坍塌伤人。6、对受火势烧炼的大跨度钢结构,要设置水枪或水炮冷却,防止倒塌伤人。7、对进出内部作业人员进行登记(包括

火灾安全规则篇四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号

国务院授权我部修改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已经于一九九○年三月二十二日公安部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长 王芳 一九九○年四月十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业(含粮食、供销社,下同)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避免仓库及人身受火灾危害,保护仓库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安部发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有关规定,结合商业仓库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级商业仓库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工作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时,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商业部门管理的储存各类商品物资的仓库、货场。

实行承包、租赁的仓库一定要在协议(合同)中明确安全责任,并保证安全。商业部门租赁的社会仓库、货场,凡租赁者管理的,也要执行本办法。

储存化学危险品、爆炸物品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也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 商业部门的专业批发公司、企业集团等的法人代表,对所属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为便于工作,应由一名副职分管仓库消防安全工作。仓库解决不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同时要加强防范。公司、企业集团等对反映的问题,应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仓库本身能解决的重大隐患而不解决导致火灾事故发生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第五条 大中型商业仓库都要建立安全领导小组,仓库法人代表(经理、主任)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对仓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确定一名副职负责日常防火工作。仓库按照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办事机构或配备专、兼职消防人员。防火负责人的变动应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

第六条 各级商业仓库都要组建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训练,开展自防自救工作。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专职消防队长的变动应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意见。

第七条 仓库警卫、消防及保管人员,要按照先审后用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同志担任。要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禁止聘用年老体弱人员值班、值宿。外来临时人员在库区工作,必须经保卫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 仓库防火安全工作实行仓库、科室(班组)以及岗位责任人逐级负责制。

(一)仓库防火负责人职责:

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3.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4.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5.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6.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二)班组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执行有关消防安全制度、规定;

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

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安排好值班、值宿。

(三)岗位防火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领导汇报,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本责任区内的安全,下班时做到关闭门窗、拉闸断电、消除火种、废纸、包装等易燃物,做好交接班;

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

4.发现着火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警;

5.值班门卫人员做好进出库区人员、车辆登记和对外来人员的防火宣传工作。

第三章 火源管理

第九条 商业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对火源要严加管理。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职工、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入库,必须收留火种,禁止带入库区。进入棉麻、鞭炮、化工危险品等库区及其他火险危险性大的库区、货场的车辆必须戴防火罩。仓库区周围50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条 库区如确需临时动用明火作业,必须经防火负责人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要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

第十一条 仓库生活区安装、使用固定火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经防火负责人批准,指定专人管理、备有消防器材,做到人离火灭,对各种用火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

第十二条 经批准设置的火源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物,不准靠近火源烘烤衣物。从炉内取出炽热灰烬,必须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第十三条 商品入库应认真检查是否带有火种,特别对草包、纸包、棉包、布包类商品更要严格检查或隔离观察,如发现可疑应在安全地点开包检验。

第四章 电源管理

第十四条 仓库生产、生活、库区照明用电线路必须分开,电线和电器设备必须由持有合格证的电工安装、检查、保养维修。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作业,禁止使用不合格的装置和漏电保护装置。

第十五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头应装在通道上方,堆码商品必须与灯头保持50厘米以上水平距离,工作完毕切断电源。

第十六条 每年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各种电器设备、避雷装置要按时检测维修。对各种机械、机具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防火装置。

第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及各种电器设备。储存粮食、食糖、烟草、中药材等商品的库房,因工作、生产确需使用去湿机、干燥器、电熨斗、电烙铁等电器设备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当使用日光灯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火灾安全规则篇五
《防止火灾的安全措施》

普安县楼下镇能通煤矿 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措施

二0一二年二月编制

目 录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3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3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3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4

4、井下电缆…………………………………………… 4

5、电缆悬挂…………………………………………… 4

6、电缆连接 ……………………………………………4

7、井下电气保护 ………………………………………5

二、带式输送机着火的防治措施及装备…………………6

三、其它火灾的防治措施及装备…………………………7

1、预防火灾的一般规定 ……………………………… 7

2、防止地面明火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8

3、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引发井下火灾的措施…… 9

4、防止放炮引起井下火灾的安全措施……………………9

5、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10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 10

7、防止地面雷电波及井下…………………………… 11

四、消防设施…………………………………………… 11

五、井下消防洒水系统………………………………… 11

六、井下防火构筑物…………………………………… 12

防治矿井火灾的安全措施

一、电气事故引发的火灾防治措施及装备

1、井下机电硐室防火措施

(1)井下机电硐室有采区运输下山绞车房,采用砌碹支护,保持过道畅通,严禁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

(2)硐室入口处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的警示牌,并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3)井下各车场设防爆灯,灯距为5m。

(4)照明电源均引自地面配电所,照明灯每盏设SJ8l一45/122接线盒一只,串挂安装。

(5)硐室内设置足够数量的砂子和2个50cm³化学泡沫灭火器,砂箱用1.5~3.0毫米铁板制作,容积不少于 2m³。

(6)井下机电硐室在通道处设防火门或防火栅栏两用门。

(7)井下硐室不准存放汽油、柴油、煤油和变电器油,擦拭机械用的棉纱、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封闭,并定期送到地面处理。

2、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采用矿用隔爆型或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并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2)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严禁中性点接地。

(3)井下低压动力为660V,照明为127V。

(4)低压负荷开关选用KBZ-400Z型并配合JJB-600B型检漏继电器,以保证安全用电。

(5)向井下配电的低压配电屏设有过载、短路、漏电保护。

(6)井下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现风、电、瓦斯闭锁。

(7)所有防爆开关,均设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保护和漏电闭锁保护。

(8)井下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进行接地。

3、井下爆破火灾防治措施

(1)爆破器材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质量不合格、过期及非煤矿许用炸药。

(2)不准放明炮、糊炮、空心炮。

(3)不准用明火或动力线进行爆破。

(4)炮眼深度、炮眼封泥符合要求,并使用水炮泥。

(5)严格按规定装药、连线、启爆。

(6)爆破材料的运送、保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井下电缆

(1)下井电缆引自地面变电所,经由主斜井向井下负荷供电。

(2)井下电缆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并经电压损失和短路保护校验,采用矿用移动橡胶套软电缆。

(3)井下向配电站配电的低压电缆均采用矿用橡胶套铜芯电缆。

5、电缆悬挂

(1)在倾角在30°以上的井巷中,电缆用卡箍定;

(2)悬挂的电缆有适当的松弛度:悬挂高度不低于1.8米,且高于矿车;

(3)悬挂点间距为3米;电缆在压风管、供水管等管子的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4)电压等级相同的电缆悬挂在同一侧。

6、电缆连接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2)电缆线芯作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3)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橡胶套电缆的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套电缆的修补)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

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7、井下电气保护

井下电气设备有接地、短路、过流、过负荷、断相、漏电等保护,其设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

(1)电压在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均设有保护接地;接地网上任何地点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并且每一移动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导电阻值,不得超过l。

(2)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主接地极应埋设在水仓中,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²、厚度不得小于5mm。

(3)在下列地点装设局部接地极: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多动变压器);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4)局部接地极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²、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5)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²的铜线,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²的铜线。

(6)40kw以上的电动机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井下的馈电线上,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要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保护装置和远程控制装置;要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每天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火灾安全规则篇六
《火灾安全自救》

火灾安全自救

教学目的:

1、了解简单的防火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学习火灾自救的方法。

2、锻炼幼儿遇事不慌、不怕危险困难的勇敢精神,能够保护自身安全。 教学准备:

字卡图片 火灾场面范画 自救图解

教学过程:

一、出示‘火’字的字图卡,请幼儿观察

1、提问:这是什么字?“火”

首先出示图片让幼儿观看,其次让幼儿用知道“火”字是象形字,能解它的笔顺。那么火能燃着哪些东西? (布,木头、汽油、酒精、蜡烛等)

2、知道了火能发光发热,组织幼儿讨论火的用途和危害。

(1) 我们的生活中离不开火,请幼儿说出火的用途。(烧饭、取暖、照明等)

(2) 火对人类有什么危害?(烧伤皮肤、烧毁财物、房屋、森林等)

二、组织幼儿讨论并出示图片:

(1) 发生火灾的原因有哪些?(小孩玩火、乱丢火烟头、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用明火照明寻找物、乱拉乱接电线等)

(2) 怎么样防止火灾发生?

如果发生火灾,我们应该怎么样做才能实现自我保护与逃生自救? ① 发现火灾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要讲清详细地址、姓名。 ② 家中起火,不要惊慌,迅速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③ 穿过浓烟逃生时,使身体贴近地面,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④ 如果身上着火,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⑤如遇火灾不可乘坐电梯,要向安全出口逃生。

⑥如果室外着火,不要开门,以防大火窜入室内。用浸湿的物品堵塞门窗缝,并泼水降温。

⑦ 若逃生线路被大火封锁,立即退回室内,用打手电筒、挥舞衣物、等方式向窗外发送求救信号。

三、 防火自救游戏:

小朋友站成一圈,选几位小朋友头戴福娃欢欢的火焰头饰沿着圈外走,老师和小朋友一起朗诵防火儿歌,当儿歌停止后,戴头饰的小朋友迅速抱住圈上任意一位小朋友,表示他们的衣服着火啦。“着火”的小朋友迅速想办法自救,如就地打滚,脱掉外衣或假装用水淋湿身体。做完后摘下头饰,走到圈外,游戏从头在做。游戏可重复进行。

防火儿歌

小朋友,不玩火,莫让大家吃苦果;

是电器,都有电,手湿不要动电线;

不玩火,不动电,自我保护是关键;

发生火灾不乱走,及时拨打“119”。

心不慌,意不乱,镇定冷静快疏散。

湿毛巾,捂口鼻,身体前屈头伏地。

逃生术,要记清,孩子家长都放心。

四 小结

这节课小朋友们都了解简单的扑救、求救及自救的方法,知道用火时要小心,不能随便玩火。

受伤了怎么办

活动目标:

1、引导幼儿学会避免受伤。

2、培养幼儿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好品质。

活动准备:

受伤的事例图片

活动过程:

1、启发幼儿结合生活经验,谈谈有关烧伤、烫伤、破伤的情况

教师:小朋友你们有没有不小心被烫伤、烧伤或者是摔到跌破、划破过呢?那是怎么样的呢?有什么感觉?

2、教师引导幼儿通过讨论的方法了解应该怎样避免受伤

(1) 教师鼓励幼儿讨论预防烧伤、烫伤、破伤的方法:小朋友有时候会不小心受伤,那我们平时应该怎样做才能避免受伤呢?(教师提供时间给幼儿结伴讨论,同时深入到幼儿的讨论当中,听听幼儿们说的有关情况是怎样的。)

(2) 教师用提问的方式帮助幼儿巩固记住平时生活中应记住的问题:中午老师在盛午饭的时候小朋友能不能靠近?能不能在教室里面跑跳呢?在平时能不能乱跑?玩耍得很过分呢?妈妈煮饭时能不能站在旁边呢?能不能玩火?能不能玩尖利的东西?

3、教师向幼儿简单介绍受伤后自救的方法

(1) 教师引导幼儿讨论:如果大人不在身边,你或者别人受伤后,你该怎样做?

(2) 教师总结:如果烧伤、烫伤,可以把伤口露在外面,用冷水冲洗,然后马上请大人帮忙等。

4、总结评价,结束活动。

不跟陌生人走

[活动目标]

1、树立幼儿初步的防范意识。

2、培养幼儿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快速应答能力。

3、引导幼儿了解一些自我保护的常识,知道不能轻信陌生人的话,不跟陌生人走。

[活动准备]

1、排练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

2、录制有关轻信陌生人上当受骗的内容。如:自己在家时随便给陌生人开门,随便吃陌生人给的食物,在公共场所迷路了随便跟陌生人走等造成不良后果,选择适合幼儿看的有关打击拐卖儿童的记录片。

[活动过程]

一、请幼儿观看情景表演“小红没上当”,教师在主要部分给以提示。 二、

1、导幼儿讨论:小红如果轻信了陌生人的话,会出现什么后果?并说一说如果自己遇到了这样情况时应采取怎样的做法。

2、观看并讲述录象内容,引导幼儿明白遇事要动动脑筋,不要轻易上当受骗。

3、幼儿展开讨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并进行简单记录,教师将幼儿的记录进行整理、张贴、以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

4、开展“有奖竟猜”游戏,可将幼儿分为男女两方,提问问题,幼儿迅速且较完整的说出想法,答对的一方可奖一朵小红花。

(1)在商店里,不小心和家人走失里,你该怎么办?

(2)在家门口玩,有不认识的人要带你去玩或去买东西吃,你该怎么办?如果有人强迫你走,你该怎么办?

(3)你一个人在家时,若有人敲门或门铃向了,你该怎么办?

(4)在幼儿园里玩,有不认识的人来接你,你跟他走吗?你该怎么办?

三、活动结束

请幼儿说说活动中的感受。

活动反思:对于孩子来说,安全教育很重要。现在家里就一个孩子,父母上班在外,经常留一个孩子在家,对于孩子在家的安全就格外重要。如不动电、不动气等。陌生人敲门等幼儿怎样处理,这是孩子要掌握的技能。在超市和父母走丢怎么办?有陌生人来接怎么办等。在活动中,幼儿知道求救老师、家长。有的幼儿还知道大声喊叫。在超市里还知道广播、打电话等。幼儿都能掌握。

有趣的交通标志

活动目标:

1、培养合作意识和竞争意识。

2、培养幼儿遵守交通规则的习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3、通过活动提高幼儿的蹦跳能力和动手操作能力。

活动准备:

各种交通标志、画有标志或无标志的拼板若干、立体骰子若干、带有交通标志的礼物若干、磁带、录音机、有交通标志的牌子

活动过程:

一、 随音乐跳兔子舞进入活动场地。

二、 你说我翻

“小朋友,你们知道哪些交通标志啊?你们所说的可能会在后面的黑板上哦!”

三、 出示各种交通标志,引起兴趣。

1、出示红灯标志,提问:

“小朋友你们看这是什么标志呀?”(红灯)“它代表什么意思呀?”

2、出示绿灯标志,提问:

“小朋友这又是什么标志呀?”(绿灯)“那它又代表什么意思呀?” 讨论:为什么要有红绿灯呢?

3、出示画有“交通事故”的图标,提问:

“请问这张图标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那要如何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呢?”

4、出示画有“闪电”的图标,提问:

“那么这个图标用告诉了我们什么呢?”

四、 进行拼图活动,为游戏做准备。

“小朋友,你们看这里有很多标有‘红灯’、‘交通事故’的标志,还有一个骰子和两个代表出口和入口的箭头,让我们把他们拼起来通向中间的幼儿园,我们四人一组赶快来试试吧!”

五、 和幼儿共同商讨游戏规则并用图标的方式进行表示,让幼儿知道每个标志的意义,并为幼儿示范游戏一遍。

“我们通向幼儿园的路都拼好了,那我们就可以来玩〈〈争分夺秒〉〉的游戏了。那游戏总要有个规则,那你们想想该怎么定规则呢?”(按幼儿所定的规则在图标旁边进行表示,以便提醒幼儿遵守游戏规则)。

教师示范游戏一遍,帮助幼儿掌握游戏规则。

“游戏规则都定好了,玩起来一定很有意思,我先来试一试,你们可要给我加油哦!”

火灾安全规则篇七
《安全防火规定》

安全防火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安全防火的总则、公司安全防火、生产车间安全防火、仓库安全防火及奖罚等制度。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范围的安全防火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安全防火总则

3.1 为了确保公司安全防火,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安全防火工作更好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促进四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西来宾永鑫小平阳糖业有限公司消防工作条例》的规定,特制定安全防火规定。

3.2 《规定》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三级公司各部、各车间、班组防火管理防治为目的。

3.3 公司职工、家属和外来学习、工作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令,遵守我厂的规章制度及防火规定,爱护消防设施,敢于检举揭发、抓获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人和事。

3.4 公司各部、各车间、班组的责任领导人,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厂安全防火条例,管理好本单位的防火工作和防火教育工作。

4 安全防火制度

4.1 吸烟规定

4.1.1 吸烟管理制度参见《消防工作条例》6.3条“吸烟管理制度”。

4.1.2 各单位内安全地点设立吸烟点,并备有烟灰桶(缸)及消防器材,以免无人时,火种复燃引起火灾。

4.1.3 消防设施1米(消防拴5米)范围内不准堆放物资及其它杂物,以便发生事故时能及时发挥作用。

4.2 生活区安全防火规定

参见《消防工作条例》7.2条“生活区消防管理制度”。

4.3 配电房安全防火规定

参见《消防工作条例》7.5条“配电室防火安全规定”。

4.4 消防器材管理规定

4.4.1 各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由公司消防队根据灭火需要配备并登记存档,各单位对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要按指定地点存放,并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器材完好使用。

4.4.2 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是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灭火工具,个人与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消防器材、设施挪作它用,违者给予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4.4.3 凡损坏消防器材及设施的费用,造价由损坏者及损坏单位负责赔偿,并给予处罚。

4.4.4 消防器材及设施周围 1 米(其中消防拴5米)内禁止堆放杂物或其它物品。

4.4.5 全厂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占用通道,以免影响消防车出动补救火灾。

4.4.6 公司消防队要对全厂的消防材定期检查、定期更换,确保消防器材的完整无损。

4.4.7 因特殊情况需占用消防通道的单位,事先应通知有关部门和消防队。

火灾安全规则篇八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p》

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以及有关消防工作的法规,切实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各部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杜绝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特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地二条 方针与原则

第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第六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第八条 专职消防员职责

第二章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第十二条 二级责任制

第三章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三条—第十八条 三级责任制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员工

第二十条 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库房工作人员

第二十二条 消防控制中心

第二十三条 配电室

第二十四条 锅炉房

第二十五条 空调机房

第二十六条 总机房、

第二十七条 计算机房

第二十八条 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

第二十九条 车库

第三十条 食堂

第三十一条 水泵房

第三十二条 电工

第三十三条 电梯工

第三十四条 气、电焊工

第三十五条 木工间

第三十六条 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操作步骤

第五章 制 度

第三十七条 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新、改建装修工程制度

第三十九条 营业场所管理制度

第四十条 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制度

第四十一条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四十二条 安全检查制度

第四十三条 营业期间二小时巡查制度

第四十四条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第四十六条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第四十七条 仓库管理制度

第四十八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第四十九条 消防设施联动检测制度

第五十条 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第五十一条 禁烟制度

第五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第六章 火灾扑救疏散应急预案

第五十三条 火灾扑救疏散应急预案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五十四条 —第六十条 奖励与处罚

第六十一条 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第六十二条 考核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规则适用范围

第六十四条 解释权、执法监督

第六十五条 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危害,保护员工、客人人身、公司财产和员工财产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庆市消防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消防安全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施综合治理的具体步骤,坚持专门部门与公司员工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 公司设立各级消防责任制,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法人担任;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各部部门长担任(由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任命);三级消防责任人由各分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四条 成立由公司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组成的消防安全委员会,公司保安部对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在单位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订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工作的指示,将防火安全工作纳入经营、行政管理计划,做到:

1、组织制订和修改防火责任制,并督促实施。

2、加强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消防活动。

3、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保证。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研究隐患整改方案的实施,做到“预防为主”。

5、指导对消防设备的配备、维修、更换、管理。

6、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负责查明原因,明确责任,提出改进措施和处理意见。

第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职责:

1. 在公司防火委员会及责任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公司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公司防火委员会汇报消防工作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实施计划。 3、加强对员工(包括新员工、外来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与普及。

4、会同公司工程部对用电、用火、改建、装修等进行审批工作。

5、经常组织安全检查,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整改通知单,并对整改情况负责复查验收,对重点禁火部位动火实施监护。

6、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临时紧急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7、一旦发生火灾,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调查情况,分析原因,明确责任。

8、对消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和部门提出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者,按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 专职消防员职责:

1、在保安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严格管理消防工作。

3、钻研消防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消防宣传,在员工中普及消防知识。 4、组织开展公司检查、宣传、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书档案工作的归档。

5、切实管好电源、火源和化学危险物品,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6、负责管理单位义务消防队和义务安全员的工作,指导业务训练和灭火演

练,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与不定期的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8、会同工程部部进行建筑审核,确保新建、扩建、装潢项目符合防火要求。 9、发生火灾事故及时上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做到“三不放过”。

10、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九条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总经理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年初由总经理与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各项内容。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经营管理及各项工作中去。

第十条 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经常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使本部门的员工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做到人人皆知,不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员工遵守消防制度。

第十一条 经常组织开展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将不安全因素及时通报保安、工程部等部门,以便使不安全因素及时得到整改。特殊工种落实具体的防火措施。

第十二条 因违反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接到保安、督导部门整改通知的,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

第三章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十三条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则,全面负责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对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负责。

第十四条 在贯彻执行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布置的消防安全工作过程中,做到不马虎,不打折扣,不拖延,保质保量完成。

第十五条 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保安部。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则的人和事,必须加强教育,立即制止,确保安全。 第十六条 负责对所管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 因业务需要,促销活动零时线路搭接等,须事先报保安部,在确认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 严禁员工和客人在禁烟区吸烟。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 员工:

1、认真学习和自觉遵守消防安全工作的各项法令、法规、条例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则。

2、积极参加公司举办的各项防火知识教育和活动,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本工作的防火知识,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熟悉公司确定的重点防火部位。不得擅自挪用或移动消防器材和设备、设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重点部位。

3、营业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发现不安全因素或事故苗头,要立即报告保安部及时采取果断措施。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营业区内。

5、不得私自移动各种电气设备、设施,电气线路不得乱拉乱接。使用电器时,必须严格按章办事。

6、一旦发生火灾,应奋力扑救,每个员工都有维护公司安全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条 办公区:

1、办公区内不准使用火、电炉和其它电器加热取暖,特殊情况须经保安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2、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区。

3、办公区内不得燃烧纸屑等物品。

4、吸烟时烟头应丢入烟缸内,严禁乱丢。

5、下班前切断电源,检查火种,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6、办公区人员有义务和责任配合监督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一条 库房员工:

1、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使用一切电热器材,配备、配足消防器材。

2、库房内商品堆码必须保持“五距”:即柱距、墙距、顶距、间距、灯距,保证通道畅通。

3. 库房内电气线路严禁乱拉乱接,严禁使用碘钨灯。

4. 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库房区,进入库房区不得穿铁钉鞋,不得随意占用和动用消防设施和设备。

第二十二条 消防监控中心:

1、消防监控中心为消防重点部位,无关人员不得入内,机器的操作必须由专人负责。

2、消防预警设备应保证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工作,如发现设备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机器的正常工作。若无法解决应及时报告、迅速排除。

3、消防电话,消防广播为消防专用设备,在非火警情况下严禁使用。 4、消防预警设备为主备电自动换供电,当主电停电超过一天时,可将机器关闭,以免电瓶过时放电。

5、消防监控中心必须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6、消防预警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应设在手动档,以免误操作,在巡查无人时可放在自动档。

7、当消防预警设备发出火警信号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巡逻保安赶赴现场察看,并作好记录,如有情况根据应急方案实施。

第二十三条 配电室:

1、从事配电室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持证上岗。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防火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无关人员不准入内,设立出入登记。

3、配电室内应保持整洁,不得存放易燃品和食物,设备上不悬挂衣物。

火灾安全规则篇九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规程》

ICS 13.220.01

C 80

DB37

东省地方标准

山DB37/T 2409—2013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37/T 2409—2013 目 次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评估内容..........................................................................2

4.1 消防安全合法性................................................................2

4.2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3

4.3 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4

4.4 建筑防火、疏散逃生设施........................................................9

4.5 消防控制室及消防设施、器材....................................................9

4.6 标识.........................................................................11

4.7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11

4.8 室内装修、建筑外保温材料.....................................................12

4.9 专职、志愿消防队.............................................................12

4.10 其他消防安全技术防范措施....................................................12

4.11 火灾公众责任险..............................................................12

4.12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自我评估............................................12

5 评估程序.........................................................................13

5.1 总则.........................................................................

5.2 评估项目.....................................................................

5.3 资料审查.....................................................................

5.4 现场检查.....................................................................

5.5 对照判定.....................................................................13 13 13 14 16

6 判定标准.........................................................................16

6.1 总则.........................................................................

6.2 判定项目分类.................................................................

6.3 直接判定.....................................................................

6.4 综合判定.....................................................................16 16 17 17

7 评估报告.........................................................................18

附录A(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报告格式...........................................19

附录B(资料性附录) 消防安全评估检查记录...........................................24

I

DB37/T 2409—2013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防火监督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元祥、盖永兴、陈兵、韩晓杰、黄凤梅、孙厚杰、李智勇、王然、王延清、王琳。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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