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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设备盘点制度

2016-01-20 09:29:50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一《保密实验室涉密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一
《保密实验室涉密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保密实验室涉密设备保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保密实验室涉密设备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相关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结合实验室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保密实验室负责设备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其他使用人不得擅自在实验室设备上安装或卸载其他设备。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从事违法活动。

第二条 国家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涉密的网必须与国际互联网(外网)物理隔离。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配置合格的保密专用设备,采取物理隔离、身份认证、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等技术措施。

2、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严禁与公众网相连,必须实行物理隔离。

3、涉密信息和数据必须按照保密规定进行采集、存储、处理、传递、使用和销毁。涉密信息应有相应的密级标识,密级标识不能与正文分离。

4、涉密信息处理场所的物理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保密标准。

5、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6、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7、凡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设备的维修,应保证储存的国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并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技术人员在现场负责监督。

第四条 非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制度:

1、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上网谁负责”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向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网站工作人员在信息上网前还应作最后的保密审查,如有疑问,应及时退回重审。

2、禁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存储、处理、传输、输出涉密信息和内部信息。

3、禁在网上电子公告系统、聊天室、网络新闻等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4、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五条 相关人员调离时应将有关材料、档案、软件移交给其它工作人员,调离后要对需要保密的内容严格保密。

第六条 工作人员不按规定管理和使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实验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二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对使用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根据《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设备、设施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系统或者网络;本规定所称的“信息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存储介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第三条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按照存储、处理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非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实行分类管理;涉密信息系统和涉密信息设备,按照存储、处理国家秘密的最高密级分为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实行分级管理。集中存储处理工作秘密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参照秘密级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

第四条 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由本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保密工作机构和信息化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l、加强对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人员和运行维护人员的保密管理、教育培训和岗位考核,增强他们的保密法纪观念、责任意识和知识技能;

2、制定完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档案;

3、至少每半年对保密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技术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涉密人员保密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

4、发现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情况,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

第五条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员负责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日常保密管工作,并授权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领导授权草拟或者修订本单位与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相关的保密制度;

2、承担本单位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知识讲座或相关技能培训的授课任务;

3、承担本单位采购、维护、维修、使用、销毁计算机等具备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的保密监管任务;

4、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计算机的网络建设实施保密监督、测评、审批.并实施日常的保密管理;

5、指导使用人员按照保密规范正确使用和操作各类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避免和纠正其违规行为;

6、定期检查或检测计算机及其网络,及时发现和消除窃密漏洞或泄密隐患;

7、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向本单位领导提出配备保密技术设备或采取保密防范措施的建议。

8、根据领导授权参与查处网络窃密和泄密事件,提出

定性依据及处理建议。

第六条 严格区分涉密与非涉密系统,准确确定涉密信息系统密级。

第七条 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规划、设计、建设、维护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

第八条 涉密信息系统应当严格设定用户权限,按照最高密级防护和最小授权管理的原则,控制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

第九条 严格控制涉密信息系统的信息输出,对各类涉密载体实施登记和跟踪管理。

第十条 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同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信息系统,应当严格采取病毒查杀、单向导入等技术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上发布信息应当指定机构和人员负责保密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 严格区分涉密与非涉密的信息设备,涉密信息设备应当统一采购、登记、标识、配备,明确使用管理责任人。

第十三条 采购涉密信息设备应当优先国产设备,确需进口的应当调查论证,得使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用的设备或部件。采购安全保密产品应当选用经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授权机构检测、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产品;采购计算机病毒防护产品应当选用公安机关批准的国产

产品;采购密码产品应当选用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

第十四条 涉密信息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场所应当安全可靠,便携式涉密信息设备应当在保密柜中保存。

第十五条 涉密计算机应当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身份鉴别、访问授权、违规外联监控、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控等安全保密措施。

第十六条 变更涉密设备的使用应当经过批准,采取符合国家保密标准要求的技术措施进行信息消除处理。

第十七条 使用或管理人员离职、离岗时,应当收回其使用或管理的涉密信息设备,及时取消访问授权。

第十八条 携带涉密信息设备外出,应当经过批准和登记并采取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 维修涉密信息设备应当指定专人全程监督,严禁维修人员读取或复制涉密信息,确需送修的须拆除涉密信息存储部件,恢复涉密存储介质数据应当到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资质单位进行。

第二十条 将涉密信息设备改作非密信息设备使用或者淘汰处理,应当将存储部件拆除,或交由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承销单位销毁。

第二十一条 使用信息系统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1、将涉密信息系统接人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国家秘密信

息;

3、在未经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国家秘密信息;

4、在低密级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高密级信息;

5、擅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使用信息设备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依法依纪予以追究:

1、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2、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

3、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存储介质;

4、使用低密级信息设备存储、处理高密级信息;

5、在未采取技术防护措箍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信息设备;

6、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共用打印机、扫描仪等信息设备;

7、在涉密场所联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或安装麦克风、摄像头等音视频输入设备;

8、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或配备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外围装置的信息设备处理国家秘密;

9、擅自卸载涉密计算机上的安全保密防护软件或设备; lO、将涉密信息设备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无保密措施的渠道邮寄、托运。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三
《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维修管理规定1》

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维修管理规定

一、概述

根据XXXXX密〔2011〕X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包括计算机、带有存储功能的打印机、复印机等终端设备)维修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秘密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

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指接收、处理国家和企业秘密的计算机信息设备,主要指计算机主机、带有存储功能的打印机、复印机、存储设备等。

公司以下计算机信息设备为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

1.新产品试制中心用于新产品开发的计算机、打印机。

2.技术开发部用于产品设备和工艺设计的计算机、打印机。

3.党群工作部的涉密计算机。

4.组织部的涉密计算机。

5.公司领导使用的计算机。

6.专用的涉密移动存储设备。

7.经理办公室的复印机、印刷机。

8.公司确定的涉密计算机或其它信息处理设备。

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必须到公司保密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

三、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修理

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修理由信息中心和行政部负责。

信息中心负责涉密计算机、存储设备的修理;行政部负责带存储的打印机、复印机的修理。

四、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维修程序

1.当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发生故障时,使用者首先向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管理人员和部门领导或主管部室领导报告,部门领导向信息中心或行政部申请维修,严禁未经许可私自拆机修理。

2.信息中心根据维修申请,派专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维修时使用部门应派人监督现场修理过程。

3.需回信息中心修理的计算机主机,主机回信息中心修理。确需硬盘进行修理的,由使用单位派人到信息中心全程监督修理过程,非硬盘故障的将硬盘拆下交使用单位保存。

4.需外委修理的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经公司保密委批准后由信息中心进行外委修理,维修单位具有河北省涉密设备定点维修资质。

5.行政部接到使用单位维修带存储功能的打印机、复印机的申请后,联系具有河北省涉密设备定点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修理。

6.修理结束后由使用单位进行验收。

7.信息中心和行政部应单独建立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修理记录。

五、其它

公司涉密的计算机信息设备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拆卸、更换具有存储功能的部件,严禁安装和运行来历不明的软件,保证内部信息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运行。

使用单位要明确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维修记录、维修硬盘的保管和修理后的验收。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四
《涉密网络管理制度》

涉密网络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局涉密网络的管理工作,确保我局内部网络安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未经上级和技术部门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布置,服务器、路由器配置和网络参数。

2、任何人不得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更改系统信息和用户数据。

3、局域网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技术侵占用户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妨害公司稳定的有关信息。

二、帐号管理制度

1、我局局域网内的每台计算机都必须设置帐号、密码。密码不能用“1”,“000000”等弱智密码,密码至少6位以上,而且最好要用英文数字的组合。要每月定时更换密码。

2、网络管理员为用户设置明码口令,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保密情况进行修改口令,用户应对工作站设置开机密码和屏保密码。

3、用户帐号下的数据属于用户私有数据,当事人具有全部存取权限,管理员具有管理理和备份存取权限。

4、网络管理员必须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不得将任何用户的密码、帐号等保密信息、个人隐私等资料泄露出去。

三、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

1、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局域网上制造传播任何计算机病毒,不得 故意引入病毒。

2、网络使用者发现病毒、木马应立即向网络管理员报告以便获得及时处理。

3、网络服务器的病毒防治由网络管理员负责,各部门的电脑病毒的防治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网络管理员可以进行指导和协助。

4、各部门应定期查毒,(周期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员应及时提示各部门对杀毒软件进行在线升级。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五
《公司保密制度执行版》

公司保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露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秘密。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发展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机密。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且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信息。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三条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高级员工,例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特别的责任。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五条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范围以及下列秘密事项:

(一)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经营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四)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五)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七)公司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八)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属于公司保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绝密、机密或秘密”字样,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行政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 公司秘级的确定:

(一)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技术资料为绝密级;

(二)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

(三)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人、尚未进人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长期、短期,一般与密级相对应,特殊情况外标明。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保密措施

第十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部门负责保密。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一)非经总经理或总公司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二)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第十二条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三)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四)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 档案室、微机室等机要重地,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更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第十七条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作出处理。

第十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 元以上 元以下:

(一)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秘密内容的;

(三)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一)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二)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三)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二十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签订《保密合同》,《保密合同》以书面形式签订,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保密协议的期限;

4.保密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5.违约责任。

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内,员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1.严格遵守本企业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业技术秘密;

3.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利用该技术秘密进行生产与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技术秘密进行新的研究和开发。

第二十一条 对高级员工实行“竞业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销售人员、秘书、保安人员等高级员工的以下行为:

1.自行设立与本公司竞争的公司;

2.就职于本公司的竞争对手;

3.在竞争企业中兼职;

4.引诱企业中的其他员工辞职;

5.引诱企业的客户脱离企业;

6.在离职后,与企业进行竞争的其他行为。

非高级员工不实行“竞业禁止”制度,不签订《保密合同》,但对有证据表明侵犯本公司技术及其他商业机密,给本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 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协议,均需设置“保密条款”,对合同对方增设保密义务。“保密条款”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业秘密范围;

2.合同对方以及合同对方的任何员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条款的约束;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不可将含有保密信息的资料、文件、实物等携带出保密区域;

5.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间或者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合同规定的商业秘密内容;

6.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秘密;

7.保密信息应当在合同终止后交还;

8.保密期限在合同终止后仍然保持有效;

9.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明确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办公室或行政部门定期检查公司的保密情况。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六
《保密制度》

为落实保密法和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认证制度,根据我公司参与军工项目研发与生产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军工项目保密领导组织

保密领导小组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军工项目的保密工作。界定密级、制定保密制度、进行保密监督和保密检查;确定与军队联系的责任人、对涉密载体信息的传送、复制、存储、使用等,对涉密人员的上岗、在岗、脱岗:对涉密计算机系统、相关设备以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进行管

理。还有其他需要涉密管理的内容。

二.涉密等级与密级界定

(1)保密期:按军工企业保密资格规定,我公司军工项目属密级,保密期为10年。核心涉密人员脱密期3年,重要涉密人员脱密期2年,一般涉密人员脱密期1年。

(2)密级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合同协议、相关的函电及信息等。

(3)泄密界定:向公司规定的涉密人员以外的人,泄露军工项目的密级载体资料;帮助或辅导他人使用军工项目的技

术:许可他人参观技术使用或产品的生产过程:许可他人转让、使用甲方技术等。

三。涉密部门,涉密人员的确定

1、主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研发部,涉密的主要人员是xxxxxx xxx xx xxx(在军品管理方面):涉密的次要人员是研发部临时确定的相关测试人员。该部门的保密工作由朱涛负责。

2、 次要涉密部门:是公司的生产部,涉密的次要人员是涉及生产配置技术资料的生产人员。该部门具体的保密工作由蔡海平负责。

3、 涉密信息的渠道负责人:

(l) xxx负贵与军方相关领导沟通军工项目的全面工作:

(2) xx除了负责军工项目信息资料(包括视频资料)的归集、保管、借阅、复制等工作外,还负责与军方研究所沟通相关技术与产品信息的工作:

(3) xx负贵与试用单位的信息沟通,在沟通前要先征求保密领导小组xx副组长的意见,沟通后要及时反馈沟通情况。

(4)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许可不得擅自与军方相关人员联系。

4、军工项目样品的管理人:

军工项目样品(包括相关手_』明)由研发部门负责管理。存放地点为研发部的实验室,样品管理人为研发部的xxx。实验室钥匙的管理与样品的登记、借用、保存等管理规定,由研发部制定。

5、军工材料的管理人:库管xxx。在军工材料管理上由研发部负责。

6.军工项目研发合同管理人t由xxx保管。未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泄露该合同的任何内容。

四.军工项目保密嗣度

1、涉密人员的管理:上岗前由办公室负责进行保密法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并签订保密协议:上岗后,由各涉密部门对本部门涉密人员进行军工项目保密检查、监督管理,办公室协助:离岗时,要向部门移交相关涉密资料载体,由办公室核实确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严格按保密法规定和军工企业涉密规定,坚守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该问的问,不该问的不问的要求。

2、涉密通讯的管理:不在通讯时谈论涉密信息,对方谈话涉及秘密信息事项时应及时制止:不得使用馈赠的手机谈军工项目:不得使用手机短信传送军工项目秘密信息:不得将普通手机与涉密信息系统连接:不得在涉密场所使用普通手机;不得擅自用手机拍照或录音、

录像。

3.涉密计算机系统的管理:不得安装来历不明的软件和随意拷贝他人文件;不要使用盗版软件或来历不明的软盘和光盘存储介质;不得在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和存储涉密信息;不得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视频、音频等输入装置(调试的除外):不得利用未加密的电子

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秘密信息:不泄露口令、密钥和其它安全保密措施: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

涉密硬盘中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安全备份;要安装高等级防火墙安全软件,打好安全补丁,定期使用杀毒软件扫描系统,防止病毒的侵入;设置安全口令不得少于十个字符,并每周更换一次;涉密信息,不得在QQ窗口沟通,也不得用未加密的邮件传送。临时协助进行军工产品测试的人员涉密管理,由研发部负责。

4.涉密载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的允许,不私自复制、保存、出借、销毁涉密介质;不私自扔带涉密计算机和介质外出;不私自将涉密计算机送往外部修理。

5.涉密宣传与报道的管理:未经公司保密领导小组组长批准不得对外宣传报道;对外公开宣传报道时,军方单位代号、真实名称、掩护名称不得同时使用;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特殊情况需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涉及密级的宣

传用品的印制必须经保密领导小组组长的批准:宣传用品涉及军工项目秘密的,应按涉密资料保管,并按规定办理领用手续。

6、涉密会议的管理:未经军方主办涉密会议(或技术鉴定会)的批准,我公司参加涉密会议的各部门或个人,均不得进行私自的涉密询问、照相、录像、录音等活动。未经参会的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在会下私自会见军方人员,沟通交流涉密的军工项目。

7、泄密报告的管理:(1)发现军工项目秘密载体在使用中下落不明,应在八小时内向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向军方报告不得超过24小时,同时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2)确认泄密事件的期限,绝密级IO日内无下落,机密级、秘密级60日内查无结果的,以泄密事件论处。

8.军工样品和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军工项目的保密监督检查工作。研发部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军工项目档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涉密军工档案的具体工作;办公室是保密领导小组委托的日常监督检查部门,具体开展日常的涉密监督与检查工作。材料的管理:研发部负责军工材料管理和军工样品的管理,特别是军徽和军帽的管理,完善相关管理规定。由办公室协同研发部定期盘点检查。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七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保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能够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

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

的事项。

第三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员工。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五条 经营信息

(一)公司重大决策及事项;

(二)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

经营决策;

(三)公司内部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四)客户档案;

(五)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六)公司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七)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八)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六条 技术信息

(一)各类技术资料;

(二)员工在工作实践中总结、了解到的信息。

第七条 其它公司确定为秘密的事项。

第三章 秘级分类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第八条: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 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公司股份构成、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叁数、配方、成本、利润率、科技成果、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及价格。

(二)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定文书。

(三)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四)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九条: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二)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三)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帐号,保险柜密码,月、季、年度财务预、结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片、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四)公司大事记。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七)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八)公司经理以上干部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十条: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二)广告企划方案及相关文案、设计资料;营销企划方案。

(三)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法律事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四)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措施情况。

(五)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六)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一条:绝密级:总经理、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机密级:总经理助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三条: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干部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五条:总经理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及各分公司经理为本部门和分公司的保密工作负责人,各部门、各分公司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六条: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办,总经办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总经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要在获准后方可进入,人走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条:电脑、影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第二十一条:文档人员、保密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六章 保密环节

第二十二条:文件列印

(一)由文件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列印份数。

(二)列印部门要做好登记,列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总经办负责列印。

(三)列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三条:文件发送

(一)文件列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二)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三)保密文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五)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转正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四条:文件复印

(一)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二)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三)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四)一般文件复印应有部门负责人签字,注明复印份数。

(五)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五条: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

抄、复印,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第二十六条:传真件

(一)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二)收发传真件应做好登记。

(三)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第二十七条:录音、录影

(一)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人物讲话,工厂录影等一切与公司利益安全关系重大的均为保密材料。

(二)录音、录影应由指定部门整理并确定保密级别。

(三)保密录音、录影材料由行政部负责存档管理,广告策划部负责日常管理,管理人员出现变动时,必须做好严格交接盘点工作,确保录音、录影材料安全。

第二十八条:档案

(一)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二)借阅文件应填写申请借阅单,并由主管领导签字。

(三)秘密文件限下发范围内人员借阅,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借阅。

(四)秘密文件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五)过期档案销毁应两人以上参加,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并做好登记。

(六)档案材料不得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七)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客人活动范围

(一)前台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公司部门出入。

(二)客人到公司参观、办事,遵循出入管理制度,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三)客人到各公司参观,不得让其接触公司文件、货物、营销材料等保密件。

第三十条:保密部门管理

(一)与保密材料相关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传真室、收发室、档案室、文印室、研发室、实验室、化验室、养殖场、生产车间以及财务部、广告策划部、市场部、行政部等。

(二)各部门设兼职保密员加强保密工作。

(三)保密部门出入人员应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停留。

(四)保密部门对外材料交流应由保密员操作。

(五)保密部门应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使用记录工作。

第三十一条:会议

(一)所有重要会议由行政部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三)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四)会务组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五)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总经理指定。

(六)会议纪要整理由总经理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第三十二条:电脑

(一)各部门、分公司电脑必须专人专用,做好保密工作。

(二)公司电脑中工作相关资料归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擅自删除、拷贝带走。

(三)电脑中资料输出需要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输出。

(四)离职时,行政部负责相关资料移交手续,网络客服部负责检查电脑资料存档,确保电脑资料安全。

(五)网络客服部相关电脑保密管理参照《国家计算机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第七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三条: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处分,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罚款或除名处理。

第三十四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的,给予除名,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除名,并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度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八
《央企涉密设备和载体管理规定》

央企涉密设备和载体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涉密设备、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公司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不受侵害,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涉密设备和涉密载体保密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涉密载体

本规定所称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视频和音频等形式记载秘密信息的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以及纸介质等物品。

3.2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本规定所称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用于存储、处理、传递涉密信息的移动存储介质,包括U盘、移动硬盘、光盘、软盘、磁带、MP3、MP4、MP5及存储卡等。

3.3 涉密计算机

本规定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用于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包括国家秘密、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以下同)的计算机,包括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及网络终端计算机。

3.4 国家秘密

本规定所称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限制知悉人员范围的信息。

3.5 商业秘密

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公司形成或拥有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和潜在商业价值,经公司采取合理保密措施,一旦泄露将可能使公司经济利益、运营安全和竞争优势遭受损害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职责

4.1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

4.1.1 履行公司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负责公司机关各保密重点部门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购置、配发以及认证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各部门正确使用;

4.1.2 负责制修订相关的保密工作制度并督促各单位贯彻执行;

4..1.3 负责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保管、回收、销毁等各个环节保密工作的指导、检查、监督工作。

4.2 管道处

4.2.1 负责制定信息安全管理规定,对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4.2.2 负责配合涉密计算机提供硬件和软件维护等相关技术支持。

4.3 各部门

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保管、回收、销毁以及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

4.4 所属各单位

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涉密载体的制作、收发、传递、保管、回收、销毁以及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

5 管理内容

5.1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采取统一申报购置、登记建档、分色标识、备案管理和报废处置的方法管理。

5.1.1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配备

严格控制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购置数量和发放范围,原则上,涉密移动硬盘以部门为单位配置使用,涉密U盘按涉密岗位配置使用。

5.1.2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购置

使用单位、部门根据涉密岗位设置情况和有关需求提出申请并提交《涉密

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新增/报废配置申请表》,由保密管理部门进行核准,报公司办公室审批后统一购置。

5.1.3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建档报备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购置后,由使用单位、部门负责填写《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登记表》,向办公室报备。

5.1.4 涉密计算机相关软件的安装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认证

5.1.4.1 生产运行处为涉密计算机安装相关软件,对用户身份管理、用户登录、外设使用、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等进行权限设置,并适时进行病毒防护和查杀,保证信息传递安全。

5.1.4.2 生产运行处在收到公司保密办送交的各部门领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申请后,通过注册的方式对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保密安全认证,实现注册移动存储介质在指定的涉密计算机上安全加密使用,以防止非法外带造成的数据泄密。

5.1.5 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标识

5.1.5.1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应统一标识,标识由办公室依据附录A《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标识规则》统一制作。

5.1.5.2 涉密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标识为红色,粘贴在计算机主机及移动存储介质的显著位置。

5.2 涉密计算机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 涉密计算机必须实行物理隔离,具体要求如下:

a) 处理、存储涉及国家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以及集团公司油密★★★级、★★级、★级信息的计算机,必须单机运行;

b) 涉密计算机必须与中国石油广域网、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实行物理隔离;

c) 涉密计算机必须配备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专用打印机等配套设备; d) 与涉密计算机相连的设备,不得与中国石油广域网、互联网及其他公

共信息网、电话、传真等传输设备、线缆连接。

5.2.2 涉密计算机必须按照统一格式设置计算机名,并在本部门、本单位保密管理部门备案,命名格式及要求如下:

a) 计算机名限制在15位字符以内;

b) 第1、2位为公司代码;

c) 第3、4位部门或单位代码,如公司机关统一使用:JG;

d) 第5位为机型代码,分别用:T代表台式机,B代表便携机;

e) 第6-15位为使用者帐号并采用使用者姓名全拼方式,如公司机关某部门李红所用涉密台式计算机名称为:XNJGTLIHONG;出现重名时,采取拼音缩写方案解决。

5.2.3 涉密计算机使用者应设置开机密码并保管好个人帐号密码,由于密码泄漏造成的不良后果,按有关保密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a) 密码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

b) 密码必须采用三种字符混合编码方式组合,即由字母(a-z或A- Z)、数字(0-9)和特殊符号(!#$%^&*()等)组成;

c) 不在任何场合公开或透露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d) 密码的更新周期不得大于3个月。

5.2.4 涉密计算机在操作使用时须遵守以下要求:

a) 使用者因事离开时,应随时锁定系统或启用设置密码口令的屏保,离开时间超过2个小时的应关闭计算机;

b) 涉密计算机须专人使用和管理,下班必须关机。

5.2.5 加强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a) 各单位、各部门与使用者签订《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使用保密承诺书》,每年一次,更换新机时,应重新签订;

b)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的使用情况随时掌控,保密管理部门要对涉密便携式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每年至少两次;

c) 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外出时,应使其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严防丢失、被盗,同时要在安全保密环境中处理涉密信息,防止违规外连;

d) 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原则上不得携带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须经本单位、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填写《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及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外出使用审批表》,并对涉及国家秘密及集团公司油商密的涉密信息和无关的涉密信息进行清除处理,对携带出国(境)的涉密信息文档名称逐一进行登记备案。

5.2.6 涉密计算机安全管理禁则:

a)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以有线或无线上网方式直接或间接与中国石油广域网、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相连接;

b)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或自行安装安全防护软件、系统升级和补丁程序等;

c)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开启蓝牙、红外功能或使用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具有无线互连功能的设备;

d) 严禁在涉密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

e)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进行删除信息或格式化后作为非涉密计算机使用; f) 严禁将涉密计算机交由非指定单位维修、销毁或捐赠、出借、出售、遗弃;

g) 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与互联网及中国石油广域网连接的计算机上处理、存储和传输涉密信息;

h) 严禁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与互联网及中国石油广域网相连接的计算机上使用涉密介质;

i) 严禁在无安全保障措施的地方存放涉密便携式计算机;

j) 严禁未经审批随意携带涉密便携式计算机出入公共场所或出国(境)。

5.3 涉密计算机的安装调试、维护维修和数据恢复等由生产运行处指定的维

涉密设备盘点制度篇九
《保密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保障公司秘密事项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职责

2.1公司实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职责部门是:技术中心、项目开发部、物料部、人事行政部。

2.1.1技术中心:负责组织公司保密工作的开展(包括保密制度、规定等的制定,保密检查的部署,重大保密奖惩事宜的讨论),秘密事项的审核,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同时按规定做好技术中心的技术资料保密工作。

2.1.2项目开发部:协助技术中心做好技术开发资料的保密工作。

2.1.3物料部:协助技术中心做好原材料需保密的信息包括:原材料名称、价格、供应商和产地的保密工作。

2.1.4人事行政部:协助技术中心做好公司文件、资料、信息和计算机网络、档案管理、保密资料的销毁、来访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关部门保密工作的指导。做好全体员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员工的保密管理,及相关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导。

3定义

3.1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到公司权利和利益,在一定时期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

3.2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各类钢制皮带轮,(包括汽车曲轴皮带轮、动力泵皮带轮、水泵及空调皮带轮、电机皮带轮、张紧轮、惰轮、减震皮带轮和怠速轮)旋压车床的设计、制造、工装、模具等系列以及不断开发生产的其它品种的产品技术、产品图纸、生产工艺以及与此有关的销售情况、经营战略、竟争策略、客户资料、采购资料、财务资料、统计资料;以及公司员工能获知的公司未对外公开的能给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和竟争优势的其他商业资料。

4保密规定

4.1公司所有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公司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解聘、开除等)后仍应保守其在任职期间所获知的公司秘密,不得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以及向他人透露。

4.2公司各层主管、技术人员、营销人员等在任职期间不得在与公司生产、经营同类产品的其他企事业单位担任何职务或兼职。上述人员在离职后,从离职之日起二年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竟争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企业内任职,或自营、参与经营与公司有

竟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

4.3公司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或离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发现、构想和方法等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属公司所有,不得向他人有偿或无偿提供。

4.4公司人员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及时向公司声明,经公司核实,认为确属非职务成果的,由公司人员享有知识产权,没有声明的,均属于职务成果。

4.5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4.5.1公司在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4.5.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5.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纪录;

4.5.3.1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5.3.2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种信息;

4.5.3.3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4.5.3.4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产品技术秘密和采购资料;

4.5.3.5其他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5不属保密的范围:

5.1一般性决定、决议、通知、通告、行政管理资料等内容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6、秘密分类:

6.1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6.1.1绝密是指公司最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重大的损害;会在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6.1.1.1绝密级的技术信息:是指由公司研制开发或者以其他合法方法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和竟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本单位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艺、样品、数据等等。技术信息可以是具有特定的完整的技术内容,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也可以是某一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技术或产品中的部分要素。

6.1.1.2绝密级的经营信息:客户资料、销售情况;经营策略、竟争策略,

6.1.2机密是指公司重要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报表、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6.1.3秘密是指公司一般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到普通损害;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6.1.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7、保密措施:

7.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电脑使用部门负责保密;

7.2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7.2.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7.2.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专人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7.2.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7.2.4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产品的研制、生产、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7.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的事项的,应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7.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7.4.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7.4.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7.4.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7.4.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7.5不准在私人交往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7.6公司人员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作出处理;

7.7公司与有保密责任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同时签订保密协议书。(协议书内容另定) 8责任与处罚

8.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8.1.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8.1.2违反本制度的保密义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8.1.3过失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

8.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严重违反保密规定,公司有权予以辞退并追究泄露者的赔偿责

任,涉嫌犯罪的,公司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8.2.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8.2.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公司秘密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8.2.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9重点部门保密管理

9.1原材料保密工作

9.1.1公司实行主要原材料编码制度;

9.1.2原材料需保密的信息包括:原材料名称、价格、供应商和产地等。

9.1.3新原材料由技术部、项目开发部写申请单,由技术部经理进行编号并填写新材料入厂检验标准送总经理审批后交物料部采购,新材料入厂检验标准应在总经理审批后第一时间送品管部备案,新产品编号由物料部、技术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备案。

9.1.4公司技术部、物料部对原材料进行保密分析,要求物料部联系供应商在采购时就更换为公司编号或要求物料部入厂进行保密处理,仓管员应及时更换编码标签。

9.1.5需保密的原材料到厂后第一时间通知物料部,由物料部进行保密处理好再通知仓管验收货物数量,由仓管通知品管部进行质量验收,送货单及仓管员开具验收单上均只体现公司产品编号,其它单据(如发票、出厂检验报告等)均由供方或运输部门直接交与物料部。

9.1.6物料部应对供应商进行编码,减少供应信息的泄露;

9.1.7财务的核算及会计等内部工作均只体现编码,其他特殊情况视情况处理。

9.1.8除物料部仓管、品管部、生产部及采购部相关人员外,其他未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以上的领导审批,不得进入新原料仓储区。

9.1.9新原材料资料属于公司商业秘密,按公司保密制度处罚。

9.2技术中心保密工作

9.2.1未经许可,非技术部员工一律不得进入技术中心,特殊情况需报技术副总或技术部经理批准方可进入,技术部应做好来人登记审批记录;

9.2.2来宾要到技术中心参观,需经技术副总或技术部经理审核和总经理批准,在技术部专人带颔下参观,分管副总经理以上领队参观技术中心不受以上限制。

9.2.3公司各部门与技术中心之间的工作联系以电话沟通为主,因工作需要要到技术中心,

必须事先电话预约、登记。

9.2.4非上班时间,特别是晚上保安要加强管理,绝对禁止非技术中心加班人员在技术中心逗留。

9.2.5技术中心员工要增强保密意识和责任感,对未经许可进入技术中心的人员,负有阻止、监督管理责任;

9.2.6公司员工未经许可进入技术中心的,第一次给予警告并处100元罚款,第二次给予500元处罚,第三次给予辞退处理,外部人员未经批准进入的,人事行政部通知保安强行将其带出厂。

9.3档案室保密工作

9.3.1档案室、未经许可,一律不得进入,特殊情况需报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方可进入,档案室应做好来人登记审批记录;

9.3.2查阅、借阅公司档案要有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绝密,机密件查阅要经过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9.3.3做好档案查阅、借阅的登记工作。

10公司秘密事项分类及内容、等级汇总如下:

秘密事项分类及内容、等级汇总表

1、管理类(总办、人事行政、财务、审计、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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