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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

2016-01-20 09:50:4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一《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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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一
《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调关镇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

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

一、大调解中心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分析排查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重大节假日、特殊时期随时开展重点排查。

二、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问题,对敏感时期进行难点、热点矛盾纠纷的突击排查;对事社会影响力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以及突发性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重点排查。

三、大调解中心领导每月至少两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对维稳、综治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切实摸清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村(社区)调解委员会每半个月分析排查一次矛盾纠纷和治安重点地区及治安突出问题,并将情况及时向大调解中心报告。排查出的问题,自身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人,及时调处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中心协助解决。

五、中心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分门别类,部署相关单位、明确责任人员做好调处化解工作。

六、对重大矛盾纠纷或涉及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矛盾纠纷,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行动,运用人员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共同解决。

七、中心对排查出来的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落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不履行职责开展整治,或整治效果不好的,要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责任制实行责

任追究。

八、坚持“重在解决问题”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和突出治安问题,要采取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解决在辖区内部和萌芽状态,做到排查一件、解决一件、稳定一片。

九、全镇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应达到95%以上,辖区内群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

十、排查情况应建好台帐,并由调处中心主任及时向社会会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汇报。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二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我镇秩序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范围:

1、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

2、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3、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苗头、隐患;

一、定期排查制度

1、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在规定期限内,认真妥善地处置化解职责范围内的各种矛盾纠纷。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

3、实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报表制度,各村、各单位将排查调处情况在每月向综治办进行书面汇报。

4、对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如因涉及社会治安引发的问题,“三大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要求做到及时上报。

5、经过排查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二、台帐制度

(1)对排查出的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全部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2) 对每一件矛盾纠纷,定责任人、定处置措施、定处置期限。

(3)问题已经解决的要及时销账,到期未能解决的领导小组要跟踪督办。

三、工作协调制度

(1)通过各种渠道及时收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认真分析,梳理归类。

(2)领导小组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应及时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协调会议。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处置"的原

则,落实到有关处室和责任人,并提出处置期限。每次协调会议必须形成会议纪要。

四、定期报告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将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情况定期报告镇综治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按照协调会议议定的要求由有关处室限期处置。本村解决不了的,由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协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对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要随时上报,经排查没有发现问题,也要记录在案,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情况通报制度

(1)领导小组定时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2) 领导小组应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分类指导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六、考核奖惩制度

领导小组将对各各村、各单位上报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档案,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激励、制约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与奖惩紧密挂钩。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三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为构建基层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长效机制,大力推进平安四方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建立镇综治、司法、信访、调解“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构设置

镇要建立健全综治办组织协调、司法所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四位一体”调解中心主任由政法委书记兼任,专职信访员、综治办主任、司法所长为副主任,成员由派出所、武装部、民政、人口和计生、林业、土管以及工、青、妇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和原调解中心四部门人员组成“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信访维稳调处中心”办公室),作为“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常设机构,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司法所长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司法所,配齐配强综治、司法、信访、调解等专职工作人员,司法所长负责主持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位一体”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力量,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四位一体”调解中心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四位一体”办公室主要职责

“四位一体”办公室在调解中心领导下,定期组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登记台账,全面掌控辖区内的排查调处情况;

统一受理由信访部门移交和村调委会难以调解的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应由有关部门负责调处的矛盾纠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重点、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督查督办矛盾纠纷调处情况,并及时组织回访;推动领导接访和领导包案制度的落实;检查指导各单位排查调处工作,提出奖惩建议;及时报告重大社会矛盾和难点热点纠纷情况;搞好分析预测,制订重大矛盾纠纷、群体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组织开展调解人员培训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 工作程序。调解中心办公室对于受理的民间纠纷、 行政纠纷和涉法纠纷案件,首先由办公室主任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调解中心主任签批处理意见,需调解中心调解的,调解中心直接进行调解;需部门调解的,根据纠纷性质和工作职能,分流有关部门调解,并检查调度办理结果。对于调解成功达成协 议的,要填写调解协议书,并加盖镇调解委员会印章。调解人员要定期进行回访;对调解不成功的,要及时引导进行诉讼,防止引起上访事件的发生。对于调处完毕的纠纷要及时整卷归档。

(二)联合接访。“四位一体”办公室设立矛盾纠纷接待岗位,根据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分流等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统一受理,接待群众来访。除当场答复或办理的外,需分流的案件均给当事人填写《受理回执单》,实行“一站式服务”。

(三)联合排查。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四位一体”办公室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排查辖区内发生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其他社会不稳定因素,做到步调一致、协调统一。每半月召开一次社区调解、治保、信访负责人例会,收集信息,分类汇总,分析排查,及时向党政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报告,共同研究制订解决方案。

(四)联合调处。“四位一体”办公室每周召集一次调度会,统一安排处理受理和排查出的案件。对性质单一、涉及单个部门的,由调处中心调查处理,或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对成因复杂、涉及多个职能部门的案件,由“四位一体”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需出具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书,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制作。

四、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坚持条条排查与块块排查、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社区每周、街道每半月进行定期排查;在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季节,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事、重点人,加大力度重点排查;对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引发的矛盾纠纷,做到早预测、早防范,避免发生重大事件。

(二)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分类报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对避免民间纠纷激化、刑事案件、自杀事件、群众性械斗和群体性上访等事件,要报告案由和处置经过,做到一事一报。发现重大矛盾纠纷信息的,要在报告镇党委的同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

部门。

(三)案件分流制度。凡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应填写《受理案件回执单》。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结。对于重大、疑难及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由“四位一体”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进行调处。

(四)调处反馈制度。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责任单位应在10日内处结;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或跨区域、跨单位的矛盾纠纷,应在30日 内处结;特殊情况确需延长调处时间的,应在60日内处结。责任单位要按时调处矛盾纠纷,并及时向“四位一体”办公室反馈调处情况。

(五)督查通报制度。随时掌握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进度,了解调处结果。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通报分析形势,加强信息交流,促进各部门之间工作协作。

(六)台账登记制度。建立台账,对村委会调解不了的,以及通过来信来访、纠纷排查、相关部门转办受理的案件,逐一登记造册。对案件的分流责任单位、调处时间、调处结果等,要做好记录,为动态分析矛盾纠纷、查究责任提供准确依据。

(七) 值班制度。实行轮流值班制(信访、综治办、司法所)。值班人员实行8小时坐班和24小时负责制,节假日安排值班人员,及时接待来电来访,准确解答问题,做好登记、记录,并及时向办公室主任报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特殊情况确需离岗时,报请办公室主任批准,并在接班人员到位时才能离岗。交

接班时,要将值班期间的咨询、接案及其他情况交代清楚,明确责任。

(八)责任查究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激化责任查究制度。调解中心主任负责中心全面工作。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分析预测活动,亲自督查督办重大疑难纠纷和分流纠纷。凡因排查调处不力致使矛盾纠纷激化,发生凶杀、爆炸、群体性械斗和群体性越级上访等案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建议对个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五、基础设施建设

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解中心的办公用房不少于1间,档案存放、调处矛盾纠纷,办公桌椅、档案橱柜、电话、微机、照相机、交通工具、工作经费到位。

六、考核与管理

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做好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妥善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措施。镇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重心下移、强化基层的思想,把建立健全“四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听取汇报,帮助解决人员、经费、办公设施等实际问题,完善保障机制。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四
《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建立群众投诉受理调处领导工作机构,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整合调解资源,统一受理归口办理,合力调处化解矛盾,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完善领导责任制。实施化解矛盾纠纷“一把手”工程,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形成党政领导负责、政法部门组织、职能部门参与、社会各方联动的大调处工作格局。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继续实行信访“六定五包”责任制,健全定期议稳制、领导责任片区制。建立投诉件督查督办制度,实行领导督办制度、跟踪督办制度等,对群众投诉受理调处情况进行检查,使化解矛盾纠纷措施全面有效落实。建立考评制度,把化解矛盾纠纷摆上议事日程,坚持每周党政联席分析会议,列入任期目标,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不断增强各级党政领导的稳定意识、责任意识,增强真抓实管的自觉性。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对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单位和地方实行综治“一票否决”。

完善矛盾纠纷预防排查机制。及时、准确把握社会矛盾是主动维护稳定、关口前移的基本要求,是实现源头治理的重要环节。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报告制度。各级相关部门坚持情况报送制度,重大情况随时报送。实行台账管理,建立不稳定因素排查台账、回访台账等台账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矛盾纠纷排查规范化、科学化。整合排查资源,把民间纠纷排查、信访问题排查、征迁问题排查、劳资纠纷排查、基层干部作风排查等整合在一起,并

建立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社会发展和重大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项目建设、公共事业等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杜绝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建立排查联席分析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各级矛盾纠纷排查分析、调解协调会议,集中了解纠纷排查情况,查排可能出现不稳定因素,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诉求表达机制。建立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是协调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保障人民群众代表的建议权。各项政策在制定和出台前,主动征求有关专家和人民群众代表的意见,让政策和决策更科学合理,拓宽民意表达途径。建立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制度、领导干部下访服务制度,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群众投诉窗口。在乡镇、街道建立群众投诉受理调处中心,让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有表达自己利益诉求的正常途径,特别是为困难群众提供表达利益诉求的畅通渠道,防止和避免矛盾积累、扩散和激化。

完善多渠道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机制。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引导他们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和途径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在法律框架内正确认识和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整合调解资源,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很好地衔接起来,坚持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等方法,化解矛盾纠纷。要注重实效,规范运

作,做到:首接首负快速调处,领导包案直接调处,齐抓共管联动调处,带案专项督办调处,建章立制规范调处,接受法院委托调处,定期排查主动调处,方便群众代理调处,良俗优序依法调处,舍得投入保障调处。

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总的要求是: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由引发事件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解决。

2、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取得群众理解

和支持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

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群体

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

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加强对群众的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

4、快速反应,相互配合。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后,外经贸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制,和有关部门联系,及时获得配合和支持,要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并确保信息收集、情况报告、指挥处置等各环节的紧密衔接,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对发生暴力行为、严重损害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果断采取措施,坚决制止违法行为,尽快平息事态。

5、加强教育,正确引导。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6、连续性与阶段性相结合。事前处置做到信息反应灵敏,事中处置做到依法、及时、稳妥,事后处置做到精确处理,追踪掌控。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因本机关行为而引发的和按属地原则应由本局处置的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下列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大规模集体上访;

2、人数较多的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3、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罢工;

4、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5、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

6、重大外经贸活动中发生的群体性突发事件;

7、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与职责

外经贸局成立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外经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本局机关各部室负责人为成员。

主要职责:(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2)决定事件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指挥、协调有

关部门、单位组织实施;(3)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4)对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中因失职、渎职或其他原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五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

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

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

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

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2、涉及保险、劳动争议、工伤等矛盾纠纷,由劳动保障所会同党政办、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3、农村经济政策、经营和财务管理、土地承包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农经站会同国土资源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4、有关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土地的征用和划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土地有偿转让,农村宅基地的使用,以及反映滥占滥用耕地等矛盾纠纷,由国土资源所、司法所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5、城乡建设规划、城镇管理以及拆迁补偿和安置等矛盾纠纷,由城镇建设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6、消费者权益,商品质量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市场监督和管理等矛盾纠纷,由经济管理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调处。

7、计划生育方面的矛盾纠纷,由计生办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处。

8、涉及企业产权改制、安全生产等矛盾纠纷,由派出所和有关部门、相关村负责调查。涉及上访的矛盾纠纷,由信访办牵头、有关部门负责调处。

9、涉及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由综治办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五、联动联调制度

1、涉及到多个部门或跨村的矛盾纠纷,由调处服务中心组

织相关单位进行联合调处,相关单位应按照中心要求,抽调人员按时参加联合调处工作。

2、对中心指派分流的矛盾纠纷,相关单位及时指派领导和具体负责人按时间要求进行调处,不得拒绝推诿。

3、矛盾纠纷调处实行领导包案负责制,各级领导对中心指派负责的矛盾纠纷应当负责指导、督促或亲自参加调处工作。

4、中心调处矛盾纠纷时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支持的,有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不得拒绝。

5、矛盾纠纷确因部门决策不当或行政行为不当引起的,相关部门要立即纠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6、中心实行矛盾纠纷调结报告制度。

全局性的重大矛盾纠纷,由乡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协调,集中力量进行调处。从而形成分工负责与联合调处相结合、属地管理和集中调处相结合的“大调解”格局,做到信息联通、力量联动、纠纷联排、矛盾联调。

六、督查回访制度

1、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对分流指派给有关单位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提出调处意见。

3、走访当事人,了解调解协议履行情况,听取群众对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对未调结的矛盾纠纷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上的继续

调处和控制工作。

5、定期通报有关单位对中心分流指派案件的调处情况。

七、档案管理制度

1、中心工作档案包括:(1)调处网络组成人员名册;(2)会议记录、培训记录、业务学习记录;(3)矛盾纠纷受理、分流、调处情况登记薄;(4)矛盾纠纷调解卷宗;(5)中心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两次以上矛盾形势分析报告;(6)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相关材料;(7)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2、中心直接调处的矛盾纠纷调处结束后,应及时形成卷宗,做到一案一卷。卷宗包括以下内容:(1)卷宗封面;(2)卷宗目录;(3)调解申请书;(4)调查笔录;(5)证据材料;(6)调解笔录;(7)调解协议书;(8)回访记录;(9)附卷材料。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六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一、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可能影响本村、组稳定的问题;  2、影响辖区铁路沿线治安的突出问题;  3、因厂(村)务公开、集资款、企业改制、职工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安置、社保、征地、拆迁安置、房屋质量、工程配套、施工扰民、土地承包、拖欠工资及医药费、宗教民族等问题有引发集体上访、卧轨拦车、冲击铁路、堵路静坐或进省、进京上访的动态和苗头。  4、辖区内有必要排查的其他可能影响铁路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问题。  三、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责任人和调处(整改)工作措施,确保不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四、对跨地区的矛盾纠纷,及时提请上一级组织负责协调处置。  五、坚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月一报,对重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必须上报调处过程和落实情况。及时登记整理归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档案、资料。  铁路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    一、由护路办牵头,地方、铁路公安机关以及有关单位每季要联合进行一次治安形势分析;  二、根据辖区路段的治安状况,分析治安问题发生特点和规律,查找产生的原因,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对重点区段或重点问题制定针对性措施;  三、对铁路沿线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开展重点整治,限期改变面貌;  四、准确把握犯罪活动的特点,从而确定"严打"方向和整治重点,完善铁路治安情报信息网络建设,充分发挥义务护路队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各种犯罪活动情况。  五、分析应形成书面报告向有关单位通报,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信息通报制度    一、交流原则  按"互通有无、信息共享"的原则,各级护路办与成员单位、铁路公安机关将掌握的涉及对方或需要双方和多方协调配合的各种治安信息及时通报对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利于共同科学决策,加强护路联防工作方面的衔接。  二、交流形式  电话、信函、传真、网络等。  三、交流内容  视治安信息的性质,可以分为及时通报和定期通报。  1、及时通报内容一般包括:  (1)、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隐患、苗头;  (2)、危害大、影响坏的治安、刑事案件;  (3)、群体性事件;  (4)、阶段性、专项性重要工作部署。  2、定期通报内容一般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年度治安状况分析。  

办公室学习制度  一、办公室每月必须组织学习不少于两次;  二、学习主要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两方面,可结合实际工作穿插进行;   三、学习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办公室全体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得请假;  四、学习情况必须认真做好记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制度    一、各级护路组织必须经常性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注重实效;  二、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结合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做好重点人员的宣传工作;  三、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注重寓教于乐;  四、积极利用新闻媒体报道辖区内的好做法、新经验及先进事迹,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五、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必须做好记录,重大宣传活动应有书面小结。  铁路护路联防队员职责    一、预防和制止拆卸铁路设施,盗窃铁路运输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预防和制止击打列车、放置障碍,闲杂人员在铁路线上行走、逗留,在铁路两侧放牧、掘沙取土、乱倒垃圾、乱搭乱建等危及列车行车安全的行为;  三、开展爱车护路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铁路沿线群众的爱车护路意识;  四、了解铁路沿线的社情、民情、敌情,收集并及时反映铁路沿线治安信息;  五、配合有关部门处置路外伤亡事故、行车事故和治安灾害事故;  六、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护路执勤的主要任务    一、在铁路公安部门指导下,防范和打击犯罪分子对铁路设施的破坏活动;  二、防止铁路设备和运输物资被哄抢、偷盗和丢失;  三、制止危及列车正常运行的各种行为;  四、协助铁路员工维护铁路防护栅栏和路基完整;  五、防范和排除危及桥涵、隧道、线路的灾害事故。  护路执勤制度    一、护路执勤队员要坚守岗位,忠于职守,按照要求认真履行护路勤务;  二、执勤中按规定着装和携带武器器械,列车通过时,应立正接送列车通行,做到着装整洁,姿态端正,思想集中,精神振作;  三、严格履行职责,做到"五个不准" ,即:①不准擅离岗位;②不准酒后上岗执勤;③不准武器器械离身;④不准坐卧、吸烟、谈笑执勤;⑤不准在执勤时读书看报;  四、上岗队员要熟悉勤务常识和守护区域的地形、地物、执勤设备、友邻位置,熟记列车通过守护区域的时间、车次和有关规定,牢记口令、信号和使用方法

;   五、严格交接班制度,建立执勤登记簿,交接班时要将武器器械、当班的情况及处理事宜在交接本上填写清楚、清点清楚、交接清楚后履行签字手续;桥梁隧道监护人员职责    一、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监护人员)有履行该桥、隧监护的一切工作职权,是在市护路办的直接领导和所在铁路公安派出所的协管下开展日常铁路护路联防工作;  二、要熟悉该桥、隧、道口(区段)周边五华里内乡镇(村)的社情民情。能够熟悉国家有关治安防范的法律、法规;对有关铁路行车安全、劳动安全、人身安全、路外伤亡、耕牛挡道等事故处理规章与工作要求要有较好的了解;  三、具有较强的爱路护路事业心。坚持原则,敢于讲真话,敢于报实情。能够忠实履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职责;  四、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刻苦学习,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五、在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宣传《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坚决打击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义务护路队员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在巡守区域内,不发生或少发生涉路刑事案件;不发生或少发生治安案件,不发生或少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沿线群众的爱路护路意识明显增强。  二、工作职责  1、对附近村民进行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每月至少1次;  2、利用家住铁路边的优势,经常瞭望铁路线和列车运行情况;  3、利用走亲访友、赶集、散步、晨练等机会巡查铁道线;  4、按照上级安排巡查线路。遇有恶劣天气、特别防护时期、重要节假日、转特运时要主动巡查;  5、带领群众爱路护路;  6、参与铁路抢险救灾;  7、协助铁路公安机关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铁路治安信息员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    一、工作目标。本村组范围内所有涉路矛盾纠纷隐患能在第一时间上报,以便及时调处,避免引发不良后果。  二、工作职责  1、在生产、生活中时刻留心涉路矛盾纠纷隐患;  2、参加村委组织的各种学习、活动,积极向周围群众宣传铁路安全常识;  3、对已上报的矛盾纠纷隐患密切关注其动态,事态有发展要随时上报;  4、特殊情况下,按照上级安排参与线路巡查;  5、协助铁路公安机关作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                    护路工作组工作职责    一、协调组织辖区内铁路护路联

防工作,保证工作计划和措施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线,随时掌握护路联防工作的进展情况,调查研究,协助乡护路办解决护路联防工作的具体问题;  三、加强对铁路义务护路队的协管关系,及时沟通情况,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四、做好护路工作组会议的召开、会议记录等工作;  五、根据护路工作组人员情况,明确分工职责范围,并制定岗位工作责任制;  六、对属地铁路护路情况,每月进行一次分析评价,并写出书面报告上交乡护路办;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七
《XX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XX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平安XX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县综治委《关于开展“平安先行单位”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本局工作实际,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健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体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抓出结果,抓出成效。

(一)完善领导机制。要切实在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健全完善维护稳定长效机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查处工作纳入局里工作的议事日程来抓好落实。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坚持既要抓好单位的行政业务工作,又要抓好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为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行政业务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要经常结合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开会研究分析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提出解决办法,并督促检查落实,使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或化解,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齐抓共管的格局,基层单位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主动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

(三)完善信息反馈机制。拓宽了解、掌握各种矛盾纠

纷的信息渠道,要建立维护稳定信息员制度,充分发挥维护稳定信息员和信息责任人的作用,落实信息责任,随时掌握思想动态信息,并坚持在第一时间信息报告制度。努力做好信访工作,及时解决信访中反映出的各种问题,杜绝越级上访,力争达到零上访要求。要坚持工作报告制度、重大节假日和平时休息时间段值班制度和维稳“零”报告制度。

(四)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类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映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特别要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掌握、处理好,要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作为处置、协调的重中之重,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中。

(五)完善考核奖惩机制。要进一步健全和维护稳定的各项制度,要把单位维护稳定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加强实施奖惩。

(六)完善维稳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不稳定因素,主要领导要主动协调化解,发生群体性事件要亲临现场,认真听取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教育疏导工作,妥善处置。对于在维稳工作中严重失职、工作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主要领导,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八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按照集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要求,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工作力度,确保集团和公司的和谐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妥善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式,是解决公司改革发展过程中员工利益诉求的重要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实现矛盾纠纷化解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及时发现、迅速处理各种可能引发信访问题和影响集团和公司稳定的矛盾纠纷,及时解决职工反映的切实问题,才能确保公司的和谐发展。

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公司维稳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要求,贯彻落实“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着力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及时遏制群体性事件,不断减少信访突出问题,为公司发展与和谐稳定提供保障。

三、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机制

1、排查工作。认真开展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矛盾纠纷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化解工作预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部门、责任人。

2、联动机制。公司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处理信访事项联动工作机制的规定,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有效地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3、化解工作。公司各部门对矛盾纠纷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不合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

4、落实工作。矛盾纠纷问题要进行备案,明确责任、进度和时限,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按照年初建账、季度报账、半年查账、随时销账、年底清账的原则,提高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力度。

5、督导工作。公司包案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要针对管辖范围内企业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督导。

6、稳控工作。公司要加强同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的信息沟通,对信访人有过激行为或扬言采取过激行为的,要

及时制定稳控方案,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稳控工作。

7、信息工作。要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收集和报送信访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信息,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起因和工作情况,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要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四、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法

1、坚持定期排查化解与动态排查化解相结合。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坚持每半年定期进行一次重点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上,要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矛盾纠纷随时排查,要针对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期进行有针对性的排查,着力排查化解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和苗头,以及个人极端行为和有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不稳定问题,做到及时掌握、提前化解、严密防范。

2、坚持日常排查化解与重点排查化解相结合。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责任主体的作用,坚决落实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做到日常排查化解工作系统化、经常化、制度化。同时加强对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化解

工作力度,实行领导包案、挂账督办,限期化解制度。领导包案要切实做到包分析研判、包解决问题、包教育稳控、包息诉罢访、把问题解决在本公司、本部门。

3、坚持公司排查化解与关联部门配合排查化解相结合。在排查化解工作中要与相关部门及时沟通信息,共同把握排查化解工作动态,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司做好排查化解工作,真正发挥联动作用,综合发挥各方面力量,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问题。

4、坚持排查化解与管控相结合。根据维稳属地管理的原则,公司在排查化解工作中对重点信访人要及时与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通报情况,争取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尤其对可能出现个人极端行为的人员,要配合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进行社会危害性评估,做好稳控工作。

矛盾纠纷定期排查机制篇九
《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拾万镇中心小学校

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特立本制度,为打造“平安陆园”提供有力保障,切实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好,处理得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推进和教育大局的稳定。

二、矛盾纠纷排查方式

认真做好老师的思想建设工作,利用政治学习时间,除对国家方针政策进行集中学习外,还要搜集案例对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教职工能在相互融洽的关系中团结合作,理解支持。对教职工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调解,采取召开民主生活会,个别谈心等方式把矛盾纠纷处理在萌芽状态。我校利用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访等形式积极向家长宣传学校教育,争取家长及社会人士对教育的更大支持,创“家长放心,人民满意”的学校。

妥善处理校园周边关系,教育好学生不破坏周边群众设备设施,不损坏群众利益。虚心听取周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如周边环境中存在对学校校产和师生安全极大隐患的人事,要时刻提高警惕,不能解决的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和公安机关。

三、重点疑难纠纷报告制度

对发生多次或重大纠纷不能妥善解决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解决,报告要做到及时,真实逐级上报。每次情况的调查和协调要做好相关记载,以备上级部门参考和检查。调查情况必须有当事外的两人以上在场。

四、领导轮流值班制度

行政领导实行24小时开机,包括节假日。在上班期间,行政人员轮流值班,保证办公室有人值班,对来访者进行接待。对来访电话进行登记、答复、处理和汇报。

五、 接待登记制度

学校实行关门上课,对来访者由门卫进行登记。开门登记之前对来访者要进

行盘查,盘查内容为姓名、住址、身份、来意等;在盘查时要察言观色,保证不放可疑人员进入校园;盘查还要注意文明礼貌,做到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学校全体教职工对来访者要热情接待,对来访者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学校行政。

六、限期处理制度

对校园内发生的师生有关人员的矛盾纠纷进行处理,坚持及时、逐级处理原则,对本班内发生的学生之间、科任教师间的矛盾原则上由班主任进行协调处理。班主任不能处理的交由教导处主任和负责安全的副校长处理。校内外其它纠纷交由分管领导先进行调查处理。不能解决的矛盾纠纷要及时报告调解主任。全体教职工必须做到不推诿责任,不把小纠纷都推向领导,不把矛盾上交;在处理中,还应兼顾学校及其它教师利益,做到以人为本。

七、督查回访制度

对校内外矛盾纠纷进行调解处理后,要定期进行检查、了解现状,要找当事人谈心,听取当事人意见反馈。如果当事人在心里还有不服或不满,要进行开导与说服教育。以达到彻底化解矛盾,增强内部团结的目的。

八、责任追究制度

在矛盾纠纷调查过程中,每一位教师都应本着以人为本,大化小,小化了的原则去帮助需要我们关心的教师。在调解处理过程中,调解领导组本着实事求是、公正无私、治病救人的原则进行调解工作。

九、对以下几种人事将进行责任追究处理:

1、矛盾纠纷当事人蓄意扩大事态,不服从调解组调解的。

2、其他教职工拉帮结派、扇风点火、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

3、调解组成员对本校发生的矛盾不及时妥善处理或不公正处理的。

对违反以上三条的教职工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纳入年度考核、移交上级部门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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