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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2016-01-21 08:31:0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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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一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为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所有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

1、消防安全工作由项目经理孙永平全面负责。

2、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孙永平担任,副组长分别为杨奇峰、王瑞江、何仁清担任,成员由专职谢远征、范东旭、孙战军、高树海、鹿波、杨赛波、王喜兵、郭银杰、朱延龙。

3、项目部所有人员均应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责任。

4、组织项目部人员适时开展消防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结合实际,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不定期向项目部人员宣传消防知识,警醒项目部人员提高消防意识,深切理解“消防工作重于泰山”的重大意义。

(二)对项目部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不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组织消防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经理部和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或局部的防火检查,主要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整;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消防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设置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火灾隐患是否存在等,并写出检查情况书面通报。

(二)通过检查,如发现有的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存在火灾隐患时,应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三、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制度

1、各工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其工区的防火安全工作,专职安全员应积极督促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施工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和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安全防护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冬季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材料仓库防火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少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在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五、特殊部位防火责任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每30平方应配置两具灭火级别不少于4B的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六、项目经理部防火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部防火工作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全体人员共同配合。

2、项目经理部严禁烧电炉,热得快等电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项目经理部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其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专职安全员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七、食堂间防火责任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挂设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时人责任。

八、消防器材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修理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领导小组汇报,及时更新。

九、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工程项目部成立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的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定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观看录象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长负责安排,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二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 基本原则

1.1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和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1.2 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

1.3 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行消防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1.4 消防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每个员工都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保障消防安全。

1.5 《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基本的一项制度,是强化安全管理的重要措施,公司员工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2.1 消防安全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职责

2.1.1 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1.2 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

2.1.3 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2.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1.5 根据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2.1.6 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施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1.7 推广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

2.1.8 配备、充实消防安全专业人员,保证消防安全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消防安全专业队伍。

2.1.9 公司内实行的各级承包合同中,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消防安全技术指标、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职责等条款,并认真考核。

2.1.10 重视和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安全和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1.11 消防安全责任人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消防安全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 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2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业安全规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2.2.3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2.2.4 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2.5 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畅通。

2.2.6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2.2.7 组织开展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2.8 组织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2.2.9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2.10 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消防安全技术方案。

2.2.11 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副总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2.3.1 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3.2 负责管理、改进员工的劳动条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业卫生状况。

2.3.3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并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3.4 对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和考核。

2.3.5 组织消防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2.3.6 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3.7 抓好安全生产的奖惩工作,及时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2.3.8 审批特殊动火证,组织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

总工程师消防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消防安全职责

2.4.1 审核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术问题。

2.4.2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4.3 参与制订、修订和审订本公司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参与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消防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2.4.4 协助总经理组织消防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颖难或重大消防安全技术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消防安全技术和消防安全防护装置。

2.4.5 副总工程师在总工程理的领导下,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车间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车间主任消防安全职责

2.5.1 车间主任是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车间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消防安全生产法规、管理制度、规程和标准。

2.5.2 组织制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编制车间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2.5.3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等各种消防安全活动,总结交流消防安全生产经验。

2.5.4 组织落实车间级消防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签发新上岗独立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作业证。

2.5.5 在各个生产活动环节中,必须把消防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安排生产任务时做到“五同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其它工作的关系。

2.5.6 组织车间级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器具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消防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

2.5.7 在组织编制车间检修计划书的同时,必须包括检修安全措施的内容。车间主任同时负责车间检修消防安全的组织管理工作。

2.5.8 建立、健全车间消防安全组织,领导并支持车间和班组消防安全员的工作。

2.5.9 组织、参加车间各类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2.5.10定期召开车间消防安全生产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车间有关的安全生产问题,组织、布置、督促、考核各项消防安全活动。

2.5.11车间主任不在时,由代理者负责。

2.5.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2.5.13车间工艺员、设备员、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安全生产负责

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工段长消防安全职责

2.6.1 组织工段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6.2 组织班组(工段)级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术考核。

2.6.3 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安全装置、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保证齐全完好。

2.6.4 组织、参加事故的调查,浇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6.5 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产竞赛和各项活动,维持本工段的正常生产秩序。

2.6.6 对本工段的检修作业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

2.7.1 组织员工学习、贯彻执行公司和车间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7.2 组织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及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消防安全培训、实习工作。

2.7.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活动,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讲消防安全,班中检查消防安全,班后总结消防安全。

2.7.4 检查岗位工艺指标及各项消防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做好设备和消防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及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

2.7.5 严格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作业,协助监督检查在本辖区施工检修人员的各种作业,维护正常生产秩序。

2.7.6 负责本岗位安全防护器具、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2.7.7 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作好记录,不能解决的要上报领导,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发生

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2.7.8 认真做好班组消防安全台帐及班组消防安全活动的记录,组织班组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创建安全合格班组与标准化安全班组。

2.7.9 保持作业场所和岗位的整齐、清洁、卫生,搞好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

车间安全员职责

2.8.1 车间消防安全员在业务上受安全管理部门的领导,并在车间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2.8.2 贯彻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规程及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参与拟订、修订车间消防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8.3 协助车间主任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督促实施。

2.8.4 制订车间消防安全活动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2.8.5 对班组消防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员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创建合格班组和标准化安全班组工作。

2.8.6 参与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设计和设备改造以及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工作。

2.8.7 深入现场进行常规消防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请领导处理。

2.8.8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帐记录工作。

2.8.9 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和分析。

2.8.10负责对新调入本车间的人员(包括培训人员、临时工)进行车间级安全教育,并对本车间的员工进行经常 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发放安全作业证工作。

2.8.11协助车间主任做好检修安全工作,负责车间检修、抢修现场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办理有关现场安全作业证,并进行检查与监督,保证检修安全。

班组安全员职责

2.9.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2.9.2 协助班组长开展各项消防安全活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2.9.3 严格执行有关消防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发现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

2.9.4 监督检查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2.9.5 加强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遇有违章或险情,应立即制止和处理,并向领导报告。

2.9.6 本班组的任何事故,要及时掌握了解情况,迅速向领导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2.10.1 参加消防安全活动,学习消防安全技术知识,严格2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标准。

2.10.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运行和消防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等情况。

2.10.3 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遵守纪律,记录清晰、真实、整洁。

2.10.4 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不能排除时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2.10.5 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缺陷及时消除,并做好记录,保持作业场所清洁。

2.10.6 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2.10.7 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同时,及时向领导报告。

2.10.8 发生事故要及时招实地向上级汇报,保护现场并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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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三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7》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第一条 总则

1、项目部的消防安全方针是“预防为主,消防结合”,把预防火灾工作放在首位。

2、经理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项目部成立以经理任组长,项目总工任副组长,项目部安全员、各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布置、检查消防工作。

3、开展消防安全活动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施工现场要有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语、标志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狠抓落实。

4、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施工现场及驻地要配齐备足防火、防爆器材,并定期更换。

6、工棚、建筑物内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随意增加电热设备,严禁使用“三炉”。

7、对生产、生活易燃处所划分责任区域,责任到人,抓好落实。

8、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仓库区、生活区、材料存放等区域,各区域之间要留有防火间距。

9、安全员要经常性地对施工现场、驻地、易燃、易爆的处所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治。

10、保持消防车道要畅通,发生火灾后立即抢救并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告。

第二条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1、对本项目消防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

定,落实企业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3、合理配置消防物资、器材等安全要素。

4、抓好消防安全培训及训练,督促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安全体系有效运行。

5、明确项目部各级人员消防安全职责和指标;支持、指导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6、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消防安全隐患,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7、发生事故后做好现场保护和抢救工作并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认真落实防护措施。

第三条 副经理消防安全责任

1、对施工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直接对经理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现行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劳保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督促、检查项目部各职能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抓好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保证消防安全有效运行;

4、组织和参加定期或专项的消防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威胁消防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

5、对工班(劳务)严格监督管理,加强过程监控;

6、具体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并如实上报。

第四条 书记消防安全责任

1、协助经理搞好消防安全,对消防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2、在抓施工生产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

3、组织进行分项、分层、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执行落实。

4、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经常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6、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五条 技术负责人消防安全责任

1、从技术角度上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负责,严格按照标准,制定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消防安全技术保障措施,并检查落实。

2、主持本项目部消防安全交流会,组织技术人员学习贯彻《消防法》及各种安全法规,制定和编制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单项工程安全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并检查落实。

3、向职工进行技术交底时,同时进行消防安全交底,讲解施工工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深入施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指导消防安全技术教育,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处置预案。

4、督促并指导施工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对施工生产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有权责令其改正或停止作业。

5、指导、协助搞好消防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6、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第六条 工程部长消防安全责任

1、工程部作为项目部主管工程技术的具体负责人,配合消防安全负责人做好有关消防安全工作;

2、参加对各工班的消防安全检查;

3、参与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 安质部长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落实国家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和集团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协助经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保证体系。组织落实项目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

3、监督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4、对项目部的各级各类人员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实效性进行督促检查并督促落实;

5、对项目部消防实施细则进行督促检查,并给予指导;

6、组织、参与或配合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

9、对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和监督责任;

第八条 专职安全员消防安全责任

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消防法》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推动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大检查,发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消防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3、认真贯彻落实技术标准、法规、行规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文件,及时向各工班做消防安全交底,并对各工班的施工认真检查督促,予以实施;

4、组织消防安全风险因素的分析,危险源识别与评价工作;

5、制订本项目施工消防安全保证措施和专项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监督各工班的实施情况;

6、监督检查现场安全员、防护员、的工作动态,发现违规及时纠正;

7、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做好施工人员尤其是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9、负责对消防器材质量的检查和验收;

10、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施工人员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11、对发生事故的施工工班进行处罚,对未落实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施工工班提出处罚建议;

第九条 安全防护员消防责任

1、工地防护员发现消防安全隐患时,要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与上报项目部;

2、消防器材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第十条 技术员消防安全责任

1、积极贯彻和宣传国家消防安全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发现事故隐患,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上报上级部门或领导;

3、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上级消防安全指标和措施;

第十一条 物资部长消防安全责任

1、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工班制定机械(运输)设备、物资管理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2、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工班制定大型机械设备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调度室主任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四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

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五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经理部现场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

2、 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经理部各部门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3、 项目经理作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项目经理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安质部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监督、考核。

4、 各部门确定一名消防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5、 各级防火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消防制度;

(2)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 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评比、有总结;

(4) 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包括本部门外来人员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

(5) 设立兼职消防员,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经理部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

(6) 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

(7) 负责做好本经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火灾预防

6、 凡属经理部内消防重点部位的单位(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所属人员达到“两懂三会”(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级火灾的扑救方法。会报警、会预防、会使用灭火器)的消防素质。

7、 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有关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并在开工前向公安分处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审批,不得擅自动工,竣工后需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8、 经理部的道路、走廊、楼梯等安全入口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杂物。

9、 经理部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非电工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禁止非电焊工动火作业,因工作需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热器具,使用单位应落实安全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禁止在经理部(含集体宿舍)私用电炉。

10、 加工班在施工期间需要焊、割作业时,焊、割作业点与氧气

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1、 施工作业队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及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 各作业队要严格遵守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等级,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13、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火灾扑救

14、 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准确拨打“119”,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部门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15、 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确定人员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

16、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17、 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职工未受到防火安全教育不放过、奖励未兑现不放过)。

18、 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或

奖励:

(1) 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2) 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

(4) 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者;

(5) 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

19、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及赔偿损失,经理部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经理部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六
《消防安全责任制》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煤矿消防安全责任: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赋予的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切实保障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3、对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二、煤矿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责任: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设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事实演练。

三、煤矿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责任: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四、煤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的消防

安全责任制:

1、组织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督促基层分公司、负责公司机关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2、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工作情况,收集和整理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信息,建立本单位消防档案,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资料;

3、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4、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修订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本单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和维护管理工作;

6、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和事故责任者以及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者,提出奖惩意见;

8、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做好工作,及时汇报有关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9、认真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五、煤矿消防领导小组消防安全责任:

1、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是领导和组织全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的管理机构,行使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公司、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负责制,各分公司消防领导小组向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并负责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向总经理负责,做好全公司消防

管理工作;

3、贯彻执行《铁路消防管理办法》和铁路局、公安局及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等。执行上级下达的消防工作任务,并督促落实;

4、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分公司消防管理规定和办法,把消防工作列入装卸生产、基本建设、营销管理之中;

5、根据铁路装卸生产的特点和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组织有关部室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督促和整改火灾隐患,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适时开展消防演练活动;

6、定期召开消防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公司消防安全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总结、推广消防工作经验,表彰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和个人;

7、支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监督,提供必要的消防装备和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消防监督作用;

8、调查处理火灾事故,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处罚违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以及责任人和火灾事故肇事者。

六、煤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具体办事机构。

2、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及其它消防行政法规和消防技术规范,落实上级和公司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和任务。

3、起草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计划、文件,提出消防工作的意

见、建议。

4、掌握公司、分公司消防工作情况、动态,收集消防信息,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台账,定期分析工作状况,剖析火灾原因,探索火灾规律,制定相应对策。

5、组织、实施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评比,总结、推广消防先进典型。

6、完成公司、分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上级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七、班组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遵守车间、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不违反操作规程,不准在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的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2、对本班组配备的消防器材负责管理和使用、保养、不准私自挪用消防设备和器材。

3、由班组长组织对本班组、本岗位作业处所,进行日常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视火险就是命令,听到报警和发现火险时,班组长要立即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职工扑救,尽量减少损失。

八、职工岗位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执行消防法规,不在严禁吸烟的场所吸烟。

2、懂得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遵守车间、班组防火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七
《消防安全责任制》

杭瑞高速公路贵州境大兴至思南DSTJ-10合同

(K108+100~K113+500)

消防安全责任制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大思高速公路DSTJ—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一年

目 录

一、总则........................................................................................................................ 1

二、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 1

三、项目副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 2

四、项目书记的消防安全职责.................................................................................... 3

五、总工程师的消防安全职责.................................................................................... 3

六、安质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4

七、工程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5

八、办公室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5

九、物资部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6

十、合同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7

十一、财务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7

十二、实验室负责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8

十三、安全员消防安全职责........................................................................................ 8

十四、工区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9

十五、领工员的消防安全职责.................................................................................. 10

十六、岗位工作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1

十七、附则.................................................................................................................. 12

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总则

为强化我项目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项目、事业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消防条例》,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二、项目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经理是项目的法定代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项目、事业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为本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项目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项目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项目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项目日常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项目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队。

三、项目副经理的消防安全职责

项目副经理消防安全职责 签字:

年 月 日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分管项目消防安全工作,按公安部《机关、团体、项目、事业项目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确定为本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项目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人员和义务消防队;

7、在职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本项目消防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定期向项目经理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四、项目书记的消防安全职责

项目书记的消防安全职责 签字:

年 月 日 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对项目消防安全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颁布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消防

规章制度,对项目存在的消防问题及时上报,并将公司的

指令传达到项目部。

2、 按照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负责召集和主持项目部消防问题

研讨会议,启发大家积极发言,并善于集中大家的正确意

见和智慧作出明确的结论。

3、 组织制订项目消防安全文化建设规划。

4、 将安全工作纳入党员先锋岗、红旗责任区创建等党员活动。

5、 组织工地形象策划,并严格落实。

6、 负责指导、协调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活动,并群众性宣传消

防安全知识,对群众开展思想教育。

五、总工程师的消防安全职责

总工程师消防安全职责 签字:

年 月 日

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对项目消防安全工作技术上负责:

1、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安全法规、标准及项目消防安全的规定;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八
《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第二章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6

第三章 第四章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10 防火应急预案„„„„„„„„„„„„„„„„13

第一章 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公司安全科应积极督促项目工程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协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1)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2)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3)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集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食堂、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义务消防队训练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训练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篇九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 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 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 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 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 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 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 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 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 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 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 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 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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