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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

2016-01-21 09:18:3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一《教代会制度、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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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一
《教代会制度、细则》

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发扬民主,充分发挥教职工主人翁精神,促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推进学校的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关于“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在校工会领导下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

第二章 教代会的职责和权利

第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团结教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

2、听取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学校重大工作、发展规划、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讨论通过教职工生活福利方案。

3、积极支持校长履行职责,及时收集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4、根据上级党组织的部署,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

5、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关心教职工生活。

第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要积极支持校长行使决策权和指挥权,要维护校长的权威。校长要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尊重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民主管理权利,实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定,负责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应由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检查和监督。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五条 凡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校正式教职工,均可被选为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第六条 教职工的代表,以工会分会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的选举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代表中应有教师、领导干部、职工,其中任课教师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第八条 教职工代表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任。教职工代表对全院负责。学校全体教职工有权依照民主程序,监督或撤换本校的教职工代表。

第九条 根据需要,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或列席代表。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关于学校决策的讨论。

3、有权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参加评议学校工作和行政领导干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积极参与学校教改工作。

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积极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应有党、政、工、团、教职工代表组成,其中教师应超过半数。大会主席团实行届内常任制。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全体代表大会。每次会议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有重要事项,经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或校长提议,可提前召开或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心议题的确定要遵循“议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请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或表决,必须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并经校党委审批后为有效。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事项,非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同意不得更改。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于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校委会批准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

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加强我校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推进民主建设和民主管理,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职 权

第二条 教代会在本校权限内行使以下职权:

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

(一)审议建议权

l、 基本范围:听取、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对校长的工作报告及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教职工队伍建设以及其他学校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工作程序:

(1)校长(学校行政)将需提交讨论的重大决策的目标、措施和依据等意向,向教代会、校工会通报,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收集信息。

(2)在起草校长《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期间,教代会、校工会向校长反馈信息,同时在决策方案形成过程中参与意见。

(3)校长《工作报告》、方案(草案)形成后,在教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十天前发给教代会成员。

(4)将校长《工作报告》或决策方案,提交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5)校长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报告、方案(草案),作出决策。

(6)教代会对已经审议通过的决策方案作出决议。

(二)审议通过权和审议决定权

1、基本范围:审议通过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校内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2、工作程序

(1)学校行政和教代会、校工会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应通过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了解群众意愿,在此基础上,对方案进行科学论证,使方案准确、合理、科学,符合学校实际和教职工的意愿。

(3) 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经教代会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审议。

(4)教代会对方案和制度审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5)校长颁布施行方案。

(6)对有些一时难以把握或者教职工意见较多的方案,经过多数代表同意,可先试行,学校行政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后,再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由校长颁布实行。

(三)评议监督权

l、评议监督权的内容:

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民主评议校长以及其他学校领导干部并对被评议者的奖惩提出建议意见。根据上级领导的部署,参与民主推荐校长人选的工作。

2、评议范围:

主要是校级行政领导干部。

(1)组织领导:教代会在工会领导下进行;

(2)评议内容:主要是干部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3)评议原则:遵循党的干部政策,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按程序评议干部,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干部的情况;

(4)评议形式:被评议干部向教代会述职,在对被评议干部进行评议的基础上,然后采用书面测评形式进行评议。

第三条 教代会要尊重和支持行政领导依法行使行政管理的职权,教育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教代会代表

第四条 教代会代表的产生。

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凡我校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的本校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代表。

第五条 教代会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大会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三)对学校和教代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闭会期间由工会组织参加对学校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第六条 教代会代表的义务:

(一)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参加教代会活动,执行教代会决议,完成教代会交给的任务。

(三)密切联系教职工,热心为教职工服务,经常听取并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在维护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办事公道,不谋

私利。

第七条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一)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选为正式代表的校主要领导(也可扩大到中层主要负责人)。

(二)特邀代表一般是学校领导、离退休教职工代表。

(三)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列席或特邀代表由教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名。

第四章 组织制度与工作机构

第八条 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1.教代会提案表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屹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示全体代表。

2.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3.提案一般应由代表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

4.提案处理和落实。

1) 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1、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2、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3、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以上三点要求,可视为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

2)提案登记。对审核合格的提案,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 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视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提案落实。大会闭会后,教代会提案小组(工会)将会同学校领导协商决定,将提案送到有关承办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立案的提案要将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提案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

5.教代会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6.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交工会存档备,并评

选出最佳提案,由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7.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第九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年两次会议,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召开,应通过一定的程序向各代表团说明原因。如遇重大问题时,教代会筹备小组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经校党党支部同意后,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并获得应到会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表决方式可以采取举手和投票两种,对学校制度和分配方案等进行无记名投票方式。

第十一条 教代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迫切关心的问题,充分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经校工会委员会、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请校党支部同意后,提交教代会审议,最后在大会上表决通过。

第十二条 教代会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确定议题、进行教代会预告和起草文件等。 1. 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确定。每次大会突出一、二个议题。

3.大会召开前,学校工会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教代会召开的预告,形式可采用全教会或网上预告。

4.承担教代会筹备工作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5.校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与文件,于大会十天前交教职工审阅。

6.实施教代会报告制度(报上级教育工会)。

第二阶段:开好预备会议,为大会召开做好思想和组织上的准备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 教代会主席团实行常任制,由党、政、工主要领导干部及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占主席团人员半数以上。

2)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举手或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产生。

3)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教代会大会主席团实行集体领导。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教代会筹备组关于教代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4.通过大会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他事项。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校长做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2.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可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作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其他一般性文件及预备会议上已统一的问题可书面报告。

3.组织代表组继续讨论审议并通过校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

4.教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校长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有关部门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首届、换届)。

6.宣布各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然后大会闭幕。

7.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规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工会。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第十三条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幕期间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二
《教代会工作制度》

教代会工作制度

级教代会提出书面申请。 1、教代会一年一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应向上

2、一般在当届第一次教代会选举产生学校教代会委员会,推举产生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由党组织成员、行政干部、教代会干部、教代会代表构成)

3、由教代会组织对每届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

4、学校每学期至少开一次教代会,一般为每年的年初和暑假前后。

5、经三分之二教代会代表提议,或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提议,学校可召开临时教代会。

6、教代会的会议内容由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决定。

7、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下发教代会提案表,教代会代表可以在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进行提案,对于各部门能够予以改进的提案由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督促改进,不能改进的也要予以答复,如需教代会讨论的提案,由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提交本次教代会讨论。

8、教代会组织工作由教代会负责。

9、教代会行使通过权一律运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10、每次教代会结束后,必须由教代会民主管理评估委员会运用座谈会或调查表的形式,对教代会的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教代会的文件之一存档。

11、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必须向教代会预告,并听取教代会建议。

12、凡是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或相关文件必须提前十天发放给教代会代表。

13、 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每年按照党工委的部署开展对党政领导的民主评议工作

14、教代会对于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行使建议权,此类问题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并听取教代会建议。教代会行使建议权的校务公开内容为:

(1) 校长工作报告;

(2) 学校章程;

(3) 学校发展规划;

(4) 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5) 财务工作报告;

(6) 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15、教代会对于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和方案行使通过权,此类方案和制度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教代会行使通过权的校务公开内容为:

(1) 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

(2) 校内奖惩制度;

(3) 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4) 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5) 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和方案

龙硐中学教代会议程安排意见

时间:2011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会期:1天

地点:学校三(1)班教室

会议主持人:肖复胜

议程安排:

(1)宣布大会开幕、奏国歌;

(2)上级领导致辞

(3)王璐校长致开幕词;

(4)校长作学校工作年终总结;

(5)肖复胜主席作工会工作报告;

(6)王波主任作教务工作工作总结;

(7)成文章作财务工作审查报告;

(8)代表分组讨论四个工作报告和提案大会审议的方案制度;

(9)各讨论组召集人发言;

(10)对四个工作报告和有关方案、制度及本届教代会有关组织人员进行决议;

(11)民主评议学校中层以上领导;

(12)肖复胜主席致闭幕词。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三
《2013年教代会制度汇编》

七届二次(2013)教代会制度之一

大河镇学校工作综合考核评估办法

为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和县教育综合改革的需要,结合市“发展基础教育的若干规定”,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加快我镇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规范学校管理,明确领导职责,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制度

(一)学校管理

1、本村校的校园建设有规划,有行动,有效果。

2、建立健全与教代会制度相协调的管理制度,大河镇一、二中要根据学校实际,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3、学校工作期初有计划,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

4、建立健全学校及教师个人业务档案(档案以档案袋形式装存)。

5、有“四表”(学校教育活动安排表、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周表)、“三册”(在校学生花名册、记分册、学生点名册)、“两簿”(教职工考勤登记簿、好人好事登记簿)、“一志”(校务日志 )等各种常规管理表册。

6、对教师的德、勤、能、绩进行全面考核并列入奖惩,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依据。

7、经常保持上下一致,互通情况,发生重大事情及时汇报。

8、发扬民主管理,学校重大决策要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实行校务公开,每月1次。

9、学校有专门的办公室,并且建设规范得体。

10.加强安全教育,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1、各种表册规范,并能按时完成或上交。

12、重视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办好家长学校,每班每学期必须召开1次以上学生家长会,有记录,有情况反馈。

(二)思想政治工作

1、加强教师政治学习,每月两次,学习内容有记录,且详实、规范。

2、党、团(队)、工会组织健全,活动有计划,有总结。

3、党、团(队)活动正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活动有记录。

4、正常升降国旗,召开学生大会,对学生进行“五爱”教育,安全教育。

5、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和文明礼貌教育。

6、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中无黄、赌、毒、醉酒上课、打架斗殴和无原则上访等现象出现。

7、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及生活。

8、弘扬教育主旋律,积极开展星级学校创评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常抓不懈。

9、德育室建设规范,并能发挥作用。

10、加强学校“三风”建设。

11、切实做好中国梦“三进”工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三)端正办学方向

1、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教育计划,按国家课程计划编排课程表,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2、坚持上好“三操两课”(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体育课、课外活动课),保证学生每天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

3、重视学前教育。民办学校办学条件不具备的村,必须办好学前班。

4、加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工作,各校必须成立各种校队、兴趣小组等,学校教师满编制且有音、体、美专业课教师的学校,教师上课必须专职。

5、按时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种活动。小学杜绝上晚自习、周末补课和白天增加课时行为。

(四)教学教研工作

1、建立健全教研工作管理制度。

2、每学年学习教育理论、教学规程或新课标4次,组织好“读书活动周”,认真开展读书活动,学习有内容,且详实、规范。

3、切实做好“四个一”:学校教师每月至少推出一篇优秀教案或上一节公开课,每学期至少设计一套优秀试题,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师全员教学竞赛。

4、教学计划齐全、规范,并能指导教学工作,期末有总结。

5、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教案及作业批改情况每月组织检查1次。

6、学校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时间到考核时止)校长听课20节以上,其他学校领导听课30节以上,教研组长听课15节以上,教师互相听课(听所任科目)10节以上,并有规范的听课、

评课记录。

7、书记、校长以身作则,上好一门统测课,小学每周不低于6节课,中学每周按所学专业任课,其课时按标准执行。

8、重点推行教师集体备课和构建高效课堂模式。

9、初中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学业水平测试C级以上学生数不少于65%。

10、初中毕业班毕业率达100%。

11、开展好“质量创评活动”,教学质量在上年基础上有提高。

(五)办学效益

1、“四率”:小学达99.5%以上,初中达99.0%以上。

2、杜绝学生留级和学生流失。

3、完成小学毕业班统测、中考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

4、教学质量:(以校年级科目的平均成绩计算)

学校科目以校平均分/全镇科目以校第一名平均分×权重分值

5、论文撰写(指本学年内在县级及以上教育教研报刊上发表,或经中心学校推荐获县级奖以上),每所中学不少于20篇;脑上小学、庵子小学、黄泥小学、白马小学、大河小学不少于10篇;青龙小学、长坪小学、圭山小学、磨盘小学、格宗小学、黄竹小学、恩乐小学不少于8篇;其他小学不少于5篇;中心幼儿园、青龙幼儿园不少于3篇。镇一、二中每年必须申报一个课题研究。

6.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工程项目建设指标任务。

7、按要求完成上级各种检查、验收任务。

(六)师训工作

1、42周岁以下教师在国家要求合格学历(小学中师、初中专科)的基础上提高一个学历层次,在学公办教师达100%。

2、继续教育培训合格率达90%。

3、完成上级安排的各种培训任务。

4、使用电教设备对教师进行培训。

(七)职成教工作

1、完成上级下达的各种职业教育培训任务、表册齐全。

2、初中完成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任务,小学完成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任务。

(八)实验教学、信息技术教学、图书及其他功能室的使用

1、有规范的实验室和微机室。

2、有专职或兼职的实验教师和信息技术课教师。

3、账、表、卡、册规范齐全。

4、管理好实验桌凳、仪器、电脑并专用。

5、按要求开展教师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6、教会学生简单的微机操作技能。

7、搞好实验教学研究,每位实验教师每学年上交实验教学论文2篇以上。

8、做好实验教学月报工作。

9、实验室、图书室、各功能室使用正常。

(九)财务工作

1、财务制度健全,账目清楚,日清月结。

2、单据审查严格,把好单据入账关,支出单据原则上一律使用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四
《教代会制度》

双牌县职业技术学校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为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教代会制度。

一、教代会职权:

1、对有关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3、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二、教代会代表:

1、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4)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2、代表的产生以年级组和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3、代表总数不少于30名,按各年级组和各处室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四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5、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

三、组织制度:

1、教代会4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

2、教代会须有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3、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4、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5、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6、选举和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7、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教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8、召开教代会所需经费,由学校提供。

四、工作机构:

1、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2)负责大会筹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

(3)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4)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

(5)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6)组织教职工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7)教代会前积极做好筹备工作,教代会后收齐资料,及时归档。

2、设立教代会主席团,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以及处理会议期间各项重要事项;

3、成立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五、本制度经双牌县职业技术学校第一届第一次教代会通过。

六、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及制度为准。

工会主席职责

1、在党支部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订工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协助党支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教职工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3、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参政议政,对学校行政工作起维护、监督作用,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4、动员和组织全体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活动,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支持校长工作和学校重大决策的实施。

5、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反映和尽力帮助解决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6、主持召开教职工大会,代表工会参加学校必要的会议。

7、负责工会经费审批和使用并定期向会员公布。

8、定期向上级工会和全体会员报告工作。

9、完成上级工会和党支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委员职责

1、协助工会主席做好会员的思想工作,

2、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加强对新会员的教育

3、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档案材料

4、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接受调进会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做好登记工作。

5、负责本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6、协助主席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管理及档案工作。

财务委员职责

1、编制工会的预算、决算和有关财务报表,定期向工会委员会及上级工会报告工会的收支情况。

2、做好收缴工会会费的监管工作。

3、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把好工会各类活动的预算关。

4、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文体委员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工会的文体活动和各类文体竞赛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学校教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性广的文体活动,促进教职工的身心健康。

3、充分利用学校的各种文体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4、指导并积极组织教职工参加对外的竞赛活动,借以推动群众性文体活动的开展。

5、支持并协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文体娱乐活动,培养文体骨干,并定期召集会议,交流工作经验。

6、积极举办各类讲座,提高教职工的艺术欣赏水平。

7、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生活委员职责

1、负责学校教职工的生活工作,制订和完善制度。

2、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慰问、补助工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积极向学校提出改善教职工生活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协助学校做好校内的民事调解工作。

4、完成工会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女工委员职责

1、在工会的领导下,负责与女工委员会的联系与沟通工作。

2、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制定工会的女工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4、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引导女职工发扬主人翁责任感,在学校的教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建功立业。

5、关心女工本人及家庭、子女的身心健康,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体检及女工保健讲座。引导女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6、开展妇女工作研究,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7、完成工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青工委员职责

1、组织青年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动员他们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和建设活动。

2、组织青年教工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并大力组织青年教工开展各种业务竞赛活动。

3、结合青年特点,组织丰富多彩的各种文体活动,寓教于乐。

4、关心青年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尽量为他们排忧解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完成工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委员职责

1、配合学校党支部的宣传工作制订面向全体会员的工会宣传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并结合学校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号召全体会员团结一致,为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建功立业。

3、负责工会活动、好人好事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校工会网页建设。

4、负责定期组织工会工作的理论研讨。

5、利用工会所拥有的宣传手段和工具(文艺表演、电影、网站等)组织主题鲜明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文明校园建设。

6、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分析教职工的思想动态,针对教职工的思想实际,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7、完成工会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小组长职责

1、根据工会的要求,结合学校和部门的中心工作,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订好小组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学校及本部门的民主管理。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五
《教代会制度》

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建立实行教代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指导方针的需要,是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需要,是加强和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的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工会法》、《教育法》和《教师法》,为切实做好教代会工作,发挥学校教代会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

学校实施教代会制度。

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的民主程序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教代会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民主程序,使之制度化、规范化。

(一)选举教职工代表的程序

1、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教职工代表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凡学校中享有政治权利的在职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代会代表。

3、学校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选为代表,但必须履行民主选举程序。

4、学校建立教代会制度。教代会代表占学校教职工的比例,一般在30%左右。

5、教职工代表要体现代表性和群众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总数的60%,中层以上领导不得超过代表总数的25%,女教职工和青年教工应占适当比例。

6、教职工代表的产生

(1)由学校工会制定选举代表方案。根据学校年级组或教研组和各类人员构成状况,确定选区、代表名额、代表条件、各类代表所占的比例、选举步骤、方法和具体要求。

(2)工会要向教职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动员大家选好代表,开好教代会。

(3)年级组或教研组工会小组召开会议,按照代表名额和条件,商定代表侯选人名单,并由教职工直接选举,过半数票才能当选。

(4)各小组将选举结果报工会,由工会或教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后张榜公布。

7、教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代表权利: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自主地、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参加学校重大决策的审议、讨论;

(3)有权向学校领导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有权对学校领导人提出建议、批评;

(4)有对教代会决议、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的权利;

(5)因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时,有提出申诉和控告的权利。 代表义务:

(1)学习、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提高政治觉悟和民主管理的素质与能力;

(2)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宣传、贯彻大会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3)联系教职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

(4)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提高业务水平,做好本职工作。

8、代表的培训

学校工会应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对代表进行培训,着重学习现代科学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等。

9、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教代会根据需要,可设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但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教代会提案的征集和处理程序

1、教代会要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2、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要告示全体代表。

3、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4、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5、提案处理和落实。

(1)提案审议。由工会或教代会提案小组对提案进行认真的审议。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2)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工会或提案小组交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及时处理。

(3)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做出解答或提出处理意见。

(4)提案小组或工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落实的情况。

(5)提案处理完毕后,有关资料要交工会存档备查。

(6)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汇报。

(7)对未立案的提案(称建议),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8)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以提高代表对提案的积极性。

(三)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学校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一般每年召开一至二次。

召开教代会要做好四个阶段工作: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学校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学校中心任务,针对学校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学校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可设立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5、学校行政负责起草校长工作报告等文件。

6、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7、各学校工会要向区教育工会报告教代会情况。

第二段:开好预备会

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产生主席团,并由其主持召开大会,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1、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意见,使校长和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工作报告和方案。

2、校长作工作报告和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3、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提案组作提案征集情况报告。

4、讨论、审议有关报告及方案。

5、收集意见建议,修改补充报告及方案。

6、通过大会决议。

7、大会总结及资料归档。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制订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计划、要求。

2、宣传大会精神。

3、各司其责。

4、检查督促。

(四)教代会闭会期间

1、建立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2、若遇重大事项,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可以召开教代会临时会议审议决议。

3、如出现教代会作出通过的决议、决定与上级精神不符,或因情况变化必须进行修改时,由学校行政提出修改决议(经党组织同意)的具体建议。而后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并向下次教代会说明情况予以确认。

4、做好教代会档案工作。教代会档案资料设正副本,正本存学校档案室,副本工会备查。

三、教代会职权

教代会主要行使四项职权,即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审议决定权和评议监督权。

四、教代会工作机构

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暂行办法

推行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是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段根本指导方针在学校贯彻落实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教职工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是贯彻执行《教育法》、《教师法》和《工会法》,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校长负责制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工作,特制定如下暂行办法。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和范围

民主评议的对象是指学校校长、副校长、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评议的内容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分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

德,主要是指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品质和思想作风。具体包括: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尊重支持教职工民主管理,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艰苦奋斗,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等。

能,主要指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包括: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素质和专业才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的能力;指挥决策能力和协调能力等。

勤,主要指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包括:对待本职工作精益求精,讲求实效,敢于负责;勤于思考,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不怕困难;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关心群众疾苦,密切联系群众等。

绩,主要指干部的工作实绩。这是对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的综合考察。根据岗位职责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一年来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办学效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和关心教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等方面取得的成绩。

三、民主评议的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干部一般分为五个阶段。

1、准备阶段

(1)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经教代会选举或推荐,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小组。由评议工作小组制定评议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议的目的、要求、对象、内容、方法和注意事项等),评议方案经教代会主席团同意后并报学校党组织批准后实施。

(2)思想发动。主要是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有针对性地讲解民主评议干部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动员被评议的干部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正确对待评议,鼓励代表(教职工)正确行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评议,认真搞好评议。

2、述职评议阶段

(1)被评议的干部向教代会作述职报告。述职报告要根据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实事求是地侧重从分管工作加以总结(字数在2000字左右)。

(2)组织全体教职工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投票测评。根据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内容,胜任度评价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参加测评的教职工要有全体教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为有效。测评表由区教文体局、区教育工会评议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汇总统计后,再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学校评议干部工作小组。

(3)以教代会代表小组为单位进行“背靠背”评议,并由专人做好记录。

3、综合汇总阶段

评议工作小组将各代表小组的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综合汇总后,分别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写出评议意见,然后填写《学校领导干部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报告表》。

4、反馈阶段

(1)评议工作小组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然后向全体代表通报评议结果。

(2)被评议干部向代表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5、总结阶段

(1)学校工会要认真做好本年度民主评议干部工作总结,并将有关材料存档。

(2)《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情况报告表》经学校党组织签意见并盖章后,分别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科和上级教育工会。

四、组织领导

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必须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学校的民主评议工作小组由学校党组织、工会的负责人及纪检监察员、教师代表等5-7人组成。

五、民主评议时间

民主评议学校领导人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与主管部门对学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相结合。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六
《教代会工作职责和制度》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及职责

一、教代会大会工作制度

1.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制度

这是教代会经常性活动与教代会大会期间活动转换的一个重要环节,必须作为一项必要的工作制度。教代会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 听取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关于大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汇报;

(2)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并提请通过;

(3) 选举本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4) 听取有关行政领导和学校职能部门负责人就提交大会发言的文件的说明;

(5) 审议通过本次代表大会的议题和议程;

(6) 讨论决定本次教代会大会的有关其他事项。

预备会议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负责人主持。

2.代表大会工作和活动的领导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召开。主席团主持大会的工作和活动,主席团成员轮流担任大会执行主席,并根据需要,由执行主席召开主席团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和决定有关事项。

3.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形成和修改的制度

教代会的决议和决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集中体现。因此,凡要在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做出的有关决议和决定,必须经过代表的充分讨论,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凡经过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非经过代表大会同意,学校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修改;学校校长对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提请代表大会进行复议;如代表大会复议仍坚持原来的意见,校长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报告上级教育主管机关和上级工会进行协调;如代表大会做出的决议和决定在闭会期间遇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或变通,应由教代会的

工作机构召集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处理,并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审议和确认。必要时也可召开临时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工作制度

教代会的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围绕教代会相关职权的行使和落实开展工作,对代表大会负责,接受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组织指导。其工作制度是:

1.明确各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职责范围,制定工作实施细则;

2.定期召开会议,确定本委员会(或小组)的工作计划,检查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3.经常开展活动,深人群众听取意见,及时同行政有关部门沟通,并参加有关会议,参与有关方案、措施的起草制定;

4.平常向教代会工作机构——工会委员会汇报工作情况,代表大会召开时向大会做出口头的或书面的工作报告。

三、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或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 教代会闭会期间需要研究和确定重大问题时,教代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讨论、研究和确定以下事项:教代会职权的落实;教代会决议、决定的实施和修改;教代会大会召开的日期、议题、换届选举内容等。它由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主持召开,并可以视会议内容的需要,邀请学校党政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会议决议(决定),少数服从多数;建立必要的会议记录和档案;凡讨论确定的问题,必须向下次代表大会报告,请求确认。

四、提案的征集和处理制度

所谓提案,就是教代会代表和教职工群众按照每次大会的议题,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重要工作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交大会讨论处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提案可以由个人提出,也可以由几个人或以单位集体的名义提出。作为教代会的提案,它与平常的一般工作

意见和建议不同。1.它关系到学校建设、发展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是个别人的一般的具体问题的解决,也不是对学校领导人员个人的一般批评和意见;2.它的提出应有一定的规范性,包括提案人、提案的主题(即案由)、理由、整改的措施和办法等;3.它的处理要按一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一般都要经过教代会进行审核、立案讨论。提案工作是教代会加强和广大教职工的密切联系,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1.提案征集制度

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要对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酝酿和提交提案;要向代表介绍学校建设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方便;要印制统一的提案表(见下表),然后交提案人认真填写。一事一案,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它要经过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校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

2.提案处理落实制度

由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校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方面,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3)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实施。并将提案表送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

施计划和措施,做到“三定”,即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

(4)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委员会(小组)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经过同意,暂缓或停止执行。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或张榜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五、教代会工作汇报和研究制度

教代会工作机构——学校工会委员会的负责人,经常向学校党组织汇报教代会工作的情况,重大问题的处理要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研究,协同配合。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要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提请由党组织出面,召集党、政、工的民主管理联席会议。学校党、政、工民主管理联席会议要形成制度,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研究学校教代会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况和问题时,由党组织临时召集联席会,研究情况,采取对策,使问题得到时、妥善的解决。

六、教代会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教代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一项制度,行使一定的权力,因此必须对其组织和运行作出必要的规定,使其符合一定的规则和程序,达到一定的标准。这个过程就是教代会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特别强调了制度的重要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更要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教代会的组织和运行主要不应先靠人来保证,而应靠相应的制度来保证。要使教代会在职权上得到落实,在质量上得到提高,在效用上得到充分发挥。真正成为一项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的制度。

教代会制度化、规范化的基本要求是:

1.必须依法建立教代会;

2.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定期召开教代会;

3.必须认真落实教代会的职权;

4.在教代会大会闭会期间,按规定方式发挥作用;

5.教代会具有健全得力的工作机构。

武汉盘龙城经济开发区第二小学

2006年10月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七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学校教代会工作制度

一、每三年为一届,每学期至少一次例会。

二、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机构是工会委员会。

三、教代会的职权:

⒈每学期一次听取校长的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经费开支、预决算,提出意见、建议,并作出贯彻实施的决议。

⒉讨论通过学校的责任制方案、奖惩办法、工资调整实施方案、教职工业务进修计划及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⒊讨论决定集体福利费,勤工俭学的管理使用及其他教职工集体福利的重大事项。

⒋每学期终对干部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提级或处分、撤换。

⒌工会委员会每一月一次活动,各委员要及时把教职工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口报并商定,是提案要转给支部或行政。

⒍每个工会小组每月活动两次,小组长可参与各校每月工作学习及有关重大事情的讨论,及进听取和搜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⒎如遇重大事件,可随时召开教代会或职工大会,使工会真正成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八
《小学教代会制度》

富源四小教代会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指导思想和《工会法》、《教师法》、《教育法》赋予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落实,加强学校的民主建设,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依法维护教职工权益,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在实行校长负责的同时,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制度,特制定本试行细则。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民主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力机构。教代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照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促进学校民主建设,加强教代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

第三条 成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教代会的换届和召开,批准教代会会议方案、主席团人选建议名单等。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计划,教代会会议经费、教职工代表培训经费等列入学校财务预算。

第四条 教代会支持校长行使管理学校的职权,校长保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

第五条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六条 教代会每届三年,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章 职权

第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职权:

1、定期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大科研项目规划、财务预决算、校务管理制度、经济管理制度、教学设备添置、基建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通过学校的改革方案、教师培训进修计划、教职工奖惩办法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

3、通过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等重大事项的决策。

4、评议、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干部并提出奖励和任免建议:对工作卓有成效的干部,教代会可以建议予以奖励,包括晋级、提职;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给予处分,直至加以撤换。

5、建议主管部门任免学校行政领导时,应考虑教代会意见。教代会根据主管部门的部署,推荐学校领导人的人选。

第八条 校长要负责处理教代会的有关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

第九条 校长对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提请教代会复议或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应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教代会对校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问题有不同意见时,可以建议校长加以修改;双方意见不能统一时,仍按校长的决定执行,同时可以报告主管部门和上级工会。

第三章 职工代表

第十条 凡是本单位享有政治权利的正式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根据总名额按教职工人数比例由教师、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应有领导、教师、职工各种成员参加。代表要体现代表性、群众性,其中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数的75%,领导干部不得超过25%(同等条件下女性教职工优先)。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责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选举教师、职工负责,学校教师、职工有权按程序监督或撤换职工代表;教职工代表调离本单位后,其代表资格自行消失,应予补选代表。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1、在教代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以行政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有权审议学校工作和评议行政人员,有权对学校行政人员进行咨询。

3、因参加教代会活动而占用业务和工作时间,有权按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1、努力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管理的能力。

2、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正确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

3、模范遵守并带动教职工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教代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1、制定召开教代会的方案,提出教代会的议题、议程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代会的筹备工作、会务工作和组织工作。

2、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选举教代会代表,培训代表。

3、组织专门工作小组进行调查、研究,检查监督大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教育动员教职工贯彻落实教代会决议。

4、主持召开教代会联席会议,协商处理临时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

5、听取、处理代表和教职工意见、建议、申诉,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6总结交流民主管理经验,探索民主管理新途径,开展民主管理理论研究,提高民主管理水平。

7、做好教代会资料档案的整理和管理工作。

8、完成教代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七条 教代会召开之前应召开预备会议,由筹备领导小组主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提案审查小组、会务组等工作组,同时由筹备领导小组提出候选人,在预备会表决产生大会主席团;主席团成员应包括领导、教师、职工,其主要职责为:主持会议,领导大会期间的各项活动;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在大会决议和决定;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第十八条 教代会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为重,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确定议题。

第十九条 教代会每年召开1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遇到重大事项,经校长、校工会委员或三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时,必须有出席会议的代表过半数方为有效。

第二十条 教代会召开的议程:大会委员核实出席人数并宣布大会议程;大会委员致开幕词;校长作工作报告;学校中层领导作专题报告;提案征集报告;代表分组讨论审议校长工作报告,提案提交校长及有关部门;民主评议学校行政干部;召开主席团会议,讨论会议期间有关事项;通过决议,大会委员致闭幕词。

第二十一条 教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非经教代会同意,任何人无权修改。

教代会教职工的五项制度篇九
《教代会审议制度》

教代会审议制度

让代表对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1.一般由校工会在交代会召开前一周左右将学校拟出的重大决策的草案发给各代表组,有代表组进行讨论,征集合理化建议。

2.由教代会专门小组对重大决策中的各项目标进行审议和论证,提出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

3.听取和讨论校所行政主要负责人所做的工作报告和各项重大决策的方案,提出方案的建议或意见。

4.听取行政主要负责人所作的决策方案修改及有关问题的说明的报告,然后安排补充的时间进行分组讨论,组织代表在大会上提出建议或咨询性的发言。

5.在校行政和教代会代表意见基本一致的情况下,进行表决性通过,并形成大会会议,动员全校教职工实现决策目标而奋斗。

6.当校长及有关职能部门提出有关基本制度的议题后,教代会专门小组要参与学校讨论,起草方案或措施制度等。

7.组织教代会职工或各代表组对方案进行讨论,征求意见,将 合理化建议综合整理后转呈行政,对方案进行修改。

8.教代会正式会议上让代表充分讨论,然后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9.动员和组织教职工认真执行基本规章制度,组织教代会代表对

基本规章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0.当教代会闭会后,有关学校管理方面的其他基本规章制度必须出台时,可由教代会代表组和专门工作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并想下次教代会审议情况,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

11.凡是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都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通过这些制度时要防止侵害教职工利益,违反党的政策的倾向,否则,教代会有权不予通过。同时讨论通过这些制度时一定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大家共同认可,共同遵守。

孙家小学教代会审议制度

孙家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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