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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2016-01-23 12:14: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一《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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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一
《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最近总是听到温总理的那句话:“一个民族有一些关注天空的人,他们才有希望;一个民族只是关心脚下的事情,那是没有未来的。”让我不得自主的想起康德墓碑铭文

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曾说过:“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对它们进行反复思考,它们就越是使心灵充满常新而日益增长的惊赞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虽然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突然对星空产生了敬畏。

让我们花点时间来了解康德。

一位传记家赞叹道:“康德的一生就像是一个最规则的动词。”是的,而且这还是一个从不与其他词搭配的动词。康德毕生既没有过远离故土的经历,也没有过结婚生子的愿望。他只知道日复一日地沿袭着自己的时间表,简直像一部最精确可靠的机器。 在哥尼斯堡大学任教的康德的一天是这样进行的:五时康德起床,穿着睡衣去书房,先喝两杯淡茶,再吸一斗香烟。七时康德去教室上课。课后他又换上睡衣回到书房看书。十三时康德再次更衣,与朋友共进午餐。饭后十三时三十分,康德便踏上那条被后人称为“哲学家之路”的小道,哲学家开始散步了„„

康德的私宅是在校任教后不久才买下的,共两层。书房里摆着两张普通的书桌,墙上挂着一幅卢梭的画像。康德的私人书籍并不多,各种书加起来也不过五百本。 正是在这种朴素、单调的环境下,康德度过了他平凡、刻板的一生。名誉、权力、利益、爱情„„,世人渴求的一切都与他终身无缘。海涅甚至下结论说:康德没有什么生平可言。康德直到八十岁时才告别人世,在当时的确是罕见的高龄了。不知道这是否该归功于他那整齐划一,保守而有节制的生活。

然而有一次,康德读到卢梭的《爱弥尔》,简直是如获至宝,不忍释卷,一连几天足不出户,把自己的作息安排表忘了个一干二净。这是一次例外,而且是广为人知的康德的仅有的一次例外。

叔本华认为任何人在哲学上如果还未了解康德,就只不过是一个孩子。

康德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

伊曼努尔·康德(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生于东普鲁士的首府哥尼斯堡(今天的俄罗斯加里宁格勒)。康德出身一个家境贫寒,子女众多的马鞍匠家庭。他的祖辈是十七世纪从苏格兰迁来欧洲大陆生活的。1740年康德进入哥尼斯堡大学学习,

1745年毕业。离开大学后康德去乡下一个贵族家庭任职家庭教师。1755年康德重返哥尼斯堡大学,任讲师。1770年康德被评为教授,1786年升任校长。在校期间他先后当选为柏林科学院、彼得堡科学院和科恩科学院的院士。1797年康德辞去大学的教学工作。1804年2月12日康德逝世。

以1770年为标志,康德的一生可分为前期和后期两个阶段。在前期他主要研究自然科学,重点是数学、天文学和化学,主要成就有正负数理论和星云学说,在其他学科方面也深有造诣;后期他则主要研究哲学,还涉及宗教、逻辑学和人类学等领域。

作为自然科学家,康德提出了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宇宙不变论相对立的宇宙发展论,为辩证法奠定了科学上的基础。1754年康德发表《对地球从生成的最初在自转中是否发生过某种变化的问题的研究》,提出地球自转速度因潮汐摩擦而变慢的假说,后来得到证实。1755年康德发表《宇宙发展史概论》,从自然界的历史发展观点出发,提出关于天体起源的“星云假说”,含有唯物论和辩证法的思想,向认为自然界亘古不变的观点挑战。后来拉普拉斯也提出了类似的假说,后人合称为康德----拉普拉斯假说。

尽管康德在自然科学上创造了许多辉煌的业绩,但他还是以哲学家的面目出现在大多数后人的心中,或者说他还是凭着哲学论著的影响铭刻在人类文明的史册上。

歌德说:“当你读完一页康德的著作,你就会有一种仿佛跨入明亮的厅堂的感觉。”康德在其三十多年的研究生涯中,留下了三部划时代的杰作:《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另外他还著有《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言》(1783年)、《道德形而上学》(1785年)和《永久和平》(1795年)等书。

康德在三部批判巨著中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认识论、伦理学和美学思想。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他把人类的认识能力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类,分别对应数学、物理学和形而上学。他认为凭感性可以认识数学,凭知性可以认识物理学,而凭理性却无法认识“形而上学”。数学和物理学研究的对象是现象世界,而“形而上学”研究的对象是“自在之物”。现象世界是世界的显现,可以认识;“自在之物”是世界的本体,无法把握。他还提出了四组著名的“二律背反”,指出人的认识能力只能认识现象世界,不能认识“自在之物”。所谓上帝、灵魂和自由都是无法确知的,或者说是无法证明的。“形而上学”不能作为一门真正的学问而存在。在《实践理性批判》中,他提出了道德不是以符合个人或他人的幸福为准则的,而是绝对的,即人心中存在一种永恒不变,普遍适

用的道德律。道德是“绝对命令”,是“应当如此”。道德应该符合正义而不是个人幸福。但他又提出人可以感觉到意志自由,生命长存。上帝永远指导着世间万事万物,上帝万能,灵魂不死,有德之人最终能够得到最大的幸福。在《判断力批判》中,他批评并融汇了当时各派的美学观点,开创了独特而复杂的美学体系。他指出艺术源于天才,上帝创造一切。美应该从大自然和人的道德中寻找。可以说,康德在第一部书中否定上帝,却在第二部书中证实上帝,又在第三部书中寻找上帝。康德以他的三部《批判》实现了他理想中的真、善、美的统一,构筑起三位一体的神圣的哲学殿堂。

康德把他的时代称为“批判的时代”。他一方面批判莱布尼兹--沃尔夫的“形而上学”体系,批判封建神学;一方面又批判无神论、唯物论,为神学向科学争得一席之地,试图调和唯物论与唯心论的矛盾。康德创立了德国的古典唯心论,发起了德国的资产阶级哲学革命。海涅在《论德国宗教和哲学的历史》中写道:“德国被康德引入了哲学的道路,因此哲学变成了一件民族的事业。一群出色的思想家突然出现在德国的国土上,就像用魔法呼唤出来的一样。”德国的唯心论的发展正是费希特批判康德,谢林批判费希特,黑格尔批判谢林的过程。而黑格尔辩证法的起点也正是康德哲学。黑格尔哲学解体后,许多德国大学的哲学又发展为新康德主义,他们的口号是“回到康德”。而十九世纪后期直至二十世纪中现代哲学中的新实在论、现象主义等思潮也可从康德哲学溯源。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二
《康德 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 头顶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法则

康德说的“头顶的星空和内心的道德法则”的英文原句是什么?

"世界上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件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另一件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

"Two things fill the mind with ever new and increasing admiration and awe, the more often and steadily we reflect upon them: the starry heavens above me and the moral law within me.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三
《康德的道德哲学》

二.康德的道德哲学

Zwei Dinge erfüllen das Gemüt mit immer neuer und zunehmender Bewunderung und Ehrfurcht, je öfter und anhaltender sich das Nachdenken damit beschäftigt: Der bestirnte Himmel über mir, und das moralische Gesetz in mir. Beide darf ich nicht als in Dunkelheiten verhüllt, oder im überschwenglichen, außer meinem Gesichtskreise, suchen und bloß vermuten; ich sehe sie vor mir und verknüpfe sie unmittelbar mit dem Bewußtsein meiner Existenz.

翻译:

有两样东西,越是经常而持久地思索它们,它们就越是以常新而弥增的惊叹和敬畏充实着心灵——我头顶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不应当把这两者当作隐藏在黑暗之中或者超出我视域之外的东西来加以追寻并纯然地猜测它们;我在我的眼前就看到了它们,我把它们与我的实存意识直接联系在一起。

康德道德哲学的几个基本特点:

1.康德道德哲学要解决的根本问题:什么样的行为是道德的?

2.康德道德哲学与中国道德哲学的比较:

内在修养与外在关切

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功利主义与义务论都是如此)

3.康德道德哲学基本方法:先验的方法。

细节展开

什么样的问题是真正的善?康德对此下足功夫,做了义务论的新形式,只有出于义务的才是真道德。为什么强调义务论才是真正的道德?中国道德哲学是自律,内在的修养最重要,康德认为不可靠,主观的认为自己是圣人是不信的,康德从外在的关切出发,以利害为关键,与幸福联系在一起,很功利的,利益与道德不可兼得。以利益为主题的话语体系是康德的道德哲学的出发点。德国人也讲教化,但不是自律,而是理性对自己的启蒙。康德从先验的方法开始,自由是根基。自由和道德法则之间的关系,道德法则的存在理由是自由,自由是道德法则的认识理由。

什么是“道德法则”?(谁给谁立法?)

1.理性给意志立法:实践理性

“按照法则的表象来行动的能力。”

(自然之物“按照法则而运作”)。

2.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的关系:

推理的能力:按照三段论推理与按照不矛盾律推理。行为的逻辑一贯性是道德的标准。 细节展开

理性給意志立法,不是单纯的某个人,心灵中有知情意,意涉及到道德问题。Bergehrungsvermögen.意欲

Wille 意志

Willku(点)r 任意

动物按照法则行走,人按照法则表象,是因为人能意识到法则,这就是实践理性的能力。 推理的能力是现象界得以可能的根据,实践理性与理论理性都是推理的能力,实践理性从行为的一贯性(不矛盾律)进行,这种逻辑的一贯性是道德。

康德道德哲学的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形而上学,将意志的“出于义务”的行为作为真正的道德行为分辨出来。 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把“出于义务”的动机归结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即绝对命令。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

何可能的,即它的必然性根据就在于人的自由。

细节展开

第一个主要是分辨,标准是“出于义务”。第二个进一步归结,第三步揭示它作为一个先天法则是如何可能的,即它的根据是什么——自由。

第一个层次:通俗的道德哲学

善良意志、感性欲求、理性的使命:普通的人类理性都承认,一个行为的道德价值在于行为者的善良意志,而不在于它的实用性(利害)。而“善良意志”也就是我们撇开一切感性的东西时单凭理性来设想的一种意志。也就是说,善良意志的规定根据不在于感性的东西,而在于理性本身,理性是意志的规定根据,是一种“应当给意志以影响的能力”。正因为如此,大自然给人类配备了理性,就不是为了满足人的感性欲求,而是有着更高的使命。这种更高的使命就是为了更高的理想,去实现“义务”这个概念(实现道德理性),因为这个概念中包含着善良意志。

理性的真正目的并不是为了实现感性欲求,因为感性欲求单凭人的本能就可以满足,而且这种本能比起理性来要显得更为有效。(生理卫生与谈一次恋爱)康德还认为,如果理性被用来满足人的感性欲求,那么,它也就被用作它的正当使命之外的意图的手段了。理性不应成为手段,而应当成为其自身的目的,这是普通的人单凭其健全知性就能领会的。

所以,一个普通人,“即使不教给他们任何新东西,只需像苏格拉底所做的那样,使他们注意自己的固有的原则,因而不需要任何科学和哲学,人们就知道如何做才是诚实的和善良的,乃至于智慧的和有德的。”

当然,对于这种普通人能领会的东西虽然不需要证明,但还是需要进行解释的。之所以需要解释。因为“义务”(Pflicht)与“爱好”(Neigung)(性向,性格)经常混杂在一起,因而一个行为究竟是道德的还仅仅是明智的,这单凭普通理性还不足以区分。这就需要将“普通的道德理性知识”提升到“哲学的理性知识”,从日常行为中的“出于义务”的成分给区分出来。

“出于义务”(aus Pflicht)

“合乎义务”(Pflichtmäßiges)

四个例子:

第二个层次:道德形而上学

虽然通俗的道德哲学能够区分出什么样的行为才能称得上是道德的,但它毕竟只是停留在朴素的状态,如果它没有更高的哲学指导,就容易在实践理性自然产生的辨证论面前迷失方向而走上歧途,从而使自已的本性变坏。

什么是实践理性的辩证论?

通俗的道德哲学由于立足于行为的动机来考察行为的道德意义,即某个行为到底是“出于义务的”还是“合乎义务的”,实际的上是把一个行为的动机归结为一种经验的事实。对于这种经验的事实,我们要么可以再假定有一种隐藏得更深的不道德的动机,这样就可能会否定有真正道德行为的存在;要么假定一种虚构的高尚动机,从而为一种抽象的道德而沾沾自喜。但无论哪种情况都没有可靠的经验事实作最后的裁定,因此人们便陷入“有无真正的道德行

为”的辨证论(二律背反)。要彻底摆脱这种辨证论,只有将一切经验的事实全部排除出道德哲学的考虑之外,不要靠举例子或树榜样来说明道德的原则,而是要从通俗的道德哲学上升到道德形而上学,然后再从道德形而上学下降到通俗的道德哲学,重新诠释那些例证,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的实践。

实践理性的辩证论促使我们从通俗的道德哲学上升到道德形而上学,即对“出于义务”的动机(意志的先天形式法则,或绝对命令)进行研究。

“实践理性的动机”在于对道德法则的“敬重”。“出于义务的动机”(道德法则、绝对命令、纯粹先天形式的法则不是具体的法则条令)是指一个行为的动机,它是从客观的分析角度,即一个有道德的行为是根据道德法则做出的。而实践理性的动机则是指理性存在者内部的事情,当我们在准备做一件有道德的事情时,那个激励我们去行动的是什么,即对法则的敬重这种情感。前者是客观的分析,后者是主观的分析。(对实践理性的动机和出于义务的动机的区别,实践理性的动机是对道德法则的敬重,是对自我的取消,出于义务的动机则是客观的分析,是根据道德法则做出道德行为的动机)

道德形而上学是通俗道德哲学之所以可能的前提。这是因为道德形而上学不是从经验的知识中抽出来的法则,而是直接由纯粹实践理性推演出来的法则,因而它是适用于一切有理性的存在者。康德说,要从通俗的道德哲学前进到形而上学,“就必须把理性的实践能力从其普遍规定的规则一直追踪到义务概念由之发源的地方,并对之作出清晰的描述。”

于是,康德就从一般有理性者和自然之物的区别出发,自上而下地展开论证。一般有理性者和自然之物的区别在于前者有意志。“有意志”意味着它不是“按照法则运作”,而是“按照对法则的表象来行动”,这就是实践理性。

但是,意志除了受实践理性的规定外,还可能受到经验或感性的爱好的影响(例如人类),这种影响使意志偏离了法则表象,因而使它成为偶然的东西(任意)。于是,实践理性的规定就对这种偏离法则的任意进行“命令”。

命令分为有条件的命令(假言命令)和无条件的命令(定言命令)。假言命令是为了达到某个具体目的的技术性的明智的劝告,定言命令则是道德上的“绝对命令”,即理性的实践运用的逻辑一贯性,它的惟一的原则就是实践理性本身。绝对命令其实只有一条,即:“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够愿意它成为一条普遍法则的那个准则而行动”。(意愿所遵行的法则能够成为一条普遍法则)在这里,“愿意”所遵行的准则能够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表明意志是按照逻辑上的“不矛盾律”而维持自身的始终一贯,这类似于孔子的“有一言而能终身行之”。 (准则和法则的区别:任何有道德行为是出于一个准则,基本准则,不同人有自己的准则,法则要通过准则来进行,高尚的人的准则与法则一致,命令则是让你的准则同时变成一个法则,即成为普遍法。)

从这唯一的绝对命令推出三条派生的命令形式:

第一条命令:你要这样行动,就像你行动的准则应当通过你的意志成为一条普遍的自然法则一样。

四个例子:

四个例子证明了,从纯粹理性的眼光看,我们的行为及意义不要自相矛盾,而要成为普遍的法则,这样才能保持自身一贯性(人格同一性)。“没人格”(受利益驱动的人)

第二条命令:你要这样行动,永远都把你的人格中的人性以及每个他人的人格中的人性同时作为目的,而绝不只是用作手段。

“人性”(Menschheit)即一般理性存在者的本性。人性在这里被当成目的,意味着这一命令是从行为的目的是否能成为绝对最高目的来立论。而上一条命令则是从类似于自然法则的不矛盾律这种形式规则来立论的。

如果我们的行为没有一个最高的目的,那么一切有目的行为都不会具有真正的目的。无所事事。

四个例子的意义:

第三条命令:命令形式是这样一个理念:作为普遍立法意志的每个有理性存在者的意志。 这里没有用“你要„”,而是陈述一个事实,即每个有理性的存在者的意志都是普遍立法的意志。前面的两个命令表达了道德法则,但没有表明这些法则就是立法的意志自己为自己制定的,所以很容易拿另外的某种理由来说明为什么要遵守这些法则。普遍的立法意志使得每个意志作为自律的意志而出现,这体现了人格的尊严,并激发了敬重的情感。(涉及到自律和他律的问题)

自律与他律

“人为自然立法”与“人为自己立法”。道德本身不是自明的,自由才是自明的。真正的自由表现为自律,自己为自己立法,不是点,而是线,是一个保持自身同一的过程,即人格同一性。

第三个层次:实践理性批判

1、不能用“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实践理性人都有,但是纯粹实践理性批判却不一定)第二批判要阐明的只是“有”纯粹实践理性,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批判理性的所有实践能力。如果成功了,即发现了“有”纯粹实践理性,那么就不必再对这种理性进行批判了。因为只要证明了纯粹理性是实践的,那么也就是证明了它及其概念的实在性(实践的实在性)。指出纯粹实践理性的实在性就已经使问题到此为止了,我们不能指出纯粹理性如何可能是实践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无能为力。它是道德哲学研究的限度。

实践理性批判就是要立足于纯粹实践理性的实践能力(自由意志),用它作标准去评判(批判)不纯粹的实践理性的种种表现。而自由意志本身作为最高根据,也是作为一个理性的事实,是不能再去寻找其更高的根据了。

道德律要使意志的准则成为一条普遍的法则,虽然在内容上要做到逻辑一贯,但在形式上只是一个综合命题。即道德律与意志之间要通过“自由”这个第三者的概念来进行综合,即积极的自由正是通过自己立法,也就是把个别意志建立为普遍意志的法则的。

实践理性批判是要揭示绝对命令作为意志的先天的普遍立法的原则(自律)是如何可能的,

这个必然性根据就在于人的自由。康德说:“定言命令之所以可能,就是由于自由的理念使我成为了一个理知世界的成员。”(理知世界与感性世界对立)

康德的自由概念:

先验的自由

实践的自由(分为积极的与消极的,摆脱感性的束缚而独立即为消极的自由。)

想像力的自由(老师自己的研究提出的,康德的直观研究,想象力的本性就是自由) 康德自由概念的两个前提:

康德的自由理论虽然涉及到不同的自由主体,其中他最关心的是“理性的自由”。关于先验自由,康德是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立论的,这使得先验的自由具有主动性、可解释性以及自律性的特征。意志的自由与想像力的自由由于都奠立在先验自由的基础上,因而也表现出“自律”的特征。康德对自由主体的区分以及从因果关系的角度来讨论自由问题,这是他的自由理论的两个前提。(主要受卢梭的自由理论的影响,同时结合休谟的理论。康德将个体分开分析,得出先验的自由。原因性的东西具有决定性,源头就是最根本的决定性东西,现象界里的东西都是被决定的,我们理念所设想的概念就是最终的规定性,它不在现象界中。这个概念就是自由,先验的自由,但这只是理性的概念,不是单个人的,它是第一因。从可解释的角度出发的,即找到原因。第二,它是主要的东西。第三,它是自律性的。涉及到的主体是功能性的主体和实体性的主体,功能性的主体可以进入到实体性的主体中。消极的自由和积极的自由主要是对人来讲的,“我总是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只有在一种情况下,消极的自由中才是自由的,我有能力斩断这种感性的枷锁,你就可能在道德和不道德之间选择,这种选择就是自由的体现。现象中的自由就显现了道德的光辉,人性的伟大。想象力的自由是指一种能力,想象力在美学中是自由的想象,想象力的本性就是自由,因为它本性是自由,所以它可以在不同表象中进行跨越。庄子的逍遥游中的鲲鹏很自由,是审美的自由,想象力的自由,一种快感,本质就是一种情感,愉悦自己,第三批判中说美是道德的象征。但在实践理性批判中,想象力是不能参与的,理知世界是自己不可知的,道德的评判是很难的事情,对一件事情的判断要从动机开始而不是结果。对功利主义的说明:黑猫白猫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用结果来判断他人的高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功利主义的基本原则。价值论和道德论混同了,它们有冲突的一面,不能单纯按照功利的角度出发而忽视道德的价值。它无法计算功利的最大化到底是怎样的,可能出现荒唐的结果,但是道德论从动机出发有确定性,产生道德直观。)

实践理性批判的分析论

什么是实践理性的法则?准则与法则的区分。(前面有)

为了明确什么是实践理性的法则,康德提出了四条层层递进的“定理”:

1.将欲求能力的一个客体(质料)预设为意志的规定根据的一切实践原则,全都是经验性的,并且不能充当任何实践法则。

2.一切质料的实践原则(追求对象不是从理性本身来说)本身全都具有同一种类型,并隶属于自爱或自身幸福这一普遍原则之下。

3.如果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应当把他的准则思考为实践的普遍法则,那么他就只能把这些准则思考为这样一些不是按照质料,而只是按照形式包含有意志的规定根据的原则。(他解决的不是社会现象层面的问题)

4.意志自律是一切道德律和与之相符合的义务的惟一原则:反之,任意的一切他律(理性之外的)不仅根本不建立任何责任,而且反倒与责任的原则和意志的德性相对立。

前两条是否定的,即以一个现实欲求的对象作为意志的动机不可能成为实践的法则。(批判功利主义)。以个人幸福天自爱为目的也不可能成为法则(批判幸福主义伦理学)。后两条是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四
《康德讲的道德敬畏》

康德讲的道德敬畏

(2013.3.8)

康德,他写过一本书叫《实践理性批判》,在这本书的结束语当中,他讲了这样一句话。

他说:“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我们叫仰望星空。下面在这句话后边康德做了一个解释,他说人类为什么要敬仰星空呢?他说在茫茫黑夜,当你看到整个宇宙当中有一个银河系,银河系里边有一个小星系叫太阳系,太阳系里边有一个球叫地球,人就是生活在这里边的,地球是要消亡的,太阳系早晚也得消亡,当你想到这些的时候,人类就太渺小的,你就是一粒灰尘来到这个实际上,最终化作一缕青烟,又一粒灰尘回归整个世界。从这种意义上讲,人生毫无意义、毫无价值。秦始皇伟大、毛泽东伟大,当宇宙毁灭的时候什么伟大?一切都无从谈起。所以,康德说,一想到这些东西就很敬畏星空,但是说完康德紧接着又拉回来了,他说还要敬畏一种东西就是内心的道德法则,当我想到这些东西再反回来一想,就是在宇宙当中小小的星球上,地球上有植物、有动物,有猪、有狗,为什么我是人?我不同于植物,我不像猪一样吃了睡,睡了吃,我不像狗一样让咬谁就咬谁,为什么?因为你是人,为什么你是人,你有人性。人性的本质是什么?就是人的德行,我内心有一种道德法则,做人的准则,做人的底线,正因为有这个东西使我和猪和狗区别开来,我成了人,所以一想到这一点,康德就说人有无限的伟大,因此他又说敬仰这么当中东西,敬畏到星空和法则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们把康德讲的这种道德敬畏,针对我们领导干部来讲敬畏什么?我觉得就是敬畏一点。

要敬畏人生,什么叫敬畏人生呢?一个领导干部应该明白,到底人生的目的是什么,人生的价值是什么,做人的标准是什么,敬畏人生说到底就是敬畏人的德性,相信我在从政处理各种事情,开展各种工作当中要做一个道德的人,要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整天不走正道,歪门邪道的手段来做各种事情,你相信一句话“人作孽,天谴之,不是不报,时候不到”,这就是要敬畏人生。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五
《职业道德六种基本道德情感》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六
《道德敬畏与价值判断》

道德敬畏与价值判断——从康德到新康德主义

谢地坤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日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这是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的一句话,也是康德的墓志铭。今天,在纪念康德逝世二百周年的日子,我们在追溯康德道德哲学对近现代人类的启迪的同时,对这句话加以重新诠释,并以此来怀念这位‚睥睨古人、下开百世‛的思想家,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

哲学是什么?这是一个很难说清的话题,但绝大多数哲学家都同意,哲学是一门以探索宇宙奥秘和人生意义为目的的学问。探索宇宙固然不易,古代哲学曾经对浩瀚的天空做出许多猜测和假设。随着科学的进步和学科的分类,这个任务逐步划归给自然科学家。如果说年轻的康德在探索宇宙方面曾经以其天才的猜想对自然科学做出重大贡献,那么,到了批判时期康德显然把自己探索的重点转移到人自身这里。概括地说,这就是康德‚三大批判‛所想解决的三个问题:一是我能知道什么,二是我应该做什么,三是我可以希望什么。这三个问题又可以归结为‚人是什么‛这一个大问题。于是,自康德以后,哲学的用处和意义已经很清楚,这就是

教人把握自己,有一颗湛然清明的心,做自己的主宰,所以,‚哲学的用处,即在使人明白自家的尊严‛。

‚使人明白自家的尊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这里首先就关涉人与人的相互关系,这就是道德哲学的内容。在康德这里,道德哲学属于实践理性的范畴,而且实践理性优先于理论理性,因为对他来说,理论理性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通过实践理性来解决,这方面所依赖的就是实践理性的三个公设,即‚意志自由‛、‚上帝存在‛和‚灵魂不朽‛。理性存在者由此可以为自己立法,并把自己善良的意志准则当作普遍法则。

康德的道德哲学就建立在‚意志自由‛的基础之上。按照康德的解释,他的道德哲学是以‚至善‛为目的的,所谓‚至善‛,就是人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出自义务或职责,自愿地执行道德法则。这样的行为之所以‚至善‛,就在于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同于动物性的求生本能或任何感性愉悦,与任何爱好、愿望、需求、利益或结果无关,而只是为了服从道德法则。康德把这样的道德法则概括为这句话,‚你这样行动,使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这就是康德的‚无上命令‛或‚绝对命令‛,但是,如果没有意志自由,这个命令就不可能是‚绝对的‛和‚无上的‛,因为只有主体能够给自己立法,听从自己的无声命令,真正做到自律,而不是屈从于外在的权势和利益,

‚至善‛才能得以实现。在康德的眼中,这样的道德自律是无上崇高的,生活在感性中的人正是因为具有这种纯粹的道德法则,才可能唤起自己对道德天职的敬重,才可能觉察我们自己的超越感性存在的崇高和尊严。

‚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是道德法则能够得以实现的不可或缺的条件,更确切地说,是道德理念的实践应用的条件。虽然康德一再声称,道德法则‚本身无需任何正当性证明根据‛,‚道德为了自身起见(无论是在客观上就意愿而言,还是在主观上就能够而言),绝对不需要宗教。相反,借助于纯粹的实践理性,道德是自给自足的。‛但是,康德自己很清楚地认识到,首先,意志与道德法则的完全符合是一种神圣性,一个有限的理性存在者在此生此世不可能达到这种神圣性,他只有进入无限延续的存在,才有可能去实现这个永恒的、无穷的任务,因此,公设‚灵魂不朽‛就是必需的;其次,生活在尘世中的人总是有追求幸福的动机,而要达到追求幸福与无私德性的完全一致,就必须寻找一个使这两者有必然联系的根据,‚于是,只有在一个无上的自然原因被认定,并且这个原因具备合乎道德意向的因果性的范围内,这个至善在世界上才是可能的。‛很显然,这样的根据只能是那个无所不能、至高至善的上帝。这就是康德哲学的悖论之处。一方面,他强调道德法则的纯粹性,为道德而道德;但另一方面,为了使道德法则在实践中得到实现,他

就必须公设‚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一方面,在这里不是道德法则为了‚不朽‛和 ‚上帝‛,而是‚不朽‛和‚上帝‛为了道德法则的实现;另一方面,也恰恰是这里,道德与宗教达到了一种新形式的结合,这就是康德所说的‚道德必然导致宗教‛。

我们在这里应当注意的是,在康德那里,所谓实践理性的概念,乃是一种通过自由而可能发生的客体之表象。这句话的意思无非是说,实践就是一切通过自由可能发生的事情。然而,一切可能发生的事情并不只是善,当然也包括恶。既然如此,道德法则的意识又是从何而来的呢?康德对此的回答是,‚乃是因为我们注意到理性借以给我们颁行纯粹实践法则的必然性,注意到如理性所指示我们的那样将所有经验条件都排除出去‛。康德在这里不仅明确无误地告诉我们,他的善的概念是理性先于实践法则给予我们的,而且还告诉我们,他的道德法则是不含任何经验因素的道德形式。

康德的这种先天的道德形式实际上隐含了实践主体对道德的敬畏之心,这是自由在实践领域能够产生积极作用,甚至是道德法则能够得以实现的主要原因。康德是反对道德狂热的,也反对宗教礼仪的繁文缛节,但他在实践理性里却明确肯定道德敬畏的必要性。在他这里,道德敬畏不是通常所说的一般道德情感,而是由理性引入实践领域的道德动机,甚至是在主观上被视为作为动力的道德自身。这样的道

德敬畏虽然不是道德法则的基础,也不能用它来进行道德判断,但它却是使这个道德法则成为普遍准则的动力。所以,‚对于道德法则的敬重是唯一而同时无可臵疑的道德动机,并且这种情感除了仅仅出于这个根据的客体之外就不指向任何客体。‛正是因为这种道德敬畏,道德法则对于理性存在者的意志才是一个义不容辞的职责,一种崇高神圣的使命,一条决定理性存在者的行为的法则;正是因为这种道德敬畏,自由意志在实践领域才发生了积极效用,而不是其相反;正是因为这种道德敬畏,道德哲学与宗教结合在一起,最后演变为道德宗教。

二、

康德的这种形式主义道德哲学在对近现代西方哲学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引起后来哲学家们的激烈争议。总结和分析他们的争议,不仅对正确理解和评判康德的道德哲学是必要的,而且对我们理解西方道德哲学的演变也有启发意义。

在德国古典哲学内部,康德的直接继承者费希特发展了康德的道德哲学思想,他在耶拿时期发表的《关于我们信仰上帝统治世界的根据》(1798年)中明确说到,在意志的道德规定与宗教信仰之间存在一种直接而内在的关系,信仰产生于道德规定,一个人一旦意识到自己所承担的道德义务的时候,就必定会在内心确立一种对道德秩序的信念。所以,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七
《第六讲 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八
《职业道德素养》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九
《康德道德律对人性的拷问》

文教与卫生<内蒙古煤炭经济>2008年第6期

康德道德律对人,I生的拷问

杨帆

(内蒙古师范大学

田家炳教育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22)

摘要:十八世纪的康德哲学是西方哲学史中的瑰宝,也是人类思想史中的一朵奇葩。康德哲学的魅力来源于康德独特的思维方式——思辨性。康德哲学的理念以人的社会性(类特性)为中心,是一门研究人性的科学。道德哲学是康德哲

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康德以道德律直逼人性,‘对人性进行拷问——求真、求善、求美是康德道德哲学意蕴之所在,“人是目

的”是康德道德哲学的终极目标。

关键词:康德;道德律;人性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8—0155(2008)06—0117—02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Ft新月异、有加无已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则。”[1]这是康德(实践理性批判>中的一句话,也是康德的墓志铭。今天,在我们追溯康德道德哲学对近现代人类的启迪的同时,对这句话加以重新诠释,并以此来怀念这位“睥睨古人、下开百世”的思想家,更具有特殊的意义。

一、康德道德哲学的知识论前提

康德对道德哲学的研究关键在于对“感性”与“理性”的界限的区分,他的研究趣味在知识论之后转入对道德哲学的关注,他有一个自成一体的著作系统。在这个由(道德形而上学之基础>、<实践理性批判>、<道德形而上学>三部著作构成的思想系统中,他详细地阐述了他的道德哲学及伦理学观念。这三本书是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关于知识论研究之后对道德哲学的再次反思。“感性与理性的区分”成为康德道德哲学的知识论前提,只有在区

收稿日期:2008—09—22

分了理性和感性之异同之后再讨论道德哲学才是有意义的6康德的知识论与道德哲学是一个连贯的思想脉络,前者是一个前提,后者是一个延伸,关键连接点就是“感性与理性之界限”。

康德之前的形而上学世界异常纷繁复杂,理性、知性与感性在混杂的概念中常常被模糊地使用,概念之间错综复杂使得彼此描述的对象很难有严格的确定性。在这种徒劳无功而只能增加概念的错误性的思想界状况中,康德提出了一个“法官式的批判”,他认为纯粹的知性的无限扩张并不能使得我们正确地把握形而上学世界,而只会使得概念愈加混乱,以致遮蔽了我们的感性官能,“将我们引向一个完全超出经验范畴的无限恐慌的世界中,这是一种欺骗”。【2]对于“物自体”的描述应该由物的特性所决定,其作为超越经验范畴的对象是“自我本体”的,因此应该用理性的思维来判定。但过分扩张的形而上学世界却将“物自体”作为知性的对象来研究,用显微镜观察大象的做法必然不能见

作者简介:杨帆(1972一),女,内蒙古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书院2006级课程与教学论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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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与卫生

<内蒙古煤炭经济》

2008年第6期

其全貌。康德在其哲学体系中明确地限制了知性的描述对象,抑制了这种无限扩张的趋势,并厘清了理性作为观察工具的作用方式。

他指出理性要实现自己的具有特殊性的经验使用功能就必须通过知性之媒,也就是说理性对“物界”并没有构成一种直接的认识关系,而只有借助知性作为第一观照方式才间接地与“物自体”发生关系。因此理性不具有“创造‘物自体’的概念的功能”,而只有安排、统筹、梳理、描述性对象的功能。这种功能使知性对象的考察结果更具集合性、统一性、真理性。从这个意义上说知性及其对“物界”的考察作用是理性的唯一对象。“物界”是复杂的。但知性首先通过“创造”分散的模糊的概念把复杂繁多的对象统一起来,然后理性构建“理念”把知性“创造”的个别的概念统一起来,并把纷繁散乱的知性概念进行安排、统筹、梳理、描述,综合在一起以构建一个确定性的集合统一体,以此为知性对物界的效用作出描述性的规定和目标。综上所述,康德认为“对于‘物界’、‘现象界’作出认识活动的第一因素是知性,知性是理性的第一前提,是理性与‘物界’之媒,理性若无知性为前提,绝无可能与‘物界发生关系,理性的作用在于对知性进行引导和统一,,【3]

o

识论前提,当然康德对感性与理性的界限之区分不是机械的僵死的原则性规定。他首先承认了这个界限是随着理性效用而不断变化,需要不断的重新批判,多次确立。感性与理性就知识论而言是互为前提不断变化发展的,理性将不断地对现象界的感性刺激进行目标的确立和内容的综合,以得出一切经验之上的更具有确定性、普遍性、统一性的知识,从而最终建构一个完整的接近最真理的知识体系,这个努力过程是无穷无尽的。

7二、康德道德哲学的内容——道德形而上学康德在其<道德形而上学之基础>中,强调纯粹伦理学无须从人性之本质或是其所依赖的社群的状况中找寻行为应该如何或必须如何的依据。道德形而上学能够超出个体及群体的经验而建构完整的体系,其本身就是确立道德法则的根据当然这是在康德知识论的感性与理性之界限明确区分的前提下作出的判断。康德道德哲学不是从现象界的知性刺激中得出道德法则,而是认为道德法则是先于现象界存在的人类头脑中原始的根本原理之源泉,它不是人类认识物界的产物,而是人类认识物界的规则,是人类认识的首要前提。对于这种先天的道德法则的探究在康德这本著作中占相当大的篇幅。

围绕作为标准的道德法则,可以将个体行为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先于道德法则并符合道德法则的行为;二是道德法则所衍生出的行为。这两种类型‘是完全不同性质的,因为,凡是道德上可称之为“善”的行为仅仅外在符合道德法则的形式是远远不够的,这个可称之为“善”的行为必须是道德法则本身所衍生的,也就是说当行为是因道德法则产生的时候才是真正的道德的“善”。那种先于道德法则并符合道德法则的行为,因其产生原因的不确定性,使得行为本身具有极大的偶然性,因而这种“符合”是极不可靠的。在许多情况下,非道德的根据也有可能产生完全符合道德法则的行为。但这不能作为一种完善的道德哲学体系的支撑,因为大多数情况下非道德的根

往往产生背离法则的行为。

理性是超越经验的,是现象界的纷繁复杂的感性经验经过知性的组织、整合后连接起来的关于经验体态的知识。这是对物界的众多不同对象经过一系列的阶段性的感性、知性而后理性的认识升级的过程,也是一个综合的过程。理性的初级阶段必须是可经验的。理性知识形成的过程就是对现象界的众多对象的综合、统一的过程,纷繁复杂是客观的物界状态,但必须对个体形成刺激才能被接受。单纯的现象不能形成认识,而只有在对单纯的现象观照后产生的整体性的刺激才会上升为理性知识。那个最单纯的现象就是一切知识的起点,是整个阶段过程的第一因素。要找到这个第一因素的位置就必须明确地区分感性与理性之区别,康德厘清了其间的界限并从而确立了其道德哲学的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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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教与卫生<内蒙古煤炭经济:》2008年第6期

当然,必须认识到先天的道德法则并不是少数人能够制定的,我们也无法对单独的个体行为作出是否为道德法则所衍生的判断。只有通过对大量

有主体能够给自己立法,听从自己的无声命令,真正做到自律,而不是屈从于外在的权势和利益。“至善”才能得以实现。在康德的眼中,这样的道德自律是无上崇高的,生活在感性中的人正是因为具有这种纯粹的道德法则,才可能唤起自己对道德天职的敬重,才可能觉察我们自己的超越感性存在的崇高和尊严。

综上所述,康德哲学是一门研究人性的科学。在康德的道德哲学中,人是被考虑扮演着双重的角

的道德个体的主观行为进行考察,并从中总结出普

遍的具有稳定性的一般原则之后。才能抽象地概括出“纯粹的道德法则”,才能产生道德法则所衍生的“善”的行为。

康德在书中指出了一条探究先天道德原则的捷径,首先,应采取一种分析的方法,由普遍的具有稳定性的理性知识总结出抽象的至高原则;其次,运用综合的方法对至高原则及其原始根据进行审核检查,在此之后将此原则引用到通常的理性知识中进行实践,这就是康德给出的“最恰当的方法”。简而言之,就是由物界的理性知识或日规律推导出“至高原则”,再将此“至高原则”应用于对物界的认

色——作为道德理想的人,和作为努力完成其1人格

的感性品性的人。人既然是有限的理性者。就不能完全摆脱感性的好恶而永远契合道德规律,因此人类就不得不把自己的准则建立在道德的强制性上。而不是建立在心甘情愿的嗜好上。正是在理性与感性的对立中,才显示出德性的光辉;正是在道德规律对感性好恶的克服中,才衬托出人的责任的严肃;正是在人的自由奋发的道德意向中。才照射出人格的崇高价值。。

从康德开始,崇高被赋予了自由的光辉,直到今天对我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格建构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经济市场化,政治多元化,生态环境的压力,生活节奏的加快,社会在转型,人格在更新……这大概就是当代生活世界的图景,在这样的文化语境下对人性进行拷问就更显时代意义了。每当社会发展及人类进程走到十字路口时,我们或许会仰头探问星空,也许会低头俯视大地,我们的耳畔仿佛总是回荡着一个声音“灿烂的星空在我头上,道德律在我心中”。

识和实践,这就是康德道德哲学之方法论。

具体的法以及种种限制性规则仅是作为低一级的道德的具体体现形式而存在,但是这个至高的道德原则是由低级的种种构成法的知识所组成的。“至高原则”是对现象界的知性认识经过理性的综合后形成的最后统一之理念,是最抽象、最普遍、最恒定的最高道德原则,是道德上的“善”的行为的原始动力和最终目标。

三、康德道德哲学的本真

康德的道德哲学建立在“意志自由”的基础之上。按照康德的解释,他的道德哲学是以“至善”为目的的。所谓“至善”,就是人在自由意志的基础上.出自义务或职责,自愿地执行道德法则。这样的行为之所以“至善”,就在于它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不同于动物性的求生本能或任何感性愉悦,与任何爱好、愿望、需求、利益或结果无关,而只是为了服从道德法则。康德把这样的道德法则概括为这句话,“你这样行动,使你意志的准则始终能够同时成为普遍立法的原则。”[4】这就是康德的“无上命令”或“绝对命令”,但是,如果没有意志自由,这个命令就不可能是“绝对的”和“无上的”。因为,只

参考文献:

[1]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P177.

[2]康德.纯粹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P58.[3]康德.纯粹理性枇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P306.

[4]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P31.

‘(责任编辑:陈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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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中的道德法则篇十
《思修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教案

“精彩教案”评比活动申报教案

教学简况:

授课内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高等教育出版社)

第四章 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授课对象:高职高专大一学生

学时安排:8学时

教学目的:通过本章节的教学,使学生理解道德及其产生过程,道德的本质以及作用。了解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再此基础上掌握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最终在实践中深入贯彻执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重点、难点:本章节重点是道德的本质,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和社会主义荣辱观;难点是道德的本质。

教学方法:讲授法为主,结合教学内容适当穿插讨论;采用多媒体教具进行教学。

教学过程:

[组织教学]:

[导入新课]:上节课我们学习了第三章,知道了人生观、世界观,明白了如何创造人生价值,如何科学对待人生环境,从今天起我们要开始学习第四章“加强道德修养 锤炼道德品质”。

第一节 道德及其历史发展(3课时)

一 道德格言

马丁〃路德:一个国家的繁荣,不取决于它的国库的殷实,不取决于它的城堡之坚固,也不取决于它的公共设施之华丽;而在于它的公民的文明素养,即在于人们所受的教育、人们的远见卓识

和品格的高下。这才是真正的利害所在、真正的力量所在。 康德: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愈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

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德谟克利特:让自己完全受财富支配的人是永不能合乎公正的。 狄德罗:如果道德败坏了,趣味也必然会堕落。

二、道德两难

有一群小朋友在外面玩,而那个地方有两条铁轨,一条还在使用,一条已经停用只有一个小朋友选择在停用的铁轨上玩其它的小朋友全都在仍在使用的铁轨上玩很不巧的,火车来了(而且理所当然的往上面有很多小孩的,仍在使用的铁轨上行驶)而你正站在铁轨的切换器旁,因此你能让火车转往停用的铁轨这样的话你就可以救了大多数的小朋友;但是那名在停用铁轨上的小朋友将被牺牲你会怎么办? (讨论)

三、本章的中心问题:人为什么需要道德?人是否能够离开道德而得到幸福生活?

四、我们所处的时代是否出现道德危机?

1、曾经理所当然的道德/不道德行为在现代面临了质疑:要不要拾金不昧?公车上要不要让座?可不可以说谎?

2、道德危机的表现

 道德的权威危机——“偶像的黄昏”

 道德规范的危机——“底线道德”的突破

 道德价值的危机——道德相对主义

 道德信仰的危机——道德虚无主义

五、道德及其历史发展

1、道德的语义分析:

古时候“道”和“德”是分开使用的,分别表示不同的意思。 “道”指道路、坦途。后引申为原则、规范、规律、道理等。“德” 指字原义与“伐”相通,是指征伐的结果而言,由是“德”与“得”相通,指得到或占有奴隶、财富之义。“道”

“德”并举,始于孔子,《论语〃述而》云:“志于道,据于德”。 荀子在《劝学篇》中开始把“道”和“德”联用“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谓道德之极”。《管子〃君辰下》“道德定于上,则百姓花于下”。

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一词最早来源于拉丁语的“mors”,其原意是风俗习惯、性格的意思,以后逐步引申为原则规范、行为品质、善恶评价等方面的意思。

2、道德为何会出现?

历史上道德起源理论

(1)宗教伦理认为:道德是上帝意志的创造。

(2)道德先验论认为: 道德 是先验、抽象的“精神”、“理念”、“良知”、“情感”。

(3)道德本能说:道德是人的动物本能进化而来(动物是否有道德?)

(4)自然本能说、抽象人性论

马克思主义关于道德的起源:

(1)客观条件:社会关系的形成

(2)主观条件:人类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

(3)劳动是人类道德起源的第一个历史前提。

3、道德的本质

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

第一,社会经济关系的性质决定各种道德体系的性质。 第二,社会经济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利益,决定道德基本原则和主要规范。

第三,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具有阶级属性。

第四,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必然引起道德的变化。

道德是特殊的规范调解方式

道德是一种实践精神

4、道德的功能与作用

道德的功能:认识功能、调节功能、导向功能、激励功能、辩护功能、沟通功能。

道德的作用:

(1)、道德能够影响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

(2)、道德对其他社会意识形态的存在和发展有着重大影响。

(3)、道德能够促进或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4)、道德能够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

(5)、道德能提高人的精神境界、促进人的自我完善,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

第二节 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 (2课时) 先贤格言:

子曰:“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曰:“穷者独善其身,达者兼济天下。”

问题:传统道德在现代中国的命运如何?

热点问题:孔子PK章子怡

北大张颐武教授说:“一个姚明,一个章子怡,比一万本孔子都有效果。《大长今》就是韩国把低端和高端的文化打通的一个好例子。所以,要像重视孔子一样重视章子怡,中国文化才会有未来。”

(讨论)

祭祀孔子活动与“圣诞日”之说法带来的争议

儿童读经运动与孔子学院在海外挂牌

于丹说《论语》带来的“传统文化热”的引发的争议

(一) 中国传统道德

1、何谓传统道德?

 所谓“传统”是指从历史上流传下来的社会习惯力量和行为方式,他存在于制度、思想、文化、道德各个领域,对人的行为有无形的控制作用。

 所谓中国传统伦理道德,一般指从先秦到辛亥革命时期,以儒、墨、道、法各家伦理道德传统为内容的伦理思想和道德实践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中华民族在长期社会实践中逐渐凝聚起来的民族精神之所在。

2、传统道德思想发展简史

 西周:“有孝有德”

 先秦:儒家“贵仁”、墨家 “兼爱”、道家“自然无为”,绝仁弃义” 批评世俗道德、法家 “不务德而法”的非道德主义。

 秦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天人合类”,建立“三纲五常”的神学伦理道德体系;“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董仲舒)

 魏晋:“名教”与“自然”之争,“玄学伦理思想”  隋唐:儒、佛、道三教合流

 宋明:程朱理学“理在事先”与陆王心学“心外无理”,“存天理,灭人欲”为道学纲领

 清代:“正其谊以谋其利,明其道而计其功”(颜元);“道德之盛,使人之欲无不遂,人之情无不达”(戴震)

3、传统道德主要内容:

注重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强调对社会、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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