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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践目的

2016-01-24 09:42:1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一《模拟法庭实践报告完整版》 ...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模拟法庭实践目的》,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一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完整版》

2012年11月19日我们在学校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大学以来的第一次模拟法庭活动。通过这次活动我学到了很多。

我们系组织这次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民事诉讼的审理过程,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弄懂一些课堂上没有听明白的知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记忆,使我们的理论知识能更好的和实践相结合。模拟法庭一开始就受到我们学生的重视,大家都积极参与其中,老师说同学们的积极性是他也没想到的,这让我非常有成就感,最后系领导的观摩也给我了我们更多的鼓励。

一、

我们多方查找资料,找了很多案例最终确定了以我组成员亲身经历改编而成发的劳动纠纷案例,我扮演一个公司的人事部经理,原告系在校大学生被我招进公司实训并上岗工作,由于我拖欠工资,原告把我告上法庭。但由于我们知识还不够全面,《劳动法》等法规还没学到,闹出了笑话,我们并不知道劳动纠纷需要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在我们的案例里法院却做出了宣判,虽然老师指出了问题所在,但由于时间问题我们只好硬着头皮演下去。这次活动总共分了六个组,我们组是第五个上场的,我组成员由人民陪审员杜XX、审判员邢XX、审判长王X、书记员冯XX、原告于X及其代理人李XX、被告魏XX及其代理人安培清。我是被告这一不出彩的角色,因为被告没什么戏份,台词少,不被人注意,所以我为了被别人注意就在有限的台词上加上一个被告应有的感情色彩,略显夸张的表情最终被老师注意到,我的付出就没有白费。此案只涉及到一个被告,案件并不复杂,但是涉及到的相关诉讼程序问题还是有些麻烦的,这就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对案情认定清楚,为了表演好这个案子,我们参与的同学们对本案涉及到的《劳动法》和《合同法》相关知识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二、

实际的表演阶段相当麻烦,这一阶段我们首先要清楚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这对我们是一个考验,因为这对于我们同学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基本没有实际接触过但我们并不害怕,我们主动上网查找资料,观看了许多关于法院审理程序的视频文字资料。通过我们的观察阅读,整理出了最终的庭审程序,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被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事实确定,被告却不承认原告自己的指控。虽然案情简单明了,但我们没有任何一个人把它当作是一个简单的案件来看待,分配好台词后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接下来就是我们每天几个小时不断的排练与讨论,尽管这样是枯燥无味,但是我们都很认真,没有说一个累字。我们只想尽自己的最大努力把这次模拟法庭活动搞好,给自己争面子,帮老师搞好这次活动。

前两天都是观摩其他组的表演,每组演完后大家都积极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我组也从中虚心学习,根据老师和同学的意见加以改进弥补自己的不足,轮到我组上场,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原被告、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庭成员入庭时 我才意识到这已经不单是一次表演了。它代表了我们的努力与付出,我们都在心底默默的给自己打气,告诫自己不要紧张。短短30分钟很快就过去了,我们在经过了老师和同学们的点评后也提出了自己的一些“辩护意见”并得到了老师的认可,最终取得了一个不错的分数。

三、

我组的整个过程存在着很多问题,有不好的地方也有闪光点,总的来说整个程序比较到位,严格按照庭审程序来执行,最大的闪光点就是举证质证过程,我组采用了别组没有的一证一质,这样使举证过程清晰明了。原告的表现也是不错的,虽然台词不多,但都通过努力背了下来,虽然没被老师注意到,但我还是比较佩服他。审判长和被告委托代理人的表现也是可圈可点的,特别是审判长能很好的控制庭审程序,抓紧节奏,控制场面。我组其他的成员表现的也很好,就是有些许失误,书记员由于紧张忘了一个程序,合议庭成员交流时机不对等等一些小问题,最大的一个也是无法解决的问题就是选材上出现了失误,选了一个需要劳动仲裁的劳资纠纷案例,老师给我们普及了知识,原来这种案子法庭时没法判的,但我组却做出了判决。虽然选材不当,但由于这是我组自己编的剧本,老师还是给了我们很大的鼓励。

四、

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对庭审程序更加熟悉,更好地把握,以及对证据的认定和使用,同时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经过这一周的模拟法庭实习,我认识到我距离一名法律工作者的差距,意识到学好法律是多么不容易,更不是一蹴而就,需要的更多是积累。我也发现自己很多的不足之处,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只学习理论知识死记硬背只是纸上谈兵,知识是死的,只有活学活用才能领悟法律的精髓。这次模拟法庭实习给我们一次认识自己所学知识在实际当中运用的情况。进一步了解未来的工作方向,培养自己的法学兴趣。通过这次实习,发现理论知识应当联系实际,并将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虽然我们不一定要做法律工作者,但是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学以致用才是王道,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将其所学充分合理的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没有良好的理论基础是不行的,同时没有良好的实际经验更是不行的。

所以,只有把握好现在的学习时间,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不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实际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需要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学习法律需要不断提高自己各个方面的能力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往往在实际工作当中,其他能力的能力要求也是很关键的如口才、逻辑推理能力、看问题的脉络把握的能力等等。只有各方面的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学习法律应当不断提高自己不断完善自己的理论知识,不断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相关的司法解释,了解其中的含义,深刻地了解法律要求的内涵。不断提高自己对法律相关科目的了解,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不过这些理论、实际虽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良好的道德品质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备的要求。只有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良好的人格作为保证,才能更好的应用法律,真正的做到为民 服务,维护其合法的权利,而不是学习法律是为了找法律的漏洞去利用它们钻空子。

通过这次实习活动,我也认识到自己的理论知识储备有限,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刻,知识基本停留在表面,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案件当中去。这就要求我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的相关知识,加强对法条的理解和掌握,不断联系实际,加强学习与应用,更好的适应法律专业学习的要求。

实习真是一个提高自己的大好机会,它带给我们的体验是课堂给不了的,希望能老师能多举办此类活动,我定能积极参加。最后感谢高健老师给予的指导。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二
《模拟法庭简介及活动目的》

模拟法庭简介

随着中国的法学教育由注重理论教育向注重实

践教育的转变,模拟法庭作为一种实践性非常强的教学与活动模式,被广泛应用于现代法学教学中。有人说“法学教育不仅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是一种职业训练”。的确,模拟法庭无疑能够弥补传统教学模式中的缺陷,为传统的法学教学模式开辟了一条新路。因此,在校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校区老师的精心帮助下,我们生活实践部计划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校区学生虽然是法学专业,但是知识与实际的结合能力还不强,想通过模拟法庭的活动使学生的学习从被动接受转变为主动参与,学生成为学习的真正主体。通过模拟法庭活动将静态的、枯燥的法律条文通过动态的、形象的方式展现给学生,促使他们仔细鉴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并找出法律要素之间的冲突,从而启发学生的创造意识。本次“模拟法庭”将通过与大学生生活紧密相关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再现,促使他们进行创造性思考,培养学生在意志层面冲破常规思维的阻碍,顶住习惯势力的压力,坚持正确见解。

模拟法庭活动目的

展现校区学生法学运用的能力和老师法学教研成果,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处理案件的方法和技巧,锻炼他们的理论知识应用能力、创造思维能力、事实认证辨析能力、案例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作应变能力、社会交际能力等。这些能力的提高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从而创建和谐校园,做特色法律人。

这几年模拟法庭的开展情况。。。。。。。。

模拟法庭成果。。。。。。。。。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三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2012年暑假开学回来,我们第一个任务就是组织一次刑事审判的模拟法庭.主要目的就是让我们熟悉刑事审判的流程,让我们把理论与实践结合.通过此次模拟法庭,我们都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懂得团结合作的重要性.

本次模拟中,我们分成了若干个组,审判组,公诉组,辩护组,被告人组,证人组.我们先分组讨论,然后又整体排练.

我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担任的是书记员,本来当审判员的,但是由于人太多,自己以前在社团组织的模拟法庭中担任过书记员,对流程很熟悉所以最后还是由我担任了书记员.因为毕竟是一起学习,我们也参加了审判组的讨论.我们都很认真,很努力.这种我们一起努力的感觉真好.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例是我们的指导老师指定的, 这是我们学姐学长们自己做的案子,老师给了我们一套卷宗,让我们自己了解案情,组织流程.

这个案子的主要案情是:

四个被告人吕小春王朝辉徐小明刘志杰酒后殴打朱永峰张文涛致一死一伤的案子.具体经过是,被告人吕小春王朝辉徐小明刘志杰和吕小春姐姐吕茜一家还有吕小春的女朋友在邯郸铁路医院附近的饭店吃饭,期间,吕小春和王朝辉去铁路医院的厕所小便时,与铁路医院门卫朱永峰发生冲突后,回到饭店送走姐姐一过我们讨论家女朋友,又和徐小明刘志杰四人一起返回铁道医院和门卫张文涛朱永峰又谩骂殴打起来,期间吕小春拿刀将张文涛刺成轻伤,也刺伤朱永峰背部致朱永峰失血性休克型死亡

对于这个案子,在实体上,我们通过讨论,焦点主要是:

1他们是构成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致死?

2他们是不是共同犯罪?

在形式上,我们自己找资料,在网上看庭审现场的整个过程,学写起诉书,辩护词,判决书对我而言,主要是学如何做好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做庭审笔录.

当准备工作做完后,我们开始演练,庭审分为法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这几个阶段。第一遍只是把各个阶段勉强走下来,但实际几乎每个阶段丢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爱笑场。到后来大家都进入状态,到第二遍时我们比第一遍好多了,同时我们的指导老师冯老师也在过程中指正我们在程序和实体中出现的问题,例如,询问鉴定人证人时得先询问他们的基本情况等等。到第三遍时我们已经很流畅了。最后的第四遍是我们正式的模拟。得到了老师们的认可。我们也为自己感到骄傲。

在整个过程中,我懂得了,学会理论是不够的,还要学会实践,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刑事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这对今后的学习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四
《我的模拟法庭实习报告》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

这学期期末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在文法学院法学系陈胜老师的组织带领下,举行了一次刑事模拟法庭活动。本次模拟法庭分若干组人员参加,模拟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宣判等刑事法庭审判阶段。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对庭审程序更加熟悉,对证据的认定和使用有了更深刻了解,同时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并且,通过老师的点评,我们对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法庭审判程序以及法庭审判活动中的注意事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此次模拟法庭之前,我曾多次参加过社团举办的模拟法庭活动,其间扮演过陪审员,并且在组织准备的过程中,对法庭审判活动的程序有了初步的认识。当我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之后,再结合本次观看的刑事模拟法庭,我对刑事诉讼的程序有了深层的认识。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一环的法庭审判,我们却很难有条件去亲身体会,而模拟法庭正好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来将我们所学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虽然我们从书本上已经对法庭审判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当我们在模拟法庭中将我们所学的结合实践时,才发现我们需要学的还有很多。通过模拟法庭,使我们能真正的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们能将所学的应用于现实中,同时也使我们对所学的知识进一步加深了记忆。

此次案例是由陈胜老师指定的,具体细节如下:

被告:甲,男,14周岁,中学生

被告:乙,男,15周岁,中学生

两被告人经预谋,于某日下午6时许守候在一胡同内伺机行抢。不一会儿,某厂女工张某下班回家,经过该胡同。被告人乙见行人稀少,便叫被告人甲上去抢张某的包。甲快步冲上去从张某身上夺下包逃走,张某边喊边追,周围行人闻声赶来,一起追捕被告人甲,被告人乙见状偷偷溜走。被告人甲被追至一死胡同,无路可逃,捡起地上的石块将上来抓他的群众某丙、某丁砸成轻伤,但终被擒获。经清点,所抢包内财物价值500元。

初步意见争点:1、甲是否构成抢劫?

2、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

3、转化的抢劫能否适用于未成年人?

在整个的准备模拟法庭过程中,同学们分组就案件角色分配,案件争议焦点整理等问题,进行了细致的探讨,并设计了比较详尽的台词,对案件涉及的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给模拟法庭的顺利进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次自己喜欢的知识如何发挥实际的作用。与自己学过的、了解过的东西相关的活动,总是调动大家不自觉地去向更深层

次挖掘和研究。

这是第一次参与学院的这种高标准的模拟法庭,的确也显露出了我们学习中的不足以及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庭审的准备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有的同学对该阶段的部分程序理解不够,在部分细节上拿捏不到位,显得庭审程序有些脱节或者气氛不够好。但经过指导教师的演练和指导,都能及时纠正。

二、庭审调查阶段。在演练的过程中最大的问题就是对证据的处理上,依照庭审程序,公诉人应在出示证本的时候对证据做出一定的讲解,但到了实际考核的时候同学们却忽略了这一点,在审判长宣布由公诉人出示指证证据的时候,法警依程序呈上了指证证据,但公诉人却没有对此做出陈述,这说明我们还没有对整个庭审的过程完全理解,这就还需要我们将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生活中,并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所学的知识,进一步改善今日模拟法庭中出现的不足。

三、法庭辩论阶段案件的争论点较为明确,但是双方因为知识储备不足,相关的实践经验缺乏,在双方进行辩论的时候,语气有些低落,为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而各执一词的激烈争辩,反而有点讲和的味道,让整个庭审过程中最为激烈、振奋人心的一幕变成了一场调解会,没有把握好庭审的节奏感,状态不够好。

通过参加这次模拟法庭,使我更加了解了法律的神圣。使原有的

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得到运用,深化了对知识的理解。通过亲身体会法律的运行,使我对整个法律体系有了更加完整的把握,为今后的学习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在我国刑事诉讼体系中,公诉人的职能是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控诉,监督刑事诉讼的实施,维护法律威严和社会的秩序,社会在担任检察官这一角色中,我深深体会了检察官的职位的神圣和法律的威严。了解了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同时也找到自身的不足,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是我今后学习中的宝贵财富,对我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会产生巨大的指导作用。

首先,在前期准备工作时,我了解法律工作的严谨和辛苦。陈老师指定的这个案件是一个十分复杂的案件,涉及大量法学基础知识,和复杂的法律关系。在案件的准备过程中,我们首先要理清案件的法律关系,把庞杂的证据材料分类汇总,编写证人证词,完成公诉意见等工作。为了完成这些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可与时间,进行了细致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律工作的艰辛和严谨,每一个案件都需要面对大量复杂的事实,庞杂的法律关系,以及繁杂的证据材料。这都需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才能更好的把握案件,找出解决思路,才能做好法律工作。同时,在准备过程中,必须以严谨的态度对带每一个细节,事无巨细,仔细思考,往往一个细节就能决定案件的成败,否则只能是功败垂成,遗憾自责。

其次,通过参加模拟法庭,使我法律知识得到了锻炼,实践能力得到了提高。通过模拟法庭的实践,使我的法律综合能力锻炼和提高,

诸如口才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运用综合知识的能力结合法律基础课的学习,会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他人或组织侵犯时,运用所学法律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同各种侵权行为进行斗争。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使之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真正体悟法律的公平、公正、权威等精神内涵,为形成法律意识和法治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也清楚看到了自身的不足和问题,这些暴露出来的问题是我在在以后的学习中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也是今后要努力完善的方向。首先加强法律理论知识完善法学理论体系。在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了自己法学理论的不足和缺陷,对概念的模糊,缺乏法律的整体的理性思考,在以后的学习中要完善自身的法律体系,培养理性思维能力,提高用法律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也要加强语言表达能力,提高逻辑思维的严密性,增强法庭上的辩论技巧,提高自身各方面的法律能力。

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于自己三年多来学习法律知识的成果进行了一次实地检验。这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在汲取法律知识时,要从法理入手,从应用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五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院:

程:

级:

号:

名: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模拟法庭 法学82 2268211 宋晓鹏 罗良 职称: 讲师 2011 年5 月1 日至2011年5 月30日 模拟法庭

2011年6月20 日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制 学 课班 学 姓 指导教师实习时间 实习地点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六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书》

襄 樊 学 院

《模拟法庭》

报 告 书

系 别: 法 学

班 级:

任课教师: 刑事诉讼法

学 生:

学 号: 2010122107

实践

前 言

《模拟法庭》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课。本门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实践教学是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环节,为配合理论教学,增强理论教学的实效性和针对性,有意识、有目的地安排体现理论运用的实践教学活动,避免学生脱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而空谈,力争通过实践来帮助学生能够运用法学重要思想的理论观点,分析和解决诉讼中遇到问题。

通过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大学生对法学方面问题的重视和兴趣,丰富自己的法学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从而使本课程实现法学教育功能;利用实践教学活动,帮助学生有计划地提高自己的组织、表达等方面的实际能力。

实践教学既要充分发挥教师指导的积极性,也要能够充分发挥学生参与的积极性。只有两个积极性都得以发挥,本课程的实践教学才会收到应有的效果。

学生实践教学成绩是以学生参与实践活动及本报告书的完成情况来加以评定的。学生实践教学成绩占该课程总成绩30%。而且,在学习成绩评定过程中,学生如无实践教学成绩,《模拟法庭》课程总成绩将以“不及格”计。

襄樊学院经济与政法学院

2011年2月

公诉卷

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年 检 字 第 号

被告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文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曾否受过刑事处罚,被拘留、逮捕的日期。)

案由和案件来源:

犯罪事实和证据:

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

此 致

——人民法院

附:证据目录。

公诉人:

年 月 日

公诉意见书

人民检察院公诉意见书

被告人:

案由:

起诉书号: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第160条、第165条、第169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现对本案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请法庭注意。

综上所述,起诉书认定本案被告人 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认定被告人有罪,并应该处罚。

公诉人:

年 月 日

辩护卷

委托辩护合同

因 一案,甲方委托 律师事务所(乙方)律师出庭辩护,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并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被告人 ( )字第 号案的第一审刑事案件辩护人。

二、根据律师收费实行办法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 三、辩护律师的职责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被告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否则辩护律师有权拒绝出庭辩护,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六、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合同确定的程序结束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七
《模拟法庭报告》

模拟法庭总结报告

我们院组织这次民事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民事模拟法庭的审判时间,进一步学习了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程序法理论,更深刻的体验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我们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使我们的专业素养得到显著提高。

(一) 模拟法庭的目的

模拟法庭是我们中南大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丰富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行实务操作。巩固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民事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司法实践中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等程序。了解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为以后学习以及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加模拟法庭使同学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

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同学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同学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同学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为了弘扬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同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模拟法庭过程

1、前期准备。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民事诉讼案例。我们选择的案子,完全借用法院的一些原始材料.案情涉及到具体民事行为违法以及民事赔偿的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民事的案件 ----2002年7月1日,原、被告签订《买卖房协议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房屋8间及院落,并取得了当时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的认可,村委会干部康文宝作为“中证人”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4.5万元,并与被告一起到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进行了房产转让登记。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原告购买该房屋及院落后,不仅对原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及装修,还在院落内新建了3间新房,并安装了上下水、暖气等生活设施,共计花费了约十三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被告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与

原告签署的上述《买卖房协议书》无效,要求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被告向原告支付原房及添附部分的折价补偿为人民币93808元。同时,该判决确认了被告是导致该协议无效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在全面考虑被告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原告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对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赔偿。原告认为,被告在出卖争议房屋当时即明知其所出卖房屋及其宅基地禁止流转,但是为了追逐利益仍将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出售给了原告,现在被告又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涨价,利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退房要求,实属有失诚信之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诚信和交易秩序,被告应对其背信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因出于其主要过错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共计51.8万元。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在拿到材料后,我选择了被告律师这一角色,而其他同学也根据自己意愿纷纷选择各自的角色.

3、准备诉讼文书。在正式开庭前,我们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代理词,答辩词,证据目录和说明等各种诉讼文书,并有书记员和法官的主持下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写模拟法庭剧本。

4、演练阶段。在指导老师正式检查的前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这次试演,我们找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庭审时间的把握,各方配合的默契等。

5、正式开庭。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

6、老师点评。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由我们的指导老师卲华老师指出了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存在问题。

1、有的同学由于忙于找工作,出席率与参与性不高。从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实施过程看,有的同学对模拟法庭实习不够重视,认为是走过场,对自己的角色不作深入的体验,不积极参与案子的选择、法律文书的撰写活动;

2、模拟法庭场所不规范。模拟法庭演练中,没有统一着装,实际演练的场地设施不规范。在模拟法庭的考核表演时,无法增加法庭的严肃性,使学生难以进入角色,无法体会更加深刻。由于没有法庭审判的严肃气氛,使学生觉得是走过场,没有真情实感。

3、由于时间紧迫,准备的不是很理想,集中表现在案情不够细致,辩论的重点不够突出等。。

4、审判过程中,代理词用语不够专业,许多辩护理由脱离案情,缺乏说服力,多是泛泛而谈。

(四)活动意义

1、民事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政治性,本次模拟法庭,以民事法为核心,结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一方面增加同学对民事法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同学对民事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当代研究生综合法律素质。

2、有助于传播法律正义精神,倡导程序公正理念,发扬公平正义,提高法律信仰,增强护法意识,促进校园法治建设。

3、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的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4、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

(四)总结及体会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持续不断的提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入了解法律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这次模拟审判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次模拟法庭审判实践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实践弥补自己的不知。

学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我们每一时刻都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学会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八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模拟法庭实践报告

江西师范大学 法学班

大三下半年的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对于我来说,是一次真正的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学习活动。之前,我也进行了两次寒暑假见习活动,虽然也有些收获,可是由于对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并不熟悉,实践活动缺乏目的性、参与性和明确性。我通过担任书记员这个角色,亲自参与到本小组的刑事审判活动程序中去,对刑事审判相关规则已能做到基本熟悉和了解,相关的刑事法律理论也得到了进一步升华。当然在此次的实践活动中,我也发现了自身的很多不足,胆量不够大,口才辩论能力亟待提高。认识到上述不足,我想本人在今后的学习、实习、就业中一定会加强这些方面的锻炼。同时,我也认为,模拟法庭这种小组式的活动,对于组员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

下面谈谈我对本组案子的一些看法:

本组成员经过多次讨论,最终采用了这样一个案例,基本案情如下: 被告人张华系一名刑法学博士,因其妻子遭受上司即被害人魏林猥亵长达三年,愤怒之下进入魏林办公室,将其反锁在里面,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在这期间内对魏林进行轻微的暴力殴打。在此情形下,魏林主动提出赔偿张华夫妇精神损害八万元,并随张华同去银行取钱,在取钱时,张华要求增加八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魏林只好答应。此案例与国家司法考试2006年试卷第15题D选项“甲妻与乙通奸,甲获知后十分生气,将乙暴打一顿,乙主动写下一张赔偿精神损失费2

万元,并称若乙不从,就向法院起诉乙”有异曲同工之妙。回到本案,本人认为争论焦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被告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本案中,主观动机上,被告人张华进入魏林办公室并将房门反锁的行为,可以看出张华明显具有非法拘禁的故意;客观表现上,一方面张华的确存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且这种行为具有持续性,在这一点上,张华本人也供认不讳,另一方面,张华在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期间采用轻微暴力,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的法定从重情节。因此本人认为张华构成非法拘禁罪,并应从重处罚。

二、被告是否构成敲诈勒索罪?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敲诈勒索罪基本结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对方产生恐惧心理——对方基于恐惧心理做出处分财产的决定——行为人取得财产。

本案中,被告人张华进入魏林办公室,并对其进行殴打的目的是为了质问其是否对其妻子实施了猥亵行为,并不存在索取财物的故意。八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是魏林主动提出来的,其意思表示真实,且魏林又是完全刑事行为能力人,此协议合法、真实。被告人张华请求给付的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不应认定为敲诈勒索行为。

张华在随魏林同去银行取钱时提出增加八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是否合法?很多人认为张华系一名刑法学博士,理应清楚十六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费过高,其另增的八万元赔偿费,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施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因此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本人认为张华要求增加的八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也应是合法的,一方面张华并未采取明显的威胁行为,这对魏林并不能形成心理上的强制,因此魏林仍然可以选择拒绝张华的要求,另一方面,张华的妻子遭魏林猥亵长达三年,其提出增加赔偿要求有合情合理的。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九
《模拟法庭实践总结》

模拟法庭实践总结

学校分别于2011年9月20和9月28日组织我们开展了两次法庭观摩活动,巩固所学理论知识,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增加对司法实务的直观了解,但为了进一步加强我们的实践能力,在旁听了两次法庭庭审之后,根据法学专业的实践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教学计划安排,我们以小组为单位,组织了一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获益良多,现在总结如下:

一、前期准备

1、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案例

我们选择是一个未成年人致人重伤的刑事案件,案情涉及到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多发性的案件,也是一个具有社会影响力、有一定理论深度或有争议的案件。基本案情如下:被告是一初中毕业生,刚满十七周岁,毕业后他的一天,他们十一个同学在某酒店聚餐。喝了几瓶啤酒后,为了活跃气氛,有人提议“转勺子”喝啤酒。余水不胜酒力,当勺子第四次指向他时,他耍赖不喝,其他同学不乐意。此时有同学提出,不喝也可以,但是必须将啤酒倒进他衣服里。他忙起身躲避,同学们纷纷端起啤酒追赶。他随手拿起果盘中的一根十四厘米长的竹签,边挥舞边吓唬,“你们别过来啊,别过来,(要是)过来扎着了可了不得,别过来,我看谁敢过来”,边说边得意的笑,同学们也都不敢再往前凑。慌乱中,站在最前面的同学耿某军跌到了,再耿某军扑上来那一瞬间,竹签扎向耿某军胸部,顿时鲜血直流,同学们乱成一团。耿某军的伤情构成重伤。余水被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移送人民法院。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

学生拿到材料后,在辅导教师的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应进行的活动。至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适用法律,应主要在分组后由各组学生自行把握。根据案情我们把学生分为审判组、控诉组、被告和辩护组等,被害人加入到控诉组。各组人员分组研究、讨论案情时,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这里我们注意不让所有的讨论均在各组间交流,分组进行指导,在指导时不涉及具体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3、准备诉讼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要求学生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公诉词、证据

目录和说明、辩护词、代理词等,有些文书应按法定程序(如起诉状、答辩状等)传递给对方。一般应要求学生准备不止一种方案,以便在开庭后根据具体情况选用。判决书本应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组一起拿到材料,再加上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我们要求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草稿,但应要求视具体审判过程作相应修改,如果时间来不及的话,可选择另行宣判。

二、正式开庭

在正式开庭这一阶段,要求小组成员进入角色,各项活动都严格按照实际工作的要求开展,让模拟庭审过程尽量接近真实,造成一种严肃、正规的法庭气氛,使大家进入“实战”状态。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放手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即使开庭时遇到了问题或遇到了准备阶段没有注意到的情况,也由自己处理,任何情况下都不要中断开庭程序。但在开庭过程老师都一再强调,要特别注意程序的合法性。

三、对这次活动的综合评价

辅导老师自始至终在旁听席上旁听,了解整个模拟审理过程。同时充分听取了学生对这次活动中的自我感受和评价,并从学生的自我评价中及时得到来自学生的真实能力和水平的反馈。

1、大家对模拟案件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理解基本正确

(1)本案的难点在于如何理解间接故意和疏忽大意的过失。

首先,在认知因素上,余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引发危害结果的发生,当时他拿着竹签只是吓唬他们,同学们也都停下来没有靠近了,他没有考虑到耿某军会跌倒,如果他知道事情会发生,那么他肯定不会拿起竹签试图赖酒。

去其次,在意志因素上,余水不但没有放任结果的发生,相反,还一直试图避免发生任何伤害结果,因为他拿到竹签后,一直大喊“你们别过来啊,别过来”,实际上就是不希望发生伤人的后果。

因此,本案中,余水并不是间接故意的伤害,而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不应定为故意伤害罪,而应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

(2)重点是如何对被告进行量刑,在适用刑法时,对被告来说有哪些可疑或应当减轻的量刑情节。

被告是未成年人,已满十七周岁。根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

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另外,被告是初犯,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相对小,也是量刑时要考虑的情节。

2、庭审中体现的对实体法和程序法的了解及其运用程度

在模拟法庭上,组内人员基本上能够正确适用刑法以及刑事法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在开庭的程序上,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然后询问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十分规范。

3、对今后开展模拟法庭教学的建议

(1) 要组织学生充分研究案情,查阅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法律规定和司法解

释;

(2) 预习法律文书的格式和书写要求,在分组讨论时要写好相关的法律文

书;

(3) 模拟活动结束,要继续组织学生进行总结性的讨论,从理论和实践两

个方面进行总结;

(4) 要和法律实践基地经常保持联系,并使法律实践活动制度化,并使之

不断完善,使模拟法庭教学才能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四、模拟法庭对实际教学的意义

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我觉得模拟法庭作为电大实践教学形式而言,具有非常鲜明的特征,且具有比较显著的成效:

1、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体。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必须像律师那样接手模拟案件。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此时我们的角色已经不是学生,而是律师或其他法律工作者,因此也就必须像律师那样工作。这不仅仅是一个角色的转换问题,而且是地位和视角的转换。它对大家产生的潜在而深远的影响远远超出传统经院式法学教育模式的作用。

2、我们学习的目的是不仅要处理法律问题,而且必须处理事实问题。这正是任何一个实际案件都遇到的情况。但是,我们传统的满堂灌式的教学法恰恰忽视了这方面的训练。事实材料应当以当事人为律师提供的素材和诉讼请求为主要

形式。在接触案件时,我们需要首先像律师那样对这些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从而形成要向法庭陈述的事实,并在这一事实的基础上形成己方的法律意见。

3、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陈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于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比如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以及法官的心理分析,法庭陈述和辩论的技巧,对于逻辑学熟练运用,对于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等等。因此,模拟法庭的训练能够为参与者提供一种综合的素质训练。其作用远非其他传统的课程所能达到。

4、模拟法庭的训练不仅仅局限在法庭上的辩论,而是一种系统的、全过程的训练。如果运用一个案例来说明一个法律规范的运用,我们学到的只是有关诉讼中一个环节甚至是一个点上的知识和分析能力。而模拟法庭训练一般持续一段时间,我们必须从提供的零散案件材料入手,经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要点、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因此大家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并通过亲身参与,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它打破了传统法学课程设置按部门法为标准所划分的人为藩篱,要求我们同时对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综合的考虑。

电大本科法学专业 翁雨兰

二0一一年十月十四

模拟法庭实践目的篇十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

实 习 报 告

实习名称

系 别

年级专业

学生姓名

指导老师

模拟法庭 10级法学 孙传香

邵 阳 学 院

2012年 06月11~15日

模拟法庭实习报告

实习目的:培养我们的实际操作能力,进一步培养和提高我们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实习时间:2012年6月11~15日

实习地点:邵阳学院模拟法庭

实习内容:

实习的第一天,主要进行了模拟法庭的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以及案例的商选。模拟法庭的相关知识主要有:模拟法庭的目的,模拟法庭的组成,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庭审程序。

模拟法庭的组成:(包括两小班,法一班,法二班)分2组,每组12人左右;组员包括合议庭成员、公诉人、书记员、原告、被告、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或辩护人、司法警察、证人等。合议庭由一名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2人组成。

案件审理的基本要求:一、深入分析案情,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寻求法律依据,按不同角色撰写相应的司法文书;二、申诉、答辩及有关辩论要做到语言简洁、条理清晰、理由充分,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严禁恶语中伤对方;三、审判结果要基于已经认定清楚的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适当,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

庭审前的准备工作:一、在法定期限内,分别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的通知,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答辩状副本等;二、通知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三、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合议庭组成;四、审查有关的诉讼材料,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应当适用的有关法律以及有关专业知识;五、调查收集应当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六、需要由人民法院勘验或者委托鉴定的,进行勘验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鉴定;七、案情比较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的案件,可以组织相关人交换证据;八、其他必要的准备工作。

庭审程序:开庭 一、审判长宣布开庭 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审判长询问当事人 二、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名单 三、告知当事人可行使的诉讼权利

1、申请回避的权利; 2、提出新的证据的权利;3、经法庭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以申请重新调查、勘验、鉴定;4、进行辩论和请求法庭给予调解的权利 四、审判长宣布当事人在法庭上必须自觉履行诉讼义务:1、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2、遵守法庭纪律和诉讼秩序,听从审判长指挥;3、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4、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歪曲事实,提供虚假证据,不得伪造证据,否则,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法庭调查 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2、被告人陈述 3、公诉人讯问被告人4、辩护人、审判长询问被告人 5、公诉人举证,公诉人、辩护人询问证人 6、出示证据

法庭辩论 1、公诉人发表公诉词 2、被告人自行辩护 3、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4、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法庭辩论的目的是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发表辩论意见,提出法律证据,分清是非责任,双方当事人应当围绕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问题及法庭确认的事实和证据,提出维护自己诉讼请求和反对对方主张的辩驳意见。法庭辩论时,合议庭成员不得对案件性质、是非责任发表意见,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进行辩论。

被告人最后陈述 被告人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等,作最后的陈述。

评议和宣判 由合议庭对庭审质证的证据进行评议后继续开庭,评议时间为十分钟,恢复开庭后,书记员要求全体起立,由审判长宣读判决书,宣读完毕后,审判长宣布闭庭。

进行了一天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之后,我对模拟法庭的相关知识有了较为清楚地了解,之后,在孙老师的带领下,观看了由兄弟院校的同学表演的模拟法庭视频,并以三个经典案件为例,讨论并深入分析了相关案情,了解到案件的主要人物,找出了案件的争论焦点,为接下来的模拟法庭作准备打下扎实的基础,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法律基础知识错误。

接下来的两天就是为模拟法庭的表演做准备。我组负责的是“宋均雷案”,案情简介,2012年2月28日下午,被告人宋钧雷放学回家,途经邵水路时被被害人张三拦住,张三以借钱为由向宋钧雷索要钱财,宋钧雷拒绝借钱,张三即以动武相威吓,宋钧雷大喊救命引来路人黄银凤等人旁观,张三敲诈未果。3月1日上午,宋钧雷邀其表兄李敏一起前往城南公园玩,李敏随身携带水果刀一把,两被告人在路经翠园社区时与被害人张三、董继飞碰到,张三当即要求宋钧雷拿钱出来并对其殴打,李敏在被董继飞拦住的情况下用刀将董继飞刺成重伤后,跑到路旁一公用电话亭报警。在张三继续对宋钧雷进行殴打时,宋钧雷抓起李敏扔下的水果刀将张三刺死。我组以此为素材,在各成员的讨论下,撰写了剧本,确定了角色,有审判长1名,审判员2名,组成合议庭,公诉人1名,被告人2名,辩护人1人,司法警察2人,证人1人。在我组的模拟法庭表演中,角色分配是:罗翼选择了审判长,刘亚茹和胡程海选择了做审判员,公诉人为毛敏,被告为潘路和焦荣丰,辩护人为马文婷,司法警察为张娴和易芳。此案争论的焦点是:宋均雷刺死被害人的行为是否为正当防卫。第二天一大早,本组成员在教学楼集合,各自熟悉所担任的角色,熟记台词。

实习的最后一天,两组成员分别就各自的案例进行了模拟审判。我组为了使模拟审判的效果愈佳,特借来了“法缒”“手铐”“水果刀”等相关道具,得到了老师的好评。但其中也有许多不足,比如说:在进行模拟审判时,遗漏了最为关键的一项,即审判长要求证人在证人证言上签字,方可产生法律效力。虽然有许多不足,但是通过此次模拟审判,让我们受益良多,更为清楚地了解到法庭审判的基本程序和与相关事项。

模拟法庭是在课堂教学基础上开展的实践性教学,提高我们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通过模拟审判,我们对法院审判活动有较为直观的了解、强化我们所学知识,并且还增强了我们的团队精神。整个活动重提问、重交流、重讨论。而这正是我们将来工作中不可缺少的素质,活动中每个同学都有自己的定位,切实做好了自己的任务,使我们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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