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2016-01-24 09:56:2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一《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_-》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供大家学习参考。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一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_-》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征求意见稿)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5种。 说明: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品种107种。

3.△《中国国家处方集》品种111种。

4.☆《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成员单位上报品种117种。5.现目录共153个品种,其它品种不推荐使用。

6.本目录除参考以上资料外,亦参考了《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及上海市、广东省基本药物目录。

7.注☆的部分“监测网”成员单位上报品种在特殊使用栏内,可酌情选择。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二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注:氨基糖甙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原则上不作为儿童的一线用药,喹诺酮类不用于儿童,

氨基糖甙类作为老年人用药应慎重。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三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硝呋太尔片表中未列抗生素应列为特殊管理抗生素

11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四
《2014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2014年临床使用抗菌药物采购、分级管理目录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五
《2011新出台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征求意见稿)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5种。 说明: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目录》品种107种。

3.△《中国国家处方集》品种111种。

4.☆《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网》成员单位上报品种117种。5.现目录共153个品种,其它品种不推荐使用。

6.本目录除参考以上资料外,亦参考了《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及上海市、广东省基本药物目录。

7.注☆的部分“监测网”成员单位上报品种在特殊使用栏内,可酌情选择。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六
《2012.4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目前现有的抗菌药物品种,重新规范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1、 非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目录

青霉素 阿莫西林 头孢氨苄 头孢替唑 庆大霉素 甲硝唑 左氧氟沙星 诺氟沙星 阿奇霉素 罗红霉素 酒石酸吉他霉素

2、 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目录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头孢硫脒 头孢美唑 头孢孟多酯 头孢克洛 头孢匹胺 阿米卡星 替硝唑 氨曲南 3、 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目录

氟康唑 万古霉素 头孢米诺 头孢哌酮钠他唑巴坦

头孢哌酮钠舒巴坦 头孢吡肟 头孢克肟 头孢甲肟 奥硝唑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依诺沙星

注明:1、此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2、根据工作需要,重新调整的抗菌药物,此目录中暂时未列出的药品,请参照附件2执行。

附件2:卫生部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医务科 2012年4月28日

附件2

卫生部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

注1:1. 按2009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目录

2. * 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品种,监测网抗菌药物使用消耗量

排序前100种

注2 1.氨基糖苷类、氯霉素类、四环素类不作为儿童的一线用药, 2.氨基糖苷类不用于门诊患儿。住院的严重患儿确有指征应用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氟喹诺酮类不用于儿童。

4.氨基糖苷类作为老年人的一线用药应慎重。

5.审慎使用万古(去甲万古)霉素 (1)万古霉素及去甲万古霉素的适应证

①治疗耐β-内酰胺类抗生素革兰阳性球菌的严重感染。但对β-内酰胺

类抗生素敏感革兰阳性菌,万古霉素不如β-内酰胺类抗生素杀菌作用强。

②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的革兰阳性球菌感染的危重病人。 ③对甲硝唑治疗无效的抗生素相关性腹泻或病情严重危及生命者。 ④按美国心脏学会推荐,用于有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高危因素的某些手

术,并且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预防用药。

⑤在MRSA或MRSE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进行假体或人工材料植入

(如:心血管材料、全髋关节置换)时预防用药。一般在术前给予1次剂量,手术时间超过6小时可追加一次,最多不能超过2次用药。

(2)以下情况不应使用万古(去甲万古)霉素:

①常规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患者也非β-内酰胺类抗生素过敏者。 ②中性粒细胞减少发热患者的经验性使用,除非有证据表明是革兰阳性

球菌感染(如有Hickman导管出口处感染)或该医疗机构有MRSA感染流行。

③单次血培养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阳性,而同时采血的血培养阴性(即:

血培养污染可能性大)。由于皮肤菌群污染血培养可能导致误用万古霉素,因此,采血人员应进行培训以减少污染。

④针对细菌培养阴性的耐β-内酰胺类抗生素革兰阳性菌感染的长期经

验治疗。

⑤全身或局部(如:抗生素锁)用于预防中心静脉与外周静脉导管感染

或细菌定植。

⑥选择性消化道去污染,用以消除患者消化道的病原微生物。 ⑦消除MRSA定植状态。 ⑧抗生素相关腹泻的首选治疗。

⑨低体重婴儿(体重低于1500g)的常规预防用药。 ⑩连续非卧床腹膜透析或血液透析者常规预防用药。

11肾功能不全患者对β-内酰胺类抗生素敏感革兰阳性菌感染。 12局部使用万古(去甲万古)霉素或用万古(去甲万古)霉素冲洗。 (3)提高对用药指南的依从性

①研究、应用影响医生处方最有效的办法。

②通过医院评审计划监测万古(去甲万古)霉素应用指标,该指标作为

考核医院医疗质量;药学部门、治疗委员会和医务人员药物合理应用评价指标之一。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七
《湖南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湖南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湘卫医发〔2012〕54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抗菌药物

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部直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促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厅组织专家制定了《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1),现印发

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目录》共收录临床常用的146个抗菌药物品种。涵盖了《中国国家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及《国家基本药物湖南省增补品种目录(2011年版基层部分)》、《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品目录(2010年版)》等收录的抗菌药物品种。本《目录》所列抗菌药物只包括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含抗真菌药物),不包括抗结核病药、

抗麻风病药、抗病毒药、抗寄生虫药。

二、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应根据《目录》及有关要求,对本机构现有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进行梳理,调整制定本机构新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凡列入本《目录》中的抗菌药物,在各医疗机构的分级管理目录中不得降低管理级别,但可提高管理级别。各医疗机构新修订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及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于2012年8月31日前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医疗机构应用本《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应当有充分的循证医学证据,并按照分级管理原则进行严格管理,确保药品使用安全、有效、经济;医疗机构应用本《目录》以外的抗菌药物品种前,应当按抗菌药物品规逐一填写《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附件2),报省卫生厅审批备案。 四、进一步明确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权限。严格执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应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

床使用会诊单》(参考样式见附件3)。

五、标注“﹡”的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仅限于三级医院使用。特殊情况下,其他医疗机构因个案治疗需要使用此类抗菌药物的,应当由3名以上药学、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职

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讨论后决定,并做好记录。

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和本单位临床用药情况的指导和监管,保证《目录》

的贯彻落实。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卫生厅医政处。 联系人:省卫生厅医政处曾清,联系电话:0731-84822200

(兼传真)

附件:1、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2、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备案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参考样式)

二O一二年 七月二十七日

抄送:卫生部医政司,省中医药管理局、省医学会、省医院协会、省医

师协会、有关大学医管处。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60份)

附件1:

湖南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八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九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试行)》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篇十
《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

硝呋太尔片表中未列抗生素应列为特殊管理抗生素

11

相关热词搜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 抗生素分级管理制度 2015年抗生素分级管理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169525.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