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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2016-01-24 08:41:0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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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一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范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 ××元

经销部 ××元

综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办公室 ××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

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 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 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 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 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 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 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 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 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 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 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 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

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 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 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 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 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 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 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 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 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 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 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 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 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 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 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 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 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 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 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 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 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 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 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 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 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 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 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 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 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 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二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

第一章 总则

一、为提高我院财务管理水平,依据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参照省卫生厅印发的《黑龙江省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试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基本要求

二、财务人员分工体现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

三、明确规定涉及经济事项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制度。

四、按照财政部门有关规定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的管理,实行责任预算制度。

五、建立财产保全控制制度。采取定期盘点、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六、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对财务风险和业务活动风险进行全面防范和控制。

七、建立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八、按照专人管理、相互牵制、分级审批、严格登记的原则,加强对合同、印章和密押的管理。

第三章 预算控制

九、实行综合预算。根据医院年度总体发展规划,按规定程序将各项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一般采用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

十、预算应首先保障单位的基本运转。严格按照先人员、后公用、再项目的顺序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十一、建立由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财务部门牵头,各部门参预和分工合作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

十二、年度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予调整。遇有因政策变化、突发事件等客观原因,对预算执行有较大影响的事项而调整预算时,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十三、建立预算分析制度和预算执行考评制度,提高预算资金的利用效益和效率。

第四章 收入控制

十四、建立各类会计(含收费人员,下同)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十五、合理设置岗位,加强制约和监管。确保提供服务与收取费用、价格管理与价格执行、收入票据保管与使用、办理退费与退费审批、收入经办与收入稽核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十六、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取得的各项收入,必须开据统一规定的票据。

十七、各项收入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收取款项,严禁设立账外账。

十八、制定收入管理业务流程。重点控制门诊和住院结算收入。

(一)限量领取收入票据。

(二)门诊住院收费人员,必须在当日规定时间内将当日收入结算单及所收款项上缴出纳员。

(三)出纳员应备有门诊、住院票据逐日销号登记本,在每天钱款交接后进行票据销号,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四)门诊住院收费人员凭销号登记本领取收入票据,票据须依照号码连续使用,出纳员根据存根号码核对。

十九、收费价格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严禁自立项目、超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及重复收费,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乱加价行为。

(二)建立健全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设兼职物价管理人员,制定必要的管理办法,完善收费价格管理监督机制。

(三)对于新增的医疗服务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价格申报审批制度。

(四)实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公示制度、门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制度,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二十、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一) 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收费票据的申印、购领、保管、发放与核销。

(二)按照内部牵制和定量控制的原则,财务部门须指定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管理,建立票据的入库、领取、结存登记制度。定期与领用部门核对领用使用情况,确保无差错。

(三)各类票据不得混用,单位之间,不得擅自相互转移、借用、代开和转让票据。

(四)票据领用人员,必须是财务部门指定的收费人员,领用票据时,必须详细登记票据名称、起止号码、领取日期,由领用人、发放人分别在登记簿上互相签字;计算机票据则由

专人将领用票据输入计算机,由领用人使用,票据缴销时,应即时在登记簿上注明缴销日期和号码。

(五)对出纳员使用的财务收入票据,应指定专人进行逐页核销和缴销登记。

(六)对使用过的保存时间在规定年限以上的或尚未使用,但已不再使用的票据的销毁,应书面报请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自行销毁。

(七)病人出院时,收费结算人员应向病人收回预收医疗款临时收据。病人若遗失临时收据,收费结算人员应要求病人出具相关遣失证明,方可冲抵医药费用。病人若遗失医药费收据,财务部门应凭据病人提供未报销的相关证明,出据住院费用证明。

二十一、退费管理制度

(一)建立退费审批制度。由有关临床、医技等业务部门提交退费申请,交门诊部或住院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交财务负责人审批。

(二)退费申请者必须向收费人员提供原缴费凭证,审批手续齐全后,方可办理退费。

(三)收费人员在办理退费时,必须核对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退费工作完成后,做好相关凭证的保存和归档工作。

第五章 支出控制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三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一)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二)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配合财务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在财务会计活 动中做到:1、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2、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4、严格执行财务计划或预算。5、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安全、完整。6、接受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三)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牵制、互控制度。会计事项的处理不能由一人办理全 过程,必须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理。具体内容包括:1、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员以外的人员代收现 金时,必须由财务主管人员指定。2、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 券帐目的登记,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维护员、管理员、不得从 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以外的明细帐登记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四)财会部门内部应当建立稽核、互控制度、设置稽核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 稽核人员。 稽核人员应对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 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l、审核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否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财务收支是否在财务计划或预算之内。2、审核会计凭证、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真实、完整、 计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备。3、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是否与财务会计帐簿记录相符。4、稽核人员应由财会主管人员提名,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在财会岗位责任制中 予以明确。(五)财会主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具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准。2、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掌握本单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3、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 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4、熟悉会计工作各个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和核算方法。5、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财务主管人员的任免,必须报经

上级人事、财会部门批准。(六)会计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中专以上财会学历和必要的专业知识,具备会计从业资格且持有会计从业 资格证书。2、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3、已聘任(用)技术职务的会计人员掌握计算机能力应达到铁路初级标准。4、坚持原则、廉洁奉公、遵守职业道德。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七)任(聘)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 会主管人员。财会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财会部门中任职。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不得在同一财会部门中任职。(八)财会主管人员、会计人员因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在办理调转手续之前,全部移交接替人员。没有办清 交接手续。不得调动或离职。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可由 移交人员委托代办移交。二、会计处理程序 (一)采用记帐凭证核算形式,并按以下流程进行会计处理:经办人员在经济业务事项发生后,应当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会计人员审核原始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编制收款、付 款、转帐凭证----稽核人员审核----财务主管审核----出纳人员根据收款、付款凭证办 理收付业务,登记库存现金日记帐----帐务人员根据记帐凭证登记明细分类帐、总帐, 期末,将总帐与库存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和各明细分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根据 帐簿记录及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二) 业务经办人员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 按国家统—会计制度和 《铁 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1、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并符合规定,与经济业务内容是否相符。2、接收单位是否为正确。3、收据、发票种类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4、裁剪发票的裁剪金额是否与小写金额相符。限额发票的填写余额是否超过最高 限额。5、发票是否有税务局统一监制章、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否有行政事业收费专用 章;从外单位取得收据、发票是否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6、收据、发票金额有否涂改、是否与发生的经济业务金额相符。7、购买图书、药品及其他实物时,发票中无明细项目的,是否附有与发票总金额 相符且加盖了对方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明细表。经办人应及时将手续完备的原始凭证送交会计机构。(三)制证人员应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铁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以 及财务收支计划或预算、合同等,

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制证(报销)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财会主管人员报告; 财会主管人员应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重大的不真实、不合法的经济业务事项,财会主 管人员还应当向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报告。制证(报销)人员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 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 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三、货币资金的管理 (一)货币资金必须集中由财会部门统—管理,所有货币资金收文都必须纳入财会部门统—核算。其他任何部门未经财会部门授权或委 托,不得擅自办理收付业务和开具各种收款凭据和发票,不得设立“小金库”。(二)银行帐户的开立,必须符合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以及上级财 会主管部门关于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 未经上级财会主管部门批准, 不得开设银行帐户, 不得公款私存,不得出租借银行帐户。(三)会计人员必须严格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法》等 、 、 有关规定进行货币收付业务的管理和核算。(四)从银行提取现金。必须如实写明用途、不得超限额提取备用金。财务部门必 须配备带有报警装置的防抢劫安全箱(包)、取送现金时必须使用。到银行存取款时,各 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派员护送或专车接送规定。即:一万元及以下的现金取送必须两人同 行,一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派专车接送,十万元及以上的现金取送必须专车接送 并派保卫人员护送。(五)交款人向财务交纳现金,必须填制现金缴款单,注明缴款事由。会计人员必 须根据现金缴款单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入库;收妥现金入库 后,应在收款收据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的空白处加盖“收讫”戳记。财会主管人员根据出纳入员签章并加盖“收讫”戳记的收款收据,在收款收据上加 盖财务专用章、并签章。制证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帐联和现金缴款单及其他有关资料及 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并签章。(六)工资、奖金应委托金融机构代发、必须由金融机构出具加盖银行结算章的代 发清单,作为支付工资奖金的付款凭证的附件。(七)各部门应将领取的工资奖金及时发放到个人,于次月底前将签收单上交到财 会部门,到时不交或迟交的要对经办人进行考核,上交财会部门的签收单不得使用复印 件或复写件。(八) 银行对帐单必须

由开户银行提供并加盖开户银行结算章, 不得以复印件代替。 银行存款帐户余额必须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相符。如不一致、应查明原因:属于记帐错误 的,应及时调整;属于未达帐项造成的、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九)财会主管人员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 单进行抽查,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结果记入《库存现金抽查 簿》《银行存款抽查簿》 、 。 四、存货管理 (一)本制度所称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种有形资 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低值耗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 产成品和商品等。(二)物资采购业务一律由部门归口办理。生产材料、工具由材料室采购、收发、 登记,办公用品、除生产工具以外的生产、生活低值易耗品由总务采购、收发、登记。 并实行分级、 分权管理。 材料物资的采购、 验收、 保管、 核算、 批准人员必须相互分开. 不 得由一人兼任。材料物资采购必须贯彻“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采购人员对采购材 料物资的价格、质量、数量、交货期及使用安全全过程负责。材料物资采购过程中所产生的回扣必须及时上交单位财部门入帐。(三)物资采购业务按以下流程办理:编制采购计划——主任审核批准——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供货---物资验收--货款结算。(四)物资储备实行定量、定额管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库存结构,及时修改储备 定量、定额、达到合理储备,有效利用资金。(五)按计划采购:各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和消耗定额确定物资需用量,编制计划 上报,采购计划经财会、技术等有关部门审核后报主主任批准。(六)选定供应商。应建立选定供应商的集体决策机制或招标制度,坚持比质比价 采购原则。 对属于路局规定的招标采购范围和达到批量标准的物资, 必须实行招标采购。 对不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采购,应组成有关生产、技术、物资、财会等部门人员参 与的决策集体,对供应商的选择进行决策。对专用物资,必须到铁道部规定的定点生产 厂家采购,不得采购、使用非定点厂产品。(七)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应由主任、财会及其他部门会同签订。会签部门应检查 合同是否严格按照《合同法》和路局有关合同管理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是 否有授权批准人签字所购物资品种、数量、规格、金额是否与订购单相符;是否符合路 局规定的采购权限;供货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 (八)供货:物资采购人员应督促供应商

按照合同或协议要求及时供货。(九)验收:采购物资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及时通知验收员或有关人员对所购物资 进行验收。一切物资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入库,不得进帐,不得使用。验收人员应严格按 照规定标准和程序对物资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和检测,并对检验结果承担责任。验收 完毕,验收入员应根据检验结果出具验收记录,验收人员、交料人在验收记录上签章。 管库员接收材料物资,应根据验收记录和实际收到数量填写收料单,收料人、交料人。(十)货款结算。购货发票或帐单到达后,采购部门应审核签字。并交财会部门办 理付款。会计人员办理付款前、必须审核以下内容:1、审核物资采购是否按照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进行。2、审核购物发票是否真实、合法、完整。3、审核入库物资收料凭证,检查是否有采购员、交料人、验收人、收料人的签章, 内容填制是否完整,并与采购计划、合同或协议及原始凭证相核对。会计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物资采购业务、不得办理采购结算,并报告财会主管。财 会主管对严重违反规定采购物资的,应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十一)库存物资管理:1、一切材料物资的收、发、保管和实物核算,必须由管库员及时统一办理。管库 人员应对材料的质量的数量的完整性负责。2、管库员应经常检查和循环盘点库存材料,每月不得少于物资管理办法规定的自 点率(不得低于15%)。但对贵重物品和生活资料,应每月清点一次,以保证帐、物相符。 管库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性。如遇工作变动。必须对其保管的材料物资进行清点、不得 离职。3、库管员、财务部门应每季不少于一次联合对库存物资进行抽查核对,并做好抽 查记录。 4、仓库管理除按一般物资核算,还要针对各使用部门或人员人登记工具领用本或 低值易耗品领用本。第13条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应做到:在用低值易耗品必须建立台帐,制定目录、进行实物管理,其领用、退回、调拨、 修理与报废等动态严格办理手续,按规定程序进行登记。纳入管理的低值易耗品上应统 一编号,一物一号,以便确认。1、在用低值易耗品应责成专人负责管理。班组和个人使用的物品,应指定专人或 使用人负保管责任。未经同意,他人不得动用;其他部门或个人要借用时,应办理借用 手续。2、物品交接、必须由双方在交接凭证上签章。3、物品保管人离职时、必须将所保管的物品进行清点,帐、卡、物核对相符,办 理交接手续,否则,不得离职。第14条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注销时应做到:1、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报废,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四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为完善财务内部约束机制,规范财务行为,按公司现行管理制度和具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按财务部现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责任制,各岗人员要各负其责,协同合作,各司其职,互相制约,确保财务活动健康有序运行。

二、财务印鉴管理

1、财务印鉴——财务专用章和法人代表章分别由出纳、财务部经理保管(不在时临时指定专人保管)任何情况下,不得由一人保管。

2、财务印鉴只限于签发转帐支票、现金支票和办理异地结算专用,不得随便挪作他用。

3、签发支票和办理汇票时,由出纳办理,填制支票和汇票,盖财务专用章后送法人代表章管理人员复核盖法人代表章方能生效。

4、财务印鉴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做到印章与空白支票、收据等分离保管,不的一起存放。

5、更换印鉴时要按有关程序办理,不得随意更换。

6、财务部印鉴不得擅自带出财务室,如属工作需要,必须经请示批准同意。

7、印鉴如有损坏、丢失要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向开户银行备案明确日期,停止使用。

三、现金及保险柜的管理

1、保险柜由出纳人员专管,密码只限出纳使用,对任何人保密,钥匙只限出纳专用,不得交由他人保管使用。

2、出纳人员因工作变动,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并由接管人员另设保险柜密码,确保安全运作。

3、对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超过2000元定额立即存入银行,不得突破限额。

4、到银行办理存取现金,要对外保密,出纳人员要用公司汽车,不得用外单位和个人汽车及其他交通工具。存取万元以上(含万元)现金,必须由二人同行办理,绝对保证操作安全。

5、遇节假日需用大额现金(超库存现金定额)用款单位(具体到人)要提前在周五银行下班之前到财务部办理,过时未办由借款人自负其责。

6、未经批准出纳人员不得擅自支付现金,更不得以白条顶现,要日清月结,保证帐实相符。

四、报帐及结算程序

1、报帐人持正式凭证,经财务部经理审核,总经理一支笔批准,到财务部向出纳人员办理具体手续。

2、出纳人员给予报帐时要认真审核凭证,对不符合规定和不完备审批手续的拒绝办理。

3、外单位(或个人)办理有关结算时严格按现行基建、经营的程序操作,要持正式合法经批准的凭证交财务部经理审核、签批,未经批准不得办理结算支付(经理不在时由指定人员负责审签,对大额支付要电话报告经理同意后代理签办)。

4、严格控制现金结算,对千元(含千元)以上现金结算,要由领现人在凭证上签字,经财务部经理签批后方可支付。对万元以上(含万元)的现金支付,要报经总经理批准。

5、杜绝签发空白支票,空头支票,对单位内部人员在特殊情况下,需用转帐支票时,要经总经理批准,必须在五日内将盖银行结算章的凭证交回,对超期的要报总经理处理。

6、结算帐务要当事当清,银行帐要日清月结,每月要及时取回银行对帐单,逐笔核对,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年终装订成册,同银行明细帐一同入档保管。

五、严格帐务处理程序

1、按岗位责任制,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并按规定签字盖章,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盖章后,及时返回记帐人员,按时记帐,未经审核不得记帐。

2、对计算机实行专人专机,密码只能具体操作人员使用,对内对外任何人保密,对专用磁盘要备份两份,分两处保管。

3、对不符合规定的内外原始凭证,帐务处理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得作记帐凭证,待完善后方可作记帐处理。

4、各岗位管理的凭证、帐、表要专柜保管,下班前一律入柜存放。

5、管往来帐的人员要按规定逐月清理核对,并填制个人借款余额表,对逾期不归还的欠款,按规定从工资中扣还,年底前对所有的往来帐认真清理,发现问题立即向财务部经理汇报,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并按财务部经理批复及时处理。

6、内部责任会计核算,要按责任单位(或人)的预算指标随时控制,对突破指标的要汇报财务部经理,未经批准,不受理报帐。

7、管财产明细帐的人员,要逐月抽样核对,年终全面盘点核对,将清查表报送财务部经理,对盘盈、盘亏和毁损、丢失的,按其责任和处罚规定执行,对正常的盘盈、盘亏要造表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后,送

总经理核批后方可作有关帐务处理。

8、对外对内的报表由制表人妥善保管并按会计档案规定,将应入档的资料按时入档。

9、借阅会计凭证、帐、表,要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提供,擅自借阅,造成丢失、损毁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10、内部传递凭证要及时,一般不超两天,接受传递的凭证要认真审核,发现问题不接受,由责任岗人员处理。

六.财务稽核与检查

根据以上各方面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财务负责人每月初将定期对上月的财务工作情况及各岗的财务人员工作内容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内容进行调整,对不按规定工作的人员进行批评和教育,连续违规的人员将视情节调整工作岗位,情节严重并给公司造成损失者参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给予处分并按公司资产管理办法进行赔偿。财务负责人不在时,将指定人员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以及处理情况由组织检查的人员负责写出书面情况报公司领导。

七、几项纪律规定

1、各岗的专柜钥匙和档案室、票据室专人管理用的钥匙,不得交非财会人员,更不得交他人使用。

2、因临时休息,要办理暂时委托事项表,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责任,互相牵制约束。

3、遵守财务保密规定,认真执行保密制度。

4、严格执行基建资金和经营资金的专款专用规定,严禁基建资金挪作他用,认真执行通行费收入的收支两条线规定,不得坐支通行费收入,对于违反规定的,出纳不予办理,管帐人员不予作帐务处理。

5、按内部审计制度,要积极配合内审人员工作。

6、各岗财会人员外出办事、开会,要报财务部经理批准,财务部经理外出办事、开会要报经总经理批准,回单位后要将办事结果立即汇报。

七、附则

1、本制度要同《会计法》、《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有关法规规定和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及有关的借款报帐制度等配套运行,实施本制度是依法按制进行财务活动的具体措施和保证。

2、随着基建工程的竣工,经营情况的变化,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将适时修改、完善本制度。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五
《企业财务内控制度》

目 录

(一)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4-8

现金管理制度

支票及印章的管理制度

(二) 实物资产管理制度

财产清查制度

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材料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三)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四) 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五) 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六) 采购与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七) 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

(八) 成本与费用内部控制制度

(九)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制度

9-12 13-16 17-21 22-25 26-36 37-48 49-57 58-67 68-73 74-79 80-86 87-98 99-105

(一) 会计核算 106-120

(二)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21-160

1. 资产类科目 121-139

2. 负债类科目 140-147

3. 权益类科目

4. 成本类科目

5. 损益类科目

(三) 财务分析

(四)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五) 财务组织与职能

(六)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 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199-200

2. 会计电算化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201-202

3. 会计电算化硬件设备维护管理制度 203-205

4. 会计电算化软件维护管理制度 206-209

5. 会计电算化帐务管理制度 210-211

6. 会计电算化报表管理制度 212-213

7. 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制度 214-216

8. 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度 217-220

147-150 150-151 151-160 161-178 179-184 185-198 199-226

9. 会计电算化基础工作整顿和岗位培训管理制度 221-222

10. 计算机机房安全卫生制度 223-223

11. 预防计算机病毒措施制度 224-225

附录:

1. 发票开票流程图 226

2.发票领用申请表 227

3.发票开票月统计表(表一) 228

4.发票开票月统计表(表二) 229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目标

本制度用以规范××集团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及集团的资金管理 适用范围

××集团及分公司、所属投资控股企业

内容

本制度包括两部分内容:货币资金管理及监管制度、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公司实行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各核算主体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单位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六
《4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会计资料正确可靠,防止会计差错及营私舞弊现象

的发生,便于公司审计工作的开展,加强公司各管理岗位的责任心,维护公司财经纪律,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公司内部独立核算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有实

际控制权的其他企业。

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

1、现金内控制度

现金的收付由公司专职出纳负责,不得多人管理现金的收付,以免责任不清。

现金的收支要及时入账,做到日清月结。

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入应当天存入开户银行。

不准以白条或借据抵库,任何人不经批准均不得借用现金。

遵守银行规定的库存限额。

严禁出纳员填制现金的收款、付款记账凭证。

由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组织对库存现金每月至少盘点一次, 如发现帐实不符,要立即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由责任人赔偿损失。

财务部门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应经常不定期抽查出纳员的帐实是

否相符。

各公司必须用保险柜保管现金。 严禁用木箱,木柜保管现金, 或

将现金置放在办公桌内。

遵守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结算起点,超过起点的支出应使

用支票支付。

领用备用金的单位或个人以及出差人员应及时报账,如无必要继续使用备用金,应及时收回销账。出差人员必须在返回后 7 日内至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借款无法核销的,应说明理由并报主管领导审批。出差返程后长时间即不办理借款核销手续,又不说明理由的,财务部门有权从工资中扣除借款。

未经过批准,不得使用与借款内容相左的单据办理借款核销手

续。 报销凭证应由出纳对金额进行二次审核,以减少差错。

付出现金应取得凭证,如收据、发票、费用单据等。报销凭证必

须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可报销。 购买货物凭证必须经公司仓库验收后,经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公司主管领导签字、才能报销。

2、银行存款内控制度

(1) 银行预留印鉴至少由两人分管。

(2 ) 空白支票禁止提前加盖印件。

(3 )出纳员应及时根据当日资金业务编制资金日报表。

(4 ) 遵守国家规定的信贷纪律和结算纪律,不出租出借账户,不开空头支票。

( 5 ) 妥善保管空白支票,汇票和本票,并设置备查登记簿,登记其购入,发出和注销情况。

(6) 及时与银行对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发生原因,并编制银行未达

帐项调节表。

(7 ) 出纳原则上不应签发盖有印鉴的空白支票,如工作需要,也应控制其份数。领用人对领用的空白支票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而造成本单位经济损失者,应予以赔偿。空白支票使用后应及时交财务部门记账和注销。

工资内控制度

(1 )财务部门负责工资发放的工作人员应认真与人事管理部门核对在册职工人员姓名, 工资准准,各种津贴和 补贴的金额。

( 2 )财务部门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开具的聘用临时工姓名, 工资数额及有关补助的说明认真核对临时工工资情况。

(3 )核对各项应扣款是否正确。

(4 ) 根据审核过的工资计算表或工资汇总表编制记账凭证。 ( 5)审查银行划卡数与工资明细数及汇总实发数是否一致。 ( 6)各职工工资发到个人后,应及时让领款人在工资表中签字或盖章。

(7)核查工资标准的变动及有关津贴的变动是否通过公司领导审批。

实物资产内控制度

原材料内控制度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材料物资。

对已采购回的材料建立验收制度,登记采购(合同)数,实收数,短缺数等。

各种材料物资应妥善保管,按品名、规格定位堆放,并挂贴标签,以便帐实核对。

仓库保管员应随时掌握并反馈材料物资的最高、最低储备量,以保证生产经营需要并避免资金积压。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每月至少盘点一次,并与材料帐卡的账面结余数核对,若发现盘盈 盘亏,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填写盘存报告单报本部门及财务部门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对易潮,易霉物资要经常检查库内通风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易挥发的物资应经常注意加盖密封。对易燃、易爆物资要加强防火,对贵重物资和稀有物资要特别保管并经常查核。

对各种材料物资的领用和发出,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仓库保管员只有根据经过批准的领料单,限量领料单或销售凭证方能发料,领料人和发料人均应在领料凭证上签章。

如需超过限额领科,领用部门应说明原因,并经生产技术部门和材料部门的领导审核同意,才能补发追加领料。

对于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仓库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部门填写的"委托外加工发料通知单"进行发料,有关联交送材料部门和财会部门凭

以记账。 仓库保管同时应在备查登记

簿中予以登记,加工完成验收入库时要注销原记录。企业内任何人未经批推和办理法

定手续,不得发出、变卖和赠送材料,或用一种材料交换另一种材料。 第

仓库保管员负责稽核所经管的材料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财会部门负责稽核材料

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的金额是否相符,并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材料部门的帐、卡和实物数量是否相符。

对于边角废料应做到合理回收,及时入库,加强材料的综合利用。 产成品内控制度

公司设立或租用专门的仓库由专人保管产成品物资。

生产车间加工完毕的产品,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填制产成品交库单,连同产品交成品库点收,车间和成品仓库的经手人应在产品入库单上签字,作为产品入库的凭证。

"入库单"一般一式三份,一份由成品库记账,一份退生产车间计算产量,一份送财务部门记账。月末各方的合计数应按品名、规格、等级进行核对。

对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应妥善保管,尽量避免露天存放,以防变质。对销货退回的产品,也应及时送交成品库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产成品销售时, 销售部门根据购货单位的订货单或销货合同开出至少一式三份出库提货单。一份由销售部门存查记账,一份由成品仓库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七
《公司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哈尔滨岁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财务会计管理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工作依法有序地进行,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三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人员

第四条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

第五条 公司设立财务部,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编制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监督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3、监督全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4、负责搞好全公司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5、领导财务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6、执行总经理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运用及经营效益;

7、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和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所属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所属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9、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10、参与公司发展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六条 财务部门必须建立稽查制度,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 财务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帐。

第八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九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

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十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易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被撤消,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产、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移交交接必须监交。所属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

第十一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薄,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十三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公司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

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即:人民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十五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文字记录均用中文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十六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经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方可实行。

第十八条  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1、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 机器设备;

3、 电子设备(如:复印机、电传机、计算机等)

4、 运输工具;

5、 其他设备。

    第十九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      40年

    2、通用设备          18年

3、运输设备          12年

4、专用设备          20年

5、其他设备           8年

    第二十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八
《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制度

——财务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告的编报,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又称财务会计报告,下同),是指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和附注。

第三条 公司在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过程中,应加强以下风险控制并采取相应控制措施:

(一)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失。

(二)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必须经过授权审批和适当审核,避免发生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三)财务报告编制的准备工作应充分及时,确保及时发现会计差错,核实合并报表范围的准确性,减少由于差错可能导致的损失。

(四)财务报告的编制不得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对重大业务职业判断的偏差,避免导致损失。

(五)财务报告的报送程序应适当,避免未按规定报送而导致损失。

第四条 公司在建立与实施财务报告编报的内部控制过程中,应加强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控制:

(一)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明确规范,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

科学合理。

(二)有关对账、调账、差错更正、结账等流程应明确规范。

(三)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等流程应科学严密。

(四)财务报告的报送流程应符合有关规定。

第二章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第五条 公司应建立财务报告编制与报送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财务报告的编制与报送和审核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六条 公司负责人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财务部门是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应包括但不限于:收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编制年度、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等。

第八条 公司内部参与财务报告编制的各单位、各部门应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三章 财务报告编制准备阶段的控制

第九条 公司财务部门应制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明确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法、年度财务报告会计政策、及报送的时间要求等。

年度财务报告编制方案应经公司财务负责人核准后签发至各参与编制部门。半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可以参照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执行。

第十条 公司应制定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的判断标准。 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应将其会计处理方法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重大调账事项的标准,不得随意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事项。公司应将涉及变更会计政策、调整会计估计的事项,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应对交易或事项所属的会计期间实施有效控制,不得漏记或多记、提前确认或推迟确认报告期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在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前,应全面进行资产清查、减值测试和核实债权债务,并将清查、核实结果及其处理方法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

公司应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各项财产物资、结算款项的清查制度,明

确相关责任人及相应的处理程序,并及时对账,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资产、会计凭证、往来单位或者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 公司必须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不得为赶编财务报表而提前结账,更不得预先编制财务报表后结账。

第四章 财务报告编制的控制

第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的财务报表格式和内容,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财务报表,不得漏报或者任意进行取舍。

在报表编制过程中,对于会计科目的合并、冲抵、分类、调整等过程应有适当审核,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十四条 公司应通过人工检查分析并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自动检查财务报表之间、财务报表各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是否正确,重点对下列项目进行校验:

(一)财务报表内有关项目的对应关系。

(二)财务报表中本期与上期有关数字的衔接关系。

(三)财务报表与财务报告中相关信息之间的平衡及勾稽关系。

第十五条 公司应真实、完整地在报表附注中披露需要说明的事项,但不应以附注披露代替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

第十六条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情形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做出恰当会计判断,选择合理的会计处理方法,编制相应的财务报告。

财务部门应将会计处理方法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十七条 公司在清算期间,应全面清查资产和核实债权债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定期检查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范围,不得随意调整合并报表的编制范围。财务部门应将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范围的方法以及发生变更的情况及时提交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

第五章 财务报告报送的控制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财务报告报送的管理制度,确保在月末、季末、年末,以电子文档、纸质文档等方式,向公司财务部门、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董事会、监事会及外部使用者及时报送财务报告。

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和完整,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所有财务报告使用者同时、同质、公平地获取财务报告信息。

第二十条 公司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公司应建立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制度,明确选聘的标准和程序,严格执行相应的标准和程序,报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审议,经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批准后,上报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和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就其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沟通。最终沟通的情况及意见应经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及时提交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审议会计师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评价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下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意见,审议、评价及选聘意见应及时报送董事会审批。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将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并由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并及时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送监管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公司,包括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所属公司可以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或具体执行办法,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不得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实施细则或执行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并上报公司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九
《XX公司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

XX公司

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

XX公司董事会

地址:XXXXXXXXXXXXXXXX 邮编:100025 电话:010-8586XXXX 传真:010-8586XXXX 邮箱:XXX@XX,com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组织 ......................................................................................................... 3 第三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 5 第四章 一般会计业务处理程序 ........................................................................................... 6 第五章 成本核算制度 ........................................................................................................... 9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10 第七章 筹资管理制度 ......................................................................................................... 11 第八章 投资管理制度 ......................................................................................................... 13 第九章 内部审计控制制度 ................................................................................................. 19 第十章 印章和票据管理制度 ............................................................................................. 21 第十一章 电脑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 21 第十二章 会计报告制度 ..................................................................................................... 23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 24 第十四章 会计工作交接制度 ............................................................................................. 26 第十五章 会计岗位考核制度 ............................................................................................. 28 第十六章 附则 ..................................................................................................................... 2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股份制管理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强化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应于XX公司及下属企业、控股企业。 第三条 会计核算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四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五条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七条 会计记录的文字使用中文。

第八条 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九条 会计核算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济管理的需要。

第十条 会计核算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一条 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十二条 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 第十三条 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四条 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第十五条 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第十六条 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十七条 会计核算应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

第二章 会计核算的组织

第一条 财务部岗位设置:

财务部编制3人。其中:财务总监1人、财务经理1人、出纳1人; 第二条 财务部组织结构图:

第三条 财务部的职责

(一)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三)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四)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五)严格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六)负责全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和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七)参与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八)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经营报告资料编制;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十)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账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账务处理,应收账款账务处理;总分类账、日记账等账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十一)统一发票报缴工作,企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工作,各种税款的申报工作及事务处理;资金预算工作;财务盘点工作;

(十二)会计意见反应及督促,税务及税法研究;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财务部责权划分办法:

序号

一、计划与制度: 1 2 3 4 5 1 2 3

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预算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月资金收支计划

会计制度及处理程序的制定与修订 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资金的筹措与运用 年度总预算的控制 零用金限额的核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事由

总经理 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办事员

备注

二、财务管理:

4 应付账款的支付 5 银行信用额度的运用 6 票据承兑与贴现的办理 7 有价证券与契据的移转 8 结算与决算报表的编送 三、账项处理及审核: 1 薪资的核发 2 各项税款的报缴 3 账目的结算与申报 4 原始凭证的审核 5 往来账项的核对

6 现金、票据、银行存款及存货的稽核 7 实物资产定期盘点的执行

序号 8

事由

暂收、暂付、预收、预付、员工借支 及逾期账款等悬记账项的处理

总经理 财务总监 财务经理 办事员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

9 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四、其他

1 税务登记手续的办理 2 财务档案的调阅与借出 3 发票的购买与申报 4 有关政府部门调查表的填报

说明:“○”代表经办、主管或提出;“△”代表复核或核转;“※”代表核准。

第三章 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为了落实会计法,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明确会计岗位的职责范围和工作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第二条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条 会计人员的岗位设置和责任规定如下:

(一)财务总监:该岗位主持公司财务工作,负责制定财务战略,参与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制定,跟踪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针对差异现象分析其真实原因,管理公司日常的财务运作,制定、完善相关财务制度。运用现代财务投资、分析理念,为追求公司价值最大化服务。制定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筹集、控制、调度资金,保障企业经营活动正常运转。协调政府税务部门关系,充分运用税务优惠政策,依法纳税。指导企业财务、审计人员做好核算与审计工作。财务人员的培训、公司其他部门人员财务知识培训、向董事会和总经理陈述财务报告。

(二)财务经理:财务人员的管理、财务预算和决算的制定、费用资金审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与修订、会计制度及作业程序的制订与修订、财务人员月度和年度考核、财务部所有对外报表的审核、部门之间相互沟通、经济合同的审核等;

(三)财务主管:编制每月报表及分析、检查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财务电脑数据库的管理、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对外统计报表

(如政府部门调查表)的编制或审核、年度总预算的控制、应收账款的催收、凭证的审核、外汇单据的核销、固定资金的管理等;

(四)出纳:费用报销、现金及银行所有业务、票据和财务印章的管理、工资发放、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编制资金收支周报表、审核工资等;

(五)税务会计:开具销售发票、编制税务报表及报税业务、进出口业务、与外贸部的业务对接、月底编制进出口相关报表等;

(六)总账会计:制作会计凭证并录入电脑、明细及总分账的核对、

XX公司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每月凭证及报表的打印、电脑维护、审核除原辅材料外的所有采购价格等;

求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篇十
《财务部内控制度》

XX部(厂)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 内控概述

第二节 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附以图示或表格) 第三节 授权体系 第四节 内控制度细则 1.xx管理制度 范例: a. 文字说明 b. 流程图

2.yy管理制度 3.zz管理制度 4.kk管理制度 5. ,,,,,,

注1:涉及业务流程的,需流程图和文字注释;突出关键控制点并加以说明防范措施。 注2:内部控制细则中,需包括该部门所有关键业务环节。

注3:各个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该制度编制,电子版初稿在11月15号之前发给我(lotus或者飞鸽均可);固定电话:张广剑(财务部) 2673082 ,如有任何问题,随时联系。 注4:各部门内控制度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12月份由张总、赵总及股东大会核准后生效。

财务部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节 内控概述

一、定义与范围

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是以保护财产物资和确保会计资料可靠性为目的,用于会计业务和与之相关的其他业务管理方面的方法、措施和程序。

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包括:  会计核算基础工作的内部控制制度  一般会计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 财务会计制告的内部控制制度  利润分配内部控制制度

 会计凭证保管、整理、归档内部控制制度  会计工作交接内部控制制度 二、控制目标

 保证公司会计核算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会计制度及会计准则的要求;  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 防止、发现错误与舞弊,保证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三、主要控制节点

 主管会计对原始凭证的审核;  记账凭证的编制;  会计报表的编制;  实物资产的核实。 四、控制政策与方法

 实物资产的盘点制度,保证帐实相符;  原始凭证的审批、审核制度;

第二节 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一、

组织机构设置

二、岗位职责

 审批固定资产请购、在建工程立项、购置、毁损、减值和报废等环节;  审批资产减值管理政策;  根据授权审批付款;

 财务总监:

 根据财务分析报告决定财务管理的相关事项;  审核资产减值管理政策;  根据授权审批付款;

 审核财务分析员提供的财务分析报告;  制定应付债务管理政策;  参与制定坏帐管理政策;

 参与固定资产购置、建设、维修等工程项目招标。

 审核记帐凭证及其他会计凭证;

 进行各项业务的核算;

 向财务管理部提供财务分析、财务管理所需资料。

第三节 授权体系

财务部内部控制业务授权,是指公司内部各级管理人员在其职权范围内,根据既定的权限及有关职责执行财务管理各项业务。 财务部内部控制业务授权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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