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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2016-01-26 09:22:3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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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一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Q/S**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2011-10-20发布 2011-10-20实施

*****有限公司 发布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严格公司的考勤管理,强化劳动纪律,增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结合公司目前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子(分)公司。

3 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管理。

3.2行政部暂负责惠发厂区员工指纹的取样及指纹机的管理,各子(分)公司负责各自厂区员工指纹的取样及指纹机的管理。

3.3人力资源部负责该规定的解释及监督执行。

3.4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非计件岗位考勤的终审,惠发生产部、各子(分)公司负责对生产计件岗位考勤的终审,财务部负责对装卸计件岗位考勤的终审。

4 工作内容

4.1 考勤审批权限

4.2出勤

4.2.1工作日:周一至周六,与生产关联密切的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工作日。 4.2.2作息时间:所有员工均需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照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作息时间可根据实际作出调整,以公司下发通知为准。 4.2.3考勤记录:

4.2.3.1考勤机记录:非计件岗位员工在上、下班半小时内输指纹。员工确实正常上班未输入指纹者,可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在员工外出登记表中登记备注,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否则不予记录考勤,此种行为月累计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记为旷工1天。 4.2.3.2考勤表记录:各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如实记录、监督本部门人员的考勤。(考勤表详见附件1)

4.2.3.2.1按照考勤表格式,填写考勤表,内容填写真实、完整; 4.2.3.2.2考勤表中考勤员、审核人签字齐全;

4.2.3.2.3所有在职人员考勤必须出现在考勤表中,标注清楚人员的状态,如休假则在对应时间段标注休假类别。

4.2.3.2.4 离职人员考勤,办理离职手续时将未结算工资对应月份考勤转出,分别经考勤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报至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人力资源部经理签字批准后,交至对应工资核

算部门核算工资,出具工资表,按照工资审批流程履行签字手续后支取现金。

4.2.3.2.5跨部门、跨公司调动人员考勤,在办理调动手续时,将在调出部门的出勤情况统一转至调入部门(工资核算标准由各工资核算部门之间协调),工资统一从调出部门发放;部门内部发生不同工资制岗位间调动,自到新岗位报到之日(含)起区分记录考勤;要求在调动人员对应调入日期标注“由××部门/岗位调入”或“调出到××部门/岗位”字样。 4.3请假

4.3.1请假程序:所有人员请假均需提前填写“请假条”,详见附件2,按照规定的请假审批权限履行签字手续,原则上不允许口头请假、电话请假、捎假、事后补假,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到公司请假时,需电话告知主管领导,回公司后立即补办相关手续。

4.3.2每次连续请事假最长不超过30天,年内累计请事假最长不超过90天,因客观原因确需继续请事假的,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书面续假手续,报经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继续休事假。

4.3.3员工连续请事假超过7天的,由各部门考勤员暂时收回其工作证,休假回来后再发给员工。

4.3.4各类休假政策: 4.3.4.1国家法定节假日:

a) 春节, 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b) 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c) 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d) 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e) 清明节,放假1天(清明当日) f) 仲秋节,放假1天(农历仲秋当日) g) 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4.3.4.2婚假

4.3.4.2.1员工凭结婚证原件可享受婚假,且须在结婚登记日起12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各部门负责留存复印件,随考勤表交至人力资源部。

4.3.4.2.2按照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属于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7天(含3天法定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属于再婚的不再享受晚婚假。

4.3.4.2.3婚假时间连续计算,不剔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3.4.3丧假

4.3.4.3.1员工凭当地村、镇开具的直系亲属死亡证明或镇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可享有丧假,各部门负责留存复印件,随考勤表交至人力资源部。

4.3.4.3.2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予3天丧假; 4.3.4.3.3丧假时间连续计算,不剔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3.4.4产假

4.3.4.4.1此假仅针对女员工,按国家规定确已核发“准生证”,并出具子女出生证原件及医院的诊断证明,方可享受,各部门负责留存复印件,随考勤表交至人力资源部。 4.3.4.4.2属于单胎顺产者,享受90天产假;属于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即享受105天产假;属于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3.4.4.3女方晚育(指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在上述4.3.4.4.2基础上增加产假60日。 4.3.4.4.4产假以生育前后休假累计。

4.3.4.4.5产假时间连续计算,不剔除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4.3.4.5哺乳期:员工哺乳期是从婴儿出生起满一周岁止,每天哺乳时间为1小时,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每天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员工凭子女出生证原件可享受此项规定,各部门负责留存复印件,随考勤表交至人力资源部。

4.3.4.6重要节假日休假以公司办统一下发的放假通知为准,上述其他类休假须履行请假程序。

4.3.5销假程序:休假时间提前结束的,回公司后需及时销假,在原请假条上请假时间一栏注明返回时间,履行请假签字审批程序,将销假后请假条交由各部门考勤管理员。 4.3.6各部门考勤管理员负责将本部门员工每月请假条汇总整理,随考勤表上交至考勤终审部门。

4.3.6.1请假条要求按对应考勤表人员顺次单独粘贴于A4大小的空白纸上。

4.3.6.2要求在距横向A4纸左侧边缘3厘米处画一条装订线,从此装订线处开始粘贴,个人本月所有请假条单独罗列粘贴在一块,罗列好的请假条再按相应考勤表上人员顺次错开粘贴。 4.4加班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二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规范员工正常工作时间,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考勤规定:

一、工作时间

1、上午:7:30-11:30 下午:13:30-17:30

因季节原因,如果上下班时间更改,将另行通知。

2、三班倒、两班倒、及特殊排班的人员考勤时间,由车间主任上报到人事管理进行考勤机调整后考勤。如无上报,导致该人员当月考勤无效或失实,由车间主任承担责任。

二、考勤

1、日常考勤采用人脸识别的方式,一天考勤四次:早晨上班时(7:30以前)、中午下班时(11:30-12:00)、中午上班时(13:00-13:30)、下午下班时(17:30以后)。

2、员工上下班要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员工月出勤以考勤机采集数据为准。

(1)在上班规定时间5-15分钟内考勤,按迟到处理;在下班规定时间5-15分钟内考勤,按早退处理。

(2)在上班规定时间15分钟后考勤,按缺勤半日处理;在下班规定时间15分钟前考勤,按缺勤半日处理。

(3)当天4次考勤记录不完整,按缺勤半日至一日处理。

(4)当天没有考勤记录,且没有部门公务说明时,按缺勤一日处理。

(5)月累计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含3次)5次以下,按缺勤半天处理;迟到或早退5次以上(含5次)按缺勤一天处理。

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考勤者,或遇到不可抗拒外因迟到(如暴风雨、雪;路障、避险等)需写明原因,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转交人事管理。如月结时,没有相关说明及部门许可,按缺勤处理。

三、考核

1、迟到早退每月公布名单,每迟到早退一次,扣款5元。

2、日工岗位:缺勤半天扣除半天工资,缺勤一天扣除一天工资。

3、计件岗位:在生产任务饱和时,违背公司及车间主任意愿,缺勤半天扣15元,缺勤一天扣30元,月末统计以《请假条/出门证》为准。

4、月累计缺勤2天以上(含2天)5天以下,除扣除缺勤工资以外,对应扣除当日绩效;月累计缺勤5天以上(含5天),除扣除5天工资以外,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集体计件有绩效的班组另行规定)

5、未经部门申请,自行离岗,情节严重,按旷工处理。旷工2日以上,视同自动离职(紧急事故离岗,事后及时说明原因,不在此范围内)。

四、其它

1、公司安排日工岗加班,可在征得部门主管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换/调休,换/调休的《请假条/出门证》应交到人事管理,作为考勤依据。

2、法律法规规定的病假、婚丧假等,当事人把《请假条/出门证》交到人事管理,按相关规定考勤计薪。

3、惩戒性经济处罚,转工会活动经费使用。对应的绩效奖金扣除后不转。

4、本规定自2014年6月1日起执行,原考勤规定同时废止。其他规定与此规定有冲突之处,以此规定为准。

******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三
《员工考勤管理标准》

X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标准 代号:

员工考勤管理 代替:

1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员工考勤管理的基本原则、员工请假制度、考勤管理和对员工的纪律处分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东风(十堰)车身部件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单位员工考勤管理。

2考勤管理的基本原则

2.1全公司考勤为三级管理,公司综合管理部专设考勤员,各厂(部)由统计员兼考勤管理人员,没有设考勤管理人员的单位,由单位领导指定专人兼管,班组的考勤工作有班组长或班组考勤员负责。

2.2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考勤台帐和原始记录,在职工考勤记录卡上准确地记载职工每天出勤、缺勤、迟到、早退、中间溜号等情况。班组要公开考勤,月末由班组考勤员负责填写“月份考勤报告表”(连同请假单)报送厂(部)考勤员汇总后,由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作为发放工资和填报出勤率统计月报的依据。

2.3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考勤工作的领导,加强以人为中心的管理,随时了解和掌握本单位职工出勤、缺勤和劳动纪律的情况,利用各种形式进行劳动纪律的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缺勤原因要及时地进行分析,并采用各种积极措施,提高出勤率,加强劳动纪律。

2.4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同一切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每个员工都应自觉本规定,对模范地遵守劳动纪律的员工应及时给予表扬,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应进行批评,直至给予相应的惩罚。

2.5每个员工都应服从组织分配和工作安排,坚持八个小时工作制,遵守东风车身部件有限公司规定的提前十分钟上岗,按时下班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出满勤,干满点,坚守生产(工作)岗位,高效八小时,满负荷生产。生产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开岗位,不做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干私活,不妨碍他人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坚持文明生产(工作)、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职工请假制度

3.1职工在规定的劳动时间内,因各种原因不能到岗工作者,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

假的假别分为八种,见3.1.1—3.1.8条规定。

3.1.1病假

3.1.2事假

3.1.3探亲假

3.1.4婚假

3.1.5丧假

3.1.6工伤假

3.1.7产假

3.1.8公假

3.2请假手续

3.2.1职工请假需本人亲自向直接领导提出申请,填写职工请假单,注明理由,日期,并附上必要的证件,按审批权限,经领导批准后交考勤员。

3.2.2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请各种假期,必须到党群工作部办理请假手续。

3.2.3假满后,应按时返回工作岗位上班,并及时向考勤员和有关领导及综合管理部销假,因正当理由需延长假期者,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确因急病、急事不能亲自申请时,可委托别人代为办理请假或续假手续,未经领导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请假期满未归,又无续假批准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3.3请假批准权限

3.3.1职工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班组长批准。

3.3.2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包括三天),由厂长(部长)批准。

3.3.3超过三天或需离开本市的,均需由主管部长签署意见,报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

3.3.4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请假,应由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并到党群工作部办理请、销假手续。

3.3.5基层考勤员,要及时准确地记载请假人员离岗和返岗的时间,并向有关领导如实地反映情况。

3.4各种假别的规定

3.4.1病假

3.4.1.1员工因病在工作时间到医院看病时,应向领导请假,由班组长或考勤员填写离岗原因,不满4小时的,按出勤记载,超过4小时的,按病假处理,无看病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3.4.1.2员工因病需休息时,必须持有本单位卫生所和指定医院就诊的病休证明书,并按医生建议病休时间休假。

3.4.1.3由外地或非指定医院开据的病假证明书,必须是乡以上的医务部门盖有急诊字样的证明,并持有病历和药费收据,经本单位卫生所签署意见,并经领导批准后方能按病假处理。

3.4.1.5员工因病连续病休超过四个月,病愈要求复工时,需持有医疗部门的复工证明,并经劳动鉴定部门批准后,方可复工。未经批准而自行上班者,不予考勤。

3.4.1.6女职工按计划怀孕,需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病假处理。

3.4.2事假

3.4.2.1职工有事应尽能安排在公休假日办理,必须占用工作时间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4.2.2职工请事假,应每月累计减发工资。但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的行政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每一季度请事假在二天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准跨季度使用),超过二天的,按其超过部分,累计计算扣发工资。

3.4.2.3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原则上不得请事假,若有特殊情况需由主管领导批准,可酌情给假。试用期在两个月以上的可给假三天,试用期在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可给假五天。

3.4.3探亲假

3.4.3.1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职工一年一次探父母,假期二十天另给路程假。

3.4.3.2符合探亲条件的已婚职工四年一次探父母,假期为二十天另给路程假(从九七年三月十四日起开始为第五轮探亲,四年一轮)。

3.4.3.3符合探亲条件的已婚职工探配偶,假期为三十天另给路程假。

3.4.3.4新签订劳动合同人员正式转正定级后,若符合探亲条件的,可在工作满一年以后享受探亲待遇。

3.4.4婚假和丧假

3.4.4.1职工本人结婚,可由单位领导批准给假三天。响应国家号召的晚婚职工(女性23周岁,男性25周岁以上结婚为晚婚),增加晚婚假15天(符合晚婚条件的一方可以享受,不够条件的一方不能享受,从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半年内有效,超过半年不享受晚婚假)。

3.4.4.2员工请婚假时,本人必须持有法定的结婚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人事部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假。

3.4.4.3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由本单位领导批准,给丧假三天。

3.4.5产假、节(绝)育假和护理假

3.4.5.1女职工生育时,平产给假90天,难产另加15天,晚育另加30天,多生一胎产假增加15天。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

3.4.5.2上环给假3天,取环给假1天。

3.4.5.3一线生产女职工,每月给经期假1天。

3.4.5.4女方平产生育时,男方可享受3天护理假。女方难产生育时,男方可享受6天护理假。

3.4.5.5非婚生育,非婚流产者,一律按病假处理。

3.4.5.6女职工哺乳未满周岁的婴儿时,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可哺乳婴儿两次,每次30分钟,另加往返路程时间。

3.4.5.7员工按规定休假,各种假期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日。

3.4.6公假

3.4.6.1单位抽调员工进行非生产性活动时,应由公司有关主管部门会同综合管理部下达通知,方可按公假处理。

3.4.6.2员工因工或因疾病住院的护理,原则上由医院负责。但员工因公负伤或因重伤住院,生活上必须有人护理。医院护理又有困难的,须由医院提出意见,说明理由,并开具证明,经单位领导和综合管理部批准后,其护理期间按公假处理,否则按事假处理。如本单位无人派出,需从外单位借用员工的直系亲属前去护理的岗位绩效工资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

3.4.6.3学龄前独生子女(指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因病住院期间,有医院陪伴证明,需要家长护理的可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给一方护理假6天。7—14岁的独生子女因病住院,属重病,经医生证明,并需护理者,亦可享受护理假6天。

3.4.6.4房管部门修房屋和室内设施,必须由住房户陪同时,需双职工留人确有困难的可由施工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联系,给予半天以内的公假。

3.4.7工伤假

职工因公伤需要休息时,须有医疗部门诊断和病休证明,经单位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安技部门批准,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后,方可按工伤假处理,其休息期间工资按照东汽司发〖1995〗289文件执行。需继续休息时,要按时交诊断书和病休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4 考勤管理

4.1各单位班组考勤员按本班实际情况和交来的各种假单,认真填写职工考勤卡。各分厂(部)综合考勤员将各班组考勤汇总,由厂(部)领导签字后,报分公司人事部审核。

4.2考勤必须在每月3日以前上报,每迟报一天扣考勤员5元,扣单位领导5元。

4.3公司内部岗位变动的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4.3.1本月1—25日办理内部岗位变动的职工,从次月1日到调入单位起薪;本月26—31日办理内部变动的员工,隔月1日到调入单位起薪。

4.3.2调入单位根据起薪时间报考勤,调出单位将调出前的考勤情况单独报给调入单位。

5职责分工

5.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日常监督工作,有权对本单位员工进行考核。

5.2综合管理部负责在公司范围内进行监督,有权对全体员工进行考核。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人事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人事部负责解释。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四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职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系《员工守则》的补充部分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友乔集团以及下属友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友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3.具体细则规定:

3.1 员工工作时间依据公司规定,如公司班次调整人事部将另行通知,各班次上班时间表如

下:

3.2各车间(部门)根据生产需要具体安排班次,部门主管必须将排班明细表提前一周报备人事部,特殊情况,如需变动一定要提前告知人事部,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部门主管承担;

各车间(部门)内部倒班人员班次互调必须提前两个工作日将调整后的班次报人事部备案。

3.3 公司职工一律实行电子考勤和纸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模式,员工在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后各刷卡一次。若在上班时间请假的,离开公司或返回公司均须打卡。各部门、车间指定专人进行考勤管理,于次月1日(遇节假日顺延)将员工本人签字后的考勤表上交人事部,人事专员将二者相结合对员工考勤进行再次核实,若发现徇私舞弊等现象相关人员将负

3.3.1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本人打卡,若发现有代打卡者,将按照《员工奖惩条例》

处罚。

3.3.2公司门卫人员每天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若发现门卫有徇私舞弊者按《员工奖惩条

例》处罚。

3.3.3 员工当月单次未打卡按半天事假扣款。 3.3.4 OA补刷卡制度及流程:

3.3.4.1 补刷卡可允许的原因:班车迟到、刷卡机故障、卡未做好。 3.3.4.2 补刷卡必须于在一个工作日内走OA流程,否则无效。 3.3.5 迟到:

当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内且迟到次数不超过3次,系统将不作扣款;

当月累计迟到20分钟以上或迟到次数超过3次,扣款方式按如下计算:

3.3.6 早退:

每次早退按半天事假扣款。

3.3.7 乘坐班车人员,因班车迟到,将不作为迟到处理,但车队主管必须于当日将本日乘坐

班车人员名单告知行政助理,由行政助理走OA填报班车迟到人员信息,行政主管审 核,人事主管审批;

如当日班车取消,车队应提前一天告知所有乘班车人员,乘班车人员因班车取消迟到的按照迟到处理。

3.3.8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

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3.3.9 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员工奖惩条例》进行惩处。

出差。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申请表者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3.3.11.计划内出差离开公司或返回公司时必须打卡,本人必须在出差返回公司后2个工作

日内补填写OA出差登记流程。

3.3.12临时性出差由部门主管代为提报出差申请。员工出差结束后应及时填写OA出差登记,人事部将按出差登记时间核算出差人员的考勤。 3.3.13出差申请、出差登审批权限:

3.2.13.1一般员工出差由直接主管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2.13.2班组长出差由部门主管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2.13.3部门副主管、部门主管出差由分管的副总或总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2.13.4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报人事部备案;

3.3.14出差人员在出差前须做好交接工作,指定代理责任人,说明出差时间。

3.3.15员工出差期间,因故不能及时赶回的,应采用有效方式向上级领导说明情况,征得同意方可延长出差时间;

3.3.16员工出差需延期的应将延期出差时间报备直接主管并征得直接主管同意。 3.4各类休假管理规定:

3.4.1公司休假的种类为:每周公休日、每年法定节假日、护理假、婚假、丧假、产假、

病假、事假等,各类休假均含公休日,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3.4.2每周公休日为周日(适用于正常班的车间),每年法定节日:元旦一天、春节三

天、清明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一天、中秋一天、国庆节三天,法定节 假日适逢公休日,顺延补假;

3.4.3婚假、产假和护理假,假期含公休日及法定假日,所有假别需持相关证明至人事销

假,否则按事假处理;调休、事假三天以上者需本人到人事部销假并与职务代理人做工作交接; 3.4.4 婚假休假规定:

3.3.4.1女职工年满23周岁,男职工年满25周岁,可享受15天晚婚假; 3.3.4.2 女职工不满23周岁,男职工不满25周岁,可享受3天婚假; 3.3.4.3 再婚的职工,可享受3天婚假;

3.4.5 产假休假规定:

女职工初次生育满24岁结婚或23周岁,可以享受128天产假。 女职工再次生育的,可以享受98天产假。

员工超生,欲享受产假待遇必须凭准生证或出生证报总经理审批。 3.4.6 护理假休假规定:

3.3.6.1女方满24岁结婚或23周岁生育的,男方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

3.3.6.2女方未满23周岁生育或生二胎或再婚后再次生育的,男职工可享受护理假5

天。

3.4.7 哺乳假规定:自孩子出生到孩子一周岁,女职工可享受哺乳假,每班劳动时间内的

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3.4.8

丧假规定:

公司考虑员工的心情,丧假可不提供死亡证明,但走OA流程时,备注中必须填写与死

亡人的关系,(如:死亡人是:叔叔或伯伯等)

3.4.9 产前检查假:女职工怀孕期间,需做产检的,每月可享受4小时产检,按照正常出

勤计算。 3.4.10 特别假规定:

3.4.10.1 特别假不累计计算,当月或当年未休完的自动清零。

3.4.11员工请假需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确有急事(如生病、家人有重大变故等)不能提

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以短信的形式向部门主管请假并抄送给人事部,事后须补办

并报人事部备案;

3.4.12员工请假至部门考勤员处填写OA请假流程,请假超过三天的(含三天)必须在

OA中标注职务代理人并做好工作交接。

3.4.13 当月请假时间的薪资在当月工资中体现,请假时间先用当月周末加班时间抵充,周

末加班时间不够的再用当月平时加班时间抵充,若当月请假时间大于当月加班时间,多出的时间按事假处理; 3.4.13.1事假扣款方式为:

①一年内请事假天数在20天以内(加班时数和当年所请事假时数冲销后折算出的事假天数)的请假扣款金额=(工资定额-周六加班费-全勤奖-绩效)/当月应出勤天数/每日标准工作时数*请假时数。

②一年内请事假天数超过20天(加班和当年所请事假冲销后的事假天数),20天以上的请假扣款金额=2*(工资定额-周六加班费-全勤奖)/当月应出勤天数/每日标准工作时数*请假时数。

③年累计请事假1个月以上不参与当年年终员工评优。

3.4.13.2周六请假扣款=当年南京市最低工资/21.75/8*2*请假时间,不扣当月全勤奖。 3.4.13.3病假:

① 病假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五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补充规定

为促进本司员工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确保公司考勤制度的更好执行,特对有关请假手续的规定和请假期间工资计算等予以细化和补充:

1、员工请假必须按审批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事先填写请假单,上报部门经理审批,并将假单交财务行政部备查,假满复工时,应办理销假手续。病假或突发性事假,可由自已或亲属向公司部门负责人电话请假或续假,事后补书面手续,要求员工尽量提早进行请假手续,以免影响工作相关安排。强调请假一定要有书面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2、员工请的病、事假可以以当年的带薪年休假来抵扣(未达到规定享受当年年休假的可先预扣)当年休假已抵扣完毕,所请病、事假 仍 按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定》扣发工资 。抵扣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如下:

事假:请假天数抵扣同样天数的年休假天数。(最小事假单位:半天) 病假:请假天数抵扣1/2天数的年休假天数。(最小病假单位:半天)

3、本补充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员工.

4、本补充规定自2001年3月1日起实行。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六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 管理规定

1.1工作时间

1.1.1工作日规定: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分类规定。其中公司本部员工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一至

周五为工作日,每周六及周日为休息日,平均日出勤时间按8小时核算。项目部及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派驻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日为周一至周六。上、下班时间:上午8:15-11:45,下午13:00-17:15。

1.1.2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1.1.3.工作时间的其他规定:

1、 项目部及公司各职能部门派驻项目现场工作人员工作日如无特殊工作需要,须全部到工程项目现

场上班;

2、 特殊岗位人员经总经理批准后可实行弹性工作时间。

1.2.工作时间要求

1.2.1上、下班时间要求

1、 员工上午一般应提前10分钟到达。到达办公室后要主动打扫卫生,准备好当日工作所需要的文

件资料等,并提前准备完毕。上班时间前5分钟所有员工必须准备开始工作,上班时间开始准时

进入工作状态;

2、 中午有招待、宴会活动的,经批准参加人员可延迟上班,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因特殊情况需要

推迟时间的,参加人员应及时告知各自的直接上级;除了公司高管人员外,任何部门必须有人留

守值班;

3、 下班时间前,任何人员严禁谈论就餐、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监督。下

班后,应整理好桌面,防止文件的损毁、遗失和泄露;

4、 因私事而不得不在正常下班时间前离开公司的,应告知直接上级,履行请假手续。

1.2.2.工作间歇时间要求:

午间休息后,员工应按时回到工作位置,进入工作状态,否则按迟到处理。

1.3.考勤规范

1.3.1新员工入职两日内由行政部负责发放考勤卡;

1.3.2无考勤卡或考勤卡损坏、丢失、卡号不对等异常情况,请向人力资源部申报说明,并于三日内到行政

部补办考勤卡。三日后因未及时申办考勤卡而发生的未打卡情况,原则上按旷工处理;

1.3.3.员工不得委托或代理他人打卡,一经发现,责任双方共同视为旷工半天;

1.3.4.遇节假日公司同意提前下班、延后上班等情况,员工按实际上、下班时间刷卡考勤,人力资源部于月

末统计确认属实后,视为正常出勤;

1.3.5.因工作需要,员工直接到其他单位或非日常工作地点当日上班不能按时打卡、填写考勤记录的,或者

下午下班前不能回日常工作地点按时打卡、填写考勤记录的,应在上一工作日或当日告知直接上级,并填写《员工外出申请单》,视为正常出勤;

1.3.6.公司允许所有人员每月三次(含)每次半小时内因交通等原因导致早晨未能按时到岗情况(此项情况

需有打卡记录做依据,无记录按迟到处理),以及员工实际已正常出勤,但确因故忘记打卡的情况发生(此项情况需填写《员工未打卡说明》,无说明按旷工处理),但每月两种情况累计限三次(含)以内;

1.3.7.《员工未打卡说明》审批权限:基层人员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中层人员由分管高层签字确认,否

则视为无效说明。

1.4.考勤标准

迟到、早退、外出及旷工的判定标准如下:

1.4.1.迟到

1、 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到达公司并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迟到(超出1.3.6款公司允许情况之次

数限定的);

2、 对迟到者每迟到一次,扣除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20%,月迟到3次及以上加按事假一天计算,

且不得以带薪年休假冲抵。

1.4.2.早退

1、 未经直接上级批准,于下班时间(含上午下班午休情况)前擅自离岗视为早退;

2、 未告知直接上级而擅自早退的,单次2小时(含)以内的,扣半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超过两

小时不超过4小时(含)的,扣全日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超过4小时的,按旷工1天处理。月

早退3次以上加按事假1天计算,且不得以带薪年休假冲抵。

1.4.3.外出

1、 因工作需要,员工上班直接到其它单位或项目现场,或者下午下班前不能按时回公司的,应提前

告知直接上级,视为正常外出;

2、 未提前告知而直接因公外出的,按迟到或早退处理;谎报事实的,公司一经验证属实,按旷工1

天处理。直接上级隐瞒、谎报的,公司一经验证属实,给予与当事员工同等处罚。

1.4.4.旷工

1、 以下情况确认为旷工:

a) 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缺勤,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

b) 员工谎报、伪造证明,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假期;

c) 员工不服从或违反工作安排,消极怠工;

d) 其他任何未经直接上级批准或直接上级不知道原因而没有正常上班。

2、对旷工者,公司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a) 月旷工1天扣发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30%和当月绩效工资全额;

b) 月旷工2天扣发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60%和当月绩效工资全额;

c) 月旷工3天以上(含3天)扣发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100%和当月绩效工资全额,并做自

动离职处理。

1.5. 考勤统计

1.5.1.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1日至月末;

1.5.2. 考勤表单如:《员工外出申请单》、《员工请假单》、《出差申请表》等原则上应事前交于人力资源部,

如发生紧急情况,应在事发当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交相关表单(遇周六、日延后,可委托相关负责人代办);《员工未打卡说明》应在事发当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补交。逾期表单人力资源部不再受理,按旷工处理;

1.5.3. 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负责指导、监督员工打卡,并于次月2日前(遇休息日顺延)完成上月员工考

勤汇总,同时将《月度考勤汇总表》、《月度人员考勤统计》等提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分管人力高层审批;

1.5.4. 公司OA协同办公系统中,提供了查询公司本部人员个人考勤情况的服务,公司员工可于次日在办

公系统中自行查阅前日及当年度的打卡记录(如发生查阅不到考勤记录的情况,可与人力资源部取得联系)。

1.6. 项目、驻派项目人员考勤管理

1.6.1. 项目、驻派项目人员考勤统计时间与本部员工一致。

1.6.2. 项目部内业工程师负责指导、监督员工(含驻派人员)考勤,每月整理《人员考勤签到表》,并汇总

月末考勤表,于次月1日报人力资源部。

1.7. 假期管理

1.7.1. 员工申请各类假期(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小产假/护理假、哺乳假、工伤假、带薪年休假)

均应填写《员工请假单》,其中病假(三天以上)与工伤假应附有关证明,按相关审批权限审批后方能休假。

1.7.2. 事假

1、员工有事应尽可能安排在公休假日办理;必须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

工处理;

2、单次事假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请假半天

的,按4小时计算;

3、超出带薪年休假期限的事假,全年累计以7天为限,月累计以3天为限。如有特殊情况,员工可

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按审批意见执行;

4、事假期间依法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保险和公积金;事假期限内的,扣除相应假期的岗位薪酬和相

应假期除年资津贴、职称津贴、项目津贴外的其他津贴、补助;事假期限外的,超出部分在扣

除上述薪酬及津贴、补助的基础上,再另按1.5倍计扣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如有特殊情况,员

工可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可按期限内处理。

1.7.3. 病假

1、员工因病需在工作时间内看病或因患病需要治疗或休息时,应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2、员工申请病假3天以上,须长春本市医保定点区级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书(长春市医保定点区级

及以上医院名录详见《长春市医保定点区级及以上医院名录》)。如未出具相关证明,超出天数

按事假计算;

3、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需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3至24个月的

医疗期;

a) 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

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b)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

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c) 病(伤)假期间依法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保险和公积金;扣除相应假期的绩效工资,不享受相

应假期除年资津贴、职称津贴、项目津贴外的其他津贴、补助。

超出年休假期限的病(伤)假,医疗期内根据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按以下标准支付病(伤)

假期薪酬:

 连续病(伤)假或1年内累计病(伤)假不超过6个月的:

入司工龄不满1年者,给予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作的50%;

入司工龄满1年不满5年者,给予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60%;

入司工龄满5年不满10年者,给予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70%;

入司工龄满10年及10年以上者,给予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80%。

病(伤)假期薪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低于此限按此限支付。

病(伤)假期间依法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保险和公积金;扣除相应假期的绩效工资,不享受

相应假期除年资津贴、职称津贴、项目津贴外的其他津贴、补助。

 连续病(伤)假或1年内累计病(伤)假在6个月以上的,停发病(伤)假薪酬,按下列原

则支付救济金:

入司工龄不满1年者,给予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40%;

入司工龄满1年不满5年者,给予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50%;

入司工龄满5年及5年以上者,给予本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的60%。

连续病(伤)假6个月及以上者,每第7个月起酌情下调岗位工资一次,每次下调幅度不超

过原标准的30%,救济金随之调整。救济金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低于此限不

予降薪。

病(伤)假期间依法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保险和公积金;扣除相应假期的绩效工资,不享受

相应假期除年资津贴、职称津贴、项目津贴外的其他津贴、补助。

d)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文件)执

行。

1.7.4. 福利假(婚假、产假/小产假/护理假、哺乳假、丧假、带薪年休假)

1、婚假

a) 员工请婚假适龄者(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给予7天婚假,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

23周岁)给予10天婚假,再婚员工给予3天假期。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逢法定节假日、双休

日不顺延;

b) 员工结婚配偶在异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由人力资源部合理核定路程假(最多不超过3天,

超过3天按事假计算),期间产生的路程费自理;

c) 婚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岗位薪酬,享受相应假期的津贴、补助等。

2、产假/小产假/护理假

a) 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员工,女员工可请产假90天(其中含产前休息15天),难产者或剖腹产

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b) 凡转正的男员工,均可享有3天带薪产假/护理假,但必须是首次生育者;

c) 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怀孕流产的,给予15天的小产假;

d) 产假/小产假期间薪酬

 产假:

参加生育保险女员工:在医保机构未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公司前,由公司垫付产假期间薪酬,

产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岗位薪酬,待医保机构将生育津贴拨付至公司账户后,

生育津贴用于冲抵产假期间公司垫付的薪酬费用,若产休期间所得薪酬总额低于医保机构拨

付至公司的生育津贴总额的,差额款由公司以工资形式一次性补齐(税前);若产休期间所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七
《员工考勤管理标准》

员工考勤管理标准

HC ZH-01

1 总则

1.1 为规范公司的内部管理,维护工作程序,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员工考勤的工作程序和管理内容。 1.3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 名词术语

全勤 考勤全勤是指当月总天数扣除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天数全部出勤。

3 组织与职责

3.1 公司职能部室的考勤记录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3.2 各项目部员工的考勤由项目部负责人负责。 3.3 各项目部考勤的核定确认由工程管理部负责。 3.4 考勤的汇总统计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 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 4.1 考勤的记录与报表

4.1.1 公司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各项目部的工作时间根据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及《劳动法》的规定,综合考虑项目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而定,每周六个工作日,公休日上班的由项目负责人安排换休或按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助。

4.1.2 原则上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可以休班4天,每周六个工作日。家住外地或有特殊需要安排集中休班的员工,需书面申请,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总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

4.1.3 项目部的考勤工作由考勤员每天将员工的出勤、迟到、早退、请假、缺勤、加班记录、培训、出差等记录在统一的考勤表上。

4.1.4 月末项目部考勤员将每人的出勤情况汇总,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上报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于8日前报综合管理部汇总统计,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或其他总经理授权人审核签字,10日交财务管理部计发薪资。项目部迟于5日上报考勤的,当月工资延后至下月一起发放。

4.1.5 公司职能部室考勤由综合管理部每天记录,每月汇总后报常务副总签字后,于10日同项目部考勤一起报财务管理部。 4.2 考勤要求

4.2.1 每日考勤要及时据实准确地记录,不得漏缺或日后补记;员工加班、换休以及各类休假要如实在考勤簿上记录便于备查。

4.2.2 员工因公出差,应经公司领导批准或委派,并据实记录。 4.3 加班

4.3.1 在工作需要时,公司或项目部根据有关法规可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其他时间加班。延时加班三小时算加班半工日,延时加班六小时算一工日,延时加班至第二天上班时间按加班二工日计算。

4.3.2 原则上尽可能不安排加班,如需加班工作,各项目部由项目负责人 批准和安排,公司工作人员由部门负责人安排。

4.3.3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人力资源部的《员工加班管理标准》执行。 4.4 请假

4.4.1 员工请假应填写“请假申请单”,经相关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否则缺勤以旷工论处;如因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办理,应电话请假,报相关负责人批准,待假期结束补办手续,否则,所请假期不予承认。

4.4.2 项目部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项目部负责人批准,并通知工程管理部;请假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批准;请假七天以上,报分管副总批准。

4.4.3 项目负责人请假一天(含)以上,三天以内,报工程管理部批准。请假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同时应告知相关监理、项目管理、建设单位。

4.4.4 公司工作人员请假,部门领导批准,送综合管理部备案;部门负责人请假,报常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

4.4.5 员工因工作需要参加各类统一考试或培训,应向公司出具相关的学习或培训的通知书,经部门领导同意,参加期间按出勤处置,不经同意即参加培训的算作缺勤。 4.5 病假

4.5.1 请病假需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病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工资计算和发放管理标准》的规定计发。

4.5.2 员工因病休假需向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请假。急病患者允许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项目部或部门负责人病假应向分管领导请假。 4.6 旷工

员工既不请假,又非换休或急病,无故不上班,以旷工论处。员工因个人主观原因不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拒不上班造成的缺勤,以旷工论。 4.7 工作流程

考勤上报工作流程见图1。 5 违规罚则

5.1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有关管理标准。 5.2 迟到、早退以规定上下班时间后或前30分钟内确定,超过30分钟为旷工。员工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扣10元,第二次罚扣20元,第三次罚扣40元。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三次的扣发本月奖金,一个月内累计超过一周的扣发本月所有薪金并予以严重警告且公司保留劝退的权利。

5.2 公司员工缺勤无故不请假,或事后不补假条以旷工论。员工旷工一天扣除两日工资,当月旷工两天者罚扣当月全部工资。连续旷工三天及以上着,公司可根据具体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由分管领导负责。

6.2 检查与考核以日常工作考察和资料检查的方法进行。

6.3 检查与考核的周期和时间由考核人确定,但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出具记录资料。

6.4 对违反本标准的行为给予批评,责令改正,对企业和员工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有关管理标准予以处罚。 7 归档资料

7.1 各期考勤记录及相关资料 7.2 违规处罚资料

7.3 检查与考核记录及结论 8 管理表单

考勤表出勤簿 表HC ZH-01-01 加班工作记录 表HC ZH-01-02 请假审批单 表HC ZH-01-03 员工出勤统计表 表HC ZH-01-04

项目部 工程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 财务管理部 总经理或

常务副总

图1 考勤上报工作流程

本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起草并解释

本标准于2009年8月20日发布,2009年9月1日实施

加班工作记录

注: 1、 本表由加班人当班填写并签字,每次加班填写1行。其中“核定加班工日数”一栏不填,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签字后交项目部考勤人员保存,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交工程管理部审核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

3 加班工作内容须按时间顺序据实认真记录,不可漏项,所记内容必须与施工日记等相关资料相对应,如有不统一,其加班工日数不予认可;

4 审核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人或分管工程的领导签字方为有效。

请假审批单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八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浙江皇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Q/HM G01(03)03-2012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版本及修改次数: A-2

受控状态:

发放编号:

2012-11 批准 2012-11 实施

浙江皇马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1 目 的

为了确保出勤的统计与管理,维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除高层(总经理、副总经理)外的公司全体员工,包括见(实)习生、试用工、临时工的出勤管理(以下简称“员工)。

3 管理职责

3.1 公司保安负责员工的考勤监督及考勤记录的收集、上报,包括出差单、请假条等。同时对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公司但没有按规定进出打卡的员工有权不予放行。

3.2 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统计(包括迟到、早退、公差、请假、旷工、出勤等)、考勤资料的保存,并在次月2日前将考勤结果报送主管领导和工资编制部门。

3.3 工资编制部门负责按人力资源部报送的考勤结果编制工资,按企管安保中心的处理意见执行经济处罚。

4 工作时间

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员工的上下班作息时间以行政办的通知为准。享受公司车贴的副职以上人员,上午提前10分钟上班,下午延迟10分钟下班。

5 考勤规定

5.1 除公司高层(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所有出勤上班的员工必须按规定在考勤机上自觉打卡,具体做到上下班自觉打卡,工间出门自觉打卡(含出差、请假)。

5.2凡弄虚作假,捏造理由骗假;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经发现即予以旷工一天论处,再次发现即予以辞退。

5.3 员工上班忘带考勤卡或忘记打卡,由本人当日填写《考勤补办审批单》,按内容办理完手续后交门卫留存,每补单一次,扣款5元。当月忘记打卡超过3次(含)以上,没有合理理由的,以旷工论。

5.4 员工遗失考勤卡,由本人书面申请填写《补卡申请单》,经部门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补办卡片,考勤卡补办一次代扣工本费20元。

5.5 保安应认真监督员工按规定打卡,同时对上班时间中途离开公司的员工严格实行进出门打卡方可放行的原则。

5.6 各部门负责人要自觉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管理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作假证等。

5.7 人力资源部考勤专员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违者扣薪50元/次。

5.8 因考勤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保安负责登记上下班时间。

5.9 如遇特殊情况,如大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或交通事故,视为出常出勤。

5.10 考勤监督、统计人员参与造假,不制止代考,不如实履行监督职责,每发现一次处罚款100元。

5.11 凡出现因私出差等类似欺骗行为,一经查实,处罚当事人和出差签批人各500元。 6 请假制度

假别分为: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工伤假和丧假等六种,享受全勤奖的员工凡发生以上假别者取消当月全勤奖。

6.1 病假:指员工生病必须进行治疗而请的假别。

6.1.1 1天内(含)的病假,须持有镇级以上医院证明,2天以上(含)的病假,须持有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经书面手续批准后可休假。无有效证明按旷工处理,出据虚假证明加倍处罚。

6.1.2病假期间不停交各类社会保险。

6.1.3病假的工资计算: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6.1.4病假医疗期规定

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根据本人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按国家有关规定,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

6.2 事假:指员工因私事必须亲自办理而请的假别。

6.2.1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日薪,连续事假1个月(含)以上的,暂停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待销假上班后由人力资源部恢复交纳。(经个人申请,社会保险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企业可以代为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未经批准擅自不来上班的,以旷工论处。

6.2.2事假2小时以下的按2小时计,2小时以上至4小时(含)按缺勤半天计,超过半个工作日的按缺勤一天计。

6.3 婚假:指员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办理结婚登记而请的假别。

6.3.1 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享受3天婚假。

6.3.2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6.3.3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6.3.4 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6.3.5 婚假期间享受本人全额基本工资,不停交各类社会保险,不影响年终奖金考核。

6.4 产假:指女员工合法生育而请的假期。

6.4.1 假期为98天,剖腹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6.4.2 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给予15天人流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小产假。

6.4.3 产假工资:女职工生育或流产的,其工资或者生育津贴以及生育、流产的医疗费用,因公司已参加生育保险,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由于员工本人原因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医疗费用,均由员工本人承担,公司不予另行支付。产假期间不停交各类社会保险。

6.4.4 产假期满,若因员工个人原因需要继续休假的,作事假处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请假期间,各类社会保险由个人全额承担)。

6.5 工伤假:指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治疗和休养所需要的时间。

具体规定见:“工伤管理办法“

6.6 丧假:指员工父母、配偶或子女等伤亡而请的假别。

6.6.1 准假天数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伤亡的,给假3天;配偶或子女伤亡的,给假5天。

6.6.2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6.6.3 丧假期间享受全额基本工资,不停交各类社会保险,不影响年终奖金的考核。

6.7 其他

6.7.1 公差: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工作时间外出办事的按公差处理。出差凭经上级领导批准的《出差单》视为正常出勤。

6.7.2《出差单》批准权限

(1)1天(含)以下,由出差人所在部门(科室、车间、部、研究所及以上)负责人批准;

(2)1天以上3天(含)以下由中心主任或部门上一级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7天(含)以下最终由分管副总批准;

(3)7天以上最终由总经理批准;

(4)销售员出差7天〈含〉以下由部经理(负责人)审批,7天〈含〉以上由中心主任批准;

(5)销售部门经理(负责人)出差,1天以内(含1天)由经营中心主任批准,1天以上3天(含)以下由分管副总批准,3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6)除公司高层(总经理、副总经理)外,所有人员的病、事、婚、丧假或公差都必须由上一级主管领导按权限批准。上级主管领导不在而无法获得批准权限的,可以把已填写内容的假单条先放在门卫,待回公司上班时补办,补办时间最迟不得迟于次月的2日。

(7)公司中心副职以上领导及总经理直管的部门领导外出,除按正常规定办理出厂手续外,为便

于工作需口头或电话/短信形式告之总经理。

(8)所有因公外出参加会议的除按《因公外出参会的若干规定》办理手续外,出差时仍必须填写出差单。

(9)长日班人员午休期间外出的,必须告之主管领导并进出门卫打卡。

6.7.3 公休假

(1)公司规定星期天和经通知放假的国庆节、五一节、元旦、春节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为我公司的公休假(实行按日工资计酬的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公休假期间视同正常出勤,因公司或部门工作需要可调整公休假时间。生技线按产量计酬的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安排。

(2)生产线人员放假由生技中心提出,其他各线放假由行政办提出,提前5天填写《放假审批单》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行政线、科研线和生产线值班人员遇休息天值班的均不予以调休。

6.7.4 加班

根据公司或部门工作需要,员工应履行加班义务。加班工资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7.5 员工因其他原因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7 请假流程

7.1.1 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经批准后到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交门卫留存;未经备案的请假无效,强行请假作旷工处理。

7.1.2请假1天(含)以内由请假人所在车间(科室、部)负责人批准;1天以上3天(含)以内由中心主任或部门主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7天(含)以内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7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期内有公休日的不可以剔除)。

7.1.3 所有假别都必须由本人事先(在上班8小时前)书面填写请假单,并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

7.1.4 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在上班8小时前)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来电来函请示,并于事后一日内补办完相关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的一律视为旷工。

7.1.5 凡请假员工,假期满、未满或超假都必须到人力资源部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未办理销假或续假者,假期内上班不计工资。

7.1.6 员工请产假必须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附结婚证、准生证、医院证明等相关证件。 8 违纪界定

员工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等四种,管理程序如下:

8.1 迟到:指未按规定到达工作岗位(或作业地点)。

迟到3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10元,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的每次扣款30元,2小时以上半个工作日内作缺勤半天计,超过半个工作日作旷工一天计。

8.2 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的。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篇九
《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的申请》

呈 批 件

Report

To: No.:

致: 总经理 文号:行人字(2012)第009号 From: Date:

自: 行政人事部 日期: 2012年3月14日 Heading:

标题:关于员工考勤管理规定的申请

为了加强和严肃公司考勤管理,为员工劳动报酬计算提供依据,特制订《员工考勤管理规定》。

一、考勤范围

正行公馆副总经理以下级管理层和员工及试用期内的员工

二、实施办法

分为部门考勤和行政考勤

部门考勤:主要针对部门内的员工考勤,由各部门经理负责考勤,人事部负责检查。 行政考勤:主要针对各部门经理及后勤人员、厨房值班人员,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考勤。

三、考勤时间

部门考勤:由部门经理负责排班及制定,分为早、中、晚班。将人员休假等情况一并安排在内,提前一月报人事部审核。

行政考勤:早上8:10前部门经理及后勤人员、厨房值班人员在二楼综合办公室签到完毕。晚班人员(包括KTV经理)晚上18:30前签到完毕。

四、考勤管理

部门考勤:考勤管理由各部门经理担任部门考勤员,考勤员依据考勤管理规定,认真、如实的做好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不真实,考勤员及部门领导承担相关责任。

行政考勤:考勤管理由行政人事部人员担任考勤员,考勤员依据考勤管理规定,认真、如实的做好部门人员的考勤记录,考勤记录不真实,考勤员及部门领导承担相关责任。

考勤呈报时间:每月24日前(节假日提前),由考勤员汇总考勤,由部门经理审核签字确认后,报送综合办公室行政人事部。(注:考勤记录包含考勤表、请假审批表、请假的依据)

五、请假及假期规定

1.事假、病假、

1.病假手续:员工因病应提前请假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遇有特殊情况应电话报告有关领导批准,上班的第一天内补办好请假手续。

2.事假手续:员工有事应提前请假并填写《假期申请表》经领导批准后,做好工作安排,交行政人事部备案。遇有特殊情况应电话报告有关领导批准,事后上班的第一天内补办好请假手续。事假未获领导批准,而不能到岗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3.职员请假3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审批,3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及后勤人员3天以内请假由副总经理审批,3天以上请假由总经理审批。一周以上假期由执行董事审批。未履行上述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4病假须持正规医院病历及病假条办理请假手续。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正规医院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的,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准病假,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超过的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工伤,应按规定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伤期间待遇,按劳动部门规定享受。如因员工工作错误造成的,应追究过错责任。

5长假规定:病假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医疗期;事假不得连续超过一个月;一年内事假不得累计超过两个月;病假、事假超过规定期限的按员工自动辞职处理。

3.探亲假

1父母为外省市户口,与父母(不包含公婆、岳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工作满一年的员工。

2未婚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每年可享受7天探亲假,探亲假一年一休,不累计。余假视为放弃,不另计工资。每年可以报销一次单程车费(以普通硬座为标准)

3已婚员工连续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可享受一次7天的探亲假,每次可报销一次单程车费(以普通硬座为准)

4员工休探亲假原则上不得与公司整体工作安排冲突。

4.丧假

员工以下亲属去世: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养父母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死亡,经批准给予丧假2天。外地酌情给予路程假。

5.年假

1员工本人申请年假,须在当年度内使用,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负批准后并做好休假期间工作安排,方可休假。

2年假天数的依据: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不满年,年假5天;

3以下情形不享受年假的: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者2.工作在1年以下的员工,3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

6.矿工处理规定

1无特殊情况,不按规定手续、程序请假的。

2无故缺勤不到岗的。

3请假时间过期不打招呼的。

4凡连续矿工3天以上的,一年内累计旷工7天以上,按员工自动离职处理。

7.缺勤工资的计算

1迟到、早退一小时以内的一次扣发工资经理级20元员工10元。

2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按半天处理,为当天工资的一半计算。

3 旷工工资:旷工一天扣发当天双倍基础工资。连续旷工俩天的取消当月奖励工资。连续旷工俩天以上的扣发旷工工资=(工资总额÷30+基础工资÷30)×旷工天数+当月奖励工资。

4病假工资: 病假天数少于5天的,只扣发基础工资;病假大于5天的,扣发基础工资及取消当月奖励工资;病假超过20天的要经总经办批示保留岗位.

5事假工资:事假半天的扣半天基础工资。事假3天以内的扣除事假期间工资。3天以上的扣除假期间工资,取消当月奖励工资。

6探亲假、丧假工资:享受基本工资

8年假工资:年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

9国家法定假日:国家法定假日期间,员工享受全额工资。

以上方案妥否,敬请领导审批!

注:后附员工《假期申请表》一份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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