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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 恋爱

2016-01-27 09:44:2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佛法 恋爱篇一《用佛法谈爱情的空性》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佛法 恋爱》,供大家学习参考。

佛法 恋爱篇一
《用佛法谈爱情的空性》

用佛法谈爱情的空性

第一,“如露亦如电”——爱情是短暂而无常的。

爱情就象花一样,从一粒种子开始,发芽,抽枝,到含苞欲放,初放,盛放,乃到凋零,这是一个自然的发展过程。世界上没有人能够阻止花儿的凋零,因而也就没有人能够阻止爱情的凋零与终结。

爱情又象人的青春,曾几何时,我们也曾“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也曾貌美如花,也曾如临风玉树,而今或是人到中年,或是垂垂老矣,神采飞扬的那一刹那青春,又安在哉!人生本已如白驹过隙,青春更是稍纵即逝,而爱情,则不过是一道闪电罢了。谁人见过闪电永远停驻在天空中?又有谁见过露珠儿在太阳底下不被晒化、之后蒸发得无影无踪呢?

第二,如“梦、幻、泡、影”——爱情是空幻的。

为什么说爱情是空幻的呢?由于无始劫以来的业力纠缠,大部分人一生中不会只跟一个异性有缘,而最终得以结婚的,通常只有一个。试着回忆一下,从你青春萌动的时候开始,你所心仪的那个人,那后来你为之心动的一个个异性,他们是否都还鲜活地留存在你的记忆里?如果每一个人都细节清晰地保存在你的记忆里,那么我只能说:佩服你是天生的情种。事实上,除了眼前整天面对的那个人,其它的人,早已湮没在现实的琐碎中、岁月的烟海里。是的,偶然当你

回想的时候,你知道是有这么回事儿,但是,当时的事,当时的人,就象老照片一样,有些模糊不清了。回忆到往事,就象做了一切梦,而一段段的感情经历,就象一个又一个内容相异的梦。有的时候感觉往事是那样的遥远,以至于觉得仿佛发生在前世。甚至有的时候会想:它真的发生过吗?还是没有发生过?虽然答案常常是肯定的,但是没有什么比自己的这些感受更能说明感情经历的空幻了。

唐人李商隐在《锦瑟》中写道: “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天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这首诗描述了一种倘恍迷离、如梦似幻的心境,把追忆时的那种怅惘心情写到极致。其实大部分人回忆往事隔不远的感情遗憾时,是会有一些惆怅的,但是等到他到中年、晚年,惆怅亦不风,只有无言了。当代著名作家余华在《活着》中借着主人翁福贵的口唱道:“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了做和尚”。为什么老了想做和尚呢?因为他用了一生体会到了人生的幻灭,触摸到了生命和生活的空性。对于学佛的人来说,其实应该注意去体会人生的空性。看过电视连续剧吗?当戏中的人正欢天喜地、或者正悲痛欲绝的时候,你拿起遥控,把电视“啪”地一关,这个时候,不管故事是多么地九曲回肠、情节正进展得多么如火如荼,荧屏上唯余一片空白和沉寂。那些戏中人、戏中事,那些爱恨情仇,

又在哪里呢?

每个人的一生其实就是一部电视连续剧,有的精彩些,有的平淡些,但是不管你正进行到哪里,只要阎王爷拿起遥控“啪”地一关,你的人生屏幕立刻就会一片空白,你曾经如此投入的一切喜怒哀乐都化为泡影、无影无踪,你的这一期业报就结束了。事如至此,你觉得自己这一生中所经历的任何事情,还有什么真实可言吗?如果说整个人生都是空性的,那么,作为人生的一个组成内容的爱情,又焉能不空?佛法再多,大旨谈情而己.佛祖爱人生.爱社会.爱众生,对一切都充满了爱,他就是一个大"情"人.

第三,“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爱情是因缘法,是有条件的,因而也是有生有灭的。

两个人的相爱是诸多因缘和合的结果,它有很多的条件,比如前世的因果,今世的外表、相貌、气质、性格、家庭背景、生活条件、文化修养等等。这些条件中的任何一样发生变化,只要在恋爱一方的心目中认为它是重要的,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比如男人通常很注重女人的色相,当一个女人人老珠黄的时候,男人厌弃她,而喜欢靓丽的青春少女,是最常见的。这个时候,由于女人的衰老,色相这一条件发生了变化,原有的爱情就消失了,男人便撒手去追逐新的爱情了。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事情往往不是这么简单的,经常是很多条件发生了变化,爱情也便随之摇摆变化,乃至逐

渐磨灭掉了。

了解了爱情是因缘法,我们就理解了它的生与死。当条件具足的时候,它就生起;当条件为具亡的时候,它就消亡。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了。万物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因缘有聚,亦必有散,散了的时候,让我们到哪里去寻找爱情呢 ——它已经尸骨无存了。

爱情既然有上述三种特性,那么,爱情是不是压根儿都不曾存在的一件事情,是我们的幻觉呢?也不是。当初那个人说“爱你”的时候,他(她)是真的;现在他(她)变了,这也是真的。这恰好说明了爱情的无常和生灭变迁,正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

世人都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爱情本身既已疑幻疑真,那么这基础的坚固与否,我们也就一目了然了。婚姻就好比一条绳子,它想把爱情捆绑住。爱情既是空性,用婚姻捆绑它,就象用绳子捆绑空气一样,能绑得住吗?爱情既是无常的,用婚姻捆绑着它,它就永恒了吗?爱情既是因缘和合而生的,用婚姻捆绑着它,它就不分离了吗?不,爱情的特性不会因为婚姻的形式而改变,否则就不成其为特性了。

那么,我们人类为何还要选择婚姻这种形式呢?这是因为,第一,所有的爱情滋味都差不多,过程都大同小异,“三千溺水,我只取一瓢饮”,人们常常把这视为对爱情的专一,实际上,这一瓢水,与再取它三千瓢水,滋味会有什么差别?

不都是水吗?体验过了一次爱情,就不要再浪费人生了,省下精力干点别的,比如学佛修行什么的。佛陀曾经说过,世界上如果再有第二件象爱欲这样的事情,就没有人能修行得成了,可见爱欲的为祸之大。这样的大患,一已足矣,何可再三再四?

第二,为了人类的集体安全和个体安全。如果没有婚姻约束,每个人都随心所欲,就会产生很多的社会问题,财产、子女、淫杀等等,不胜枚举。如果人们打着爱情的旗号,毫无节制地放纵自己的欲望,人类社会就会被欲望的潮水所淹没,陷入痛苦和混乱之中。所以,为人类全体计,为自己的切身利益计,我们都需要婚姻。

既然婚姻从爱情那里承袭了无常、空性和生灭的特性,那么它出现任何变化或变故,也就丝毫不足为奇了。作为修行人,此时我们要注意的是如何面对和处理,而不是被变故所震惊和击倒。在生活中,通常被动的一方,也就是被遗弃的一方,会感到自己被全盘否定了——他(她)不要我了,他(她)选择了别人。被遗弃者的我执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因此变得自卑起来,常常尽其余生也走不出这个心理阴影,这一生就被摧毁了。实际上,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过的,婚姻的离散从根本上是因为爱情的无常等特性,也因为前世的缘分已尽,还因为对方的不觉悟——他(她)只是业力之河上的一只空瓶子,随波逐流而已,丝毫没有把握自己的能力。

佛法 恋爱篇二
《佛教与爱情》

佛教与爱情

佛教慈悲为本,方便为门。劝人学习放下万缘,不要执着感情,却不是要人无情。因为,人本来就是有情众生,只要把爱情的聚散当成因缘变化来看,明白“缘生则聚,缘灭则散”的道理,爱和恨便能在这一念之间转变、释怀。

只要是人,就不可能没有感情,佛教称众生为“有情”,就是因为“有爱”的缘故。人活在世界上,除了饮食的养分,还需要精神的滋润,而感情就是最好的精神滋润剂,因此,感情和生命可说是息息相关的。 感情虽然带给人很多温暖,但是可能充满痛苦;相爱的人,感情浓烈,如胶似漆分不开,一旦爱过了头,或失去了爱,就变成了苦;也有人以为只要不动情,就不会 为爱所苦,这恐怕是一厢情愿的想法。既然情爱和生命息息相关,无论是否定它,或硬生生地把它切断,既不合乎佛法的因果,也不合乎人情的道理。

一、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

男女间的感情,往往非自己的期待所能控制。假如有一天,你的女朋友或男朋友突然跟你说:“对不起!我已经遇到更适合的人,请你以后不要再来找我。”你会不会觉得晴天霹雳?觉得自己被背叛、被拋弃了?

曾有位年轻男子,因为感情触礁,非常痛苦,前来求助于我,他说:“如果是我要离开她,可能就不会这么苦,偏偏是她要离开我,而我不想离

开她,所以我就像被判了死刑一样。”

失恋的人,常常悲观地觉得生不如死:“连我最爱的人都不要我了,我还活下去做什么?”有时候甚至还会骂说:“哼!你不要我,我本来就不想要你了。”或是“真是有眼无珠”。有时候在报上可以看到,有人为情轻生,结束自己的生命;有人为情杀人,抱着“你让我这样痛苦,我也不让你快活”;或是“我得不到你,天下人 也甭想得到你”的偏激心理,而把对方杀了,甚至有的在杀了对方之后,自己也跟着自杀。所谓: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

大多数的人都知道,爱情是不能勉强的,既然如此,如果对方不爱你,就不要苦苦追求不舍,应该知趣地离开。可是,有些人偏偏就是死心眼,非卿不娶,非君不嫁,不但为对方带来困扰,也让自己陷入困境。话虽这么说,毕竟人非草木,谁能无情?一般的人,仍常常为情所苦,可见得要放下感情,其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

二、化解爱恨的方法

因爱而生怨、生恨是很不幸的,从佛法的观点来看,这些都是愚痴的行为,因为真正的爱情要双方你情我愿,有因有缘才能成就,不是自己想要就要。

假使对方已经明白拒绝你的感情,自己却还想尽办法,想把对方追回来;就好像赌输的人一样,心中不服气,老是想翻本,钱输光了就想办法再借,因此愈陷愈深,不可自拔。既然知道无法挽回,就不要再陷下去了,应该赶快撤退,就算是以此为戒,至少学到经验,也就够了,这样就是对自己慈悲。慈悲不仅是照顾别人,事实上,也是在保护自己。

我曾经见过一位女孩,在被男友遗弃时,希望自己能和男友同归于尽;后来,她知道男友早已另结新欢,铁定不可能再回头来爱她,于是便来告诉我,说她已经想通了:“既然因缘如此,为了让自己好好活下去,就不想痛恨他一辈子了。”

当爱情受到挫折时,应试着化解自己心中的愤怒、不平。像这个女孩所体会到的因缘,即是佛法当中“空”的观念,是最能够助人摆脱痛苦。只要把爱情的聚散当成因缘变化来看,明白“诸法因缘生,诸法因缘灭”的道理,爱、恨便能在这一念之间转变或释怀!

三、陷入痛苦的爱情

有一次,我的一个香港弟子来向我讨救兵,“我有了女朋友。”他说。“有女朋友应该很欢喜啊?”我问。然而,他却说他的女朋友太爱他了。“这不是很好吗?不就是你想要的爱吗?”“一点都不好!这让我和她在一起非常痛苦。”他无奈地说。

“你究竟爱不爱这个女孩?”我忍不住问他,“我是很爱她,但是我就像俘虏一样,被关起来,不自由!”为什么爱情要俘虏人呢? 很多情侣往往会说:“我爱你爱得要死!”或是喜欢说:“我是你的一半,你是我的一半!”明明是不同的两个人,却彼此互相要求对方,成为自己的一部分,这种“爱”都希望既要俘虏对方的人,也要俘虏对方的心;控制他的行动,还要控制他的心。

所谓“俘虏”,其实就是占有,就是把自我价值扩展到他人身上。男女间的爱,本来就是一种互相的占有。你想占有他,他也想占有你,因为都想占有,所以就分不开了,这样的“爱”到头来,却只让对方更

想逃走。

此外,很多人谈恋爱,其实是想找个依靠,也就是找靠山的心态。我要靠我的男朋友、我要靠我的女朋友、我要靠我的丈夫、我要靠我的太太;刚开始,依赖一下、靠一靠,可能觉得很温馨,可是,靠久了,对方可能就会想:“怎么老是要靠我?我好累喔!”

偶尔靠一靠是甜蜜的,但老是靠着,就会成了对方的麻烦和负担。即使在爱情的两人世界中,每个人都还是独立的自我,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每个人都怕别人变成自己的负担,如果不能够独立,只想要依靠或是指望另一半,就会成了对方的包袱。

四、如何经营爱情

昔日有位太太诉苦:“爱情应该是牺牲自己,奉献他人。我丈夫虽然口里说爱我,却从不奉献他自己,反倒要我奉献给他。我想,既然他不爱我,那我也不要爱他了。”为什么奉献爱情,却还有要求回报的附加条件呢?

照道理说,真正的爱情应该是无私的付出,但是多半的爱情还是以占有、控制为出发点,这和人的不安全感有关。因此,要求情人对你做到全心的奉献,恐怕是很困难的事。也因如此,甜蜜的爱情,却往往是最痛苦的。

期待、要求,希望得到对方真心的对待和付出,可是,这种心是“真心”吗?《金刚经》中有一段话:“如来说诸心,皆为非心,是名为心。”“诸心”,是指每一个众生的种种心理活动现象,这些都是虚妄的,从

佛法的观点来看,只要有心,就都不是真心,要心无所住,心中无物、无心,那才是真心。所以说,占有心、依靠心、期待心,都不叫真心,而是烦恼心。

古人说“相敬如宾”,虽是老生常谈,却是能够维系长久爱情的真正智慧。如果想避免吵架、误解,或者是想消融不断的期待、要求,在遇到诸如此类的问题时,不妨以尊重的心态,心悦诚服、欢欢喜喜、平平静静去面对、解决,心中的纠结,其实在当下都能即得化解。 爱情里的关系,并不是在互相执着、纠缠和占有,而是互相的贡献、成长和学习。能够互相关心、照顾、忍让包容,不去彼此计较、相互猜疑,多沟通,并相互信赖,才能成为菩萨伴侣。

佛法 恋爱篇三
《关于佛教对待同性恋的问题》

关于佛教对待同性恋的问题

1、有没有佛经反对同性恋;

这里需要分清两个问题,一,同性间的恋爱;二,同性间的性爱。

第一个问题:同性间的恋爱

佛法说世上万有,一旦执著就是苦的开始。导致我们行为的本能,就是“爱”,也就是贪恋、执取等等。就是我们自己的内心因为眼、耳、鼻、舌、身、心对外界物质世界感受到的色、声、香、味、触、想等等感觉的追求。因为贪爱五蕴的具结而生起种种执著。佛法并没有说爱是罪,而是说执著于爱而不知道节制不知道解脱,这才是苦恼的原因。世间一切都是因、缘和果这样的逻辑形式在变化和发展,一切事务都是因缘果法则的体现,而错误的行为带来错误的后果。佛法并不是让我们忘记感情,而是让我们知道怎样理解感情。那么具体说来,在佛法中,爱,是缘于自我的和欲望的贪和占有,由于得到或者得不到,从而产生痴迷、嗔恨等心理状态。无论所爱的对象是男还是女,终究仍是这样的规律。也就是说,无论怎样理解爱,无论爱的对象是谁,都需要由自己来掌握好尺度。由爱导致的占有欲望才会产生烦恼。

第二个问题:同性间的性爱

性欲是人最强烈的冲动。假若一个人成为此种冲动的奴隶,即使是最刚强的人也会变弱,即使是圣人也可能降低身份。假若不注意,不节制,它能够招致种种灾害。也就是说,对于性欲的过度和放纵、对性欲的非常规方式的发泄,这才是“淫邪”。也就是说,是指方式和心理,而不是指“性行为”本身。即前面明因妙音朋友所说的非时、非处等种种表现。

这些是非正常性行为的后果。

同性的性行为,由于性的接触与不同性别间的行为接触不同,因此更容易产生对性行为方式方法、对性心理的种种执著、放纵或者压抑,因此更容易产生烦恼。所以在这一方面,同性的朋友更需要有克制自己过度的欲望的决心。

总的说来,佛教并没有赞同什么不赞同什么的问题,而是如何看待和分析理解的问题,是中观的不二法。同时,佛教中本身是不讲惩罚的,而是说自己的作为自己承担后果,什么样的后果与各自的行为影响相关联。所说下地狱,仅仅是说受报而转换的更加容易苦恼的生命方式,而所谓地狱中如何惩罚之类,其实是后人在经典的论说中不断填加的内容。

2、如果同性恋有单一配偶,并坚持终生的话,是不是仍旧犯邪淫戒;

佛法的根本戒律是五戒,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饮酒。

邪淫;五戒之一,为在家居士所持之戒。

即不得侵犯人(父母、兄弟、姊妹、夫主、儿世间法、王法等)、法(指出家受戒及在家而受一日戒)所守护之妇女;或指男女双方不得非支、非时、非处、非量、非理而行淫。非支,指行淫于产门以外之器官。

非时,指胎圆满时、斋戒时、病时等。

非处,指于灵庙中、大众前等处所。

非量,指过量而行。

非理,指不依世间礼法,如自行欲、媒合他等。

同性恋,有性行为的属于邪淫,邪淫会招致恶业;《五戒相经》对邪淫戒的规定中有一条:若优婆塞(男子)与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雄性动物)、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

佛告诸比丘。

……

若优婆塞。与人女、非人女、畜生女,三处行邪淫,犯不可悔。

若人男、非人男、畜生男、黄门、二根。二处行淫,犯不可悔。

若发心欲行淫,未和合者,犯下可悔。

若二身和合止不淫,犯中可悔。

……

若优婆塞,有男子僮使人等,共彼行淫二处,犯不可悔罪。余轻犯罪,同上说。……

——引自《佛说优婆塞五戒相经》淫戒第三

文中二处,指口与肛门。不但与人类的同性恋,乃至与动物,皆属邪淫。既造邪淫之业,自然当受邪淫之果报。

佛在各种经论中告诉我们,

邪淫是堕落三恶道的业因,地狱中有铁床、铜柱,都是邪淫所招感的,受苦的时间是天文数字。三恶道果报受完,即使生到人间,也会得不如意眷属,妻女不贞,家庭不和等恶报。

而这些业报,并不是佛或者阎王的惩罚,而是自己的业力自然感应来的。就像人作恶会心中忐忑不安,容易做恶梦一样,并不是别人安排的,所谓物以类聚,磁场相应。

按《地藏经》上说,邪淫的果报是“雀鸽鸳鸯报”。

所以,同性性行为的罪业,是邪淫的罪业,没有特别的罪业。

另外《正法念处经》卷第六中,对“合地狱多苦恼处”的描述

“又彼比丘。知业果报。次复观察合大地狱。为当更有异处以不。彼见闻知。复有异处。名多苦恼。是合地狱第六别处。众生何业生于彼处。彼见有人杀盗邪行。乐行多作。堕合地狱多苦恼处。杀生偷盗业及果报。如前所说。何者邪行。谓男行男。”

在这个地狱受苦的众生,所造的恶业是“杀.盗.邪行。乐行多作”,即是喜好杀生.偷盗.同性淫乱之人,后面的条件请注意——“乐行多作”

所谓“合地狱”应该是数种恶业“集合”之意,不是一种恶业即落此狱。所以,个人观点看来,这个地狱不是对“单纯同性淫乱”众生的报应处。

3、同性恋能否皈依,能否受邪淫戒;任何人,当然也包括同性恋都可以皈依,可以往生净土。只有犯五逆罪的人不可以。可以受邪淫戒,受戒以后当收,犯戒破戒当招致恶业;

世尊的开示:同性恋的因缘

在《佛说大乘造像功德经》中,世尊对男同性性行为的果报也有所开示,并且慈悲的开示了忏悔改过的方法。世尊的慈悲智慧,让人感动的无以言表了。

“弥勒。有四种因缘,令诸男子受黄门(男根毁损)身。何等为四。

一者,残害他形,乃至畜生。

二者,于持戒沙门,嗔笑谤毁。

三者,情多贪欲,故心犯戒。

四者,亲犯戒人,复劝他犯。

若有男子先行此事,后起信心,造佛形像。乃至成佛,不受斯报,常作丈夫,诸根具足。弥勒。有四种业,能令丈夫,受二形身(同时拥有男性生殖器和女性生殖器的阴阳人身)。一切人中,最为其下。

何等为四?

一者,于尊敬所,而有烝秽。

二者,于男子身,非处染着。(即指同性性行为)

三者,即于自己,而行欲事。

四者,詃卖女色,而与他人。

弥勒。复有四缘,令诸男子其心,常生女人爱欲,乐他于己行丈夫事。何等为四?(为何今生受同性恋果报)

一者,或嫌或戏谤毁于人。

二者,乐作女人衣服庄饰。

三者,于亲族女行淫秽事。

四者,实无胜德妄受其礼。

以此因缘令诸丈夫起于如是别异烦恼。若悔先犯更不造新。心生信乐作佛形像。其罪既灭此心亦息。

白话:

为什么会成同性恋呢?因为过去(或前世)曾经:

一、讥嫌、戏笑、毁谤他人;

二、喜欢穿着女人衣服;

三、与有血缘关系的女子行淫;

佛法 恋爱篇四
《佛法与爱情》

佛法與愛情壹、佛教的愛情觀。 佛教的愛情觀。 愛情的結局→ 生離死別。 淚水與海水的故事。 眾生輪迴生死的根本業力─ 愛欲。 生、老、病、死、怨憎會、愛別離、求不得、五蘊熾盛。 貳、如何減少談戀愛的後遺症。 如何減少談戀愛的後遺症。 要隨順因緣,即雙方條件具備。一、不要強求或逃避,態度清楚,不為戀愛而戀愛。 二、不要顛三倒四。 三、有機會多談無妨,就是別同時,只能失戀一次。 四、千萬千萬不要干擾別人的婚姻,也不要有婚外情!真的愛對方。 一、不要掩飾自己﹐ 因怕失去而掩飾﹐ 遲早要失去! 二、享受彼此的真面目。 三、多用心少用身體,維持一點點距離。 激情的動機,滿足自己勝過愛對方。 四、別計較過去﹐ 別挑剔無法更改的缺點(太矮、太胖、…)。 參、佛教徒談戀愛的心態。 佛教徒談戀愛的心態。(出家人不可以) 佛教徒談戀愛的心態。 彼此結善緣。 愛是讓彼此的生命更提升。 正信的佛教徒沒有失戀,只有隨緣消業的法喜。 肆、結論 結論 將心比心﹐ 已所不欲勿施於人 要別人愛你時﹐ 先問自己是否值得人家愛。 要愛別人時﹐ 先問自己用什麼愛別人。(用心愛)

佛法 恋爱篇五
《佛教恋爱学》

恋爱是一种与爱相关的,被他人强烈吸引的一种有表现力而快乐的情感。它是一种人与人之间的强烈倾慕。爱情关系通常意味着一种强烈而浪漫的感情,或一个人表达出与另一人密切相连的深刻而强烈的情感欲望。从历史上看,西方的“爱情”一词起源于中世纪的骑士理想中的浪漫文学。阴阳学中恋爱:命格里“子,午,卯,酉”是地支中代表“正南,正北,正东,正西”四个方向的,当“四象交会” 桃花会盛开,此时求感情最好,因此人们把爱情称作“桃花运”。如果求桃花运化解感情阻碍需用“赤鱬鳞,黄金,法体盐,靛蓝晶”制作石碑护身符。女士要带橘子石手链,男士要带红竹石饰品。在结印册按照生日上添加结印:农历3到5月出生添加“千与香穗,橘梗,叶影”3个结印。农历6到8月出生添加“九虹锦声,九叶铃莲,竹内古河”3个结印。农历9到11月出生添加“冰蝶,菊葵,石田佐吉”3个结印。农历12到2月出生添加“八重冰梅,竹雀,千叶藤”3个结印。饰品和石碑护身符与结印配合可以强化四象之气从而有幸福的感情。 在文学作品中,以及心理学家、哲学家、生物化学家和其他职业的专家的著作中,我们都可以找到关于爱情定义的争论。爱情是相对的,但是被普遍认同的是,爱情是在人际关系中对某个个人产生的一种特殊而极为重要的感情。在浪漫爱情的初始阶段,人们往往更重视情绪,尤其是爱,亲密,同情,赞赏,亲和等,而不是身体上的亲密。在一种爱情关系业已建立之后,可以通过一种盛大的仪式(婚姻等)完成对亲密关系的确认和释放。这是一种精神上的,然而后果自负的关系。

在一些文化中,基于安排和习俗的包办婚姻和订婚可能会和爱情发生冲突。然而,包办婚姻中的伴侣间同样可能存在着强烈的爱情。生理学上爱是哺乳类动物的意欲表现,就如饥饿或口渴。心理学上爱是社交与文化的表现。其两者皆有可能是正确的,爱肯定是受到荷尔蒙(如催产素)与外激素影响而产生的表现,但同时人们对爱的想法与行为亦受到其对爱的信念影响生物学观点普遍认为爱有两种主要意欲,性魅力与依附。2006年2月,该期的国家地理杂志的封面文章《爱:化学反应》讨论了爱与化学反应的关系。其作者史雷特解释了部份关于此领域的研究,部份重点为:化学触发反应可以表示为热烈的爱,长期的依附的爱则要双方互相参与而非只是单人参与。沉醉在爱河时的血清素效应(serotonin effects)拥有与强迫观念-强迫行为症相似的化学表现(这解释了为何沉醉在爱河的人无法想到其他人)。因此亦有人主张若患有强迫观念-强迫行为症的精神病人服食血清素再回收抑制剂或其他抗抑郁药,其堕入爱河的能力会被阻碍。当刚开始时期的热爱消失后,便会转为长期依附的爱,这是因为催产素等化学物的影响。按摩与做爱可以帮助触发催产素的作用。友爱与热爱传统心理学的观点认为爱是由友爱与热爱组成。热爱是强烈的渴望,通常陪随着生理激起(呼吸急促、心跳加速,如堕入爱河)。友爱是由紧密的行为而引起的爱慕与感觉,但不陪随着生理激起(如君子之交)。[7]

在1986年,心理学家史登堡在《心理评论》(Psychological Review (Vol. 93, No.2, 119-135))里发表了其著名的“爱情三角理论”,对爱作出几何学的假设。根据爱情三角理论,爱由三部份组成:

“亲密”——包括了紧密感、联络感与约束感。“激情”——包括了驱使人恋爱、互相吸引与进行性行为的动力。“承诺”——包括了短期的爱恋与长期的爱的维系。爱的风格苏珊与克莱德根据李约翰的理论开发了爱的态度指标,称为爱的风格。其将人际关系分为六个基本类别:

情欲之爱——基于对方的外表而产生的热爱。游戏之爱——爱就如游戏,充满乐趣,通常不重视承诺而着重征服对方。友谊之爱——缓慢发展的重情义的爱,基于双方互相尊重与友善。现实之爱——倾向选取可以帮助自己的朋友,使双方皆可由此得益。依附之爱——重情绪的爱,不稳定,是由浪漫之爱衰退而成,充满妒忌与争执。利他之爱——完全无私的爱,可不惜伤害自己或舍弃任何东西。重视神交。现代多半喜欢称呼这种爱为“真爱”。两位汉迪斯认为异性恋男人会渐渐趋向游戏之爱与依附之爱,反之异性恋女人则会渐渐趋向友谊之爱与现实之爱。而两者之间的关系若是具有相类的爱可维持得更为长久。

佛法 恋爱篇六
《佛教的爱情观》

宽运法师:佛教的爱情观

(转自学佛网:

佛教的爱情观(上)

──和谐家庭.菩提眷属

近日有网友给我留言说,因遭受感情波折而情绪低落,希望寻求解决的方法,为此,我特别写了《佛教的爱情观》一文以作响应──世间上男女情感的问题,及由之而起的种种烦恼,可以说是数之不清,说之不尽,我们要如何面对?唯有以佛法平等、慈悲、柔软、清净等原则去处理,如此自然就能得到真确的解答。

《诗经》三百篇第一首《周南.关睢》曰:「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中描述一位年青人,听到水边有一对水鸟(雎鸠)在一递一声的鸣叫,于是引起了无限的情思,想到自己所恋念的一位在河边采荇菜的姑娘。但他并没有因愁苦而失望,而是想象总有一天把这位「窈窕」──品德贞娴幽静的「淑女」迎娶过来,共同过着美好幸福的生活。

这种朴实真挚的情感,编织成千百年来优美动人的爱情故事。可见两情相悦是有情繁衍的基础,海枯石烂是人类爱情的美好追求。但如何能发乎情止乎礼,其中所依据的是人心的善良本性与质量,由此而建立人生伦理的道德准则。

中国儒、释、道三家均以探讨人的价值为最高理想,而情感与欲望都属人之所有。儒家孔、孟讲五伦: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夫妇」一伦便是以爱情为核心。夫妇之道,依世间法来说,是天经地义之事。对此,佛教到底抱持何种态度,如何是佛教的爱情观?

欲爱与法爱.小爱与大爱

在原始佛教经论中出现的「爱」,主要是指贪求、渴欲、性爱等有染污之爱,可说是种种烦恼所以产生的根源。大乘经论中有所谓的无染爱、善爱或慈爱等,包括对亲人、师长之敬爱,以及关怀人类社会一切事物之广大胸襟。而《大智度论》卷七十二也说及欲爱、法爱的区分:

欲爱──指对妻子等的爱念所起贪欲。(此为「小爱」)

法爱──慈爱一切众生所表现的慈悲心。(此为「大爱」)

大乘经论中强调慈爱一切众生为菩萨行。此种无染污的爱的本质,实与大乘菩萨道所特别强调的「慈悲心」或「四无量心」:慈、悲、喜、舍相等同。梵语「悲」(karuna)──原意为「呻吟」,后则由自己的病痛而引申为对他人的病痛与苦恼,有共感而生怜悯不忍之情。梵语「慈」(maitreya)──从「友」(mitra)而来,意指最深的友情。「慈」与「悲」两者都是对他人无条件的关怀与爱謢。

由此可见,佛教将爱情,转化为更具价值的一种宗教情感。然而正如《六祖坛经》所说:「佛法在世间不离世间觉。」站在世间的立场,佛教与儒家一样,以人为本,非常注重人伦的关系,所谓「佛由人成」、「人成即佛成」,佛教积极且正面地肯定人间与人生的价值。

情关难过.欲界难出

佛陀告诉我们:「爱不重,不生娑婆。」又称我们人类是「有情众生」,可知人是有情感、有情爱的生命,也就是说,「爱」,是生命的根源。

然而,这世间的「爱」究竟是怎么样的呢?具体地说,爱是有漏身心的渴望与欲求。爱如绳子,会束缚我们,使我们的身心不得自由;爱似枷锁,会困锁我们,使我们片刻不得安宁;爱更像苦海,所以说「爱河千尺浪,苦海万重波」,它可以使我们在苦海里灭顶倾覆。

因此,爱与情及由此而来的婚姻,佛教认为是欲界生死之根本,是最难破除的烦恼。然而在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的社会习俗中,形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论调,从而令年轻的学佛人在爱情与道情之间,产生了不少矛盾与困惑。事实上,世上的爱情,虽然看似甜蜜,但堕入情网之中,往往是苦多乐少;很多时候,网内的人想要往外跑,而网外的人却要往内钻,在这个过程当中,寻寻觅觅,趺趺碰碰,可是人们依然是乐此不疲,很难做到挥慧剑斩情丝,总是情关难过,欲界难出。就是证到初、二果,也难免因一念男女情爱而再生于人间,何况是道前凡夫?

正如《维摩经》所说:「从痴有爱,是我病生。」一般学佛之人,虽有出离生死的愿望,却被许多与生俱来的爱欲与渴求所束缚;因此佛说八万四千法门,

无非是希望六道中的愚痴众生能看破红尘,透脱情网,返途归真。因此,学佛即是遵循如来教法,发愿自己与其他一切众生皆能脱离六道轮回之苦,求得永恒清净的解脱与安乐。这当中,最基本的就是要远离男女情欲的烦恼。

居家学佛.和谐家庭

纵观全部佛法,虽力说男女之爱为欲界生死之根,但并非一概教人不婚不嫁。爱情、婚姻一事,多由前生的习气和业因所决定,能有缘结为夫妻,大部份都是既定的业报。爱情婚姻固能障道,所以出家修行确是最好,若是业力所定,随顺因缘而结婚成家,亦可效法维摩居士,虽有妻子而不着五欲;如果夫妻二人能和谐共处,以佛法互相鼓励、增益,如此则不失为幸福家庭。释迦牟尼佛以一生补处菩萨示现成佛,是在成家之后再出家寻求解脱生死之道的,其中有着深刻的寓义──当时的悉达多太子,看见熟睡中的妃子耶输陀罗,丑态毕露而感悟世间美貌的虚幻与情爱的不实,因而更加强了出离之心。

经教中多处谈及恋爱与婚姻的问题,除了力说爱欲、家庭的过患,引导具缘者出家修行外,同时亦对

佛法 恋爱篇七
《佛教爱情观》

佛教的爱情、婚姻观

男女之间的爱情,可谓人类心灵中最具有驱动力、最富有诗意的内容。婚姻,为居家俗人的终身大事。处理爱情及与爱情紧密相关的婚姻、家庭问题,特别是其与佛教信仰、修行的关系,是许多在家佛教徒容易困惑的切身问题。对此,佛教极为重视,经论及古今祖师大德的著述中有许多相关指示,形成了一家独特的爱情婚姻观,为广大在家信徒提供了妥善处理恋爱、婚姻问题的指针。 爱、爱情与贪爱

《阿毗达摩发智论》卷一等对爱的定义是:对“净妙可意”的人、事物的爱好、喜欢、悦意、追求。汉译佛典中译为“爱”的梵语、巴利语原词,有好几个,含义各有不同。说一切有部佛学将佛经中所说各种不同的爱归纳为两大类:一类属染污之爱,指与无明、烦恼相应,有执着,与占有欲相联系的“贪爱”,此类爱被归于心所法中的根本烦恼“贪”。另一类爱是无染污或作为德性的,译 “爱敬”或“敬爱”(梵preman、priya),指对佛陀、真理、师长、崇高理想的热爱、敬爱,此类爱被归于善心所法“信”。大乘《大般涅盘经》卷五分爱为凡夫爱(饿鬼爱)、法爱两大类。凡夫爱或饿鬼爱,指与烦恼相联系的爱,相当于有染污爱;法爱(Dharma-premau)指对佛法僧、善法、真理、涅盘等的喜爱及佛菩萨对众生的大慈大悲。

人类两性之间的爱、爱情或爱欲(巴kama),以性爱为基础,与性欲紧密相连。性爱,包括大多数动物的性爱,都表现出强烈的占有欲、排他性,是一种匮乏性的本能性需求,犹如渴者求水,心理学家谓之“爱的神经质需求”,正是佛法所谓“渴爱(”巴tanha)、“饿鬼爱”,从佛法出世间法看,应属于有染污的贪爱,是欲界贪爱(“欲贪”)中最基本、最强烈的,儒家说:“食色性也”,认为饮食男女之欲皆人性本具的需求。《四十二章经》佛言: 爱欲莫甚于色,色之为欲,其大无外。

此色欲,指性的欲望。人类的性爱,主要由对方的色(整体形象)、形貌、威仪(举止)姿态、言语音声、皮肤细滑、人相(异性性征)引起,称“六欲”,不出色声香味触法六尘的范围。《舍利弗阿毗昙论》卷十九说,男女喜欢欣赏异性的身体、形、相、服饰、欲、音声、璎珞(装饰品),想与所爱的异性交合取乐,名“七共染”。男女交合、接受对方的澡浴衣服按摩、共言说戏笑、互相凝视、忆念曾与对方共事娱乐、于障外闻异性音声歌舞啼哭、见别的男女共相戏耍娱乐而生起爱欲,名“七欲染”。

人类的性爱具生物性和社会性,可分为生理、感觉、心灵或精神三个层次,不仅由喜爱对方的容貌、风度和性感而产生,往往出于心灵、精神的需要,出于或包含有对对方心灵美的喜爱、欣赏、爱慕,和在相互关系中、共同生活中形成的感情。《楞严经》卷四谓“同想成爱”——心意的一致产生爱,又说:

汝爱我心,我怜汝色,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缠缚。

或曰人类的爱情是性爱与情爱、灵与肉的结合。作为在有发达文化的社会生活中产生的男女情爱、夫妻之爱,因为具有了复杂的社会、文化内容,性质也颇复杂,一般既是朋友、亲人,又是情侣,其爱情不仅是纯粹的性爱,其中往往包含南传《法句》212-216偈中列出的五种爱中的朋友之间的友爱(pema),乃至类似于有血缘关系的亲人之间的亲情之爱(peya)、父母对子女的慈爱(sneha)。这几种爱,经论中一般不列为染污爱或贪。

一般而言,人,特别是现代人的爱情中,确有非染污爱之成分,爱情被世人歌颂为崇高美好甚而神圣的感情,裴多斐诗云:“生命诚可爱,爱情价更高。”但爱情毕竟以具有渴爱性、占有欲的性爱为基础,故难免带有或多或少的污染性。佛典中一般将夫妻之间的爱归于贪爱,如《俱舍论》卷四云:“有染谓贪,如爱妻子等”。贪爱,终以我爱为本,一般来说不超出“因为跟他(她)在一起使我感到快乐幸福,所以我爱他(她)”的圈套。爱别人的实质和前提是爱自己。爱对方,无不是想得到对方的回爱,以驱除自己的孤独寂寞感,发泄自己的爱欲、性欲。但丁语云:“爱情不允许任何被爱的人不爱。”恩格斯说,性爱从本质上来说是自私的、排他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大师罗杰斯指出:通常所说“我爱你”这句话的背后,其实是“我需要你,我要占有你,你必须爱我……”,虽然在说爱,这爱实在是一种暴力。更何况不少人的爱情和婚姻只是爱美貌,或爱金钱权利,实为一种交易。 贪爱的特性及恶果

据经论所说,有染污的贪爱大略有六种特性:

1、有待,谓爱的需求必须依赖一定的条件。如称心可意的对象、得到对方的回爱,方能满足。但你爱他(她)不一定他(她)就爱你,得不到回爱的单恋是一种苦刑。即双方互爱,也多有因家庭、社会等原因而不能遂愿者,这对双方会成为最大的不幸。痴男怨女,情天恨海,演不完恩恩怨怨,所谓“费长房缩不尽相思地,女娲氏补不完离恨天。”元好问曲云:“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古来有情人不成眷属而杀身殉情者,不知有几何。

2、无常。爱既然依赖一定的条件才会有,便具有一切因缘所生有为法必然无常坏灭的本性,既有男欢女爱,必有爱别离苦,纵有情人终成眷属,也免不了争吵、情变失恋及生离死别之苦,山盟海誓“爱你到永远”,到头来没有不分手的。《长阿含经》卷三佛谓“恩爱无常,合会有离”。《佛说五无反复经》云:

我之夫妇,譬如飞鸟,暮栖高树,同共止宿,须臾之间,及明早起,各自飞去,行求以食。有缘则合,无缘则离。

俗话说:“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来时各自飞。”情变之事,历来习见不鲜,当今更为普遍。专家说:人类大脑中激发爱情的化学物质,在男女结合36个月之后便会耗尽。男子的情欲尤其具有冲动性、不稳定性。当今西方国家,两对情人中,就有一对分手,台湾的离婚率

也已超过三分之一。

3、增长,谓贪爱会像植物生长一样生长、繁殖、增多,并产生种子,形成难以摆脱的贪爱习气。《长阿含经》卷三佛谓“恋着恩爱,无有知足。”《生经》卷一佛言:

设习爱欲事,恩爱转增长,譬如饮咸水,终不能止渴。

贪爱的满足,也如饮酒吸毒,会形成对所爱者强烈的依赖性,失去各自的独立性,并对对方的爱永远也不感满足。 4、生苦,谓贪爱必然产生痛苦。《中阿含经》卷五九《爱生经》佛言:

若爱生时,便生愁戚啼哭、忧苦烦惋、懊恼。

哪对爱侣、夫妻,也免不了因爱而思念、怨恨、猜疑、误会、忧虑、焦急、悲伤等苦,有人将爱情比喻为一颗酸、甜、苦、辣诸味俱备的怪味豆。

5、生憎,谓贪爱能甚至必然产生与之相反的憎恨。南传《增支部》经有云:

爱可生爱,亦可生憎;憎能生爱,亦能生憎。

《维摩经僧肇注》说“有所爱必有所憎”。爱情心理学发现:相爱者之间的嫉恨与爱情的深度成正比。情人之间,爱得越是深,在悖逆、情变时也就恨得越深,由此而发生的情杀案件时有所闻。情人们往往称对方为“怨家”,意味与爱同时有一种难以摆脱的怨仇心理。星云大师《谈情说爱》说:

爱与恨是对难兄难弟,几乎常形影不离,爱得不好,会成为恨。

爱憎之间的这种滑稽的互变关系,乃由“凡有对法不相舍离”(互为矛盾对立关系的双方不得相离)的缘起法则所决定。爱、憎既然是对立面的统一,便互相依存不得分离,爱不得回报、满足时,便会转化为恨。

6、非自在,谓不由自己作主,其力量非常巨大。男女之间的爱情,多被一种外在的力量所驱迫,类似心理疾病中的强迫症,属南传佛教所谓“异熟心”,只好解释为宿世的业报,情人们往往称对方为“前世的怨家”,或称所恋的女子“是你前世的妈”。恋爱中人不由自主的被对方吸引,会出现近于幻觉性的思念情绪,心灵颤栗、恐慌、羞涩、急盼,陷入强烈的、无理智的恍惚中。失恋时则不由自主地痛苦、失眠、忿恨。正如许地山《覆诵幼》感叹:“是

爱是憎,本容不得你做主。”

贪爱,被作为佛陀四圣谛中“集谛”的主要内容,四谛又称“爱非爱缘起”,断除生死之根贪爱,证得涅盘,是佛陀四谛中“灭谛”的内容。贪爱所产生的恶果大略有:

1、贪爱令人热恼不安。爱使人失去内心的平静,热恋中人爱火烧心,往往寝食难安,佛典中因称爱欲为“欲火”。

2、爱欲蒙蔽慧眼,令人不能见到真理。《四十二章经》佛言谓“人怀爱欲不见道”,如以手搅动澄水,不能映现面影。爱情学家说:热恋中人常失去大部分的判断能力,爱的火焰使人看不到对方的缺点。

3、由爱造业,因业受报。因贪爱偷情、邪淫、施暴、争斗、谋杀,为爱而导致家庭不和、朋友反目,乃至为爱而偷盗、抢劫、贪污、受贿、诈骗,因此破财丢官、身败名裂、身陷囹圄、丧命失国,是从古及今上演不完的人间活剧。

4、贪爱、淫欲障碍禅定、神通,使人难以开发出潜在的功能。经论中说,深入色界、无色界正定的前提,是离欲,天眼等神通唯离欲人得。

5、贪爱的最大恶果,是使人陷溺于三界六道的生死流转而不得解脱自在。从十二因缘看,因爱而有“取”(追求),因取而“有”(生于三界的业因),因有而“生”(在三界六道中受生),被动地禀受某种生命形态。因生,必然免不了老死忧悲愁叹等种种痛苦。男女情爱、性爱,尤为来世再生于欲界的直接原因。经论说,人之出生,系由在未生前的“中阴”境见未来父母交合起“倒想”而入母胎。一个几十年天天离不开男欢女爱、爱欲成习的人,不会因肉体的死亡便嘎然断了爱欲,由此再生,乃属必然。《大乘本生心地观经》卷六偈云:

世间男女互贪求,皆由乐着诸色欲,人、天由此故缠缚,堕坠三涂黑暗中。

从超出生死证得涅盘的角度,佛教力说贪爱的危害,唤醒众生如实认识贪爱的过患。断绝爱根,自然成为佛教所强调的灭苦解脱、超出生死的道要。《分别圣谛经》佛言:

若有不爱妻子、奴婢、给使、眷属、田地、屋宅、店肆、出息、财物,不为所作业,彼若解脱,不染不着,断舍吐尽,无欲、灭、止、没者,是名苦灭。

谓断绝对妻儿家宅财物等的贪爱,完全止息贪爱的扰动,则永远灭尽生老病死等诸苦,获得解脱。佛教因此宣说出家修道的优越性,大乘则强调对贪爱的如实了知及以智慧转化。《大般涅盘经》卷二三说:对贪爱的过患和实性若不能如实了知,则必被贪爱所害;若能了知,则贪爱无能为力。 爱的正面作用及佛教婚姻伦理

贪爱虽然有害,但作为由爱而生的人类,也依爱而存,离不了爱之营养。现代心理学、医

学研究发现,爱情与人的身心健康关系至大,能促进性激素的分泌,能减低压力、焦躁,提高免疫力,化解矛盾,增加生活乐趣,有益身心健康。生活在婚姻美满、夫妻和睦的家庭中的人,患癌症者要比生活在婚姻不幸或暴力家庭中的人至少要少50%,爱情不幸福的人患心脏病的可能性要比爱情生活幸福的人高出10倍,缺乏爱情的人比起有美好爱情的同龄人,患抑郁症、失眠等心理疾病的危险,起码要大50%。夫妻不和、经常争吵,互相嫌弃敌视,体内会分泌出有害物质,丈夫易患高血压、溃疡病或冠心病,妻子易患食道癌、乳腺癌等疾病。日本学者调查发现:离婚者比有美满婚姻生活的人平均寿命要短,男的平均短12岁,女的平均短5岁。缺乏爱情和性激素者,容易性情异常,表现出执拗、猜忌、阴险等病态人格。爱心疗法、婚姻疗法,成为一种重要的心理治疗方法。

大概见及于此,佛教对人间男女、夫妻间的爱情、婚姻,并非一味否定。《杂阿含经》卷三六佛谓“贞祥贤良妻,居家善知识。”《别译杂阿含经》卷十二佛称“妻为最亲友”,说夫妻应“异体同心”。佛陀并非劝所有的人出家断爱,而教导善生、玉耶女等在家弟子恪尽人道。《给孤长者女得度因缘经》说长者女善无独要求出家,佛陀不许,令她嫁给信奉外道的牛授童子,感化夫家多人令入正道。大乘《惟日杂难经》一方面说“有妇不得佛道”,教诫菩萨“见妻子当如见冤家,意莫随贪爱”,一方面又说菩萨若具四种因缘,也可娶妻结婚:一者“宿命同福”,享受前世共同创造的福报;二者“毕罪”,酬偿宿债;三者“应当共生男女”,有共同生子女的业报;四者“黠人娶妇疾得道”,有智慧者的婚姻是快速得道的助缘。

大乘、密乘还以爱情、婚姻为菩萨随顺众生而度化的重要“方便”。《大乘方便经》中,佛陀自言他宿世曾为树提梵志,常修梵行,清净离欲,然被一女子钟情,贪恋不舍,树提乃以悲愍心遂其所愿,与之成婚,经十二年,还复出家,命终上生于梵天。佛言:

我于尔时为彼女欲暂起悲心,即得超越十百千劫生死之苦。

《华严经》卷七五释迦瞿波女自述前生曾为居士女妙德,极其爱恋行菩萨道的威德主太子(释迦佛前身),情愿为爱情受一切苦、舍弃一切,不求豪富及五欲乐,只愿与所爱者共同修行,释迦瞿波女因此爱情,满足所愿,生多功德,偈云:

虽以爱染心,供养彼佛子,二百五十劫,不堕三恶趣。

是则对菩萨行者及其菩提心的爱情,即便掺杂染心,也是一种修行了,其功德比严持五戒还要大得多。

对于夫妻之间的伦理法则,佛陀颇有开示。《增一阿含经》卷五十佛陀教人应“贞廉自守,一妻一妇,慈心不怒”,主张一夫一妻制。佛教戒律以“不邪淫”为在家佛徒必守的五戒之三,不邪淫,用现代汉语来讲即不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具体指不侵犯属于他、为他所护(未成年男女)的异性,不非时(经期、孕期等)、非处(男女性器之外的地方及寺庙、公众场所等处)交合。《长阿含经·善生经》佛教导青年善生:尽到夫妻之间的伦理责任,为每天应礼拜的六方之一。丈夫应“敬妻”、“怜念妻子”,妻子应“爱念夫主”、“重爱敬夫”、“恭敬于

佛法 恋爱篇八
《佛法求婚姻有诀窍》

向佛菩萨求婚姻有诀窍

按:不少朋友通过向佛菩萨求婚姻而如愿以偿,但也有不少朋友精进念咒求婚姻却一直没有如愿,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愿力、因缘、业力对婚姻都有影响,向佛菩萨求婚姻,有诀窍!究竟是什么诀窍呢?本文就专门解答这个问题。其实,原理还是:大愿力改变前生注定事!

一、愿力、因缘、业力对婚姻的影响

1.愿力对婚姻的影响

这个只是你顺便说说,这个到了愿力成熟,就真的会障碍你结不了婚,很奇怪的,愿力就是这么不可思议。现在你结不了婚,即便是后悔以前发过这一类的誓愿,也很难改变。

当然还有部分人可能是前世前生发愿,希望自己多少生多少世都不结婚,精进修行佛法,或者其它原因发愿多生多世不结婚。结果到了现在又后悔了,看到人家结婚,心里就犯痒痒。但是因为愿力的遮止,你即便付出各种努力,也很难成婚。

还有部分人,喜欢别人就发愿要和别人生生世世在一起,结果到了现世,喜欢的人变成了丑八怪,或者穷人,由于愿力使然,虽然在一起,又是觉得不如意;或者对方生到畜生道地狱道饿鬼道,由于愿力,也就投生去三恶道与对方相会。所以发愿不谨慎,是很危险的。很多前世的愿望到了现世变成现实,却未必是现世想要的;现世当中所发的愿,到了来世,也未必是来世所想要的。

所以大家要知到,誓愿不可轻易发出,一定要想清楚,然后再发愿。如果一定要发愿和对方在一起,最起码也要发愿共同投生在可以闻修佛法的人道,共同精进修学佛法,共趣菩提,或者发愿在极乐佛国再相会。总之,发愿一定要谨慎。

2.因缘对婚姻的影响

人际之间的各种眷属关系,无外乎报恩报怨讨债还债,所谓善缘恶缘,无缘不聚。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宿世中善缘结的不够深广,到了现实,能够有缘和你成为夫妻的对象自然就很少,甚至没有。所以大家想到,佛法教育大家要广结善缘,利益一切人天大众。大家看那个《白蛇传》,知道那个许仙宿世中放生一条白蛇,这个白蛇就是后来的白娘子。还有《因果实报

录》记载的:某女前世为男子时做土匪,欺男霸女,抢夺钱财,无恶不作,但是也有一次偶然可怜一个小孩布施钱财给他。由于这个因缘,现世中这个土匪投生为女子后多次被人强暴,并且家中的财物屡屡被抢劫,以偿还前世自己做土匪时欺男霸女抢夺钱财的债务。但是她却得到一个十分疼爱自己,无论怎样都对自己不弃不离的丈夫,他的这个丈夫是谁呢,妙法和尚开示说,她的丈夫就是前世做土匪时偶发善心布施给钱财的那个小男孩。这就是一个善缘。 所以婚姻本身也是要看缘份的,你以前没有结下那个善缘,不管你是求婚姻也好,还是求其他的亲属朋友关系,都是不可能。或者结下了恶缘,现在到了一起,不但不幸福,互相暴力相对,而且妻子杀丈夫,丈夫杀妻子。比如网络上前段时间流传一则因果故事,说是某位男子前世中修补房子,堵住了老鼠洞,一只老鼠被堵死在里面,现世中这老鼠投生人道成为一个女子,就偏偏嫁给了这个堵老鼠洞的男子。幸好这个男子现世中是学佛的,天天念观世音菩萨。后来菩萨出来帮助他化解这件事,对他说:“这只老鼠前世住在你家里吃你家里的粮食,等于是你家里养着它,所以现世中先嫁给你报恩还债,后来由于你堵死它的恶因,不久将会在无意之中杀死你,就像你前世之中也是无意之中杀死它一样。”因此,今天大家看到社会上有的夫妻互敬互爱,有的互杀互害,都是有因缘的。佛法教育大家放生、施食、施财、印经、做种种利益众生的行为,这中间本来就包括了让大家广结善缘。所以,平时大家张口闭口都讲缘分,你要懂得种善因才能结善缘,而且最好是结清净的因缘,结能够然大家得到究竟解脱的因缘。

3.业力对婚姻的影响

《华严经》云:邪淫之罪,亦令众生堕三恶道中,若生人中,以余业故,得两种果报:一者妻不贞良,二者不得如意眷属。所以一般婚姻方面的业力障碍,十之八九和宿世现世当中造作邪淫罪业,处理男女关系不当,有直接的关系:宿世中充当第三者破坏他人家庭的,现世中自己的配偶家庭也会被第三者占有破坏;宿世中挑拨离散他人眷属的,令他人孤独没有伴侣的,现世中自己要么找不到伴侣,要么有伴侣被人离散;宿世中淫污他人伴侣的,现世中他的伴侣也会被人淫污。佛法讲:纵经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聚会时,果报还自受。所

以今天社会上婚外恋、一夜情、偷情邪淫、种种不齿行为,自以为时髦摩登,到了将来受报应时,又是痛苦流涕。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转自学佛网:

二、大愿力改变前生注定事,向佛菩萨求婚姻有诀窍 净空法师开示——

问: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弟子可向观世音菩萨祈求婚姻吗?姻缘真的是前生注定的吗?

(净空法师)答:是!是前生注定的。观世音菩萨有求必应,可以去祈求。但是有的时候求不应,为什么?非理,不如法,观音菩萨不管你。如果你真正,你是个男生,希望娶到一个好太太,能像文王的夫人太姒一样,将来能够生出圣贤人。不但是荣宗耀祖,而且能够帮助社会安定,帮助世界和平,那观音菩萨就会帮你忙。你没有这种大愿心,菩萨不会管你的,那你就宿世的缘分是什么样的。夫妻是缘,有报恩的,恩爱夫妻;有报怨的,报怨的时候,结婚之后永远不会和睦,会给你带来家庭纠纷;有讨债的,有还债的,总是四种缘。只有懂得佛法的人,无论是哪一种缘,都把它转成法缘,大家在一起学佛,一起共修。过去不善的缘化解了,善的缘也转变成法缘,这个好!现在在家学佛的同修,有几个人懂这个道理? 如果真懂这个道理,学佛同修家庭决定是和睦的,六和敬的家庭。那佛法在这个社会,形象就不一样了,学佛的人家庭真的是美满,这就是弘扬佛法,这就是利益众生。如果学佛的人还是争名夺利,还是自私自利,不但戒律不能持,十善也做不到,这就错了。这样学佛依旧随业流转,灾难来的时候还是不能避免,为什么?你不是真学佛,挂着佛的招牌,没有认真学佛。我们现在把这个事情,学佛的事情搞清楚,搞明白了。出家为什么沙弥律仪做不到,在家十善业道做不到,从前人何以能做到?现在为什么做不到?我们研究总结的是,从前人有家庭教育的根,所以他容易做到,现在人没有了。二十几岁、三十几岁接触佛法,他不善的习气已经养成,断不了,所以都不是认真学。认真学佛,在缘上,佛法是教育,认真学就是天天听课,天天进讲堂,天天学习

现在佛教的环境,寺庙现在是很多,没有教学,都是法会、经忏佛事,这个不行,这个没有用处。法会是像学校里面举行一个活动,活动的根还是教学。譬如一个学期举行一、两次学生成绩展览,这就像法会一样,你平常没有真正修功,那个展览是假的,不是真的,不起作用。这个一定要知道!我们道场有一点点小的感应,是长年讲经,天天不中断。我们拿累积的功德,在三时系念做为超度的根本依据。你没有这么多人平常的修功,这个超度效果就很

薄弱。这个事实有几个人能懂得?有几个人明了?凡事都有理,有理必有事,理事搞清楚,你怀疑就没有了

从求妻的过程分析愿力的可怕--再论求妻

佛门中修习中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发愿,我们知道善愿会结善果,但往往忽视恶愿也会结恶果!要知道“一切唯心所造、唯识所变”,心造万物,要以发愿来完成的!因愿而结果,大家可能在佛经讲述中听到,在实际生活中或许由于疏忽而未能用心体会,体现在生活中我们容易发随口愿,体现在求妻中往往出现一个极大极普遍的现象,就是求妻求夫因被感情冲昏头脑,在发愿祈求过程中专指与某人合合,其实这是万万不能的,其后果也是很可怕的!!!求妻求夫既然要求佛菩萨加被,就应该相信佛菩萨,就应该要让佛菩萨来安排!--这一点极为关键!否则我们会因为我们的发愿而受到愿力的惩罚!

我与大家一样,在青少年时代,见到一个爱一个,都希望会成,如果不会成,自己当时又很喜欢,就发愿要诵经多少,做善事多少,求与某人合合!以致于常让无聊的感情折磨!在96年左右,我读大学时,暗恋一位校友,少年时的感情冲动,认为她是最好的,于是就发愿要诵经多少,做善事多少,求与某人合合!还为她去拜山,甚至还以此相要挟,对佛菩萨说,如果不能成我学佛信心会大受打击。虽然感性上冲动,但理性上还是有抵抗!后来我们见面了,没谈就拜拜了!当时发的愿在98年底就开始结果了。当时那女子分配到我单位,我又开始冲动了,明知不适合,但竟然还行动,还好那女子拒绝,因为她有男朋友!其实那女子的性格等各方面都不适合我!过了两年,那女子被他男朋友抛弃了!我在思考,如果不是我被感情冲昏头脑,乱发愿,可能也不会换来98年的无聊的感情冲击!

99年,我遇到一位女子,家里经济条件很好,拥有近千万家产,人长得很漂亮,据称在我这个市里难以看到如此漂亮的女子!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恋爱!这时我又开始昏了!又发愿,认为她是最好的!还是求妻几步骤一直发愿!当时不到两星期也就拜拜了!但我的愿力还在呀!2000年,她女子竟然千方百计要接近我,因为她认为我最好!我当时也起了不是很好的念头。当年5月,我们又开始谈了,不过算卦是不成的!结果又不到两个月又要拜拜。可能是愿力的缘故,分手搞得屡分屡合,屡合屡分,苦不堪言!但当时我成熟了,在择偶中也比较理性化!我一直告诉菩萨能成则快成,不能成快分手,并忏悔自己乱发的愿!在好几次合,好几次分的无聊过程中才得以如意!这两个例子,使我不禁分析发愿的可怕!因为我其他对象过的三个女子都没有这样,为什么这两个发愿的女子会出现分又合,合又分!难道是愿力的结果,太可怕了!因为事实上这两个女子现在分析起来根本不适合我,一旦成了,留下的就仅有人生的痛苦了!修道根本谈不上,工作事业也是渺茫无期!最后我求妻就不再专指某人,而是提出标准,让佛菩萨来安排,来牵线!结果证明佛菩萨是一定可以依托信任的人,他老人家安排的是我做梦也不敢想的!

我也不知道我当时无聊的发愿是否会延续到下辈子,到时那不确定因素我们难以把握!希望不理智的发愿不会让我下一世堕落!

所以,我真心地劝告大家,求妻求夫一定不要专指某人乱发愿,既伤害了他(她),更伤害了我们自己!要制定标准,把一切交付给佛菩萨--没有比这样保险的了!

以此类推,在生活在我们也不要乱发毒誓,要知道只要有种子就会结果,仅要是愿,不管善恶,都会缘聚的!

佛法 恋爱篇九
《佛教如何看待男女情欲》

佛教如何看待男女情欲(上)

2011-12-07 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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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说:欲为生死之根本,多欲疲劳,少欲无为。

因爱欲而生三界,轮回六道之生死。

告子说,食色,性也。

说明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就是饮食男女,饮食是维持肉体生命的存在所必须,而男女欲爱则是维持人类种族延续的必要活动,这里所称的男女是指单纯的男女肉体上的欲爱(即性爱)而言(相似于弗洛伊德之男女性爱观点)。

本文所探讨的情欲问题则范围较广,本文所说的情欲包括身淫与心淫两方面,宗教统称为淫欲,身淫是指肉体的欲爱(即性行为),而心淫则是指内心对肉体欲爱的渴求(比如《圣经》说,一个男人心里对一位陌生女子产生爱慕,皆属淫欲。)。

由于宗教很少公开深入讨论淫欲方面的问题,而大多只叫人要节欲,大多数人对淫欲方面的问题了解不够,因此产生很多令人觉得奇怪的事情。比如佛教很多学佛的居士很害怕与他(她)另一半做“那件事”,他(她)们害怕做“那件事”会对佛菩萨不恭敬,有些人做“那件事”后的第二天就不敢上佛堂。还有很多人认为做“那件事”会影响修行,有些人因此不敢结婚,有些夫妻学佛以后就变成“道友”,完全没有夫妻的样子。像这些事情使很多人困惑不已。还有些年轻人认为佛教要人放弃情欲,那谈恋爱岂不是罪过?要结婚就不要学佛,有这种误解的人还不少。尤其有些人说若不出家不断男女性爱,学佛不会有成就,这也使很多在家居士不愿学佛。

然而,学佛就要放弃夫妻关系?有情欲关系学佛就不会有成就吗?要学佛有成就一定要出家吗?这些问题要彻底了解好像不很容易,在本文中以自己对佛法粗浅的认识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给大家做参考,若有不正确请各位读者指正。

古今中外世界很多宗教,包括佛教、天主教、印度教及中国的道教,几乎都主张禁欲或要求尽量节欲。

基督教主耶稣一生没有结婚,几乎是苦行的修行者,他们中有名的使徒约翰更明白主张:替天主工作的人一定要身心圣洁,不能染爱欲。到今日天主教的修女与神父都是禁欲的。所以童贞女在天主教得到了颂扬,而夏娃受到了诅咒!就是因为肉欲的错误!

道教自从汉朝末年以后就主张要修精气神,希望能修到羽化升天而名列仙班,他们认为有男女淫欲会损精气,因此要禁欲,至于道教中有些以男女性爱行“采补之术”者,那应属邪教(或者后来教义有所改变),应不是起初的正统道教思想。

印度现在还有很多清教徒,一生清心寡欲,长期埋没在雪山森林里苦行!

佛教的情欲只有在欲界存在,色界、无色界及各净土都没有情欲存在(情欲有欲不一样)。有男女淫欲(专指情欲)执着的众生就脱不出欲界,故佛教希望能做到没有情欲。佛教中告诉我们男女“成淫”的方式并不是只有性器官的接触,假如在欲界六层天之中,四天王天与忉利天男女行淫的方式与人间相同,但夜摩天则以男女“拥抱”成淫,兜率天以男女“执手”成淫,乐化天以男女“对面熟笑成淫”,到欲界第六层天(即他化自在天)则男女以“相视成淫”。他化自在天以上进入色界天就没有淫欲存在。我们可以看出忉利天以上的四层欲界天众生只有“心淫”没有“身淫”。佛教有句名言:“三界众生皆因淫欲而正性命”,也就是说有淫欲之心就会轮落三界之中

而不得解脱。

释尊为要众生速得解脱生死,超脱三界之轮回,故在大小乘诸经中,很多地方都强调或暗示“女色”对修行之障碍,例如在各部律中释迦牟尼佛再三强调,莫视女子,她们是毒蛇,能使你堕落。《增一阿含经》中,佛陀说“莫与女交通,亦莫共言语,有能远离者则离于八难。”在《长阿含经》中,阿难白佛言:“佛灭度后,诸女来受诲者当如之何?”佛言:“莫与相见,莫与共语。”阿难言:“设若相见,共语当如何?”佛言“当自检心”。又如《大宝经》:“我观一切千世界中,众生大怨,无过妻妾女色诸欲,于女色所缠縳故,于诸善法多生障碍。”,其他还有很多佛经论中都有诃责女色之言论,如在四十二章经中,有十九章说到女色与情欲的危害。

也许有人会觉得释尊似乎很轻视女性,其实不是这样,佛经中释尊会诃责女色的危害而少谈男色,最大原因是当时印度社会修行人绝大多数是男性,这一点由修行者之中有成就的大多数是男性(女性不是没有,但很少)可知。此外,以天生的生理条件而言,女性对男性的诱惑力的确是远大于男性对女性的诱惑力,基于这两个理由,释尊在当时对大部份的修行人强调女色的危害,目的只是要告诫修行的男众要随时提高警觉,不要掉入淫欲的陷井中,我相信没有轻贱女性的意思!在释尊心中,没有分别,分别的只有我们!佛只是告诉我们修行的要害,而不是轻视女性!《法华经》中,龙女八岁成佛,和释尊平等!说明女性在佛法面前是平等的!这是佛教超越其它一切宗教的伟大之处!

佛教如何看待男女情欲(中)

对今天的社会环境,佛经中释尊说到“女色”的危害其实就是为“淫欲”的危害,今天的社会由于人际接触频繁,人之思想开放,资讯广告发达等因素,使得同性恋俱乐部、星期五餐厅等在社会上到处可见,因此,除了以前女性诱惑男性外,今日男性诱惑女性、男性诱惑男性以及女性诱惑女性也都普遍存在,这些诱惑力对修行人的杀伤力所差无多,都是障碍修行的淫欲陷井。

释尊在《楞严经》中对阿难尊者开示:“云何摄心我名为戒,若诸六道众生其心不淫,则不随其生死相续,汝修三昧本出麈劳,淫心不除,麈不可出,纵有多智禅定现前,如不断淫必落魔道,上品魔王,中品魔民,下品魔女。魔亦有徒众,各各自谓成无上道,我灭度后,末法之中,多此魔民,炽盛世间广行贪淫,为善知识,令诸众生落爱见坑,失菩提路。汝教世人修三摩地,先断淫心是名如来先佛世尊第一决定清净明诲。若不断淫修禅定者,如蒸砂石,欲成其饭,经百千劫只名热砂,何以故,此非饭本,砂石成故。汝以淫身求佛妙果,纵得妙悟,皆是淫根,根本成淫,轮回三途,必不能出。如来涅槃,何路修证。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于佛菩提斯可希冀。”这一段话是释尊对淫欲最详细的开示,我所以详细写下来,是希望大家要注意到今天社会上有些修行者或道场是否有这些问题?道场的指导者对“淫欲”之问题是否真正了解?是否有正法可以克服?下面来探讨这段话的意义。第一,释尊在此中所说的断淫是指正淫还是邪淫?这一点争议很多,很多修行者认为在家居士不断夫妻关系,修行不会有成就,这些人就是认为释尊所说断淫包括正淫及邪淫。我个人所了解应该是指断邪淫而言。但因为阿难是出家众,本当断正邪二淫,释尊在此经是对阿难所说,当然不会特别强调断邪淫。第二,此中释尊说断淫才有得菩提的希望,断淫的意义是指要断除男女或夫妻间的淫欲行为吗?我个人认为好像不是如此,释尊在这段话最后说“必使淫机、身心俱断,断性亦无„„”的真义是什么?我个人所了解,淫机的机就是机率,要使身淫心淫的机会都没有,那要怎样做才有可能?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消除无始以来的“淫业”,淫业不除,要“使淫机、身心俱断”那才是蒸砂成饭(不可能)。此外,什么是“断性亦无”的意义?我所了解是不要执著有淫欲之实性可断,淫欲本空无,没有体性,无可断者,只要不执着,若执着实有淫欲可断,则想得菩提希望渺茫。总结这一段话,我个人认为释尊教我们对淫欲的看法是:观淫欲如梦幻而不执着其有体性,要修行断除淫业,也要断邪淫。

佛教或一些自认要出离世间的宗教,其所以要禁止情欲,主要是情欲本身的诱惑力太大,使人产生“执着”的力量太大,人一旦着迷,不但脱不了轮回,甚至伤生害命,造下恶业,古今中外多少英雄豪杰帝王将相因女色而坠落,俗语说英雄难过美人关,何况一般凡人那能逃脱淫欲的关卡,各位也看看市面上的流行歌曲,十之八九是叙述情欲之事,可见情欲之事对人之影响力之大。因此,释尊为让人了脱生死,只好制戒劝人远离淫欲之诱惑,不

要贪着淫欲,应该节欲,但并不是教要“断”欲、禁欲。也许禁欲(如出家众自愿如此)对某些人修行较有帮助,但并非人皆如此,每个人因缘不同、愿亦不同,某些方法(如禁欲)对他不一定有好处。

要修行了脱生死能断除淫欲的诱惑当然是好,但这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尤其在淫欲陷井繁多的今日。人之所以为人,主要是淫欲业障所致。三界众生之所以会出现,归根到底就是因为“生存”欲望之存在,而到了欲界之人畜更执着,认为要以生殖繁衍个体才得以“生存”,为繁衍个体,“神识”就造出能使人快乐之性器官,以诱人行淫繁衍个体。很多动物行淫欲之目的纯粹只为生殖,但人类却随时行淫欲以“享乐”,淫欲之行为与愿望互相“熏染”,长时间就形成淫相(第六识之名色)与淫习(第八识之业种),淫业因此就形成,因此众生就轮回三界,淫业重者缘生三恶道(即畜生、饿鬼、地狱),轻者投生人界或天界(欲界各天)。

肉体爱欲之发生是源于脑下垂体的前叶受到某种刺激后分秘“激素”,这些激素刺激性器官产生性冲动,就会有淫欲发生。引起脑下垂体前叶产生激素的刺激主要是我们的五官接受外面“淫境”所引起,例如看到色情影片,听到淫的声音等。由潜意识“淫业”(来自淫习与淫相)使意根(大脑)作用亦会刺激脑下垂体产生淫欲。还有一些淫欲的原因好像与脑下垂体受刺激无关,例如在打坐中之性勃起产生性冲动,这好像是因为“气”行经性器官时不能顺利通过所引起。还有,好像健康的人长时间没有性行为亦会“满则溢”。身体衰弱、饥饿过度或者有某些特殊疾病之人亦不会有淫欲之行为这些有可能是纯粹的肉身问题。

由人之五官受到“淫境”之刺激产生淫欲,其原因是这些刺激到达第六识后,由于过去生的淫习与淫相引发对淫乐的记忆,由于过去的淫相引发对淫乐的记忆,因此会有淫欲之心产生。所以表面上肉体之爱欲是脑下垂体与性器官之共同作用,但本质上“淫业”是最重要之原因。另外一点情欲与性征系统(包括性腺、性器官、脑下垂体前叶腺等)及神识之间的关系也是我们所必须了解的,人之情欲与性征系统之发育情形有关,发育未到相当程度的孩童似乎情欲的现象很少,随着年龄增长,性征系统逐渐发育成熟,情欲的现象逐渐出现。年纪很小的孩童对“淫境”的染着似乎没有(理论上也许有一点),主要原因是他们尚没有发育成熟的器官可以用,要知道,众生的神识要有“根”(器官)才会有表达作用。据我个人所了解,人类性征系统之发育成熟过程,是被神识所操控,而不是基因的问题,当人初生,神识入胎就取“基因”(细胞的染色体内)中的记录制造性征器官,但只是准备未来使用而已,使用者是神识。人类为达到种族之繁衍及个体发育之双重行为,性征器官必须存在,但不能太早成熟以免影响个体之发育。当个体发育成熟到一定程度,性征器官也就发育差不多了,神识才有“根”可以表达淫欲。而神识之所以要表达淫欲就是无始以来在三界轮回对情欲快乐的贪着所致,也就是淫业的问题。

佛教如何看待男女情欲(下)

人的身体器官之所以有淫根(性征器官)以及人之所以有淫的欲望,主因是“淫业”,其与人的自主意识及外面的淫境三者共同造成淫之行为(身、口、意三淫业)。

世界上也有些人相爱相许,但不做“那一种事”,这只是心淫的层次,还是在三界轮回之中,只是层次高一点而已。

有情欲的业因才有人类的存在,若人皆断除淫欲的行为,人类很快会由世界消失,强行要学佛的人断淫欲行为似乎也不合理。对一个居士不能断淫欲行为,又想能学佛了生死是否有可能?是否有这种方便法门存在?答案在小乘是没有,在菩萨乘是有,而在密乘(金刚乘)更不是问题。著名的维摩诘经上说:“不断淫怒痴,而不与俱”。意思是淫怒痴之心亦源于自性,故不可断,但可以“转”。淫怒痴可以面对,但不要执着起贪爱之心。维摩诘居士的“不执着”观念对居士学佛者最为重要。要能面对世间各种善恶麈境不起执着,而不是断绝麈境、逃避而去面对。居士学佛者都要好好研读维摩诘经,并以他为修行、做人行事之榜样。维摩诘居士是个大菩萨,在释尊时化生在毗耶离(城市名)大城中,“虽为白衣,奉行沙门清净律行,虽处居家,不着三界,示有妻子,常修梵行,现有眷属,常乐远离,虽服宝饰而以相好严身,虽复饮食而以禅悦为味。若至博奕戏轧以度人,受诸异道不毁正信。虽名世典常乐佛法。”这些话是说维摩诘现居士身在世间,也有妻子眷属,也做一般人之事,如看各种书(包

括外道书籍)、戴装饰品等,但他内心不贪着这些事,最重要的是他一有机会就到处渡生。他说虽饮食而以禅悦为味,不是说他吃东西时还在做禅定,只是说他不贪着饮食之美味,而经常乐在禅悦之中。居士不像出家众面对较单纯的环境,居士一般有父母、妻子、儿女,要赚钱要做事,要面对长官、同事及各种复杂之人际问题,每天几乎都不离淫怒痴的各种境界。例如有些人为了全家的生计问题,不能不与他人上酒家应酬,去面对女色的诱惑。这时能不能免除“污染”就看是否能心不执着了。当然,这种不染的工夫说起来只有“不着”两个字,但做起来可不容易,但常下工夫可以减少“污染”的程度。把“不着”的工夫用于爱欲就是要不贪着淫欲之乐,尤其是在“重要关头”之时,否则,必落三界。这必须有工夫能做到“以大慈心”成就自己的眷属而自己不着淫乐,这是对高层次的修行者而言。对一般学佛之人,只要守五戒之淫戒,能不邪淫就很好了,不要想太多,否则会成障碍。当然,若有要做佛事者,事前“清净”一段时间有时候有必要,详情不在此谈论。佛教的根本思想十二因缘讲得很清楚:无明后有行,行后有识,识后有名色,名色然后有六入,六入(六种器官)然后有触,触后有受,受后有爱,爱后有取,然后有占有之事,接着就要有生老悲忧苦的结果。男女的爱情开始是双方接“触”以后,是否“来电”则接“受”对方而有“爱”情发生,然后才会决定嫁娶(取)并占“有”对方,以后就会有“生”活上柴米油盐及养子女问题。这些是“触”以后就决定是否“受”的问题,是自己愿不愿意,而不是该不该有爱情婚姻的问题。若愿意则生老悲忧苦(当然也包括一些小乐之果)之果就必须甘愿承受,不态后悔。双方若已决定承受婚姻之事,那就要双方相互照顾互相鼓励,在此生结善缘,使双方感情生活和谐。爱情也是一种很大的力量,能使人精神愉快充满活力。以因果来看,婚姻很多是过去生某些前因所衍生的果报,此生既现,则有怨要化解,有恩要了结,不要在此生生命结束时尚有遗憾而延续到来生。我们既已学佛,就要用佛经的智慧,要观世间一切如梦幻,我们既要进入爱情婚姻的梦中,就要以慈悲心抱着成就家庭而牺牲自己之心,成就短暂之美梦,使在时空交会的短暂中能发出家的光辉,那也是难能可贵的。但也不要忘记时常提醒自己,世间毕竟无常,婚姻爱情之乐也是短暂无常,再甜蜜也有破灭之时(最多在肉身死亡之时)。当肉身败亡后,彼此就不相识,就是识中留有爱,但又如何?只是潜意识的幻影而已,来生要再相见要相识,毕竟机会很少。

认为要真正能长久在一起,只有双方一起修习佛道,若双方皆能修成佛菩萨的“化身”,则永生永世彼此了知,那才是永远在一起。双方可以在无尽的明天共同出世间行菩萨道,这是永久的“爱侣”(并非一般的情爱),这才是究竟。也许认为很困难,但只要有恒心亦会有成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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