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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困难

2016-01-28 09:53:4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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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一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安徽省宿州市第二中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校办字[2010]78号

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由中央、省和市、县(区)按比例分担共同设立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市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占全市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为做好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民生[2010]15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要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和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我市范围内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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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750元。

(三)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完善资助运行机制,严格资金发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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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国家助学金管理的具体办法。建立专门档案,各班在资助工作完成后,将学生申请表、困难证明材料、认定评议过程资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以年级为单位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年度建档备查。

(一)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附件2)。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的认定流程

分班级、年级受理评议和汇总上报三个阶段:

以班级为单位,组成由班主任、班长、民主选举的学生代表6人(共8人)组成的认定评议小组,选举过程要有记录。评议小组受理学生申请,统计申请学生数字及时报至级部。

班级评审认定过程要有记录,认定评议小组成员要签字(附件

3),评议结果要在班级内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

在班级、年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由学校领导班子、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的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并将评审结果在学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的家庭经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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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学生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银行储蓄卡发放后,学生应签字确认(附件4)。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流程。

①学生提出申请;②学校组织国家助学金对象的评议认定工作;③学校填写《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拨付申请表》(附件5)、《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附件6)报教育、财政部门审批;④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国家助学金名单,通过银行卡方式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⑤国家助学金发放后,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应签字确认(附件7),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备查。

(四)国家助学金的管理。

学校应对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各年级、各班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不得将国家助学金打入饭卡或校园卡。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五)有关报表要求。

学校各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以及《宿州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明细表》报同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四、各级部、班级务必严格把关,确保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品学兼优、积极要求进取的贫困学生,确保国家助学金切实用于学生学习、生活开支。学校、级部、班主任将对受资助学生实施跟踪管理。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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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铺张浪费、学习态度明显变差,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学校将立即停止对其资助;凡在申请资助过程中缺乏诚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追回全部补助外,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第 5 页 共 5 页宿州二中 O一O年十二月十日 二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二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均 川 镇 高 级 小 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县教体局关于做好全省基础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专项检查迎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对2008年秋季—2011年秋季基础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自2008年秋季以来,我校先后为1207名贫困学生提供了食宿资助,共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768850元。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强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寄宿生生活费发放的工作步伐,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实施贫困生生活补助和免费使用教科书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为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一、广泛宣传发动:

我们首先认真学习了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利用学期开学初和召开的家长会及晨会广泛宣传农村义务教育“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和免费教科书的政策和意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严格操作程序

1、制定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实施制度。

2、组建了“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领导小组。

3、确定“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和对象。

“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范围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A、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

儿、含艾滋病孤儿); B、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C、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D、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E、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我校结合实际情况,区别不同贫困程度,每学期界定一次,不搞平均分配,不能优亲厚友,不搞轮流享受。

4、我校“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的运行程序。

A、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村委会核实的材料;B、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贫困学生数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资助条件确定学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C、公示无异后,学校组织受资助学生填写《义务教育贫困学生申请表》,建立资助学生档案,将受助学生名单及评审公示情况上报。

5、发放程序。

受助学生确定后,待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拨付到校后,制定发放花名册,将补助金一次发放到学生个人,受助学生和家长在发放花名册上签名。

三、各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发放情况如下:

2008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85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85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六年级81人,每生500元,七年级204人,每生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93500元。

2009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0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290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5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45000元。

2010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29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

贫困生29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60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174600元。

2011年秋上级下达我校贫困生指标341人,我校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贫困生341人,每人及时足额发放贫困生活补助费750元,共计发放总金额 元。

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有待改进的方面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我校此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我校贫困学生较多,但由于补助名额有限,还有一部分贫困学生却得不到补助。

二少数群众见利相争,给贫困学生评审认定工作正常开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

三是有些学生不在校寄宿,但是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却不能享受补助。 四是“两免”和“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家喻户晓”还不够,要做到“人人皆知”,努力形成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局面。

均川镇高级小学

2011年9月20日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三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汇报

一、关于高校资助工作总体情况

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具有重大意义。我省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项中心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资助政策落到实处,全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把学生资助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抓紧抓好

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委、省政府历来对贫困学生资助高度重视,特别是新资助政策体系实行以后,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对资助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强调要将资助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的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相关政策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这一惠民工程得以顺利实施,并相继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资助政策和措施。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我厅与中国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部门紧密配合,积极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等各项资助工作。各高等学校也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困难多任务重时间短的情况下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保证了每一个家庭困难学生都能按时入学。

二是建立健全机构,严格管理规程,深入细致地做好资助工作。为切实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省教育厅成立了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专门负责全省学生助学工作。各高校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都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各高校普遍成立了由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校级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了由校领导直接负责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安排了所需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也成立了本市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其配足了人员、提供了办公场所,在全省逐步形成了省、市和高校三级较为完备的工作格局,为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各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深入透彻学习新政策新办法,并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了本校、本地与国家资助政策相配套的制度,严格各项工作管理规程,努力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资助工作涉及面广,关系到学生的根本利益。为确保资助工作公平、公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我们先后出台了《山西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山西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意见》、《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资助工作的实施办法,对各项资助的政策措施、资金来源、管理办法等做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资助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建立和逐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普通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同时各高校还普遍开通了“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入学。

一是认真实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助学贷款是高校学生资助的主要渠道,具有资助和育人双重功效,近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大力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首先明确了工作思路。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银监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为成员的“山西省利用开行教育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我省高校办学层次规模、生源条件和就业率等因素差别较大的实际,确定了分批稳步拓展贷款覆盖面的工作思路。其次完善了工作机制。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在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立了我省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延伸模式,即贷款风险由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三家分担,同时建立风险金返还奖励机制。确立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与高校学贷中心两级管理操作平台,国家开发银行委托两级平台进行贷款管理与操作,银行、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高校各负其责分工合作,从而形成了银行、省助贷中心、高校和困难学生“四位一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新模式。第三加强了信息化管理。信息化管理是保障资助数据时效性、规范性、安全性的有效途径。随着贷款规模的大幅增长,为加强管理能力和提高管理质量,我们重点建设了高校学生资助网络管理系统。新学年将使用管理系统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审批工作。此外,为推动助学贷款工作,充分调动高校的积极性,我们每年都要在全省教育工作会议上对助学贷款工作做得好的学校和地市进行表彰奖励。据统计,新机制以来,全省已累计发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5.75亿元,累计贷款学生12.6万人次。平均每学年贷款额度约1.15亿元,贷款人数约25000人。据不完全统计,我省国家助学贷款已还款总额已达到1.65亿元,已还款总人数约35000人。

二是积极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实施后,省政府很重视,每年都及时将省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为确保公平,认真开展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我们根据我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的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等实际情况对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名额进行了分配,并对各高校评审过程中的推荐、选举、审核、认定、公示、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了更加明确和细致的规定,确保评审结果真实、可靠。2007-2008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46人,发放金额共计677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3689人,发放金额共计678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256万元,省级资金2401.2万元,市级资金129.8万元。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98390人,发放金额共计1972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2508万元,省级资金6827.9万元,市级资金386.2万元

2008-2009学年,我省获国家奖学金学生共836人,发放金额共计669万元,全部为中央资金。获励志奖学金学生共14534人,发放金额共计726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535.2万元,省级资金2575.1万元,市级资金156.7万元。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106800人,发放金额共计213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540万元,省级资金7372万元,市级资金448万元。

三是积极开展学校资助工作。各高校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新资助政策体系为基础,结合学校自身情况积极探索资助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实际工作中进一步创新了资助方法和机制。除了将国家的专项资金用于资助体系中相应的资助项目外,学校通过自筹资金、积极争取企业资助等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设立资助项目,并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近几年,我省高校每年校内用于学生资助的资金达4000多万元。此外,学校还通过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减免学杂费等多种途径,为困难学生减轻求学压力,同时也培养了他们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的优秀人格。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高校每年减免学生学杂费约1050万,受益学生7000多人。仅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北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5所高校近两年来就合计减免学生学杂费470余万元。

四是建立“绿色通道”保障学生入学无忧。为使经济困难的新生不会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我省所有高校均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暂免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资助。各高校不断总结工作经验,逐步完善“绿色通道”实施办法,细化操作程序,做到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环节,确保“绿色通道”畅通无阻,使得近年来没有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入不了学。自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约有14000名学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

二、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情况

为全面贯彻《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

[2008]196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政策,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决定在继续实施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同时,2008年在我省逐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稳妥起见,我们首先在太原市清徐县、大同市浑源县、朔州市朔城区、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吕梁市中阳县、晋中市榆次区、临汾市曲沃县、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等11个县(市、区)进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

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和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的经验,我们在2008年出台了《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晋教财[2008]137号)。 该文件对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组织管理、贷款政策、工作安排进行了规定和要求。同时转发了《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要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紧急通知》(教财[2007]14号)和 《财政部 教育部 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两份文件。

为切实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在2008年8月召开多次会议研究协商,安排部署试点县(市、区)的工作任务,并组织进行了试点县(市、区)上报有关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培训工作。

8月中旬至9月中旬,省资助中心会同省开行客户三处相关工作人员赴9个试点县(市、区)进行工作座谈和现场指导,发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两千多份,并与当地县(市、区)政府和教育局以及代理结算行的相关领导进行了座谈,保障了我省生源地助学贷款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考虑到我省各试点县(市、区)实际情况及各试点县(市、区)资助中心的建议,2008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分两批发放。第一批于11月13日发放,第二批于11月27日发放。11个试点县(市、区)的7个试点县(市、区)大同市浑源县、忻州市神池县、阳泉市平定县、晋中市榆次区、运城市临猗县、长治市黎城县和晋城市高平市两批共计发放贷款256.59万元,共有457名家庭经济贫困生享受到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他4个试点县(市、区)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发放贷款。

经过各方共同努力,我省去年试点工作进展还比较顺利。多数试点县(市、区)教育局和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积极配合开展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虽然我省去年各试点贷款额度不多,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试点县(市、区)学生、家长及社会有关方面的普遍欢迎,为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今年5月,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在安徽省合肥市联合召开了2009年全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我省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积极落实会议精神,召集有关单位召开会议研究制定落实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工作方案,决定2009年在去年试点县的基础上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教育部把山西省列为今年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重点推进的六个省份之一,教育部资助中心领导对我省今年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非常关注,精心指导。

按照马主任的指导意见,省教育厅提出今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要做到七个到位,即:思想到位,宣传到位,县机构到位,摸底到位,贷款到位,督查到位,奖惩到位。这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召开了山西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会议

2、组织119个县(市、区)进行上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的“基层金融业务管理系统”的培训

3、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动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晋教财[2009]94号文件)

4、召开具体工作会议促进落实

5、加强督查和批评通报。

三、关于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情况

新资助政策体系的实行是促进教育公开和社会公正的有效举措,涉及到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了使所有的学生家长都能够了解和熟悉国家的这一惠民政策,我省下大力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使各项资助政策具体内容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所有考生不要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今年,突出抓了生源地信用贷款的宣传。一是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在召开各类会议和举办重大活动时,我们都要邀请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利用这个有利时机,在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开设专栏宣传相关国家资助政策,我们资助中心的负责同志专门到电视台进行宣传。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快捷的优势。在教育厅的门户网站公布了有关政策解答的热线电话,针对具体助贷政策、助贷流程和在受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均有专人负责在线或者电话解答。同时设立了“厅长信箱”栏目,多渠道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各地认真解决,通过及时反馈处理意见,进一步加深了学生和家长对助贷政策的了解。三是在每年给录取的新生寄发录取通知书附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印制了15万册《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指南》直接发放到全省119个县,由各县发放到学生手中。四是在省资助中心设立了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部宣传举报电话,同时要求各市、县设立同样的举报电话,解答有关政策咨询、接受和处理反映的问题。五是专门举行全省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协议签署仪式,扩大宣传影响。这些措施和办法,正在产生良好的宣传效果,使国家的资助政策越来越深入人心,受到社会普遍欢迎和好评。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四
《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总结》

杨阁老学校2011年度贫困生资助

工 作 总 结

做好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体现,是为人民谋利益、巩固教育成果的重要手段。2011学年度,在上级组织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我校高度重视贫困生助学工作,统一部署,认真贯彻上级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二免一补”政策,紧紧围绕贫困生助学工作的目标,以实施"免""补"工作为重点,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构建了贫困生助学工作体系,加大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做到了不让一名学生因为家庭贫困而影响学习,爱心助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现将2011学年度我校贫困生助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工作机构。

为了抓好扶贫助学工作,成立了扶贫济困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对贫困生的摸底工作,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明确助学思路,然后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

二、深入思考,认真总结,对全年贫困生助学工作的回顾。

2011学年度,有48名学生享受补贴,每人615元,共计金额29520.00元

1、规范操作流程,狠抓过程管理

① 对困难学生实施减免相关费用及实施补助的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经常性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一年来,我们实行资助活动公示、公开,增强资助工作透明度。公开、公正做好贫困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对助学金的发放,我们严格按制度办事,经过申请、评选、公示、审核确定等几个阶段,接受监督,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

②为了进一步规范操作流程,保证助困名额的确定、各个环节都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减免资助均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提出审请,班主任签字,校长审核盖章后,将贫困生档案资料建立专档,加大了资助面,避免多头资助,重复救助。

2、落实专项资金,狠抓好资金筹措

①规范“二免一补”减免工作,严格按上级文件要求对所属学生进行减免,将政府的温暖惠及到每一位学生。

②加大救助的争资、引资工作力度。坚持政府救助为主、社会捐赠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资金,逐步落实补助贫困学生的补助。广泛开展经常性助学筹资活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方面的积极作用。

3、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① 加大资助贫困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一方面开学初,学校通过专栏、新生入学须知以及利用会议向贫困生宣传国家、省和学校资助贫困生的政策、措施,让家长、学生、教职工对有关资助措施应知尽知。另一方面规范助学工作操作程序、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②救助资金要严格执行帐务管理制度,分配、使用和发放实行集体研究制度。严格规范程序,确保救助金发放规范,杜绝救助资金在发放过程中代签、代管、托管、隔期发放、滞留、截留、顶冒等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救助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贫因生资助是一项长期系统而艰巨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人

民满意教育的有效保证。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要想长期做好任重而道远。今后,我们要注意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宣传工作。助学贫困生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光靠几个人是无法做得最好的。因此,深入宣传,积极联系社会各界,发动社会力量,来帮助贫困家庭学生。

2、进一步做好贫困学生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做好贫困生助学工作是一件非常繁杂的事情,每学期需要随时注意数据的更新。

3、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贫困生助学工作除了给贫困家庭学生提供一定的物质保证外,还应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注意随时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在心理上给予他们正确的引导。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五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第11卷 第3期  2009年6月南 京 邮 电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JournalofNanjingUniversityofPostsandTelecommunications(SocialScience)Vol.11 No.3Sep.2009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

黄建龙,陈 雯

1

2

1.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处,江苏南京 210046

2.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江苏南京 

  摘 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当前高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入手,分析当前高校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科学、合理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深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加大勤工俭学力度、扩大资助范围,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感恩教育,健全资助工作的考评机制和跟踪机制的建议,以更好地实现资助政策的资助目标和教育功能。

关键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中图分类号:G46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420(2009)204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的资助工作。2007年5月国务院发布了《健全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业以及生活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和资助范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高瞻远瞩,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及时做出的一项造福当代、惠及子孙、影响深远的重大决策,是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民生实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证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支撑的具体措施。

如何更好地落实新资助政策体系,确保资助资源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分配,是我们每一个教育工作者,特别是资助工作者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  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普遍构建了以“奖、贷、助、补、

  收稿日期:2009206220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高

(校学生工作管理体系的系统性研究”07SJD710034)

。这是高校基于保证教

,培养国家需要的各类。

1.奖学金“奖”既有政府设立的国家助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定向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也有学校自行设立的各种奖学金,还有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各种专项奖学金,这是我国高等学校传统的激励和资助学生的方式。

2.助学贷款“贷”主要有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高校无息贷款三种形式,这是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目前影响面最大和实施最多的是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勤工助学“助”是指高校组织学生参加校内的助教、助研、助管、实验室、校办产业的生产活动和后勤服务及各项公益劳动,学生从中取得相应报酬的助学活动,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换取一定劳动报酬的资助方式。

4.特别困难补助“补”是指对大部分来自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补助,他们中的部分人在校的月收入(包括奖学金、开展勤工助学取得的收入和各种补贴)低于学校所在地区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准线。对此,国家、

学校拨出专款或专用物资给予

76南 京 邮 电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2009

补助,以保证这些学生的日常生活。

5.减免学费“减”是国家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的政策。具体减免办法由省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6.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制度是指对被普通高校录取、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入学费用的新生,一律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措施予以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政策,是“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要求的重要体现。

随着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面进一步扩大,并逐步形成了“以财政资助为保障、助学贷款为主体、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并举”的新局面。  二、区,各地收入水平、物价存在较大的差距,使得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与认定难以形成统一标准,这也严重困扰着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的开展。

最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方法缺乏可操作性。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的程序是学生递交认定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成立相关认定组织体系。然而在具体的认定评议过程中也存在着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得认定结果存在偏差,尤其是新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小组的作用难以得到发挥。

2.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待良性发展

首先,现有国家助学贷款属于政策性贷款,助学贷款业务中无担保人的特性与商业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不符,助学贷款本身的公益型与商业银行追求利润的本质相悖,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和影响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整体效果。其次,由于我国公民,致使违约风险增大、追讨困难等难题,,,直接影响了受益学生的数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待进一步推广和完善。目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仅在部分省市进行试点工作,而且各试点省市在具体的办理手续上还存在差异,这就需要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益范围,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理手续。

3.勤工助学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临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我国高校家庭,资助空间逐渐扩大,资助效果明显,但是,在实践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难度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各项资助政策能否真正落实、资助资源是否得到合理分配的重要基础。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首先要确定工作对象,即确定哪些学生是经济困难学生,而合理、科学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却是资助工作的主要难题之一。首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依据缺乏严密性和准确性。当前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只能凭学生填写的一张表格和学生家庭所在地或家长单位所开的困难证明。由于有些地方部分职能部门把关不严而开具的贫困证明使高校难以准确地掌握学生真实的家庭经济背景,现实中又缺乏进入每一个家庭进行经济情况调查的可能性,直接导致助学资金无法实现最优化的配置。

其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缺乏灵活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为学校所在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那些生源地遍布全国的普通高校来说,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地

高校勤工助学岗位范围窄、岗位少、供不应求现象普遍存在。教工工作时间和学生上课时间存在冲突,使得有限的岗位也难以得到统筹安排。不少高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多局限于简单、机械的体力劳动,导致很多学生认为勤工助学只是救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方式,就是充当学校的临时工,工作的“含智量”低导致有些学生自尊心受挫。事实上,大学生完全可以通过勤工助学把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具体实践中,巩固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实现专业学习—勤工助学—专业学习的良性循环。但是,极少勤工助学岗位真正与大学生的专业相关,符合其知识型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勤工助学的积极性。同时,对于校外的勤工助学活动,由于缺乏可监控性,学生的利益难以受到保障,许多高校不能有效挖掘社会资源,使得学生失去了进行社会锻炼的机会。

4.高校的资助力度有待提高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高校需从所收学费中提

 第3期            黄建龙等: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思考77

取一定比例用于资助困难学生。但是由于部分高校经费不足,很难真正足额提取经费用于资助困难学生;同时不少高校也很难争取到社会捐助。多方面的原因使得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除了享受政府层面的各种资助外,难以得到校内资助。

5.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缺失

部分贫困学生受到地区教育和生长环境等因素的影响,除物质贫乏外,还存在思想和心理的问题。虽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中不乏一些积极向上、自强不息的同学,但是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借贷不还,责任心弱,诚信缺失,组织纪律性不强,感恩意识薄弱。家庭经济困难使他们心灵深处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挫折感,从而导致自卑、抑郁、人际关系紧张以及自我封闭等一系列的心理问题,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学习、生活以及健康人格的形成。学校在关注他们的物质需求的同时,却相对地忽视了对他们进行思想道德和心理健康的教育。

6.缺乏资助工作的考评机制

资助工作的考评机制包括对学校资助工作的考核以及对受资助对象的考评,在资助工作中是否主动积极,用相应的奖、步提高,,对于资助工作的考评机制有待提高。同时,还要进一步跟踪调查和考核资助对象的资助金使用情况。

对新生的认定工作中,由于新入校生还缺乏现实消费和具体表现依据,我们可以在新生入校一段时间后,以现实的表现结合相关的证明并按照认定程序进行评议认定;对于在校生的认定,可以通过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和寝室同学等多个层面进行了解,这里的了解可以以专业或班级为单位召开评议小组,小组成员为同寝室同学或熟悉的同学,主要开展对学生的生活调查,可以从家庭基本情况、学生本人在校的伙食消费情况、通讯工具使用情况以及零食的消费、平时的衣着等方面进行评议。根据民主评议的结果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并实施动态管理。动态管理要求每年都认定一次,将个别因为家庭突遭变故而陷入经济困难的学生纳入档案库。

2.深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体系,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良性发展

与其他资助方式相比,助学贷款具有资助范围广、力度大的优点。,学生申———获贷学生的信用,而且与助学贷款政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行为密切相关。要细分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益相关方,明确各方的利益诉求与责任目标,构建有序的协同工作机制。从现实来看,国家助学贷款是资助困难学生的最好选择,因此要尽快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建立和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要依照教育和经济规律,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扩大经济困难学生贷款的比例和额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贷款政策的宣传,做好贷款学生的贷后管理,建立完善的助学贷款信用制度,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良性发展。

3.加大勤工助学力度,进一步拓宽勤工助学渠道

勤工助学是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获得报酬,从而达到既解决经济困难,又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高校既要充分地挖掘校内的勤工助学岗位,又要有“走出去,请进来“的思想,进一步拓展校外勤工助学活动。在岗位的安排上,大力开辟文化、技术型岗位,使之与教学、科研、社会相结合,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到教学、科研和社会工作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能力。同时,我们可以利用高校园区、大学城的有利环境,开设大学生勤工助学园地,整合资源,充分发挥环境优势,使勤工助学由劳

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  建议

1.科学、合理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

工作

新资助政策有效实施的关键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公开、公平、准确的认定。如何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标准,各校、甚至是各专业之间也难以做到统一,因此,科学、合理地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高校在制定认定办法时应坚持遵循民主评议和公开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一方面根据《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认定,另一方面在具体的认定过程中应把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我们可以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分为刚入校的新生的认定与在校的高年级学生的认定两类。在

78南 京 邮 电 大 学 学 报 (社 会 科 学 版)          2009

务型向智力型转变,提高勤工助学的“含智量”。

4.进一步完善各种奖、助学金和社会捐助工作,扩大资助范围

随着国家各种奖、助学金的设立和资助力度的加大,高校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评定各种奖、助学金和资助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协调的声音,存在着学生弄虚作假,评定或资助工作不够透明和公平、公开、公正的情况,致使有些资助资源没能得到最合理的配置。这种情况出现后,高校要确实根据国家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制度,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科学、合理地细化评定标准,使各种资助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高校在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应呼吁社会广泛参与,共同关注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问题,充分利用社会、企业、行业和校友资源,吸引他们到学校设立专项奖、助学金,鼓励教育捐助,扩大资助范围。

5.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范性,创新运作机制,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公

平有效的资助。同时,完善受助学生的跟踪体制,对于不能合理、正确使用资助金的学生,要及时有效地予以纠正指导,使各项资助政策真正发挥它的功能作用。参考文献:

[1]何会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思考[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

[2]门素梅,乔香兰,孙江辉,等.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问题探析[J].科教文汇,2006(9).

[3]丁阳.对高校贫困生资助措施的几点思考[J].中国地质教育,

2007(4).

[4]谭红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山东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5).

[5]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教科文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

司,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EB/

OL].[2007-07-12].p:.xszz.cee.edu.cn/show_ws.jsid=

心理健康教育和感恩教育

资助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成才是目标,要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整个资助工作的全过程。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必须坚持物质资助、资助相结合的原则。等,,神境界,,引导他们在成长成才后,能够怀着满腔热情来回报社会。

6.健全资助工作的考评机制和跟踪机制

  作者简介:黄建龙(1978-),男,福建漳州人。南京邮电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讲师。研究方向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高校在资助工作的过程中应建立起有效的考评机制,将资助工作纳入学校学生工作的考核评估体系,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规

  作者简介:陈 雯(1982-),女,江苏南京人。南京邮电大学传媒与艺术学院辅导员,讲师。研究方向为学生管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OpinionsonFinancialAidWorkforNeedyCollegeStudents

HUANGJian2long,CHENWen

1

2

1.StudentAffairsOffice,NanjingUniversityofPostsandTelecommunications,Jiangsu210046,China

2.SchoolofCommunicationandMediaTechnology,NanjingUniversityofPostsandTelecommunications,Jiangsu210046,

Abstract:Financialaidworkforneedycollegestudentsistheimportantpartofworkforcollegestudentsintherecentyears.Startingfromthepresentsituationofthework,thestudyanalysestheexistingproblemsandputsforwardsomesolutionstothemsoastoreachtheaimoftheworkandbetterachieveitseducationalfunction.Thesolutionsinclude:scientificallyandproperlydeterminingneedystudents,improvingthesystemoffinancialaidworkforneedycollegestudents,promotingpart-workandpart-studyandenlargingthescopeofaid,strengtheningtheideological,psychological,andgratitudeeducationoftheneedystudents,perfectingtheevaluationmechanism.

Keywords:college;poorstudents;financialaid

(责任编辑:范艳芹)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六
《简析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简析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论文摘要:随着高校规模的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多,做好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政府和高校的重要责任,高校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国家针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而制定的资助政策。如何高效地完成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值得高校学工系统和教育管理者不断探索。文章对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实施过程中常见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措施,对做好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论文关键词:资助体系;经济困难学生;精神助困

一、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性

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高度重视高校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各大高校充分做到大力宣传,合理利用国家政策,使各项资助政策惠及广大困难学生,让他们在党和政府的关心和帮助下顺利完成学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举措,综合多年来的资助政策,于2007年形成的一项系统化、完备化、多元化的资助体系。这套体系主要包括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学费、住宿费减免和“绿色通道”等政策。高校认真贯彻执行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努力做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坚持党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在教育工作中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为维护高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各高校如何卓有成效地运用国家制定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是广大高校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的难点。随着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的加大,资助的范围越来越广,每年高校要花大量的时间来完成这项工作。为了提高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针对性和高效性,笔者结合本人多年的工作经验,主要分析了在实施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二、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

1.家庭情况调查和贫困认定环节缺乏可信性,认定工作有时形同虚设

在高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中,家庭情况调查和贫困学生认定是资助工作中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最难把握的环节。随着高校的扩招,高校中困难学生的人数相应地增加,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加大,这就使每年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不断增多。据统计每年通过困难认定的学生人数占全体在校生的30%~40%。每年认定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高校很难对提出困难认定的所有学生进行个人基本生活情况调查,而是完全依据当地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只要能提供出家庭情况调查表就能通过认定。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出具家庭情况调查表不是件困难的事情。而对于家庭经济真正困难的学生,或者由于是孤儿或者父母长期在外打工,没有人帮助办理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学生,很难得到认定的依据。有的政府民政部门提供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内容是空白的,只有学生姓名和当地民政部门的公章,内容让学生本人随意填写,这样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还有什么意义呢?另外,由于对认定的人数和认定的标准没有限定,出现了班级认定人数的极度不平衡。有的班级认定人数达60%以上,而有的班级认定人数不到10%。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一是源于学生的从众心理,班级家庭情况一般的学生,为了个人利益积极认定。二是由于学生的自卑和爱面子,不愿意公开自

己的家庭经济状况,即使家庭困难也不想进行困难认定。在接下来的困难资助过程中就会出现这样的现象,有的班级认定工作形同虚设,工作做了起不到作用。而有些班级一共只有三五位学生认定,只要认定就会拿到资助,而没有认定的困难学生就没有资格申请补助。

2.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多数以成绩优秀为门槛,不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被拒之门外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专门针对家庭经济困难且优秀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同等优秀的情况下要考虑家庭经济状况。如果表现优秀但家庭经济不困难就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并不是主要考虑家庭经济情况,很多高校对获得励志奖学金条件限制很窄,必须要获得过校级一等或二等奖学金的学生才能申请,这就将资助范围缩小到学习非常优秀的学生中了。有很多曾获得奖学金的学生经不起5000元奖金和获奖称号的诱惑,“积极”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加上不想让分配给学院的名额浪费掉,老师对于这类学生的认定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导致许多学习上相差不大,而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却得不到资助。

3.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广、力度大,有些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也可以得到资助

财政部、教育部近日发文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上调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将平均资助标准由年生均2000元上调至30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原定比例分担。近日,中央财政已下达专项资金13.18亿元。此项政策惠及430多万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有效地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需要。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越来越多,资助范围比较广,每年大约有近20%的学生可以得到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助学金评定名额分配遵循的标准,基本上是根据学生人数来平均分配的。很多班级根本没有这么多需要帮助的学生,导致部分助学金落到那些家庭经济不困难的学生手中。有媒体报道每周上网吧花掉100多元,还有MP4之类“奢侈品”,这样的学生还能获得助学金的情况也就不足为怪了。

三、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应该采取的新措施

1.加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规范管理,增强困难学生认定的高效性,提高困难认定环节的真实性

加强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规范管理,需要从根源抓起,做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家庭经济情况调查的不真实性,直接影响到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加强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工作的管理,确保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可靠。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应该是多种多样的,避免出现千篇一律的证明材料。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政府民政部门要做好调查工作,更需要村委或社区做好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调查材料。 高校要完善家庭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程序,采取包含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个人认定—民主评议—辅导员审批等多项环节的工作程序,辅导员对认定工作程序要认真把关,确保每个环节公平公正。尤其是民主评议,它是认定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由于同班同学彼此联系密切,相互之间比较熟悉,民主评议能较好地反映民情民意,有利于认定过程中的公平公正。同时,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没有进行认定的学生,要积极动员其做困难认定,确保无遗漏现象发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工作要做到位,需要多方面的积极配合,除了把好政府部门家庭经济情况的调查关外,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学生诚信的优良品德,还要对部分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避免出现自卑等不良的心理状态。

2.高校要加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监督工作。要把家庭经济困难作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首要条件,家庭条件不符合条件,成绩再优秀也不能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获奖比例较高,获奖金额较多,辅导员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比较申请学生的基本情况。通常情况下,采取择优的方法,申请的学生谁的成绩优秀,曾经获奖较多,谁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机会就越大,更有这样的情况,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果落选,

一定就可以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笔者认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把家庭经济困难作为申请的首要条件,同等贫困情况下比较学习成绩,而不是同等成绩的情况下比较家庭经济情况。要成立励志奖学金评定调查监督小组,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过程和评定依据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整个评定过程的公正公平。

3.国家助学金评定过程要严格评定标准,对于家庭经济情况一般困难的学生做好调查工作

助学金的评定应该在班主任指导下进行。可以通过向申请者同宿舍和其接触频繁的同学了解情况,也可直接向申请者家里或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打电话核实。班主任应通过各种渠道,全面了解申请助学金学生的日常生活、消费、家庭经济等情况,并以此作为申请助学金的重要参考。在国家助学金的评定过程中,辅导员和班主任要做到铁面无私,不能因为人情关系等其他原因无原则评定,对于困难学生多的班级,在名额分配上要有所侧重。在平时要多关注学生的生活状况,班级中哪些学生生活简朴,哪些学生喜欢铺张浪费、摆阔气,要做到心中有数。这样到国家助学金评定的时候就能做到公平公正,让真正困难的学生得到更多的资助。

4.高校应创新助学形式,无偿变为部分有偿,实现精神助困和物质助困的统一

高校应该改革学校部分岗位的用工制度,可以针对学生的需要设立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增加学生有偿资助形式,让更多的学生通过自己的付出来获取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解决好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政府和高校共同的责任,它关系到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学校和谐稳定的发展,关系到高等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高校贫困生工作的重大意义,利用多种渠道开展高校困难学生资助活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在给予他们经济资助的同时,还要对他们加强自立自强的思想教育,加强创业教育,使他们能够利用自己学到的知识和聪明才智,自己找出路,谋发展。这也是高校教育的根本所在。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七
《2007年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美术系

2007年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总结

2007年度,在学校党委和校行政的领导下,在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具体指导下,美术系为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认真贯彻《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学生问题的通知》精神,积极做好助学贷款和各项资助工作,现将第一学期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统筹安排。

开学伊始,系主任韩慧珺同志组织召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专题会议,同时计划筹备成立“美术系学生应急救助基金会”的相关事宜。系领导班子成员一致认为,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使其顺利完成学业,是学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符合科教兴国的战略要求,有利于学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同时指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也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手段,指示学生系学生管理办公室要切实抓好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及各项资助工作的具体工作,工作中要制定出制度规范,并不断细化,落到实处,使贫困学生切实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

二、制定规范,完善制度。

根据系领导班子会议的精神,在学管主任王群星同志的带领下,系学生管理办公室在认真研究所有有关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系贫困生认定、助学

贷款发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选等三个方面的具体制度。并研究出了“美术系学生应急救助基金会”的章程草案。在制定好上述规范后,系学生管理办公室专门召集全体辅导员开会,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材

料,使制定出来的规范真正形成制度,成为指导工作开展的工具。三、

三、严格标准,确定对象。

系团总支与学生管理办公室对贫困学生条件,进行了严格审查和

落实。一是学生本人申请,有申请助学贷款和勤工俭学的学生,要认真学好申请书;二是出具经济证明,申请学生要到所在县、乡民政部门办理关于家庭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证明;三是辅导员推荐,此举使真正品学兼优的、确需帮助的学生得到优先帮助。在认真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后,送交系领导审批,最后确定本年度贫困生对象,然后参照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条件在认定的贫困生中择优推选。

四、积极落实,帮助到位。

在确定对象后,系学生管理办公室开展了成效明显的工作。截至

2007年12月21日,我系共有 名同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为 万元。评审出国家奖学金1人,国家励志奖学金 人,国家助学金 人,自公示至现金发放师生均无异议。至此,我系圆满完成2007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任务,此外,系学生管理办公室本着让学生在“在锻炼中长才干,在勤工助学中学知识”的指导思想,根据勤工俭学对象和学院实际,积极联系安排勤工俭学岗位36个,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一些贫困学生的实际生活

困难。与此同时,美术系学生应急救助基金会也已启动,在遇到突发事件的时候,可以及时对学生进行救助。

回顾2007年度第一学期的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是也还存在不足,比如说帮助的范围还不够广,还是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帮助。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使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都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帮助。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前面所述的细则和标准等文件,虽然为开展好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发挥了很好的指导作用,但是仅在初探阶段,还很不完善,今后我们要吸收兄弟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完善,使之成为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

二、加大诚信教育力度。平时要注重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提高学生在毕业后的还款积极性,这可通过开展“诚信至上”主题系列活动等多种途径来增强学生诚信意识。

三、提高学生勤俭节约意识。现代学生勤俭意识越来越淡薄,花钱大手大脚,辅导员要注意教育学生提高勤俭节约意识。

美术系学生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一月六日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八
《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汇报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情况汇报

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实践履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维护高校稳定,倡导和谐校园建设,增强大学生对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事业、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的重要工作。2007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国家、安徽省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耐心细致、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做好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学院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徽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国家奖助学金、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等进行认真的评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

1、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2009年10月我院根据学校相关会议精神和•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发„2007‟78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党总支书记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经济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领导、监督和检查经济管理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检查学生资助经费的落实情况,监督学生资助经费的使用情况。

2、班级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校相关会议召开和文件下发后,我院按照要求,2009年10月27日及时召开辅导员会议,及时传达学校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2009年11月2日党总支又专门召开全院班主任会议,详细安排和布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求各班级要认真学习•关于印发†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校学发„2007‟78号)文件精神,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做好认定工作。

此后,各班级成立了由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生活委员和选举产生的多名学生代表(学生人数的10%以上)组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开展了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工作。

二、操作规范、方法适当

1、深入细致地做好困难学生的认定评议工作。各班级认定评议工作主要是根据学生本人填写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申请学生平时的生活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2、客观公正地做好奖助学金的审定工作。在做好困难学生在班级认定评议的基础上,经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公示5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我院2007年对63个班级830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96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34名,2008年对在校的61个班级714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1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203名,2009年又对在校的56个班级669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认定,其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482名,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187名。

3、临时困难补助工作规范有序。我院的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王振其负责审批,党总支秘书负责登记盖章,然后到财务处领取补助金。几年来,这项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

4、我院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时,特别注意方式方法,比如要求各班级分两次传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文件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方面的文件,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学生在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投机取巧,客观上避免了不贫困的学生申请认定,从操作层面做到了客观公正。

三、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档案

1、对所有学生进行家庭情况调查,要求每名学生都填写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对2007级学生和2008级学生还要求由学生当地的民政部门出

具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院建立了完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可以方便、快捷、地了解到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

3、要求平时要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的显著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其家庭经济困难档次的建议。

四、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临时补助、勤工助学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按照学生资助中心的安排,我院在第一时间内落实好各种奖、助学金的评定、上报和发放工作,使有困难的学生及时得到帮助,有效地缓解了他们学习上、生活上的困难。

1、国家奖助学金的资助情况:我院2007年10月有6人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8万元,81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0.5万元,528人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05.6万元。我院2008年10月有5人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万元,94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47万元,547人获得国家助学金资助,资助金额为109.4万元。我院2009年已经评选出国家奖学金获得者6名,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93名,国家助学金获得者562名,正等待国家教育部、安徽省教育厅和学校审批。

2、安徽省财政厅和教育厅发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助情况:我院2007年9月有974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资助20.00元,总计19480.00元,我院2008年3月有591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80.00元,总计47280.00元,2008年11月有556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资助20.00元,总计11120.00元,2009年6月有556人获得临时伙食补助,每人 200.00元,总计111200.00元。

3、学校临时补助情况:在个人申请,班主任核定的基础上,原党总支副书记李有志审批了一部分学生临时困难补助,2007年有90人次获得学院审批的临时补助17520.00元(其中3人由学生处审批800.00元),2008年有64人次获得学院审批的临时补助10650.00元(其中1人由学生处审批400.00元)。2009年在个人申请,班主任核定的基础上,党总支书记王

振其审批了60人次获得学院的临时补助12200.00元(其中2人由学生处审批600.00元)。

4、勤工助学情况:我院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勤工助学活动的指导工作,2006年4月就成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指导小组,并指派专人负责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学院每学期都根据学校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公布的用人单位需求情况,认真选拔、积极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并积极申报勤工助学岗位。2007年9月至今,经济管理学院根据院办公室、实验室实际需要,设臵了4个勤工助学岗位,先后有11人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2007年至今,我院已经推荐48人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勤工助学活动,三年来,总计发放了31483.00元的工资,所有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都能及时并足额领取到勤工助学工资,没有发生拖欠、少发现象。通过勤工助学活动,缓解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暂时困难,使他们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和温暖,有利地保障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

五、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1、学生在填写的•安徽科技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时存在不真实的成分,有些学生虚构自己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或者是恣意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建议学校能够给予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专项经费,以便对学生进行大范围的电话调查和实地调查。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多少少存在各种心理负担,建议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社团,使贫困生在这一集体中相互关心、照顾、督促学习。

3、抓好奖助与教育相结合是重点。国家奖学金、助学金是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扶助,在工作过程中要把促进他们的成长、成才,教育他们学会感恩、懂得回报社会、报效祖国作为重点。我院充分利用这个契机,加强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对大学生的诚信和感恩教育,让广大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珍惜这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扶,使他们学会饮水思源,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另外,由于每年的奖助学金的名额有限,对于没有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也要加强教育,

让他们端正态度、调正心态,在利益面前要经得起考验,真正实现“见困难就上、见利益就让”的崇高境界。

4、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关键。国家颁发奖助学金的初衷是出于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上奖励和生活上扶助,要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真正把奖学金和助学金用到学习和生活的刀刃上,加强对奖助学金使用的监控是完全必要的。建议以后在工作中采取让获得奖助学金的学生签订承诺书、与家长沟通等方式,来有效地监控学生使用奖助学金,防止学生把奖助学金留作它用,失去奖助学金应有的作用。

2009年12月14日

学生资助工作困难篇九
《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2014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总结

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与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为维护学校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大学生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在学生资助方面做了大量务实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完善制度,资助经费落实到位

我校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对家庭经困难学生进行评议和认定,对贫困生助学进行认真的评选,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

1、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副校长王虎平同志任组长,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2、各二级学院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相关学生代表为成员组成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具体组织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3、各班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和国家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负责传达学校有关资助工作的精神,并以严肃的态度,严谨的工作方法把握资助工作的政策和精神,对申请资助的学生进行初步的审核,并经班级评议认定工作小组民主评议认定,及时向二级学院认定小组提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整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材料。

4、制订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试行)》、《****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试行)》、《****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对每一项资助工作,都坚持做到:班级民主评议、各二级学院初审认定、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的三级评审认定程序,然后校内公示,并公示举报电话及信箱,主动接受广大师生及社会的监督,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5、学校专门责成财务处全部资助经费配套到位,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快我校资助工作稳步发展。今年新生报到,我们创新地推出“贫困新生爱心小包”活动,为贫困家庭新生发放必需的生活和学习用品,传递关爱之情。

二、“绿色通道”工作畅通无阻

1、认真做好绿色通道的宣传工作。为使贫困生更好了解国家的助学政策,我校在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册子,《贫困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以及《致考生的一封信》等相关材料。让学生收到录取通知书时,不仅了解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和办理程序,而且也知道了我院专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了“绿色通道”,消除了家庭困难新生的后顾之忧。

2、积极开通“绿色通道”咨询热线。为了让新生及家长进一步了解生源地贷款及“绿色通道”、“贫困助学基金”的具体情况,我校开通了“绿色通道”咨询热线,安排了既懂政策又了解情况的专职人员值班,负责新生以及家长来人来

电的咨询解答工作,获得了新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3、简化新生“绿色通道”办理流程。贫困家庭学生在新生报到注册当天如果未带钱,只要填写一张《****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说明不能交费的原因,我们都给予缓交学费、入学注册,安排住宿等优先待遇,确保这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迅速通过“绿色通道”顺利入学,截止目前,为182名贫困新生办理了“绿色通道”手续。

三、深入开展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全面做好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今年5月,学院印发了申请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并在网页发布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温馨提示,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了解政策,熟悉办理程序。各二级学院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了相关政策宣传工作,并在学生报到期间设专门窗口热情为广大学生办理相关手续,截止9月19日,学院今年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老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回执录入确认手续共计453人,其中老生323人,新生130人,确保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四、确保反映渠道畅通

我校继续开通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自开学至今,共接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咨询类电话156个,对咨询学生提出的问题耐心细致的做出回答,确保了我校反应通道的畅通。

五、确保政策宣传到位

我校在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时,按照要求一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宣传手册,保证了让每一位新生以最快最便捷的方式了解我校资助工作。

****学工部

201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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