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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宋代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

2016-02-01 09:47:5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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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宋代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篇一
《宋代科举制度》

论述宋代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篇二
《宋朝的科举制度》

宋朝的科举制度

一、发展背景:在沿袭唐制的基础上,宋元朝又根据自身朝代的实际情况,有新的变化和发展,科举制度逐渐成熟和完善。

二、科举的种类

宋朝的科举大致分为三类:一为制举,由天子直接考选。二为常贡,由州县贡人礼部考选。三为学选,由三舍选充。

三、考试内容的分类

常科和制科。常科指常设科目,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学究、明经、明法诸科。制科为非常设科目,由皇帝根据需要临时设置并亲自主持的特种考试,选拔特殊人才。

文科和武科。武科的考试内容为先骑射后策问,,其中策问决定去留,弓马区分高低。

成人科和童子科。童子科规定,凡15岁以下,能通经作诗赋的少年儿童,由州官推荐,经皇帝亲自考试,中试着赐进士出身或同学究出身。

四、宋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对唐朝的变化和发展

1、扩大科举名额

(1)唐朝进士科,每榜入取人数很少。但宋太宗以后,科举名额扩张,每榜人数多达百人。

(2)宋朝科举除照例录取之外,还增设了特奏名(特赐连续多次应省试而不第的年老举子以本科出身)。

(3)在扩张名额的同时,又提高科举及第的地位和待遇。及第后可直接做官,不需要像唐朝那样还必须通过吏部考试。

2、确定“三年一贡举”

宋朝科举考试时间,最初没有明确的规定。后来,宋英宗平治三年,确定科举考试时间为“三年一贡举”。

3、殿试成为定制

殿试始于唐朝,但是没有成为制度。为了录取的公平,宋代形成了三级科举考试制度:州试(由地方官主持)----省试(由尚书省礼部主持)----殿试(由皇帝主持)。

宋真宗时,分为五等,第一、二等为及第,三等为出身,四、武等为同出身。宋神宗时,第一、二等为赐进士及第,三等为赐进士出身,四等为赐同进士出身,五等为赐同学究出身。南宋时变成,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南宋的殿试影响了元明清的科举考试制度。

4、建立新制,防止科场作弊

为了考试的公平性和客观性,防止作弊,宋朝在科举考试的实践中建立了一些制度,内容如下:

建立别头试。

采用糊名制。

创立眷录制。

五、宋朝科举制度对学校教育的影响

1、使学校教育受到冷落。统治者只重视科举选拔人才,而忽视了兴建学校培养人才,把人才的培养和选拔完全割裂。

2、助长了士人名利之心,侥幸奔竞之风,不尚实才,不务实学,使学校成为“声利之场”。

论述宋代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篇三
《宋代的科举制度》

论述宋代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篇四
《科举制度》

基本简介

科举考试是隋唐到清代的历经了一千三百多年封建王朝

分科考选文武官吏及后备人员的制度。隋朝以前采用的九品中正制选拔官员的制度导致出身寒门的普通人无法步入仕途,隋朝开始改为科举制,使得任何参加者都有成为官吏的机会。明清时期科举考试逐渐僵化,被称为八股文,后于20世纪清末初废除。

编辑本段历史沿革

起源

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发展

中国古代的科举考试,起自于隋朝,科举是由分科取士而得名,为隋朝以后各代选拔官吏的制度。两晋时,朝廷已对所举孝廉、秀才采取考试录用的方法。隋文帝即位后,废除魏晋 时期由世家大族垄断的九品中正制,于开皇七年(587年)设志行修谨、清平于济两科。炀帝大业二年(606年)设“进士科”,以试策取士。唐因隋制,分常举和制举两种,武则天时创殿试和武举。殿试的产生排除了一些通过钱财来考入进士的人,是完善科举制的一项重大措施。唐玄宗时,诗赋成为主要的考试内容。

明清的科举考试分为四个级别,最低的一级叫院试,由府、州、县的长官监考,考试通过后为秀才,然后是乡试,这是省一级的考试,考中的就成了举人。再高一级的是会试,由礼部主持,考取的叫贡士,如果能考过这一关,就有资格参加最高一级的考试,也就是殿试。殿试又叫廷试,由皇上亲自主持。凡能通过殿试的,最起码也能捞个进士。如果哪位有幸考中了第一名状元,不仅能得到高官厚禄,还可以名扬天下。不过,他们的名利地位都是从八股文里抠出来的,至于有没有真才实学,可就不一定了。

完备

隋朝灭亡后,唐朝的帝王承袭了隋朝传下来的人才选拔制度,并做

了进一步的完善。由此,科举制度逐渐完备起来。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唐高宗以后进士科尤为时人所重。唐朝许多宰相大多是进士出身。常科的考生有两个来源,一个是生徒,一个是乡贡。由京师及州县学馆出身,而送往尚书省受试者叫生徒;不由学馆而先经州县考试,及第后再送尚书省应试者叫乡贡。由乡贡入京应试者通称举人。州县考试称为解试,尚书省的考试通称省试,或礼部试。礼部试都在春季举行,故又称春闱,闱也就是考场的意思。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所谓帖经,就是将经书任揭一页,将左右两边蒙上,中间只开一行,再用纸帖盖三字,令试者填充。墨义是对经文的字句作简单的笔试。帖经与墨义,只要熟读经传和注释就可中试,诗赋则需要具有文学才能。进士科得第很难,所以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

常科考试最初由吏部考功员外郎主持,后改由礼部侍郎主持,称"权知贡举"。进士及第称"登龙门",第一名曰状元或状头。同榜人要凑钱举行庆贺活动,以同榜少年二人在名园探采名花,称探花使。要集体到杏园参加宴会,叫探花宴。宴会以后,同到慈恩寺的雁塔下题名以显其荣耀,所以把又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

把中进士称为"雁塔题名"。唐孟郊曾作《登科后》诗:"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所以,春风得意又成为进士及第的代称。常科登第后,还要经吏部考试,叫选试。合格者,才能授予官职。唐代大家柳宗元进士及第后,以博学宏词,被即刻授予"集贤殿正字"。如果吏部考试落选,只能到节度使那儿去当幕僚,再争取得到国家正式委任的官职。韩愈在考中进士后,三次选试都未通过,不得不去担任节度使的幕僚,才踏进官场。

唐代取士,不仅看考试成绩,还要有各名人士的推荐。因此,考生纷纷奔走于公卿门下,向他们投献自己的代表作,叫投卷。向礼部投的叫公卷,向达官贵人投的叫行卷。投卷确实使有才能的人显露头角,如诗人白居易向顾况投诗《赋得原上草》受到老诗人的极力称赞。但是弄虚作假,欺世盗名的也不乏其人。

武则天载初元年二月,女皇亲自"策问贡人于洛成殿",这是我国科举制度中殿试的开始,但在唐代并没有形成制度。

在唐代还产生了武举。武举开始于武则天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应武举的考生来源于乡贡,由兵部主考。考试科目有马射、步射、平射、马枪、负重等。"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改革时期

宋代的科举,大体同唐代一样,有常科、制科和武举。相比之下,宋代常科的科目比唐代大为减少,其中进士科仍然最受重视,进士一等多数可官至宰相,所以宋人以进士科为宰相科。宋吕祖谦说:"进士之科,往往皆为将相,皆极通显。"当时有焚香礼进士之语。进士科之外,其它科目总称诸科。宋代科举,在形式和内容上都进行了重大的改革。

首先,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作用的范围。宋代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进士及等;二等称进士出身;三等赐同进士出身。由于扩大了录取范围,名额也成倍增加。唐代录取进士,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则几人、十几人。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对于屡考不第的考生,允许他们在遇到皇帝策试时,报名参加附试,叫特奏名。也可奏请皇帝开恩,赏赐出身资格,委派官吏,开后世恩科的先例。

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宋初科举,仅有两级考试制度。一级是由各州举行的取解试,一级是礼部举行的省试。宋太祖为了选拔真正踏实于封建统治而又有才干的人担任官职,为之服务,于开宝六年实行殿试。自此以后,殿试成为科举制度的最高一级的考试,并正式确立了州试、省试和殿试的三级科举考试制度。殿试以后,不须再经吏部考试,直接授官。宋太祖还下令,考试及第后,不准对考官称师门,或自称门生。这样,所有及第的人都成了天子门生。殿试后分三甲放榜。南宋以后,还要举行皇帝宣布登科进士名次的典礼,并赐宴于琼苑,故称琼林宴,以后各代仿效,遂成定制。宋代科举,最初是每年举行一次,有时一、二年不定。实英宗治平三年,才正式定为三年一次。每年秋天,各州进行考试,第二年春天,由礼部进行考试。省试当年进行殿试。科举考试

科举考试

从宋代开始,科举开始实行糊名和誉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从隋唐开科取士之后,徇私舞弊现象越来越严重。对此,宋代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措施,主要是糊名和誊录制度的建立。糊名,就是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密封起来,又称"弥封"或"封弥"。宋太宗时,根据陈靖的建议,对殿试实行糊名制。后来,宋仁宗下诏省试、州试均实行糊名制。但是,糊名之后,还可以认识字画。根据袁州人李夷宾建议,将考生的试卷另行誊录。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仅无法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也无从辨认。这种制度,对于防止主考官徇情取舍的确发生了很大的效力。但是,到了北宋末年,由于政治日趋腐败,此项制度也就流于形式了。宋代在考试形式上的改革,不但没有革除科举的痼疾,反而使它进一步恶化。

宋代科举在考试内容上也作了较大的改革。宋代科举基本上沿袭唐制,进士科考帖经、墨义和诗赋,弊病很大。进士以声韵为务,多昧古今;明经只强记博诵,而其义理,学而无用。王安石任参知政事后,对科举考试的内容着手进行改革,取消诗赋、帖经、墨义,专以经义、论、策取士。所谓经义,与论相似,是篇短文,只限于用经书中的语句作题目,并用经书中的意思去发挥。王安石对考试内容的改革,在于通经致用。熙宁八年,神宗下令废除诗赋、贴经、墨义取士,颁发王安石的《三经新义》和论、策取士。并把《易官义》、《诗经》、《书经》、《周礼》、《礼记》称为大经,《论语》、《孟子》称为兼经,定为应考士子的必读书。规定进士考试为四场:一场考大经,二场考兼经,三场考论,最后一场考策。殿试仅考策,限千字以上。王安石的改革,遭到苏轼等人的反对。后来随着政治斗争的变化,《三经新义》被取消,有时考诗赋,有时考经义,有时兼而有之,变换不定。

鼎盛时期

元朝灭亡后,明王朝建立,科举制进入了它的鼎盛时期。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也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监生大体有四类: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

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监生可以直接做官。特别是明初,以监生而出任中央和地方大员的多不胜举。明成祖以后,监生直接做官的机会越来越少,却可以直接参加乡试,通过科举做官。

参加乡试的,除监生外,还有科举生员。只有进入学校,成为生员,才有可能入监学习或成为科举生员。明代的府学、州学、县学、称作郡学或儒学。凡经过本省各级考试进入府、州、县学的,通称生员,俗称秀才。取得生员资格的入学考试叫童试,也叫小考、小试。童生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院试由各省学政主持,学政又名提督学院,故称这级考试为院试。院试合格者称生员,然后分别分往府、州、县学学习。生员分三等,有廪生、增生、附生。由官府供给膳食的称廪膳生员,简称廪生;定员以外增加的称增广生员,科称增生;于廪生、增生外再增名额,附于诸生之末, 称为附学生员,科称附生。考取生员,是功名的起点。一方面、各府、州、县学中的生员选拔出来为贡生,可以直接进入国子监成为监生。一方面,由各省提学官举行岁考、科考两级考试,按成绩分为六等。科考列一、二等者,取得参加乡试的资格,称科举生员。因此,进入学校是科举阶梯的第一级。

明代正式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每三年一次,逢子、午、卯、酉年举行,又叫乡闱。考试的试场称为贡院。考期在秋季八月,故又称秋闱。凡本省科举生员与监生均可应考。主持乡试的有主考二人,同考四人,提调一人,其它官员若干人。考试分三场,分别于八月九日、十二日和十五日进行。乡试考中的称举人,俗称孝廉,第一名称解元。唐伯虎乡试第一,故称唐解元。乡试中举叫乙榜,又叫乙科。放榜之时,正值桂花飘香,故又称桂榜。放榜后,由巡抚主持鹿鸣宴。席间唱《鹿鸣》诗,跳魁星舞。

会试是由礼部主持的全国考试,又称礼闱。于乡试的第二年即逢辰、戍、未年举行。全国举人在京师会试,考期在春季二月,故称春闱。会试也分三场,分别在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举行。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倍。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考中的称贡士,俗称出贡,别称明经,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在会试后当年举行,时间最初是三月初一。明宪宗成化八年起,改为三月十五。应试者为贡士。贡士在殿试中均不落榜,只是由皇帝重新安排名次。殿试由皇帝新自主持,只考时务策一道。殿试毕,次日读卷,又次日放榜。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鼎元,二名榜眼,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通称进士。进士榜称甲榜,或称甲科。进士榜用黄纸书写,故叫黄甲,也称金榜,中进士称金榜题名。

乡试第一名叫解元,会试第一名叫会元,加上殿试一甲第一名的状元,合称三元。连中三元,是科举场中的佳话。明代连中三元者仅洪武年间的黄观和正统年间的商辂二人而已。

殿试之后,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编修。其余进士经过考试合格者,叫翰林院庶吉士。三年后考试合格者,分别授予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官,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等职,或以知县优先委用,称为散馆。庶吉士出身的人升迁很快,英宗以后,朝廷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

明代乡试、会试头场考八股文。而能否考中,主要取决于八股文的优劣。所以,一般读书人往往把毕生精力用在八股文上。八股文以四书、五经中的文句做题目,只能依照题义阐述其中的义理。措词要用古人语气,即所谓代圣贤立言。格式也很死。结构有一定程式,字数有一定限制,句法要求对偶。八股文也称制义、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文、四书文。八股文即用八个排偶组成的文章,一般分为六段。以首句破题,两句承题,然后阐述为什么,谓之起源。八股文的主要部分,是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两段。篇末用大结,称复收大结。八股文是由宋代的经义演变而成。八股文的危害极大,严重束缚人们的思想,是维护封建专制治的工具,同进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明末清初著名学者顾炎武愤慨地说:"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二十一史废"。又说:"愚以为八股之害,甚于焚书(焚书坑儒)。"

灭亡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代基本相同,但它贯彻的是民族歧视政策。满人享有种种特权,做官不必经过科举途径。清代科举在雍正前分满汉两榜取士,旗人在乡试、会试中享有特殊的优特,只考翻译一篇,称翻译科。以后,虽然改为满人、汉人同试,但参加考试的仍以汉人为最多。

科举制发展到清代,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持续1300多年。

考试类别

童生试

也叫“童试”,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的一次考试,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二至十叫亚元。

会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称号。

论述宋代科举的三级考试制度篇五
《科举制度》

分类: 日记 简述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对现代行政人才选拔的启示 摘要: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施行了 1300 多年,可以说,科举制度在整个中国封建社会中占 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 它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有利地推动着 教育大众化的普及,同时,它又是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制度。科 举制度大大强化和巩固了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体制, 促进了封建社会教育、 儒学的发展和兴 盛,并对封建价值观念和大众心理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因此,本文力图通过对科举制度 在封建官僚的选拔方面进行考察,分析其利弊得失, 吸取有益的营养, 摈弃无用的糟粕, 从科 举制度的经验教训中, 寻找出对我们今天的行政人才选拔较为有益的经验和教训, 为当今中 国选拔行政人才、逐步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提供借鉴。 关键词:科举制度;行政人才选拔;考试;教育 引 言 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传统文化博大精深。在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官吏选拔制 度,尤其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不仅大大强化和巩固了封建中央集权的统治体制,而且促进 了封建社会教育、 儒学的发展和兴盛, 并对封建价值观念和大众心理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科举制是一种通过公开考试选拔官员的政治制度, 是中国古代人事选拔制度发展过 程中最成熟、最进步的一个阶段,也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官考试制度。拥有 1300 多年的历史, 作为一种曾影响中国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政治制度, 科举制度尽管废除已近百年, 但它 对加强当时的中央集权统治、 维护国家统一、 促进社会繁荣以及缓解社会矛盾等方面所起到 的积极作用,至今仍具有深刻的意义。 一、 科举制度的演变历程 科举制度始于隋,完备于唐、宋,终于清,在中国前后存在了 1300 多年。本节从其产生的 历史背景及形成过程介绍其在中国的整个演变过程。 (一)科举制度的产生背景 所谓“科举”就是分科取士的意思, 而科举制度便是中国封建王朝用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的一 种制度,它被称为中国的“第五大发明”。[1]任何一个社会的任何一项制度的产生都有其经 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原因和目的,科举制度也不例外,它之所以出现于隋唐时期有 其错综复杂的历史背景。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全国性的统一局面为其产生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能的政治环境。自东汉以来,中国曾 长期处于军阀混战、豪强割据的分裂状态之中。这一状态的主要特征就是战争频繁,权力不 断转移,王朝不断更替,社会经济凋弊,人人朝不

虑夕,加之人口不断迁徙流亡,因此,这 一混乱的历史时期无论从分裂的地理环境、 政治环境, 还是从衰败的经济条件以及人人自危 的社会心理来看, 都不可能为象科举制度这样广揽人才的制度创造机会和条件。 而隋以后的 各个封建王朝之间虽然也有王朝间的更替, 也有较大的动乱, 但每一王朝都有较长的较稳定 的统治时期, 这为科举制度的确立提供了必要的政治环境, 因而才使得科举选官自隋之后成 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 第二、 中国封建社会地主阶级结构的变化为其产生及确立奠定了必要的阶级基础。 魏晋南北 朝时期的长期混乱和动荡从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大大地削弱了世族大地主的实力, 中小地主的 地位逐渐上升,开始与世族大地主在政治上并驾齐驱,并逐渐占据了优势。这一优势表现在 选官制度上,就是以推荐为主的选举官吏制度逐渐被以考试获取官职的科举选官制度所代 替。因为后者与前者相比,更多强调的是一个人的能力,而不是其出身、门第。 第三,中国封建社会各项制度的发展完善使得科举制度应运而生。自春秋以来,中国封建社 会逐步摆脱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的种种影响,至隋唐时期进入成熟时期。[2]其标志是:统 治阶级的队伍日渐扩大;政治机构不断扩充,分工越来越细;赋税制度逐渐整齐划一;各项 必要的政治制度相继建立, 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封建统治体系。 科举选官制度正是在这样一个 时期, 为满足封建统治对各种官吏的需要, 为适应中小地主阶级政治地位不断上升的趋势而 逐步确立起来的。随着封建经济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族地主阶级的经济力量不断加强,人数 不断增多, 形成了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 他们要求在政治上得到相应的地位按门第高低选官 的九品中正制, 堵塞了他们进入仕途的道路。 加上这种作法容易造成世家大族长期操纵地方 政权,称霸一方的弊病,因而越来越不适应封建王朝的统治利益。隋朝建立后,隋文帝杨坚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地主阶级的政权基础,正式废除了九品中正制,将选官权力收归中 央。 (二)科举制度的形成 科举制度的形成主要经历了创立、发展、鼎盛和僵化三个阶段。[3] 1、科举制度的创立 隋朝初是以秀才、明经等科选拔官吏,即规定各州每年以文章华美为标准选拔三人,荐给朝 廷。后隋文帝又命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总管、刺史等以“志行修谨”(有才) 、“清平干济” (有德)二科荐举人才。到隋炀帝统治时期设置进士科,国家用考试的方法以才取人,考取 的就可以到中央或地方政府中作官, 宣告了旧的以门第为主要依据

的选官体制的结束及新的 以进士科为代表的科举制的诞生。唐代科举考试分制科和常科。制科主要应试对策,也就是 对时政的看法和建议。唐代常科的科名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算等五十多种。进士 科以考时务策为主,后来也考帖经和杂文。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大体有两个来源:一是 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的州、县学馆的学生,称为生徒。二是不在学馆 的普通读书人,可以向所在的州、县官府报考。在唐代,考中进士只是有了出身,即具备了 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选试包括身、言、书、判四个 方面。 2、科举制度的发展 宋代在革除了唐代科举制弊病的基础上,建立起一套相当完整、严密的科举制度,成为封建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宋代科举实行三级考试,解试(州试) 、省试(礼 部试) 、殿试。解试由地方官府考试举人,然后将合格举人贡送朝廷。举人参加解试合格的, 由州或转运司、国子监等按照一定的名额送礼部,参加省试。省试合格者由礼部奏名朝廷, 参加殿试。 殿试由皇帝亲自主持。 凡登科进士, 一律由吏部立即授官。 宋朝的科举放宽尺度, 允许商人中有“奇才异行者”应举,改变了随唐对商人采取歧视政策的弊端。应试几乎不受任 何出身限制。宋代科举通过确立公平竞争,择优取士授官的原则,把读书、应试与做官紧密 地联系起来,真正实行“学而优则仕”。此外,科举考试严格的考试程序和严密的考试规则, 革除了“问者登科名级,多为势家所取,致塞孤寒之路”[4]的弊病,使“一切以程文为去留”[5] 的原则得到真正的贯彻。辽金、元朝时期基本上沿用宋朝科举制度。 3、科举制度的鼎盛和僵化 明代至清代中叶前这一时期,科举制度走向鼎盛阶段。科举制度各方面的规定已经成熟,建 立了系统的法令法规, 社会各阶层从上到下无不重视科举考试, 科举制度成为了国家政治生 活中影响最大、最基本的制度之一。这一时期科举制度的主要特点表现为:科举制度与教育 制度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 学校教育成为应对科举考试的重要工具; 考试内容与规则格式化, 并与宋明理学相结合,严格限定出题、答题范围和格式,从而形成“八股文”;考试科目也趋 向于单一化,主要有进士一科;考试程序更加严密,实行四级制考试体制,即童试、乡试、 会试和殿试;科举考试与明清时代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完全融为一体,其影响 力不仅局限于中国,还播及海外。随着封建社会晚期的到来,科举制度渐渐趋于

僵化,各种 弊端日益突出,最终成为历史进步的障碍,到 1905 年 8 月晚清政府废止了这一制度。 二、 科举制度人才选拔的特点及其作用 中国的科举制度选拔人才主要表现出四个特点:广泛性、公平性、竞争性、连续性。[6]它 既具有推动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又具有致使其走向衰亡的负面作用。总之,因为有科举考 试,才有中国官僚体制的稳定中的延续,也因为有科举考试,才有中国历史和文化的曲折中 的发展。 (一)科举制度人才选拔的特点 1、广泛性。隋炀帝改革九品中正制,设进士科取士,使所有的读书人都可以参加朝廷举办 的人才选拔考试,即人不分南北东西,凡是全国范围的,均属选拔之列。据《中国历代状元 传略》记述,中国历代共有 638 个状元,来自 22 个省份,例如,隋朝状元房玄龄来自山东 济南,唐朝状元柳公权来自陕西耀县,宋朝状元文天祥来自江西吉安,清朝状元林召棠来自 广东吴川等等。因此,从状元分布的区域看,科举制度选拔人才有着相当的广泛性。 2、公平性。科举制度一个最大特点是选拔人才的公平性。它打破了世卿世禄的独断性、 秘密性,又克服了“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的随意性。 它以制度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选拔人 才,使选贤活动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从而更使这项制度显示出公平性。这种公平首先 是一种机会公平,或者说是一种获得竞争的权利平等。它不再决定于出身,也不受乡议、地 方官议等主观偏见干扰, 而是只要有才能均可获得竞争机会。 它不仅打破了世族贵族对权力 的垄断,甚至突破了权力精英的界限。其次,这种公平也是一种实质的政治权力平等。开放 的科举制度以制度文化形式几乎把管理国家的权力赋予整个社会,因此有“朝为田舍郎,暮 登天子堂”的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的文化传统。 3、竞争性。科举制度是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即通过分门别类的考试来确 定官吏的选拔与任用,考试成绩是主要的标准。以明清时期科举考试为例,状元、进士都是 通过童试、乡试、会试、殿试层层选拔,择优而录取上来的。在状元中,有不少是层层第一: 解元、会元、状元,称为连中三元。没有特别的竞争能力,是无法脱颖而出的。中国古代的 科举制度中,有 13 人能够连中三元,[7]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准元翰;宋朝的孙何、王 曾、宋庠、杨置、王若叟、冯京;金朝的孟宋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清朝的钱檠 和陈继昌。 4、连续性。科举制度的产生是历史的必然,它对古代社会的选官制度,特别是对汉代的察 举和征辟制、魏晋南北朝的九品中

正制,是一种替代和否定,给广大中小地主和平民百姓通 过科举的阶梯而入仕以登上历史的政治舞台,提供了一个平台。因此,从隋朝创立科举制度 起,尽管期间朝代有所更换,但科举制度却顺应了历史发展趋势而坚持下来,延续了一千三 百多年。即使是像五代十国、太平天国,也把科举当作选拔人才的主要途径。因此,在整个 封建时代背景中,科举制度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二)科举制度人才选拔的作用 科举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 1300 之久,最后终究走向衰亡,说明其人才选拔方式对当时 的社会既有积极的一面,又有消极的一面。 1、积极影响 创置科举制度, 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外重大改革。 它适应了庶族地主阶级兴起的历史趋 势,为地主阶级的各个阶层加入统治集团开辟了道路。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一直为以后的 封建朝代所沿用,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完善,成为封建国家选官的基本制度。和隋朝以前的选 官制度相比较,它有利于选拔人才,提高行政效率,对维护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 用。 (1)加强了中央集权统治,巩固了封建国家的统一 实行科举制度一方面把分散的人事选拔全完全回收中央, 另一方面又使政权的社会基础更为 扩大,适应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强化中央集权的需要。以科举为“正途”而又以儒家学说为 科举考试内容的做法把政权的世俗性与意识形态灌输自然地融合为一体, 使中国封建社会大 一统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 增强了维护国家统一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更有利于传统中央集权 国家的发展。 (2)为封建国家行政机器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管理效能 自隋唐以来, 历代有作为的将相辅臣几乎都是科举出身的“学而优则仕”者, 如宋代的范仲淹、 王安石、司马光;明清的张居正、林则徐等等。在这些人才中,大多都意气风发,抱有“齐 家治国平天下”的伟大抱负。[8]由此可以看到,科举考试制度为国家选拔了一批又一批较有 才能的人士, 尤其是将广大中下层出身贫寒人家的子弟充实到统治队伍中, 它不仅提高了封 建官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而且还为封建统治注入了新的活力, 促进了封建管理阶层的新陈代 谢,为社会的繁荣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3)弥补了人才选拔制度的不足,改善了封建社会的吏治状况 科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等传统人事选拔方式上的不足,彻底 打破了官僚贵族世家依仗门荫资历对选官的垄断,通过实行公开报名、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的原则,在较大的社会范围中开辟了一条入仕途径,在社会上形成“公平、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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