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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不足之处

2016-02-03 10:41:42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一《模拟法庭实践总结》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模拟法庭不足之处》,希望能帮助到你。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一
《模拟法庭实践总结》

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根据电大对法学本科毕业生法律实践的要求,我们法学本科班二十几位同学在老师的精心指导下,在我们同学的密切配合中,我们举办模拟法庭实践活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活动,“审理”的是一个“离婚案”。我们“依法”组成了“模拟法庭”。由陈某担任审判长,刘某担任审判员,万某担任审判员,薛某担任书记员,黄担任原告,王某担任被告,董某担任原告律师,张某担任被告律师,其他同学担任旁听。首先是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录;然后是审判长宣布开庭,公布原告被告,以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法庭调查;原告被告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审议庭评议;公布判决等程序。此案由于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经过了一个多小时较激烈的辩论,审议庭审议后,法庭作出了判决,此次的模拟法庭到此结束。通过这次活动,加深了对有关法律知识和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得到基本训练,对所学课程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知识水平认识和观察社会的能力进行了自我检测,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有所提高,认识、理解了法庭庭审的程序;实践活动是学习方法的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我还认识到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我今后工作学习的影响等。下面就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谈谈我个人看法。

一 法庭庭审程序合法,执法严谨

1、开庭前三日,法庭送达了原告人及被告人传票,这个过程让当事人有所准备:请律师,找证据,组织法庭辩论等。

2、法庭庭审庄重严肃,开庭之前书记员宣布十条法庭纪律。.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像;不准鼓掌、喧哗、哄闹;不准携带武器进入法庭,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在法庭审理期间,关闭移动通信工具等。

3、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尊重人格,无论原告、被告,都要做到法律向前,人人平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有申请回避的权利;由举证、质证的权利;原告又申请撤诉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的反驳原告请求的权利;对双方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有相互辨认的权利;经法庭允许,双方当事人有权向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双方当事人有请求法院调解的权利。民事诉讼当事人应承担以下诉讼义务: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的责任;应如实陈述案件事实和理由;应自觉遵守法庭纪律;对发生法庭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协议必须自觉履行。

4、法庭庭审人性化,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

本次模拟法庭是一件离婚案,在庭审过程中,先让原告陈述事实和理由以及请求事项,再让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及请求事项进行答辩,然后是双方对主要事实进行举证辩论,在这些过程中都体现了尊重当事人的意见,由于本案当事人双方都同意离婚,只在财产分割和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学费和医疗费上有分歧,在双方各自阐述自己的理由后,最终也基本达成了一致意见。另外,法庭还尊重当事人意见没有进行法庭调解。

5、庭审程序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 庭审准备,审前书记员宣读了法庭纪律,询问了当事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法庭传票;公布开庭,由审判长一声槌响,宣布开庭;庭审调

查,由原告陈述事实及请求,被告答辩;法庭答辩,由双方当事人辩论、举证;法庭调解,本案由于当事人意见不统一,故放弃调解;合议庭评议,由审判长、审判员就案情缘由做出审判结果;公布判决,把合议结果公之于众。

二 模拟法庭是学习方法的一大转变,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应能力的重要举措

模拟法庭在教学模式上更加开放灵活,不像书本上的知识那样枯燥无味,它提高了同学们学习的兴趣,积极参加到模拟法庭这个实践活动中来,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际中起了指导作用。 “模拟法庭”是法律实践的重要内容,以前我们主要是依靠自己学习为主、老师指导为辅,在学习中很难结合实际生活思考问题。而“模拟法庭”就给我们提供了非常难得的法律实践机会。在教师的指导下,通过自己和同学们一起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以及原告、被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完全按照正规的法庭诉讼程序“开庭审理”,我们从案件材料入手,经历了分析实事情况、找出有关的法律文书、寻找适用的法律规范、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全部环节,这种亲身经历使我们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检察官或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这些都不能在书本上学到。

模拟法庭让原来的照本宣科转化为虚拟现实,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在模拟法庭中。俗话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两年来,我们学了《民法》、《刑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都在模拟法庭上得到了很好的检验。让我充分认识到不单要重视理论知识,还要把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来。实际问题要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人性化地实际解决。

三 模拟法庭中存在的问题

此次模拟法庭比较成功,但我个人认为还有不足之处:

1、庭审准备不够充分。部分证据不够充分,如被告出示给其母亲11000元的借条,缺乏鉴定,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适用条款不够清晰等。

2、在庭审调查阶段,直接由原告陈述事实,理由及请求事项;被告针对原告的陈述作出辩论,及原告被告后来做的法庭答辩都忽略了原告和被告律师的作用,好像原告,被告都比律师还懂法。

3、在辩论阶段,在本案中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的事情,所以争议的焦点是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问题,但是在法庭上没有做太多的辩论,缺乏真实性。

4、我认为本案应该设计法庭调解,因为是“模拟”,所以“设计”成被告不同意调解,我认为这样设计不妥,缺少让同学们体验法庭调解这一过程。

四 开展模拟法庭对今后的工作、学习产生的影响

1、参加庭审活动,使我对庭审程序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知道了什么时候该陈述事实;什么时候该双方辩论;还了解到怎样举证;以及“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规则分配举证责任;以及怎样依法判决;怎样作好记录等。

2、实践出真知。通过本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检验了我们两年来的所学的知识,使我认识到光有书本上的知识是不够的,还要在实践中去发现问题,只有多参加实践活动,才能把书本上的知识更好地运用于实际生活中。

3、两年的学习生活的确太少。

通过这次活动,让我认识到自己学到的知识太少,各门知识都是只是学了点皮毛,要想在今后有所成就,就要“活到老,学到老”,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充实自己,不但要在书中学习,还要在生活、实践中磨练自己。

4、在今后的生活工作中做到学有所用。

用学到的知识帮助身边的人,教育他们要如何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对触犯法律的人要绳之以法,维护法律尊严,把所学知识运用于生活,服务于社会。

五 加强对人民群众的法制教育

此次“模拟法庭”审理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当事人不懂法、不知法、法律意识淡薄。我国现在犯罪还很多,我国的普法宣传还没能深入到千家万户,普通老百姓特别是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未成年人犯罪和失学社会青年犯罪相当高。因此,要实现依法治国的目标,就必须在人民群众中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对未成年人和失学社会青年的法制教育,引导他们学法、懂法、守法,使群众学会用法律的手段解决问题,认识到法律不仅是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剑,还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让每个公民都自觉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用法律武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纠纷。

总之,通过本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检验了我两年来的学习情况,让我深入了解庭审全过程,对法律运用也有了一定认识,使我能初步分析问题,基本能解决问题,明确了我今后学习和工作的目标。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二
《模拟法庭报告》

模拟法庭总结报告

我们院组织这次民事模拟法庭的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民事审判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民事模拟法庭的审判时间,进一步学习了民事诉讼法等相关程序法理论,更深刻的体验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深我们对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使我们的专业素养得到显著提高。

(一) 模拟法庭的目的

模拟法庭是我们中南大学本科教育的重要内容,给我们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平台。通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丰富实践,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行实务操作。巩固法律专业知识,了解民事领域现行的法律法规,掌握司法实践中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审判等程序。了解律师代理民事案件的整个流程及调查取证、法庭辩论等操作技巧,掌握主要的法律调整方法,提高学生的实案操作能力。掌握所学民法理论知识的具体运用及与相关学科之间的关系,进一步了解法律实质,同时通过参与案件审理,建立感性认识,在实习现场获得初步的法律适用技能与基本的法学理论知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扩大知识面,为以后学习以及实践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加模拟法庭使同学能够了解案件进展的全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把握案件的进程和结局,同时在模拟法庭的训练过程中,我们作为当事人的律师、法官,成为案件的当事人或参与人,因而必须考虑所处

的角色的利益、设身处地地分析案件,全力以赴地争取最佳结果,使自己由静态的接受知识转向动态的思考分析,由理论分析进而投入到评判审理的实践之中。在仿真的状态下,通过对所选择案件的重演或者预演,使同学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过程,熟悉与案件相关的实体法和程序法;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培养和锻炼同学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同学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检验同学专业知识学习成果、法学理论掌握程度,检验同学反应能力、思辩能力。同时,也为了弘扬法制思想,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同学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模拟法庭过程

1、前期准备。我们选择了一个比较典型民事诉讼案例。我们选择的案子,完全借用法院的一些原始材料.案情涉及到具体民事行为违法以及民事赔偿的问题。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民事的案件 ----2002年7月1日,原、被告签订《买卖房协议书》,约定原告购买被告位于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辛店村房屋8间及院落,并取得了当时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的认可,村委会干部康文宝作为“中证人”也在协议上签字确认。协议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支付了购房款共计人民币4.5万元,并与被告一起到宋庄镇辛店村村委会进行了房产转让登记。当日,被告向原告交付了房屋。原告购买该房屋及院落后,不仅对原有的房屋进行了翻新及装修,还在院落内新建了3间新房,并安装了上下水、暖气等生活设施,共计花费了约十三万元人民币。2006年12月,被告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与

原告签署的上述《买卖房协议书》无效,要求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2007年12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双方签署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原告向被告返还房屋,被告向原告支付原房及添附部分的折价补偿为人民币93808元。同时,该判决确认了被告是导致该协议无效的主要责任方,应当在全面考虑被告因土地升值或拆迁补偿所获利益,以及原告因房屋现值和原买卖价格的差异造成损失两方面因素的基础上,对原告的信赖利益损失进行赔偿。原告认为,被告在出卖争议房屋当时即明知其所出卖房屋及其宅基地禁止流转,但是为了追逐利益仍将该房屋及其宅基地出售给了原告,现在被告又因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涨价,利用国家法律和政策规定,提出退房要求,实属有失诚信之行为。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诚信和交易秩序,被告应对其背信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因出于其主要过错原因导致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信赖利益损失,共计51.8万元。

2、分派角色,分组讨论。在拿到材料后,我选择了被告律师这一角色,而其他同学也根据自己意愿纷纷选择各自的角色.

3、准备诉讼文书。在正式开庭前,我们准备好相应的诉讼文书,如起诉书,代理词,答辩词,证据目录和说明等各种诉讼文书,并有书记员和法官的主持下根据各方提供的资料编写模拟法庭剧本。

4、演练阶段。在指导老师正式检查的前一天,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通过这次试演,我们找出了许多不足之处,如庭审时间的把握,各方配合的默契等。

5、正式开庭。开庭审判的各个阶段的全部工作,都由我们自己完成,老师只旁听,不参与,不干涉。

6、老师点评。模拟法庭活动结束后,由我们的指导老师卲华老师指出了我们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存在问题。

1、有的同学由于忙于找工作,出席率与参与性不高。从模拟法庭的组织与实施过程看,有的同学对模拟法庭实习不够重视,认为是走过场,对自己的角色不作深入的体验,不积极参与案子的选择、法律文书的撰写活动;

2、模拟法庭场所不规范。模拟法庭演练中,没有统一着装,实际演练的场地设施不规范。在模拟法庭的考核表演时,无法增加法庭的严肃性,使学生难以进入角色,无法体会更加深刻。由于没有法庭审判的严肃气氛,使学生觉得是走过场,没有真情实感。

3、由于时间紧迫,准备的不是很理想,集中表现在案情不够细致,辩论的重点不够突出等。。

4、审判过程中,代理词用语不够专业,许多辩护理由脱离案情,缺乏说服力,多是泛泛而谈。

(四)活动意义

1、民事法,作为一门重要的部门法,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和政治性,本次模拟法庭,以民事法为核心,结合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知识,一方面增加同学对民事法的认识,另一方面加强同学对民事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当代研究生综合法律素质。

2、有助于传播法律正义精神,倡导程序公正理念,发扬公平正义,提高法律信仰,增强护法意识,促进校园法治建设。

3、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的实际表演,增强了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以及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4、激发了同学们的参与意识和表现欲望

(四)总结及体会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们应该持续不断的提高在专业领域的知识,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深入了解法律工作的各个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这次模拟审判让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这次模拟法庭审判实践使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需要学习各方面的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通过实践弥补自己的不知。

学习是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正所谓“活到老,学到老”,我们每一时刻都在不断的学习当中。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更应学会珍惜时间,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三
《2014年模拟法庭总结》

2014年模拟法庭总结

本学期,为了培养学生应用法律的能力,于2014年6月11日举办了《新湖一中第五届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现就本次模拟法庭活动进行如下总结,以求汲取经验教训,完善以后的模拟法庭活动。

一、本次模拟法庭的主要教学内容

本次模拟法庭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内容:第一,统一安排学生进行认真排练;第二,统一安排学生观看法庭资料片,熟悉法庭的审理程序;第三,向学生下发“模拟法庭”任务书,明确学生在模拟法庭中的任务和要达到的目标,并统一向学生教授法庭审理的实际情景和注意事项;第四,安排学生分配法庭角色,力争每人都有实质性角色,每人都能真实融入模拟法庭案件的审理;第五,要求每个学生根据自己的法庭角色熟悉台词,包括起诉书、公诉书、答辩状、代理词、辩护词、审判书、结案总结等等。并按照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实务工作机关的真实流程进行对照,第六,要求学生对本次模拟法庭开展的刑事诉讼案件分别撰写总结,心得体会。

二、本次模拟法庭的经验

本次模拟法庭课到了较好了教学效果,完全达到了教学目标。总结起来,有如下经验可以值得日后模拟法庭课程借鉴。

第一,选择真实案例,最大限度按照真实的法律工作要求和流程进行模拟。本次模拟法庭,精心选择了一个实际中真实发生的刑事案件,向学生提供了真实的案件材料,完全按照法律工作者真实的工作状态要求学生进行案件的研讨和出庭(例如,不允许对抗双方在开庭前接触)。实践表明,这种近乎真实的法律工作状态模拟课程带给学生的是最大限度的接触真实法律的体验,极大地调动了他们的兴趣,使他们能够充分调动自己平时所学的法律知识,并充分考虑到证据的运用、事实的认定等平时课堂教学所忽略的东西,全方位锻炼了自己的法律实务工作能力。

第二,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提前让学生熟悉程序。模拟法庭能够顺利进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学生对于法庭程序是否熟悉,而学生的动手能力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对法律程序的熟悉上。本人通过和其他老师共同配合,安排学生阅读“模拟法庭任务书”、实地旁听法院审理、观看我国法庭资料片、观看国外法律

电影,并向学生讲授自己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体会,使得学生事先最大程度地了解并熟悉我国法庭审理的基本程序,这为本次模拟法庭的成功奠定了基础。 第三,合理进行角色分配。模拟法庭成功与否,取决于全体学生是否能够真正参与到模拟中来,而这又和其所承担的角色密切相关。有的角色,例如法官、检察官、律师,承担的法律工作较为具体明确,其锻炼意义较之其他角色也就更大。有的角色,例如法警、书记员、旁听人员等,真实参与度相对较小,从模拟法庭中所获收益也相对较小。有鉴于此,本人有意对角色进行了轮换,保证每个同学都获得了“含金量”较高的角色。另外,本人还在角色中独创了“主持人”、等角色,是整个审理过程跟家紧凑,节约了时间。 第四,给予学生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准备。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例筛选下发、角色分配等前期工作已经在学期期中阶段圆满完成。这就留给了学生较为充足的时间进行探讨和准备。从模拟法庭实际运行来看,学生驾驭审理程序的能力令人眼前一亮,一场比一场出色。这不能不说与学生准备时间充足、前期工作扎实有关。

三、本次模拟法庭的不足

本次模拟法庭虽然取得很大成功,但是依然有一些不足之处,今后应当加以注意并予以改进。

审理程序出现瑕疵。例如,在刑事诉讼中,在进行法庭辩论时,合议庭对于控辩双方的辩论节奏控制稍欠火候。这些瑕疵都是学生进行模拟法庭时经常出现的问题,主要原因在于对于审理程序的不熟悉,这对于初次接触仿真法律实务的学生来说都是难免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四
《模拟法庭》

第二章 模拟法庭开庭指引

[本章内容概要]

本章全面地阐述了模拟法庭运行过程中所应当遵循的程序和规则,是本书的重点内容。模拟法庭教学是综合性、系统性、持续性的工程,必须循序渐进、逐步深入。模拟法庭庭审程序是从原告(或公诉人)起诉始到法庭宣告裁决止,历经庭前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裁定等阶段,它融法庭审理程序与法学教育实训目标于一炉,形成了一套首尾相衔、严谨周密、形象生动的教学模式。

一、模拟法庭总纲

模拟法庭总纲是针对模拟法庭审理过程所作出的程序性安排,从宏观上引导模拟法庭审理活动规范化运行。主要包括实训目标、开庭公告、出庭人员、主要案情、开庭审理和庭后教师点评等六部分。

(一)实训目标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庭前准备阶段,应当简明扼要地介绍通过本次模拟法庭训练所要达到的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提醒学生始终围绕实训目标而开展活动。

(二)开庭公告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应当要求学生按照诉讼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发布开庭公告,介绍本次模拟法庭的开庭时间、地点、出庭人员和案由。

(三)出庭人员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本次模拟法庭出庭人员的姓名和所扮演的诉讼角色等信息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指导教师和旁听人员在庭审结束后进行总结和评价。

(四)主要案情

在正式开庭之前,模拟法庭工作人员应当将案例所涉及的主要案情投影到屏幕上,以便旁听人员事先对案情有初步了解,回顾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理论和知识,初步得出自己的感性见解和看法。

(五)开庭审理

模拟法庭开庭审理时一般采用普通一审程序,避免采用简易程序或特别程序。在审理过程中,严格参照真实法庭审理程序进行,以便让所有诉讼参与人员和旁听人员由衷地产生一种威严感、崇敬感和责任感。

(六)教师点评

庭审结束后,指导教师应当对本次模拟法庭审理情况和参与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点评,指出精彩亮点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方法。

二、模拟法庭运行规程

模拟法庭运行规程是按照模拟法庭总纲的要求,在法庭审理的各个阶段所应当遵循的具体操作规程,它包括庭前准备规程、开庭审理规程、庭后总结与评价规程和诉讼文书立卷归档规程等四部分。

(一)庭前准备规程

1.选派优秀指导教师,精心选择典型案例

模拟法庭活动有其特殊性,即参与人员全部由学生来扮演。为保证模拟法庭应有的质量和效果,应当由法律业务水平精湛、实践教学经验丰富的专职教师或特聘教师担任模拟法庭指导教师。

模拟法庭指导教师的首要任务就是精心选择典型案例。一般是选择那些具有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有一定争议性和可辩性的案例。根据模拟法庭训练的阶段目标,指导教师可以对案情进行适当的变动改编,以求达到预期目的。就案例性质而言,主要是以刑事案例为主,兼有民事案例和行政案例。

许多模拟法庭指导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模拟法庭主要是为了帮助学生掌握程序法,应当选择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例或人民法院判决书。我们认为,这种做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模拟法庭教学形式,充其量不过是“举案说法”,运用客观事实去说明某项法律规范的构成要件或内涵。因为无论是权利义务关系简单明确的案件还是人民法院判决书,对于事实的陈述一般都非常清晰明了,几乎没有进一步争辩的余地,这不利于培养和锻炼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实,在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案件的事实都不是简单明确的,而是错综复杂、矛盾丛生的。同一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立场和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见解和看法。模拟法庭不仅要让学生明白法律本身是怎样的,更重要地是让每个学生都在公平程序的保障下尽力展示并说明法律真实,明白法律是通过一个怎样的程序得出了一个怎样的结论。④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指导老师应当切忌成为标准答案的提供者,切忌用自己的思维模式禁锢学生的思维方式,而是应当成为引导学生独立思考、解决法律争议的指路人。⑤ 我们知道,法律作为一种主观性知识,不存在绝对客观的确定性和普遍性。模拟法庭应当允许学生尽可能地寻找现行法律规范在适用于具体案例时彼此之间的漏洞和空隙,培养学生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敢于质疑公理权威,敢于创新适用法律的思维方式。

2.遴选模拟法庭成员,分派诉讼角色

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最好由高年级学生担任。因为他们已经基本学完实体法和程序法,具备了一定的法律功底和综合能力,可以处理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低年级学生主要作为听众参与模拟法庭,通过旁听,增长他们的法律知识;庭审结束后,可以给予他们提问的机会,培养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指导教师确定模拟法庭的组成人员。一般情况下,模拟法庭由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组成。此外,根据案件性质不同,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应有原告1-2人、被告1-2人、原告和被告代理人各1-2人、第三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刑事案件应有公诉人1-2人、法警1-2人,被告人1-2人,被告人的辩护人1-2人;若案情需要,可设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若干人;若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则还应有被害人及其代理人各1人。

模拟法庭组成人员确定后,指导教师应当将成员按照其扮演诉讼角色不同进行分组。一般情况下,可以将成员分为审判组、原告组(公诉组)、被告组(或被告人和辩护组)、第三人组;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诉讼参与人可以单独分组,也可以插入相应各组。 指导教师在分派角色时,应当注重审判组成员的选拔和任用。因为审判人员在整个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处于主导地位,发挥关键作用,关系到本次模拟法庭是否能够顺利进行,是否能够

获得显著的实训效果。审判人员必须对庭审规则、诉讼程序、法庭用语以及实体法规范有较为深刻的理解,且具备依照法律规定和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审判长的选任,必须选择专业知识扎实、心理素质稳定、有较强判断能力和控制局面能力的高年级学生担任。⑥

3.分组收集相应资料,确定庭审主题

模拟法庭各小组成立后,指导教师应当指导各小组收集相应资料。各小组在初步占有一定事实资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庭审案件的主题;若无法协商一致的,指导教师确定庭审主题。庭审主题确定后,各小组安排本组成员分工和职责,围绕庭审主题分别收集、查阅相关资料。

(1)各小组分工和职责

各小组的分工和职责一般包括:①审判组主要负责送达法律文书、熟悉诉讼程序、编写庭审提纲、制作判决书;②公诉组主要负责撰写起诉书、公诉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法律法规和文献资料;③辩护组主要负责撰写辩护词、模拟收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④原告组和被告组应当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答辩意见,模拟搜集相关证据,并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⑤“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主要负责背记自己的发言内容等。

各小组准备的资料一般包括:①民事、行政案件: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勘验笔录、鉴定结论等)。②刑事案件:起诉书、公诉词、辩护词、判决书等法律文书;各类证据(与民事、行政案件各类证据相同)。③法律法规、法学图书、法律文献资料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起诉状、答辩状、公诉书等法律文书副本、证据清单复印件以及证人名单,审判组应当按照诉讼程序法的规定在开庭前传递给相应各小组;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证据较多的民事、行政案件,审判组应当按照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指定举证期限,并在答辩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原告组、被告组在开庭前交换证据。另外,判决书本来应该在开庭评议后作出,但是,考虑到审判组是与其他小组同时拿到案例材料,为使整个模拟法庭开庭过程保持紧凑性和完整性,可由审判组成员预先写好判决书草稿,在审判过程视具体情况作相应修改。⑦ 各小组在收集证据时,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原则,严禁为获得胜诉而制造伪证。各小组应当对证据材料逐一分类编号,并对证据的来源、证明对象和内容作简要说明,以便开庭时灵活运用。

(2)指导教师与各小组成员注意事项

指导教师一般只需要提供案例情况和各方主要证据,而不应将所有案卷材料,尤其是法律文书资料交予学生,以避免模仿照抄、重复案例情况的出现。各小组拿到案例后,可在教师指导下共同研究有关案情的基本情况,了解全部诉讼参与人的活动,确定案例的争议焦点和主题。但是,对于如何分析案情、把握事实、言词辩论要点、适用法律等实质内容,则由各小组成员内部自行讨论确定,不得在各小组之间讨论交流。各小组在研究和讨论案情时,指导教师仅给予必要的辅导提示,不能涉及具体实质内容的处理,以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学会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法律事实,灵活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尽可能让学生感觉到法律职业的真实状况。⑧

各小组成员随着对案例研究的深入,可能很快会发现案情线索和分析思路陷入混乱,同伴之间的讨论变成了争执。每个人都迫不及待地提出自己的思路和观点,然后被同伴七嘴八舌地

质问、反驳和推翻。在这个时候,各小组成员应当保持冷静和克制,切忌舍本逐末甚至人身攻击。其实,分析思路正是在这样的交锋中被修改,在混乱中不断调整,然后逐渐变得清晰完美起来,而各组对案件事实的理解也逐渐变得深入和丰满,最终形成己方向法庭陈述的法律意见。

4.撰写规范法律文书,拟定庭审方案

(1)撰写法律文书

在正式开庭前,各小组应当准备好相应的法律文书。在撰写法律文书时,应当做到观点明确、条理清楚、用语准确、论证充分、结构严谨、格式规范。

就民事起诉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民事答辩状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当事人的基本信息;②答辩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③以案情资料为限,运用证据证明所主张的事实,指出援引的法律根据,并进行深入的法律分析;④对原告主张的事实、证据及法律根据提出反驳意见,并阐明理由和根据;⑤若引用学术观点,必须注明出处。

就刑事起诉书而言,应当至少载明下列事项:①起诉书号、被告人的基本信息;②案由和案件来源;③案件事实。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动机和危害结果等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要素;④起诉的根据和理由。阐明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的性质,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等意见;⑤在揭露被告人犯罪行为之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法律文书种类繁多,在此不再赘述。学生应当参照《法律文书学》相关知识进行撰写和制作,并按照同一纸型(如:A4纸型)进行打印,尽量避免手写。

(2)拟定庭审方案

各小组在收集各类证据和打印法律文书之后,应当着手拟定庭审方案,为正式开庭做好准备。在拟定庭审方案时,各小组应当围绕各自分工和职责进行谋划。①审判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庭审规则和程序、当事人陈述、质证和辩论次序、需要了解的案情要点、法庭秩序混乱处理办法、合议庭评审规则、判决意见、法槌使用方法等内容;②原告组、被告组和第三人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明确的法律意见、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和证明目的、法庭陈述内容和言词辩论、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③公诉组拟定庭审方案时,应当包括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各类证据的来源、运用次序、援用的法律规范以及需要法庭调查的事项等内容;④其他诉讼参与人根据案情具体情况拟定庭审方案,配合各小组的需要。

(二)开庭审理规程

模拟法庭审理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组织严谨流畅,准确精彩。整个开庭过程中,所有的参与人员应抱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均是在维护法律的神圣与尊严,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当事人)的合法利益。⑨

民事、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在性质上截然不同,且审理程序也有较大差异,因此,我们以下分别阐述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法庭审判程序(普通一审程序),行政案件审判程序参照民事案件审判程序执行。

1.开庭前准备

开庭前的准备是第一审普通程序开庭审理前的必经阶段,主要任务是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调查收集证据、发布开庭公告、查明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等,为正式开庭审理准备条件。

(1)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公诉组向审判组移送有关资料(如:起诉书、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具备开庭审判的程序性条件;

③审判组送达起诉书副本,告知被告人辩护权,委托或指定辩护人,提供证据材料; ④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⑤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公诉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⑥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被告人基本情况,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以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名单,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民事案件开庭前准备步骤如下:

①原告组向审判组提交有关资料(如:起诉状、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

②审判组指定审判员审查上述资料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若符合受理条件,审判组应当送达原告组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③审判组送达被告组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

④当事人交换证据;

⑤审判组发布开庭公告;

⑥正式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规则; ⑦书记员请审判人员入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开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

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案由及是否公开审理,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并分别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等事宜。

2.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查核实各种证据,公开质证,以查明案情,认定事实。法庭调查的基本要求是紧扣案件焦点,举证有力,证据充分,逻辑严密,质证清晰。

(1)刑事案件法庭调查具体步骤如下:

①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带民事诉状;

②陈述犯罪事实。在审判长主持下,被告人、被害人分别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 ③讯问、发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④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审判长应当告知证人、鉴定人若不如实提供证言、鉴定意见要负法律责任。证人、鉴定人在作证、说明鉴定结论前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向证人、鉴定人发问,应当先由提请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完毕后,对方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五
《模拟法庭心得》

模拟法庭心得

本周我们法学的学生在老师的组织带领下,举行了一次刑事模拟法庭。本次模拟法庭共有3组人员参加,模拟了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宣判等刑事法庭审判阶段。通过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对庭审程序更加熟悉,更好地把握,以及对证据的认定和使用,同时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并且,通过老师的点评,我们对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法庭审判程序以及法庭审判活动中的注意事项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在此次模拟法庭之前,去年我曾参加过一次民事模拟法庭,虽然只是扮演的陪审员,但是在组织准备的过程中,对法庭审判活动的程序有了初步的认识。当我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之后,再结合本次观看的刑事模拟法庭,我对刑事诉讼的程序有了深层的认识。作为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一环的法庭审判,我们却很难有条件去亲身体会,而模拟法庭正好给了我们这样一个难得的机会来将我们所学的理论与实际相结合,虽然我们从书本上已经对法庭审判有了一定的认识,但是当我们在模拟法庭中将我们所学的结合实践时,才发现我们需要学的还有很多。通过模拟法庭,使我们能真正的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让我们能将所学的应用于现实中,同时也使我们对所学的知识进一步加深了记忆。

实践教学作为法学教育的一种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对于开拓我们学生的思路,提高我们的学习兴趣,促进我们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等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我认为模拟法庭作为实践教学的一种新颖的形式,在诉讼法的教学中有着极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应用于刑法、民法等实体法的教学中,而作为模拟法庭的组织中最为重要的一点,案例和脚本筛选是至关重要的,而这一点也正是刑诉模拟法庭实践教学中最为出色的。

单单学习理论知识是纸上谈兵。这次模拟法庭给我们一次认识自己所学知识在实际当中运用的机会。进一步了解未来的工作方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找到差距所在,通过模拟法庭,发现理论知识应当联系实际,并将知识运用到

实际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因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将其所学充分合理的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没有良好的理论基础是不行的,同时没有良好的实际经验更是不行的。

所以,只有把握好现在的学习时间,努力学习理论知识,不断锻炼自己各方面的实际能力,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适应以后的工作;学习法律知识是一个需要自己不断学习,不断提高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学习生涯。学习法律需要不断提高自己个方面的能力不仅仅是法律知识,往往在实际工作当中,其他能力的要求也是很关键的,只有各方面的能力提高,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六
《模拟法庭观后感》

模拟法庭观后感  人生第一次现场观摩打官司,虽然是模拟的,但是大家都还是挺正儿八经地准备了。我倒是时候法官陪审员都已经穿好了服装。看到他们的样子心里有点小激动,想感受一下法庭的肃穆。案件是个民事纠纷,感觉双方都有点有理有据,很期待看到他们的表现。  终于等来了开庭。法官、陪审员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宣布公诉人、辩护人入庭,询问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大家都很认真地扮演自己的角色,只是还是感觉不到肃穆感,可能是法官一贯的风格都是幽默的,感觉有点不适应。本以为庭上公诉人和辩护人要进行激烈的辩论的,因为看到电视上基本都是剑拔弩张的,不说是要打起来吧,互相责问辩论都是有的,结果双方非常和谐,有条不紊的陈述。中间请了一次证人,双方证人有点休闲,而且证人作证前法官也没有履行完所有程序,两个证人还同时在出庭作证!汗啊!时间飞快的流逝,一个小时没到,就差不多了,中间有一次休庭协商,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  法官陪审员下场的时候我还有点没回过神!觉得怎么好像没怎么审结束了。虽然有点不太正规,不过第一次模拟法庭大家都准备还好,让我们进一步了解了劳动法的一些实际应用,可以说是用活书本知识了,以后走上工作岗位还可以运用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一次模拟法庭也让我对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更感兴趣了。介于这次模拟法庭的一些不足之处,老师提出再开一次模拟法庭。很期待同学们的表现,希望看到一个肃穆的又激烈的法庭, 同时也希望看到审判长的评判调解能力。为了更好的参与到下一次模拟法庭中去,还是多看看书多看看经典案例吧,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华农人!  

模拟法庭不足之处篇七
《总结(模拟法庭)》

模 拟 法 庭 总 结

法学专业 周彪

为提高我们对法学程序的认识,加强我们法学专业学生对法院庭审过程的认识、实践,结合学校要求和部署,我们组织了这次模拟法庭。目的主要是让我们了解法院审判相关制度。通过了解并参与诉讼的审理过程,进一步学习诉讼法,对程序问题进行更深刻的理解。加深我们对理论知识的记忆,使我们的理论知识能更好的和实践相结合。模拟法庭受到相关机构领导的支持,并给参与此次模拟法庭的同学提供帮助及指导。增强了同学们的自信心。

实习内容及过程

我们在学校的安排下,全体学生到筠连县人民法院旁听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的庭审,我在庭审过程中,仔细认真地做好了笔记,初步了解了庭审的程序。对审判人员、当事人的角色,在感性上有了认识。在观摩中发现问题及时向指导老师提问,使问题得以及时解决。第二次观摩、旁听的是离婚纠纷,对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以及用语,庭审中的一些细节上的东西,加深了映像,对下一步“模拟法庭”的演练做好了准备。

同学们多方查找资料,并找指导老师进行分析。最终我们确定了——离婚纠纷案。虽然案件并不复杂,但是涉及到的民事诉讼程序问题还是有些麻烦的,这就需要我们开动脑筋,对案情认定清楚,为了演好这个案子,我们参与的同学针对本案涉及到的《民事诉讼法》知识进行深入的探讨和研究。

在进行演练的时候是比较烦琐的,这一阶段要清楚审理案件的基本程序,这对我们同学是一个考验,因为这对于我们同学来说是比较陌生的,但我们并不恢心,我们主动上网检索资料。通过我们的细心观察,基本掌握了开庭时的程序,并能够付诸于行动。接下来是我们不断的排练与讨论,尽管这样是枯燥无味,但是同学们都很认真,没有说一个累字。通过同学们的细心观察、学习,基本掌握了法庭审判程序,并进行不断的排练,一个程序

演练多次,在演出的前一天,他们改台词、背台词、排练到晚上,在正式演出的前一个小时,他们还在认真演练,尽管很辛苦,大家都很投入。

2012年4月11日模拟法庭开始,我们都走进了模拟法庭的现场,首先书记员沉稳的走向书记员台,宣布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组法官出庭并宣布庭审开始,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大家都很认真,积极地在尽力地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最后,法庭宣布由合议庭合议产生的判决书,模拟法庭的庭审就此划上了句号,并得到了考核老师的良好评价。

实习总结及体会

此次开展模拟法庭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满堂灌输式教学缺陷、填补纯理论探讨式学习的不足、培养参与者分析和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现在看来,这个目的基本上是达到了。通过此次活动丰富学生的法律知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努力探索,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增强学生实践能力。使我们对庭审程序更加熟悉,更好地把握,以及对证据的认定和使用,同时更好的理解和把握法律,把理论运用到实际当中。且我认识到距离一名法务人员的差距。使我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作为一名法学学生单单学习书本上的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单单学习理论知识是纸上谈兵。这次模拟给我们一次认识自己所学知识在实际当中运用的情况。进一步了解未来的工作方向,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找到差距所在,通过认识实习,发现理论知识应当联系实际,并将知识运用到实际当中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因为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应当将其所学充分合理的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去,没有良好的理论基础是不行的,同时没有良好的实际经验更是不行的。

模拟法庭,实质参与者的主体为法官、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形式参与者为书记员。在前期准备阶段,实质参与者的学生角色发生了变化,他们全身心的投入。委托代理人在接到模拟案件时,就必须象一个律师一样为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而尽心尽力,并设身处地的分析案件,努力争取最佳结果。作为法官,必须居中裁判。在活动开展的整个过程,

我们都根据自己所处的角色来思考及解决案件本身的实体法及程序法问题。因此,我们不仅是在理论上学习法学,而且是在近乎实践上学习作一个法律人。正如指导老师所说,我们要将我们的大部分时间放在案件上,然而我们的思想却在法律的殿堂神游。此次模拟法庭,对于实质参与者而言,这是一场更真实、更近于实践、更系统和全面的训练模式。而对于形式参与者而言,则仅限制于审判程序的学习,还有辩护技巧的观摩。

从这个层面来讲,实质参与者学到的知识是较丰富的。但是这也是它的不足之处,因为实质参与者的人数有限,范围过于狭小。以致于很多的师弟师妹不能参与进来,这是令我遗憾的一件事。以后我们再开展模拟法庭这样的活动,要尽量的扩大实质参与者的范围,这应该成为我们努力的方向。

辩论双方在庭前形成了自己的法律意见、在开庭时从容的进行陈述和辩论。此次我们使用了离婚案作为模拟案件。我们学会了象一个律师一样去思考案件的法理。但是正因为我们一开始便过于注重开庭时的陈述与辩论,过于注重案件的法理分析,所以我们忽视了对各种相关学科和知识的了解和应用。我理想中的模拟法庭训练是一种综合素质的训练,它不仅包括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还包括了对与案件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的了解。从我们目前所处的情况来说,这个目的我们是达不到的。因为离开了资深法官的指导,模拟法庭训练本身便只是一个训练的空壳而没有实质内涵。

此次我们的训练时间不长。我们训练的重心放在了法律规范的适用、形成自己的辩护或代理意见、书写有关的法律文书、出庭辩护等环节。而对于案件的事实材料的整理及分析,我们涉及得少。特别是我们使用的事实材料是经审理查明得出的写在判决书上的事实依据,所以我们忽视了对案件事实的争辩,而仅仅是从法理上进行探讨。判决书上对于案件事实的陈述简单明了,鲜有进一步进行争辩的可能。但是我们应该清楚,大多数真实的案件其事实都不会是明确和简单的。同一个事实材料,从不同的当事人和证人的角度,都会有不同的解释。律师在接到案件的时候,就必须主要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事实材料及诉讼请求,对事实材料进行分析、归纳、筛选和建构。而此次,我们明显忽视这些环节。以后的模拟法庭训练,我们要兼顾培养参与者整理分析案件事实的能力以及对案件事实不同价

值分析的能力。这一点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难了。我之所以在这里提出来,是为了引起大家的注意。

要想做好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首先,不但要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良好的法律实际经验,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良好的道德品德,良好的道德品德是法律工作者的必备的要求。只有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良好的人格作为保证,才能更好的应用法律,真正的做到为民服务,维护其合法的权利。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进行调解,是审判人员牢记的调解原则。一次不公正的审判比数次不公正的行为还可怕,后者只是污染了水,前者则是把水源都坏到了。要做到不偏不倚、公平行事。审判人员应当坚持调解的客观公正性,立场居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用说服教育的方法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坚决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也发现很多不足之处,觉得自己的法律理论知识储备有限,对知识的理解和把握还不够深刻,知识基本停留在表面,不能很好的应用到实际案件当中去,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学习法律的相关知识,加强对法条的理解和掌握,不断联系实际,加强学习与应用,更好的适应法律专业学习的要求。

活动中也存在和暴露了一些问题和不足。首先是由于时间紧迫,剧本的完善不够理想,集中表现在案情不够细致,辩论的重点不够突出等。其次是分配工作不够合理,有的角色演员选得不够恰当等等。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举办,同学们将获得更多的经验,为在以后法律实质运用积累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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