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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信息

2016-02-06 08:45:4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矛盾纠纷信息篇一《新南社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矛盾纠纷信息》,供大家学习参考。

矛盾纠纷信息篇一
《新南社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

新南社区矛盾纠纷排查信息

2011年8月11日上午,我新南社区康城棕榈泉住宅小区的居民反映:小区最西面12楼和13号楼后面一墙之隔的西堡建筑工地的施工影响了居民的日常生活和休息。居民有上访倾向。经社区走访排查了解到,首先,西堡施工方一直都是昼夜施工,夜里居民没办法正常休息,居民们意见很大。其次,因为西堡要盖成34层的高层建筑,目前还紧邻康城12号楼和13号楼。康城居民对西堡施工的手续齐不齐全、楼与楼之间的间距够不够,会不会影响采光都产生了疑问。 经过社区多方调解,目前西堡施工方口头答应:以后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10:00结束,这个时间也得到了康城居民的认可。西堡施工方还保证在一周时间内会把相关的手续拿来。在接下来的工作中,社区会落实西堡施工方所承诺事项。

矛盾纠纷信息篇二
《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报告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信息报告制度

各社区 以下是办事处的相关制度请各社区结合实际自行修改后进行使用 案件查究及一票否决制度

一、一票否决权制是落实综治责任目标调动各方面力量维护社会治安积极性督促后进单位和个人改进工作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的一种激励制约机制。

二、一票否决制必须在党工委的领导下由办事处综治办具体组织实施对需要实行否决的单位由社区和办事处综治办逐级考核后报请上一级综治委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并全面衡量公开进行的原则。

四、一票否决权制的形式包括下达整改通知书和一票否决决定书。

五、一票否决权的对象

1、综治措施不落实未完成规定责任目标治安秩序混乱的单位

2、在单位任职满六个月以上综合治理一、二责任和直接责任人。 风险抵押金制度 按照经发�6�72004�6�83文件精神要求对街道综治委全体人员、各社区负责人和综治特派员实行“风险抵押金”奖惩治措施风险抵押金按年度缴纳一年一次专款专用。用于“零发案”工作奖惩严格兑现。

一、“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

1、街道综治委全体人员每人交纳风险抵押金500元 2、各社区负责人、综治特派员每人交纳风险抵押金300元。

二、奖励措施 凡是年底前完成当年“零发案”竞赛活动目标任务的除退回风险抵押金外对每个责任人奖励2000元。

三、处罚措施 凡是未完成当年“零发案”竞赛活动目标任务的没收其风险抵押金并逐级进行诫勉谈话直至组织调整。

案件回访制度

一、为了严肃工作纪律全面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案件回访的范围 1、大要案件 2、在社会上有影响的案件 3、群众有反映的案件 4、其他认为有必要回访的案件。

三、案件回访的方法 1、深入发案单位、楼院、门店市场、场所认真听取发案单位领导、楼院长、门店市场、场所管理人同对处理此案的意见。 2、接触案件当事人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及是否存在问题。

3、接触案件当事人的亲友、同事了解他们对办理此案的态度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了解办案的全过程并深入调查研究。 四、案件回访的处理及反馈 1、案件回访中既要坚持原则又要讲究工作方法还要耐心细致地听取各方面意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 2、对发案单位、楼院、门店市场、场所或案件当事人反映的意见应区分不同情况耐心解答。 3、案件回访要认真登记存档备查对反映出问题的处理结果认为有必要反馈给发案单位或当事人的由综治委同意由综治办反馈。 “十佳门卫”评选办法 一、“十佳门卫”评选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好 2、讲求道德操守好 3、诚实守信服务好 4、业绩突出治安好。 二、“十佳门卫”评选方法 1、由办事处所辖社区各楼院

根据“十佳门卫”评选基本条件结合各楼院实际推荐1名候选人。 2、综治办委托各社区对各社区推荐的“十佳门卫”候选人进行审查。 3、由每个楼院确定1名院长、2个楼长及社区成员组成“十佳门卫”初审小组社区主任担任组长。在推荐的候选人中选出1名候选人。 4、社区将选举结果及事迹材料报办事处综治办审查。 5、由综治办成员和各社区主任组成中审小组评选出10名“十佳门卫”。 6、综治委审定通过“十佳门卫”名单。 三、对“十佳门卫”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在有关媒体进行宣传。 公 示 制 度 随着监督层面的拓展对综治工作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增强自我约束机制规范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示综治委成员与综治特派员名单 二、公示综治工作目标 三、公示综治工作职责 四、公示综治工作内容 1、街道综治委每月将发案情况以通报的形式发到辖区各单位。 2、各社区设立社会治安工作公示栏公示社区、单位、楼院、门店市场、场所的发案情况。 3、公示防范事迹。 4、公示防范措施。 5、公示防范常识。

6、提醒群众防范事项。 五、公示综治工作成果。 通 报 制 度 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促进综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制定本制度。 一、各社区每周向综治办提交综治工作小结介绍一周综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遇到的问题。综治办每月汇总会以通报的形式下达到各社区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二、综治办每月按综治工作进度对社区综治工作进行检查工作情况好的上榜标注红旗结果以通报形式下达到各社区 三、对在“零发案”竞赛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楼院、门店市场、场所以街道工委、综治委的名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

发送表扬信或悬挂“零发案”门店市场、场所红旗。 四、对于在活动中措施不力发案多的单位向其上级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建议给予处罚。 五、对通报批评后仍不整改再次发案的单位、门店市场、场所在门前悬挂“治安防范不力”黄旗。 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制度

一、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重大治安灾害 事故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部门及单位的有关责任人实行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制度 。市综治委办公室认为需要进行此项查究的在调查核实后报经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人事局共同研究确定以市综治委名义下达《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领导干部进行领导责任查究。 二、接到《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的市区综治委和市直部门综治领导小组要与纪检、组织、监察、人事等部门进行研究根据有关规定对查究对象 的责任进行调查根据应负的责任作出相应的处理。调查结果及追究责任的情况在两个月内分别报市综治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和人事局。 三、凡被中央综治委、省综治委下达《重大问题领 导责任查究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市综治委要对其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凡被市综治委下达《重大问题领导责任查究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各市区开发区综治委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其实施综合治理一票否决。自作出一票否决决定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责任单位被评为文明、先进、模 范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干部当年不得晋升职务推迟一年晋升工资档次在治安面貌改变之前取消干部本人评先受奖的资格受到行政处分的处分期间不得

晋升职务和级别受到行政处分或党纪处分的人员的年度考核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办理。 重大案件查究制度 一、查究重点是机关、团体、国有和集体企业事 业单位以及有明确治安责任的区域、场所。凡确因治安防范工作不落实或有关人员玩忽职守而发生的重大案件和虽不属 重大案件但连续发案、秩序混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群众安全感受到威胁的 都要在认真实行一票否决权制的同时依法追究有关的责任者。对确属见危不救、放任犯罪 和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以致引起恶性案件的党员、干部包括政法干警都要严肃查处。 二、查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对应予查究的案件 由各级综治委确定并下发《查究重大案件防范责任通知单》。对系统垂直管辖的单位《通知单》同时抄送上级主 管部门。查究工作由同级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以公安部门为主其它有关部门共同参加查明原因弄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经综治委审批后由有关部门执行。 三、查究工作自接到《通知单》之日起25日内查结。查究工作落实后要及时填写《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处报表》报送同级综治委办公室备案。 四、查究工作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清责任区别对待。对情节严重和对抗查处的要从严处理主动进行自我检查认真总结教训积极搞好整改的可从宽处理。对应追究刑事责任和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程序办理对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可提出建议报送纪检、监察部门决定对应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被查究单位和责任人签订的治安责任书合理确定赔偿和罚款数额。不服处罚的可依照法律和规定的程序办理。更改处罚的要报综治委备案。 黄牌警告制度 一、对社

矛盾纠纷信息篇三
《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制度》

矛盾纠纷信息排查制度

一、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2、建立镇(村)、单位矛盾纠纷排查体系,镇实行每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特殊时期每日开展一次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3、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组织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单位、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4、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发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调解信息员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5、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6、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在4小时内上报市调处中心,调处中心接到报告后上报市主管领导;

7、各镇、各部门应于每月底前将所掌握的矛盾纠纷隐患情况上报市调处中心;

8、保持矛盾纠纷报送电话24小时畅通,遇到节假日必须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

矛盾纠纷信息篇四
《工作信息9—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总结

中共铁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铁山司法所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总结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胶南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处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结合我处实际,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00天,以“构建党群连心桥、化解矛盾促和谐”为主题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我处出台了《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的通知》,制订了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现将活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成果

(一)领导班子重视

我处成立了由工委主要领导挂帅,办事处主要领导和其他领导成员参与的活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领导成员矛盾纠纷排查联席会,总结前段工作,集中解决重点疑难问题。长期坚持领导成员公开接访制度和领导带案下访制度。形成了统一领导、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格局。

(二)超前排查化解

制定了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和矛盾纠纷排查“网格化”管理制度,坚持村居每周一次、处级每半月一次矛盾纠纷隐患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排查率达100%,化解率达98%以上,重大隐患排查上报率达100%。

(三)强化领导责任

严格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其他领导分工抓的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做到每起案件都有领导亲自接谈、亲自包案,

每个工作日都有领导坐班接待群众来访,并定期组织带案下访活动,在一线化解矛盾和问题。

(四)畅通绿色渠道

为适应基层司法工作需要,我处设立了司法办公室、人民调解室,配备了专职司法基层干部,在办公大厅设立了“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便民服务中心,进一步畅通和拓展了信访渠道。深入推进群众来信免贴邮票的信访“绿色邮政”制度,使群众不出村、社区即能反映和解决问题。

(五)坚持党务政务公开

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每月一次进行公开、公示。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主动公开重大事项办理情况,维护群众的知情权。

(六)落实工作规程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工作规程办理和答复各类纠纷事项,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纠纷按期办结率达100%。

(七)推动“事要解决”

落实限期处理制度,对不能当场答复和办理的纠纷事项,及时签订人民调解申请书,公开办理时限。完善对重点纠纷事项的调解、听证、认定机制,提高处理纠纷问题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八)加强思想疏导

对疑难重点问题,认真做好思想疏导工作,领导靠上做细致的群众工作,千方百计疏导思想,化解情绪,并加强教育管理。

(九)搞好建议征集

出台了《关于开展“我为铁山发展献一计”金点子有奖征集活动的通知》,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通过不懈努力,自活动开展以来,铁山街道办事处无进京到省个体访、无到市以上集体上访、无重复上访、无非正常上访、无信访积案,确保了国庆节前后及十七届六中全会期间群众工作的稳定。在今后我们将进一步紧抓落实,扎实高效推进全处的人民调解工作,为推进全处的社会科学发展、和谐稳定奠定坚实的政治基础。

二、新举措

(一)加强与完善网格化管理

我处将办事处、村划分为三级网格,分管领导、管区领导、村支部书记分别为三级网格的负责人,进一步细化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为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和矛盾不出村、不出处奠定了基础。要求全处各部门、各村定期开展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上报办事处,办事处信访办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并高效运转“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调处工作,及时把矛盾化解在最基层,对一些不稳定苗头做到了发现得早、控制得早、处理得好。目前,我处社会稳定隐患信息排查工作,在组织形式上已经实现网格化全覆盖管理。

(二)落实群众工作日制度

根据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群众工作的意见》要求,我处成立了以工委书记为组长、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其他领导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群众工作领导小组。每月10日-12日三天时间我处全体领导成员和机关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基层和企业,走访群众和职工,了解百姓疾苦,帮助村级集体和企业谋划发展计策。8-10月份共收集各类意见和信息200

余条,主要反映“农村缺乏相应的养殖技术”、农村“弱势群体救助”、“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要求在农村“建立监控系统”、要求“盘活集体闲置资产”、尽快解决城市规划区农民审批宅基地“人房矛盾”等问题。对基层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工委、办事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剖析,合理化诉求尽量满足。通过开展群众工作日活动,进一步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机关干部素质。

(三)实行村居协理员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村居综治协理员制度的意见》和目前我处农村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处决定在村级实行村居协理员制度,整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资源,有效解决基层工作有人干、能干好的问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每月18日召开村居协理员例会,上报隐患排查信息,同时将上级有关业务部门下达的文件精神传达落实到基层。

三、存在的问题

(一)村居协理员制度

1、村居协理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普遍不高。村居协理员大多常年生活在村里,熟悉本村社情民意,但普遍文化程度不高,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缺乏基本的电脑操作办公知识,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素养。下一步,我处将加强对村居协理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为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

2、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低下。个别村居协理员责任心缺失,多次无故缺席协理员例会。我处已制定并印发了《铁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关于对村居协理员考核的意见》,坚持“注重实绩、激励先进、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加强对村居协理员的考核管理,提高其

工作效能。

3、缺乏矛盾隐患排查化解经验。个别年轻的村级协理员,早年在外求学、打工,虽具备一定的专业水平,但社会阅历不多,对本村的村情民意不甚熟悉,缺乏相应的隐患排查化解经验。下一步,我处将加强协理员之间工作经验的交流,加大工作经验的宣传和对楷模典型的学习,共享资源,为共建“和谐铁山”添砖加瓦。

2011 年11月22日

矛盾纠纷信息篇五
《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商司发[2011]14号

商都县司法局印发《关于深入开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司法所:

现将《商都县司法局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商都县司法局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司法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司法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办、政协办、政法委 局领导班子成员

商都县司法局办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发

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的方案》精神及市司法局的有关要求和商维稳发【2011】3号(关于集中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通知)精神,县司法局决定全县范围内组织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县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部署和要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深入细致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及时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始发阶段,重点抓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种不和谐、不稳定因素。

二、任务目标

总体任务:细致排查、全面掌握、有效化解本乡镇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确保对矛盾纠纷能够及时掌控,及时化解,有效防止各类矛盾纠纷转化为群体性事件或刑事犯罪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具体目标:

排查到位。通过全方位排查,全面掌握矛盾纠纷的底数,建立工作台账,为动态掌控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供基础依据。同时建立起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效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常态化。

调处到位。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凡是适于通过人民调解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及时进行调处,调解率要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6%以上,切实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预防到位。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本乡镇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容易激化、通过人民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疑难矛盾纠纷,要认真梳理分析,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采取有效措施稳定事态,引导当事人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建立完善预警机制。

宣传教育到位。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过程中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正当渠道反映诉求,不参与非法组织活动,防止简单问题复杂化,局部问题扩大化。

三、排查重点

排查范围包括村社区和各领域、行业、群体中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重点是以下几类矛盾纠纷:

(一)企业特别是工矿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土地占用、资源补偿、环境污染、安全生产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农村(土地)征用和城镇房屋拆迁中因补偿标准、回迁安臵、征用拆迁程序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三)因农村土地、草场、林地权属及承包、转包、补偿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四)村务管理中因村委员会选举、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五)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劳动保护、工伤待遇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六)因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事故等事项引发的矛盾纠纷;

(七)其他可能引发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热点、敏感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四、方法步骤

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5日至7月31日)

各司法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同正在进行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活动和“争当人民调解能手”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活动的总体要求,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各项任务,明确落实措施、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和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对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明确任务要求和具体措施,为专项活动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1、深入排查摸底。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深入村、社区、厂矿、企业,采取定时、定人、定点、定责的办法,全方位排查摸底,了解收集纠纷信息,全面掌握本乡镇、本村社区、本部门的各类矛盾纠纷及苗头隐患等社情动态。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一是突出重点地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地区的排查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特别是城乡结合部、治安复杂的村社区、矿山企业;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重复上访等信访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员,重点摸排,重点引导,有针对性地采取

矛盾纠纷信息篇六
《关于矛盾纠纷》

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中共太平镇委员会 太平镇人民政府

关于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实施意见

各村(社区)、辖区各部门、单位:

为全力打造平安和谐太平,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强化“以调促和”,规范完善“大调解”工作机制,形成覆盖全镇的社会矛盾“大调解”格局,提高基层控制、化解和处置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统筹发展,根据《中共万源市委办公室、万源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实施意见》(万委办发﹝2009﹞6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对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明确“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平安和谐太平为目标,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源头预防,立足抓早抓小,坚持调解优先,突出基层和行业(部门)重点,充分发挥和有效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机构综合协调,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2、基本原则。合法自愿原则,公正高效原则,便民利民原则。

3、工作目标。建成覆盖全镇每一个村(社区)、组和各部门的调解组织网络,矛盾纠纷调解率达100%,人民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行

政调解率达80%以上,民事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做到“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社区)、疑难纠纷不出镇”,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本村(社区)、单位,化解在萌芽状态,力争非正常访零进京、蓉,确保不发生在全省、达州市、万源市有影响的群体性事件。

二、健全“大调解”工作网络

4、建立“大调解”领导机构。由党委书记刘仕勇、镇长赵星江为组长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维稳信访办。

5、建立健全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镇党委书记刘仕勇兼任主任,党委副书记杜道军担任专职副主任,负责综治维稳群众调解工作。中心主要负责排查镇内矛盾纠纷、收集掌握工作信息、整合调解力量、协调处理重大矛盾纠纷、培训辖区调解员。协调中心在镇“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6、健全村(社区)、单位调解室。健全村(社区)、单位调解组织和工作机构,扩大调解网络,负责本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信息上报。各村(居)民小组建立调解小组,联户(10户)设立1名调解员,并兼综治维稳工作信息员。

7、扩大调解网络覆盖面。积极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医院、学校等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做到“哪里有群众,那里就有调解组织”。

三、健全“大调解”协调运行机制

8、充公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坚持每半月排查本辖区矛盾纠纷隐患,建立排查登记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适时分析、研判本地

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并及时上报;完善组、村(社区)、镇三级逐级调处三次的“三三调解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本级;要充分运用平等协商、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手段化解矛盾纠纷,不轻易将矛盾纠纷引入行政裁决和司法渠道;对调解不成的或有可能激化的,要主动衔接、及时报告。

9、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调解作用。充分发挥政治、组织、管理优势,强化调解意识,履行调解职能,坚持调解先行,综合利用行政、政策、法律、经济、教育等手段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辖区相关的民事纠纷,确保95%以上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单位内部,避免进入诉讼和上访渠道。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制度,党政领导每周轮流到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坐班接访。与民生利益直接相关的部门领导每天轮流接访;完善干部下访制度,组建下访工作组,采取统一组织和分散组织的方式,坚持开展下访活动,及时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建立行政机关内部“接待人员调、责任部门调、分管领导调、主要领导调”的四级调解机制,重大疑难案件由“一把手”亲自主持调解;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矛盾纠纷由最初受理的部门邀请相关部门参与协调解决。

10、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后盾作用。支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建立立案、审判、申请再审阶段的调解制度,大力推行立案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执行和解,积极探索刑事自诉案件和其他轻微刑事案件调解解决的新模式。加强诉前分流,对直接起诉到法院的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进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渠道,或委托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尽

量把调解化解在诉讼之前。

11、健全“大调解”衔接联动机制。坚持既相对独立、各司其职,又相互衔接、整体联动的原则,畅通“三大调解”之间的流程,建立健全调处材料移交、立案前告知、审理中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和工作交流等工作制度;整合调解力量,建立健全调解指导员制度、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制度、特邀调解员制度;加强“大调解”的效力衔接,对调解组织主持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确保其法律效力;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视情况组建包案工作组进行调处;建立“大调解”与司法裁判、行政裁决(仲裁)、信访工作对接渠道,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四、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保障机制

12、加强组织保障。实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大调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维稳信访办。

13、加强人员保障。镇机关配备3名专职人员:张明芝、熊道松、杜发树。各村(社区)、部门单位配齐配精专职人员,并按月培训学习,努力提高专职人员综合素质。

14、加强经费保障。依据有关规定,按全镇人平0.50元拨付调解工作经费,并将平安创建经费专项用于综治调解维稳,专款专用,对解决纠纷个案实行“以奖代补”,努力为“大调解”工作提供财力保障。

15、加强调解中心硬件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推进调解工作信息

化平台建设。

16、实行问责制。首次接待矛盾纠纷当事人的部门单位、村(社区)是负责单位、责任人,必须负责调解、引导,力争矛盾不上交、不外交,对未履行首问责任的,实行责任追究。

17、加强考核奖惩。对村(社区)、辖区单位及各部门的调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化解矛盾纠纷“一把手”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对因排查化解不力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上访或群体事件的,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附: 1、太平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太平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成员名单 2009年9月23日

附1:

太平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仕勇 镇党委书记 人大主席

赵星江 镇党委副书记 镇长

副组长:杜道军 镇党委副书记

张布琼 镇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张 蓉 镇党委委员 人大副主席 郭纯波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曹绍绪 镇党委委员 副镇长

矛盾纠纷信息篇七
《社区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广场社区2011年矛盾纠纷工作总结

广场社区在党委和上级综治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平安创建为目标全面落实矛盾就封排查调处工作措施,为广场社区的和谐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基层基础工作。

(1)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出领导小组工作,充实相关领导,严格落实“领导组会议”、“重大纠纷协调会议”、等项制度,创新,“定责任、定人员、定时限、定调处”的方式,确保重大矛盾就封的及时有效解决。

(2)进一步加强社区对矛盾就封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今年广场社区重新完善了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为核心的领导责任机制。将维护稳定的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单位、小区一把手及各巷道长,进一步规范矛盾纠纷定期排查登记、信息报告、领导包案等制度。严格实行半月一排查一分析,对重大矛盾纠纷进行每月排查,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出队伍建设,建起一个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全社区的矛盾排查网络,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进一步抓好敏感时期和重要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广场社区以开展“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在“五一”“国庆”“肉孜节”等为翁敏感时期,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的

排查调处。

社区综治办围绕重大节假日、重要活动等敏感时期,集中组织排查调处,尤其是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进行排查,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全社区各单位辖区负责人,各街道巷道长组长均参加了会议,加大“六无”普法宣传供发放相关材料200余份,确保了敏感时期的社会稳定。

三、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和调查。

(1)为了维护社会长期稳定,推进平安建设深入发展,从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的长期机制,提高基层矛盾排查工作活力的要求出发,大力推进三项机制建设,即从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化解,应对三项机制入手,全面强化了全社会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2)进一步规范了矛盾排查工作预警机制。

广场社区进一步健全了社区矛盾排查组织网络,主号基层矛盾信息员的组织建设,我社区坚持没半个月一次信息流、互通情况。并利用矛盾共排查例会,协调工作平台和日常工作机制及时汇总矛盾排查预警信息,提高了预警意识,强化了预警职能。

广场社区 201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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