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

2016-02-13 09:41:0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一《威海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供大家学习参考。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一
《威海试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二
《威海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创想》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三
《威海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情况的研究》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四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

威政发〔2011〕3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18号文件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鲁政发〔2011〕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使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基本原则。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为“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从城镇居民实际情况出发,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个人(家庭)和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和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镇居民普遍参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市统一,实行属地管理。

(三)任务目标。建立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城镇居民老年基本生活。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二、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三、基金筹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等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

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市政府依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包括基础养老金和缴费补贴两部分。

1.基础养老金。政府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省规定,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中央、省补助40%,剩余部分市和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按照2︰8的比例分担。其中,省财政直管县,由省级财政单独核定补助比例进行补助,剩余部分由县级政府负担。

2.缴费补贴。政府对参保人当年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0元。补贴资金由市和各市区(不含省财政直管县)按照2︰8的比例分担。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所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对城镇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由所在市区根据实际情况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四、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个参保人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其中,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部分在个人账户中单独记录。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上年度最后一次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养老金待遇确定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

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城镇居民,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011年7月1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也可自愿补缴养老保险费,补缴年限不超过15年,自补缴的次月起,按月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45周岁以上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应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的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以下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各市区政府(管委)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另外,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1年,月增发基础养老金2元。提高和增发部分的资金由所在市区政府(管委)负担。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参保人死亡,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缴费补贴外,可依法继承。

(三)待遇调整。市政府根据国家、省规定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全市基础养老金标准;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本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

六、相关制度衔接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办法,以及与城镇五保供养、社会优抚、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衔接,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七、保险关系转移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跨地区转移,可将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新参保地,按新参保地有关标准核算,并享受相应待遇;转入地尚未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可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个人账户资金暂存于原参保地,待条件具备时转移。

八、基金管理和监督

(一)基金管理。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暂实行县级管理,逐步提高管理层次。

(二)基金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制定完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各项业务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业务程序,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对基金的筹集、上解、划拨、发放进行监控和定期检查,并定期披露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财政、监察、审计部门按各自职责实施监督,严禁挤占挪用,确保基金安全。

九、经办能力建设

(一)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各市区要加强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新农保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切实加强经办能力建设。要加大投入,解决基层经办服务场所,充实经办服务队伍,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不得从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中开支。

(二)强化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省部署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管理系统,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农保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合,纳入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金保工程”)建设,并逐步与其他公民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建立和完善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逐步推行社会保障卡,方便参保人持卡缴费、领取待遇和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十、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实现广大城镇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威海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并督促检查政策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各市区和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重要意义和各项政策的宣传,使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导适龄城镇居民积极参保。要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把好事办好。工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积极研究解决,重要情况及时向市领导小组报告。各市区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经市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附件:威海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名单

二〇一一年八月六日

附件

威海市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

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梁 良(副市长)

副组长:张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邓炳奎(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王厚全(市委组织员办公室主任、“两新”工委副书记) 鞠宏宇(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杨文军(市编办副主任)

王浩见(市委农工办副主任)

李 帅(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丛刚滋(市公安局副局长)

宋 萍(市民政局副局长)

赵熙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天敬(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副书记、调研员)

迟万胜(市农业局副局长)

宋业英(市人口和计生委副主任)

戚旭波(市残联副理事长)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五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乳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

乳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乳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的通知

乳政发〔2011〕16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滩旅游度假区、城区街道办事处:

《乳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乳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方案

为加快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31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09〕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省开展新农保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农保制度,使农村居民享有基本养老保障。

(二)基本原则。新农保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广覆盖、保基本、有弹性、能转移、可持续”,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制度模式。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市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机制;坚持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村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

二、参保对象和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新农保。

三、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个人缴费。个人实行按年缴费,缴费标准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0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

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县级政府根据省、市规定和农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成员缴费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资)助金额进入个人账户。

(三)政府补贴。政府补贴包括两部分,一是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二是领取养老金人员的基础养老金补贴。

1、缴费补贴。对60周岁以下当年缴费人员,按每人每年50元标准予以补贴,所需资金由威海市财政负担20%,余下部分由县级财政负担。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所补缴年限不享受市、县二级财政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但不再享受政府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基础养老金补贴。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

付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中央、省政府补贴22元,市政府补贴6.6元,县级政府补贴26.4元。

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参保人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提高和加发部分资金由县级政府负担。

四、建立个人账户

政府为每名新农保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

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参保人缴费补贴及资助,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账利率按人民银行上年度最后一次公布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确定。市农保经办机构每年对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和政府补贴账户储存额计息一次。

五、养老金待遇

(一)享受养老金待遇条件

1、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按月领取养老金。

2、本方案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可按规定自愿缴费,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不缴费的,也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本方案实施时年满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允许补缴但补缴后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45周岁(含)以下的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二)养老金待遇。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

以139,其中2009年底前的原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仍按原计发系数计发。

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参保人员按规定缴费超过15年的,在计算养老金标准时,每超过一年,月增发养老金2元,所需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

(三)养老金待遇调整。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及我市经济发展状况,不定期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执行。

(四)参保人亡故,其个人账户余额除政府补贴外,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一次性领取,无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的,按有关规定支付丧葬费。

六、制度衔接

(一)已经参加农保,但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员,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领取养老金前应按新农保标准继续缴费。

(二)已经参加农保、年满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金,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已领取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加基础养老金。

(三)被征地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已按乳政发〔2007〕27号文件执行的,可同时参加新农保。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六
《关于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分析》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七
《新农保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出处:本站原创 发表时间:2009/4/21 查看次数:2060

威劳发〔2009〕25号

各市区劳动保障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工业新区人力资源局: 现将《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符合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参保登记。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本村(居委会)居民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核发《威海市新型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以下简称缴费证)。

第三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缴纳,每年度缴费时间为4月1日至9月30日,由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和银行工作人员每年度在上述时间内进村(居委会)收费。参保人原则上以村(居委会)为单位集中缴费,养老保险费由全市统一指定银行代收。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凭银行收费凭证,在参保人缴费证上打印缴费记录,开具养老保险费收费票据。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汇总缴费记录,打印《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审核后签字,缴费明细表电子文档于当日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明细表纸质资料于每月25前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参保人员也可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缴费手续,通过指定的银行缴纳保险费,持银行的缴费凭证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打印缴费证,换取保险费收费票据。

第四条 参保人员当年未按规定缴费的,以后年度可补缴保险费,补缴的标准不低于缴费年度的最低缴费标准,补缴年限的保险费不享受所在地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2%的政府补贴。

第五条 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养老保险补助,在本村居民缴费的同时,在《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明细表》中记录补助参保人的金额,一同缴纳。也可到所在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缴纳或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缴费手续,通过指定的银行缴纳。农保经办机构于缴费当日将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记录于参保人的个人账户。村、居集体经济组织的养老保险补助电子文档于当日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补助的纸质资料于每月25日前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第六条 参保人员住址等参保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持身份证报本村劳动保障协理员或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填写《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信息变更登记表》,镇(街

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变更信息登记,并于每月25日前将变更信息的资料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备案。

第七条 参保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其保险关系转移:

(一)在威海市行政区域内户籍关系转移的;

(二)户籍迁出威海市,迁入地接纳农村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已参加了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

参保人有上述情况的,应持户籍迁移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及时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第八条 参保人户籍迁出威海市,并参加迁入地社会养老保险的,可将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转入迁入地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保险关系不能转移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退还本人,终止保险关系。

第九条 参保人户籍在威海市各市(区)转移的,可将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政府补贴全部转移;参保人户籍在县级市(区)内迁移的,只转移保险关系。

第十条 参保人户籍由威海市行政区域外迁入的,保险关系可转入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转出地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清单,迁入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出具保险关系接受函和开户银行账号接收转入保险资金,为参保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资金全额进入个人账户;缴费年限按照参保人转入的保险资金除以转入年度所在地最低缴费额折算,但折算的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折算年限的余月四舍五入,与其以后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第十一条 已参加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且未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人员,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资金并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参保人原农保逐年缴费的年限与新农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也可按照原农保累计储存额除以所在地开展新农保年度最低缴费标准折算为新农保的缴费年限,但折算的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折算年限的余月四舍五入。 第十二条 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农村返乡居民,可将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提交转出保险机构信函和缴费明细单据,接收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开具保险关系接收函和银行开户账号,其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账户资金转移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与参加新农保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也可按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转入账户资金除以转入年度所在地新型农保最低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但折算的缴费年限不能超过15年,折算年限的余月四舍五入。

第十三条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因户籍迁移、就业等原因需要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向所在地县级农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凭转入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接收函,开具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账户,按照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相应年度最低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终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第十四条 参保人在年满60周岁的当月持身份证、缴费证和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报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申领养老金。村(居委会)劳动保障协理员应按月审核达到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填写《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养老金审核表》。所在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确认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应及时核算养老金,并于每月25日前报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经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后,次月起按月发放养老金。 第十五条 参保人员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但未按规定缴满15年养老保险费的,应自行选择当年缴费基数的6%、8%或10%的缴费比例补满15年的养老保险费,并从缴满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参保人不补缴的,个人书面申请,可一次性领取养老金,终止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后领取的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

老金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计发基数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政府补贴之和;基础养老金部分,年发放额为所在地上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缴费超过15年的年限,每超一年,年发放额在2%的基础上增加0.2%。

第十七条 参保人员领取的养老金,由所在地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银行办理养老金发放存折,养老金按月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

第十八条 参保时已达到领取养老金年龄的人员,同时办理参保和领取养老金的手续,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

第十九条 参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退保手续:

(一)参保人出国定居或死亡的;

(二)参保人户籍迁移,转入地不能接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三)参保人因家庭特殊困难等原因,经审核批准的。

参保人有上述情况的,参保人或继承人应持户籍迁移、死亡证明或个人申请等相关证明材料及时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经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同意后,办理退保手续。

第二十条 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应对本村参保人员的生存状况等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对办理出国定居手续、死亡等情况的人员,及时报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告知参保人或继承人办理相应的手续。

第二十一条 参保人缴费期间出国定居、死亡的,由本人、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指定受益人)在一个月内持出国定居签证或死亡证明等手续到所在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领个人账户资金。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终止结算单》,收回缴费证,连同参保人出国定居签证、死亡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报县级保险经办机构。经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领取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二条 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死亡后,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须在一个月内到所在地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申领个人账户余额。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出具《威海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一次性养老金待遇结算单》,收回缴费证,连同参保人死亡证明材料于每月25日前报县级保险经办机构。经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领取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剩余部分,停发养老金。

第二十三条 参保人员因家庭困难等特殊原因,需要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报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后于每月25日前报县级农保经办机构,经县级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第二十四条 参保人员在被判处拘役及其以上刑罚或劳动教养期间,达到规定领取养老金条件的,由参保人书面指定受益人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领取养老金;参保人被判处死刑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一次性领取。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威海市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从2009年2月1日起执行。

当前位置:首页> 今日乳山

乳山新农保参保率达98.7%

新闻频道:发表时间: 2011-06-24

今年已累计发放养老金3633万元

威海新闻网讯(记者 陶成君 通讯员 张晓玲)今年乳山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工作日前结束,全市15个镇(办事处)601个村共有参保农民296320人,收缴养老保险金9200万元,参保率为98.7%,比去年提高了7.1个百分点。截至目前,乳山今年共发放养老金3633万元,惠及10万农民。

据乳山市农村养老保险事业处主任刘宁介绍,目前乳山市共有农村人口41万人。去年,全市共有26.2万名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参加“新农保”,其中,101436名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已于去年开始领取养老金。

“新制度考虑到农村部分60周岁以上居民没有或只有较少的经济来源,为满足他们的参保需求,对农村老年居民适当降低了缴费标准,缩短了缴费年限。”刘宁说。据介绍,新农保缴费标准在去年每人每年300元至1000元之间设8个档次的基础上,今年又增加了1500元和2000元两个档次,以满足部分高收入农村居民的需求。

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篇八
《现阶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与缺陷分析_以山东省为例》

2009年5月总152期 第3期山 东 经 济SHANDONGECONOMYMay.,2009Gen.152 No.3

现阶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与缺陷分析

)))以山东省为例

徐清照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山东济南 250021)

*

[摘 要] 近年来,我国在山东等地开始进行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改革内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试点。与老农保制度相比,新农保体现了政府的责任,增加了对农民参保和缴费的激励,更具有社会福利性,还部分解决了老农保保障水平过低和基金难以安全运营的问题,并注意到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但新农保的覆盖面仍然很低,并存在筹资风险大,各地出台的新农保政策差别大,基金投资管理政策不完善等问题,需在今后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时进一步改进。

[关键词] 山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财政补贴

[中图分类号]F84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971X(2009)03-0152-04

2003年以来,山东省青岛、烟台等地对上世纪90年代后实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创新,开始建立以财政补贴为主要改革内容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青岛市经过20O3年在城阳区的试点后,目前在全市基本建立起以/大账户、小统筹0为基本模式的新农保制度。烟台市2005年开始在招远、福山、莱山组织新农保制度试点,2007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107号市长令0发布了5烟台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6,决定从2O07年10月1日开始在全市开展新农保制度建设工作,目前新农保已覆盖到全市11个县市区。日照东港区和菏泽牡丹区也在部分乡镇组织了新农保制度试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淄博市政府2008年9月3日发布5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基本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6,决定2008年在临淄区和高新区全面开展新农保试点,其他区县按不同经济条件选择2个以上乡镇开展试点,有条件的区县也可全面推开;2009年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2010年在全市全面推开。东营、泰安、潍坊、临沂、威海等市的部分市县也已经形成了新农

保操作办法并进行试点准备工作。截止2008年上半年,全省参加新农保的农民达84万人。

一、现阶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主要类型

综合山东各地试点情况,新农保制度基本可分为两大类型:

一是青岛、淄博实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在具体的政策设计上,两市又有较大差别。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筹集上,青岛市实行区(市)、街(乡镇)、村(居)、个人四级负担机制,即按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或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划分若干缴费档次,并确定上限和下限,参保个人自行选择,区(市)、街(乡镇)财政和集体按照个人确定的缴费比例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并规定/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调整,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报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0。淄博市坚持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为辅的原则,区分不同的年龄段,采取缴费补贴(对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政府每年按缴费基数的2%给予缴费补

º

¹

*本文是山东省软科学项目/加快建立覆盖山东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0(项目编号:2008RKB368)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徐清照(1965-),女,山东桓台人,山东省委党校经济学部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区域经济、社会保障。

#

贴)、领取补贴、养老补贴和计划生育养老补助相结合的办法。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中的缴费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领取补贴、养老补贴、计划生育养老补助记入统筹基金。政府补贴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由区县、乡镇两级政府承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担比例。单从政策内容看,淄博市是最完善的,但因刚刚启动,具体实施效果如何还有待实践检验。

二是烟台、东营实行的个人账户完全积累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用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的原则筹集。设个人最低和最高缴费标准,缴费标准的设定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直接挂钩。有条件的村集体对参保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市区财政拿出一定数额资金,按照不同的缴费档次进行相应的不定额补助。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比如,2008年烟台市年内财政预算共安排补贴资金4000余万元,预计财政补贴将达到年度投保额的6%以上,其中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财政补贴将达到年度投保额的10%以上。5东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6规定:市、区政府按照不同缴费档次给予参保人员相应补贴,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领取的养老金全部由个人账户支取,政府不兜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同步实施。该办法虽早在2006年就向社会公布,但至今尚未实施。

除此之外,山东还有些区、市进行了新农保试点。如日照东港区先确定每月60-100元的领取标准,财政出资200万元,在部分行政村按照参保率对不同年龄段参保农民进行不同标准的补贴。荷泽市牡丹区在两个办事处和一个乡镇把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和富裕户作为先行试点的重点,按照50元、60元、70元不同领取标准财政给予不同比例补贴。泰安宁阳县参照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鲁劳社[2004]l5号)文件制定了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办法,在70岁以上老年人中实行按照个人缴费比例由乡镇财政补贴5%、村集体补贴30%的老年人保险办法。这些试点都在小范围内进行,不具备大面积推广的典型意义。

二、新农保与老农保相比所具有的六大优点

¼

»

一是建立了农民参保政府补贴的制度,体现了政府的责任。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保险费的筹资机制是新农保最为显著的特点,新农保的这一特点,使之比老农保对农民具有更强的吸引力,在一定范围、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小、参保率低的问题。比如,青岛市新农保原则上规定村集体按不低于6%的比例为每名参保人员进行平均补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区财政分别按不低于3%的比例补助,从而明确了政府财政投入的责任,调动了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目前青岛市新农保制度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农保制度实施前的2002年,青岛市年保费收缴是1552万元,2007年11月底全市收缴保费已达6.1亿元。烟台招远市财政补贴前保费收缴是2000多万元,财政补贴200万元后保费收缴是6000多万元。宁阳县实行老年人保险补贴办法后,新农保保费收缴898万元,超过前3年老农保保费收缴之和。2007年荷泽市牡丹区财政拿出30多万元资金对参保农民进行补贴,保费收缴就比上年度翻了一番。

二是新农保制度设计了激励农民参保和缴费的机制。比如,青岛实行的是大账户小统筹模式,改变了老农保的个人账户完全积累模式,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村集体补助部分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区(市)、街道(镇)政府补助部分作为农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基础养老金。以全区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在统一基数的基础上确定不同的缴费比例,由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择,选择比例越高,缴费数额越大,将来领取养老金越多。这样,就在注重公平的基础上,体现了效率原则。

三是新农保制度确定了最低缴费标准和缴费年限,建立待遇调整机制,以解决老农保保障水平过低的问题。多数实施新农保的地方以养老金领取标准不低于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依据,测算确定最低缴费标准,并建立了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调整机制,明确要求参保人员达到养老金领取条件后享受的月最低养老待遇应高于农村低保标准,由各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支付能力确定养老金的调整方案。有的地

½

方新农保通过建立统筹账户、备用金、预备金和财政转移支付等制度,建立领取标准调整机制,以解决过去老农保领取标准固定不变的问题,让参保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比如,青岛市出台了5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社会保险储备金制度的暂行意见6,按照土地换保障的原则,建立起社会保险储备金制度,明确了政府财政的兜底责任,规定:/集体土地转为国有的按出让收入10%的比例提取社会保险储备金0,社会保险储备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用于补助失地农民养老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不足部分,由财政收入弥补,从而从制度上建立起资金来源的长效机制。再比如,青岛市根据当地财政收入和农民人均收入年增长水平,确定各市区年养老金领取标准按照不低于7%的幅度增长。而山东省菏泽牡丹区的做法是:新农保领取标准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基础确定,目前暂定为每人每月50元、60元、70元三个档次;从区财政拨付的资金中预留部分资金,作为待遇调整储备金,并规定农保待遇水平随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而调整。这些做法提高了保障水平,实现了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的目标要求。

四是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更具有社会福利性。首先,有些地方的新农保以被征地农民为重点,对被征地农民的补助水平和养老待遇也高于其他参保人员,这种以最需要保障的人群为先期目标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老农保实施中的逆向选择问题。其次,新农保制度已开始注意解决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非农居民的养老保险问题。现在有很大的一部分非农居民,因处于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这两种制度的边缘而无法得到有效的社会养老保障。针对这种情况,威海的荣城市和泰安岱岳区分别出台5城镇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办法6和5城乡老年人养老保险办法6,将没有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非农村居民,纳入了新农保的保障范围,从而扩大了保障范围。

五是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将基金纳入财政管理,解决基金的安全运营问题。各地的新农保制度都规定将农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审计和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能负责监督、收缴和发放工作。新农保制度将管理人员工资和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不再从保费收入和#

基金运营收入中提取经费,并根据农保工作的特殊性探索建立激励和奖励机制,保障经费需求。

六是新农保注意到与其他有关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5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6中规定:/原参加老农保改投新农保和城镇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其老农保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后,按原规定计发的养老金可以与按本5意见6计发的养老金合并统一发放0。

与老农保相比,新农保的确有诸多优越性,但不可否认的是,老农保创造的制度环境是新农保建立的基础,新农保克服了老农保的一些不足之处,吸收了其成功做法和经验,技术上更加成熟,保障水平更高,更好地适应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是新农保在较短时间内快速推开的重要原因。

三、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缺陷(一)新农保的覆盖面仍然很低

目前,山东全省新农保的参保人员总计84万人,在有些试点地区,参保对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被征地农民,特别是人均占有土地少于0.3亩以下的农民,尚不是以农村人口中占主体的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为主要覆盖对象。与老农保以乡镇企业职工、农村干部、民办教师等为主体相比,参保对象客观上同样具有选择性,覆盖率依然很低。这与目前制度尚处于试点阶段有关,与当前农民的认识水平有关,也与多数地方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城镇社会保险方面,对建立新农保制度还未从思想上给予足够重视有关。

(二)新农保的筹资机制决定了其存在很大的政策风险

在筹资机制上,新农保坚持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地方财政补贴三方分担原则,与老农保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相比,体现了作为社会保障主体的政府的责任。但同时,我们看到,地方政府财政支持能力和村集体经济的发达程度成为新农保持续发展的关键。即便在少数试点地区,财政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投入,主要放在县、乡政府,省、市两级还缺乏专项投入。然而,从目前的体制看,县、乡两级政府事权多、财权少,普遍存在财政困难,很多地方都是吃饭财政,不仅对新农保的

补贴力度小,而且资金来源不稳定。从青岛市新农保的制度设计看,县(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和村级集体补助超过一半,却没有国家和省、市财政的支持,而今后地方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使新农保无论在基金筹集还是待遇支付方面都存在风险。出现这种状况,除了受经济发展水平限制外,重要原因是:虽然从中央到省市各级政府反哺农业的大政方针已定,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各级政府对建立新农保制度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认识程度和重视程度仍然不够。

(三)各地出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差别很大

虽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起草的5关于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6,初步明确了新农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制定了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保制度建设投入的政策措施和具体办法,规范了业务流程,但因认识不一致,该文件一直没能正式出台。新农保在我省尚处于试点阶段,省里缺乏明确的政策导向,从而使各地实施的新农保制度无论从政策框架还是到制度模式,差别都很大。有的地市有详细的实施意见,有的只是勾画了一个制度框架,任由下面县市各搞一套,这就为以后制度衔接和提高统筹层次增加了难度。

(四)新农保投资管理政策不完善,基金保值增

值难

新农保沿袭了老农保基金管理机制和运营渠道,仍以县(市、区)为统筹单位,基金管理运营层次低。目前,绝大部分基金的管理、运营集中在一般不具备相应的基金管理人才、技术和投资主体资格的区县一级,而由区县级管理农保基金存在着管理手段缺乏、规模不经济、易于受当地行政力量干预的问题。在基金保值增值方面,由于缺乏统一规范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基金投资无章可循。按规定基金主要存银行和买国债,在银行利率和国债收益率持续走低时,基金难以保值。

上述问题,需要在今后推进该制度时加以重视,并通过加强中央及省对新农保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各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力度,进一步创新新农保制度的实施办法和建立农保基金有效的管理与保值增值机制等途径逐步加以解决。

=注>

¹¼½数据来源:山东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农保处。º青岛市人民政府文件,青政发=2004>41号。

»烟台全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08万,已收保险费4亿元[EBPOL].http:PP

(责任编辑:韩 斌)

相关热词搜索:威海农村9万养老保险 威海农村养老保险九万 威海市农村养老保险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威海 农村养老保险"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224612.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