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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报销

2016-02-15 10:44:32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差旅报销篇一《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

差旅报销篇一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开展业务需要,本着勤俭节约、降低费用开支,规范差旅费报销标

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报销范围、标准

第二条 市内出差:

1、 市内交通费用是指出差目的地(含国内出差)市区内的交通费用。员工应以公交车、地铁、中巴等交通工具为主,如遇紧急或特殊情况,需经部门副经理级以上人员批准,一般员工方可乘坐出租车。

机场往返交通费用鼓励员工乘坐机场大巴及机场快线,特殊情况下(携带贵重资料、紧急召回、夜晚10:00以后)经部门经理同意可乘坐的士。

2、 员工因公外出用车,应事先由人力资源及财务部安排车辆,以减少公司费用支出。公司因故未派车,按照公司规定采用外部交通工具的,在本方法限额内据实凭票报销费用。

3、 市内的士费用报销必须注明目的地、原因、日期等。

第三条 国内(市外)出差:

1、 报销范围:员工至国内(市外)出差的报销范围有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及其他。

2、 报销标准:

交通:可乘坐火车硬卧、汽车、轮船二等舱、飞机经济舱,城际间交通未经分管领导批

准不得选乘出租车。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住宿:住宿标准不超过RMB500元/晚,凭票据在额度内实报。陪同公共关系,超过标准

需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入住。

伙食补贴:伙食补贴实行包干制,标准RMB100元/天。

其它:业务应酬、礼品赠送,办公用品购买等权限同公司相应制度规定。

第四条 异地驻外项目差旅费用报销详见《驻外项目费用报销管理制度》,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港澳台出差

1、报销范围:员工至港澳台出差的报销范围有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其他。

2、报销标准:

交通:应乘坐飞机经济舱、火车硬席、轮船二等舱、地铁、中巴,凭票据实报销;遇紧

急事项或特殊情况,超过标准乘坐交通工具,需事先请示分管领导或事后补充说

明。

住宿:住宿标准为RMB500元/晚,凭票据在额度内实报。员工因公需陪同公共关系的经

分管领导同意可入住五星级酒店。

伙食补贴:实行定额包干,正餐补贴标准为RMB50/餐。

其他: 部门经理级以下人员若因公需要有宴请、礼品赠送行为,须事先经分管领导批准。

第六条 国外出差

1、 报销范围:至国外出差的报销范围有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和公杂费。员工报销时

除附原始凭据外,须附有关外汇水单,无原始换汇水单的,财务部门按报销当日的市场外汇汇率折算。

2、 报销标准:

交通:城市间交通均应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卧等,市内交通标准属于

公杂费范畴在规定额度内报销,具体额度参见按国家现行标准按财政部、外交部 财行[2001]73号文。

住宿:依据票据在规定额度内报销,具体额度参见按国家现行标准按财政部、外交部、

财行[2001]73 号文。

伙食补贴:实行定额包干制,具体额度参见按国家现行标准按财政部、外交部、财行

[2001]73号文。

公杂费:指用于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和必要的小费等,实行定额包干制,支出标

准依据国家现行标准按财政部、外交部、财行[2001]73号文。

第三章 报销规定

第七条 为鼓励员工节约费用,出差期间凡投亲朋住宿的,其住宿费按公司规定相应标准的50%发给

员工;凭住宿发票报销的,则在规定标准内凭发票据实报销,超标准部分由员工承

担。前往家庭所在地出差,原则上不予报销住宿费用,伙食补贴标准减半,周末、节假日不报伙食补贴。

第八条 员工出差参加有会务安排的会议、业务培训,报销会务费、培训费(含住宿、餐费)

的,则不再报销住宿费、伙食补贴。住宿由主办方统一安排的,若标准超标,可凭会议通知按主办单位统一标准报销。

第九条 经批准赴外地参加会议、培训等,日期超过5天的,所有出差日的伙食补贴标准减

半。

第十条 珠三角地区范围内出差,尽量当天往返;车程在3小时以内地区,由于业务需要须

住宿则须事先请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待被允许后方可住宿,同时按照相关差旅标准核报各类费用。

第十一条 员工出差报销时,财务部须扣除报销人出差期间的午餐补贴。

第十二条 住宿费用必须提供房客账单,方可核报。

第十三条 员工出差期间,事先经部门经理批准就近回家省亲,其绕道的车、船、飞机等费

用由个人自理;如果绕道交通费少于直达费用,可凭车、船、飞机票实报(直达车、船、飞机费指按公司规定相应标准)。对绕道交通费高于直达费用的,如有同行出差人员,按照同行人员直达交通费标准报销,如无同行人员,则按行政统一订购的去程/返程交通费标准报销。绕道期间不予报销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

第十四条 出差人报销时,对出差期间非本人发生的费用(客户或陪同人员)单独粘贴并说明事由,

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财务部方可予以报销。

第十五条 公司已统一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员工出差,不再另行报销出差期间自行购

买的保险费。员工出差机票订购,原则上由人力资源及财务部负责统筹订购,返

程机票不能确定的可自行订购。

第十六条 出差天数的计算,以出差往返日日立天数计算,往、返日当日时间不满一天,按一天计算。

第十七条 员工至国内(市外)、国外出差结束,应在返回公司后5个工作日申请报销。 第十八条 员工报销差旅费时需填写表FIN-002,按表中要求根据出差日期及费用类别分别

依次填写,报销金额填写在费用明细项目与费用发生日期的交叉处,费用所属部

门必须填写。

第十九条 出差人员报销时,必须按实事求是的原则报销费用,不得弄虚作假,并按财务规

定填写报销凭证,粘贴原始单证。

第二十条 差旅途中发生的个人生活用品及非工作需要发生的市内交通费、旅游参观费等一

律不允许报销。

第四章 申报及报销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差国内、国外,应事先拟出出差计划(含日程安排、费用预估、所需借

款)报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后交分管领导批准,部门经理出差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借款原则为前次借支差旅费无故尚未报销者,不得再次借款。

第二十二条 出差前应安排好相关工作,对近期可能发生的工作应授权专人负责。

第二十三条 出差时间在一周以上的,出差期间需向上级主管领导及时报告工作进度,出差

返回后,需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出差情况。

第二十四条 出差计划被分管领导或总经理批准后,人力资源及财务部方能办理出差借款手续。

第二十五条 报销程序 :

财务稽核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及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差旅报销篇二
《差旅报销流程》

出差申请及差旅费报销流程

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借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将有部门经理及总经理签署意见的有效单据,按费用报销标准规定,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5、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6、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2)伙食补助费:

(3)市内交通费:一般情况下以做公交,地铁为主要交通工具,如遇紧急情况或者偏远地区无公交等,需向经理申请汇报批准后方可乘坐出租车。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交通费报销办法

1、本着节约节俭原则,公司出差人员一般以汽车、火车为主,如遇偏远地区或者紧急情况公司可安排乘坐飞机。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

3、出差人员在外办事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三)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的出差人员,其余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经理批准。 (四)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并经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三、补充规定

1、员工出差食宿有安排的,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

差旅报销篇三
《差旅费报销方案》

差旅费用报销方案

一、差旅费的内容

差旅费指因公外出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及交通补助费以及保险费、电话费、订票费等杂费。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制定原则

差旅费的控制标准如下表所示。

差旅费用报销原则

差旅费用实行总额控制,每年财务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差旅费用的年度预算,在预算总额范围内,各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出差人员,统筹使用差旅费用。若差旅费超过预算指标,财务部不予报销。

费用报销实行不同职级,制定不同差旅费控制标准的办法。

三、交通费具体报销标准

交通费的具体报销标准根据企业职位的高低而定,具体如下表所示。

交通费报销标准

未使用单位交通工具,因公务出差发生的往返机场、车站交通费据实报销。

各职级人员出差报销交通费时,财务计划部按上述标准予以控制。超过控制标准的,财务部原则上不予报销。

四、住宿费的限额标准

住宿费一般根据所出差的地区及出差人员的职位高低来定,具体

标准如下表所示。

住宿费报销标准

五、伙食补助的标准

企业员工出差不分途中和住勤,一般地区(不含近、远郊区)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为 元。

六、其他杂费标准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发生的订票费等其他杂费,一律凭票据实报销。

七、差旅费报销流程

(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应据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提供有关发票。

(二)审核《差旅费报销单》

出差人员所在部门部长审核《差旅费报销单》,确认出差人员的

职务(职称)、出差天数和地点,并在《差旅报销单》的相应位置签字确认。

(三)报销

1.出差人员将《差旅费用报销单》到财务部进行报销,财务部根据报销标准和要求审核《差旅费用报销单》和相关的出差发票和凭证,在预算范围内给予报销。

2.报销完毕后,财务部对出差的相关发票和其他原始票据进行账务处理。

八、报销期限

(一)一般情况的报销期限

一般情况下,出差人员应在出差返回后10天内(节假日顺延)报销完毕,超过报销期限又没有特殊原因者不予报销。

(二)特殊情况的报销期限

特殊情况下的报销,应经主管副总和总经理签字确认,由财务部予以报销,但最长不得超过20天

差旅报销篇四
《差旅费报销标准》

差旅费报销标准

根据国内消费水平的具体情况,结合我公司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特制定以下差旅费报销标准。

一. 火车票、飞机票、船票(三等舱)及订票费按票面金额报销,出差地交通费按实际票

面金额报销。

二. 住宿费、伙食补助以及出差补助标准: 单位:元/每天/每人

注:1.沈阳市内出差或150公里以内城市的出差(当天可返回),午餐上限标准15元(机场

等高级场所30元),报销凭实际凭证。如因特殊情况晚9点前无法回家的,晚餐上限标准15元,报销凭实际凭证。

2.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住宿、伙食补助按凭证实报实销。

3.由于特殊情况所发生的高额电话费,出具通话证明后须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4.赶赴出差目的地当天的出差补助为15元/天。(终日乘车的情况)

三.出差人员超出上述住宿或伙食补助标准由个人承担,标准以下的按实际凭证报销。 (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四.出差须乘飞机或高铁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同意。 五.公出返回后,须在一周以内核销。

维世佳沈阳电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14日

(附表)中国城市的等级划分

一线城市:

北京 上海 香港 广州 深圳 天津 重庆 南京 武汉 沈阳 西安 成都 杭州 济南 青岛 大连 宁波 苏州 无锡 厦门 佛山 东莞 合肥 郑州 长沙 福州 石家庄 昆明

二线城市:

常州 唐山 哈尔滨 长春 乌鲁木齐 兰州 南昌 贵阳 南宁 太原 呼和浩特 烟台 泉州 包头 徐州 南通 邯郸 温州 三线城市

银川 西宁 海口 淮安 扬州 洛阳 潍坊 淄博 绍兴 台州 大庆 鞍山 中山 珠海 汕头 泰安 吉林 柳州 拉萨 保定 秦皇岛 沧州 鄂尔多斯 东营 威海 济宁 临沂 德州 滨州 湖州 嘉兴 金华 泰州 镇江 盐城 桂林 惠州 湛江 江门 茂名 株洲 岳阳 衡阳 宝鸡 咸阳 宜昌 襄樊 开封 许昌 平顶山 赣州 九江 芜湖 绵阳 齐齐哈尔 牡丹江 抚顺 枣庄 本溪 丹东 辽阳 锦州 营口 葫芦岛 承德 廊坊 邢台 张家口 连云港 大同 榆林 延安 天水 克拉玛依 喀什 石河子 南阳 濮阳 安阳 焦作 新乡 日照 聊城 蚌埠 淮南 马鞍山 淮安 丽水 衢州 荆州 宿迁 安庆 景德镇 新余 湘潭 常德 郴州 漳州 清远 揭阳 梅州 肇庆 玉林 北海 德阳 宜宾 遵义 大理

其他城市:

邯郸、景德镇、赣州、吉林、包头、大同、洛阳、潍坊、芜湖、扬州、湖州、遵义、漳州、株洲、潮州,柳州 池州、承德、丹东、开封、泰安、日照、蚌埠、黄山、泰州、莆田、盘锦、阜新、朝阳、铁岭、南平、九江、宜昌、襄阳、岳阳、肇庆、乐山、绵阳、丽江、延安、咸阳、宝鸡、阜新、朝阳、铁岭、盘锦等

差旅报销篇五
《差旅报销有关规定》

一、差旅费报销规定如下:

1、交通费用报销

1.1、市内交通费实报实销,在现代公交非常便利的情况下请员工本着为公司节约成本的原则,出门办事优先选择公交车及地铁出行;搭乘出租车的报销车票上需注明乘车人员、事由、起止地点。

1.2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A、出差目的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B、携有巨款(1万以上现金或1万元以上支票)或重要文件必须确保安全的;

C、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急迫的;

D、陪同重要客户外出;

E、执行特殊任务(以办事效率最大化为据)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2、住宿费报销规定

2.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凭据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入住酒店清单。

2.2、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公司办事处提供住宿及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以报销住宿费;

2.3、住宿费标准:见下表

2.4、可按行政部提供的住宿推荐表选择酒店,连锁商务酒店优先。

2.5、若为同性二人以上同时出差,本着最大合理使用床位为原则,同性别应同住一间,费用标准不能累加。特殊情况可先电话报告公司领导获得首肯,回公司后凭发票找公司领导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核销。

3、出差补助规定

出差的定义:出差是因公务到常驻工作地以外的地区或城市工作。公司员工由于工作关系,在地域上分为总部人员、派驻人员、办事处常驻人员。具体出差补贴办法如下:

3.1、指总部或办事处派驻到其他地区工作,日补助额度为前30天为每天80元,第31天起每天60元;实习生补贴标准依照每次项目具体情况定。

3.2、市内出差超过8小时的每天补助30元。

3.3、销售人员在销售所属地出差或回公司总部均不享受出差补贴。

3.4、各分公司及办事处常驻人员回公司总部开会或述职,没有补助;到异地培训,没有补助;所有人员参加公司组织和资助的培训均没有补助。

二、关于出差的其他规定

1、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填写出差情况汇报,由直属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2、财务人员根据总监签署考核意见得《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需出具书面情况说明,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路线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理私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绕行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

勤。

PS:差旅报销单中除了出差补助可以使用其他等额发票金额进行填补以外,其他的机票费、车船费、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其他(需备注清楚)均要符合实际,不铺张、不浪费,且出示的报销发票单据类别清晰,开具发票的时间应在出差时间范围内。

差旅报销篇六
《差旅费管理制度2014》

xx传播有限公司

差旅费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完善差旅费报销制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各种交通工具费及附加费用、住宿费、生活补助费等。 第三条 公司员工出差实行差旅费“定额包干、超标准自负”的报销原则;交通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包干费用的住宿费的计算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执行(如1月11日至1月18日出差只能算18-11=7天),在出差完毕后凭出差单及报销发票进行报销.

第四条 公司员工出差分别按以下定额标准报销差旅费。

注:

4.1.1、部门总监及其他职务人员出差,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可乘坐飞机:当出差任务需要时;当陆地交通工具行驶时间达24小时(含)以上时;当机票折扣后票价与陆地交通工具票价差价在10%以内(含10%)时;

4.1.2、乘坐飞机的,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4.1.3、市内交通费凭票每人每天分别按上限:省会(区)城市上限60元/天;地、市(区)城市及以下地区40元/天;县(市)城市30元/天;乡镇10元/天,据实报销。随公司车辆出差,只报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不报销其他交通费;

4.1.5、票据丢失或无票据者,一律按定额标准的80%报销(需提供同类性质发票);

4.1.5、所有因公需报销交通费用的员工,必须在交通票据背面注明事由及往返地点(票据正面已注明了往返地点的除外)。

4.2、出差住宿费标准(上限):

单位:元/天

4.2.1、特别地区:指北京、上海、广州、大连、深圳、青岛、珠海、厦门、汕头、宁波、海南;

4.2.2、省会、直辖市及沿海城市:指各省会城市(成都除外)及天津、重庆、烟台、温州、湛江、中山、佛山、苏州、扬州、北海、无锡;

4.2.3、省外一般地区指上述二类以外的地区;

4.2.4、公司人员出差,应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住宿费按其协议价格凭票报销。如果没有入住公司指定的酒店,其住宿费报销标准按省内地级城市及以下标准报销。

4.3、生活补助费标准: 4.3.1、地区划分同上第4.2条;

4.3.2、员工出差期间从事业务应酬的,业务招待、应酬等需用餐费应以邮件、短信等书面形式提前向直接上级予以报批,经同意方可进行,否则不予报销。在公司报销了业务应酬费用的,对参加人员每参加一次招待用餐扣除当天生活补助费的50%。

第五条 员工外出参加会议,由会议主办方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的,员工只能对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差旅费规定进行报销。员工外出参加培训或驾驶员外派等情况参照此规定执行。

第六条 员工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补助费按此规定执行。

第七条 员工出差途中,经批准可绕道回家探亲,其绕道车船费扣除直线单程车、船费后全部自付,在家期间不享受生活补助、住宿补贴和交通补贴。

第八条 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必须与出差时间、地点、途经路线一致,绕道、到不属出差地、借出差旅游、办私事的车船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不予报销。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条 出国人员差旅费的报销标准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临时聘用外部人员(简称临聘人员)发生出差事项的,如临聘工资中不含出差费用的,可参照上述公司人员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以上差旅费报销均需提供有效发票。

第十二条 各部门应加强差旅费的财务管理,各级审核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出差事项以及不真实、不合法、记载不完整、不准确的票据,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十三条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出差人数、次数、天数、路线。对不合理出差现象,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出差费用。

本制度从2014年5月起开始执行

2014年5月2日

差旅报销篇七
《出差报销制度》

出差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控制管理费用支出,使企业财务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参照有关费用支出标准,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员工因业务需要出差时必须事先填报“出差申请书”,写明出差日程、出差目的地及出差事由等,呈部门经理或系统总监核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差旅费,原则是前帐不清,后账不借。出差借支或报销费用时须附上经审批的“出差申请表”,然后填写“借款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所需资金,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对于支出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需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以便备款。

3、应按规定乘坐车、船、飞机、火车各类交通工具,因特殊情况,由领导特批可乘坐某类交通工具或席位,若无批准擅自改变交通工具,费用自行承担。

4、出差途中除因病或因不可抗力,或因工作实际需要延误回程的应及时与相关领导联系,除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额外部分外,依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5、出差补助标准:出差人员的差旅补助按出差实际天数核发100元/天,其住宿、餐费、交通费(公路、铁路、飞机,船舶等,包括抵达目的地后因无公司车辆接送产生的公交车费、出租车费等)等费

用按公司领导安排的标准依据相关票据实报实销,报销需提供正式发票。

6、所有报销单据在返程后5日交至财务审核,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的3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单据填写《费用报销单》,报销单应填写规范,应注明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财务审核签字,领导审批方可报销。

7、出差未经领导批示的费用不得报销:健身娱乐美容费用;酒店及商场等地方私人购物及消费费用;私人在出差地旅游游玩的费用;以及其他与公司无关的相关费用。

8、因陪同公司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须事先征得领导同意。

9、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用,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办理。

10、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11、出差在外有酗酒导致斗殴,与公司无关事件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赔偿。

12、没有按照出差规定,夜晚流荡在外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赔偿。

13、出差在外,有抢劫、偷窃、诈骗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期间发生的事件和公司无关。

14、本制度从2011年11月1日开始实施。

15、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差旅报销篇八
《关于差旅费报销标准及规定》

差旅费补助标准

一、 目的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差旅费开支的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全公司

三、 职责:

1、 公司财务部负责监督公司各部门实施本制度。

2、 各部门主管领导为本部门所有费用支出审核的第一责任人。

四、 各级别人员开支标准

出差期间的报销标准,按职员、主任(区域经理级)部长级(含部门主管)总监级四级报销标准。

说明:

A类城市(6个):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

B类城市(61个):

1、省会、直辖市(29个)

天津、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石家庄、乌鲁木齐、兰州、西宁、西安、银川、郑州、济南、太原、合肥、武汉、长沙、南京、成都、贵阳 、昆明、南宁 、杭州、南昌、拉萨、福州、台北、 海口。

2、其他地区(32个):宁波、温州、台州、金华、泉州、佛山、东莞、中山、湛江、北海、汕头、苏州、无锡、常州、临沂、洛阳、曲靖、桂林、延安、遵义、九江、宜宾、青岛、威海、烟台、潍坊、日照、唐山、大连、鞍山、大庆、鄂尔多斯。

C类城市:其他城市

五、 伙食补助规定

1、 本市所辖市/区及周边城市出差,当日往返补助20元/天。市内

出公差不能回公司就餐的补助15元/天。

2、 市外省内出差,当日往返的,补助40元/天,当日不能往返的

参照外省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3、 办事处人员出差到附近地区,当日往返的40元/天,当日不能

往返的参照外省出差补助标准。

4、 出差伙食补助实行包干办法、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不需出

具补助票据。

六、 差旅费报销的一般规定

1、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按实际出差自然天数计

算报销。

2、 业务人员出差借款,要事先还清借款,前不清后不借。由本部

门总监签批,部门借款汇总表由总经理批准并交财务部备案。其他特殊费用须提前申请特别说明后由总经理批准。

3、 出差期间非工作需要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4、 按规定在公司工作实习期满,正式录用的父母不在本市的外地

未婚大学生及公司特聘家庭不在本市的外地人才享受一年一次探亲待遇的,只报销往返车船费。车船费标准参照出差标准。其余费用不予报销。

5、 因公乘坐飞机的,由机场到市内,如果在晚上10点以后降落的,

可以乘坐出租车,否则一律报销机场巴士费用。

6、 票据必须按时间先后顺序粘贴,每张粘贴单最高粘18张票。并

在票据右上角注明时间、地点、金额。

7、 出差回公司七日内将粘贴好的票据交给财务审核报销。否则按

占用公司资金处理每天收取占用费5元。

8、 任何人不得随便接受客户的吃请及其他礼物。

七、发票报销规定:

1、 车票:50元以上的车票一律凭机打票,如果是手撕发票,只按

票价8折给予报销。

2、 购票或退票手续费报销限额30元/次/人,超出部分自理。

3、 住宿发票和市内公交发票,必须是到达目的地的发票,否则不

予报销。

4、 出租车票需注明出发地,目的地及乘车日期、时间、金额。

5、 不是合格发票和连号车票一律不予报销,包括住宿发票和出租

车发票。

6、 因票据丢失的,不得用其他票替代,需先提供文字报告说明情

况报总经理批准后,按票据金额报销80%,自己承担20%,经财务审核后另行报销。

八、 住宿费报销规定

1、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内凭据报销,超过规定标准个人自理。

情况特殊需电话请示分管总监批准方可住宿。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分管总监签批后方可报销。

2、 出差人员有接待单位免费接待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用。

3、 凡同性出差同一地点的,两人只能报一个人的住宿费用,费用

限额按级别实行就高原则。总监级以上根据情况可以单独住宿,但注意节俭费用。

4、 同时出差在同一地点的所有人的发票在回公司后必须同时报销,

否则,一经发现相关责任人包括分管领导各自罚款50-200元不等。

5、 在办事处所在地出差的,一律吃住在办事处。不能在办事处吃

住的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回公司后出具书面报告经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报销。

九、 交通费报销规定

1、 火车:可以乘坐普快、特快及动车、高速铁路的普通硬座,乘坐

普通火车6小时以上的,或者乘坐不超过6小时但在0点以后下车的,可购相应的硬座卧铺票。

2、 无卧铺票坐茶座40元以下的凭票实报。

3、 轮船:任何人不得乘坐二等(含二等)以上仓位或豪华游艇。

可以乘坐硬座快艇。

4、 汽车:在出差目的地出租车限额30元/天。出差当日及回来当

日允许报一次营口市内出租车票。销售总监出租车费实报。

5、 短途出差费用只报销客车票,下午5点以后允许坐穿线车。其

他特殊情况需提前请示总经理批准。

6、 飞机:乘坐普通火车或汽车需10小时以上的,可以选择乘坐飞

机:(1)公司总监级机票须9折及以下,部长级8折及以下实报。(2)主任(含区域经理)7折及以下,业务人员6折及以下实报,无打折机票须提前请示总经理并出具书面报告批准后方可乘坐,否则一律参照目的地普通火车硬卧同等价位报销。

7、 特殊情况需请示总经理后再定。本标准实施以后,对特殊费用

不是特批的不给报销。

十、 带车出差报销规定

带车出差除交通费外其余按正常出差标准执行。

十一、本标准自2012.5.1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此前所有相关标准一律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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