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

2016-02-16 10:39:1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一《印章遗失》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供大家学习参考。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一
《印章遗失》

重刻备案所需资料

单位公章遗失补刻,报警回执,报纸,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补刻公章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份制公司需要补刻公章的,除需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各股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公章申请书

刻公章申请格式

刻章申请

申 请

XXX公安局XX分局

兹我单位因于200X年X月X日遗失公章。遗失公章后200X年X月X日于在XXX派出所报案。200X年X月X日于XXX报纸上登遗失声明作废。现申请新刻公章一枚。以上情况和资料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公司全体股东承担法律后果。现委托***通知为我方办理刻章此事,望给予办理相关备案。 特此证明

全体股东签名:

法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第一,法人要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第二,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做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如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晨、晚报等)。报纸会在第二天刊登。

第三,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法人需亲自办理。持整张挂失报纸;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法定代表人拟写并签名的丢失公章说明材料(需详细写明公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报案的时间地点、登报声明的时间和登报所在的版面)

海淀区的就去西三环航天桥西500米空军总医院对面,三楼办理就可以了 第四,刻章

如果快的话一个星期,所以丢公章的人不用难受了,办好就可以了,还是新的呢!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印章社会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及非常设机构的印章刻制、建档、变更、缴销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印章指公章和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

本办法所称公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本办法所称具有法律效力的个人名章是指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村)民委员会和各议事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及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的名章。

第四条 公安机关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对印章实行属地管理;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确保印章管理安全规范化和信息科学化。

第二章 印章管理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第六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印章制发,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即办理并出具准刻证明。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 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第十二条 印章规格、式样、印文和质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刻制的印章可以并刊汉字和相应的民族文字。

印章不得单刊外文,因工作需要可中、外文并刊。

需要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单位除持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外,还应提出书面申请,并到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

需要刻制套印章、钢印章的,依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印章实行年审制度。 第十五条 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予以收缴。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要登记造册,并于十日内送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对交回和收缴的印章,需预存两年,无特殊情况的,预存期满后予以销毁。

第十六条 有历史纪念意义需要长期保存的印章,由收藏保存机构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并公告,批准后可不予销毁,由申请单位收藏保存。

第三章 印章经营单位管理

第十七条 经营本办法所指的印章业务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 经营场所和设施符合国家消防和治安管理的规定;

(三) 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无诈骗、招摇撞骗、伪造印章等违法犯罪记录;

(四) 符合公安机关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资质条件;

(五) 设有印章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仓库。

第十八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不得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

第十九条 承接刻制印章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 应查验公安机关出具的备案或准刻证明;

(二) 登记委托刻制印章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经办人的姓名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按照规定逐项登记印章名称、式样、规格数量,并保存五年,以备查验;

(三) 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印章业务,保管制作的印章以及销毁作废章坯;

(四) 对超过三个月无人领取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送交原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处理;

(五) 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印章制作情况。

第二十条 从事印章经营业务应当在批准的固定场所内进行。

第二十一条 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治安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

(一) 教育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制定并落实各项治安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

(三) 监督从业人员认真执行承接刻制印章查验证明和登记工作;

(四) 对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治安隐患及时整改;

(五) 发现涂改、伪造备案或准刻证明等可疑情况以及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二十二条 外商独资、中外合作和中外合资企业不得经营本办法所规定的印章业务。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经营印章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 定期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治安隐患,限期整改;

(二) 发现可疑情况或者案件线索,依法调查处理;

(三) 依法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 罚则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非法制作或者使用印章的,除收缴非法印章外,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非法所得的,没收非法所得。

买卖印章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规定,未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的,予以警告,并限期补办;逾期不办理的,制作的印章为无效印章,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委托刻制单位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刻制外文印章或擅自刻制中外文并刊印章及违反规定刻制两枚以上单位法定名称章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逾期或不进行年审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将印章业务转包他人经营的,收缴违法制作的印章,取消其经营资格,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对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查验准刻证明和履行登记手续的,对承制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并处取缔。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对经营印章业务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伪造本办法规定的印章,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监督管理印章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应当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印章准刻证明的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条 印章载有密级信息的,可由印章制发单位自行建档保存。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公安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施行。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二
《北京公司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需要材料、登报遗失声明格式》

北京公司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需要材料及登报遗失声明格式

1、北京公司营业执照遗失,

2、第一步要做的先是登报说明。

(1)登报要求:当地省市级公开发行报刊。(例如北京市:北京晨报 北京晚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 法制晚报等)

(2)工商局要求登报格式:遗失声明 北京******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15********)不慎遗失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特此声明作废

(3)北京公司登报声明服务电话:13911345023(24小时) 010-52677288

2、工商局办理以下程序:

(1)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定),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会议记录),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或者董事会决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决定加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名称变更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新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2、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是:登报声明作废(挂失) → 提交申请 → 补领证照

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北京市工商局提供(参考)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三
《财务章 公章遗失补办程序_提交材料_登报声明要求》

财务章遗失补办程序 提交材料 登报声明要求

财务章 公章 人名章 合同章遗失需到派出所报案,然后拿着报案回执单去报社刊登遗失声明广告

1、刊登报纸要求:当地省市级报纸,例如北京市,要求:北京晨报 北京晚报 法制晚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等。

2、登报提供手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案回执单(或者公司证明信)

3、登报格式:遗失声明 xxxxx有限公司(注册号:110105 xxxxx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特此声明

4、北京市登报声明统一服务电话:13811212117 010-52677288

补刻备案所需资料

单位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合同章遗失补刻,报警回执,报纸,上级主管部门出具补刻公章证明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份制公司需要补刻公章的,除需上述条件外,还须提供各股东共同签名的补刻公章申请书

刻公章申请格式

申 请

XXX公安局XX分局

兹我单位因于200X年X月X日遗失公章。遗失公章后200X年X月X日于在XXX派出所报案。200X年X月X日于XXX报纸上登遗失声明作废。现申请新刻公章一枚。以上情况和资料属实,如有虚假由本公司全体股东

承担法律后果。现委托***通知为我方办理刻章此事,望给予办理相关备案。 特此证明

全体股东签名:

法人签名:

经办人签名:

xxxxx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北京市工商局提供(仅供参考)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四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及费用》

营业执照遗失补办流程及费用

1、 如果你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那么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注:必须刊登到市级以上报纸才有效,北京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包括: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广告刊登电话:010-52869118)

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办理程序:

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废,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 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 → 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费用是13块。

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2、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是:登报声明作废(挂失) → 提交申请 → 补领证照

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母公司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集团登记证遗失的情况。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集团登记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4)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五
《北京医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北京医保卡丢失如何补办?

2011-03-18 13:27:23 向日葵保险网

[导读]:北京持卡人的社会保障卡遗失后,可拨打社会保障卡服务热线“96102”进行电话预挂失;也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手续;或直接在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及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自助终端机上自行办理预挂失。

北京医保卡使用方法如下:

补办

补办卡应先行预挂失,有三种方式:一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电话挂失;二是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书面预挂失;三是可在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上进行自助预挂失。预挂失有效期10天,超过后自动解挂。之后,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持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挂失人找回原卡后,在预挂失的有效期限内,可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 挂失人确定遗失的社会保障卡无法找回,需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进行正式挂失,同时办理补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补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凡办理了正式挂失和补卡手续的,不能办理撤销挂失。

因个人原因造成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领取社会保障卡。

就医

挂号时必须出示社保卡,缴纳个人自付、自费的费用,拿好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到诊室看病时,要出示社保卡和医疗手册;缴费时,将社保卡和缴费单据一起交给结算人员,缴纳个人自付、自费部分费用。

报销

持卡就医后,患者只负担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费用由医疗机构与医保部门直接结算。持卡人遇到四种特殊情况,需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然后进行传统手工报销:一是急诊没带社保卡;二是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三是企业欠付医疗保险费;四是补换社保卡期间。

查询

社保卡政策和卡内的信息,可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查询;其次可到社保卡服务网点查询;还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置的社保卡自助服务终端机,使用电子触摸屏自助查询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六
《组织机构代码证丢失补办程序》

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补证

a) 由申请补领单位向组织机构代码登记部门提交丢失原因说明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代码补办申请;

b) 经代码登记部门同意后,申请补办单位到代码登记部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 c) 申请补办单位将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整版报纸和其他材料申请补证。

北京组织机构代码证一套(正本、副本、IC卡)丢失登报,根据规定只能在四个报纸刊登遗失声明有效,分别为:北京晚报、北京晨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

■组织机构代码证声明登报手续: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声明登报范本:

关于丢失补领代码证书丢失、损毁代码证书的单位,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及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未丢失的代码证书、IC卡等材料及公章到代码办公室填写补办申请并领取《补办通知》,持《补办通知》到市级以上非专业性报社登报声明作废。然后持登有声明作废的报纸及办理代码证书所需的材料到代码办公室补办

遗失声明 :北京某某有限(责任)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丢失,(代码号:xxxxxxxxxxx-x) 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市组织机构代码证丢失登报电话:010-67344960

填写以下表格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补办申请

我单位由于 原因,丢失(损毁)代码证书(正本□、副本□、电子副本□),代码号为 ,发证日期为 ,电子副本颁发日期为 现申请补办。

法人代表人或授权经办人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见附件登报格式

附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单位名称 ,因故遗失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副本□、电子副本□),代码号为,发证日期为 ,电子副本颁发日期为 。特此声明作废。 (登报时请登:北京市级以上报纸)

发证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七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程序、提交材料》

营业执照丢失补办程序、提交材料

1、如果你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那么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报挂失(注:要求是省市级报刊,例如北京地区:北京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等,登报咨询电话:13811212117 010-52677288)。

挂失后,才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办理程序:

经营者报告挂失,登报声明作废(注:要求是省市级报刊,例如北京地区:北京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等,登报咨询电话:13811212117 010-52677288)。

,领取《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 提交文件,申请遗失补发 → 缴纳费用,领取营业执照,费用是13块。

遗失补照应提交文件

(1)《个体工商户补发营业执照申请表》;

(2)未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3)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报样。

2、如果是企业营业执照。

办理程序是:登报声明作废(挂失)(注:要求是省市级报刊,例如北京地区:北京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等,登报咨询电话:13811212117 010-52677288)。

→ 提交申请 → 补领证照

应提交的文件

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

(1)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集团登记证遗失补领申请报告(母公司加盖公章)。内容包括:集团登记证遗失的情况。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母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 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刊登集团登记证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注:要求是省市级报刊,例如北京地区:北京晚报 北京晨报 北京青年报 北京日报等,登报咨询电话:13811212117 010-52677288)。

(4)集团登记证复印件。

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篇八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如何补办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并且补办营业执照所需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

2 、公司/企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 、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的报纸原件;

4 、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丢失,请问我该如何补办公司营业执照,范例:

遗失声明

北京xxxx有限责任公司不慎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丢失,注册号:11021650211x xxx 特此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登报:

相关热词搜索:公章丢失如何补办 公章丢失补办程序 公章丢失补办流程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北京公章丢失如何补办"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237311.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