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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2016-02-18 10:33: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一《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

欢迎来到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栏目,本文为大家带来《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希望能帮助到你。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一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男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老公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多次提出协议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想离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这种情况离婚的可能性大不大?是否会调解很长时间?

如果对方也想要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办?是否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一方不愿意离婚,则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方式离婚。

如果不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第一次起诉到法院有可能不判决离婚,需要等到第二次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都会判决离婚。

小孩抚养问题,法院会考虑到谁更有抚养能力,小孩跟谁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长和发育。

2、老公不愿意离婚,我已经提交法院申请,请问相关手续?

因婆媳关系不和,现在已经向法院离婚申请,后天开庭,请问要做什么准备?

法庭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依法判决离婚。

判决离婚的理由是: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因此开庭前需要准备感情破裂的证据。

如果仅因婆媳关系不和要求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

二、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女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老婆妻子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女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开始女方同意离婚,写过离婚协议书,但当时没有达成一致,现在又不想离婚了。

现在家里的钱都在她的手里,钱我可以不要,现在就是想离婚。 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感情不和?

第一次起诉判离婚的几率有多大?半年后再起诉能否判离?

2、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符合以下几个要件之一,法院是第一次就可以直接判离的:

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而且分居在两年以上的; 有第三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有家庭暴力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但是过错方要承担赔偿责任; 触及刑事的,受害人可以保留进一步起诉的权利。

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两人离婚有一方不愿意怎么办?

两人结婚两年,一直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却一直怀疑我有外遇。

所以不愿意把小孩子给我,女方要怎样才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以及他能愿意签字离婚呢?

离婚方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就离婚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只能诉讼离婚,这与对方是否同意没有太大的关系。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从双方感情基础,孩子的利益,有无合好的可能等方面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般情况下初次不会判离婚,但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至于男方提出女方有外遇的问题,就需要男方对他的主张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也只是口说无凭。

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成长的有利环境,双方的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综合判定应该由哪一方抚养。

女方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充分展示你比男方更有利让孩子健康成长,这样离婚就大多了。

不管是谁抚养,另一方要承担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到孩子18岁止。

2、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那应该要如何才能办理有效的离婚手续?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一般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离婚。 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离婚起诉的。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二
《配偶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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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核心提示:夫妻离婚有两种途径,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一方执意离婚,而其配偶不愿意离婚的,则需要通过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解除婚姻关系。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提供诉状、结婚证等材料。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法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即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对是否离婚达成了一致,但是对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存在争议的,则可以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提起离婚诉讼的程序:

1、要求离婚的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1)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符合婚姻法规定的证据材料;

(5)其他主张自己诉讼请求成立的证据材料,最好附上财产清单。

2、审理离婚诉讼案件

(1)受理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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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对案件进行判决

在判决前还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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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三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两人离婚有怎么办?

两人结婚两年,一直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男方却一直怀疑我有外遇。

所以不愿意把小孩子给我,女方要怎样才能拿到女儿的抚养权以及他能愿意签字离婚呢?

离婚方式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双方就离婚的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只能诉讼离婚,这与对方是否同意没有太大的关系。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会从双方感情基础,孩子的利益,有无合好的可能等方面衡量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一般情况下初次不会判离婚,但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增强了。

至于男方提出女方有外遇的问题,就需要男方对他的主张提出相应的证据,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也只是口说无凭。

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从孩子的成长的有利环境,双方的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综合判定应该由哪一方抚养。

女方可以从这些方面去充分展示你比男方更有利让孩子健康成长,这样机会就大多了。

不管是谁抚养,另一方要承担相应的生活费、抚养费到孩子18岁止。

2、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离婚,男方有暴力倾向,那应该要如何才能办理有效的离婚手续?

单方起诉离婚,直接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法院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审理时间。

一般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离婚。

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法院是不受理离婚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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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四
《如何处理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

核心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9条规定可推出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下面婚姻法为您详细介绍协议离婚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第9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见,一方当事人不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因此,对一方不支付补偿款的行为,另一方应依法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知识:怎样签离婚协议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

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4、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分割。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内容包括无房屋产权无房可居一方的居住问题如何解决。

6、关于离婚损害赔偿问题。

对一方有法定过错的即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7、违反协议的责任。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的问题:

(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协议的财产分割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

(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

(3)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如双方离婚,规定另一方不得再婚、不得离家,即所谓的离婚不离家,这一条款违法了《婚姻法》的规定,干涉了另一方的婚姻自由,是无效的

(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

(6)协议应当履行,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对于离婚这种身份行为不得再附其他条件和期限。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五
《夫妻一方要求亲子鉴定,另外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夫妻一方要求亲子鉴定,另外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上海离婚律师张浩认为所有的亲子关系诉讼中,如果都能配合做亲子鉴定,所有问题便会随着鉴定结论的出来而一锤定音。然而,难就难在一方拒绝亲子鉴定应当如何处理?外国的亲子关系诉讼法律规定,结合国内目前现有规定,上海离婚律师张浩总结出以下两个处理原则:

1.法律推定原则

法律推定,即法律己将适用推定的条件预先作了规定,当法官在审理某一案件时,已经确定某一基础事实存在,据此推出另一事实也存在,而该推定的事实无需证据加以证明。我国法律规定的不是很多。新颁布的《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就是一个法律推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是基础事实,

“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是推定事实。如果法官确认基础事实存在,则可推定出推定事实存在。 还有最高人民法院《证据规定》第75条,也是一个法律推定的规定,其中“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是基础事实,“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是推定事实。如果法官确认基础事实存在,则可推定事实存在。

2.子女最佳利益原则

最典型代表为美国。美国亲子法的基本原则是以“子女最佳利益”为中心,美国最高法院从“子女最佳利益”的理念出发,认为子女有知道双亲的权利、接受亲情的权利和借由父子关系有否确定,而使父母适切地履行其经济上与非经济上的权利。在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件中,若知悉生父符合子女最佳利益时,受诉法院承认亲子鉴定结果得作为证据资料。相反,若子女不愿知悉生父,或知悉生父并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之际,例如父母与子女虽无血缘关系,但具有亲子生活的事实与意思,且表见父母适切地履行父母的责任时,判例法运用衡平法原理,在法律上维持该子女昀地位,不得变更。①

再例如,法国法规定,亲子共同生活的事实或时间经过父母子女关系不问有无血缘联系均因此而确定亲子关系,不能加以争执,以确保未成年人能在稳定的环境下健康成长。可见,在法国,一切亲子鉴定、推定亲子关系的活动均不能违背以子女最佳利益这一前提,导致亲子鉴定等并非经常使用。

在此原则支配下,即使进行了DNA鉴定发现了亲子关系的真相,如果对子女利益造成损害时,对子女利益的保护应优先于血统主义或者真实主义。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意见》中规定:“如果被申请人拒绝做亲子鉴定,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应当推定对其不利的事实成立,但应当严格掌握以下条件:

上海离婚律师张浩认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应当是亟待抚养和教育的非

婚生子女或者非婚生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也是以子女最佳利益为原则进行拟定的。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六
《夫妻一方故意失踪怎么离婚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

夫妻一方故意失踪怎么离婚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对方失踪了能不能离婚?

一、离婚找不到人怎么办?离婚找不到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让法院的传票宣告送达,三个月后人没来就可以做缺席判决。大多数情况下法院在第一次时是不会判离婚的。

法院要是不判离婚,原告在半年内,没有新的发现是不可以在提起诉讼的。半年以后在提起诉讼,法院就可以直接判离婚。依据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意见第151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篇七
《夫妻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反悔,不遵守协议该怎么办》

因老公有外遇,夫妻协议离婚。依据协议内容,老公将名下一套房产给儿子。但当两人离婚后前夫却反悔,前妻不知该怎么办。

王先生和孔女士于2008年5月成婚,婚后夫妻俩全款购买了一套70平方米的商品房,房子产权登记在王先生的名下。但几年后两人感情破裂,王先生供认有了外遇,要离婚。孔女士思考后也赞同离婚,但条件是把登记在老公名下的这套房产给12岁的儿子,王先生赞同了。夫妻俩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两边离婚协议中约好,登记在王先生名下的房产归其子小王一切,一起约好由王先生抚育儿子。孔女士近来找到王先生,需求他将房子过户到儿子的名下。谁知,王先生竟然变了卦。“我就这一套房子,给了孩子,我就没房了。我找专家也征询过了,我给孩子房产是一种赠与行动,在过户前我随时可反悔。你要不信就起诉我,即是到了法院,你也打不赢官司。”孔女士闻听,心里登时没了底儿。

孔女士与王先生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好“将夫妻共有房产归儿子一切”,是一种以免除两边身份关系为意图的赠与行动,该离婚协议主要是为免除两边婚姻关系为意图而设定。在两边婚姻关系事实上因离婚协议得以免除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应当恪守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好。

虽然合同法规则“赠与人在赠与产业的权利搬运之前能够吊销赠与”,但该条规则在此案中并不能适用。由于离婚协议是以免除婚姻关系为条件两边所签定的协议,而将房子给儿子又带有抚育性质。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则:“离婚协议中对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具有法令约束力。”此案两边将房子给儿子,即是对产业切割达到一致意见,任何一方都应恪守。

对于赠与人的恣意吊销权,除了上述离婚协议不能适用外,法令还规则了别的景象,赠与人也不能予以吊销。比方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品德责任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许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也不能恣意行使吊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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