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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

2016-02-22 11:38:3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篇一《国际贸易实训》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供大家学习参考。

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篇一
《国际贸易实训》

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篇二
《国际贸易实务重点复习资料》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资料

仅供参考

考试总分:100分 考试时间:120分钟

一、 概念比较(4小题,每题5分,共20分)

1. 比较国际贸易公约与国际贸易惯例之间的关系(Ch 1.2 P9)

a. 国际条约与公约: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

政治、经济、贸易、文化的军事等方面的关系权利和义务而缔结

的诸如公约、协定的议定书等各种协议的总称。

b. 国际贸易惯例:一般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 经过反复实践形成

的,并经过国际组织加以解释和编篡的一些行为规范和习惯做法

c. 国际条约依法缔结生效后,即对当事各方具有拘束力,必须由当

事各方善意地履行。对此,国际法上有一项“条约必须遵守”的

基本原则,即缔结条约以后,各方必须按照条约规定,行使自己

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违反。因此,国际条约是国际贸

易所应遵守的重要法律之一

d. 法律与国际贸易惯例是有本质不同的。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

律,其适用是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础的,因此,国际贸易惯

例对国际贸易双方当事人来说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力。但目前国

际贸易惯例与国际公约在强制力上的区别已经逐渐淡化,采用国

际贸易惯例已经成为国际上的一种趋势

2. 比较利用国外代理商和许可证贸易(Ch2.2 P25)

利用国外的代理商。国外的代理商是对我国内产品没有所有权,

只接受我方委托或协助我方与国外的买方成交的中间商。

许可证贸易。是指许可方与国外企业(被许可方)签订许可证协

议,授权对方使用本企业的专利、商标、产品配方、公司名称或其他

价值的无形资产进行生产或销售,然后向对方收取许可费。

利用国外的代理商进入国际市场属于直接出口(是指企业将产品

直接卖给国外客户(中间商或最终用户),不必通过国内的专业外贸公

许可证贸易是一种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渠道,是国外生产比较重

要的形式。

3. 比较逐一国家商标注册和商标国际注册(Ch2.4 P33)

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申请人按照各申请国法律,分别向各申请

国商标主管机关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另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 注册马德里

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

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进

行的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相对于逐一国家注册,在手续、费用和申请

注册所需时间等多个方面都具有较大优势

4. 比较发盘的撤回和撤销(Ch3.2 P49)

在法律上,“撤回”和“撤销”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撤回是指

发盘尚未生效,发盘人采取行动、阻止它的生效。撤销是指在发盘已

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对其的效力。

《公约》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的,也可撤回,如

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可以撤销,其条件是:发盘人撤销的

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但是,在下列情

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

1. 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

撤销的。

2. 受盘人有理由依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

对该发盘的依赖行事。

5. 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的比较(Ch3.3 P52)

“有关货物价格、付款、货物质量和数量、交货地点和时间、一方

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端等等的添加或不同

条件。均视为实质上变更发盘的条件”。

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如果受盘人对发盘内容所做的变更不属于实质性的,能否构成有

效的接受,要取决于发盘人是否反对。如果发盘人不表示反对,合同

的条件就包含了发盘的内容以及接受通知中所做的变更。

6. 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与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比较

(Ch4.4 P70)(具体见教材)

一、 前言内容变化。《2010通则》对前言进行精简,将其分为五部分

内容。

二、 贸易术语数量变化 1.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2.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DES、DEQ,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3.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与DAP,更适合集装箱多式联运和自由贸易的发展需要。

三、贸易术语分类变化:《2010通则》打破《2000通则》按依靠卖方承担风险和责任从小到大和按术语缩写字母分成E、F、C、D 四个组,而是依照合适的运输方式分为两组。

四、买卖双方义务表述发生变化。。。。

五、贸易术语适用范围的变化:《2010通则》是国际商会制定的适用于国内和国际贸易的术语通则。 7. 贸易术语DAT与DAP的比较(Ch 4.2 P83)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货+指定目的地

A.卖方须负责

风险转移:卖方承担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之前的一切风险。 费用负担:货物运抵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买方处置前一切成本及费用. 单据提供:1.商业发票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文件3.小提单及/或一般运送单据4.

协助买方取得输入货物而须由发货国签发的文件

货物交付:卖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负担所有风险及费用直到货物运抵『指定目的 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买方处置为止。

B.买方负责

待货物交买方处置后其一切风险及费用全归买方自行负责。

DAP : Delivered at Place(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指定地点交货

A.卖方须负责

风险转移: 卖方承担将货物交至指定目的地之前的一切风险。

费用负担:货物运抵指定目的地交买方处置前一切成本及费用.

单据提供: 1.商业发票2.官方及其他正式出口文件3.小提单及/或一般运送单据4.

协助买方取得输入货物而须由发货国签发的文件

货物交付:卖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负担所有风险及费用直到货物运抵『指定目的 地』交买方处置为止。

B.买方负责

待货物交买方处置后其一切风险及费用全归买方自行负责。

8. FOB价与CIF价的比较(Ch4.4 P86)

FOB价是到岸价,即在货物上船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从起运港至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等由买方承担,不计入结算价格之中的销货价格。

CFR是到港价,即在货物到达收货人港口之前的海运费陆运费费用由卖方承担

CIF术语的中译名为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IF价是包括保险费的到港价,即卖方不仅要承担到达收货人港口前的海运费陆运费,还要承担保险费。

1、下列术语中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手续及支付相关相关费用的是( D )。

A、FCA B、FAS C、FOB D、EXW

2、象征性交货指卖方的交货义务是( C )。

A、不交货 B、即交单又实际性交货

C、凭单交货 D、实际性交货

3、CIF Ex Ship’s Hold 属于( B )。

A、内陆交货类 B、装运港船上交货类

C、目的港交货类 D、目的地交货

4、我出口大宗商品,按CIF新加坡术语成交,合同规定采用租船运输,如我方不想负担卸货费用,我方应采用的贸易术语变形是( C )。

A、CIF Liner Terms Singapore B、CIF Landed Singapore

C、CIF Ex Ship’s Hold Singapore D、CIF EX Tackle Singapore

5、在以CIF和CFR术语成交的条件下,货物运输保险分别由卖方和买方办理,运输途中货物灭失和损坏的风险( C )。

A、前者由卖方承担,后者由买方承担 B、均由卖方承担

C、均由买方承担 D、前者由买方承担,后者由卖方承担

6、按照《2000通则》的规定,以FOBST贸易术语的变形成交,买卖双方风险的划分界限是( B )。

A、货交承运人 B、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

C、货物在目的港卸货后 D、装运港码头

7、《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 C )合同而制定的。

A、FOB B、CFR

C、CIF D、FCA

8、CIF Ex Ship’s Hold与DES相比,买方承担的风险( A )。

A、前者大 B、两者相同

C、后者大 D、买方不承担任何风险

9、在交货地点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中对( C )的解释与《2000年通则》中对FOB的解释相同。

A、FOB Under Tackle B、FOB

C、FOB Vessel D、FOB Liner Terms

10、根据《2000年通则》的解释,CFR术语仅适用于水上运输,如果卖方先将货物交到货站或使用滚装与集装箱运输时,应采用( C )为宜。

A、FCA B、CIP

C、CPT D、DDP

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A )。

A.接受生效的时间 B.交易双方签订书面合同时 C.在合同获得国家批准时 D.当发盘送达受盘人时

2、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于( C )生效。

A.合理时间内 B.向发盘人发出时 C.送达发盘人时 D.发盘人收到后以电报确认时

3、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发盘于( C )生效。

A. 向特定的人发出时 B. 合理时间内 C. 送达受盘人时 D. 受盘人收到并确认时

4、关于逾期接受,《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是( D )。

A.逾期接受一律无效 B.逾期接受是一个新的发盘 C.逾期接受完全有效 D.逾期接受是否有效,关键取决于发盘人

5、某发盘人在其订约建议中加有“仅供参考”字样,则这一订约建议为( C ) 。

A.发盘 B.递盘 C.邀请发盘 D.还盘

6、某公司对外发盘时规定了发盘的有效期,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这项发盘( A )。

A.不得撤消 B.可随意撤消 C.在对方表示接受前可以撤消 D.撤消的通知先于发盘到达对方即可撤消

7、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解释,有效的接受必须( C )。

A.以口头或书面声明方式表示出来 B.以某种行为方式表示出来 C.以上二者均可 D.以上二者须同时具备

8、我国甲进出口公司于11月15日上午8:50用电报向美国乙公司发出要约,规定承诺须于11月20日前到达甲公司才有效。11月18日,甲公司同时接到乙公司的承诺和撤回承诺的通知。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在此情况下,( B )。

A.该合同成立 B.该合同不成立 C.须甲公司同意乙公司撤回,该合同才不成立 D.须甲公司不同意乙公司撤回,该合同才成立

9、在交易磋商之前,需要准备的事项很多,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ABCD )。 A.选配洽谈人员 B.选择目标市场 C.选择交易对象

D.制定磋商交易的方案 E.进行询盘

10、构成一项有效的发盘,必须具备下列(ABE )条件。

A.发盘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 B.必须表明发盘人在其发盘一旦被受盘人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 C.必须规定发盘的有效期 D.必须列明各种交易条件 E.发盘内容必须十分确定

1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发盘内容必须十

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篇三
《国际贸易实训小结必备学习》

美式论文、报告写作技巧

编者按:美式教育的特点即是课程内容强调学生参与及创新运用,因此,报告便成了常见的考核学生学习成果的方式,比如实验报告、学期报告、专题报告、研究报告及论文(含毕业论文)等。研究生presentation 及 seminar 的机会更是占很大的比重,有些甚至占学期成绩很大比例。如何完成报告、论文同时得到良好的成绩,是本文提供给有志留学的有心人参考的目的。

美国大学生由於自小已养成自动寻找答案习惯,在启发式的教育环境下,写报告、论文对他们来说比较不陌生,虽然专业知识上美国学生不见得比外籍学生强,但是表达能力由於自小培养,加上英语能力的优势,常比外籍学生在报告、论文方面有较隹的利基。反之中国学生比较缺乏报告写作的训练,因此如果在留学过程中无法适应美式教育会比较辛苦,其实论文、报告的写作要领其实不难,只要把握技巧就可水到渠成。

通常论文由篇首(Preliminaries),本文(Texts)以及参考资料(References)三部分构成;而这三大部分各自内容如下:

(一) 篇首:

封面(Title)

序言(Preface)

谢词(Acknowledge)

提要(Summary)

目录(Tables and Appendixes)

(二) 本文:

引言(Introduction)

主体,含篇(Part)、章(Chapter)、节(Section) 、以及注释 (Footnotes)

(三)参考资料:

参考书目(References or Bibliography)

附录资料(Appendix)。

进行论文或报告写作之前,先要确定想要表达的主题,主题确定后,将其具体表达,即为题目。题目可以提供研究者:

一.研究的方向

二.研究的范围

三.资料搜集的范围

四.预期研究成果

通常在确定题目之後就开始找资料从事研究,建议在找资料之前最好去问教授有哪些参考资料来源可供参考引用。构思为确定写作大纲或 Proposal 的先前步骤, 大纲是论文、报告的骨干, Proposal 是研究的架构、流程及范围的说明书。如何构思大纲或Proposal为论文、报告写作前的必要准备工作。好的论文或研究报告,要基于在完整、详实的资料上,而参考资料除了和教授商借之外,最主要的来源就是图书馆了,一般参考资料来源可分成教科书或手册、政府机构的报告、科技或商业方面的杂志,及会议性质的资料。此外现代的电脑资料库也可帮助收集资料,在国外可利用学校的电脑连线资料库寻找自己需要的资料。当

一切准备就绪,即可开始着手写报告,一般报告还分大报告如期末、专题等报告,及小报告如 Seminar 式的报告。

就算是小报告,也至少应含

(一)TITLE PAGES :包含主题名称、作者、日期

(二)Summary: 即主要的结论

(三)Introduction:包括理论背景及内容

(四)Technical Sections:是论文的主体,为最重要的部份应再细分为 几个片断。

(五)Conclusions:即扼要的结论

(六)Appendixes:复杂公式的导引及叁考资料和电脑程式的报表可附加在 此项

美式报告的撰写通常要打字,两行式,行间若有未拼完的字要以音节来连接。写报告通常需要用到电脑,如有计算数字统计图表的需求,也常会用到程式软体如PASCAL、LOTUS,统计分析软体如SAS,也是不可或缺的,电脑绘图在今日已成为工商界及学术界的重要工具,文书处理更是最基本的要求,因此Word for Window、Powerpoint、Excel便成了颇受欢迎的工具。此外在英文语法、文法上的润饰与修改,如能请老美帮忙会比较好。

论文、报告完成后有时会需要做解说(Presentation),用英文来讲演对中国人来说算是一大挑战,通常课堂讲演时间为十五分钟到三十分钟,若是论文囗试则至少一小时。投影机及麦克风的使用对讲演的效果有很大帮助,正式讲演前多预习几次,时间宜控制适中,上台时忌讳低头拿着报告照念,需留意听众的反应,切中主题,避免太多数字的导引。

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篇四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

国际贸易实务复习重点

第一章 国际贸易绪论

一 判定贸易“国际性”的标准

在判定一笔贸易是否具有国际性时,通常从三个方面判断:1)主体,即买卖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否处于不同的国家;2)客体,即货物是否由一国运往另一国;3)法律关系,即订立合同的行为是否完成于不同的国家,当事人是否具有不同的国籍

按照英国《1977年不公平合同条约法》,合同当事人如果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而且符合货物由一国运往另一国、订立合同的行为完成于不同国家、货物交付第三国三个情况之一,即可认为贸易具有国际性。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即1980年公约)采用单一的营业地标准判断贸易的国际性。即如果合同当事双方的营业地不同(属于不同国家),则认为贸易具有国际性。如果当事人有多处营业地,则公约规定采用最密切联系原则,之后再判定其国际性的问题。

二 我国在1986年加入《联合国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时提出的两项重要保留 (一)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书面形式的保留

《公约》规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无需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证明方面不受任何其它条件限制,各国可以通过包括认证在内的各种方法证明,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可以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成立。我国提出,出于买卖关系复杂性以及解决纠纷的便利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为宜。

(二)关于《公约》适用范围的保留

《公约》规定,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营业地点处于不同的缔约国,该公约就适用于其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我国对此条款表示完全同意。

《公约》还规定,双方当事人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时,即使他们的营业地所在国都不是《公约》的缔约国,或一方所在国是公约的缔约国而另一方不是,如果按照国际私法规则导致使用某一缔约国法律的法律,则该公约同样适用于这些当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对此,我国提出保留,认为此规定扩大了《公约》的适用范围,限制了缔约国有关国内法的使用并容易使《公约》的使用产生不确定性。

三 目前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 当前主要的国际贸易惯例包括:《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托收统一惯例》、《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等。

第二章 品质、数量、包装

一 凭实物表示品质方法中的凭样品买卖 (一)样品

样品指的是从一批货物中抽取出来的,或由生产、使用部门设计、加工出来的,足以反映和代表整批货物品质的少量实物。

样品可分为参考样品和标准样品。参考样品是卖方用以宣传、介绍和推销商品的,其作用仅仅是使对方对商品的品质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以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参考样品不作为交货品质的最终依据。标准样品又称为成交样品,是买卖双方成交货物的最终品质依据。

(二)凭样品买卖

凭样品买卖指的是将样品作为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品质依据。应注意,此处的“样品”应为“标准样品”而非“参考样品”。具体而言,凭样品买卖可分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凭买方样品买卖和凭对等样品买卖三种形式。

1)凭卖方样品买卖

即以卖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在此方法下,由卖方提供样品,卖方交付的货物也必须与样品相符合。凭卖方样品买卖应注意如下问题。

1.卖方提供的样品必须具有代表性

2.卖方在寄出样品时应留存少量同样的样品作为复样(留样),以备日后核对使用。必要的时候,可做成封样(由第三方或公证机构从一批货物中抽样,对样品采取铅封、火烫等方式加封,由第三方或公证机构备存一份,其余供交易当事人使用),作为日后双方验证交货品质的依据,也可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

3.避免参考样品与标准样品的混淆

2)凭买方样品买卖

即以买方提供的样品作为交货的品质依据,也称为“来样成交”或“来样制作”。在此方法下,由买方提供样品,而后卖方交付的货物也必须与样品相符合。在此过程中卖方应注意第三者权利的问题,应在合同中订明对来样加工引起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问题腹部责任,由此给卖方造成的损失由买方承担。

3)凭对等样品买卖

即卖方在收到买方提供的样品后,依据该样品复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产品作为样品交给买方确认;如果买方对回样确认,该回样就成为买卖双方交货的品质依据。相当于将“凭买方样品买卖”转变为“凭卖方样品买卖”,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交货品质与样品不符的问题,使用较广。

应注意的是,对于货、样难以一致的商品,一般不适用于凭样品买卖的方法。如果使用该方法,应力争在合同中订立弹性品质条款。

二 品质条款中的品质公差

品质公差指的是国际上行业公认的允许产品品质出现的误差。 为了避免买卖双方对品质公差理解的差异,或者买卖双方需要改变公差范围,需要在合同中规定品质公差条款。

卖方如果在品质机动幅度或者品质公差允许范围内交货,一般在价格方面按照合同计价。但有时进出口合同中也规定品质增减价条款,即按照交货时的品质状况调整价格。

三 合同数量条款中的约量 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约”或者“大约”用于信用证金额或信用证规定的数量、单价时,应解释为允许有关金额或数量或单价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但同时,有的国家将增减幅度确定为5%。因此,在进出口条约中不宜使用约量条款,可以溢短装条款代替。

应注意的是,在使用溢短装条款时,在溢短装上有选择权的卖方可根据市场行情选择少装或者多装货物,对交易方很不公平。因此,买卖双方应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者少装货物的货款按装船时的市价进行结算。

四 运输标志

运输标志俗称唛头,供有关人员在装卸、运输、存储过程中识别货物。运输标志通常由简单的几何图形与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多印刷在运输包装的显著位置。

运输标志可分为正唛和侧唛。

正唛印刷在运输包装的正面,其内容主要包括:1)图形、收货人或发货人的代号 2)目的港或目的地的名称,对于需要转运的货物,还需标明转运地的名称 3)件号、批号、进口许可证号码等 4)副标志

侧唛印刷在运输包装的侧面,其内容主要包括:合同号、货号、颜色、毛重、净重、尺码等

标准化运输标志应包含下列项目

1)收货人或买方名称的英文缩写字母或简称 2)参考号,如运单号、订单号或发票号 3)目的地

4)件号,每件货物的顺序号和总件数均需要标上

包含上述内容的运输标志不得超过10行,每行不超过17个字母,使用标准字,无任何广告性文字,印刷部位应适当,字高不得低于5厘米,印刷应清晰、牢固

第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一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

目前,世界上有较大影响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主要有《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是由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贸易术语而制定并颁布实施的,由《1928年华沙规则》修订发展而来,主要解释了CIF合同下贸易双方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划分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目前逐渐被《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取代。

(二)《1941年美国对外卖艺定义修订本》

主要为美国、加拿大以及其他一些美洲国家所采用。主要解释了以下六个贸易术语。 1)EX——产地交货

2)FOB——在运输工具上交货 3)FAS——船边交货 4)C&F——成本加运费

5)CIF——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6)EX Dock——目的港码头交货

上述贸易术语除个别外,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解释相差很大。目前,该国际惯例在世界范围内应用较少,但在与美洲国家进行国际贸易时,仍应与贸易对方强调使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的贸易术语。

(三)《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

是目前世界上包含内容最多、适用范围最广、影响力最大的贸易术语解释规则。

该通则将13个贸易术语划分为E、F、C、D共计四组,其中E组1个,F组3个,C组4个,D组5个。

详细内容见下表。

二 FOB贸易术语、CIF贸易术语以及CFR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篇五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重点复习》

1、FOB CFR CIF 的异同 2简述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答:1、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订立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2、提单是船方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承运的货物时签发给托运人的货物收据。 3、提单是货物所有权的证件,在法律上具有物权证书的作用。 3、简述汇票、本票、支票的含义和用途

(1)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 本票的全称是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3)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汇兑功能 信用功能 支付功能 区别:(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4、信用证的特点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为第一付款人 信用证是一种自足的文件—信用证独立于买卖合同

信用证是一种单据的买卖—信用证实行“凭单付款”原则;银行在审核单据时,实行“严格符合原则”,即“单证相符”“单单相符” 5、保险的基本原则 可保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补偿原则、代位追偿原则、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近因原则

6、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的区别 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

单独海损:承保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损失 共同海损:为了解除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地造成的损失 损失的承担责任不同:

单独海损:由受损方单独承担 共同海损:由受益各方共同分摊 7、信用证的结算流程图 电汇流程图(顺汇)

票汇流程图(顺汇)

④寄交银行即期汇票

①交款、付费、汇票申请

②银行即期汇票

⑤背书后交汇票

⑥经核对与票根无误后付款

电汇、信汇、票汇三者区别:汇出行向汇入行发出的汇款的方式不同。 托收流程图(逆汇)

①发货(承运人)

⑦结汇

②托收委托

(1)托收定义:卖方委托银行代其向买方收取货款。

(2)托收比汇付更安全:因为在汇付中钱货是分离开的。 (3)托收的种类:

信用证(逆汇)

③代收委托 ⑥付款

(1)信用证的含义:指开证行应买方的要求向卖方开具的、载有一定金额的书面保证书。

*开证行的付款是终极性,没有追索权;而议付行有追索权。 (2)信用证特点“一个原则(单证一致,单单一致),二个只凭” ① 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是开证行向受益人的付款承诺。 ② 信用证是一种独立自主文件(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③ 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8、不可抗力的含义和特点

是指在货物买卖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订约者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当事人即不能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遭受意外事故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特点:意外事故必须发生在合同签订以后。意外事故不是因为合同当事人自身的过失或疏忽导致。意外事故是合同当事人不能控制、不能预见、无法避免。 9、国际贸易中主要结算单据 (一)汇票(B/E)(二)发票(三)海运提单(四)保险单(五)产地证明书(六)普惠制单据(七)装箱单、尺码单、和重量单(八)检验证书 10、进口方通常向谁索赔,索赔理由

进口索赔按照不同的损失责任人,从而不同的责任对象主要有以下三个类型: 答1、向卖方索赔

卖方不交货或不按期交货或交货的品质、数量、包装与全同规定不符等,均构成卖方违约,卖方应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和国际公约的规定,买方可以根据卖方违约所造成的结果,区别情况,依法提出撤销全同或提出损害赔偿。

2、向承运人索赔

承运人是指在运输合同中,通过铁路、公路、航空、内河运输或这些方式的联合运输,承担履行行运输任务或输运输业务的任何人。进口的货物,如发生残损或到货数量少于担单所载数量,而运输单据是清洁的,则表明是承运人的过失造成货物残损、缺少,买方即可根据不同运输方式的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承运人提出索赔。

国际贸易实训学习重点篇六
《国际贸易综合实训课教学大纲(64)》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 国际贸易综合实训 课程代码: 总 学 时: 64 学分: 4 适用专业: 国际经济与贸易 层 次: 三年制专科 课程归口: 经济贸易系 编制日期: 2011年8月31日

一、实训课程目标与任务

《国际贸易综合实训》课程是面向高等职业教育国际贸易实务专业的一门必修技能训练课,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学习本课程时,学生应具有对国际贸易概论、国际贸易实务、制单结汇、报关实务、国际商务英语、外贸函电等基本知识,并具备一定基础的计算机知识。《国际贸易综合实训》以商品进出口贸易为实验对象,以我国的对外贸易方针政策和国际贸易惯例为指导,以外贸函电和单证为媒介,训练学生在商品进出口操作中应掌握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通过实训操作,使学生掌握进出口业务工作的基本环节,掌握外贸合同的各项交易条件,并能比较熟练的进行合同条款的谈判及外贸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工作,特别针对学生在外贸展销会业务方面进行训练,使其掌握参展商业计划书制作、产品发布会(英文)、展场设计与商品陈列、展场商务沟通等相关业务,为以后从事对外贸易工作奠定基础。

二、实训课程的基本要求

1、本课程先修要求:国际贸易概论、国际贸易实务、制单结汇、报关实务、国际商务英语、外贸函电等课程。

2、学习本课程后达到的知识要求:掌握外贸展销会相关业务;掌握外贸业务函电知识;理解磋商的交易条款;理解商品价格的构成;掌握签订买卖合同的知识;理解开立信用证、审核信用证的要点和修改信用证的流程;掌握办理报检通关知识、货物托运预订舱知识、办理保险知识。

3、学习本课程后达到的能力和技能要求:熟练掌握参展商业计划书制作、产品发布会(英文)、展场设计与商品陈列、展场商务沟通等相关业务;熟练进行进出口的成本核算,完成询盘、发盘、还盘等操作;熟练掌握函电、合同及信用证操作、单据制作等技能;熟悉国际贸易中的物流、资金流和业务流程;体会国际贸易中当事人的不同地位、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掌握利用网络资源寻找有利信息的基本技巧;应用国际贸易相关法律与惯例解决实际问题。

三、实验课程内容

实训1 展销会业务实训

【实训目的要求】

1)学会制作参展商业计划书(中文) 2)组织开展产品发布会(英文) 3)展场设计与商品陈列

4)掌握展场商务沟通(英文) 【实训内容】

1)起草参展商业计划书 2)模拟产品发布会实训 3)展场设计与商品陈列实训 4)模拟展场商务沟通实训

实训2 进出口成交与合同签订

【实训目的要求】

1)通过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对产品和市场情况的广泛了解,培养学生选择适当的产品和市场的能力,并能有针对性地制定适当的策略。

2)培养学会分析目标产品在目前市场上的价格、有关包装的描述、重量、体积、销售

单位、包装单位等,为交易磋商做好准备。

3)学会通过邮件系统和进口商建立业务关系。 4)制订进出口商品经营方案。 5)学会向交易对象进行询盘。

6)学会根据报价核算结果给客户写发盘函。 7)根据客户发盘函拟写还盘函。

8)学会根据磋商的结果拟写表示接受的信函。

9)学会根据磋商结果正确输入外销合同资料并认真检查合同,并学会合同网上传递技能。

【实训内容】

1)选择目标市场。 2)选择目标产品。 3)选择交易对象。 4)询盘实训。 5)发盘实训。 6)还盘实训。 7)接受实训。 8)起草外销合同。 9)进口商合同的确认。

实训3 进出口商品报价

【实训目的要求】

1)学会出口预算表的填写,让学生增强出口盈利的意识。 2)学会进口预算表的填写,让学生增强进口盈利的意识。 3)学会根据集装箱含量正确进行报价数量核算。 4)学会根据供应商的供货价格进行采购成本核算。

5)学会根据成交产品增值税率和出口退税率正确计算出口退税收入。

6)学会正确核算内陆运费、报检费、报关费、核销费、公司综合业务费、快递费等国内费用。

7)学会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和集装箱类型正确核算海运费。

8)学会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和不同保险险别下的保险费率正确核算保险费。 9)学会根据不同的支付方式正确核算银行费用。 10)学会正确核算利润。 【实训内容】

1)出口报价核算。 2)进口报价核算。 3)出口预算表填写。 4)进口预算表填写。

实训4 信用证业务实训

【实训目的要求】

1)根据外销合同学会开证申请书的填写。开证申请书有关商品的品质、数量、规格、包装、单价、总价、交货期、装运条件应与合同条款完全一致。

2)学会催证、审证的技巧,了解改证的流程。敦促买方按时开出信用证,参照国际商

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认真地审查、核对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不相符合时,及时提出修改信用证。

【实训内容】

1)拟写开证申请书。 2)审核信用证的要点。 3)拟写修改信用证的信函。

实训5 国际货物报检、运输、保险、报关

【实训目的要求】

1)根据出口合同的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备好约定应交的货物,同时注意品质、数量、规格、包装、运输标志及交易时间,并做好货物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

2)学会填写报检单。 3)学会出口租船订舱。

4)学会办理出口保险手续。填写保险单、签订保险合同、缴纳保险费、领取保险单或凭证。

5)学会办理保险手续。

6)学会办理出口报关申报手续。正确填写报关单,向海关办理报关申报手续。 7)学会办理进口报关提货。 【实训内容】 1)报检单填写。 2)商检证书的审核。 3)托运单填写。 4)出口投保单填写。 5)承保回执审核。

6)进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 7)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填写。

实训6 出口单据缮制

【实训目的要求】

1)正确编制各种有关单据,在有效期内持单向银行办理议付结汇手续,要求做到各项单据的种类、内容、份数与信用证的要求完全符合,单证与信用证一致,单证与单证一致,单证与货物一致。

2)根据信用证或合同对照出口方寄来的单证进行审查核对,审核无误即通知银行对外付款;发现信用证与出口方寄来的单据不符,通知开证行提出改证单据,并拒绝接受单据,停止付款或酌情拒付部分货款。

【实训内容】 1)汇票的填制。 2)商业发票的填制。

3)装箱单/重量单的填制。 4)提单的填制。 5)产地证的填制。 6)保险单的填制。 7)商检证书的填制。 8)装船通知的填制。

四、课程训练安排及要求

结合《国际贸易实务》、《制单结汇》、《外贸函电》等课程内容,在前导课程结束后(根据专业计划要求)在国际贸易实训室和经贸综合实训室SIMTRADE软件上完成全部实训内容。

五、考核方式

模拟实训占30%,SIMTRADE软件评分系统分值占40%,实习态度占10%,实训报告或总结占20%,综合评定每一学生的成绩。

六、学时分配

七、其他说明

(一)教学过程及要求

1、根据本课程教学内容分量及必修课教学特点与要求,本课程所需总学时拟64学时,周课时8学时,可用半学期完成本课程教学。

2、在教学中以实践训练为主要教学手段,结合SIMTRADE实训软件开展实训项目,增强学生的技能水平。

3、本大纲在实施过程中,允许有适当调整。 (二)本课程教学重点、难点 1、教学重点

(1)外贸展销会相关业务 (2)SIMTRADE软件业务模拟 2、教学难点

(1)产品发布会、展场商务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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