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2016-03-24 10:39:18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共5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一、作业人员的管理 1、培训与教育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普...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篇一:《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作业人员的管理 1、培训与教育

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参加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安全管理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二、健康检查

1、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在岗期间每年组织一次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作业相关的健康损害人员,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同时要妥善安置;

3、离岗时也要按规定组织健康检查。

每次的检查结果告知作业人员。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排除

按照确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公司定期组织对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包括:粉尘、噪音、有毒有害物质等危险因素。检测数据超过安全范围的危害因素,需或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排除,确保达到安全标准。符合安全标准的,也要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四、危害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和检测结果需如实地告知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提供安全操作指导;对员工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所从事的工作中的危害,掌握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五、安全防护

具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岗位,要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预防控制,做好安全防护:

1、采用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如在有毒有害场所安装通风机、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仪,通风厨、隔离操作室等。

2、加强防护、减少职业伤害,公司为消除或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安装的设施、配备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使用,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规定使用。

3、加强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作业时处于上风侧,工作完毕洗浴换衣,尽可能不在通风不畅的场所作业,必要时应开启强制通风设施,在有危害的场所不得饮水进食。

4、加强管理,规范作业行为,在作业时应认真遵守公司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规程,各闭门严格落实。

六、防护用品和设施管理

公司提供合格的安全防护设备;各部门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设置警示标志、冲洗设施和应急撤离通道,配置防护装置,配备必要的现场急救用品,并对防护用品、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和定期检测,保证其正常运行、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七、急性职业病事故的处理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要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行救护,同时通知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必要时请求医院救护。

八、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及其配套的其它法律法规为公司搞好职业病防治提出了新的要求,防治工作

实现了有法可依。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按照该法规定开展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职业病防治水平和职工的自我防护能力。

篇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

目 录

前言

1 适用范围

2 参考资料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3 术语与定义

4 OH&S 管理体系要素

4.1总的要求

4.2 OH&S方针

4.3规划

4.4实施与运作

4.5检查与纠正措施

4.6管理评审

附录A(参考用)OHSAS 18001与ISO 14001:1996和ISO 9001:1994

的关联性

参考书目

图1—成功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要素

图2—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图3—规划

图4—实施与运作

图5—检查与纠正措施

图6—管理评审

前 言

职业安全卫生评估系列(OHSAS)规范及相关标准OHSAS 18002:OHSAS 18001实施指南,是应顾客迫切需要有能对其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进行评估和认证的可认可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标准之要求制定的。 OHSAS 18001的制定考虑了与ISO 9001:1994(质量)和ISO 14001:1996(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相容性,以便组织将质量、环境及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整合一体,也许组织希望这样做。

OHSAS 规范在适当的时候进行审查或修改。当ISO 9001或ISO 14001出新版本时将进行审查,以保证持续相容。

当OHSAS 规范其内容在国际标准中公布或其作为国际标准时,它将被撤回。

对英国而言:

—BSI-OHSAS 18001不是英国标准;

—BSI-OHSAS 18001其内容在英国标准中公布或其作为英国标准时,它将被撤回。

—BSI-OHSAS 18001 由BSI 出版,BSI拥有所有权和版权。

制定OHSAS 18001的过程对愿意与BSI联合制定类似文件的其他倡议者是公开的,只要这些倡议者愿意遵守BSI关于该文件的条件。

制定OHSAS 规范所参考的资料

制定OHSAS 规范时参考了下列文件:

1)BS 8800:199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2)技术报告NPR 5001:1997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3)SGS & ISMOL ISA 2000:1997 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要求;

4)BVQI Safety cert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标准;

5)DNV OHSMS:1997,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标准;

6)草案 NSAI SR 320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建议;

7)草案AS/NZ 4801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8)草案 BSI PAS 088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9)UNE 81900 预防职业风险准标准系列;

10)草案 LRQA SMS 8800 卫生与安全管理体系评估准则。

OHSAS 18001将替代这些参考资料中的一部分。

OHSAS 18001与UNE 81900具有高水平的相容性和技术等同性。

本标准并不意图包括一个合同所有必需的条款。使用者对其正确应用负有责任。

符合本标准并不免除本身在法律上的责任。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安全卫生(OH&S)管理体系的要求,使组织控制其OH&S风险和改进其绩效。它既没有陈述特定的OH&S绩效准则,也没有给出设计管理体系的详细说明。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期望做到下列各事项的组织:

a)建立OH&S管理系统,以消除或减少员工和其他利害相关者可能遇到的与组织的活动相关的OH&S风险; b)实施、维持和不断改进OH&S管理系统;

c)确保其符合本身宣告的OH&S方针;

d)向他人展示其符合性;

e)寻求由外部组织对本身的OH&S管理系统进行认证/注册;

f)由自身确定和宣告对本标准的符合性

本标准所要求事项均可纳入OH&S管理体系。至于实际应用程度,则取决于组织的OH&S方针、活动与风险的性质以及作业的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意图规范职业安全卫生,而不是规范产品与服务安全。

2 参考资料

提供信息与指导的其它出版物列入了参考书目。建议参考这些出版物的最新版本。尤其是要参考: OHSAS 18002:1999,OHSAS 18001 实施指南

BS8800:1996,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与定义。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3.1 事故

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意外事件。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3.2 审核

系统审查以确定活动及相关的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是否适合于达到组织的方针与目标(见3.9)。

3.3 持续改善

根据组织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完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以达到提高整体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之过程。 备注:此过程并不需要在活动的所有方面同时进行。

3.4 危险

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之根源或状态。

3.5 危险辩识

认识存在的危险并确定其特征的过程。

3.6 事件

造成事故或可能造成事故的事件。

备注:没有造成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损失的事件也称为虚惊事故。事件包括虚惊事故。

3.7 利害相关者

关注组织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8 不符合

任何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场所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对工作标准、实务、程序、法规、管理体系绩效等的偏离。

3.9 目标

组织设定的自己要达到的职业安全卫生绩效。

3.10职业安全卫生

工作场所影响员工、暂时性工作人员、承包商、参观者及其他人员健康的条件与因素。

3.11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以对与组织经营相关的职业安全卫生风险进行管理。包括为制定、实施、达到、评审和维持职业安全卫生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实务、程序、过程和资源。

3.12 组织

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独立或合股、公有或私营的各类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或社团,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组合。 备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把每一个单独运行的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3.13 绩效

组织的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根据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与目标,控制其安全卫生风险所获得的可测量的结果。 备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活动和结果。

3.14 风险

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3.15 风险评估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估计风险程度并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16 安全

脱离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ISO/IEC Guide 2)。

3.17 可容许的风险

其程度已降低到组织考虑其法律责任和其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后能容忍水平的风险。

4 OH&S 管理体系要素

图1—成功的OH&S管理的要素

4.1 总的要求

组织应建立和维持OH&S管理体系,本(4)节将说明该体系的要求。

4.2 职业安全卫生方针

图2—OH&S方针

应有由组织的高层主管批准的OH&S方针,清楚地陈述安全卫生的总体目标和改进安全卫生绩效的承诺。 方针应:

a) 适合组织OH&S风险的性质和规模;

b) 包括持续改进的承诺;

c) 包括至少符合现行实用的OH&S法规和组织须遵守的其他要求事项的承诺;

d) 文件化、实施和维持;

篇三:《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公司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制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 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设立安全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负责安全工作和决策的管理和实施。

2 安全管理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人身、设备、消防等各项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中认真执行并实施,认真组织检查和考核。

3严格按照国家对各行业的安全管理规定,保障对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立安全防护装置,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安全措施

施工前,树立人的安全意识,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所有施工人员,并实施执行。

5 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要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及防范能力,掌握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及考试不合格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6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

对生产环境中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之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所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并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7 职业病的防治管理

保障从业人员的健康及相关权益,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对从业者因接触粉尘及有毒气体所引起的疾病,积极组织治疗,积极进行职业病及危害源的申报和治理,按规定对职业危害进行辨识,并按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岗前、上岗期间及离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8 做好劳动保护工作

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制定和执行劳保用品管理办法,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及时发放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权益。 9 安全检查

公司积极组织人员对设备及工作现场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强化安全措施,保障安全。

10 建立安全奖惩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在生产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奖,对违规违纪的至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经济行政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一:有限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总经理、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五十八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工作场所,是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二)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是指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中所列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的用人单位。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分类目录作出补充规定。

第五十九条本规定未规定的其他有关职业病防治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煤矿的职业病防治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察,依照本规定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2009年7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篇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2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995年11月8日劳动部颁布的<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劳部发[1995]405号)对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和组织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安全教育的形式一般包括: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职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和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特种作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13号令)的规定,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教育,增强其安全生产意识,防止由于缺乏安全教育和必要的技能培训而引起伤亡事故。因此,国家经贸委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推行全国统一培训大纲、统—考核教材、统一证件的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获得证书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 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由国家统一印制,地、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f1负责签发,全国通用。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用人单位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主要有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教育、“四新”教育和变换岗位教育、经常性教育三种形式。

1995年劳动部<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提出了“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v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的要求。三级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内容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车间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车间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内容包括本车间的概况,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内容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职业安全健康事项,典型事故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企业新职工须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实际操作训练,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位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因此,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投产前,也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和培训参加操作的岗位工人和有关人员,使其了解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的安全性能及安全技术,以适应新的岗位作业的安全要求;当用人单位内部职工从一个岗位调到另一个岗位、或从某工种改变为另一工种、或因放长假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用人单位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以使其掌握现岗位安全生产特点和要求。

经常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无论何种教育,都不可能是一劳永逸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同样如此,必须坚持不懈、经常不断地进行,这就是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在经常性安全教育中,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最重要。进行安全思想、安全态度教育,要通过采取多种多样形式和安全活动,激发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热情,促使员工重视和真正实现安全生产。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斑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篇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篇一: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保证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3、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公司的贯彻实施。

4、切实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组织及财力、物力等资源的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机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企业员工按职责范围开展安全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职业卫生工作。

4、在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承包安全生产。

5、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时,安全基础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负责处理重大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作有贡献的员工。

7、积极改善企业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8、保证本企业产品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时,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

3、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317826.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