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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2016-05-01 10:18:34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共5篇)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管理办法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管理办法为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和办公环境,维护顺德空压工厂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进入工厂的外来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对非事业部内部员工的外来人员管理。一、 外来人员类别及相关管理职责1、 外来人员类别:abc 临时外来人员...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篇一:《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管理办法

为创建安全、文明的生产和办公环境,维护顺德空压工厂良好的工作秩序,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加强对进入工厂的外来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对非事业部内部员工的外来人员管理。

一、 外来人员类别及相关管理职责

1、 外来人员类别:

a

b

c 临时外来人员:主要为供方业务人员、其他非内部员工的办事人员; 常驻型外来人员:主要为供方售后服务人员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 参观交流人员:主要为客户、嘉宾等来厂参观交流人员。

2、 外来车辆分为:

a 供方货辆:主要为供方配送物料的货车、成品中转车、施工工程车等; b 临时来访车辆:主要为供方业务恰谈、物资配送(非生产)等非内部员工车辆;

c 参观接待车辆:主要为客户、嘉宾等来厂参观交流人员随车。

二、 管理原则:

1、 临时来访车辆不入厂

2、 来访记录、可追溯性、规范管理。(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三、 外来人员进入规范

外来人员进入美的家用空调海外事业部手续流程:

临时外来人员:第五工业园旧区统一从工业区西1门进入公司(其他门口不得进入),第五工业区新区统一从新区南2门进入。(示意流程如下:)

“访客登记表”,门卫保安发放并要求佩戴好“来访卡”,方可进厂。离开公司时,访客应将“来访卡”交还门卫保安。

对于被访人员工作地方距离西1门口较远的,由保安人员负责送到相应的受访人员办公场地旁近。

常驻外来人员:(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应按公司有关要求,由所在单位统一办理“美的常驻外协人员出入证”及指定服装(服装由美的海外事业部安排制作,为有偿提供。收取成本价),工程施工人员由对应的组织部门统一组织办理“工程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进入公司范围内必须佩戴好“出入证”及穿着指定服装,且在厂区内只允许在限定的工作区域活动,严禁到处游走。

1、 佩戴“来访卡”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现场生产区域、各办公区域,业务洽谈只能够在洽谈区进行。如有特殊情况,被访人需向人事营运部申请同意后,在3#厂房一楼大堂接待处转换为“参观卡”方可进入生产现场进行参观。

2、 对于经许可进入办公区域、车间或仓库现场的外来人员,必须有我司人员陪同,并要求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否则生产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拒绝访客进入。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对于以上要求,若有违规现象,首次对被访人员警告,若重复再犯则进行处罚,并追究我司内部被访者的责任。对屡教不改的,我司将有权禁止其进入工业园区。若来访人员遗失或未归还“来访卡”或“参观卡”,将追究被访人员责任,并扣除1分的信用积分。

外来人员入厂后的行为规范要求:

1、个人行为方面:

a.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应衣着整齐大方,不得穿拖鞋、松糕鞋、超短裙、短裤、吊带衫及裸露、透薄之服装,注意个人形象。

b.外来人员进入公司行走必须按照我司规定,行走时要在马路两侧白线内行走,穿越马路时要走斑马线。

c.爱护环境卫生,不得在厂区内非就餐区域吃东西,自觉遵守公司餐厅秩序,不在非吸烟区域以外的地方吸烟,严禁乱丢杂物、随地吐痰。

d.爱护公司绿化及公共设施,严禁践踏绿化和损坏公共设施,如若损坏,除按价赔偿外,对故意破坏者将予以赔偿价5倍的处罚。

e.严禁在厂内及工厂门口进行一切赌博活动及滋事斗殴、盗窃、酗酒闹事,违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拒绝肇事者再次进入公司工作。

f.供方驻厂回收人员进入分厂回收周装器具时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管(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理;

g.外协厂家回收人员应在公司指定区域休息不得长时间在分厂内及其它区域逗留,不得在分厂垃圾箱内翻找回收物品,违者第一次对供应商罚款500元、第二次直接取消回收资格。

h.严禁酒后进入公司从事业务联系、跟线服务、基建工程、设备安装作业等活动。

2、常驻人员的作业要求:

a.严禁夹带公司和他人的财物出门,违者将予以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所携财物价值10倍以上的处罚,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b.建筑作业等若要占用人行区,组织部门需事先与人带营运部沟通,以便规划出另外的人行区通道,完工后要及时复原。

c.节约用水用电,水电设施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关闭水闸、电闸或开关,使用洗手间后必须放水冲洗。

d.未经允许,严禁在工厂区域内拍照、摄影,违者将没收其胶卷、录影带,并责令其离开公司区域,情节严重者将送交公安分局处理。

e.未经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或动力车间允许,严禁在公司内拉接电源,使用电器具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要求,220伏以上插座必须装接地线。违者将予以5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没收所有接用电设备。

f.使用明火或风电焊,必须按动火相关手续办理,作业时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5M以上(气瓶相距不小于1M以上)。违者将予以500元/次的处罚。情节严重者,没收所有焊接设备。

g.堆放物品时,物品堆放整齐有序,必须远离电源设备0.8米以上,物品不能占道摆放, 不能堵塞消防设施使用通道。

h.任何物料严禁停放在人行区及斑马线内。否则罚款50元/次/堆, i.未经安全、设备管理部门或动力车间允许,不准在仓库、易燃易爆场所安装明线作业。

j.未经公司管理部门允许,严禁动用消防栓及灭火器材(扑灭火灾除外)。 k.未经公司管理部允许,严禁携带非我公司生产所用的剧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如果允许带入必须要有专人看护并按规定堆放。 l.供应商委派的周转器具回收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关于周转器具管理的规

定,及时清理回收区的周转器具,保持现场整齐、卫生。

m.未经生产部、财务部批准,严禁在各仓库区域内返修不合格物料。 违反以上条款者,除已注明处罚金额外,每条予以100元的处罚。若出现同一人员三次以上违规的,公司则有权拒绝违规人员进入工业园内。

四、 外来车辆管理

1、 外来车辆除供方货车、成品中转车、施工工程车、参观车辆、物资配送(非生产)等车辆外,其它一切来访车辆原则上禁止进入厂区。

2、 西1门只允许内部员工车辆、参观车辆、办公物资配送车辆进入,其他车辆一律根据物流管理部门要求,从其他门口进入。对于临时进行厂区的车辆,经由门卫处登记并领取“车辆临时准入证”后入厂;出厂时,配合门卫保安的检查并交回“车辆临时准入证”。

3、 成品中转车辆将发放指定的随车出入证,车辆必须从西二门进入,南门出厂。

4、 所有车辆进入工业园区后,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车辆,车速不得大于20km/h,车尾不能拖任何物品,叉车严禁载人行使。车辆卸货时必须服从仓库员工安排,将车辆停放在公司规定的卸货位置,如遇卸货车辆较多,卸货位置不够时,可在候车区域等待,不得在非卸货区域进行货物的装卸。

5、 进厂车辆进厂前若车上装有需带出厂货物的与美的无关的物料或其他设备,必须主动找保安登记,否则不能顺利出厂由其自行负责。

6、 供应商车辆若装运物资出厂,必须具备有效《物资出厂凭单》、《退货报告单》或《调让出仓单》等单据,其它任何人签字的证明条一律无效。必须单物相符,必须全部开箱检查。若需要过磅的,过磅要有保安员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 (废旧纸皮除外)。

7、 所有进场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分类停放在车棚内,停放时整齐有序,不得占用通道。

8、 任何车辆和物品严禁停放在人行区及斑马线内,严禁沿人行区内行驶。否则对四轮以上机动车辆的司机罚款100元/次/辆;对非机动车和四轮以下机动车辆的司机罚款50元/次/辆。

9、 严禁蓄意破坏人行区路线及相关宣传设施,如若损坏,除按价赔偿外,

对故意破坏者将予以赔偿价5倍的处罚。

对于违反以上任意一款者,除已注明处罚金额外,其余将给予100元/项的罚款,造成车辆损坏、丢失责任自负,对于不配合执行情节特别恶劣者给予10倍处罚,并报至镇公安分局进行监控跟踪。

五、 现金处罚管理原则

1、现金处罚原则适用于所有供应商,含设备、外协件生产厂家、工程建设商在我公司作业的人员及车辆,以及为我司服务的保洁、餐饮、花护公司的工作人员及车辆;

2、处罚流程:

(1)、实施主体为第五工业区保安队。由稽查人员向违规对象开具违规处罚通知单(一式四联,单上印有流水号),通知单单涂改无效,第一联为代收据联,第二、三联为回执联,第四联为存根联,将相关违规信息(如车牌号、单位名称、通行证编号等)填写好。(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2)、违规者持通知单前三联到财务部缴纳罚款,财务部接收罚金后,收回第一联,在第二、三联上加盖收讫交给违规者。当遇到公司财务人员下班后或周日非上班时间,必须在通知单上注明未扣罚,要求违规人员签字确认,每周汇总交物资管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3)、放行规定。各门卫在放行车辆和人员时,对违规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要求出示财务部开具的正式罚款收据,并收回罚单第二联后,方可放行。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4)事后处理。所有罚款收入一律纳入基础管理基金。财务收存的通知单第一联及门卫保安收存的第二联,在月底均要集中收回基础管理小组,以便对帐。稽查人员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违规者索要现金,否则违规者可向公司投诉(26338382),一经证实则对稽查人员予以开除处理。

(5)对外部人员车辆违规的通知单,只允许由工业区保安队开出。各部门在稽查后发现问题,当即通知保安队的稽查小组到现场处理问题,必要时,开相应的违规处罚通知单。

六、 外来常驻人员证件办理流程

“美的常驻外协人员出入证”办理流程

1、办理流程: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篇二:《关于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客运车辆的管理规定》

关于严禁源头及中途上车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

客运车辆的管理规定

为加强客运车辆安全运营,维护客运公共安全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严禁源头及中途上车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客运车辆,结合总站实际,作如下规定:

一、严禁携带以下十大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客运车辆。

㈠ 爆炸性物质包括雷管、导火索、导爆管、非电导爆系统等各种起爆器材,雷汞、雷银等起爆药,硝基化合物类炸药、硝基胺类炸药、硝酸类炸药、高能混合炸药、爆破剂等各类炸药以及烟花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等。

㈡ 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酒精、喷雾剂、香蕉水、松节油等。

㈢ 易燃固体。如硫磺、松香、油布及其制品等。

㈣ 易燃建筑装修物品。如稀释剂、油漆、胶水、泡沫填缝剂、固化剂、原子灰等。

㈤ 压缩气体。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体等。

㈥ 易自燃物品。如黄磷等。

㈦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双氧水等。

㈧ 放射性物品。

㈨ 氧化剂类物品。

㈩ 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

二、司乘人员要加强对上车乘客的安全检查,严格查堵各类危险品及不明液体上车,凡携带桶装、袋装液体乘车者,必须接受检查,拒不

接受检查的,不准乘坐客运车辆。

三、司乘人员若发现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应拒绝其乘坐客运车;对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拒不听从劝阻强行乘车的,应及时拨打110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四、司乘人员可通过“看、闻、问”三招来确定,即检查查看是否携带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均匀透明、淡黄色至棕色、油状或黏稠状等液体物质和粉末状固态物质;对液体物质,可通过扇闻气味等方法,判断是否具有刺激性气味、芳香味、氨味、苦杏味等气味;此外还可对携带可疑液体和固态物质的乘客询问,问清携带物品的名称、属性、用途等,对含糊其辞者要特别关注。

五、一旦发现易燃易爆危险品,应立即靠边停车、开门、熄火,迅速疏散乘客;劝阻乘客(周边群众)不要吸烟、打手机,防止明火引爆。

六、客运车厢内驾驶员座位傍共有三个灭火器,并配有四把以上安全锤,配备有逃生门应急开启装置。遇紧急情况,首先打开车门疏散乘客,如车门无法打开,驾驶人员必须引导乘客使用安全锤在窗玻璃四角处敲击直至玻璃完全碎裂,也可用力扭转应急开启装置,并用力将车厢门按日常开门方向打开逃生。

七、因不作为或作为不力,导致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客运车的,给予责任人按企业规章制度处理,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八、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施行。

邕宁汽车总站

二○一四年四月一日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篇三:《外来车辆管理规定CTPAT-WI-24》

审批: 制定: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篇四:《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篇一:住宅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停放与行驶,维护小区环境,保障小区内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规定>和<浦东新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由金桥湾清水苑小区(以下简称:小区)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委托小区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物业公司对车辆的管理是履行<物业管理合同>,小区内所有车辆使用人应接受物业公司车辆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车管员)的行驶管理与停放引导。

第三条小区车位实行有偿使用,车辆使用人在小区泊车应交纳停车费。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停车费收入归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应有专人进行停车费管理,公开账目,并定期结算与公示收支情况。根据维修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停车费收入在扣除车辆管理成本和业主大会授权使用的费用后的结余部分纳入小区维修基金账户,每年一次分摊到业主账户。欠缴或侵占停车费是损害全体业主利益的行为。

第四条将小区业主共有的停车位供车辆使用人停车的行为关系,不含有对车辆保管的义务与责任。提供良好的停车条件,营造有序的活动场所是小区各方共同努力的目标。

车辆进出管理

第五条小区安装停车场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实行车辆智能化管理。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所有车辆进出小区必须持清水苑小区车辆ic卡(以下简称:ic卡)刷卡通行。车辆在通过大门道闸时必须一车一杆逐一进出,明朗,坚持原则。同时,也应注意工作方法,劝导车主自觉遵守车辆管理制度要人性化。对违反规定的做法,要坚决制止,不能姑息。

第二,加强对业主这方面的宣传教育。让每一个拥有车辆和准备购置车辆的业主清楚地认识到,自觉配合物业管理单位相关制度的实施,对小区车辆的有序管理,实际上是有益于大家的事情。共同监督,共同参与管理,要有这个共识。

宣传教育的方式,我们认为主要还是以小区内的宣传窗,提示牌,小册子或其它印刷品为主,有条件的可以利用小区内的视频,小广播,小喇叭进行定时段的宣传教育。在组织小区里的文娱活动中,也可以穿插于寓教于乐的活动中去,让大家在愉悦的氛围中受到关于小区车辆管理方面的知识教育,知悉本小区内在这方面所做的相关规定,从而能够在生活实践中认真自觉地去执行,去维护。

同时,小区物业管理处的员工,在和业主的平常接触中,也应有意识地向业主灌输我们对小区内车辆管理的规定和要求,使得广大业主能够理解和支持我们的工作,一起做好小区车辆管理和交通管理维护,减轻我们自身的工作压力。

还应强调的是,教育业主加强对孩子的管束。不在小区停放车辆的区域玩火,不在车辆四周打闹,更不要爬上汽车玩耍、划伤车辆。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发现这样的情况应立即予以制止。据车险专业人士表示,由于他人恶意行为导致车辆受损,应该不属于保险范围。而这类问题很难找到行为人,处理起来会有很多的麻烦,要尽可能地避免之。

第三,必要的硬件设施要跟上去。为了防止个别业主在停车时图方便而将车辆违章停放在绿地或居民活动场所的情况,管理处除应积极劝导外,更重要的是,在这些地方设置固定的警示牌和必要的障碍物,以阻止车辆对绿地和活动场所的破坏。

规范小区内的交通秩序,在醒目处设立固定交通导向牌,限速牌。提示司机在小区内倍加小心,防止区内人车事故的发生。地下停车场,出入口处应安装凹凸镜。地下停车场应完善排水设施,杜绝乱堆乱放物资,保证出入顺畅。

小区收费设施应逐步完善。对车辆的停放场地及出入口进行视频监控,这样可以更好地做好服务,防止意外,规避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深圳等地的经验做法,在车辆停放场地,一定要有诸如“本场地只负责提供车辆停放位置,并不负责车辆财物的保管,请各车主注意保管好您的车内财物。”之类的固定警示牌。否则,一旦出了问题,难咎其责。

第四,物业管理者要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以便能正确对待和解决在车辆管理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目前车满为患的现状考验着每个小区物管部门的管理水平。结合小区自身的交通环境,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为业主营造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是每个小区物管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学习小区交通管理方面所可能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合理规范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另一方面,密切注视在同行业内已经出现的相关案列,学习人家的可行的处理方法,借它山之石,为我所用。平时有了经验的积累,届时处理起来不慌张。有理有据地答复业主,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这是一条捷径。

我们物业管理本身不具备执法资格,不能直接处罚在小区内违反法规的行为,但我们可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我们物业管辖的小区内如果万一出现了交通安全事故,我们应做的事就是维持小区内通行的正常,虽然不能行使交警的权限,但可以通过拍照、摄像等方式合法取证,提供证据供有关部门处理。

第五,相对于私家汽车数目的疯涨来说,车位的增长几乎是“杯水车薪”。由此而引出的问题是,每到晚上,许多小区里车满为患,部分迟到的车不得不停在大马路上过夜。小区停车难已是许多生活小区共同面临的难题。如何处理车位紧张的问题。我们不妨做一个探讨。

1,在有限的小区区域内合理再规划。这在老的生活小区里尤显重要。重新划定区域,重新规范停车位置,适当开辟新的停车场所,会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2,确实在车位紧张的小区内,限制外来车辆的进入或者限定其停车时间。

3,与周边的写字楼、机关企事业单位联系,利用这些单位夜间车位相对较空的特点,租用他们的车位,小区停车难问题随之迎刃而解。而这些企事业单位也利用小区白天停车少的特点,解决了白天单位停车难的问题,互利互惠。

4,就目前的现状来说,还没那个地方能完全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所以,对回来晚了而无固定车位的车辆,可以动员他们在小区外面的公共道路上停放。秩序维护员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已预交了期内停车费的车辆,尽量做出安排。

在这里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物业公司不能通过乱收费解决停车难问题,这样容易激化另一方面的矛盾。

小区车辆管理问题是个人人头疼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际工作中,针对具体情况予以对待。强调人性化管理的同时,要严格按小区车辆管理制度办事,合情合理地逐步解决,这样才能赢得小区业主对我们工作上的理解与支持。

[篇三:物业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管理处负责业主(住房)的车辆管理,小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处经理负责协调指导停车场(库)的管理工作,车管安防员负责车辆的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

1、对进入停车场车辆的管理规定

①进入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或待办理证明、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bàn zhèng明相符。

②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办理停车手续,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③车辆停放后,司机须配合安防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安防员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④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⑤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⑥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⑦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规定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车辆进入停车场。

⑧进场车辆如不服从安防员指挥,造成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2、小区(大厦)交通车辆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①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

②车辆不准在小区内长期停放,临时停放按<车辆保管统一收费标准>缴费。

③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

④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至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随身带走。

⑤机动车辆在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km/h,严禁超车。

⑥机动车辆在小区内禁止鸣号。

⑦不准在小区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⑧不准辗压绿化草地,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⑨不准在人行道、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辆只能在停车场、库或道路上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自行车棚或保管站。

⑩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他车辆一律按本规定执行。

3、停车场(库)管理规定

①停车场24h值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②停车场(库)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定期检查,由车库岗负责管理使用。

③在停车场(库)和小区车行道路须做好行车线、停车位(分固定和临时)、禁停、转弯、减速、消防通道等标识,并在主要车行道转弯处安装凸面镜。

④在停车场(库)出入口处设置垃圾桶(箱),在小区必要位置设路障和防护栏。

⑤机动车进场(库)时应服从安防员指挥,遵守停车场(库)管理规定,履行机动车进出车场(库)有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保管费。

⑥集装箱车、2、5t以上的货车(搬家车除外)、40座位以上的客车、拖拉机、工程车,以及运载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不准进入小区。

⑦不损坏停车场(库)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场地设施。

⑧保持场(库)内清洁,不得将车上的杂物和垃圾丢在地上,有漏油、漏水时,车主应立即处理。

⑨禁止在停车场(库)内洗车(固定洗车台除外)、修车、试车、练车。

[篇四:敖平镇小区车辆管理制度]

为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四、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五、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六、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七、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须随身带走。

八、进入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九、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临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篇五:小区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践行科学发展观,建设文明和谐示范小

区”的服务宗旨和有关小区的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是进入本小区的机动车辆,都必须遵守“规范停车,有偿占地使用”原则。即车辆规范停放仅收取车辆停放的场地占用费,不是车辆保管费用、不作为车辆遗失及车辆损坏的任何赔偿依据。车辆的损坏及遗失均由车辆停放人负责。遇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辆都是违规的行为。轻者损坏设施按原价赔偿,情节严重的除赔偿损失外,还要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八条车辆进入本大院按指定的车位停放,没有固定车位的,到临时的车位停放。不得乱停放或占用他人的停车位。

第九条车辆停好,拉上手刹。有坡度的停车位停好车后最好给车轮垫上一障碍物,以免车辆下滑。

第十条车辆停稳后,关好车门窗,保管好车上的贵重物品,若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与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十一条车辆进出按标示的方向行驶,若有进出车辆不小心损坏到其他车辆或公共实施的,由肇事者本人负责,与广西石油基地服务中心和南宁市桂弘物业管理公司无关。

第三章车辆停放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大院办公的中石化单位的车辆出入本大院免费,但必须到南宁公共服务处办理本大院的出入牌(卡)。工本费20元/年/辆。

第十三条车辆停放占地收费标准:内部人员(指中石化居住在本大院的职工、离退休职工、协解人员及家属认租有地锁的车位价格60元/月;普通车位40元/月。外来(租售)住户一律按120元/月,一次性交清一年车辆占用费可以享受免一个月停车占用费的待遇。车主认租车辆占用位置是专用固定的,并写上车辆的车牌号码。其它车辆不得占用,否则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在本小区租房或购房的住户必须到南宁公共服务处秀厢路小区管理站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认租车位。没有认租固定车位的车辆不得进入本小区过夜停放。白天出入本大院按临时车辆出入规定时间收费。

第十五条车辆临时出入的管理规定

一、临时车辆出入按规定时间收费:1个小时内免费;1个小时以上,3小时以内收取3元/车次,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收取5元/车次;6小时以上,24小时之内的收取8元/车次。

二、超过3吨以上或车长7米以上的车辆不得入内停放,单位的特种车辆或施工单位的车辆必须有主管单位同意方可进入。

三、临时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向门卫报告,经许可方……

易燃易爆的外来车辆管理规定 篇五:《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篇一: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物品。确因工程需要,必须经工程管理部门领导同意,安环部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指定人员负责运至指定的地点进行施工。

二、易燃易爆物品的保管、押运和使用,应由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易燃易爆物品的危险性和管理使用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的人员专人负责。

三、确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由使用班组提出书面申请和材料计划单,经所属部门领导审核,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物供部门采购。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

四、物供部门在易燃易爆物品入库时,除仓管员外,公司有关人员应到现场监收,并做好监验收记录。

五、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危险品仓库内,设置“严禁烟火”标志,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和管理贮存方法以及发生事故处理方法。

六、易燃易爆物品进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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