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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2016-07-26 12:18:2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共6篇)失独家庭的现状与对策失独家庭的现状与对策作者:伊梦“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遭意外亡故或严重伤残的家庭。目前, 全国没有直接关于“失独”家庭数量的统计数据,但可根据相关资料进行估算。据统计,目前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数超过1 9亿人;又据《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5岁至30岁年龄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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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失独家庭的现状与对策

失独家庭的现状与对策

作者:伊梦

“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遭意外亡故或严重伤残的家庭。目前, 全国没有直接关于“失独”家庭数量的统计数据,但可根据相关资料进行估算。据统计,目前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数超过1.9亿人;又据《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显示,15岁至30岁年龄段的人口疾病死亡率至少为40人/10万人。从以上两个数据可估算出,2010年我国15-30岁独生子女死亡人数超过

7.6万人。另据人民网报道,目前全国“失独”家庭数量已经超过百万。我国正在进入老龄化社会,“失独”家庭可能日益增多,将可能引发一系列家庭问题和社会问题,如何为这一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待解的课题。本文就 “失独”家庭的生活和养老问题谈几点思考。

一、目前“失独”家庭的现状。 1、“失独”家庭群体生活贫困。在我县“失独”家庭年龄在50岁以上的占总数的84%,他们大都已步入中老年,体弱多病,劳动能力低下,同时,在失子之痛的打击下,长期精神抑郁,疾病缠身,身体健康状况受影响。这些人员普遍显得苍老,因长期

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有人因长期悲伤变成了弱视、行走不便、长期卧床,有人因病导致生活更加贫困,有人还要赡养年事已高的父母,不少“失独”家庭面临生活困境 ,经济状况将进一步恶化。

2、缺乏精神慰藉而对生活失去信心。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步入老年的失独者面临着生活和心理上的负担,失独家庭往往容易丧失对生活的信心,无法以积极的姿态投入到工作、生活中去。所以相对于物质帮扶,对于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是迫在眉睫。但是,目前中国社会对于失独群体的心理救助机制几乎没有,甚至社会上还存在一些对于他们的误解与歧视。正是这样一群响应国家政策的“光荣一代”,却面临着突然的变故,给他们的人生带来了最难以愈合的伤痕。许多父母因为失去了“孩子的父母”这一角色,即使地位崇高、生活富足,却始终无法真正释怀。失独老人是非常敏感和脆弱的,失独家庭的生活秩序被打乱,他们害怕刺激、孤独,将来无人送终,可谓悲痛欲绝、痛不欲生,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3、缺乏有力、有效的医疗保障和社会养老保障。我国实施计划生育国策三十多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许多育龄群众为此作出了贡献,但由此产生的“失独”家庭问题,却没有妥善解决,政府对“失独”家庭还缺乏有效的救助。全国人大代表在调查中发现,独生子女伤残的家庭因医疗而返贫的比例高达50%。而现行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在这方面的救助力度非常有限。2007

年,人口计生委、财政部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国开展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工作。《通知》明确规定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符合相应条件的,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80元和100元的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随后,各地根据地区实际制定了不同的扶助实施标准。但如今物价高涨,看病难、看病贵,面对失独者碰到的各种实际难题,每月给予200~300元的扶助金多少显得有些杯水车薪,并没有从根本上帮助失独者解决养老、医疗等重大困难。

二、关怀“失独”家庭的对策。

1.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对全国“失独”家庭总量进行一次调查统计,充分掌握“失独”家庭的工作、生活状况,并据此研究制定或完善相关政策。

2、 建立“以人为本”的多重关怀机制。首先是物质帮助。有些失独者面临严峻的生活挑战,应该得到制度性的帮助。国家层面出台政策,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及建立失独养老院,帮助失独者解决实际困难,真正深入到他们身边,了解他们的所求所需,提供更多帮助。国家计生委原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表示,失独问题不解决是对人民不负责任,也是对计生工作的不负责任。让失独者不孤独,考量着国家文明和国家责任。顶层设计和底层自觉互动,失独者的孤独才能得以抚慰。“失独”已经不仅仅是哪一项政策的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

使整个社会去关注、了解这个特殊的群体,给他们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才能让这个悲伤的群体走出阴霾,重获阳光。同时对“失独”家庭给予精神慰藉。精神慰藉是失独家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此,要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特别注意。失独老人或许更在意社会对他们的看法,对他人的一言一行也会更加敏感。我们首先要做的是保护他们的尊严,从媒体到医院、养老院等相关服务机构,必须避免造成歧视;精神慰藉对于失独老人的重要性,除了保护他们的尊严,也在于抚平他们曾经受到的伤害,作为社会个体,每个人都可能会有不幸和不测,重要的在于整个社会的氛围要温馨,人情和伦理的传统要延续,让他们平等地、温暖地生活于社会大家庭中。通过政府关注、基层组织关怀和家族关心等方式营造氛围,使“失独”家庭的情感得到安慰,情绪得到缓释,内心感受到温暖,引导和重塑他们的生活勇气和信心。

3、对失独家庭给予精神关怀。很多失独者的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不愿意再接触社会,甚至选择自我封闭。因此,一要对基层社区工作者进行培训,对失独者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二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优势。从北京、大连等地的实践看,目前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但这些团体的发起和延续,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所以,各地民政部门应尽早建立失独家庭信息数据库,为失独互助组织提供必要帮

助。在没有民间救助团体的地方,慈善机构应该协助成立民间社团,在运行经费、活动场所和精神支持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三是开展亲情抚慰活动,帮助失独者建立与社会的正常联系,特别是组织失独者与失独者之间的联系,让他们相互取暖;四是着手构建失独老人养老社会支持网络,使失独父母通过这个平台,互相开导,共同面对困难,如建立“全国失独家庭QQ聊天群”;五是建立社区老年工作室,为“失独”老年人提供力所能及的钟点服务,要注重对“失独”老人的心理支持,定期上门为“失独”老人进行营养指导、疾病预防等,帮助“失独”家庭摆脱孤独,促进心智健康。

4、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失独并非少数人固有的、特殊的不幸命运,而是多数家庭都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因此,政府更有责任及时采取措施,完善社会化养老和救助机制,帮助他们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的慰藉,从根本上逐步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实现真正的社会化养老。2007年8月,中国正式出台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也叫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其中含有相关帮扶规定,但不够完善,应针对失独父母设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承担这一特殊群体的养老和医疗问题,由政府出资送他们进入养老院和敬老院。还应该看到,城镇失独家庭的主要问题是养老缺乏保障,农村失独家庭则面临经济困难和老无所依的双重困境。因此,在救助城乡失独家庭时也应有所侧重。凡出现独生子女意外亡故的,可以根

篇二: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失独家庭问卷调查及报告

关于失独家庭问卷调查的调查报告

二O一三年十月

关于失独家庭问卷调查的调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XX辖区内失独家庭的逐年增多,这些家庭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为了摸清他们的生活现状及需求,我们特制作了这次失独家庭问卷调查,参加问卷的共15户29人。

一、问卷相关数据及分析: (一)您的基本信息【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4、您是否已经退休

5、您的户籍所在地

6、您目前的文化程度

7、您的孩子已在天国安息多少年

8、您的孩子去世的原因是【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9、你有无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 从以上基本情况可以看出,接近80%的失独者年龄在50岁以上并且退休在家,大部分都拥有和睦的家庭生活,失去唯一孩子的年头从1年到20年以上均有,接近80%的孩子是因为疾病去世的,另外20%的孩子是因为意外事故和自杀去世的。

(二)您目前的经济状况

10、您的收入是否满足您的日常需求?

11、你的收入来源有

【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12、您认为政府若为您购买养老保险对您帮助大吗?

13、您(和老伴)给自己存了一笔养老用的钱吗?

14、您是否有其他的经济负担? 从失独者目前的经济状况可以看出,95%以上的失独家庭经济状况良好,收入能满足日常需求,收入来源主要是退休金。对于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养老保险一事有55%的人认为帮助较大,只有31%的人为自己存了一笔养老用的钱。对于家庭其他经济负担只有24%的家庭

篇三: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2016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

失独家庭在我国的比例逐年增长,社会需要对失独家庭有一定的关爱,失独家庭是因疾病或意外灾祸使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需要独自面对养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我国失独家庭的调研报告,针对失独家庭的现状和帮扶情况。

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范文一

什么是失独家庭?一些家庭由于疾病或意外灾祸使父母失去了独生子女,人们把这样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据卫生部发布的数据,在我国,失独家庭每年以7.6万个的速度增长,现在我国已有超过100万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这些家庭大多数“独自”承受失独之痛,独自面对养老、基本生活照顾和精神痛苦等问题。为全面了解掌握我市失独家庭的生存状况、面临的困难及生活诉求,更好地推动政府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关爱失独家庭。7月份,市政协妇联界别委员联合市计生委、市妇联,在市政协**、**副主席的带领下,深入**县、**区及相关部门,通过听取情况汇报、发放调查问卷、实地走访、座谈讨论等形式,对我市失独家庭的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困难及原因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意见建议综合如下:

一、我市失独家庭的现状

1、基本情况。截至20**年3月,我市只有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数为628345人,其中小孩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数为437619人;现已确认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2184人,其中独生子女死亡的扶助对象1436人(因为我市目前还没有做过失独家庭情况的统计工作,所以这个数字仅指女方年满49周岁领取独生子女死亡特殊补贴的家庭成员数)。以走访调研的**县为例,49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达74286户,占家庭总户数的15.5%,其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1人(女方年满49周岁),占独生子女家庭户数的1.76‰。目前出现的这群失独者大多出生在上世纪50-60年代,恰逢我国80年代独生子女政策严格执行的年代。随着独生子女家庭的增多,失独家庭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2、经济状况。丧子之痛让他们生活无望,也失去了创造生活的积极性。他们中大部分生活贫苦,有极个别甚至居无定所,借住在村里的公房(如仓库)或亲戚闲置的旧房。农村失独家庭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于117-**5元/月的农村低保、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家庭普遍较为微薄的劳动所得。城镇失独家庭的生活来源主要依赖于270-350元/月的城镇低保金、235元/月的生育特别扶助金和个人劳动所得。相对而言,农村失独家庭的经济更拮据,面临的生存挑战更严峻,对经济帮扶的需求更大。

3、精神状况。失独家庭成员因丧子打击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常常选择自我封闭,拒绝与社会接触,内心孤寂,处于社会的边缘化。这个群体的年龄大部分在50岁左右,女人的这个年龄基本上很难再生育,而男人再生育的机会相对大一些。因此,相对而言失独家庭中女性受到的伤害更大、更深。同时我们发现有原配偶陪伴的失独者的精神状况明显好过丧偶尤其是离婚失独者的精神状况,而再婚重组家庭的失独者精神状况相对又有所好转。相对而言城镇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更大,对精神帮扶的需求更迫切。

4、帮扶状况。我市从20**年起按照省里的政策给予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每人每月50元。20**年起我市执行国家出台的一项针对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100元。20**年起我市执行标准随国家标准提高,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每人每月**5元。随着物价上涨,我市从20**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特别扶助金在国家标准上增至每人每月235元。部分县市区根据各自情况制定了扶助标准。如**区从20**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15元。**区从20**年1月起对失独家庭的扶助金增至每人每月300元。**区**乡在20**年6月设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7户失独家庭每年领取3000元到5000元的帮扶基金。南岳区从20**年起在失独家庭父母生日、春节时分别送上生育关怀慰问金600元,对再生育家庭给予一次性生育关怀金500元。**区参照市级标准执行。**市从20**年起将农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代缴范围,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60元的标准从计划生育关怀资金中予以代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我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努力,但依然不能解决因为失去唯一的孩子而造成的经济和生活上的困难。

二、我市失独家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1、主要问题

⑴经济收入偏低。据调查,一半以上的失独家庭收入达不到当地的平均水平。尤其是农村失独家庭没有任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主要依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政府救助(城乡低保、五保供给)等方面来维持基本的生活。城镇失独家庭除部分领取退休金的有较为固定的经济收入外,其他失独家庭的经济状况跟农村失独家庭相似。独生子女因病去世的家庭经济困难问题更为突出,这些家庭在支付大量医药费后陷入经济困难,占到所有返贫家庭的50%以上。

⑵精神创伤极大。失独家庭的精神创伤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来源于内在创伤。在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后,失独老人失去了精神依靠和寄托,心理变得脆弱和敏感,容易陷入精神抑郁,甚至导致更加严重的心理疾病。另一方面来源于外来创伤。一些人把失独者视为不祥之人,他们所给的东西也被视为不祥之物,这种来自社会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无疑更刺痛了失独老人的心。因此,相对于物质帮扶而言,失独老人的精神慰藉更为迫在眉睫。

⑶养老就医极难。调查显示,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患病率较高、生活资源缺乏、养老困难等特点。“我不怕死,只怕老,只怕病。”这是我们走访调研时听到的最多的一句话。如何养老就医是他们面临的最现实的问题。在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下,那些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经济条件不好的失独家庭,尤其是这一类的农村失独家庭,养老就医更是个大难题。医疗开支让他们原本贫困的生活雪上加霜,他们还常常面临无人办理正常医疗住院手续和术后无人照料等问题。

2、产生的原因

⑴政策关怀不够。一是对失独家庭的政策保障落实不到位。如2001年底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这里的“必要的帮助”只是原则性规定,对帮助的形式、金额、负责部门及年龄等均未作明确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又如20**年4月国务院公布的《国家人口发展“**”规划》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养老保险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为独生子女父母、无子女和失独老人提供必要的养老服务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这里的“必要”是哪种类型,“补贴”标准是什么,由哪个部门负责同样缺乏明确的规定。二是对失独家庭的救济帮扶政策存在漏洞。如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限定“年满49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才能获得特别扶助,但这样不少49周岁以下的失独父母距离获得特别扶助就有一段较长的“真空期”,在他们最感孤立无助时却享受不到政策的关怀。同时,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环境污染等多种原因,大多数女性还不到45岁就已经无法实现再生育了。因此以年满49周岁为限与实际情况存在差距。三是各级财政投入不够。虽然自20**年1月起,我市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35元,可相对日益增长的物价水平和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困境而言,我市各级财政投入依然偏少,扶助标准依然偏低。

⑵社会关怀不够。目前,我市还没有建立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门养老服务机构,也没有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和民间组织。随着失独家庭在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等方面需求的日益增长,公益服务事业和社会养老工作明显滞后。

⑶自我激励不够。主要体现在失独家庭无法走出丧子之痛的心灵创伤,丧失生活信心,无望开创新生活。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据调查,70—80%的失独父母存在精神创伤或心理障碍,近半数患有抑郁症。丧子之后,他们的精神极度敏感和脆弱,恐惧一切节日和聚会,极力躲避世俗人伦,常常处于压抑和自闭之中,无法积极地投入工作和生活,特别是城镇失独家庭。

三、关于解决我市失独家庭主要问题的建议

独生子女家庭,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积极践行者,对降低人口出生率、抑制人口过快增长作出了重大贡献。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可以说是政策所迫、意外所致、生理所限。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为此,我们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一是完善生育政策法规。建议考虑放宽“单独生两胎”的政策,增强家庭的抗风险能力,减少失独家庭的发生机率。在生育政策法规的出台上,给予所有失独家庭相应的扶助,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失独家庭帮扶对象的年龄划分。建议政府出台关爱失独家庭的相关政策,明确享受对象、享受标准、负责部门、审批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等基本内容。二是建立健全对失独家庭的养老机制。根据大多数失独家庭养老的实际,建议政府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增强服务功能。根据我市财政收入状况和上一年度的物价上涨指数,提高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由政府为失独家庭购买养老保险,以保险形式为失独家庭养老提供最重要的保障。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用足用活现有政策,建立相关社会资源向失独家庭适当倾斜的政策体系。人社和卫生部门参照五保、低保、残疾人标准,给予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失独家庭成员免费享受医保和养老保险待遇。民政部门参照“三无”和“五保”老人待遇,将年满55周岁的失独女性和年满60周岁的失独男性优先纳入五保供养、城乡低保救助范围,尤其是对患有疾病、无生活来源的失独对象,更要适当放宽年龄限制,通过采取分散与集中供养的方式解决他们的生活问题。卫生部门出台看病就医的特别扶助政策,定期为失独老人提供免费健康检查和亲情护理服务。三是定期发布失独家庭的权威数据。建议加强对失独家庭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包括所有失独者在内的失独家庭数据库,定期面向社会公布权威统计数据,并及时更新,为政府解决这一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建议同时建立失独家庭健康档案。明确记录每个失独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卫生医疗机构协调,根据每个人的病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医疗服务。

2、建立健全失独家庭社会公益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失独家庭社会关爱救助”机制。建立网络心灵驿站,通过开辟失独家庭网站专栏、建立失独者qq群等形式,面向社会定期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咨询和心灵交流等活动,为失独家庭搭建一个及时、便捷的现代化网络交流平台,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失独家庭,营造人人尊重、关爱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同时,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定期为失独家庭做义工,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上的困难。二是建立社会公益组织和民间资金共同参与机制。建议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事业,建立失独家庭关怀基金,成立社会养老爱心机构,鼓励社会兴办养老院和专门的失独家庭老年公寓,形成政府补贴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多元化集资的失独家庭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切实推进养老服务的社会化进程。三是建立多部门帮扶的联动机制。帮扶失独家庭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扶助、医疗救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多个领域,绝非一个部门的事。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帮扶优势,积极开展关爱活动,帮助失独家庭走出精神低谷、重拾生活信心、提高生活质量。尤其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特色优势,针对失独母亲这个新弱势群体中特殊人群的现实问题,积极开展关怀失独母亲公益活动。

3、积极引导失独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一是开展精神慰藉。建议设立心理咨询公益岗位,充分发挥(村)社区的基层工作者和民间公益组织志愿者的积极性,对他们进行心理干预培训,指导他们定期与失独家庭成员进行科学的心理干预,比如开展心理辅导、义务巡诊、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一对一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二是鼓励并帮助失独家庭重新构建完整家庭。对于尚处于生育期且有生育意愿的失独家庭,开展“再生育”服务。除帮助他们办理相关生育证件外,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技术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还可以为其免费提供生理检查、优生监测等相关生育信息免费咨询和检查服务。遇到本级医疗部门解决不了的难题,应积极联系上级医疗部门,免费提供实验室检查、试管婴儿培育等系列生育信息咨询服务。对于失去生育能力,愿意收养子女的失独家庭,开展“重组家庭”服务。民政局、公安局和人口计生委积极协调,主动提供有关收养信息,优先安排收养福利机构儿童,对失独家庭在办理合法收养手续、婴儿入户手续时实行特事特办,繁事简办。三是积极引导和鼓励失独家庭参加社会活动。引导失独家庭、有特长的空巢老人组建各种文体队伍,开展文体活动,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娱乐身心,融入社会,用丰富多彩的文体生活来冲淡他们的记忆伤痛。

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范文二

在**区的城乡低保家庭里面,存有这样一类群体,他们年龄在49岁以上,疾病或意外却让他们遭遇独子夭折的厄运,在经历了“老来丧子”,已失去再生育能力,只能独自承担养老压力和精神的空虚。他们都曾不惜牺牲个人利益,为国家计生事业做出贡献,而今却面临老无所依的困境。**区民政局一直对这一群体深感同情和关注,今年6月上旬,该局深入社区、村组入户走访,对低保失独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相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低保失独家庭生存现状

表面上看,没有孩子是失独家庭和普通家庭的唯一不同,但实际上,失独引发了一种连锁反应:失去独生子女后,孩子的母亲通常已经过了生育年龄,只能放弃再生育;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家庭瓦解;为了逃避有关孩子的一切邻里家常,一些失独父母切断与亲朋好友的联络,找到一个陌生的地方苟活;无配偶的主要投靠亲友或独自居住,有的甚至连进养老院、上手术台,都找不到儿女为自己签字……经过调查摸底,我区城市低保家庭里共有19户失独家庭,其生活质量低下,其家庭现状可以归纳为四类:

第一类是遭遇丧夫丧子双重打击的中老年妇女家庭,此类家庭有4户,占到总数的21%,以**乡**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51岁,女,2016年她20岁的独生儿子**死于尿毒症,2016年其丈夫因积郁成疾,也因尿毒症去世,村里为她申请了农村危房改造,帮助她将家里的楼房毛坯装了窗户,墙壁粉刷,目前她就和80多岁的老父亲相依为命,幸运的是她能振作起来,开朗能干,感恩社会,积极生活。

第二类是因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养老堪忧的家庭。此类型家庭有2户,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64岁,智力三级残,患有严重胃病,无生活自理能力,其丈夫陈群岩,70岁,患有严重的哮喘、心肺病,其独生女儿**智力一级残,于2016年元月死亡,目前两老仅靠低保金艰难度日。他们的共同点是,因病因残等原因基本没有劳动能力,独生子女的去世使他们不仅失去了生命的传承,更失去了生活的依靠,和最基本的赡养保障。

第三类是中晚年丧子,因悲痛阴影相互埋怨、丧失生育能力而感情破裂离婚,晚年越发孤寂和贫困的家庭,此类家庭我区共有11户,占到了总数的58%,以**街道**社区的**为代表,此人今年54岁,女,1984年5岁的儿子**溺水而死,因为响应计划生育号召而实行一胎结扎手术的她因不能再生育,其丈夫与其离婚,现孤身一人无依无靠,身体多病,丧失劳动力,仅靠低保度日。

第四类就是夫妻在独生子女去世后,相依为命艰难生活的低保家庭。此类家庭我区共有4户,以**乡**社区的**为代表,两口子现在打点零工,力所能及地解决自己的生计和养老问题,不想过多地给政府增添麻烦。

二、低保失独家庭面临的实际生活困难及期望

1、失去子女且不可能再拥有子女的精神打击,是失独家庭永远难以愈合的伤痛,也是令他们对生活失去信心,内心极度空虚的根源。失独家庭的产生是计划生育政策必然产生的结果,当初积极配合政府工作带头执行计生政策,而今遭遇痛失子女后,不再年轻的她们再无机会弥补,甚至惨遭抛弃,孤独终老。可不可能再要一个孩子?愿望很美好,现实却很残酷。作为第一批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他们中大多数人几乎与共和国同龄。很多人在失去独生子女之时,已经错过了生育年龄。按照人口学的理论,女性在49岁以前,都还有生育的可能。但打击太大,身体垮了,无法生育。可以领养吗?对于领养一个孩子,失独者大多数人并不接受,有人觉得自己已经无力再将一个孩子养大成人,“我们都要老了,要人照顾了,谁来照顾他?”有人担心养子女将来对自己不好,也有人害怕厄运会再次降临到孩子身上,“我们已经伤痕累累了,再有一丁点的打击,我们就要倒下了。”失去了孩子,情感上何去何从?通过调查走访,他们内心都渴望希望政府部门能够把失独家庭组织起来,定期组织座谈会,开展集体活动,营造精神家园。

2、日益衰老的身体、日益增多的疾病、日益丧失的劳动力让低保失独家庭缺乏由子女来作为保障的安全感。经调查,失独群中流传一句话:“不怕老,不怕死,就怕病。”“我生病了怎么办?”“我怎么养老?”这是摆在他们面前最迫切的一个问题。尽管很多家中都还有后辈,如侄子女、外甥子女、姨生子女等等,但他们毕竟不是法定义务上的监护人,也没有赡养的义务,愿不愿意照顾失独老人,情况都各不相同。就算将来有养老院肯收都不愿意去,去养老院的老人,很多都是有子有孙的,逢年过节不是被子女接回家,就是有儿孙来探望,他们只能孤零零地看着别人高兴,自己伤心掉眼泪;医疗问题,也在困扰着这群渐渐老去的失独者,没有了子女的经济支援,一旦大病来临,仅靠低保救济金,恐怕难以应付医保报销外的剩余部分。因此,他们渴望一家特殊的养老院,在这个养老院里,都是他们这种“同命人”,互相没有隔阂,有了三病两痛,也能相互关怀,相互照应。

3、数额有限的低保救助资金难以满足现实生活需要。经摸底,我区城市低保按照分类施保、按人数施保的标准,19户低保失独家庭目前每月享受的低保金最高的有580元,最低的250元,逢年过节还有街道的上门慰问,送油送米,但对于缺乏成年子女经济支援的他们还是显得杯水车薪,有的因残因病不仅丧失了劳动力,还需要不菲的钱来治病保命。因此按照普通的低保标准难以满足其生活需要。

三、关爱低保失独家庭的建议

【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失独家庭为国家基本国策做出了贡献,他们的老年生活应该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关爱失独家庭。

1、打造平台,丰富精神文化生活,营造人人尊重失独家庭的社会氛围。贫困失独者心理往往会变的脆弱和敏感,常常选择自我封闭,不愿再接触社会,这让他们精神上痛苦不堪。我们建议一是建立失独家庭老年人养老院,让有同样遭遇的老年人生活在一起,消除彼此的芥蒂。这样既能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又可以让他们彼此慰藉,减轻或者消除失独之后造成的心理和精神问题;二是建议政府、各种民间组织努力营造尊重失独者的社会氛围,引导他们参加各类社区文体活动和公益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他们的归属感;三是建议乡镇、街道、成立专为这一群体维权的维权机构,保障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

2、成立志愿者服务队关爱低保失独家庭。贫困失独家庭在生活中往往会面临诸多正常家庭无法想象的困难,也这是这一群体心灵脆弱的主要原因。建议政府部门要联合社会公众成立一支志愿者服务队伍,政府应预算部分经费保障志愿者的报酬。服务失独者家庭的志愿者中应有适量的心理辅导人员,志愿者除了为低保失独家庭做义工、献爱心外,在失独者主动要求或愿意接受的情况下,还应对失独者进行适当的心理辅导,尽可能帮其缓解精神抑郁、疏导心理障碍、解开自闭心结,招募适量的专业心理辅导人员加入到志愿者活动中。

3、出台政策,加大低保失独家庭养老帮扶力度。对于低保失独家庭,低保金以及低保配套救助对日益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失独人员来说远不足以弥补、保障他们晚年无子女依靠赡养的生活无忧,建议政府要从征收超生家庭的社会抚养费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为失独家庭购买足额养老保险、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等,让这一群体生存养老都有保障。同时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对这一群体的困难救助和惠民政策优先给予照顾。建议出台养老优惠政策。将年满60周岁、日常生活需要介助或介护的失独老人,纳入政府养老援助对象。选择居家养老的,每月可获得政府定点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上门服务。选择机构养老的,每月可获得介助介护补贴。援助标准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相应调整和提高。

四、我局对城乡低保失独家庭的救助探索

根据为期一个月的调查走访情况,我局细心研究,积极探索,以保障失独困难家庭对象在生活、医疗、养老等方面的基本权益为目标,根据中国共产党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关爱行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符合特别扶助对象的年龄界限要求,于今年6月25日出台了《关于印发〈**区失独困难家庭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率先在全市推行了贫困失独家庭救助。

1、救助对象范围:

对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失独困难家庭实施社会救助:女方必须年满49周岁(离异、丧偶的男方年龄也必须年满49周岁),且为**区常住户口的;其独生子女未婚因病或意外死亡或独生子女已婚未生育因病和意外死亡的;夫妻双方未再生育和未收养子女或夫妻离异后未再婚的;家庭经济状况符合**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2、救助标准:

凡符合失独困难家庭条件的,可以享受下列相应的社会救助:城市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按照城市三无人员的生活救助标准给予救助;农村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按照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给予救助;失独困难家庭的医疗救助,按照《**区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享受与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分散供养对象同等标准的医疗救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失独困难家庭的相关社会救助:家庭经济收入状况明显好转,且高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夫妻双方离异后,再婚的一方;户籍迁移出**区的;因酗酒、赌博、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贫困,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劳教和服刑期人员;享受失独困难家庭生活救助的对象已死亡的;其他社会救助文件明确规定取消的。

低保失独家庭是在实行计划生育的背景下产生的,这些家庭为“国策”作出了贡献,这些家庭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全社会的关心,通过我们社会救助部门的努力探索,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践行好这份特殊的关爱,希望能让他们不再孤独,生活得更踏实、更有尊严。

失独家庭 的现状与帮扶调研报告范文三

湖南省实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累计少出生3600多万人,节约孩子抚养费1.1万亿元。计划生育的初衷已得到实现,有计划的控制了人口的增长,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但,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快速来临,“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失独”老人们成为一个日益放大的群体,将有可能引发一系列的家庭、社会问题。

一、农村老年失独家庭现状

天元区乡镇农村户口的老年失独家庭有37户,50人。

1.年龄分布

49-60周岁的失独父母有17人,占总数的34%;61-70周岁的失独父母有15人,占总数的30%;71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有18人,占总数的36%。

2.婚姻状况

夫妻健在的失独父母14对夫妻,28人,占总数的56%;丧偶未再婚的父亲或母亲15人,占总数30%;离异未婚的父亲或母亲3人,占总数6%;再婚的父亲或母亲2人,占总数的4%;因独生子女死亡受到刺激妻子精神障碍出走未归的失独父亲2人,占总数的4%。

3.独生子女死亡情况

独生子女在儿童时期早夭的为16人,占总数的43%;独生子在青年时期死亡的为11人,占总数的30%;独生子女在壮年时期死亡的为8人,占总数的22%。

4.生活保障

现50人均享受了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2016年起每人每年由政府财政发放扶助金3600元。有退休工资的失独父母8人,占总数16%(其中退休工资1000元以上3人,1000元至500元4人,500元以下1人。);五保户9人,占总数18%;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3人,占总数6%。无固定收入30人,占总数的60%。

5.孙子女情况

有亲孙子女的失独父母8人,占总数16%(其中有一对夫妻);有继孙子女的失独父母1人,占总数的2%。

6.居住情况

夫妻两人单独居住自己房屋的失独父母有16对,30人(含再婚家庭,其配偶不是失独父母),占总数的60%;单身独居的失独父母有11人,占总数的22%;与兄弟、父母儿媳、女婿居住的失独父母有4人,占总数的8%;寄住村中无亲戚关系的组员家中有2人,占总数的4%;由政府抚养住敬老院的失独父母有3人,占总数的6%。这些父母中,家中有房,但因无钱修缮成为危房的有3人,其中1人的房屋已经垮塌。

7.身体健康状况

身体不佳,经常住院的有7人,占总数的14%(其中有亲戚照顾一二的仅有3人);有精神障碍、智力残疾等无生活自理能力的有5人,占总数的10%;身体肢体残疾或听力障碍的有4人,占总数的8%。小病不断,大病暂无的有16人,占总数的32%。身体健康、完全生活自理的老人仅18人,占总数的36%。

二、数据采集说明

(一)此次调研针对的失独父母为以下几种情况

1.女方年满49周岁失去生育能力的家庭,或丧偶、离异单身年满49周岁的父亲。生育情况未违反湖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要求。

2.符合情况1的父母,曾经生育子女或收养子女,同时存活子女数从未超过两个,现在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3.符合情况1的再婚家庭,夫妻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子女死亡的一方任统计为失独的父亲或母亲。

4.夫妻双方均未生育过,未纳入此次调研范围。

(二)数据采集方法

1.多人群调查

⑴直接调查对象本人。入户直接向对象本人核实情况,并查看有关证件以确认年龄、户籍、子女残疾等情况。

⑵向对象的邻居老人了解情况。左邻右舍比较了解情况,通过调查印证对象情况。

⑶咨询对村人口情况较了解的村干部了解情况。

2.调查时发放失独家庭现状调查表

数据汇总表附后。

三、现状分析

1.失独家庭越来越多

随着时间的推移,年老的失独家庭比青壮年的失独家庭只会多不会少。根据年龄分布和独生子女死亡情况分析,儿童时期、青年时期、壮年时期的独生子女占总人数比例的43%、30%、22%。意味着失独家庭不断在累积增加。43%的家庭在有生育能力的情况下却没有再生育。

2.年老的失独父母形影单离的越来越多

受到失独的刺激,很多父母在心理上留下了强烈的刺激。37对夫妻中,有2位母亲出现精神异常,离家出走。更多的失独父母丧偶、离异后选择了单身独居生活。调查对象中健在的22对夫妻,仅有两位父亲是再婚。

3.生活来源困难

农村失独家庭中,有退休工资的父母非常少,仅16%。大部分依靠自己在田土种稻谷和蔬菜换点零花钱,身体有残疾的父母只能依靠平时政府一点微薄的补贴和慰问。

仅有6%的父母由政府接到敬老院抚养。大部人选择了夫妻独居或单身居住,其3户居住的危房还无力修缮。有12%的父母由亲戚、村中组员照顾,寄住他人家中。

4.生病护理堪忧

此次调查的50人,都担心自己生病了怎么办,夫妻健在的只能互相照顾,但单身独居的老人却无法想象该如何安置。失独家庭的父母不敢病,住院的7人中,仅3人有亲戚照顾。在计划生育实施30年后,独生子女已经到了第二代,在第二代独生子女中,已经没有了兄弟姐妹,没有了姑姑、姑爹、舅舅、堂兄、堂弟这些亲戚,如果他们面临失独,在没有固定生活来源请不到护理人员的情况下,年老生病后哪来的亲戚照顾?

四、建议和对策

1.综合政府各部门力量,用活政策,分类养老

按照“失独”老年父母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政策给予抚养。

⑴投入更多资金资建设养老院,提高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及让更多的孤独老人老有所依。

⑵托养在其亲戚或者本村组员中的老人,政府每月提供一定补助;

⑶对自身要求单独居住的老人,政府能安排义工或志愿者固定时日上门服务。

2.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帮扶力度。

精神方面:配备专职心理康复治疗机构和人员,对经受家庭创伤的家庭积极引导,提高承受能力。组建“失独”家庭联系团队,让失去孩子们的父母在同样遭遇的父母一起互帮互助,积极组织他们参加社会活动。

物质方面:根据现行政策,除人口计生部门每人每年3600元的失独扶助金、或适当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外,株洲没有针对“失独”的老年父母有何优惠政策。

建议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建立多元投资的养老服务机制。

⑴提高医疗保险报销标准,让老人们生病后不怕住院;

⑵扩大农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对“失独”的老年家庭成员纳入养老保险金发放范围。同时加大农村养老保险金对“失独”家庭成员的发放标准,让老人们在年老后有一份固定的生活来源等。

⑶提高最低生活保障金标准,针对“失独”家庭低保户,因增加一人份的低保金额,适当提高低保标准。

⑷针对天元区具体情况,提高征地补偿发放金。针对“失独”家庭可以增加一人份的安置补偿款,或者是适当增加补偿金额,或是在购买安置住房时享受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多一人份的安置房指标。

篇四: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2016失独妇女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失独妇女基本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失独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严重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家庭)已逐渐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特殊群体。为进一步了解摸清我市失独妇女的生存现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基本情况,加大对失独妇女的关注关爱力度,**市妇联于201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对我市失独妇女进行了专题摸底调研。

一、失独妇女的基本情况

1、人员数量。三县六区妇联初步统计,**市失独妇女家庭316户,其中夫妻双方健在的243户,丧偶失独妇女73户,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23.1%,困难失独妇女家庭(低保及大病等低保边缘困难户)180户,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56.96%。其中,城镇失独妇女247户、农村失独妇女69户,分别占失独妇女家庭总数的78.2%、21.8%。

2、年龄分布结构。49岁(计生特扶年龄标准)以下的76户,约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4%;49—55岁的86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7.2%;55—70岁的125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39.6%,70岁以上的29户,占失独妇女总数的9.2%。

3、文化程度。从全市总体来看,失独妇女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204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64.6%,高中99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31.3%,高中以上13人,占失独妇女总数的4.1%,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绝大多数分布在市区失独妇女中。农村失独妇女文化偏低,从调查情况看,我市农村失独妇女(主要集中在三县及淮上区)小学及文盲54户,占农村失独妇女总数的78.3%,初中的占21.7%,全部为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

4、享受帮扶政策。根据调查统计显示,我市女方49岁以上符合政策要求的失独家庭可申请享受计生特扶政策,独生子女死亡或三级残疾以上,独男每户135元/每月,独女145元/每月,部分特困失独妇女享受低保、残联救助、慰问金等临时性救助等。

5、经济收入情况:市区失独妇女大多为夫妻退休,文化水平、技能的限制等,退休工资或打工收入普遍偏低,经济情况大多一般。农村失独妇女及部分独生子女重度残疾的妇女家庭经济比较困难。

二、失独妇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扶助政策、形式不完善。对于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停留在单一的经济抚恤层面。并且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中对伤亡、伤残独生子女年龄、失独妇女年龄等都有规定,49岁以下失独妇女等家庭不能申请扶助金,而我市49岁的失独妇女约占失独妇女总数的24%。可见,对“失独”家庭的扶助制度比较局限,不能彻底解决失独妇女目前面临的困境。

2、精神、健康状态深受影响。失独妇女遭受“白发人送了黑发人”的厄运打击,无法接受现实,精神、身体遭到极大伤害。失独妇女往往选择自行封闭,逃避社区和村镇活动,离群索居,生活态度冷淡,经常触景生悲,看见人家热闹团圆的场景,经常悲伤。加上年纪普遍较大,因长期悲伤影响了视力、肢体运动功能、心脏等主要器官功能受损,身体状况不佳,生活更加困顿。

3、对养老问题普遍担忧恐惧。受“养儿防老”传统观念的深刻影响,失独妇女普遍担心生活无法自理时无人照顾。失独妇女家庭收入普遍不高,一半以上的失独妇女经济拮据,有的还要赡养年事更高的父母,生活更加贫困。经济的困顿、子女亲情的缺失、逐渐老去的现实,养老的担忧更增添了“白发人送了黑发人”的痛楚。

三、对改善失独妇女生存现状的几点建议

1、完善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建议在计生人口基金、社会抚养费、政府财政列出专项资金,通过给予较高金额的一次性抚慰金等途径,解决失独家庭的生活保障和困难。目前,**市失独家庭计生特扶的标准是独男每人135元/每月,独女145元/每月,标准不高,建议提高扶助金标准。同时整合社会资源,入户走访慰问等对临时有困难的给予及时救助。

2、加大失独妇女关注和关爱力度。各级政府及计生、社保、妇联等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区、志愿者和社会各界加大对失独妇女的关怀,社会发力,从日常照顾、心理疏导、走访慰问等方面加大对“失独”家庭的关注、关怀,以真诚温暖的关爱推开心灵的窗户,帮助她们尽快走出“失独”的孤困。

3、着力重建失独妇女生活归属感。以重建失独妇女的精神家园为重点,组织、引导和鼓励失独妇女参与老龄大学活动和街道、社区(村)的各种精神文化活动。特别是社区(村),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一对一帮扶、失独妇女特别是老年、身体不好的失独妇女联系卡、日常走访谈心、组织户外文化娱乐活动等,为失独妇女提供以归属感为核心的心理和精神支持。

4、解决失独妇女安度晚年问题。进一步完善养老制度,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对身体较差、丧偶的失独妇女要求入住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的给予优先入住;建立失独妇女医疗“绿色通道”,定期为失独妇女健康体检和上门义诊,为失独人员提供便捷及时的健康卫生治疗和服务,提高失独妇女的健康水平。老有所养、老有所医,实现安度晚年。

(编辑:杰作)

篇五: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6篇

第一篇随着单独政策放开,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加上省考核方案的变化和机构改革带来的诸多问题,我们必须通过转型,扎扎实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015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制不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苦干实干,打造特色亮点,强基固本,创新发展,努力开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工作目标以“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为工作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8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值的,高出部分下降10%以上;综合措施落实率95%以上;上级奖扶政策100%落实到位;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以上。二、主要措施2015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要严格落实国策精神、上级考核标准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三为主”,突出“三个重点”,健全“三项机制”,实现“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的工作目标。1、坚持“三为主”。一是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要在宣传舆论引导上下功夫,优化户外宣传环境,督促乡村及时更新、维护宣传标牌、标语,确保宣传效果。继续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大型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策意识。二是坚持避孕节育为主。及时向育龄夫妇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提高药具的使用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妊娠,有利于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确保人口计划的完成。三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节育措施落实、信息及时上报和奖扶政策确认兑现等经常性工作,对各项业务指标实行督查提高、分月通报,从而使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做得深入细致,齐头并进。2、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控制人口增长。一方面,抓四大手术的落实。要切实抓好手术集中活动的开展,对手术费用实行全免,全方位地为育龄群众提供技术服务,说服引导育龄群众自觉、自愿进站进所落实四大手术。另一方面,抓分月管理到位。继续对各项业务指标、“两非”任务、社会抚养费征收、“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查处、信访办理等工作,实行分月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再一方面,抓后进单位督促和指导到位。对计划生育后进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定期督查、跟踪调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以此提高工作水平,促使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二是开展优质服务。首先,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通过办培训班、开展“大比武”活动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其次,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对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各类证件,实行网上办证,进一步便民利民。再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自2015年起,凡是符合生育条件,有生育意愿的对象,均要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此提高受检覆盖人群,最大限度降低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在抓好免费服务的同时,突出上门指导和随访服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1)按照法律程序,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成立专门的征收小组赴异地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依法征收,提高征收到位率。(2)对“两非”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确保省市下达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范围。(3)认真清查“两公”人员违法生育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到位。3、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健全人口信息平台机制。(1)实行“村直报”工作。2015年我县将全面开展人口计生数据“村直报”试点工作,改变以往乡级单位上报人口计生数据为村级单位利用手机平台直接上报,从而提升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2)建立计生信息共享制度。切实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优势互补”的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计划生育综治部门人口信息互通有无,以此提高我县人口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有效防止出生人口瞒报、漏报。二是健全益利导向机制。(1)兑现奖励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兑现奖励扶助政策及计生免费项目,从最大程度上使计划生育家庭实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2)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全部用于解决计划生育关怀对象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3)开展“三结合”行动。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培养一批计划生育家庭致富能手,表彰一批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典型带路,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三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1)建立流入和流出“两地”双向交流协管工作机制,及时协查、反馈信息,确保信息反馈率100%。(2)实行“方块”式服务管理机制,针对城关地区人户分离普遍现象,打破以往户籍地管理模式,按城区住宅分布情况,统一绘制示意图,划区划块,逐个上门核对信息,并登记造册,杜绝流动人口管理漏洞。第二篇一、总结成绩,增强工作信心2015年10月1日以来,全县上下突出抓基础工作,做到经常性工作不放松,重点工作不松劲,为2015年人口计划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抓人口计划,四大手术落实更彻底。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2015年度人口计划的完成,2015年11月4日和2015年3月7日,全县分别启动了秋冬季手术集中活动,通过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等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下达乡镇手术任务9000例,截止2月28日,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6700例,完成县定任务的74.44%,其中结扎830例,上环4919例,流引产951例。2、抓统计质量,基础工作夯实更牢靠。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开展经常性解剖调查和督查暗访,督促基层报实数据。农历年后,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行文明确统计员、流管员的上网核对信息责任,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对所有信息都及时进行更新。今年来,共修改错误信息2980条。重申有统计质量问题的处罚办法,实行零容忍。3、抓生育整治,征收工作做实更有力。2015年,我县继续执行起征点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通过“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县社征局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18日,已对全县516名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1365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79.5%。期间先后五次组织部分乡镇去广州、东莞、深圳开展异地征收办案,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26万多元。通过异地征收,扩大了征收面并收到较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上升势头。二、指出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当看到我县当前的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我县开展的平时督查和统计数据报表来看,与省市提出的工作要求及考核指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还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领导重视不到位。有少数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基础好、水平高,可以松一松、歇一歇,工作起来麻痹大意,不作认真细致的研究,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对人口计生工作不闻不问。对3月7日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手术集中活动置若罔闻,一动不动。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没有切实担负起亲临第一线指挥的职责,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底子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效果不佳。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在本级财政预算上打“小算盘”,预算不到位。二是出生漏报多,分月管理不到位。截止3月15日,全县补报期内出生39人,其中政策内一孩20人,政策内二孩11人,政策外生育8人,最为严重的还有政策外多胎(四胎)出生。前段,市人口计生委暗访我县部分乡镇,查出新建乡水产场2例、团城寺村1例政策内一孩漏报;梅田湖镇长伏村1例政策内一孩漏报。这些惊人的数据,足可以让我们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可见我们平时工作是多么的漂浮,分月管理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还是按照过来的老套路,不及早筹划,躺在过去的荣誉与成绩上睡大觉。三是手术欠账多,服务管理不到位。从近期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自3月7-18日,全县手术仅完成661例,只完成县定任务的33.05%,其中上环483例、结扎57例、流引产115例。共欠帐1339例,其中上环欠帐1067例、结扎欠帐72例、流引产欠帐200例。流引产手术只完成县任务的36.51%,低于全县平均值的有田家湖生态新区为零、治河渡镇8.33%、梅田湖11.11%、注滋口镇17.65%、南山乡18.18%、新建乡20%、团洲乡25%、三封寺镇25%、宋家嘴镇30%、东山镇32.35%、万庾镇33.33%、新河乡35.29、鲇鱼须镇35.71%等13个单位。这还不包括乡镇的手术报表水份。在督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乡镇的手术无手术记录单或手术证明、手术记录不全或填写不规范。所有这些问题,省市检查均要认定为假手术。特别是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有的地方流动人口管理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档册不准,育龄群众流出后的信息没有完全掌握,基本处于脱管状态,寄回有效手术证明少,孕检到位率低,违法生育隐患大。四是征收力度小,整治生育环境不到位。目前,全县三年征收到位率只有35.24%,最低的乡镇仅为24.81%。部分乡镇对违法生育行为没有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有的违法生育对象从怀孕到生育都一直呆在家里,乡村两级干部从来不过问,听之任之,有放水养鱼之嫌。导致群众误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在放宽,处罚在放松,从而助长了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截止2月28日,全县政策外生育430人,违法生育现象呈蔓延之势。五是村级队伍薄弱,村自报工作不到位。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一直是制约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因素,今年尤为突出。现在正值村场换届选举,到目前为止,全县有几十个村场计生专干作了调整。村级计生队伍大幅变动意味着一大批不熟悉业务的村干部来从事人口计生工作,对人口计生工作必然带来很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好,我们的工作就会断层、就会滑坡。截止2月28日的数据来看,全县村直报率只有68.52%,全县有4个乡镇低于50%,与市考核值90%相差甚远。从别外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们村专干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良莠不齐,不能胜任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三、提出要求,抓好工作落实1、深化认识,保障到位。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多花精力和时间,认真履行联乡包村责任,深入乡村一线,坐镇指挥,包干负责,一抓到底;要配齐配强村级女性计生专干,要认真组织对村级计生专干的培训与学习,防止台帐差错;要加强计划生育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签订好工作责任状。2015年计生经费预算要到位,按时拨付要到位,并把帐目建好建齐,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求真务实,打假到位。求真务实首先就要敢于讲真话、道实情、打造“诚信计生”,在报实基础上,发现问题,抓实工作。今年省市考核要求高、要求严,如果不报实报表,挤干水份、治理虚假,那我们是要付出代价的。虽然目前我们大多数乡镇在求真务实方面下了些功夫,但是上报的数据还是有很多水份。市暗访检查出的问题,就充分证明这点。各乡镇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以此为戒。上报的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各种数据,都要经得起检查和考核,严禁错漏报出现。对虚报瞒报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以此确保统计质量。3、夯实基础,落实到位。在手术方面,要集中力量,在3月份剩下的时间里,迅速掀起春季手术集中活动高潮,及时落实对政策外怀孕对象的补救措施,尤其是对外出流引产对象,要想方设法落实好补救措施,确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牢牢抓住人口计划的完成。要完成对2015年10月1日以来的所有出生、流引产对象都要有一项长效措施落实这一硬指标,确保在3月31日前不折不扣地完成县下达的2000例手术任务。在征收方面,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班子,明确专人专抓,必要时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在征收的过程中,绝不能姑息迁就,严禁征收过程中的关系关、人情关,要做到应征尽征,顶格处罚,达到征收一个震慑一方的目的。抓好当前的几项工作是全面完成2015年度人口计划目标的重要保证。各乡镇要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严格责任,全力推进,为圆满实现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工作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三篇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截止2月底,我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8.3%;出生性别比为102.33;统计准确率为99%;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8.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为79.5%。二、工作进展情况(一)突出责任,工作机制有新举措1、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省市年度考核方案,今年我们特别明确了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联乡包村的责任,制订省市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落实细则及责任追究奖惩办法,明确要求,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单位、人员,确保工作全面发展。2、建立监管机制。我局每月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分线、分项进行数据分析、质量分析,定期讲评、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时整改。3、强化督查机制。我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乡镇和计生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重点突出,工作及时到位。今年以来,全县组织了三次专项督查,分别对手术集中活动开展、党政重大问题解决(一票否决、村级换届选举、经费预算、信访工作等)、优质服务等内容进行督查落实。(二)突出重点,基础工作有新起色1、抓正面引导,把宣传教育工作做细。今年来,对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标语进行清理刷新,新增宣传标语500多条,印制应知应会宣传册5万余份,通过县移动公司信息平台中心发送计生信息近20万条;各村场启动了“村村通”广播,每周定期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广播宣传。今年春节前后,我县集中部署了两次大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通过采取出动宣传车队、设立咨询台、寄送公开信、发放宣传资料和花鼓戏巡演等形式,将中央“三个不变”、“单独二孩”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广而告知,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是放松了,而是加强了,也纠正了他们“单独二孩”就是放开生育的误解,从而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2、抓人口计划,把四大手术做实。我县将流引产手术落实作为重点,开展了冬季和春季计划生育手术集中服务活动,采取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定期督查考核等形式,梯队式推进,从县级领导到村组干部,人人有责任,肩上有担子。特别是县分管副书记蒋南贵全程关注手术集中活动进展情况,每周听取县人口计生局工作汇报,并在百忙中,亲自参与了冬季、春季手术集中活动动员会、督战会、交帐会。截止2月28日,全县期内完成节育手术6700例,其中上环4919例、结扎830例、人流951例,完成市定任务的74.44%。2月17日召开的县三级干部会上,县长喻文亲自部署人口计生工作、第二轮手术集中活动;3月7日召开的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讲评会上,书记、县长再次强调了春季手术集中活动。目前,春季手术集中服务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4月10日交帐。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控制了政策外怀孕和生育,为今年全县人口计划的完成奠定了基础。3、抓统计质量,把基础工作做牢。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开展经常性解剖调查和督查暗访,督促基层报实数据。农历年后,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行文明确统计员、流管员的上网核对信息责任,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对所有信息都及时进行更新。今年来,共修改错误信息2980条。重申有统计质量问题的处罚办法,实行零容忍。4、抓生育整治,把征收工作做强。2015年,我县继续执行起征点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通过“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县社征局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18日,已对全县516名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1365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79.5%。期间先后五次组织部分乡镇去广州、东莞、深圳开展异地征收办案,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26万多元。通过异地征收,扩大了征收面并收到较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上升势头。(三)突出惠民,便民服务有新成效1、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5年1月以来,全县已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303人,占全年目标人数的27.53%,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到了100%。检查中共评估发现高风险人群342人,占参检人群的10.35%。经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有21位怀有先天性发育异常胎儿的孕妇,经本人申请,予以了终止妊娠手术,减少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一方面,对办事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精简,特别是对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都按法定的时间和法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免费送证上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实行“窗口式”服务,大大地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对计生信访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今年,梅田湖镇、幸福乡、三封寺镇等乡镇相继出现的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维权信访,我局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并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喻文和县委副书记蒋南贵还亲自参与了手术并发症患者维权信访的相关协调会,使上访者诉求得到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再一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春节期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成四组深入联系点,上门看望慰问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为67户留守家庭送去慰问金6.7万元。自活动开展以来,局干部职工已和联系村67户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结成帮扶对子,不定期通过实地走访,赠送物资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受到了群众好评。三是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去年,我县已开通流动人口网上办证业务。今年,我县计划重点加强网上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等相关业务。目前已组织人员到市县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根据外地做法,正在设计、起草网上办证实施方案。三、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对2015年省市考核方案的变化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力度不大,一些主要工作流于形式。如:部分乡镇没有按照分月管理的要求进行彻底的出生人口清查,使得统计质量水平不高;个别乡镇没有集中主要精力开展手术集中活动,导致春季手术集中活动进展迟缓。此外,还有个别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至今没能打开局面。在第二季度,我们将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路线活动为契机,突出“优化计生服务质量年”这个主题,通过分月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抓春季手术集中活动,力争4月10日前,全县完成2000例手术任务;二是抓打击“两非”,力争在第二季度三个月内完成3例“两非”典型案件;三是抓统计质量,对假手术和出生瞒报、错报、漏报实行“零容忍”,确保统计准确率100%。并通过开展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开网上办证,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城区“楼栋长”管理,创新工作上求突破,力争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第四篇一、学习开展情况为认真落实2月17日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我局于2月18日和19日,分别召开局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和计生服务所长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的主要精神,各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纷纷发言讨论县委主要领导的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2015年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今后的形势发展令人鼓舞,2015年工作目标定位高,任务重,压力大,就如何实现2015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明了各自的态度。在学习落实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局长陈桂云同志要求全体计生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学习达到3个方面的提高。他强调,一是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要简办事程序,特别是计划生育所有证件办理实行网上办证,近期到市县实地考察学习;要落实政策优惠,让所有符合奖励条件的计生家庭都享受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规范工作行为,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如计生保险要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实行,不搞强买强卖,并加强作风督查,发现一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就处分一名,有职务的降职,无职务的降一级工资,确保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不违规。二是严格奖惩,提高责任。2015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奖惩措施,对照每一项工作,对做得好的该奖励的奖励,该惩罚的坚决按照文件严格兑现奖惩,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干好,干出成效。三是创新争先,提升水平。面对今年考核方案的调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优势不复存在,各线各股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想事、谋事、干事,要开拓创新,勇于突破,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为实现县委、县政府“保国优、保省模”的工作目标作出自己的努力。二、工作落实情况(一)下乡入村,认真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一是以结扎、流引产手术为重点扎实开展春季集中活动。全县计划生育总结表彰会上,蒋南贵副书记要求各乡镇一定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不惜一切代价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在结扎、流引产手术上有所突破。二是完善四大信息平台。今年省考核评估思路有了很大改变,评估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员人口信息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实时通网络、手机村直报四大数据信息库,数据精确度更高,数据更贴近真实,评估更科学,但迎检的难度更大,能把握的程序更低,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流动人口网络式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网络建设,配强村级计生专干,配齐村民小组女性指导员,以此推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三是迅速做好迎市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机关办点干部督促各乡镇按照分线考核的要求,迅速做好迎接市检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工作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的乡镇要迅速抓好落实。(二)创新举措,认真开展督查讲评。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抓工作职责、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的同时,我们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在局机关将“六条禁令”和“八个不准”进行张榜公示,严格按照上级纪律要求执行。二是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三是成立督查组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重点针对作风建设和为民服务,每个月对乡镇计生服务所和各股室督查二次,讲评一次,对完成情况差的乡镇服务所和股室,由其主要负责人上台讲明原因,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第五篇一、主要工作情况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策宣传,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2015年我县继续保持了计划生育工作“国优”和“省模”荣誉,这也是我县连续6年获得“国优”,连续14年获得“省模”。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2‰;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74%;出生性别比为107.58;统计准确率为100%;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8%。今年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省定量、定性检查验收,为我县实现“保国优、保省模”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近两年来,我局以宣传贯彻计划生育“一法四规”为切入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手上有图文、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实现人口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一是增强国策意识宣传。每年,县、乡两级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不少于2次,以此增强县、乡各级领导的国策意识;在县委党校举办的科干班、青干班及村场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均开设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政策课程。今年,我们采取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年内分别组织实施的办法,组织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村场计生专干实行集中免费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生育政策、省考核方案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加强主流意识宣传。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舆论引导主流作用,我们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型媒体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增强人口计生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15年,我局和县广播电视台加强合作,对《人口与婚育》专栏节目进行升级改版,每周录制一期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准时播放。并增加了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宣传,每天滚动播出;今年我局还投入2万元,完善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充分发挥网站功能,方便群众了解和咨询最关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热点问题。目前,网站日点击率达到了300人次以上。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并更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知识、办事指南等信息,使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家喻户晓。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宣传。今年,我局在县移动公司成立计划生育信息平台中心,发送计生信息近50万条。还在各村场启动了“村村通”广播,每周定期广播我局提供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宣传资料,将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奖励优惠政策、办事程序、生育文明知识、生殖健康知识、优质服务知识等,通过广播宣传这种形式让群众入耳、入脑、入心,努力在农村形成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另外,我们还利用节假日和“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寄送《致全县育龄夫妇的公开信》、发放宣传资料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在今年“5.29”协会活动日期间,我局编排了传播婚育新风尚的花鼓戏《香火泪》,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形式宣传婚育新观念,观看人数达5万余人,社会反响较好。四是打造阳光阵地宣传。从2015年起,我局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对每个村场给予400元的扶持,进一步巩固阳光计生阵地。今年又投入50多万元,共制作户外大型宣传牌24块,刷新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316条,高标准建设了宣传橱窗147块,安装电子显示屏22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及本村计划生育事务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全县485个村场已全部达到阳光阵地建设标准。今年4月18日,我县已荣获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称号。2.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水平。我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工作核心,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便民服务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强化工作责任,督查落实到位。按照省、市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考核指标,防止盲目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导致基层急功近利而出现违法行政行为。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采取定期督查考核,适时启动计划生育“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兑现工作奖惩。今年来,我局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纪委联合对2015年度被“一票否决”的10个村场所在乡镇,是否按要求和程序对支部书记和村专干落实免职处理进行了专项督查;2次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开展了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了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服务理念,手术落实到位。每年,我们及时部署开展冬季、春季两次规模较大的手术集中活动,将两女结扎与流引产手术落实作为重点,采取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定期督查考核等形式,实行“术前上门做工作,术后随访搞服务”的办法,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手术对象的抵触情绪,达到了从以往行政手段为主“要你手术”到现在优质服务为主“我要手术”的转变,手术集中活动开展效果显著。今年来,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11114例,其中结扎2024例,流引产1860例,上环7230例,完成市定全年任务的105.85%,手术完成总量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285例。三是强化环境整治,征收落实到位。我们在全市率先组建“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落实公开处理,实行“阳光征收”。今年,我县又将起征点提高到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全县共立案1619起,司法拘留14人,征收到位率达78.2%。多年来,我县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征收工作经验在全省得到推介。四是强化部门配合,打击“两非”落实到位。每年我县将打击“两非”任务分解到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药监局,县纪委、县公安局全程配合办案,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既分工又合作。今年来,全县侦破了5例“两非”典型案件,已全面完成省市任务。近两年,我县共侦破“两非”典型案件8起,整治打击“两非”工作年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五是强化办事程序规范,便民服务落实到位。今年我局对证件办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金发放、免费服务内容等办事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精简,通过阵地外移、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公示公开。特别对再生育证实行“包办制”,只要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只需提供相关证件,其余的过程都由县乡两级计生部门按法定的时间,法定的程序入户审核,集体审批,公示无误后,免费送证上门。并在各乡镇计生服务所设立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使群众办事心中有数,方便快捷,少走“回环”路。3.完善利益导向,落实惠民政策。一是推进奖励扶助政策。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局严格兑现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基本做到不漏、不错、不拖。首先,严格确认对象。每年我局对奖励对象的资格采取入户调查,县、乡、村“梯队式”分级审核负责的方式进行严格确认。今年,对全县2742名奖扶、特扶和新增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全县共清理出不符合奖扶条件对象8人,补增奖扶对象5人,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奖扶政策的准确率和及时率。其次,全面提标扩面。为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改善民生,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今年我局通过数月的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促成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我县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奖扶金由每人每年960元调高至11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高至16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620元调高至2000元。对两女结扎户、当年度考上大学的农村籍独生子女、“失独”家庭,在国家扶助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再扶助500元。再次,及时兑现奖励金。今年9月上旬,我局将2015年度计划生育奖励金按新标准,通过“直通车”形式全部打卡兑现到位,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打卡发放共13322人,合计金额319.728万元;农村奖扶和特扶打卡发放共2658人,合计金额319.14万元。另外,还积极兑现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优惠政策,如操军镇东升村,今年兑现13户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补偿金16.835万元。通过提标扩面打卡发放,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真正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和改革的成果。二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近两年来,我县通过从社会抚养费使用资金中提留15%,并积极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生育关怀”慈善募捐活动,共筹集“生育关怀”基金30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生育关怀”对象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今年来,全县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114户,发放慰问金12.3万元,为20个计生困难家庭发放了生育关怀助学金1.45万元。三是建立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补贴与治疗制度。为落实好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这项民生工作,彻底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2015年年初,我局积极与卫生、人社、民政、合管办、社保站等相关部门协商,促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了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进行界定,将全县所有并发症患者纳入了民政低保救助,并将住院治疗期间的生活补助、治疗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中予以解决,将平时的门诊治疗也纳入新农合的慢性病补助范围。当年度,我们通过宣传发动,个人申报、乡村审核、县乡公示、医学检查、专家组鉴定等程序的基础上,严格依法确认扶助对象58人(其中定为二级的3人,三级的55人),并按标准及时兑现了扶助补贴及治疗费用共28.6万元。今年,又增加7名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享受到了此项惠民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她们的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好评。4.开展优质服务,保障群众利益。我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着力点,免费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力保障育龄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权益。一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5年,作为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试点县,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配套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今年由于我们宣传到位,组织有序,受检对象踊跃参加,1-10月,已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314人(含扩面117人),占目标人数的78.9%,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到了100%。通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评估发现高风险人群839人,通过孕期跟踪随访服务,经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50例胎儿患有先天性发育异常的孕妇,经本人申请,予以了终止妊娠手术,减少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我县作为流动人口大县,现有流出、流入人口近13万。我局依托“一盘棋”工作平台,逐步建立起了部门协调联系、定期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实现了流动人口齐抓共管和双向服务管理。在全县医疗机构中建立“实时通”系统,形成了“实时通”有效的发现及处置机制。2015年,我局共投入30多万元,为各乡镇计生服务所统一添置电脑等设备,明确专职流管员,实行每天24小时全天候的在线操作和监控。我局在与周边南县、安乡县和湖北省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等6县市人口计生部门,建立流入和流出“两地”双向交流协管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主动与流出流入人口集中的长沙、益阳等地区联系协调,签订了《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为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今年年初,我局统一印发了4种规范的合同样本,对各种流动人口管理帐、表、卡、册等实行统一印制与发放,重点加强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联系函制度,对全县15574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公安、工商、人社、房产等相关部门围绕办证、用工、租房等环节,整体联动,综合管理,使我县流入人口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样的均等化服务。同时,我系统开辟了网络办证,快速高效地为流入育龄人口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今年来,网上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87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全县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重点信息反馈率、网络化协作到位率均达100%。三是免费开展计生系列保险。我局在开展计生系列保险的过程中,采取积极宣传,以完全尊重群众意愿为基础,并逐一签订“计生保险合同书”的方式进行。今年来,全县共完成计生系列保险76.462万元,并在全省率先开辟了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意外伤害保险和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新险种,全部实行免费投保。如治河渡镇星光村、万庾镇官洲村两个支部书记意外死亡,每人理赔4.4万元;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理赔2人,每人理赔1万元。起到“有钱买平安,出事有保障”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广大计生工作者和计生家庭后顾之忧,深受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四是畅通计生信访渠道。为有效处置计生信访,保证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落实,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和分片包干等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有反馈、有专人负责。今年3月份,治河渡镇彭凌云、张伍元夫妇因其独生子确诊为小脑胶质瘤,加入了“省失独者联盟”QQ群,拟定今年5月19日与“失独”群体代表一道进京上访。得到信息后,我局采取得力措施,处置迅速,成功的化解了矛盾,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两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关押对象、扣留或损坏财物、大月份强制引产及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没有发生人口计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因人口计生工作出现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现象。5.强化制度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我局按照作风建设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在系统上下努力营造“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一是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2015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股室以上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度、自下而上的“五评议制度”、作风纪律“十严禁”制度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参观学习审批审查等制度。今年重点对机关用车、生活招待等实行规范管理,实行定点来客接待,禁止外出参观旅游,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并相继制定出台了《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制度,使每个干部职工始终置身于制度约束和纪律监督之下。二是从严治理“三乱”。每年,我局与各乡镇计生服务所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分别签订治理“三乱”工作责任状,坚持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索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同时规定,在工作中凡涉及“三乱”行为是所长或股室(含局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一律撤销职务;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确保我局两年来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和有损群众利益行为。三是坚持干部量化考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绩效定量考核办法,对机关干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方面予以量化、细化,做到有目标、有时限、有责任、有措施、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局着重实行了联点包村责任制,将各乡镇按地域特点划分为5个片,由局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办点干部与联系点业务工作实行责任捆绑,对联系点上工作情况不明、底子不清、督促指导不力造成业务工作不到位的办点干部,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均衡发展。6、坚持工作创新,彰显特色。一是建立“乡收县管乡用”财务管理机制。为加强计生经费规范化管理,实现有效监管,使有限的经费最大限度地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我局对全县计生服务所财务实行“乡收县管乡用”,并在机关单独设立乡财股,重点对乡镇计生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到位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达到投入到位、使用规范、资金安全、管理严格的良好效果。通过两年来的运行,“乡收县管乡用”制度已推至全县所有乡镇,全县因此减少非生产性开支45.5万元,消赤减债达140万元,增加计生宣传经费及计生困难家庭的补助近90万元。二是建立计生协会保障机制。为解决全县各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等老大难问题,今年我局通过多方调研,促成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活动经费的实施方案》,做到协会与人口计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为计生协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5年,县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按计生事业经费8%足额预算单列,乡镇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按人平1元的标准约7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另外,从社会抚养费中提留30万元作为乡镇计生协会专项经费,并统筹解决全县4568名协会小组长(兼任组级信息指导员)的报酬。全县健全了县、乡、村、组等4级协会组织,按照“八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的要求,共投入200多万元落实了办公场地,配齐了办公设施,为县计生协会安排办公室3间,配备专用车辆1台,实现了有钱办事、有人做事、有章理事,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今年10月9日,省计生协会会长石玉珍来调研计生协会工作时,对我县计生协会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计生协会“八有”工作的落实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三是创新争先打造特色品牌。计划生育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县作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老先进县,要想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就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破工作瓶颈,寻求突破,建立自己的特色品牌,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近两年来,我局先后在全省率先建立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制度,打造公益品牌;免费开展优生健康检查,打造服务品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全面提标扩面,打造民生品牌。以上品牌工作均在全省得到推广。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新形势下管理难度大。一是违法生育居高不下。手术难落实,违法生育对象增多,目前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74%,与2015年对比下降了8.3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违法生育近1000人。二是行政执法手段欠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法律授权缺乏操作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计生管理措施乏力,处理难到位。2.新形势下工作环境差。近些年,有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利用误差很大的统计数据和违法行政个案,唱反生育政策,唱衰计生工作,给基层形成很大压力。三、后段工作打算1.抓宣传,抓服务,着力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一是要强化人口危机意识的宣传。全面树立全县各级干部、责任部门和广大育龄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危机感,进一步加大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二是要继续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活动。利用街道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宣传活动,加大对《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开展经常性督查,将其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中心学习组重要学习内容。2.抓重点,抓难点,着力整治生育环境。一是要继续开展整治“两非”行动。把打击“两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运用综合手段,进一步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办力度。二是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严重,已成为影响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制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结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实行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动态监测、综合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三是要全面落实对违法生育的处理。要认真开展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清理清查,结合计生法庭,依法处理一批影响大、难度大的典型案件。3.抓投入,抓民生,着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一是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真正实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政府买单制度。二是要认真研究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和政策兼容问题,逐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已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华政发[2015]5号文件),要继续深入推进,确保逐一落到实处,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离不开计生工作者的创新奉献。今后,我们将以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为契机,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继续发扬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创新争先的作风,努力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人口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第六篇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今年来,国务院部委调整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一些冲击。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筑牢宣传阵地,我们突出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今年来,人口计生系统共投入50多万元,在全县交通要道和人口聚集地,共制作户外大型计划生育宣传牌12块,刷新永久性墙体计划生育宣传标语235条,高标准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876块,固定宣传板牌遍布全县20个乡镇491个村场。全县发放《致育龄群众一封信》等宣传资料8万余份,手机群发应知应会20题共20多万条。宣传触角已延伸到了全县各个角落,使群众耳濡目染受教育。二是改进方式,加大流动人口宣传力度。我们通过寄发慰问信和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外出流动人口宣传当前人口计生政策。今年来,共寄出慰问信和宣传资料2.5万份。三是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计生宣传。利用节假日和“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组织文娱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特别是“5.29”协会活动日期间,县计生协会和县人口计生局联合组建宣传车队、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服务活动。特别是当天晚上在县人民广场演出的《香火泪》花鼓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形式宣传婚育新观念,观看人数达千余人,社会反响较好。另外,在电视台开辟计划生育宣传专栏,每周录制一期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准时播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并更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知识、办事指南等信息,使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家喻户晓。二、求真务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报实数据、发现问题、抓实工作,今年,我们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四大手术集中活动。2015年1月16日,召开了全县秋冬季手术集中活动讲评会,对春节期间计生工作进行了部署,突出抓四大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把手术任务分解到乡村,手术对象实行责任包干。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了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牵头的四大手术验收督查活动。截止8月底,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11114例,其中结扎2024例,流引产1860例,上环7230例,完成市定全年任务的105.85%,手术完成总量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285例,为今年全县人口计划的完成奠定了基础。二是对乡镇重点村场进行解剖调查。3月下旬,我局从统计股、流管站、办公室抽调10人组成解剖调查队,对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5%以下的4个乡镇,从宣传、手术、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重点进行解剖,对解剖发现的问题,现场分类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实行联合督查。5月28日至29日,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县纪委、县人口计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开展了人口计生工作专项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督查四大手术、社会抚养费征收、2015年度村场“一票否决”、计生信息“实时通”、组级指导员配备及报酬和宣传教育等六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联合督查,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四是从严打假治水。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扎实开展经常性督查暗访,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处罚,行文规定出生、手术有一例错漏报的通报批评,二例的“黄牌警告”,三例的“一票否决”。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2月下旬,我们就提前着手抓此项工作,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工作。截止8月底,全县共补录全员人口信息386条,修改错误信息2万余条,很好地消除了迎检隐患。三、准备充分,“阳光计生”行动顺利通过省验收今年4月18日,我县已荣获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称号。一是抓“四项公开”达标。全县20个乡镇491个村场都统一按照要求将“四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二是抓“四项评议”活动开展。对评议中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都逐一进行了回复,并落实了相应工作措施。三是抓“五项监督”落实。全县已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3月16日,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一行检查验收我县“阳光计生”行动创建工作,检查组先后深入乡计生服务所、村查看现场、翻阅资料、交流座谈,对我县“阳光计生”行动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四、扩面提标,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农历年前,全县打卡兑现了农村奖扶对象2103人,计201.8万元;兑现了特扶对象292人,计44.9万元;发放2015年独生子女保健费194.2万元。二是严格确认奖励对象。已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县2742名奖扶、特扶和新增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全县共清理出不符合奖扶条件对象8人,补增奖扶对象5人。三是奖励提标扩面。为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今年年初开始,县委副书记蒋南贵、副县长赵群子多次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就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提标等相关工作进行讨论、协调,通过数月的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五月份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规定》文件,做大做强利益导向机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奖励标准,让更多计生家庭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自2015年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奖扶金由每人每年960元调高至11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高至16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620元调高至2000元。开展“生育关怀”奖励方面。两女结扎户,每户关怀资金不少于500元;计划生育特困户,每户帮困资金不少于1000元;当年度考上大学的农村籍独生子女,每人奖励不少于500元;“失独”家庭,父母均是纯居民(包括农村)的,在国家扶助的基础上再扶助500元。8月底,我县已将2015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打卡发放到位,共13332人,合计金额319.728万元;农村奖扶和特扶按新增标准打卡兑现,其中农村奖扶对象2318人,特扶对象340人(失独家庭对象244人,伤残家庭对象96人),合计金额319.14万元。还积极兑现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优惠政策,如县农科所、水库移民、岳常岳宜高速、荆岳铁路、操军镇东升村等征地拆迁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到了“增加一人份额”奖励,其中操军镇东升村,今年兑现13户独生子女家庭16.835万元“增加一人份额”补偿金。五、规范程序,依法行政有新的举措为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组织乡镇计生分管负责人、计生服务所长和法规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的培训,今年来,我县组织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到市、县学习培训2次,培训达462人次。今年,我县人口计生系统还开展了法治征文活动,动员执法人员下乡调研,撰写依法行政命题文章,以此提高执法者的法治意识和理论水平。二是依法依规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年将农村首次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城镇首次起征点提高到5万元。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落实公开处理,对征收标准和征收金额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征收”。截止8月底,全县今年共立案1200起,司法拘留10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9%。三是切实强化严厉打击“两非”。我县打击“两非”工作年年取得突破,整治打击“两非”工作连续3年被评为了省先进单位。今年按市下达的任务,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卫生局、人口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既分工又合作。8月底,全县已完成5例“两非”典型案件。目前正在全力侦破两起跨省“两非”典型案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市定5例任务。四是畅通计生信访渠道。为有效处置计生信访,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和分片包干等制度。今年来,我局已成功处置计生信访15起。六、开展活动,计生协会工作有声有色一是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在春节期间慰问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97户,送去慰问金5.4万元,为15名从事计生工作30年以上的村级计生专干每人送去慰问金1000元。为12户考上大学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给予资金扶助1.05万元。二是圆满完成县计生协会换届。5月10日,县计划生育协会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县政府副调研员付纠夫继续当选为会长、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张再军当选为第一副会长、县人口计生局纪检组长毛燕勇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县人口计生局干部周培良当选为专职副会长。把乡、村、组三级计生协会“八有”要求落到实处,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三是创新思路,打造工作亮点。为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发挥计生协会更大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计生协会的工作积极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县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活动经费的实施方案》(华人口领发〔2015〕8号),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使全县各级计生协会“八有”要求落到了实处,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七、积极争取,争项争资工作有新的起色今年来,我局争资项目12个,实际到位资金520万元。选准载体是我局争项争资的关键,为保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工作成果,我们在完善利益导向上做文章,并以此开展争项争资工作,形成了自己的工作特色。一是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今年,审定全县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215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48人,现已上报国家奖扶网站。至此,全县已有奖扶对象2318人,奖扶到位资金222.6万元;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340人,到位资金46万元。二是争取补助项目资金。今年,省下拨独生子女保健费49.49万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经费100.49万元。八、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1、依法管理难度加大。一是违法生育居高不下。目前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87.66%,与2015年对比下降了8.3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违法生育近1000人。二是行政执法手段欠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法律授权缺乏操作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计生管理措施乏力,违法生育难控制,处理难到位。三是异地违法处罚难以到位。赴异地征收费用高,处罚难以到位。对在外务工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有的乡镇不是按其在外相对较高的务工实际收入征收,而是按其户籍所在地相对较低的人平收入征收。2、工作环境亟待改善。近些年,有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利用误差很大的统计数据和违法行政个案,唱反生育政策,唱衰计生工作,给基层形成很大压力。今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两部门合并,基层计生干部普遍情绪不稳、精力分散。还有一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则期待卫计的合并带来政策的放开和对其违法行为的“赦免”。九、后段工作方式:一要全力以赴迎省定性调查。全县上下要集中人力、物力,进一步把工作做实,数据报实,要对照省定性调查所规定的各项要求,采取措施,拾遗补缺,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提前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省定性调查顺利过关。二要着力督促综合治理工作到位。加强对综合治理部门工作落实的督查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部门严格按照省里考核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各类台账资料。重点对公安上户、卫生防疫、农村合作医疗、“实时通”信息等资料进行逐一的核对,确保万无一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下整改督办函,9月15日之前限期整改到位。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不断提高征收到位率;要进一步加大对“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清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一起。四要落实优质服务。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利益导向各项政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要按照省、市、县要求,认真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大对目标人群的检测;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省市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简化办证程序;要以全县开展“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解决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问题,以此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篇六:失独家庭交通意外比例
2016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自查报告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街办现辖6个村5个社区69个组,3090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527人,农业人口18106人,常住流入270人。2016年度,出生人口282人,其中政策内279人,政策外二孩3人,无政策外多孩生育,出生政策符合率为98.9%,人口出生率9‰;出生人口性别比为94.5,二孩及以上妊娠对象孕情服务到位率达到86%。已婚育龄妇女6280人,落实综合避孕率90.4%,当年出生人流比0.55,随访服务到位率100%。年度死亡168人,死亡率5.3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3‰。

二、工作措施及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

1、领导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由工委书记担任组长,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及责任人的工作职责。

2、落实责任。街办主要领导与村居主要负责人签定目标责任书,将人口计生工作纳入村级综合目标考核,为了强化重要性,规定被执行“一票否决”的村居在综合目标考核时在分值减半的基础上扣分,直接影响到村居干部年终工资待遇分配。

3、部门协作。街办主要领导和工商所、派出所、财政所、文化中心、农技中心、建环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签订部门协调责任书,明确其工作职责并在工作中得到了落实。譬如:民政办在2016年春节慰问活动中,专门安排资金慰问计生手术后遗症对象和部分失独家庭共计20人,发放慰问金5500元;将生活有困难的失独家庭优先纳入低保范畴。派出所在办理暂住登记时,严格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定期通过省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将新生儿入户登记情况、通报街道计生办,便于及时更新全员数据库,2016年共通报信息225条。农技中心在自办的小报《科技》中开辟固定版面编发人口计生相关内容,每季度一期,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文化中心在主办大型文艺演出时,安排时间进行人口计生知识问答,创作反映婚育新风的节目,现场组织发放宣传资料,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生育文明新风深入人心

1、开展大型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一是开展法制宣传日人口计生咨询服务活动,2016年12月4日,在街办办公楼前设立宣传咨询台,向前来咨询和办事的群众发放《人口计生便民服务实用手册》等人口计生宣传资料,面对面解释“单独二孩”政策,开展有奖知识问答活动。二是开展庆“三八”活动,妇女节前后,辖区内谭家河社区,李家河村等单位分别组织妇女同胞学习人口计生相关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育龄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发放妇女维权宣传单,表彰“和谐家庭”、生育文明示范户并发放了纪念品,鼓励广大妇女同胞继续发扬“半边天”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开展“弘扬婚育新风,建设幸福家园”主题宣教活动,4月23日,单独二孩政策落地不久,在红光社区开展了以“弘扬婚育新风,建设幸福家园”为主题的计生宣传文艺汇演活动,社区居民自发组织表演的歌舞、三句半、小品、拳术等节目引来300多名观众,活动现场展出了《单独二孩》计生新政宣传展牌,发放了“单独二孩”政策宣传折页。四是开展计生协会会员纪念日活动。5月29日,街办计生协与紫阳村幼儿园联合举办“庆‘六一’暨计生协会‘5.29’会员日活动”,200多名孩子和300多名家长欢聚一堂,15个节目精彩纷呈,更有协会会员自编歌词《歌唱计划生育好》,并在台上由会员进行表演唱。活动中将计生协会“会员日”的宣传内容穿插其中,见缝插针的宣传计生新政,以及优生优育方面的知识,让年轻的妈妈们既看到了孩子们精彩的表演,又学到了计生知识。5月30日,与辖区内江南艺术幼儿园联合主办了主题为“绿无边爱无限”庆六一文艺汇演活动,400多人参加活动。活动现场,街办计生办干部、朱市街社区计生专干、网格员和志愿者在活动现场设政策咨询台,摆放计生宣传品,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100多盒,计生宣传资料200多份,提高了育龄群众计生知识的知晓率和对计生协会的认识程度及参与程度。

2、做好入户宣传,将人口计生惠民政策送到家。2016年度,共发放省、市区统一印发的《实用农历》、《人口计生便民服务手册》、宣传折页等2万份。5月份,还自主编印《婚育新风进万家户户盛开幸福花》宣传册4000份,内容涉及现行生育政策、办证指南、免费服务项目、利导政策、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五期保健、流动人口服务等,深受好评。计生专干和网格员在走访、入户核查信息及走访过程中,面对面向服务对象讲解计生政策。宣传品入户率达到95%以上,政策知晓率达到98%以上。

3、加强阵地建设,实施宣传环境亮丽工程。一是开辟户外宣传阵地,全面更新计生国策墙。省“单独二孩”政策落地后,我们对辖区内11个村居的国策墙及时进行了更新,同时,增设了公共卫生知识方面的内容。二是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张贴宣传画报近百套,大力宣传人口计生知识。三是在水泥墙、房屋外墙、工地围墙等地刷写或张贴宣传标语20余条宣传婚育文明新风,营造了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

(三)扎实开展人口计生“暖冬行动”,实现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化

1、宣传政策。春节前后,利用流动人口返乡潮,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

2、核查信息。通过上门走访,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了流动人口现状,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流向和婚育节育变动情况。并为返乡流动人口办理(换发)和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共计23本,核对有效联系方式272人次。并将流动人口返回未退出和流动地点、婚育节育等信息变动的信息,与全员信息库相核对,及时更新了全员数据库信息。

3、走访慰问。2016年春节期间,街办计生办干部与村计生专干一道,对辖区内11个村居的部分计生困难家庭、组级信息员、流动人口计生家庭、特殊家庭等43个家庭进行了走访慰问,发放价值近万元的慰问品,并详细了解计生困难户的生产生活情况,鼓励他们克服眼前困难。

4、提供服务。一是为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二是为流动人口报销手术费6例。三是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259份。

(四)扎实开展“幸福计生.关爱关怀”活动,将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1、开展“关爱女孩”活动。一是做好高、中考加分工作,加大对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入户宣传与学校宣传相结合,让符合政策的对象能家喻户晓。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严格把关,做到不漏不错。在对象确认后分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的同时起到良好的导向作用。2016年申报高、中考加分对象38人。二是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有6个独生女享受升学奖励共1.8万元。同时,街办还出台政策奖励辖区内考入重点高中的农村独生女,填补升学奖励中的空缺。

2、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一是宣传落实计生奖扶特扶政策,2016年新增奖扶对象185人、特扶对象13人,三级以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3人全部纳入特扶对象;申报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114人。二是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2016年,确认享受独生子女保健费对象891人,金额99040元。三是开展计生奖扶全覆盖工作,申报城镇非从业人员计生奖扶对象16人。

3、开展计生家庭关爱活动。积极开展生育保险活动,为300个计生家庭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营造浓厚的人口计生工作氛围;母亲节前夕,走访慰问困难母亲5户;7月份,为79个适龄婴幼儿免费发放价值21744元的婴幼儿奶粉,改善辖区内儿童营养。

4、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8月19日,街办计生协会与街办团工委、妇联、牛扎坪村联合举办了“安全伴童年、关爱助成长”暑期活动,100余名家长及学生参加。活动中,邀请专家宣讲安全知识、心理健康辅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内容,疏导家庭教育中的突出矛盾;鼓励家长和青少年特别是留守儿童走进农家书屋,多读书,读好书,营造全民阅读的良好氛围;鼓励孩子们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充当清洁家园和文明创建的义务宣传员;开展一些趣味互动游戏,邀请家长陪孩子观看精彩影片,增强感情;走访部分计生家庭,鼓励他们重视孩子教育。

(五)深入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得到提高

1、强化队伍建设。一是针对工作实际,为了做到人口计生工作无死角、无盲区,我们在5个社区专门配备了农村网格中心户,充当政策宣讲员和信息采集员。二是注重对计生专干的业务培训,利用每月例会的机会,传达学习各级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精神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计生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

2、致力于提高数据库质量。通过全员和预警系统比对核对信息6850多条,录入信息5280条;期内注销育龄妇女306人,清除重卡信息720条,目前,全办全员数据库完整率达到99.86%,准确率达到99.93%。共享平台接收信息642条,处理信息642条;村居平台反馈信息1552条,平台应用率及信息反馈率均达到了100%。

3、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开展便民办证。2016年,通过网上办理各类证件393个。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7月份起,基本取消了一孩生育服务证的办理。为了更好的体现便民的原则,还用高拍仪取代扫描仪,此举至少为每个前来办证的群众节省10分钟时间。二是加大对违法生育行为的处罚力度,2016年共下达违法生育处罚决定书20份,征收社会抚养费和罚款共17万元。

4、创新工作方式方法。2016年,以人口计生工作大办公为契机,加强对村级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在工作中摸索设计了便于计生专干操作的工作手册索引,获区卫计局领导肯定。

(六)扎实开展“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

1、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今年以来,共有238人参加检查,已全面完成目标任务。还在江南大道醒目的位置刷写宣传标语,提高政策知晓率。

2、开展无意外妊娠村居创建活动。一是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知情选择,辖区内综合避孕率达到90.4%,农村适合人群长效节育率达到87.6%。二是开展人口性别比治理活动,大力宣传男女平等,落实孕情包保责任,对辖区内所有政策内怀孕对象均建立了孕情包保跟踪服务卡。对政策内妊娠终止原因进行调查说明,杜绝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辖区内无“两非”情况发生,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94.5。三是严格禁止大月份引产,2016年度计划内引产6人,均为医学需要,无大月份引产发生。

3、开展女性健康关怀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免费生殖健康检查活动,参检率达到92%,其中,2016年4月14日至28日,还开展了一次集中生殖健康检查活动。二是开展女性生殖健康讲座活动。5月28日,先后在街道办事处、紫阳村举行了两场“女性生殖系统健康保健”知识讲座,“全国三八健康使者万里行”组委会成员王彩霞医师给大家深入浅出的讲解了乳房疾病、妇科疾病的症状判断、日常保健,以及如何预防女性生殖系统感染、合理用药等,到场的百余名育龄群众受益匪浅。三是印发宣传资料,普及“五期健康“知识。

4、开展“单独家庭”圆梦行动。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发放宣传折页3500份,在醒目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大力宣传“单独二孩”政策。二是提供便民办证服务,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并限时办结,2016年共有16个符合政策的单独家庭办理了《生育证》,当年出生5个。三是组织有生育意愿的单独家庭待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下年度工作重点

一是继续完善部门协调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机制,形成党政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单位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工作局面,保障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队伍建设。加强计生办力量,为村居工作提供有力的指导;结合村委会换届将有能力、责任心强、热爱计生事业的女能人选到村居妇女计生主任的岗位上来,配强中坚力量;加强网格员或组级信息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力度,完善组织网络。

三是严格控制违法生育。拓宽宣传工作渠道,倡导生育文明新风;加大对政策外怀孕对象的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加大对违法生育对象的处罚力度,发挥反面警示作用。

四是加强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拓宽信息获取渠道,补充、完善、更新全员数据库,提高数据库信息质量;加强计生专干业务培训,督促其全面掌握相关信息平台及信系统的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探索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方式方法,指导村居提高工作规范化程度。

五是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随着建设特大城市、建设滨江生态新城步伐加快,辖区内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日趋复杂,今后将结合实际加大此项工作在百分制考核中的比重,并因地制宜探索工作新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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