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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2016-08-03 09:26:4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共6篇)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部门:职务:姓名: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2015年度)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公务员年度分类量化考核目标任务本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岗位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记实表季度考核记实表(第 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录局公务员考核记录2007年1月...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第一篇

部门:职务:姓名: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2015年度)

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公务员年度分类量化考核目标任务

本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岗位年度工作计划

月工作记实表

季度考核记实表

(第 季度)【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录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第二篇

公务员考核记录

2007年1月1日

公 务 员 考 核 规 定

一、考核的内容

对公务员的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可以采取被考核人填写工作总结、专项工作检查、考勤等方式进行,由主管领导予以审核评价。

定期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二、考核的标准

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高;(二)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四)工作实绩突出;(五)清正廉洁。

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高;(二)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三)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四)能够完成本职工作;(五)廉洁自律。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一般;(二)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三)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四)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五)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二)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三)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四)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五)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本机关参加年度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十三以内,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三、考核的程序

公务员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机关在年度考核时设立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会由本机关领导成员、公务员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组成。

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被考核公务员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三)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在本机关范围内公示; (四)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

(五)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务员,并由公务员本人签署意见。 对担任机关内设机构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核,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

公务员对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等次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申请复核和申诉。 各机关应当将《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公务员本人档案,同时将本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报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局考核小组

组长:(主管领导1名)

副组长:(分管领导1-2名)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成员:(所有参加考核人员)

第一季度

2015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第三篇

第1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机关国家公务员的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科学地评价其工作过程,为年度考核奠定基础,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定西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市体育局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贯彻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方面情况;2、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3、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学识水平、业务技术和组织管理能力;4、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尽职尽责、和谐相处、团结协作精神; 5、勤奋程度及出勤情况;6、所承担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7、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8、工作中的创新意识及情况。以上内容根据单位特点和公务员岗位职责不同,对考核内容可进一步细化,并有所侧重。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按考核的具体内容确定,在四个档次之间打分,分别是:

1、“好”为90—100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超额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好、效率高、贡献大,没有出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出全勤。

2、“较好”为75—89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注重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方法得当,有一定成效,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工作的质量较好、效率较高,没有明显地差错和失误,忠于职守,病假、事假每月不超过三天。

3、“一般”为60—74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地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能够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方法,有一定成效,工作责任心较强,能够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好,没有出现大的差错和失误。

4、“较差”为59分以下。政治、业务素质较差,不按时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工作责任心差,不服从调配,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较差,出现明显差错或失误,不按时上下班,有旷工现象。

四、考核方法

实行个人记实、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定期评鉴的方法。首先,公务员每天要如实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并每月进行思想、工作小结;其次,由分管领导及各科室主管科长负责,以完成各项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等情况为依据,对《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依照《平时考核综每月合打分细则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审核,并在《平时考核手册》上综合打分、写出评语,作为平时考核结果,为年度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五、考核工作的管理

平时考核在市人社局综合管理下,日常管理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每月对各科室的平时考核工作督促检查,并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对考核结果及时审核备案,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各科室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既是被考核对象,又是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直接责任人,在接受分管领导考核的同时,对本科室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的填写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出客观、公正地评价打分。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分值占年度考核分值的70%。无故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当年不得参加年度考核;不按时或不按规定填写《平时考核手册》的公务员,其主管领导可以直接确定其该考核期为“较差”档次;凡“较差”档次考核期占半年或半年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应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七、几点说明和要求

1、县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定西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办法》执行。

2、主管领导是指工作人员的上一级行政首长。具体讲,副科长、正、副主任科员及科办员的主管领导是主持工作的正、副科长;主持工作的科室负责人的主管领导是单位分管领导;正、副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主管领导为单位正职领导。

3、单位县处级以下公务员,局机关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责任到人,按要求每天认真、规范、准确地填写本人《平时考核手册》,每月最后一周周五下午由主管领导做出评价打分。打分结果由办公室审核登记备案。

4、单位公务员的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原则上请假要有假条,并有领导同意签字。

5、平时考核年分值为每月考核评分的平均分。

6、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实施细则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按照《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量化评价,注重实绩、综合评定,依法实施、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平时考核的范围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要求,突出考核工作实绩,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协办责任,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根据我办实际,各一般分为两类:各科室正职、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

五、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平时考核的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房山区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编办各科室正职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各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由所在科室正职负责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按照每月工作记实,每季度工作小结、领导考核评鉴的方式进行。

(二)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办内公务员都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质量进行小结,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附件3),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

2、主管领导季度考核

(1)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都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附件4),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2)领导考核评鉴。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季度工作小结及出勤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并依据我办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区编办工作性津贴管理方案中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评价打分。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

3、考核结果备案

区编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5,于下一个季度5日前上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年度考核和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六、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原则上要占“年度考核总分”的50%。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挂钩。平时考核结果是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60分的公务员,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30%。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四)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参加平时考核,暂不定评鉴结果;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结案后,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成立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提高认识,确保稳定。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房组通〔20XX〕17号),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教育,严肃纪律。以《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附件6)和《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强宣传教育,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严肃考核纪律,严格考核程序,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第3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及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292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分级分类、简便易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充分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队伍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要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公务员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按照德、能、勤、绩、廉的要求,以工作实绩为重点,着重考核公务员履行职责、完成日常任务、出勤及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的德才表现等情况。

(一)工作效能情况。l、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主动,超前考虑,及时为领导当好参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每?项工作。2、是否熟悉本职业务,准确理解和把握相关政策,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对分管的业务能独挡一面,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协调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关系;遇到复杂问题不拖、不等,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积极协调解决,?时难以解决的,及时向有关方面做出解释。3、是否做到工作效率高、服务质量好,把为基层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服务态度好、质量高,基层单位无投诉。4、是否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破除因循守旧思想和畏难发愁情绪,能够全面、辩证地认识问题,用创新和改革的理念指导工作实践。

(二)依法行政情况。l、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按要求参加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做到学法、懂法、遵纪守法。2、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和规范要求进行行政执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履行其它公务,严格执行首接责任制、AB角制。

(三)服务质量情况。是否具有热情的服务态度,按照规定的办事程序、时限和规范的服务用语、礼仪接办本职业务、接听咨询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主动为基层、为群众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

(四)工作作风情况。1、是否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自身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修养,积极参与机关建设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做到为民、务实、勤政。2、是否做到经常深入基层,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处理问题、执行公务做到从实际出发,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五)廉洁守纪情况。是否廉洁从政,执政为民,自觉用廉政规定和党纪、政纪约束自己,严格自律,不以职、以权谋私,在执行公务中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三、平时考核办法和程序

平时考核主要采取被考核公务员填写个人工作记实、主管领导综合审核评鉴、领导机构审定等方式进行。考核周期为一个季度。每次考核在每个考核周期末进行。

(一)个人记实。被考核人每个季度末将本季度工作情况记于《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

(二)主管领导审核。对个人平时考核记实,实行分级审核。本科室人员由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审核一次,科室主要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每季度审核?次,写出评语,提出意见,做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

称职: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称职: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不能完全适应职位要求,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自律意识差。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因主观原因在工作中发生明显失误。

不称职:政治、业务素质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

(三)领导机构审定。局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人总体表现及主管领导的评价,每季度进行总体平衡,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本季度考核结果,并向被考核人反馈。

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平时考核,由市委干部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执行。

四、考核结果使用

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平时考核结果占有较大的权重。平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员岗位交流、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平时考核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结合。主管领导将针对被考核公务员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指导和督促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

五、组织领导

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事关公务员队伍建设和城市管理发展大局。局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全面了解和掌握考核内容及重点。各科室要协调?致,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局党工委将把加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平时考核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市城市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工委书记、局长田炜同志任组长,工委副书记、副局长曹成浩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及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平时考核方案的制定、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与监督、工作人员季度考核结果确定。另外,具体的督查落实工作由局政工科负责做好,各科室在下个季度的3个工作日内,将《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收齐后交政工科。政工科认真做好考核记实的审核、归类、存档工作,确保考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第4篇: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对本委公务员的日常管理,进一步完善考核工作机制,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转发〈关于加强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舒人社[2015]1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省、市、县组织人社部门对平时考核的规定为依据,坚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提高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质量和效果。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对于激励公务员忠于职守、依法行政、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服务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平时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

考核对象为委机关除领导成员及与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含通过组织人社部门借调至本委或挂靠机构工作并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平时考核的内容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效能情况、出勤情况、廉洁守纪情况、学习培训情况。

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分别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高;2.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3 .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职,工作作风好;4.工作实绩突出;5.清正廉洁。

2016基层党委考核方案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第四篇

一、考核内容

(一)基础工作(30分)

1、建立健全基层党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由单位党组织书记任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1次以上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将基层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经费列入单位经费预算(2分);完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季度深入联系点,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分);制定基层组织工作年度计划和考评办法,基层党委每半年向县委组织部就党建工作报告1次以上,(2分)。(小计5分)

2、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优化党员队伍结构。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程序,落实党员发展推荐、票决、重点管理和责任追究等制度(2分);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注重优化党员结构,年内发展党员达到女党员25%以上、35岁以下70%以上、高中文化以上75%以上、生产工作一线85%以上的目标要求(2分);加大在农村基层、城市社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领域的党员发展力度(1分)。(小计5分)

3、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贯彻《2016-2016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制定党员学习和培训计划(1分);丰富党组织活动形式,“七一”期间开展了庆祝、慰问或表彰活动,认真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进行了相应处理(2分);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率达到100%(1分)。(小计4分)

4、落实党内统计工作规定,规范党员信息库的维护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党内统计报表和党员花名册,能及时更新维护党员信息库(1分);做到专用电脑专用,不连接互联网,报表能够实现直统(1分)。(小计2分)

5、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党费收缴基数台帐,基数核定准确(1分);党员缴纳党费及时、主动、足额(3分),对党员缴纳党费情况进行公示(1分);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将上一季度党费及时足额上缴(1分)。(小计6分)

6、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县村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永办字[2016]46号),重点抓好村党支部班子管理与“双述双评”年度考核(2分)。调整任免村支部书记要及时与组织部沟通,并报组织部备案审查(2分)。认真做好大学生“村官”的管理考核和进退流转工作(1分)。(小计5分)

7、做好干部、公务员、人才统计年报工作。积极配合、参与“杰出人才奖”、“十佳创新创业人才”评选和“人才服务月”活动(1分);对本地各类人才登记造册,协同县人才办做好人才信息的采集、建库工作(2分)。(小计3分)

(二)重点工作(40分)

8、完成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配合县委做好乡镇党委换届工作,制定下发做好乡镇党代会选举工作方案,组织开好党代会,确保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有序健康平稳进行(3分);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每年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以上,开展坚定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1次以上,每名党员干部每月写1篇读书心得体会,每季度开展1次中心组学习,每年结合实际工作写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2分)。(小计5分)

9、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全省“富民兴赣我先行”百万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开展“两诺三述评”活动;围绕打造“群众满意工程”,推进全省“十万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促和谐”活动深入开展“三民活动新春行”活动,制定了活动方案,抓好落实,抓出成效(2分);结合“井冈红旗”示范点创建,在乡镇、村党组织中组织开展“新农村先锋党组织”创建活动,在乡镇机关、站所党员干部中开展“驻村入户、结对帮带”和“一线服务”等活动,在村级干部党员中开展“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三培两带两服务”、“设岗定责活动,新培育了2个以上党建示范点,做到制度规范,资料齐全等(2分);组织开展“学习党的光辉历史、传扬红色故事”主题活动和创先争优理论研讨工作,举办党的知识竞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精品展”征文、专题报告会;开展走访慰问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设计了特色鲜明、务实管用的载体并认真组织实施得(1分)。(小计5分)

10、继续实施“农村党建十类百点示范工程”。认真落实县委制定下发的示范点建设方案,年内各乡镇高标准建成1个以上党建示范点。(小计2分)

11、继续推进乡镇规范化建设。开展“乡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实施乡镇规范化建设“五个千”工程,即每个乡镇种植1000平方米绿地(1分)、建设1000平方米以上文化休闲广场(1分)、开发1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楼(1分)、新建或改造1000米以上的街道(1分)、新建或改造1000平方米以上的市场(1分)。(小计5分)

12、抓好村级活动场所管理。多方争取资金,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68”工程建设任务。按照“九个有”要求(有党组织办公室、有党员活动室、有标牌、有党旗、有工作制度、有办公设施、有党支部工作手册、有公开宣传栏、有党员形象栏)抓好规范化建设,布置美观大方(2分);抓好党建基础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到健全、整洁、规范(1分);推行村干部轮班值班制度(1分)。(小计4分)

13、扎实开展“井冈红旗”创建工作。按照“五个好、一规范”标准,扎实开展“井冈红旗”创建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性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要求重点抓好烟阁乡长富村、高桥楼镇莲花坪、怀忠镇茶源村、埠前镇高贤村、创新制革五个规范点建设。(小计3分)

14、扎实推进现代远程教育。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大力整治“零收看、收看单一、收看时间短”现象,每月组织收看远教节目不少于2次4小时(2分)。设备播放流畅,记录簿记录完整,资料归档规范(1分);建成1个以上远教学用示范基地,培育2名以上远教“学用标兵”(1分)。(小计4分)

15、巩固完善村级民主“五步工作法”。年内每个行政村要选择1-2件重要村务,通过“五步工作法”决策实施,并认真做好文档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小计3分)

16、全面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认真贯彻省委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1+3”文件,全面落实村支部书记“一定三有”政策(1分)。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到“难点村”、“重点村”任村党支部书记(1分)。深化“三培两带两服务”活动,年内建成一个覆盖10户以上的示范基地(1分)。(小计3分)

17、加强党代表工作,发挥党代表作用。全面落实党代表任期制、党代表提案制度和党代表“两联两评”制度,加强党务公开(2分)。建立20平方米以上的党代表工作站,年内组织党代表开展专题调研等专题活动2次以上(2分)。(小计4分)

18、加强“两新”组织和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依托富民产业,加强专业合作社(协会)党支部建设和非公企业党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深入开展党员服务承诺等活动(1分);完善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党的活动开展正常,各种学习记录、资料完备(1分)。(小计2分)

(三)创新工作(30分)

19、积极开展“三包三访一签”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各基层党委要在换届前组织科级领导干部走访普通代表、普通代表走访群众(2分);开展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签订拒绝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决心书》活动,并张贴公布,接受组织、干部、群众的监督,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2分)。(小计4分)

20、建设园区和城区党员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体系。各乡镇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乡村两级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同时要把党员服务工作向园区和社区延伸和拓展,工业园区党工委要设立园区党员服务中心,禾川镇党委要在社区设立党员服务中心(2分);发挥党员服务中心作用,年内开展党员理论和技能培训4次以上,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活动和创业扶持活动3次以上(2分)。(小计4分)

21、建立远程教育学用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示范基地。每个乡镇党委要引导、鼓励和扶持农村实用人才建立远程教育学用和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基地1个以上(2分)。要利用远程教育平台,年内举办乡土人才、党员示范户、种养能手、回乡创业人员等农村实用人才的技能培训4次以上,培训500人次以上,50%的党员掌握了1门以上农村实用技术(2分)。(小计4分)

22、开展“创先争优‘三心’在行动”活动,创新活动载体。开展结对连心、沟通谈心、办实事暖心活动,基层党组织之间相互结对子、每名党员与一户以上群众结对子,每名党员与一名以上群众谈心5次以上;每个基层党组织为群众办一件以上事实、每个党员做一件以上好事(3分);在开展“三心”活动中,要认真记好“民情日记”(1分)。(小计4分)

23、实施特聘乡镇党委组织员,创新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乡镇党委要从优秀村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官、新录用公务员和离退休干部中特聘1名以上乡镇党委组织员(1分);要发挥特聘乡镇党委组织员作用,建立健全考核制度(1分);年内对“特聘组织员”培训2次以上,每月补贴不少于100元,对表现突出的进行表彰激励(2分)。(小计4分)

24、立足实际,抓好党建创新工作。各基层党委要着眼前瞻性,增强创造性,年内确定1项以上创新工作。创新工作的开展必须有方案,有目标,有切合实际、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举措,成效比较明显,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具有推广价值。创新工作根据工作效果计2-10分。(小计10分)

二、加分项目

为组工信息上稿提供1条线索得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含市级)发表一篇反映组织工作的宣传稿件得3分。单项工作获省、市、县委组织部表彰的,分别计5、3、1分。某方面工作年内被省、市委组织部点名或县委组织部安排代表县里接受市级以上组织部门专项检查的,视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检查效果加1-5分。

三、评先评优一票否决事项

1、凡党委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2、凡组织工作因失误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

3、凡未及时足额缴纳党费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考评办法

1、各基层党委在2016年12月15日前,对本年度组织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以书面形式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得分情况报县委组织部。

2、县委组织部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稽核的办法对各地自查得分情况进行统一核查。

3、乡镇党委按照1-24项内容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他基层党委按照1-5、7、9、17、18、22、24项内容进行考评,总分为50分。加分项目直接累计。

4、根据分值按乡镇党委和其他党委两类分别排出名次,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进行综合评审,经县委同意后确定组织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各若干名,并给予适当奖励。

2015人事局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第五篇

文章标题:人事局干部个人述职报告

201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人事局的具体指导下,我与全局同志一道,紧紧抓住部门年度重点,忠实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业务方面

按照班子分工,我负责公务员管理、人才开发、档案管理和职称管理。同时,还主抓了政府考核、兴海街道及所属事业单位改革前期准备、宣传信息和人事编制系统服务年等单项。公务员管理方面。重点抓了三项,一是从加强自身建设入手,继续推进人事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人事管理软件功能,利用科学的方法和现代化的工具,不断改进服务手段,提高办公效率和质量。二是从加强培训入手,优选师资力量,举办《公共管理核心课程》和《公务员法》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提高我区公务员公共管理知识水平和服务能力,并为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奠定基础。三是从加强考核入手,按照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综合考核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对全区公务员和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考核。针对日常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对部分单位的平时考核进行了指导。人才开发方面。重点开展了三项,一是从编制“十一五”人才规划入手,明确人才发展目标,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拓展人才服务领域,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二是从转变职能入手,扬长避短,优势互补,积极拓展业务范围,将区内非在职人员划归人才中心管理,变大人事管理为大人才服务。三是从承接油地人才共享工程入手,与油田再就业指导办公室和保险部门协调,将油田离退休、有偿解除劳动关系人员中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人才纳入人才数据库,盘活存量资源,进行岗位、人才信息共享,为企业提供急需人才信息,为非在职人员提供新的就业机会。档案管理方面。重点抓了三项,一是加强管理维护,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材料。二是严格使用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三是加快档案电子化进程,从技术上逐步降低原始档案的使用频率,提高办事效率,从源头上避免档案舞弊。档案在市组织的联合大检查中得到好评。职称管理方面。做了四项,一是完成职称各类考试、评审的通知推荐,并为41名专业技术人员评定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是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三是研究事业单位改革政策,为实行聘任制做准备。四是撰写论文《论〈公务员法>对国家机关职称的创新》,对新时期政府职称进行探讨。政府考核方面。协调政府、开发区28个业务部门,做到年初及早动手,指标分解,年中及时摸底,掌握动态,年底精心准备,深挖潜力,确保我区考核成绩位列四县区之首。兴海街道及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前期准备方面。协同劳动局、派出所等单位,完成138人的档案清查、身份核查,为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信息、宣传方面。完善《人事局政务公开手册》,完成人事信息网站升级,提高电子政务能力,发布人事人才政策、通知和动态信息220篇,增进群众对人事的了解。服务年创建方面。按照市人事编制系统“让群众满意”服务年要求,组织开展“行风建设工程”、“电子政务工程”、“知识更新工程”等八项主题活动,内修素质,外塑形象,得到服务对象的广泛好评。二、自身建设方面能以区委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市人事系统开展的“让群众满意服务年活动”为契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不间断学习。能够认真学习党、国家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领会掌握其精神实质,并用于指导实践。完成研究生学业,取得大连理工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所做的毕业论文《基于管理创新的兴隆台区政府eHR系统规划》从实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论述以技术手段辅助政府人事人才管理,提高管理绩效问题。这篇论文也被作为人事编制系统的一项科研成果推荐到省厅。全身心投入。常用连占访问大陆时说的那句“我们不做,谁来做?现在不做,何时做?”来激励自己,增强做好本职的责任感、使命感。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每天都能做到早来晚走。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支持董局长,当好参谋助手,与刘局长密切配合,不争你大我小,团结同志,不搞自由主义。廉洁自律。能够按照区委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人事干部形象,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去年,我的岳父因病去世,全家人移风易俗,没有大操大办。三、存在的不足回顾过去一年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旧存在着许多不足,具体表现在与上下级、横向部门间的沟通、交流还不够,对分管业务的具体指导、监控做的还不实,在人才的发展创新上招法还不多,这些问题我将在以后的中不断改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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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政务公开制度
公务员平时考核手册 第六篇

第1篇:政务公开十项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政务公开制度”,是指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或者机关内部公开相关政务事项,并接受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及下属单位(以下简称政务公开单位)。

各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做好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各下属单位应当接受主管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第四条政务公开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

(二)真实公正原则;

(三)注重实效原则;

(四)利于监督原则。

第五条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建立政务公开制度,并将其纳入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工作责任目标和岗位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政务公开的内容

第六条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政务公开事项和办事公开事项。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凡不属于保密范围的,都应当公开。

第七条政务公开事项主要有:

(一)县政府、各乡(镇)、各部门职责、领导班子情况;

(二)县政府及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各项规划及完成情况、重大决策、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和总结,领导重要讲话材料和发布的文件;

(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情况、民生实事和建设项目情况;

(四)财政预算、审计、收支、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五)公务员招考、录用、提拔、考核情况;

(六)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社会优抚、困难救助等重点工作情况;

(七)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复议、行政强制措施以及其他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务事项及其他依申请公开事项;

(九)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突发事件的公开事项;

(十)点题公开事项。

第八条所有的公开内容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一)办事依据,即办理事项依据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二)办事职责,即部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

(三)办事条件,即办理时限及办理要件等;

(四)办事程序,即提出申请、窗口受理、组织论证、部门审批等流转过程;

(五)办事纪律,即工作人员在办理事项中应遵守的纪律及违纪应受的处罚;

(六)办事结果,即事项办理的结果或不能办理的理由;

(七)服务承诺和对违诺违纪的监督方式、处理结果等。

第九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和最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问题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第三章政务公开的形式、机制

第十条凡需社会周知的事项和有关规定,应当通过公告或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开。各乡(镇)、各部门根据信息的内容和特点,采用下列以下方式予以公开:

(一)通过政务公开栏、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公开;

(二)通过民主评议会、征求意见会、质询听证会公开;

(三)运用电子屏幕、触摸屏、政府网站公开;

(四)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民生服务中心、办事窗口等形式公开;

(五)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主动公开的信息其内容发生变化的,信息发布单位应当及时更新。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主动公开的信息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一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积极创新政务公开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经常性的工作固定公开,对阶段性的工作定期公开,对临时性的工作随时公开。

第十二条对事关全局的重要事项、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事项,应当实行决策前公开和实施过程的动态公开,保证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十三条凡已向社会公开办事时限的,应当严格执行。尚未确定办事时限的,应当尽快研究确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事项,应当及时公开。

第四章组织与领导

第十四条县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政府办主抓,各乡(镇)、各部门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县政府成立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六条各乡(镇)、各部门应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配备专职人员,具体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第十七条县直各部门的政务公开,应注意上下级单位的相互衔接,统一公开内容和标准,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基层单位的监督。

第五章监督与保障

第十八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认真组织落实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第十九条各政务公开单位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依照本制度对本部门推行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

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调研性检查;

(二)随机抽查、暗访;

(三)召开座谈会、汇报会和个别了解;

(四)查阅政务公开资料;

(五)问卷调查;

(六)组织检查组全面检查、督查。

第二十条各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属单位实施本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二十一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组织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以及政务公开监督员进行专项视察、检查和评议,应当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发放征求意见书,举行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保证监督渠道畅通。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研究,限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第二十二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年度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各政务公开单位应当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研究,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对在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为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不符合要求的,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隶属关系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

(二)不履行承诺或不依照规定程序的,由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撤销、改变或者责令改正;

(三)没有依法履行职责或超越权限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应将有关材料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对于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或者在重大突发性事件发生后,擅自对外发布未经核实和批准的相关信息的直接责任人,由所在单位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纪处分。

第二十六条对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十七条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政务公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政务公开,是指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和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社会公众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信息的活动。

第三条遵循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即:政务公开应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公开的内容应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常规信息定时公开,非常规信息及时公开(各项信息一律实行免费);公开方式多样化,便于公众查阅取得;主动接受民主评议、公众评价和社会舆论监督。

第四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局设立由jú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局机关政务公开的各项日常工作。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局政务公开工作;拟定局政务公开工作计划和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规章制度;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政务公开的重大事项,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第五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承担本股室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

第二章主动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六条下列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公开:

(一)农机局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和信访投诉举报方式;

(二)由农机局负责实施和监督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农机局系统各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依据、标准;

(五)局机关直接实施及依法委托行使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依据、条件、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格、程序、办理期限、数量、办理机构、地址、承办人员姓名、办公电话、办理结果以及监督电话、救济途径等;

(六)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处罚决定的有关情况;

(七)机关职责范围内的其它应当主动向社会公众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公开的信息。

第七条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由各承办股室和单位提出公开建议,分管jú长审核同意后方可公开;涉及敏感问题的重大事项,经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后公开。

第三章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八条对于不属于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政务信息,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该信息与自身利益直接相关的实行依申请公开制度。

下列事项可以依申请公开:

(一)行政许可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阅行政许可事项的依据、结果等;

(二)其他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事项。

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机关公开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信息,各职能股室能够当场答复和办理的,当场给予答复办理;不能当场答复办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姓名或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理由。

第十条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人权益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第三人同意公开的书面意见,或者由承办科室书面征询第三人的意见,未经第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公开。

第十一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征询第三人意见的时间),根据下列情况给予书面答复:

(一)该项政务信息没有向社会公开,但该信息确实与申请人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可以提供纸质资料或者电子版本,也可以让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

(二)属于已经公开的信息,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三)属于不得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

(四)不属于局职责范围或者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五)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第十二条局机关信访办等部门收到申请时,应当在2天内转交给机关股室或单位办理。各单位直接收到申请或者接到上述部门转交申请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答复情况建立台帐,便于年底统计。

第四章内部公开的内容和程序

第十三条机关内部应当增强内部管理的透明度,保证职工民主监督的权利。

下列事项在机关内部公开:

(一)机关内部制度建设情况;

(二)机关重大财务收支情况;

(三)机关人事任免、干部交流情况;

(四)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奖惩、工资调整情况;

(五)机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六)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机关内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相关股室提出信息公开建议,报经分管领导和jú长审核同意后公开。

第五章政务公开的方式

第十五条根据自身情况和信息内容,机关采取的政务公开方式有网上发布,报刊刊登,电视广播,办公地点问询查阅;局办公地点设立电子屏、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凡有利于政务公开,方便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的方式,都应当充分加以运用。

第十六条机关应当加强信息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实施网上服务项目,发挥网络的整体优势,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

第十七条机关应当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咨询、论证以及邀请公众旁听有关会议等形式,对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

第十八条机关应当开通咨询服务电话,通过电话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群众咨询,解决公众反映的问题。

第六章监督与评议考核

第十九条建立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行,各股室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做到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行政效能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第二十条严格考评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内容,作为年度评比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公众民主权利,损害公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一条局纪检组、监察室依照职责对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申请人认为机关未按规定办理公开信息事宜的,可以向局监察室投诉,由监察室督促相关科室按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机关建立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机制,通过不定期召开座谈会、网上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以及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第二十四条公开政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机关内部研究工作未经批准公开的信息,以及其他规定不能公开的信息,不能公开。

第3篇:政务公开工作制度

办事公开制度

为切实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开内容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

1、重大事项决策,包括:中长期社保发展战略、五年计划、行业发展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等。

2、向社会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事项及完成情况。

3、机关职责、工作职能和范围,办事程序和要求、办事时限和结果等。

4、机关服务承诺,以及违纪的投诉途径、处理办法等。

5、对本机关干部职工公开的主要内容:

(1)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干部职工考核、任免、奖惩和出勤等情况;

(3)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的开支使用情况;

(4)汽车维修、办公用品的购买、工程维修等费用开支情况;

(5)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公开形式

(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局办公大楼外墙和一楼大厅设置固定政务公开栏,定期公布本局对外公开内容,在局会议室设立对内公开栏,随时公开职工关心各项内容。

(二)电子触摸屏及电子显示屏。利用电子触摸屏与电子显示屏,使群众可以随时了解自己及单位的参保信息、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内容。

(三)印发政务公开资料。各业务股根据管理的业务工作,制作办事指南(包括需提交资料、办事程序、办事期限等),摆放在服务大厅,让办理各项业务的单位和群众查阅或索取。

(四)建立茂南社保网站。适应信息网络化的发展,在互联网上作全方位的政务公开。

(五)利用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公开新政策、新法规以及各项社保业务办事程序、办事结果等。

(六)根据实际,通过民主生活会、职工代表座谈会、离退休干部职工代表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干部职工关心的问题。

(七)计算机局域网。利用本局计算机局域网公开本单位职工关心的学习资料、内部通报、内部管理制度等。

三、公开程序

局政务公开的内容,由有关股室提供,填写《政务公开审批表》,报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审核和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备案,统一归档,保存备查。

四、基本要求

推行政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的重要举措。为此,各股室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必须坚持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原则,必须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要求的社保有关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一律都要对外公开。具体要做到:一是要突出重点。凡运用职能权力办理与社会、企业及群众利益相关,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容易产生不公平、不公正,甚至腐败问题的权力运行环节都要实行公开。二是要讲求时效。政务公开时间要与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要易于操作。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真正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首问责任制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局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根本好转,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在各股室设立业务咨询牌,每个工作日指定专人值日负责本股室的咨询。

二、本局全体工作人员须挂牌上岗,文明用语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三、凡职工群众到我局咨询或联系工作,咨询到我局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制”的责任人。

四、首问责任人对来访咨询的职工群众,必须热情接待,在听取反映情况前,首先礼貌地主动表明自己的身份,若首问现责任人不是当班值日咨询员,应根据对方提出的问题,将其指引到有关股室的值日咨询员。

五、值日咨询员在听取情况反映前,应首先礼貌地表明自己的身份,对方提出的问题认真予以解释或答复,若解释或答复不了的,应即请求股领导协助解决,尽量给来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六、来访者所反映的问题若不属我局的工作职责范围的,要说明清楚,将其指引到有关部门。

七、若遇到集体上访(7人以上),或来访者情绪激动的,首问责任人首先立即向股室领导报告,股领导应及时将其领到会议室,热茶一杯,招待坐下,然后向领导汇报听候指示。

八、对集体上访的,应首先对其来访人员逐个进行身份查明,并对所反映的问题认真作好记录。

九、若发现首问责任人或当班值日咨询员,对来访职工群众态度冷漠,问这个说不知道,问那个又说不清楚的,极不负责或故意刁难,甚至粗言粗语或顶嘴的,将视情况轻重给予公开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个人责任。

政务公开反馈制度

为了更好检验政务公开工作的成效,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在本局一楼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意见箱和意见簿,对外公布投诉电话2862577,多渠道广泛求征群众对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二、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收集整理,落实跟踪整改措施,及时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二、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采取直接答复、会议通报、新闻媒体报道、政务公开栏公布等形式,及时向群众反馈,确保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政务公开备案制度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档案,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和管理,全面掌握机关政务公开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政务公开工作登记。在全面实行政务公开工作中,局各股室都要设立群众意见登记薄、领导接访登记簿、各种会务记录簿、跟踪督查记录等,形成工作记录材料,重要事情及时通报。

二、健全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将政务公开的各种制度汇编成《政务公开管理手册》,作为政务公开管理的依据和工作考核依据,使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三、建立政务公开工作档案。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内容、办事指南和制度、群众投诉和群众意见综合、工作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行风测评情况、办事备案资料等,办公室进行定期收集整理,归档存查。

政务公开考核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努力改进机关作风,结合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标: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得到提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难”现象和“吃、拿、卡、要”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严格依法管理、审批、收费、处罚等,依法办事水平得到提高。

二、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政务公开考核的结果,是评定各股工作实绩、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组织: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工作,成立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一)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政务公开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四)办事纪律和廉政勤政制度执行情况。

(五)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处置情况。

(六)市、区政府规定的其它考核内容。

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股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随机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于每年年末进行。被考核股室或个人就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我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政务公开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小组采取现场考核、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被考核股室和个人进行考核。具体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4个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与评选先进及年终奖挂钩。

第4篇:政务公开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发[2000]25号文件精神,在全市所有乡镇机关及上级派驻乡镇的站、所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2)强化群众监督力度,有组织地对乡镇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实施监督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整体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3)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务公开的相关制度,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保证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和经常性上下功夫。

第5篇:妇联机关政务公开制度

一、机关政务公开制度是指机关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依法将机关除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的政务活动,通过一定的形式向社会群众公开的制度。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条件、程序、纪律、期限、过程和结果,服务承诺、投诉处理途径等。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用文字张榜、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形式对社会群众进行政务公开,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政务公开的时间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上半年6月初和下半年12月初定期实行政务公开两次。当遇到需及时公开的事项时,应及时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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