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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动员

2016-08-05 12:34:54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国民经济动员(共6篇)国民经济动员观念与方式的转变国民经济动员观念与方式的转变摘要: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公开发表的理论也相对较少,仅集中于少数的几个专门期刊。因为起步晚,国民经济动员理念也不够完善,在新的形势下,不仅需要转变国民经济理念,更要转变国民经济动员方式。 关键词:国民经济动员 理念 方式1引言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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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动员观念与方式的转变
国民经济动员 第一篇

国民经济动员观念与方式的转变

摘要: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的研究起步较晚,公开发表的理论也相对较少,仅集中于少数的几个专门期刊。因为起步晚,国民经济动员理念也不够完善,在新的形势下,不仅需要转变国民经济理念,更要转变国民经济动员方式。 关键词:国民经济动员 理念 方式

1引言

国民经济动员起源于战争动员,在以经济建设为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国民经济动员应积极发挥“战时应战、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功能,这是统筹国防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实现军民融合发展以及国家富强的重要方式。国民经济动员,指的是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适应战争的需要,要有组织有计划地提高国民经济应变能力,将国民经济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的一系列活动。其主体是国家,客体是所有被动员的对象包括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各种产品和劳务等等。其目的是通过转变国民经济的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国家的经济能力,为战争前线提供尽可能多的人、物、财力支持,同时还要维护必要的后方需求,来保障后方的稳定和安全,最终保证战争的胜利。国民经济动员不是没有时效性的活动,一般而言,国民经济动员从动员令下达开始,国民经济由平时状态向战时状态转换开始,到转换完成时结束。

新世纪之初,尽管我国的经济实力已经完备,但是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经济实力和信息化能力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再加上世界军事革命引发的战争形势在不断变化,我国的军队建设和军事斗争准备仍不能松懈,需要加快信息化来带动机械化的步伐,这些都表明我国的国民经济动员建设的基础性因素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2国民经济动员观念的转变

社会实践不断发展,我们的思想认识也应不断进步,要勇于根据实践进行创新,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基础,只有先转变观念,才能有效地引导实践。

2.1深入认识军民兼容的方针

课堂上老师不止一次的说到,国民经济动员看似很容易的事情,但是真正在执行时却是十分艰难的事情,这不是因为我国的国家和地方财政不够宽裕,而是国民经济动员力量不足。在新的形势下,国防经济的技术基础以军民兼容为主。未来学家托夫勒指出“在第二次浪潮的年代, 美国的军事技术以闪电般的速度发展, 并将一个个革新推广到民用经济中去。今天, 角色颠倒过来了, 第三次浪潮经济节奏加快, 民用部门的技术突破更快, 并向国防工业推广。”所以在新时期必须人情这种经济技术的转变,认清军民兼容的性质,才能使得各部门更加自觉地将国民经济动员纳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中。

2.2树立以科技为首的观念

科学技术在现代社会是第一生产力也是绝对的战斗力。在高技术条件下的战争首先是一场以科技为支撑的技术战,动员准备中科技含量的高低,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我们国家在未来战争防卫中能有占据有利地位。因此在新的形势下,必须要努力提高动员力量中的科技含量,将人民群众参战、科技支援前线的动员工作高度重视起来,积极组织信息战演戏,切实增强科技人才、科技装备以及科技成果的快速组织、动员能力。除此之外,还要努力加快动员指挥信息化建设的步伐,积极开发动员指挥、决策的电子系统,彻底贯彻用高科技武装头脑的方针。

2.3强化人人参与的观念

国民经济动员是公民国防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社会各阶层都已发生结构性变化,这也决定了国民经济动员观念必须有所转变。在各阶层社会地位、经济收入、生活方式等诸多不同存在的情况下,如何才能让公民自觉履行包括经济动员在内的国防义务,很值得进行深入思考。在此情况下,必须要强化“国民经济动员”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人都无权规避。对不同阶层还要考虑到不同阶层的实际情况,最国民经济动员机制的设计中,要遵循经济规律和物质利益原则,既要充分体动员义务的普遍性和强制性,又要充分考虑公民的具体经济承受能力,因人而异,区别对待。

2.4树立大经济观念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成分和所有制体制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经济虽然仍是主体,但个体经济和外资经济所占比重不断增加,非国有经济的份额在我国的国民经济总量中逐渐增大,所以国民经济动员的目光不能再只放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身上,要有力推进大经济观念,对各类经济成分实施全体动员,借助于“经济市场”的力量,将国防战略物资和其他资源在各类企业合理配置,来实现国民经济在平时与战时一体。

2.5政府也要转变其职能理念

我国很长一段时间是计划经济体制,所以原有的国民经济动员体制也是形成于那个时代,长期以来,动员工作主要依赖政府的努力来完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仅仅依靠政府来完成动员,很难顺利进行,需要政府在平时就贯彻军民结合的观念,在民用建设中贯彻军事需求的理念。比如,在道路、港口、大型船舶等民用项目建设中贯彻军事需求, 增加动员能力部分, 费用只有专门建设国防专用项目的几分之一, 甚至几十分之一。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就可以将项目建设动员能力的要求、经费投入、经济补偿、保养维护、动员实施等方面规范起来, 这样既能够确保国防动员的需要, 又可以维护项目建设者的经济利益, 既避免了行政命令的随意性, 又减少了具体工作中的操作成本。我国近年来的实践说明, 完善国民经济动员的法规建设, 是大势所趋, 势在必行。

3国民经济动员方式的转变

国民经济动员的主要制约因素包括国家经济实力与潜力、国家的安全战略、过敏的思想准备情况以及国民经济体制等等因素,其中国民经济体制是最重要的因素。在新的时期,要不断推进国民经济动员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和自动化,必须将国民经济动员的管理方式进行根本性转变。

3.1建立科学的动员机制

在转变新时期下的动员观念的同时,要运用有效的经济动员方式、方法、手段,引导军民共建统一平台,最终形成“平战结合、军民兼备、寓军于民”的国防与经济的有机结合,推动军队的社会化保障,促进国防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加

强与国家其他应急机构、应急系统的合作,提高各部门的联系度,促使国家动员管理机构逐步成为各种应急系统相互补充、相互合作的统一体系。

3.2管理方法要科学

管理方法科学化是实现国民经济动员方式科学化的核心,这要求我们以最简捷、最经济的方法,提高管理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准确性。运用一系列数量统计、线性规划以及投入产出法,对国民经济动员进行量化的分析,来提高国民经济动员管理的准确性;除此之外,运用网络技术、系统工程等现代化管理技术,对国民经济动员的各种方案进行分析、论证,以寻求最佳的动员方案。

3.3管理手段自动化

管理手段自动化是实现国民经济管理方式转变的物质载体,电子计算机以其便捷的信息处理优势,应用于各个领域,用现代化通信设备传递信息,用自动化仪器控制信息,使国民经济动员管理工作准确、及时、经济、高效。作为一名管科科学与工程专业的研究生,更多的是和计算机面对面,但是在新时期以高科技为主的社会环境下,我们可以做的就是精进知识,完善技术,以期在未来的信息化对抗中,能用所学知识参与到国民经济动员中。

参考文献

[1].国家计委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 我国国民经济动员理论发展历程和重点问题[J]. 军事经济研究,1998(3):53-55.

[2].陈德第. 新时期国民经济动员理论框架[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5

(3):44-48.

[3].李连宏新军事变革条件下国防科技工业动员研究[期刊论文]-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4)

[4].孔昭君 通过预案促进国民经济动员准备[期刊论文]-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

[5].孔昭君. 初论国民经济动员学的研究纲领[J].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7):09-14.

[6].王健.王菡关于依托现代物流搞好应急保障的思考[期刊论文]-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6)

【国民经济动员】

[7].禹红霞、甘瑶. 新形势下的军工企业应急动员能力建设[J],中国军转民,2008(9):21-24.

[8].朱庆林,韩利明,袁建阳. 宁波模式:中国国民经济动员建设的重要创新[J]. 军事经济研究,2009(4):28-32.

[9].王建军.孔昭君.WANG Jian-jun.KONG Zhao-jun 关于国民经济动员潜力的理论研究[期刊论文]-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5)

[10].熊康昊.于峰社会救援资源及其动员活动研究[期刊论文]-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1)

[11].朱庆林.“寓于式”发展:多种安全威胁下国民经济动员准备的最佳模式[J]. 军事经济研究,2012(1):30-34.

国民经济动员
国民经济动员 第二篇

一、什么叫国民经济动员?

国民经济动员的内涵规定性,是指为维护国家安全,有计划有组织地提高国民经济应变能力,将国民经济由平时状态转入战时状态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

1、国家是实施国民经济动员的主体。宣布国民经济动员与战争状态一样,其权限属于国家最高权力机关。

2、国民经济动员的对象,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科学技术等。

3、国民经济动员的最终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由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战争是国家安全的主要威胁,所以,最初国民经济动员的服务对象是战争,国民经济动员从属于战争动员。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国家构成威胁的因素在增加,有时可能不发生战争照样会危及国家安全,比如大的自然灾害、全球性或区域性的金融危机等。在这种形势下,国家安全观和国防观也进一步扩展,国民经济动员的服务对象也有了很大扩展。新时期的国民经济动员不仅仅服务于战争的需要,也服务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其他方面的需要。它的任务是通过经济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奠定物质基础。当然,由于战争的强烈对抗性和紧迫性,它在国民经济动员的服务对象中仍然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

4、采取国民经济动员措施,是国民经济动员活动的核心问题。

5、国民经济动员的直接结果,是国民经济(全部或部分)处于战时状态。它既包括保卫国家安全的军事作战状态,也包括对抗强大自然灾害的非军事作战状态。

二、平时的国民经济动员准备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计划和预案;

2、建设和保持一定规模的国防经济;

3、发展经济,增强国防经济潜力;

4、开发军事技术和研制新式武器装备;

5、筹措和储备战备物资;

6、加强国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7、制定和完善国民经济动员法规体系;

8、组织国民经济动员演习和演练。

三、战时的国民经济动员实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1、颁布国民经济动员令;

【国民经济动员】

2、建立战时经济体制;

3、制定并实施战时经济计划;

4、调整国民经济布局,从受威胁地区向战略后方迁移工厂,转移物资和技术设备;【国民经济动员】

5、扩大军工生产,组织民用工业转产军品,修建新的军工厂及加强基础工业建设;

6、修建新的铁路、航运、邮电等设施并实行军事管制;

7、重新分配劳动力资源,保证战时各经济部门对劳动力的需求,尤其是满足军工生产部门及其相关部门的需要;

8、加速新式武器装备的科研、试制和生产;

9、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筹措战费;

10、发展战时对外关系,积极从国外筹措经费与物资;

11、组织民用品生产和供应,保障国民基本生活需要。

四、国民经济动员的分类

国民经济动员涉及到国民经济的方方面面,它是由许多具体部门和行业动员构成的。国民经济动员的质和量的规定性,从总体上反映了国民经济动员范畴的相互关系,揭示了国民经济动员的共同属性。国民经济动员的分类,是为通过分析国民经济动员的具体表现形式,区别各种形式的国民经济动员,从而对国民经济动员概念的认识和把握更加全面和深刻。

(一)经济要素动员与经济部门动员

根据国民经济动员的内容,可将国民经济动员分为各种经济要素的动员和各经济部门的动员。

1、各种经济要素动员【国民经济动员】

各种经济要素动员,主要包括劳动力、物力、财力、科技等方面的动员。

劳动力动员是人力动员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指为战时扩大再生产、挖掘、分配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力资源的活动。随着战争对经济依赖程度的增大,要求动员更多的劳动力补充到国民经济各部门,以扩大生产能力,为战争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劳动力动员的程度取决于一个国家劳动人口的多少,劳动者的技术熟练程度以及社会能够分配给各经济部门的劳动力数量。

物力动员,是指动员国民经济备物质生产部门进行生产和扩大再生产,为战争提供大量武器装备及各种军用物资的活动。它包括:各个经济部门生产能力的扩大;民品生产能力向军品生产能力转化;社会各种经济资源根据战争需要进行重新配置;对生产、交换、分配、消费活动实行国家统制等。现代战争物资消耗巨大,动员大量物力资源保障战争需要,是国民经济动员的中心任务之一。

财力动员,是指为保证战争的经费需求,国家运用多种方式筹集并分配、使用战争费用的活动。主要包括财政动员、金融动员、民间财力动员、国外资金动员等。现代战争,没有足够的资金,无法维持军队作战的需要,也无法进行战时生产和扩大再生产。

科技动员,是指动员科研部门和各种科研力量从事战争所需要的科学研究与开发,以保障战争需要的活动。主要包括,调整科研机构,按照战争需要把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组织起来,开发新技术,研制新式武器装备和战争急需的新产品。科学技术动员不仅对于提高战时经济的劳动生产率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对于提高军队的战斗力,对于战争的进程与结局具有重大影响。在现代战争特别是高技术战争中,科学技术的作用愈来愈突出,实施科学技术动员也就更加重要。

2、国民经济各部门动员

国民经济是一个国家生产部门和非生产部门的总体。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对外贸易、财政金融、科学技术、文化教育、卫生保健事业等。按部门动员经济力量保障战争需要,是国民经济动员实施的程序之一,具有可操作性、适用性。一般说来,以下几个经济部门的动员更为重要:农业动员、工业动员、交通运输动员财政金融动员、科技动员、商业动员、卫生动员、对外贸易动员等。

【国民经济动员】

每一个经济部门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经济系统,因此,各个部门动员还可以进行再分类。

(二)总动员与局部动员

根据国民经济动员的范围,可将国民经济动员分为总动员和局部动员。

1、国民经济总动员国民经济总动员(又称国民经济全面动员),是指将国民经济全面转人战争轨道的活动。工业革命以后,机器大工业的产生和发展,使武器装备由冷兵器逐步进人热兵器、机械兵器时代。军队由单一的陆军发展到陆、海、空三军及众多兵种,战争需求不仅量大,而且结构复杂,对国民经济的依赖性不断增强。尤其是在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现代工业和高技术的发展,为战争提供了更加强大的作战手段;另一方面,利用现代化武器作战,对国民经济的破坏更大,损失更为惨重,因此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国民经济总动员。

国民经济总动员涉及到国家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牵扯到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各个企业和劳动者,牵动千家万户、妇孺老幼。全国各行各业和全体劳动者,都要服从战争需要,以不同的方式支援战争。20世纪上半叶发生的两次世界大战,使国民经济总动员制度在世界各国普遍形成。一般说来,战争的规模愈大,战争持续的时间愈长,国民经济总动员就进行得愈广泛、愈坚决、愈彻底。

2、国民经济局部动员

国民经济局部动员(又称局部国民经济动员),是指将部分经济部门和局部地区国民经济转人战争状态的活动。一般说来,国民经济局部动员不改变国家经济管理体制,仅仅涉及到国家有关部门、行业和局部地区。

随着战争的进程推进,以及战争强度的加大,国民经济局部动员有可能演变成为国民经济总动员。【国民经济动员】

这里需要区分的是,局部战争和局部动员不是对应的概念。局部战争和全面战争是战争状态的概念,它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从目前世界局势来看,爆发全面战争的可能性不大,相当长的时期内将主要是各种局部战争,而且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

而局部动员与全面动员是动员范围的概念。决定动员范围的因素主要是战争强度,如果局部动员不能满足局部战争的需要,就会演变为全面动员。所以,切不可认为在局部战争的条件下就不需要全面动员。刚结束不久的科索沃战争就是一场局部战争,但为此南斯拉夫联盟就进行了全面动员,美国进行的则是局部动员,主要是弹药生产动员。

2015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报告范文
国民经济动员 第三篇

文章标题: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报告范文200*年,**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在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平战结合、军民结合、应付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为目标,准确把握世界新军事变革大潮下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新特点,以军事需求为牵引,突出重点、很抓落实,克服困难,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上级布置的重点工作,同时也为全市“十一五”期间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的实现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并为编制国民经济动员“十一五”规划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200*年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回顾

200*年,**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坚持以国家和省关于国民经济动员的方针、政策为依据,以科学发展统领全局,结合本市的区位优势和经济特点,进一步加强了国民经济动员组织机构建设。市级国民经济动机构按照上级要求设置了专门机构,增加了新的工作人员,目前专职工作人员已经达到三人,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各区、县(市)进一步明确了(兼)职工作人员,建立了顺畅的工作联系渠道,国民经济动员工作步入正规,与此同时,进一步更新、充实,完善了国民经济动员潜力资料库的建设工作,重点是提高科技含量,着眼点是提高国民经济的快速动员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目标是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协调发展的国民经济动员体系,为战争和突发事件提供经济保障。在200*年的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动员办坚定不移地突出“平战结合、军民兼容、寓军于民”的工作方针,千方百计地引导和帮助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步入平战结合轨道,并实现双赢,而且在竞争中不断提高装备和产品水平。200*年是“十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承上启下十分重要的一年,一年来,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和上级部署的重点工作,主要是:

(一)按照省国民经济“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继续推进**市国民经济动员信息系统建设,此项工作的开展得到上级主观部门和**市发改委的支持,截止目前,**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数据库已经建立,并设兼职人员对其进行维护和管理。

(二)传达贯彻了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会议精神,并将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各区、县(市)责任部门,同时结合**市国民经济工作的实际,制定了200*年**市经济动员工作计划,并下发至各区、县(市)指导其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从而对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了**市几十个部门和单位第三次开展国防动员潜力专项调查,潜力数据核实和国民经济动员潜力专项调查工作,全面完成了综合实力、物资油料生产储备,工程建设、邮电通信、卫生防疫、财政金融、科研设计、新闻出版、地质勘查、气象水文、重要经济目标等14各方面,共32套表格和1500余组数据的调查核实任务,为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启动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的相关工作。编制城市可用于战争和突发事件的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是国民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工作的核心,动员潜力调查、信息系统建设都是为科学编制动员预案服务的,因此,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始终紧紧抓住这项工作,并收集了大量资料和数据,为科学地编制预案做好了充分必要的准备。

(五)按照省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和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是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一是根据**市的具体情况,带着问题按时参加了省国防动员委员在大庆举办的“油城-05”经济动员暨后勤保障演练活动。参加此项活动为编制**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解决好**市平时应对自然灾害、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稳定和战时支援主要方向作战,做好经济动员工作等问题,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对抓好**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的推动作用。二是全面核实了**市目前通用物资储备达到6.5万吨,粮食储备达到62万吨,石油储备达到140万斤,石油成品油储备达到20万吨,医疗床位3.3万张,移动手术车131辆,战时药品储备4000吨,自然测量数据3万组,年汽车制造能力30万辆,年维修汽车能力17万辆,年应急维修飞机能力65架,拥有推土机187台,挖掘机115台,吊装机110台,移动式发电机84台等动员潜力。

(六)规划了**市国民经济动员能源动力大队,机械设备大队、生活物资大队、卫生医疗大队、军工产品大队的预案,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市国民经济动员潜力数据库。

(七)、努力完成了**市国民经济动员“十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了评估,全面开始了“十一五”国民经济动员规划的调研、研讨和编制工作。

2016发改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国民经济动员 第四篇

县发改局副局长述职述廉报告

(县发改局副局长)

任现职以来,我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班子成员的支持和分管部门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完成了分管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根据相关要求,现将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行职责和廉政方面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职责情况

1、坚持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业务水平一是积极参加政治理论知识培训。珍惜每一次培训机会,学习中态度端正,能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思考问题,能积极投身于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使自己政治理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宗旨意识得到不断加强,具有了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清醒的政治头脑,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常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的中心工作保持一致。

二是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实际工作中能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能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态度诚恳,不耻下问,能知识本职工作的需要。

三是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团结同志,保持高昂的工作热情,一切从工作需要出发,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始终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工作,起着一定的表率作用。作为发改局的工作传统,我和大家一样,无论在什么时候,面临什么工作,都能做到舍小家、顾大家,把群众的利益和县域经济发展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

2、当好助手,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抓好对上争取工作。对上争取项目、争取资金、争取政策是我局的第一要务。任职以来,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与分管部门共同努力,从工业、环资、高技、开发区等方面向国家、省发改部门先后申报了巡阳兴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窑炉烟气余热利用节能改造项目、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项目、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沮**鹿段建设项目,湖北安广陶瓷有限公司工业窑炉节能改造、湖北楚林陶瓷有限公司工业窑炉节能改造、宜昌晶品玻璃制品节能改造、宜昌武星装饰板有限公司节能改造、吉星集团远安三友磷化公司食品级磷酸及磷酸盐系列产品项目申报。并完成征求意见稿----《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请求将远安增补列入可持续发展城市的上报工作,加大对我县政策和项目争取抚持力度。将森源做为省级上市后备企业,拓宽我县企业做大做强的融资平台。将16家企业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范围,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更为广泛的资金支持空间。并与今年8月获得“十一五”时期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先进个人。据不完全统计,共争取中央、省项目资金2000多万元。同时,在申报过程中,能协助项目申报单位做好立项、行业准入、可研报告编制等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二是抓好在建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认真抓好以国家投资项目为重点的在建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标投标制、监理制的“四制”管理原则,强化在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和资金的安全使用。同时,也能做到不厌其烦地到项目指导项目资料的整理、准备。历年来,上级部门多次到我县检查中央、省预算内和扩需项目的检查,未出现任何差错,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三是抓好为企业服务工作。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努力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花林水泥、绿陵化工和广原公司选矿项目立项过程中,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

四是注重调查研究。截止目前,先后开展了节能环保产业、十二五循环经济、城镇污水十二五规划、全县工业企业发发展状况调查等工作,撰写并上报了相关调查报告。就是否纳入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事项,有针对性地征求了相关企业的意见。会同县统计局,开展了2016年度节能工作完成情况的调查,撰写并上报十二五节能工作规划草案。

二、廉政建设方面

自己能自觉遵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能够按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范言行,能够按照《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组织、群众监督。工作中注重热情服务、优质服务、廉洁服务。对照县委“六个禁止”和“十不准”规定,自己不存在公车私驾、打牌带彩、公款钓鱼等行为和现象,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发生,能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保持了一名公职人员和共产党员应有的操守和品德。

三、存在的不足及努力方向

一是理论学习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处理综合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对项目单位督促检查的力度还须进一步加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奋发努力、恪尽职守,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同时严格要求自己,增强廉政意识,用思想和行动为党旗增辉。

**年**月**日

201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国民经济动员 第五篇

第1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人民解放军选出的代表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以及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会议。经五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由上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召集。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选举主席团,由主席团主持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有权罢免上述人员。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它们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根据国家计划,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文化事业和公共事业的建设计划;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工作的实施计划;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选举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听取和审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工作报告;撤销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每两个月至少举行一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政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是: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解释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央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监督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进入紧急状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较大的市(包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jú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任免,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第2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政体。它最直接反映中国的性质,体现中国各族人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高权力机关。1953年,中国在基层政权普选的基础上,自下而上逐级召开了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这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中国已经确立。

实际生活中,许多人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关系搞不清楚,认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就等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际上这种论述是不全面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大会为基础的整个政权体系、政权组织制度,不仅包括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即国家权力机关的各项规定,还包括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关系的规定,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以及中央国家机关与地方国家机关关系的规定等。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仅理解为人大的各项制度,也不能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国家机构的具体组织制度以及其他方面的制度等同起来。只有全面了解这些,才能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有正确的认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一类具体国家机关,只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和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第3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的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县、乡两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中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占18周岁以上公民人数的99、97%以上,在近十多年举行的4次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中,选民参选率都在90%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则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解放军的军人代表大会选出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按选区或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必须多于应选代表名额。选举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代表名额的分配主要是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比例来确定的。人口特少的省、自治区不少于15个名额。同时使各民族、各阶层、各政党、各方面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中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有权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实施;制定国家基本法律;选举并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包括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和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中央军委主席和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决定国家其他重大事项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每年第一季度举行会议,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行的是一院制,由它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力()。但是,由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数较多,不便于经常举行会议,行使职权,所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了它的常务委员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上述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代表中选出,并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相同。宪法规定,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共同行使国家立法权,除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以外,其他法律都可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以及行使宪法赋予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现设有9个专门委员会,它们是: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委会领导下,负责研究、审议拟订有关议案,开展立法、监督等经常性的工作。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它的常务委员会的立法程序

(一)法律案的提出。按照中国法律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委员长会议、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不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应当向常委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二)法律案的审议。对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首先由全体会议听取提案者关于法律案的说明,然后由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审议,并由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主席团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并将修改后的法律案提请大会表决。对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实行至少两审的制度,即在第一次常委会会议上听取提案者关于法律案的说明,进行初步审议后,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由法律委员会向下一次或者以后的常委会会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再次经常委会分组会议、联组会议审议后,才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

(三)法律案的表决。在代表大会会议和常委会会议上,表决法律案,都采取了按电子表决器的方式,须由全体代表或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四)法律的公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

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

办公厅是常委会的综合性办事机构,下设秘书局、联络局、外事局、新闻局、信访局、人事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民大会堂管理局等。办公厅下设研究室,还设有图书馆、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和全国人大干部培训中心。

法制工作委员会是承担常委会立法等方面工作的机构,下设办公室、刑法室、民法室、国家行政法室、经济法室、研究室。

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分别设有办公室、研究室、法案室等机构。

2016综合统计 述职报告
国民经济动员 第六篇

综合统计 述职报告

2016年,江西省统计局认真贯彻《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群众参与,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切实增强治安防范意识,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较好完成了我局全年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任务,既有效地保证了我局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又为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将我在今年如何抓好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组织领导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加快我省经济发展,维护和促进社会安定、稳定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今年年初,我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建农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专业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我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职,负责全局社会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安全工作。我局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了综治领导小组组织制度,将综治目标分解到各个处室,落实到具体岗位,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综治责任制度。

二、落实了综治责任

今年年初,我局同省综合治理办公室签订了责任状,明确了我局综合治理工作的目标和标准。与此同时,我局要求江西省信息科技学校和局机关各处室同局签订综治工作责任状,把综治工作作为局机关和各处室的重要指标。并将综治工作纳入全局年终目标考核内容之一,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

三、健全了综治制度

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建立健全了综治工作的各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制度》、《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综合治理工作要情报告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并坚持在各种局大会上讲综治和维护稳定的工作,随时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综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使综治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认识进一步加深,责任进一步明确,真正成为全局的一项中心工作。

四、强化了措施施行

为了抓好综治工作的落实工作,我局做到了“两个始终”:

一是始终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每个办公室的显要位置贴有提醒干部职工断电关好门窗的提示标语。明确规定不准在办公室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对要销毁的文件按保密局的要求规定统一销毁,全年做到了无泄密事件发生。我局的安全工作做到了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各种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始终落实各项内部管理措施。我局进一步强化了预防不稳定因素、加强安全防范、廉政建设、法制教育、行车安全、干部职工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一系列措施,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坚持了教育先行

为保证社会治安共和治理工作目标完成,我局综治工作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的方针,着力加大宣传力度,从学习、培训着手、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综治教育,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合理。

(一) 在全局认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

要求各单位管好自己的人,把好自己的门。在工作中,要爱岗敬业,按照《统计法》的要求坚守职业道德,保守工作秘密。干部职工在家庭中教育管好子女,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利益,积极引导全局干部群众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和管理,努力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特别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和第十三届党代会期间,严格要求全局干部职工顾全大局,维护稳定,不信谣、不传谣、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我坚持做到在党委会和全局大会上必须先谈安全和宗旨工作,在春节、“五一”等重大节日和活动前夕,我都督促相关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节日期间的综治工作,并要求各处室对本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查找不安全因素,促进综治工作。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安全责任感。

(二)加大普法宣传

根据全省“五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件和资料,全局干部受教育面达100%。在综治宣传月期间,邀请综治办主任为全局干部开展综治维稳专题讲座。要求全局人员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六、确保了综治经费

我局在统计工作经费偏紧的情况下,充分保障综治工作经费,在综治设备投入和工作经费开支上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先后投入资金配备了机房,物防设备,设置了综治办公室,添置了相应的办公设备,确保了综治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并落实了综治工作人员的工作补贴。

七、健全了防护体系

按照综治工作要求,我局加大技防、物防、人防建设力度,建立健全了三种防护体系,增强了立体防护能力,

一是完善技防体系。今年新购置了摄像头,安装在局机关大楼各进出口通道,并配备了与之相应的电脑监控中心。更新了局财务处,保密室的红外线防盗预警装置,确保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防护设备用得上,有效果,消除监控盲点,增强了治理防范能力。

二是完善了物防体系。“稳定压倒一切”是我局的综治思想,努力做到在防护工作上稳之又稳,慎之又慎,除了对重要岗位实施全天候监控,又加固了物防设备。为财务处、保密室等单位先后添购了保险箱,安装了防盗网。对重要部门实行预警、预防双保险。

三是完善了人防体系。严格执行“两办”规定的值班制度,建立了门卫值班制度,保安值勤制度和领导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均由领导带头值班,非工作期间有人巡逻,停车场有人照管,确保局办公大楼内与外、忙与闲有人监管。通过三种立体防护措施,打造了我局安全网络。

八、做好了维稳预防

坚决执行党中央关于处理和解决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始终把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和第十三届党代会等作为重点工作和重大政治任务,及时传达落实省委省政府、综治办维稳工作精神,坚决做好预防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警示教育。坚决做好精神病人查控预防工作,指派专人对我局精神病人进行查控。切实做好预防和稳定工作。通过完善综治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我局的工作持续井然有序,干部职工的生活稳定、和谐,为我省综治工作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综合统计 述职报告

2016年度,商丘市统计局综合科在市统计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省统计局综合处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市统计工作会议和全省综合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局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综合统计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综合统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统计分析研究,统计参与决策能力不断增强 (一)抓进度分析,提高对经济形势把握和判断的准确性。

为更好地满足市领导对统计分析资料的需求,我们加大了对经济形势分析研究的力度,多次召开由专业负责人参加的经济形势分析会,对分析报告进行反复讨论修改,按季形成经济运行综合分析报告,为市领导掌握全市经济形势提供了重要参考。评比年度内,综合专业撰写了季度经济形势综合分析报告5篇。其中,《2016年商丘经济形势分析及2016年发展展望》列为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参阅材料;《2016年上半年商丘市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列为市政府全会会议材料。

(二)抓专题分析,提高对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的针对性。

坚持“贴近热点、贴近实际、贴近政策”的原则,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撰写专题统计分析报告。评比年度内,综合专业完成了《商丘市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启示》、《2016年商丘与全省各市经济比较分析》、《国民经济较快发展 横向比较差距较大——2016年商丘与全省及周边城市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分析》、《商丘在黄淮四市中实现率先发展的可行性及对策》、《光辉的历程 显著的成就——十六大以来商丘经济社会发展回顾》和《十六大以来商丘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等6篇专题分析报告。其中,《商丘市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启示》被市政府《要闻专报》专期采用;《光辉的历程显著的成就——十六大以来商丘经济社会发展回顾》在商丘电视台新闻联播“喜迎十七大专栏”系列播发;《商丘市产业集群发展情况的调查与启示》、《商丘在黄淮四市中实现率先发展的可行性及对策》两文分别编入2016、2016年河南经济蓝皮书,公开出版发行。

二、用好统计信息资源,资料整理水平稳步提高 (一)提高进度资料的时效性。

加强了月度资料的整理编印工作,适时调整指标,增加了大中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等资料,季度增加了地区生产总值、农业生产、人民收入等栏目。2016年对月报进行改版和完善,改进了封面设计,将各市指标由上月改为了当月数据,反映普遍较好。编印的《商丘统计月报》因其装帧精美、编发及时、便于携带等特点,广受各级党政领导、有关单位的欢迎和好评,每月印刷200册,仍然紧俏,需求量持续增加。

(二)增加年度资料的实用性。

在编好进度资料的同时,注重对年度统计资料进行深加工,增加资料的实用性。编印的《商丘统计年鉴2016》,设计美观、大方,印刷质量较高,统计年鉴在内容上不断改进、完善、充实,实用性、可读性进一步增强。

(三)完成省局布置的资料整理上报任务。

一是按时报送县域经济统计数据。采取市、县同步搜集的办法,主要由市局负责统一搜集整理,经与各县(市、区)、各部门核对无误后再上报,力求数据完整、准确。

二是及时、准确上报常规、临时资料。按省统计局综合处的要求,按时完成《商丘统计月报》、《商丘统计年鉴》、统计公报等资料上报。

三、立足优质服务,不断扩大统计影响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为党政领导服务这个中心,优质、高效地提供了大量的统计信息和统计服务,服务工作得到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一)为党政领导及有关会议整理提供临时性统计资料。

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向市党政领导及有关部门整理加工提供大型分析资料38篇。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及部门搜集、整理专题资料的数量明显增多。如整理、撰写了省政府研究室领导到商调研县域经济所需的《2016年商丘县域经济发展取得成效及存在问题分析》、《2016-2016年商丘县域经济指标》和《2016-2016年商丘县市综合实力排位情况》等分析及数据资料;市委书记刘满仓到县区调研所需的各县区2016年1-4月份经济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分析;全市“强抓机遇,狠抓落实,努力实现商丘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动员大会”需要的《1-4月份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2016年商丘市乡镇综合实力评比结果及评价说明》、《2016-2016年黄淮四市县域经济综合实力排序及2016年主要指标排序》三份分析资料,各印600份发与会代表;市委书记刘满仓赴京出席十七大所需的《十六大以来商丘经济和社会发展系列分析报告》、《前三季度商丘经济形势与全年预测》和《十六大以来商丘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等等。

(二)进一步提高“三会”服务水平。

一是在市第三次党代会召开前夕,抽调人员参与《党代会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了报告及相关材料所需的统计数据;

二是精心编印专题材料《2016年商丘市经济发展统计与分析》2016册,作为2016年全市人大、政协“两会”代表的参阅资料,受到代表和委员的欢迎和好评。在全国、全省“两会”召开前,还为商丘参加全国、全省“两会”代表委员提供反映全市经济发展概况的专题资料。

(三)为目标督查考核做好服务。

一是按季为市委、市政府目标办搜集、整理全市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完成情况;

二是全程参与市政府目标考核小组对市级部门、省直管单位、县(市、区)政府的目标考核工作,并负责对各项职能目标完成情况及基础资料进行检查核实。

(四)积极做好为社会公众服务。

近几年来,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需求日益扩大,对统计工作的关注程度也越来越高。我们都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无论是来人咨询还是电话询问都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给予答复,尽量满足他们的需求,受到了社会的好评。

四、加强统计信息新闻宣传和报送,不断提高统计权威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重点,提高宣传频率,增加宣传内容,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进行统计新闻宣传。每年的二、三、四季度组织编写新闻稿向商丘日报、商丘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和社会发布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和信息。全年综合专业编发的经济新闻稿件在商丘日报、京九晚报刊发10余篇条,在商丘新闻联播播发50余篇条。多篇新闻稿在商丘日报刊发后,大河商丘网、人民网河南视窗、新华网河南频道进行了转载报道。

我们还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有关热点、难点问题的报道工作,为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7月30日上午,商丘电视台记者就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及经济结构变化情况专程到统计局进行采访,并现场录制节目,综合科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该采访内容在商丘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播出。

(二)客观及时发布统计公报。4月2日,我们在《商丘日报》上发布了《2016年商丘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从十三个方面,用丰富翔实的统计数据展示了2016年商丘市在经济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发展状况和取得的成就。

(三)积极做好统计信息的报送工作。积极开展网络信息和“两办”信息报送工作,统计的信息服务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综合专业报送的《1-2月份我市主要经济指标在全省排位》得到了市委书记刘满仓、市长王保存的批示;《1-5月份商丘主要经济指标在黄淮四市位次》、《1-5月份商丘主要经济指标在周边城市位次》等多篇信息被专期采用。市统计局被省统计局评为网络信息发布工作先进单位,分获市委、市政府信息工作先进单位,综合科信息工作同志获得先进工作者称号。

五、理清工作思路,积极推进综合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

市统计局基础规范化建设观摩座谈会召开之后,综合科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迅速行动,抓好工作落实。

一是先后两次召开科务会,专题研究布置综合统计业务规范化工作,将任务进行分解,并落实到人。

二是到财贸科现场观摩学习,听取统计资料档案化管理的经验介绍,吸收和借鉴他们成功的做法。

三是改版优化综合科网站,对网页栏目进行了较大调整和优化,进一步优化了信息栏目的设置,增设了统计规范化栏目。加载了近三年来的统计分析、统计月报、历史数据台帐资料,充实了进度分析、进度数据、工作动态栏目内容。

四是加紧整理综合分析、年鉴整理、信息管理规范化工作记录,将有关统计资料进行整理编号归档。

六、增强大局意识,组织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

综合统计部门是统计局的“窗口”,发挥着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的重要作用。一年来,为圆满完成全局业务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全力做好了各项组织协调工作。

一是综合科牵头,组织市统计局有关专业科、队将2016年度国民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十六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回顾报告以系列形式进行了编发,专供市四大家领导参阅。

二是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进度统计资料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市局各专业、市三支调查队进度统计资料报送。

三是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网络信息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统计信息的上报和发布工作,提高统计信息质量,逐步实现统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是较好地组织了全局季度分析例会和2016年、2016年一季度全市经济形势分析会。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在创新和发展中提升水平,以更高的标准统筹好分析研究、资料整理、统计新闻等各方面的工作,科学管理和有效开发利用好统计资料,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增创统计服务工作的特色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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