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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2016-08-15 09:37:05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共6篇)乡镇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2015年度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2015年3 月乡镇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部署,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法治乡,特制定本目标责任书。一、责任目标1 按要求建...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乡镇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乡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5年度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2015年3 月

乡镇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推进依法治理工作

的总体部署,深入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加快建设法治乡,特制

定本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按要求建立推进依法治理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定期

召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会和推进会,全面落实依法治理人员,

由支部书记牵头。(10分)

2.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全面聘请法律顾问,重大决策法律

意见征求率达到100%。(合同)(10分)

3.建立、完善并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

习培训制度。(会前学法一年不得少于12次,会议记录、图片)(10分)

4.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到本年底每10个院户至

少培养1名“法律明白人”,年度开展“法律明白人”集中培

训不少于4次。(资料、图片)(10分)

5.完善村(居)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

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律向社会公开。(资料、图

片)(10分)

6.加强基层自治组织、自治队伍建设,改善基层自治条件,

提升基层自治能力。依法规范制定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加强

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制定完善工作,实现“一村一约、一居一

约”。(资料、图片)(10分)

7.深入推进“一优十佳”创建活动,认真开展年度“十大【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道德模范”“十大孝星”“五好家庭”等创评活动。(资料、

图片)(10分)

8.村(社区)有一个法制宣传栏、一个法律图书角。(10【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分)

9.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纠纷排查、登记、调处规范,纠纷受理率100%,调解成

功率不低于95%。(10分)

10.按时按质完成《依法治理2015年工作要点》规定和依

法治理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10分)

二、奖惩规定

13.本责任书所规定的责任目标,列入责任单位2015年年

度综合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14.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考核不合格的,在全镇范围内通报

批评、限期整改,并扣除工作经费。

15.责任目标完成,经考核评定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

扬。

三、组织实施

16.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责任书和年度工作

要点制定考评办法,会同年度目标考核落实考核。

17.各责任单位对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应做到半年、年终分

别进行自查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

公室。

18.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经责任单位签订后自留一份,镇

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

负责人(签字): 责任人(签字):

责任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

篇二: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依法治区考核细则

2014年度乡镇、街道保证目标考评细则【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篇三: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2016年乡镇依法治镇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心。党的十八大明确要求,“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为新时期法制宣传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2016年我镇依法治镇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快“法治镇”建设进程,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抓好以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使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有新的提高。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围绕十八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以新的要求,新的思维,新的方式,新的精神状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3、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围绕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现“工业重镇、美好”目标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4、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强化“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监督、督促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加大考核力度。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5、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镇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大力开展适合青少年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镇中心校、综治办、司法所要开展以“法治、责任、感恩”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法制宣讲活动。各学校要深入开展学科渗透法制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6、加强重点对象的分类指导。注重总结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及时交流经验,推广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制度建设,推进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

二、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1、认真组织策划。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在全镇组织开展“深化‘法律七进’,推进依法治镇”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镇普法办对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方案,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丰富内容,创新途径,努力提升主题活动效果。

2、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各村、各单位部门要结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七进”(进法律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寺庙、进单位),开展依法治镇主题活动。通过“法律七进”活动,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3、坚持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镇党政办要充分调动各部门和行业的积极性,主动联系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帮挂部门,共同开展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法律七进”活动。根据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和单位等不同特点,分类制定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律七进”工作稳步实施。

三、进一步加大“法治”创建活动力度,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使法治乡镇的创建工作有新的提高

1、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大“法治”的创建力度,明确法治目标,丰富创建内容;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基层法治创建,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2、深化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镇各项事业法制化管理水平。

3、深化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四、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1、各村、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镇依法治镇领导组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做好迎接市、县“六五”普法中期督查的准备。

2、扎实开展自查。各村、各单位部门从5月前按照镇统一安排对“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同时做好迎检工作。

3、各村、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中期督查工作总结。镇综治办、普法办要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栏和横幅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2、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制橱窗、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建设,充分发挥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农家书屋的作用,加大公共场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3、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推进活动,促进法制文艺进一步发展繁荣;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六、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

1、切实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部门要及时调整充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六五”普法依法治镇规划实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兼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加强普法依法治镇工作自身宣传和对外法制宣传。畅通普法依法治镇工作情况交流反馈渠道,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开展对外法制宣传。

4、实现普法依法治镇工作常态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定期收集各村、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数据,加强对普法依法治镇工作的常态化和信息化管理。

篇四: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2016依法治乡十大行动实施方案

现将《乡依法治乡“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特此通知市区乡人民政府2016年3月27日区乡推进依法治乡“十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是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依法治市攻坚年,也是推进我区依法治区的关键之年,为认真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市委三届九次全会、区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根据法组[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公共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基本形成尚法守制、公平正义、诚信文明、安定有序的依法治乡新格局,为建设和谐、富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法制教育。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人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让各级领导干部主动学习法律、敬畏法律、尊重法律、崇尚法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自觉性显著提高。并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法治”、“法治单位”、“诚信法治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校等创建活动,调动城乡基层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积极性,增强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

(二)全民学法用法。各村(居)要深入开展好辖区普法教育活动,确立普法教育在推进依法治乡中的重要地位,全面实施普法规划和我乡2016年普法工作计划,教育引导我乡居民相信法律、维护法治,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形成良好法治环境。

(三)依法行政执政。建立完善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机制,将决策行为置于法治框架内。按要求健全完善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和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四)信访治理行动。结合贯彻中央《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我乡信访工作,正确引导信访人员依法解决信访诉求,畅通维权渠道,重视发挥依法解决和依法处置在处理信访问题中的作用,把化解信访安静的过程及效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以依法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立足点,集中力量、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齐抓共管,促进我乡信访形势良性发展。

篇五: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篇六:乡镇,2016年依法治区目标考核内容
2016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报告

2016年是我镇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的第三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镇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六五”普法各项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镇人大主席团的依法监督下,我镇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围绕全镇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中心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高了全镇公民的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的普法和依法治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基本完成了2016年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

二、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与各村签定普法依法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单位制度,建立健全了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咨询制度,建立并认真落实党委学法制度,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研究制定了“六五”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的安排,适时组织开展各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年来,召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4次,专题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普法工作经费的落实。并按照年人均0.5元的标准划拔普法工作经费,从经费上确保了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全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中小学教师共征订“六五”普法学习读本《干部法律知识读本》、《农村实用法律知识问答》共120余份,真正做到了“学有教材,考有内容,学用结合”。

3、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进行广泛的法制宣传。一年来,共召开普法宣传会议12次,悬挂横幅15条,刷写标语中1186副,办板报15板,举办法律知识专题讲座4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3560份, 接受法制宣传教育的人数达3540人次。以林业站、计生办等职能站所开展日常工作为依托,进行业务法的宣传教育。在开展调解会、治保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工作中大力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的开展,各种民间纠纷的调解,组织青年团员开展活动,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抓好了在校学生,青少年的学法、用法教育工作。一年来,法制教育工作做到了“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建立健全了法制副校长制度,适时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定期到学校上课,以案说法、送法进校,增强了广大青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4、以镇机关依法行政、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和妥善处置各种社会矛盾为载体,顺利推进依法治理工作。镇机关依法行政方面,以对镇机关干部普法及机关作风建设为载体,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能力,通过机关作风建设、量化考核、行政效能建设、增先创优等各项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干部职工的行为,镇党委、政府领导真正起好了依法办事的带头作用,努力推进了镇机关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方面,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为载体,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建立健全了村两委各项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群众以合法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社会矛盾的处置方面,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的摸排调处工作机制,预警机制,针对存在的各种社会矛盾,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职能作用,努力进行化解,有效的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

5、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水平,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镇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我镇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完善制度建设、抓好队伍素质、转变政府职能、加强监督制约等方面,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政府部门的各项行为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建立健全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制定和公布制度,对我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进行了清理,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实行政务公开,不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严明政务纪律,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确保政府高效运转,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切实增强依法决策意识和依法执政能力,促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一切行为;增强运用理论,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统筹社会事业。妥善处理各方面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利益,坚持维护最大多数人的利益;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要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基层,把广大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做到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努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6、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加快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广大村民的民主法制观念,是依法治镇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我镇进一步加强对全体村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其依法行使权利,参政议政的能力,抓好建章立制,开展创建活动,完善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巡回宣传、建立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在全镇广泛深入宣传《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婚姻法》、《林业法》等有关法律,进一步提高了其民主法制观念,促进了基层民主自治建设的全面开展。按照“四民主、两公开”的具体要求,以村务公开为切入点,在规范、完善上下功夫。坚持做到统一思想认识、统一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内容的村务公开“四统一”,并由专人负责,定期组织检查。同时,建立完善村级自治组织的财务管理、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评议等村级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制度,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研究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努力,现全镇6个村委会已基本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要求。

7、加强综合治理,完善法律服务,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加强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对推进依法治镇工作具有重要作用。为此,我镇围绕稳定大局,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和各项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手段,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规范法律服务管理,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的人口集聚区,流动人口集聚地等地段进行公开巡逻,严格加强对爆炸物品的管理,落实安全防范的各项措施,堵塞漏洞,确保安全。努力查禁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空气。不断加强对“治安联防队、治保会、调解会”群防群治组织的领导,规范其工作程序,充分发挥作用,努力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对全体干部进行经常性和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发挥思想政治优势,把干部群众思想统一到讲稳定、讲大局、讲奉献上来。坚持每月对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摸排调处制度,建立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信访接待工作机制,规范了镇村组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程序。充分依靠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派出所的力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组织实施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严防群死群伤为中心,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遏制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严厉打击了各类犯罪,全力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村各单位齐抓共管、共同做好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日常性工作开展不够;

二是一些老疑难的社会矛盾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影响,一时间很难得到化解,对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影响;

三是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题活动开展不够,针对性不强;

四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有待改进;普法形式较单一。

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和工作措施的落实,全镇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广大公务员、干部职工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社会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群众依法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得到提高,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意识得到增强。各相关职能部门责任明确,工作到位,经费物资保障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普法依法治理的各项日常性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努力推进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为维护全镇社会的长治久安,顺利推进小康社会的进程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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