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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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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共6篇)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质监发〔2012〕679号 2012年12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篇一: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文件 交质监发〔2012〕679号 2012年12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0年3月部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以来,各地不断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方法,总结安全监管工作经验,陆续组织创建“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工作,成效明显。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建立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部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是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部在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遵照执行。各省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在《标准》的基础上细化考核内容。

(二)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其它公路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交通运输部负责对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标准》,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二)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应按照《标准》规定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见,并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工程项目开工建设。

(三)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标准》,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

(四)工程项目交工验收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标准》,组织开展工程项目“平

安工地”考核评价,提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考核评价意见,将从业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五)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收集整理。每年12月1日前,应将高速公路及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报交通运输部,部将适时抽查,对达到示范等级的工程项目予以公布。

三、创建“平安工地”的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安全生产费用,对“平安工地”创建达标负总责。建设单位应建立完善考核评价和奖惩制度,加强过程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创建工作和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应予以处罚。按照《标准》规定内容,每半年对所有施工和监理合同段组织一次“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建立考核评价台账,发现问题应限期整改。建设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平安工地”档案管理制度,对施工和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记录及结果应存档,并将评价结果向负责监管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二)施工单位应以创建“平安工地”为安全管理目标,强化科学管理,对本合同段创建“平安工地”及考核评价结果负主体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预控。按照《标准》,经常性地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和安全隐患排查,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情况、安全管理及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消除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监理和建设单位报备。

(三)监理单位应将创建“平安工地”作为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巡查和督促整改,强化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审批,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平安工地”建设要求落到实处。按照《标准》规定内容,每季度对监理范围内各施工合同段独立开展考核评价,复核施工单位自查考核评价结果。同时,对本监理合同段进行自查考核评价。监理单位的考核评价结果应存档,并向建设单位报备。

四、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及要求

(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奖惩措施,建立考核评价结果与招投标管理联动机制。

(二)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基础上,部将选择确定部级“平安工地”提名示范项目。

(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约谈考核评价不达标建设单位的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四)考核评价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考核评价。复查仍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应全部停工整改,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复查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挂牌督办、约谈施工企业总部负责人,或责成建设单位对复查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更换项目经理,并将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五)考核评价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完成后要重新组织考核评价。复查仍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挂牌督办,责成建设单位对复查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更换监理负责人,并将相关单位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六)工程项目实施期间,考核期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不能评为示范等级;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

(七)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及《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工程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对考核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部。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

交通运输部

2012年12月5日

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二司,有关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站),中国公路建设行业协会、中国水运建设行业协会,中国交通建设监理协会。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2年12月7日印发

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 行)

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2.2 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 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2.3.1 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2 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3 施工单位得分=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0.5

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100

2.3.4 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

Σ监理单位得分 ∑(施工单位得分×合同价)

建设单位得分×0.2+————————×0.2 + ———————————×0.6

监理单位个数 ∑施工单位合同价

篇二: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验收标准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验收标准

第一章 总则

1.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交通运

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省交通运输

厅 2010 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 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 升。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1.3 “平安工地”建设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加强“双基”

建设,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 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促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 整体提升。【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1.4 与相关规范关系 本标准为行业内部标准,在具体实践中如与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不符时,以相关 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为准。

第二章 “平安工地”建设内容

2.1 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

2.1.1 建立健全如下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4 《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制度》;

5 《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使用及管理制度》;

6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及审查制度》;

8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9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0 《特种设备检验登记制度》;

11 《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安全管理制度》;

12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及报告制度》。 以上制度是安全生产的一些主要管理制度,各从业单位还需根据工程实际进一步补充和 完善。

2.1.2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 全工程师,各施工队、班组设专(兼)职安全员,形成自上而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

2.1.3 结合项目的工程特点,建立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从思想上、组织上、制度

上、技术上、经济上进行全面管理,确保达到创建“平安工地”的标准和要求(见表 2-1)。

2.1.4 明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岗位职责:

1 建设单位必须明确项目办主任、副主任、安全科长及其他科室和人员的安全职责;

2 监理单位必须明确驻地高监、副高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3 施工单位必须明确项目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

专职安全员、特殊作业人员、作业班组长等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2.1.5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必须逐级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签订完善的安全生产合同或目标责任书。

1 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相互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2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自内部管理人员必须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 任书》;

3 施工单位与劳务队相互之间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劳务队与劳务人员等逐级签

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4 《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要与所建工程项目紧密结合,、内容要有针 对性,操作性,签约率必须达到 100%。

表 2-1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框图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思想保证

组织保证

检查保证

普 及 教 育

专 业 教 育

特 殊 工 种 教 育

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

项目部每月一次检查

技术保证

经济保证

项 目 部 不 定 期 检 查

制 定 科 学 合 理 施 工 方 案

按规 程 施 工 。

合 理 布 置 施 工 现 场

投 入 安 全 专 项 经 费

逐 级 签 订 安 全 责 任 书

其它 经 济 奖 惩

安全部门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劳务队

专职安全员

目 部 定 期 检 查

劳务队每周一次检查

班组长 兼职安全员

班组每天一次检查

强化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活动

对安全隐患逐一落实解决

增强预防能力

经济兑现

保证安全目标实现

2.2.1 施工中如果存在如下危险性较大工程时,需编制相应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1 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2 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3 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4 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5 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隧道等;

6 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7 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8 爆破工程;

9 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 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2.2.2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2.2.3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应附安全验算结果,并经施工单位技 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落实。 如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中没有设计计算,必须由施工方委托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或经设计 单位复核审查认可,加盖正式设计出图章后方可执行。

2.2.4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1 编制依据,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2 影响质量、安全的危险源分析及相关措施;

3 临时构筑物设计计算书和设计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4 施工准备和部署,质量检测和相关观测预警措施,现场平面布置图;

5 应急预案;

篇三: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2015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第1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交通运输建设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从今年开始在明水(甘新界)至哈密段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第四同段内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各施工队、创建示范施工队、重点施工点、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本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各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本标段重特大事故为零、遏制较大事故、实现“零”伤亡工地的目标,推进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未达标推广年。.

本项目积极参加活动。活动由项目部牵头,以各施工队为单位开展,预制厂、桥梁和料场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各施工队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班组、作业队。“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各项目办要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人造册登记,并对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应至少包括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各作业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特种人员等)、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工程部、机材部、试验室、施工班组、仓库、预制厂、分包(协作)单位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特种设备验收登记制度、隧道等危险施工场所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安全生产考核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项目办要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工地不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针对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滑坡和高边坡处理;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必要时,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项目办要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进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劳动用工动态管理台帐,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尤其对长期工种施工人员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持有“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否则不得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应当记入个人业绩档案。从事垂直运输机械、起重设备安装、登高架设等特种作业施工的人员,应当持有特种设备操作上岗证书,否则不得上岗。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向一线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和操作规范交底,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各项目办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确定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范围,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并及时复查。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对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及时制止或者纠正。特别是对现浇桥梁、高墩大跨桥梁等高空作业安全设施,高边坡及滑坡治理安全生产预案,储油罐安全管理、施工用电、生活用电等方面,要重点进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监理单位应采取旁站、巡视等多种检查形式,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及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理,对于发现的问题,监理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予以整改,对于问题严重者,监理单位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措施的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并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应特别注意各类高空作业,大型桥梁、跨线桥的桩基、墩柱施工作业,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以及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临时便道硬化安全设置是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场和预制场的布置、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程,各种防坠落设施、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项目部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确定某几个施工队为示范工地,各部门要积极申请,经项目部确定后,进行评审,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

各施工队在20XX年6月将总结报告上报项目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各施工单位在总结“平安工地”建设示范经验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印发本地区“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各从施工队必须严格按照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项目部负责对各部门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整改。确保本标段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活动结束后,项目部及各施工单位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施工队和部门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本标段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部门进行表彰。

四、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项目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杨海峰

副组长: 侯高峰 黄 冲

成 员: 陈满意 朱永辉 李成平 蒋松磊 王长军

各部门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各部门负责人,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管理,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本项目的各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安排,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施工队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各部门、预制厂、料场等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施工队及部门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部门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工作与日常安全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横幅、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部门扎实有效开展,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舆论氛围。对确定为本标段示范施工队的参建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部门,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在工程结束前,上报本部门“平安工地”的总结报告。

第2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当前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结合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工程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和规章制度,认真解决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省交通运输建设平安顺利推进。

二、工作目标

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为载体,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施工安全风险有效控制,减少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三、活动内容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严格按照《关于严格落实公路工程质量责任制若干意见》(交公路发[20XX]116)要求对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实行责任登记;各参建单位应按实际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施工单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各项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特种作业设备验收登记制度、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二)严格依法执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制度

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操作性强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本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监理工程师应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专职安全员按规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留有检查记录;施工单位应按批复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三)严格执行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施工单位应建立农民工动态管理台帐,对进场农民工和新上岗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各分项分部工程开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参建单位应制定施工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排查内容应按工程实际开展情况制定,建立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台帐;对排查出的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业主及监理单位应对隐患治理情况及时复查。

(五)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

施工总体布置应符合施工安全需要,临时便道设置、施工便桥的安全验算、临时用电线路的布设、拌和系统和预制场的布置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炸药仓库须经公安部门验收;严格执行“四项严禁”规定(严禁在泥石流区、滑坡体、洪水位下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严禁违规人工挖孔桩作业,钻孔确有困难的不良地质区,设计单位要进行专项安全设计并按设计变更规定,经批准后实施;严禁长大隧道无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措施施工、严禁立体交叉作业);各类高空作业、跨线桥施工作业区域、水上作业的临边防护、防坠落设施、上下通道、救生消防避雷设施等应按规程和有关规定设置,隧道的掘进、支护、衬砌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严格执行施工安全专项费用保障制度

建设单位应明确1%以上的安全生产经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足额支付;监理单位应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费应完全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

四、组织领导机构

省厅成立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指导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赵平同志任组长,罗可、蒋鹏飞、王跃明、郑京杰同志任副组长,谢志军、李建斌、谢立新、夏涛、周志中、孙威期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站,郑京杰、孙威期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厅直各行业管理局、市州交通局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本辖区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开展。请将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4月30日前报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724628;电子邮箱:XXX;联系人黄斌。

五、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2年。第一年为活动创建年,第二年为达标示范年。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凡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

六、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4.1—20XX.4.30)【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认真部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做到人人都能熟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内容和要求,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示范实施阶段(20XX.5.1—20XX.7.31)

1、各建设单位要对照工作目标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内容要求,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保证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贯彻、执行到位。

2、确定一批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

省公路局负责指导全省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各市州交通局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确定不少于1个示范工程和3个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省公路局组织干线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组织我省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确定不少于3个示范工程和10个示范工地,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应确定本项目示范标段。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组织高速公路“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省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开展我省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

3、各行业管理局确定的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应在20XX年6月底前报厅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抽查、观摩交流阶段(20XX.8.1—20XX.10.31)

省公路管理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地方海事局分别负责组织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情况于20XX年8月15日前报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上报情况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抽查,并将确定的省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报交通运输部。同时将组织全省或区域性的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活动。

(四)达标推广阶段(20XX.11.1—20XX.12.31)

根据我省公路水运建设“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示范实施情况制定“平安工地”标准,并在全省各个项目中推广。

20XX年10月底前各行业管理局应将各自管辖范围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阶段工作总结报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11月至12月厅领导小组将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活动结束后,将召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表彰大会,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先进典型。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及参建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一项政治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创建“平安工地”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部署、落实、检查和推进。

(二)强化措施,积极落实

各相关单位要根据本地区、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围绕创建目标和措施,建立健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逐步推进创建工作,确保落到实处。同时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抓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建设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结合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做好创建“平安工地”活动的动员和宣传,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加强考核,确保质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内容进行督促、检查、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质量。要把定期检查与临时抽查、明查与暗访有机结合起来,坚持边检查边指导,落实整改措施,扎扎实实提高创建水平。

第3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交质监发[20XX]132号)、《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交函[20XX]311号)、四川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关于强化落实省在建项目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川交质监函[20XX]179号)等精神,切实加强交通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落实交通建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交通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省、市下达的三年集中建设攻坚活动的工作目标,我局决定从今年起开始在全县交通建设项目开展为期三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安全发展,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治安的方略,坚持科技兴安的道路,坚持管理强安的举措,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主线,理顺并落实多元投资模式下我县交通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体系,通过宣传、评估、整治、提升等手段,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促进我县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安全保障有效化,构建和谐交通、安全交通。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宣传、落实监管、治理隐患、压降事故。

三、活动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层,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突破阻碍工地现场安全监管的瓶颈,解决安全工作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分阶段评比“平安工地”项目,实施流动管理,最终达到项目安全管理层次化,安全投入标准化,施工现场规范化。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管理,落实责任,巩固成果。

(二)具体目标

1、各重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2、特种作业工种人员持证率100%。

3、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努力减少一般安全事故,力争零死亡。

四、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三年。

全县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五、组织机构

新津县交通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由晏文万同志任组长,范长兴、岳树东任副组长,曾在昌、毛德刚、杨大年、杨妙、万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建设科,办公室主任由曾在昌同志担任。

六、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活动形式

此次创建活动将采取宣传与教育相结合、系统活动与各单位活动相结合、阶段性与整体性活动相结合、检查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针对安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结合各项目隐患排查开展,并重点从安全监管职责划分、安全宣传、风险评估、隐患排查、隐患结果分类、治理情况通报、制度落实、安全考核等几大方面入手,以活动促安全,着力提高各项目职工的安全意识、增强责任感,提升整体的安全素质。

1、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发展理念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必须安全,安全就是发展,安全就是成绩,安全就是投资环境的理念。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交通建设的总体布局,努力打造安全交通。

2、进一步健全安全管理责任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围绕“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体系这一中心,落实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和企业的安全责任链,明确各级政府、安监系统、交通系统各个单位对县管重点项目和BOT项目安全监管职责,形成权责明确的工作责任体系,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通过落实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建立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重点抓好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规范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加强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管理,监督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

4、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

建立完善档案制、第一时间报告制、通报制、安全风险评估等制度,严格按照排查登记、公示公告、防范治理、验收销号四个步骤逐项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组织开展交通行业危险源普查活动,确定重大危险源并建立管理台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制订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落实相关制度与规定。

建立完善隐患排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重大隐患分级管理制度、重大隐患专家会查制度、隐患整改督查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和群众举报监督制度。形成企业、部门、社会全方位排查治理、监督整改隐患的浓厚氛围,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突出交通工程建设施工安全。重点加强墩高在10m以上且单孔跨径40m以上的桥梁、高边坡坡、跨越高速公路的交叉工程等工程施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开展弃渣场、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整理。

5、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推进交通应急保障体系建设,清理完善各项工程应急预案,规范预案管理,加强应急物资器材的储备。

加强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按类别分层次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培训工作。开展工程施工应急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突发事件联合调度机制,提高联合交警、消防、医院等部门应对突发事件的块数反应和协调处理能力。

七、活动部署

(一)第一阶段创建示范年(20XX年3月—20XX年12月)

建章立制、宣传学习

1、各项目应建立或完善项目内“一岗双责”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参建个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2、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内部网等媒介的大众化、快速化、形象化、具体化等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并将其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以此教育引导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3、认真学习隐患排查各阶段工作内容、责任主体,落实各项目各施工合同段主要有哪些安全隐患,各自隐患分级情况,项目参建各方对应责任人及处理方案。

(二)第二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齐抓共管、全面达标

1、各交通建设项目按照已建立的“平安工地”活动方案和各项安全制度组织实施 。

2、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落实责任人及处理措施,并分阶段上报活动工作小组,对已整治完成的工作点予以验收销号处理,并建立隐患排查处理台帐。

3、所有交通基础实施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达标标准开展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

新津县交通局创建“平安工地”活动领导小组将在达标建设项目中评选优秀达标单位,对不达标项目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4、(20XX年—20XX)年活动期间,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联系沟通,确保联系渠道畅通。

八、活动要求

创建活动是最近三年全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轴和工作重点,将贯穿于系统各单位全面安全工作的始终,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实现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周密部署,务求实效。各项目要根据本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项目全年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主题、目标、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此次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上有创新、有特殊,在成果上有突破、见成效。

(三)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各单位要坚持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已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安全管理网络的目标,确保“安全年”系列活动在本单位全面开展。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要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地”,为实现建设“平安新津”、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第4篇:平安工地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认真落实20XX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实施市委“一二三四五六”的奋斗目标、工作思路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提高我市公路工程建设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公路工程安全生产“双基”(基层和基础)工作,努力提高行业安全监管水平和应急保障能力,促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决定从今年开始在行业内全面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关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大力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

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建设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坚持有效,施工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责任事故、遏制意外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努力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推进我市公路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二、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活动从20XX年开始,20XX年结束,为期两年。

凡列入国家和我市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设计、监理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三、实施内容和步骤

(一)内容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应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重点围绕以下6个方面开展。

1.安全制度建立和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制定、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4.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施工作业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6.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情况。

(二)实施步骤

二〇XX年为创建示范年

1、二〇XX年四月至六月 创建示范阶段

各建设单位应按照活动要求,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制定、印发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各自的“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并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

各建设单位在广泛推动建设活动开展的同时,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树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一般应选择具有一定规模,施工难度和技术风险较高的工程和施工合同段,每个高速项目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各区县局(处)和直属处的普通公路和乡村路项目各不少于两个施工合同段(普通公路由公路处协调实施,乡村公路由乡路办协调实施)。

各建设单位应在20XX年5月底前将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名单和“平安工地”达标标准报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我局将对申报的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进行检查、考核。

2、二〇XX年七月至十二月 实施提高阶段

结合检查情况和各建设单位推荐情况,确定一批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进行重点指导,及时总结经验,组织观摩交流。同时我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各单位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

二〇XX年为达标推广年

1、所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及从业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我市公路建设行业“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施工活动。建设单位负责对本项目逐标段开展“平安工地”达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应立即停工整改。我局根据达标标准组织监督抽查,确保我市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和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3、活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应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巩固活动成果,对达标工程和达标工地进行表彰,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制度化,不断规范我市公路建设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同时我局将对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和相关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四、组织机构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成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指导活动开展。

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成 员:

各建设单位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组织推动活动的开展。

五、工作要求和保证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确保“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建设“平安工地”是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建设的重要载体,是消除事故隐患、构筑事故防控体系直接有效的抓手,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的落脚点。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开展好各阶段工作。对活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指导,及时加以解决,推动建设活动扎实有序进行。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活动目标成果,抓好示范工地,严格达标验收,切实保证安全生产专项费用足额到位。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主动地开展创建活动。设计、监理、监测等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切实做好“三个结合”,确保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步实施,整体推进。

各地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起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将参建单位安全行为纳入制度化、标准化管理轨道;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年”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紧密结合起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把“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实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促进建设活动顺利开展。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公路工程建设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宣传动员和信息沟通。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推动“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充分发动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并监督,形成有利的全员参与的局面。

(四)建立“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不断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引向深入。

对确定为市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的参建单位,我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政策;对在建设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要坚决依法处罚,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各建设单位应不断探索和完善“施工现场”与“建设市场”联动的长效机制,以“平安工地”建设为契机,创建更多更好的“平安工程”,为实现创建“平安行业”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2、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期间,有关企业参加建设活动情况将纳入诚信考核体系,奖优罚劣,并与招投标和资质管理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

篇四: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2016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会议报告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交通运输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研究部署今年我市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组织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在,我代表局安委会讲三点意见。

一、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总结回顾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任务目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断强化安全规范管理,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态势。

(一)科技兴安稳步推进

市局制定《全市交通运输系统科技兴安工作责任分解意见》,细化分解8大类37项科技兴安项目任务,准确定位交通科技兴安技术标准、安全技防布局重心。汽运集团建成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安装3G 监控1947台,覆盖率达96.8%。完成3G监控系统功能升级,实现对分段超速、违停的自动报警功能。公交公司完成杨家湾和永兴公交场站视频监控和周界报警系统安装,做到安保技防装置覆盖所有公交场站。公路处建设桥梁结构健康监测系统、桥梁形变监测系统、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公路网运行监测系统和公路协同巡查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公路系统分析决策、安全管理和公众出行服务能力。航道处对海安船闸主体工程建设现场、连申线大跨度桥梁择点实施实时监控,强化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的安全监管。连申线航闸实行智能管理,实现船舶过闸智能排档和超载自动识别。运管处提前报废、更新危货车辆110辆,拆解老旧运输船舶51艘,有效提升运输本质安全度。安装1500余台北斗双模终端,建成全球眼视频监控系统,道路运输监控效能大幅提高。建成港口信息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我市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网上申报。地方海事局牵头组织开发的“水上交通一站式信息管理系统”已投入试运行,实现船舶实时监控、自动核查等功能。质监处推进施工现场视频监控及大型设备监控预警,引入安全生产第三方监测机构,客观辨识评估重点部位和高危作业的风险有害因素,使工程建设安全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通沙汽渡建成渡轮驾驶、轮机、甲板部互联通信系统,有效增强渡轮内联内控能力。

(二)行业监管规范有为

交通行业管理部门紧扣行业监管重点,不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较好地履行了交通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公路处通过养护公司、公路站、应急处置管理中心三级全方位立体式的巡查,保证危险路段能得到及时处治,确保管辖道路安全畅通。对所辖桥梁进行定期检查,聘请专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审,提出危险桥梁的处治意见,投入1100万元对336省道启东段江夏村桥、头兴港北桥、撑架桥等六座三类以下桥梁进行改造,及时消灭危桥,确保通行安全。航道处实行船闸运营标准化管理,全年开放闸优良闸次率达99%;定期组织上航巡查和清障扫床,加强通航设施的设置、检查、保养,全年共清除碍航物40.5吨,疏浚44896.7立方,扫床里程4036.48公里,维护航标31座。运管处着力推行道路客运公车公营改造,完成66条线路、153辆班车的公司化改造任务,省市县际营运客车公营比例分别达到46%、85%和95%以上。全面组织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辖区10家道路客运和55家危货运输企业完成企业标准化自评申报工作。地方海事局把引江调水、枯水期等特殊时段的防堵保畅作为水上安全监管的重点,全年共排除航道险情196次,保障10万余艘次船舶安全进出港。严格执行超大件和大型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程序,共保障657艘次超大件船舶、2576艘次超大型船舶在辖区水域安全航行,维护了海事“安全走廊”品牌形象。牵头实行沿江汽渡和风景区游览船舶安全监管派驻工作组制度,对渡运企业和景区游览船舶航行安全开展驻点督查指导,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维护了渡运及景区水域安全。质监处以“平安工地”创建来推动行业监管措施落实,所辖4个工程(全省8个)、18个工地(全省119个)获得省级“示范工程”和“示范工地”称号,实行危险性较大工程专家驻点指导制度,有效遏制工程施工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专项整治成效明显

把深化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提升安全监管能力的重要手段,着力开展“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年、城市公交运营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内河港口安全等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打击黑车黑线黑班“三黑”经营行为,查处各类违章1409起,依法注销367张不符合条件的从业资格证书。突出打击无证从事港口、码头、水上加油站点经营活动、运输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运输行为,检查船舶302342艘次,纠正违章船舶38355艘次,实施船旗国安全检查3968艘次,排除各类船舶缺陷26132项,累计保障8500万吨货物安全进出港。突出打击公路超限超载行为,查处公路超载车辆560辆,缷驳载货物5466吨,罚款163.7万元。突出打击非法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行为,5家施工企业被纳入信誉考核“黑名单”。深入开展交通在建工程“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检查单位77家,共下发安全督办单和通报31份,排查治理隐患243处。

(四)安全文化普及深入

在安全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先行,市局以“安全月”、“安康杯”活动为载体,举办安全文化作品展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报告评选、安全隐患“放大镜”行动和全员安全岗位职责汇编评选四项活动,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文化理念,展示交通安全管理成果,市局被省安委会表彰为全省安全月活动先进单位。公路、运管、海事和质监部门先后举办146期从业资格、执业资格培训班,对6500余名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进行安全法规、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窗口和工具,张贴安全标语和安全宣传画2000多幅,编印安全学习资料3万多份,刊出专报、墙报、板报256期,营造了浓厚的安全氛围。

(五)创新创优取得突破

各单位深入研究和把握安全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以创新理念、创新举措推进行业安全监管。公路处制定《南通市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并提请市政府发布,形成政府统一指挥、部门协同配合、运转高效有序的公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航道处组织全省航道系统船闸机电、船艇、运行管理的专家,对所辖船闸进行“把脉会诊”,共查出隐患和不足109起,有效提高了船闸运行安全的可控度。运管处牵头组织开展危货码头专项整治,与海事、航道部门形成抄告工作机制,对危货码头实行联动管理,工作成效初步显现。地方海事局制定《海事执法管理模式转变实施方案》,将以海巡艇巡航为主的传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模式向以电子巡航为主、海巡艇出航处置为辅的高效监管模式转变,实现监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监管效能、监管科技化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的“一优化、三提高”目标。质监处编制的《南通市公路水运工程“科技兴安”指标体系研究》获得2016年度江苏省优质工程咨询成果三等奖。制定出台我市《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五项制度,不断规范工程安全监管行为,推动工程安全生产实现“技防现代化、管理标准化、程序规范化、应急高效化、教育普及化、队伍专业化”。通洋高速、连申线海安船闸工程推行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得到交通运输部督查组和省厅的高度肯定,被公示为第三批部级“平安工地”示范项目。

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做好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工作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核心,以平安交通建设为引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建设为依托,以科技兴安为支撑,按照“安全责任严落实、安全隐患严治理、安全事故严追究、安全目标严考核、安全监管全覆盖、安全服务全方位”的工作要求,优质高效完成监督管理任务,努力提升交通运输本质安全度,为交通运输中心工作、交通事业发展大局提供可靠的安全环境。

2016年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工作总体目标是:

——“一控制”:有效控制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亡人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确保”: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继续居于全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前列。

——“三下降”:事故起数下降,伤亡人数下降,事故损失下降。

实现上述目标任务,要在“六个更加注重”上下功夫。

(一)更加注重责任落实,强化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习总书记强调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摆在首位,把杜绝交通运输群死群伤事故作为交通安全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责任线,要严防死守,着力强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始终保持平稳态势。

二要狠抓责任制的落实。要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要进一步明确全员安全责任要求,健全交通全员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将以岗定责细化为以人定责,要层层签订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保证书,将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要求落实到交通每一个员工,形成人人尽职、全员有责的良好格局。要完善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对因失职渎职和违法违章行为造成事故和安全隐患发生的,必须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将安全管理实绩纳入单位综合考核指标,把安全工作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安全实绩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三要强化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是安全工作的策划者和决策者,对安全工作要亲力亲为,要将安全工作纳入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总体规划,时时处处体现安全第一,方方面面做到安全优先。要将安全工作纳入党政会议专项议题,坚持每个季度开好一次安委会,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的重大事项,实实在在解决安全生产和监管中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

(二)更加注重科技兴安,强化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市局即将制定下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管理暨科技兴安工作责任分解意见》,各有关单位、部门要按照既定任务,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科技兴安是建设、使用和管理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和争取资金,加大投入,为科技兴安工程提供必要的经费保证。要加强安全技防使用管理的制度建设,在安全科技防范中做到制度管事、制度管人、制度管用。要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全技防管理和使用队伍,熟练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要领,使高新技术装备在安全生产中真正发挥作用,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机械化、信息化和自动化水平。

(三)更加注重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要将“打非治违”作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在道路运输市场、交通工程建设、内河水上交通等领域,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严管态势,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是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于安全生产的始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深入开展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要更多地采取专家检查、专业检查、随机检查、无缝隙检查、“B超”式检查等方法,对影响安全生产、安全通行、安全营运的事故隐患,实现隐患上报、核查、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隐患排查工作要以暗查为主,按照“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听汇报、不要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要求,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实效。

三是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入开展以交通重点工程、道路客运和危化品运输、城市公交、内河危货作业码头、内河浮吊船、船舶标识标志、船舶超载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各牵头部门要围绕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可能出现的突出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步骤、措施和要求,并严密组织实施。要定期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例会,认真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更加注重执法监督,强化行业监管能力建设

各级交通行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行业安全责任,坚持依法监管、规范监管。

(五)更加注重量质并举,强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根据省厅工作部署,今年重点推进城市客运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六)更加注重治本之举,强化安全基层基础工作

交通运输安全重在固本强基,各单位要以平安创建、制度建设、文化建设、应急管理建设为着力点,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把握度。

1. 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按照省厅统一部署,2016年至2016年是“平安交通”创建活动重点突破、全面推进阶段,各单位要围绕创建活动总体目标,建立“平安交通”创建标准体系、目标体系和制度体系,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

2. 深化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实现交通运输安全的长效管理必须依靠严谨的安全规章制度,各单位要全面梳理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认真查找工作章程、岗位职责、操作规范设计上的缺陷和盲区,真正做到安全管理规章全面、科学、实用。

3. 深化应急管理建设。建立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是交通企事业单位防大灾、避大险的有效保障。

4. 深化安全文化建设。扎实开展群众性安全文化活动,不断培育交通职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

三、迅速组织开展全市交通运输“一节两会”安全大检查

根据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厅和市安委会分别就开展“一节两会”期间(1月中旬至3月中旬)安全大检查进行了部署,各单位要结合市局12月中旬组织开展的今冬明春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通交安〔2016〕35号)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同志们,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的长期稳定,作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琛哥)

篇五: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2016年公路系统实施方案(共7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把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拓展,根据省厅、市文明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意见和通知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推进行业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全面加强道德建设,推动形成文明道德新风尚,提升行业文明水平,为建设“幸福”和争创“全省文明城市”发挥重要作用。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市、主管部门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道德宣传教育和管理整治,增强干部职工诚信意识、公德意识、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围绕诚信建设,以窗口单位、执法岗位为重点,以人民满意为标准,突出抓好同人民群众生活关联度高、社会关心关注度高的窗口行业和公共场所的教育治理,集中治理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大力营造恪守诚信的社会环境;围绕树立正确的道德取向,以建设优美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建立优良秩序为目标,以“讲文明、树新风”、“推荐好人”、“志愿者服务”和“道德模范评选推荐”等活动为抓手,重点整治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差、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等现象,为推进“幸福”建设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督查指导活动的顺利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市公路局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工会。

四、重点工作

(一)广泛开展职工道德教育。一是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要求,以思想理论建设为根本、以道德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学习教育。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优良作风的学习教育,在全行业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大力宣传“双十佳”先进典型。巩固队伍建设年活动成果,加大力度持续抓好队伍建设,利用电台、网络、报刊和巡回报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双十佳”先进典型事迹,着力打造和培树一批省级、国家级先进典型代表,在公路系统中积极营造学有榜样、比有标准、赶有目标的深厚氛围。

(二)扎实推进道德实践活动。一是围绕实现“中国梦”,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根据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实现“中国梦”而团结奋斗。二是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报刊等平台和载体快捷、方便的优势,加强学习教育和典型宣传,大力宣传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深化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教育并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引导干部职工学习和关爱道德模范,崇尚和争当道德模范。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围绕在全市开展的“道德模范”、“好人”、“优秀志愿者”活动,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挖掘、推荐身边好人,力争公路行业不断有人入选“好人榜”。四是广泛组织开展“道德讲堂””等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使“道德讲堂”成为职工增强道德意识、提高道德素养、践行道德理念的重要措施。五是依托各级党组织、工青妇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伍,深入社区、扶贫村、共建村等,开展扶贫帮困活动,力所能及为困难群众提供帮助,弘扬社会美德。六是积极开展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无偿献血、捐款捐物、大型社会活动等各类公益志愿服务,用实际行动奉献爱心、服务社会。

(三)开展“诚信公路”建设活动。大力加强“诚信公路”建设,坚持开展岗位道德诚信教育,研究制定党员干部、路政执法人员、养护管理人员、窗口人员道德诚信标准,积极开展道德诚信建设实践活动,以创建文明窗口建设为契机,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整治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大力树立和宣传本单位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把遵纪守德、诚实守信等理念贯穿于工作、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遵守道德、个个信守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在机关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开展环保、低碳等宣传教育,制定节水、节电、节约原材料等规章制度,开展“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科学文明饮食文化,提倡节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养成文明、节俭、卫生的良好习惯,开展以“不剩饭、不剩菜”为主要内容的“文明餐桌”行动,把俭以养德、俭以养性、俭以养身的理念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五)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公路工作实际,把道德建设贯穿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在全系统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示范窗口、文明示范路、文明班站、巾帼文明岗、文明职工标兵和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激励广大职工扎根基层、建功立业,全面提升公路行业文明创建水平。

(六)开展政风行风建设活动。以机关、执法单位和建设工地为重点,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问题,制定相关措施。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自由裁量权,坚决纠正粗暴执法、随意执法、乱收乱罚、公路“三乱”等违规违纪现象,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阳光执法。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当作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体系,进一步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实现全行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五、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制定《全市公路系统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方案》,同时下发文件,对开展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8月下旬—11月下旬)。各单位结合自身特点对照要求,通过自查自纠、道德评议等方式查找在道德领域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各单位按整改措施,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总结阶段性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巩固活动成效,接受上级专项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负起责任,作出科学安排部署,确保各项要求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大力配合市文明办、市直工委,积极参加各项活动。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会、共青团组织要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切合实际,务求实效

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坚持从实际出发,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结合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教育整治方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2篇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管理,统一规范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的组织机构、内容、形式、时间、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深化全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公交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出行需求,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长效工作机制。

二、工作重点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认真组织辖区公共交通企业推行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引导公共交通企业逐步实现组织机构、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程序和监督保障等六个方面的标准化建设。全市公共交通企业要按照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建设工作。

(一)组织机构标准化

一要建立健全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构和监督机构;二要及时编制、维护和更新本单位公开内容、形式、时间一览表,做到每一项公开内容与其公开形式、时间一一对应;三要建立健全办事公开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定期向其报送有关信息。

(二)公开内容标准化

一要把关于车容车貌、驾乘人员仪表、文明用语、规范操作、服务规范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予以公开;二要把各条公交线路名称、沿途站点、起讫站点、票价、首末班营运时间、发车间隔等予以公开;三要把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诉求渠道、服务承诺予以公开。

(三)公开形式标准化

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通讯等形式丰富、方式便民的各种传媒,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办事公开的咨询、投诉和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还可以借助单位网站留言栏和微博,与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听取和采纳群众的意见建议。

(四)公开时间标准化

办事公开的时间与内容要一一对应,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步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

(五)公开程序标准化

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绘制公开流程图,建立依申请公开事项的处理机制,及时提供信息或作出答复,并做好公开工作相关电子和文本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做到事事有记录、件件有存档。

(六)监督保障标准化

一要将办事公开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为办事公

开工作提供经费保障;二要落实本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和上级部门关于办事公开工作的部署,及时处理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的投诉;三要求本单位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四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单位上一年度的办事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三、实施步骤

全市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从2016年9月至2016年12月,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总结等三个阶段逐步展开。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办事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各公共交通企业要采取各种方式,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行动员部署,充分调动公共交通企业及其干部职工开展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主动性、自觉性和责任感。

(二)组织实施阶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督促公共交通企业认真按照本方案要求,深入公共交通企业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对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公共交通企业要对照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要求,主动寻找差距,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对照存在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推动办事公开水平明显提升。

(三)验收总结阶段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各公共交通企业要认真做好公共交通企业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总结,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健全相关制度,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推进办事公开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检查验收。省公开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在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检查验收中,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进站缓慢、工作无起色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全市公共交通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同一部署、同一落实、同一检查、同一考核,落实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城市公交的服务质量和水平。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客管处于2016年8月20日前将制定的《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分别报局运管科处和市运管处。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各公共交通企业要明确公开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做好指导和检查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丰富形式、完善载体,及时把成效明显的措施和方法转化为更具指导性和约束力的制度规范。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管机构和各公共交通企业要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和网络通讯等各种传媒,广泛宣传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动态、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特别是要重点宣传和推广公开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加强示范引导,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氛围,深化公开工作的开展。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厅、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全市干线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我市干线公路系统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近期对安全生产重要批示以及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以“平安公路”、“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建设和“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结合我市公路夏季高温和梅雨台风季节的特点,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同时要突出干线公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制定大检查方案、全面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强化督查力度、严格问责机制、总结检查成效。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并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干线公路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

全市干线公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市公路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干线公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三.检查范围

全市干线公路系统所有领域、所有单位。结合“平安公路”建设重点检查病险桥梁、急弯、长大陡坡、临崖临水和地质灾害点等重要危险路段和各分局管养道路的通行状况;结合“平安工地”、“文明工地”建设重点检查市局所管在建工程和局属施工企业在建工程的施工现场;结合“打非治违”活动重点检查各治超站点和各分局流动治超的执法现场。

四.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要求和中央、省、市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打非治违”,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清晰、是否落实,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安全生产闭合式管理是否落实到位,“平安公路”建设和“打非治违”活动是否取得实效(见附件1、2、3)。

(二)各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设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见附件1、2、3)。

(三)结合“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开展“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情况,有关单位对施工工地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是否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以及施工用电电线的架空、一机一闸、配电线路的安全防范、临时便道的安全防护措施等是否落实到位。

(四)汛期和台风期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道路保通、紧急物资运输等应急预案,成立相应组织,制定度汛方案,落实办事机构,做到机构、责任、预案、物资“四到位”,确保不出现工作疏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应急预案建设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五.责任分工

(一)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全面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层层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责任。

(二)此次市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分工为(其中第一部门为牵头部门):各分局由局养护科、办公室负责,局所管项目和局属施工企业由局工程科、工会负责,各治超站和各分局流动治超点由局治超办、路政科、法制科负责。

(三)局属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局负责监管工作。

六.检查方式

(一)各单位务必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大检查。检查中采取全面自查与重点抽查、互查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严格细致,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措施、方案,限期整改。各单位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市局备案。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二)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三)市局组成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成四个督察组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现场查验与听取汇报相结合,查阅台账与当面间询相结合,查找隐患与督导工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四个督察组分别是局属企业和局所管项目督察组,局长田耕、工会主席舒会国和党委委员查全东带队,局工程科和工会参加;各治超站和各分局流动治超点督察组,书记程本文和纪检书记周锋带队,局治超办、路政科和法制科参加;山区县区分局督察组,副局长和局长助理带队,局养护科和办公室参加;平原县区分局督察组,副局长和局长助理带队,局养护科和办公室参加。

七.时间步骤

本次大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是:

(一)全面自查阶段(6月28日-7月15日)。各单位制订方案、自查自纠。

(二)专业检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管辖范围,主要采用暗访和互查形式对重点领域开展专业检查。并根据情况,实时组织安全专家进行会诊,协助制定整改措施。

(三)综合督查阶段(8月16日-9月5日)。市局组织开展综合督促检查,重点督查各单位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四)总结上报阶段(9月6日-9月10日)。在大检查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形成书面总结并上报市局养护科。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7月15日前报送市局养护科。

(二)强力推进,扎实开展大检查。各单位的大检查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要彻底查、反复查。检查责任要明确到带队领导、负责区域、基层现场。检查工作要多措并举、动真格、一查到底、铁面无私、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检查方案要周密细致,要严格按照按方案要求扎实做好大检查工作,一旦有疏漏并出现问题,要严肃追究责任。

(三)突出隐患和问题的整改。各单位要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及时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于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强化跟踪督导;对于带有普遍性、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意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一律实行倒查,并严格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告牌、告示牌等,多渠道、多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营造良好氛围。要发动和依靠社会公众的力量,设立安全生产举报电话、举报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时刻保护自身安全,主动为干线公路安全生产做出贡献。各单位要将大检查开展情况及相关动态信息及时报市局。

(五)标本兼治,全面推进。要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大检查活动,大力消除事故隐患,有力治理薄弱环节,做到标本兼治,切实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发展能力。通过大检查,注重总结和发现好的经验和做法,注重总结规律、把握规律,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我局安全生产形势持续良好。

各单位要定期分析研究大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各单位要将有关情况(见附件4)于每月底前报市局养护科。

第4篇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以“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为抓手,以标准实施为重点,完善和实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推动标准化建设成果普遍应用,全面提升我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实施政务公开标准。

1、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落实省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容、程序和形式。

2、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规范》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按省市政务公开办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升级工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3、规范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积极准备、细致安排单位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局财务科要会同局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财务人员制定实施方案,稳妥推进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4、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标准。涉及财政预决算、招投标、生产安全事故、价格和收费等重点领域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作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重中之重,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渠道、时限及发布格式等,推进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及时、规范公开。

5、完善行政职权行使规范。借鉴全省试点市、县行政职权目录、行使流程图标准,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规范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职权行使流程图,并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依法行政”栏目进行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

6、修订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交通系统政务公开(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

(二)完善、落实政务服务标准。

1、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2、统一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模式。实施全市政务服务“一门受理、集中分办、限时办结、超时警告、统一送达、全程监督”运行模式标准,协助市政府建立建设项目、企业设立、工商登记等并联审批标准规范。

3、实施政务服务项目标准。依据统一编制的市政务服务项目(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结合市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审批流程优化结果,分级统一项目名称、办理主体、办理依据、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基础信息。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项目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加强行政审批项目动态监管。

4、实施窗口办事规范和管理标准。规范受理、不予受理、补正补齐、许可、不予许可、送达等各种文书的内容、格式以及送达方式标准,实施项目办理流程的标准化。落实窗口日常管理标准,遵守大厅工作纪律及巡查、抽查、通报、投诉等日常管理规范。

5、开展政务服务绩效评价。按照政务服务绩效评价办法,在全系统开展政务服务绩效评价工作。

6、制订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依据全市政务服务业务要求,实施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服务电子政务平台信息化标准。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7-8月)。局直各单位按照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培训,全面部署实施“标准化实施年”活动。

第二阶段:修订、实施阶段(9-11月)。局直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政务公开办修订、完善的各项标准,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推进本单位标准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2月)。总结“标准化实施年”活动经验,建立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持续提高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活动总结于12月20前报送至局办公室。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各单位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重点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研究,统一部署;局直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解决活动中重大问题。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推进各项工作量化落实,确保活动有计划、按步骤推进。

(二)加强宣传培训。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采用多种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标准、用标准。要开展集中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各相关单位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标准化实施年”活动情况,及时宣传活动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

(三)强化监督考评。局直各单位要将“标准化实施年”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考评督导作用,促进活动扎实开展。局大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相关科室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年度考评的重要内容。

第5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执行力,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公路形象,现制定市公路管理局2016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局公路建设、管理、养护、治超等各项工作任务,突出规章制度建设,着力解决两级机关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散漫、效率低下、服务意识淡漠等突出问题,形成勤政廉洁高效的机关工作作风,促进公路系统可持续发展,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二、目的意义

通过进一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着力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适应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增强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良好局面,全面促进公路进入良性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

三、工作目标

(一)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提高机关执行力

1、明确目标任务。全系统要不断强化执行力,埋头苦干、顽强拼搏,只为争先想办法,不为落后找理由,不把困难当借口。要对市局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围绕“抓住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2、完善督查机制。局纪检监察部门要强化效能督查督办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督查机制,督促单位内部督查督办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工作责任机制。采取常规督查与随机抽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法,增强督查实效。加强跟踪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促进工作落实。对重大建设项目、专项治超行动实行专项督查,跟踪督办。

3、强化专项治理。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条”和市局“十六条”实施细则等改进作风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规范管理,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厉行勤俭节约。

4、严格责任追究。在督查中问责,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工作延误等情形,对照《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规定严格实施问责,着力解决不落实的事,查处不负责的人。

(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增强机关工作推进力

5、营造舆论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引导作用,进一步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创效能”的浓厚氛围。特别要大力弘扬敬业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和团队意识。

6、提升服务理念。强化全方位的高效、优质服务,使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贴心服务的意识,转化为每个干部的自觉行动,渗透到各项工作的每个环节。大力倡导践行“能办推定”理念,按照“能办”的预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程序,最大幅度地降低办事成本,最大程度地提升办事质量。着眼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做到六“零”服务。

7、强化明查暗访。全面落实机关效能建设“十项制度”,深入开展“十项严查”和“六查六看”活动,采取“暗访代办”、“跟踪督办”、“直查快办”等方式和经常性明查暗访、公开曝光,全面整治“庸、懒、散、奢”等突出问题,着力转变机关作风。

8、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细化行政处罚标准,严格执法决策程序,建立权力制衡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过错追究,将自由裁量权予以制度化、量化和细化,着力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随意执法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三)强化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为民服务创新力

9、继续加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建设。在行政审批流程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创新为民服务举措,改善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硬件,优化窗口服务环境。推进电子政务平台建设。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不断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按照流程最短、效率最高、服务至上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程序,提高审批效能,方便群众和投资者办事,真正做到利企便民。

10、继续加强为民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参与“政风行风

热线”栏目。适时整合“96555”路政服务热线职能,规范受理、办理程序,提高办事实效。做好书记信箱、局长信箱、市纪委来信办理工作,使之成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及时解决基层单位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完善目标绩效考核,建立机关效能建设长效机制

11、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在总结近年来目标绩效考核、知情评议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评估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和激励约束作用,把绩效考评与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述险、年度考核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让干好干坏不一样、干与不干不一样,把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把发展的实绩与干部的评价使用直接挂钩。

12、探索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领导组组织协调,单位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实行单位机关效能建设“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逐步把机关效能建设纳入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通过抓效能建设,促进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第6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市直属相关执法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执法评议考核工作。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也应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评议考核工作的领导。

二、评议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评议考核内容和重点

1、评议考核内容。2016-2016年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执法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三基三化”(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基层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及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追究等工作开展情况。

2、评议考核重点。

(1)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执法单位。主要考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执法形象“四统一”工作落实、基层执法站所建设任务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和执法监督、法制工作机构配备和经费保障情况。具体考评内容和标准见《2016年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评议考核综合评查评分细则及标准》。

(2)交通运输基层执法站所。主要考评执法人员准入管理、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执法经费保障、执法装备配备、执法案件办理质量、执法评议考核落实情况、思想作风建设情况、执法队伍管理情况、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具体包括上路执法、罚款、自由裁量、调查取证和行政许可五类执法行为。

(二)考核方式和评分标准

本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采取查阅资料、案卷评查、组织执法人员考试、基层执法站所抽查、调查问卷、全面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标准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执法评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本次评议考核,85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对执法评议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评议考核的步骤

(一)组织动员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市直属相关执法单位制定考核实施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并组织动员部署。

(二)全面考评

1、查阅资料。各单位于6月8日前,完成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于6月8日前报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汇报。

2、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组从被考评单位2016—2016年办理的处罚案件中随机抽取案卷进行评查。抽取不少于10卷,其中强制的处罚案卷3卷。公路管理机构评查重点为擅自超限超载运输案件,每个单位不少于4卷;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案件3卷。案卷一经随机抽取,不得变更。考核组照规定逐卷进行评查打分,并对每个案卷制作《2016年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意见书》。各执法单位于2016年6月8日前完成案卷整理工作,并制成案卷目录报市局。

3、行政许可案卷评查。市局考核组从各执法单位2016年6月至2016年6月行政许可案卷中随机抽取行政许可案卷5份。各执法单位于2016年6月8日前完成案卷整理工作,并制成案卷目录报市局。

4、执法人员考试。随机抽取持有执法证件人员20名,采取闭卷形式,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案例分析题。公路路政执法人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道路运政执法人员考试重点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5、基层执法站所抽查。考核组在被检查单位中抽查2-3个基层执法站所进行检查。被检查站所要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准备工作,供检查组查阅并评估打分。

6、调查问卷。考核组召集被检查单位行政相对人和服务对象10人,听取建议、填写调查问卷。

7、全面考评。考核组将按照部、省规定于6月17日对我市属执法单位全面开展考评,进行公正评分(公路分局由市公路局组织实施,并于7月5日前将考评情况报市交通局)。

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情况,考核组将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

检查结束前,考核组要向被检查的单位进行反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考评不合格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是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深刻认识执法考评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站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次考评工作作为今年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认真开展自评,做好迎接部、省厅检查的准备工作,确保考评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二)突出重点,明确目标

本次考评既要全面考评行政执法工作的总体情况,又要特别突出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各单位要通过此次考评活动,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和交通运输法制工作的深入调研,探索解决交通运输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强化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推动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三)总结经验,完善机制。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和方法,发掘考评中的好制度、好做法,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考评发现的问题,要系统整理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要落实考评奖惩机制,强化执法考评结果的运用,将执法考评结果与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挂钩。

本方案未尽事宜,详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第7篇

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公路系统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结合市局组织的理论考试,经局党委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以中央和省、市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文件为依据,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激发干部队伍的活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为公路系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业绩的原则;

5、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局办公室副主任、局法制科副科长。

四、报名人员范围

1、笔试成绩前十名人员;

2、市公路局机关工作人员(含经会议研究借调局机关人员)。

五、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强,工作实绩比较突出,大局观念较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具有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

六、方法步骤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6日。

2、资格审查:由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员的条件、资格,对报名人选逐一进行审查后确定人员名单

3、面试和竞职演讲。竞争人按竞职岗位准备五分钟时间的竞职演讲稿,公开进行竞职演说。演说内容包括竟职人对竞争职位的认识,本人对竞争职位的有利条件及上岗后做好该职位的设想和目标承诺等。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家组现场面试进行评议和打分,评议细则由领导组确定。

4、确定考察对象。根据面试和竞职演讲得分情况,结合平时工作表现,由局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5、组织考察。由局组织考察小组到其所在单位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从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提出考察意见报局党委审定。

6、公示。局党委根据竞争者面试和考察情况,讨论决定干部的拟任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

7、任用。公示后,经局党委会研究,决定任用人选,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后,予以试用,试用期一年。

七、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禁循私舞弊,严禁承诺许愿。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篇六: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2016安全生产和廉洁机关实施方案9篇

第1篇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交通运输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和经营行为,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

2016年7—9月

三、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

四、检查主要内容

(一)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二)安全责任制、“一岗双责”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情况;

(三)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双基”工作的建设和开展情况;

(五)“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落实情况;

(七)事故查处、问责情况,事故教训的吸取情况。

五、检查重点内容和要求

(一)内河水上交通方面

1.渡口

⑴渡船配备救生衣(个人救生浮具)数量不低于乘客定额数;

⑵渡船船舶、船员证书证件有效情况;

⑶检查渡船是否按规定标明了船名、乘客定额、载重线标志,保持客渡船技术状况良好、设备完善有效,对不符合要求的客渡船是否责令停航整改;

⑷严厉查处非法载客、代渡、超载、违章夜渡、恶劣天气冒险航行和强行横越他船船头等违章行为;

⑸《渡口告示牌》是否设立,水上搜救电话和海事监督人员姓名及电话是否标明;

⑹渡船船员(渡工)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是否开展;

⑺渡运秩序是否良好,定期监督检查船舶签证的办理情况。

(二)道路运输方面

1.道路客运安全

⑴长途客运安全,检查淮汽有限公司客运班车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运营车辆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

⑵汽车客运站安全,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客运站驻站监管和巡查、客车安全例检、进出站安全检查、安全告知等制度执行情况;

⑶旅游包车客运企业人员资质、车辆动态监管等情况。

2.城市客运安全

⑴县客服中心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

⑵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的安全防范工作,检查城市客运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的公共交通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检查安全标志标识设置,应急通道通畅情况,确保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及时疏散人流并有效处置;

⑶公交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加强动态监控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⑴会同市运管处对陈桥镇危货运输企业的资质条件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达不到新规定要求的要限期责令整改,整改仍不合格且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经营资质;

⑵对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和专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一次集中审查,确保符合规定;

⑶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运输标志管理,确保专用车辆悬挂或喷涂符合国家标准的标志标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4.运政稽查工作

⑴加强路面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和频率,重点抽查“三品”是否上车,是否存在城区站外上客携带危险品的情况;

⑵强化对危险品运输车辆的巡查,重点抽查危险品运输车辆资质及人员资质情况;

⑶重点检查重型半挂及大型运输车辆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情况;

⑷严厉打击违法从事旅游、包车客运以及无证经营车辆情况。

【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5.驾培行业监管

⑴结合我县三个驾校教练车《道路运输证》年审工作,对教练车的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教练车全省统一标识以及副制动、副喇叭、副后视镜、灭火器等其他安全防护装置进行严格审验、清查;

⑵对驾校安全管理制度、台账、教练员安全继续教育情况及日常工作进行核查;

⑶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收回注销使用期限超过10年的教练车《道路运输证》;

⑷组织人员对每期从业资格开班培训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培训行为。

6.机动车维修行业风险管理工作

重点结合维修企业风险管理信息采集工作,逐家现场检查,重点督查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等配备情况;各工种、各类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和公示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情况,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设置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安全评估情况、维修企业资格条件达标情况。

7.加强普通货物运输的管理。

对所有普通货物运输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摸底,重点摸底调查自有车辆50辆以上的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大件运输企业及自有车辆100辆以上的道路普通货运企业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度、安管人员相关情况,为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公路方面

1.检查路政审批、行政执法情况,道路标志、标牌、标线管理等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搭接道口标准进行许可情况;

2.检查公路养护畅通情况,全县一桥一档等日常维护情况,公路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辆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路政人员着装整齐上路穿反光背心、施工路段安全管理人员穿反光背心情况。超限运输查处情况。

(四)航道方面

1.检查航政审批、行政执法、航标管理等工作的综合动态监督情况,严格许可程序和通航标准进行许可情况,落实航政管理季度安全形势分析报告制度等情况;

2.检查航道清障扫床情况,航标日常维护使用情况,航道养护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完善、防汛物资落实、应急演练开展情况;

3.公务车船消防安全设施完备情况,车船证书、机驾人员证书完备情况,上航人员穿着救生衣作业情况等。

(五)交通工程施工方面

1.重点对全县在建的中义渡大桥、石港大桥、金马高速接线、S331国防战备公路大修等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

2.对照“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评价标准对内业工作和施工现场相结合检查情况;

3.本年度“打非治违”、隐患排查和治理、“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活动、“平安工地”创建、“三化两创”等活动开展情况;

4.应对汛期、异常天气准备工作以及夏季安全生产计划和落实情况;

5.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方案编制、审查、落实情况;

6.安全生产费用的计提、审核和支付情况;

(六)港口方面

1.重点针对新港码头安全操作情况;

2.油田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及危险货物码头现场作业安全检查情况;

3.安全大检查期间港口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管理情况;

(七)企业方面

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标准为检查依据。

六、检查人员及分工

大检查期间,局领导实行“领导包干制”,负责对督查单位检查和指导,每月一次。

公路组:

督查单位:公路站、顺吉养护公司、振达工程公司、县内交通在建工程。

运输组:

督查单位:运管所、淮汽有限公司、县客服中心、陆上危化品运输企业、汽车维修企业、驾校、普通货运企业。

水运组:

督查单位:海事处、水上危险品装卸企业、乡镇渡口、水上普通货运企业。

港航组:

督查单位:

七、检查要求

(一)强化领导,统一认识。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存在的各类隐患,从严、从紧、从快落实安全措施,要按大检查的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过细、不留死角地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全面检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任务,各检查组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开展检查,定期与不定期、专项与综合相结合。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对查出的重大问题要登记建档,下达整改督办通知,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要坚持谁排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确保不走过场、不留后患。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报告和备案、分级治理和监控、挂牌督办、统计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职”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职能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强化企业的主休责任,对由于不重视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谁出事、谁负责,决不姑息、决不手软,以有效的问责机制推动执行力的提升。

各检查组要对照检查内容认真负责地填写《安全生产检查表》,撰写检查评估报告(包括检查单位数、排查治理隐患数、“打非治违”案例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解决方案等),在检查结束后5日内汇总至县局安全办。真正使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达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

第2篇

2016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系列批示精神,认真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党委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主动作为、严格履责、部门协作”意识,突出改革的思路、创新的举措,以创建“和谐交通”为目标,深入开展“平安创建”,继续推进“三化”建设,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保障体系,严密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不断提升坚守安全生产红线的能力。

一、紧盯和谐围绕平安抓创建

围绕“平安交通”创建,培塑“平安交通”示范品牌。重点开展“五项行动”:一是由县公路站牵头开展平安示范公路和平安工地创建行动。以“防坍塌”、反“三违”专项治理为抓手,实现在建工程“平安工地”参创率100%,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二是由县运管所牵头开展平安城市客运创建行动。以公交车、出租车为行动对象,努力实现城市客运安全持续稳定。三是由县港口局牵头开展平安港区创建行动。以港口码头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不发生港口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四是由县地方海事处牵头开展平安水域创建行动。以县内通航水域为主要创建对象,确保重点水域水上安全稳中趋好。五是由县航道站牵头开展平安航道创建行动。

二、注重实效围绕“三化”抓达标

一是强化行业指导,大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去年已完成自评和初审的2家客运、危化运输企业要进一步做好补充完善工作,确保4月份顺利通过达标考评。客服中心、一汽迅达、顺吉、振达、安达公司要抓紧开展达标自评,确保6月底前完成自评,10月底前完成考评。二是强化履责意识,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去年制定已出台的安全监管规范的基础上充分履行职责,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方案,规范安全监管行为。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三、落实责任围绕“检查”抓长效

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严格的安全组织网络体系,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状,扎实开展“安全宣传月”和“冬安赛、夏安赛”活动,严密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使大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探索改进督查检查方法,一是建立暗访制度。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每季组织不少于1次暗访,暗访情况适时通报。二是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专家力量,构建第三方安全检查评估机制,根据行业安全特点和技术要求,逐步建成安全生产检查专家库,为安全监管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健全完善安全考核制度。按照县安委会安全生产百分考办法,出台适合本系统的考核标准,建立起系统安全考核与年度综合考核挂钩的机制。

四、着力统筹围绕整治抓体系

以隐患治理的“全覆盖、零容忍”为目标,强化“1+3”防控体系,探索建立以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基础的安全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建立事故隐患动态台帐。结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各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分类分级标准,推进事故隐患跟踪管理系统应用,建立管理部门隐患跟踪管理动态台帐,实现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的监测预警、科学评价、统计分析、分级管理和动态管控的“全覆盖”。二是强力整治事故隐患。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文化手段,坚决遏制超限超载行为,坚持水面执法与源头整治并重,与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开展水上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保持对“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不断净化运输市场。探索建立事故隐患每月分析、每季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工作闭环,切实做到对事故隐患的“零容忍”。

五、严格标准围绕保障抓应急

一是建立应急预案管理制度。组织对现行各类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二是落实安全重大风险预控。重大活动、重要项目组织风险评估,制定预控方案。认真抓好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机制建设。三是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演练。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年内公路、运管、海事、港口等部门和客运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事故险情发生时,应急预案执行顺畅,应急队伍配合有序,应急救援高效有力。

第3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委《十二项规定》、县委《十项规定》以及中央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要求,狠抓作风建设,优化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建设廉洁、文明、节俭型机关。

二、活动时间

2016年3月—2016年12月底。【交通运输部,平安工地】

三、参加对象

全系统党员干部。

四、活动内容

主要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廉洁高效型、文明节俭型机关开展创建活动,在机关党员干部中形成“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的新风尚。

1.提倡清正廉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提倡艰苦奋斗,严格控制机关“三公”经费,坚持勤俭节约,节俭办事,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乱支乱补。

3.提倡爱岗守纪,严格执行机关工作纪律和相关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坚决反对不务正业,散漫无为的不良风气。

4.提倡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承诺,为客商和服务对象提供快捷、高效、热情、周到的服务,着力提高社会满意度,坚决反对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生硬等不良现象。

5.提倡文明从政,严格要求自己,远离黄、赌、毒,拒绝假、丑、恶,做到八小时内外一个样,说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树好文明新形象,坚决反对言行不一,另搞一套。

五、活动载体

为提高活动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确保取得实效,要求以七个一为载体,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

1.局党委向每一位党员干部发一份倡议书;

2.每位党员干部向党支部交一份承诺书(五提倡、五严格、五反对);

3.每个党员干部完成一篇“我与创建廉洁、文明、节约型机关”征文;

4.局党委召开一次专题动员大会;

5.根据本单位工作特点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

6.开展一次富有特色和创意的活动;

7.建立一套图片和文字相结合的活动台帐。

六、创建要求

1.成立机构,加强领导。局机关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具体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做到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创建工作。

2.加强宣传,提升形象。在加大各项创建措施落实力度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报纸、网站等,宣传典型示范作用,努力营造“比学赶超帮”创建氛围。

3.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按照活动方案逐项落实,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参创工作积极性。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2月20日,各单位将创建资料台账报局办公室考核。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中共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使全系统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得到进一步加强,使党群干群关系得到进一步密切。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系统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

(一)立足出生地,开展“月回家、尽孝心、助乡邻”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每月回老家不少于1次(非籍的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在本村组(社区)开展走访活动,每次走访群众不少于5人,每年帮助乡邻解决5-6件难事、急事,并形成记录台帐。

2、每月与老家的村组(社区)干部以及老干部、老党员、老前辈等“三老”人员代表打一次电话,了解家乡的稳定和发展情况、老百姓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

3、党员领导干部每半年组织一次乡亲座谈会。及时向村组干部、“三老”人员介绍我县交通运输事业和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广泛征求群众对群众路线教育及交通运输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并统一上报本单位党组织。

4、逢年过节,向乡邻发一条祝福短信。

5、开展党的政策宣传。党员干部在回老家时,要宣传相关政策,重点宣传党对农村发展的政策等方面的知识,接受群众的政策、法律法规咨询,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二)立足居住地,开展“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

1、凡县交通运输系统在职党员干部,均根据实际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表2),并于4月底前执《报到卡》主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结合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

3、注意倾听居民群众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成为社区与居民、社区与政府沟通的桥梁和纽带。

4、在居住小区要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表率作用,讲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树立交通运输系统良好形象,推进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

5、在社区党组织的统一组织下,根据在职党员意愿和辖区困难家庭实际情况,结对帮扶生活困难的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帮扶活动。

(三)立足工作岗位,开展“重服务、转作风、见成效”活动

1、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思想信念。通过加强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提升能力素质,从思想深处树立爱岗敬业信念。

2、立足本职工作,查找存在问题。结合本职岗位的特点和现状,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立查立改。

3、立足发展需要,岗位建功立业。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立足工作岗位,在招商引资、公平执法、优质服务等方面尽心尽责,做出成绩。

4、引入监管机制,促进长久发展。各单位要通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和监管,促使各项工作都能得到高效落实。对那些工作不到位、基层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干部,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全系统党员干部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希望的事情做起,通过积极干事创业,努力落实工作,让广大群众看到干部作风切切实实的转变,树立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开放包容、自强不息、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的良好形象。

四、实施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分工,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在职党员的出生地情况、现居住地情况、专业特长以及本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教育引导全体在职党员积极响应号召,增强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及时参与到活动中。

2、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各单位要根据统一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对接统计表》(附件1),本单位存档备案后于4月11日前上报局党委汇总。组织本单位在职党员干部填写《县县级机关党员干部“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附件2),并执《报到卡》到党员干部居住地所属社区(村组)报到。社区党组织会安排好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和对接,并将报到卡回执(附件2)经社区党组织盖章后,及时交所在单位党组织留存,复印件上报局党委。各单位要明确专人深入社区、村居和服务对象了解活动开展情况,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

各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局党委。局党委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是深化县委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面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实施。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活动开展情况,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干部服务中心、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和运行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单位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党员干部的“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作为各单位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荷都党员服务群众在行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引导机关党员从敬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做起,从建设和谐家庭做起,从关心乡亲、帮助邻里的点滴小事做起,把孝心献给父母、把爱心献给乡亲、把热心献给邻里,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员的群众观念,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活动范围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任务

(一)孝心敬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公公婆婆)

1.常回家看看。利用周末及工作之余常回家看看,每月应不少于2次。多帮父母洗衣做饭、打扫卫生,多陪父母散步聊天、谈心交心,让父母感受亲情的温暖。

2.常电话联系。要经常电话联系父母,了解他们的身体和生活状况,关心他们的身体和身心健康,每周应不少于2次。

3.常送去关爱。要经常从生活、身心等方面关心父母,保证他们衣食无忧、吃用不愁、生活幸福。父母生病期间,要确保他们有钱看病、有人陪护,子女须寻医问药、床前尽孝。在他们生日、重大纪念日、节日时,要送去关爱,让他们从子女身上感受到温暖和幸福。

(二)爱心献乡亲

1.每季度与老家的党组织对接一次。及时了解基层社情民意,为村居发展出谋划策。

2.每2个月与老家乡邻交流一次。深入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所需所求等,适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非籍党员到机关党建基层工作站开展活动)。

3.每年帮助乡亲做一些实事。党员领导干部每年召开一次乡亲座谈会,帮助家乡做1件实事;普通党员帮助乡邻做1-2件力所能及的好事。

(三)热心助邻里

1.认领服务岗位。填写《县机关党员“进社区、献爱心、帮邻里”活动报到卡》并执《报到卡》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结合自身的职业特点和个人特长,认领社区志愿者服务岗位。

2.积极奉献爱心。服从社区党组织的编组和管理,积极开展各项献爱心活动。全年集中参加活动不少于2次,自主活动不少于2次,帮助群众做力所能及的实事不少于2件。

3.收集社情民意。倾听居民意见,收集信访稳定、社会治理、经济发展、物业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不少于2条,并及时向社区或相关部门反映。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征求意见。由局机关牵头,分4个组利用1周时间,通过个别走访、集体座谈、电话询问、下发问卷等形式深入农村、社区和县直机关了解活动的可行性、必要性,突出了解基层真实愿望和需求。

2.制定方案。依据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后,确定最终方案,对活动目标任务进行量化。

3.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对我局“三心”行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至11月30日)

1.全面启动。4月5日前,制定实施办法,全面组织实施。

2.4月10日前,完成每人一张的信息采集表,注明其家庭成员情况、出生地、居住地、所在村居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3.各党支部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活动开展情况。

4.采取电话回访、随机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及时提醒整改。

5.中途召开一次专题推进会和活动成果汇报会。

6.通过组织征文、开辟专栏、选树典型、典型剖析、典型宣传、邀请社会各界参与点评和监督等多途径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三)检查考核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各党支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梳理、统计,将活动成效和成果报县级机关工委。局党委将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通过现场走访、问卷调查、电话回访、查阅记录等形式,开展民意调查,掌握活动成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及时加以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将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作为一个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建考核。并将先进典型申报上级“十佳”优秀党组织和“十佳”孝心党员、“十佳”爱心党员和“十佳”热心党员。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是深化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进和谐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

2.结合实际,创新运作。各党支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据总体要求,积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并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不断创新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严格考核,落实奖惩。各党支部要为每名党员配备一本工作日志,及时记录党员学习、走访、办实事、服务中心工作等主要工作和活动,并定期检查。局党委将加强督促检查,推动活动扎实开展。拟采取巡回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走访、查阅记录等方式,对我局党员开展“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作为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工作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4.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参与热情,使其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不断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和宣传“孝心敬父母、爱心献乡亲、热心助邻里”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科学发展本领。

二、培训内容

主要围绕以下四个专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

1、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真正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围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围绕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既全面把握,又突出重点,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谱写中国梦篇章而不懈奋斗。

2、深入学习领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失时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深刻领会和把握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更大力度推进思想解放,不断增强深化改革勇气。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准确把握全会提出的重大部署和创新举措。深刻理解党是改革的倡导者、推动者、领导者,改革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领导水平。

3、深入学习领会县委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一主四辅”建设新进程。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县委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新征程。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深化改革,以更大勇气和智慧打好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战,走出一条符合交通特点的改革开放之路。

4、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在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永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党建工作创新工程、保障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围绕“六有”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拓展服务保障、强化服务实效。切实把握服务型内在要求,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重点转移,工作方法转变,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基层党组织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进度安排

本年度的冬训工作,于1月上旬集中动员部署,组织骨干培训,进行工作试点。1月中旬在面上推开,面上的冬训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各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完成冬训总结工作。2月底前完成对各单位冬训工作的综合考评。

四、工作要求

要按冬训工作“十有”标准,切实抓好试点调研、开会动员、骨干培训、面上教育、现场观摩、舆论宣传、指导督查、建档立卷、制作光盘和总结表彰等十个环节。要围绕“坚持党性共筑梦”这一冬训主题,切实组织好一次问卷调查,一次集中辅导,一次组织讨论,一次现场观摩,一次事迹演讲,一次金点子征集,一次成就图片展,一次文艺演出等“八个一”活动。要切实加强冬训组织程度,确保“五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做到教育主题集中、领导精力集中、教育时间集中;二是宣讲服务到位,成立由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成的冬训宣讲团,确保各类冬训宣讲辅导村村到;三是督促检查到位,局办公室要加强对冬训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切实组织好百分考评活动,确保按时和保质保量地完成冬训任务;四是新闻宣传到位,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冬训工作的动态情况、创新探索和有效经验,报道冬训中的先进典型和实际成效,切实增强冬训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五是总结评比到位,冬训期间,各单位要及时上报冬训工作方案和工作信息,冬训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冬训相关文字、图片、影像等档案资料,做好冬训工作总结,并书面报送局办公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第7篇

2016年,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民政部反腐倡廉工作视频会议以及市纪委有关会议精神,紧密联系民政工作实际,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完善民政反腐倡廉工作机制和制度保障,规范民政权力运行。强化执纪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阳光民政”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

1、坚决维护党的纪律。切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遵守党的纪律的自觉性,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开展加强党的组织纪律建设主题教育活动,把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教育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请示报告制度等党的组织纪律,按要求开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抽查。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锻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及局党组相关规定,把贯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年度考核范畴,建立完善考评机制。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方面的具体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坚决制止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地抓,坚决防止复发反弹,对违反中央、省市和局党组关于作风建设各项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民政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学习,以钉钉子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韧劲,坚决纠正“四风”。开展“信访件回头看”,按照“即知即改”的原则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进一步建立完善密切联系群众、整治文山会海、规范工作运行、厉行勤俭节约、规范选人用人等方面制度,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努力形成一整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推进作风建设持续改进和加强。

4、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和深化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工作,抓好窗口单位作风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民政。积极参加政(行)风热线、公开民主评议行风等活动,回应社会关切。清明节期间继续开展全国殡葬系统行风建设活动。推进各类民政窗口单位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民政系统国家和省级第三批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引导和推动民政系统窗口单位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创新民政系统行风监督检查方式,采取明察暗访、社会力量评估等多种形式,提高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水平。

二、深化民政领域改革,规范民政权力运行

5、加强对民政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省厅和市局2016年重点工作督查计划项目,狠抓惠民政策和重点工作的落实。开展对养老服务发展工作情况、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落实情况、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情况、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情况、“政社互动”开展情况、《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落实和冬春救助工作情况、全市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实施情况、社会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和医疗救助实施情况、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完善质量、地名数据更新进展以及平安边界建设工作质量情况、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情况、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志愿服务记录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情况、基层民政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等项目的督查。

6、强化民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构建“一把手”权力制衡机制。实行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分配“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做到“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加强对各直属单位“一把手”权力运行状况和“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德“三述”、廉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制度。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公开权力运行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认真开展事业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继续推进“阳光慈善网”建设,在巩固市级“阳光慈善网”的基础上,强力推进县(区)二级“阳光慈善网”建设,实现市、县(区)联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救灾款物投入、救灾捐赠款物接受和使用情况。落实低保审核审批制度,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进一步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资金使用效率。推进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整合优抚安置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优抚信息系统联网,实行优抚数据动态管理和更新,确保优抚数据的及时准确。加快形成覆盖城乡的退役士兵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推进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社会组织管理信息平台,指导社会组织加强信息公开,深化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提高社会公信力。继续推进城乡村(居)务公开,推动基层政务、村(居)务和党务公开联动。完善行政区划调整申报审核审批工作制度。

7、加强对民政资金使用和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民政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申请、审核和拨付流程,保证资金高效廉洁使用。创新资金监管方式方法,引入社会审计机构,对民政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审计。加强对彩票公益金使用的监管,对使用彩票公益金的有关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评估制度,完善培训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完善优抚安置资金管理规定,开展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专项资金等监督检查,全面推行抚恤补助资金社会化发放。规范和指导财政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加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民政重大项目事前规划、事中监管、事后评效问责机制,确保项目规范实施。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监督,提高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水平。

8、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中央关于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推进各类社会组织在职能、机构、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分离,重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脱钩配套政策,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试点。严格规范公务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重点规范公务人员在受其行政职权直接影响的社会组织兼职问题,严格规范离退休公务人员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亲属担任社会组织职务相关制度规定。理顺和规范局机关与局管社会组织关系,准确定位,规范管理。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坚决惩治腐败

9、抓好惩防体系贯彻落实。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市民政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方案,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工作规划部署的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推进提高;对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充实的工作,及时研究安排。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民政业务管理工作中。

10、严格执纪监督。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盯住重点节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加强执纪监督,严肃处理顶风违纪单位和个人,及时通报曝光。对在中央,省市有关重大决策部署、民政各项惠民政策、重要资金、重大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对工作措施不力、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确保民政系统政令畅通,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强化对民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特别是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开展对局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察工作。

11、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民政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群众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社会捐赠、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民政专项资金方面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格落实重要信访举报和案件情况报告制度。加强案件线索管理,对反映民政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的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建立健全案件查办程序和制度,完善案件协查机制,突出办案重点。加强对民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的统计和剖析,堵塞制度漏洞,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作用和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加强诫勉谈话工作,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小案件变成大案件。

12、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班子理论学习、新任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人员初任培训等各类培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使党员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维护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严肃性。强化民政队伍“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意识教育,大力开展民政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大力弘扬民政“孺子牛”精神;利用民政系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丰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内容和方式,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13、严格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制度。贯彻落实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改革完善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落实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对直属单位中层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建立健全局机关科级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加强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严格执行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4、严格责任落实。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考核等配套制度。局党组对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党组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局机关党委、驻局纪检组监察室协助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带头改进作风,带头正风肃纪,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第八篇

为全面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根据《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2016年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第六次党代会第三次会议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面深化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改革,以促进社会和谐、维护行业安全稳定为主要任务,大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完善综合治理机制,改进行业公共管理与服务方式,深化系列平安创建,提升系统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实效,为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住建事业科学发展、谱写中国梦的篇章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任务,保证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和谐稳定,争创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先进集体。

三、主要任务

(一)系列平安创建(市征收办、局质安处、市园林局、局物管处分别负责牵头)。认真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加强探索创新,规范平安创建。重点抓好平安征收、平安工地、平安景区、平安小区创建工作。一是精心制定创建方案,层层落实创建责任,制定系列平安创建考核办法,切实增强创建活力,扎实抓好创建指导、督查;二是开展综治和平安宣传月活动。按照市里统一部署,及时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推行拆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进一步完善拆迁专业调解机制。

(二)行业安全稳定(局质安处负责牵头)。按照《2016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要点》“三个强化”(即:强化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强化建筑安全监管,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监管)要求抓好行业安全稳定。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1+3”体系,强化监督,严格执行;二是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做好工程施工、建筑物拆除、供水供气等安全检查,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三是完善监管机制。重点是推进监理机构对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

(三)社会矛盾的排查化解(局软建办负责牵头)。一是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和办法,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二是继续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集中排查住建领域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潜在隐患,切实从源头上消除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各类问题。落实维护稳定“四项制度”,制定预防和化解群众性事件工作预案,积极创新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建立完善矛盾纠纷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跟踪督办、限期调处,确保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散、不升级。三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方式方法。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完善信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突出做好房屋征收、房屋质量、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农民工工资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问题的受理和稽查工作,杜绝因各类矛盾引发的非正常上访、集体上访和群众性事件。

(四)综治联系点共建(局行政许可处负责牵头)。按照“责任连带、包干共创”的原则,积极为局综治联系点提供业务指导和物质帮扶,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到联系点指导工作,筹集帮扶经费,力所能及的为综治联系点解决实际困难,促进联系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位争先。

(五)舆情导控(局监察室负责牵头)。舆情导控事关住建系统的社会形象,做好舆情导控,一是完善导控机制。主要是明确局机关处室及局属各单位的责任;二是及时做好回复工作。重点是做好有影响网站的回复或跟帖,做好正确引导;三是切实解决问题。对被新闻媒体、网络曝光的事件,要更加积极的做好调处工作,预防事态的进一步扩大,把解决问题作为控制舆情的根本方法。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完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或调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确定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专门科室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单位行政办公会或党支部(委)会议要及时研究综治与平安建设工作形势和任务,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二)落实目标责任制。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围绕住建系统实际,牵头制定各单位、机关相关处室年度目标任务,与局属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各单位综治和平安建设任务列为年度目标考核(占比不低于10%)。

(三)制定进度计划。为了保证主要任务按照序时进度开展,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目标任务,将重点目标进行分解,落实责任部门,明确序时进度,确保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四)加强监督考核。局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年中(终)要定期考核,日常要围绕重点工作不定期考核推进,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年终局将对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创新形式、方法和内容,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可控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文化氛围。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市住建局成立2016年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王亦农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技术处,王守祥兼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时间及重点活动

活动时间:2016年5月31日至6月30日。

重点活动: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宣讲队伍,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宣讲活动覆盖到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重点项目。施工企业要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深化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6月16日至22日为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6月18日上午,市住建局在局办公区门前举办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面向广大群众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咨询周期间,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的时间和主题,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手段,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和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各县(区)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组织近年发生事故的企业负责人培训,开展“千名干部与万名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加强安全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贯彻《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6)、《关于加强全省建筑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若干意见的通知》(苏建质安[2016]847号)等规范和文件法,巩固提升建筑企业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理念。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要以脚手架、大型施工机械、高支模、深基坑、游园设施、自来水、燃气以及消防为重点,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提高演练的严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五)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县区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建筑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建筑扬尘整治等活动有机结合,重点开展以防范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事故和规范安全防护用品使用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国第13个、省第21个、市第2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认真谋划部署,在完成既定活动的基础上,要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强化考核指导,严格责任落实,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活动开展情况的考核力度,适时进行督查,保障“安全生产月”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月”宣传的规律特点,在组织实施活动过程中,重点在“富有创造性、增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和“广度、深度、力度”上下功夫。要广泛宣传,实施“媒体联动、工作互动”,积极发挥媒体舆论宣传和引导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大力营造活动声势,实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电台有声、网络有评”,做到“以日促周、以周促月、以月促年”。

(三)强化培训,提高能力。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建筑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发挥骨干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帮助广大建筑工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加强对“三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促进其熟练掌握关键岗位的安全技能。要充分发挥施工企业的主体作用,督促引导施工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监督,打非治违。各县区要加大对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要认真查处未办理立项、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等法定建设手续就擅自从事施工活动的行为,以及无施工资质证书、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同时,对于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要求,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县区工作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加强上下联动、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掌握活动动态。要认真总结经验,将本地、本部门和本单位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及时上报局活动小组办公室,我局将在“安全简报”中进行宣传和推广。并对活动进行总结评比,在年终考核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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