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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2016-08-18 11:47:53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共6篇)不合格党员表现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党章》第二条对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相关规定,不履行《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相关规定,不能体现和实践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中,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认为是不合格党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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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党员表现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第一篇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不合格党员,是指不符合《党章》第二条对共产党员的最基本要求相关规定,不履行《党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相关规定,不能体现和实践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员。不合格党员在不同行业、不同群体中,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应认为是不合格党员。

一、农村(社区)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开抵触,在群众中散布错误言论和表现不满情绪,或不支持配合党组织开展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2)参与邪教组织,或信仰宗教,或为首组织修建寺庙,从事迷信活动,情节轻微,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3)对坏人坏事和歪风邪气不敢批评、不敢斗争,或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4)煽动或参与群众闹事、集体上访,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或不按标准缴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6)在选举或人事任免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7)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

(8)不赡养老人,或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轻微的。

(9)乱搞两性关系,或出入色情休闲娱乐场所,或参与私彩活动,或参与赌博,或有小偷小摸等行为的。

友乡邻滋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侵害建设投资方经营自主权,情节后果轻微的。

(11)利用宗族势力,挑拨是非,制造事端,影响稳定和团结,情节轻微的。

(12)捏造事实,诬陷他人,或打击报复,侵犯党员和群众权利,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13)作风粗暴,欺压群众或不为群众服务,不维护群众正当利益,甚至为个人利益不惜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

(14)有欺行霸市,坑蒙拐骗行为,情节轻微的。

(15)有违反《森林法》、《土地管理法》、《婚姻法》、《合同法》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有关法规政策行为,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情节后果轻微的。

(16)不执行或包庇、纵容他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但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情节后果轻微的。

(17) 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损害党的形象和组织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18)道德行为扭曲,或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的。

(19)有其它不够党员条件表现的。

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明显的抵触情绪,公开散布错误言论;对上级决策,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顶着不办,致使某一方面工作遭受一定损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2)参与邪教组织,或信仰宗教,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

友乡邻滋事,强揽工程,强装强卸,侵害建设投资方经营自主权,情节后果轻微的。【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4)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聚众上访闹事,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在选举或人事任免中,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情节后果轻微,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按标准缴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7)拖欠国家、集体、民间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

(8)不赡养老人,或不抚养未成年子女,或虐待家庭成员,情节轻微的。

(9)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或违反外事纪律,情节轻微的。

(10)发现危害社会治安、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行为袖手旁观,不及时制止,甚至临阵脱逃,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的。

(11)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排斥打击,报复同志,或不执行本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作出的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12)作风粗暴,态度恶劣,欺压打骂群众,情节轻微的。

(13)闹无原则的纠纷,互相拆台,贻误工作的。

(14)不服从组织安排,消极怠工的。

(15)无理取闹,恐吓威胁单位领导,造成不良影响的。

(16)办事不负责任,拖拉推诿,或违背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17)浮夸谎报,弄虚作假,歪曲事实真相的。

(18)不按政策规定办事,有索、拿、卡、要行为,或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情节轻微的。

(19)违反有关规定,利用职权从事第二职业,或为个人、亲友、小团体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20)办关系案、办人情案,为违法犯罪的亲友说情、开脱,不构成纪律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1)乱搞两性关系,或出入色情休闲娱乐场所,或参与私彩,或参与赌博的。

(22)用公款消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3) 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损害党的形象和组织的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24)生活作风不检点,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或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

(25)有其它不够党员条件表现的。

不合格党员认定及处置办法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第二篇

附件7

不合格党员认定及处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格党内生活,纯洁党员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党组织关系在本市的全体党员,结合党员“双评议”制度实施。

第二章 不合格党员认定

第三条 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理想信念动摇。丧失共产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党员意志衰退,在工作、生产和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甚至落后于普通群众。

2、丧失政治立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拥护、不贯彻、不执行,甚至持抵触、反对态度;在大是大非面前政治立场不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宗旨意识退化。不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视而不见;不维护群众合法、正当权益,对群众反映的 - 18 -

困难和问题推卸责任、拒不解决。

4、散播错误言论。对党的方针政策不学习、不宣传、不赞成,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对党和政府不信任,散布消极言论,歪曲、丑化党和政府形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5、组织观念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工作;长期外出不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长期不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与党组织失去联系;在转移党员组织关系过程中,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不转接组织关系。

6、丧失党性原则。对违纪违法行为和消极腐败现象不揭露、不批评、不斗争,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集体财产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遭受严重威胁时视而不见、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7、表率作用较差。精神萎靡、不思进取,好逸恶劳、无所作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能发挥表率作用,甚至起反作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办事不公,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

8、工作消极落后。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拈轻怕重、消极怠工,拒不完成工作任务;敷衍塞责、疲沓拖拉,长期完不成工作任务;经常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负责任,贻误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

9、损害群众利益。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侵犯、侵占国家、集体、群众利益和财物;吃、拿、卡、要,或利用职权、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10、不履行党员义务。拒不缴纳或长期拖欠国家法定规费或集体承包费、“一事一议”集资等款项;长期不参加集体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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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不履行相应义务;不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关系,见利忘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虚报浮夸,造成不良后果。

11、组织参与群体性事件。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及问题,多次上访、信访,经劝阻不改;组织、策划、支持、参与集体访、越级访等群体性事件和非法集会、示威、游行等活动。

12、组织参与宗派和宗教迷信活动。搞宗派势力,公然对抗组织;组织、策划、支持、参与宗派斗争;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经劝阻不改;信仰宗教,经常组织、策划、支持、参与宗教迷信活动,或“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经教育不改。

13、妨碍破坏选举。在选举工作中搞宗派势力、拉票贿选等非法活动;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伪造选票、撕毁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妨碍破坏选举。

14、违法违规。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经教育不改;行窃偷盗,敲诈勒索,行贿受贿;经常恃强凌弱,蛮不讲理;经常聚众赌博,或经常观看、传播淫秽影像、书刊,败坏社会风气;违法经营,偷税漏税、抗税逃税,非法集资,不履行合同义务;参与或组织不正当竞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

15、道德败坏。生活作风不检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严重,腐化堕落,热衷于吃喝玩乐;虐待老人、配偶、子女,经教育不改;不履行赡养老人、抚养教育子女义务,经教育不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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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品行不端。言行不一、阳奉阴违、拉帮结派或搞小团体活动,故意制造矛盾;经常传播流言蜚语,搬弄是非、挑拨离间,或诬告陷害、侮辱诽谤他人。

17、作风专横。作风不民主,经常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一言堂”,侵害党员干部群众民主权利;大局意识淡漠,考虑个人问题较多,胸襟狭隘,长期闹不团结,影响和贻误工作。

18、纪律涣散。违反国家政策,乱砍滥伐,乱修乱建,违规占地,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等政策;组织纪律差,不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作风散漫;不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或保密纪律,造成不良影响;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搞打击报复;违反村规民约,影响较坏。

19、受党纪政纪处分。受党政纪警告处分,受处分的当年不得评为优秀格次。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受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格次,处分期内的其他年度参加评议只写评语不确定格次。受行政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受处分的当年确定为不合格格次,处分期内的其他年度参加评议只写评语不确定格次。

20、年度评议考核较差。年度党员评议或工作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连续两年党员评议或工作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以及其他损害党组织和党员形象的行为,或不符合党员条件。

第三章 政策界限

第四条 认定不合格党员,既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又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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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研究和掌握政策界限,坚持做到“五个区别”:

1、要把由于党组织不健全或软弱涣散等客观原因造成党员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不能履行义务,同党员本人长期消极落后、缺乏组织观念、不愿意履行义务、不愿意参加组织生活区别开来。

2、要把党员因老弱病残、家庭确有困难等原因,以及经常与党组织保持联系、坚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的外出党员,没有或不经常参加党的活动、一时无力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同不发挥党员作用区别开来。

3、要把党员愿意接受教育、决心改正错误,同拒绝接受教育、不愿意改正或屡教不改区别开来。

4、要把党员本人应负的责任同党组织的责任区别开来。

5、要把党员主观上为了搞好工作,但由于经验和能力不足,导致工作上发生某种失误或错误,同本人思想品质不好,在工作中不负责任、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区别开来。

第五条 对违犯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应给予党纪处分、行政处分和应承担法律责任的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不能以劝退、除名或限期改正代替党纪、政纪处分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该按劝退、除名处理的,也不能用限期改正代替,让其留在党内。

如果在违犯党的某一方面纪律的同时,又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的,应视其问题的主要方面,或给予党纪处分,或劝退、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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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第三篇

新时期党政机关共产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和不合格党员主要表现(**镇机关党支部)

一、先进性标准要求

(一)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理想信念。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增强党的意识,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想。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

有较高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

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对党忠诚,不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党的优良作风

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操的作风,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乐于奉献,不怕吃苦,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牢固树立发展意识,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增强发展意识、改革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工作高标准、高效率,严要求,勤恳敬业,奋发进取,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能够挺身而出,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五)忠实实践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牢记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时时把群众利益放在前头,对群众满腔热情,服务周到,不耍态度,不摆架子,不推诿扯皮,不搞形式主义,服务群众的本领较强,实实在在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热情帮助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六)坚持党的组织原则,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讲党性、讲原则,不搞团团伙伙、拉拉扯扯;维护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敢讲真话,实事求是;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自学参加组织生活。

(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依法行政

具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政策意识,熟悉和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八)廉洁自律,自觉抵制腐败

自觉遵守党的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九)加强道德修养,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维护共产党员的人格形象;移风易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积极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敢于挺身而出。

二、不合格党员的主要表现

(一)理想信念不坚定

1、对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持怀疑态度;

2、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政治学习;

3、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4、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5、思想空虚,信仰宗教或搞封建迷信及其他信念不坚定的情况。

(二)革命意志消沉

1、缺乏创新精神,思想保守,因循守旧;

2、精神萎靡,不思进取,消极懈怠,自甘落后;

3、明哲保身,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敢坚持原则,不敢讲公道话,不能坚持正义,对歪风邪气不敢抵制。

(三)宗旨观念淡薄

1、脱离群众,不关心群众疾苦;

2、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做表面文章;

3、服务意识淡薄,服务质量差,推诿扯皮,刁难群众;

4、私心较重,只讲索取,不讲奉献,不顾群众利益,甚至与民争利。

(四)工作作风飘浮

1、缺乏事业心、责任感,拈轻怕重,不负责任,甚至失职、渎职;

2、不思进取,不讲学习,不愿钻研业务,不能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思想狭隘,嫉贤妒能,不想干事,干不成事;

4、不遵守工作纪律,松松垮垮,自由散漫。

(五)党性观念差

1、缺乏大局观念,片面强调行业、部门利益,不执行党的决议、决定,不服从组织分配,不自觉为大局服务;

2、不讲原则,好人主义严重,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团和气,是非不分;

3、搞自由主义,目无组织,表里不一,阳奉阴违,对上对下不一样,对已对人不一样,搞小动作,挑拨是非,无理取闹;

4、热衷于拉拉扯扯,吹吹拍拍;不讲五湖四海,闹不团结,搞小圈子、小团体。

(六)廉洁自律松懈

1、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对党的廉洁自律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3、思想境界低,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严重;

4、追求腐朽落后的生活方式,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5、生活作风不检点,不讲道德。

(七)关键时刻不能挺身而出

在国家、集体利益或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时,袖手旁观,甚至临阵脱逃。

(八)组织生活散漫

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

(九)其他方面不合格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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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第四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

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或者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领导成员。

选拔任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选拔任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领导成员,参照本条例执行。

上列机关、单位选拔任用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干部,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五条本条例第四条所列范围中选举和依法任免的党政领导职务,党组织推荐、提名人选的产生,适用本条例的规定,其选举和依法任免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进行。

第六条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职责,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七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八条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提任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的任职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的培训,培训时间应当达到干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资格要求。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九条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第十条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党政领导干部可以从党政机关选拔任用,也可以从党政机关以外选拔任用。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注意从担任过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中选拔。

第三章动议

第十一条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班子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

第十三条初步建议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形成工作方案。

第四章民主推荐

第十四条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职位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六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由同级党委(党组)主持,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

(三)对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第十七条领导班子换届,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纪委领导成员;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五)党委工作部门、政府工作部门、人民团体主要领导成员;

(六)下一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成员;

(七)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推荐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成员人选,应当有民主党派、工商联主要领导成员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

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第十八条领导班子换届,根据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情况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可以差额提出初步名单进行二次会议推荐。二次会议推荐由下列人员参加:

(一)党委成员;

(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成员或者全体领导成员;

(三)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四)纪委副书记;

(五)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第十九条个别提拔任职的民主推荐程序,可以参照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进行,也可以先进行个别谈话推荐,根据谈话情况,经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研究,提出初步名单,再进行会议推荐。

第二十条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人员按下列范围执行:

(一)民主推荐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人选,参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执行,可以适当调整。

(二)民主推荐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会议推荐由本部门领导成员、内设机构领导成员、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参加;本部门人数较少的,可以由全体人员参加。根据实际情况还可以吸收本系统下级单位主要领导成员参加。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的人员参照上列范围确定,可以适当调整。

(三)民主推荐内设机构领导成员人选,参照前项所列范围确定。

第二十一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二十二条党委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以由党委(党组)或者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作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

第二十三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第二十五条领导班子换届,由本级党委书记与副书记、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常委根据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反馈的情况,对考察对象人选进行酝酿,本级党委常委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与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沟通后,确定考察对象。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考察对象,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党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第二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二十七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

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深入了解理想信念、政治纪律、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行为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注重考察工作实绩,深入了解履行岗位职责、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加大资源消耗、环境保护、消化产能过剩、安全生产、债务状况等指标的权重,防止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工作实绩。考察党政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应当把执行政策、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等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加强作风考察,深入了解为民服务、求真务实、勤勉敬业、奋发有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情况。

强化廉政情况考察,深入了解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保持高尚情操和健康情趣,慎独慎微,秉公用权,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等情况。

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

第二十八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经过下列程序: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本级党委(党组)报告。

第二十九条考察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人大常委会、政协、纪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工作部门或者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第三十条考察工作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

(一)考察对象上级领导机关有关领导成员;

(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领导成员;

(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成员;

(四)其他有关人员。

考察内设机构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参照上列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需要可以听取巡视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意见。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拟提拔的考察对象,应当查阅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必要时可以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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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区委组织部【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党员队伍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区委组织部深入乡镇、街道、农村、社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调研,通过走访党员、座谈讨论、听取意见、个别谈话等形式,对党员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对近年来党员队伍建设所采取的主要做法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归纳和思考,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基本情况

**区现辖10个乡镇、街道,45个行政村、31个社区。区委下设21个党委、总支,其中乡镇、街道党委10个、行业党委6个、企业党委1个、直属总支4个,基层党支部484个。现有党员10291名,其中,女党员3074名,占党员总数的29.87%;少数民族党员63名,占党员总数的0.61%;党政机关党员1221名,事业单位党员1849名,国有、集体企业党员195名,离退休党员2551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441名,农民党员2228名,其他党员1806名;35岁以下2164名,占21.03%,36-59岁的5198名,占50.51%,60岁以上2929名,占28.46%;大专以上4420名,占42.95%;中专(高中)及以下5871名,占57.05%。

二、主要做法

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促进社会和谐、推进跨越发展"的目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按照"严格党员发展质量,抓好党员教育管理,树立党的光辉形象"的要求,全面贯彻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狠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使全区党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增强。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以全面提升党员队伍质量为重点,规范党员发展工作

在区委全面部署、区委组织部协调指导的基础上,统筹兼顾,有序推进,有效提高全区党员干部队伍质量。

一是强化认识抓保证。首先,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就发展党员工作做专题培训讨论,反复组织学习有关规定,讲清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深化认识,不断提高基层党委书记和分管党务工作副书记的素质。并要求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到发展党员工作中,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心中有数。其次,把提高组工干部的素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每年举办1-2期发展党员工作培训班,通过培训、外出考察等形式,不断丰富组工干部知识,强化组织干事的素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第三,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和乡镇党校主阵地作用,举办村(社区)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不断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务工作者的素质,进一步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强化质量重培养。抓规划。每年年初根据各党组织上报的发展党员计划,结合实际,制定下发全区的发展党员计划,通过提出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发展重点,改善党员队伍的构成和分布,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较合理、规模适当、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抓基础。在宏观上,注意把握好五个比例:即每年退休党员和发展新党员的比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比例;发展新党员中生产一线和管理人员的比例;35岁以下新党员和新发展党员的比例,高中以上学历新党员和新发展党员的比例,通过努力,近五年新发展的党员中,青年党员、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党员、生产一线党员都实现了规划的目标,保持了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申请人1:2:4的塔式结构,始终保持一支近1300人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抓标准。在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的基础上,为真正体现党员先进性,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我们提出了发展党员要把好"德、才"兼备的标准关。"德、才"兼备的原则:即作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吸收入党时必须把思想方面、工作方面和生活方面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进行考察。在严把标准的基础上,坚持做到了"五个不批",即对发展党员过程中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批复,程序不规范的不予批复,未经政审的不予批复,未参加培训的不予批复,团员入党不经团组织"推优"的不予批准。

三是强化重点抓实效。围绕区委的中心工作,各乡镇党委坚持把发展农民党员的重点确定为:优秀回乡青年和青年致富带头人、科技示范户,做好在妇女中发展党员。五年来35岁以下的农民致富带头人占发展农民党员总数的80%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新党员占发展总数的85%左右,妇女党员占新发展党员总数的39%。同时,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注重做好两个衔接:即妇联和共青团组织"推优"计划与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衔接;妇联和共青团组织教育考核与党组织培养考察衔接;五个倾斜:即一是向相对后进村倾斜,以先进带后进,为改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打好基础。二是向农村致富带头人倾斜,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打好基础。三是向回乡的大中专毕业生倾斜,为培养选拔"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农村干部打好基础。四是向35岁以下、高中文化程度的农村青年倾斜,着力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五是向妇女倾斜,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采取"三定"措施,认真抓好妇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首先是定人培养。对每个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确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人,负责对其培养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思想汇报。其次是定岗锻炼。要求各总支、支部适当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压担子,有意识地给她们安排一些较为重要的岗位,交派一些急、难、重的任务,提高综合素质。第三是定期考察,要求各总支、支部每半年对妇女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谈话,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做到好中挑好,择优发展,为党组织输送合格人才。同时,我们把发展党员工作与团妇工作相结合,通过"巾帼建功"、"青年文明号"等有效活动载体,考察妇女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

(二)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为目标,进一步创新党员教育管理方式

紧密结合全区实际,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党员特点,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教育管理方式和方法,重点做好党员教育培训,流动党员、困难企业下岗职工党员和离退休党员分类管理教育,使党员管理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一是夯实基础,强化措施,着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近年来我区以"造先锋模范党员队伍、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为目标,制定了党员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狠抓党员的教育培训。一是明确培训对象。每年将入党积极分子、新党员、居民群众党员作为培训重点。针对不同的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对新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培训重点是党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居民群众党员培训的重点是党的基本理论、法律法规、区委政府的重要部署及再就业培训等相关内容。2016年以来,全区共培训党员5192名,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党员2696名,企业党员57名,"两新组织"党员17名,城镇党员、农民党员2056名,基层党组织书记187名,党务工作者179名。二是落实培训经费。区委将党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年初财政预算,从党建经费中解决用于各乡镇、街道开展的党员培训经费。2016年以来,区财政补助20万元用于党员培训工作,对全区党员队伍培训的各类培训主体班次,给予全额补助。三是创新培训方式。通过采取各乡镇培训、区委党校培训、基层党组织培训、选派到上级相关党校、外地考察等多渠道的培训形式,不断提高了广大党员的素质。2016年,区委以实施"素质提升"工程为契机,从区纪委、组织、宣传、信访、农业、科技、司法、民政、综治、计生等部门单位选聘37名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善于课堂讲授的党政领导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党校兼职教师,进一步充实教师队伍,对全区党员干部进行轮训。

二是优化设置,创新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员队伍管理。为了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建立党员队伍管理长效机制,我区以"三抓三创新"(抓创建,创新组织设置模式;抓机制,创新管理教育方式;抓实践,创新党员活动载体)为载体,进一步创新组织设置,创新管理模式,拓展活动领域。一是建立健全非公经济党组织设置。2016年区委组织组织部指导将原**区非公经济党工委划分到**工商分局,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工商分局非公党委、**西区工商分局非公经济党委、**高新分局非公经济党委3个非公经济党组织,在全区1755家非公经济中建立党(总)支部181个,并将属于城市社区的非公经济党组织负责人纳入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网络。各街道党委按照"一社区一党组织"和便于党员集中活动的要求,纺织路街道长安路社区成立了党支部,工农路街道火车站社区、人民路街道人民路社区等11个社区针对党员人数增加的特点,及时成立了社区党总支。公园路街道胜利路社区、建银社区、银光路社区、兰包路社区在成立党总支的基础上,创新设置,下设了离退休党员党支部、下岗无业党员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等特色党支部,并将党组织向小区和楼栋延伸,在社区居民楼栋、楼宇建立党建立党小组135个,成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213个,聘任270余名社区党员担任"楼栋长",担当社区与居民之间的信息传递员、政策讲解员。三是建立健全农村党组织网络。在区党建网设立大学生村官"网络型"党支部,通过视频对话、QQ群、飞信等形式,每季度开展"上一次党课、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发表一篇党员微博、汇报一次思想动态"的四个一活动,帮助大学生村官健康成长,目前已完成网络页面设计,计划于9月底投入运行。在水川、四龙两镇采取"农家乐+支部"的形式建立党支部;在**、强湾两乡采取"运输协会+支部"的形式建立个党支部;依托种植、养殖产业优势,先后建立"合作社+支部"、"公司+支部"等8个"产业型"党支部,利用远程教育的资源优势,为党员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特色种植养殖技术引进等服务,形成党建互动、发展共谋的生动局面。

二是摸清底数,严格程序,加大流动党员管理力度。区委组织部按照"一月一摸底、一月一上报"的要求,及时、准确掌握流动党员管理信息,从程序上严格把关,加大流动党员管理力度。目前,我区现有外出流动党员275名,接收外来流动党员17名。对外出的流动党员,主要是实行跟踪式管理。一是及时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教育工作,教育党员外出后要主动与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取得联系,按规定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或出示《流动党员活动证》,积极参加所在单位党的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二是建立定期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制度,如实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及时传递信息;三是建立工作联系制度,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四是建立查验制度,对转移组织关系的外出流动党员归来时,要查验所去地区或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外出期间表现证明;对持活动证外出的流动党员返回时,及时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中记载的内容,详细了解外出期间的表现。对接收的外来流动党员,主要是实行"挂靠式"管理,对在同一单位内工作半年以上的流动党员,督促他们及时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党组织;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转入临时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活动;工作单位不稳定,但住处固定的流动党员,就地转入组织关系,参加社区党组织的活动。

(三)以深入开展党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近年来,我区针对不同的党员群体,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选准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找准党员队伍发挥作用的着力点。

一是深入开展党员主题教育活动,激发党员内动力。近年来,我区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创先争优等活动为载体,在全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了"争创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争创模范带头人",争创"**先锋",争当"双强"(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优秀村干部,争做"双带"(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先富好党员等活动。在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对照活动方案,紧盯列入中长期整改和尚未整改的问题,逐一拉出了清单、排出了时间表、制定了方法措施、列出了时限要求,采取挂牌督办、跟踪问效等形式,进一步巩固扩大活动成果。目前,全区第二批活动列入整改的559个突出问题,已整改落实549个,整改比例为98.2%;第三批活动列入整改的889个突出问题,已整改落实845个,整改比例为95.1%。同时,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可行、解决问题的原则,认真抓好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废、改、立"工作,共废止制度315个,修改和完善851个,建立新制度512个。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中,**区528个党组织和10291名党员以"强堡垒、夯基础,抓队伍、树形象,促进科学转型,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主题,以"五星级"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和"**先锋"工程为载体,紧紧围绕区委"一二三四"的工作总体思路,努力在推动发展上争创佳绩,在促进和谐上争当表率,在展塑形象上当先锋,为实现"十二五"再造一个新铜城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是全面实施"联动强基"工程,搭建党员服务平台。2016年以来,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实施了"三级联创"、"双联双带"暨"四联四帮"活动,在夯实基层发展基础、增强基层发展后劲、帮助党员群众脱贫致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继续实施以"城乡联动,结对帮扶,强化基础,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联动强基"工程,全区30名县级领导干部、81名科级领导干部,81个区直部门联系帮扶79个村、社区,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联系213户农村困难户、党员困难户或城市下岗职工户,深入开展"六个一"(共同过一次组织生活、走访慰问一次党员群众、开展一次党性实践活动、联系培养发展一名新党员、制定一个发展计划、办一件实事好事)活动,帮助村、社区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落实帮扶措施。区水务局负责人深入联系村四龙镇永兴村,与村"两委"班子成员现场商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初步确立了今年帮扶实施的1个小水工程和1个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区农牧局、科技局、扶贫办等部门技术人员与农民党员、产业大户结成31个帮扶对子。区司法局等26家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建党90周年来临之际,主动深入联系村、社区和联系户中了解情况,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离任村、社区干部260余人次。目前,各联系单位已帮助45个村、34个社区制定了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共计兴办实事好事76件。

三是创新党员活动载体,丰富党员活动内涵。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选准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找准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一是用"活"远程教育资源。充分发挥远程教育乡镇、村"全覆盖"的资源优势,以区党建网为龙头,以远程教育培训等为主渠道,组织农村党员每季度开展一次"四个一"(上一次专题党课、召开一次工作交流会、撰写一篇党员心得、汇报一次思想动态)活动,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党员的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帮助农村党员致富创业、为民服务。截止目前,共举办各类培训班60次,培训党员1552人次。二是激"活"社区党员资源。围绕社区"特色型"党支部党员职业相近、经历相似、居住相邻的特点,结合社区治安、绿化、安全等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党员"三定"、党员责任区、"双服务"(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群众)等党性实践活动;利用各类文化广场和体育设施,组织党员开展红歌大家唱、曲艺演出、全民健身等文化娱乐活动,充分发挥城镇居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公园路街道依托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和7个社区服务站,广泛组织开展了"双服务"活动(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居民)。三是盘"活"党员活动资源。依托村、社区活动场所,健全相关配套机构,活动场所整体功能得到明显增强。农村活动场所设立了党员活动室、图书阅览室、计生工作室等,80%以上的村达到八有标准。在社区设立党员咨询服务站等,条件成熟的16个社区建成"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活动场所综合服务功能得到较好发挥。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区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践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对党建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虽然近年来党的建设已得到明显的加强,但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党员队伍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不高。一些基层党组织虽然开展了一些活动,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着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形式单一、内容枯燥、缺乏针对性,搞形式走过场的情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有些基层党组织片面强调经济工作和业务工作忙,疏于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存在着"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还有部分党员党性观念淡薄,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一些党员过分自我保护,缺乏责任意识、监督意识,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对党内一些不正常现象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另一方面只满足于洁身自好,自己不做违法乱纪的事就行了,对形形色色的不良现象看不惯,但不斗争、不抵制。

二是党员老龄化、流动党员管理问题突出,活动开展难。传统的党员管理方法与模式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党员管理上普遍存在着三难现象。一是流动党员管理难。据初步统计,近年来党员队伍的流动性不断增大,每年都有大量党员外出从商或者离乡打工,有的外出期间无法参加组织生活,无法参加党性实践活动,有的甚至几年都见不到面。对其的管理、教育出现真空。二是老龄党员管理难。农村党员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低等问题突出。这些老龄党员,有的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正常参加支部组织活动,有的不愿参加组织生活。加之农村贫困老党员生活来源无着落,其参加组织活动的积极性较为低下,或者只参加一些发放误工费的党支部会议和活动,影响了党员的整体形象。三是活动开展难。由于流动党员的不断增多、老龄党员参加活动积极性不高,农村党组织在开展活动时往往面临着无党员参与的尴尬境地。由此引发了一些有选举任务的会议上,党组织不得不采取发放误工费或补贴的形式来吸引党员参加会议的不良风气。

三是入党积极性不高,基层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不均衡。这一现象在一些农村、非公经济基层组织中比较明显,存在着党员平均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结构不合理,非公经济组织入党积极性不高。根据与乡镇的同志座谈了解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这几年呈逐年减少的趋势,发展农村年轻党员、致富党员力度不够;二是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在农村有所抬头,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过、征地拆迁等方面因利益纷争,一些党员干部对此不敢管不敢问,削弱了党员、党组织在农村青年心目中的影响力;三是一些党支部书记怕新入党的人与自己竞争,怕自己会在以后的组织选举中落选,不愿不敢吸收他们入党。加之一些村支部发展党员只搞近亲繁殖,挫伤了群众的入党积极性。

四是基层党组织经济基础薄弱,难以正常开展工作。在村级组织中,经济发展滞后,经费比较紧张,村集体没有积累,组织活动经费没处解决。有的基层党组织也想开展一些活动,但是却苦于没有经费,如救济贫困党员、帮助党员发展经济、设立党员活动室等;一些党员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党务工作者没有精力、财力、时间,与他们联系。以至出现了这些党员与组织两不找的现象,党员不过组织生活,生活、工作中有困难无人过问,村里或单位有事党员也不闻不问、不关心,这一现象在困难企业及后进村存在。

四、对策建议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要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教育,强化管理,严格监督,多管齐下,着力提高党员素质,塑造党员新形势,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一)党员教育上突出实效性。以远程教育为载体,把农村党员熟练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最新科技成果运用于生产实践的能力、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作为农村党员教育的重点,解决好农村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观念等问题,以及根据农村党员队伍素质的千差万别,做到区分层次,分类指导,有的放矢。对那些思想守旧,无开拓创新精神的农民党员要作为主要工作目标,采用集中培训、实地参观、现场示范等形式,用身边的人和事,用新技术带来的可观效益促其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增长见识;对那些科技素质低,缺乏致富本领的农民党员有计划地进行市场经济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党员人人都有一技之长,增强致富能力;对那些头脑灵活,率先致富的青年党员,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参加远程教育培训,逐步、有意识地使他们成为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雁。

(二)党员管理工作上突出灵活性。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从业特点,决定了党员管理工作的多样性。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按照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健全完善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各项党员规章制度,走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二是适应形势,分类管理。以实施"六项工程"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对流动党员、非公党员、农村党员、社区党员、(

(三)党员发展问题上突出严肃性。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体现党员的先进性是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主攻方向。发展党员上要摆脱束缚,放宽视野,重点从各行各业中靠自己的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率先富起来的致富能人,单位骨干力量,从复退军人和村干部中发展党员,从源头上保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不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按照"十六字"方针,把好培养关、考察关、发展关和审批关,注重质量,不求数量,做到发现一个,培养一个,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四)党员组织活动上突出多样性。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各类党员队伍的实际,增强党组织活动的吸引力。一是以党员远程教育为主,对于有条件上网的党员,可以通过网络来实现网上的学习与交流,激发党员学习兴趣,提高活动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从集中活动向小组活动转变,按照党员特点和行业分布,划分若干个党小组,平时以党小组活动为主,支部按季活动一次,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三是以党性实践活动为主,引导党员促其发挥作用,体现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五)壮大集体经济上突出必要性。壮大集体经济,为基层党组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物质基础。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没钱不行,从根本上说,减轻农民负担,密切党群关系,还靠发展农村经济,集体有钱了,各项工作也就好做了。因此,选好配强领导班子,积极发展经济,从根本上解决有钱办事。这样才能给农民更多的实惠,为职工谋求更多的福利,各类公益事业才好发展,干群关系才能得到缓和,各种矛盾才易于化解。

2014政府机关入党申请书
党政机关合格党员标准 第六篇

第1篇:政府机关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昔日家乡的落后和家庭的贫穷迫使我发奋图强、刻苦学习。天道酬勤,我如愿以尝考上了重点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大学毕业后,有幸进入政府机关工作,并在党政办负责材料这么重要的工作。这是党组织对我关爱和培养,

也是对我的信任。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郑重地向党组织提出申请,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响亮的名字。在我读书求知的时候,我就知道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奋斗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中国共产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先锋战士。

书本上的认识毕竟是抽象的、间接的;年少时期的认识毕竟是肤浅的、粗糙的。随着改革开放,我国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外来的各种腐朽思想随之泛滥,腐蚀我们的党员。意志不坚定、信仰不牢固的不少党员干部成为了腐败分子,祸国殃民。在我读书之年,尤其是高中到大学时期,党员干部贪污受贿事件不绝于耳。那时候,我对中国共产党开所怀疑,对共产主义信仰有所动遥

带着对中国共产党半信半疑的心情,我进入了XX镇党政办工作。由于学习工作的关系,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我在学习中读到不少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在工作中看到无数共产党员的辛勤的身影。我慢慢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一个光荣而伟大的政党,是一个可以信任政党;深深地体会到,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的光荣和骄傲,不是羡慕其身份的不同,而是敬仰他们为发展一方经济、建设一方城市的伟大精神和崇高的历史责任感;清晰地明白了为什么书本上常说“历史已经证明,现在也在证明,将来更在证明,中国共产党不愧为是伟大的党、光荣的党、正确的党”。

面临着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带着对新中国共产党员。的全新感知,我知道,要把目前的学习工作做好、做得更好,更好为沙田“发展港口经济,建设滨海城市,构建和谐XX”服务,必须要有一个坚定和崇高的理想和信仰。加入中国共产党员就成为我唯一的归宿。

我知道要想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员,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立党为共、执政为民,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把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科学知识本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作为实现理想的具体行动。因此,我的入党目的是在党的教育帮助和指导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XX家乡的现代化建设奋斗终身。

我是一名普通的政府机关办事员,平时能够做到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人民,遵守各种法律和规章制度,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尽自己的最大力量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任务,努力学习,热爱工作,关心XX发展。但我还存在以下缺点:上班有迟到的现象,跟同事沟通交流较少,考虑问题不够细致周到,服务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既然我有了加入党组织的决心,今后就一定要在原有优点的基础上对自己提出更高的要求:积极学习和领会党在各个时期的方针政策路线,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水平,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工作认真负责,和气待人;在工作上努力向励精图治的党员干部和优秀的同事们看齐。

前段时间我因怕自己达不到申请入党的要求而迟疑过,现在我发现犹豫不决不是好办法,我应该自觉地向党组织靠拢。让党组织帮助自己查找缺点和不足,并且坚持自我批评,虚心听取领导和广大同事的意见,让自己更快地成长。

在历史的长河中,一个人的生命是那么渺小而微不足道,但在党及其伟大思想的指引下,人生将变得十分有意义和伟大。请党组织考验我,无论是否予以考虑,或对我有较长时间的考验和审查,我都将一如既往地坚定自己的入党信心和决心。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第2篇:政府机关入党申请书

尊敬的党支部:

今天,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向党组织递交我的入党申请书,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愿意参加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我将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奉献一切,永不叛党。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

加入中国共产党是我一直的梦想,在小时候,课本上革命先烈的英勇行为,便使我感受到了党的神圣和伟大。我常常梦想着自己有一天也能站在党旗下,向党宣誓,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本人加入党的愿望由来已久。这种愿望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执著与崇高的信念,这种信念给了我克服一切障碍、追随中国共产党建设社会主义中国的勇气、信心和力量。

我之所以提交入党申请书,争取加入中国共产党,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在一名机关干部,我明白只有将自己的爱国热情化作行动,将自己的理想和祖国的前途命运结合起来,将自己的聪明才智完全地贡献给祖国,坚决拥护共产党领导,紧跟共产党并使自己成为其中的一员,坚决贯彻执行 "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 的基本路线,才能够真正实现自己的抱负,才能真正富国强兵,提高综合国力,才能真正谈得上民族和国家的独立。 做为一名青年我记得毛泽东主席曾讲过“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人民需要党,党也需要人民。只要党和人民需要,我就会奉献我的一切!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反对分裂祖国,维护祖国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我会牢记住我是一名中国人,我会在现在和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时时刻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在社会中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不做侮辱祖国的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同时大胆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努力改正自己的错误,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怕牺牲自己。无论何时,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向党组织靠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现个人价值。最终以我的实际行动来报效祖国。

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第3篇:政府机关入党申请书

敬爱的党组织:

我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中国共产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

自1921年建党至今,我们的党已经走过了几十年光荣的斗争道路。这几十年,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不断发展壮大。从建党之初的50多名党员,逐步发展到今天这一个拥有八千万党员的执政党。并在长期的革命过程中,先后形成了分别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所说:“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中国社会主义进步和发展做了三件大事:第一件是完成了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结束了中国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历史;第二件是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第三件是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逐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件大事现在继续在做。” 党的辉煌历史,是中国共产党为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历史;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历史;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一切困难,不断发展壮大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无愧是伟大、光荣、正确的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最近一个时期,胡锦涛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的历史高度,反复强调:“要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关键取决于我们党,取决于党的思想、作风、组织、纪律状况和战斗力、领导水平。只要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我们党就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永远得到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并带领人民不断前进。”

我们每名共产党员都应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三个代表”知道自己的思想和行动,努力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实现跨世纪的宏伟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当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并不代表社会主义事业就是一帆风顺。今年对整个中华民族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承载了亿万国民百年奥运梦想的北京奥运会于8月8日~8月24日如期举行。然而,从今年初以来,我国先后经历了百年一遇的雪灾,“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藏独、台独和东突势力持续不断的分裂和破坏活动,以及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纵然困难重重,可我巍巍中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依然雄立于世界的东方,并成功举办了一次无与伦比的奥运盛会,让世界刮目相看。

很多国家和地区在灾难和分裂破坏中被摧垮,可灾难中的中国却呈现出另外一番景象。有条不紊、周密部署的救灾工作,废墟下不断演绎的生命奇迹,来自全国各地不计其数救灾物资和志愿者,处处闪动身影的人民子弟兵,充分体现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举国上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显示出了空前的凝聚力,中华民族以全新的形象展示在世人面前。我们让世界感动,我们让世界感慨,我们让世界敬佩,因为领导我们的---是中国共产党。

可能是耳濡目染了父亲对党的执著追求的原因,是我从小就树立了一定要加入中国共产党的远大志向,并且一直持续到了今天,热情更是有增无减。在大一开学之际,刚刚跨入高等学府的我,就向党组织郑重的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还参加了党校的学习,并顺利毕业。但由于自己过分关注学生工作,平时在学业上投入的不够,学习成绩不够理想,最终在校期间没能如愿站在党旗下。平时,我经常同党员谈心、交流思想,使自己能够在正确的引导下更快的成长。在这不断学习和为之奋斗的漫漫长路上,洒下了我无数的汗水,也耕耘出了丰硕的果实。那就是我从最初的要当英雄的幼稚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到了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理性认识阶段。可以说我唯一的入党动机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在不断追求思想进步的同时,我已经由一名工程技术人员转变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员只有精通自身的业务,才能在群众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我深深明白,平时在工作中除了钻研自己的业务,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还要不断学习政治理论、行政执法的相关知识,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机关工作人员。在我的积极努力,领导的教诲和同事们的支持下,目前的工作很快上手,已能够独立处理部分事务,但作为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人,我还经常作自我批评,发现自己的一些不足之处。如理论学习过于死板,不能灵活运用;工作中有时粗心大意。不过我会尽我所能予以改正,同时还请党组织给与指导和帮助。

在局领导和机关党组织的关怀与培养下,我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政治思想觉悟和个人综合素质都有了长足进步,已经基本符合了一名党员的标准,特此请求组织批准我的申请。如果批准,我一定会戒骄戒躁,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作一名名副其实的党员。如果组织没有接受我的请求,我也不会气馁,会继续为之奋斗,相信总有一天会光荣地站在党旗下宣誓。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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