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2016-08-18 11:51:5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共6篇)2012年区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预案XX区民政局2012年度救灾应急工作预案为有效应对全区突发性自然灾害,最大程度整合人力、物力资源,提高灾害应急能力,确保救灾工作及时有序、快捷高效,特制定此预案。一、组织指挥设立区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救灾应急预案》,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2012年区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预案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第一篇

XX区民政局2012年度救灾应急

工作预案

为有效应对全区突发性自然灾害,最大程度整合人力、物力资源,提高灾害应急能力,确保救灾工作及时有序、快捷高效,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指挥

设立区民政局救灾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局党组成员、局机关相关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下称办公室,办公室设救灾股),主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救灾股、办公室、慈善办、计财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局开展救灾应急工作。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传达贯彻区委、区政府、区防指和市民政局对救灾工作的指示;发布启动预案命令;决定采取救灾应急措施;召开党组会议研究救灾款物的分配安排;对全局救灾人员、车辆、经费进行调度安排;决定救灾应急工作其它重大事项。

办公室职责: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全局救灾工作,执行落实领导小组工作指令,组织制订并落实救灾措施。及时收集、汇总重要信息,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督促各乡镇民政办制定和实施救灾应急预案,组织检查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发放。积极协助配合慈善办组织开展全区性赈灾募捐活动。

二、救灾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一)建立并实行汛期救灾值班制度。从每年4月1日到9月30日的主汛期内,建立救灾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地点设救灾股。

值班人员的职责要求:

1、认真做好应急救灾重要信息和部署的上传下达,及时将上级和区防指的汛情灾情预告通报全区。

2、及时、准确做好灾情统计上报和灾情文字、图(影)像资料整理。

3、做好通信、计算机等设备维护和管理,及时排除故障,保障通信联络畅通。

4、坚守岗位,手机保持24小时开通。

5、有事需请假,请假半天报办公室主任审批;1天以上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批;请假人员当日班次由办公室从值班人员中调剂安排,不得空班。

(二)应急救灾资金和物资的储备

向区财政每年安排本级预算救灾预备金40万元,并在启动四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投入使用。区慈善办组织开展募集社会捐款,用于本级救灾应急安排。在区民政局设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用以储备救灾物资。如发生物资供应不能满足救灾应急需求时,一方面及时向上级争取调拨救灾物资;另一方面区慈善办会同办公室,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救灾募捐活动,筹集物资用于救灾应急。

各乡镇要积极与当地物资、粮食、超市等部门和单位建立救灾物资应急调拨协议,一旦急需,采用先调后结帐的办法应对。

(三)经费和车辆的保障

救灾应急工作经费由局计财股给予保障,特别是在启动四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要优先保证救灾物资运输、交通燃料等救灾工作经费需要;局机关所有车辆服从服务于救灾应急工作,并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

三、应急响应级别和应急响应行动

(一)响应级别

按照全区自然灾害损失程度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XX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零政办发[2009]21号)文件规定,我局救灾应急响应级别从低到高共分四级。

1、四级(VI级蓝色)响应。当全区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救灾应急工作进入四级响应:死亡3—5人;紧急转移安臵0.5万以上1万人以下;倒塌房屋100间以上2000间以下;农

作物绝收面积达到耕地总面积1%至3%; 灾害经济损失达到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0.5%至1%

2、三级(III级黄色)响应。当全区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救灾应急工作进入三级响应: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臵1万人以上2万以下;倒塌房屋2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农作物绝收面积达到耕地面积3%至5%;灾害经济损失达到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1%至2%

3、二级(II级橙色)响应。当全区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救灾应急工作进入二级响应: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紧急转移安臵2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倒塌房屋5000间以上10000间以下;农作物绝收达到耕地面积5%至10%;灾害经济损失达到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2%至3%。

4、一级(I级红色)响应。当全区范围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救灾应急工作进入一级响应:死亡20人以上;紧急转移安臵5万人以上;倒房1万间以上;农作物绝收达到耕地总面积10%以上;灾害经济损失达到上年度国民生产总值3%以上。

(二)响应行动

当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全区灾情发布启动响应规定级别指令后,全局要坚决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迅速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特别是实施二级或一级响应后,局机关要把防汛救灾应急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任务,全力以赴,服从服务于抗灾救灾。局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要严阵以待,听候调遣。

为确保应急响应规范有序,建立5个救灾应急工作组。即:值勤组、灾情统计资料组、灾情调查组、赈灾募捐接收组、后勤保障组。

1、值勤组。安排好24小时值班,做好上传下达,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衔接信息,确保电话和网络畅通。值班人员自觉听从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协助完成工作任务。值勤领导协助领导小组组长和值勤组长调度救灾工作,并参加区防汛会商会议。

(1)启动四级响应值班

组 长:蒋东林(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

值班领导:蒋东林

值班人员:救灾救济股

(2)启动三级响应值班

组 长:蒋东林(副局长,领导小组副组长)

值班领导:蒋东林

值班人员:救灾救济股、慈善办

(3)启动二级响应值班

组 长:刘启清(局长,领导小组组长)

值班领导:贺志毅、蒋东林、左建华、郑智猛、黄尚红、李国富

值班人员:救灾救济股、慈善办、办公室

(4)启动一级响应值班

组 长:刘启清(局长,领导小组组长)

值班领导:贺志毅、蒋东林、左建华、郑智猛、黄尚红、李国富

值班人员:救灾救济股、慈善办、办公室

2、灾情统计资料组,以救灾股为主,办公室协助。

(1)在接到各乡镇、街道当次灾情上报后2小时内,要完成灾情数据的审核、汇总,报主管局长审核(重大灾情数据须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通过网络上报市民政局。

(2)当出现重大灾害或领导小组启动四级以上应急响应时,应于每日16时前将前24小时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收集、整理文字资料上报市民政局,并报送区委书记、区长、分管副区长、区委办主任、区政府办主任、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3)当灾情发生重大变化(因灾造成死亡或失踪人口10人以上,或其他方面造成严重损失)时,要迅速报送新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情况。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4)启动三级(含3级)以上响应或区委、区政府和领导小组要求时:①制作专题灾情录像。提供录像脚本,收集整理灾

情影像资料,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完成专题灾情录像制作。②及时宣传报道区民政局救灾工作部署、救灾措施等情况。③向领导小组成提出救灾措施和建议。

(5)启动二级以上应急响应后,在灾害稳定之前,要按24小时零报告制度执行。

3、灾情调查组。当启动四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或区委、区政府领导指示开展灾情调查时,领导小组成员和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按领导小组组长的指示组成调查组及时奔赴灾区,指导抗灾救灾工作,深入开展灾情调查。

(1)主要职责

认真听取当地灾情汇报,深入灾发地对灾情进行详细核实调查。重点是四个方面:一是准确掌握第一手灾情。着重掌握和了解重灾区、重灾户受灾情况。二是了解并督促落实灾民安臵和救灾措施;三是督查乡镇报灾制度规范建立和实施;四是检查救灾款物的规范管理发放和灾民救助卡落实。调查工作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提交领导小组组长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2)工作安排

①启动四级救灾应急响应(或区委、区政府领导批示和领导小组要求)时,由分管领导或救灾股和相关人员深入受灾地指导救灾,开展调查。

②启动三级救灾应急响应时,由领导小组组长指令领导小组副组长或其他党组成员带队,救灾股或慈善办相关工作人员深入灾区指导救灾,开展调查。

③启动二级或一级救灾应急响应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灾情调查小组人员安排方案,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实施。由局党组成员带队组成若干调查小组,分赴各乡镇、街道开展工作指导,进行灾情调查。

4、赈灾募捐组

组长:主管慈善工作的领导

副组长:慈善办主任、计财股长

成员:慈善办、计财股、办公室

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第二篇

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

我县是自然灾害多发地区,每年都有各种自然灾害不同程度发生。为进一步完善救灾工作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机制,增强救灾工作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救灾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坚持“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密切配合、社会动员”的救灾工作机制,共同完成救灾工作任务。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马山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洪涝、干旱、风雹、低温、地震、地质、生物灾害以及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二、自然灾害的分级标准

根据国务院的分类标准,及按照自然灾害发生的过程、性质,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规定其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一个流域发生特大洪水;或江河干流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重点大型水库发生垮坝。

2、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气候影响50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50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3、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地震;或发生在人口较稠密区7.0级以上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或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

5、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森林火灾或造成严重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火灾。

6、产生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Ⅱ级):

1、一个流域或其部分区域发生大洪水;或江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或一般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

2、暴雨、冰雹等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旱、低温等气象灾害。

3、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稠密区4.0级-7.0级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或受地质灾害威胁,需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

5、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新传入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

6、连续燃烧超过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或受害森林面积在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森林火灾。

7、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Ⅲ级):

1、江河干流一般河段及主要支流堤防出现较大险情;或水库发生垮坝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较大险情。

2、暴雨、冰雹等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较重影响的高温、干旱、低温等气象灾害。

3、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死亡人员在50人以下)和经济损失的一般破坏性地震。

4、因山体崩塌、滑坡等灾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

5、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新传入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农业和林业生产造成较大威胁的生物灾害。

6、连续燃烧超过18小时、受害森林面积较大、火场难以控制的森林火灾;可能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发生严重人员伤亡的森林火灾。

7、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自然灾害。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灾害(Ⅳ级)。

三、救灾应急指挥机构

(一)成立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县人武部部长、武警马山中队中队长担任。

成员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规划建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卫生局、县粮食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教育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电公司、县工商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信息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电信局、县供销联社、县工商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二)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1、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全县抗灾救灾工作的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县的抗灾救灾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解决全县抗灾救灾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若干个工作组。

2、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在县民政局,负责收集、掌握、上报灾情信

息;提出组织召开县救灾领导小组会议建议,制定救灾工作方案,传达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并监督落实;收集各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办公室电话:6822022 ,传真:6825831。

3、县抗灾救工作组及职责

(1)查灾核灾报灾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地震局、县交通局、县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调查、核实、上报灾情,组织专家或有关人员对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

(2)灾民生活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粮食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贸局、县物价局、县供销联社、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做好灾民生活应急救灾工作,包括急需救济物资的组织、调拨、供应和管理工作。

(3)紧急转移安置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卫生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掌握灾民及物资需转移安置情况,组织灾民和物资的紧急抢救、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设施恢复和生产自救组

组长单位:县农业局、县规划建设局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林业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供电公司、县信息办、县电信局、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中国人民银行马山支行、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指导、协调灾区抢修恢复生活、生产等设施,帮助灾区尽快恢复工农业生产,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5)应急资金保障组

组长单位:县财政局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经贸局、县水利局、县交通局、中国人民银行马山支行、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救灾应急资金准备和争取上级支持;做好救灾应急资金、捐赠资金的分配、下拨工作,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应急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6)卫生防疫组

组长单位:县卫生局

成员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环保局、县药监局。

主要职责: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治疗和转运伤病员,实施灾区疫情监测,开展饮用水、食品等卫生监督、检测;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和环境消毒工作,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向灾区提供急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做好人畜共患疫病的紧急免疫和场所消毒工作。

(7)安全保卫组

组长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各乡(镇)政府、县人武部、武警马山中队。

主要职责:指导、督促灾区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稳定社会秩序;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加强对党政机关、金融、电力、通信、新闻等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视情况在灾区实施交通管制;严厉打击盗窃、抢劫以及哄抢救灾物资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财物安全和社会稳定。

(8)救灾款物捐赠接收组

组长单位:县民政局

成员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工商局、县工商联、县广播电视局、县经贸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红十字会、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需要,做好国内外提供救灾援助资金、物资的接收和分配工作。【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9)新闻宣传组

组长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民政局、县信息办、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宣传和报道灾害救助工作,按规定向公众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等有关信息,负责回答有关灾情的询问。灾情的宣传报道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0)监督检查组

组长单位:县监察局

成员单位:县审计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履行灾害救助职责、工作效能等情况以及救灾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反本应急预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违法违纪人员责任。

四、应急救助程序

(一)自然灾害预测与预警。气象、地震、水利、国土资源、农业、林业等灾害预报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作出科学预测,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开展风险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预警。预警信息包括自然灾害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根据国务院规定,预警级别依据自然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一般划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

黄色、蓝色表示。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准确地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县人民政府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有关情况,并根据自然灾害的危险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

(二)灾情的搜集和报告。灾害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在1小时内必须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灾害性质、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单位和个人可通过110、120、122、119、12345等电话及时向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向县委、县人民政府报告。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自然灾害的,特殊情况下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先期处置。自然灾害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

事发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自然灾害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处置。【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四)应急响应。本应急预案启动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凡遇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自然灾害,县政府应向南宁市人民政府请求启动相关预案,受灾的乡(镇)政府应急预案也同时启动;较大自然灾害由县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一般性自然灾害由受灾的乡(镇)政府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

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灾情报告后,即召集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突发性自然灾害进行综合评估,当判明发生灾害为较大灾害以上时,经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启动本预案或相关专项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如下决定:

1、对灾害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作出具体的救灾指示,责成县直有关部门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依据本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并立即抽调人员奔赴灾区开展救灾工作。

3、调集专业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增援,必要时请求武警马山中队给予支援。

4、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赴现场指挥。

5、及时向南宁市人民政府报告灾情,对需要市政府支持、帮助的事项提出明确的建议。

6、及时传达落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指示,同时,加强与灾害发生地有关方面的联系,掌握灾情,抓好督办落实。

县直各职能部门接到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后,立即按本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本部门应急预案的要求,研究部署各种行动方案,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资金到位。县抗灾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

1、应急队伍保障。交通、电力、通信、水利、农业、林业、消防、卫生、地震等部门和武警马山中队要建立不同类型的紧急救援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紧急救援演练,灾害

2015全市有关救灾救济工作情况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第三篇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救灾救济工作的紧急通知》(政办明传[2015]14号)文件的精神,我局积极部署,认真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有关救灾救济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协调建立灾害监测预警机制。目前,已经建立从村、乡、县民政部门到市民政部门的逐级报灾体系,实行灾情零报告制度,在灾害发生的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灾情。全市各地救灾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并从今年6月份开始全市实施了市县两级救灾联络员工作日适时在线、随时沟通情况、重大情况视频部署会商的信息化工作制度。通过实施效果来看,取得了积极的工作成果。同时,各级民政部门积极与气象、水利、农业、地震等有关部门配合,进行适时的灾情会商和预报预警,做好应急救灾工作。此外,在民政部门的积极协调部署下,各地通过救灾应急预案的制定,对易险乡镇、村屯进行重点监控,尤其是沿江容易发生洪涝和山区容易发生山体滑坡的村屯进行重点监测,做好重点时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安全预警工作。各易灾乡村在救灾预案中已经明确救灾应急联络动员群众转移的联络组织和方式,一旦发生险情各村屯按照预警内容用广播、电话、乡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分头入户动员等有效形式发出通知组织群众迅速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落实灾情应急预案制度2015年8月,市政府出台了《特大自然灾害救灾应急预案》,之后,各县(市)区政府也相应出台了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救灾应急预案》。2015年市民政局又制定了《市特大自然灾害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草案)下发各地,要求各县(市)区、各乡镇分别制定《灾民转移安置预案》,细化到组织机构、具体人员、明确转移安置地具体地点等。确保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时,各级政府适时启动预案,由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预案做出应急反应,在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的安全。预案实行市、县、乡三级管理机制,做到自然灾害分级响应、分级处置、分级管理。要求做到“四个第一”即第一时间组织灾民进行安全转移,第一时间上报灾情,第一时间赶赴灾害现场,第一时间将救灾物资运抵灾区,并执行灾情动态的24小时零报告制度。在今年宁安沙兰镇洪灾的第二日,市民政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立即指导乡镇修订出台《灾民紧急转移安置预案》,市民政局还专门下派工作组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前一段县镇的洪涝灾害组织灾民转移工作的实施效果来看,收效明显。

三、加强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市救灾仓储库在市民政部门的重视和积极运作下,于1999年开始筹建,由于没有地方财政投入,仓库是利用福利院破旧仓库修缮而成的,后经两次改建成为全省6个救灾物资仓储转运库之一,仓库容量600立方米。此外,市、县、县各设有一处小型的储备库。目前,全市储备库内存有省级救灾周转帐篷30顶、棉衣被和捐赠衣物3万多件。2015年,全市按照省民政厅的要求,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了1处“慈善爱心超市”,也储备了相当数量的衣物和生活用品等。此外,按照市《救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各地政府在本级的《预案》中明确责任,对救灾车辆、救灾食品、饮用水等救灾物资,落实储备调配工作组织和责任部门,确保在发生灾害的时候进行统一调配、统一运输,保证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加强应急救灾队伍建设市、县两级《救灾预案》已经明确将当地驻军、武警、民兵预备役部队编入救灾抢险、转移群众、应急救援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组织,并安排驻军领导担任救灾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时通过各级《灾民转移安置预案》的制定实施,相关乡镇、街道积极落实责任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作为灾害应急工作队伍的补充。并积极向群众进行减灾、防灾宣传。在救灾应急队伍中,各地将充分发挥驻地部队、武警官兵、预备役民兵在应急抢险中的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构建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为基础的防灾救灾队伍体系。随着国家《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的颁行,救灾工作队伍建设将会更加完备。

五、及时妥善转移受灾群众为掌握全市易险地段情况,各地民政部门积极开展调查。据统计,全市有易险乡镇49个、易险村屯181个。在汛期,各地对易险乡镇、村屯进行密切监控,一有险情立即由具体人员逐级预警,适时启动

2016民政局抗灾救灾工作方案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第四篇

为做好突发自然灾害的处置与救助工作,提高抗灾救灾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确保抗灾救灾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民政部《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规程》,《灾害应急救助工作规程》,《灾区民房恢复重建管理工作规程》和《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县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等法规,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突发自然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抗灾救灾应急工作组织领导。

二、任务分工

(一)灾情核查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情况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灾情,收集、整理、核查、统计灾情,开展灾情评估,并及时上报。

(二)救灾款物筹集调拨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灾情协调筹集救灾资金,救灾物资,拟定分配方案,组织救灾物资调拨、运输,搞好捐赠款和捐赠物资的接收工作。

(三)宣传、保障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抗灾救灾宣传及后勤保障工作,协调抗灾救灾的文件、信息的报送和后勤接待工作。

(四)应急、灾后救助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转移安置灾民,临时生活救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民有饭吃、有房住、有衣穿、有病及时医治。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管理。

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建立健全灾害应急救助队伍,提高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能力。

(二)加快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

通过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培训,建立基层灾害信息员网络,不继提高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三)加强应急值守。

实行24小时突发事件值班制度,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进一步落实领导带班制度、交接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应急协调处置制度、责任追究等制度。

(四)加强抗灾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制定救助标准。

根据历年自然灾害发生情况,积极做好衣被、食品、救灾帐篷等物资的储备,结合本地经济生活状况,制定救助标准,规范救助工作,确保灾情发生后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

(五)加强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工作。

积极参与地方政府协调各有关部门,争取资金,指导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2016民政局防灾救灾应急工作方案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第五篇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救灾;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组织机构设置

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成立局防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指挥调度。【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三、灾害等级

根据自然灾害危害程度,划分为四个灾害等级。

(一)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特别重大灾害(ⅰ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农作物绝收面积在3000亩及其以上;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70%以上,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25%以上;因灾造成5000人以上人数、30000头以上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7.0级以上地震,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达10人以上;倒塌房屋达3000间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500人以上,无家可归人数达300人以上。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牧区大牲畜死亡在20%及其以上。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万元及其以上。

(二)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的为重大灾害(ⅱ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被困人口达50-100人;农作物绝收面积在1500亩及其以上;需紧急安置人数达200-500人以下;无家可归人数达150-300人。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50-70%,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15-25%;因灾造成2000-5000人,10000-30000头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6.0级-6.9级地震,死亡人数达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200-500人;无家可归人数达100-300人。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达5-9人;倒塌房屋达1000间;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达200-500人;无家可归人数达100-300人。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00公顷及其以上,1000公顷以下。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牧区大牲畜死亡在15%及其以上,20%以下。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万元及其以上,3000万元以下。

(三)一次性灾害造成以下后果之一的为较大灾害(ⅲ级):

1、洪涝、风雹灾害:因灾死亡人数在3-4人;倒塌房屋在500间及其以上,1000间谍以下;被困人数在50人以上;需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在100人及其以上,200人以下;无家可归人数在150人以上。

2、干旱:农区连续50天,牧区连续60天降水少于常年50%以下;蓄水比常年同期减少15%以下;因灾造成2000人以上、10000头以上牲畜饮水困难。

3、地震:发生5级以下地震,死亡人数在3-4人;倒塌房屋500间及其以上,1000间谍以下;需转移安置人数100-200人;无家可归人数100人以上。

4、滑坡、泥石流:死亡人数在3-4人以上;倒塌房屋500-1000间;需转移安置人数100-200人;无家可归人数100人以上。

5、病虫灾害:受灾面积在1公顷及其以上,100公顷以下。

6、雪灾、低温冷冻灾:牲畜死亡数在7%及其以上,15%以下。

7、灾区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2000万元以下。

(四)未达到较大灾害(ⅲ级)划分标准的均为一般(ⅳ级)。

四、应急响应等级及行动

(一)应急响应等级

根据突发性自然灾害的损失程度,相应设定4个响应等级,即ⅰ级响应至ⅳ级响应。灾情损失达到设定响应标准,即启动相应响应程序。局防灾救灾应急领导小组得知灾情后,要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迅速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并负责部署、协调和督促检查救灾工作中相关事宜,全局进入紧急应对状态,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二)应急响应行动:

(1)灾情监测、收集、报告与评估。对灾害损失及其社会影响进行评估,为救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紧急救援和转移灾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应急保障:保障救灾应急所需资金;为灾民提供临时住所、应急食品、衣被等生活必需品。

(4)视情况组织救灾捐赠;

(5)恢复重建因灾毁损的居民住房。

五、灾情报告程序

自然灾害发生后,迅速组织调查核实,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

(一)灾情初报

凡发生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2小时内对灾情进行初步汇总、核实,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按规定程序上报县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

(二)灾情续报

在重大自然灾害灾情稳定前,实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于每日9时前将前一日灾情情况报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进行汇总,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于每日10时前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三)灾情核报

在灾情稳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县民政局审核、汇总全县灾情数据,并经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县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

六、应急准备

(一)资金准备

1、确保救灾经费投入,将救灾资金列入当年财政预算,并视灾情轻重及时调整,同时安排好本级救灾业务工作经费。按《财政局民政局关于将救灾物资应急储备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通知》精神,县财政应每年预算安排不低于30万元的救灾专项经费。

2、实行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户管理,保证救灾资金快速拨付。

(二)物资准备

1、建立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救灾应急物资,包括灾民生活所必需的救灾帐篷、衣被等物资。目前我局救灾物资仓库中救灾大帐篷190顶、小帐篷31顶、棉被2052床、毛毯182床、藏毯49床。

2、救灾粮食储备。与县粮油供销公司商定,储备足够的救灾粮,一旦发生灾情,保证灾区粮食供应。

3、如发生重大灾害我局救灾物资仓库储备物资不足时,可在救灾物资储备调运救灾物质。

七、应急响应工作小组

为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成立协调调度组、救灾核灾组、后勤保障组3个应急响应工作小组。职责如下:

协调调度组:及时与灾区及有关部门联系,调度情况,沟通灾情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及信息联络工作;按程序迅速向区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报告灾情;协调组织其他小组做好对灾区抢险救灾工作支持。

救灾核灾组:接到命令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灾区现场,实施抢险、排险和紧急救援,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认真做好灾情核查,了解灾区的现有救助能力和救灾需求,迅速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并及时汇报进展情况。

后勤保障组:协调各组及有关部门做好防灾救灾物资的筹备、调拨、运送、分发工作,为各组开展抢险救灾提供车辆、工具等必要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灾情一旦发生,要根据《方案》及岗位职责要求立即赶赴工作岗位展开抢险救灾工作,全力以赴、协调合作、奋力抢险救灾。首要任务是抢救转移受灾群众,保护国家机关和重要器材物资,组织就近、就地自救互救。

(二)抢险救灾期间,要坚持全员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恪尽职守,保持通讯联络畅通。如有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好汇报。白天值班时间为早8:00至晚8:00,夜间值班时间为晚8:00至次日早8:00。值班电话:。

(三)对在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按要求参加抢险救灾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第六篇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一:

为确保社区民政工作有效地实施,我社区按上级要求,根据社区开展这项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低保工作

1、我们在低保工作中,成立了低保评议小组,社区居委会有专人分管低保工作,接受居民群众的低保申请后,通过认真调查摸底、入户核实、张榜公示、评议小组的评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后,方上报市、区民政局低保部门。

2、认真按照上级民政要求做好社区低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做好对低保对象及社区居民宣传低保政策的工作,争取把工作做到细致、准确、周到,间低保对象和居民对社区低保工作满意。

3、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工作,对申请低保户的家庭进行了解调查,确保调查结果真正有效,要对他们的资料了如指掌,从而对低保对象的审查、审批工作提供准确的第一手材料。发现不属实情况积极配合民政部分进行清查。对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上报社区民政办,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使民政工作的扶贫扶困的作用得以充分体现,让每个困难家庭都能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

4、定期对已享受低保的进行排查,及时掌握低保对象的再就业情况,入户了解他们的生活变化,把那些生活确实困难的。我们要及时上报民政办,使社区的民政工作实施方案顺利落实,对低保户超标我们要及时取消,对家庭特别困难的我们经研究申请增加保障金额,认真做好动态管理。

5、组织低保对象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为社区各项服务工作做出贡献。

6、严格低保档案的建立,资料齐全,认真保存,以备上级部门审查。

7、积极开展慈善援助活动,努力做好民政各项工作安排和实施,切实为辖区困难家庭、低保户办事实、好事,解决他们的生活困难。

双拥工作

1、做好军属的优抚和慰问工作,经常对他们进行走访,了解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上的情况,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困难,给他们的关怀和帮助。

2、在“八一”和“春节”前夕召开军民座谈会,拉近军民关系,军民同乐共建社区。

3、 组织社区干部,中小学生对社区的烈、军属进行走访慰问,开展“学雷锋、树新风,讲文明”活动。

4、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及相关政策,提高自身素质,最大限度地为本社区居民提供服务,让上级领导放心,居民满意。

残疾人工作

1、做好元旦、春节走访慰问活动。

2、做好全国助残日、助残宣传活动。

3、认真组织指导辖区内广大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工作。

4、搞好残疾人保障法的宣传,积极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我们一定要把民政工作做到实处、落实到实处,使广大居民家庭切实真正的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二:

做好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大意义。2015年,社区民政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切实加快社区民政工作进程。现将2015年江苏东路社区民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推进社区救助服务,深化社区建设工作,推动和谐社区建设。

二、具体措施

1.以民为本,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在“民生年”里,进一步把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困难群众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民政工作的主要任务,始终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认真贯彻落实民政政策,增强为居民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感。脚踏实地地为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服务,做好低保、社会救助、残协等社会救助工作,切实保障社区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努力实现社区救助工作的规范化。

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做好社会性服务工作

加大对社区老年人、优抚对象、未成年人、流浪乞讨人员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在抓好常规性工作的同时,努力创新,例如:老龄工作在居家养老服务上力求有新的突破;关心下一代工作中在社区流动人口子女教育上力求取得经验和成效。

3.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在社区建设、区划等工作中,严格按政策办事,规范门牌号管理、社团管理等各项工作,使其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4.立足本职,强化措施,确保社区民政工作的落实

做好民政工作,重在落实,贵在实施。社区民政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职业意识和服务意识,创新思路,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促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坚定信心;二是要凝聚力量,努力把社区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凝聚起来,加强与居民的联系和交流。

5.强化工作手段,为民政工作提供制度和措施保障健全和完善责任制,把各项工作量化,细化,做到责任分工,职责明确,奖罚分明,确保社区民政重点工作整体推进。

6. 按时参加街道民政工作例会,及时上报信息、报表等工作材料,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和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和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7.规范民政各项工作档案,加强日常档案管理。做到规范、科学、完整。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三:

20xx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最大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

2015年民政工作计划四:

20xx年我县民政工作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三个群体”(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生活保障水平、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着力点,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各项要求,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我县民政事业新的发展。

(一)提高“三个群体”生活保障水平。

以上就是中国招生考试网http://www.chinazhaokao.com/带给大家的精彩成考报名资源。想要了解更多《民政救灾应急预案》的朋友可以持续关注中国招生考试网,我们将会为你奉上最全最新鲜的成考报名内容哦! 中国招生考试网,因你而精彩。

相关热词搜索:抗震救灾应急预案 民政救灾应急包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民政救灾应急预案”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民政救灾应急预案"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569130.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