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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承诺

2016-08-18 12:45:47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纳税服务承诺(共6篇)致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公开承诺书致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公开承诺书尊敬的纳税人:为在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您更便捷、快速地办理涉税事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促进您与我们在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我们公开向您承诺以下服务:一、通过湖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您提供纳税咨询、办...

以下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为大家整理的《纳税服务承诺》,希望大家能够喜欢!更多资源请搜索成考报名频道与你分享!

致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公开承诺书
纳税服务承诺 第一篇

致广大纳税人的纳税服务公开承诺书

尊敬的纳税人:

为在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使您更便捷、快速地办理涉税事宜,及时了解税收政策,促进您与我们在征纳过程中的合作,我们公开向您承诺以下服务:

一、通过湖南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您提供纳税咨询、办税指南、受理和传递举报、投诉监督、受理和传递社会各界对税收工作的建议等。对您的电话咨询、投诉、举报及建议,我们将按照对外公开的“十项服务承诺”(附件2)及时答复。

二、在湖南国税网站()上及时发布准确的税收信息,提供远程办理税务登记、文书申请、网上认证、远程报税、电子申报缴税、涉税软件和业务单书的下载、纳税咨询等服务。对您的网上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对您到国税机关的咨询,我们实行首问负责制,给予您及时准确的答复、办理。

四、根据您的需求和最新政策,纳税人学校免费为您提供培训。

五、您所有的国税涉税事宜都能在一个地点——国税办税服务厅(室)完成。即您办理的所有国税涉税事项,可以享受 “一站式”服务,只须将所需资料递交给主管国税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室),办税服务厅(室)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您来领取审批件。

以上是我们对您的服务承诺,请您予以监督。监督电话:12366—1。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一○年七月

湖南国税12366“十项服务承诺”【纳税服务承诺】

一、尊重纳税人,平等、热情地对待每一位纳税人。

二、咨询问题的解答以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三、严格使用文明规范用语。

四、实行“首问负责制”,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咨询事项,保证及时(指一个工作日内)答复率达到90%以上;对转办的疑难问题实行跟踪服务,做到每个问题得到落实,保证答复率为100%。

五、及时受理与转办纳税人的投诉与举报,做到投诉与举报的转办率为100%,投诉回访率为100%。

六、因线路繁忙,纳税人三次拨打12366—1未接通的电话,湖南国税12366将择时进行回拨,保证回拨率达到99%以上。

七、呼入电话保证在四次振铃内接听;在正常通话过程中,纳税人没有挂机,湖南国税12366咨询员不首先挂机。

八、及时处理纳税人在湖南国税12366非工作时间与湖南国税网税收政策咨询栏目的正常留言,对留言的回复率达到99%以上。

九、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泄露纳税人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十、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力争纳税人满意度达到90%以上。 (所有使用有线、无线电话用户在湖南省境内拨打湖南国税12366,只须直拨12366即可,无须拨区号)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纳税服务承诺 第二篇

宁波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试 行)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税发

[2005]165号),规范和推动全市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树立地税机关的良好形象,制定如下税收服务承诺暂行规定。

一、服务承诺内容

(一)信息服务承诺

1、在宁波市地税局的网站()上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收信息。

2、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

3、有条件的通过电子触摸屏、语音电话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提供及时、动态的涉税信息。

(二)咨询服务承诺

纳税人通过网站进行的咨询,应自收到咨询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纳税人采用上门面谈咨询的,即时回答。对纳税人提出的咨询当场不能或无法确切回答,应做好书面记录,请示上级或相关部门,在上级答复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人。

(三)办税服务承诺

纳税人办理下述涉税事项,在条件符合、手续齐备、资料完整、审核无误的情况下,地税机关应在承诺时限内予以办理。

1、税务登记

(1)办理税务登记(包括开业、变更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于受理后,即时办理。

(2)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在税务检查,缴清税款和缴销发票后,即时办结。

(3)外来纳税人申请办理报验登记,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4)申请补发税务登记证,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5)办理验证手续,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6)申请换发税务登记证,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2、发票管理

(1)首次申请购领发票,于审批同意后即时发放。

(2)采用验旧购新、交旧购新方式购领发票,在查验已用发票无误后即时发放。

(3)临时经营申请填开发票,于受理后即时办理。

(4)申请填开《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于受理后即时办理。

(5)因注销税务登记、发票换版、改版等事项,需办理发票缴销的,缴销量少的,受理后即时办结,缴销量大的,受理后预约办理。

(6)发票遗失:受理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7)申请印制具名发票,基层地税机关应予自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3、纳税申报、征收

(1)上门纳税申报,于受理后即时办结。

(2)数据电文申报(网上申报、电话申报)在网络、线路畅通情况下即时办理。

(3)邮寄方式办理纳税申报的,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4、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后,纳税人在规定的限期内缴纳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税款或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税收保全措施。

5、税务检查

(1)除公民举报有税收违法行为,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税收违法和预先通知有碍检查的情况外,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检查前,应当向纳税人发出书面检查通知。

(2)通知纳税人检查的时间及需要准备的资料、情况等。

(3)各级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通知书和税务检查证。

(4)检查结束后,各级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提供书面的检查结果以及相关税务处理决定,并告知纳税人依法应享有的权利。

6、待批文书

(1)需延期纳税申报的,于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办结。

(2)需延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申请减免税的,予收到减免税申请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答复。不属于本单位审批权限内的,于收到转报上级税务机关批复后5个工作日内答复。

(4)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办法的纳税人提出停、歇业、复业申请的,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定完毕。

(5)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定完毕。

(6)定期定额的核定: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调查、核定完毕。

(7)地税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提出要求退还的,地税机关应当于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四) 权利保护的承诺

1、纳税人对各级税务机关作出的税务决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2、纳税人对各级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3、纳税人对各级税务机关作出的除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4、因各级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纳税人可以就直接损失依法申请国家赔偿。【纳税服务承诺】

(五)其他办税服务承诺

(1)各级税务机关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办税所必需的涉税资料。(2)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二、违诺处理

建立纳税服务责任追究制度。凡因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相互推诿、服务态度恶劣,或因不规范执法受到纳税人或社会各界举报、投诉等严重影响地税形象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宁波市地税局投诉电话:“12366”税收服务热线,宁波市财税局网上投诉:

四、本承诺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市局各业务处室业务办理流程、办结时限按《宁波市财政税务局财政、税务业务办理流程(试行)》(甬财税办[2003]55

号)执行,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分局)和直属分局、稽查局可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016纳税承诺书
纳税服务承诺 第三篇

纳税承诺书

尊敬的槐荫区广大纳税人:

为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规范、健康、双赢的征纳关系,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我们向槐荫区广大纳税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持续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一家”、“服好务就是收好税”的思想,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尊重纳税人合理需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监督。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坚持效率优先原则,进一步规范涉税审批,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有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回应服务需求。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加强调研分析,积极探索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途径。立足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努力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风险防控服务。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a级信用等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上门服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加油助力。

四、拓展多元服务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办税厅、12366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微信平台与实体办税厅的对接和协作,完善远程和自助办税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式服务。

五、大力推进维权服务。建设纳税人权益保护平台,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和反馈税收争议;落实涉税风险提醒服务。严格税务自由裁量权管理,防止发生侵害纳税人权益行为。

六、加强征纳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价、纳税人定期回访等制度,拓展税企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帮助我们持续改进工作。

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30日

纳税承诺书

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为履行纳税义务,支持南昌经济社会发展,我公司承诺:承建的 项目,中标(合同)价款 元,该项目实现的建筑业所有税收,及时足额向贵市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纳税自查表及承诺书

地税机关: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现就我单位自查自报的纳税有关情况向地税机关作如下承诺:

一、自查上报的数据、资料真实准确,无虚报、瞒报和不报的问题。

二、自查出的欠缴税(费)款在以下月份分期缴纳:

注:"三金两费"水利建设基金、价格调节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工会经费

遂宁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诚信纳税承诺书

我们是遂宁市国家税务局、遂宁市地方税务局联合评定的2016-2016年度纳税信用a级企业。为塑造“文明守信、诚信遂宁”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值此第2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蓬勃开展之际, 2016-2016年度全市纳税信用a级企业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作出以下郑重承诺:

一、抢抓机遇,加快发展

,勇当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和“排头兵”,努力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创造更大税收源泉。

二、据实申报,足额纳税

,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和社会责任,决不弄虚作假,坚决抵制和杜绝偷税、骗税等各种违法行为。

三、文明守信,诚信经营

,自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税法遵从度,做“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和-谐社会”的表率。

依法诚信纳税是衡量纳税人商业信誉、个人道德水准和遵守市场规则的重要尺度,也是纳税人自身最好的形象宣传。广大纳税人朋友,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坚持依法诚信纳税的具体行动,来回报各级领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为推进“三个加快”、建设“四个遂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纳税服务承诺 第四篇

地税局公开承诺书

按照市委四届三次全会、市经济工作会议和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市地税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就20**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承诺如下:

一、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确保完成税费征收任务【纳税服务承诺】

严格贯彻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做好组织税收收入工作,杜绝寅吃卯粮、转引税款和虚收空转等违反收入纪律问题的发生,保证收入质量。继续强化税费征管,加大稽查力度,抓好重点税源监控,切实堵塞税收漏洞。继续与劳动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加强社保费管理,加大对社保费重点费源的监控力度,实施缴费单位分类管理,切实清理欠缴费款,及时督导收入进度,努力完成全市58.3亿元的税收任务。

二、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针对税收政策调整情况,把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服务地方经济的重要举措,以多种形式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纳税人及时了解最新政策。在办税环节上,力求简化审批程序,确保纳税人第一时间享受到政策实惠,积极发挥税收调控经济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经济运行走势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组织收入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政策调研,向各级党委、政府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为市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强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外网网站三大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多元化申报途径,大力推行ca认证申报方式,加快信息化征收进程,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和实际操作水平,为纳税人创造公平、公正、高效、人性化的纳税环境。

三、强化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

大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认真做好案件查处、税收专项检查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狠抓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偷税行为,营造良好税收秩序。不断健全税收执法岗责体系,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检查和依法处理,切实提高地税干部队伍整体执法水平,为全市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地税局科员“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权力观,

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不断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2、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工作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依法依纪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不以权压人、不越权办事、不玩忽职守,自觉接受监督。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党委书记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分工负责、带好队伍,认真完成上级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铸就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稽查队伍。

4、进一步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调动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心、事业心,充分发挥 党组织的领导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严格廉洁自律,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含购物卡)、贵重物品,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等娱乐活动,不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超标配车,不违反规定公车私用。

6、严格廉洁从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不允许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借自己之名谋利,不利用本人及家庭成员生日、婚丧嫁娶及乔迁等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7、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不贪图享受,不腐化堕落,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和色情活动,慎交朋友。

以上承诺尽请各级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党员承诺人:xx

2016年 10月 28 日

地税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公开承诺书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竹溪县地方税务局将秉承“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以优化经济发展为重点,狠抓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的突出问题,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树立良好形象,争创人民满意的文明行业,为构建和-谐地税、促进全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现向社会作出以下承诺:

一、依法治税,服务发展

严格依照税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纳税人创造平等、竞争、和-谐的经营环境。积极开辟“绿色通道”,切实简化办理程序,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上做到特事特办、急事快办、限时经办。

二、优化服务,维护权益

办税服务厅集中办理涉税事宜,简化办税程序,精简报送资料,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的纳税负担。实行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为纳税人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加速推行网上申报纳税,拓展12366服务空间。切实关注民生和关心弱势群体,落实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五十二条不准”和税务人员“十五不准”。凡是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报”,“收人情税、关系税”,索贿受贿,压价向纳税人购物,贪占便宜,或以各种手段贪污、挪用税款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四、政务公开,阳光办税

公开税收政策法规、公开税收征管程序、公开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及工作纪律、公开税务违法违章处罚标准、公开税务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公开税务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程序、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公开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让纳税人缴明白税、放心税。

五、虚心纳谏,接受监督

诚恳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抓好整改。发现有反映地税部门及工作人员存在以税谋私、办事不公、效率不高、态度生硬、方法简单、相互推诿等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坚决予以纠正。

我们将真诚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监督和投诉,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竹溪县地方税务局行评监督投诉电话:0719—2726833、2729636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作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税法宣传承诺

通过江苏地税网站(#url#)、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短信等多种渠道,您可以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在办税服务场所免费向您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通过12366热线、网上“在线咨询”和到税务机关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当场答复;通过网站“你问我答”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

2、疑难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3、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会及时告知您,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您。

三、办税服务承诺

1、对您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宜,我们依照《办税指南》公布的时限办理。您可以在各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查阅《办税指南》。

2、我们为您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3、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办理您所有涉税事项。

4、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您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66网上在线咨询预约办税时间,我们将在约定的时间为您办理。

5、我们为您提供导税服务,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导税员会引导您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辅导您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您的办税咨询。

6、我们为您开辟“绿色通道”,如果您是老、孕、残或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纳税群体,我们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7、我们为您提供援助服务,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办税提供援助。

四、办税公开承诺

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税收政策公开:我们制定税收政策,在签发后20日内主动公开;

2、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3、违章处罚公开:公开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4、许可事项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和办理时限;

5、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步骤及方法;

6、办税时限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限;

7、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及时限;

8、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意见箱。

五、服务态度承诺

1、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2、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您指引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3、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六、信息保密承诺

除税收违法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外,对于您的涉税信息,我们会依法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们会追究责任。

七、实施税务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准备实施税务检查时,会提前通知您。

2、我们在检查时会按规定先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您有权拒绝检查。

3、我们会告知您检查的范围,并向您提供《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手册。

4、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您权利救济方式。

5、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等特殊情形外,我们对您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

八、实施行政处罚的承诺

1、我们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将依法听取您的陈述申辩意见。

2、如果您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出听证要求,我们会在收到您的听证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举行7个工作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给您。

九、行政救济承诺

1、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之外的行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因案情复杂,需要依法延长审理期限的,我们将告知您延长的具体期限。

4、因我们行使行政职权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您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赔偿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

十、实施监督承诺

税务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您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

投诉电话:12366-2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

网上投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url#)“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

办税服务厅投诉:各办税服务厅内意见箱

廉政监督电话:025-83781907

局长接待日: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您,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公开承诺书

聊城市地方税务局是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实行由省地税局和市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负责全市的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权力监督,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纳税人,聊城市地税局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以便更好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承诺内容

(一)办税公开。办税服务厅应通过公告栏、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设施公开税收政策、办税程序、税务行政收费项目、税务违法处罚标准、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等应公开事项。

(二)限时服务。1、税务登记。纳税人手续齐全、符合规定者,时间不超过30分钟,并在5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件;2、发票领购核准。申报资料齐全无误的,30分钟内办结;3、企业技改国产设备投资所得税抵免、财产损失扣除、亏损弥补、总机构提取管理费、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减、免税审批,需上报省局审批的,批准后7日内批复;在市局权限内,资料齐全、审核无误的,7日内批复。

(三)全程服务。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申请的涉税审批事项,应当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

(四)延时服务。对下班时正在办理的涉税事项,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办理完成。

(五)预约服务。根据纳税人的合理需求,办税服务厅可与纳税人约定适当时间办理涉税事项。

(六)首问负责制。对于前来办税的纳税人的询问(包括电话咨询),由第一个受理着给予接待、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由其负责为纳税人做出正确的指引。

二、违诺处罚

1、对违诺的直接责任人,一经查实,根据其造成的社会影响,给予批评教育;写出书面检查公开道歉,并罚款100元;或者离岗学习,学习期间只发基本工资。

2、对利用职权违法违纪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承诺负责人:

聊城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川英

地税人员违法违纪监督举报电话:8274619联系人:司树青

2016地税局服务承诺书
纳税服务承诺 第五篇

地税局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纳税人:

办税综合服务大厅以优化办税环境,改善服务态度,加快办税速度,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为宗旨,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服务与管理并重的理念,创建“便捷、高效、热情”的同德地税品牌为目标。为此,特向社会和广大纳税人公开承诺如下,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目标

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税收环境。

二、使命

(一)诚实公正地履行地税机关的法定职责,维护公平的税收秩序;

(二)为纳税人提供“热情、周到、规范”的纳税服务;

(三)以高效率、低成本的方式征收税款;

(四)通过严谨的执法、教育及宣传,促使纳税人依法纳税;

(五)培训我们的税务干部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礼仪风范。

三、理念

我们的服务理念是“以纳税人为中心”,并以良好的素质和作风保证这一理念的实现。

四、承诺

(一)信息服务承诺

1.免费提供清晰、简明、实用的税法宣传资料;

2.通过电子显示屏、电视媒体、税法公告窗等多种形式向您提供涉税信息;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的电话咨询,我们将即时答复或转办相关负责人员或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

2.对您到税务机关咨询,我们将即时回答或指引至相关部门给予答复;

3.对您的书面咨询,我们将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复杂问题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可视情况适当延期回复;办理完结后,来信妥善保存备查。

(三)限时服务承诺:限时服务是税务机关为给纳税人提供更准确、快捷纳税服务,尽量减少纳税人办税时间,所单方面规定的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发票发售、纳税申报等各种涉税事宜的时限要求。

1.一份纳税申报表的审核不超过三分钟。

2.一份税票的开具不超过四分钟,准确率达100%。

3.一份发票的开具不超过五分钟,准确率达100%。

4.一项发票的核定时间 ( 手续齐全 ) 不超过十分钟。

5.一项发票的领购时间 ( 手续齐全 ) 不超过十钟。 企业一次领用发票数量较多的,可适当延长时间。

6.一项发票的验销时间( 手续齐全 ) 不超过十分钟。企业一次验销发票数量较多的,可适当延长时间。

7.税务登记 ( 变更、注册、注销、停、复业登记等 ) 的办理,资料完备的变更登记、注册登记受理后10 分钟内打出证件;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10 分钟内办理完毕,企业户受理后,当日转相关部门审核,20日内通知纳税人;停、复业登记受理后10分钟内办理完毕。准确率达100%。

8.对纳税人提出的涉税问题,口头咨询的,当面解答,属要书面答复的,对于政策法规清晰,税务机关可以解答的问题,要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解答,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内答复;对于特殊情况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可视情况适当延期回复;办理完结后,来信妥善保存备查。

(四)服务态度承诺

1.我们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

工作人员,必须保证指导您办理各项涉税事宜;

2.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文明礼貌、耐心细致。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五)政务公开承诺 :是指为加强勤政廉政建设、便于纳税人监督而向纳税人公开各种税收政策、制度。我们会在办税服务场所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2.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3.服务承诺;

4.有关税收政策、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材料;

5.办税所需提供的资料、步骤及方法;

6.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

7.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8.监督投诉电话(0974-8592461)。

(六)信息保密承诺

1.对您的经济信息,我们会严格保密,除非法规准许或法规的保密条款授权,我们绝不会披露;

2.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经济信息的,我们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服务质量承诺: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依法征税。

2.着装上岗,坚守岗位,保证纳税人随时办理税收业务。

3.热情接待纳税人,使用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尊重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纳税人发生争吵,不得无故拒绝办理纳税事宜。

4.及时准确,高效地办理各项税收业务,使纳税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5.认真做好税法宣传,加大纳税引导力度,作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业务问题,随时给予解释。

(八)加强环境设施建设承诺

保持办税服务厅环境卫生整洁。各种办公设施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各窗口标志明显、统一。陈设各种表格的填写式样,设臵必要的服务设施和办公用品,方便纳税人办税。

(九)领导值班制

办税服务厅设立实行领导值班制,负责监督检查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集中服务的工作情况,随时处理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要求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临时需要离开值班岗位时,必须要有其他领导值班。

(十) 局长接待制

每周一、五为局长接待日,由局长直接轮值。接待内容一是对地税局税收执法、纳税服务情况的反映;二是对地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政策业务咨询;四是受理纳税人投诉; 要求各部门正副职参与接待并做好记录工作,值班领导及参与接待人员必须着税装并且挂牌上岗。为方便来访人员,设立局长接待日专线电话,号码:0974-8592461, 来访人员可以提前进行电话预约。 五、违诺处理规定

税务人员在办税服务过程中违反服务承诺和时限要求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分。

1.税务人员服务态度生硬的,给予批评教育;与纳税人发生争执的,予以点名警告,每次处罚50元;情况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2.税务人员不挂牌上岗和做与窗口无关事项以及其它妨碍窗口服务工作的行为,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3.窗口工作人员擅自离开服务岗位、不正确履行服务职责和不及时耐心解答有关问题的,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4.窗口办税服务人员受理涉税业务超过服务时限,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税务人员在办税过程中,违反税收政策规定和违反廉政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300元的经济处罚,并通报批评或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同时调离本岗位。

6.经调查核实,税务人员在办税过程中,以权谋私、有意刁难纳税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当事人处以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相应给予行政处分。

地税局社会保险费征稽局服务承诺书范文

一、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1)热情接待,礼貌待人,耐心地正确回答咨询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准确率100%。

(2)不属自己职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要加以解释,不得拒之不理,冷嘲热讽。

(3)该转办的事项,要举荐接办,不得推卸责任。

二、申报登记缴费服务

(1)、接收缴费人完整、正确的有关申报登记资料,即时审核时限为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2)、申报缴费资料不完整的,应解释说明,三十分钟内办理完毕。

(3)经审核审报资料正确无误,个人缴费在十分钟内办理完毕,费票开具准确率100%。

三、稽查审计、年检服务

(1)、对单位电话、来信、来访举报的案件,在接受举报之日起立案稽查,按法定程序取证,30天内结案。

(2)、严格保守被稽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为举报人保密。

(3)、接收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年检登记,经审查资料手续正确无误,,报领导审核,即时办理。

(4)资料不完整,应具体情况进行说明,三天内进行办理。

四、扩面参保、追缴欠费服务

(1)对办理扩面参保的单位、个人私营企业,经审核资料手续完整,三十分钟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参保单位、个体私营企业补缴费欠费,资料齐全,符合补缴条件的,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补缴欠费申请表上签核。

(3)资料不齐,不符合条件补缴的,不予办理。但要告诉当事人理由。

县地方税务局服务承诺书

我代表**地方税务局就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为纳税人停供便捷、优质、高效地服务,郑重作出以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首问负责制

第一个接触纳税人事务的工作人员为首问人,被问事项属于首问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必须按照政策规定,按权限要求,善始善终地办理;受业务熟练程度的限制,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不能给与满意答复时,应将纳税人引见给有关部门或其他同志接洽,直至纳税人满意答复为止。被问事项不属于首问人员岗位职责范围的,首问人员也要热情接待并将其引领到相关岗位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冷漠或拒绝。

二、实行限时办结制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对纳税人办理设立(变更)税务登记,资料齐全的当场办结;其它各项涉税事宜,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办结。做到符合政策的坚决办,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不人为附加条件、设置障碍;手续齐全的立即办,对纳税人提供资料符合要求的,立即受理办结;涉及各方的协调办,对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多个部门的,由受理人员与相关部门协调办理,对涉及外单位的,要向纳税人解释清楚,并尽可能提供方便;后续办理的预约办,对办理涉税事宜需要办理报批或核查不能一次办理完毕的,应向纳税人说明理由,预约下次办理的时间和程序。

三、执行准时服务,实行延时服务

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准时进入工作状态。对正常工作时间没有办结的提供延时服对纳税人因故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办理的涉税事宜预约请求延时服务的尽可能予以满足。

四、推行“一窗式”服务

在“一站式”服务的基础上,推行“一窗式”服务,逐步取消办税窗口的职能分割,把专业窗口变成全职能窗口,使纳税人无论在哪个窗口,都能一次性解决所需要办理的各种涉税事宜。

五、实行政务公开公示制

在办税服务场所公示以下内容:纳税人办理各种税务事宜流程;定期定额纳税人税收定额核定情况;税务机关管理服务规范、廉洁自律规定和举报监督电话;并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宣传最新税收政策,确保税收政策时效性。

六、严格责任追究

对违反承诺当事人,按规定予以经济惩戒;对构成执法过错行为者,按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责任。

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设立举报电话,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承诺人:

礼县之窗县地税局政风行风评议服务承诺书

礼县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牟玉生

为了加强全县地税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地税部门服务质量和水平,我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政务公开承诺:在地税网站、办税服务厅、纳税公告栏上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机构设置和职能职责,领导干部姓名、职务和职责分工;公开税务人员的姓名、职务和职责;公开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公开办税制度、办税流程;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公开信访、举报、投诉的渠道和途径;公开税务人员廉政纪律;公开税收减、免、缓具体政策规定和欠税公告;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税收法律、法规等涉税事项等。

二、办税服务承诺:为纳税人提供税收信息,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税法宣传资料;为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亮牌服务、上门服务、导税服务、全程服务、提醒服务、预约服务等个性化服务,坚持持证上岗、随机评价;为纳税人提供“一站式”服务,对办税服务厅受理纳税人申请办理的涉税事项,一律按照“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办理;为纳税人提供限时服务,对纳税人涉税审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在受理申请后,采取即时办结或限时办结;设置“绿色通道”服务,对灾后重建及重大建设项目、老弱残和下岗职工设置“绿色通道”,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捷、文明、优质的纳税服务。

三、首问责任承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公民、组织等服务对象到地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咨询或来电来访时,被询问或接洽的第一个部门或第一个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承担为服务对象提供准确答复或引导办理,履行接待、引导、释疑、解惑、跟踪办理等全程服务职责。

四、文明服务承诺:地税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按规定着装上岗、佩戴工作牌,做到税容整洁、举止端正;;按规定使用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和规范用语,严禁使用服务忌语;为纳税人服务时做到热情服务、主动服务、微笑服务,自觉执行文明服务的标准或要求。

以上承诺,全体地税职工将积极践行,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我们将以政风行风建设来努力提高全县各级地税部门工作质量和效率,以优良的作风、优异的成绩为礼县经济社会发展再立新功。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向您提供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我们作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税法宣传承诺

通过江苏地税网站(#url#)、新闻媒体、电子触摸屏、短信等多种渠道,您可以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取有关税收政策、法规信息;在办税服务场所免费向您提供税法宣传资料。

二、咨询服务承诺

1、对您通过12366热线、网上“在线咨询”和到税务机关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当场答复;通过网站“你问我答”咨询的一般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一个工作日内答复。

2、疑难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答复。

3、需要请示上级税务机关的问题,我们在受理后会及时告知您,并在收到上级答复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您。

三、办税服务承诺

1、对您在办税服务厅或通过“江苏地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的所有涉税事宜,我们依照《办税指南》公布的时限办理。您可以在各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查阅《办税指南》。

2、我们为您免费提供正常办税所需的纳税申报表和税收缴款书。

3、我们为您提供“一站式”服务,办税服务厅按“窗口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要求受理、办理您所有涉税事项。

4、我们为您提供预约服务,您可以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12366网上在线咨询预约办税时间,我们将在约定的时间为您办理。

5、我们为您提供导税服务,您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导税员会引导您到相关服务区域办理,辅导您填写涉税资料,使用自助办税设施,解答您的办税咨询。

6、我们为您开辟“绿色通道”,如果您是老、孕、残或下岗人员、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纳税群体,我们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7、我们为您提供援助服务,如您有特殊困难(如残障人士)不能正常办税,我们会根据您的需要为您办税提供援助。

四、办税公开承诺

我们在办税服务厅及江苏地税网站公开以下内容,接受您的监督:

1、税收政策公开:我们制定税收政策,在签发后20日内主动公开;

2、收费标准公开:公开收费项目的依据和标准;

3、违章处罚公开:公开处罚依据及处罚标准;

4、许可事项公开:公开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条件和办理时限;

5、办税程序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步骤及方法;

6、办税时限公开:公开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限;

7、服务承诺公开:公开承诺服务项目及时限;

8、社会监督公开:公开受理纳税人投诉的电话,并设置投诉举报意见箱。

五、服务态度承诺

1、办税服务厅全面推行共-产-党员挂牌上岗;

2、在办税服务场所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为您指引办理相关涉税事宜。

3、我们的工作人员会严格执行税务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妥善处理您的涉税事项。

六、信息保密承诺

除税收违法信息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公布的信息外,对于您的涉税信息,我们会依法严格保密;对违反规定泄漏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的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我们会追究责任。

七、实施税务检查的承诺

1、除特殊情况外,我们在准备实施税务检查时,会提前通知您。

2、我们在检查时会按规定先出示税务检查证,否则您有权拒绝检查。

3、我们会告知您检查的范围,并向您提供《纳税人权利和义务》手册。

4、检查结束后,我们会向您出具书面检查结果并告知您权利救济方式。

5、除举报、上级交办、转办和专案稽查案件等特殊情形外,我们对您每年检查不超过一次。

八、实施行政处罚的承诺

1、我们对您实施行政处罚将依法听取您的陈述申辩意见。

2、如果您依《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提出听证要求,我们会在收到您的听证要求后15个工作日内举行听证,并在听证举行7个工作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给您。

九、行政救济承诺

1、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如果您对地方税务机关征税行为之外的行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对于您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对决定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我们将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如因案情复杂,需要依法延长审理期限的,我们将告知您延长的具体期限。

4、因我们行使行政职权致使您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您可依法申请国家赔偿,我们在收到您的行政赔偿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您是否受理。

十、实施监督承诺

税务人员未能遵守上述承诺的,您有权向税务机关进行投诉。我们将及时进行调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您。

投诉电话:12366-2江苏地税纳税服务热线

网上投诉: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网站(#url#)“局长信箱”、“廉政行风投诉”和“纳税服务投诉”栏目

办税服务厅投诉:各办税服务厅内意见箱

廉政监督电话:025-83781907

局长接待日:每月15日(遇节假日顺延),省辖市、县(市、区)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在办税服务厅接待您,解决您反映的问题。

2016纳税承诺书范文
纳税服务承诺 第六篇

纳税承诺书范文

海宁市地方税务局硖石税务分局:

我单位通过浙江地税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地税各类征管软件办理地税各类申报。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网上申报电子涉税资料,数据正确、真实在效,本单位对网上申报电子涉税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法人签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纳税承诺书

在(招标编号:)招标活动中,如果我们公司有幸中标,我公司承诺我们公司应交纳的有关税金由业主代扣代缴给朝阳市税务部门。

投标人名称(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纳税人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__国家税务局 第_______税务所

本企业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内容发生变化,需向贵所申请办理变更税务登记。为自觉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保障国家税收收入,自愿作如下承诺,并承担因违法本承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1、 保证向贵所提交的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的全部文件、证件等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2、 对本单位变更前的应缴未缴税金、欠缴税金等相关涉税事项,承诺由变更后的法人代表、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 (签字并盖章)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纳税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槐荫区广大纳税人:

为进一步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积极构建和-谐、规范、健康、双赢的征纳关系,全力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我们向槐荫区广大纳税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持续强化服务理念。牢固树立“征纳一家”、“服好务就是收好税”的思想,尊重纳税人主体地位,尊重纳税人合理需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主动接受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监督。

二、全面提升服务质效。坚持效率优先原则,进一步规范涉税审批,优化办税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有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创造良好条件。

三、积极回应服务需求。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加强调研分析,积极探索专业化、个性化服务途径。立足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努力为企业提供政策服务、风险防控服务。全面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为a级信用等级企业提供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上门服务,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加油助力。

四、拓展多元服务渠道。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网上办税厅、12366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微信平台与实体办税厅的对接和协作,完善远程和自助办税服务平台功能,积极为纳税人提供全方位、多功能、开放式服务。

五、大力推进维权服务。建设纳税人权益保护平台,畅通纳税人诉求渠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和反馈税收争议;落实涉税风险提醒服务。严格税务自由裁量权管理,防止发生侵害纳税人权益行为。

六、加强征纳沟通交流。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评价、纳税人定期回访等制度,拓展税企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纳税人及社会各界对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持续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

欢迎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以上承诺进行监督,帮助我们持续改进工作。

济南市槐荫国家税务局

2016年8月30日

投 标 纳 税 履 约 承 诺 书

致投标人: 公司

我公司决定参加贵方工程招标编号: 工程的竞标,并完全接受贵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的所以内容。为此,我公司做出如下承诺:

1、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同意按照贵方“投标人须知”确定的原则以及《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招标文件合同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于接到贵方中标通知书5日内(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贵方签订固定综合单价的工程施工合同。

2、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在确保本工程按期完成。

3、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工程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和上海市现行标准及规程规范合格标准的要求。

4、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3日内组织人力、机械和材料进场施工,合理安排各工种、工序的衔接,确保工程安全和文明施工。

5、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严格遵守执行国家和当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决不挂靠、或对工程进行转包和分包。

6、一旦我公司中标,我公司保证对于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修改等)增减项目,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中的有关规定,按时编制增减预算报贵方审核,并保证接受贵方要求完成变更或增加的所有工程内容。

7、我公司保证在投标书递交同时向贵方缴纳本投标承诺书,并遵守本承诺书的条款。

8、我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之一的,愿承担一切责任并接受贵方的任何经济处罚。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承诺人(盖章):

2016年 2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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