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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2016-08-25 11:21:2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共6篇)失地农民面临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建议失地农民面临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建议(2013-01-09)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数量也随之迅速扩大。一部分农民失去长期赖以生存的土地后,没有保障,没有依靠,徘徊在城市的边缘,成为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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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失地农民面临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建议

失地农民面临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建议

(2013-01-09)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一个新的社会群体——失地农民数量也随之迅速扩大。一部分农民失去长期赖以生存的土地后,没有保障,没有依靠,徘徊在城市的边缘,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以李楼镇为例,调查失地农民的情况如下:

一、全镇失地农民的基本情况

李楼镇作为全市“1331”工程的主阵地,科技产业园、农产品加工园建设如火如荼,随着工业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生存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为全面了解我镇失地农民生活现状,我们对全镇征地较多的五个村进行了摸底调查。其中李楼村现有9个村民小组,全组人平三分地以下的有5个组,60岁以上的农民共计210人,60岁以下的2097人;陈埠村现有11个村民小组,整组人平三分地以下的组是4组,60岁以上的农民共计49人。60岁以下的506人。

二、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

1、失地后总体生活水平下降。土地征用前,农民家庭食品消费如粮、菜主要靠自给自足,学生上学、就医、水电煤气等成本较低,现在基本上靠从市场购入,随着物价上涨,导致了生活消费支出也在不断增长。而那些生活消费水平下降的农民,主要是因就业无岗位,收入无来源而导制了生活消费无保障。

2、失地后就业形势严峻。土地被征用后,农民当时就全部拿到了失地安置补偿费。在就业安置上,农民全部以自谋职业为生。原来在外打工的继续打工,失地后原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尤其是50多岁和60周岁以上的农民,因年龄偏大、受技能限制、有病等因素而影响再就业。以李楼村为例,在有收入的就业人口中,大部分在建筑工地打工或做生意,从事养殖业、从事其他职业。

3、失地后社会保障不到位,低保覆盖面不高。过去,在农村孤寡老弱病残靠土地产粮还能勉强维持基本的生活,失去土地后,这些人首先应变为低保对象。但因受政府财力有限的制约,目前60周岁以上的老人生活无法保障。

三、失地农民目前面临的难题

近年来,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项目启动等势必需要占

用农民土地,部分地区农民耕地逐年减少。调查结果显示,尽管从总体上看失地后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呈下降趋势,大部分失地农民还是觉得征地是城市化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都能够正确对待,予以理解和支持。但是这些失地农民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对今后的生活都充满担忧甚至惶恐。近期以李楼村为代表的失地农民,尤其是60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因丧失土地后无法保障基本生活,影响了园区的正常施工。因此失地农民稳定问题非常严峻,亟待解决。问题突出表现在:

一是部分以土地为生的农民认为失去土地等于断了他们血脉,失去了自己及子孙后代赖以生存的生活来源,担心将来生活遇到困难没法解决。

二是一些中老年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失去土地后再就业的可能性较小,他们目前面临生病住院没有钱,自己和孩子没有生活来源。如:一些年龄稍大的失地农民说,农村五六十岁的人还能干点农活,而没了土地他们还能干些什么呢?上班没人要,打工没力气。现在生活勉强维持,如果遇到生病,生活就更艰难了。居民靠吃补偿费过日子,过两年这些补偿费吃完了,日子也过不下去了。

三是那些失去土地后只能靠打工、经商、从事饮食业等方式就业的农民担心就业不稳定,怕再一次“失业”,将来的生活来源没有保障。

四是只给失地农民发一点补偿费的做法,正在造成大批“种田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游民,不利于社会稳定。

在调查过程中,我们与失去土地后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下降的部分农户进行了座谈,倾听了他们的意见和想法:

一是60岁以上失地农民希望每月得到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一些农民失去土地以后,既没有合适的就业岗位,又没有维持基本生活的财力来源,仅靠土地补偿费维持全家的生活,实在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助解决劳动力就业的问题,提供就业岗位,如公益岗位、就近岗位等。

三是一些失地农民,由于文化水平有限,又不懂技术,不知道搞什么致富项目,希望政府部门能无偿提供再就业培训的机会,掌握一技之长取得谋生之道。 四是一些失地农民想发展养殖业、经营个体业,但就是缺乏资金和场地,希望政府提供一些小额贷款和创业场地帮助农民自谋职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四、建议及对策

1、确立社会保障机制。解决农民失地问题,没有长效的保障机制,失地农民难免近忧远愁。因为对失地农民即使一次性补偿再多的钱,也总有花完的一天。解决这一问题,关键是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使农民失地而不失“命根子”。从目前实际出发,建议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重点要建立好四方面的社会保障:家庭养老保障,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就业保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最低生活保障,为生活可能陷于困境的农民提供救助;医疗保障,确保失地农民有病治得起。建立社会保障需要的资金,可以从三个方面筹集: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拿出一部分,社会筹集一部分,农民个人负担一部分,以此为失地构筑长远的社会保障。

2、改革现有土地征用模式。土地对农民有多方面的保障功能,包括为农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就业机会,产生直接收益和资产增值功效等,土地一旦被征用,这些功能随之一并丧失。要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则应给予农民在这些权利上的等价补偿。因此,要加快改革和完善现有土地征用补偿一次性发放货币的办法,使土地补偿费的发放与失地农民的长期生活

篇二: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失地农民现状问题及对策

失地农民现状问题及对策

学号:0936001250188 姓名:邱晓华

【摘要】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的土地被征用,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被称之为“失地农民”。本文通过对失地农民的调查,分析现状,存在的困难,了解到他们的心态及期望,提出对策及建议。建立“以人为本、和谐的社会”,妥善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将失地农民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中来,不仅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理论课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失地农民 现状 问题 对策

在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中,由于经济建设的需要,农民不可避免地要失去部分承包土地。有史以来,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唇齿相依,谁也离不开谁;农民精心耕耘土地,土地则哺育了一代又一代的农民。但是,中国农村的现代化必须把一部分农民从土地上剥离出来,让他们在农业之外去才找新的生活。本文选取新建县新祺周作为个案进行研究,新祺周是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在地。该开发区于20世纪90年代初经省政府批准成立, 是昌九工业走廊上的一个重点开发区。为了顺应江西昌九工业走廊的发展,实现南昌工业化和城市化迅速扩张,从90年代末期开始,为支持开发建设,大量的农用耕地被征用,大量的农民放弃了自己耕种大半辈子的土地。为了解失去土地后农民生活的情况,笔者在对100户耕地被大量征用的农户进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并提出了一些对策性建议。

【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一、失地农民的现状

失地农民是一个国家城市化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土地是农民一切生存的希望和资本,扮演着生产资料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征用,产生了数量众多的失地农民。

被调查的100户农户家庭人口为308人,其中劳动力132人。调查户家庭原有耕地共137.23亩,被征用104.58亩,人均征用0.92亩;征用后剩下耕地31.75亩,人均剩余0.28亩。100户农户中,征地后收入增加的有61户,占61%;收入减少的有39户,占39%。308个劳动力中,征地安置就业5人,外出务土132人,经营农业100人,经营二、三产业45人,赋闲在家26人,分别占1.6%、42.9 %、32.5%、14.6%和8.4%。

1、调查户总体上征地后收入和支出均高于征地前。调查户征地后年人均纯收入为3622.89元,比征地前的3402.537元增长6. 5 %;征地后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2745. 04元,比征地前的2662. 207元增长3.1%。从调查情况看,征地后收入的绝对数有所增长,但受物价等因素的影响,支出也相应地上涨。土地被大量征用以后,打破了农民多年以来的劳动习惯和生活习惯,多数农村劳动力必须离开土地,在农业之外重新寻找生活出路。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农村企业相对较多,农民找到工作的机会比较大,务工的人数比较多。另一方面,失地农户的村庄多处于县、镇边缘,外来人口多,接收信息多,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的成功率比较高。部分失地农民利用征地补偿费,开小商店经商、建房屋出租或买车辆搞运输,增加收入的门路比较多。另外,一部分村集体利用部分征地款搞了一些企业

或建一房出租,每年都有一定的分红给村民。由于农业比较效益差,经商务工的收入均比务农高,失去土地后农民总体上收入还是有所增加。

2、约有四成调查户征地后收入减少。在失地减收的39户农户中,一部分是由于家庭主要劳动力年龄偏大,文化水平低,不能找到工作就业;一部分是由于家庭人口多,子女尚小,劳动力少,吃饭人多挣钱人少;一部分是由于种种原因,经营二、三产业失败;还有一部分是家庭中长期有人患病,吃药看病花去大量的钱。这些农民家庭,失去土地后收入普遍降低。39户农户征地后收入共减少96440.7元,户均减少2472.82元,人均减少524.137元。

3、调查户中农民外出务工人数比较多,从事农业人员比较少。100农户中外出务工人数为132人,户均1.32人,比全省农户平均水平多0.59人,多81%。从事农业的人数为100人,户均1.00人,比全省农户平均水平少1. 00人,少50%;失地农户由于耕地被大量征用,剩下的耕地很少,容纳不了多少劳动力,从事农业的人员自然很少。

二、失地农民存在的困难

目前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1、耕地被征用,农业收入减少。如非农就业不顺利则家庭收入减少,是不少失地农民都遇到的问题。一部分农民一直以来都是以种田为生,没有其它技能,一旦失去土地或土地减少,收入便骤减,生活陷于困难。如桥东农民张兹祥,全家七口人,四个劳动力,原来有10亩地,被征用了8.6亩,目前人均只有0.2亩地。现在只是一个人种地,其它三个劳动力赋闲在家,找不到工作,解决日常生活开支都

很困难。耕地大量征用后,剩下的耕地很少,农民弃之可惜,耕之无效益。博罗农民刘耀辉说:“要征地最好全部征完,剩下耕地不多不少不知办啥好。”

2、失地农民就业受外省劳动力冲击。江西省每年有上百万外来人口,外省民工对江西的经济建设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对本省农业劳动力的转移也形成了一定的障碍。外省民工普遍文化水平较高,年纪轻,能吃苦,工资要求低,本地失地农民中年龄偏大的几乎没有竞争力。新祺周有个农户反映,他们村附近有一个针织厂,老板为湖南籍,该厂上百名工人八成是湖南民工,像他那样近50岁的失地农民在厂里根本找不到活干。不少农民失去土地之后无地可种,富余劳动力增多,但是找工作很不容易;一些中年人甚至年轻人也找不到土作,只能赋闲在家,无所事事也没有什么收入。一些农民反映,他们供子女读高等院校花了很多钱,希望毕业后能帮助家里,但毕业生由于找不到合适的土作,不但帮不了家里,还要向家里要钱。农民王淑英说:“儿子大学毕业找不到工作,心情很不好,全家也跟着难受。”调查户308个劳动力中,有26人赋闲在家,无(失)业率达到8.4%。

3、教育支出大,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有的家庭有两个或以上的小孩同时在上学,有读中专、大专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木身的收入很难维持下去,只有向亲戚朋友借债。桥西村民徐汉红家中七口人,五个小孩在读书,一个读大专,两个读中学,两个读小学。读大专的一年至少要六千元的费用,读中学的学杂费两个人一年要四千元,读小学的两个人每年也要上千元,单教育支出每年已超过万元。该农户一年收入还不到9000元,目前惟有借债度日,生活十分困难。部分农民反映。教育收费实行“一费制”后学费的确有所下降,但是伙食

费、住宿费、补课费等却相应地提高了,结果支出还跟以前一样。

4、缺乏发展资金。部分被调查农民在征地后有意去做小生意或发展养殖业,但苦于没有资金,未能实行。桐溪村农民蔡恒水说,他目前全家只有人均0.1亩的菜地,没有什么收入;他现在年纪已大,担心以后生活困难,想养猪但是没有资金,希望能得到一些低息的贷款。同村的农民蔡伟先说他的小孩工作不稳定,收入时多时少,想让他开个小卖部,也缺少资金。

三、失地农民的心态和期望

在座谈中,不少失地农民都谈到了他们的担心、忧虑、无奈和对政府的期望。

1、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失去土地心里很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平时一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农民普遍认为种田经济效益很差,但是有了土地就有收成,至少可以填饱肚子。他们希望能加快土地流转,让主要从事农业的失地农户能够承包多点土地。

2、征地是国家建设需要,一般农民是支持的,而且多数农民认为征地对于他们来说暂时是有利的。但认为征地补偿款偏低,他们说土地是子孙万代的命根子,每亩1万元左右的补偿金就要了他们的命根子很不合理。一位调查户说:“征地问题上,什么都是政府说了算,征地补偿款很少,征地后农民没地又没钱。”

3、一些村集体把征地款全数分给农民,个别农民拿到征地款后大手大脚很快就花光了,有的甚至用去赌博。建议村集体不要分光征地款,利用一部分来办自己村的工厂,雇佣本村的失地农民,以解决

篇三: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2016失地农民的生活现状及解决对策

作为地处市中心城区的区,近些年来随着城市的不断扩张,城郊土地被大量征用,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全区失地农民达到1.8万多人,约占农民总数的20,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护城、东郊、南坪岗、东江等近郊乡镇,失地农民的生活及其出路已成为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一、失地农民生活现状

1、就业难度大。失地农民就业安置一般有3种形式,即通过政府有组织地向境内的重点工程建设单位输送劳动力、农民协议工、给予劳动力安置费一次性买断补偿。早期征地部分村民采取了农民协议工的安置形式,如护城乡西郊社区近100余人到邻近的市卷烟厂、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等单位。后期征地村民均采取了给予劳动力安置费一次性买断补偿的方式,由村民自谋职业。仍以护城乡为例,此类村民中国共产党有劳动力(不含在校学生)5280人,其中就业1611人,就业率只有31%。从事经商的有185人,占3.5%;在城市务工的670人,其中市外打工98人,市内做临时工572人,仅占12.7%;在乡村集体企业务工和从事其他的有756人,占14.3%;而赋闲在家的有3669人,占失地农民中劳动力总数的69%。

2、收入不平衡。失地农民收入来源主要有四种,一是现行土地的征用补偿安置费,二是经商,三是务工,四是房租。由于地理位置和人员素质等方面的差异,失地农民的收入差距很大,呈现出明显的不平衡。据调查,护城乡2016年全乡人均纯收入5100元,其中从事经商的185人,年收入达到894.7万元,人平4.8万元;务工670人,年收入637.7万元,人平9518元;赋闲在家以房租为生的3669人,年房租收入仅737.3万元,人平仅有2016元,另有150户靠特困救助金维持生活。可见,近70%的失地失业农民收入偏低,且不够稳定,有的因病、因子女教育投入等还处于相当贫困的状态。另据调查,东郊乡失地农民每户年收入5000元以下的占15.1%,生活比较艰难。

3、待遇很难保障。大多数农转非居民享受着“居民身份、农民待遇”双重标准,办社保、吃低保、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子女就学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较大差异。在住房拆迁中,他们依然是按“农拆”对待,拆迁价格相对城市居民住房要低得多,而重建住房时,却享受了“城市居民”待遇,同样80m2两层楼,要比农村住户多交城市建设配套等费用近7000元。如在东郊乡最近一次拆迁中,给安置基地后,一般农户楼房拆迁价格仅320元/m2,而现房屋造价基本上要450元/m2,导致农民“以房换房”的愿望难以达到。同时,他们依然要承担防汛、排渍等村民义务。【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4、居住环境较差。为了合理规划城市布局,降低建设成本,规划部门对城郊结合部土地实行严格控制,原本无可非议。但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农民旧房无法翻修,分户后无处建房。如东郊乡土地严控区域内,农民急需翻修住房的达1500户,需分户新建的900多户,两者相加占全乡总住户的一半以上。此情况在护城、南坪两乡也大量存在,甚至有的一家4代8口人住3间房。此外由于城市管理的缺位,导致失地农民新建小区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如护城乡高车村1992年征地搬迁后,重建基地由于当时安装的下水道管道口径太小,致使排水不畅,下雨时居民区常遭水淹。有的住户一楼卫生间粪水上冒,臭不可闻;南坪乡一重建基地由于自来水管破裂,十多年来一直修修补补,以致跑冒漏滴严重。最严重时,一个组一个月自来水水表显示达3千吨,每吨水价格摊到3.5元,村民无力承担。有的村民只好改由自己打井,采用地下水。

5、社会隐患多。大批的失地农民如果得不到“可持续生计”,必然成为社会的隐患。从护城乡的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不稳定因素。一是农民协议工,因为企业的改制大部分已下岗或买断身份,生活处境较为艰难;二是失地又失业的农民,原来分配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主要用于安置时建房,所剩微乎其微,几年时间也几乎用完,而纯粹靠房租维持生活的,收入过低;三是在旧城改造的过程中,房屋的拆迁或重复拆迁,使一些象张家台、皂果、三岔路、西郊这些土地基本征用完毕的社区农民没有了重建安置基地,只有购买商品房,很多失地农民将丢掉房屋租金这个最基本、最低微的收入保障;四是失地农民居住环境较差,失地农民为了拿出更多的房屋面积用来出租,一般一家几口挤在很小的空间生活,55%的住户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还有的因土地长期“圈而不用”,规划区内住户的房屋不允许改造,已有近40%的住房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五是部分失地农民希望在邻近企业打点零工,做些附带性的,如拖运砂土、货物上下等等,常常与建设单位发生矛盾,出现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事情。近几年来,护城乡失地农民因生活问题、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纠纷问题、经济建设环境问题上访的事件正逐步增多。

二、解决失地农民生活出路所做的探索

近几年来,区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出路问题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除了大力招商引资,兴办工业企业,吸纳村民就业之外,还进行了一些非常有益的探索。

1、大力发展专业市场。如护城乡自2016年来提出了“市场富民”的发展思路,要求一个村办一个专业市场,解决失地农民的出路问题。目前,已经建成的市场有兴隆装饰城、龙港巷工贸市场、金桥市场、岩坪农贸市场、高车市场、聚宝农贸市场、西郊家具市场和三岔路农贸市场。专业市场的建设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村集体投资兴建,由村集体统一管理,安排市场管理人员,引导村民进入市场经营,有一定收益后村民进行分红。张家台村利用征地土地补偿款和原集体积累100多万元买下20多亩地,兴建了金桥市场,目前,该市场已有经营面积3200平方米,经营门面169个,市场固定资产已达到1100多万元,市场运行态势良好。有村民14人从事市场管理,6人入市经营。估计到2016年第三轮招租时,本村农民就业人数还将大大增加,而且租金收益分红将成为全村1000多村民的一条重要增收渠道。二是引进老板投资兴建农贸市场,村集体进行管理,提供市场管理岗位,解决部分村民就业。聚宝村利用境内的高职院规模扩张带来的人流集聚效应,引进合同资金近800万,建成聚宝农贸大市场,100余名村民从事市场内保洁、保安、经营秩序维护等具体管理和直接入市经营。三是引进老板投资兴建大型专业市场,村集体组织村民为其配套经营。岩坪村围绕兴隆装饰城积极组织村民参与市场内的货物配送等,现有150多名村民长年在市场内从事搬运,人均年收入近万元。

2、引导农民集资入股兴办经济实体。在村集体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引导村民集资入股兴办仓库、厂房等进行出租,村民进行分红。东江乡新坡村三组积极为农资大市场进行仓储配套,采取农民集资入股的形式,从征地补偿款中的组级部分拿出50多万元兴建了面积达3412平方米的仓库,目前,该仓库所有门面均被农资大市场的经营业主租用,年租金达到28万元,村民人年均收益可达1800多元。护城乡仙源村采取农民入股和村集体共同投入的方式,由村里拿出12亩地,与烟草机械厂共同兴建一个4000平米的厂房出租给烟草机械厂,每年支付租金50万元,并安排100多名失地村民进厂务工。

3、鼓励村民购买社会养老保险、参加医疗保险。乡村两级大力宣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积极动员农民从土地补偿款中拿出一部分用于购买社会养老保险,解决生活的后顾之忧。2016年东郊乡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486人,购买其他商业保险人数达到357人。2016年,全区农村医疗保险试点在护城乡开展,通过区、乡、村民三方出资的形式,为农民提供医疗保障。目前,全乡共有村民10248人参加了医疗保险,2016年有270户领取医疗保险费23万元。2016年11月,区将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5元提高到25元。

4、对失地农民进行公寓式安置。对拆迁户进行公寓式安置一方面可以节约大量宅基地进行开发;另一方面可以使村民居住更加集中,形成商业旺地,以利于开展各种商贸经营。目前,护城乡皂果村已制订方案,对芙蓉广场周围搬迁的100多户农户进行公寓式安置,目前正在建设中。公寓一、二搂为商业门面,另外节余土地修建商居搂出租,经营收益村民分红。

5、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改变农户单打独干、分散经营带来的无序竞争和效益低下的现状,各乡镇积极鼓励失地农民尤其是部分失地农民组建专业合作组织。南坪岗乡东风村建立农民运输协会,自筹资金修建了一个面积达2000平方米的仓储中心,由协会与附近的火车站大市场签订租赁合同及劳务用工协议,现有100多名协会会员到兴隆装饰城从事搬运,每人每年可获得5000元左右的劳务费,另外每户还可以获得500-800元的租金分红;丹洲乡高泗村近年因为市里修建沅江大堤间堤土地锐减,在乡党委、政府和区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该村创办了花卉苗木协会,带动100多户失地农民培植名优花卉苗木,2016年完成销售额170多万元,户均增收1万多元。目前,全区已在失地农民中建立协会10个,带动失地农户1460户,每年为失地农户增收人均300元以上。

6、将近郊失地农民纳入城市社会保障范围。2016年来,全区有21个村转为了社区居委会,近万名失地农民被纳入了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目前,全区失地农民中有2000多人正在享受城市低保救助。

三、区解决失地农民出路的主要障碍因素及对策措施

随着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近郊乡镇土地被大量征用,预计到2016年,全区失地农民总数将突破3万人大关。如何让这一大批失地农民生计可持续,是当前发展经济、稳定社会、消除贫困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摆在区、乡两级党委、政府面前必须尽快加以解决的一个重大而现实的问题。

1、针对兴办实体无地的问题,要积极实行“留地安置”的政策。失地农民目前普遍面临无地办经济实体的尴尬。国务院2016年第83号文件曾明确指出,对被征用土地的农民要进行“预留地安置”。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根据我市的具体实际,要给予失地农民长久地生活保障,征地单位须将10%-15%地被征用土地,留给被征地村合作经济组织,用于发展二、三产业,产生稳定地经济收入,反哺失地农民。在具体操作中要搞好规划控制,制定我市的乡镇和小城镇的规划,特别市要尽快制定郊区乡镇的发展规划,为村民兴办经济实体规划出一定的非农业用地。留用地要充分考虑村民创办经济实体的收益潜力,允许并支持符合规划的项目在优良地段内投资兴业。

2、针对兴办实体手续多、费用高的问题,要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失地农民集资创办经济实体是解决其生活出路问题的一条重要途径,但兴办实体手续繁杂,收费项目过多在某种程度上却制约了其发展。据统计,目前项目报建涉及到规划、国土、建设、计委、消防、防震、防雷、墙改办、散装水泥办、劳保基金、白蚂蚁防治办、人防办等13个收费部门,报建手续繁琐,收费项目繁杂,项目报建的时间长,费用高。因此,要大力简化报建审批手续,减少项目报建环节,减免报建费用。

3、针对公寓式安置农民抵触情绪大的问题,要给搬迁农民更多实惠。公寓式安置在区推行过程中遇到了障碍,其中最主要的是来自失地农民的抵触情绪。因为按现行推行办法,公寓式安置将使很多失地农民失去将来赖以生存的房租,所以,在实行公寓式安置时,一定要考虑给予失地农民更多的实惠。要按照每个拆迁户面积80平方米安置宅基地的标准,划出重建基地,在重建基地修建6层或6层以上公寓,这将节约至少五分之一以上的土地,节余的土地可多修建房屋,这些“多建”的房屋分配或低价出售给失地农民,让每户失地农民享有两套公寓房,一套自己居住,一套用于出租。同时,公寓式安置使村民更为集中居住,自然形成城市小区,可由村集体组织牵头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并解决部分失地农民的就业问题。另外,在公寓搂一、二层,可修建商铺、门面,经营收益由村集体进行分配。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对住宅安置小区认真进行规划,选在具有一定商业价值的地段。

4、针对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弱的问题,要加大对失地农民的技能培训。失地农民就业难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他们就业能力弱的现状。要提高他们的就业能力,必须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培训。要以市场的需求和农民的需求来定培训项目(对失地农民实行“菜单式”和“计单式”培训),以竞争定培训机构(对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实行面向全社会的招标制),以补贴促参与(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失地农民,政府给与一定的财政支持)。此外,对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要与下岗失业人员一样同等享受在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免交相关税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5、针对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难的问题,要采取灵活的保障措施。目前,农村合作互助医疗试点的管理机构还不明确,医疗救助的资金难以落实,失地农民思想上还存在着“存钱养老、靠儿养老”的观念,社会养老保险的标准过高又使他们当中的大多数人缺乏足够的投入资金,这些因素使得失地农民的生活缺乏足够的保障。因此,要采取更多与农民承受能力相适应的保障措施。一是将解决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作为征地的前置条件,把不妥善解决社会保障问题就不允许征地作为改革征地制度和完善征地程序的重要内容。二是遵循“低进低出”的原则,降低社保门槛,设计一种“少缴费、少得益”的新制度,使农民所缴纳的参保费用不至于影响其目前的生活,同时又能使参保者的得益足以满足其将来的基本生活需求。三是明确将已转为社区居民的失地农民纳入城市低保体系,对缺乏就业能力、生活困难的,要让他们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四是完善医疗保险。要改革现有农村合作互助医疗经费的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改善医疗就诊条件,使农民从合作医疗互助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篇四: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2015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我检查报告

县国土局根据《小城镇及农村情况调查提纲》要求,研究安排由局领导牵头负责,组织用地股、县统征办人员参加,到柳树、金华等国家、省级试点小城镇,与试点小城镇的分管国土的镇长、国土所长和相关人员一起,通过座谈;查找资料;汇总数据,基本弄清了有关现状和问题,主要情况是:一、目前的土地政策对小城镇建设的影响

自2000年贯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川委办发[2000]28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试点小城镇建设用地管理促进试点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00]22号)以来,土地优惠政策落实到了我县8个试点小城镇,产生了强有力的推动作用,加快发展了我县国家级试点镇柳树、省级试点镇金华、广兴、金家、仁和、太乙、洋溪、复兴。主要体现在:

(一)200亩建设用地指标全部到位。如柳树镇2000年以来城镇发展共占用土地409亩,用够了200亩指标。金华等镇建设用地指标经省政府批准,分期使用;金华镇现实际使用60余亩指标。这些指标的使用一是贯彻了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导下,只能占用劣质地、非耕地,如柳树镇就使用了劣质地和非耕地247亩。二是按项目审批节约用地,没有出现囤积和闲置土地情况。

(二)认真开展了土地整理,大力开展旧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后做了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与新增耕地的动太平衡。金华镇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少占耕地,现已进行了前期旧城改造。金华镇的九坝造地列入了国土资源部的全国示范范围,经省厅验收新增耕地3360余亩。今年又配合县局进行陡磨子村土地整理,新增耕地410亩,工程将年底前完工。

(三)土地的有偿收益按政策返回试点城镇,城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地价显著上升。新增建设用地收益返回柳树镇120余万元,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柳树镇中心街、花园大街等处土地价格由120元/平方米升值到700元/平方米左右。

二、前几年以地生财情况

各试点城镇以出让土地、划拨土地的方式以地生财,收取了土地出让金留镇70%,增强了财政实力,扩大了招商引资。如金华镇招商引进港发饼业租地100亩,投资1500多万元;华西硅业投资3000万元,产值将上亿元;金磅公司投资1000多万元,产值达5000万元。同时引进抗州老板,改建了频临倒闭破产的华山丝厂。三、如何解决失地农民问题

一是对农民的补偿安置费用全部现金支付到位,依法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补助收益。二是地理加大对失地农民的电工、缝纫、管道、餐饮等技能培训,改靠拼体力挣钱为凭技术挣钱,多输出技能工增加劳动附加值。三是动员、鼓励失地农民参加社区社保,对符合条件的全征社农民老小实行农转非后进行社区低保,使他们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四是在项目开发、街道开发中预留一定的商业门面给失地农民建设。通过自主经营或从事二、三产业或租赁门面获取生活来源。五是鼓励有技术、有实力的农民能人带头兴办实业,发展传统产业,优先吸收和带动失地农民就业。六是拆迁户基本全部做到了拆迁还房。例如柳树镇共拆迁470多户,货币安置110户,统拆统建安置323户,自拆自建安置37户。

四、新的土地政策出台后,城镇的发展和对策。

新的土地政策更加注重严格依法管理,保护耕地,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经济。各试点城镇大多集中在坝区,以于具有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缺乏,典型丘陵经济县情的[公务员之家]来说我们的对策是;

(一)利用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契机,将城镇加快发展今后需用的土地,尽快调出基本农田区域调入城镇发展的规划预留地,创造用地依法报批条件。

(二)加大试点镇经营土地力度,进一步做好经营性土地、改变用途土地招拍挂出让,增加土地收益。

(三)根据当前试点城镇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充分利用土地优惠政策分批次尚可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打好土地牌。

(四)扩大招商引资力度,做好以地生财这篇文章,加培植经济生长点。

(五)深入进行试点城镇土地政策调研,千方百计争取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政策,尽最大能力解决具体土地问题。 小城镇及农村关于土地问题的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

篇五: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2015建立健全“四个机制” 加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

建立健全“四个机制”

加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

土地是农民生活的最基本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失地农民越来越多,如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保证农民安居乐业,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近几年来,我们紧密结合寒亭实际,坚持把维护失地农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突出位置,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初步建立起了“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就业有门路、创业有扶持”的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模式,从根本上解除了失地农民的近忧远虑,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建立健全土地补偿机制,确保失地农民长期受益。为避免有限的补偿金短期内被“吃光分光”,我们在土地征用过程中,坚持按国家有关政策最大限度地提高整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金发放的同时,努力探索经营土地补偿进的路子,到了明显成效。一是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到位。为切实维护失地农民的切身利益,我们按照一定要维护好群众的利益、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一定要注意节约土地 “三个一定要的”原则,严格土地征用,并且始终坚持“凡征必补、补必到位”,对土地补偿的标准、补偿款的发放、兑付时限都做出具体要求。明确规定,凡是对农民土地补偿不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确保土地补偿金及时足额拨到农民手中。目前,全区农民因失地获得的补偿,均高于其失地前从土地上获得的收入。二是搞好土地补偿金经营运作。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充分运用市场机制,积极探索经营土地补偿金的路子,把土地补偿金留在村集体作为开发建设资金,通过村民入股、合作开发等形式建设标准车间向外出租的方式,让“死”钱变“活”,“小”钱变“大”,实现了土地补偿金的多次增值,让失地农民获得了长期稳定的收益。如我们开元街道南张氏三村,组织村民每人以2000元土地补偿款入股,建设了标准车间13000平方米,租赁给来投资的企业,去年收入近100万元,每个村民分红500元,预计今年可达1500元。三是加强土地补偿金监督管理。为保证土地补偿金的科学合理使用,给村民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我们在明确土地补偿金及其收益失地农民所有权的前提下,不断强化区、乡、村三级的监督管理职能,确保土地补偿金用到明处、用到实处。各村动用土地补偿金,必须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再报经乡镇政府批准方可使用,并定期公开账目,努力做到公开、透明,让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监督权和管理权,同时也进一步缓和了干群关系。此外,区经管局、财政局还不定期对各村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切实加强了对补偿金的监督管理,杜绝了滥用、挪用土地补偿金的现象。 二、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解除失地农民后顾之忧。保障失地农民的生活是对安置的基本要求。近年来,我们本着循序渐进、不断提高、逐步到位的原则,坚持从为失地农民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入手,初步探索建立了三项保障制度,解除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一是实行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加强对失地农民的管理,建立健全了失地农民保险预警预测制度。区就业管理办公室每年对全区的失地农民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把因失地而失业,失地而致贫的农民及时纳入统一管理中,多方筹资设立失业保险基金,对符合条件的失地农民定期给予援助,切实保障了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二是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制定完善了《农村养老保险暂行管理办法》,保险资金采取村集体统一支付或者是由村集体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的方式,合理负担,将失地农民逐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在这方面,我们已经做了大量有益尝试,在我区开元街道部分村开展了试点,有三分之二的失地农民参保,他们用土地补偿金或者是租金入保,达到规定年龄后,每人将获得100元左右的月收入。三是推行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切实防止农民尤其是失地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就医问题,我们大力推行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按照“农民自愿参加、多方筹资、以收定支、保障适度、农民得实惠”的原则,采取“利益吸引、连锁牵引、政策导引、管理指引”的方法,积极组织引导失地农民自愿参保,有效解决了广大农民“看病难、就医难”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就业扶持机制,加快失地农民转移步伐。富余农民的最佳途径就是减少农民,尤其是加快失地农民的转移步伐,保证农民“失地不失业”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我们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农民就业,不断探索失地农民转移途径上作了大量有益的尝试,切实加快了“农民变民工、农民变职工、农民变市民”的步伐。一是建立人力资源信息网络,为失地农民就业搭建服务平台。由于农民多数生活比较闭塞,与外界接触的信息渠道有限,可能就会失去许多外出务工的机会。为此,我们坚持“政府引导、统筹规划、创新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强了信息平台和中介平台建设,成立了由区劳动服务公司、乡镇社会保障办公室和村委会“三位一体”的劳务信息网络机构。对全区的劳动力资源和失地农民的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建起了包括年龄、教育程度、健康状况、技术状况等在内的劳动力资源台帐及数据输出平台。投资15万元修建了劳动就业服务大厅,主要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指导、培训介绍、就业认定、档案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一站式”就业服务,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和劳动力资源信息,不断加强与区内外企业的联系,深入了解企业用工动向,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企业职工招聘会,初步形成了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运行规范的农村劳动力就业新机制。今年以来,共举办农民工就业供需洽谈会 次,达成用工协议的占参会人数的 %以上。二是制定优惠政策,积极扶持失地农民就业。随着招商引资步伐的不断加快,大量外地企业纷纷到我区投资兴业。为确保项目引进后,农民失地不失业,制定了相关的优惠政策措施,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征地后应优先招用被征地的劳动力,积极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农村失地人员,对用人单位招用失地农村劳动力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等优惠;此外,认真清理和纠正对农民工的歧视性政策,使失地农民可以享受到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的最新优惠和扶持政策。同时,大力倡导失地农民自主创业,出台了农村失地人员创办民营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积极为他们提供资金、场地、创业培训和创业项目等方面支持和帮助。目前,全区由失地农民创办的私营企业已达200多家。三是强化技能培训,增强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实现农民充分就业,关键是要搞好就业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我们坚持以“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以区劳动力就业培训服务中心为依托,以区技工学校、区综合高中为重点,以其他部门培训机构和社会力量为辅助,不断拓展培训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提高农民工的各项技能,特别是针对用工单位需求,进行“订单式”、有针对性地专项技术培训,切实增强了失地农民的就业能力和专业技术素质。2015年,共举办各类技能培训班 期,近 名失地农民工分别通过车工、电工、家政、针织、驾驶、电子、焊工等20多类工种的初级培训,大多数已在区内企业就工。 四是建立健全居住安置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生活质量。为不断改善失地农民的居住条件,切实提高其生活质量,我们结合“城中村”改造,大力实施村居改造工程,逐步实现平房楼房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一是统一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完善”的思路,把失地农民住宅小区纳入全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进行建设,避免了各村无序开发,提高了整个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合理性。二是统一拆迁补偿。对符合条件的村庄和住户,将按照统一的拆迁标准给予补偿,最大限度的体现农民的根本利益,以确保农村的社会稳定。三是统一建设。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承招建筑商开发建设,并统一设计,统一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首期失地农民居住安置工程已经开始实施,主要是在我区开元街办、雷家庄子村驻地以及西寺村驻地范围内,规划了两个居民小区,通过对外招商承建,实施“城中村”改造,逐步建成既满足农民居住,又满足企业职工承租的商住小区,600多户农民明年即可住上公寓楼,真正开始了农民变工人、村民变居民的城市化进程。

篇六:企业倒闭失地农民工的解决问题
2015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_[实习报告]

关于失地农民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 xx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摸清失地农民的有关情况,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近期,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我县失地农民的现状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和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一)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局统一征收了771.6亩耕地。

(二)按照村人均耕地面积不到0.2亩统计,自1999年1月1日以来,我县目前共有失地农民617人。

1、自1999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颁布实施至2015年省政府[2015]115号文件下发之日以前,我县共有失地农民272人。其中18周岁以下75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05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92人。

2、自2015年省政府[2015]115号文件下发之日至2015年5月31日,我县共有失地农民345人。其中18周岁以下111人;18—男59、女54周岁的156人;男60、女55周岁以上的78人。

(三)我县失地农民失地后就业的或有其他固定收入的335人,生活水平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86人。

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

(一)根据省政府[2015]115号文,我县对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初步拟订了有关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保障对象。在城市规划区内,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失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失地后人均农业用地较少的在册人员,均列入保障对象。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核准后确定,并予以公示。

2、保障形式。一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人员的养老保险。建立个人专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制度。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按不低于1年期银行同期利率确定。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社会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标准主要根据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标准、全省平均预期寿命和我县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含增长幅度等因素)等综合确定,一次性缴足。保障对象享受的待遇按缴费水平确定,以确保年老后的基本生活为原则,保障标准不低于最低社会保障线。保障对象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二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人员分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区分年龄分档缴纳),建立个人专户和统筹帐户。个人专户由集体和个人缴费组成(记帐利率同上),政府出资部分全部记入县级统筹帐户用于调剂。缴费对象未达到领取年龄死亡后,其个人专户中本息可依法继承。缴费对象属农民身份的,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纳入农村低保;“农转非”的,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纳入城市低保;就业的,按规定参加企业扩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象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实行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前,已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保持不变,到达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

3、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一是多渠道筹措保障资金。采取“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个人缴一块”的办法,共同出资筹集。其中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从县政府土地收入中列支;村集体和个人承担部分,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列支或抵交,集体补助应占大头,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二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保障资金由县财政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在征地费用拨付过程中统一办理,及时转入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专户,单独建帐,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县农村养老保险处,参照现行农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办法,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个人专户档案和相应的缴费证、领取证,确保失地农民进入领取年龄后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

但由于政策不够完善、财政比较困难及各方面认识不足等原因,我县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施。

(二)截止今年5月31日,我县失地农民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68人,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有366人。其中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31人,每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最高的17元,最低的0.4元。

三、存在的问题

(一)各方面认识不足。一是农民认为土地是生活的保障,对社会保障不不甚了解。部分农民失去土地后心里较虚,担心以后没有退路。有些农民尽管目前生活还过得去,但由于打散工收入不稳定,担心以后的生活问题,希望有比较稳定的工作维持生活。二是村集体没有认识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意义,生怕出资有去无回。三是地方政府财政困难,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失地农民就业非常困难。一是就业岗位有限,失地农民就业难。二是受下岗职工和的冲击,就业岗位越来越激烈。三是农民素质低,尤其中老年农民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更难。由于文化程度低,掌握新技术难度较大,就业困难重重。目前大多数失地农民主要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行业,如装卸工、建筑业等。

(三)医疗、教育没有保障。医疗、教育支出大,部分农民不堪重负。调查农户中大多数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医疗占有很大的开支;有的两个小孩同时在上学,读中专、大专、大学的开支更大,农民靠本身的收入很难维持,更没有资金为自己参加技术培训。

四、有关建议

随着城市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土地征用仍然不可避免,失地农民队伍将越来越大,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关注失地农民问题。解决失地农民问题必须综合考虑,统筹兼顾,既要有利于开发建设,又要从保障农民的生活需要出发,还要从保障农民长远利益出发,探索制定深化体制改革的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和出路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一)尽快建立完善医疗、养老社会保障机制。在目前农村社会保障尚未立法,而且制度建设基本空白的情况下,应当尽快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与城镇社会保障的对接。建立失地农民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其资金筹措应按国家、集体、个人及市场征地主体“四个一点”的思路解决,明确各类征地主体无论作何种用途的土地征用,均应在土地收益中留出一块作为农民失地后的社会保障金,并专户储存、专门机构管理。引导农民从土地补偿资金中拿出一点,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补贴一点,政府从经营土地收益中拿出一点,购买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险。除此之外,还应在补偿和分配上予以保障,一是退休年龄段农民因其已基本丧失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应适当提高。二是应考虑土地增值部分农民也有权享受,要探索新路子,逐步实现让失地农民以多种方式比较持久地参与被征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

(二)建立教育培训保障机制。重视失地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青壮年农民转岗就业能力,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络体系。二是对失地农民进行现代市场经济知识和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四是把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纳入城镇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体系。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顺利实现就业是解决失地农民生活来源,加快其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的重要保证。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制定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就业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实现城乡统筹就业。引导和教育失地农民转变观念,破除等、靠、要思想,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加市场化就业。对吸纳失地农民达到一定数量的二、三产业应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对失地农民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对消化失地农民、促进失地农民就业为主而兴办的二、三产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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