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实用文档 > 知识 >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08-29 13:27:1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共6篇)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分细则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分细则一、居民健康档案(100分)二、健康教育(100分)被考评单位: 得分: 考评人: 考评时间:201 年 月 日三、0-6岁儿童健...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供大家学习参考。

篇一: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一、居民健康档案(100分)

二、健康教育(100分)

被考评单位: 得分: 考评人: 考评时间:201 年 月 日

三、0-6岁儿童健康管理(100分)

被考评单位: 任务数: 总得分: 考评人: 考评时间:2014年 月 日

四、孕产妇健康管理(100分)

篇二: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

附件1

- 1 -

- 2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 3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 4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 5 -

篇三: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一、健全项目组织,细化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项目办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单位骨干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与技术指导小组作用,把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技术骨干,责任到人。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分工,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和督导考核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明确经费补助方式

县财政局、卫生局在省补助资金到位后,全额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按季度根据项目执行单位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次年3月31日之前结清上年资金并预拨下年项目经费,卫生院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支付相应劳务费要达到总经费的40%。项目所有经费要专款专用,支出不能有违规现象。

三、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合格率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5%。

2、健康教育工作: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更换宣传栏内容、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讲座等,各项工作应达服务规范要求。同时,利用网络、计划免疫短信等新文媒体,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来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让居民牢固树立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类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同时,加强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收集与管理,定期开展查漏补种。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4、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由保健所(县城一、二级医院)和卫生院及时收集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并由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访视,并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6、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统计,制定本年度体检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质量,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及统计报告工作,充分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体检表完整率达到80%以上。

7、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力度,发现新病例及时建档与管理。加强宣传和生活方式指导,提高二病健康管理率和控制率(5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

8、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及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发现1例、登记1例、管理1例。管理率4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发现、登记、报告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做好传染病统计、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处置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及时处置率均达到100%。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结合老年人体检工作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并针对性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做好辖区内0-36个月儿童的中医饮食调养和起居调摄指导、传授穴位推拿等。老年人和0-36个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35%以上。

11、卫生监督协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四、考核对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县级医疗机构。

五、考核周期

上下半年各进行1次绩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办法

1、日常监测数据核对(乡、村相关报表数据)。

2、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乡对村绩效考核情况、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现场抽查考核(现场抽查考核、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4、乡对村考核结果运用(拨付村级资金是否与劳务费挂钩,并有拨付依据)。

七、考核结果应用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年终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除了与项目资金拨付挂钩外,卫生局将对绩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单位不低于1万元),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个单位罚款不低于1万元),继续实施卫生院负责人未位淘汰制及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考核项目执行单位,如实反映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果,做到评分与标准相应,扣分有理有据,切实保证绩效考核质量。

篇四: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工作方案

卫生监督协管是今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的一项服务项目。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可以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深化公共卫生服务内涵;可以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的一体化卫生监督体系;可以依法维护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职业安全、医疗和血液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标准(2016年修订)》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版)》,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一)总目标

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完善、工作规范、资料齐全,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到95%以上,建立职责明确、行为规范、执法有力、保障到位、覆盖城乡的卫生监督体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二)分年度目标

2016年卫生监督协管5项主要工作内容全面开展,信息报告率达到80%以上,信息报告填写准确规范。

二、项目任务

1、设立“卫生监督协管科”具体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按照服务人口1/万的标准配备兼职卫生监督协管员,每个社区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2名兼职协管员。

2、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3、掌握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存在职业危害因素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学校、诊所、公共场所等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基本情况。

4、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指导帮助相对人规范执业行为。及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卫生监督协管专项工作。

5、及时收集、上报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学校、公共场所等相关工作信息,建立规范的台帐资料。

6、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及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医疗市场的卫生评估监测、监督检查等工作。

7、协助开展相对人的卫生知识培训;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开展学生健康教育。

8、做好职业病防治的卫生咨询、宣传工作。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

1、市卫生监督所负责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布置工作任务,开展培训指导和考核评估。

2、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3、各辖市、区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乡镇、社区设派出机构或派出人员;定期开展工作业务指导;建立通畅的工作信息交流通道;举办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督查、考核评估。

4、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卫生监督协管的主要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责任人是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根据项目任务要求全面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绩效考核

1、卫生监督协管绩效考核工作由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各辖市卫生监督所具体负责。考核标准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协管督查考核表(附表2)。各地要将相关考核结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协管工作完成情况的依据,作为卫生监督协管员奖惩和核定绩效工作的依据,与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拨付挂钩,与单位主要领导年度考核挂钩。

2、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各级卫生监督所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督导考核,对辖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全部考核,对辖市采取随机抽查部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得分情况,结合当地卫生监督协管整体工作推进情况,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给出总体评价和考核得分,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各辖市、区卫生监督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3、辖市(区)卫生监督所对所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考核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督导记录要形成书面材料,并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卫生监督所汇报督导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从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加强基本公共卫生网底建设角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将卫生监督协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监督协管员主要职责是卫生监督检查,无行政处罚权,其检查记录可以作为案件来源。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落实协管人员、工作场所、办公用品等必备的工作条件,并开展辖区本底资料调查,建立协管档案、开展日常巡查、及时报告信息并向居民宣传协管服务等工作。

(三)沟通协调、上下联动。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地应加强信息沟通,协调配合,特别是在调查摸底和督查指导阶段,应上下联动、协调左右、密切配合,切实将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做到本底清晰、资料全面、保障到位。

篇五: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湘卫农发[2016]2号)文件精神,慈利县卫生局报请慈利县人民政府同意,将金岩土家族乡列为2016年试点工作乡镇,按照慈利县卫生局《关于印发慈利县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慈卫农发[2016]6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乡村医生的优势和特点,创新农村卫生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强化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落实,促进分级诊疗和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健康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1、明确职责,规范服务。各村卫生室是签约服务的主体,乡村医生是签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6年版)对签约村民通过服务,原则上乡村医生以为注册执业所在地的村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坚持“一村一室”的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16年7月1日前年满60周岁以上的乡村医生原则上不承担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村妇女主任可以协助乡村医生承担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等工作职责,无卫生室的空白村,由金岩乡卫生院根据工作实际,聘请相邻村有工作能力的乡村医生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金岩乡卫生院受慈利县卫生局委托,负责对辖区内签约乡村医生进行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按照乡卫生院技术人员包片包村指导,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包村包户包人的原则,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型服务关系。

2、自愿签约,一年一签。在乡政府各联村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指导下,各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与各村民委员会签订签约服务协议书、与服务农户签订双向承诺书、与乡卫生院签订接受卫生院业务指导和工作考核承诺书。各村民委员会与乡村医生集中签约,同时乡村医生与服务农户(以户为单位)签订双向承诺书,原则上一年一签,期满根据村民大会决议或村民意愿,自动续(解)约。

三、服务内容

签约村民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基本医疗服务。乡村医生为签约村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做好门诊日志记录并存档,卫生院每月进行审核,作为对乡村医生考核的依据;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医生以签约村民需求为导向,以村民健康档案为基础,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重型精神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实行包村包户责任制开展以下工作:一是为村民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开展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高血压、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筛查、随访工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健康生活行为干预指导和诊疗路径指导服务;三是为行动不便的签约对象提供电话咨询、上门访视、家庭护理、家庭病床和家庭康复指导服务;四是运用适宜的中西医技术,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进行规范化治疗,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健康咨询和分类指导服务。

3、健康评估与转诊服务。在乡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每年对签约村民进行1次健康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健康方案,使村民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知道如何进行预防保健。诊疗服务中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者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病例,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鼓励乡村医生根据个人能力和实际需要,适当开展以健康管理为主要内容,以主动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其他个性化服务,收费根据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

四、保障机制

卫生院根据相关政策完善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补偿机制,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确保签约乡村医生报酬及时足额到位,充分调动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

1、补偿方式。乡村医生服务报酬来源主要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财政补贴和一般诊疗费收入组成,签约内容以外以及为签约村民诊疗费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2、绩效核拨。每年年初,卫生院将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30%足额发放给签约乡村医生,上半年工作考核后,按照考核结果发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不超过20%部分,剩余部分年底绩效考核合格后发放;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财政补贴,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并发放;一般治疗费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考核发放。乡村医生绩效考核由卫生院组织相关人员,按照《慈利县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估标准》执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上报慈利县卫生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慈利县金岩土家族乡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乡长匡朗清任组长,分管领导秦小敏任副组长,罗玉林、黎运明、李科、杜任仙、乡政府各联村干部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玉林兼任办公室主任。

2、广泛宣传发动。乡村医生签约服务模式的推行,对于促进乡村医生规范服务行为,转变服务观念,改善医患关系以及全面提高农村居民的卫生服务利用率和医疗保障水平,都将发挥重要作用。各村、各乡村医生都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告知群众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的目的和意义,使签约服务工作家喻户晓,让更多的农村居民自觉接受签约服务。

3、严格督导考核。乡卫生院定期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出现的问题,加强对乡村医生的业务培训和指导,为签约服务提供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以上这篇2016年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能够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更多范文尽在:工作计划,希望大家多多支持第一公文网网,谢谢。

篇六: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2016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计划

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步伐,探索建立责权利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开展托管制改革试点,以实现全县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和医疗人才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全面开展托管制改革积累实践经验。

二、托管原则

按照“全面帮扶、分批推进、资源共享、提升服务”的原则要求,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建设与发展接受托管医院的管理、指导和扶持,托管医院享有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实现责任权利的统一。

三、试点单位

**镇中心卫生院,由县人民医院托管;**镇中心卫生院,由县中医院托管。

四、托管期限与目标

(一)托管期限

从20**年3月起—20**年12月,托管时间暂定三年,第一年为试行期。

(二)托管目标

1、通过托管,探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的模式和经验,增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后劲,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管理水平、医疗水平,实现托管双方的共同发展。

2、加强被托管卫生院一级科室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内科、妇产科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发展1-2个特色科室,在人员培训方面重点扶持,满足群众医疗服务要求。

3、提高被托管卫生院预防保健管理与服务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完善一级预防体系,逐步建立县乡健康信息网络与平台。

4、力争通过3年托管,被托管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甲等技术等级认定标准,创建为全省综合示范乡镇卫生院。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职工满意度达95%以上。

五、托管内容与形式

(一)托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行政后勤管理等3个方面。

(二)托管形式:

1、被托管卫生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在原“xxx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xx医院定点托管卫生院”的牌子。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性质保持不变,人员编制保持不变。托管后的乡镇卫生院享有原卫生院政策性的一切权益,并承担原卫生院相应责任和义务,政府对卫生院的财政拨款和上级各项卫生经费投入保持不变,县财政按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拨付工资、“五险一金”和办公经费。

2、实行“五统一”管理。

(1)所有权统一。托管前,对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实行清产核资,交由托管医院进行建设和管理。托管医院要保证托管期间资产的保值增值。托管单位享有“人财物”的自由调配权和自主经营权。

(2)业务管理统一。由托管医院对被托管乡镇卫生院提出管理目标、派驻管理技术人员,由托管医院对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和考核。同时接受县卫生局及相关上级业务单位的检查与指导。

(3)人事管理统一。被托管卫生院院长由托管医院考察提出人选,报卫生局任命。由托管卫生院与被托管医院院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所有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实行定编管理,工作人员整体实行聘用制,优先聘用原乡镇卫生院正式职工,缺编人员由托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原临聘人员中或面向社会统一招聘,落聘的临时人员自动解聘。托管单位统一制定绩效工资考评方案,统一制定进修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工作岗位。对拒不服从托管单位安排的原卫生院正式职工,可依程序报县卫生局予以调动工作、缓聘或解聘。

(4)财务管理统一。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实行经济独立核算,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财务在实行清产核资后统一移交托管医院,由托管医院选聘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被托管卫生院每年工资和五险一金按当年核定编制内的在职人数核算,绩效工资按当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定额度计算。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由托管医院审核同意后,由财政局、卫生局直接拨入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账号。原则上不增加长期债务。

(5)药品管理统一。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三统一”管理,并执行零差率销售。

3、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在托管医院组织领导下负责公共卫生工作,制定公共卫生工作目标,检查、落实、考核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工作。同时,公共卫生工作接受县卫生局或相关上级业务单位的检查、指导、管理和考核,公共卫生经费拨付按卫生局公共卫生考核方案执行,公共卫生经费拨付金额以当年度预算为准。

六、托管任务

托管单位在履行托管职责期间承担以下托管任务:

(一)统一管理。为被托管医院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制定卫生院的内部分配方案。全面行使对被托管卫生院的统一管理,负责被托管卫生院所辖村级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人才下派。托管医院负责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及行政后勤管理人才的选拔和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托管医院派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工作,被派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三)技术下沉。在派出人才的基础上,加强对被托管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搞好“传帮带”,加强业务培训,同时搞好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和业务培训。根据乡镇卫生院的需要,不断派出医疗专家到受托卫生院进行会诊、坐诊、技术指导,加强巡回医疗,派驻医疗队,提高对全乡农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水平。

(四)双向转诊。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双向转诊制度,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资金扶持。根据被托管单位的运行情况,加大资金、设备的扶持力度,提高综合业务水平,不允许产生新的债务。

(六)日常考核。托管医院对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医疗、护理、公共卫生、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适时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同时,托管医院必须接受卫生局及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年终考核时,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和其他乡镇卫生院同样对待,进行同样的奖励。

七、工作职责

在托管试点工作中,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编委办要按照下列职责开展工作,共同做好托管试点工作。

(一)卫生局:承担对托管试点工作的宣传、调研、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职责,督促县级医疗单位制定管理方案,指导做好托管试点工作。

(二)发改委:根据需要安排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并争取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的投资;负责通过各种渠道为医院配备医疗设备,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三)财政局:负责制定医院投入方案,落实被托管卫生院的各项补助资金,监督财务收支情况。

(四)人社局:负责制定并落实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建立完善医疗保障支付制度。

(五)编委办:负责按有关政策,核定医院编制,建立符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与卫生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编制体系。

(六)托管医院:在托管期间托管医院对被托管卫生院产生的新债务负责,并且实现资产设备的保值增值。

八、保障措施

(一)县政府成立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卫生局、财政局、发改委、人社局、编办、人民医院、中医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卫生局、卫生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托管后的乡镇卫生院仍属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医疗和政府的公共卫生职能不变。国家对托管后的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助政策等同于其他非试点乡镇卫生院。

(三)托管前,对被托管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债权交由托管单位全权接收,但必须达到保值增值的要求。

(四)加强对托管制试点改革情况的跟踪调查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和改进存在的不足。对试行期内,托管改革失败或成效不明显的,取消托管试点工作。(编辑:露露)

相关热词搜索:村卫生室绩效考核细则 乡卫生院绩效考核细则

最新推荐成考报名

更多
1、“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由中国招生考试网网友提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2、欢迎参与中国招生考试网投稿,获积分奖励,兑换精美礼品。
3、"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细则,(卫生院及村卫生所)" 地址:http://www.chinazhaokao.com/zhishi/596449.html,复制分享给你身边的朋友!
4、文章来源互联网,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