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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2016-08-30 13:42:26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共6篇)关于集体林权流转中的几个突出问题规范林权流转 维护群众利益农村集体林权流转是新时期加强森林管护、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和林业部门个别职工钻营林权流转政策空子,利用山区群众不懂法之机,大肆招揽生意,游说林地群众廉价出让林权,损害群众利益,侵占群众合法...

篇一: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关于集体林权流转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规范林权流转 维护群众利益

农村集体林权流转是新时期加强森林管护、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然而近年来,一些不法商贩和林业部门个别职工钻营林权流转政策空子,利用山区群众不懂法之机,大肆招揽生意,游说林地群众廉价出让林权,损害群众利益,侵占群众合法权利,挫伤了群众爱林护林积极性,违反了国家林业政策。据了解,全县林权廉价流转现象比较突出,且有漫延之势。如不及时规范,势必给林农造成重大损失。

一、 林权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一)林权流转缺乏科学的指导。林权制度改革并不是要求所有的林权都必须流转,要看现有的管理方式是不是适应林业发展需要。我县林权流转呈现全面开花,普遍推行,大有不转不行一股风的趋势,一是个别地方不注重实际,盲目流转,大多数林地不存在大面积造林育林,仅依靠现有森林管护便能出效益,原有的乡村监管、村民自管自用模式对森林的发展和管护起着重要作用,这部份林地不一定要流转。只有在管护较差、需要造林育林的地方才可以流转;二是个别地方流转不注重长效,只顾眼前利益,有的村组干部

不是为了长远发展,而是为了眼前有点收益,甚至个人好处而流转;三是有的人认为只有流转才便于管理,流转是林业发展的唯一出路。因而出现了村村效仿,组组必转现象。

(二)林权流转程序不规范。依据《四川省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我县个别地方林权流转中有以下问题:一是流转前未报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双方资格;二是没有公开依法进行拍卖、招标;三是没有提前30天张榜公布;四是没有召开群众大会,没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村民代表同意,即使签了一些名字也是组长到户去签的;五是没有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三)林权流转有损农现象。大多数生活在山区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林权流转中的法律知识了解甚少,对森林资源价值缺乏科学的估算,别人怎么说他们就怎么办,只要有那么千儿八百元收入都认为不错了,不看长远利益。比如高穴、清水等片区有的村民组森林面积六、七百亩,流转40年,每亩每年就1元多承包费,承包费高的每亩每年也不过几元至十几元一亩,林权流转是何等的低廉,集体森林资源严重流失。

(四)林权流转监管不到位。在林权流转过程中,各级监管力度不够,无人问津,职责缺位,有的人就借此低价收购林权,个别林业职工也参与其中,给一些谋取不义之财的人提供了方便,严重损害群众利益。

(五)林权流转机制不健全。个别地方林权流转呈无序状态,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没有主动介入,想怎么流转就怎么流转,想流转给谁就给谁。流转中大部份承包人看的是现有森林好与差,流转后,靠与林业部门的关系大肆采伐林木赚取钱财,没有投入的打算,没有管护的具体措施,没有造林育林的发展规划,有可能出现借机毁林砍伐现象,给林业发展造成损失。

二、几点建议

(一)加强林权流转的领导和监管,乡镇政府要尽职到位,掌握辖区内的林权流转动态,对条件不成熟的不能随意、随便审批流转,要防止个别村组干部凭个人意识流转或不公正的流转。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林权流转工作的监管,公平公正地指导林权转让工作,坚决查处内部职工伙同他人廉价承包林地和在流转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把审查审批程序,对未按程序召开群众会、公示、招标、评估的流转一律重新履行程序,对违规操作承包林地的进行彻底清理,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失。

(三)林权流转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不强求、不要求,一切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方式都可以,但并不是只有流转才是上策,林业主管部门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正确加以指导。

(四)加强流转后的监管,严防流转后毁林现象发生,对流转后森林的管护、培育、发展要有约束力,要明确责任

和义务,凡是以赚钱为目的而不是为了发展的流转最好不流转。

(五)强化站所林业职工巡山护林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加大对乱砍乱伐行为的处罚力度,对无手续砍伐的林木进行清理处罚。对市场林木进行认证管理,无手续的不得准入,在进出林区要道或场镇交通要道设立林业检查站,检查和处罚无证林木,在林区聘请专兼职护林员。

提案人:县政协委员、工商联 练方富

2010年1月10日

篇二: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测试题及答案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测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

1.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 A )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

A 经营主体

B 投资主体

C 行为主体

D 市场主体

2.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明晰( D )是基础,放活经营权是关键,落实处置权是手段,保障收益权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A 林地所有权

B 林地使用权

C 林木所有权

D 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3.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林木发包给农民经营时,应当按照( A )来确定承包林地林木的份额。

A 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

B 每户劳动力的人数

C 每户平均人数

D 每户平均劳动力人数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 )。通常以( )为主要依据。(A)

A所有成员;在册户籍

B常住人口;在册户籍

C所有成员;居住年限

D常住人口;居住年限

5.明确承包关系后,要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核发(D )的林权证,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

A 当地乡镇政府统一式样

B 当地县级政府统一式样

C 当地省级政府统一式样

D 全国统一式样

6.林改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放活经营权。对( ),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

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对( ),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

(B)

A 用材林;生态林

B 商品林;公益林

C 用材林;防护林

D 商品林;防护林

7.经政府划定为公益林的,要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A )。

A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B 本集体经济组织

C 经营者

D 管护者

8.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按照( D)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

A 农民得实惠 生态受保障

B 取之于民 用之于民

C 中央补一点 地方筹一点

D 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

9.林权管理机构对已经受理的林权登记申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工作日内,在林地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为 ( )。(B)

A 30个;10天

B 10个;30天

C 15个;30天

D 20个;10天

10.对于林权合法有效,申请林权登记的林木林地位置、四至界限、林种、面积或者株数以及附图中标明的界桩、明显地物标志与实地相符合的,林权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C )个月内予以登记发证。

A 1 B 2 C 3 D 6

11.依法征收承包经营的林地,要依法给予相应补偿。林地补偿费应当归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用应归( C)所有;地上附着

物和林木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所有人所有。

A 林地所有人

B 林地使用人

C 林地承包经营权人

D 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

12.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紧紧抓住(A )这个核心。

A 明晰产权

【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B 放活经营权【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C 落实处置权

D 保障收益权

二、多项选择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体现在( ABCD )。

A 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

B 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

C 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

D 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2.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ABCD )的目标。

A 资源增长

B 农民增收

C 生态良好

D 林区和谐

3.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 BCD ),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本原则。

A 所有权

B 知情权

C 参与权

D 决策权

4.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在(ACD )的前提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A 依法 B 公证

C 自愿 D 有偿

5. 6.以下哪些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ABC )。

A 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B 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

C 坚持依法办事

D 坚持先易后难

7.承包集体林地,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中需要明确规定并落实承包方、发包方的主要责任包括(ABCD )。

A 造林育林

B 保护管理

C 森林防火

D 病虫害防治

8.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 ABCD )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

A 县(市)直接领导

B 乡镇组织实施【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C 村组具体操作

D 部门搞好服务

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要依照法律、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改革的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要(BCD )。

A 简明 B 公开

C 公平 D 公正

10.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ABCD )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

A 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

B 放活经营权

C 落实处置权

D 保障收益权

三、判断题

1.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必须通过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二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方可生效实施。

A 正确

2.公益林按照公益事业进行管理,以政府投入为主,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商品林按照基础产业进行管理,主要由市场配置资源,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作用,政府给予必要扶持。

B 不正确

3.公益林经营管理主要涉及到林权主体和管护组织,应把林权主体和政府建立的管护组织一并列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

A 正确 4.林业主管部门履行林权抵押登记职能,在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批准采伐,但可以办理林权变更登记。

A 正确 5.乡镇林业工作站是对林业生产经营实施组织管理的最基层机构,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要充分发挥其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和作用。

不正确

6.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本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所有,但在分配时,农户得大头,集体经济组织得小头。

A 正确 7.林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但流转后可以改变林地用途。

A 正确 8.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

A 正确 9.实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政策。

B 不正确

10.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B 不正确

篇三: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2015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第1篇: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集体林业建设取得了较大成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集体林权制度虽经数次变革,但产权不明晰、经营主体不落实、经营机制不灵活、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仍普遍存在,制约了林业的发展。为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现就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把集体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农户,确立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是将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耕地向林地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必将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林业产业链条长,市场需求大,就业空间广。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让农民获得重要的生产资料,激发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农民特别是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破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生态安全是林业发展的首要任务。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责权利明晰的林业经营制度,有利于调动广大农民造林育林的积极性和爱林护林的自觉性,增加森林数量,提升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繁荣生态文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培育林业发展的市场主体,发挥市场在林业生产要素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有利于发挥林业的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对林业的多样化需求,促进现代林业发展。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五)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六)基本原则。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七)总体目标。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三、明确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八)明晰产权。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

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已经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承包或流转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承包或流转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承包方案必须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河道湖泊等管理机构和国有林(农)场、垦殖场等单位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要明晰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九)勘界发证。明确承包关系后,要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明确专门的林权管理机构,承办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林权登记造册、核发证书、档案管理、流转管理、林地承包争议仲裁、林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十)放活经营权。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把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商品林;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脆弱区域的森林和林木,划定为公益林。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

(十一)落实处置权。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

(十二)保障收益权。农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严格禁止乱收费、乱摊派。

(十三)落实责任。承包集体林地,要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并落实承包方、发包方的造林育林、保护管理、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责任,促进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承包合同的规范化管理。

四、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

(十四)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严格控制公益森采伐,依法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

(十五)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

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十六)建立支持集体林业发展的公共财政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沼气建设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规范用途,各级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山区、沙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财政困难的县乡,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十七)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金融机构要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发展对林业的小额贷款。完善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妥善处理农村林业债务。

(十八)加强林业社会化服务。扶持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发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中介服务健康发展。

五、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十九)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因势利导,确保改革扎实推进。要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建立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改革方案的制定要依照法律、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改革的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要公开、公平、公正。在坚持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取得实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林改工作人员包括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强化调度、统计、检查、督导和档案管理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决不允许借改革之机,为本人和亲友谋取私利。要健全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妥善解决林权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二十)切实加强和改进林业管理。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适应改革新形势,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加强工作指导,改进服务方式。推行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要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主导、群防群治的森林防火、防病虫害、防乱砍滥伐的工作机制。建立科技推广激励机制,加大培训力度,实施林业科技入户工程。加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乡镇林业工作站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二十一)努力形成各方面支持改革的合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各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贡献力量。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贡献。

第2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大家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已经成为了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点,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成为了农民期盼的焦点,成为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同时也成为了林业发展的新起点。今天应论坛组委会邀请,由我给各位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的主要精神和主要内容,分10个方面作个介绍。先介绍第一个问题。

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内涵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改革。主要包括两层涵义:

一是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也就是依法实行农村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确立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和林木所有权人的主体地位。

二是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也就是依照《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完善制度建设和深化林业体制机制改革,保障农民和林业经营者依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林地林木的权利。

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这四句话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基础,放活经营权是关键,落实处置权是手段,保障收益权是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通常也将明晰集体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简称为基础改革或主体改革,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简称为深化改革或配套改革。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背景

林地是农村宝贵的资源,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我国集体林地面积25、48亿亩,占全国林地总面积的60、1%。长期以来,集体林地资源的经济价值得不到充分体现,集体林地生产率低下,有几组数字可以反映出来:

第一组数字,根据2015年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8亿亩耕地平均每亩产出686元,而43亿亩林地资源平均每亩产出只有22元,当然林业立地条件与耕地无法相比,林业立地条件较差,而且林业还具有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不能单纯地简单地比。但无论怎么说差距还是很大的;

第二组数字,全国平均森林蓄积量为85立方米/公顷,世界平均森林蓄积量为180立方米/公顷,德国、法国等林业发达的国家最高达200—300立方米/公顷,而我们25亿亩集体林地只有50立方米/公顷。也就是说,集体林地的平均森林蓄积量只有全国平均森林蓄积量的一半多一点,山上没东西。而大家多知道,集体林区大多分布在水、气、热等立地条件较为优越的南方,象华东、华南、西南等地区。这么低的蓄积量,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们原来集体林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合理,农民不珍惜

林业用地,不愿意去经营林业。而我们的国情是人多地少,8亿农民对经营的林地热情不高,这是很危险的事情。因此,不改革集体林业没有出路,可以说是大改革大发展,小改革小发展,不改革没发展,改革是唯一出路。

第三组数字,全国山区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9%,山区拥有全国90%以上的森林资源,山区人口占全国人口的56%。全国2000多个行政县中有70%是山区县,全国目前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有496个分布在山区。可以说在山区、林区,“三农”问题(农业、农村、农民)就是“三林”问题(林业、林区、林农)。所以,搞好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改善山区生产生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集体林业没有成为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营主体不落实,始终没有解决好广大农民群众对于林地和林木的产权问题,农民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经营主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另一方面是经营机制不灵活,现行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不能适应林业发展的客观要求,老百姓有一句顺口溜,我山不能我种、我种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得,就集中反映了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问题。

中央十分关注林业的改革和发展,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提出了“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业发展活力”,《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明确了农村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制度,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奠定了法律和政策基础。福建、江西、辽宁等省率先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开展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真心拥护。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林改意义确实很重大”。温家宝总理在江西考察时提出“在山区、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与农村耕地改革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我和国务院的同志下决心要加快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回良玉副总理多次深入林区调研考察并作了许多重要指示和批示。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改革集体林权制度”的要求,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也分别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做出了部署。中组部、中宣部、中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务院研究室、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等部门主动介入、积极参与调研和出台政策,合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为引领改革,把握方向,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2015年6月8日,中央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

三、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回顾

新中国成立以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是土地改革时期,分山分林到户阶段。1950年6月颁布的《土地改革法》规定了大森林、大荒山和矿山归国家所有,没收和征收的山林、茶山、桐山、竹林、果园等可分土地应按适当比例统一分配,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1951年4月政务院在《关于适当地处理林权,明确管理保护责任的指示》中指出:零星分散的山林,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按土地改革法的规定,分别进行清理和确定林权,由县级人民政府发给林权证明。

二是农业合作化时期,山林入社阶段。1953年开始,全国进入有计划的经济建设时期,林业和农业一起走上合作化道路。1956年6月全国人大颁布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除少量零星的树木仍属社员所有外,幼林和苗圃、大量成片的经济林和用材林,由社员所有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从互助组到初级社然后到高级社,农村林业逐步由分散经营转向集中统一经营。

三是人民公社时期,山林集体所有、统一经营阶段。1958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开展,实行政社合一管理体制。1960年《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提出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对农村劳力、土地、耕畜、农具必须实行“四固定”,固定给生产队使用,并且登记造册。1961年《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试行草案)》,要求开展确定山林权属工作,提出必须坚持“谁种谁有”原则。1966年开始“文革”动乱,再次将社员的少量零星树木全面收归集体所有。人民公社时期,山林实行集体统一经营。

四是改革开放时期,林业“三定”阶段。1981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全国开展了以稳定山权林权、划定自留山和确定林业生产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林业“三定”工作。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十项政策》颁布,确定“取消木材统购,放开木材市场,允许林农和集体的木材自由上市,实行议购议销”,集体林区木材经营进一步放开。198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南方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管理,坚决制止滥砍滥伐的指示》,要求“集体所有集中成片的用材林,凡没有分到户的不得再分”、“重点产材县,由林业部门统一管理和进山收购”。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多个林业改革试验区开展了山地开发、资源林政管理、木竹税费、林产品流通市场、林业股份合作等一系列触及林权制度的改革实践,起到了作示范、探路子、出经验的作用,但没有形成以林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局性的改革大势。

五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后,福建、江西、辽宁等省进行了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大胆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2015年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入了全面推进和深化阶段。

纵观集体林权制度变革的历程,集体和林农对于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益,在“分与统”、“放与收”中几经调整,但是由于计划经济体制及其思想观念的长期束缚,林业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理想化的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发展自身规律及经济社会发展客观实际之间的差距,始终是林业发展迈不过去的一道坎。南方集体林区“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现象比较普遍。究其根源在于,林农还未真正成为产权意义上的经营主体。所以说,此次改革不是把集体山林“一分了之、一卖了之”,更不能将改革目的曲解为私有化。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要从体制机制和制度建设上全面落实“四权”的综合性改革。要确立林农的经营主体地位,“明晰产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重新构建一个公正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特别是对林地使用权,在承包期内要给予林农相对完整的物权。从而有效释放农村劳动力的巨大潜能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实践证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选择

,是必须付诸行动的当务之急。

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的体制机制,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长期以来,林业发展的制度设计滞后,特别是林地经营制度这一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林业建设的需求。因此,中央选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用改革的办法解决林业发展中的制度建设问题。《意见》从战略的高度,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科学定位,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林业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妥善处理好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明确提出了大力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促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重点突出了以农民得实惠为根本要求,依法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依法保障农民的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制度建设是基础,政策措施是保证,统筹考虑、协调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五、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

《意见》提出“五个坚持五个确保”的基本原则,可以说是对历次改革实践的深刻总结、高度概括、内涵丰富,全面把握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主要精神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实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农村改革实践的经验总结,也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政策。要公平地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维护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还山于民”。

二是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改革涉及到相关利益群体,需要妥善处理好各方利益关系,既要维护集体利益,又要做到“还利于民”,让农民在林业生产经营中多得利,得“大头”,同时要坚持不以牺牲生态为代价,把生态受保护作为改革的底线,维护生态安全。

三是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农民是改革决策和实施主体,改革的政策、内容、方法、程序要让农民明白,改革的结果要让农民满意,真实体现大多数农民的意愿,特别是改革方案必须依法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切实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决策权。

四是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从改革一开始就要进行科学谋划,严格执行《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做到“依法、规范、有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是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在改革中必须做到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在依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选择适合当地实际的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使改革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具有特色、更加适应发展要求。

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五大基本原则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其重要性与农业耕地改革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更高,改革的保障手段更加有力,改革的具体措施更切合实际,改革的效果更加明显突出。

六、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社会系统工程,在具体操作上要通盘考虑、分步实施。中央《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原因:

一是农民对改革的认识有个过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性强,需要给予一定的时间,让农民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充分体现农民决策改革的真实意愿。

二是改革任务十分艰巨,不能急于求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很具体的工作,且大量工作都在实地勘界、登记和发证,需要有充足的时间,才能确保任务完成和改革质量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是历史遗留问题多,不能草率处理。这次改革是在数次改革基础上的深化,情况非常复杂,需要相当长一段时间,才能做到积极稳妥地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留隐患。

四是各地差异较大,不宜强求一个进度。改革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尤其是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社情、民情、林情决定了需要时间来研究探索改革模式,通过改革解决好发展问题。同时,从国外林权制度改革实践来看,确立产权也是经历漫长的过程。

因此,各地在推进改革过程中,要有长期的思想准备、渐进的工作方法,切不可操之过急,更不能用行政命令限期完成,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同时又要积极引导,加快推进改革,稳妥推进改革。中央《意见》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既有时间上的总体要求,又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符合农村改革客观实际。

在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围绕“经营权、收益权、处置权”的全面落实,需要进一步深化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规范有序、服务监管有效”的现代林业产权制度,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七、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内涵丰富,其主要任务可以归纳为六大制度建设。

(一)集体林地林木承包经营制度

中央《意见》明确指出,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可以通过均股、均利等其他方式落实产权。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民主经营管理。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由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根据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其中农民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包括林地和林木的改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农村集体林地基本经营制度的内涵,主要体现以下四层含义:

一是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地的承包期为70年。承包期届满,由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明确规定林地承包期是这次改革的核心政策,充分表明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不动摇,给予农民承包经营林地林木的“定心丸”,符合农村经济和林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对实现农民持续增收、推动现代林业发展,促进林区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里需要明确:林地承包期为70年,是指依法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不包括集体流转和其他方式承包等方式取得的林地使用权期限。对在中央《意见》下发前已确定林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并依法经民主决策的,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

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行统一管理,民主决定经营方式。根据法律规定,集体林地应当实行承包经营制度,但是,考虑到全国各地林业生产经营状况差异较大的情况,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中央《意见》提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保留少量的集体林地”。对于保留多少是“少量”,政策上没有明确规定,大部分改革地区的做法是一般控制在10%以内,当然,能不保留的,尽量不要保留。

三是实行集体林地承包经营制度,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所谓家庭承包,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每一农户作为承包人与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承包关系,承包林地林木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方式。家庭全体成员享有平等的初始产权。因此,集体经济组织将林地林木发包给农户承包经营时,应当按照每户所有成员的人数来确定承包林地林木的份额,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按户承包,按人分地”,也叫“人人有份”。

所谓其他方式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的集体林地和林木,由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或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建立承包关系,承包林地林木用于林业生产经营的方式。这些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林地,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由集体经济组织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包。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是集体林木所有权随林地承包经营权转移,通过家庭承包方式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这是林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与耕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的不同点,林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实行“树随地走”的政策,确保改革后农户能继续经营。

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在数次改革的背景下展开的,许多集体林权已经确定了经营主体,包括集体划定的自留山、集体确定的责任山、集体流转的经营山、集体划拨给国有森林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区、以及集体林地林木被占用等情况,需要区别对待、认真梳理,逐步解决存在的问题后,落实林地承包经营制度,确立农民经营主体地位。中央《意见》实事求是地提出分类处理办法:

一是“自留山,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不得强行收回,不得随意调整”。也就是按林业“三定”政策划定的自留山,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由农户长期无偿使用和经营。一些地方改革中把责任山转为自留山或者补划自留山,这种做法没有实质性的意义,因为自留山在林权抵押、林权流转时还会遇到法律障碍,权利受到限制。如《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自留山是不能作为抵押的。

二是“已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符合法律规定、合同规范的,要予以维护;合同不规范的,要予以完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依法纠正”。这里“已承包到户或流转的集体林地”,包括集体流转(承包)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和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也包括集体确定的农户责任山。这次改革前集体流转的林地,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流转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等问题。中央《意见》提出的处理办法,充分体现了尊重历史的政策,通过完善合同可以处理好的,宜采取完善合同、继续经营的办法;对违反法律规定,大多数成员要求解除合同的,要依法纠正。按林业“三定”政策确定的责任山,属于均等方式分配的,可以确立林地承包经营权。

三是“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河道湖泊等管理机构和国有林(农)场、垦殖场等单位经营管理的集体林地、林木,要明晰权属关系,依法维护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明确提出了集体林地、林木的权属关系要在这次改革中依法确立。在此基础上,逐步解决好经营管理区的稳定和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问题。

四是“对权属有争议的林地、林木,要依法调处,纠纷解决后再落实经营主体”。提出了妥善处理林权争议的方法,明确有权属争议的林地林木不得随意确定经营主体和发放《林权证》,必须先解决纠纷,后落实经营主体,防止强行占用林地林木,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激化,影响林区稳定的局面。

(二)林权登记发证制度

中央《意见》指出,明确承包关系后,要依法进行实地勘界、登记,核发全国统一式样的林权证,做到林权登记内容齐全规范,数据准确无误,图、表、册一致,人、地、证相符。通过设立用益物权,确保农民拥有长期而稳定的林权。

林权实地勘界、登记工作量非常大,也是把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质量的关键环节。历次林权制度改革往往忽视了这一点,留下了有证无山、有山无证、山证不符、界线不清等许多隐患,给林区生产经营稳定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这次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派出熟悉农村工作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到改革第一线,现场指导农民进行勘界确权,做到四至清楚,权属明确。确保林权权利人、林地与林权证记载相符,权源资料准确完整,避免发生林权纠纷。

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属于不动产物权,应当依照《物权法》和《森林法》的规定,进行林权登记并核发林权证,通过登记公示而发生法律效力,以对抗第三人,防止自己利益受到侵害。

(三)林业分类经营制度

中央《意见》指出,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依法把立地条件好、采伐和经营利用不会对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危害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划定为商品林;把生态区位重要或生态状况脆弱区域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划定为公益林。

对商品林,农民可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生产的木材自主销售。这里体现了三项政策的放开:

一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对其林地要种什么树种、什么时间种、培育目标是什么等经营方向可以自主决定。

二是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可以选择单独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租赁经营等经营模式,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三是木材作为商品,可以自主决定要不要卖、怎么卖、卖给谁。政策赋予承包经营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发包人和其他任何第三人都无权进行干涉。

商品林经营涉及到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现阶段主要有两个观点。物权保障的观点认为,林业分类经营管理后,公益林可以依法限制采伐利用,商品林要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和行政许可制度,保障林木所有者的处置权,通过市场机制调动农民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同时,农民在改革后保护自有财产的意识普遍增强,不会发生大面积的森林采伐;资源保护的观点认为,取消采伐限额管理和行政许可制度,必然造成森林过量采伐,危及生态安全,目前取消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条件尚不具备,并且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是《森林法》规定,取消森林限额采伐制度涉及法律问题。综合两个方面观点,中央《意见》提出“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改革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实行林木采伐审批公示制度,简化审批程序,提供便捷服务”。对于如何解决好林木采伐自主权,也就是说如何落实处置权,这是当前需要重点研究的问题。

对公益林,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开发森林旅游业等。严格管理和保护公益林,是林业建设中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当前,公益林补偿标准低,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因此,需要从政策上进行适当调整,弥补公益林经营者的经济损失,在不降低生态效益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允许依法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开发林下种植业和养殖业;允许利用森林景观,开发森林旅游业。同时设定了两个条件,一是不破坏生态功能,也就是不同类型的公益林区,其所发挥的生态功能不因经营活动而受到破坏。二是依法,也就是经营活动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益林也就是《森林法》规定的五大林种中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公益林采伐受到严格限制。中央《意见》规定:“严格控制公益林采伐,依法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合理控制采伐方式和强度”。中央《意见》规定与《森林法》对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的采伐规定是一致的,实行禁止性或控制性公益林采伐利用政策。

(四)权益保障制度

中央《意见》指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农户经营林地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可以进行林权流转。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林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依法采取多种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后不得改变林地用途。集体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的流转,要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提前公示,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同意,收益应纳入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配和公益事业。

二是征收集体所有的林地,要依法足额支付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林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家庭承包经营的林地被依法征收的,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林地补偿费是给予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投入及造成损失的补偿,应当归林地所有人和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安置补助费用于被征林地的承包经营权人的生活安置,对林地承包经营权人自谋职业或自行安置的,应当归林地承包经营权人所有。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和林木的所有人所有。

三是经政府划定的公益林,已承包到农户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户;未承包到农户的,要确定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要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对集体林地被划入公益林范围的,无论是否承包到户,特别强调补偿资金要落实到农户,进一步从政策上维护农民的利益。

(五)公共财政支持集体林业发展制度

一是各级政府要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多渠道筹集公益林补偿基金,逐步提高中央和地方财政对森林生态效益的补偿标准。

二是建立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对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林木良种、沼气建设给予补贴,对森林抚育、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给予扶持。

三是改革育林基金管理办法,逐步降低育林基金征收比例,规范用途,各级政府要将林业部门行政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四是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以及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要纳入各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林区的交通、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要依法纳入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山区、沙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林业基础设施的投入。

五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经费,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财政困难县乡,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将按照1元/亩的标准,全国安排25、48亿元林改工作经费补助,以支持各地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六是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完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大力发展对林业的小额贷款。

(六)林业社会化服务制度

林业社会化服务制度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

二是引导和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介服务健康发展。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

三是扶持发展林农专业合作组织,培育一批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促进林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特别是重点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四是发展林业专业协会,充分发挥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科技推广、行业自律等作用。

五是加快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提高农户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八、关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进展情况

可以用三句话、十二个字来概括:叫形势大好、形势喜人、形势逼人。主要体现在以下七个方面:

第一,现在全国已经完成明晰产权面积8、78亿亩,占集体林地面积的34、5%。

第二,目前我们全国有23个省以省政府或者是省委、省政府名义发布了本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文件。

第三,目前全国有29个省成立了本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机构。

第四,目前全国有12个省在全省全面推开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这12个省按先后顺序是福建、江西、辽宁、浙江、河北、云南、安徽、湖北,重庆、河南、贵州、四川。有望近期在全省推开的省有:陕西、吉林、湖南、海南等省。

第五,在配套改革方面进展得也比较好,福建省在配套改革中建立了两大机构,一个是林权登记管理中心,一个是林业综合执法机构,省叫总队,市叫支队,县叫大队,省、市、县三级都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江西建立了林业产业发展基金,每年安排5000万,专门扶持地方特色产业的发展,像油桐、油茶、毛竹等特色产业基地建设等,江西每年拿出2000万鼓励农民参加森林火灾的保险和森林病虫害的保险,凡是农民自愿参加保险的,政府承担的保费不低于30%,农民承担的保费不高于70%,另外加快林业产权交易中心建设,目前已经建成50个,同时规范林业产权交易中心的收费标准。

第六,中央将择期召开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第七,各部门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包括中宣部、中组部、中纪委、财政部、发改委、司法部、人民银行、国家统计局、国家档案局等。

九、关于改革的标准

关于改革的标准或者说指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上层建设、意识形态上的事情,要提改革的标准不太准确,不像数理化的东西有个标准,但在实际上、客观上是有需要的,尤其是明晰产权基础改革这部分,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你说完成了,总要衡量一下吧,成立机构、开了多少会、宣传培训、改革方案、是不是投票了、农民有没有表决、程序中有没有公示、档案是否建立等等这些都是衡量的标准。但是,仅仅靠这些指标来衡量明晰产权还显得不够,还应该有数量化的指标,只有这样作了,才能确保明晰产权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理解有三大重要指标,三个一般指标。哪三个重要指标可以衡量明晰产权基础改革成效呢?

第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家庭)承包率。在承包率中要考虑三个不同的层次来定具体的数字,比如说山区、林区可以考虑定到百分之八十以上,比如说丘陵、一般的地区可以考虑定到百分之六、七十以上,对一般以农业为主的地方,对林业依赖性相对差的地方,可以考虑定在百分之四、五十以上,要考虑不同区域把指标定得更加科学完整一些。承包率是最主要、最根本的指标,这是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所规定的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基本制度的具体体现。

第二个重要指标叫准确率。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个方面含义就是指宗地是否准确、四至范围是否准确,第二个方面含义就是面积是否准确,林地有斜坡的面积,有水平的面积,差别很大,我们在“三定”时搞的五花八门,下步我们要搞深化改革,林权证要升值的,林权证相当于财产一样,可以去抵押的,现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和国家林业局正在研究这件事情,抵押贷款这块有好几个省都搞出具体办法来了,像福建、江西、云南、贵州、湖北,都已经拿出了具体办法,要进行林权的抵押贷款,就要求面积、蓄积等都要准确。

第三个重要的指标就是发证率。改革的最终表现形式是看林权证发了多少,因此发证多少是衡量我们明晰产权基础改革是否完成的一个重要指标。

除此之外,还有几个相关指标也比较重要,一个是纠纷的调处率;一个是档案方面,叫建档率;再一个是群众的满意度,抽查就行。下步要衡量明晰产权基础改革是否完成,就用这些指标来衡量,用三大主要指标、三个一般指标,实行评分制。对成立机构、建立领导小组、领导是否重视、开了几次会、搞了多少宣传培训等等都是改革的过程,最重要的是这六个指标。

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在积极稳步推进,但各地进展还很不平衡,主要是由于一些地区特别是领导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仍然存在“三怕”思想:一怕山林分户经营,资源管理跟不上,引起乱砍滥伐;二怕改革成本高,地方财力跟不上,导致基层组织运转困难;三怕历史遗留问题多,引发矛盾纠纷,影响林区稳定。因此,有必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

(一)党委政府重视,高度认识改革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实行领导负责制,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福建、江西、辽宁、浙江、河北、云南、安徽、湖北、重庆、河南、贵州、四川等改革先行省有一个普遍经验:就是各级党委政府都能站在破解“三农”问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主要领导亲自调查、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解决实际问题,高位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二)周密组织部署,建立工作机制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对农村重要生产资料再分配、内部利益再调整的一项重大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严重后果。因此,从改革一开始就要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在改革谋划上,各级党委、政府要在深入调研、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出台推进改革的指导意见,对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改革范围、基本原则等作出明确的规定,把握林改的工作方法和方向。在推动机制上,需要建立“县(市)直接领导、乡镇组织实施、村组具体操作、部门搞好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林改工作健康稳步开展。在工作方法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开、先易后难的办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三)成立工作机构,强化部门协作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主战场在山区,落实林权需要实地勘界,核准林地四至和林木资产,需要逐乡、逐村、逐户确权登记、建立档案核实,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非常大,改革成本非常高。因此,党委、政府要成立改革领导机构和组建工作机构,加强工作领导和具体改革任务落实。安排专项的工作经费,保障改革顺利开展。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发展改革、财政、金融、税收、统计、档案等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积极参与改革,主动支持改革。努力形成各方面支持改革的合力。

(四)坚持依法办事,尊重农民意愿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规定,依法实行林地承包经营制度,宜家庭承包经营的要采取家庭承包经营方式,不宜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要依法采取其它方式承包,维护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准确把握改革方向。同时,农民是改革的主体,改革要尊重民意、因地制宜,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当家作主,改什么、怎么改、何时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决定,民主决策改革方案,自主选择改革方式,自主确定经营管理形式,自主决定山林收益分配方案。确保改革的内容和具体操作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五)做好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件创造性的工作,需要舆论先行,业务培训跟上,解决改革中认识和操作问题。一方面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采取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深入宣传改革政策。通过宣传,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参与改革。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领导干部、改革工作人员包括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按照自上而下、逐级落实的做法,层层抓好培训工作,使参与改革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吃透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掌握改革的方式方法,提高应对改革复杂情况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改革质量符合要求。

(六)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措施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涉及林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综合改革,需要对相关法律和政策有所突破,创建新型产权关系下的适应林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当前要重点研究解决六个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改革林木采伐管理制度;二是建立林木、林地流转制度;三是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四是完善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五是建立公共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制度;六是扶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制度。通过制度的调整完善和改革创新,不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形成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长效机制。林业主管部门也要适应改革新形势,尽快转变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林业宏观管理、公共服务、行政执法和监督的职能,为改革作出积极贡献。

第3篇: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今年9月召开的首届亚太经合组织林业部长级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强调,要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这一重要指示,既是中央对林业改革的最新要求,又为深入推进林业改革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深刻把握内在精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林业改革不断引向深入,动员全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建设,为实现林业“双增”目标、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增进人类福祉作出新贡献。

一、改革是林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林业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具有巨大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承担着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历史重任,也承担着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产品需求的重要使命。大力发展林业,加强生态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事关建设生态文明。进入新世纪以来,各级党委、政府认真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着力开展工程造林和规模治理,森林资源逐年增加,生态状况不断改善,生态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生态需求和木材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森林资源不足、质量不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短缺的问题依然日益突出。我国的森林覆盖率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2/3,人均占有森林面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4,人均占有森林蓄积量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1/7、造林良种使用率仅为51%,与林业发达国家的80%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同时,我国具有发展林业的良好条件,全国有45、57亿亩林业用地,还有8亿亩可治理的沙地和近6亿亩湿地,三者合计是耕地面积的3倍多。18亿亩耕地解决了我国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而近60亿亩的林地、可利用沙地和湿地却没有解决我国的木材等林产品供给问题。究其原因,关键就在于林业体制机制不活,林业生产关系不能适应林业生产力的发展,全社会经营林业的积极性没有充分调动起来。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的不竭动力,是破除阻碍林业科学发展的体制和机制性障碍的必由之路,是挖掘林业自身潜力的根本途径,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林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解决林业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促进各种生产要素向林业聚集;只有不断深化改革,才能激发林业发展的活力,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形成推动林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重大成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业改革,2015年6月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随后又召开了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中央林业工作会议,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重大举措、建设生态文明的首要任务、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破解“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摆上了战略位置,坚持五级书记抓林改;各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支持林改;各级林业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和宣传培训,全力服务林改;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林改,全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平稳、顺利、扎实推进,取得了重大成效。

截至2015年8月,全国已有25个省区市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改革任务,集体林地确权面积已达到25、24亿亩,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2、23%;发证面积达到21、70亿亩,占确权林地面积的85、95%,全国已有8222、25万农户获得了林权证。同时,扶持林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扩大、标准提高,良种补贴、造林补贴、抚育补贴、林机具补贴等公共财政扶持政策相继出台,林权抵押贷款、森林保险健康推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迅速发展壮大,总数已达10万多个,县级以上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达到近1000家。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改革的综合效益日益明显。改革前,一些地区免费送树苗上门也没人种,改革后,农民主动花钱买树苗造林,各地造林面积大幅度增加。福建省连续5年造林突破200万亩,为改革前年均造林的2倍。重庆市2015年造林798万亩,超过前10年的总和。山西省近5年森林面积由1700万亩增加到3400万亩,人均森林面积由0、5亩增加到1亩。农民精心抚育经营森林,把树当菜种,把山当田耕,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等林业特色产业,森林质量明显提升,生态功能不断增强,林地产出率显著提高。全国林地直接产出率由2015年的84元/亩提高到2015年的260元/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效地促进了农民就业增收,辽宁省本溪市农民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和林下养殖业,形成了山上种树、林中放蜂、林下种参、参里养蛙的立体经营模式,全市出现10万元户1、6万户、百万元户3000多户、千万元户120户、亿元户3户,走出了一条不离乡、能就业,不砍树、能致富的发展之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若羌县2001年农民人均收入只有2216元,2015年仅红枣收入一项就超过3万元,增长了10多倍。

实践证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现了“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极大地解放了27亿亩集体林地的生产力,取得了“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双赢,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同时,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还深化了我们对林业改革规律的认识,为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三、当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点

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下一步应当把改革重点由调整人与地、人与林的关系转移到调整所有者与所有者、所有者与政府的关系上来,进一步创新机制,集中力量重点突破,抓住发展林下经济和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两个关键,搞好技术、资金、市场三项服务,力争在短期内取得更大的综合效益。当前要抓好以下四项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林权管理,保障农民权益。牢牢把握落实林地承包经营权这一关键,稳定林地家庭承包关系,不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林权动态登记、档案管理、承包合同管理、林权纠纷调解仲裁等制度,大力推进林权管理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服务平台,规范林木和林地经营权流转。鼓励农民以森林资源为资本与龙头企业合作经营,盘活森林资源,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加快完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行为,保障公平交易,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创新政策机制,全面放活经营。健全完善林业公共财政制度,逐步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完善造林、抚育、保护、管理投入补贴制度,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林木良种补贴政策,以及木本粮油、生物质能源林、珍贵树种及大径材培育扶持政策。健全完善农民经营林业的自我发展机制,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健全森林保险机制,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大规模流向林业,不断增强林业发展的活力。

三是加快职能转变,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基层林业工作站都要转变职能,着力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重点加强技术服务、市场服务和信息服务,为林农发展林业提供技术支撑、方便条件。要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良种培育、丰产栽培、森林经营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示范服务,带动周边林农科学经营森林。进一步完善林木采伐管理机制,让农民在森林经营中获得应有的利益,进一步激发农民经营培育森林的积极性。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解决好林地承包到户后一家一户解决不了、解决不好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指导、协调和服务,落实财政支持、税费优惠和金融扶持政策,使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成为农村现代林业建设的重要力量。

四是发展林下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发展林下经济是实现农民增收、林业增效的突破口。各地要立足资源优势,突出特色,大力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采集加工和森林景观利用等产业,实现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利用、林农牧复合经营,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农民就业增收拓展新的空间。发挥林业龙头企业的作用,推广“公司+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经营模式,提高林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实现林下经济的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市场化经营。

篇四: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2015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第1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第2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届X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15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15年4月-2015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息处理工作。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 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第3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第4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XX]17号)、秀洲委办[20XX]38号及秀洲农[20XX]101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篇五: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2015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第1篇: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不断拓宽党员群众参政议事渠道,充分发挥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在全乡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是激发党员参政议政主体意识的有效载体,是提高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不断强化党对农村工作领导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途径。

一是强化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需要。如何更好的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最重要的内容。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为村“两委”之间搭建起经常性沟通的平台,对进一步理顺村“两委”关系,强化村级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保障农牧民党员主体地位的需要。党员是基层党组织的主体,党员的主体地位要通过党内生活和工作实践来得以体现。“四议两公开”制度,给党员参与党内生活和工作实践提供了平台,创造了空间,让农民党员成为动议、议事及监督的主体,通过党员主体地位的发挥,对唤起党员的责任意识、政治意识,激发活力,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四议两公开”制度将基层党的建设与村级事务管理在方式和途径上相统一,有效强化村党组织核心地位,协调两委关系,尊重群众意见,增强村级事务的透明度,促进“三务”公开,不断推进村各项工作向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面发展。

四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需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决定的事情一般都是事关群众利益的大事,都是群众最关心最需要去办的事。通过实行“四议两公开”制度,促使村干部与党员群众之间频繁接触,将过去的村民上访转变成现在村干部经常下访,增强村干部深入党员群众征求意见的意识,监督村干部依法合理使用手中权力,加强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联系,使村里的重大决策始终处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他们的满意程度将决定村干部动议的事项能否实现。

五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需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党领导和开展农村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通过“四议两公开”制度来集中人民群众的智慧,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让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自己管,提高村务决策的运行质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四议两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四议两公开”即:支部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主要针对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筹资筹劳方案、土地征用、兴办公益事业和大额集体资金使用等涉及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四议两公开”工作范围。

三、“四议两公开”的程序

(一)支部提议。所有村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由村党(总)支部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支部提议要坚持“三个原则”:一是依法提议原则。村党(总)支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法规政策,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二是实事求是原则。村党(总)支部要充分考虑本村经济基础、社情民意、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三是民主集中制原则。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着手,深入群众,广泛征求群众意见,集思广意,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

(二)“两委”商议。由村“两委”成员共同对村党(总)支部的提议进行论证,将村党组织的意图转入村民自治程序。“两委”商议必须把握“三个环节”:一是坚持事前酝酿,会前一周内由党(总)支部将中心议题发至“两委”班子成员,给“两委”成员充分考虑时间。二是反复酝酿。召开“两委”成员会议进行讨论,“两委”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商议时可邀请包村领导、驻村干部等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论证。三是拟定方案。根据与会人员意见,对提议进行修改完善,再次征求“两委”成员意见,力求达成共识,实现思想同频、目标同向、工作同步。

(三)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通过。党员大会审议要把握“三个环节”:一是会前准备,征求意见。召开党员大会的前三天把方案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了解村民意愿,尽量广泛搜集民声民意。二是会议审议,形成意见。本着维护群众和集体利益的原则,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会议;对涉及少数片区和村民局部利益的事项,可召开党支部会议;对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党员大会的党员,可采取发放书面征求意见单或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确保每一个党员都能参与到村务管理和民主决策中来。要由三分之二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经党员大会讨论被否决的议案不能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议。如确需组织实施,可对议案作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再履行相关决策程序。三是分片包户,宣传解释。审议通过后,要划分党员分片包户责任区,发挥党员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大会审议奠定基础。

(四)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把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或全体村民进行讨论,并表决通过。大会决议中要把握的“三个环节”:一是做好审议意见说明。通过印发宣传手册、党员干部到村民代表家中访谈等形式,让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事项的有关政策、要求、措施和必要性等,落实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知情权。二是召开会议进行表决。组织村民代表或村民召开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表决决策事项,必要时可邀请驻村工作组成员和群众组织派代表列席村民会议,会议要先宣布审议意见并加以说明,后对审议意见进行表决。对大多数人同意、少数人反对的决议事项,再次走访群众,弄清原因,做好解释工作,争取更多支持。对未能通过的事项,深入分析原因,决策确实错误的及时中止,思路正确但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的,待条件成熟、措施完善后再立项审议。

(五)“两公开”。公告决议公开一律在村活动场所和各片区“三务”公示栏公示7天,有“村村通”广播的,要发挥大喇叭作用进行公开,公开形式可以多样,力求群众明白,公开面广。公示期满没有疑议的,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要依照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所做的决议,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对个别有疑议的群众,要耐心细致的做好解释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对群众反映普遍较大,疑议较多的,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向群众公开。落实中遇到突发情况需变更方案的,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变化较大的继续启用“四议两公开”工作程序。

实施结果公开要在工作结束一周内进行,公开形式不定,但必须面广、清楚、细致,对涉及资金收支的,一并要对帐目收支情况进行公开。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各村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并将其作为今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各村党总(支)部书记要亲自负责抓落实,乡党委将下派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书记和组织干事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包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要全过程参与“四议两公开”工作。乡党委还将“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党总(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报告范围,每半年进行述职。

二是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各村党总(支)部要在《木垒县村(社区)党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手册 》中详实记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实施过程。要严把村民代表素质关,切实把有一定文化素质和参政议政能力,能够代表村民利益诉求的人选为村民代表,为“四议两公开”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人才保障。各村党总(支)部要充分发挥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整合村理财小组等群众监督组织作用,成立村监督委员会,对本村组织的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结合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狠抓干部培训,提升村干部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的水平,促进工作规范化建设,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成为推动基层民主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是严格考核,确保实效。年底对“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在村干部年度考核中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把群众满意率作为村“两委”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定等的重要依据,确保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对不能按照“四议两公开”制度决策议事的,乡党委将对村党总(支)部进行诫勉谈话;造成恶劣影响,要对村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第2篇: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党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努力提高农村党建工作和村级民主政治建设科学化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和完善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推行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巩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为吐木秀克镇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级组织配套制度建设,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积极探索农村基层党组织科学决策、发扬民主、促进和谐发展;拓展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政议事渠道,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构建充满活力的民主管理新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群众干事创业热情,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为吐木秀克镇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良好的组织基础。

三、主要内容、决策事项和程序

(一)主要内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村党(总支)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二)决策事项。凡是涉及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涉及七个方面:

1、农村经济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发展规划及落实,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扶贫项目实施,农业新科技的推广应用等。

2、农村社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和管理,村庄建设规划和实施,村级学校、卫生所、农家书屋等配套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村规民约的制定等。

3、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方面。主要包括村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播电视“村村通”项目实施,农村有线电视、电话、网络等项目建设等。

4、村级事务管理方面。主要包括村级集体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和实施,集体资产购置和处理,农村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申报和集体土地出让,集体林权划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支出,上级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农村“富民安居”工程等项目户的确定和补助发放,强农惠农资金发放等。

5、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包括乡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农村电网改造和农田基本水利建设,村容村貌整治等。

6、农村社会保障方面。主要包括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农村低保户确定及五保户供养,残困户的救济,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办理等。

7.其它方面。法律规定必须由村民委员会议讨论通过的事项,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三)决策程序。“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分六个环节实施,在决策过程中要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并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总支)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由村党(总支)支部在充分听取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按照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地区及县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的原则,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总支)支部的初步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进行商议。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重大事项的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提前做好沟通工作;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两委”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村“两委”要提前召开预备会,认真讨论审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决策的动因、事项和前景。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讨论事项必须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对决议通过事项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要有针对性地深入走访,弄清不同意见的原因,做好解释说明工作,确保顺利实施。对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深入剖析,如决策错误应及时中止;如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事项,要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告。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务公开栏内或村民小组内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6、实施结果公示。决议事项在村“两委”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

四、规范建章立制,实现“五配套”

为规范推行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序运行,建立健全和完善以下制度:

1、健全和完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若干户群众,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让他们帮助“两委”议大事、出点子,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使决策更加贴近实际,符合群众愿望。

2、健全和完善村民代表联系农户制度。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5—15户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要经常深入走访联系农户,及时了解和反映联系户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确保村民代表发挥其作用。

3、健全和完善党员活动日制度。原则上每月10日(也可另行确定)为村党员活动日。根据村党组织的安排,对需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决定的事项,进行认真的审议。党员无特殊情况,必须按时参加活动。党员活动日党组织要提前一天通知每名党员,认真组织活动并填写“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本。

4、健全和完善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畅通民意渠道,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村“两委”要通过广大党员、村民代表广泛收集群众对决策事项以及决策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定期归纳、整理、分析、存档,并及时向群众作出解释、答复。

5、健全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建全村务决策档案,由专人集中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印制的“四议两公开”记录本,对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事项的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决策结果、执行情况、对执行中问题的处理情况等详细记录,并及时整理,分类归档、一事一卷、存档备查,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五、推行步骤和工作重点

按照坚持程序、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分宣传发动、集中推行和规范运行三个阶段全面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20XX年5月13日至5月16日为“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17日至5月31日为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集中推行阶段,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为规范运行阶段。

(一)宣传发动(20XX年5月13日至5月16日)。重点是召开全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进会,分层次对下派工作队、村干部和村民代表等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知识专题培训,通过培训使他们熟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步骤。各党组织要按照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细则,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周密部署。同时,要分别召开镇、村干部会议、党员大会和群众大会,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实质、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为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集中推行(20XX年5月17日至5月31日)。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选好代表。把素质好、威信高、能力强、热心为集体办事,既能代表农户发表意见,又能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的事项在所代表农户落实的群众选为村民代表,组织他们集中培训,提高参政议政能力。同时,对选出的代表,全部进行公示,让他们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其履行职责。

2、加强培训。把教育培训作为推行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重要工作来抓,分三个层次进行培训。对村“两委”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民主意识,提高执政水平,提升村“两委”班子的聚合力;对党员的培训重点是提高党员素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能力,提升党员队伍的影响力;对村民代表的培训,重点是提高对政策的掌握能力,提升全体村民的凝聚力。通过三个层次培训,切实提高村干部、党员和村民的审议水平和能力。

3、健全制度。重点抓好五项配套制度的建立健全,结合县委组织部制定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切合本镇实际的规章制度或实施办法,通过相关制度的建立,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形成一整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4、分类推进。按照一类村试点先行全面推进、二类村强化指导有序推进、三类村集中整顿稳步推进的原则,组织各村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开展民主议事。要紧密结合农村各项工作起步的良好时机,组织各村对今年的工作思路、重点和措施认真研究,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作出符合科学发展、符合本村实际和群众意愿的决策部署,调动群众参与发展的积极性。重点要围绕对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特色产业发展、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安全饮水、农村“富民安居”工程、通乡通村油路等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办法进行决策实施。通过确定村“两委”班子强、群众基础好的1—2个村作为示范村,由党委书记对口联系,有针对性的选择1—2个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运作,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三)规范运行(20XX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不断丰富完善、不断深化提高的要求,在规范运行上下功夫,使这一机制、方法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取得新成效。要对集中推行阶段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村典型做法和好的经验进行总结推广。要深入分析、解决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决策内容、运作程序和民主监督,不断丰富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内容和形式,完善制度建设和档案资料。要坚持抓好对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村民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认识水平和操作能力。要点上创经验,面上抓规范,全面提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质量和水平。要抓好拓展延伸,进一步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完善和创新。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全镇各党组织要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作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精心部署、落实责任、健全机制、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落实领导责任。镇党委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召开动员会,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明确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推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党建办要发挥牵头作用,抓好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综合协调和检查指导;纪检办要抓好党务公开的落实;精神文明办要认真总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典型,作好舆论引导;镇党委要对本地“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

(三)规范决策程序。各党组织要进一步规范“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做到“五统一”。统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流程、统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本、统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公开栏、统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工作制度、统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版面上墙。通过“五统一”的严格实施,确保决策过程的规范有序。

(四)加强督查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建立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培育和树立一批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先进村,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农村党建考评的重要内容,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五)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横幅、板报、标语、喇叭等宣传引导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引导党员群众明确认识。通过以会代训、举办短期专题培训班等方式方法,对业务骨干、村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统一思想、统一标准、强化措施、规范运行。同时要及时挖掘总结和推广各村在开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过程中的创新做法、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

(六)注重实际成效。各党组织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紧密结合各行政村实际,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丰富完善和创新发展。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断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第3篇: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加强我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进一步提高建设新农村的水平,按照镇党委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深刻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含义与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是河南省邓州农村创造的党领导下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四议”即: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种方法既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的自治作用,又实现了党的领导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充分发挥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2、坚持依法办事。严格依照党的有关条例和法律法规,依法组织实施,严格依法办事,推进农村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3、坚持发扬民主。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保障民主权利,依法行使权力,自觉履行义务。

4、坚持求真务实。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发展,努力探索形成一套既符合我村实际、又突出特色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

(二)总体要求

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为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的方法步骤

我村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分为三个阶段:

1、成立机构,广泛宣传。我村召开党员大会,学习镇党委有关文件,成立“四议两公开一监督”领导小组,通过板报2期、宣传标语30多条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尽快了解掌握“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含义与内容,并成立领导小组。

2、组织实施,全面推行阶段。制定我村“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始推行,所有重大事项要按照这一程序决策。结合我村实际,将村铜黄高速修路占地与影响村民生产生活、民政救济等村民所关心的事进行决策。

3、分析检查,作出总结。对推行阶段所遇到的问题以及所开展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要注重对工作细节以及工作方法的总结。同时,要对开展活动的情况在结合自身实际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总结,重点总结主要做法、基本经验、实际成效和意见建议,并形成科学的总结报告。

第4篇:四议两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充分调动全村广大农民党员群众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按照镇委《关于印发〈朝阳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意见〉和〈朝阳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村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篇六:集体林权流转必须经过公示、五个必须
2016年政府“两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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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府“两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极具挑战、富有成效的一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人民围绕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扣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抢抓桥头堡建设机遇,积极应对各种不利因素与挑战,开拓创新,奋力拼搏,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500亿元,增长14%以上;三次产业结构调整为5.3∶46.6∶48.1;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7.69亿元,增长25.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700亿元,增长25%;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900元,实际增长13.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1700元,实际增长10%。与此同时,城市建设取得突破,对外开放再创佳绩,环境保护成果显著,社会事业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标志着我们在现代新xx建设道路上迈出了新的坚实步伐。

(一)着力提升产业实力,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

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克服连续三年干旱的影响,实现农业增加值133.8亿元,增长6.1%。粮食总产量达110.2万吨,烤烟收购总量170万担,鲜切花产量40.1亿枝,蔬菜产量208万吨,畜牧业产值85.4亿元。石林台湾农民创业园、斗南花卉产业园、寻甸国家级小麦油菜夏繁基地等园区发展势头良好。扶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520家。新增国家级龙头企业3户、省级21户、市级63户,年产值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达30户。

新型工业化加快推进。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690亿元,增长17%。园区实际收储土地3.75万亩。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85个,竣工51个。中缅油气管道暨炼化项目积极推进,昆烟技改、昆钢草铺、云天化“450”选矿等重大项目投产。云南白药整体搬迁一期工程顺利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773家。“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申报成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均已完成。

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服务业增加值达1200亿元,增长11.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60亿元,增长19%。区域性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快速推进,金融产业中心园区启动建设。呈贡华夏村镇银行正式开业,村镇银行实现零的突破。14个商贸物流中心加快建设。完成47个批发市场搬迁改造提升,建成310个社区生鲜超市。“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额突破10亿元,建成“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170个、配送中心6个。文化产业园、传媒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达214.5亿元,增长18.6%。石林旅游区、阳宗海风景区等一批重点旅游项目加快推进,旅游业实现总收入367.25亿元,增长28.95%。昆交会、旅交会、农博会、厨师节等20多项重要国际会展成功举办。

(二)着力推进城镇化,城乡区域发展日趋协调

城乡规划布局进一步优化。《xx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16—2016)》等一批重大规划编制完成,《xx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利用与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全市交通行业规划、县(市)区政府所在地、乡镇总体规划实现全覆盖。城镇近期建设规划全面完成。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建设新片区39个、新型集中居住区46个。县城总规模扩大42.34平方公里。保护坝区耕地,园区上山稳步推进。全市城镇化率达65.4%。

城乡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湖公路实现闭合通车,一批城市骨干路网建成,盘龙江跨江桥梁开工建设,空港1号线、黄马高速、西北绕城高速、南连接线、昆武高速、轿子山旅游专线积极推进,禄大公路、宜九公路完工试通车。长水国际机场即将投入使用,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试通车,1、2、3号线工程建设进展顺利。xx铁路枢纽扩能改造、沪昆客专、云桂铁路建设加快推进,xx南新客站站场工程、安宁至嵩明市域铁路开工建设。实施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项目140个。完成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670公里。新增城市公交线路33条,主城公交出行分担率达40%。

累计开通城乡公交线路563条,行政村公交覆盖率达93%。清水海引水工程顺利实施,预计今年3月底完工。新建、续建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源工程10件,27件小(一)型和40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顺利推进,536件抗旱应急工程启动实施。解决8.1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城市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四创两争”再创佳绩,荣获“国家卫生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乡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深入推进。启动智能交通运输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进入全国出租车信息化服务试点城市行列。园林城市建设成果进一步扩大,新增城市绿地1370公顷,绿化覆盖率达43.6%,全市森林覆盖率达46.06%。

(三)着力促进改革开放,发展活力持续增强

各项改革稳步实施。积极打造具有实体产业盈利模式和现金流支撑的投融资主体,市属投融资平台项目融资到位资金达464.92亿元。成立环境、橡胶、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农村产权等专业交易所,产权交易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深入推进公共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部分市级行政审批权下放阳宗海风景名胜区、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13个省级工业园区实行实体化管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80万亩,林地经营权流转5.13万亩。民办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等改革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和民营医院发展等取得突破性进展。

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实际引进市外到位资金突破千亿元大关,达1100亿元,增长15.75%。实际利用外资13亿美元,增长28.84%。设立海外招商分局,成立香港、台湾、东盟南亚三个招商分支机构。加大对大集团、大企业、大项目的招商力度,工业、新能源、环保、商贸、金融等领域招商引资成效显著。汇丰银行设立驻昆分支机构。南车城市轨道装备基地、国电清水海风电场等8个“央企入昆”项目开工建设。对外贸易稳步增长,实现进出口贸易总额120亿美元,增长20%。新增对外投资项目22个,完成项目投资总额8167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8项,合同金额2.17亿美元。与省内15个州市签订了区域发展合作协议。积极参与川滇黔十地州市合作,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合作进一步加强。深化友城合作,与老挝万象市、柬埔寨金边市、斯里兰卡波隆纳鲁沃市缔结友好城市关系,国际友城达15个,在省会城市中排名第5位。

(四)着力发展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两基”国检整改任务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学前适龄儿童入园(班)率达90.2%,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分别达99.5%和99%以上。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在校生比例达68.1%。安宁、嵩明职教基地建设进展顺利,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扩大到10.1万人。投入1399万元奖励扶持民办教育发展,民办学校在校生达31.4万人。建成91所农村标准化学校,81个D级危房校安工程新建项目加快推进,昆三中和中华小学呈贡新校区建成招生

科技创新步伐加快。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成效明显,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6%,科技成果转化率达39%。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300家,高新技术产业工业增加值占全市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9%。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3家,“‘云药’特色产业集群”列入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工程。积极开展质量兴市活动,设立市长质量奖,有效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及产品质量提升。

卫生事业加快发展。市儿童医院南市区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市区医院等8个卫生重点项目建设加速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100%。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居民总体健康状况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和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启动建设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络,深入开展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整治,食品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保障。

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实施聂耳故居、华罗庚旧居、梁思成和林徽因旧居、东寺塔等21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修缮工程,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分别达15个、110个、15个。文化下乡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1233个行政村实现数字电影全覆盖。建成810个农家书屋、411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点、55个文体活动广场。成功举办第四届市运会、环滇自行车邀请赛和国际文化旅游节等大型旅游文体活动。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民生保障投入明显增加。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占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47.2%。完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亿元。加大对困难县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市级财政拨付城市、农村低保补助金2.8亿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167元,21万城乡困难群众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提高到950元。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2.45亿元,稳定解决4.92万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物价调控措施取得实效。强化“菜篮子”工程建设,启动40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建成3万亩保障本市蔬菜供应的生产基地,增设粮油平价销售点145个。各级财政投入标准化菜市场、鲜活农产品配送中心、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资金达7300万元。积极推进“农超”对接,降低流通环节成本,加强价格调控和监管,保障了粮油菜和肉蛋禽等主要农副产品的供应。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4.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加大。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9.95亿元,市级筹措资金134.17亿元,开工建设11.29万套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112.3万平方米。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4460.36亩。改造城市棚户区及国有工矿棚户区5.98万套。启动121个城中村改造项目,16个项目的回迁房交付使用,4032户村民回迁入住。解决4.43万户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发放租赁补贴2.46万户。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1.58万户。

社会保障工作扎实推进。开发提供就业岗位19.38万个,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3.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培训农村劳动力36.97万人,转移输出37.6万人。大学生创业园达34个。“零就业家庭”始终保持清零状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覆盖率分别达95.5%、95%、95%、97.2%、93.5%,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159.79万人。新农保试点县(市)区9个,参保人数135.56万人。被征地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7.06万人。新农合参合率达96.49%,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30元。

(六)着力加强生态建设,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深入推进市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着力开展全面截污、全面禁养、全面绿化、全面整治工作。滇池环湖截污工程闭合贯通,配套的8个污水处理厂建成6座,老城区市政排水管网及调蓄池建设工程动工,城中村污水收集处理工作进展顺利。主城污水日处理能力达110.5万吨。洛龙河、捞鱼河、护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湖滨生态“四退三还”由建设向管理转变,搬迁安置45家企事业单位和3家省属单位,退塘、退田4.5万亩,退房144.3万平方米,退人2.4万人,建成2个搬迁居民安置点,完成投资16.7亿元。实施滇池外海及主要入湖河口污染淤泥疏浚工程。建成49座城市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全面启动雨水、污水和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滇池水质恶化趋势得到遏制,阳宗海水质和牛栏江出境断面达到Ⅲ类水标准。松华坝、云龙水库等主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完成植树造林37.16万亩。主城新建垃圾中转站3座,建成xx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及寻甸县、嵩明县、西山区、东川区垃圾处理设施。完成377个村庄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入国家第一批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行列。轿子山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七)着力创新社会管理,社会更加和谐稳定

大力加强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和法制化水平不断提高。平安xx深入推进,持续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网上逃犯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和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滚动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率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和谐社区建设力度加大,社区服务、凝聚、管理和维稳四大功能明显提升,民族团结宗教和谐。加强信访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连续6次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称号。人口和计生工作扎实有效,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成效显著,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国家安全、消防、人防、防震减灾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工青妇、老龄、残疾人、气象、档案等工作取得新成绩。

(八)着力提高行政效能,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认真落实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四项制度,积极转变政府职能,科学、民主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主动向人大报告和向政协通报重大事项,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支持政协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建议案、提案954件,办复率100%。深入开展“执行力提升年”活动,公示重要事项7846项,组织完成听证事项334项,限时办结率、首问首办率和投诉回复率均保持在99%以上。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坚持市政府领导接听群众来电和办理结果公示制度,建成以“96128”与“12345”合并运行、互为补充的综合政务电话服务平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审计监督、行政监察和招投标市场的监管,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查询和监察系统进一步完善。节约型机关建设不断加强。

各位代表!

过去一年取得的成绩,凝聚着全市各族人民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奋斗在各条战线的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外地来昆建设者,向给予政府工作大力支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省属单位、各兄弟州市和驻昆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官兵,向所有关心、支持xx发展的海内外朋友,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经济总量不大,传统产业占比高、新兴产业发展不足、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快,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发展的质量效益还不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繁重,城市管理服务水平不尽人意;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仍然突出,统筹城乡区域发展难度较大,扶贫开发任务艰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相对滞后,解决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以及治安、交通等民生问题压力较大;各种潜在的社会矛盾问题仍然较多;政府自身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还需加强,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16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之年,也是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之年。虽然世界经济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内经济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仍很突出,但我们必须看到,xx仍处于加快发展的重大机遇期。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深入实施,“桥头堡”建设全面推进,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xx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只要我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国内外形势的分析判断上来,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迎难而上、顽强拼搏,就一定能够将现代新xx建设的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把xx建设成为最具魅力,最有幸福感、归属感、自豪感和安全感的宜居宜人新都市。

做好今年的工作,我们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建设现代新xx和区域性国际城市目标,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力扩大内需,着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新的起点上,稳中求进、创新推动、跨越发展,为建设美好幸福的新xx而努力奋斗。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建议为:地区生产总值确保增长14%、力争达到15%以上,突破3000亿元;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2%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8%以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均实际增长12%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9%以上,完成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氮氧化物、氨氮减排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10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大力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建立工资稳定增长机制,全面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强化工资支付保障,着力增加就业人员的工资性收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创业领域,着力增加多渠道的经营性收入;加大民生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力度,着力增加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建立完善农村土地使用权、林权流转服务体系,着力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建立价格调节基金,完善政府价格调整补贴机制,减轻价格上涨对居民实际收入的影响。

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市级统筹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各县(市)区按照1∶1比例安排配套资金,加强鲜活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标准化菜市场和生鲜超市建设。以xx被列为全国标准化菜市场试点城市为契机,新建标准化菜市场36个、生鲜超市51个,改造传统农贸市场14个,切实解决农民“卖菜难”和市民“买菜贵”的问题。积极推进“农超”对接、南菜北运、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再建8万亩蔬菜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的畜禽养殖基地。加强农产品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始终把促进就业放在首位,以项目建设、民营经济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以职业技能培训、劳务输出扩大就业规模。完善社会创业政策和环境,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深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大力推进大学生创业园区建设。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农民工、失地农民、城镇居民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新增城镇就业8万人以上,新增农民转移就业15万人。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所有城乡居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加快建立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扩大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灾害救助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完善城乡低收入群体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适时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房建设,新建保障性住房7.1万套以上。

(二)强化投资拉动,全面抓好项目建设

保持投资较快增长。全面落实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保持合理的基本建设投资规模,优先保证在建续建工程,确保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及生态环境建设等在建续建项目的资金需求。

启动实施200项重点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完成投资692亿元,其中:重点基础设施项目90项,完成投资380亿元;产业投资项目60项,完成投资312亿元;重点前期工作项目50项。

破解项目资金瓶颈。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市县两级财政资金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的投入不少于地方一般预算收入的20%。强化集中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分解任务,强化考核,配套政策,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资金、政策支持,争取发行企业债券100亿元以上。发挥市级投融资平台作用,盘活存量资源,创新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市政、交通、能源、社会事业等领域。加强银政合作,以大项目、好项目吸引金融资金。力争市级投融资公司新增银行贷款160亿元以上,采取BT、BOT等方式融资100亿元以上。

强化项目推进管理。建立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对口联系重大项目制度,着力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加强工程监理,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强化项目督查工作,按照“八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进行全方位、深层次跟踪督查,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三)统筹城乡发展,切实做好“三农”工作

加快发展高原都市型现代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布局,稳定粮食生产,巩固烤烟支柱,壮大畜牧产业,提升蔬菜、花卉、林果等产业,农业增加值增长5%。全力实施“4210”工程,以9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2个畜牧园区、1个林产业园区为龙头,规划建设一批农业科技示范区、现代农业先行区、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涉农项目集聚区和农业产业化展示区。规划都市农庄(农场)100个,启动建设20个。

加强城乡水利建设。实施抗旱应急工程,在连续旱灾情况下,确保城乡供水安全。加快呈贡区、空港净配水工程建设,配合推进牛栏江引水工程。新开工禄劝县真金万中型水库和嵩明县龙王庙、富民县宝石洞等4件小(一)型水源工程。实施宝象河、双化2件中型和30件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嵩明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和一批中小型灌区建设,完成“五小水利”工程5万件。改造中低产田21.6万亩。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以城镇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就业和社会保障、社会事业、政策措施一体化,全市城镇化率达66%。落实“守住红线、统筹城乡、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要求,转变建设用地方式,完成一批山地城镇建设和工业项目规划选址工作,引导城镇、村庄、工业向适建山地发展。最大限度下放经济领域、社会事务管理权限,赋予县(市)区更大的发展自主权。分层次逐步放宽、放开户籍限制,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有序转变为城镇居民。调整完善村庄布点规划,加快撤村并居和迁村并点工作,新建一批新型农民集中居住区。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整村推进,完成省级重点村280个、市级重点村25个。完成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600公里,行政村路面硬化率达到80%。完善城乡公交线网布局,行政村公共交通覆盖率达到93.5%。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认真落实国家扶贫开发政策,提高扶贫标准,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工作格局。启动实施扶贫开发“三年行动计划”,着力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扶贫攻坚,完成整村推进400个以上自然村,巩固提高6万贫困人口的温饱水平,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深入推进一、二、三板块协调发展,打造以倘甸产业园区和轿子山旅游开发区为核心的扶贫攻坚新模式。继续推进东川矿山采空区移民搬迁工作。

(四)加快新型工业化步伐,发展壮大实体经济

优化调整工业结构。实施工业跨越发展计划,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在巩固提升传统产业的基础上,以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物联网、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为重点,积极发展新兴产业。深入实施大企业、大集团战略,全力支持石油炼化项目建设,加快推进中缅油气管道及配套、中国南车轨道交通产业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新开工亿元以上工业项目80项,竣工50项。创新和落实非公经济扶持政策,破除体制障碍,扶持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发展,大幅提高非公经济比重。

推动工业园区跨越发展。实施“百亿元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完成园区基础设施投资120亿元,收储土地20平方公里,新建标准厂房120万平方米,基础设施配套到位的熟地区域达到建成区的30%以上。实施“千亿元园区产业培育”工程,加快把高新区、安宁工业园、经开区、空港经济区等培育成为销售收入超千亿元的一流园区,全市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5%以上。实施“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加快形成主导产业突出、同类行业集聚、配套企业完备的产业集群。实施“园区提档升格”工程,力争杨林工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高新区争取成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

加速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加快建设国家“两化融合”试验区,启动5个县(市)区、6个园区和2个基地的区域融合试点,实施30个“两化融合”重点项目建设。大力推广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新产品的设计水平和开发能力,推进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艺和生产流程。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行业性信息化共性技术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大力发展服务业,提升繁荣都市经济

巩固提升传统服务业。加快建设东风广场片区、老螺蛳湾片区等中央商务区。全面完成主城批发市场搬迁改造提升任务。支持住宿餐饮、家政服务等行业发展,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电话直销、网购等新兴商贸业态,建立便利化、多样化的居民生活服务网络。继续做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电下乡”工作。坚持惠民利民,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围绕建设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和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城市,加快呈贡铁路集装箱物流基地等5大物流基地、xx南亚国际陆港等10个物流园区、晋城工业品商贸物流中心等14个商贸物流中心建设。深入推进空港经济区和国际陆港建设。大力推进xx金融产业中心园区建设,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以信息技术外包、物流外包、金融服务外包为主的服务外包产业。积极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促进旅游与文化、科技深度融合,优化提升传统景区景点,高水平推进环滇池旅游圈、石林旅游区等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打造“南亚风情一条街”。加大国际品牌酒店的引进和建设力度,抓紧轿子山旅游专线沿线规划和综合开发及景区提升改造。积极开展春城特色旅游品牌营销,开拓提升旅游市场。着力办好GMS经济走廊活动周、第五届全球外包大会、第八届中国国际物流节、中国城市规划年会、第三届中国东盟行业合作会议等,全力打造会展和商务合作平台。

(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打造品质春城

不断完善城市规划和布局。按照现代新xx和区域性国际城市标准,继续完善以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为主要内容的综合规划体系。优化城市设计方案,全面改造、包装和提升老城区,充分体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质风貌。加快推进县城空间形态、功能布局的更新。加快编制城乡文化设施与场所专项规划。编制完善昆阳—海口西城规划,优化晋城南城片区规划。

强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地铁1、2号线通车运营,加快地铁3号线建设,做好地铁4、5号线和6号线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长水国际机场配套建设,配合做好机场转场运营。抓好xx铁路枢纽及东南环线、昆玉铁路、云桂铁路、沪昆客专和市域铁路等项目建设。实施“4321”路网建设计划,推进城市骨干路网建设,加快构建主城规划区40米以上道路及呈贡区四期路网,开工建设昆武高速入城段地面层、云大西路南延线和官渡65号、18号等市政道路。加快推进南连接线、黄土坡至马金铺、轿子山旅游专线等项目建设。建设一批液化天然气储配站和汽车加气站。抓好“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实现固定电话号码升位。

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坚持建设与管理并重,开展城乡市容市貌提升年活动,推进城市街道绿化、美化、亮化、净化工程。深化“四创两争”工作,全面开展道路交通、环境卫生、市场秩序、违法建设、城市架空线、户外广告综合整治。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完善并拓展数字城管系统功能,规范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公交都市示范工程,科学管理交通,建立智能化交通管理系统,缓解交通拥堵。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在重点区域实施高污染车辆限行管理措施。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积极推进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广泛动员和开展立体绿化、屋顶绿化,扩大绿化空间,增加绿化总量,提高绿化质量。

(七)突出重点领域改革,强力推进对外开放

继续深化各项改革。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和建立规范有序的林权流转机制。健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合理流动机制,完善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制。规范和完善促进民间投资的体制。加大投融资改革发展力度,做大做强联合产权交易所,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管。积极支持企业上市。继续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和国库管理改革,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创新财政资金扶持企业发展方式。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管理新增债务。在行政机关和开发区(园区)导入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三项制度改革。深化办学体制和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做好公立医院改革、医师多点执业国家级试点工作。继续推进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和环保收费改革,进一步理顺价格体系。

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坚持外引内培并重,确保实际利用外资和引进市外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突出产业招商,紧盯世界500强、中国500强和行业龙头,着力引进一批工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大项目。坚持本土企业与外来企业一视同仁,内培一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好的本地优势企业。突出重点区域,实行专业招商,对内主攻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对外主攻东南亚、南亚,筑巢引凤为知名华商来昆投资发展、“民企入昆”、“央企入昆”创造一流投资环境。落实“四个一”推进机制,完善招商引资目标管理及考核办法,狠抓签约项目的跟踪服务,促进落地开工、投产达标。

扩大对外经贸合作。全年进出口贸易总额达144亿美元,增长20%以上。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出口加工区建设,支持生物资源、装备制造、光电子等领域高新技术企业扩大出口规模,扶持优势农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增加先进适用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短缺能源和原材料的进口。支持高新区、经开区、嵩明县开展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向国家申报设立xx综合保税区,推动设立xx地区海关。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建立生产基地和营销总部,实现境外投资持续增长。鼓励企业参与境外工程承包建设,帮助企业争取国家外援项目和分包工程。深化滇中区域合作,协助规划构建以高速公路和城际轨道为支撑的区域交通体系,争取在交通运输等领域率先取得突破。积极推进滇中四州市通讯同网。加强与省内沿边八州市的边贸合作,积极参与xx至河内、皎漂、曼谷、密支那经济走廊建设,共同建设国际大通道。加强与泛珠三角区域、成渝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及川滇黔十地州市间的合作,主动承接产业转移。

(八)持续抓好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宜居环境

强化水环境综合治理。以实施滇池治理“十二五”规划为抓手,坚定不移地推进环湖截污、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入湖河道整治、生态清淤、外流域调水及节水“六大工程”建设。完成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环湖截污与片区排水管网完善工程。建成第九、第十污水处理厂,实现试运行。巩固提升36条出入滇池河道综合整治成果。基本完成滇池外海湖滨生态建设,建成10个退人退房居民安置点,协调推进水体保护界桩外延100米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搬迁安置工作。把发展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强化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结合起来,编制完善滇池湖滨生态、文化、旅游建设发展规划。强化工程性污染治理和流域综合管理,大力整治阳宗海和牛栏江、普渡河、南盘江流域水环境。加强松华坝、云龙水库、清水海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和保护,为人民群众提供长久、安全、卫生、优质的生产生活用水。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全力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和国家生态城市创建工作,加快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步伐,森林覆盖率达到47.06%。启动天保工程二期,退耕还林20万亩。加快推进“五采区”、石漠化、难造林地的生态修复治理和生态隔离带建设。严格保护重点水源涵养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构建城市生态屏障。推进农田道路、河道沟渠、村庄庭院绿化。启动宜良、晋宁、石林国家生态县申报工作,完成20个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工作,全面开展300个行政村(涉农社区)的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调整种植业结构,完善组保洁、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加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管理。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空气质量pM2.5监测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快重金属污染治理。对重点违法企业、限期治理项目、挂牌督办案件进行跟踪检查和督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着力在落实重点减排项目、强化运行监管、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提高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抓好冶金、化工、建材、能源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实施30个节能减排示范工程。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强化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和生活节水措施,实行严格的节水“三同时”审查管理,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实施50户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推进东川天生桥静脉产业园、高新区水科技园建设。

(九)实施文化强市战略,推动文化发展繁荣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好科技馆新馆、亚广影视传媒中心等省级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文庙恢复性修建和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建设,打造城市文化新地标。大力推进“两馆一站一室”、广播电视“户户通”、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整合项目和资源,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大“2111工程”实施力度。完成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保护、修缮一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和建筑。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和捐助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文化健康发展。

不断增强文化产业实力。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加快建设文化产业园、民族文化总部研发基地和民族文化艺术基地。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会展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互动融合,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等重点文化产业。推动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龙头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扶持一批新兴文化产业项目和农村地区文化产业项目。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推进民族民间工艺品制作、民族节庆、民族歌舞和民族特色饮食等文化产业发展。开展纪念聂耳诞辰100周年系列活动,着力提升阿诗玛等民族文化品牌和古滇王国、郑和文化等历史文化品牌影响力。

打造文化人才高地。鼓励扶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优化专业结构,与文化企事业单位共建文化人才培养基地。加快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拓展对外文化交流,吸引东南亚、南亚艺术团队和艺术人才来昆发展。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优秀文化人才服务基层。积极培养体育竞技人才。鼓励民族(传统)文化技艺传人收徒授业。

(十)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共进

继续优先发展教育。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监管。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对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百分之百实施资助。争创省一级示范幼儿园总数达110所以上。优先发展职业教育,推动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同步发展。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重视高等教育,扶持xx学院加快发展。加快推进师大附小、附中和云大附中呈贡校区建设。启动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推进覆盖全市中小学的网络信息平台和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深入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达1.75%,科技成果转化率达39.6%。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扶持15个以上高新技术项目、10家高新技术企业、2个高新技术企业联盟,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40家以上。组织实施重大科技计划项目10项。培养10户市级创新团队,支持10户企业建设创新平台。百万人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超过80件,全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新增5家以上。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建成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市区医院、市儿童医院南市区医院、市延安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并投入运营,完成市中医医院呈贡迁建、市第三人民医院烈性传染病诊疗中心等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启动3个县级医院改扩建、6所中心乡镇卫生院、117个村卫生室、10个远郊县区急救中心和13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达到10%。切实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能力,整顿和规范食品药品生产流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和用药安全。

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完善基层为民服务体系,推动和谐社区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确保矛盾在源头得到控制与解决。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继续深入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抓好市民文明素质工程。加快构建信用体系,打造诚信xx。坚定不移维护民族团结,切实做好宗教工作。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加大优生促进工程实施力度,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重视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关心和重视残疾人、妇女儿童和老龄事业发展。搞好外事和港澳台侨工作。加强国防动员,抓好“双拥”工作,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国家安全、人防、气象、防震、档案、保密、市志等工作。

各位代表!

全力加快现代新xx和区域性国际城市建设,人民寄予厚望,政府责任重大。我们要全面加强责任政府建设,进一步增强政府对宏观经济调控的灵活性、针对性和前瞻性,积极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改善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向转变,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我们要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认真听取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我们要全面加强效能政府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实践活动,以“四群”教育为抓手,大兴调查研究、求真务实之风,大兴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之风,说实话、办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我们要全面加强阳光政府建设,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探索建立网上审批、网上公共服务、网上公共资源交易和网上监督系统,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们要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强化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维护政府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

xx已经迈上新的历史征程,发展任务更加繁重,发展前景更加美好。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勇于创新、扎实工作,为建设美好幸福的新xx而努力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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