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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创收的办法

2016-08-31 10:35:4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商会创收的办法(共6篇)商会经费管理办法*******商会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对商会经费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本届商会对经费实行如下管理办法:一、经费来源(一)会费收入会费收取标准:会费是商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本会为广大会员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会会费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并兼顾日常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每年...

篇一:商会创收的办法
商会经费管理办法

*******商会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对商会经费的管理,经研究决定,本届商会对经费实行如下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一)会费收入

会费收取标准:会费是商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也是本会为广大会员服务的重要物质基础。本会会费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并兼顾日常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每年略有节余的原则。为保证本会有充足的经费开展日常工作和活动,商会会费收费标准为:会员每年3000元,理事每年10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30000元,会长单位每年50000元。特邀会员原则上不交会费。

会费收取方式:每年年初一次性交纳,直接交纳现金或银行汇款,款到后,即开具全省统一的会费票据。

(二)社会团体及热心人士赞助。

二、经费支出

1、商会各类会议及各项活动支出;

2、聘请学术报告人的酬金;

3、本会办公费及其他为本会服务的各项费用支出;

4、友好商会前来学习、交流参观等活动支出;

5、慈善事业、光彩事业经费支出。

三、经费管理

1、本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本会经费由会长负责管理,秘书长协助,指定一名副秘书长专管财务,经费支出须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

3、本会经费开支实行透明管理,每笔支出须由经办人签字、秘书长审核、及会长审批后方可入帐,每年通报一次,实行民主监督。

*********商会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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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商会创收的办法
商会选举办法

XXX商会成立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XXX商会成立大会通过)

( 年 月 日)

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结合本次会议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商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由本次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领导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二、商会第一届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理事7人。

三、商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的理事候选人必须是本次大会的会员,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由执行理事会向大会主席团提名推荐并介绍情况,经主席团成员酝酿讨论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商会创收的办法】

四、镇雄县竹笋商业商会第一届执行理事会的理事,以举手表决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五、第一届会员大会的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会员的半数以上,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候选人获得实到会会员半数的同意,始得当选。

六、提名候选人,会员有权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 七、选举程序:

1、大会主席团对候选人逐一介绍情况,交代表酝酿讨论。

2、大会执行主席宣布候选人名单,请会员进行举手表决,并宣布选举结果。

八、本选举办法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提交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选举时如出现超出本办法决定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九、本《选举办法》(草案)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同意,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XXX商会第一届商会理事选举办法

(草案)

(镇雄县第一届XXX商会一届一次理事会通过) ( 年 月 日)

XXX商会第一届商会理事选举办法

(草案)

(镇雄县第一届XXX商会一届一次理事会通

过)

( 年 月 日) 根据全国总商会《章程》,结合本次理事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XXX商会第一届常务理事由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 二、XXX商会第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常务理事 人。 三、第一届常务理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是筹备领导组和工商联共同协商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单位人员意见,提交本次会议进行等额选举。

四、本次选举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五、若选举过程中遇到本办法未规定的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决定。

【商会创收的办法】

XXX商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 (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年 月 日)

XXX商会第一届常务理事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届一次常务理事会通过)

(年 月 日)

根据全国总商会《章程》,结合本次常务理事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XXX商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本次常务理事会选举产生。

二、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候选人建议名单,是筹备领导组和工商联共同协商推荐的基础上,充分征求相关单位人员意见,提交本次会议进行等额选举。

三、本次选举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

四、若选举过程中遇到本办法未规定的事宜,由大会主席团协商决定。

镇雄县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XXX商会成立大会会员人选条件及产生 办法的决定

(镇雄XXX商会成立大会会议通过)

( 年 月 日)

(四)

镇雄县工商业联合会

关于XXX商会成立大会会员人选条件及产生

办法的决定

(镇雄XXX商会成立大会会议通过)

(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关于各级工商业联合会(民间商会)会员大会的会员产生方式的规定,按照协商推选方式产生;根据需要也可以采取特邀方式产生。会员大会会员的名额,由筹备组决定的规定,经县工商联批准和雨河商会筹备组决定,定于 年 月 日召开XXX商会成立大会暨第一届会员大会。现就XXX商会第一届会员大会会员名额,人选条件及产生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会员人选条件

1、会员应是XXX商会会员,因工作需要推选为会员但尚不是XXX商会会员的,应先履行入会手续,取得会员资格。

2、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有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良好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带动和影响其他人。

4、热心XXX商会的工作,积极参加XXX商会组织的各项活

篇三:商会创收的办法
2015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计划一: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为更好地履行商会职能,凝聚全体会员的智慧和力量,拓展为会员单位服务的领域,积极构建联谊交流平台,充分发挥商会的内外影响力,促进三片企业融合,增进企业交流合作。根据省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工商联关于全面配合实施“223工作计划”的要求,特制订以下工作计划:

一、加强学习,提高商会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

1、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学习党的理论、政策,中央及地方重大会议精神,使商会工作能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谋划和组织全体会员开展工作。

2、组织学习省与慈溪市工商业联合会会议精神及各类文件,学习《商会章程》,不断提高商会领导履职水平。

3、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商会各项工作规范运作。

二、健全制度,规范商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1、健全会议学习制度。组织召开一年一次的会员大会,一年二到三次的理事会议,一季度一次的会长会议和临时动议的会长碰头会,做到事先有议题,事后有决议,并对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理事会议通过的决议收取会费,并制订完善会费使用、监管、审批有关细则。做到基本情况台帐清楚,会费收支财务报告和账册立卷归档。

3、健全档案制度。对一年来的商会活动,人事变动,会员吸收、退会,会议纪要记录,章程修改等重要事项形成档案,并统一集中管理。

4、健全组织制度。实行会长和理事分工负责和联系会员制度。坚持扩大会员数量和改善会员结构并举,注重在本镇内把热心商会组织、综合素质好、科技含量高、资产质量好的企业吸收到商会中来,坚持会员单位有进有出原则。拓展商会网络,今年确保新组建村级商会一个,争取达到二个,以拓展组织网络带动会员发展。

5、健全工作制度。以开展创建“五有五好”商会和建立商会党组织为契机,逐步建立起结构合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作用明显的商会组织。

6、健全活动制度。认真贯彻全国和省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坚持“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工作方针,一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开展文体活动,规范会员企业冠名的各项比赛和文艺演出,以文化建设助推企业健康发展。二要引导会员企业参与光彩、慈善等公益事业,扶贫济困,义利兼顾;积极参与和谐企业创建,关爱员工,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三要进一步推进会员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四要抓好会员企业各项政治荣誉的推荐工作。五是做好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配合工作。

三、搞好宣传,不断提升商会内外影响力

1、紧密联系商会实际,创办内容新颖,图文并茂,突出企业文化和时代气息的商会会刊《达蓬山》,全年不少于4期。与工商贸办联合编写集政策、信息服务为一体的简报,每月一期。

2、创建商会网站。充分利用现代网络等服务载体,建立健全会员企业数据库,政策法规宣传平台,QQ群发平台。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互联交流,拓宽服务领域,提高宣传服务成效。

3、密切关注商会会员企业的自主创新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就民营企业在成长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确定一个调研课题,进行专项调查研究,并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4、及时向市工商联等上报反映商会的工作动态信息。

四、做好服务,推进会员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1、创新融资服务。准备成立转贷基金或搭建融资担保平台,在注重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加大对会员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广泛联系,建立银企多方合作机制,切实缓解会员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2、组织开展科技、人才、法律服务,为会员企业搭建人才服务平台。加强与科技部门联系,多渠道提供科技资源,助推会员企业创新转型。加强与人事部门联系,为会员企业提供40人次以上的职称评审等服务,为企业创新转型提供人才支持。加强与司法部门联系,开展法律服务,使会员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3、强化经贸服务,与工商贸办密切配合,有重点地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外地招商推介活动,组织参与市以上工商联主办的重大商贸活动。

4、组织好会员企业外出考察和体检活动,实施生日慰问等人文关怀制度。

五、内引外联,搭建与党委、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联系平台

1、搭建与党委政府部门合作的平台。积极参与党委政府组织的有关非公经济发展的重要会议和活动,配合参与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和谐企业创建和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为会员企业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合法权益等提供支持。

2、畅通内引途径,进一步与组织、宣传、科技、工商、质(安)监、劳动人事、工会等部门的合作,为会员企业在党建、教育培训、自主创新、品牌建设、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支持。

3、拓展外联渠道,邀请龙山籍及曾在龙山工作过的老领导为会员企业提升档次出谋划策、牵线搭桥。加强港澳台及留学生回国创业人员的联系,用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增进相互了解,开展引资引智活动。

4、强化名誉会长及商会顾问的作用,加强与上级有关单位及职能部门的联系,为会员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5、对接慈东新城指挥部的新城建设,积极筹建龙山商会大厦,做好申报立项等前期工作。

计划二: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省市县工商联会议的总体要求,大谢集镇商会工作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加快发展,推进“两个率先”,争先进位,实现富民强镇,突出发挥商会优势,拓宽服务领域,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努力开拓我镇商会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

组织会员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会议精神,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读文件与专题研讨相结合,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在学习中要把学习同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工商联工作会议精神及我镇商会工作实际相结合起来。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工作方法,紧紧围绕富民强镇目标,调动会员的积极性,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好十七大会议精神和上级工商联部门,镇党委、镇政府对商会的工作要求。

二、富民强镇,加快发展为中心,努力为经济建设服务。

要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思想,立足商会职能,发挥独特优势,选准服务角度,更好地把商会会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经济建设上来。要进一步加强拓宽经济统战工作思路,加强对外交流与联系,以金秋经贸洽谈会为契机,加大“请进来,走出去”的工作力度,争取各方支持,学习外地工商联经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加强服务功能,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

帮助会员创立自己的品牌,为会员提供物价管理,企业年检、会计证年检,职称评定,出国(境)证明等服务。广泛倾听和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帮助会员协调矛盾和解决纠纷,切实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增强把企业做大做强的决心。

帮助会员企业建立计量检测和质量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质量大检查和打假治劣工作。

四、加强自制建设,切实改进思想作风。

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自觉按制度办事;

坚持定期学习,并做好学习心得笔记;

结合商会工作的实际,商会干部要努力做到“五个倡导、五个力戒”:一是要倡导与时俱进,力戒不思进取;二是要倡导学以致用,力戒夸夸其谈;三是要倡导民主协商,力戒简单生硬;四是要倡导深入调研,力戒工作飘浮;五是倡导廉洁自律,力戒奢侈浪费。要着力提高商会干部的理论修养和政策业务能力,大力倡导工作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使全镇的商会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计划三: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根据市工商联、市总商会《在苏异地商会工作制度》和《苏州市河南商会章程》的有关精神,依据第一届第一次会长会议主要工作意见,20xx年度主要工作规划如下:

一、建章立制,完善商会制度

为了加强商会自身建设,更好地服务会员,商会将与时俱进,充分学习和借鉴各异地商会和兄弟商会的经验,对商会内部的工作制度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使商会的工作和各项建设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组织健全、制度落实、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工作规范。

此外,将继续摸索商会秘书处办公室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商会办事机构,提高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开展文档人事、行政财务、宣传外联、活动策划、维权服务等方面的工作。

二、全面发展商会经济,增强“以会养会”能力

在20xx年6月19日召开的商会成立大会总结会议上,商会组织架构得以进一步明确,设立了“四部一办”(经济发展部、会员工作部、宣传培训部、法律援助部、办公室),其中的“经济发展部”将着眼于商会经济的发展。

由会长牵头,已经成立“苏州豫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商会将以此为契机,全面发展商会经济,努力实现自主创收、以会养会;同时,通过实现会员间的商机共享,提高广大会员积极性,增强商会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壮大商会队伍,做好会员发展工作

从豫商在苏企业数量和我商会现有会员的比例来看,发展商会会员的工作势在必行,任重而道远。应多渠道、多手段地加大商会宣传力度,提高商会知名度,突出河南商人的新形象;同时整合多方力量,以收集统计在苏豫商情况为切入点,做好信息沟通,鼓励豫商在理解商会的前提下加入商会,吸纳更多河南籍的实力强、形象好、影响力大的企业,增强商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效应。

四、提升商会知名度,积极参加外联活动

一方面,拉近商会与各级政府部门的距离,寻求对话机会,让其听到商会的诉求,壮大商会的声音。一是加大宣传在苏豫商;二是积极策划、举办豫商成果展示,比如举办成果展示会、项目推荐会、投资洽谈会等。三是搭建平台,将好的政策措施及时传达给商会会员企业,把握机遇,协助各会员企业发展。另一方面,苏豫两地互通信息对河南在苏企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商会应保持敏锐的嗅觉,及时关注经贸、技术、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讯息。比如,定期更新维护好商会网站,编辑发行商会刊物,传达中央、苏州、河南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金融、商贸等方面的政策信息,报道宏观经济态势,介绍苏豫政治社会动态,交流发展经验,刊登供求信息,指导会员企业谋划、拓展、兴业。

五、加强会员间交往,促进会员企业合作共赢

20xx年这方面的工作要立足于思想再解放一点、路子再拓宽一点、办法再多想一点,只要有利于会员企业合作共赢,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一是定期开展讲座培训、联谊交流活动,促进优势互补。适时组织省内外商务考察活动,加强与异地商会、协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二是定期组织商会领导、会员走访其他会员企业,加强联系与沟通,寻求企业间项目合作。

六、打造服务型商会,维护会员利益

多为会员提供法律咨询、人才招聘、融资牵线、企业诊断、投资理财等服务。多关注一些比较弱小的会员企业生存发展的困难,运用商会的整体合力,发挥集体智慧和组织作用,大打组合拳,帮助指导企业走出困境。吸取其他异地商会、兄弟商会服务会员方面的成功经验,宏观把握,提高服务会员的能力,提升为企业谋福利的技术水平。

七、提升秘书处创新能力,认真落实各项工作

秘书处人员应加强对各种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开拓创新,提高工作效率,突出商会的内在优势,不断完善工作细节,提高服务质量。本年度6月上旬将举办商会成立一周年庆祝活动,秘书处人员将全力以赴,相互配合,力争将周年庆活动办得庄重、喜庆、祥和。认真落实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工作,按时完成年检。

在苏州市工商联、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商会顾问单位领导的关心下,在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苏州市河南商会迎来了暂新的2015年。在新的一年里,商会将脚踏实地、锐意进取,开创更美好的明天!

计划四:商会年度工作计划

20xx年最严寒的日子已经过去,我们迎来了崭新的20xx年。在新的一年里,四川省家具行业商会将继往开来,务实创新,和广大会员企业一道,共同探索四川家具做大做强的科学方法,带领会员企业全面、快速地扩大家具市场占有率。20xx年商会将深入实施四川家具“抱团拓展,销量倍增”计划,面向刚需,整合营销,全力推进“三个1000”战略,力争在2-3年的时间内实现四川家具年销售额翻番,突破1500亿。

为此,20xx年四川省家具行业商会将在提供基本服务的基础上,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渠道拓展

根据20xx下半年对全国家具消费市场的调查和会员企业经营状况的普查,20xx年,四川省家具行业商会将着重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1、成立“四川家具品牌联盟”,强化四川家具企业的品牌意识

四川省家具行业商会将在1637家会员企业中,

篇四:商会创收的办法
2015医疗保险制度

第1篇: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制度

新加坡的医疗保险制度包含三个层次,即全民保健储蓄计划、健保双全计划及保健基金计划。整个制度强调以个人责任为基础,并且对所有国民实行统一的医疗保健。

1983年开始实行的全民保健储蓄计划是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总供款率为雇员工资总额的40%(这一比例可由政府进行调整),其中工资的6%(雇员与雇主各负担一半)左右计入雇员的保健储蓄账户,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住院和部分昂贵的门诊检查及治疗费用,门诊费用则用现金自付。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相比,新加坡模式的最明显特点就是建立了一套有效的资金筹集和运用体制。主要特点是:(1)筹集医疗保险基金是根据法律规定,强制性地把个人消费的一部分以储蓄个人公积金的方式转化为保健基金。(2)它以个人责任为基础、政府分担部分费用,国家设立中央公积金。(3)雇员的保健储蓄金由雇主和雇员分摊。(4)实施保健基金计划,政府拨款建立保健信托基金,扶助贫困国民的保健费用的支付。(5)所有国民都执行统一的医疗保健制度,政府高级官员和一般雇员享受同样的医疗保健服务。

全民保健储蓄是一项全国性的、强制性的储蓄计划,其基本点是为了个人未来的、特别是在年老时的医疗需要,这一计划对于那些发生一般医疗费用的患者来说是足够支付的,但对于患重病或慢性病的人而言则是不够的,为了弥补保健储蓄计划的不足,新加坡政府于1992年制定了健保双全计划。不同于强制性的保健储蓄,非强制性的健保双全计划具有社会统筹的性质,采用的是风险共担的社会保险机制,其目的是为了帮助参加者支付大病或慢性病的医疗费用,是保健储蓄计划的补充,投保费可从保健储蓄账户上扣缴或以现金支付。1993年新加坡建立了由政府设立的带有救济性质的保健储蓄基金,为那些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穷人提供资助。

保健基金实施以来,已有1、1万个病人通过申请得到了保健基金的补助,占申请人数的99、6%。由于政府将基金的利息收入分配给公立医院,并规定公立医院不能将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病人拒之门外,因此所有新加坡人都能得到基本医疗服务。这种储蓄型医疗保险模式有利于提高个人的健康责任感,激励人们审慎地利用医疗服务,尽可能减少浪费,同时帮助付不起医疗费的重病人群,还能帮助无钱付费的贫困人口。另外这种制度有效地解决了老龄人口医疗保健的筹资问题,减轻了政府的压力,促进了经济的良性发展。其不足之处表现在:雇主在高额投保费面前难免会削弱自己商品的国际竞争力,而过度的储蓄又会导致医疗保障需求的减弱。

虽然新加坡的医疗保障模式强调的是纵向的个人自我积累,但政府并非在这一领域无所作为,相反,新加坡政府在整个医疗保障制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其职责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1)制定相关法律,强制推行保健储蓄计划。(2)对公立医院进行财政补贴。(3)制定并实施医院重组计划,以达到高效率、低成本、优质服务的目的。(4)通过多种手段对医疗费用进行调控。(5)拨款建立保健基金,解决穷人的就医问题。正是政府补贴、保健储蓄、健保双全和保健基金四者相结合,把纵向的自我积累保障与横向的社会共济保障以及政府为贫困人群的最后保障结成一个整体,从而使每个新加坡人都能得到良好的基本医疗服务。

在医院医疗方面新加坡政府实行的是基于病房登记的费用补贴差异制度。政府将各类病房按其配置标准分为若干等级,其中AX为高等级病房,C级为普通病房。随着病房等级的提高,政府补贴逐步降低,病人自负比例增加。政府对C等级的补贴为其成本的80%,对B2级病房的补贴为65%,对B2+级病房的补贴为50%,对B1级病房的补贴20%,对A级病房不提供任何补贴。近年由于人们收入和医疗储蓄的增加,对高等病床的需求增加。为保证向低收入人群提供优质的基本卫生服务,政府要求医院在设置病房时,A级病房的比例必须低于35%,其名称和经营要独立于医院本体,其设备独立于基本医疗服务。

病人如果接受门诊服务时要求指定医生看病,则需要自负一定比例的费用;如果接受政府诊所或推荐的医生看病,则可享受50%的政府补贴。

新加坡医院分三级医院和国家专科中心、二级医院、社区医院、私人医院4种。社区医院为慢性病人和老年病人提供低廉的卫生服务,二级医院为多数病人提供住院和门诊服务,三级医院和国家专科中心主要提供昂贵的复杂的医疗服务。对某些临床专科(如烧伤、放疗、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等),新加坡政府从规模经济出发,建立临床专科的国家中心,对所有专科医生开放。

随着技术的革新和卫生需求的增加,高精尖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广泛使用,成为导致医疗费用上涨的重要因素之一。新加坡政府要求医院只引进已被证明成本低效果好的新设备,同时,加强对医院进药渠道的管理,规范医院和医生用药行为,政府将药品费用列入医疗服务总成本,实行招标采购,尽可能节约用药,禁止经销药品时搞批零价差和提成,政府还严格控制昂贵的检查()、用药及治疗项目,尽量避免那些不能明显改变病人生命质量和为病人过分积极提供的治疗,各等级病床设置每住院日收费封顶线;实行“总额预算”,控制医院年收入最高增长率。

自1985年起,新加坡政府对8所公立医院和6所专科诊疗中心实施重建。重建工作由国立医疗卫生服务集团公司(NHG)和新加坡医疗卫生服务公司(SingHealth)负责。两大公司的董事会均由经验丰富的知名人士组成,负责集团下各院长(或总经理)的人选聘用。院长有管理学和医学教育背景,负责医院日常管理和运行,各董事会委派董事直接监控;医务人员的报酬按市场价确定。

重建后的医院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享有人事任免权,引进商业财务系统,自我决定报酬标准和资源使用,这就使得医院更加重视运行成本,避免重复服务和资源浪费。在收入封顶和按床日(服务量)补贴和收费的支付方式下,部门责任、组织指导、计划管理、成本核算等企业管理理念被引入医院。同时,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对医院和集团的管理监督,使集团内单个医院的业务收入与个人利益脱钩,结余上缴集团。另外,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补贴和收费标准增长率控制医院和集团,使医院集团从总体角度考虑卫生资源的分配和利用,主动针对病人需求设立急诊服务中心和开设即时专科门诊服务。

第2篇: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五章补充医疗保险

第六章医疗管理

第七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得到基本医疗,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适用本规定。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时间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全市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负责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市和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经办医疗保险工作。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双方负担、共同缴纳、全市统筹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应当与本市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财政、用人单位和个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五条本市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

第六条结合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积极推进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用比较低廉的费用,为职工和退休人员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需要。

第二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应当以收定支,收支平衡。

第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利息;

(四)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滞纳金;

(五)依法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其它资金。

第九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第十条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法确定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一条本规定施行前已退休的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本规定施行后参加工作,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的人员,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本规定施行前参加工作施行后退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满前款规定年限的,由本人一次性补足应当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职工的连续工龄或者工作年限符合国家规定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

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的开户银行以“委托银行收款(无付款期)”的结算方式按月扣缴。

职工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者挪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收支。

第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当年筹集的部分,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基金本息,按3个月期整存整取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的沉淀基金,比照3年期零存整取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不低于该档次利率水平。

第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第三章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职工和退休人员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

第二十条个人帐户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的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个人帐户存储额的利息;

(四)依法纳入个人帐户的其它资金。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一部分按照下列标准划入个人帐户:

(一)不满3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0、8%划入个人帐户;

(二)35周岁以上不满45周岁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1%划入个人帐户;

(三)45周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2%划入个人帐户;

(四)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个人帐户;

(五)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

前款所列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基金收支情况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二十二条个人帐户存储额每年参照银行同期居民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第二十三条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为个人所有,只能用于基本医疗保险,但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

职工和退休人员死亡时,其个人帐户存储额划入其继承人的个人帐户;继承人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帐户存储额可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没有继承人的,个人帐户存储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第二十四条失业人员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帐户停止计入,余额可继续使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失业保险规定享受医疗补助待遇。

第二十五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参保的区、县内流动时,只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个人帐户存储额;跨区、县或者跨统筹地区流动时,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同时转移个人帐户存储额。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划定各自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分别支付。

第二十七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应当符合本市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以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个人帐户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二)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四)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第二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第三十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医疗费用:

(一)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二)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三)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五)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六)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七)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第三十一条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女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左右确定。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左右确定。

第三十三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在一个年度内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确定。

第三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布。

第三十五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设定结算期。

结算期按职工和退休人员住院治疗的时间,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门诊治疗的时间设定。

第三十六条在一个结算期内职工和退休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比例分担:

(一)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职工支付15%;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二)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7%,职工支付13%;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2%,职工支付8%;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三)在一级医院以及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

1、起付标准至3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职工支付10%;

2、超过3万元至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职工支付5%;

3、超过4万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7%,职工支付3%。

(四)退休人员个人支付比例为职工支付比例的60%。

但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比例支付的最高数额不得超过本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

本条第一款所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调整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第五章补充医疗保险

第三十七条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比例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一定数额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用互助,但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除外。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八条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缴纳,职工和退休人员个人按每月3元缴纳。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每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不足支付时,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缴费比例、缴费金额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九条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实行全市统筹,单独列帐,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息办法计息。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

第四十条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大额医疗费用按照下列办法支付:

(一)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的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50%,个人支付50%。

(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个人支付20%。

(三)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费用的最高数额为2万元。

(四)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含起付标准以下以及个人负担部分)的住院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需要调整时,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四十一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

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二条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

第四十三条对于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上给予照顾。

本市设立特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多方筹集资金,解决特困人员因医疗费支出过大造成的困难。

第六章医疗管理

第四十四条本市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疗制度。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职工和退休人员可选择3至5家定点医疗机构,由所在单位汇总后,报单位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筹确定。定点专科医疗机构和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为全体参保职工和退休人员共同的定点医疗机构。

职工和退休人员患病时,按照规定持医疗保险凭证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也可凭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开具的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

第四十五条愿意承担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核发资格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取得定点资格并被确定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定协议。

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中医管理和药品监督等部门制定。

第四十六条有关部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实行动态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规定的价格政策和标准,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四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者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医疗服务的管理规定和标准,制定并执行常见病诊疗常规,建立医疗质量效益综合评估标准,准确提供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员门诊、急诊、住院和单病种等有关资料。

第四十八条定点零售药店应当配备人员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工作,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建立药品质量保证制度,做到供药安全、有效。

第四十九条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支付的部分,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卫生部门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改革城镇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就医。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抑制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减轻人民群众和社会的负担。建立新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管。

第七章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五十一条本市医疗保险实行行政管理、基金管理与事务经办分开管理的体制。

第五十二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险制度;

(三)研究制定医疗保险的政策和发展规划;

(四)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

(五)监督检查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

(六)监督检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情况。

第五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职责是:

(一)按照规定负责医疗保险费的收缴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和管理;

(二)编制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

(三)按照规定建立和管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四)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协议,审核支付医疗保险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工作进行指导;

(五)提供医疗保险查询、咨询服务;

(六)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它职责。

第五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由财政拨付。

第五十五条劳动保障、卫生、中医管理、药品监督、物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和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违反本规定、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其记入医疗保险信用信息系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在重点监督检查期间可以采取必要的限制措施。

第五十六条财政、审计部门依法负责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十七条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以及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致使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未能按照规定划入个人帐户,职工和退休人员不能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职工和退休人员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十九条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或者不按照规定申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致使基本医疗保险费漏缴、少缴,或者不按照规定代扣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

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一条用人单位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追回被骗取的基金,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该用人单位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参加医疗保险的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医疗保险待遇,或者转卖医疗保险基金报销的药品谋取不当利益,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对该个人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未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该个人处1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一)将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

(二)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者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的;

(三)将非急诊、抢救病人的费用列入急诊、抢救项目支付的;

(四)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病人进行住院治疗,或者故意延长病人住院时间,或者挂名住院、作假病历的;

(五)挪用他人个人帐户的;

(六)弄虚作假、调换药品的;

(七)采取其它手段骗取医疗保险金的。

有前款行为之一,但未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对该定点医疗机构处5000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四条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零售药店资格:

(一)不按照外配处方出售药品的;

(二)不按照外配处方剂量配药的;

(三)将外配处方用药换成其它物品的。

第六十五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药品、物价等管理规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提请有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资格。

第六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医疗保险规定,致使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追回;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七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不按照规定支付医疗保险待遇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其进行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八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损失的医疗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九条单位或者个人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的,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九章附则

第七十条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十一条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七十二条本规定自2001年4月4日起施行。

第3篇:国内外典型医疗保险制度对比

一、各国医保模式的特点

国外的医保体系中最具代表性的有三种:全民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制度,每一种制度都有其典型特征,而相应的代表国家实际医保现状也存在不同问题。如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以公费医疗为主,由政府出资,政府管理,私人医院或医生提供医疗服务,其特点是以社会公平民主、公民享有平等自由

的权利为核心,建立一个病有所医、急有所救、人人共享的医保体系。同时,还有商业医疗保险作为补充性医疗福利,以此支付公费医疗保险项目之外的医疗服务费用,根据各省的法律,这些福利只能涵盖政府保险计划规定的公费医疗项目以外的费用[1]。美国是唯一没有建立全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达国家,全美56、7%的公民(约1、7亿)购买商业医疗保险,43、5%的公民(约1、2亿)享受社会医疗保险或医疗救助项目,另有近15%的公民(约4700万)没有任何医疗保障[2]。美国的医保模式由私人商业医疗保险占大份额,使公立和私立医院公平竞争,政府作为第三方督促市场有序运行,并承担穷人和老人的医保费用。德国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发源地,1883年《工人疾病法》为其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确定了基本框架,到1975年,90%以上的人口进行了社会医疗保险登记[3]。德国的社会医疗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是一种通过法律手段促使企业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保基金,并以互助共济为宗旨,由政府计划组织并监管的保险模式。与这三个国家不同,我国并不属于典型医保制度中的任何一种模式。构成我国现今医保制度的主要有以下三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我国始终坚持以“让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建立覆盖全国城乡的医疗保障体系”为目标建立医保制度,但由于各地区和单位等多种客观因素的差异,公民享有的医保待遇标准也各不相同。

二、国外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医疗保险制度,各国运行的制度中都存在些许不足。以加拿大这个看似全民都能享受免费医疗的国家为例,它与中国传统的挂号就医模式不同,在加拿大的医院里没有挂号处,也没有门诊部而只有急诊室。这取决于加拿大运行的层级医疗体系,将家庭医生设为“看门人”,没有家庭医生的推荐就无法去医院就诊。因而,在享受免费医疗前最大的难题即是:你是否有家庭医生?据统计,加拿大全国仅3000多万人口,却有超过500万人口没有家庭医生。再说说美国医保制度,丹尼尔斯在他的著作《医疗公正论》中描述了美国人的一个普遍共识:“比起其他许多工业资本主义国家或社会主义国家,美国人很少主张平等医疗保健体系,但仍有一个信念就是:医疗保健资源应比其他社会商品更公平的分配。[4]”由此可知,美国人追求的是机会均等,而非结果平等,这就导致了保险公司通过提高保费以达到排斥高发病概率人群的目的,使那些本身处于弱势的群体在获得医疗服务时也处于不利地位,医疗卫生公平性问题十分突出。众所周知,世界上所有实行社保制度的国家长期都面临着同一个难题:医保费用支出膨胀。据统计,德国是世界上医疗费用支出最高的国家之一,2015年德国医疗卫生费用占GDP的11、1%,在OECD国家中位列第三,仅次于美国(15%)和瑞士(11、5%),2015年该国医疗保险的基金赤字高达70亿欧元,致使医疗卫生费用危机成为该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5]。加拿大2015年的医疗健保支出达1420亿加元,占国民生产总值(GDP)的10、4%,创下历史新高。美国虽然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之一,但因其医疗服务的滥用导致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医疗费支出一直以平均11、6%的速度递增,高出同期平均消费价格指数2、9%左右;2002年美国人均医疗费用更是达到5000美元,成为世界第一[6]。

三、中国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保覆盖率的不断提高,其费用的支出也呈现不合理的快速增长,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从1999年的16、5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1541亿元;人均社会医疗保险费用支出从1999年的237、8元增长到2015年的698、8元,增长了近3倍[7]。而不合理的费用增长势必加剧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在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2000年世界卫生报告》中,在医疗费用负担的公平性方面,美国和中国分别排在第54位和第188位,中国排名倒数第四[8]。除上述两方面外,我国医疗保险制度亟待解决的问题还包括以下几点:第一,医药市场缺乏管理机制。医疗资源中最为普遍的是药品,其地位不亚于医疗服务的重要性,药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关系到整个医疗保险体系的运行和发展。我国医药市场可谓龙蛇混杂,全国目前单是药厂就有6000余家,批发企业则是超过1万家。药品收入不仅与医院效益挂钩,也决定了医生的业绩,导致医生通过乱开药、开贵药等手段提高个人收益,医药不分家的体制造成了当前复杂混乱的大环境。第二,医疗服务效率低,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的医疗现状是盲目追求名医、名院,往往舍近求远,长途跋涉去就诊,致使医疗需求过度集中在少数大医院,这不仅使部分医生工作量超额,影响就医的质量和效率,也造成部分医院的医疗资源相对地被闲置浪费,医生福利减少的同时工作态度逐渐消极,如此形成恶性循环。第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当、供求失衡。中国社会受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影响,城乡之间差距相当明显,不仅导致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和待遇的不公平,也反应在医疗资源及服务水平的不平等、不均衡。大中型城市及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医疗资源较为集中且丰富,而农村等落后地区的基本医疗设施和资源极度匮乏,使之呈现明显的“倒三角”形式,据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我国城市地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人口占44、8%,农村地区没有任何医疗保险的居民占79%[9]。第四,医保机构职责分工不明确,缺乏统筹管理制度。在我国,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管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管理,城乡医疗救助由民政部管理。同时,各管理机构之间信息不对称、医保政策各不相同、核算方法互不统一、管理项目重叠等现状必然会增加管理成本的浪费,从而加重管理机构的负担和政府的财政压力,也使参保人员在申请和享受医保福利时困难重重。

四、国外医保制度经验的借鉴与启示

无论是国外已相对完善的典型医保制度,还是我国尚未成熟的医保制度都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缺陷,但我国仍可参考国外医保制度中有借鉴价值的部分,以防止我们重蹈覆辙,也为我国医保制度的改革之路开拓新的思考路径。据调查,在加拿大及北美等国“医”和“药”是分开的,“医”是全保,而“药”是大部分都不保的,加拿大的医院也不卖药,买药只能拿着处方去药店买,彻底杜绝医院为了盈利乱开药、开贵药的机会。值得一提的是,加拿大的处方药也非整瓶出售,而是严格按照医生处方,开几片才能买几片,有效避免了药品过期等浪费现象。按照加拿大宪法,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管和实施工作由省、地区政府承担。各省、地区主要负责管理本省或地区的各项医保工作,省卫生部门控制着绝大部分医疗卫生资源以及医疗服务的数量与质量,支配卫生资金的使用,制定医疗服务的价格,确定资产支出水平,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速度,是医疗保健的关键最后责任主体[10]。再说德国的药品市场,据统计德国目前仅保留了10个大的药品批发商,且其中最大的三家占了近70%的市场份额,而德国84%的药品都通过药店进行销售,几乎不需通过医院出售,从而避免了医院以药品营利的可能性。此外,德国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大致分为两大部分:以传染病监控为主的公共卫生体系和一般医疗服务体系[11]。

前者是由联邦、州和县三级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各级政府财政信息流通由下至上、权利共享责任共担的有序管理机制;后者则是私人医生、医院以及各种康复和护理机构,这一体系奠定了德国医保制度的夯实基础,构建了一个健康有序、和谐发展的运行体制。最后不得不说到美国,美国的药品销售额占据了世界药品市场份额的40%以上,是当之无愧的医药巨头,然而其药品批发商总共只有70家。由于药品市场的集中度相当高,政府能有效地对本国的药品市场进行合理调节和控制监管,大大降低了医药资源浪费的风险和监管成本。另外,美国的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大多都有自己管辖的医院,有助于维持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保险公司能集中管理并控制医疗服务和医疗成本,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保险公司与医院之间的利益相挂钩,以此约束医院的道德风险,进而实现医疗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各方利益的最佳平衡。通过借鉴加拿大等国的经验,可总结其对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几点启示:第一,实行医药分家。由上述分析可发现加、美、德三国药品生产量虽然庞大,但医药市场始终保持井然有序,层级分明。参考它们在控制医药市场方面的各种手段,我国可以借鉴以下几种方式:如减少私有药品生产厂家和零散批发商;集中监督管理药品从生产出厂到市场流通的循环链。

此外,还需保证医生的待遇福利水平,维护其基本权利,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医生为了创收铤而走险。第二,大力推进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国外成熟的医保制度结构都较为繁复且面面俱到,能满足有不同医保需求的公民。事实上,无论是多小的国家,仅凭政府的单一力量都不可能实现全民医保需求,更无法在短时间内达成我国“广覆盖”的医保制度目标。因而我们应积极提倡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并不断鼓励企业和个人参加商业保险等多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以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同时满足公民在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其它需求。第三,进一步扩大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发达国家的医保制度通常是以基层为主力,如加拿大的医疗体系由家庭医生为中心,形成“看门人”制度,以此减少医疗资源被浪费的可能性。具体措施如建立社区卫生事业,小病、常见病在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社区医院就诊,大病、重病在较大医药就医;公平分配医疗资源,缩小城乡差距,为困难地区的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设备,帮助其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加强医生队伍的培养和改造,不仅要提高医疗技能等专业技术,更应着重培养其职业道德和增强个人素质。第四,建立医保统筹管理制度。纵观加、美、德三国的医保管理经验,可以发现其共同特点是:管理机构分工明确、各司其职、有条不紊、信息通畅,且相关法律制度较为完善。我国可以通过以下几方面来改善制度上的缺陷:首先,将各层级的医保机构承担的责任义务制定成法律条款,以增强其规范性和透明度;其次,制定统一的医疗保险待遇标准,不搞特殊化,如目前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医保报销比例参差不齐,更遑论城乡之间医保水平的显著差距;最后,各地只能建立一个最高统筹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其下属地区的医保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出台的统一医保政策,由下至上、分级管理医保事项。

五、结论

国外的经验只能作为参考,却不能生搬硬套在我国的医保制度上,这不仅基于各国国情的差异,还因每种医保制度都存在一定缺陷和不足,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现状的演变又不断涌现出新的矛盾冲突,归根结底,世上没有完美的制度,只有不断完善的过程。我国医保制度改革的道路之所以需要借鉴他国经验,仅仅是为了避免走老路、歪路而重蹈他国覆辙,从而有助于我们更好更快地建设与中国国情相适应且深具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

第4篇:相对完整的日本医疗保险制度

日本是世界上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特别是建立了比较完整和成熟的医疗保险体系,较好地保障了国民健康,很值得研究和借鉴。

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目前,日本医疗保险体系主要由雇员健康保险、国民健康保险、特殊行业健康保险组成。

雇员健康保险制度覆盖企业和商会的雇员及其家属,分为组合掌管健康保险和政府掌管健康保险两种类型。组合掌管健康保险覆盖大公司、大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平均负担保险费用,政府掌管健康保险覆盖中小企业雇员,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政府给予补助。国民健康保险制度覆盖农民、大学生、自由职业者、家庭主妇等群体,分为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和行业行会健康保险两大类,以前者为主,保险费以个人缴纳为主,费(税)率由各市町村自行决定,政府给予补助。特殊行业健康保险主要覆盖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船员、私立学校教师等,公务员医疗保险费用由国家、地方和本人共同负担,费率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自行决定并动态调整;船员医疗保险费主要由船主和被保险者缴纳,国库给予少量的定额补助;私立学校教师医疗保险费用由劳资双方共同负担,覆盖私立学校的教职工及家属。为缓解人口老龄化的挑战,日本还建立了“老年保健制度”,主要覆盖70岁以上的老人以及65岁以上残疾或卧床老年人,费用除政府负担一部分以外,剩余部分由各项医疗保险制度分担。

各项医疗保险制度的支付内容包括门诊、住院、药费以及患病期间的生活补助,分娩补贴以及丧葬补贴等。医疗费用的支付比率比较一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自付比率均为30%,小于3岁的幼儿自付比例为20%,70岁以上老年人自付比例为10%,超过一定收入的老年人自付比例为20%。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体制

日本医疗保险基金依法管理,与医疗保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国民健康保险法》《健康保险法》《老人保健法》《社会保险审议官及社会保险审查会法》《社会保险审议会及社会医疗保险医疗协会法》,在此前提下形成了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的医疗保险管理与监督体系。在中央层面,医疗保险制度由厚生劳动省下属的医疗保险局管理,在地方层面,医疗保险制度由地区社会保险局、社会保险办事处、地区卫生与福利局管理,政府职责是对医疗保险实行立法、指导、组织、监督。

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由不同的经办机构分别管理。具体而言,组合健康保险由各自建立的健康保险组合代表政府管理,政府掌管健康保险由政府组织若干“组合”进行管理。保险组合由雇主和雇员双方代表组成,是一种民间医疗保险管理组织,由中央层面的健康保险组合联合会和地方层面的各行业企业独立建立的健康保险组合组成,政府给予一定的补贴,但不干涉具体业务。国民健康保险由参保人所在的市町村进行管理。船员医疗保险由社会保险厅进行管理。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私立学校教职员工医疗保险由相应的共济组合管理。老年人的医疗保障制度由都道府县老年人保健主管部或市町村国民健康保险组合管理。

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均委托专业、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医疗费用支出进行审核监督。例如,雇员健康保险制度委托医疗费用审核和支付基金会审核,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委托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联合会审核,在第三方机构审核通过后,有关情况再送参保者所属的经办管理机构审核,最后根据有关规定向医疗机构付费。

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新动向【商会创收的办法】

随着人口老龄化以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特别是2015年以来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日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是医疗费用特别是老年人口医疗费用快速上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压力急剧增大,国家财政负担不断增加。为应对挑战,日本多次提高保险费率,但由于经济持续不景气,在扩大医疗保险收入方面的空间越来越小,目前改革主要集中在控制医疗费用支出上。

一是对“老年保健制度”进行改革。老年人口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增长的主要来源,为解决这一问题,日本将“老年保健制度”覆盖对象年龄提高到75岁,随后又针对7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高龄者医疗制度”,将其医疗保险结算从一般医疗保险结算中独立出来,以更好地控制费用。另外,适当提高自付比例,65岁至74岁的老年人口的医疗费用的自付比例从10%提高到20%,其余部分费用则由政府补贴,以及其他医疗保险制度根据参保人数进行财务调剂。二是建立医疗机构分工制度,改革医疗价格机制。明确医院和诊所功能,积极推进大病上医院、小病到诊所的分工制度,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改革“就诊付费”机制,实行“包干付费”,就是按照疾病类型规定付费总额,实行一揽子付费,控制患者医疗次数,延长医生对单个患者诊断时间,确保医疗质量。三是推广使用普通药物。除非医生在诊断时明确反对,普通药物可以作为处方药,尽量控制药品费用。

这些“节流”措施对约束医疗开支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也受到人们的健康观、疾病谱变化等因素的制约。从根本上看,解决上述问题还是要靠制度结构改革。以国民健康保险制度为例,作为参保人数最多的医疗保险制度,主要覆盖非工资性收入人群,这部分人收入低、年龄结构偏老,占据了日本政府对医疗保险补贴的绝大部分,而且统筹范围较小,导致基金财政条件很不稳固,抗风险能力较低。因此,以都道府县为单位,对市町村间的国民健康保险进行整合,扩大组合范围,成为日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重点之一。但由于涉及日本的自治决定权以及财政体制等众多问题,这项改革的推进难度较大,有关进展还需进一步观察。

篇五:商会创收的办法
2016跨越发展先锋工程工作总结

跨越发展先锋工程工作总结

金钟镇围绕省委提出的“争先进位创发展先锋、执政为民创服务先锋、凝心聚力创和谐先锋、强基固本创云岭先锋”主要任务,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重点,以服务人民群众为根本,紧扣农村增收致富、企业提质增效、行业优质高效、机关优化服务四个主题,分类指导,整体推进“跨越发展先锋行动”深入开展,引领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争创富民、和谐、效益、服务、效能“五个先锋”,在加快金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建设中建功立业。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增收致富创农村富民先锋

1、抓组织建设。以“四有五好”(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所议事,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为目标,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把党组织建立在农业产业链、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形成与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基层党组织格局。

2、抓集体经济。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大力推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互动、服务创收等模式,着力消除“空壳村”,增强基层党组织为群众服务的功能和实力。充分利用地处城区的优势,盘活社区土地资源,不断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年创集体经济收入近300万元,为开展公益事业奠定了经济基础。发展集体经济最具典型的是盈仓社区,早在1987年,就筹资10万元,率先在县城建成公共沐浴室,当年就盈利2万元。1997年又筹资100万元,贷款280万元,建成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盈苑”娱乐城,当年盈利28万元。成立“盛达利民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7万元购置保洁设备,接管会泽中医院的物业管理,与多家单位、酒店签定保洁协议,服务用户60余户,年利润达6万余元,解决就业94人。近年来,抓住城市化发展带来的机遇,坚持走高效开发的路子,兴建沿街商业铺面53间,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宾馆,开展物业租赁经营,社区年创集体收入120余万元。

3、抓协调服务。以“提供一条致富信息、解决一笔启动资金、教会一门实用技能、联系一个就业岗位、落实一个脱贫项目”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部门帮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户活动,夯实跨越发展基础。针对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待业和下岗人员多的实际,排查困难群众的家庭情况、困难现状、贫困原因、就业创业条件等情况,建立台帐,提供就业再就业咨询、培训、社区公益性岗位开发等信息。盈仓社区“腾飞科普电脑培训中心”,为失业青年、下岗职工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展电脑知识培训,提供就业岗位;“社区党员服务站”近两年培训下岗失业人员345人次,安置下岗失业人员153人次。丰乐社区对下岗失业人员、待业青年分别建卡,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开办技能培训,近5年来,发布招工信息400多条,与企业联系输送人员10000余人,帮助35名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协调安置24名下岗职工。堂琅社区商会及商会支部,规范管理流动人口,为经商户提供良好的经商环境,会员累计捐资5.7万元,向老人、留守儿童和困难群众献爱心。金钟社区设立就业服务平台,及时提供用工信息,为150名失地居民、下岗职工安排了就业岗位。盈仓社区成立社区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建成“科普一条街”和“无假货一条街”,500余户工商户共解决就业1760人。

(二)强化管理创村组和谐先锋

1、以“三有一化”为重点,把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优化管理、维护稳定贯穿村组党组织建设始终,全面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村组,营造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

2、“三亮四进”(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机关单位进村组、党员干部进村组、代表委员进村组、志愿者进村组)等活动,促进和谐村组建设。

(三)提质增效创企业效益先锋

【商会创收的办法】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把党的组织优势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优势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转方式、调结构、保安全、促发展中的作用,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实力,为推动跨越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四)优质高效创行业服务先锋

1、突出窗口部门。按照“亲民、便民、利民、惠民”要求,以提升医院、学校、窗口单位、社会组织等行业公共服务水平为着力点,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争创群众满意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为推动跨越发展凝聚整体合力。

2、突出效能建设。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间最短、服务最好、效率最高”的要求,着力完善党委主导、职能部门推动、社会各界协同、人民群众参与的基层为民服务体系,全面推行“一站式”服务、为民服务全程代理、网上为民服务站等制度和做法,以服务聚人心,以服务聚合力。积极推广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模式,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创新为民服务举措。围绕受理、承办和回复等环节,及时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做到依法依规办事。

3、突出便民服务。以“展行业风采、树窗口形象”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四亮四创四评”(亮流程、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创优质服务星、创流动红旗标兵、创党员示范窗口、创人民满意站所,自己评、群众评、领导评、组织评)活动,积极倡导阳光服务、微笑服务,切实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努力为群众提供配套、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变管理为服务,依托金钟镇为民服务中心及37个村级代办点,受理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8项,服务民事政务、经济发展、信访咨询等3类共24项事务。

(五)优化服务创机关效能先锋

1、全力打造机关形象。按照“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要求,以群众满意为目标,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找准定位、优化服务、强化落实,努力实现行政提速、服务提质、形象提升,更好地为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为完成机关中心任务服务、为基层和群众服务。

2、扎实开展“四群”教育。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工作,真正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群众。深入推进“三联、三帮、三治、三评”活动,兴办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好事,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行岗位责任、领导干部问责、限时办结、责任追究、信息公开等制度,健全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程序、督查倒逼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公开承诺、群众评议机关等活动,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削减前置性条件、延伸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机关执行力和工作效率。

二、存在问题

【商会创收的办法】

(一)认识不够到位。近些年来,各种活动开展的比较多,部分基层组织领导、党员干部存在交差应付的情况,对“跨越发展先锋行动”教育活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

(二)宣传不够到位。金钟镇结合“跨越发展先锋行动”活动做了许多工作,但宣传的力度和深度、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不够。

(三)方法不够灵活。部分基层组织统筹安排不当,工作方法简单,把“跨越发展先锋行动”与本职工作割裂成“两张皮”。

【商会创收的办法】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抓结合强统筹。一是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好国庆节、十八大期间的信访维稳及安全生产工作,做好驰宏公司建设项目搬迁安置工作;二是与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四群”教育活动、百万党员创业致富先锋工程、基层组织“五基五化”建设等活动有机结合。

(二)抓两头促中间。与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晋位升级工作有机结合。一方面,抓示范点的总结提升推广,认真总结“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分类型分行业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着力打造好工作亮点,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全镇的“跨越发展先锋行动”。另一方面,抓后进村(社区)、单位的整顿提高,督后进赶先进。

篇六:商会创收的办法
2016年精准扶贫工作方案5篇

第1篇:精准扶贫交通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规划和建设精准扶贫村通组道路,构建完善的公路网络,助力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提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为思路,以精准扶贫村、扶贫户、扶贫人口为工作对象,着力改善精准扶贫村发展条件,破除影响精准扶贫村发展的交通“瓶颈”制约,提高扶贫村自我发展能力,助推脱贫致富。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循序推进。从全县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的实际出发,坚持与城镇化发展要求相协调,与移民搬迁、特色产业发展及农村物流相结合,有步骤、有重点、有目标地分步实施。

(二)突出重点,提升能力。坚持“雪中送炭”,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交通运输精准扶贫能力和水平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全县交通运输扶贫攻坚步伐。

(三)合力推进,务求实效。充分发挥各镇、县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放,开展结对帮扶,优化发展环境,形成发展合力,扎实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三、目标任务

从2016年起,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在全县7个镇69个贫困村用3年时间完成通组水泥公路128.9公里。其中历市镇8个扶贫村,10.8公里;天九镇10个扶贫村,9.7公里;龙塘镇6个扶贫村,10.6公里;鹅公镇15个扶贫村,18.6公里;老城镇6个扶贫村,4.1公里;岿美山镇7个扶贫村,16.4公里;岭北镇17个扶贫村,58.7公里(详见附件《XX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符合通行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基本建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

四、主要措施

1、加强扶贫规划。根据贫困村产业分布特点和交通基础条件,精心编制贫困村农村公路规划、自然村通水泥路规划、农村客运网络化规划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提前至2017年全部完成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其中2016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57.8公里;2016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49.3公里;2017年组织实施通组水泥公路21.8公里。

2、加大政策支持。为了及时完成全县7个镇69个贫困村通组水泥公路128.9公里的建设任务,采取“上级补助一部分,挂点单位扶持一部分、社会资金筹措一部分”的办法,积极争取部、省在计划、项目和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提高建设补助标准,全力满足交通精准扶贫的需要。对通组水泥路建设按1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客运网络连通工程三级路新建和改建分别按50万元/公里、30万元/公里给予补助;农村公路危桥60米以下中桥按2800元/平方米,县道小桥按2300元/平方米,乡、村道小桥按180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对于积极性高、筹措资金到位的贫困村优先上报争取项目计划,并及时下拨补助资金,具体通组水泥路实施路段详见附件《XX县精准扶贫村通组公路建设规划》(2016年-2017年)。

3、加强建设监管。全面改善贫困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加快贫困村农村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大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支持农村小河桥建设,因地制宜地设置标志牌、防护栏、减速带、反光镜等安保配套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老百姓走上放心路。

4、加快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以农村公路综合服务站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管养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推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步入规范化轨道,努力为贫困村群众安全快捷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加强与发改委、扶贫和移民办、农工部等部门的联系,合力推进扶贫工作,最大程度发挥交通精准扶贫的合力。

(二)加强舆论引导。整合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手机短信、微信、手机报、宣传画、宣传横幅、板报等各种载体,宣传好交通精准扶贫的重大意义、帮扶内容和典型事迹等,让每个贫困村、贫困组、贫困户了解帮扶政策,掌握帮扶措施。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

(三)完善考核机制。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实行每季度一督查,半年一通报,年终一检查的工作制度,督促指导各镇抓好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的落实,确保交通运输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第2篇:就业精准扶贫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XX市委、市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强化就业服务的政策措施,完善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的实效,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县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围绕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以强化就业培训、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就业援助为主要工作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扶贫,帮扶贫困对象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为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使我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扶贫开发的要求,从2016年起,用6年时间,落实各项政策,制定工作措施,对全县6535户15825个扶贫对象,提供就业服务,确保到2020年,所有扶贫劳动力对象实现《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6-2020)》提出的“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为全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基础。

三、帮扶政策和措施

(一)完善就业扶贫信息系统

1.建立精准扶贫管理信息系统。以扶贫移民部门对全县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情况为基础,由镇政府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清贫困户家庭劳动力状况,对未实现就业且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的就业扶贫对象,建立就业扶贫帮扶台帐,实行动态化管理。对帮扶就业成功的对象逐个销号,实现就业扶贫对象有进有出,信息真实完整。

2.结合省就业信息系统中“一网五点”工作,完善贫困劳动力信息,为各项精准扶贫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信息支撑。

(二)强化培训提升就业能力

3.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扶贫对象,只要当年获得政府确认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或资格证书即可给予每人一次性600元培训补助,切实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对贫困户家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教育学历培训实行免学费学习,并每年给予1500元资金补助,通过2-3年职业教育培训使他们掌握一门技能,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4.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每年定期选派农技专家为扶贫对象免费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5.组织“金蓝领工程”,开展“订单”式培训。依托县职业中专,结合本县企业用工需求,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掌握1-2项职业技能。大力实施城乡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贫困残疾人就业能力。

6.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对有创业愿望、创业项目的扶贫对象开展免费创业培训。

(三)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7.鼓励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脱贫。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贫困劳动力,给予免费创业能力培训和创业指导等政策扶持,符合规定条件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最高可达10万元,贷款期限两年,并予全额贴息。

8.鼓励能人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凡能人创办的带领贫困劳动力就业的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实体,按规定给予两年期限小额担保贷款并予全额贴息扶持。贷款额度按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人数、经营项目、还贷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带动1名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带动2名及以上贫困劳动力就业的,贷款额度最高可达30万元。

9.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1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对员工总数50人以上(含50人)、当年新增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占用工总数2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比照促进就业基地的政策,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并按规定享受社保补贴政策。

10.建设创业园(街)辐射带动扶贫。通过创业园、创业一条街等形式,鼓励各类创业人员入园(街)创业,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创业实体,可比照创业孵化基地政策进行扶持。

11.充分发挥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种养项目,经县残联审核、推荐,可申报“阳光助残基地”项目,享受5-10万元创业扶持资金。

(四)深入开展就业援助

12.建立就业援助常态化机制。在县乡两级常态化开展送就业服务、送援助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就业援助活动,免费为精准扶贫对象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信息等就业服务,帮助贫困对象不离乡土、在本县企业就近实现就业。

13.奖补园区企业和种养大户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对吸纳或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15人以上,连续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贫困人员劳务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业园区企业,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核,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对吸纳贫困劳动力5人以上且连续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贫困人员劳务收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的种养大户,经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核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14.做好就业信息的宣传对接。对园区企业缺工岗位进行统计分类,筛选出适合贫困劳动力就业的工作岗位,由镇政府驻村干部、扶贫工作队队员进村入户将岗位信息送至贫困户家中,帮助符合岗位条件并有意愿到企业就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与企业取得联系,促其上岗就业。

15.鼓励就地办厂扶贫。大力引导本地服装纺织、电子、农产品加工等企业在当地的镇、村、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加工点),由镇政府组织当地贫困劳动力进车间务工,为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就地就业创造条件。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所涉及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由县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16.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政府每年购买的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政府公益性就业岗位,开发的农村公路养护、保洁、治安巡逻、森林防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扶持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就业。

17.鼓励社会中介机构介绍贫困劳动力就业。采取奖补方式,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帮助贫困对象实现就业,对符合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每介绍1名贫困家庭成员在县内企业稳定就业一年以上并签订劳动合同,给予200元补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是党中央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全国同步进入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通力合作,从根本上解决精准扶贫对象的贫困问题。

(二)加强领导。为扎实有效地发挥就业扶贫功能,推进精准扶贫,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由县人保局、县就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农粮局、县教体局、县残联、县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就业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调沟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县人保局:负责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县就业局:负责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政策补贴,提供贷款扶持服务。

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

县扶贫和移民办:负责“雨露计划”工作。

县农粮局: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工作。

县教体局:负责职业教育学历培训工作。

县残联:负责残疾人就业政策指导、落实。

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提供工业园区就业信息和服务。

(三)广泛宣传。各镇、各职能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大力宣传和引导,让广大群众,尤其是扶贫对象了解就业精准扶贫的政策、内容、要求,使全社会共同形成扶贫帮困的合力。

(四)落实工作。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不定期地召开调度会,通报情况,抓好督促检查,并对具体工作开展指导和协调,确保各项帮扶政策和措施落实到位。

第3篇:规划建设行业扶贫专项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的战略定位,以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引领,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更加注重扶贫开发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扶贫对象能力建设,更加注重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我县贫困村和贫困户为工作对象,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明确目标。充分发挥各帮扶单位、规划建设行政部门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有特色和富有成效的扶贫工作,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村的发展环境,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二、主要措施

(一)支持贫困村建设规划及贫困户建房

1、没有编制村庄建设规划的贫困村,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贫困村建设规划,市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给予奖补5万元,县精准扶贫专项资金给予奖补助3万元,驻村的帮扶单位协助镇人民政府抓好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在资金上给予适当支持。城乡规划建设部门加强贫困村建设规划编制的督促和指导,加大建设指导力度。

2、对居住危旧土坯房的贫困户,鼓励其进行危旧房改造,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农村土坯房改造政策,每户补助1.5万元。规划建设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免费提供赣南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通用图集。

(二)支持移民新村建设

帮助镇政府做好移民新村规划选址,协助各镇编制移民新村规划、实施移民新村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三)开展贫困人员工匠培训

实施“新型农民职业培训”,统筹阳光工程、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职业培训资金,联合人社部门免费为贫困家庭人员开展木工、泥工、水电工等实用技术培训,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创业就业技能,引导施工单位优先选取贫困家庭工匠人员组建的农村基建队伍参与工程建设。

(四)加大贫困村传统村落申报力度,支持贫困村建设和发展旅游业。

大力推进传统村落调查力度,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力量对我县贫困村进行实地调研,对贫困村符合传统村落申报条件的,优先列入申报对象及争取申报成功,由此争取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加强旅游配套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家乐、休闲农庄等建设。

(五)大力支持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积极向上级部门申报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资金申报成功后应向贫困村建设垃圾收集设施给予奖补资金分配上的倾斜,原则上贫困村每个小组至少建设垃圾收集设施1处,组织垃圾清运车定期清理。

(六)大力支持油茶开发

大力支持我县油茶开发,免费提供种植基地地形现状测绘,为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技术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建设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贫困村规划建设精准扶贫工作,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为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为副主任。负责我县贫困村规划建设精准扶贫的日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要切实加大对规划建设行业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力度,真正把规划建设行业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舆论宣传。要围绕扶贫工作重点,加强规划建设行业扶贫政策宣传、典型宣传,唤起广大规划、建设行业和社会各界的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使各项政策措施深入人心,使规划建设扶贫工作成为一种自觉行动,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凝聚合力,扩大规划建设扶贫的参与面,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三)加大督导检查。要加大对规划建设行业精准扶贫的督导检查力度,督促各帮扶单位求真务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提高精准扶贫的质量和水平,确保精准扶贫工作取得实效。

第4篇:电子商务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和帮助农村贫困户利用电子商务网络脱贫致富,发挥电子商务与扶贫开发的最大效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XX赣粤边际旅游休闲目的地、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区的定位,以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契机,以农村贫困群体为重点,以推动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为着力点,以培育发展主体和集聚区为抓手,以推进农副土特产品和乡村旅游电子商务为突破点,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普及应用,打通农村地区电子商务的双向流通渠道,推动农村贫困群体通过电子商务及相关产业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自我发展,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达到减贫脱贫效果。

二、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7年,全县农村电子商务观念日益普及、应用水平不断提高,电子商务成为新常态下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物流配送、公共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等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取得显著成效;农副土特产品、乡村旅游等传统领域与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实现突破式发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充分发展,服务链条基本完备,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努力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农村贫困人群脱贫致富。

2.具体目标

(1)支撑服务体系日趋完善

建立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形成一个县级物流中心、一批镇村级仓储配送中心与配送服务网点的格局,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组。建立电子商务孵化园1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7个以上,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110个以上,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起基本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业链条,与电子商务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融资、信用、网络基础等支撑体系相对完善。

(2)人才培训成果显著

建立农村电子商务继续教育基地,通过各种方式累计培育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人才5000名以上,引进农村电子商务高层次人才20名以上,电子商务带动就业人数1万人以上。

(3)重点领域实现突破

在特色农副土特产品、乡村旅游等领域电子商务取得重大进展,培育2个以上具有行业影响力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每年解决贫困户人口就业20-30人,增加贫困户收益1000-1500元。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

1.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

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构建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服务体系。依托现有物流规划布局,构建县、镇、村三级物流配送机制,建立一个XX农村电子商务物流中心、一批镇村仓储配送中心与配送服务网点为工业品下乡和农副土特产品进城提供综合物流服务,形成辐射全县、镇、村的物流配送枢纽。

2.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村级服务站点

依托邮政、供销合作社、农产品现代流通企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乡镇商贸中心、万村千乡农家店、连锁便利店、专业物流配送企业等现有流通网络资源,大力实施信息化改造,加强县、镇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改造,完善网购、缴费、电子结算、物流跟踪、商品质量监管、售后等综合服务功能,打通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服务“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

3.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引导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成立合作社,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根据国家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结合电子商务特点,指导农户进行农产品尤其是新活农产品的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加强农产品生产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管控。建立农产品电子商务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基地生产全程档案管理制度,推广组织机构代码与商品条码在农村电子商务的应用,做到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闭环管理。推进农副土特产品认证工作。实施农副土特产品品牌建设与保护,加强“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对农产品品牌、“三品一标”认证、农业标准化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项目给予奖励或补助,引导农业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品牌创建的投入。

(二)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

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与线下交易的融合。

1.推动农副土特产品电子商务

全面推广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推进农产品网上购销常态化对接。依托XX县绿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和供港供深基地资源优势,建设区域性绿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基地。鼓励贫困人群结合自身在生猪、脐橙、油茶、茶叶、客家特产、野生香菇、山竹笋等农副土特产品优势,发展电子商务。推进农副土特产品的标准化、商品化。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组织化、基地化生产,加强产品种植、加工、包装等环节的标准化质量管控,研发、生产适合网络销售的农副土特产品。鼓励电商企业根据互联网市场需求特点,改进特色农副土特产品的设计与包装,推进产品全程追溯,提高产品辨识度和品牌附加值,实施原产地品牌建设与保护。

2.发展乡村旅游电子商务

深入推进布衣山谷、九曲旅游度假村、神仙寺、云台山、虎形围屋、岿美山等众多景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XX瑞狮”等特色旅游资源及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应用电子商务,加强旅游产品的策划创意和内容建设。加快“智慧旅游”建设,通过整合旅游消费信息资源、推进旅游景区WIFI覆盖、普及二维码导览等措施,提升旅游消费体验。与商贸流通、快递服务、生活服务企业合作,提高线上和线下各项服务的协同能力,带动XX客家铃(花)帽、钨制工艺品等农产品、民族民俗工艺品等特色产品销售和餐饮、娱乐服务的消费,促进旅游综合效益的持续增长。

3.引导农村电子商务消费

支持邮政“农村e邮”等电商企业开展面向农村地区的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网络及渠道建设,促进农民电子商务消费。依托镇、村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服务站点,开展宣传、培训、网购、缴费、订票、电子结算、取送货等服务,增强农民电子商务消费意识、拉动农村内需、推动农民电子商务消费增长。鼓励供销社、商贸中心、便利店、农家店等更新发展理念,运用电子商务拓展业务,依托本地化服务优势开展生鲜产品、日常消费品和本地生活服务类商品网络零售,实现网上下单、即时送货或就近提货的新模式。

(三)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加快形成由政府、协会、企业、培训机构、职业院所等各方参与的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体系。加快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继续教育基地和培训基地建设,夯实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基础,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和促进现代流通体系建立的继续教育体系。整合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等资源,发挥电子商务园区、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服务站点等作用,针对农村贫困人群开展系统化、多层次、针对性强的系列培训。

(四)培育一批扶贫创客群体

积极探索扶贫事业新机制、新路径,整合各项扶贫政策资源,从免费培训、扶贫贴息、小额信贷、信息服务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多角度帮助贫困群体、残疾人从事电子商务,优先安置贫困户到电商产业园落户创业,为他们创造便利的创业条件。建立和完善电商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电商高级管理人才、高端运营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商务局,县商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扶贫工作会议,研究电子商务扶贫模式,解决电子商务扶贫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开展电子商务扶贫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加大对我县发展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推介力度,增强企业在XX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座谈会、电商俱乐部、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的良好氛围。

3.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县政府将出台扶持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农村电商扶贫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4.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电子商务扶贫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各镇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电子商务扶贫工作健康发展。

第5篇: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积极探索金融扶贫的有效路径,在建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基础上,以小额信用贷款为载体,通过适当的资金支持和政策引导,鼓励金融机构针对信用度好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免担保小额信用贷款,充分发挥扶贫资金撬动信贷资金的杠杆作用,提高金融机构积极性,提高贫困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覆盖率,降低贫困农户融资成本,融合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和精准扶贫,有效帮助贫困户更好更快实现增产创收、脱贫致富目标。

二、工作原则

(一)产业扶持原则。坚持以农业产业发展为引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辐射带动作用,围绕油茶、毛竹、蔬菜种植和牛、羊、家禽养殖等产业,重点鼓励、扶持油茶产业发展。

(二)贫困户优先原则。对有融资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优先贷款、利率优惠,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投入效益。

(三)小额信用贷款优先原则。对信用度好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免担保、免抵押小额信用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1万元,期限为3年。贷款发放以贫困户受益为前提条件,与增加贫困户收入、解决贫困户发展问题紧密结合,主要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资金“瓶颈”问题。

(四)自愿公平原则。开展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要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由贫困户自行决定是否申请贷款。并由县农村信用社按照商业原则参与扶贫贷款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三、承贷主体

XX县农村信用社为承贷主体,参与小额信用贷款支持精准扶贫工作。

四、贷款对象

按照贫困户受益的原则,小额信用贷款重点扶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精准办和县农信社认定。借款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发展农业项目和生产能力。遵纪守法、信誉良好,信用观念强,并参与信用等级评定,资信状况良好。符合信用社规定的其它贷款条件。

五、贷款用途

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只能用于农业生产经营项目,解决贫困户发展生产和增加收入;不得用作非农业生产性项目,也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等。

六、贷款额度及期限

考虑到贫困农户的特殊性,信用贷款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1万元,授信期限3年,授信期限内循环使用。

七、贷款流程

(一)确定贫困农户信用等级。县精准办向县农信社提供建档立卡的贫困农户名单;县农信社根据小额信用贷款相关规定,进行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并报人民银行XX支行备案。

(二)发放贷款。根据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要求,贫困户小额信用贷款由县精准办从扶贫建档立卡名单中审核推荐;县农信社根据县扶贫办推荐意见,按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对贫困农户申请的信用贷款在推荐额度内自主审核、优先放贷,借款人承贷承还,县农信社按人民银行要求建立台账。

八、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

(一)资金来源。按照《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市发〔2016〕1号)和《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定发〔2016〕6号)等精神,县财政在年度预算内安排扶贫信贷风险补偿金,对扶贫信贷实行分账核算,进行风险补偿。

(二)资金管理。由县精准办向县政府申请批准后,开立专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金专户,用于核算担保资金的余额、利息收入、损失补偿等;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进行管理、运作,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挪用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风险金。贷款风险金利息收入由县农信社在结息后自动存入贷款风险金专户。

(三)补偿条件和补偿标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按照“风险共担、损失补偿”的原则,由贷款风险补偿金和县农信社共同承担贷款本金风险及损失。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如果出现连续90天未缴交利息,经多次催收,借款人仍不履行缴息义务的,县农信社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或依法维权。同时,启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由贷款风险补偿金预先全额垫交借款人结欠利息,待收到借款人缴交的利息后,再将款项存回贷款风险补偿金账户,如果借款人在贷款期满未还清贷款本息时,由县农信社向借款人发送贷款催收通知书,县精准办要积极配合追偿贷款。60天后,如所追偿款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县农信社向县精准办发送《代偿通知书》,县精准办核查确认后,从风险补偿金中予以代偿。

(四)损失追偿。贷款损失补偿后,县精准办须协助县农信社向借款人继续追偿贷款本息。追回逾期贷款总额低于实际风险补偿金总额的,按风险补偿金、县农信社自有资金所承担代偿比例清偿;追回逾期贷款总额超过实际风险补偿金总额,代偿资金不足以清偿借款本息的,先清偿县农信社全额承担的代偿部分,再按风险补偿金、县农信社自有资金所承担代偿比例清偿。

九、组织领导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我县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以县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金融局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审计局、人民银行XX支行、县农信社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金融局,由县金融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县金融局、县扶贫办、县审计局、县财政局、人民银行XX支行、县农信社是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组织、参与部门,各单位职责如下:

1.县金融局:负责对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工作协调、指导、监督等。

2.县扶贫办:负责贫困户认定,协助金融局做好对贫困户受扶持等情况监测、阶段总结及检查等工作。

3.县审计局:负责风险补偿金使用过程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

4.人民银行XX支行:引导县农信社做好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推动小额扶贫贷款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健康发展;会同扶贫部门监督、规范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程序,使符合贷款条件的扶贫对象得到贷款支持,维护扶贫对象的利益,防止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流向非扶持对象。

5.县农信社:主要负责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的承办,积极实施“阳光信贷工程”,建立贫困户经济信息档案,逐笔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大信贷资金向贫困户、贫困镇村倾斜,加强网点建设,增加自动柜员机、自助服务终端等布设。

(三)强化考核督查。将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项目纳入全县扶贫资金项目检查范围,重点考核贷款资金到户率、贷款发放率、贷款回收率、贷款损失等主要指标,对扶持贫困户户数、户均增收情况等实行绩效评估。

(四)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县金融局与人民银行XX支行、县农村信用社要建立信息沟通及反馈机制,共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突出问题。要明晰扶持的范围,按规定条件和对象发放贷款;要加强对贷款扶持项目的指导帮助,严格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促进扶贫小额信用贷款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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