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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2016-10-01 10:52:06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共7篇)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勉县绿野置业有限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用稿)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办法。办公室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一、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 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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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篇

勉县绿野置业有限公司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试用稿)

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办法。办公室负责对列入公司管制车辆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财务负责对相关发生费用审核控制。

一、为合理调配车辆,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用车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办公室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二、 用车人员/驾驶员出车一律到办公室申请,登记后出车(特殊情况除外),严禁出私车。

三、严格按规定时间出车,按时返回,返回后及时通报办公室,驾驶员不得无故离岗。

四、 办公室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五、 有驾驶执照的部门负责人允许自行驾车。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车返回后应及时交还。

六、 原则上实行驾驶员定车定人安排,特殊情况由办公室作适当及时调整。

七、 车辆保养

1、 驾驶员应及时保养、维护好车辆,并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随时保证使用车辆的正常运行,要确保行车安全。如遇特殊情况,车辆不能正常运作时,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妥善解决,以备用车之需。

2、 公司车辆一律停放在公司院内指定地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驱车外出停放,如因违反而影响工作以至造成事故者,除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外,由肇事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 每次接车或出车前,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如发现意外损坏,应查明原因。否则按驾驶员意外损坏处理。

八、 车辆相关费用报销、行车线路及违章

1、 车辆的保险费、养路费、过路费、油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除规定由相关部门主管外(如保险费),驾驶员凭发票、出车单等单据按照《因公出差及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进行报销。

2、 车辆需要修理或添置各类用品时,先填写“申购单”经总经理审核,并报办公室核准后,填写“维修保养记录表”,事后开票附申购单经办公室初审,财务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报销。如在行车途中,发生非人为的故障(如爆胎等现象),司机必须立即打电话报告办公室后,再进行维修。回公司后必须迅速补上相关手续。

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发生摔、碰、撞等意外小事故的,驾驶员须自行负责车辆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4、 公司驾驶员如有违反交通规章(如闯红灯,违章停车等),造成罚款的,公司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由违规驾驶员个人承担责任,并准时交纳罚款。如有违章而不按时交纳罚款,一经发现除赔偿外,公司将从严处分。一个月内如发生超过3次违章事故,驾驶员给予开除处分。

5、 出车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如属于公司方驾驶人员责任,除责任人必须承担肇事责任并赔偿公司损失外,公司对驾驶人员将给予处分。

九、 已取得驾驶证的公司人员自行用车/驾车,违章及事故处理按以上规定执行。

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二篇

车辆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车辆管理,本着降低使用费用、又满足用车需求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车辆特指川豪企业成都地区的行政办公用车,具体包括长安川ASV728、长安川APA683、商务车川AYB548、奥迪川APQ121。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川豪企业成都地区所有车辆的管理,各分支机构的车辆管理可参照本办法,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是车辆管理的唯一归口管理部门。

第五条 管理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修正公司车辆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二、负责对公司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和保养,第一责任人为各责任驾驶员。

三、负责购买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养路费及缴纳其他相关费用,并与保险公司、交通管理部门保持友好关系和联系,第一责任人为车队队长。

四、负责公司车辆的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五、负责车辆购置及办理相关手续,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六、负责责任驾驶员的交接车登记手续,对离职责任驾驶员的车辆进行验收,第一责任人为车队队长。

七、负责建立健全车辆技术资料档案,负责建立各部门车辆使用台帐,并对各部门用车实施动态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八、负责公司所有车辆调度,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九、负责费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十、负责其他与车辆相关的事宜,第一责任人为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六条 用车申请

一、原则上,各部门用车必须在前一天下午17:00前申请。由用车人填写《川豪企业派车单》,经其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行政人事部三楼前台统一调度。

二、车辆统一调度前,须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签字批准。

三、公司车辆因公要离开大成都范围的,须报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

第七条 车辆调度

一、一般情况下,除奥迪外,其他车辆的调度全权由行政人事部三楼前台负责,严禁任何人

和任何部门擅自调配车辆。

二、调度人员须根据各部门用车申请时间的先后顺序和事情的轻重缓急,对各部门用车做出统筹安排。

三、调度人员须全力配合和协调各单位的用车需求,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脱,或不予支持和配合。

四、调度人员在安排车辆时,须优先保证财务取、送款、量房、货物运输、机要件和急件的取送、重要客人的接送以及工程用车。

五、特别说明:

1、奥迪川APQ121主要为罗总用车和用于经销商接送,以及经罗总批准的其他用途。【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长安川A-SV728主要是用于家世界部门货物的运输和派送。

长安川APA683在周一到周五主要是用于工程部工程方面问题的处理和解决。

商务车川AYB548主要用于周六、周日的公司活动和平时市场部、设计部样板房量房。

2、公司总裁有权随时征调公司所有车辆。

3、若无特殊情況,尽量避免中午或晚上派車,以保证责任驾驶员有充足的休息时间,调度人员有权要求责任驾驶员在接到派车单后在规定时间內出车和在规定时间内返回,以避免延误其他部门的用车需求,对未按要求执行者,调度人员有权进行处罚。

4、原则上,一环路内、设计师开工、交底都不予派车,如遇紧急情况时有客户在场的,需客户签字确认或用车部门的负责人签字、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或其授权人)确认后方可派车,并务必在送到后立即返回。

第八条 车辆使用

一、所有车辆责任驾驶员必须接到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川豪企业派车单》后方可出车。

二、在使用车辆的过程中,各责任驾驶员必须随时检查车辆的关键部位(比如灯光、转向、刹车、机油、轮胎等),若有问题及时书面报告,以便提前进行保养和维修。

出车前,责任驾驶员必须应对水箱、机油、油量、刹车、刹车灯、大小灯、电瓶液、轮胎、车身外观、发电机皮带等部件做基本检查,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出车后,要检查存油量、气量,发现存油、气不足时,应立即加油、气,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气。

三、责任驾驶员必须随时对车辆进行内外部清洁,并有权要求任何人不得在车内吃东西、吸烟,以保持车辆内外部的清洁卫生。

四、车辆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进行修理。

五、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用车人不得要求责任驾驶员开往其它的地方,若情况特殊,用车人必须向调度人员说明原因。

六、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责任驾驶员应安全行驶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担。

七、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将车辆转借、与人调换,更不得交与他人驾驶。

八、未经同意将车开出办事或作他用的,一律重罚。

九、未经同意擅自出车造成交通事故的,所有经济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由责任驾驶员承担。损失金额较大时,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后,公司有权再向责任驾驶员追赔全部损失。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十、工作期间,员工因重病急诊、重病住院必须用车的,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后,调度人员应及时派车,并免费为其提供使用服务。

十一、公司员工因私用车,需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经理同意、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后方可安排,并按以下标准收费:

1、面包车收费标准:2.0元/公里(总裁特批不收费的除外)。

2、商务车收费标准:2.6元/公里(总裁特批不收费的除外)。

员工因私用车,按实际发生的行使公里数,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经理确认、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审核后,将相关费用交纳到成都地区财务部,并知会车辆调度人员。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成都市物价和市场行情不定期做调整。

十二、车辆使用任务结束后,以及节假日,责任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妥,严禁任何人和任何部门擅自将车开回家或其他地方停放,否则一律重罚。

十三、责任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所有证件复印件留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存档备查)。证件不完备或失效,取消驾驶资格,并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知晓。否则出车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

第九条 使用登记

一、车辆使用前,责任驾驶员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告知一楼前台作好记录后方可出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并标明时间、地点、用途、相关费用(如过路、过桥费)等,登记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后,请用车人签字确认。

二、每月3号之前,责任驾驶员应将上月《车辆行驶记录表》交一楼前台进行确认、汇总和统计,若经所有用车人确认后的车辆里程记录与车辆实际里程数不符,则超出部分按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一款之收费标准计算后由其责任驾驶员承担。【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章 车辆保养、维修

第十条 车辆保养

一、车辆的保养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和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定期保养,保养时责任驾驶员应在现场作监护人,不得离开或委托他人代替。

二、车辆需要保养时,责任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保养申请单》,注明保养时间、保养内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等,经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如发现车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知晓并进行相应处理,否则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对由此引发的后果。

四、责任驾驶员要定期保养车辆,定时检查、更换机油并记录更换机油里程,认真做好出车前、收车后的检查保养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的技术状况,延长车辆使用寿命。

五.、责任驾驶员应每天早上10点前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第十一条 车辆维修

一、公司车辆的维修,须指定修理厂,定点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的正规修理厂。若需更换修理厂家,须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

二、车辆需要维修时,责任驾驶员必须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维修需要的时间、维修内容、大致费用(维修费用须事先与维修厂家交流,获取准确报价)等,经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在车辆维修过程中,责任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维修申请表》不相符时,应和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责任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检验合格后方可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字。

四、责任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详细记录检修情况。

五、每月1日,车队队长应对所有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并填写《车辆例行检查月报表》,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备案。

六、车辆外出时发生故障,应及时向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报,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须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

七、因操作失误或保养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将追究责任驾驶员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五章 费用管理

第十二条 油耗费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持加油、气本(卡)在指定地点加油(长途除外),责任驾驶员必须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作好相关加油记录,以便进行相关结算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在外加油,否则费用自理。特殊情况须报经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同意后方能加油,并在发票背面写明原因交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方予以报销。

二、所有车辆的耗油量必须按核定标准进行报销,车辆耗油量标准每半年核定一次,由车队队长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共同核定。

三、所有车辆耗油量不得超过核定标准的105%,超出部分由责任驾驶员自行承担。

四、每月初,所有车辆责任驾驶员必须就本车上月度使用情况、行使公里数、耗油量等情况进行汇总,并报送三楼前台进行汇总。

五、所有车辆的使用情况、行使公里数、耗油量等情况每月分析一次,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负责。

六、因公外出在异地加油的,责任驾驶员凭派车单、出差申请单、加油发票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后后方予以报销。【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保养、维修费用

一、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在1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即可进行。

二、车辆保养、维修费用在100元(含)-300元范围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

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即可进行。

三、车辆保养、维修费用超过300元(含)必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报销车辆保养、维修费用时,必须提供相关明细,责任驾驶员、车队队长必须共同签字确认,否则不予报销。

第十四条 其他费用

一、其他费用包括国家规费(养路费、保险费、五路一桥等)、洗车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

二、车队队长负责车辆年审,其所有费用(包括车辆使用税、保险费、养路费、年审费用、其它杂费等)的申请、报销由其负责。

三、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报销,但均需车队队长签字确认。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四、费用在100元以内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批后即可进行。

五、费用在100元(含)-300元的,由车队队长确认、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行政人力资源中心总监批准即可进行。

六、费用超过300元(含)必须报总裁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五条 费用报销

一、上述费用的报销,将按成都地区各单位在用车过程中相关费用的实际发生由财务中心或成都地区财务部进行分摊。

二、责任驾驶员报销各种票据时,必须在票据背面写上日期、车号、事由及停车地点并与使用人共同签名后当月报销。

第六章 事故管理

第十六条 车辆事故处理

一、事故发生后,责任驾驶员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报警,积极协同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和向公司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汇报。

二、接到事故报告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应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协助交警收集资料,协调并处理现场工作。并应立即向总监报告,通知保险公司迅速赶往肇事地点勘查处理。

三、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事故责任划分后,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应在两天内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公司,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四、事故发生后,若有伤患,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五、相关人员在处理事故时,应尽量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其姓名、住址、联系方式或车牌号等。

第十六条 车辆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失承担

一、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划分,以交警事故大队事故勘查结论为准。

二、因责任驾驶员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责任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并将依据交通管理部门确定的责任驾驶员的法律责任和有关规定,对责任驾驶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三、因车辆原因或所运输的货物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成都地区行政人事部经理按实际情况进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三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化、制度化,合理有效的调配和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并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车辆是指本公司购置的所有公务车辆;以下所指的驾驶人须是持有合法的驾驶证的人员。

3、公司人事行政部为公司车辆的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公司车辆的购置、调配、保养、维修、年审、保险等项目的管理。

第二章 车辆的使用

4、公司各部门因公需要用车的,应事前向人事行政部提出派车申请,并在人事行政部填写《用车登记表》,注明派车事由、用车时间、出车地点、预计公里数、等信息,人事行政部部依据业务的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流程进行有车登记的,人事行政部责人有权拒绝派车。

5、车辆出车期间需临时改变计划或增加派车任务的,亦须电话通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同意,并在回公司交车时后到人事行政部补签《用车登记表》,交行政部存档。

6、 人事行政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工作的轻重缓急、请派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合理调配车辆使用,应遵循先远后近,先外地后深圳的原则。

7、 车辆驾驶人员按行政部安排领取车辆钥匙及派车单,按时出车并如实填写出车时间、地点和行驶里程,做好车辆使用记录。

第三章 车辆的停放

8、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由人事行政部统一保存、管理,公务车辆在交车时,应将钥匙行政部;车辆驾驶人员接公司安排,次日执行出车任务并早于公司人员上班时间的,可提前一天领取钥匙。

9、 未出车时,车辆应停放于公司办公楼停车场,并将车门车窗锁妥;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反交通规则或车辆损毁、失窃的,由驾驶人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10、 无论任何时间段,出车返回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公司办公楼停车场,未经人事行政部同意,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存放或开出停车场私用。

第四章费用管理

11、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费用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各部门、门店使用公司车辆需按正常程序进行。

12、燃油费用管理:

(1)公司所有车辆统一办理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公司车辆油卡不得外借,加油回执按月交财务部,财务部须每月对公司所有车辆的行驶公里数及用油量进行核查。

(2)车辆办理加油卡后,驾驶人员须在出车前到人事行政部登记领取;

(3)驾驶人员领取加油卡外出丢失的,应自行承担再次办卡的费用;卡内资金因丢失被盗用的,驾驶人员应按上一次加油完毕所打印单据的卡内所剩余额进行全额赔偿。

13、维修保养费用管理:

(1)各类车辆按照各车的技术保养程序例行保养,新购车辆按说明书规定的要求进行保养;

(2)公司车辆的一般性保养工作,由驾驶人员视车辆情况报人事行政部负责人统筹安排;

(3)车辆修理应事先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人事行政部责人审核,报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送修;

(4)车辆损坏的零部件可自行修复的,由人事行政部统一采购并予以换修,以降低修车费用;

(5)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而急需修复和更换零件的,在不影响安全行车前提下,应将车辆驶回公司检验后送修;无法行驶时应先向董事长请示,根据实际情况送修,未经请示的修理费用,公司不予报销;

(6)如因驾驶人员操作不当出现故障者,其维修费用视情节轻重,决定驾驶人负担比例。

第五章 事故处理

14、一旦出现意外事故时,驾驶人员应迅速做出应急处理,并向人事行政部报告。

15、凡因违章、特别是无照驾驶及酒后驾车被公安机关处理的,一切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不准报销;因路边违章停放而造成车身损坏,有关修理等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责。

16、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联络,人事行政部协助处理,并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17、因公务用车发生事故后由交通部门认定责任,扣除保险理赔后的其他费用,由驾驶人员和公司共同承担,承担比例如下:

(1)我方车辆负全责时,驾驶人员承担50%的费用;

(2)我方车辆负主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30%的费用;

(3)双方车辆负同等责任时,驾驶人员承担10%的费用;

(4)我方车辆负次要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5)我方车辆无责任时,驾驶人员无须承担任何费用。

18、凡发生意外事故的,除经济处罚外还要以公司的净损失(扣除保险理赔外)金额进行行政处罚,具体如下:

(1)一次事故净损失大于30000元时,视为重大事故,驾驶人员停职停薪或调离岗位;

(2)一次事故净损失5000—30000元时,视为大事故,对驾驶人员罚款50元并在公司大会上作出检讨;

(3)一次事故净损失在5000元以下时,为小事故,驾驶人员在公司大会上检讨。

(4)发生连续两次及以上大事故,或连续三次及以上小事故,将视为重大事故作出处理。

第六章 驾驶人员守则

19、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熟悉各项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0、驾驶人员必须具有驾照并随身携带,出车时一定要保证证件齐全;严禁将车辆交无证人员驾驶。

21、 驾驶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驾驶人员平日应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严禁酒后驾车。

22、 驾驶人员必须随时掌握车辆完好状况,对各部件的磨损程度要准确掌握并及时汇报,对油、电路、刹车、转向、传动等关键部位要及时检查;如有异常应及时更换零部件、加注机油等,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3、 驾驶人员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24、车内严禁吸烟,如有乘客需吸烟的,驾驶员应予以劝阻;

25、所有驾驶人员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按正常上下班时间待命出车,若临时有事离开必须向人事行政部请假,不能出勤时也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单》,按程序办理;若驾驶人员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情节严重者给予开除处理。

26、驾驶人员及副驾驶位置上人员在车辆行驶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否则司机不得行驶。

27、驾驶人员应爱岗敬业、端正驾驶作风、遵循职业道德:

(1)做到礼貌用语,不得私自散布谣言、打听消息、攻击他人长短、宣泄私愤。

(2)不得打探领导行程安排或泄露行程,不得散布车上人员交谈的内容。

(3)对所接待客户提出的问题,涉及到公司业务核心机密或公司领导私人信息的,应予以回避。

28、未经乘车人员同意,驾驶人员不得擅自打开音响和空调系统;空调使用应在当天气温值于28度以上或10度以下方可开启。

29、夜间、大风、雨雾冰雪天气情况下出车的,驾驶人员应检查好车辆各部分机件和油、水、电路等车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在车况不佳的情况下出车;途中应严格控制车速,密切注意信号变更及交警管制措施。

30、驾驶人员执行外派任务时临时发生身体不适的,应将车辆平稳停在安全区域内,并立即通知行政部,妥善安排后续工作后,立即就近诊疗。

31、驾驶员执行出省外派任务时,单程距离超过100公里的,应在途中合理进行短暂休息,并检查车况;单程距离超过200公里的,应每间隔1小时进行合理休息并检查车况,严禁持续疲劳驾车。

第七章 相关奖惩

32、公司为所有专职司机设立安全无事故奖:

(1)安全无事故需满足三个条件:没有出现保险理赔;公司没有出资赔付;即便出险,但事故无责任。

(2)安全行车无事故连续累计满一年的,奖励1200元;第二年连续全年无事故的,奖金再加200元;以此类推,连续累计无事故则每年加200元。

(3)期间若专职司机驾车出现意外事故,则累计全部归零,重新开始计算。

33、公司驾驶人有以下情况者,一经核实,公司将给予处罚:

(1)未经批准出车者,处罚100元。

(2)未经批准将车交由他人驾驶者,处罚100元。

(3)酒后驾车但未发生事故者,处罚200元。

(4)未经批准将车停放规定点之外者,处罚50元。

34、 驾驶人出车过程中所造成的违章行为受到交警部门处罚的,公司将按以下比例对驾驶人进行处罚:

(1)因公务用车的情况下:

①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公司承担;

②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

部分由公司承担;

③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灯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

(2)因私人事务或外单位人员用车的情况下:

①闯红灯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8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②违停、超速、违规变道、闯单行线等违章行为的,驾驶人承担交警罚款的50%,其余部分由用车人承担;

③驾驶人首次到外地城市发生除闯红为以外的违章行为的,可以免于处罚,所有罚款费用由用车人承担。

第八章 附 则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对于公司以外人员用车的,尽可能的将本制度提前告知对方。

35、 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36、本制度自2015年7月20日起执行。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四篇

[篇一:公司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和有效使用车辆,节约交通费用开支,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管理的所有车辆。

3、主要职责

3、1pmc部全面负责公司车辆调度、协调和管理工作。

3、2车辆使用部门按照车辆使用和管理办法规定填写派车单。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3、3pmc部司机负责车辆平安到达目的地与返回,所管辖车辆的日常保养和清洁工作。

4、车辆的使用管理

4、1车辆使用范围

4、1、1公司员工外出公差,包括:洽谈业务、开会/学习、维修设备、采购物品等。

4、1、2接送公司宾客和来公司办事人员。

4、1、3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例如:员工受伤急需治疗、外单位借调用车等。

4、2车辆使用程序

4、2、1公司车辆一律为公务使用。但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经总经理批准,亦可酌情满足管理人员因私用车的要求。

4、2、2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制度。单位车辆管理制度。凡有需要使用公车的部门(人),须提前填写<派车单>(半天或以上的长途用车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所属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后交由pmc部车辆管理员(池江)统一派车。

4、2、3若出现多个部门同时申请使用公车时,则以“先急后缓、先货后人”的原则派车,各部门和司机应顾全大局,服从pmc部的派车调度。

4、2、4对近似方向和时间的派车要求应尽量拼车外出;长途出差(距离容桂地区周边100公里以外的城镇)人员应尽量乘坐大巴车,以减少公司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4、2、5司机按照<派车单>上报批的行车路线和目的地行车;用车完毕后,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2、4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zhí shuì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zhí shuì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zhí shuì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2、6当公司已确定收到该笔理赔金额时,驾驶人员应凭载有理赔号的受理单或理赔号来财务部领款或办理冲账手续。

2、7财务部应根据所报理赔号与银行到账凭证载明的号码与车牌号对应,确定相符后方可支付或冲账,否则不予办理。

[篇三: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本标准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涉及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所有涉及车辆的相关管理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车辆保修申请单>

<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

<车辆管理登记表>

3要求

一切对于车辆的管理和控制的活动应按本标准规定。

3、1公司公务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销售部负责管理。公司车辆由销售部主管指派专人驾驶、保养、维修、检验、清洁等。

3、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事前向销售部主管申请调派,销售部主管应事先得到董事长批准,销售主管或董事长依其重要性指定派车,不按规定申请,不得派车。

3、3车辆驾驶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相应驾照。

3、4未经销售部主管或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本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3、5费用报销

3、5、1公务车油料由销售部主管指定单位办理,外出购油及维修须经销售部主管批准后,凭发票实报实销。

3、6车辆维修应事先填写“车辆保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经销售部主管核准后方可送修;清洗、打腊等事先应向主管及时报告。

3、7公司一般公务用车应指定特约修理厂维修,否则维护费不准报销。如情况特殊,经销售部主管同意可据实报销。可自行修复的,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8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元时,应事先征得销售部主管批准。

3、9如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要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3、10在无照驾驶、非公驾驶外出、未经许可车辆驾驶员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发生事故或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由车辆驾驶员及其直接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3、11私闯红灯、乱停车、驾驶未佩带安全带、驾驶时车速超规定等驾驶车辆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负担。其余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责任。

3、1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向附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即与销售部主管联络处理。突发性其它类临时事故或故障,也应遵守“先报告再处理”原则。

3、13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按实际损失,责任者应赔偿。

a。一般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经济损失的50%处罚;

b。严重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5000元者):按经济损失的40%处罚;

c。重大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20%处罚;

d。特大事故(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经济损失的10%处罚。

3、14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其损失在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按3、13条执行。

3、16公司领导自行出车,出现责任事故,按本制度规定处理。

3、17在销售部领导下,公司驾驶员要认真做好对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驾驶服务。

3、18凭“车辆使用申请审批表”出车,未经销售部主管批准,不得用公车办私事。

3、19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分配,同事之间搞好团结互助,有事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3、20公司职工不得用公车学习汽车驾驶,否则,一切后果及损失由车辆保管者负责。

3、21驾驶人应严守交通规则,交通违章按第十一条处理。

3、22对用车者服务

a、不论用车者是否是本公司职工,司机都应热情接待,礼貌服务,安全驾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b、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机应在乘车人(特别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车时,主动打招呼,开关车门;

d、当乘车人上车后,司机应向其确认目的地;

e、当乘车人下车办事时,司机一般不得离车;

f、乘车人带大件物品时,司机应予以帮助。

3、23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24出发前后工作

a、清洁车内外卫生,确保整车干净整洁;

b、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做到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确保车辆处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状态;

c、司机应根据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d、随车运送物品时,收车后需向管理责任者报告。

3、25个人形象

a、司机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b、注意头发、手足的清洁;

c、注意个人言行;

d、在驾驶过程中,努力保持正确的姿势。

3、26因公外出晚间23时以后返回公司的车辆及员工,可根据情况凭票报销一趟返回住所出租车费。

3、27司机与公司领导或客户同行时,应保守机密,不得随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关信息及内容。

3、28属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种车辆(包括货车、叉车、拖拉机等)参照本管理制度的有关条款执行。

3、29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3、30本制度经人事行政部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行政部对其负有解释权。

[篇四: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办事处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五篇

[篇一:各地办事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财政法规、规范会计工作,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保护公共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遵循<会计法>第三条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按照会计法规定办理会计事务,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二)领导、报账员和全体职工共同执行会计法,保障报账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三)保障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办事处管理制度

(四)深入细致地抓好会计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会计工作水平。

(五)会计人员要不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

(六)街道所有收入、支出按照年度进行部门综合预算,资金在东区国库支付中心进行集中会计核算和集中支付。

(七)办事处各项资金实行支出统一管理,

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篇

[篇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加强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按照国家财经制度、法规要求,委机关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并接受监督。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

2、认真组织会计核算,办理会计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正确编制会计报表。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3、委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取得真实合法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签名,按规定审批程序批准后报销。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报帐手续。自制原始凭证格式由财务部门统一规定。

4、加强现金管理,不得“坐支”,加强支票管理,责任并督促检查落实。要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特别是对支出预算的执行不能随意改变,克服预算管理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各处室在编制收支预算或申请,下达分配专项经费和返还款项时,必须与计财处协商,以免在工作中造成不协调现象。具体的预算编制方法和时间要求按省财政厅和厅计财处的要求办理。

第三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收入管理

收入是机关为开展工作依法取得的非补偿性资金,包括财政拨入资金和各种收入,按批准的收费项目收取并应缴财政的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上缴财政后由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其它收入等。

(一)财政预算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预算拨入的机关行政经费和有特定用途的各种专项拨款收入。

(二)预算外收入是指:财政部门从财政专户按规定核拨给行政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经财政部门核准由行政单位按照使用计划,不上缴财政专户的少量预算外资金。

(三)其它收入是指: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取得的零杂收入、有偿服务收入等。

机关各种收入的取得应符合国家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及时入账、分项核算,统一管理。

第五条支出管理

支出是单位为开展业务、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资金耗费,它包括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它支出等,有基建任务时还包括基建支出。各种支出应本着“量入为出、勤俭节约、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原则严格管理。

(一)经常性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预算拨给单位的机关行政经费,它包括个人部分支出和公用部分支出两大部分。其公用部分支出采取“厅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局)包干使用”的办法。

1、包干经费基数的确定:计财处按当年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部分经费扣除机关共用的水、电、暖、车辆、大型设备购置、印刷等费用后的剩余部分,按处室人员数量分配给各处室。

2、包干经费支出的范围是:办公费、差旅费、电话费、设备正常维护费、短期或专题职工培训费,以处室名义召开小型会议费和零星接待费等。

3、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程序:处室经办人出具处长签字的原始单据或用款计划-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签字-计财处报销记账-处室记账。

4、包干经费支出的审批权限:2千元以上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厅长审批。

(二)专项经费支出

专项经费支出是指:财政部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为完成某顶任务而拨给的专项经费。专项经费20由厅掌握用于专项目工作;其余按计划由处室安排专项工作,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1、专项经费支出的范围是: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需要开支的办公费、电话费、差旅费、车辆费、印刷费、会议费、劳务费、设备维护费、专用设备购置费、接待费等(有明确规定支出范围的按规定办)。

2、专项经费支出采取先审批支出计划,然后按计划支出的办法。审批程序是:处室提出用款计划-分管该处业务的副厅长同意-计财处审核-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3、专项经费的审批权限:2万元以内的支出由计财处审批,2万元以上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审批。

4、专项经费使用需调整时,由计财处与处室协调,提出调整意见,报分管业务和财务的副厅长同意后计财处执行。

5、专项经费的结转。带项目、跨年度、有时间要求的专项经费,按项目实施计划结转,待项目完成后结算,结算后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的60由厅计财处统一调配使用,40留处室使用。其它专项经费原则上要求当年完成任务,不做结转。确有结余的按以上比例调配使用。对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也应按规定的支出范围严格掌握。职工福利费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工会经费由机关工会管理使用。

(三)各种会议的召开(参加)及经费支出

召开(参加)各种会议要本着精简、高效、节约、务实的原则控制会期,出席(参加)人数和费用支出。

1、以厅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处(室、局)名义召开的会议由厅长办公会或分管业务的副厅长批准

2、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参加省外召开的各种会议要严格按会议通知的要求掌握参会人数,除厅长或会议指定增加随带人员外,均不得增加和随带参会人员。由处室组织在省召开的各种会议也要严格控制参会人数和会议天数。

3、会议经费的开支和报销。由厅及处(室、局)组织召开的会议经费依据会议通知的参会人数、时间做会议经费预算,经计财处审核,有关领导审批后按预算执行。出外参加会议的以会议通知和领导批示作为报销有关费用的依据。会议经费的支出与报销应本着从紧、从严的原则,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职工出差交通、住宿费用报销

(1)交通费用报销。厅机关厅长、副厅长出差、开会可按规定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处级、副处级(含同等待遇人员)乘座火车硬卧、轮船普通舱,如确因工作需要乘飞机或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位的必须经厅长或分管财务的副厅长同意签字;处级以下工作人员出差均不得乘座飞机、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

(2)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用应严格掌握在到达地区普通招待所、宾馆的住宿费标准,不得住包间、高级宾馆。

(五)各种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掌握

不论是经常性经费支出或专项经费支出,财务人员都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各项开支范围和标准(附:各种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现行制度),认真审核原始单据的合法性,特别是对带有普遍性和经常性的开支不能随意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如确因工作或特殊情况需要扩大开支范围或提高开支标准的,必须在费用发生之前征得有关领导的同意后方可开支,必要时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否则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六)为及时掌握各种经费收支情况,计财处每月向厅领导报送有关经费收支情况报表一份。

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

往来款项指机关根据规定和工作需要而通过暂付款、暂存款、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等科目核算的各种款项。各种往来款项应及时清理,该报销的报销,该收回的收回,该结算的结算,该上缴的上缴,该下拨的下拨,不能长期挂账,更不能转移挪用和截留座支。特别是职工个人借出的差旅费、材料采购等款项要在费用发生后的20日内报销,形成实际支出。

第七条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

(一)现金管理

1、机关正常开支所需现金应严格控制在银行核定的备用金数额以内,无特殊情况不能超定额库存。

2、按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5000元以上的大额现金必须填制大额现金支付审批表,待银行同意后方可支付。

3、各种收费所取得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得顶替备用金和坐支。

4、出纳人员应对支付的现金做到日清月结,逐笔记账,按时对账,保证现金使用安全。

(二)银行存款管理

1、厅机关除计财处、工会、各学会、机关党委允许在银行开设账户外,其余均不得开户,已经开户的要清理消户。

2、对银行开设的账户,要严格管理,除与工作相关的收支业务外,不允许发生其它银行收支业务,更不允许转借账号,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3、经管人员要按银行存款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及时清账、对账、核对余额,不得发生透支现象。

第三章公款借支与报销

第八条公款借支

各单位必须按照计划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一)因公出差或工作需要借用公款,应凭出差会议通知经部门领导批示后办理借款手续,不允许公款私用。

(二)借款人须填写“借款单”,财务机构有权控制借款金额。

(三)见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批。

(四)后7天内核销还款,不得无故拖欠借款。

(五)大额支出原则上应使用支票。特殊情况需使用现金的,由计财处负责人批准使用。

(六)领用支票时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经计财处负责人同意后予以办理。

(七)支票必须按所列用途使用。不按所列用途使用的,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九条费用报销

(一)计划内的行政开支,由办公室负责管理。费用报销由经办人签字、部门负责人审核、办公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转计财处报销。

(二)计划外的费用开支从严控制,一律报分管厅领导审定后方可实施。借支、报核的程序按计划内开支的规定办理。

(三)属行政事务中需开支的招待费,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属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招待费,由业务处报请办公室统一安排。

公务接待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规模和开支的金额。

(四)费用发生后,最迟不超过7天办理报销清帐手续。使用支票的,最迟不超过5天办理报帐手续。

(五)凡购买办公用品及设备等实物都要办理人库验收手续,凭电脑小票及合法的发票(政府机关内部使用的单据除外)报帐。

(六)各种罚款的票由直接责任人自理,不得报销。

[篇四:机关财务管理规定]

为规范经委机关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遵照市政府资金结算中心的规定,本着“精打细算、统筹安排、量入为出、从严控制”的原则,合理、规范使用资金,保障经委各项工作的有效、正常开展。

二、发挥财务的监督、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经费的预算控制和核算管理、资金收支计划、年度决算,定期分析经费支出情况,考核资金的使用效果,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委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加强办公经费和专项资金管理,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款计划,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用款部门支用款项时,需提出用款申请,经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按批复意见予以支付。凡是财政拨入的专项资金,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实行统一核算,不能以拨列支。

四、委机关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制度。日常经费报销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后,报经委主要领导签批后方可报销。

五、报销出差费用,须同时粘贴会议通知(上级行政会议)等有关证明。原则上只报销住宿费、在外公共交通费(不含出租车费)、伙食补助费。住宿标准:副局级以上领导每人每天150元以下,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元以下。生活补助费标准:市外省内每人每天12元,省外国内每人每天15元,特区每人每天20元。非正式在编人员不得领取伙食补助。凡是会议统一安排食宿、单据中含餐费和委托旅行社承办外出活动的,不得领取伙食补助。

六、凡是公共交通能够到达的城市出差,原则上不准自带车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活动、餐饮等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七、委机关承办的大型会议,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本着精打细算,厉行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各部门承办的会议,也应本着节约的原则提出预算,经分管领导审查后,报委主要领导批准。会议报销单据应列清会议室租金、伙食费、住宿费等明细;会议表彰奖励支出须有人事部门的批准文件。会议不准发放各种礼品、纪念品。

八、对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的购进和发放从严管理。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并列帐,领用或发放需登记签字。

九、大额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购置,需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所确定的采购范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十、报销的各种费用必须出具真实合法的原始票据,原始票据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必备的要素:

(一)必须具有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字样的专用章;收据原则上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需由两位经办人签字。

(二)必须具有出据单位加盖的行政或财务专用章。

(三)必须具有填制日期、付款单位或付款人、费用项目及名称、相等的大小写金额、开票人等,票据上的商品名称必须详实,内容笼统的单据,不予报销。

(四)原始票据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票据上涂改、挖补。

(五)对未按规定取得的原始票据,不予报销。

十一、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各项结算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支出可用现金结账,凡是超过1000元的经费支出业务,均应使用支票结算。支出金额较大的会议费、车辆维修费、加油费结算时,需两人以上同行办理。报销会议费时须附有构成会议费的明细清单和到会人员名单;报销车辆维修费、加油费时须附有每笔业务清单。

十二、机关工作人员各种支出的报销,要当月开支当月报销;凡有借款,但未报帐,不得再次借支款项,做到“前账不清,后账不借”。避免跨年度报销。

十三、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财经纪律,坚持原则,不得以权谋私、挪用公款,做到收有凭支有据,并按月填制、报送收支情况表。

十四、委机关现金报销日为每周二、周四上午。

[篇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用制度约束、规范财务运作,确保机关财务运行健康有序、节俭高效,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经研究,决定制定并执行本制度。

一、机关财务的管理范围

乡党政机关各部门(含事业单位:如计生服务所)

二、机关财务的管理内容

1、经费开支安排的原则。预算内安排的人员经费,不得用于其它经费;预算外收入安排,必须首先保证人员经费,方可安排其他经费。

2、经费报支渠道。机关经费报支渠道原则上随工资关系,按照“谁承担工资,谁报支经费”的原则,预算外单位人员报支经费在其单位列支。

3、出差实销制。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到县外开会、学习参观、招商等用车的,由党政办申报乡长同意后,再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公车或者租车接送。县内除四个一把手用车外,其余原则上坐中巴车。县外出差住宿费标准按照上级规定执行。

4、物品领签制。机关运转所需的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蚊香、蜡烛等),每月初到党政办进行申报登记,列出清单后报财政副乡长审核,由书记安排,经乡长签字批准后,由财政所安排专人(两人以上)统一购买。报销票据时必须附具清单,如不附具清单则不予报销(个人私自购买的办公用品不予报销。)购买的物品由办公室主任清点验收后交党政综合办统一保管。物品领用统一实行领签制,办公室凭党政一把手签字方可发放。

高档用品需经党政主要领导会商同意后方可统一购买,未经批准擅自购买的,一律不予报销。预算外单位购买办公用品和日常生活必需品的比照执行,明确专人购买,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5、来客接待制度。①机关来客招待。原则安排在机关食堂就餐,由机关事务线线长申报,办公室发出就餐通知单,报书记(乡长)同意后再送食堂。不报告或者事后报告的一律自负。②招待餐标准。每人每餐15元,陪餐人员原则上不超过3人,酒水由财政所统一购买,由办公室主任验收后保管,并对使用情况予以登记。③接待实行对口陪餐,原则上不发整包香烟,上级多部门来人,能合并接待的应合并接待。

6、经费支出报销。①凡报销凭证,必须真实有效,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三者齐全。②严格执行“谁经办谁履行报批手续”的原则,杜绝饭店业主、出租车驾驶员等持发票到相关签字人员处审批。③票据报销实行月报制,当月票据当月结清。每月的28-30日安排一天为审批时间,逾期不予审批,费用自理。该条款作为一条铁的纪律,将严格执行,一视同仁,一抓到底。

7、财政所要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每月将收支情况及时报告主要领导,以便领导掌握财政运行情况。

8、严肃财政纪律,规范财政行为,坚持财务公开,实施阳光操作。加大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各种乱收、乱支、乱用及坐支现金的违规行为,对违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经手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与直接责任人工资挂钩,情节严重的,在经济处罚的同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公车使用管理办法 第七篇

[篇一:廉洁从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从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以来,市局多次认真组织学习<党员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相关文件精神。自己也经常挤用时间选读报刊杂志上刊载的关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章,现对照廉洁从政建设的若干规定开展自查自纠,检查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今后的工作奋斗目标,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一件大事,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我们每一个干部必备的品质,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最基本的要求。思想上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认真记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通过学习,结合社会实际,我更加认识到反腐败倡廉教育的重要性和必须性。廉洁从政必须从领导干部做起,升华,工作作风得到改进。现将我个人的认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整改措施报告如下:

一、我对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认识

在自查自纠阶段,我积极参加分局开展的行评活动,学习了一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阅读了一批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书籍,对照检查了自己的行为,深挖根源剖析了自己的思想,个人认识大有提高,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点:行风建设须以人为本。一个单位或一个行业的作风,是其内在精神、整体素质、政治倾向、纪律规范的综合体现和反映。单位的风气,是通过个人的作风体现出来的。个人作风直接影响单位的行风。一个单位,只要有一个人的作风低劣,单位的整体形象就会大打折扣,反映在人民群众的脑子里,就是这个单位的行风败坏。“一粒老鼠屎搞坏一锅粥”,说的就是这个理。因此,抓行风,抓的就是人员素质。税务机关的政风行风,是每一个税务人员工作作风的集合体现。税务干部职工都有了好的精、气、神,税务机关的作风自然就会变好。因此,行风建设应以人为本,行风建设应从我做起。

第二点:行风建设无小事。我们的党已经认识到:作风建设不仅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更关系党和人民的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在改革开放条件下,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并不存在“松绑”的问题。没有好的党风,改革是搞不好的;没有好的行风,经济建设也是搞不好的。同理,税务机关没有好的税风税纪,税制改革就会成为空谈。因此,只重视经济建设,不重视作风建设,只重视业务管理,不重视队伍建设,是很危险的。税务干部不仅要把税收好,更要把人做好,而且,好的行风,在一桩一件的小事上就能体现出来。

第三点:行风建设应长抓不懈。行风评议活动开展了很多次,但各行各业的风气总是不能令人满意,群众的意见仍然很大,要求对执法部门和服务行业整风的呼声仍然很高,说明以前多次开展的行风评议活动并没取得真正的实效。原其原因,一是每次行风评议活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的素质问题,毕竟提高全民素质非一日之功;二是是许多部门单位的行风建设缺乏长效机制,缺乏日常评议机制。把行风评议活动当作“一次性活动”、“阶段性活动”,为避风头而开展活动,为争名次而开展活动,活动一了,行风坏了。

二、本人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在分局主要负责****、****、***等岗位工作,对内服务于领导和干部职工,对外服务于纳税人和人民群众,既有务实工作,又有务虚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也得领导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但自身还是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学风不端正。认为自己是业务老手,放松了业务学习,导致没有及时掌握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不能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认为自己是“计算机能手”,放松了信息化管理知识的学习,在省局、市局不断推出网络申报、网络扣税、网络发票、税控收款等一系列税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后,专业知识没有及时跟上,作为一名信息管理员,技术上经常捉襟见肘;认为自己是一名老党员,放松了政治思想学习,不关注社会民生,不关注经济发展,导致思想上不能与时俱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够彻底,没有发挥出一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2、奉献精神不强。没有充分发扬“不讲条件、不讲报酬、不计个人得失”的“三不精神”,在工作当中,只愿做份内的事,不愿做份外的事。有“事做多了,挨的批评也多,因此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错误想法,做事不积极,不主动,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单位的整体执行力。

3、文明服务不到位。纳税人来分局找本人办事,基本上只能做到公事公办,缺乏热情,缺少关心,缺乏“售后服务”。很少主动地向纳税人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很少主动地将纳税人的权利告知对方,很少主动为纳税人提供便民服务。下到纳税户中,主要是检查企业的税收情况,发现纳税申报错,对企业办税员批评得多,辅导得少,只关心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很少关心企业的生存大计、发展困难等问题。

4、帮助同志不热情。一些同志找我寻求业务帮助或技术支持,找的次数多了,有不耐烦的情绪,就会说“网上有,书上也有,自己查去”,影响了同志间的协作性。有时候因一些同志提出的问题比较简单,就会说“这么简单的事都不会么”,损伤了同志的自尊,影响了同志间的共事关系。

5、履行职责有待加强。作为一名监督员,有时会做“老好人”,对少数同志没有遵守税风税纪的行为没有当面及时制止,没有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向分局提出处理建议,从而影响了其他同志的工作积极性。

三、产生问题的原因

1、缺乏宗旨意识。作为一名党员,思想上退步,公仆意识不浓,淡忘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税务人员,认识上没有提高,服务意识不浓,淡忘了“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宗旨。

2、缺乏大局意识。没有弄通弄懂税务机关乃至每名干部的生存进步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从一定高度上认识到损害纳税人的利益就是损害税务机关的利益,损害人民的利益就是损害部门和个人的利益。

3、缺乏创新意识。没有进取精神,工作上就事论事,疲于应付,在落实上打了折扣。工作中只求数量,不求质量,更不求创新,只出“产品”,不出“精品”。

四、我的整改措施

1、树立正气。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自觉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2、加强学习。一是广度学习:认真学习党的重要文献和纪律规定,认真学习公务员法,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二是深度学习,既要学习历史知识,以史为鉴,也要认真了解国内国际时事,与时俱进;三是精度学习,不仅要写心得体会,做学习笔记,还要注重提炼知识点,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3、接受批评。全方位、多途径剖析自己思想上的误区、行动上的偏差。一是向组织靠拢,向组织交心,交出自己的思想根源,让组织为自己指明方向;二是向同志靠近,和同事谈心,让他们指出自己的缺点;三是深入到纳税人当中去,和纳税人换心,了解他们的难处和需求,让他们指出自己工作中的问题。

4、自觉行动。自觉将分局制定的和个人自拟的整改计划变成实际行动。在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过程中,牢固树立“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思想,牢固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思想,在工作中,在生活中,在学习中,校正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对待一人一物,从一点一滴做起,确保每时每刻办理每件事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

[篇三:群众路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县商务局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重点突破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根据<中共泸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5月份督查工作方案>,现将我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放在首要位置来抓。县商务局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工作,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了<泸溪县商务局持续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把目标细化、量化,落实到个人,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体干部职工配合抓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落实。

2、认真学习,提高党员干部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召开群众路线教育集中学习会、专题办公会、各项工作会议等形式,多次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大会,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作风建设教育,不断统一思想,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加强作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提高了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作风建设的自觉性。

3、强化制度,营造纪律严明的干事氛围。我局始终把制度建设、办公和生活环境建设作为重要内容长抓不懈。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事、用情感管心,引导干部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

二、主要成效

1、突出整治超标配备公车及公车私用:按照<湘西自治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州办发[2012]27号)的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没有违反公务用车超编审批、超标更新配备公务用车;没有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现象。,强化了公务车辆的日常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定点集中封停制、公务用车统一张贴标识制度。

2、突出整治秘书配备方面的问题:根据湘群组发[2013]45号文件精神,严格开展领导干部违规配备秘书清理工作,我局没有以设立联络员为名,为领导干部配备秘书等问题。

3、突出整治领导干部参与社会活动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频繁出席社会活动现象;没有通过参加任何活动庆典收受邀请费、酬劳费及礼品礼金等问题。

4、突出整治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方面的问题:我局领导干部和职工没有违规兼任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职务的现象;没有违规收取社会组织给予的报酬、补贴;没有在所兼职的社会组织或下属单位开支、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5、突出整治办公用房方面的问题:我局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6人,办公室公房6间,平均三人一间办公室,没有存在办公用房超标整治不到位现象;没有滥建、巧借名目新建楼堂馆所现象;没有违规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现象。

6、突出整治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考勤签到制度和请销假制度;不存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看电影、看小说、闲聊、干私活等情况;没有上班时间进入休闲、娱乐场所,工作时间中餐饮酒等情况。

7、突出整治公款接待方面的问题:没有公务宴请标准超高、陪客过多现象;不在公务活动中赠送或接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没有公款大吃大喝、安排与公务无关宴请、无客自请等现象;不存在利用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公款吃喝行为。

8、突出整治人员编制方面的问题:没有干部职工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现象;没有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现象;没有以借调为名,长期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现象;没有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现象。

9、突出整治人情宴请方面的问题:我局严格履行领导干部人情宴请报告制度;没有干部职工操办中央和省、州、县委明令禁止的人情宴请行为;没有在未报告或在报告未批准的情况下操办人情宴请的行为;不存在借人情宴请大肆敛财的现象。

10、突出整治服务基层方面的问题:我局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没有“软、弱、散”整顿不力现象;严格开展进村级场所“清零”工程;对待服务对象的态度大方热情,执法过程中没有作风粗暴、滥用职权行为;没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和相互推诿、敷衍应付、久拖不决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在巩固前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抓好下一阶段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确保我局教育实践活动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一是进一步提升思想认识。要始终对“四风”突出问题的危害性、长期性、顽固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打好打赢专项整治工作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二是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和自查自纠。整治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我们将继续深入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主要看整治是否实现、整问题是否反弹、责任追究是否到位、群众对整治成果是否满意。

三是完善监督体系。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督促干部职工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我局将立足于工作实际,求真务实,扎实推动,时刻在思想认识上和作风建设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州委“七条规定”和县委“六个一律”纳进长效工作机制,努力打造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高效型的泸溪商务。

[篇四:四风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市纪委督导检查组:

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枣纪办发电[2013]29号)下发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进行全文学习,并下发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枣牧发[2013]140号),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目前我局全体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规违纪现象。现将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廉政教育,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坚持每周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制度,深入学习<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8月30日上午,全文学习了市纪委办公室<关于严格执纪监督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纪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使廉洁从政意识入耳、入脑、入心,使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变成自觉行动,着力提高了全体机关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拒腐防变能力。

二、突出抓好关键环节,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会议精神,有效预防中秋节、国庆节期间腐败问题的发生,我们下发了<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畜牧兽医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土特产品或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互相宴请、挥霍浪费,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纪念 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公款组织的宴请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用公车接送子女、参加婚宴、探访亲友等非公务活动。严格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支出,削减一切不必要开支。

三、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机关作风有了新的提升

深入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和“勤俭节约在机关”活动,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从改进调研工作、提高会议实效、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外事活动、改进宣传报道、加强督促检查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的办法措施。扎实开展效能提升年活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促进发展提升”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并签订了机关效能建设个人承诺书,认真查找并切实解决干部作风、机关效能和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了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制定了<枣庄市畜牧兽医局加强公务饮酒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务饮酒的管理规定。建立了公务用车使用登记记录,严格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管理。切实加强审批窗口效能建设。上半年,我局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市电台“市民热线”、省局“阳光政务热线”等民生栏目,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共解决热点、难题问题32个,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

为杜绝违规违纪行为发生,我局对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情况深入开展自查,采取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通报,绝不姑息,确保了局机关风清气正、清正廉洁。

虽然我局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离市纪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比如,个别同志认为自己无职无权,没有机会腐败,经常被动应付,放弃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个别同志勤俭节约意识不强,在日常办公中存在“常流水”、“常明灯”等现象。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对待,加以解决。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不正之风,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效能,为加快全市现代畜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篇五:发展党员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自县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对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后,我镇党委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了摸底检查。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全镇共发展党员5名。在发展党员过程中,镇党委严格执行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等文件精神,整项工作已纳入制度化、程序化、正常化轨道。镇党委及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了发展党员必备程序和规范必备材料。

二、主要做法

(一)注重在基层一线发展党员,重点解决党员队伍性别、年龄结构等问题

在党员发展对象的确定、预备党员的接收等程序中,采取有力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着力解决农村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党委与各支部签定了<三凤镇2013年党建工作责任书>,明确党员发展工作的相关要求和责任。二是大力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注重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

(二)严把入口关,从严要求、从严执行发展党员程序

全镇各党支部严格要求坚决杜绝异地发展党员现象。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实行农村发展党员“三推荐两预审一回避”制度。对将要发展的入党积分子,组织全体党员、群众代表等相关人员从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员中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对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报到镇党委进行备案,并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录入入党积极分子数据库)。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其培养联系人,认真填写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季度填写一次。经支委会研究,培养考察1年以上合格拟为发展对象的,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张榜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报镇党委审查,再集中公示7天。经过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召开支部大会,镇党委派员(各支部党建指导员)参加会议。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对符合条件的按期转正,不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做出决定。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确定、预备党员接收、转正等各个环节,党委均进行了党委会研究,合理分派责任心强的同志,到各党支部全程参与,确保了工作的严肃性、公平性。

(三)加强培训指导,从严要求,规范发展党员必备材料

一是镇党委加强了党务培训力度,在2013年集中开展了2次全镇党务干部(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党员大学生村官)集中组织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发展党员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组发[]11号)和<掌握“五大流程”规范“九个材料”>及镇党委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要求,提高了全镇党务干部工作能力。二是为各支部选优配齐了党建指导员,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考察、确定发展对象、政审、讨论等具体环节,各相关党建指导员均参与指导,确保了入党申请书、自传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每季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理论培训班结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及政审综合材料、各阶段公示情况登记表及票决汇总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发展党员工作必备材料齐备规范。

三、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仍然存在长期不发展党员的村。二是从发展结构来看在发展对象的学历、年龄、性别、以及一线情况,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三是入党材料整理完备的不够及时。部分预备期已满的同志由于种种原因支部不能按时召开党员大会讨论该同志的转正问题,导致党员入党志愿书等材料更新完备的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镇党委对发展党员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党委会,听取了有关人员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的汇报,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重点安排,组成由党务副书记牵头,以各党支部为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查缺补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将有关检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镇党委明确提出包片班子成员和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一定要以大局为重,从村党员队伍建设和长远发展为重,认真按照上级党委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发展党员,确保党员队伍的质量。切实把发展党员迎查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继续加大党务培训指导力度通过培训使全镇党务干部做发展党员工作的明白人。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建工作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发展党员、发展党员材料不规范等的相关人员严格问责。

[篇六: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告]

按照中共汉锌纪字[2014]2号文件要求,本人严格依据文件精神并充分结合现阶段公司自上而下全面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我政治思想水平,认清“四风”之弊,查摆自身问题,力求在个人作风方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决贯彻好中央八项规定,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把上级党政的重托和职工群众的信任转化为克服困难努力工作的内在精神动力,切实团结带领铜矿公司干部职工艰苦奋斗,为实现和完成公司总部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生产经营 任务,保持和创建燕子砭铜矿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良好局面,在持续创新发展中进一步巩固好铜矿老基地,而奉献自己一份绵薄的力量。

根据上级安排部署,我认真参加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阶段的各项活动,研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了公司纪委下发的<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的讲话(摘要)>、<习近平关于弘扬焦裕禄精神的重要论述>、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学习了陕色集团党字[2006]28号文<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试行)>、汉锌党字[2013]2号文<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通知>,以及汉中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劳动纪律监管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廉洁作风,必须将高度自律作为前提,自觉改造世界观,努力加强党性锻炼,坚持“三严三实”,牢记“两个务必”,在企业尤其要坚持“三重一大”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使自己始终能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利益关系。把党的需要摆在首位,克己奉公,不折不扣地完成组织分配的各种任务。在注重增强政治修养的同时,刻苦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业务工作水平,坚持用理论指导实践,推动生产经营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在本职工作中,身体力行,恪尽职守,忠实履行工作责任,克服困难,创新思路,谋求发展。日常生活中,严以律己,信守规范,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党规,严格从政行为准则,带头执行各项政策规定,自觉维护班子团结,思想和行动同公司党委、党总支保持一致,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忠于职守,热爱岗位。在本职业务工作中,做到原则不动摇,条件不变通,程序不走样,不搞特权,不搞歪门斜道。现将本人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作为企业主要负责人,我深知党风廉政建设是我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每个领导干部必须将廉洁作风、高度自律作为前提,必须从自身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以此带动大家。按照与公司总部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首先从自身做好而外,分别对各二级车间制定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具体细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身做起,努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明确职责,加强党内监督,认真落实“两个务必”的精神,贯彻实行党内两个条例。通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状的签订,层层监督,形成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而且在此基础上,签订了<共建廉洁家庭承诺书>,推进廉洁家庭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家庭防线。

二、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

民主集中制原则是我党的基本政治原则,是正确决策的保证。在面对公司重大生产经营活动、关键岗位人事任免等过程中,始终坚持班子成员集体讨论民主议事集体决策原则,求同存异,集思广益,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业务对口部门、车间主管的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防止不计后果独断专行,形成良好的民主氛围,真正发挥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作用。

三、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

本人能够严格按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对涉及事关铜矿公司发展的生产经营、技改项目、人事任免等特殊重大事项始终坚持向上级汇报、审批制度,以确保我公司重大事项工作中得以科学正确实施,实现健康稳定平安和谐的既定目标。

四、其他方面的情况

本人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几年以来,深知责任重大,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很多,但始终能够坚持组织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在不同阶段注重时刻与各级党政组织保持联系,细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职业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思想政治方面首先提高自己,带动他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工作和交往中特别注意维护党的形象、企业声誉,慎言慎行,保持低调的生活方式;在管理工作中,要求其他党员干部和部门领导做到的事情自己首先做到,用潜移默化的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培养坚韧的职业操守,提升整体防腐拒变的能力,保持党员领导干部队伍的纯洁性;能坚持业务知识学习,带动管理干部自觉学习的积极性,做业务学习的倡导者、排头兵。在主持公司生产经营全面工作中,以持家的精神管好公司各项工作和各单位各部门管理干部,勤俭为本,不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的各项要求,同时审时度势,真对铜矿公司实际,千方百计地盘活生产线,尽力为大家找活干、找事做,提高员工收入、保障员工工作生活、稳定员工队伍。此外,针对年久失修的多处厂房、居民住宅等,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修缮加固保护,使有限的资源得到合理的利用。

在经营管理上,始终坚持“比质比价”原则不动摇,坚持从严要求供销、质计、化验等部门和岗位,坚持公开透明、公正效率原则,杜绝以次充好人情交易和吃、拿、卡、要的歪风在工作中存在。今年公司的主产品之一阴极锌不再铸锭以后,大部分业务均已成为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内部购销业务,生产计划、签订合同、检斤计量化验等各项工作更趋规范化,工作流程岗位职责更加简析,效率明显提升,执行力得到加强。突出的表现在金属锌粉粗锌采购、生产供应量以及电锌产量接连突破历史新高。在个人生活中,始终保持与工作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距离,从不收受其财物,严格执行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管住自己身边的人,没有利用公款互相宴请、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的情况,不存在住房上以权谋私、借欠公款不还、大办婚丧聚敛钱财、拖欠各项税费等问题。而是始终保持节俭朴实的生活方式,平静地对待生活,静心地看待名利,保持平凡的心态。

在社会交往中,本人一向注意职业本位的出发点,慎交朋友,掌握好来往的度,不以利益为先导,不把私人生活的情感带入工作中注重廉洁从业自我约束,没有违反“八项规定”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况。

五、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的打算

今年,公司依然面对重重困难,资金越发紧张,原料市场萎缩,矿山停滞未动,选厂无活可干,以及退休养老等诸项社会综合杂务,疲于应对解决各种矛盾困难、稳定当期生产经营、着力解决选厂员工干活吃饭问题,是全公司头等大事,在此过程中,除了把重担层层落实分解负起总责而外,还要分出精力积极参与党总支部的工作,尤其是加强和推进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这方面的工作。坚持把个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好,还要把公司系统全体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建工作抓好,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组织原则,不断探索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科学的廉政建设体制,将廉政建设贯穿到整个生产经营任务、管理工作目标等各项工作中去,为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有力的保障。

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这次自查自纠活动,本人更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工作中自身在这方面或多或少还存在一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和切入点为指导,努力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同时作为公司党总支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牢固贯穿工作始终,积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坚定共产主义信念,牢固树立廉政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加强自身自律能力,保持清廉本色,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加强总支部廉政建设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服从上级组织的领导,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坚决执行锌业公司集团和公司党委各项廉政规定和政策,严谨务实、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忠实地履行公司经理工作职责,营造企业依法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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