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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2016-10-02 09:18:40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共7篇)案件检查岗判断题及答案案件检查岗判断题1 廉政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形式,适时进行。( )2 廉政诫勉谈话应有2人以上参加。谈话要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3 《〈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于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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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检查岗判断题及答案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第一篇

案件检查岗判断题

1.廉政诫勉谈话采取个别谈话形式,适时进行。( )

2.廉政诫勉谈话应有2人以上参加。谈话要有详细的记录,经谈话人员签字后,与谈话对象书面说明材料一并存入谈话对象个人廉政档案。( )

3.《〈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发布于2006年3月。( )

4.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每年对下一级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予以通报。( )

5.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分管领导与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

6.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党组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制度,做出不当决策,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限期整改并追究责任。( )

7.中央规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

8.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事项时,应充分发扬民主,参会人员应充分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 )

9.局长专题会不能替代党组会,但可以替代局长办公会。( )

10.《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关于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上级党组重要工作安排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的监督,通过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巡视、执法督察、审计、年度考核、合法性审核等形式进行。( )

11.《全国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中所称“领导班子”是指县(区)以上税务局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是指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城市)局副处级以上干部,

地(市)、县(区)局副科级以上干部。( )

12.任职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在谈话对象任职前进行,也可在任职后进行。( )

13.任期谈话必须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可结合巡视检查、民主生活会等进行。( )

14.诫勉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纪检监察、人事部门提出意见并报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进行,指出问题,限期改正,对于经督促仍未改正的,予以组织处理。( )

15.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两次,按照党组工作安排,明确主题,由人事部门或机关党委(办)负责组织,监察部门协调配合。应提前30日将会议主题、召开的具体时间等报告上一级人事、纪检监察部门。( )

16.信访初核应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建议,报纪检组长批准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

17.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人员录用的监督,重点对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 )

18.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本人或者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利害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情形的,应当回避。( )

19. 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人事部门负责受理。( )

20. 领导干部辞去公职的,在提出辞职申请时,可以不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

21.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

22.税务监察机构调查处理税务监察案件,适用税务监察案件调查处

理办法。 ( )

23.两个以上单位或部门联合调查的案件,调查单位分别办理立案手续。( )

24.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增值税抵扣凭证、偷税、逃税、骗税、抗税达到规定数额标准的案件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

25.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属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

26.对稽查部门转交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对随案转交的相关材料进行案头分析,需要时可调阅税务稽查案卷等有关资料,认为存在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填写《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审批表》,报经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税务局领导批准后开展调查。( )

27.纪检监察部门对稽查部门转交的问题线索,可征求有关税收业务部门的意见,作为是否调查的参考,并可提请有关部门协助收集、审查、判断或者认定证据。( )

28.稽查部门在税收违法案件检查中,可以提请纪检监察部门提前介入。( )

29.有证据或者线索证明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人员涉嫌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纪检监察部门应当提前介入查处( )

30.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可以根据具体工作情况要求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一案双查,也可以直接或者联合同级稽查部门对下级税务机关查处的税收违法案件开展一案双查。( )

31.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就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

32. 党组在选拔任用干部时,对存在廉政或作风问题的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后再做处理。( )

33. 严明组织纪律就是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

34. 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一般性问题,实施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督促整改.( )

35.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问题较重的,依法依规坚决查处。( )

36. 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行为,支持和督促纪检监察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调整。 ( )

37. 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为就要以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吃拿卡要报”和“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问题。( )

38. 坚持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把政风行风建设与优化纳税服务紧密结合起来,要形成前后台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努力做到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纳税人。( )

39. 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收到涉及廉政和作风方面的检举控告材料,应及时批转纪检组办理。( )

40. 党组成员加强对所分管单位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每年至少参加两次所分管单位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 )

41. 领导干部有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 )

42.受到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两年内不得提升职务. ( )

4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按影响期较长的执行。

( )

44. 同时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

45. 对反映的问题具有可查性,对照党纪政纪条规,判断其可能违纪,以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督办的问题线索,直接进行立案查处。( )

46. 对实名举报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信访举报要优先办理。( )

47. 纪检监察部门发现或收到反映本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涉嫌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线索,应及时向本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48. 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反映税务干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

49. 检组长在党组分工中专门履行监督职责,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

( )

50.纪检组长每年向本级党组述职述责述廉。( )

51. 对巡视、督察内审、干部监督、税务稽查等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应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的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应移交不移交,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得不到有效查处和及时制止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

52. 对需要问责的情形,属于纪检监察职权范围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党组最终做问责决定。( )

53. 按照党章规定,纪检监察部门积极协助党组抓好机关和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两次专题向党组作工作汇报。( )

54. 机关各单位每年1月15日前向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

55.信访工作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

56.信访事项已经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

判断题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第二篇

三、判断题(计50题)

1、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2、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本条例另有规定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3、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重的,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X)

4、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5、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一年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X)

6、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7、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X)

8、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9、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10、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X)

12、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3、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X)

14、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X)【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15、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6、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7、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可以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

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X)

19、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20、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X)

21、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X)

22、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3、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X)【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24、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X)

25、参加迷信活动,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也不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X)

26、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7、对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8、在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中,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X)

29、在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中,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30、党员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31、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可以不给予党纪处分。(X)

32、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X)

33、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34、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5、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X)

36、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37、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X)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38、在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中,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9、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中包括: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40、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可以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41、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X)

42、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

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汇报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第三篇

乐兴县商贸局

关于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7号文件切实搞好对照

检查和清理纠正的

情况汇报

按照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及时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会议要求,局党委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刻理解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把贯彻执行《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我县粮食系统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

在接到县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局党委对贯彻落实《规定》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并按照上级的指示精神和我局党委的研究进行周密布署,并结合我县粮食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开展自查申报工作,制定出活动安排。

1、开展专项举报活动

利用多种形式开展进行专项举报。我局利用召开全体党员干部大会、下基层监督检查、设立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将中央纪委《规定》中列举的八个方面的禁止行为,向社

会公布。为便于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局纪委设立举报电话:9936361、9930900。安排监察科受理举报。

2、开展专项谈话工作

在认真学习领会《规定》精神的基础上,局党委书记、局长史文俊同志与局党委领导干部进行了逐个谈话;局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责任分工同各企业负责人逐个进行谈话;在局监察科的监督检查下各企业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员干部进行了逐个谈话,要求谈话对象按照《规定》所列禁止行为进行逐条对照,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3、开展专项公示工作

我局把在这次自查自纠中报告无问题人员名单在公开栏中进行了全员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为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纪委组织力量,加强督查力量,加大督查力度,局纪委组成由办公室、监察科组成检查组,由郭平同志带队,按照县纪委转发的《规定》的实施方案精神,进行了专项督导,深入了解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

5、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

为掌握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及进度情况,局纪委实行一日一报告制度,及时掌握了解自查人员的思想动态,以便及时指导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对照检查,认真梳理

通过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进行认真的反思和自我剖析,并依照《规定》、党的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对照检查,通过普遍的自查自纠活动在系统内没有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虽然通过这次自查申报工作并没有发现什么问题,但我们不认为不存在着问题发生的因素,因此,我局党委要求在全系统要坚持以预防为主,以清除“病源”为根本,以保持清洁干净的“肌体”为目的,长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坚持把学习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贯穿到工作中去,落实到实践中,从根本上改变工作作风,努力作好本行业、本系统的工作,积极为优化经济环境,发展行业经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本行业、本系统的经济得以健康发展,为加快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2010年7月10日

报告的格式范文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第四篇

[篇一:乡群众路线教育开展情况工作报告]

一、“三大工程”开展情况

我乡按县里要求,制订了方案,在全乡开展了“三大工程”。一是各村结合“三送”的联系群众的资源,安排党员和三送队员一起联系群众,开展好“连心”工程;二是以加强整顿涣散党组织为切入点,开展“强基”工程,按上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涣散的珊贝村进行了整改;三是开展好“模范”工程。开展了向“身边好党员”学习的活动,向我乡党委副书记**同志、**村的**、**村的**、**村的**等学习,在各种学习会议上讲他们的事迹,号召广大党员向他们学习。

二、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

我乡严格按照活动办要求,召开了查摆问题专题会议,找准找实突出问题,认真组织班子成员写好对照检查材料,严肃查摆班子问题和个人问题,fǔ 部门搞好关系。在于各个部门各种人员打交道时一定要注意沟通方法,协调好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工作重要具备正确的心态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记住一句话叫做事高三级,做人低三分。

四、注重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

以前,我总以为自己的会计理论知识扎实较强,正如所有工作一样,掌握了规律,照芦葫画瓢准没错,那么,当一名出色的会计人员,应该没问题了。现在才发现,会计其实更讲究的是它的实际操作性和实践性。离开操作和实践,其它一切都为零!在会计的实践中,漏账、错账的更正,都不允许随意添改,不容弄虚作假。每一个程序、步骤都得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

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这只会导致“雪上加霜”。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梁启超说过:凡职业都具有趣味的,只要你肯干下去,趣味自然会发生。因此,做账切忌:粗心大意,马虎了事,心浮气躁。做任何事都一样,需要有恒心、细心和毅力,那才会到达成功的彼岸!

通过这次的实习,我对自己的专业有了更为详尽而深刻的了解,也是对这几年大学里所学知识的巩固与运用。从这次实习中,我体会到了实际的工作与书本上的知识是有一定距离的,并且需要进一步的再学习。由于会计行业的特殊性我只能参加财务部门中较为简单的工作,如出纳及帮助会计进行帐目的核对等工作,但是,这帮助我更深层次地理解现在的企业会计,并且我对会计分录、记帐、会计报表的应用也有了进步的掌握。不在局限于书本,而是有了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实践暴露了我许多知识上的不足,也是对理论知识的一种补足。

会计工作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是十分重要的,只要有一个部分出差错,那么就会牵连到其他的部分,所以会计真的不是简单的算算记记,这是一项十分严谨的管理活动,工作前先做好个人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朋友、老师,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因为我知道只有和他们深入接触你才会更加了解会计工作的实质、经验、方法。为我们以后进一步走向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这次的社会实践中,让我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根本就学不到的知识,打开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也改掉了很多毛病。知道挣钱的不容易,工作的辛苦,与社会的复杂多变。而为了适应社会,我们要不断的学习,不断的提高自己,在实践中锻炼自己,使自己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篇六:办公室业务工作情况报告]

一、改制以来办公室工作基本情况

隧道分公司综合工作部和党群工作部组建于2003年4月,是分别在过去行政办公室、企业管理办公室和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的基础上设立的。综合部目前定编4人,包括部长1人,部员3人,主要负责行政工作和企管工作。党群部定编5人,包括部长1人,团委书记1人,部员3人。主要负责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等方面的业务工作和计划生育、关工委工作,以及机关直属党委、工会的日常工作。

(一)改制以来工作主要特点

1、工作职责更加科学明确。

针对公司改制后机关压缩、部门合并、人员减少的实际,我们制发了<机关部门职责>,以一岗多责、形成合力为目标,重组了业务流程,有效处理了原有部门的职责交叉和接口问题,做到了人员精干、业务高效。

2、业务工作更加繁重。

公司改制后,业务工作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了。主要来自:“四办”合并成“两部”后,对口上级部门(共计16个部、室)增多,带来担子加重、工作交叉;改制后带来的体制、机制变化,增加了业务工作量;施工任务的增加,项目部的增多,也相应增加了对下服务工作量。

3、部门地位更加突出。

由于两部目前担负着党委、行政、纪委、企管、工会、共青团等综合工作,既要向上级机关传递信息,又要给领导当好参谋,更要为基层服好务,其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全局,因而部门的角色相当重要。

4、人员素质的要求更高。

部门内每个成员是分工不分家,除部长要学会抓全盘工作外,每个部员也要在做好分工内业务工作的同时,还要了解并参与其他业务工作。工作人员不但要具备办文、办事、办会能力,还要通晓党委、纪委、工会、共青团的一般业务。目前,工作人员通过竞争上岗,学历要求在大专以上。

5、工作信息化程度增加。

互联网的普及、局域网的应用及隧道分公司内部网站的开辟,机关全部实行了微机化办公,信息和资料的共享,上下沟通的加快,为开展工作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条件,同时,工作节奏也明显加快。

(二)业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由于两部日常工作量大,人员较少,下基层检查指导工作的机会不多,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发现基层问题,也不利于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影响了基层工作的全面提高。

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上级管的太细、太具体,为上级服务不但要“文”(文字的东西多),有的还要“人”(人员陪同服务);加上对口的上级部门多,哪个都有指标,哪个都重要,有时造成部门工作不得不围着上面转,占用大量的精力,这样也不利于两部更多更好地结合本公司特点开展工作。

(三)对做好办公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认清两部的特点,把握工作角色。

两部囊括了公司党委、行政、纪委、企管、工会、共青团等业务工作,是一个综合工作部门。两部既是公司领导工作中的智囊团、参谋和助手,又是基层党政工群工作的指导服务部门。认清这些特点,有利于在今后的两部工作中把握角色,找准位置,抓住重点,工作到位。

2、设学习型团队,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工作的好坏。既要从书本中学习,从别人经验中借鉴,更要从做好点点滴滴工作的履历中积累。因为工作的过程,也是学习提高的过程,提倡在多干工作、干好工作的过程中学习提高。提高办文、办事、办会能力。树立刻苦学习的形象,求真务实的形象,严谨高效的形象,敬业爱岗的形象。

3、抓住重点,兼顾一般,服务主题。

要明确各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包括全公司工作的重点,党委、行政、纪委、企管、工会、共青团等各项工作的重点,每月工作重点,年度工作重点。通过理清思路,抓好重点工作,兼顾和带动一般工作。服务主题包括服务生产经营中心,服务“四有”职工队伍建设,服务<政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服务机关日常行政事务。

4、立足基层,抓住典型,带动全局。

把研究各基层单位的情况、特点(包括工程的和队伍的)与研究两部各项工作的突破口结合起来。如果不了解基层,不服务基层,部门的工作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在指导和服务基层的同时,主要通过公司全面信息沟通、项目业务部门负责人考核、先进人物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基层单位典型经验总结等来推动全局工作。

二、隧道分公司改革形势分析

随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的召开,国家各项新的政策相继出台,新一轮改革大潮就要全面掀起。对企业来讲,改革是为了使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不在改革中发展,就在改革中衰败,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结合公司实际和集团公司精神,隧道分公司改革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拓宽经营渠道,加大承揽力度

针对经营管理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计划经营部调配增加了经营人员,明确了信息跟踪和编制标书人员的工资奖金等待遇问题,确定了工程信息跟踪落实及奖励标准,建立健全工程信息处理系统。动员全员参与,多层次全方位联系工程任务,对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予以重奖。

(二)完善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对已中标的工程,建立健全项目的各项管理制度,使项目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畅通机关与项目的信息渠道,使机关各部门及时掌握各项目的动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解决,使在建工程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对列入集团公司的重点工程,公司坚持重点工程重点管理的原则,专门安排一名公司领导负责施工生产,采取了狠抓现场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开展技术攻关、适时组织大干等一系列有力措施,解决了施工难题。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在坚持标准化施工,安全、质量和工期均得到了一定的保证,各项目部克服种种困难,积极开展文明施工,多项工程受到业主的好评。

(三)改变分配激励方式,提高员工积极性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转换分配方式,采取项目经理班子集体竞聘、业务人员工资谈判制、内部劳务工序承包等办法,提升了项目团队的凝聚力,降低了经营成本,提高了员工收入,实现了企业与员工的双赢。

(四)明确主业范围,推进主辅分离

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半年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推进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工作,全面实现集团公司确定的的工作总目标,公司制定了<隧道分公司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实施方案>,为推进“两层分离”、实现管理技术密集型转变、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加强监管监督,减少腐败行为

加强执政党的执政能力,绝不能一手抓经营,一手搞腐败,在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的同时,公司通过三项制度、民主生活会、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等加强了对项目领导班子和重要业务部门的监管监督,让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群众观深入到班子成员日常行为中,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实现企业与个人的长足发展。

调研报告格式范文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第五篇

[篇一:妇联妇女信访代理工作调研报告]

自去年以来,**市妇联针对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本着“重心下移、方便群众、解决问题、促进和谐”的原则,创新工作思路,在全市实施了妇女信访代理制度。该制度实施两年来,“有事就找信访代理员”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初步形成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队伍专业、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良好局面,走出了一条新形势下创新妇女群众工作、创新社会管理的新路子。

一、主要做法

为确保全市妇女信访代理“推得开、代得实”,我们立足各镇、街道实际情况,从困扰广大妇女的出门难、求人难、办事难入手,以“你的事,我来办,你的难,我来帮”为宗旨,强化组织领导,fǔ 部门职能分工不了解,一旦出现矛盾找不到确切的主管部门,自信访代理制实施以来,妇女群众只进一个门(妇女信访代理服务中心),即可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信访问题的办结率。**,曾在面包店做一名服务员,工作中的**感觉 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结果显示有卵巢囊肿,医生说没什么大碍,注意多休息,按时吃药就行,但是因为家境贫困,**一心想多挣点儿钱,工作起来也经常忘记按时吃药。后来,肚子越来越大,像即将临盆的产妇一样,绝望之下她找到了市妇联信访代理服务中心求助。市信访代理员在了解情况后,与民政局、**庄镇积极协商后,最后由民政局协调先支付**的住院费1万元,顺利的帮助她进行了手术治疗,再由镇政府负责为其父母办现低保手续,现在**已康复出院。

三是进一步拉近了干群关系,增进了干群感情。许多信访问题往往是因为部分基层干部对反映问题的群众没有好脸色、推诿、搪塞甚至呵斥,将矛盾逐渐扩大。信访代理制的实施改变了基层干部与信访人之间的角色,一方面代理员要站在信访人角度反映诉求,设身处地协助解决问题;另一方面又要向信访人进行宣传、疏导情绪,一来一往,干部与群众之间增加了联系与沟通,增进了了解和信任。安小慧于2008年经人介绍嫁给了大定福村李立云,女儿降生后,小夫妻俩经常吵闹,婆婆张凤芝心急如焚。张凤芝无耐之下找到了村妇女信访代理服务室,张凤芝说:“全怪儿子不争气,经常去网吧,开始小两口打架我还能劝和劝和,现在小两口是越打越厉害,我劝也不管用了,儿媳这次说什么也不从娘家回来。”代理员李占英一边沏茶、一边耐心倾听,安抚了张凤芝后,她首先找到李立云做工作,李立云讲自从有了女儿后,他和安小慧沟通的越来越少,让他觉得婚姻是枷锁,有些郁闷,后来慢慢的产生网瘾才出现现在的局面。了解到真正的原因后,李占英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对李立云讲道理,让他认识到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然后和安小慧真诚的承认错误,看到丈夫的变化,婆婆期盼的目光,安小慧露出了久违的笑脸,现在二人没有辜负众人期盼,上下班都双宿双归,幸福快乐!有时间还到信访代理服务室聊聊。李立云很感激代理员为他争取的幸福生活,并讲到在以后的生活中要学会沟通,妥善处理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是经费落实不到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的缺乏,阻碍了代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对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提高信访工作经费投入力度,从而完善基础设施,落实代理员补贴,做到条件好、待遇好,激发信访代理员工作热情。

二是代理员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高素质的信访代理员队伍是做好代理工作的重要条件,我们将有计划、分层次的对信访代理员进行法律、信访接待、心理咨询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使信访代理员做到能代理、敢代理、擅代理。

三是调查研究力度不够。不深入调研就没有发言权。我们将加大调研力度,经常深入基层,了解妇女群众最盼、最忧、最急的问题,不断完善工作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拓展代理范围,丰富帮办内容,深化帮办服务方面进行新的探索,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不懈努力。

[篇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调研报告]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近年来,为了集中整治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执法不公、滥用执法权等问题,市纪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多项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较大进展。20**年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对全市34个行政执法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发现问题102个。20**年以来,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执法监察室共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7起,党政纪处分4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在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和突出主业的新要求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执纪监督,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真思考和尽快破解的重要问题。

一、我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不完善。有的执法部门梳理执法依据、界定执法职责等基础性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有的执法部门行政权力行使未得到有效规范,还存在较大随意性。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区、**县尚未制定和公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区未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市盐务局自由裁量基准执行不到位,部分案件处罚标准不统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未按照<**市市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规定的额度进行处罚,且未列明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有的执法部门处理罚没物品时存在较大随意性,缺乏处理罚没物品的法律文书。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罚没物品处置不规范,无统一登记、保存、处理的记录;市盐务局罚没物品处置无记录;市林业局对登记保存物品未依法进行处理。

(二)行政执法程序不规范。有的执法部门不遵守法定程序的情形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对违法行为认定的证据不确凿,侧重采用当事人询问笔录作为定案的主要证据,且询问笔录不全面、不充分;听证权利、救济途径、法定期限告知不规范。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林业局的个别案件只有1名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市环保局部分行政处罚案件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不全,且未按手印;**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行政处罚决定与批准内容不一致;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存在对违法行为当罚不罚的问题;**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行政处罚案件中,不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告知陈述申辩和听证权利,直接进行行政处罚。

(三)<行政强制法>贯彻落实不到位。有的执法部门执行<行政强制法>不严格,行政强制程序不完善,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缺少批准手续。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的部分行政处罚案件执行超期,应当收缴的“滞纳金”或“加处罚款”未予执行,且未按照<行政强制法>规定与当事人签订书面执行协议;市交通运输局、市交巡警支队、**县交通运输局查封、扣押车辆停放在社会停车场,保管费用由相对人承担;**县环保局、**县**街道派出所未按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履行催告义务,也未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存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问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甚至失职渎职。如20**年11月查处的**县**化工有限公司“10·18”较大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县安监局、质监局、公安局对辖区内非法生产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企业未依法进行查处,被市纪委党政纪处分9人;20**年2月,市纪委对**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材料园环境污染环保部门不作为案件进行了查处,党政纪处分6人;20**年3月,**县环保部门对滨海新区环境污染案件不予查处,市纪委会同市环保局约谈了分管副县长、管委会主任、县环保jú长3人,责令**县环保局立即立案查处。

(五)存在滥用职权、违规收费现象。有的行政执法部门无视法纪,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如在20**年的专项检查中发现,**县环保局存在以“协调款”名义收取企业资金的行为;市交巡警支队继续实施已经取消的“车门喷字费”;**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在收费时,未使用统一规定的山东省非税收入缴款书。再如20**年3月查处的河口区六合派出所原所长**案件,**执法犯法,滥用职权,违规收费,以打击偷盗原油违法犯罪为名进行“创收”,对抓获的“油耗子”以证据不足为由,一概以“赔偿损失费”的名义罚款后放人了事,而且不制作询问笔录和执法档案,不开具任何票据或证明,20**年1月至20**年3月,**累计收取“赔偿损失费”3067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司法机关。

二、原因分析

(一)行政执法体制不够顺畅,职责界定不够清晰。一是各级执法部门职责界定不够清晰。目前,市、县(区)、镇(街)三级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责亟需进行系统界定,镇(街)许多委托执法的授权法律依据不够充分。比如我市市级执法部门承担了大量的执法业务,削弱了其研究制定政策的工作力度,导致基层执法出现的新情况反映到市级部门后长期得不到解决。二是行政执法与管理脱节。一些事项实行管罚分离后,部门各自为政,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监督不力等问题,管理和执法难以形成合力,造成有利的争着管,无利的谁都不管的尴尬局面。三是行政执法存在多头管理和职能交叉现象。如户外广告管理,涉及工商、建设、宣传、文明办和城管执法等多个部门,由于缺乏沟通协调机制,部门过多的看中经济利益,在执法过程中往往是重收费,轻管理,对有利的事情,都去抢着管,对无利可图的事情则是相互“踢皮球”,谁都不愿管,互相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部分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建设需加强。一是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高。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懂法律,不懂业务,文化素质不高,特别是相当数量的协助人员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现有水平不能胜任执法工作。有的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还存在程序违法、徇私枉法、剥夺当事人权利等现象。二是部分执法人员思想存在偏差。有的执法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强,不愿监督、就案办案、机械执法、不注意化解矛盾、不注重执法效果。有的不能以身作则,执法人员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执法者的形象。三是部分执法部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一些执法单位执法教育培训经费不足,教育培训设施相对落后,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不够,未实现对执法人员的全员轮训,直接影响执法队伍建设。

(三)部分执法人员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规范化建设需加强。一是个别执法人员不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随意性大。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处罚畸重畸轻等不合理情形,极少数行政执法人员收受当事人好处后不处罚或处罚大打折扣;有的执法时对于同样违法情形不同对待,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些政策制度设计上不够科学,也给执法人员留下了某些权力寻租的空间。二是个别执法人员仍采用传统执法模式,执法方式存在简单粗暴的情况。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语言不文明,态度较粗暴,常会引起相对人心理失衡和强烈不满,导致双方发生冲突;有的执法人员不亮证执法,扣押物品不开具清单;个别执法人员适用简易程序超过范围等等。

(四)部分执法人员不敢执法,导致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因准备不充分、沟通不到位、方法不得力等原因,造成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发生冲突、矛盾的事件时有发生。近年来,在党中央、中央纪委加大反腐倡廉力度、狠刹“四风”、着力治理“庸懒散”的新形势下,不少群众对执法人员稍有不满就投诉,群众只要投诉就要求调查,有不少执法人员在群众的举报监督下被依纪依法查处,这对执法人员的日常工作积极性影响很大,而且造成了一定的心理压力,以至于因为怕被投诉而不想管或不敢管。

三、对策与建议

(一)理顺行政执法工作体制,增强执法执行力。一是要着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市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台政策、监督指导基层执法;县(区)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直接办理执法个案;镇(街)级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巡查、发现、制止违法行为,为县(区)级执法部门提供案件线索。二是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基础性工作。梳理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目录>、<行政强制权力目录>等行政执法基础性文件,对重要行政执法事项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定出台**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明确监督机关、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机制。三是要完善执法部门协调机制。厘清执法事项,明确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只能在规定职能范围内行使协调职责,避免各部门利用协调机制争抢职能或者推诿扯皮。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要切实加强一线执法力量。要将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切实将有限的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鼓励和调配能力强、素质高的机关人员充实到执法一线,确保一线执法到位。二是要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强化思想教育,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和服务大局理念。加强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定期考核执法工作业绩,提高执法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三是要积极解决基层执法队伍的实际问题。要加大对基层执法队伍的帮扶力度,对工作相对滞后的基层执法队伍重点指导帮助,切实关心爱护基层执法人员,促进基层执法队伍全面健康发展。

(三)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确保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要进一步规范裁量权。严格执行市、县(区)制定的裁量基准,按照法定程序、处罚种类和幅度实施处罚,坚决防止滥用职权、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执法办案,坚决防止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处罚不当、畸轻畸重等显失公平的情况。二是要着力改进执法方式。推行人性化执法,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执法,做到惩教结合、刚柔并济,切实改变以罚代管的传统执法模式,杜绝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努力减轻执法阻力,降低执法成本,力求取得更好的执法效果。三是要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完善集执法立案、办案、审批、查询、监督于一体的执法办案系统,逐步实现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动态、实时监督和管理。

(四)强化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违纪违法案件。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评价考核。将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政府政务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备案、执法案卷评查等监督措施,完善行政执法电子监察系统,对重点部门单位开展专项执法监察,督促执法部门依法履职。二是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认真受理群众投诉,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切实解决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问题。三是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对执法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提升履职能力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代表作用发挥如何,决定着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当前,在县镇基层代表中还存在着代表意识不够强,履职能力不够高,代表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等问题,笔者认为,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强化学习培训,提高培训实效。学习培训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善知识结构,提升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是强根本,利长远的基础性工程,在代表的学习培训上,一是增强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代表自身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通过培训,增强代表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是讲求形式的多样性。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培训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

。三是提升培训的时效性。要根据时代要求和工作需要,适时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和人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使代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履职当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四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要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把代表的学习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总之,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变被动履职为主动作 为。二、着眼提升能力,增强代表素质。光有履职的热情,缺乏履职的本领,代表作用是难以发挥的。当前,要通过学习交流、履职培训、参与活动等形式,努力提高代表的“三种能力”。

一是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要引导代表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看问题,从事情的表象看本质,在理论、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有深度的意见建议。

二是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要鼓励和支持代表开展调查研究,尽力为代表开展调查研究提供条件。要培养代表调查研究的好习惯,帮助代表掌握调查研究的方法,提高调查研究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提高综合表达能力。要通过组织代表学习和活动,增加知识积累和丰富工作经历,提高代表的语言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使代表对民意的反映和对县镇发展意见建议说得清,说得准,把话说在有用处,建议提在点子上,真正发挥代表在推动发展中的主人翁作用。

三、扩大信息宣传,畅通知政渠道。基层代表提不出带有全局性、既有高度,又有深度的议案、建议,源于对政情的了解掌握不够和“一府两院”与代表的联系不够。保证代表知情知政权,

一是实行工作通报制度。“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应尽量扩大政务公开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采用纸质媒介、网络、短信等平台,定期将工作情况寄发给代表,使其充分、及时地了解政情。

二是建立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常委会工作制度。要坚持和完善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逐步扩大代表参会的人数、范围。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扩大代表对社情、政情的知晓率。

三是扩大代表对重大事项决策的参与程度。“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作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召开听证会、论证会、评议会,都要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广泛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要求。

四、创设活动载体,搭建履职平台。代表活动是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载体。一要丰富代表活动内容。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活动主题设计,丰富活动内容,在活动中发挥代表作用。二要创新活动形式。要按照方便代表参与,简单灵活多样,能够激发代表活力的原则,采取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等形式,不拘一格,开展代表活动。三要建设代表之家,创设履职平台。根据人大代表分布情况,按照就近便利原则,充实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室,建设代表之家,实行“三公开,四统一”(即:公开代表信息、公开接待制度、公开接访职责,统一选民接待日、统一制作代表名片、统一代表小组活动次数,季度不少于一次,统一登记办理督办和反馈选民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保证代表活动有阵地,履职有舞台。

五、完善监督激励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一是建立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要加强代表学习履职情况的督促指导,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和履职情况季检查年通报制度,对代表任期内参加活动、专题审议、提出建议、开展视察等情况每年向选民和选举单位予以通报,使代表置于社会、选民和原单位的监督之下。

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每年由代表小组组织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同代表是否胜任职务相挂钩,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三是建立代表履职激励制度。制定符合法律的代表履职测评办法,对履行职务成绩突出的代表,县镇人大每年给予其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作为的代表采取谈话、劝勉等形式,促其履职作为,同时,要加强对代表先进事迹的宣传,使代表履职既有压力、更有动力。四是建立联系代表选民制度。制作<代表联系选民手册>,明确每位代表的重点联系户和重点联系人,促进代表与选民的密切联系。五是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严把代表建议转交、办理、答复关口。实行代表建议办理问责制,使代表提出的建议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激发代表履职正能量,发挥代表的积极作用。

[篇四:人民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制度,是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在社会管理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具有50年历史的“枫桥经验”再一次证明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强大生命力和时代活力。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推进,征地拆迁、城市管理、企业改制等多领域的矛盾纠纷时有发生,并渐呈纠纷复杂化,主体扩大化,种类多样化的趋势。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把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贯彻在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中,维护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必然要求,也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xxxx区立足于创新机制、拓展平台,探索实践了一系列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和模式,丰富和深化了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和内涵,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结合地区实际,构建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诉讼衔接机制,将两者在实践中有机结合,提出了“诉前调解”和“委托调解”制度,实现了诉讼案件的多元化分流,更利于化解当事人之间深层次的问题,从而缓解社会矛盾和预防犯罪。着眼当前矛盾纠纷呈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完善医患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价格争议纠纷专业调委会建设,不断推进专业化调解新模式。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大调解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联防联控,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目前,xxxx区共有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230个,其中,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118个,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96个,专业性调解委员会2个。基本形成了以区级调委会为主导、街道调委会为依托、社区调委会为基础、专业调委会为补充的四级调解网络体系。

一、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人民调解工作在解纷息争、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调解的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不断发展,人民调解工作在如何夯实原有基础、适应新的形势变化,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一)社会认知度不高。人民调解是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非双方自愿并不必然启动调解程序,加之我们宣传工作不到位,广大群众对人民调解化解纠纷的认识不清,尤其是对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什么区别,认识还比较模糊,缺乏必要的了解。因此,多数群众遇到纠纷首先想到的仍然是选择诉讼或者信访,从而使得大量的基层纠纷得不到及时合理的疏导分流,纷纷涌向人民法院,甚至造成滥诉现象。

(二)偏面追求调解率现象。人民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具有方便、快捷、经济等不可替代的优势,也是当前最具灵活性和人性化的化解纠纷机制,其核心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实际工作中,一些部门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对调解案件数量定指标,对所有案件调解率规定考核要求,并与单位年度考核及调解员的工作补贴和奖励相挂钩。从而造成片面追求调解量和调解率现象的发生,对于一些不宜调解或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将造成不必要的调解资源浪费。

(三)调解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当前多数调解员没有受过正规的法律教育,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对相关政策法规了解不深、领悟不透,调解方式方法相对陈旧单一,多停留在说教和情感 影响上,依法析理,定纷止息的能力较弱,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同时调解队伍年龄“两极化”突出,老龄调解员经验丰富,但文化层次偏低,依法调解的意识不强;年轻调解员文化水平较高,但阅历较浅,经验不足,难以取得当事人信任,两个“极端”都影响了矛盾纠纷化解的水平。此外,街道、社区调委会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不到位,人员不稳定,调解员往往一人身兼数职,工作疲于应付现象仍然存在。

(四)调解工作不够规范。调解工作重结果、轻程序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村(居)及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往往满足于矛盾纠纷的解决,不注重立案、告知、调查、调解、回访等一整套人民调解程序的严格执行,矛盾化解后没有留下相关文书资料,或仅有调解协议而无相关的调查笔录和调解笔录。一些应由一般程序调解的案件简化为简易程序调解,部分调解案件在适用法律、责任认定、赔偿金额计算等方面不够准确,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一旦矛盾有所反复,则易造成被动局面,直接影响群众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信任度,从而削弱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二、发挥人民调解优势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六五”普法大平台,积极创新宣传手段,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微博、短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媒介,扩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渠道,加大<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力度,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和知晓度,增强广大群众主动接受人民调解的意识和观念,转变过分依赖诉讼解决纠纷的观念偏差。从群众身边事入手,着力化解群众之困,力求把纠纷化解在基层,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逐步形成有纠纷找调解的社会共识,积极营造人人关注人民调解工作、支持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整合资源,完善调解机制。针对当前社会转型发展时期,利益主体多元化,矛盾纠纷复杂化的特点,人民调解不能“单打独斗”,而应积极融入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机制中,加强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主动对接配合。工作中要注意厘清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之间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责边界,形成信息共享,工作互动之势。

通过有效整合各种调解资源,规范调解工作流程,健全绩效考评和激励保障机制,完善联席会审和信息通报等制度,提高调解工作成效,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强化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对人民调解员队伍的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要制定中长期培训计划,把集中培训与其它多种培训方式相融合。结合基本法律知识辅导,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法庭庭审,以案析法,增强培训的效果;坚持以会代训,定期召开调解案例点评分析会,及时交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经验,探讨新思路、新办法,不断提高调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送优秀调解员进院校深造,以提高调解员参与教育培训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改被动培训为主动培训,进而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强化政府购买服务理念,积极引入律师、法官、公证员等法律工作者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发挥其法律专业知识优势,以弥补人民调解员在法理和法律知识方面的欠缺;加强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一批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法规、社会经验的社会人士充实调解队伍,直接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从而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效果。

(四)注重规范,健全规章制度。调解工作要建章立制,规范调解工作程序,改变重结果轻程序,只有口头调解,不制作询问笔录与调解文书的现象。重点完善村(居)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俱全工作例会、业务学习、登记统计等制度,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着力规范落实以下三个制度: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对辖区内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定期排查,分析纠纷的新情况和新动向,及时制定调解预案;二是实行包案调解制度,将每起纠纷具体分配到各个调解员身上,落实相关责任人负责制,避免相互推诿现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健全定期检查考评制度,建立奖惩机制,完善“以奖代补”政策,严格落实考评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调委会与调解员实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做到公平公正,奖惩分明,不断鼓舞士气,增强队伍凝聚力。

[篇五:乡镇人大建设调研报告]

去年以来,xxxx县人大常委会以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推进人大代表日常履职、人大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村民自治三项工作,通过三项工作“三位一体”推进,乡镇人大工作的实效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步入新境界。

多措并举——促进代表日常履职

人大工作的性质和代表的角色特征决定了群众路线是人大工作的基本路线,代表履职的主要方式是联系群众,代表工作的重点是抓好闭会期间代表的日常履职。通过实践探索,我们逐步形成了“一、二、三”的具体思路。“一”,就是将全县1386名县镇代表就地编为180个代表小组,按有专用房、有活动经费等“十有”标准建设180个代表工作室,形成全县统一的履职平台。“二”,就是实行县人大常委会、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各联系五名代表、五名(户)群众和每位人大代表各联系十名(户)群众的“双联系”制度。全县人大系统固定联系群众的数量过万人(户)以上。“三”,就是在人大代表中全面推行民情日记、代表接待日、代表述职评议三项制度,要求每位代表年记民情日记不少于六十篇,每月至少到代表工作室接待一次群众(选民),每年年底要向选民进行述职,接受群众的工作评议。这些措施的落实,促进了代表工作“接地气”,扩大了人大工作的群众基础。

统一模式——做实乡镇人大主席团

长期以来,乡镇人大主席团的主要工作只限于人代会的组织,闭会期间工作开展的不经常或流于形式,甚至被视为临时性机构。为此,我们在抓xxxx镇人大主席团规范履职试点的基础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县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进行全面规范。首先,依法赋权。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依法赋予乡镇人大主席团二十八项职权,并对主席团工作运行程序、制度体系、保障措施作了明确规定,使主席团工作于法有据、有章可循。其次,按照有专用办公室、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等“八有”标准,建设完善镇人大主席团办公场所,配备必要的专职办公人员。再次,突出监督工作重点,促进主席团工作规范运行。规定主席团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重点议题,开展调查、视察、检查和评议,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做到了主席团有计划、日常化、制度化开展,形成了依法有序的日常监督机制。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履职模式的建立和运行,拓展了乡镇民主政治建设新领域,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了和谐共进的新局面。

依法规范——加强村民自治指导监督

村民自治是我国的四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农村发展稳定的“治本之策”。其要义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目的是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我们把村民自治作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人大工作的基础工程,依法有序推进。为摸清底子、完善思路,我们于去年下半年开展了专题调研,摸清了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形成了突出重点,加强村民议事制度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两项制度”建设的思路,通过专题审议,形成了系统的工作思路;为促进村民自治规范开展,形成全县统一的模式,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出台了。示范文本下发后,全县各村结合实际积极行动 ,完成了新一轮<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修订工作;为形成村民自治工作的长效机制,我们把村民自治工作纳入乡镇人大的重点工作任务,要求乡镇人大主席团亲自上手抓指导、抓监督。目前,全县村民自治工作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已初步形成,“两项制度”运行趋于规范,村级民主治理的长效机制正在逐步确立。

[篇六:司法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开发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开发区司法行政基础,抓好司法行政职能建设,今年10月,xxxx区司法局组成专题调研组,深入xxxxxxxx经济开发区就开发区司法行政职能履行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xxxx省xxxx开发区现状

xxxx市xxxx区目前有一个省级开发区——xxxxxxxx经济开发区,xxxx年10月经xxxx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xxxx年启动建设,总规划面积42、2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用地29、5平方公里,人口容量23万,xxxx年顺利通过国家审核。xxxx经济开发区地处长三角地区苏南板块,位于xxxx市xxxx县城东郊,辖区内现有25个行政村。近年来,开发区坚持以招商引资为中心,以改善环境和项目建设为重点,加快了开发建设步伐,累计投入50多亿元,完成21、77平方公里产业区框架建设,区内各项设施配套日臻完善。根据工作职责的需求与机构设置的完善,xxxx区人民政府设立xx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处级建制)为派出机构,其内部设有“一办六局”7个职能机构,均为科级建制:即党政办公室、经济服务局、社会事业局、财政局、招商局、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同时设有下属四个事业单位:xxxxxxxx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xxxxxxxx经济开发区招商服务中心、紫金(xxxx)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管理服务中心、xxxxxxxx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4个事业单位。

目前xxxx经济开发区没有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区内有3个由区司法局管理的司法所,日常的相关司法行政事务都是依托于淳溪镇、古柏镇以及漆桥镇三个司法所管理和执行。按照一镇(街道)组建一个司法所的要求,淳溪、古柏、漆桥三个乡镇各建有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全部为区司法局派出机构,实行司法局和镇街道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目前三个司法所组织机构完善,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开发区内3个基层司法所共配备司法所工作人员17名,平均人数5人。其中7名属司法行政专项编制,正科级3人,副科级4人,10人为聘用人员,共有党员7人;经费保障到位。三个司法所均纳入区政府财政预算,办公用房所均面积350平方米,并配备了电脑、传真机、档案柜、摩托车等办公设施和交通工具,极大地提高了日常的工作效率;工作成效显著,2013年的1——10个月以来,区内三个司法所和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纠纷548件,调解成功率99、7%,制止群体性上访25起,制止群众性械斗12起,防止民转刑案件6件。

二、关于建立完善开发区司法所及其管理体制的意见。

通过近些年的努力,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从司法所实际运行的效果和发挥的作用来看,整体情况较好,但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所带来的一些问题仍亟需解决,通过调研,我们认为国家(省)级开发区设立独立的司法所已迫在眉睫。

开发区的级别和行政乡、镇一致,其对司法行政工作有着同样的社会化需求。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近年来,开发区运作模式已日趋成熟,在不断扩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中、拆迁改造、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相关村民的拆迁补偿、房屋安置等经济纠纷也日渐增多,社情复杂,矛盾突出,司法行政工作点多、面广,面临诸多新的挑战。

开发区没有司法所建制,“下面没有腿、基层没有根”,许多工作落不到实处、抓不到好处,很难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自开发区批准建立多年以来,开发区的具体司法行政工作没有下设机构来执行,只能依托三个司法所处理相关事务,而具体的司法行政工作具体落实到什么程度,能否抓出工作成效,由于组织保障不到位,专职工作人员不到位,所以实际工作成果也很难抓到位;二是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必须开展的活动,也只能临时抽调人员与各区管司法所协调配合,工作开展的很不平衡,工作的死角死面比较多;三是开发区没有独立的司法所,三所联合处理行政事务,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办公经费等专项资金很难保障,工作来了一事一请,工作缺乏计划性、通盘性。

三、开发区设立独立司法所的建议:

开发区设置直管司法所是一项重大复杂的工程,需要方方面面的理解、支持和帮助。必须坚持“对上争取,上下求索”的原则。有计划、分阶段实施。

一是积极汇报、协调,增编增人落实职级待遇。要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以及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规划报告。积极协调政法委、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按照司法部“每个镇应当设立司法所,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专项政法编制人员”的要求,通过争取机构编制、落实人员,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指示要求,严肃干部管理纪律,严格规范司法助理员的调配使用,稳定一线力量。

二是加强与多部门的联合协调,落实保障措施。司法行政机关按照<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意见>,争取党委政府开发区司法所设立和司法助理员的业务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逐步建立开发区财政支持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并积极争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更大的财力支持。

三是多方取经,优势建所。在开发区独立设司法所,是一项开辟先河的举措,应多学习借鉴那些好的、先进的经验,做到起点高、起步快,只有借势借力,才能尽可能快的实现一流目标。

四、开发区司法所建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严格准入机制。要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制定严格准入标准,加强录用管理,不能降低门槛。人员构成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专业要求必须是法律或行政管理专业。可以采取公开选调的方式,面向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乡镇公务员和优秀村社干部,尤其是现任司法助理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事调动规定程序,选调政治素质高、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热爱司法行政工作、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开发区基层司法所。对新进入司法行政系统的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制度纪律教育、形势任务教育、岗位业务知识、实战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树立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具备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工作技能,解决“有能力干事”的问题。

2、严格督导。建立一套科学的督导评估体系,使得司法所的建立活动严格按照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流程科学推进,强化司法所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物质保障、工作制度和履职能力的建设,将司法所的建立工作纳入全面监控体系中。围绕创建司法所的活动,努力把每一项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工作流程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找准定位,有效运转,提升建所的工作效能,从而实现全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和标准化管理。

3、强化履职能力。作为各基层司法所的总指挥,区司法局要应切实加强对司法所的工作业务指导,以开发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抓住工作亮点、克服工作难点、寻求工作突破点;与xxxx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密切联系,搞好协调和配合,按照省、市的要求和规范标准,在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建设等方面加以规范;坚持司法行政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的紧密结合,加强与其他基层政法单位和乡镇(街道)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与业务协作,实行联动服务,优势互补,充分发挥其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争创一流业绩,以优异的成效来赢得党委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以尽快推动开发区独立司法所的建设。

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第六篇

[篇一:公司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公司办公室管理制度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

工作纪律制度
不按上级文件内容落实的是否属予违纪呢? 第七篇

[篇一:工作纪律制度]

为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下班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包括学习夜)。凡迟到超过10分钟视作迟到,(按单位钟表为准)收回考勤记录表。年迟到累计超过12次以上,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合格);每次迟到超过半小时扣100元,超过一小时视作无故旷工半天(早退处罚与迟到一样)。工作纪律制度。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时都要登记签字,当月汇总后交办公室,每月张榜公布。

二、请销假制度

(一)病事假。凡因病不能上班者,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可先口头请假,①、迟到、早退、擅离工作岗位,无故缺勤;

②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聊天、炒股、看电影及与工作无关的录像视频;

③、违反大厅计算机操作规程,安装各类与业务无关的软件,感染计算机病毒,影响财务数据安全的;

④、工作时间乱串岗位、聚众聊天,大声喧哗;

⑤、不履行值带班制度,值日敷衍,值带班记录马虎的;

⑥、不爱护公共财物和办公环境,举止行为不文明的,吸烟、吃零食、乱扔纸屑。

⑦、办事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

⑧、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⑨、对办事群众态度生硬冷漠,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⑩、其他违反内部管理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贻误行政管理工作的;

2、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情节轻微,首次违反并给予训诫和教育;两次以上出现违纪行为,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给中心造成不良影响的,除责令做出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外,本年度不予评优评先,绩效考核不予奖励;情节特别严重,被上级检查发现,媒体报道,妨碍优化发展环境,影响全区机关工作效能的,从重处理,建议调离核算中心。

[篇三:机关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

为了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纪律建设,倡导廉政勤政,遵章守纪新风,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办事效率,使机关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制度和规定:

一、工作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机关工作作息时间,按时签到,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不得无故串岗、离岗,不得上网娱乐,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2、准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会,会议期间手机调至震动或关机,不得剪指甲,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3、严格请销假制度。因病、因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由各股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3天以上(含3天)的,经分管领导初审后报jú长批准。凡请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并及时告知办公室,请假手续送局办公室存档,严禁电话请假和事后补假。年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5天。

4、各股室尤其是窗口服务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坚持做到微笑、热情、周到、快捷、满意。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绝不允许推诿、拖拉、刁难;对确实不符合条件、不能及时办理或不在办理范围内的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和原因。同时要努力树立自身和单位对外的良好形象。接待群众要态度和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原因与群众发生争吵,更不能动手。

5、要坚持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窗口服务业务要熟练、准确、快捷,工作无差错、无漏洞。bàn zhèng、交易等工作自受理之日起,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30个工作日发证;其他房屋所有权登记,20个工作日发证;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发证;交易过户手续办理15个工作日完成;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预告登记、更正登记,10个工作日完成;房地产评估,100万元以下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100万元以上的,15个工作日完成;异议登记1个工作日;资料齐全,房屋测绘10个工作日完成;他项权证办理1个工作日。

6、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办公室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派车。在县境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出县境外的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加油或维修由主要领导批准。车辆每天下班后和节假日不得随意停放,按县纪委要求必须停放在单位楼下停车场。

7、公务接待和办公用品购置由主要领导批准,办公室按局领导要求统一安排。

8、工作纪律实行中层领导负责制并负连带责任。各股室负责人要带头遵守局里各项纪律制度,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

二、处罚规定

1、每周由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对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上班时间串岗、上网娱乐、干私事者,每次罚款30元;无故离岗者按旷工处理,每日罚款50元;参会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凡在局作风纪律督查小组组织抽查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中,一般工作人员违纪的,股室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股室负责人违纪的,分管领导受连带责任,并受相应处罚。如同一个人在局里抽查中受通报批评或受到群众反映、举报连续3次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责令其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连续4次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3、凡上班时间上网娱乐被抽查到的,第一次罚款30元,第二次由办公室收回其电脑,重新分配。

4、连续旷工3天以上(含3天)者除按天数罚款外,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本人在干部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年累计旷工达15天(含15天)以上或屡教不改的,按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开除处分。

6、凡未经局领导同意擅自用车,经上级检查或举报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的,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出现任何交通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和驾驭员承担。

7、凡工作或服务方面受到群众反映、举报等原因造成单位受到县纪委通报批评1次或与群众发生争吵1次的,除负相应责任外,属临时聘用人员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辞退;属正式职工的责令本人在全体职工大会做书面检查,并调整岗位;属股室负责人的做免职处理,并调整岗位。如果因同一个人连续2次受县纪委通报批评的,责令本人回家休息,不再在单位上班,发基本工资。

以上工作纪律制度和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四:关于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规定]

针对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找出的“机关工作作风有待改进”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严肃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提高干部职工的中心意识、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树立“勤政、务实、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纪律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

2、上班时间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包括打游戏、看视频、听歌、上购物网站等。工作时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

3、严禁在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需短时间外出者,应严格执行请假报告制度,并在外出告知牌写明去向,保持通讯畅通,以便联系。

4、凡参加自学、函授等各种形式学习请假的,应有学校出具的学习通知单。

5、全局(中心)工作人员、因事请假,半天以上报科室负责人知晓,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请假,并将请假条报办公室存档备查;科长因事请假或出差,半天以上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副jú长请假或出差,向jú长报告批准;假期满后,必须按时上班,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否则视为事假。

婚假、产假、丧假、探亲假等以国家规定为准,书面请假并经分管领导和局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

6、窗口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承诺践诺工作制度。对于前来窗口办事的群众,在充分了解其真实诉求的基础上,对办理事项作出办结时限的承诺。视具体事务,承诺在规定工作日之内办结回复,并将承诺书现场交由办事群众本人手中。

二、工作纪律督查要求

1、办公室负责督查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和制度执行情况。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等形式,对各科室、“中心”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以<督查通报>的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通报。一般情况下,每月督查二次。

2、各分管领导为分管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主要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的首要责任人,在检查督查中如发现工作作风和工作纪律方面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和科室主要负责人问责。

3、窗口工作人员承诺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对具体办事人员开展帮助教育谈话。

4、每次纪律督查结果以<督查通报>形式印发,作为考核评比依据之一,并与年终绩效考核、个人评优等挂钩。

[篇五:政府机关工作纪律制度]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办理各项业务要及时、准确、严谨、稳妥。

二、模范遵守<国家公务员保密守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保管好秘密物品、文件资料等。

三、自学遵守考勤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因公外出须告知负责人并上报办公室。

四、工作时间要高度集中精力,切忌三心二意,没有责任心,行走、坐立要讲究仪表风度,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五、工作时间穿戴要整洁,切忌衣冠不正,邋遢散曼,男士头发不盖耳,不留胡须,女士化妆轻淡相宜,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穿戴装扮要符合国家公务员的身份。

六、接待来客,办事人员须在办公室内进行,不许在楼道内长时间停留,大声商议交谈;不许在楼前台阶闲坐、相聚闲聊,影响机关形象及办公。

七、接待来客,办事人员要主动、热情、大方、笑脸迎送,如遇有咨询者应诚恳做答,详尽解释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若政策不甭,无法做答时,也应领咨询者到有关部门,尽力做到使咨询者满意。

八、咨询问话要诚恳耐心,要根据部门职能及业务分管的有关规定和原则问答,不得以个意见代替部门意见或领导意见,禁止对他人做出自己职务、业务不相称的承诺,注意内外有别。

九、大力提倡干部职工团结互助、互尊互谅,积极参与文明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禁止使用粗俗污秽言语,禁止嘲弄、侮辱以及损害他人,禁止酗酒、赌博、吵架,维护好公务员良好形象。

十、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延误公务,禁止聚众聊天,禁止在办公时间内下象棋、打扑克等,严禁在工作时间办私事,杜绝在工作场所吃零食、大声喧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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