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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2016-10-09 11:16:41 编辑: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成考报名 浏览:

导读: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共6篇)201503考试批次《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123201503考试批次《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学生姓名学号专 业 学习中心 考 号 年级层次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注意:本学期所布置的结课作业,请同学一律按照以下要求执...

201503考试批次《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123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第一篇

201503考试批次

《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

学生姓名

学号

专 业 学习中心 考 号 年级层次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

注意:

本学期所布置的结课作业,请同学一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学生必须预约才能在学生平台看见相关课程的“结课作业”按钮;

二、提交路径:个人平台首页--学习中的课程,点击该课程名称--点击“结课作业”--点击“浏览”按钮,选择要上传的文档后点击“提交作业”即可。

三、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5年1月26日—3月22日。(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

四、提交的文档格式必须为word文档,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平台只保留最后一次提交的文档;

五、严格按照课程名称提交相应课程结课作业,提交错误的结课作业,按0分处理。 综合题(本大题共5小题,请任选其中两道题作答, 答题时请注明题号。每小题50分,总分100分)

1.你公司想雇佣一些兼职的人员,请根据所学知识,结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制定一个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请按照管理制度的形式提交,不少于1500字)

2.作为一家建筑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请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和用工形式,阐述员工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不少于1500字)

3.一名部门经理在公司已经工作13年,公司拟辞退他,请结合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一份针对他的辞退工作方案。(不少于1500字)

4.公司华大价钱聘请了一位技术专家,为防止其流失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请根据所学知识,制定一份针对他的培训协议(请按照标准协议的形式提交,不少于1500字)。

5. 如果你是一家制造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目前人员流失很严重,请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员工离职率的计算方法,并制定一份降低人员流失的工作计划。(不少于1500字)

1.你公司想雇佣一些兼职的人员,请根据所学知识,结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制定一个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请按照管理制度的形式提交,不少于1500字)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 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二、兼职员工招聘流程:

1、用人申请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说明招聘兼职员工的原因,兼职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间、工作部门等内容;

2、获门店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用人需求部门积极配合完成招聘工作;

3、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需每个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审批后的《员工招聘申请表》交给财务部;

4、录用的兼职人员入职时,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

5、兼职员工可申请工作必须物品或用具,但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问权限。

三、兼职员工薪酬发放及福利

1、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薪酬;

2、薪酬标准:视岗位的不同及市场工资水平变化情况而不同,具体体现详见审批后的《员工招聘申请单》;

3、兼职员工若个人有销售会员卡及商品等业绩,可享受相应的提成奖励,提成奖励将计 入薪资,与工资一同发放;【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4、兼职员工不享有公司的员工福利:

若公司有举办大型活动,公司可酌情考虑是否安排兼职员工参加,可以参加的活动会公告通知部门及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参加,不参者 视为本人放弃,公司不再另行补贴;

5、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与公司无关,公司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均按招聘流程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入职上岗,否则不予办理工资发放,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部门领导负责;

2、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部门领导应负责向其解释公司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部门领导有义务督促兼职员

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公司及本部门的集体形象;

3、短期兼职员工(两个月以内)离职时,视岗位实际需要,可要求其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

4、中长期兼职员工(超过两个月),视岗位实际需要,可要求其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5、所有兼职员工对于公司的经营成果、重要信息、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等均有保密义务,利用在公司工作期间成果和数据发表的论文等形式成果必须冠以公司名称;

6、所有兼职员工离职时需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若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本部门兼职员工离职,却未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且未告知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的,造成的财务损失由部门领导负责,但兼职员工未通知任何人自行离开公司的除外;

7、公司因经营状况或业务等发生改变,须与兼职员工终止或解除兼职聘用协议的,也许提前7天书面通知到本人。

2.作为一家建筑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请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和用工形式,阐述员工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不少于1500字)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五、劳动纪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

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201606考试批次《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第二篇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201606考试批次

《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

学生姓名 :王文文 学习中心:河北沧州黄骅奥鹏学习中心 学号:140318211000178

专 业 :人力资源管理 年级层次:高起专

北京语言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员工关系管理》结课作业

注意:

本学期所布置的结课作业,请同学一律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1) 结课作业提交起止时间:2016年5月4日—6月13日。(届时平台自动关闭,逾期不予接收。)

2) 结课作业课程均需通过“离线作业”栏目提交电子版,学院不收取纸介的结课作业,以纸介回寄的作业一律视为无效;

3)截止日期前可多次提交,平台只保留最后一次提交的文档,阅卷时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结课作业为准,截止日期过后将关闭平台,逾期不交或科目提交错误者,按0分处理;

4) 提交文档要求:提交的文档格式为doc、rar,大小10M以内;

5) 必须严格按照每门课程的答题要求完成作业,没有按照学院要求来做的结课作业,将酌情扣分。

综合题(本大题共5小题,请任选其中两道题作答, 答题时请注明题号。每小题50分,总分100分)

1.你公司想雇佣一些兼职的人员,请根据所学知识,结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制定一个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请按照管理制度的形式提交,不少于1500字)

2.作为一家建筑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请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和用工形式,阐述员工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不少于1500字)

3.一名部门经理在公司已经工作13年,公司拟辞退他,请结合劳动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一份针对他的辞退工作方案。(不少于1500字)

4.公司华大价钱聘请了一位技术专家,为防止其流失给公司带来的损失,请根据所学知识,制定一份针对他的培训协议(请按照标准协议的形式提交,不少于1500字)。

5. 如果你是一家制造型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目前人员流失很严重,请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员工离职率的计算方法,并制定一份降低人员流失的工作计划。(不少于1500字)

答:1.你公司想雇佣一些兼职的人员,请根据所学知识,结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含义和特点,制定一个兼职人员管理办法。(请按照管理制度的形式提交,不少于1500字)

《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一、 招聘兼职员工的目的:

解决既有工作人手不足的问题。

二、兼职员工招聘流程:

1、用人申请部门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说明招聘兼职员工的原因,兼职员工的具体岗位职责、兼职时间、工作部门等内容;

2、获门店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用人需求部门积极配合完成招聘工作;

3、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需每个月5日前,将上个月的审批后的《员工招聘申请表》交给财务部;

4、录用的兼职人员入职时,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与兼职员工签订兼职协议,内容涉及工作类型、薪酬等。

5、兼职员工可申请工作必须物品或用具,但限制其对服务器的访问权限。

三、兼职员工薪酬发放及福利

1、每月15日发放上月的薪酬;

2、薪酬标准:视岗位的不同及市场工资水平变化情况而不同,具体体现详见审批后的《员工招聘申请单》;

3、兼职员工若个人有销售会员卡及商品等业绩,可享受相应的提成奖励,提成奖励将计 入

薪资,与工资一同发放;

4、兼职员工不享有公司的员工福利:

若公司有举办大型活动,公司可酌情考虑是否安排兼职员工参加,可以参加的活动会公告通知部门及兼职人员,兼职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是否参加,不参者 视为本人放弃,公司不再另行补贴;

5、所有兼职员工如在兼职期间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与公司无关,公司仅给予道义上的援助和支持。

四、兼职员工的管理

1、兼职员工均按招聘流程进行面试,面试通过后方可入职上岗,否则不予办理工资发放,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部门领导负责;

2、兼职员工到岗后,申请部门领导应负责向其解释公司及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其提供必要的培训,使其尽快进入角色。申请部门领导有义务督促兼职员工树立集体荣辱观,自觉维护公司及本部门的集体形象;

3、短期兼职员工(两个月以内)离职时,视岗位实际需要,可要求其写出工作报告,对所承担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由主管人员写出评语(包括任务内容、完成情况、后续需求,该受聘人员的作用与贡献等简短记录);

4、中长期兼职员工(超过两个月),视岗位实际需要,可要求其按工作进程写出阶段性工作总结报告,由主管人员附署工作考评;

5、所有兼职员工对于公司的经营成果、重要信息、客户信息及相关数据等均有保密义务,利用在公司工作期间成果和数据发表的论文等形式成果必须冠以公司名称;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6、所有兼职员工离职时需提前7天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工作及所借公物,若申请部门领导同意本部门兼职员工离职,却未要求其办理离职手续且未告知人力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的,造成的财务损失由部门领导负责,但兼职员工未通知任何人自行离开公司的除外;

7、公司因经营状况或业务等发生改变,须与兼职员工终止或解除兼职聘用协议的,也许提前7天书面通知到本人。

答:2.作为一家建筑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请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和用工形式,阐述员工劳动合同应包含的内容和注意事项。(不少于1500字)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三、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4月21日安全员考试题答案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第三篇

安全员考试题

-----新《安全生产法》

时间:2015年4月20日 姓名: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1.关于《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下列表述中不准确的是( d )

A.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C.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B.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D.提升经济发展速度

2.下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表述,最准确的是( c )

A.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政府监管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D.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

3.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不正确的表述是(A)

A.政府负责 B.职工参与 C.行业自律 D.社会监督

4.某公司董事长由上一级单位总经理张某兼任,张某长期在外地.不负责该公司日常工作。该公司总经理安某在国外脱产学习,期间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徐某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姚某协助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此期间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C)

A.安某B.张某C徐某D.姚某

5.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有关协会组织发挥的作用,表述错误的是(C)

A.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服务 B.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服务

C.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D.发挥自律作用

6.叶某为某国有矿山的主要负责人,下列关于叶某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的表述,不正确的是(C)

A.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组织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C.亲自为职工讲授安全生产培训课程 D.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某道路运输企业共有基层员工83人,管理人员15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说法,正确的是(C)

A.该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是其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

B.该企业规模较小,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可以了

C.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某化工厂委托一家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为本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该厂安全生产的责任(A)

A.仍由该厂负责 B.由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责

C.主要由接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责,该厂承担相应责任 I).由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9.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表述,错误的是(C)

A.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B.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C.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经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批准

D.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0.某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的几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学习《安全生产法》时.讨论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问题。其中,万某说,咱们都得去考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了,不然以后不能再在这里干安全生产管理了;叶某说,不是那么回事儿,咱们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但不是说没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就不能当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姚某说,你们都错啦,国家只是鼓励我们这样的单位聘请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可并没有什么硬性要求;徐某则说,要不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得咱们老板说了算。以上说法正确的是:(A)

A.叶某 B.万某 C.姚某 D.徐某

11.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说法,正确的是(A)

A.对所有从业人员都应当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B.对有过相似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可以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从业人员培训不合格的应予以辞退

D.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12.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以下哪项不属于“三同时”的内容(C)

A.同时设计 B.同时施工 C.同时验收 D.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

13.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B)

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B.事故隐患应当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D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1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时,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正确的处理方式是(D)

A.应当立即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B.应当首先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C.应当首先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D.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15.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正确的处理方式是(D)

A.互相提醒注意安全后继续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B.由各自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生产经营活动方案

C.各方自行采取安全措施

D.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16.关于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错误的说法是(D)

A.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B.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D.本单位做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必须经全体从业人员同意

1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正确的处理方法是(D)

A.一定要自己想办法排除隐患 B.立即停止作业

C.告知工友注意安全后继续作业 D.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8.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下列行为中,哪项不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D)

A.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

B.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予以保密

C.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照法津、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D.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以口头形式告知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

1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以下哪项处理措施是错误的(B)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首先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指令组织抢救

C.单位负直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20.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B)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修正。

A、7月31日 B、8月31日 C、8月30日 D、7月30日

21.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C)起施行。

A、10月1日 B、11月1日 C、12月1日 D、8月31日

2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B)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B、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C、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 D、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紧急撤离

2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D)。

A、采取一切技术手段抢险救灾

B、要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C、在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后,在现场静观事态变化

D、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23.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A)。

A、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B、口头告知被检查单位,责令立即整改

C、作出书面记录,并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D、作出书面记录,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

24.《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A)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100 B、400 C、300 D、200

25.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B)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A、新建、扩建、引进 B、新建、扩建、改建 C、扩建、改建、翻修 D、新建、改建、装修

三、判断题

1.《安全生产法》不仅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同时也适用于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方面的管理。(×)

2.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3.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但可以通过内部工作分工,确定其只部分负责。(×)

4.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5.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6.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导致事故的,应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责任。(√)

7.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8.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10.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从业人员享有批评、检举控告权和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行使上述权利而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如:降低工资、降低福利待遇和解除劳动合同等。(√)

12.劳动防护用品不同于一般的商品,直接涉及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故要求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3.《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安全检查,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工资管理制度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第四篇

[篇一: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员工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建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建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工资管理制度。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以实现关键目标。

2、建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员工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建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员工的上进心。同时建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兼职员工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员工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员工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1、2薪等xx

高级职称博士xx

中级职称硕士1800

初级职称本科1500

技术员大专1300

技工中专1100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员工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与工作绩效有紧密联系的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力资源部拟在工程岗位设定计件工资,具体方案由部门和人力资源部共同拟定。

(7)提成工资。对市场开发岗位员工实行与其销售业绩相联系的工资形式。具体方案由业务部门拟定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3、2基准外工资。

基准外工资是公司等级表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奖金。其他奖励、各种补贴和其他一些福利,具体见<福利项目>和<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2、3、3工资开支渠道

基准内工资和基准外工资中的部分项目如福利费、补贴等项目是属于经常性开支的生产费用,因此作为生产成本开支项目。而年终奖金等项目因与企业的整个盈利情况相关联,应从税前利润中开支,具体操作由财务部门把握。

2、3、4几个具体问题

(1)为激励员工士气,调动其积极性,并结合物价上涨等因素,员工的基本工资部分可在一定时期后按级次晋级。

(2)公司对业绩优秀、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管理人员为其交纳个人所得税。

(3)公司对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可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与需要和个人意愿,安排其休假、商务考察、培训、参加研讨会、旅游等。

(4)公司设立合理化建议奖和技术创新奖,对于在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工程施工等到方面提出改进意见的员工给予一定奖励。

3、实施内容

3、1本公司员工工资的基本类别,分为结构工资制、计件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

[篇三:公司薪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中心为贯彻同工同酬、劳资两利的原则,以达到实行公平合理、简单确切的工资管理办法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资原则

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凡本中心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情况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薪资构成(建议分类:岗位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住房、工龄>/奖金<全勤奖、年终双薪、年终奖金>/加班<非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法定节假日>

员工薪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月工资的70%,绩效工资占月工资的30%。

1、基本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的范围,在此范围内再依“个人职能”核给固定工资。

2、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务价值”确定给付标准,再依个人工作绩效核给变动工资。

第四条薪资形态

员工工资以月薪制度为标准。

第五条薪资结算日

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的计算期间以月底最后一天为结算日。

第六条薪资支付日

1、薪资之给付原则在每月的15日支付,工资支付日遇休假日或星期例假日时,则提早于前一日发放,但若遇连续两日以上的休假时,则在销假上班后第一日发放。

2、中心因不得已的理由而无法按期支付工资时,应于支付日的前五日早上公告通知员工。

第七条薪资之扣除

除依据法令之扣除额外,其住宿方面之相关费用也由薪资中扣除。

第二章工资等级标准

管理、技术、行政部分(建议分管理、技术两类,管理包含行政)

第一条初任工资

1、新进应届毕业生,原则上以进入公司时员工的最高学历来定级,其薪资等级按下列标准执行:

2、非应届毕业生,则需综合考虑其所担任的职务,来公司以前的工作经历、能力、工龄(相关岗位工龄)等因素后确定。

第二条职务工资

中心工资按职务分四个层次九个等,每等有五个级,等级标准如下:

第三条上表工资不包括补贴及奖金

第四条职位提升人员的工资不得低于原支给工资额

销售部分

第一条中心根据各销售员的销售能力、工作业绩、出勤状况、工作态度等要素,将销售人员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等级划分首先由销售经理考核,再呈报公司总经理确定。

一级:能够协助上级工作,对其他员工能起指导、监督作用的,具备优秀品格的模范员工。一级销售人员要有三年以上从事销售工作的经验,并且在近半年的销售工作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二级:有一年以上销售工作经验,工作努力,经验丰富,勇于承担责任的业务骨干。

三级:经过短期培训的其他员工。

第二条销售人员薪资由基本工资(具体多少要列出来)+绩效工资+提成三部分构成

第三条薪资的支付时间和方法(见)

第三章岗位工资定级、转岗与调薪

第一条公司视员工的工作表现于每年12月31日起实施提薪,原则上若无特别需要时,则不会监时提薪。以下三种情况不受上述时间限制:

1)因试用期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的工资定级;

2)因工作变动试用期后工资调整的;

3)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经总经理批准的。

第二条提薪可分为二类:晋升提薪、年终提薪

第三条新进员工试用期按该岗位工资的最低工资起薪,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则执行该岗位工资的上一档或二档工资,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或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条新进员工试用期如果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需要提前结束试用期的,由主管部门上交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定汇总,交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五条岗位异动动人员,由现部门提交有调动原因及原部门签署意见的书面材料至人事行政科,人事行政科负责审核汇总。调动核准程序按()文件灰顶执行。

第六条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丧失提薪资格:

1、录用不满一年;

2、因公之外的原因而缺勤合计数达45天以上者;

3、该年度受惩戒处分者;

4、正在提退职(含辞退、辞职、开除、自动离职)申请者;

5、其他经人事行政科评定认为不具备提薪资格者。

第四条提薪标准

第四章薪资保密管理

第一条本中心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中心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贡献、工作能力论酬的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争取高薪的风气,以及避免优秀人员遭嫉妒,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条各级领导应要求所属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

第三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人事行政科主办核薪人员、发薪人员和各级直属领导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批准,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

2、探询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1/3绩效工资;

3、吐露本身薪资或评论他人薪资者,扣发当月2/3绩效工资,如因而招惹是非者视情节严重性扣发当月奖金或予以停职处分。

第四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人事行政科查明处理,不得自行理论。

第五章附则

第一条本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不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实施,执行中的有关问题由人事行政科负责解释。

[篇四:公司工资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员工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固定工资是根据员工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员工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员工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员工。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员工。

第十四条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员工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员工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员工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员工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薪资制度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第五篇

[篇一:某公司工资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指导思想的原则

第二条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

第三条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薪资制度

第五条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第三章年薪制

第六条适用范围。

1、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下属法人企业总经理;

3、董事、副总经理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

第七条工资模式。

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

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

1、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

2、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

第八条实行年薪制职员须支付抵押金,若经营业绩不良,则用抵押金充抵。薪资制度

第九条年薪制考核指标还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条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

第四章正式员工工资制

第十一条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第十二条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

员工工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奖金+津贴

1、基础工资。

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下月15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提前至休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发放

10、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工资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应从工资中扣除的款项(如罚款);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10、3工资计算期间中途聘用或离职人员,当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工资计算期间未全勤的在职人员工资计算如下:

应发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缺勤天数/20、83

10、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b、婚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c、护理假:(配偶分娩)不享受岗位技能津贴。

d、丧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e、公假:按正常出勤结算工资。

f、事假:员工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

h、其他假别: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或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11、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

11、1上海户籍员工依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

11、2非上海户籍员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公司审批后也可按上海户籍员工同等标准缴纳。

11、3其他非上海户籍员工一律缴纳上海综合保险。

12、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集团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工资分配制度
以上兼职业务人员在公司不享受薪资待遇,其薪资待遇仍由所在公司核发,兼职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支出。 第六篇

[篇一:规范企业工资分配制度]

物价“天天向上”,工资却增长缓慢、差距较大,部分企业高管收入是一线员工的25倍。政协委员高长林经过广泛调研,向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规范分配秩序建立职工收入正常增长机制的建议>。

调查:职工收入分配差距较大

据市总工会调查,目前我市职工收入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低收入职工群体所占比例较大,职工收入偏低。二是低收入职工群体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一线职工中。工资分配制度。在被调查职工中,一线职工月工资平均收入约为1690元,仅为我市社会平均工资的52、05%。三是职工收入分配差距较大。

建议:要针对问题,政协委员提出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5项建议:

一是尽快建立企业工龄工资制度。由劳动主管部门结合全市职工工资水平规定一个工龄工资下限,每个企业再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开展工资协商,通过职代会确定具体额度,随着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长。

二是健全企业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细化工资指导线,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尽快制定和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到企业的对外竞争力。从而积极工作,否则会引起优秀员工流失或消极怠工现象。企业的主要工种具有了一定竞争力,不仅给员工带来了经济利益,也会使员工对自己身处的企业产生自豪感,对企业的前景充满信心,对自己的本职工作更加热爱,全身心的投入其中,从而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

2、工资分配更要体现内部公平

大准铁路公司的内部公平,一是各段之间的工资水平等级层次合理;二是各工种之间要按岗位的不同体现出公平的分配制度。

大准铁路公司在对下属各段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时,不仅要对各段总额进行控制,还应对工资分配办法进行控制。对各段的主要工种要适当的实施宏观均衡,将各段主要工种的活工资部分设置适当的差异范围。将各段主要工种的“活工资”差别制定的合理,是大准铁路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决策的重点和难点。这个差别不仅涉及到工种的差异性,还要考虑工作地点的差异性和人员配置等情况,所以应该先由公司统筹制定数额范围,再由各段进行二次分配,只有这样制定出的分配方案才能更加符合实际。

目前大准铁路公司在进行工资总额分配时,工资总额没有与各段的用工总量挂钩。各段的生产人员无定员控制,使工资对用工的约束机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虽然规定了在年初核定好一年的工资总额后,对零散的调出调入人员实行“增人不增资,减人不减资”的政策,但由于没有定员控制,只是根据公司的工资支付能力和现有人员数量核定工资,造成各段不控制定员,人工成本增加,影响企业经济效益。各段在针对各工种、岗位进行工资分配时,也只是在岗位和工作地点上有所差别。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要消除各段之间由于职位名称相同但实际工作要求和工作内容相近所导致的工资差别过大现象。同时更要使各段不同工种之间根据劳动条件、贡献大小的不同,使工资拉开差距。大多数员工对内部与外部公平都很关心,但他们可能更关心企业内部的分配公平性,所以企业在制定工资分配办法时一定要即公平又公开,根据员工的合理要求调整分配办法。

3、增加与员工工作技能挂钩的技能津贴

技能工资本应体现出员工的技能水平与技能挂钩。但是一直以来,大准铁路公司的技能工资同员工的技能基本没有联系,技能工资的晋升与员工的表现没有直接关系,它只与职工的工龄长短,与职工来大准铁路公司的工作时间长短有关,如果有技能工资变动,只是在员工原技能工资基础上大家一同晋升两级或三级。所以我想应该增加一项技能津贴,以补充员工在技能上的区别。如果直接改变技能工资发放形式执行起来会有一定的难度,可在原技能工资不变情况下增加一项技能津贴,让技能津贴体现出员工的技能水平。对于生产服务人员可以采取与技能等级挂钩,取得高级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等级证的人员要在技能津贴上有所区别。一定要实行聘任制,对于同一岗位上确实需要的高级技师等岗位确定定员人数。然后制定聘任标准,定期评价和重评价。聘用后给予一定的聘用津贴。这种分配办法,能鼓励员工立足本岗位,学习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从而为企业和个人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对于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高级管理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一般管理岗位,在确定岗位的等级时一定要根据工作需要设岗,绝对不能因人设岗。每年要定期对管理人员进行测评,制定合理公平的测评方法。在人员使用上要将能够胜任岗位等级的人员聘用到相应的等级上,然后根据不同的岗位等级分配不同的等级工资津贴,鼓励员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使“活工资”进一步与员工工作绩效挂钩

大准铁路公司职工活工资即“挂钩工资”部分占职工月平均工资大约60%以上,这部分工资比较好地调动了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因为这部分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综合奖金、浮动工资并根据这些工资的数额进行分配,所以“挂钩工资”较好地拉开了不同工种(或岗位)之间的工资差距。各段在制定分配办法时,又进一步拉开了同工种不同工作地点之间的工资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是,要加大执行的力度,要拉开同工种相同工作地点之间的工资差别。这一工资差别的合理制定具有较强的积极的作用,可以激励员工立足本岗位,脚踏实地地学技术,提高自己完成本职工作的技能,尤其是生产操作人员,像接触网工、线路工、变配电工、检车员等工种。这种同工种同地点员工的“挂钩工资”的拉开,就必须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应该每月进行一次,当月工资中兑现。通过设计一套简单易行,可操作性强的考核办法,使“挂钩工资”拉开距离后,会使员工的工资更能体现对外的竞争力和对内的公平性。

对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性质的关系,考虑其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业绩不能短期见效的特点,要设计与生产人员不同的考核办法,除每月按大准铁路公司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考核兑现工资外,应该在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德、勤、绩、能的考核,然后将考核结果兑现在职工工资中。

5、岗位等级也应该适当的进行修改完善

大准铁路公司的各个岗位的岗位等级是1997年制定的,2000年进行了很小的调整。到现在已经有6年未做任何改动。由于现在的生产经营情况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不同工种的劳动条件、劳动技能、劳动责任、劳动强度都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在分配职工工资总额,发生职工新增效益奖时,都会与岗位等级有关系,因为岗位等级要体现该岗位重要性,所以现有岗位等级应该做一定的修改和完善。这样才能与现在的生产经营情况相匹配。

6、新增效益工资的完善

大准铁路公司在2004年以前,新增效益工资部分人均大约3000元。当时制定的新增效益工资发放办法是将公司所属各单位分为三类,一是生产运输类单位系数为1、1;二是生产辅助单位系数为1、0;三是服务人员系数为0、9、各段还要将这部分工资按不同岗位重新分配,因为以前这部分工资很少,一般每季度末或年末发放,所以人们对分配办法还是比较满意的。从2011年以来,新增效益工资人均增加了5000元,职工对这部分工资也开始关注。因为这几年公司的福利发放每年递增,技能工资基本是按工龄长短分配的。通过福利发放和工龄工资发放,已经体现了老职工的积极贡献,所以在发放新增效益工资上,要使每年新增加的工资部分能体现出差异性和公平性。

我想这部分新增效益工资尤其是近两年来增加的这5000多元,不能简单的由公司统一按岗位等级和工龄发放,最好也按单位类别、岗位类别发放。然后由各段制定各自分配办法,经大准铁路公司批准后发放。这样这部分工资就起到一定的激励作用。使其能与职工的工作业绩挂钩。

工资分配制度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从而也就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因而企业应该根据内外环境的变化每年完善修改。在制定和实施工资分配办法过程中,及时的沟通必要的宣传或培训是保证让员工对工资分配办法满意的因素之一。现在职工在进行内部工资对比时,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比较:一是活工资的差别;二是工资总额的差别;三是新增效益工资的差别。在外部工资比较时,主要是比较同行业或本地区的主干工种。只有全面考虑了内部公平、外部竞争与员工的激励作用,才能使工资分配切实地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从而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继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并根据员工传递的信息对工资制度进行定期调整是保证工资制度达到最大适用性的必要途径。实际上,不存在绝对公平的工资分配办法,只存在员工是否满意的工资分配。所以企业应经常介绍本单位的工资制度制定的依据、优点,赢得广大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及时地根据自身的特点,在现有的工资制度基础上不断注入新的理念,持续进行改进和完善,就可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为本企业的发展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提供有力的人力保障。

[篇三:2014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最新消息]

2013年2月3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若干意见>共分七个部分:

一、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

二、准确把握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三、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四、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五、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六、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七、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完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

2013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收入分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根本性、基础性的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石。我们已经制定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政策,确保制度建设到位、政策落实到位,有效解决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坚持共同发展、共享成果。倡导勤劳致富、支持创业创新、保护合法经营,在不断创造社会财富、增强综合国力的同时,普遍提高人民富裕程度。

坚持注重效率、维护公平。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创造机会公平的竞争环境,维护劳动收入的主体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缩小收入差距。

坚持市场调节、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要素配置和价格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控作用,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

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矛盾和问题,突出增量改革,带动存量调整。

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的规定,对这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具体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套改年限的计算

这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套改工资的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简称学习年限,下同)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大专及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分配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工作年限与学习年限不得重复计算。在这次工改期间,任何地区、部门、单位一律不得更改参加套改人员的工作年限。

(一)工作年限。从本人参加工作当年起计算(只适用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例如,1996年参加工作的人员,如实际工作时间没有间断,截至2006年的工作年限为11年。

1、折算的工龄不计算为套改工资的工作年限。

2、如工作年限有间断,按规定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例如,某工作人员,于1968年7月参加工作,该同志工作后,因其他原因,按规定应扣除不计算工作年限的间断时间3年零8个月,从1968年7月向后推算,其计算工作年限的起算时间为1972年3月,按当年起算,工作年限为35年。

(二)学习年限。工作人员的学历和在校学习年限,均以档案记载为准。其中:

1、按国家规定因组织原因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延长的学习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由组织抽调提前参加工作或在校学习期间应征入伍,按规定取得了毕业证书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将抽调或入伍前在校学习的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因冤假错案离校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应将离校前在校学习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

2、因休学、留级、留校察看等原因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延长学习的时间,不计算为学习年限;经过预科班学习后直接转入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学习的毕业生,其在预科班的学习时间,不计算为学习年限。

3、大学专科及以上结业生不计算学习年限,其中,已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后,再进入高一学历层次学习未毕业的结业生,按原已取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的学历及规定的学制计算学习年限。

4、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计算为学习年限。其中,实际学习时间短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长于国家规定的相同学历层次学制时间的,按国家规定的学制计算。

5、电大、夜大、函大、职大和自学考试的毕业生,其学习年限,大学专科毕业生按两年计算,大学本科毕业生按四年计算,如实际学习时间短于上述年限的,按实际学习时间计算。参加工作前已在电大、夜大、函大、职大学习和进行自学考试的人员,参加工作后经继续学习考试而取得大学专科、本科毕业证书的,其学习年限分别按专科两年、本科四年减去参加工作后至取得毕业证书时已计算的工作年限计算。例如,某工作人员参加工作的当年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其学习年限计算为一年。又如,某工作人员1998年参加工作,1999年取得大学专科毕业证书,不计算学习年限。

二、套改工资的职务及任职年限

套改工资的现任职务(岗位),以2006年6月30日本人所任(聘)的职务(岗位)为准。任职年限,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聘用)通知的时间或任命(聘用)通知、文件明确的任职(聘用)时间开始计算;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时间开始计算;技术工人按任现技术等级起薪时间开始计算。

(一)工作人员现任职务(岗位)低于原任职务(岗位)的,其原任较高职务(岗位)的年限合并计算为现任职务(岗位)的任职年限。

(二)公务员在同一职务层次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为同一职务层次的任职年限。

(三)在任职(聘任岗位)期间,工作年限有间断的,其间断的时间不计算为任职年限。

(四)任职年限有间断,按规定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例如:某副处级干部,曾在1990年12月至1993年10月任过副处级职务2年零11个月,因降职等原因不再担任副处级职务,后又于1998年12月任副处长至今,从1998年12月向前推算,任副处级职务的起算时间为1996年1月,按当年起算,任职年限为11年。

(五)曾被聘任了专业技术职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现任职务为科员的,将原聘任为助教(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与任科员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此规定只限于这次套改工资时使用,下同);现任职务为副科级的,将原聘任为讲师(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任副科级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现任职务为正科、副县(处)级的,将原聘任为副教授(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任正科、副县(处)级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现任职务为正县(处)级的,将原聘任为教授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与任正县(处)级职务的时间,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六)在这次工改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担任机关“三定”方案或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设置的领导职务的,执行领导职务工资标准,担任非领导职务的执行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其中:

1、担任人大常委、政协常委或政协委员职务的,按机关原任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2、按管理权限明确享受上一职级待遇的,按享受待遇的职级对应的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3、担任非领导职务又兼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按现任非领导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4、因任期届满、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任职年限或年龄限制的原因,由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或未明确职务的,以及转任下一级职务,任免机关明确保留原职级待遇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确定其应执行的职务工资标准。

(七)经批准在机关外兼职的公务员,按机关所任职务套改工资。

(八)机关中经组织批准在机构改革时离岗待退目前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按本人离岗待退时的职务套改工资,其离岗待退期间计算为任职年限。

(九)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内调的干部,如现任职务低于内调时职务的(不含内调后受处分低任职务的),按其内调时原单位所任职务套改工资,任职年限按内调时职务的任命(聘任)时间起算。其中,公务员执行内调时职务对应的同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

(十)2006年6月30日仍在下派、挂职锻炼期间的人员,按在派出单位担任的职务套改工资并计算任职年限。

(十一)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办发[2002]40号)规定,连续工龄满一年及以上的人员受聘到事业单位,2006年7月1日仍在试用期的,按单位拟聘的岗位套改薪级工资和岗位工资。

(十二)事业单位中兼任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由批准的部门或单位明确其主要任职岗位,并按主要任职岗位确定工资。

(十三)按照川办发[2002]40号文规定,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后,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工勤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的人员,按所聘岗位套改工资,从聘用的时间起计算任职年限。

(十四)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时,由较高等级(岗位)受聘到较低等级(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岗位)满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符合定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按原职务(岗位)套改工资。

(十五)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时,由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受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任原职务(岗位)满5年、符合订立聘用至退休合同条件的,按原职务(岗位)套改工资。

(十六)从企业单位调入和复员退伍安置到事业单位的技术工人,现执行初级工工资待遇的,其初级工的任职年限,按事业单位同学历、同岗位、同期参加工作的工人转正定级的时间起计算。

(十七)按照川办发[2002]40号文规定,事业单位首次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时离岗待退的人员,其离岗待退期间计算为任职年限。

(十八)曾受开除处分、判处有期徒刑处罚或自动离职后,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其任职年限均从任命(聘任)现职务(岗位)的时间开始计算。

三、工资套改的其他问题

(一)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期为六个月,熟练期为六个月,学徒期、熟练期的执行期限不得缩短或抵扣。

(二)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聘用)到艰苦边远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乡镇(不含县城所在地的镇)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仍实行一年试用、见习期(工人为学徒期、熟练期)制度,从到工作单位报到起薪之月起执行转正定级工资。

(三)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2006年7月1日前试用、见习期(工人为熟练期)已满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工资套改的基础上适当高定工资。其中:在一、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高定一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定一级薪级工资;在三类区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机关工作人员高定两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高定二级薪级工资。既属艰苦边远地区,又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按艰苦边远地区执行高定工资后,不得再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复高定。

(四)在我省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5年,2006年7月1日前已调到省内其他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由调入单位按川人工[1996]37号和川人工函[1997]1号文件规定确认高定了一至二档职务工资的人员,在套改工资基础上相应高定工资。其中,机关工作人员相应高定一至二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高定一至二级薪级工资。

(五)2006年7月1日仍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改按新工资制度规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执行;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按录用后的拟任职务套改工资,级别工资在套改的基础上低一档执行。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规定以技术等级对应的军队行政职务确定工资待遇的,如现任职务低于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层次(不含转业后受处分降低职务的),按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工资,其中,公务员执行对应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工资标准。任职年限从军队正式任命技术等级通知的时间开始计算。

(七)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原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层次,但按原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层次确定级别、级别工资的(如低职安排的内调干部、军队转业干部等),晋升职务到原任职务对应的职务层次及以下时,级别、级别工资不变。

(八)在国家事业单位新的分类办法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暂不核定。事业单位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不含按规定暂予保留的特殊岗位工资构成比例提高部分)和原按川府发[1994]34号文第二条六款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保留的超四个月奖金额度,由政府人事部门核定总量,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和要求,自主分配。事业单位年终一次性奖金继续按四川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通知>(川人发[2001]86号)规定执行,以工改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为基数计发。待新的分类办法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出台后,一并纳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九)小学校、幼儿园的小学三级教师,按国人部发[2006]59号文规定的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套改工资。

(十)这次工改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病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国家未作出规定前,暂按<四川省人事厅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职工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川人工[1994]38号)规定执行。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本人工改后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数计发。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工作问题解答意见〉(二)的通知>(川人办发[2004]230号)第七条规定,事业单位中经指定的医疗单位确诊患有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精神病而缓签聘用合同的人员,2006年7月1日仍在缓签聘用合同期的,在套改工资的基础上,按病假待遇重新计发工资。

(十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2006年7月1日仍在处分期的,暂缓套改工资。

(十二)已经开展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的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不再实行合同制工人10%的工资性补贴。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改后按规定比例计算的工资、津贴、补贴(如中小学教师、护士工资标准提高10%、合同制工人10%工资性补贴等),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计发,按“四舍五入”以元为单位。

四、离退休人员待遇

(一)1993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既无行政职务,又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按照退休前的工作年限增加退休费。工作年限不满20年的,增加18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增加210元;满30年的,增加275元。

(二)2006年6月30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增加退休费金额低于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休干部增加金额的,按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休干部增加金额执行。

(三)1993年9月30日前依据国务院<关于颁发〈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退职前既无行政职务,又无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按照工作年限增加退职生活费。其中,工作年限不满20年的增加125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增加145元,满30年的增加195元。2006年6月30日及以前退职的干部增加退职生活费金额低于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职干部增加金额的,按同工作年限无职务退职干部增加金额执行。

(四)事业单位中1985年工资制度改革前离退休的国家技术6级及以上的副教授级专业技术人员,按教授级职务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国家技术9级及以上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按副教授级职务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以上规定只限此次工改增加离退休费,不涉及专业技术职务的变动。

(五)事业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及以后离退休(职)的人员,纳入绩效工资管理的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暂不计入离退休(职)费,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再作规定。

(六)已实行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地方和有条件的地方,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养的农村民办中小学教师,按照同职务层次公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增加退休费的标准,从2006年7月1日起增加退养生活费。个别经济条件较差的地方,对经县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养的农村民办中小学教师,按照不低于同职务层次公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增加退休费标准2/3的原则,增加退养生活费。

(七)按<四川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信访局等单位〈关于解决我省六十年代初期被精简的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生活困难补助〉的通知>(川府发[1989]25号)规定由原精单位按月发给原工资标准100%生活费的精简退职人员,从2006年7月1日起每月增加100元生活费。

八)按照四川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人事部〈关于退休干部被判处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能否增加退休费问题的函〉的通知>(川人退函[1997]3号)规定,工作人员离退休(职)后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宣告缓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并按规定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2006年7月1日仍在缓刑期间的,此次暂不予调整离退休(职)费。缓刑期满不再收监执行刑事处罚的,从缓刑期满次月起恢复享受此次工改增加的离退休(职)费,但缓刑期间的差额不予补发。

(九)计发退休(职)费比例的工作年限包括从事井下、高空、有毒有害身体健康等工作多折算的工作年限。过去与此规定不一致的,从2006年7月1日起改按本规定执行,不涉及补发问题。

[篇四: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精神,适应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事业单位现行工资制度,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类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健全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实现事业单位收入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适应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和岗位管理的要求,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

(三)建立体现事业单位特点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坚持搞活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

(五)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宏观调控,规范分配秩序,理顺分配关系。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一)建立岗位绩效工作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所聘岗位的职责和要求。事业单位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营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3个等级,管理岗位设置10个等级,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设置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不同等级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工作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2、薪级工资

薪级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对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设置65个薪级,对工人设置40个薪级,每个薪级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一至三)。对不同岗位规定不同的起点薪级。工作人员根据工作表现、资历和所聘岗位等因素确定薪级,执行相应的薪级工资标准。

3、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人员的实绩和贡献。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进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事业单位实行绩效工资后,取消现行年终一次性奖金,将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度以及地区附加津贴纳入绩效工资。

4、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分为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艰苦边远地区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经费,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

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主要体现对事业单位苦、脏、累、险及其他特殊岗位工作人员的政策倾斜。国家对特殊岗位津贴补贴实行统一管理。

(二)实行工资分类管理。

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其功能、职责和资源配置等不间情况,实行工资分类管理。基本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绩效工资根据单位类型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三)完善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正常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2、岗位变动调整工资。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因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及调控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四)完善高层次人才和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1、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力度,继续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制度,建立重要人才国家投保制度,采取一次性重奖以及协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逐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分配激励机制。

2、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

逐步建立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探索多种分配形式,规范分配程序,合理确定收入水平,加强对事业单位主要领导收入分配的监督管理。

(五)健全收入分配宏现调控机制。

实行工资分级管理,明确中央、地方和部门的管理权限,完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规范工资收入支付方式,加强工资收入支付管理,建立统分结合、权责清晰、运转协调、监督有力的宏观调控机制,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纳入调控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纪律惩戒措施,维护国家收入分配政策的严肃性。

三、相关政策

(一)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含获得双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长学制专业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期工资待遇可适当提高。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职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

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定级时薪级工资适当高定。

其他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二)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地质、测绘、交通、海洋、水产、民航等行业事业单位中野外、水上作业工作人员以及飞行人员的工资标准另行制定。

体育运动员仍实行体育津贴奖金侧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离退休人员待遇。

截至2xx-x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收入分配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后离退休的人员,在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相应调整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四、经费来源

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所需经费,按单位类型不同,分别由财政和事业单位负担。由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五、改革实施时间

这次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从2xx-x年7月l日起实施。

六、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广大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各级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共同做好管理和监督工作,凡违反政策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同时,要切实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篇五:工资分配制度]

一、目的

为完善本公司的分配机制,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高效、公平、合法的薪酬体系,鼓励职工积极工作,促进公司和个人共同发展,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三、工资结构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由总经理室确定。

2、岗位职级工资

2、1本公司所有岗位分为三个系列,分别是:工人系列、销售业务管理系列、管理和技术系列。

2、2各系列都根据工作职责性质或技能、能力不同设置若干岗位职级,并规定相应的工资系数范围。各岗位的级别通过岗位评价确定。

岗位职级工资=岗位职级工资基数×岗位职级工资系数

3、奖金

3、1各部门的奖金根据相应的奖金考核方案计算。

3、2其他一次性奖金,如年度奖、质量奖、安全奖、节约奖、销售奖、项目奖等,由总经理室根据相关制度、考核方案或经济工作实际情况确定。

4、补贴、津贴

保留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和少数民族补贴。另外,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其他补贴(如郊区补贴)、津贴的发放方案,报经总经理室批准执行。

点评:

工资结构是最没有固定模式的部分,要根据本企业的战略和实际需要来设计。大的方面来讲,有以岗位为主和以技能、能力为主,也有以绩效为主的。该公司固定部分工资强调的是岗位价值,结合考虑能力,采用了类似宽带工资的结构。浮动部分以奖金为主。

工资分配制度承上启下、连接内外,需要有不少接口,请制订者务必注意。这份制度的2、2规定了工资与岗位评价的关系,第3、4则为奖金和补贴等方案(第三层次制度)的制订提供了依据,这些奖金、补贴方面的制度、方案都比较灵活,特别是奖金考核需要不断调整,所以另行制订是比较好的。

一般,常常会把岗位工资每一级别的具体数字一起规定出来,这也是可行的。

四、工资的确定和调整

1、新招聘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见习期间按见习岗位起始工资系数减0、2计算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津贴按规定执行。见习期满,符合条件的予以转正,并按其岗位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2、其他招聘进入公司职工,试用期内按同岗位职级起始系数减0、2计算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津贴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符合条件正式聘用的,按其岗位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3、职工调动到高级别岗位工作,隔月起三个月内比照试用期计算岗位职级工资(不低于原工资),三个月后经考核基本达到岗位工作标准的再确定其岗位职级工资;到低岗位工作的,隔月起按新岗位所确定的岗位职级工资发放。

4、部门根据事先制订并经总经理室批准的考评办法对本部门职工进行绩效考评,报经总经理室审批同意,可以根据考评结果提高或降低工资系数。

5、特殊情况,经总经理室决定可以破格提高岗位职级工资。

6、新设岗位或因机构重组、岗位重新设置等引起岗位工作职责发生变化,人力资源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岗位评价,核定岗位职级和工资系数,报总经理室批准。对于管理、专技(业务)中高级岗位的设置、聘任,人力资源部门应把评价、核定结果报总经理室,由总经理室批准。

7、总经理室可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公司效益、社会生活水平、社会工资水平、工资额度等因素确定岗位职级工资基数和基本工资,并报集团批准执行。

点评:

有了工资结构,所有岗位都可以按照该结构来确定工资,但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作出规定。范本中提到了7种情况,其中第4条规定了绩效考评与增加工资的关系,第6条规定了岗位变化时的工作程序,这两点都与其他管理制度相关,实际上是提供了两个对外的接口。此外,第7条与<工资管理制度>中的工资制度评价相联系。

五、工资支付

1、公司实行月薪制,按月支付当月工资和上月的奖金。公司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须与工会协商一致、提前告知职工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2、新进公司或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离开公司的职工,当月劳动关系在本公司的时间不满15天并满勤的,发给一半固定工资;超过15天并满勤的发给全额固定工资,奖金和缺勤的工资按奖金考核办法以及有关规定计算。

3、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或经公司同意参加社会活动、职工子女参军、相关少数民族职工在工作日内逢开斋节、女职工在工作日内逢妇女节,可按规定休假,工资奖金照发。

4、职工婚假、丧假、节育假、女职工产前检查、自然流产产假、第一次人工流产假视作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5、职工年休假、探亲假期间以固定工资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

6、女职工哺乳假、产前假期间以固定工资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

7、职工病假期间固定补贴照发,以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并按有关规定计发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8、女职工产后长假期间固定补贴照发,以全公司最低岗位职级工资加上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计发工资,但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xx%。

9、长病假、产后长假的职工回公司复工,按xx%的比例计发岗位职级工资,其他工资奖金按规定发放。三个月后确定岗位职级工资。

10、职工事假期间仅发固定补贴。

11、加班加点以除固定补贴以外的其他固定工资的xx%为工资基数,按相关劳动法规计算加班工资,日工资为月工资基数除以20、9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小时。

12、因公司原因停工、停产,在一个月内,发固定工资。超过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固定补贴照发,另加其他固定工资的xx%。停工期间因需要安排职工工作的,按日补发扣除的固定工资,奖金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考核、核定结果按日计发,全月工资合计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13、职工因不胜任岗位工作而暂时离岗的,或因岗位重组等原因暂时没有岗位的,在离岗期间不发奖金,隔月起,按全公司最低岗位计发岗位工资,其他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

14、职工旷工按规定、按日扣除全部固定工资、补贴和奖金,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15、在计算工资时,凡涉及日工资、小时工资的,除另有规定外,均按每月20、92天,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

点评:

本部分是日常计发工资的依据,很重要。这里提到的大多数情况都与劳动法规和政策有关,必须根据当地的规定来设计。

关于离岗(第13条)的问题比较特殊,加入这条,还有个目的就是要提醒设计者,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尽可能多的考虑到各种特殊情况。

六、附则

1、本制度中所称工资,除特别指出外,是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给职工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货币收入。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固定补贴包括物价补贴、独生子女补贴、少数民族补贴。

3、本制度经总经理室批准、职代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修改应经职代会审议通过。

4、本制度由总经理室、职代会授权人力资源部门解释。

5、本制度与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按国家、政府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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