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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责任制

2015-12-21 05:24:11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一《综合治理责任制1》 ...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综合治理责任制》,供大家学习参考。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一
《综合治理责任制1》

综合治理责任制及一票否决制度

1 总则

1.1 为贯彻执行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及中冶集团上海企业工委关于加强综合治理的要求,根据上海公司创建平安单位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做好综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度,明确公司各级综合治理职责,制定本责任制。

1.2 依照“谁主管,谁负责”和“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

2 综合治理组织机构

2.1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

主 任:公司党委书记

成 员:公司经理助理以上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及各基层建制单位负责人、各工程项目经理部负责人。

2.2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党群工作部)。

2.3 各基层建制单位、工程项目部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3 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3.1 学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把综合治理工作列入公司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协调各级党政工团组织,齐抓共管搞好综合治理各项管理工作。

3.2 研究部署公司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

3.3 督促各单位建立、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等规章制度。

3.4 制定综合治理年度计划和目标。

3.5 与各党支部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

3.6 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

4 公司综合治理责任人职责

4.1 公司党委书记是公司综合治理责任人,对公司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2 组织公司主要领导学习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规定,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4.3 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将综合治理工作与公司的施工、生产、经营、管理统筹安排, 批准实施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4.4 掌握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解决公司综合治理的重大问题。

4.5 为公司的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6 组织、协调全公司形成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5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5.1 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指示、部署,落实综合治理责任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及时向委员会报告综合治理的重要事项。

5.2 结合实际,制定考核细则,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编制应急预案,做好数据统计。

5.3 负责创建上海市平安单位的组织、评审、推荐、上报,落实实施委员会布置或者批准的各类活动。

5.4 根据《平安建设责任书》的考核要求,向委员会提交对被考核单位和责任人的考核结果,落实奖惩规定。

5.5 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教育,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5.6 督促、检查和协调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

5.7 负责召开公司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组织、部署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和检查等活动,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消除隐患。

5.8 及时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6 各基层建制单位、工程项目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职责

6.1 贯彻执行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和部署,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指标,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的管理日程,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2 拟定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计划、总结,做好数据统计。建立健全、落实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和应急预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本单位平安稳定。

6.3 组织、部署本单位综合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6.4 收集情报信息,调解本单位职工中的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对不利于综合治理工作的各种因素和现象及时疏导。

6.5 组织对本单位的综合治理检查,建立检查制度,及时消除隐患。

6.6 根据本单位情况,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的考核奖惩事宜。

6.7 完成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

7 各党支部综合治理责任人职责

7.1 各基层建制单位、工程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是本单位综合治理责任人,对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7.2 组织学习上级综合治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文件和规定,并在工作中贯彻执行。

7.3 负责建立本单位综合治理机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把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生产经营和施工建设中,检查落实情况,消除不安定因素,解决重大问题。

7.4 组织、部署本单位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7.5 为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组织力量消除隐患。

8 执行社会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

8.1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全面衡量,公开进行的原则。

8.2公司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各单位的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问题突出的单位,可以要求其限期改进,逾期不改进的,可以向公司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提出否决建议。

8.3违反本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取销评选综合性先进单位、文明单位资格;对单位主要领导和治安负责人,取销评先受奖、晋职晋级的资格。

(一)本单位治安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对不安定因素或内部矛盾不及时采取措施化解,以致发生集体上访、非法游行、聚众闹事、停工、停产、并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

(三)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工作不负责任,防范措施不落实,发生特大案件和重大事故,使财产和人员遭受损失的。

(四)存在治安重大隐患,经部门或治安综合治理小组提出警告,限期改进,仍不改进或者改进无明显效果的;

(五)单位职工违法犯罪情况严重的;

(六)发生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隐瞒不报或谎报的。

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否决: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一向较好,发生刑事案件及时上报、配合查处的;

(二)发生难以预防的突发性案件、治安灾害事故或其他治安问题,及时改进的。

8.5公司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行使一票否决权,按照《平安建设责任书》规定的内容,对辖区内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8.6对被否决的单位,公司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行使否决权前,应事先向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作出否决决定,将《否决决定书》送交被否决的单位,必要时可作内部通报或公开报道。

8.7一票否决权工作应与评选先进同步进行,每年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延期进行。

8.8否决时限最长为一年,期满仍需否决的,由公司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重新作出决定。

9 附则

9.1 本责任制由公司行政事务部(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9.2 本责任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公司在此之前下发的相关责任制度与本责任制相悖的,以本责任制为准。

基础工程分公司党群工作部

2012年4月1日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二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办公室各科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根据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综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1、办公室各科室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1、 办公室各科室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科室的一项工作来

认真抓,积极解决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及时处置突出的不安定因素及社会治安问题,并根据办公室有关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对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开展的重大行动,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

2、 办公室属各科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长抓不懈,同时也将作为

各科室负责人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要按照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积极履行职能,落实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接受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

3、 通过抓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标目管理责任制落实维稳、禁毒及

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要函盖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方面的领导职责、目标要求,并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对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将各项综治措施是否落实,治安防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对社会治安是否满意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4、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办公室各科室,由办公室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5、 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没有达到目标管理责任制

要求的,将对其管理人员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6、 因严重失职,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治安责任事故的,办

公室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三
《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社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社区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据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和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制定治安综合治理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度。具体内容是:

(一)确定单位安全防范责任人和岗位安全防范责任人;

(二)把治安综合治理的任务、要求分解为若干具体目标;

(三)制定、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

(四)建立检查监督、定量考核和评比奖惩制度。 治安综合治理任期目标管理,达标标准是:

(一) 领导重视,把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议事制度;

(二) 建立健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各级的治安综合治理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目标,落实措施,齐抓共管;

(三) 经常对工作人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普遍增强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把各项管理工作纳入法规管理轨道,努力实现内部人员无违法犯罪行为的目标,抓好对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教育和转化工作;

(四)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及时发现、化解不安

定因素,迅速有效地制止、处置闹事苗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积极调解民事纠纷,缓解矛盾,维护单位内部稳定;

(五)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保卫规章,完善制度,加强防范,堵塞漏洞,严格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及时发现和遏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和违纪行为,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单位内部不发生重大刑事、政治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校园内部治安秩序良好,群众有安全感。

(六) 建立群防群治制度和群众联防网络,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活动和不良现象作斗争。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四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 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根据省、市、县维稳及综 治工作的 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1、公司各科室、站(队)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责任人要按照 “谁主管、 谁负责” 的原则,承担“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公司各科室、站(队)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部门的一项工作来认真抓,积极解决维稳及综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及时处置突出的不安定因素及社会治安问题,并根据公司有关维稳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对维稳及综治工作开展的重大行动,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

3、公司各科室、站(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长抓不懈,同时也将作为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 要按照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积极履行职能,落实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各项 措施,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 ,接受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

4、通过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维稳及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要函盖维稳及综治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 方面的领导职责、目标要求,并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对维稳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 将各项综治措施是否落实,治安防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对社会治安是否满意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5、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负责人,由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6、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没有达到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的,将对其各部门负责人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7、因严重失职,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治安责任事故的,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五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局属各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根据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制

1、局属各站的负责人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的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局属各站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本站的一项工作来认真抓,积极解决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遇到的困难,及时处置突出的不安定因素及社会治安问题,并根据局有关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对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开展的重大行动,局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

3、局属各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长抓不懈,同时也将作为各部门负责人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要按照本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积极履行职能,落实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各项措施,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接受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指导、检查、考核。

4、通过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维稳、禁毒及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内容要函盖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的各个方面,明确“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等

方面的领导职责、目标要求,并且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加强对维稳、禁毒及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将各项综治措施是否落实,治安防范效果是否明显,群众对社会治安是否满意作为考核的重要标准。

5、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局属各站站长,由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奖励。

6、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不落实,没有达到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的,将对其站长实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一票否决。

7、因严重失职,发生影响特别恶劣的刑事案件、治安责任事故的,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六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

1、切实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一把手为该单位社会治安的第一责任人,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对综治工作真抓实管。

2、领导机构健全,人员落实,保障所需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并指定一名干部专抓综治工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综治工作。

3、坚持各种专项整治,严查“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苗头或事件得到及时处理。

4、抓好综治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网络,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地区加强巡逻,各项防范措施落实。

5、努力提高接访质量,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6、广泛开展安全创建活动。认真解决相关问题,把“创安”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7、认真抓好普法工作,法制、综治宣传常抓不懈。结合综治宣传月和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宣传教育,使之形式多样、教育面广、效果好。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八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工作实绩考核表

(2011年度)

姓 名: 职 务: 单 位: 填报时间:

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制

说 明

1.此表用于对各市地、系统党委、政府及省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和主管综合治理的领导干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情况考核记实,请实事求是认真填写。

2.表内“工作大事记”、“工作实绩”、“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解决的实际问题”均由所在单位的党委办(行政办)与所在单位综治委办事机构共同负责填写,“对综合治理工作的建议”原则由被考核人填写(征得本人同意后,也可代填)。“本年度综合考评情况及考核评分情况”由省综治委通过考核评定后负责填写,年终送交纪检、组织、人事、监察部门联审签署意见后存档。

3.此表填好后,务于每年度末按规定送交省综治办。 4.报送此表的同时,请将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抓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原始材料或复印件附上。

此表栏目填报不下,可附页。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九
《企事业单位维护稳定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制管理规定》

颁布日期:2013-10-8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了维护治安秩序和公司稳定,保障公司的经营顺利进行,明确维稳综治岗位职

责,强化维稳综治管理,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规定了公司各级维稳综治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2 引用文件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广东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广州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

《广州市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维稳综治责任制

规定了组织或人员在维护稳定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面的责任的规章制度。

4组织机构及各级人员职责

4.1 组织机构

4.1.1设立公司维护稳定及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

4.1.2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部,负责日常工作。 4.1.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并编制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络图。 4.2职责

4.2.1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4.2.1.1贯彻执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4.2.1.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制定公司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颁布日期:2013-10-8

4.2.1.3组织、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形成群防群治网络; 4.2.1.4检查、指导各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2.1.4审批各项综治制度,迎接上级对公司的维稳综治的各种考核、检查; 4.2.1.6协调解决公司内重大综治案件,负责综治应急预案审批、演练等; 4.2.1.7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 4.2.2综治委主任主要职责:

4.2.2.1为公司维稳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承担“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4.2.2.2贯彻当地政府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制本单 位的实施方案;

4.2.2.3领导、组织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因工作偏差而对社会治安 造成消极的影响;

4.2.2.4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组织,严密防范措施,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 事故和防范其他违法犯罪的工作;

4.2.2.5组织落实党员干部及公司员工的法制教育工作; 4.2.2.6参与当地政府及XX街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

4.2.2.7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或灾害事故时,组织力量抢救和保护现场,并及时 向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2.2.8依照公安、检察、审判机关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司法建议或检察建议,进 行整改工作;

4.2.2.9组织与各科负责人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并负责 对各科综治责任人进行考核;

4.2.2.10组织维稳综治检查,落实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4.2.3综治委副主任主要职责:

4.2.3.1为公司维稳综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协助综治委主任贯彻当地政府

颁布日期:2013-10-8

及广汽集团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

4.2.3.2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本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因工作偏差而对 社会治安造成消极的影响;

4.2.3.3协助综治委主任做好防盗、防火、防破坏事故和防范其他违法犯罪的工作; 4.2.3.4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落实党员干部及公司员工的法制教育工作; 4.2.3.5参与当地政府及XX街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活动;

4.2.3.6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与部门负责人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 责任制;

4.2.3.7协助综治委主任组织维稳综治检查,落实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

4.2.3.8负责公司武装保卫工作,完成征集义务兵任务,并做好义务兵及其家属的优 待和退伍义务兵的安置工作。

4.2.4各科综治责任人主要职责:

4.2.4.1负责科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和公司维稳 综治制度的学习,并监督执行;

4.2.4.2贯彻执行公司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决定和部署,并组织实施; 4.2.4.3组织、协调科内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形成群防群治网络; 4.2.4.4检查、指导科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2.4.5协助公司征兵工作办公室做好科内征兵宣传、登记、体检等工作; 4.2.4.6对科内发生的综治案件负管理职责,并协助综治办做好调查及处理工作。 4.2.5各科综治联络员主要职责:

4.2.4.1向科内同事宣讲公司维稳综治制度,传达公司各种综治信息; 4.2.4.2按照参加综治办召开的各种综治会议,并按照会议要求执行相关; 4.2.4.3组织科内按照综治办的要求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

4.2.4.4检查科内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科内租房同事的登记及变更;

颁布日期:2013-10-8

4.2.4.5好科内征兵宣传、登记、体检等工作的安排;

4.2.4.6协助综治办做好科内发生的综治案件调查及处理工作;

4.2.4.7负责公司对科内的综治考核,参加公司组织的综治检查,对考核、检查的 问题及时整改并反馈。

综合治理责任制篇十
《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街道办事处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

第一条、为使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切实承担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全面落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都必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把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作为自己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街道办事处领导和各村都要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予以确定。把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之一,纳入目标管理。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领导干部在社会治安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在抓经济工作的同时,拿出相当的时间和精力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和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确保社会稳定。

(二)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治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定期研究部署工作。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保障工作条件。

(三)坚决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片管理”原则,指导本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认真检查督促,定期考核、奖惩兑现。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新路子。

(五)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带领群众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五条、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其他领导干部以片为单位承担本片的领导责任。

各部门除负责抓好本系统,本单位的内部治安外,同时赋有发挥本部门职能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整体责任。

第六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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