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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2016-12-07 09:32:59 成考报名 来源:http://www.chinazhaokao.com 浏览:

导读: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共9篇)安全生产区域责任(仓库)现场管理、安全、消防生产区域责任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代表根据现有的设备分布、过道及辅助用地的需用,特划分给 仓库 管辖责任区(具体见附图)并与 仓库 的第一责任人订立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如...

本文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成考报名频道为大家整理的《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供大家学习参考。

安全生产区域责任(仓库)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一篇

现场管理、安全、消防生产区域责任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宁波可人复合材料

有限公司代表根据现有的设备分布、过道及辅助用地的需用,特划分给 仓库 管辖责任区(具体见附图)

并与 仓库 的第一责任人订立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

二、

三、

四、

1、

2、

3、

4、 不发生员工死亡和重伤事故。 不发生危险品爆炸或锅压管特设备事故。 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0.3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 仓库第一责任人对该区域现场管理、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在管辖区域内的设备必须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落实责任到人。 对管辖区域内作业的人员要求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有违规乱纪现象。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仓库在布置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布置安全要求与措施。 现场管理(设备方面、地面方面、堆放方面)必须分班组按分区域分班管辖,仓库 第一责任人与班组责

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班组负责人与组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明确到人。 5、

6、 新工人或换岗人员上岗,必须教会该岗位安全操作方法和技能,并连续三个月天天对其进行班前教导。 特种行业的上岗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例:行车、铲车、锅炉、电焊、电工、危险品管理、电梯等,严禁

违章作业。

7、

8、

9、

10、

11、

12、

宁波可人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代表: 仓库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对货物储存特别是危险物品的储存、搬运,要制定相关的标准和制度。 明示管辖区内的警告、警示标记(包括消防设施、安全通道)。 组织、制定、实施本管辖区域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落实并督促、检查本管辖区域的现场管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二篇

公司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规定

批准:秦立新

审核:黄献华

编制:孟令军

2009年04月

一、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公司各部门班组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各类设备事故以及人为责任事故的发生,进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时在控,使公司所属范围内所有生产区域、设备系统、部门、班组达到各个层面有人管有人负责的局面,依据公司相关标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划分管理规定。

二、职责内容:

1. 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所属区域的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异常现象立即联系处理。

2. 检查所属区域现场在设备系统、土建、文明生产等方面,是否有长期存在的隐患或技术难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方案,提交部门周生产例会进行讨论并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3. 各部门在检查区域设立检查本,检查所属区域各岗位值班人员安全情况、劳动纪律及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检查设备系统运行情况,包括各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是否正常及缺陷处理情况,检查文明生产情况。检查各设备区域落实各项工作是否执行和操作到位,查看定置是否符合要求,运行日志、记录本是否记录规范等。检查作业现场有无违章,安全工机具是否合格,外单位施工人员身份是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否符合要求。检查后,将检查情况(设备运行状况、存在缺陷、发现问题等)在设备区域就地记录本上进行记录并签名。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4. 对长期停运、备用的或较偏远的设备系统,相关区域管理人员应根据工作安排、天气情况、停运时间长短及其所处环境状况,有针对性地定期检查其防寒防冻、防风、防水淹、防腐蚀、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是否执行到位进行及时检查上报。

5. 重要设备缺陷和待机缺陷,相关区域管理人员须清楚该缺陷及针对该缺陷制定的防范措施,并对执行情况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 遇有特殊天气情况(大风、大雾、雨天、寒流、融雪、高温等)或特殊运行方式,所属区域管理人员应针对现场的薄弱环节进行预防性指导、安排和监督、检查。

7. 安全责任区人员还应对检查区域设备定期工作加强督促,帮助现场工作人员协调遇到的困难。

三、责任考核

1. 管理人员未按职责内容规定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一次考核100元,管理人员到现场后,只是走形式签名,未按照检查路线对现场进行检查,一次考核50元。

2. 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区域值班员不清楚,按照有关标准考核值班员及班长50元。若部门主任进行检查发现的问题,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按照规定考核相关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3. 重要设备缺陷或待机缺陷及遇有事故处理、重大操作、其它特殊情况,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考核100元,若造成后果按照公司相关标准条款进行考核。

4. 对长期停运、备用的或较偏远的设备系统,相关区域管理人员不清楚工作安排、停运时间长短及其所处环境状况,未定期检查其防寒防冻、防风、防腐蚀、防火、防爆、防盗、防破坏等工作是否执行到位等情况,按照公司相关标准进行考核。

5. 因责任不到位构成严重后果者,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标准》执行。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汇编(2014年)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篇

生产安全亊敀具型案例汇编

(2014年)

沭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编印

2014年5月

— 1 —

前 言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兲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坓持科学収展、安全収展理念,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双降”、“双控”、“一杜绝”为目标,以强化措施,落实责仸,创新监管为丽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远”、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安全文化示范创建、隐患排查体系建设、职业卫生基础创建、安全教育培训等重点工作,着力觃范安全生产经营建设秩序,着力抓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积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着力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严栺亊敀挂牌督办查处,着力强化目标管理责仸。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亊敀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实现“双下降”,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但是,由于我县经济社会正处于高速収展的转型期,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亊敀时有収生的状冴还没有得到根本扭转。只有牢牢守住収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迚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仸,加强监管,吸叐亊敀教训,安全生产形势才能保持持续好转的情态。古人讲:“前亊不忘,后亊乊师”、“前亊昭昭,足为明戒”,正是此理。

为迚一步吸叐亊敀教训,防范生产安全亊敀,值2014年度全县“安全生产月”活动乊际,县“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了这本《具型生产安全亊敀案例汇编》,收彔了2013年全国及我县収生的具型亊敀案例,作为全县广大干群及企业仍业人员开展生产安全亊敀反思大讨论警示教育活动的素材。

这些具型亊敀案例,其有较高的参考借鉴价值。希望各乡镇、各部门及各企亊业单位认真组织对亊敀案例迚行学习剖析,广泛开展亊敀反思大讨论活动,让发教育者看到安全监管责仸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不到位、企业员工个人行为不安全、机器设备状态不安全等给安全生产造成的严重后果;同时,要能够通过这些血的教训,丽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安全和谐的沭阳而不懈努力。

县安委办

2014年5月13日

— 2 —

目 彔

亊敀案例1:

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1•27”死亡亊敀…………………………第4页

亊敀案例事:

吉林省长春市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6•3”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亊敀…………..第7页

亊敀案例三:

赣闽省界附近“7•23”重大道路交通亊敀………………………………………第19页

亊敀案例四:

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8•31”重大氨泄漏亊敀…………………………第21页

亊敀案例五:

阳升集团有限公司沭阳西城馥邦小区“10•4”一般高处坠落死亡亊敀………..第27页

亊敀案例六:

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亊敀…………第31页

— 3 —

亊敀案例一:

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

“1·27”死亡亊敀

2013年1月27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在沭城镇工业集中区金辉化工有限公司院内迚行拆除尾气处理器炉时,収生一起高处坠落死亡亊敀,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夰90万元。

★亊敀单位概冴

(一)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

成立于1998年5月11日,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工业园金巷上53号,法定代表人华秋収,注册资本1080万元,一般经营项目:常压化工设备、非标设备的安裃、制造、加工;石化裃备配件、压力容器的制造、加工、销售;冷作、钣金;压力管道的设计、安裃等。压力管道GB2(2)\GC2级别安裃改造维修许可。

(事)沭阳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于2005年6月28日,位于沭城镇中心化工园区,法定代表人梁金春,注册资本50万元,许可经营项目:甲醛生产、销售。

★亊敀収生经过及抢救情冴

2013年元月27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在沭城镇工业集中区金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场地。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四名员工在拆除尾气处理器炉时,因炉底锈蚀严重,当工人田应法(贵州省贵阳市人,38岁)用气割断开与尾气炉体相违接的管道时,炉体収生倾斜,致兵仍炉体顶部坠落发伤,经送至县中医院抢救无敁死亡。目前,死者善后工作已处理宋毕。

★亊敀性质和原因

(一)亊敀性质

经调查,依据《生产安全亊敀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认定该起亊敀为一般生产安全责仸亊敀。

(事)亊敀直接原因

在拆除尾气处理器炉时,与尾气炉体相违接的管道被气割断开后,炉体収生倾斜,导致工人田应法仍高处坠落发伤死亡。

(三)间接原因

1、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

(1)雇佣未叐得特种作业证人员仍亊特种作业。

(2)未对仍业人员迚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主要负责人未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合栺。

2、沭阳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

(1)迚行爆破、吊裃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迚行现场安全管理。

(2)没有与同一作业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 4 —

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叐的安全措施,幵挃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迚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亊敀责仸及处理

(一)亊敀责仸认定

根据亊敀调查情冴和亊敀収生原因分析,按照相兲法律法觃乊觃定,对亊敀责仸认定如下:

1、认定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应对本起亊敀负主要责仸。认定依据:

(1)远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事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兲觃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叐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栺证乢,方可上岗就业”。

(2)远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事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仍业人员迚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栺的仍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远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事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其备与本单位所仍亊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认定沭阳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应对本起亊敀负次要责仸。

认定依据:

(1)远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迚行爆破、吊裃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迚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觃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远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迚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叐的安全措施,幵挃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迚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事)处理建议

为了迚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仸,使企业仍根本上重视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警示兵他企业,避克类似亊敀的収生。根据亊敀调查情冴,按照相兲法律法觃乊觃定,提出处理建议如下:

1、对主要责仸单位——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的处理 依据《生产安全亊敀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亊敀収生单位对亊敀収生负有责仸的,依照下列觃定处以罚款:(一)収生一般亊敀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乊觃定,结合我县觃范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有兲觃定,建议由县安监局给予江阴市华燕石化机械裃备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的经济处罚。

2、对次要责仸单位——沭阳县金辉化工有限公司的处理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乊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幵处事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极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兲觃定追究刑亊责仸:(三)迚行爆破、吊裃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迚行现场安全管理的”乊觃定,结合我县觃范使用自由裁量权的有兲觃定,建

— 5 —

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篇

安全事故责任的划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一、事故责任分类(3类)

(1)直接责任者:指其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关系的人员。

(2)主要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起主要作用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由肇事者或有关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2)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伤亡事故的;

3)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

(3)领导责任者: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 根据事故责任的大小,对事故责任者进行不同程度的处罚,处罚的形式有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

二、安全生产实行责任追究的基本规定

(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中发 [1970]71号)第4条规定:“ 严格组织纪律,今后对一切违反安全生产制度,不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不负责任,以致造成的重大事故,必须分别情况,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以党纪国法论处。”

(2)《安全生产法》第13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

(3)《刑法》第134条规定:“ 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此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执行。”

三、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

1.认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主要规定(16条)

(1)国务院第302号令第2条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下列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特大火灾事故; 2)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特大安全事故; 5)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6)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特大安全事故。”

(2)国务院第302号令第14条规定:“市 (地、州)、县 (市、区)人民政府依照本规定应当履行职责而未履行,或者未按照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履行,本地区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政府主要领导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国务院第302号令第15条规定:“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国务院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直辖市市长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

(4)国务院第302号令第16条规定:"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县(市、区)、市 (地、州)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

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5)《安全生产法》第92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6)国务院第302号令第12条规定:"对依照本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必须对其实施严格监督检查,发现不再具备安全条件,必须立即撤销原批准。

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违反前款规定,不对取得批准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监督检查,或者发现其不再具备安全条件而不立即撤销原批准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受贿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国务院第302号令第14条第2款规定:“负责行政审批的政府部门或者机构、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未依照本规定履行职责,发生特大安全事故的,对部门或者机构的正职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安全生产法》第77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0)《安全生产法》第92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1)《宪法》第41条规定:“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12)《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第31条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复议活动中,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渎职、失职行为的,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第34条规定:“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规定期限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

生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五篇

单位全年生产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

保安总公司党委:

按照年初与保安总公司党委签订的党建责任目标要求,我单位一年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全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特此证明

党政主要领导签字:

天津市保安服务总公司第十分公司

2016年3 月 1 日

2016矿山安全生产保证书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篇

矿山安全生产保证书

为实现全矿“333”安全目标,即:“三零”、“三控”、“三基”安全目标,特向副区(科、部)长、全班(队、工)组职工承诺:

1、认真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量化到人头。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措施;第一、带头学规程、措施、标准、制度;第二、规程措施学习不签字的,不安排上岗;第三、考试不及格的,不安排上岗;第四、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不开工作业。

3、落实隐患问题的排查和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隐患向主管区长汇报;积极给管辖的班组人员营造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4、精心谋划、精细安排各项工作,事前安排周密;严格落实班评估制度;严格现场按标程操作。

5、积极为职工创造安全生产条件,在管理上做到“七到前”。

6、搞好职工培训和“五单”训练,熟知“333”安全目标,使职工做到必知必会,懂技能、会操作。

7、搞好班组建设,识人、用人会管理;执行“六位一体”管理体系,超前防范,严格控制,抓好现场安全管理。

8、坚决做到岗位必知必会,对现场隐患未解决、安全生产没把握的绝不指挥生产。

9、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现头头面面达“精品”,注重动态达标、区域达标。

10、坚决执行“六六”班组安全管理法,即:六勤:(勤能克懒,勤能补拙)勤动脑;勤动眼;勤动手;勤动嘴;勤汇报;勤沟通。六细:(细能克粗,细能预怕)心细;观察环境细;安排工作细;抓工程质量细;落实工作细;执行规定细。六到位:精心谋划到位;精细布置工作到位;安全伙伴协议落实到位;集体升入井到位;检查工作现场到位;处理隐患到位。六不少:班前“六不准”不能少;现场交接-班不能少;三合一“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执行到位不能少;排查隐患不能少;班后复查不能少;整改落实到位不能少。六必谈:对回家返矿的人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处罚的人必谈;新工人上班前必谈;受到奖励的人必谈;每月必须召开一次联谊谈心会。六提高:提高爱国爱矿高尚品德;提高爱岗敬业奉献精神;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孝悌之心;提高岗位操作技能;提高团队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11、继续搞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5e、6s、军事化管理、集体升入井、现场交接-班,带头会背、会用集团公司理念、安全十观、安全五原则、风险预控四步骤、“手指口述”三要点,做到精细化管理,工作前静思、超前想到、看到、辨识到、评价到、控制到、手指口述到,深入开展好企业安全文化落地工程。

承诺期间,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自愿接受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二〇一一年一月 日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矿山企业:

为保障矿山生产安全,防止矿山事故发生,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之规

定,特签订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1、矿山企业在设立、开采经营或关闭时,都必须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必要条件,切实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的法律、法规。

2、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对具有危险的高速运转设备必须增设防护网或防护栏,并经常检修;对具有危险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经常检修,防止漏电或触电。

3、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科学性。尤其是对爆炸物品保管使用,必须严按“日用日买退”的规定办理;在爆破时,人员必须到距爆破地点200米以外的安全地带躲避,实行中午、下午两次集中统一爆破。对开采阶段高度、平台宽度和边坡角必须满足安全作业和边坡稳定的需要,对边坡上部的散土、碎石必须及时清理。

4、矿山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提高职工劳动条件。

5、矿山企业必须强化矿山企业内部管理工作,教育矿业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违章指挥从业人员冒险作业,对不按操作规程作业的从业人员及时进行批评和处分。

6、矿山企业要进行经常性的事故隐患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

7、矿山企业对开采过程中造成的地质灾害要及时治理和恢复。矿山企业运输机械和道路要具备保障安全生产的条件。

8、矿长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

9、矿山企业必须积极接受监督检查,对主管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要按要求彻底整改。

10、矿长作为矿山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矿山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其他相关领导和职能机构人员及一线生产人员在各自的岗位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内容每项10分,每项经考核不合格的要立即或限期整改,综合考核不满80分的要停产整顿,经两次停产整顿依然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矿山机关安全生产承诺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教育员工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重要思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管理方法。充分调动每位员工的主动性和能动作用,创建平安和-谐企业。我作为公司后勤副经理,在工作中作如下承诺:

一、在公司经理的正确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学习、自觉遵守,国家各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二、积极组织参加公司各种安全会议,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公司经理和安全生产副经理做好职权范围内一切的工作。

三、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保证劳动保护、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到位,并监督财务专款专用。

四、负责组织制定、修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动纪律。

五、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新工人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

六、对公司的设备负管理责任。

七、按国发23号和冀办发30号文件相关要求,到生产车间、尾矿库现场带班,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事故隐患。

八、在工作中尽职尽责,严格履行公司设备副经理安全职责。

以上承诺愿接受公司及经理的监督检查,若未严格遵守、履行职责,我愿接受公司处罚。

公司经理:

承诺人:

二0一四年一月三日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样本

(非煤矿山)

xx-xxx-xxx-x安监局:

我作为xx-xxx-xxx-xxx-xx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根据《xx-xxx-xx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二、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法定人数足额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机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解决安全生产关键问题。

四、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规定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安全费用,保证企业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按期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六、认真开展全员化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从业人员依法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持证上岗。

七、保障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力,为从业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

八、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督促其正确使用,严格执行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制度。

九、按规定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和备案,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责任,建立安全监控系统并保证其有效运行。

十、按规定对本单位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不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积极采用安全生产新科技成果,及时淘汰陈旧落后及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提高安全生产科技保障水平。

十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及时发现并治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十二、加强本单位建设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不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保障能力的外协施工和项目承包单位,确保作业环境安全和施工安全。

十三、加强本单位班组建设、标准化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争创一流班组,丰富企业文化。

十四、严格按规定管理使用火工品,不发生丢失、挪用、转卖等现象。

十五、依法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保障应急响应能力。

十六、按要求及时、如实、准确地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并做好伤亡人员处理及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十七、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承诺期内,若违反上述承诺内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接受从严处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下例条款规定接受处罚:

1.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30%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40%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的60%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罚款;

(5)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的,接受终身不再担任本行业企业主要领导职务的处罚;

(6)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时,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2、企业方面

(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

(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款;

(5)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3、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等严重行为的,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处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期限: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承诺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2016交通局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5篇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七篇

第1篇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发展为奋斗目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营造良好气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全面促进我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主要活动安排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交通运输系统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开展。具体活动安排为: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各单位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充分利用6月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建设平安中国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岛11·22爆燃特别重大事故的讲话》两篇讲话。

(二)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今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平安交通,我担当我尽责”。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的工作任务,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深入旅客运输密集场所、港站渡口、营运车船、施工作业现场等,利用各类媒体、展览展示、播放视频录像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基本常识,提供咨询与服务。

(三)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生命的红线》、《盲洞·迷途》和《逾越红线的代价》,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开展企业安全管理负责人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员受警示”。

(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各单位要以提升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为目的,结合实际、注重实效,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以危化品运输、汛期和校园安全为重点,广泛开展不同层次、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突出演练的实战性和实效性。要将演练活动与提高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与强化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普及应急救援知识,提高预警预防和应变应对能力。

(五)是开展安全文化宣传活动。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全系统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确保参赛人数。(参赛方式说明和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安全生产书法比赛,围绕安全生产这个主题,发动全系统职工,切实用艺术的视角诠释安全发展的内涵,用艺术的魅力引领社会增强安全意识,唱响“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主旋律。

(六)继续做好“平安交通”专项活动。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防坍塌、防坠落、反三违”专项整治回头看、长途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港口危险品罐区和油气管线隐患、水上交通专项整治等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交通运输行业的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为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成立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五、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在总结历年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从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构建“平安交通”高度,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真正把活动纳入到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去,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要求抓紧抓实,确保组织机构、人员、经费落实到位,确保活动取得好的效果。活动期间,市局将不定期到各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

(二)广泛动员,宣传造势。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全员参与,扩大宣传声势,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要结合行业特色,丰富活动载体和活动形式,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努力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活动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要通过在主要媒体开设专版专栏,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经验教训以及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进行重点报到,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

(三)注重结合,增强实效。一是扎实做好防汛应急工作。汛期将至,各单位要把防汛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开展防汛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应急抢险救援(保障)人员、设备、车船、重要物资及资金落实到位,及时抢险抢通因灾受损、中断的交通基础设施,确保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畅通。二是深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本行业安全生产重点和薄弱环节,强化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对一些顽固性、反复性的突出问题,要会同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实施联防联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排查治理生产隐患,着力预防各类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定期跟踪“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管理系统”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填报相关信息。

(四)总结提炼,信息及时。各单位根据市局下发的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28日前上报局安运科,要加强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掌握活动动态,提炼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和总结工作。请各单位将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6月28日前,以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市交运局安运科,并同时报送开展活动的相关宣传资料、图画及新闻作品等。

第2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汛期强降水、泥石流、雷电、高温等自然灾害频发,极易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异常繁重。各单位务必要牢牢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汛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战大灾的思想,进一步完善汛期安全领导机构,市交通运输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李德金同志任组长,分管运输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安运科、办公室、工程科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汛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行动、早落实,确保职责明晰、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汛期交通运输安全。

二、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

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平安交通”建设与汛期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特点有机结合起来,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突出抓住汛期安全工作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运输工具的监管,全面落实汛期交通安全措施,汛前对所有防洪设施、物资储备、应急防汛方案等防汛准备情况进行大检查。

(一)水上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渡口、码头、船舶进行安全检查。一是加强对业主和船主、所有营运船舶、船员的资质审查,严禁三无船舶和不适航船舶航行。二是加强客渡船、囤船、采砂船的安全监管,对囤船、采砂船要提前做好船舶停靠系固工作。三是以清江库区为重点,加大管辖水域的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本辖区水情变化,当洪水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危及船舶航行安全时,要按照规定实施停航或封渡。四是加强救生衣行动执行情况检查,确保100%配备和100%穿戴。五是做好汛情收集传递工作,落实专人,明确职责。六是加强现场监督检查,严禁客渡船超载、冒险航行。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载客的自用船、渔船和运输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

(二)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重点对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及客运车站源头安全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三品”检查,严禁各类危险品进站上车。二是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和检测,确保检测维护的有效性,严禁不符合规定的营运车辆参运,确保汛期客运车辆正常运行。三是强化GpS监控,企业GpS平台要24小时值班,及时监督、纠正和处理违章行为,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四是密切注意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根据天气变化和最新道路信息,及时掌握客运线路道路状况,提前做好易发生洪水、塌方等危险路段的运行安全防范措施。对过往浸水桥等危险路段的线路班车,必须在确保安全情况下通过,严禁冒险行车。五是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行为。

(三)公路交通保畅安全。切实做好道路巡查和道路管养工作。加强对道路排水沟、桥涵排水设施及重点路段的巡查工作,及时排除路面积水和路面障碍,清除疏通边沟、涵洞,对危桥、易发生碎落、泥石流、塌方的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并进行24小时监控,做到巡查到位,养护及时,修复快速,警示规范,确保公路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公路畅通。

(四)工程建设施工安全。督促施工单位切实履行施工安全生产职责,建立汛期安全责任制和防洪抢险预案。切实加强公路、水运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临时用电线路、现场人员安全、施工人员住所及施工现场周边环境等防汛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爆炸品的管理。要对占用河道设置的临时房屋、拌合场和堆料场及时清理,对高填深挖路段路基边坡和桥涵构造物的基础工程要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严防施工“三违”行为,确保施工安全。

(五)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制订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电防雷、防盗、防汛以及车辆管理工作,加强对单位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

三、严格值守和汛情报告

一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要认真做好防汛值班日志记录。遇重大汛情,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力量妥善进行处置。二要严格执行汛情报告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在关键时刻,汛期交通运输安全信息传递快捷畅通,重大汛情要迅速上报市局防汛办。三要提高办事效率,对汛期有关抢险救灾的电文和事宜,做到随到随办、及时处理。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迅速成立组织机构和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及措施,将防汛抗旱的措施、方案及应急运力明细表、汛期安全值班人员安排表,于2016年5月12日前报局安全运输科。各单位在防汛工作期间,每月25日前将当月防汛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市局防汛办。汛期结束后,于10月1日前上报汛期安全工作总结书面材料。

第3篇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政府、市消防委关于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努力减少与预防火灾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除各类火灾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决定在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创造良好交通消防安全环境的工作目标,实现“三个确保不发生”: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确保不在重要场所、重要节点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不发生因监管不到位而导致死人火灾事故。

(二)全面开展“网格化”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力争火灾隐患排查达到“四清两掌握”,即火灾隐患数量清、整改期限清、整改措施清、整改结果清,切实掌握各单位消防安全重点、消防安全状况。

(三)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实现一般火灾隐患1OO%落实整改,重大隐患1OO%挂牌督办、隐患消除前1OO%落实责任措施。

(四)严格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火灾事故做到“两杜绝”,即杜绝死人火灾事故,杜绝群死群伤的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坚持整体防控,力争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条件得到较大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交通运输系统消防安全的具体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消防安全重点工作,定期通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三、工作任务

(一)扎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治理,消除火灾隐患,结合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深入扎实常态化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针对性地开展排查整治。严厉打击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各种非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坚决依法从严整治,对重大火灾隐患,一律要挂牌督办。

(二)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消防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将责任明确到个人,在安全培训教育时,积极发动单位职工及驾驶员等基层力量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全系统各单位对办公楼周围的场所要认真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资料。

(三)扎实做好灭火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实地演练,要严格按照灭火扑救和应急抢险救援实战的要求,配齐有效消防器材。结合本单位的特点组织开展初起灭火扑救和抢险救援应急演练。组建检查组,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并立即修订完善本单位火灾应急预案,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客运车辆灭火器技术性能进行实地检查,确保在应急救援时可以随时调得出、用得上。

(四)扎实做好节假日值班工作。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重大节假日和重点时段的消防安全值班工作,一定要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如发现火灾事故,及时处置险情,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和影响。

(五)扎实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相关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落实专(兼)职消防宣传员负责现场消防检查和宣传工作,要设立固定消防宣传专栏,指定专人根据各个时期的防火重点及时更换宣传内容,利用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宣传标语等进行消防常识宣传,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消除现场的火灾隐患。充分利用驾驶员安全教育的时机,着重学习消防方面相关知识,向司乘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相关知识,不断提高企业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四、工作重点

(一)交通运输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整治。以客运场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停车场等公共场所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性质擅自变更、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或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等消防隐患,检查交通运输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存在不落实的问题。

(二)交通运输工具。以客运车(船)、公交、出租车及油船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船)为重点,排查车(船)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车(船)是否按规范配备消防救生设备、消防救生逃生装置是否完好等情况。

(三)交通运输在建工程。排查工地作业区、办公生活区、工人宿舍的临时用电、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规范要求,是否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和标牌,是否明确消防责任区和责任人等,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规定要求。

(四)交通运输从业人员。以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建设施工企业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为重点,检查其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重点检查驾驶员、船员、押运员等对车(船)配备的消防安全设施是否会正确使用。是否熟悉在消防应急中的岗位职责,是否按要求组织演习。

(五)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以公路隧道、服务区、停车区、收费站所、监控中心、养护工区、物资储备库、超限检测站、执法执勤点等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消防器械缺损、失效、过期情况,照明、供配电、通风、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技术规范,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监管是否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六)消防车通道整治。各单位要重点整治客运场站、加油站、码头、货物集散地、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办公大楼、住宅小区、出租房等区域,确保无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七)单位办公场所和单位管理的职工宿舍。各单位要在当地消防部门指导下,对单位所属办公楼、职工宿舍、重要工作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排查,严格整改安全隐患。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行动员部署,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突出重点、全力以赴,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各项任务。各单位要根据方案,结合自身职责任务,认真分析研判本单位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精心谋划、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因地制宜,制定消防安全工作方案,确定本行业、本单位工作重点和针对性措施,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各单位要强化整体意识,按照方案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履行职责,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职责,密切协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严格奖惩,激励工作。市局将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细的要通报批评,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计划,每月3日前要及时将上月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及本月消防工作部署情况上报市局安全运输科。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各负其责、专业维护和社会保护相结合的原则,以强化监管责任、畅通沟通渠道、创新工作机制、维护运行秩序为重点,坚决贯彻落实《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市燃气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及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安全运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治理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全市行政区域内石油天然气和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运输车辆,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等。

(二)治理重点

1.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等规划建设和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并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2.安全清除所有危及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的违章占压的建(构)筑物、堆积物。

3.清理整治石油天然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与其他各类管道铺设重叠交叉的隐患,使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4.所有油气装卸码头、油库、加油(气)站、危货运输等单位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5.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专业救援设备,储备足够的应急救援物资,做到应急响应及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全面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3-9月)。系统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局对各单位整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二)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0-12月)。各单位开展整治工作自查总结,市局组织对全系统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四、职责分工

市局成立由工会主席周玉明为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安运科、公路局、运管局、港航局、交运客运公司、装卸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安运科,具体负责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市局安运科:负责对系统相关单位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上报及积极配合、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港航局:负责油气装卸码头、水上加油站的安全,与管道企业共同负责制定并实施管道保护方案。

运管局:负责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加强本系统道路运输企业油库、加油(气)站安全检查。

公路局:负责道路施工期间与管道企业共同制定并实施管道和公路相遇地段保护方案;保障管道设施事故抢修时的道路畅通等工作。

相关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技术操作规程,强化职工安全技术教育,加大“三违”行为查处力度,狠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生产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吸取青岛“11·22”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持属地监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隐患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规范管理,依法整治。要依据法律法规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随意执法、徇私枉法。

(四)加强督办,依法追责。加强检查督办,对工作措施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的有关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五)畅通渠道,及时总结。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2016年3月15日、6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向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2016年11月2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报市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遇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第5篇

一、谈心谈话工作范围

局党委委员谈心谈话工作坚持“五必谈”:

1、书记与委员之间必谈;

2、书记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谈;

3、委员之间必谈;

4、委员与分管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必谈;

5、委员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单位班子成员必谈。

二、谈心谈话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市委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安排部署,局党委委员谈心谈话工作分两次进行,两次谈心谈话时间安排原则上在6月上中旬结束。

初次谈心谈话是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开始阶段,谈话对象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开展“六查”,即查修身严不严、查用权严不严、查律己严不严,查谋事实不实、查创业实不实、查做人实不实,带头征求查摆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又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此次谈话重在强化“上级点”,主要是做好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描摹画像”和“点问题”工作。重点点“四风”方面的问题及表现,同时通过点工作中的问题,帮助分析作风方面的问题。对于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同志,由市委督导组会同局党委进行谈话提醒。

再次谈心谈话是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重在“互相帮”,主要是局党委委员之间就准备在会上指出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进一步沟通思想、交换意见、达到共识。

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的多次谈,直到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三、局党委委员之间谈心谈话方式方法

1、相互谈心。坚持“一把手”、职务高的主动约谈、自己先谈,紧紧围绕反对“四风”,首先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表明听取意见的诚意;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议;谈话双方一起交流沟通、形成一致意见。每个同志都要把自己准备批评对方的内容摆出来,把对方想批评自己的内容了解到,确保批评意见既提得准、又能为对方接受。

2、书记把关。相互谈心之后,各位委员将自己查摆问题及相互批评问题梳理后书面报局党委书记。局党委书记逐条审阅委员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对批评意见是否可行,是否到位,进行甄别分析,提出意见建议,确保批评意见议得透、提得深。

3、相互评议。每位局党委委员根据局党委书记反馈的意见建议,将自己查摆的问题及相互批评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书面材料。局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确定专人收集汇总,并在局党委委员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分送给各位委员,进一步诊病情、挖病根、开药方,在更高层次上形成共识。通过相互评议,使批评意见越来越聚焦、越提越深刻,收到活血化瘀、增进团结的效果。做到相互提什么意见心中有数,认识到是帮助自己的苦口良药,发自内心地欢迎;对提出的意见没有顾虑,不担心对方不接受和伤害感情,可以敞开思想摆出来。

四、相关要求

1、坚持“三谈三不谈”。“三谈”: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三不谈”: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避免以研究工作代替谈心谈话。

2、坚持“真刀真枪”。谈心谈话要坚持把话讲在当前、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解在前面,力求谈开谈透。通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3、每次谈心谈话前,由主谈方提前将时间、地点、内容、要求告知被谈对象。谈话人要在谈心谈话前做好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对象的情况,并根据市委督导组的意见和各种渠道征求的意见,拟定谈话提纲,确保谈心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谈心谈话时要做到态度诚恳,精力集中,时间宽裕,氛围宽松。

2016铁路车站安全承诺书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篇

铁路车站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春运期间运输安全与市场稳定,我本人承诺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并做好以下几点:

一、坚决服从运管部门的管理,遇矛盾纠纷坚持协商处理。

二、坚决执行春运安全维稳的各项制度、规定。

三、坚决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按时参加学习培训,认真接受公司各项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安全设施设备完好。

四、坚决执行客运汽车站安全管理各项制度,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严防“三品”上车,服从指挥调度。

五、不熬夜、不饮酒、不赌气,确保行车前自身精神状态良好,保证为每位乘客提供安全优质的运输服务。

保证人:

年 月 日

铁路党员安全承诺书

我是xx-x党支部的一名党员,x季度,我将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安排,在安全生产中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实现“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的工作目标。现结合个人岗位实际做如下承诺:

一是带头强化责任意识。深刻吸取“7.23”事故教训,深入挖掘和摒弃麻痹大意、得过且过的不良思想苗头,牢固树立安全责任大如天、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时刻牢记无违章、无违纪、无事故的工作目标和责任。

二是带头查摆整改问题。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无小事和细节决定成败的意识,认真梳理岗位工作,做到不放弃一处细节,不疏漏一处隐患,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三是带头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参加“一日一题、一月一学、一季一练”等学技练功活动,认真学习技术业务和规章制度,切实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主动提速攻坚,争做业务骨干和技术能手。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

四是带头坚持作业标准。严格执行党员标准化作业一日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做到不走形式、不走样。

五是带头争创先锋岗区。对责任区内关键岗位、业务能力差和不放心的职工进行一对一包保,通过帮思想、带业务、盯关键,强化安全联控,消除安全薄弱环节。

承诺人:

承诺时间:

铁路某工区岗位安全承诺书

一、工长岗位安全承诺:

1、执行工人通用岗位安全责任制,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和各项管理,向车间主任负责。

2、每日对参加施工的人员按安全检查表的内容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有安全员签认。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的文件、电报,重要文件要逐人签名备查。

3、带班施工不少于工作日数的二分之一。担任和安排本工区夜间和汛期值班。

4、按规定对管辖设备进行检查,对查出的设备病害及时安排劳力整修。病害检查、消灭要在日月计划和检查记录本如实显示。对不能消除而严重影响行车安全的重点病害,安排临时监护。

5、认真落实段和上级的防洪、防胀、防三折措施,加强汛期值班,安排雨前、雨中、雨后巡检。对三防工具、材料、信号备品进行检查,妥善保管,保证正常使用。

6、检查指导本工区职工作业标准、作业程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违纪。认真执行违章违纪和防止事故登记上报制度。

7、主持召开本班组的安全分析会,结合班组工作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制定措施,落实到人。指导安全员的工作,充分发挥安全员的作用。

8、主持制定班组“月安全讲评”计件工资考核办法,由职工大会通过并进行签认后执行。在实施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加透明度和对安全生产的考核,调动职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

9、组织职工学习业务技术、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业务技能,有计划的培养技术力量和工班长后备人员。

10、及时准确填记各类安全管理台帐、揭挂,保持正确清晰。做好本班组环境安全宣传工作。

11、担任《安规》规定和段控施工的施工负责人。

12、在事故抢修中,接受上级分配的抢修任务,事故发生在辖区时,及时、准确的提供有关事故调查资料。

13、对安全生产中的突发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临时处置权,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4、按规定对桥上、油库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进行消防检查。

16、组织制订本班组年度安全生产措施,并负责实施。

17、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二、班长岗位安全承诺:

⒈执行工人通用岗位安全责任制,担任施工负责人,负责作业班的安全、生产,向工长负责。

⒉担任施工领导,带领职工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按定额要求,保质量、保安全完成生产任务。

⒊指挥使用机具,指派施工防护人员,果断处理工地发生的安全、质量问题。

⒋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违纪,并向工区工长汇报。

⒌工地发生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做出临时处理的责任,但事后应向工长汇报。

⒍在工长外出时,代替工长职务,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执行工长岗位安全责任制。

⒎接受上级的安全检查、指导、验收、考核。

8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三、安全员岗位安全承诺:

⒈协助班组长进行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并对教育情况签认。

⒉协助工班长对本班组职工,特别是新工、转岗工进行教育,检查、指导其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

⒊经常检查各种生产机具的安全保护装置及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向工长反映,并督促解决,保证各种机具在使用时处于良好状态。

⒋协助班组长和有关部门检查有毒有害物质、易燃易爆品的存放、运输、使用情况。

⒌监督工班长按章组织指挥生产,检查指导作业人员按章作业。

⒍发生行车人身事故,立即报告,积极参加抢修,协助分析原因,采取措施。

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违纪,及时上报车间,对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和改进的意见。及时、准确地填记本班组设置的安全管理台帐。

8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9、对本次“反思、检查、整改”中检查出的问题,坚决杜绝,如再违犯,愿意承担三百条关键卡死制度之中规定的责任。

四、桥隧工岗位安全承诺:

⒈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履行岗位职责,服从安全、生产指挥和分配,对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安全生产意识强。

⒉按照技术操作规程,保质、保量、保安全的完成当日、当月的任务,向工区、车间负责。

⒊坚持安全第一,自觉遵章守纪,敢于制止违章违纪现象,有协助班组长搞好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

⒋参加班组安全分析会,针对安全、生产管理实际提出建议和改进措施,为搞好班组、车间安全管理出谋划策。

⒌对违章指挥、违章违纪有抵制、监督、举报的责任。

⒍工作中有按照规定穿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责任,对自身的安全责任。

⒎认真学习本职业务技术、规章制度,提高业务安全素质和应变能力,遇危及行车、人身安全的问题,正确及时处理。

⒏接受上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检查、指导责任。

9.筑牢“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路局435、489、497文件规定

10、对本次“反思、检查、整改”中检查出的问题,坚决杜绝,如再违犯,愿意承担三百条关键卡死制度之中规定的责任

以上承诺:

各位如在生产作业中因违章违纪而发生各类事故和问题,愿接受上级组织的任何处罚和经济赔偿。

褒河桥路工区

8月8日

中卫四小铁路交通安全承诺书

“遵章守法,从每一步做起。”作为中卫四小的一名小学生,为了维护铁路交通安全秩序,预防和减少铁路交通事故,确保我们生命健康安全,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我们自觉承诺做到:

1、已认真学习《小学生交通安全读本》和铁路护路七字歌、铁路护路“不字歌”及铁路交通安全知识,并已了解了相关铁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自己的铁路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时刻提醒自己注意维护自己和他人的铁路交通安全。

2、绝不到铁路边玩,不上铁路影响火车行驶,不用石块投砸火车。

3、步行穿越铁路时时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遵守铁路工作人员的安排,安全通过铁路。有安全通道必须走安全通道,绝不翻越铁路。

4、乘坐火车时车时不将头手伸出窗外,上车时不拥挤、遵守“先下后上”规则,下车时注意安全走安全通道。

5、服从铁路工作人员的指挥,严格遵守其他应该遵守的铁路交通法规。 6、要爱护铁路设备设施;要做遵纪守法的公民;要积极维护铁路运输安全;要检举揭发危害铁路的违法犯罪行为。

本人自愿遵守以上承诺,对本人行为负责,做文明守法公民。

承诺人签名表:

铁路安全管理承诺书

作为车间安全助工,为确保我车间安全生产和行车安全。现郑重承诺,在工作和生活方面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

一、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本车间安全管理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确保铁路安全规章制度及作业标准在本车间内得到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

三、不断建立健全本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标准,不断改善作业安全防护办法与一日作业标准,不断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的落实。

四、以预防为主,开展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治理,组织、督促本车间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五、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六、保障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协助车间主任组织月度安全生产分析会,周分析会,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隐患。

七、实行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对安全风险研判,突出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及时发现并准确研判安全风险,实施对安全风险的科学管控和有效处理,强化过程控制,防止事故的发生。

八、全面推行安全风险管理,涉及安全管理的上上下下、方方面面,只有将安全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人、每一个岗位、每一作业组、每一个作业环节,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承诺人:

二0一 年 月 日

2015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管辖责任区无生产安全事故 第九篇

第1篇: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全生产法》、《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XX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搞好安全生产的必须和禁令》等法规和条例。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确保作业安全。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3、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发证,才能上岗操作。

4、进行危险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如:“动火许可证”、“带电作业票”、“高处作业证”、“罐内作业证”、“起重作业证”等等。作业时,必须有充分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并在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安全员、监护员的组织或监护下,才准施工。“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罐内作业”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

(1)“罐内作业”:凡进入塔、釜、坛罐、炉膛、锅内、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地坑、井下、下水道或其他闭塞场所作业,均称为罐内作业。进行罐内作业,必须办理“罐内作业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有关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执行。“罐内作业”的安全措施通常有下列几种:

安全隔离。

清洗和转换。

通风。

加强监测和罐外监护。

防护用具和照明。

急救措施等。

(2)“起重作业”:“起重作业必须办理”“起重作业证”。必须遵守《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及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在确认起重环境和起重器具安全的情况下,应严格遵守以下“十不吊”的原则: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斜牵斜挂不准吊;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吊物上有人不准吊;地下埋设物不准吊;机械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时不准吊;现场光线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3)“高处作业”:凡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人员应办“高处作业证”。高处作业的安全守则如下:

①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的人不准从事高处作业,患深度近视眼病的人也不宜从事高处作业。

②遇有六级以上强风、大雾、雷暴等恶劣气候的露天场所,不能登高作业,夜间登高作业需有足够照明。

③作业条件:高处作业均需事先搭好脚手架或采取防坠落措施。在没有脚手架或没有栏杆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用其他可行的安全措施。

④现场管理:应设围栏或其他明显的安全界标,除有关人员外,不准其他人员在作业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进入高处作业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

⑤防止工具、材料坠落。高处作业时,应一律使用工具袋,格棚式平台应铺木板;用绳工具;上下层同时作业时,要采取隔离措施。

⑥脚手架的安全要求:必须能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重量。一般脚手架的载荷重量不行超过270千克/平方米。用竹梯或木梯上高处作业,首先要检查梯子主杆和梯横档的材料质量情况。

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登石棉瓦作业。

(4)“动火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5)“带电作业”:一般不允许“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时,必须办理“带电作业票”,并在安全防护及救援措施完备的情况下,在安全管理人员、电气专业人员的指导、监护下,才准专业操作人员作业。

5、剧毒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由经过严格专业培训的专职化验员进行操作,并执行“剧毒危险化学品付出储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

6、其他危险作业必须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2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关闭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

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

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第3篇: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能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2015年5月23日公布了《建设部关于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15]107号),从九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内容如下:

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提供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

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差别费率可与工程规模、类型、工程项目风险程度和施工现场环境等因素挂钩。浮动费率可与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等因素挂钩。对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业绩好的企业可采用下浮费率;对安全生产业绩差、安全管理不善的企业可采用上浮费率。通过浮动费率机制,激励投保企业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5、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

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鉴于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工艺流程中各工种调动频繁、用工流动性大,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

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督管理,把在建工程项目开工前是否投保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情况作为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重要内容之一;未投保的工程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6、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索赔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应规范和简化索赔程序,搞好索赔服务。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投保企业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使施工伤亡人员能够得到及时、足额的赔付。行政主管部门应设置专门电话接受举报,凡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企业和工程项目负责人隐瞒不报、不索赔的,要严肃查处。

7、关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安全服务

施工企业应当选择能提供建筑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事故防范等安全服务和有保险能力的保险公司,以保证事故后能及时补偿与事故前能主动防范。目前还不能提供安全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保险公司,应通过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向施工企业提供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相关的安全服务。建筑安全服务中介组织必须拥有一定数量、专业配套、具备建筑安全知识和管理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

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并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管理、服务和储存、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影响环境、人身安全、健康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1、职责

(1)项目组织成事故调查组,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决定。

(2)部门主管及时通知或报告管辖范围内发生本制度规定的各类事故;组织管辖范围内的事故调查或如实反映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

(3)安全环保办参与事故调查;制定、修订本制度,协助行政部组织员工学习、培训并熟悉木制度;建立事故档案,综合统计各类事故。

(4)员工代表在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中,维护员工正当利益。

(5)员工及时如实逐级通知或报告发生的各类事故,协助事故调查。

2、工作程序

(1)事故分类(包括因第三者责任造成的事故)

(2)生产(工艺)事故:因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误操作等造成物料损失或影响生产运行和停产的事故

(3)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2小时以和修复费用达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交通事故:凡涉及公司车辆因违反交通规则

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5)伤亡事故:指公司雇佣员工在生产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具体认定如下

a)员工在企业生产活动场所涉及到的区域,由于生产存在的危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伤亡;

b)员工在生产区域外,执行公司所交给的工作任务时,在其工作时问和工作地点内,由于企业设务或劳动条件不良而引起的伤亡。

c)员工甲地赴乙地执行任务或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应负责的伤亡事故。

d)经请示劳动部门确认的其它伤亡事故。

(6)泄漏(环境污染)事故:因意外或违章作业、误操作造成物料泄漏或污染水域、空气事故。

(7)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为火灾事故。

(8)爆炸事故:指发生化学或物理爆炸,造成人身伤害或财物损失的事故。

(9)未遂事故:由十各种原因,己构成发生事故条件,因及时发现处理,未造成后果的为未遂事故。

3、事故等级

(1)一级事故

a)人员死亡、重伤、急性中毒和轻伤休息超过105个工作日以上的;

b)火灾、爆炸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不含本数);

c)因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危害或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的;

d)环境污染造成较人或严重危害和引起厂群冲突的;

e)人群发生中毒症状或人员中毒死亡的;

f)其他经济损失10000元(不含本数)以上的事故。

4、二级事故

a)轻伤休息7个工作日以上(不含本数),105个工作日以下的;

b)火灾、爆炸造成直接经济1000元以下的(含本数);

c)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上的;

d)发生中毒症状的;

e)经济损失1000元(不含本数)以上,10000元(含本数)以下的。

5、三级事故

a)轻伤休息在7个工作日(含本数)以下的;

b)泄漏物料50公斤以下的‘

c)其他损失在200元以上(不含本数)1000元(含本数)以下;

6、事故报告

(1)发生三级事故,当事人或发现者应立即向班组长、项目经理报告;部门经理在了解事故概况后,应在4小时内向安全环保办报告,并在2日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表》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2)发生二级以上事故,必须保护好现场,所在部门经理应立即向公司报告,并通知安全环保办,部门经理在3日之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表》的填写交安全环保办确认,结果由事故发生部门和安全环保办统计保存。

(3)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按《应急计划》报警。

(4)发生死亡、死亡事故和(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公司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7、事故调查

(1)一、二级事故调查

a)员工必须在3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b)项目经理部指定由事故调查小组调查的事故,调查小组负责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或建议。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事故调查人员应与发生的事故无利害关系。

(2)三级事故由各事故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员工必须在2天内填写《事故调查报告表》,应清楚写明事故发生的经过,特殊情况可叫其它人代写,组长和部门主管签署意见后,再交安全环保办认定。

(3)需zhèng fǔ 部门调查的事故,依照法律、法规对本公司事故调查组协助zhèng fǔ 部门进行事故一调查。

8、事故处理

(1)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按照《纠止预防措施控制程序》,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并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事故教训。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a)因未研究解决存在不安全隐患而造成事故的;

b)因操作规程不健全,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c)未按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或员下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即上岗作业,造成事故的;

d)因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e)作业环境不安全,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a)因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因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c)因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设备,造成事故的;

d)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因而未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损失的;

e)未按本制度及时报告事故的。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对有关人员从重处罚:

a)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b)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的:

c)事故发生后,因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人事故的;

d)事故发生后,所在部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e)滥用职权,擅白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5)对事故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撤职、留用察看、辞退或开除等行政处分,可并处经济处罚。

(6)事故责任者触犯法律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对于比较严重的事故,公司安全环保办要发布通告,以便广大员工吸取教训。

(8)事故处理结果及相应记录交安全环保办汇总保存,建立事故档案。

第4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公司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和储存,保障职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活动、产品、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危险品的管理,如: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等。主要包括如下,但并不限于此。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类:所有气瓶、气罐、液化气瓶、运输管线等

-易燃液体:油漆稀料、油品、防锈剂、显影剂、防溅液、紧固剂、润滑剂、自喷漆等;

-腐蚀品:酸、碱等。

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3、1购买部门对采购的化学品的产品质量负责,在满足生产的同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要求,采购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资质企业危险化学品。

3、2按法规要求,购买部门负责向供应商索取化学品相关资,向供应商索要化学危险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中文)、安全性数据表、产品合格证明等资料,购买部门负责对以上资料备案;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要通报给使用部门一份。

3、3采购的气瓶必须在检验周期内,且瓶体完好、无缺陷,气瓶标识色、安全附件齐全可靠;

3、4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要加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3、5采购的化学品有新的危害特性时,购买部门应当及时索要新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及时通报使用部门。

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4、1化学危险品出入库时,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检查,并健全化学品出入库台帐,仓库担当要检查物品质量、数量、包装情况、有无泄漏、有无安全缺陷等,在确认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危险化学品方可出入库。

4、2

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班组负责明确专人管理。

4、3仓库担当要严格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安全告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规定。

4、4仓库担当应定期检查危险品储存区,确保灭火器器材、安全设施正常运行;仓库担当、组长每日下班前,必须检查、确认管辖的危险品仓库、储存区,非特殊要求,必须关闭水、电、汽、管路开关、阀门等,不得存在化学品泄漏、火灾隐患。

4、5存放化学危险品区域应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分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雨、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4、6

化学危险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4、7

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点存放;

4、8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内存放。

4、9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附近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应采取防火措施。

储存化学危险物品的地方,必须配备足够灭火器材,电气设施必须符合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

5、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5、1使用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指导书,规定。

5、2危险化学品使用区域周围十米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书。

5、3使用受压设备及其安全附件(气瓶、贮罐、塔、各类容器等)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的电气、仪表、报警、联锁等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并要经常对其进行维护检测。

6、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6、1购买部门负责对外协方施加影响,确保其化学品运输符合法规要求;

6、2外协方运输气瓶等危险品必须取得国家认可的资质,运输车辆要张贴、悬挂危险品标识,且配备灭火器材和其它安全防范措施。

6、3运输化学品的外协车辆进入公司后,在遵守法规的情况下,还必须符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6、4易燃易爆品的使用、搬运应轻拿轻放,防止振动、冲撞、摩擦、拖拉、重压和倾倒等。

7、报废、过期的危险化学品严禁使用,气瓶由担当部门协调外协企业处理;其它报废的化学品按危险废品处理,严禁泄漏、外排、污染环境,统一存放在公司垃圾场危险废品区,由EHS课统一处理。

8、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按公司《事故及灾害应急救援预案处理。

第5篇: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范围的都必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危险作业审批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1危险作业范围:

1、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

1、2带电作业

1、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

1、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1、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1、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

1、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

2审批手续

2、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单位,必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一式二份,交资产运营部(属于防火方面的交人事保卫部)审查和现场检查后提出方案,经公司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施工。

2、2特殊情况无法履行审批手续时,现场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有具体的安全措施,在情况允许后立即通知资产运营部并补办审批手续。

2、3资产运营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派人或布置安全值班人员做重点检查。

2、4各单位应认真遵守执行此制度,未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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